学生交通安全责任协议书(精选20篇)
1.学生交通安全责任协议书 篇一
学生安全责任协议书
甲方:学生家长
乙方:辉煌补习班
学生家长(以下称作甲方)为了孩子的学习成绩得到进一步提高,让他们的暑假过得充实而有意义,决定在假期将孩子送到辉煌补习班补课。为了明确各自的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愿意把孩子送到辉煌补习班补课,乙方同意接收甲方孩子补课。
2、甲乙双方都有责任教育学生重视安全,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3、甲乙双方都应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不准学生吸烟、酗酒。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吸烟、酗酒,乙方应及时制止,学生在校外期间因吸烟、酗酒而发生伤残事故,乙方概不承担责任。
4、乙方应承担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发现学生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教育。在校期间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理,并及时通知甲方。
5、甲方要做好学生在上学和回家路上的安全监护工作。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学生放学后、星期、节假日等不在学校学习期间而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乙方一律不承担任何责任。
7、学生不得擅自离校,有事必须以书面形式请假病并经乙方批准方可离校,乙方应将学生离校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学生请假或擅自离校后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乙方概不负责。
8、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返校和离校。如果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到校,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学生在返校、离校途中发生安全事故,乙方概不负责。
9、乙方应掌握学生健康资料,甲方应以书面形式如实告知乙方,学生有特异体质或特定疾病,乙方应根据学生实际情况,采取必要措施。若甲方未告知或甲方告知病情后,乙方又采取了必要措施,仍发生安全事故,乙方不承担责任。
10、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乙方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通知甲方。如乙方已采取措施但仍发生不良后果,乙方概不承担责任。
11、学生在校期间自杀、自残事件;在具有风险性、对抗性的体育活动中发生意外事故,乙方已采取防范措施和救助措施后,仍发生不良后果,乙方概不承担责任。
12、学校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锐刃钝器物,因此发生赔偿纠纷,由肇事者承担责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证明学校、老师明知有上述危险情形而不制止的,学校承担部分责任。
13、严禁学生私自到河、沟、渠边玩耍,造成意外事故,学校不负责任任。
14、学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
15、学生在校生活、学习期间,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体受到伤害,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如能够证明学校有过错的,按学校过错的大小确定学校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如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学生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6、安全事故发生后,受伤害的学生,监护人不愿协商调解的,或经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7、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学生在该校学习期间。
甲方(学生家长)签字:乙方(辉煌补习班)签字:2011年月日
2.学生交通安全责任协议书 篇二
青少年是祖国和民族的未来, 保证他们的生命安全、体魄健康、茁壮成长, 不仅是学校的首要责任, 而且是全社会的重大责任。但是, 学生伤害事件一次又一次给社会敲响了警钟, 学生自杀、互殴和意外伤害致残、致死等恶性事件屡见报端, 令人震惊和惋惜。
生命和健康在人生的一切价值中是最基本的价值, 在智慧、能力、创造等各种素质中是首要素质。一个最简单的事实是, 生命只有一次, 在无限的时空中不会再有第二次。没有了生命, 其他一切都无从谈起。因此, 我们对于自己的生命, 当知珍惜;对于他人的生命, 当知爱护;对于学生的生命, 全社会都应负起保护的责任。
对于学生在校的生命安全, 学校责任是首要的。学生的时间大多是在学校里度过的, 学校又是专门的教育机构。家长寄予学校厚望, 国家给予学校重托, 学校就要坚持“教育为重, 预防为主, 标本兼治, 重在治本”的方针, 保持清醒头脑, 防患于未然。责任之上, 还有感情和道德。朝夕相处的学生, 如果骤然离去, 无论何种原因, 都会令人悲痛和惋惜。因此, 对于学生安全, 学校不但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对学生极端热忱的精神, 负起保证食品、校舍、设施、活动、管理等方面安全的法律义务, 还要以拳拳之心, 担负起对学生之间的伤害事故以及其他意外伤害事故的教育责任。一个健全的生命是从社会、自然、他人中获取养分并在与社会、自然、他人之间的联系中体现的。要下大力气让学生感悟生命健康的可贵, 知道规避风险和遇险自救的方法, 明白人间和谐友谊的重要。要采取切实措施, 建设和谐校园, 及时发现、化解学生之间的种种矛盾, 把危险消灭在萌芽时期。
保护学生安全, 家庭责任不可替代。家庭是孩子认识社会的重要场所和生命教育的最好课堂。父母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 为人父母者就要承担为人父母的法定责任, 当好孩子的终生教师。父母关心孩子, 首先要关心孩子的生命、健康和做人;准备为孩子做出牺牲, 首先要为孩子学会做人和生命健康做出牺牲。要给孩子一个欢乐祥和、平安幸福的家庭, 不要让孩子从小看到残缺, 失去父爱或母爱;要教育 (如有必要还要管教) 孩子老老实实做人、实实在在做事、常怀包容之心, 既要珍惜自己生命、关爱他人生命, 又要珍重同学友谊、感谢滴水之恩, 不要唯我独尊、飞扬跋扈、称王称霸、恃强凌弱;要将心比心, 善对学校, 体谅教师, 明白学校的主要任务是教书育人而不是当好保姆, 同学之间、师生之间在学习活动之中有些磕磕碰碰在所难免, 不要动辄兴师问罪、讨要说法, 助长孩子的暴力倾向。
3.学生交通安全责任协议书 篇三
关键词: 职业技术教育 安全感 责任感 共同学习 教学策略
澳大利亚全国通用职业技术教育模式以其精准、细分的职业种类和制度化、标准化及与实际职业场所零区分化的职业等级培训体系而享誉全球。其职业技术教育的教学精华在于“以学生为主,以能力为本”的优越课程设计理念及科学、合理的玛德琳亨特的教学设计理念。宽松、有序、安全、有趣、有用的课堂教学氛围,基于学生学习风格、职业能力要求及学生自身性格特点的教学技巧,合作制定的教学评估和考核方法更是充分体现其教学魅力。
反思中国现有教学理念和教学形式,要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提高学生学习能动力,提升学生学习过程中的安全感和责任感至关重要。
中国传统课堂教学提问模式有两种:老师点名,学生回答或者学生自愿回答。这两种提问模式都存在非常严重的弊端,第一种提问方式会让学生缺乏安全感,第二种提问方式使学生逃避责任感。老师点名时,学生可能因为受到学业之外各种原因的干扰、分心,无法静下心来,或受其自身学习能力、学习方式、学业水平的限制,无法回答问题。老师点名会让学生产生紧张、不安甚至害怕的情绪;回答不出问题时,更会感到窘迫、尴尬、羞愧,造成严重的不适感、不安全感。安全感的缺失,在短时间内会阻止学生有效理解和吸收课程知识,严重影响乃至妨礙学生有效记忆和运用学到的知识和技能。这种教学氛围常常过于严肃、过于沉重和过于紧张,长期不安全的学习氛围和教学环境会导致学生学习兴趣和积极性下降,进而直接影响教师教学积极性,磨灭教师教学热情,使教与学无法正常地、顺利地、有效地展开,有百害而无一利。
