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个人贷款标准(精选12篇)
1.银行个人贷款标准 篇一
借款人: (以下简称“甲方”)
有效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贷款人:济南法兰信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负责人:吴英军
住所:济南市马鞍山路13号
邮政编码:250001
电话:053668656565
乙方根据甲方的申请,同意向甲方提供本合同项下贷款,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本合同贷款、借款为同一含义。
第一部分
第一章 借款金额、期限和用途
第1条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第2 条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共 月,自10月 29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借款的期限、利率、具体用途等均以借款凭证为准。借款凭证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借款凭证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借款凭证为准。
第3 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用途为_购买济南马鞍山路13号济南黄金珠宝古玩城 层第 号商铺。
第二章 利率、罚息和复利
第4 条 本合同项下的合同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即年利率6.9%)(请在□中划“√”)□[上] 浮动35% □[下]浮动 %,确定为年利率 %;
本合同签订后,贷款发放之前,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相应的贷款基准利率,则本合同贷款利率按放款当日适用的贷款基准利率及本条约定的浮动比例确定。
第5 条 本合同项下贷款发放后,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相应的贷款基准利率,则本合同贷款利率按以下第 3 种方式调整,贷款基准利率调整而导致本同贷款利率调整的,乙方无须通知甲方:
1. 本合同贷款利率不变[适用于一年期以内(含一年)的贷款];
2. 本合同贷款利率于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适用新的贷款基准利率的当日进行调整,在新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浮动比例确定,调整后的利率于当日开始适用,分段计息;
3. 按月结息的,本合同贷款利率按月进行调整,在新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按照本合同第4 条约定的浮动比例确定;
4. 按季结息的,本合同贷款利率按季进行调整,在新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按照本合同第4 条约定的浮动比例确定;
按照上述第3、4 种方式调整合同贷款利率时,调整后的合同贷款利率自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调整后的第一个结息日的次日起开始适用(但如果中国人民银行调整贷款基准利率的日期为本合同项下的结息日时,则本合同调整后的利率自该结息日的次日起适用),开始适用之日即按调整后的利率计息;
5. 其 他: 。
第6 条 乙方对甲方到期应付而未付的借款本金,自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约定的逾期利率按实际逾期天数计收逾期罚息,直至甲方清偿本息为止;对甲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包括逾期罚息),按逾期利率按月在本合同约定的结息日或还款日的对日计收复利,按实际逾期天数计算,逐月累算。 本合同逾期利率为在本合同的贷款利率基础上加收[ 50 ]%确定。
第7 条 甲方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乙方就其违约使用的借款金额,自违约之日起,按本合同约定的罚息利率按实际违约天数计收罚息,直至甲方清偿本息为止;对甲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按月在本合同约定的结息日或还款日的对日计收复利,按实际逾期天数计算,逐月累算。 本合同罚息利率为在本合同的贷款利率基础上加收[ 50 ]%确定。
第8 条 合同贷款利率发生调整时,本合同项下的逾期利率、罚息利率在调整后的合同贷款利率基础上按照本合同第6 条、第7 条约定的比例自动作相应的调整,并与合同贷款利率同时开始适用,分段计算。
第9 条 依照上述约定调整合同贷款利率及逾期利率、罚息利率时,双方无须另行签订协议,任何一方均无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也无须通知担保人或征得其同意。
第三章 还 款
第10条 甲方已在中国民生银行开立账户,账号为 。
该账户作为甲方的借款发放及还款账户,甲方授权乙方从该账户中扣收甲方到期应付的本息。 该账户发生挂失、冻结、银行卡失效/超过有效期等账户状态异常导致甲方无法经由该账户正常还款,或甲方拟变更该账户时,甲方应办理相应变更手续。在变更手续生效前,若原还款账户已无法足额扣款,甲方应到乙方指定网点____________还款。
第11 条 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的归还方式为下列第 项:
1.按照利随本清方式还款, 到期一次还清借款本息[适用于一年期以内(含一年)的借款];
2.按月结息,到期一次偿还本金,结息日为每月 日,借款到期时利随本清;
3. 按季结息,到期一次偿还本金,结息日为每季度末 月 日,借款到期时利随本清;
4.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法,甲方以本合同第24 条约定的还款公式所确定的金额,每月以相等金额偿还借款本息;
5.按月等额本金还款法,甲方以本合同第24 条约定的还款公式所确定的金额,每月等额偿还借款本金,借款利息随本金逐月递减;
6.按月组合还款法,甲方以本合同附件约定的还款公式所确定的金额,每月偿还借款本息;