第二种学生自愿回答问题的模式给了学生相当大的自由度和安全感。对于不专心听课、不动脑子学习的学生来说,这种模式就是为他们量身定制的。对于其他学生来说,这种提问模式的好处就是:老师不强迫他们,他们不会感到任何紧张和不安,当老师提出问题时,完全置身度外,毫无反应,回答问题的总是少数几个学习目的明确、个性活泼外向、善于表达的学生。他们通常会在老师提出问题的第一时间,将答案大声公布出来,这些学生学起来如鱼得水,学习成果和效果非常显著。但是,学校教学不是为少数学生服务的,如果大部分学生没有在课堂上学到知识,那么,这种教学就是一种彻底的失败。显而易见,自愿回答令学生缺乏个体责任感,老师无法明确地、实际地检验学生对所授知识的理解程度和掌握程度。
共同学习作为一个成功的教学策略,能有效解决学生安全感和责任感缺失的弊病。共同学习就是将不同能力水平的学生匹配成对或组成小组,通过多样化的课堂小组活动,提高学生对课程的理解能力。每个成员不仅要学好课上的知识技能,还要帮助其他成员,从而形成共同学习的环境,创造有共同成就感的氛围。共同学习力求所有参加学习活动的成员一起努力、一起受益。首先,每个成员可以通过成员之间的相互交流、学习的努力获益,即你成功我获益,我成功你获益。其次,每个成员都有清楚的意识,达成一致共识:整个小队或小组一起沉浮,同患难、共命运。再次,每个成员深知个人的表现不仅取决于自己,还取决于其他成员。最后,每个成员会为其他成员取得的成就感到自豪、感到骄傲。整个小队或小组共同庆祝的时刻是每个成员共同收获知识技能、收获自信的时刻。
共同学习提升学生学习过程中的安全感。学生积极参与小组活动,遇到不懂的问题,向同伴请教;不能全面阐述的问题,同伴相互补充;同伴之间进行辩论,以求得到最完美的答案。这种共同学习的教学模式,学生没有压力,不必被动将自己的不足或弱点展示在同学面前,学生不会因为无法回答问题而产生窘迫、不安全感。
共同学习提升学生学习过程中的责任感。每个成员的个人努力是小队或小组成功的关键,是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每个成员主动、积极地投入到共同学习之中,成员之间相互帮助、相互学习、相互依赖,对本队或本组作出独特贡献,共同努力才能实现理想目标。
共同学习的努力结果比有竞争的、个人单一的努力结果更有成效。调查研究进一步表明,共同学习作为一种成功的教学策略,能提升学生学习和学业成就,增强学生记忆力,增强学生自身学习体验获得的满足感,帮助学生培养口语交际技能和社交技能,促进学生之间积极的竞争关系。其中,培养学生的社交能力尤为重要。学生在共同学习过程中,学会如何正确处理人际关系、如何领导他人、如何制定决策、如何建立信任、如何交际交流、如何应对冲突等。这些社交能力培养和提高为学生完成技能学习、踏上工作岗位提供必要的保证,为今后社交生活提供重要的制胜法宝。
4.学生安全责任协议书 篇四
一、范围
本组织的办公室、办公设备、固定资产、财产、档案。
二、目标管理责任要求
(一)把安全工作纳入各组织目标管理当中,各组织的第一负责人作为责任人负总责。各组织要要建立健全管理小组,做到年初有计划,月月有检查、年终有总结。
(二)各组织要严格遵守学校关于办公室、办公设备、固定资产、财产、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要层层建立负责制度,责任到人;把责任制与集体、学生干部的荣誉和利益结合起来,严格做好管理与奖惩工作。
(三)积极开展安全管理工作,对本组织的办公设备、固定资产、财产、档案等要认真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负有管理责任,如出现丢失、损坏等情况,由各组织自行支付,并视情节进行批评或处罚。
(四)各学生组织要对本组织使用和在活动开展过程中的人员、场地、设备、资产、财产等进行安全管理,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
(五)加强火灾防范工作,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报告,并及时排除火灾隐患。
(六)使用校团委的公共场所、物资、设备等的要做到文明使用、人走灯灭、安全管理、确保无损坏。
(七)对本组织的学生干部要定期开展安全管理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
三、检查评比与奖惩
(一)学期末由各组织按目标管理责任书自查自评,并写出书面汇报材料上交校团委,责任书签订期满后进行检查评比。
(二)对评比的先进组织和个人进行表彰,不合格的组织,取消该组织学生干部下一年度参加“五四评优”的评比资格,并追究第一负责人责任。
四、本责任书有效期为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责任书的执行不受签订人变动影响,若签订人变动,由继任人对责任书承担责任。
五、本责任书一式三份,校团委、各校级学生组织和学生组织负责人双方各执一份。
学生本人签字:
家长签字:
班主任签字:
5.学生交通安全责任协议书 篇五
协议人:古浪县民权初级中学(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周小红
法人单位所在地:古浪县民权乡金星村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八、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并按印后生效; 甲方:乙方:协议人:(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方式:家庭住址:
为了切实保障学生上下学途中的安全,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根据《古浪县2012年中小学校车安全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及《古浪县教育局关于启动实施校车安全工程的通知》文件要求制定本协议。
一、甲方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切实落实《校车安全工程实施方案》,教育学生学习交通法律法规常识,遵守交通规则。
二、按《方案》规定,凡单程超过2.5公里的义务教育阶段的住宿学生上、下学时,必须乘坐县运管局安排的专用车辆,若乙方因个人原因不让其学生乘坐接送学生专用车辆的,在签订本协议后,甲方视为乙方自愿选择其学生自行上、下学;
三、凡自愿选择自行上、下学的学生,途中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凡自愿选择自行上、下学方式的学生,乙方应时常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按时上下学,不随意接触陌生人。
五、乙方的学生若在回家途中出现人身、财产等问题,乙方应在知晓该事后及时告知甲方;
六、本协议在签订前及签订时甲、乙双方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甲、乙双方对本协议的内容是真实意思表现;
6.学生暑期安全责任协议书2 篇六
各位家长:
暑假将至,为使学生度过一个安全、愉快有意义的假期,彻底杜绝暑假期间学生一切非正常事故的发生,学校在教育学生提高安全意识的基础上,特与各位家长签定暑假期间学生安全责任协议书。依据《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家长是孩子的第一监护人,在假期内的一切安全问题由家长负责,望家长认真监护好自己的孩子,作好教育、引导工作,采取严格管理措施把好安全关,暑假期间,各位家长除要求孩子按时完成作业外,还要教育孩子做到如下几点:
一、教育孩子不准未经家长同意私自外出、外宿和远游。出游时,必须在家长的指导和监护下进行,防止被不法分子绑架、拐骗和走失。
二、教育孩子不要私自下溪、河、池塘、水库等水域洗澡、游泳或游玩,不在水边戏水、钓鱼等,防止造成溺水事故。
三、教育孩子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不参与不良团伙,不吸烟、不喝酒、不玩火、不拉帮结派、不参与打架斗殴,防止造成意外伤害事故。
四、教育孩子强化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守交通规则,避免交通伤害事故的发生。
五、教育孩子增强用电安全意识,不乱动家用电器,电源、开关、电线等,防止发生触电事故。
六、教育孩子阴雨天尽量不要外出,防止雷电伤人等自然灾害事故的发生。
七、教育并有效管理孩子不要进入营业性舞厅、游戏厅、台球室、录像厅等不适合未成年人的公共场所,严格控制孩子上网时间,防止不良行为习惯的滋生,以免影响学业与身心健康发展。
八、教育孩子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不参与封建迷信、黄、赌、毒等活动;不准到工厂、机关干扰公务,也不能私自进入学校活动。
九、家长和学生做好和预防各种流行性传染病工作,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到医院就诊。
十、教育孩子不随便吃零食、野果,不买“三无”产品,不吃过期和霉烂变质的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十一、鼓励孩子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家务劳动,保证每天2小时的学习时间,读有意义的课外书,引导学生过一个快乐、平安、充实的假期。
十二、教育孩子要熟悉报警电话(火警119,匪警110,急救120,交通事故122)。
祝全体同学假期平安快乐!