7.按(月/季)结息,按《个人借款还款计划表》所列的次序、时间和金额分次偿还本金,结息日为每(月/季末月)的第日,借款到期时利随本清;
8.其它还款方式: 。
第12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选择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法、按月等额本金还款法、按月组合还款法偿还借款本息时,还款日为每月 日,但首次还款日为放款日的次月 日,借款到期时利随本清。
第13 条 甲方提前还款应提前 30 天征得乙方的同意,乙方同意甲方提前还款的,除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及借款实际使用期限计收利息外,双方另行约定为: 。
第四章 担 保
第14 条 为保证本合同项下的借款能得到清偿,甲方及/或第三人向乙方提供下列担保:
1.甲方用其所购买的济南市马鞍山路13号济南黄金珠宝古玩城第 层第 号商铺作为其借款的担保并抵押给乙方。
2. 借款到期,甲方如不能按期偿还,或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归还借款本息,在收到乙方还款通知一个月后仍未归还或仍未与乙方达成还款协议的,乙方有权变卖甲方抵押的商铺归还其借款及所欠付利息(包括逾期利息及罚息)和违约金,变卖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甲方承担。如变卖所得不足以弥补偿还甲方借款及所欠付利息(包括逾期利息及罚息)和违约金的,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而蒙受的实际损失。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甲方转让上述所购商铺,必须提前 30 日通知乙方参与转让合同(协议)的研究、签订的全过程,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债务、债权关系,否则,甲方对外签订的此类合同无效。
第五章 违约责任
第15 条 甲方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如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义务,均构成违约,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应按照本合同借款金额的 5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而蒙受的实际损失。
第16条 甲方向乙方提供虚假信息,虚构交易、交易对象,伪造、变造交易文件、支付凭证的,甲方应按照本合同借款金额的 10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而蒙受的实际损失。
第17条 因甲方违约致使乙方受到相关行政处罚的,甲方同意赔偿乙方因该行政处罚而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六章 其 它
第18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19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方执 贰 份,乙方执 壹 份,银行执 壹 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第二部分
第一章 利 率
第20条 本合同项下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
第21条 乙方将贷款划付至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借款发放账户即完成了贷款发放义务,即视为甲方已经提取和使用了借款本金,并从贷款的发放之日开始计息。
第22 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选择本合同第11 条中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法、按月等额本金还款法、按月组合还款法等期供方式(即按期还本付息)偿还借款本息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对月对日逐笔计息法计算利息。计息期为整年(整月)的,计算公式为:利息=本金余额×年(月)数×年(月)利率;计息期为整年(整月)又有零头天数的,计算公式为:利息=本金余额×年(月)数×年(月)利率+本金余额×零头天数×日利率。
本合同项下借款选择本合同第11 条中按期(月、季)付息、一次还本和利随本清以及双方协商的其他方式偿还借款本息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实际天数逐笔计息法计算利息,即每年为365 天( 闰年366 天),每月为当月公历实际天数,计息公式为:利息=本金余额×实际天数×日利率。
第二章 借 款
第23 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如需要展期,甲方应当在借款到期日三十日前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同意的由双方签订展期协议;甲方展期申请未获得乙方批准的,甲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足额还款。
第三章 借款的偿还
第24 条 甲方选择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分次还本付息的,计算公式为:
还款总期数借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 )
每月还款额=
还款总期数 (1+月利率) −1
甲方选择等额本金还款方式分次还本付息的,计算公式为:
借款本金
每月还款额借款本金−累计已还本金) ×月利率还款总期数
2.银行个人贷款标准 篇二
但是, 这与6月份公布的征求意见稿中的提法有所不同。征求意见稿中称, “私人银行客户指金融资产达到6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商业银行客户。”而在征求意见过程中, 有人士提出希望“降低私人银行客户标准并提高高资产净值客户标准”, 但银监会事后的公开表态显示, 这是一条未被采纳的建议。而且, 最终办法在征求意见稿的标准上加了“净”字, 提高了私人银行客户的标准。
对于降低私人银行客户标准的建议, 银监会不仅不采纳, 甚至还提高该标准。那么, 600万元净资产的门槛究竟是高, 还是低呢?