学生签字:班主任签字:
家长签字:学 校 盖章:
XX学校
2013年7月15 日
7.学生交通安全责任协议书 篇七
教育部在京召开“全国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安全与责任保险推进会”, 就进一步加强此项工作进行部署。教育部党组成员、副部长鲁昕到会并讲话。鲁昕指出, 必须从国家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战略高度, 切实加强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安全和权益保障问题的研究与制度建设, 要充分认识, 推行职业学校实习责任保险是与职业教育助学、校企合作、教师实践等一系列重要制度同等重要的职业教育国家制度。
鲁昕在讲话中强调, 职业学校的实习实践活动是职业教育教学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 必须从创新职业教育教学模式、完善人才培养模式的角度, 建立并完善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安全和风险管理制度。在这一过程中, 既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 又要充分发挥责任保险的社会管理、经济管理职能。
8.学生交通安全责任协议书 篇八
中央结算公司作为我国债券市场最为重要的基础设施平台之一,对于推动债券市场发展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上海黄金交易所是我国黄金市场的核心组织者,同样承担着推动黄金市场改革开放的重要使命。双方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是贯彻落实我国“十三五”规划纲要中关于健全金融市场体系,加快金融体制改革要求的具体体现,既标志着中国黄金市场与债券市场实现对接,也是贵金属前台交易市场和固定收益后台机构的“跨界”合作,将为市场投资者提供更为广阔的市场空间和业务机遇。未来双方希望在有价证券充抵保证金业务、担保品管理服务、平台资源共享、系统建设、交流培训、风险监测和信息产品等多领域、多层次开展深入合作。
中央结算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水汝庆在致辞中指出,中央结算公司成立二十年来,在主管部门和相关各方的关心支持下,充分利用自身优势,顺应行业发展的国际化趋势,积极开拓业务领域,推动“多元化、集团化、国际化”战略发展,债券市场业务快速发展,金融资产登记协同推进,与多层次金融市场初步实现有效对接。此次与上海黄金交易所合作的切入点——担保品管理,是中央结算公司十年磨一剑的标志性产品。金融担保品是金融市场安全、稳健、高效运行的基石。国际先进的中央托管机构纷纷把担保品服务作为最具发展潜力的创新着力点和战略增长极,设立专门的产品中心,如欧清银行的“担保品高速公路”、明讯银行的“全球流动性中枢”、欧清与美国DTCC合资的担保品管理公司。中央结算公司的担保品业务近年来迅速发展,已应用到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实施、国家现代化支付体系、社保体系、金融市场交易的方方面面,目前在管理担保品价值已达8.5万亿元,未来将逐步发展成为全球人民币金融体系的流动性管理中枢和风险管理阀门。
上海黄金交易所理事长焦瑾璞在致辞中指出,上海黄金交易所近年来总体保持了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这与各级领导和相关各方的大力支持密不可分。未来上海黄金交易所将以打造全球一流的、综合性的贵金属交易所为目标,坚持“市场化”和“国际化”的发展战略,积极打造代表中国黄金市场话语权的“上海金”和落实国家“互联网+”金融战略的“百姓金”两大品牌。我国金融市场是有机统一的整体,各子市场之间应该互通有无,优势互补,协调发展,深入开展交流合作,共享市场发展成果。上海黄金交易所与中央结算公司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有利于我国黄金市场和债券市场的互联互通和我国金融市场功能的进一步完善,必将有力地推动两个市场的深度融合,同时也可以为其他金融市场之间开展合作提供有益借鉴。
上海黄金交易所与中央结算公司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标志着中国黄金市场和债券市场进行跨市场业务合作的开端,对于推进我国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创新发展、互联互通,以及构建多层次的现代化金融市场体系都将起到重要的引领作用。
9.学校与学生家长安全责任协议书 篇九
教育孩子是学校和家长的共同责任,确保每一位孩子的健康成长是我们的共同心愿。孩子的安全,关系到家庭的幸福和安宁,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家庭的前途。我们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牢固树立“安全无小事”的思想意识,认真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为了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防止和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2002年9月1日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为依据学校和家长协商拟定以下条款,以便划分职责,各自履行。
一、校方责任:
1、负责制定学生安全工作计划,确保学生校园安全教育工作的落实,把构建“平安校园”工作延伸到各个家庭,指导各家庭配合学校开展创建“平安校园”活动。
2、经常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发现学生有安全隐患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出现安全事故或学生生病等意外情况在第一时间通知学生家长。
3、负责及时处理校园内发生的安全事故,当事人家长承担相应责任有争议时校方给予协调。
4、定期召开学校安全会议,定期检查校内安全隐患并尽可能消除不安全因素。
二、学生责任:
1、学生在校期间必须服从老师的教导,遵守学校纪律和安全规定。
2、学生在学校内不得攀爬围墙和篮球架,不得在花坛、楼道、教室、操场等处做奔跑、推搡、挤压、打架等危险性活动。没有老师监护时不得私自在体育设施上活动。
3、学生在校期间若因病、意外受伤等情况,要及时向班主任或其他教师报告。
4、学生因病等原因在上课期间离开校园须得教师批准。
5、学生不得携带刀具、棍棒、猫狗、炮仗等具有伤人可能的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6、严禁学生抽烟喝酒。学生任何时候身上不得携带火种。
7、没有家长(监护人)准许和陪同,任何学生不准游泳。
8、若因学生违反上述规定,造成安全事故或不良后果,由学生当事人自己负责,学校不负责任。
三、家长(监护人)责任:
1、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经常对子女进行法律知识教育、安全知识教育、防火、防电、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人身伤害、防疾病、防溺水教育。
2、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配合学校强化学生在校期间遵守校纪校规,进出教室、校门、楼道不拥挤,上下楼梯靠右行,不要触摸带电设施。如学生违纪造成他人或自身人身伤害的,当事人家长应积极承担相关经济赔偿责任。
3、学生有事有病要请假,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准假后方可暂停上学,不能请假的由家长代请,不准请霸王假。如果不请假未到校上课,私自逃课,所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承担。
4、家长要教育孩子注意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横穿马路,不在路边玩耍,未满12岁不骑自行车上路,不攀爬机动车辆,不乘坐拖拉机和非营运的车辆,不骑摩托车上路。
5、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经常和学校保持联系,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要及时告知学校,密切同学校配合,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四、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由于过错,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1、学生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违反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2、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3、学生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和心理异常,未告知学校的;
4、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并且已向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
5、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有其他过错的。
五、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
1、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事故,上课期间老师在岗并认真履行职责,但学生仍然发生意外事故的事故。
2、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事故。
3、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暗地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事故。
4、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事故。
六、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
七、学校有“对学生进行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职责,但学校“对未成年学生不承担监护责任”。
八、受伤害学生的监护人、亲属或者其他有关人员,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者侵犯学校、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的,学校应依法报告公安机关处理;造成损失的,可以依法要求赔偿。
此协议书一式两份,家长和学校各执一份。本协议书自年月日起生效。
校方代表(班主任签名或签章):
学生签名:
10.学生安全自律责任协议 篇十
为了使学生在校学习、生活期间的安全问题落到实处,及时排除安全隐患,树立安全第一的责任意识,使学生能够顺利从本校毕业,努力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合格人才,特制定本责任状。
1、重视安全工作,提高对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树立“安全无小事,安全重于泰山”的责任意识。
2、学生外出需征得辅导员家长同意,告知去向,联络方式并定时联系。
3、学生返校后必须第一时间向辅导员报到,遵守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在校住宿;如有违反者造成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4、学生经过批准离校发生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5、学生未经批准擅自离校不归发生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6、严禁擅自结伴郊游,严禁进入“三室一厅”,严禁下河游泳。
7、以上各条若有违反,由责任人本人负责。并且根据学校有关条例,严肃处理。
8、有效时间:201 年
月
日——201 年
月
日。同学签名:
音乐舞蹈学院 年
月
日
宜春学院音乐舞蹈学院学生安全自律责任协议
为了使学生在校学习、生活期间的安全问题落到实处,及时排除安全隐患,树立安全第一的责任意识,使学生能够顺利从本校毕业,努力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合格人才,特制定本责任状。
1、重视安全工作,提高对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树立“安全无小事,安全重于泰山”的责任意识。
2、学生外出需征得辅导员家长同意,告知去向,联络方式并定时联系。
3、学生返校后必须第一时间向辅导员报到,遵守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在校住宿;如有违反者造成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4、学生经过批准离校发生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5、学生未经批准擅自离校不归发生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6、严禁擅自结伴郊游,严禁进入“三室一厅”,严禁下河游泳。
7、以上各条若有违反,由责任人本人负责。并且根据学校有关条例,严肃处理。
8、有效时间:201 年
月
日——201 年
月
日。同学签名:
音乐舞蹈学院 年
月
11.用户应主动承担安全责任 篇十一
Web 2.0的安全问题今
年一再地成为媒体焦点。此前是黑客窃取Facebook账户,发垃圾信息兜售假药; 现在则发现美国前总统比尔•克林顿、著名说唱歌手乔•巴登等人的私密Twitter消息均可通过Google搜索到; 甚至还有人注册了假账户全程跟踪发布私密消息。
在过去一年里,Facebook和Twitter出现的这些纰漏,在技术圈内掀起了不小波澜。人们开始怀疑,软件业是否有应对Web 2.0安全问题的能力。这种怀疑并非毫无道理,事实证明,解决安全问题仅仅靠软件开发商是远远不够的。
一方面,软件开发商通常都不是什么安全专家。即使某些企业中的开发人员接受过安全培训,也基本上是走马观花、学过即忘。企业和开发人员最看重的还是软件的功能特点,“是否支持密码登录”、“是否支持SSL”等等。除非栽过几次跟头、丢几次脸,否则谁也不会注意到安全性。
以Twitter为例,以前它想当然地认为自己的工程师可以解决所有问题,直到过去一年里该网站出现了“跨站脚本错误”等一连串的安全事故,才意识到这个问题有多严重。由于不想因安全问题而名誉扫地,他们已经从外面请了顾问寻找编码中的安全漏洞,也开始招聘全职人员负责产品的安全性。不过,我想Twitter现在只会像许多公司一样,发现高水平的网络安全人才是多么难找。
但另一方面,如果我们研究一下Twitter的使用情况就会发现,这些安全问题未见得都是软件平台本身的问题。例如,有人恶意侵入名人的Twitter账户,发表虚假帖子,或侵入Twitter员工的账户。虽然一些常见的威胁,软件平台都可以尝试进行防御,但出现问题的直接原因却往往在用户的使用环节上。
有些人把自己在所有网站的账户密码都设成同一个,其中很可能就有网站被黑客入侵。有些人则把密码设得非常简单,根本经不起黑客破解。还有人没能识破“钓鱼网站”,不小心把个人信息输入了虚假网页。Twitter对此很是担忧,因为它上面如Bit.ly和 Mr. Tweet这样诸多附加服务,都需要用户输入个人信息。Twitter的员工已经被要求选择安全性强的密码,而更应该做的是提醒它的用户们也这么做。
12.学生交通安全责任协议书 篇十二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都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作出了说明。在我国, 法律和司法解释都将交通事故认定书归结到证据的范围。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之后,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被交通事故认定书所取代, 交通事故责任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责任以及产生的严重程度来确定, 对当事人在事故当中作用大小而定。
交管部门对事故发生的原因, 责任进行认定, 这种责任认定和民事责任不同。两者不能混同起来, 不能将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事故赔偿责任的唯一根据。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不同的责任主体
交通事故责任, 认定的主要是在交通事故当中直接参与的人员责任, 具体包含机动车司机以及乘客等。然而, 交通事故赔偿的责任不仅仅局限于司机和乘客, 还可能包括汽车投保的保险公司、机动车所有人或者单位等, 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的责任主体范围比交通事故责任范围更大。例如: 当机动车的使用人和所有人分离, 这时候发生了交通事故, 虽然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使用人, 但是使用人是在执行本单位的工作, 所以, 最终的责任认定应该由使用人的工作单位来承担。在这种情况下, 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的主体与交通事故责任主体就不一致。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的当事人就可以不负责任, 但是法院最终判决可能会判决行为人承担部分责任。再例如: 在好意搭载乘客的事件中, 虽然交警认定乘客不负责任, 但是为了保护善意的行为, 鼓励这种行为, 法院可以根据事情判决让乘客承担一定的责任。
二、不同的适用责任原则
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时候主要适用的是无过错无责任的原则, 即过错责任原则, 全部过错的承担全部责任, 过错一样的承担同等责任, 过错大的承担主要责任, 过错小的承担次要责任; 而在认定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的时候主要不仅仅要依照过错责任原则, 还需要考虑其他方面的因素。例如: 保险公司承担的责任应该以其投保额内承担, 在行人和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一般会推定机动车承担责任, 如果机动车一方能够证明没有过错, 那么根据法律规定承担不超过10% 的承认, 如果行人一方有过错, 那么要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从中可以看到, 认定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的时候, 不单单考虑了过错推定责任, 还适应的结合了过错相抵的原则。
三、适用不同的法律
在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时候, 主要适用的法律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等。除了上面提及的两个法律规定之外, 还包含《民法通则》以及《侵权责任法》当中的一些内容。而交通事故赔偿主要适用的法律包括《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等。
四、结论
综上所述, 事故认定书中的责任与民事损害赔偿责任是不同的: 第一、承担的责任形式不同, 前者是当事人在处理事故中要承担的行政责任, 而后者是当事人的因过错而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第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不同, 前者依据的是《道交法》第73 条、《道交法实施条例》第91 条、《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58 条的规定, 后者依据的是《道交法》第76 条、《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5 条的规定; 第三、前者是由交警部门依职权确定, 后者是人民法院依审判权确定。在民事赔偿程序中,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应当作为认定民事责任的一种证据, 而非唯一标准。
参考文献
[1]邵玉伟.云计算下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责任认定问题研究[D].海南大学,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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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叶旭河.论交通事故认定书-从民事诉讼的角度[D].兰州大学, 2005.
[4]徐清宇.通行正义:交通事故损害赔偿[M].北京:法律出版社, 2010.
13.学生交通安全责任协议书 篇十三
甲方:修水县大桥镇井源小学
乙方:(车型:车牌号:驾驶员:)一个孩子就是一个家庭与几代人的希望。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不仅关系到孩子的生命安全,而且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宁和社会和谐稳定。为了消除交通安全隐患,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切实保障我校学生的人身安全,特鉴订如下安全责任协议:
一、乙方职责: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生命第一”观念,加强安全警示教育学习,提高突发事件应急能力,争做“放心接送车”。
2、学生接送车的驾驶员必须持有准驾车型三年以上的驾驶资格,并具备相应期间的安全驾驶经历,驾驶记录良好,未发生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驾驶员行驶谨慎、稳重、责任心强。
3、学生接送车辆要严格报交通部门审批,必须有喷漆和“接送学生专用车”等标识。车主要确保车辆的车牌、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乘坐险等手续齐全,保证车况良好且年检合格。不封闭车辆,做到车内救生、消防设施齐全。
4、平时要重视车辆的保养和检修,特别在每次接送学生之前要认真做好检查。
5、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按规定线路安全行车,在安全路段停靠。维持乘车秩序,管好乘车纪律。不走小道、超近道。坚决做到不酒后驾车,不超员(特别是车尾严禁载人)、不超速(时速需限制在安全系数40公里以内),不疲劳驾驶,不接打电话驾驶。雨雪天气和大雾天气要特别注意安全。
6、关爱乘车学生,上下车时要对照名册清点人数。驾车途中要严格禁止学生将身体部位伸出车外。学生下车路段要提醒学生下车安全。
二、乙方要切实履行自己的责任,如有疏忽,在接送学生途中发生事故的责任自负,一切与校方无关。