点评:标准有弹性。一方面, 国内绝大多数私人银行客户的标准为人民币800万元或1 000万元, 暂不计算实际操作中的客户资产, 就已远远超过了《办法》规定的标准。从这点而言, 600万净资产的门槛可是一点儿也不高。
另一方面, 根据国际的规定, 私人银行客户的标准是100万美元, 但国际上对资产的划分与国内不同, 前者相对而言要广泛得多。因此在这一点上, 我国600万元净资产的门槛又是高了。
3.银行业新监管标准加强 篇三
新监管标准突出
三大特色
从公布的方案看,新监管标准突出了三大特色,分别为:改进资本充足率计算方法、建立贷款损失拨备监管标准、改进流动性风险监管。其中,被公众认为对银行业影响最为直接的,是新标准改进了资本充足率计算方法,将监管资本从现行的两级分类修改为三级分类:即核心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并提高了对资本充足率的监管要求,即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分别不低于5%、6%和8%。此外,新的监管标准同时引入逆周期资本监管框架,包括2.5%的留存超额资本和0~2.5%的逆周期超额资本;增加了系统性银行的附加资本要求,暂定为1%。新标准实施后,正常条件下系统重要性银行和非系统重要性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分别不低于11.5%和10.5%;若出现系统性的信贷过快增长,商业银行需计提逆周期超额资本。
对于系统重要性银行,银监会此前已经明确其对系统重要性大型商业银行增加附加资本要求,确保大型商业银行和中小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分别不低于11.5%和10%。由于目前国际上尚无系统重要性银行的明确定义,银监会透露,将在近期开展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的评估,评估将主要考虑规模、关联性、复杂性和可替代性等四个方面因素。
新监管标准更建立了贷款拨备率和拨备覆盖率相结合的贷款损失拨备监管标准,贷款拨备率不低于2.5%,拨备覆盖率不低于150%,原则上按两者孰高的方法确定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损失准备监管要求。银监会人士透露,监管部门将根据经济发展不同阶段、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质量差异和盈利状况的不同,对贷款损失准备监管要求进行动态化和差异化调整:经济上行期适度提高贷款损失准备要求,经济下行期则根据贷款核销情况适度调低;根据单家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贷款质量和盈利能力,适度调整贷款损失准备要求。新标准自2012年1月1日开始实施,系统重要性银行应于2013年底前达标;对非系统重要性银行,监管部门将设定差异化的过渡期安排,并鼓励提前达标:盈利能力较强、贷款损失准备补提较少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在2016年底前达标;个别盈利能力较低、贷款损失准备补提较多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在2018年底前达标。
信息科技
提升风险管控水平
据银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实施新监管标准是一项长期系统工程,事关我国银行业长期稳健发展大局。执行新的监管标准,目的并非为了更严格的要求,而是通过监管标准的调整,提高银行精细化管理和专业化水平。
根据《指导意见》要求,银监会将于2011年完成《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等配套监管规章的修订和发布工作,为2012年初开始实施新监管标准奠定基础。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按照《新资本协议》与第三版巴塞尔协议同步推进,第一支柱与第二支柱统筹考虑的总体要求,积极稳妥地做好新监管标准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加强对实施新监管标准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新监管标准实施规划,调整发展战略、积极推动业务转型,从公司治理、政策流程、风险计量、数据基础、信息科技系统等方面不断强化风险管理,确保系统重要性银行和非系统重要性银行业金融机构分别在2013年底和2016年前达到新监管标准的要求。
值得一提的是,信息技术在提升银行风险管理水平方面起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此次新监管标准的出台,必将对银行系统的信息技术水平提出更高的要求。银行风险管理一直是商业银行业务经营关注的重点,有效控制风险是银行业长期关注的问题。随着银行业风险意识的不断加强,风险管理系统的建设也在不断加强,投入持续增长,尤其近几年我国银行业基于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要求,各商业银行都在积极借鉴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完善和提高自己的风险管理系统。不仅商业银行重视风险管理,我国银行监管机构也加大了投入,由中国银监会组织开发的全国银行业非现场监管信息系统已正式运行。非现场监管信息系统是银行业监管的一项基础设施,对提高非现场监管水平、提高监管有效性、加强监管能力建设,以及强化银行风险管理能力均具有重要的推进作用。
4.银行个人贷款标准 篇四
---我ⅩⅩ年走进了中行这个大家庭,从事储蓄柜员工作。这个大家庭是我成长的天地,在这二十年里我的业务水平和业务技能都得到了很大的进步,在工作中我忠实履行职责,恪尽职守,力争把工作做到更好;在业务上我不断学习,积极学习各种业务,锻炼业务技能,力求熟悉各种业务;在与客户沟通方面,我会分析客户群体,根据不同的客户采用不同的服务的方式,以客户的满意为最终己任。在ⅩⅩ度先进个人评选中荣获“先进个人”,这些荣誉成为了我更加奋力工作的巨大动力。