三、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中小各自留存一份。以上内容如有不妥之处,以上级主管部门意见为准。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修水县大桥镇井源小学(公章)乙方:(签字)
14.学生交通安全责任协议书 篇十四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市、区及学区近期召开的关于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管理的有关会议精神,为了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学校决定和学生的监护人(家长)明确责任,签定此安全协议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在校六小时的学习时间内,学生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值周教师和班主任的要求,不得随意外出,若有外出必须向值周教师或班主任请假(以请假条为准),否则,一切安全责任由学生本人和监护人(家长)负责。
二、在校期间学生不得乱跑乱窜、追逐打闹、打架斗殴、惹事生非、不能破坏校内一切财产和设备,若有违者,责任完全由学生本人和监护人(家长)负责。
三、学生在校期间由于学校的安全设施、设备管理不到位和班主任工作不到位而造成的安全事故,视其情节,由学校负责。
四、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节假日、家庭内发生的安全事故,由学生的监护人(家长)负全部责任。
五、学生的监护人(家长)在家中、节假日内,要严格管理学生,严禁学生到不安全的地方玩耍,严禁学生滑冰、游泳、玩水、玩火、玩电、翻墙、攀树、扒车、骑自行车、携带农药和爆炸物品及不安全的玩具等,如发生事故,由学生的监护人(家长)负全部责任。
六、学前班和一、二、三年级学生,由学生家长接送,否则在到校和回家途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由学生的监护人(家长)负全部责任。
七、学生的监护人(家长)接送学生的具体时间:早8:00送到学校,中午12:00接回家,下午14:00送到学校,16:50接回家。提前送来和到时不接送者,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和学生的监护人(家长)负责。
八、此协议学生家长签字后生效,由学校存档保管。
同意接送(学生监护人)签字(印章):
甲方(学校)签字(盖章):乙方
不同意接送(学生监护人)签字(印章):
15.学生交通安全责任协议书 篇十五
随着当前我国高等教育向大众化迈进, 高校扩招, 大学生人数猛增, 日前高等教育的毛入学率已达到23%, 我国在校大学生人数居世界第一[1]。如此庞大的一个群体, 必然带来一系列的问题。随着近年高校安全事故的频频发生, 如侵犯大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学生因车祸致伤致死、因恋爱交友等原因自杀、他杀等非正常的死亡, 使得校园安全问题变得愈来愈突出。据统计, 2001年全国58所高校共发生刑事、治安案件11725起, 平均每校202起, 发案率占管辖人数的3.45‰[2]。2008年上海高校大学生共发生63起安全事故, 34人死亡;据《2009年上海高校大学生安全情况通报》显示, 2009年上海高校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52起, 造成24名大学生死亡;全国其他各省、市高校安全事故发生率也是不少。综合起来, 具体表现为人身安全、财产安全、消防安全、网络安全、心理安全、求职安全、突发疾病等方面[3]。这种现状引起家长和社会各界的极大关注, 以及政府的高度重视。
这些安全事故的发生, 无论对于学生家庭还是学校都是一个悲剧, 也因此引发了许多家庭与学校之间的纠纷, 在一定程度上给学校带来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似乎也成为了制约高校对内对外发展的一个瓶颈。也因此, 不少高校考虑到自身的长足发展, 加强校园安全教育与管理, 与学生签订安全协议书是其中一项举措, 安全协议书的内容表现为不同学校各异。
二安全协议书签定反映的潜在问题
(一) 重管理, 轻教育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以人为本, 重视生命, 重视安全”的理念深入人心。政府部门实行问责制, 安全问题实行领导责任追究制, 这是尊重生命的体现。但是一些部门、单位领导却只限于管理、约束学生的行为以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而不是教育、引导学生如何避免事故、如何处理事故, 表面上对安全管理工作相当重视;其实是消极防范, 以免出现事故承担责任。于是形成了这样一种错误的观念:只要保证学生在校期间不违法、不出事就是安全的保证。在这样的思想指导下, 校方在面对事故发生时采取的处理方式, 往往只从学校不需要承担任何事故责任的角度出发, 包括让学生签定安全协议书, 而这样的做法对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却产生不利的影响。
高校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得虽好, 但是却将重心偏向管理制度上而忽视了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影响了安全教育的质量。另外大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如何, 安全教育的质量好坏, 在安全事故中的求生技能和能力如何等方面, 学校却不太关注, 这明显是“舍本逐末、治标不治本”的做法。
(二) 学校的自我保护意识
学校让学生签定安全协议书这一措施, 粗看是严格管理的一种做法, 是让学生自己对自己负责、自我管理的一种体现, 仔细分析, 这里面不免也有自我保护之嫌, 甚至这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表现。它将责任交到学生手上, 将学生推向社会, 这势必会让学生对学校的安全管理产生排斥心理, 将会让学生对学校缺乏信任, 使得学生和学校的关系由受教育者、被管理者与施教者、管理者的关系逐渐蜕变成为一种具有“契约关系”的教育合同关系。这是与高等教育“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相背离的。学校都开始保护自己了, 那又将由谁来保护我们的学生呢?
三有关安全教育与管理的几点建议
(一) 全面开展安全教育
高等教育的根本任务是培养健康、全面发展的高素质的合格人才[4]。安全是人类个体发展的基本需求之一, 更是整个人类社会发展的必要条件。一个真正合格、全面发展的大学生, 不仅要掌握较高的科学专业知识, 而且还应具有良好的安全文化素养。因此, 高校不应也不能忽视安全教育。
一是树立安全意识。在新生入学之初及时并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教育, 使其入学后就初步确立安全意识, 掌握必要的安全防范知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中关于“预防为主、教育先行”的要求开展各项工作。安全教育不能停留在简单的行为管理上, 要从充实内容、教育方式上激发大学生的积极性。
二是丰富大学生的安全知识, 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安全教育的最终目的, 是“使受教育者在突发状态下, 具备应急、应变能力, 安全防范、防卫能力以及法制观念、健康心理状态和抵御违法犯罪的能力。”[5]对于大学生防范各种危险来说, 充分掌握各种危险情形下的防范技能, 是他们抵御各种危险的强劲保障。2009年蒋娜红通过开展学生对现存的安全教育的满意度调查, 结果显示有30.47%选择一般, 有33.33%认为不大满意[6]。大部分同学觉得现存安全教育观念及模式落后, 安全教育方式缺乏吸引力, 不能充分调动他们的兴趣。作为施教者, 宜采取可行性案例教学或情景模拟等方式, 让学生去体验在不同的危机情形下, 如何采取正确的应急措施, 进行正确操作, 如何学会在第一时间内组织自救或他救, 使学生有身临其境之感。同时还应加强实体训练, 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 以防范可能发生的暴力危险。
(二) 开展生命教育
美国人本主义心理学家马斯洛指出人都有安全的需要。他所指的安全的需要是指人对生命财产的安全、秩序、稳定, 免除恐惧和焦虑的需要。表现之一为人都希望生活在安全、有秩序、可以预测和熟悉的环境中。因此, 对于校内发生的安全事故, 对学生采取严格隐瞒的做法是不恰当的, 更不利于安全防范意识的建立与加强, 反而会增加学生的主观猜测与推断;另外, 现在的大学生掌握信息的手段之多、速度之快, 想要对学生完全屏蔽这些信息是不可能的。与其这样, 还不如就地取材, 及时抓住最新情况, 利用学生身边的案例, 在辅导员或班主任的正确引导下, 恰当地让学生了解发生的事故及其原因, 以及事故的严重后果, 特别是对生命已经造成严重危害的事件, 以便学生吸取教训, 从而起到预防和警示的作用, 也使得教育的内容富有时代性。
(三) 制定系统、合理的安全管理制度, 真正履行高校“教书育人”之职责
不少高校的管理、后勤服务制度明显存在不合理的地方, 比如为预防和杜绝宿舍火灾事故的发生, 禁止学生在宿舍使用热得快、电磁炉等电器, 可每天学校食堂中午12点半、傍晚6点以后就没有饭菜供应了;大部分没有装热水器的老宿舍供应热水困难, 除了冬天夏天不供应热水, 即使冬天供应时间也太短。而一般情况下高校一间宿舍人数为6~8人, 配备一个卫生间, 部分为两个, 人数较多, 有些同学还没来得及洗澡就没有热水了, 这种情况下明显增加了学生使用电器的隐患, 导致管理制度与学生的需要脱节。另外, 学校的一些管理方法不适应新时期大学生特点;一些管理者本身的行为不能得到大学生的认可, 因此得不到大学生发自内心的支持。
一项管理制度要真正产生实效, 是学校管理者与学生相互作用的结果, 不仅仅是制定出来就行了, 同时需要学生的认同与积极配合。而要得到学生内心真正认同学校的管理制度, 学校应该加强与学生之间的沟通和交流, 对大学生进行深入细致地调查研究, 听取大学生的意见和建议, 真正从满足学生需要的角度出发, 制定出系统、合理和真正适合学生需要的安全管理制度, 使得学校的各项管理规定更加富有科学性和人性化, 而不是从学校管理者的角度出发, 这样才能在实施中真正得到学生的配合与支持, 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
(四) 对待重大事故不隐瞒, 尊重客观事实
某些高等教育工作由于社会功利的驱使和“势力化”的教育观念, 在学生管理的重大事项上不尊重事实。而高等学校肩负着为社会培养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的重任, 对国家和社会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学校与学生的关系应该是家长与子女、老师与学生的关系, 学校应从学生的角度出发, 以家长的爱和包容来教育、管理学生, 晓之以理、动之以情, 以情感人, 真正做到以人为本, 为学生创造和谐的校园文化学习环境。对待已经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 学校应做到及时、妥善处理, 做到尊重事实, 用事实说话, 消除家长的顾虑与猜疑, 建立相互的信任;同时作为学生的家长需要给予学校理解与支持, 双方做到真诚相待, 彼此信任, 这样才有利于事情的解决、才能真正有利于学生的发展。
大学生的安全教育是一项长期性的系统工作, 不能留于形式, 需要社会、学校、家庭的紧密配合和教育行政部门的高度重视, 更需要学校各部门的通力合作、齐抓共管, 提高对大学生安全事故的预见能力。创建稳定、和谐校园, 为大学生的成才、成长提供一个安全、稳定的环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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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刘勇.如何做好高校安全教育[J].科技资讯, 2008 (6) .