ⅩⅩ年8月份刚刚步入中行我对业务可以说一无所知,更没有自己特定的客户群体,一切都是从零开始,既要学习业务又要开拓客户群,我深知要想成为一名优秀的员工,熟练的业务技能和独特的营销技巧是必不可少的,就在工作时间不断向同事学习,工作之余钻研业务知识,并学习了一些心理学和营销方面的教程,功夫不负有心人,一段时间的上岗工作与实践以后,对于前台业务已经可以驾轻就熟,同时在服务中形成了一套自己的服务方式,有了自己的客户群,看到客户办完业务以后对我露出满意的笑容是我最大的欣慰。
我深知银行是一个需要谨慎、严肃、认真的工作,在努
力工作的同时认真学习中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每一笔业务的规范操作,在标准化服务中更是保持以往良好的服务态度,结合自身的实际,找差距,补不足,争取让每一位客户都能得到贴心的服务,我深信只要用春风般的笑容就会感染客户,只要有心与心的交融就能感化客户。
当然在日常的工作中并不全是尽如人意的地方,当遇到挑剔易怒的客户时,我就会耐心的为其办理业务,倾听他对于我们工作中的不满,在客户的言语中找出与其沟通的切入点与其交谈,从而达到客户满意。有一次一位客户前来存款,在其现金中发现一张佰元假钞,就当面加盖了“假币”戳记进行收缴,当时该客户怒气冲天硬是要把假钞要回,但规定收缴后的假币是不能再交予持有人的,因此他更加恼火了,在营业大厅大声的斥骂:“你们啥银行呀?凭什么说是假币?”
面对这样一个尴尬的局面,我就面带笑容对其进行劝导,感谢他选择了我行,感谢其对我行的信任,并对其说:“如果你有什么异议,可以凭假币收缴凭证到中国人民银行去进行鉴定,如果有需要,我可以陪同你一起去,请你理解一下我们的难处,好吗?谢谢你!”这位客户看到我一直耐心的解释,对其过激的言语非旦没有发火还是一样的笑脸相迎,终于,满面怒容的脸上露出了笑容。
在日常的工作中充满了这些小事,但也正是这一点一滴的小事,才谱成了我一名基层员工的快乐工作乐章。我会时
5.民营银行主要股东标准 篇五
1.财务状况良好,最近3个会计连续盈利;
2.年终分配后,净资产达到全部资产的30%;
3.权益性投资余额(含本次投资)不超过本企业净资产的50%。
4.资产负债率、财务杠杆率不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5.同一股东入股同质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超过2家,如取得控股权只能投(或保留)一家。
6.发起人以自有资金入股,不能代持,不得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
7.主发起人至少为两个,持股比例在10%以上。
8.单一股东及其关联企业持股比例原则上不超过30%。
9.民营银行注册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内民营企业
10.发起人应全部为民间资本。11.发起企业的主要股东、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为中国境内公民且不得持有绿卡(外国永久居留权)。
12.对民营经济较发达的地区(如东部),优先选择单家企业净资产不低于100亿元,终极受益人和剩余风险承担者个人净资产不低于50亿元;对欠发达地区(如西部),可适当降低净资产要求。
13.经投资人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出具的承担剩余风险的制度安排、股东接受监管的协议条款、合法可行的恢复和处置计划的情况说明。
6.新会计标准对银行业的影响 篇六
一、新会计标准的主要变化
新会计标准与《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2001) 》相比, 其变化主要表现在:共有项目差异和新增金融工具准则两个方面。
(一) 共有项目差异。
共有项目差异指的是两种会计标准对相同经济业务的不同处理方法。新会计标准与《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2001) 》相比, 共有项目差异主要体现在:会计核算要求不同;会计要素、会计科目分类变化;委托存款和委托贷款的报表处理不同;土地使用权、营业用房装修费、研究与开发费用、抵债资产、资产减值、职工报酬和福利、债务重组、所得税、外币业务、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会计处理发生改变。
新会计标准将原有的13个基本原则留下8个基本原则作为会计信息质量方面的要求;在利润要素中引入了国际会计准则中的“利得”和“损失”概念;将会计科目分为六大类, 即在原有五类的基础上, 增加了一个“共同类”;对于委托存款和委托贷款产生的资产及负债作为表外项目在报表附注中披露;在会计处理中更重视公允价值。这些改变均有可能对银行业带来不同方面的影响。
(二) 新增金融工具准则。
与《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2001) 》相比, 新会计标准增加了对银行业影响较大的4项金融工具准则:《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第22号准则) 、《金融资产转移》 (第23号准则) 、《套期保值》 (第24号准则) 和《金融工具列报》 (第37号准则) 。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按资产与负债的持有意图划分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 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后续计量可以分别采用公允价值或摊余成本, 并且要依据客观事实对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进行确认与计量。《金融资产转移》将金融资产转移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两类, 解决了证券化资产等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难题, 按照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转给转入方或者是否放弃对金融资产的控制来决定是否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将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的抵消结果计入当期损益, 并在财务报表中确认。《金融工具列报》包括金融工具列示和披露。这四项准则各有侧重、相互关联、逻辑一致, 形成一个有机整体, 其核心是将金融衍生工具由原来的表外披露纳入表内核算, 并按公允价值计量, 相关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