[4]田琼.构建高校安全教育与管理机制的创新举措[J].湖南科技学院学报, 2010, 31 (3) :171~174.
[5]黄进.关于高校安全教育的几个问题[J].国土资源高等职业教育研究, 2007 (2) .
16.安全源于重视 责任重在落实 篇十六
带着这样的疑问,记者来到了宁德市电业局。
才迈入电业局大门,该局的准军事化管理,就给我们留下了深刻印象。该局安监部的郑永康主任告诉我们,电力企业的安全生产任务非比寻常,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宁德电业局制定了准军事化管理方案,实行“变电运行准军事化”、“营业窗口准军事化”,还不定期组织行政、生产管理人员到驻军基地开展全封闭式训练,围绕安全生产、电网建设、经营效益、优质服务等关系企业发展的目标,强化对局本部及8个县公司职工队伍的“准军事化”教育与管理。这样一来不仅能展现企业管理人员饱满的工作精神状态,还能将不安全行为发生的概率降到最低,从而确保实现安全生产。
“危险人员”必须离开岗位
宁德市电业局王峰局长介绍说,“正因为电力企业的安全压力大,我们不仅要为员工负责,对企业负责,更要对社会负责,安全工作来不得一点马虎,对安全没有丝毫人情可讲,安全必须一把手带头抓,一票否决,那些不重视安全的‘危险人员’必须离开岗位。”
正是有着这样的理念,电业局每年的第一个文件一定是安全文件,春节后第一天召开的会议必然是安全生产会议,由一把手主抓安全在宁德市电力系统已经成为雷打不动的制度。 “在我们局。安监部是唯——个由王峰局长亲自分管的部门,而且局长还从自己开始,要求各县局的一把手,必须做到安全文件亲自批、现场亲自去、安全制度亲自制定这三个亲自。在局长直接领导下,我们安监部开展工作自然得心应手。”郑永康主任这样说道。
据了解,宁德市电业局从市局主要领导开始到分管部门领导、下属各县主要负责人,再到车间班组,根据实际制定了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实施细则、领导安全问责制,量化了部门领导和县公司领导安全考核,加大对管理人员的责任分析和考核力度。形成了一整套从上到下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通过制度的实施,注重稳中求好,全面落实安全举措。该局始终坚持实现防人身伤亡和防大面积停电安全目标不动摇,近年来电网保持稳定运行,县公司安全实现“零伤亡”。
突出现场监督强化安全管控
为了进一步保证安全生产,宁德市电业局还认真分析了现场的主要违章行为,根据发生事故的违章行为性质,分专业、分岗位编制了宁德电业局安全生产“十条禁令”。组织员工认真学习,在现场作业中杜绝此类违章行为的发生。例如,在抗冰抢修电现场维持好安全秩序;通过安全监督员巡回施工监督安全规范的落实,建立安全短信平台,督促员工做好安全措施;加装临时围栏,确保抢修现场的安全平稳。通过开展“配网安全管理年”活动,防人身与设备的事故;严格外包工程管理,开展了分包施工专项安全监督整治,深化农电安全督导与安全值日师队伍建设。2008年全年查纠现场332次,查纠违章行为97起,有效地防范了事故的发生。
运用多种机制落实岗位责任
为防止部门领导的不作为,宁德市电业局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上主要抓住部门领导下现场的节点,建立了“一卡三防”机制,通过现场安全检查卡督促工作负责人、部门领导、安全值日员的责任到位。同时,去年还通过公开竞聘的方式选拔了四个生产部门的安全助理。协助部门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
此外,该局还制定了“安全生产红线”制度。例如在变电运行中。员工如果图一时省事,办理工作许可手续前未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交底。那么他就触及了“安全生产红线”。根据红线制度,如果违反《红线条款》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扣罚当事人相应的奖金;一年内第二次违反《红线条款》的,待岗3个月;在年度内本班组累计两次发生违反《红线条款》的,班组长也将被处罚;年度内部门累计三次发生违反“红线”条款,部门领导将被处罚,并要求在月度例会上说明情况,对于其他应该发现而未发现或虽发现但未制止的有关人员,也给予相应的处罚。 象这样的安全红线,从变电运行、调度运行、送电作业、基建施工、配电作业、变电检修、车辆交通、消防安全等八个方面有三十六条,使安全生产指标更具有操作性。
无违章“三面红旗”竞赛评比是宁德市电业局抓安全的又一项举措。根据个人、班组、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无违章红旗按月度评选一次和年度总评一次,分别于每月10日前和次年1月30日前评选并公布,评比结果直接和绩效考核挂钩。
“局里的各项安全制度,都制定了相应的量化标准,并加入了经济杠杆。已经融入到工作的方方面面,这样的红线,对每个人来说都是警戒线。现在我们已经和习惯性违章告别,安全行为也在制度的约束下逐渐成为习惯。”该局调度室调度长伍仰金这样说。
正是有着这种从上而下的层层落实,宁德市电业局开创了“风正气顺、人和业兴”的良好局面,受到福建省公司和宁德地方党委政府的充分认可,先后荣获“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安康杯”竞赛优胜企业、国网公司抗灾救灾恢复重建功勋集体、国网奥运电力保障工作先进集体、福建省抗御雨雪冰冻灾害先进集体、福建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福建省工人先锋号、华东电网新闻宣传优秀单位等荣誉。
2009年,宁德市电业局又走在了宁德地区安全生产工作的前列,根据国家开展安全生产年的活动部署,率先展开了以“查责任到位、查措施到位、查安规执行、防人身伤亡事故、防基建安全事故、防电网事故、防设备损坏事故、防供电安全事故、防群体性不稳定事故”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竞赛活动,局长王峰亲自担任活动领导小组组长,以评价表的方式对各部门、县公司进行评分,评价总分为300分,其中“三查”部分100分。“六防”部分200分,并制定了详细的评价细则。目前该竞赛活动正有序展开。 相信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基础扎实、措施有力的宁德市电业局,定能为宁德电网建设的高速发展、为社会优质供电提供安全保障。
17.交通安全责任协议书 篇十七
为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员工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集团公司的有关要求,亘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员工签订交通安全责任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机动车驾驶员及其驾驶的机动车辆均严格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行驶和审查及检验,办理有关保险。全体员工应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认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自觉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文明行车。
二、机动车驾驶员驾驶机动车应遵循行人优先原则,主动避让行人,严格按道路标志、标线进行行驶。机动车驾驶员严禁酒后驾车、违章行驶、乱停乱放。
三、机动车驾驶员应积极参加政府交通管理部门和公司交通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随时更新自身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知识和安全驾驶知识与技能。
四、行车时做到文明礼貌,按照路线行驶,不抢道,不强超抢会,不超速行驶,不开冒险车;注意劳逸结合,保证驾车时精力充沛,不疲劳驾驶,不超载超员,不将车交给无照人驾驶,绝不酒后驾车;停放车辆地点安全可靠;不驾驶套牌车、安全技术状况差或来源不清的机动车,不驾驶无牌、手续不全车辆上路行驶。
五、公务车辆的专职驾驶人员,不允许将本人所驾驶车辆交他人驾驶;不搭载与公务公干无关人员,不允许易燃、易爆物品上车;不私自出车。
六、驾驶私家车、摩托车、骑自行车、步行上下班应按合理的时间、合理的路线往返。驾驶私家车的,不搭载同事上下班。
七、机动车驾驶员应认真做好车辆的日常保养工作,行车前应对车辆进行认真检查,车辆各部件须符合安全行车要求,严禁开故障车上路行驶。上路行驶的车辆应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并配备灭火器材。
八、对于酒后驾驶车辆、违章超过12分和发生交通责任事故者,除了接受公安交通安全管理部门的处罚外,还要按照公司交通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公司、员工各执一份。
此协议自2013 年1月1日起生效。
宁夏亘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盖章)
委托代理人:本人签字:
18.学生管理与安全责任协议书 篇十八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结合幼师班实际情况,特与学生及家长签订本安全协议书:
l、学生的监护人为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能力的教育培养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的教育。
2、严禁打架斗殴,学生因打架斗殴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害(失)的,由其法定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学生在校生活、学习期间,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体伤害和财产损失的,应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因自身原因造成伤害的,由本人负责。
3、通校学生凭出入证进出校门,学生放学后应立即离校回家,非学校或老师的原因学生在校内滞留、嬉戏玩耍,造成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住校生原则上只能在规定时间才可出校,苦(若)自行外出或擅自离校造成事故者,责任自负。学校严禁学生翻越校园围墙或从其他非校门处出入学校,凡翻越学校围墙或从非校门处出入学校造成伤害事故的,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学生上学、放学、离校、返校途中发生的伤害事故,以及课间、中午休息和虽在校内但是由学生之间造成伤害事故,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禁止学生在校内“疯打闹”。如果不听从教育发生事故者,责任自负。节假日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发生的事故,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
4、日常上课期间,学生未到校或私自离校,学校知道后及时通知了学生的监护人,学生因此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5、严禁学生熄灯后在寝室、教室点蜡烛.否则,发生损害事件,交司法机关处理或由学生自己负责。
6、学生应按学校指定地点食宿,未经学校允许在校外食宿和购买零食吃造成意外后果的,学校不承担责任。学校指定的提供食宿方按有关要求和学校签订的责任书履行职责,否则造成意外后果的,由提供食宿方负主要责任。
7、幼师班学生由于学习特长需要,在正常上课或上自习期间需请假在外上课的,需要家长或监护人亲自请假并负责请假期间学生的一切人身安全责任,出现问题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每期签字一次,有效期为学生在该校学习期间。
班主任(签字)
家长签字(盖章)
19.学校安全责任风险及其规避 篇十九
一、学校安全责任风险概述
要想了解学校安全责任风险,首先要了解学校安全责任的概念,根据我国《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 的界定,学校依法对学生人身安全承担着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责任。也就是说,中小学校没有在职责范围内尽到相关义务给学生的身心带来伤害,学生就可以从学校这里获得赔偿。从大的方面来说,学校的安全责任可以分为物质设施与制度保障两个方面。物质设施指的是学校的校舍及其附属设施,学校提供给学生进行教学活动的一切设备设施要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如学校的护栏、窗户、教具及体育运动设施等等都要符合国家的规定,此外还包括附属于学校的其他设施或物质,如学校食堂中的食品。而制度保障方面则指的是学校有责任建立和推行一系列规章制度,用以保护在校学生。如学校的门禁管理制度、学生到校离校制度、体育运动保护制度等等。
而风险这个词的原意,人们普遍认为来源于航海业。因为在航海时,风的存在意味着损失的可能性,是危险的根源之一,风往往意味着风暴、触礁等灾难性的航海结果,所以用风险来指代可能出现的伤害事故。在此基础上,我们可以得知,学校安全责任指的就是学校在承担保护在校学生这一责任时所同时面临的学生可能出现伤害事故的不确定性。
我国目前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学校作为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面临的风险问题更为突出,如果校园的安全得不到保障,就不仅仅是一个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师生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胁,而是由学生所联结的一个个家庭受到风险问题的侵扰,会极大地影响社会秩序的稳定。由于在校学生多为未成年人, 自我保护能力和对社会的认知能力很差,风险事件所带来的伤害往往要更高。正是由于学校所面对的安全责任风险更高、伤害更大,所以学校更应该树立和加强风险意识, 把风险降低到最低,在教育好学生的同时,也要保护好学生,同时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学校安全责任风险现状
1.安全教育的责任风险表现
一直以来,学校教育偏重于学生知识能力的提升,忽视了对其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培养,尤其是如何在城市化背景下接受安全教育,往往是学校教育的软肋。
【案例一】范某为天津市某中学学生 ,在上体育课期间,教师赵某要求学生自由活动,范某在和同学打篮球过程中受伤,经鉴定为十级伤残。
在事件发生过程中,体育教师赵某在宣布学生进行自由活动后,就离开了活动现场,结果不幸酿成了悲剧。在学校组织的自由活动中,可以安排一些与学生的认知能力和身体发展水平相适宜的活动,同时对于体育教学活动也应该有具有相应资质的教师在现场进行指导与保护。范某在体育课期间受伤,且体育教师离开活动场地,所以学校负有一定的责任。
这是一个非常典型的由于教师责任心不强所造成的校园安全悲剧。在这起事故当中,体育教师赵某没有考虑到青少年发展过程中的局限,忽视了对于青少年的保护,这种事故是完全能够避免的。
【案例二】梁某为辽宁省某中学学生 , 在校期间,因琐事与同学魏某发生口角,魏某扬言要找人殴打梁某。梁某找到自己和魏某的班主任老师,班主任老师在简单调解之后没有采取进一步举措,在放学之后, 魏某协同几名同学共同殴打了梁某,致使梁某出现严重肌肉组织损伤,被送往医院接受治疗。
在这一案例中, 虽然主要责任在学生魏某,但因为班主任老师没有对学生之间的矛盾引起足够的重视,说明学校的管理仍然有漏洞存在,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
目前我国学校安全教育的责任风险不仅表现为个别教师责任心不强,同时也体现在个别教师素质不够上。而责任心不强与素质不够又彼此产生影响,加重了学校安全教育的隐患。
2.安全管理的责任风险表现
与人为的安全教育缺失相比,更为严峻的是学校安全管理制度上的缺失。学校目前的安全管理在很多领域存在漏洞,给了校园安全隐患以生存的土壤。
【案例三】2010年3月 ,福建省某小学门口发生特大凶杀案件,这起凶杀事件死亡8人,受伤5人,伤亡人员均为该小学学生,后经警方调查,该小学早晨7点30分打开校门,在此之前,已经有大量学生和家长在校门口等候开门,犯罪嫌疑人正是利用这个时间段作案,造成了无法挽回的结果。
类似事件近些年多次出现,主要责任当然是那些加害未成年人的杀人恶魔,但学校同样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学校每天开门之前聚集了很多没有自我保护能力的学生, 这就给实施犯罪留下了机会,如果学校能够根据实际情况变通一下,或者将具体的开门时间定的更早一点,或者在早上有专门的保安负责维持门前秩序,那悲剧都是有机会避免的。
【案例四】甘肃某小学某日中午五十余名学生在校午饭之后,出现肚子疼、呕吐、头昏等食物中毒状况。后经当地医院诊断,这五十多名学生确诊为急性食物中毒,经公安机关调查,学生食物中毒的原因是吃了学校食堂中的不洁食品导致。
随着城市发展速度加快,越来越多的学生不能像过去一样中午回家就餐, 这就需要学校提供午餐。而有相当一部分学校则是把学校食堂承包给私人,虽然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用以保障食堂的食品安全,但监管却没有跟上。这表明学校不仅需要制定严格的安全管理措施,而且要监督这些措施的执行,缺乏执行和监管的制度形同虚设,所以在本次事件中,学校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3.安全保护的责任风险表现
上文提及,我国已经从法律层面规定了学校对于学生有保护的责任与义务,这就要求学校内的一切设施都要符合国家规定,不能危害学生的身心安全,比如学校的教学楼、校车、操场、体育器材等等。但在实际教学生活中,由于硬件设施不合格而导致的校园安全保护责任事故却时有发生。
直至今天, 我国中小学的危房比例仍然高达7.6%,面积1300万平方米[1],并且这些危房大都在较为贫困的西部地区。除了危房之外,更值得注意的是即使在东部发达地区的学校之中,学校消防设施不足或陈旧,学校的照明、供暖、楼梯扶手等存在安全隐患的也并不在少数。此外,校车安全事故频发也是城市经济快速发展的表现之一,随着我国农村生源的减少,农村大量中小学撤点并校,使得很多中小学生的上学距离变远了,出行方式由步行或自行车变为汽车。个别学校把校车承包给私人进行运营,私人运营商为了获得最大利润,往往私自改装车辆,加大安全隐患,这种行为不仅必须承担安全责任,还应受到法律的严惩。
三、规避学校安全责任风险的对策
1.从理念层面上规避学校安全责任风险
要想成功规避学校安全责任风险,首先应该从理念上明确学校安全责任风险的范围以及概念,即普及学校安全责任的法律和法规。普及学校安全责任的法律和法规,首当其冲的是对教育工作者的要求,这就要求师范类院校在培养学生时,以及教师资格证的考试科目中,都应该增加学校安全责任的法律法规的内容。同时,要正视我国教育发展不均衡的现实情况,对目前在校的中年教师,也应该分期分批进行学校安全责任的继续教育,从根本上做到知法、懂法和守法。
其次,应该加强家校合作。家庭与学校是学生最为重要的两个学习场所,只有这两个学习环境同时对学生提出要求和期望,教育的力量才能够事半功倍。尤其是处于青春期的学生,他们对于危险的预知力和感知力不足,家庭和学校要同时给学生上好安全教育的“保险丝”,这样才能够保证学生清楚地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提升自我保护能力及综合素质,遇到安全问题及时反馈,共同保护学生的身心安全。
2.从制度层面上规避学校安全责任风险
在上文所提到的诸多案例中, 我们不难发现,大部分校园安全事件中, 学校之所以必须承担责任,往往与学校没有制定或执行具体的安全制度密不可分,因此必须首先从制度方面着手,结合本地本校的具体情况,制定出一个科学可行的校园安全制度,防范校园安全风险。
由于我国各地发展情况差距较大,各校的学情校情不尽相同,具体制度或多或少存在差异,但首先应该着手建立一个校园安全领导集体并设立专门的机构用以维护校园安全。把校园安全纳入到学校的重要工作中来,施行责任落实制度,并针对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制定好应急措施,要做到居安思危,校园安全无小事。
其次,要加强教师团队的塑造。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教师节北京师范大学的座谈会上说道,“对这些害群之马要清除出教师队伍 , 并依法进行惩处,对侵害学生的行为必须零容忍”[2],习总书记所说的侵害学生行为,当然包括安全侵害,而“害群之马”也包括对于校园安全毫无责任感的教师。这就给新时期的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那就是不仅仅要做一个知识的传授者,还要做一名学生安全的保护者,要时时刻刻把学生的安全放在心上,领悟师生之间的安全关系,提升发现和解决校园安全风险的能力等等,学校也应该加强对于教师安全责任风险的教育,完善对于教师的安全纪律要求。
最后,要制定适应新时期、新情况的校园安全管理制度。现阶段的校园安全责任风险多集中在学校食堂、校车等近十年来大量出现的校园新兴职能中,而相应的配套制度的缺失正是这些领域校园安全事故增多的原因。
3.从策略层面上规避学校安全责任风险
在理念和制度上建立起规避学校安全责任风险的屏障之后, 下一步就是要通过在策略上的调整,适应时代的发展潮流,借鉴国外学校处理安全责任的先进经验,并结合我国国情,采取符合自身发展的策略,“在履行好教育教学职责的同时,最大限度地保护学生的人身权不受侵害,以便更好地履行学校职能,才是当前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3]。
比如利用风险分担原则,将学校风险事故转移至保险机构, 当前社会保险的观念已经较为普及,学校可以把自己的一些职能让位于社会机构,与社会共同分担安全责任风险。实践证明,通过保险这种形式来分担学校的安全责任,既能够有效规避学校安全责任风险, 又能够解除家长的后顾之忧,是一种很好的规避学校安全责任的方式。
此外, 还可以在学校开设一定的安全教育课程。校园安全由于其特殊性,所面对的是对风险了解甚少的未成年人,这就需要校方利用学生在校期间普及一定的安全教育知识。如部分学校已经开始在校园内开展消防安全教育课程,由消防安全部门配合开设,不仅有知识讲解,还有让学生实践演练的机会,收到的效果也非常好。除了消防安全外,其他诸如防暴、地震、急救等安全课程,也可以视情况在校园内开设,这些都能够有效补充学校安全责任风险在策略层面上的不足。
参考文献
[1]胡继梅.中小学校安全责任风险及其规避研究[D].沈阳师范大学,2013.
[2]习近平.要清除教师队伍害群之马[OL].http://news.youth.cn/gn/201409/t20140910_5728484.htm,2014-09-10.
20.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篇二十
制定和严格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基本要求。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了企业和各级领导人员和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有关部门直至岗位生产工人的安全生产职责范围,以便各负其责,从而保证在搞好生产的同时保证职工的安全与健康的一致性。在完成生产任务的同时制订安全措施计划。在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生产的同时,把安全工作列为重要内容进行布置、检查、总结、评比。从组织上和制度上必须体现安全与全生产的统一性,彻底解决安全与生产两张皮的现象,保证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得到切实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质就是人人管生产、人人管安全。
企业制定岗位责任制时必须把安全生产责任制列为重要内容,明确每一个职工要保证完成生产任务,同时要保证生产安全。由于从制度上明确了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从而避免了安全工作无人管、出了事故相互推诿等现状,调动和激发全体职工安全生产的积极性。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所有规章制度中的各种要求,只有通过安全生产责任制,才能具分解到各岗位的工人,各级领导、各级横向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身上,这种要求的具体化,是各种规章制度得到贯彻实施的保证。没有全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没有全方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就不是一个完整的责任制管理体系,必然在一些地方出现安全“死角”和漏洞。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要与企业奖惩制度挂钩
企业实行经济责任制,管理上得到加强,经济效益有了明显提高。为使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后能够得到严格的贯彻落实,实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是切实有效的,但其原则应是“奖惩分明”。要做到奖惩分明,就不能没有依据。经过充分酝酿制定的安全和产责任制人公正的,也是大家尽职尽责能够办到的,是各个岗位进行工作实绩考核的标准。是非分明,赏罚分明,才能充分调动职工安全生产的积极性,确保企业安全无事故。这是企业的一种无形资产,是企业职工最大的福利。
三、安全管理要以人为本、重视激励作有用、把情感融入安全管理
在现代管理哲学中,人是管理之本。管理的主体是人,客体也是人,管理的动力和最终终目标还是人。在安全生产系统中,人的素质(心理与生理、安全能力、文化素质)是占主导地位的,人的行为贯穿施工过程的每一个环节。因此,在安全管理过程中,企业必须新生人,关心人,以人为本,采取必要措施,保障个人的利益,使大家找到归属感,最终形成安全管理“命运共同体”,推动安全管理的改善和提高。
推行科学民主化的管理方式,人是最根本的,需要重视人、激励人,就要在管理方式上实行民主化。虽然一般的管理侧重点不同,但在管理中必须兼顾所有人的利益,一项决策做出之前,应把方案拿出来,由企业法人组织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组织一线施工人员逐层进行讨论,做出反馈意见,必要时可以跨级进行,这样才能保证决策正确和实施的顺利。
伟大的马克思曾经说过:人们追求的一切,都同他们利益有关。职工工作积极性的调动,要求管理者深入理解职工的内在需求,并予以满足,从而刺激工作热情、激发创造力。因此,在企业安全管理中引入多种激励机制。成为安全管理文化现代化所要求的重要方向。
目前,多数企业安全管理采取的是负激厣即违章罚款,虽然有激励效用,但不免单一,且容易使人感觉安全生产很“冷”,因此,企业要注意多运用正激励,一方面可以在各层次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基础上,对完成情况好的集体和个人进行物质奖励,数额必须大;另一方面,可以评选安全标兵,从管理层到基层都要有代表,满足个人的荣誉感。
在人的社会实践活动中,精神力量起着极大的作用,其中,人的感情因素深深化地渗透到行为中,影响着行目标、行为方式等多方面。在企业内部,每一名职工都拥有自己的情感世界,安全管理者只有深入了解、沟通和激发职工的内心情感,才能在管理工作中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日本企业在这方面军很注重,常常采取“感情投资”的方法,解决职工的住房、子女入托以及汽车问题。我们也可以在节日和员工的生日时致以祝贺,亲自送礼品等,要“于细微处见真情”,这样才能感化人心,以便和谐一致,团结协作,促进安全管理,消除管理中的抵触情绪。
企业搞安全管理,不能图一时之快,逞一时之强,必须从根本出发,根据单位特点,循序渐进,逐步形成自己的安全管理文化,增强全体职工的凝聚力,使其劲往一处使,在和睦的氛围中实现安全生产,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现代安全管理的另一重要特征,是应当强调系统的安全管理。这就要从某一组织的体出发,把管理重点放在整体效应上,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实行全员安全宣传教育,使组织达到最佳安全状态。
四、企业安技干部是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监督者、管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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