二、新会计标准对银行业的主要影响
会计准则是多方利益集团相互博弈后的产物, 会影响经济后果。会计的经济后果观体现了会计准则在经济领域的导向作用, 实施新会计标准将会对银行业机构经营管理产生影响。
(一) 对财务状况的影响
1、共有项目方面。
商业银行以受理人或代理人等委托身份从事委托存款和委托贷款所产生的资产及负债由表内核算转为表外项目在报表附注中披露, 减少了表内的资产与负债额。投资性房地产按公允价值调整其账面价值, 取得的抵债资产按其公允价值入账, 都会使商业银行资产的价值产生波动。研究开发费用中开发阶段发生的支出确认为无形资产, 营业用房装修费计入固定资产, 增加了商业银行的资产价值。职工薪酬范围方面增加了辞退福利, 符合一定条件的辞退福利确认为预计负债, 增加了银行负债总额。以非现金方式清偿银行债权,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时, 与原来的账面价值计量相比, 有可能造成银行资产的虚增。
2、金融工具方面。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改变了长期以来衍生工具仅在表外披露的做法, 将原来于表外核算的金融衍生工具纳入资产负债表内核算, 并要求对嵌入衍生工具与主合同进行分拆, 作为独立的金融工具进行核算, 增加了商业银行资产负债表内资产和负债的数量;风险和报酬没有转给转入方或者没有放弃控制权的金融资产不能终止确认, 继续在表内核算, 增加银行资产数量;继续确认的金融资产, 把收到的对价确认为金融负债, 增加了银行负债总额;现金流量套期和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中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 作为商业银行所有者权益反映;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 授予日按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增加商业银行资本公积;行权日, 按实际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计入实收资本或股本。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按承担的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 相应增加商业银行负债。
(二) 对经营成果的影响
1、共有项目方面。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投资性房地产, 由于不再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 可能会增加银行业的应交所得税, 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也会对当期经营产生影响。股权投资差额不再分期摊销, 会影响商业银行当期损益。抵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应收债权账面价值加上支付相关税费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营业用房装修费用资本化和研究与开发费用中开发阶段发生的费用支出资本化, 都会提升商业银行当期的损益。要求只有存在减值迹象, 才可能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缩小了资产减值的计提范围, 将减少当期的费用或支出, 增加收益;但因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每年必须进行减值测试, 又可能增加支出, 好在合并形成的商誉不再摊销, 减少了一部分费用支出;发生的减值损失, 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杜绝了银行业机构借此调增利润的可能。债务重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不再计入资本公积, 增加了当期利润, 可能引起业绩大幅波动。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期末汇率折算, 产生的汇兑损益也会影响当期损益。所得税核算方法的改变协调了税法与会计制度之间的关系, 缩小了政策选择空间, 造成应交所得税变动空间的狭小, 减少了银行进行利润操纵的机会。
2、金融工具方面。
交易性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因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资本利得与损失, 分别计入商业银行当期损益或资本公积, 直到相关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 才将资本公积转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采用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 计算的减值损失比采用现行贷款五级分类法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的方法更准确, 更能反映贷款的真实价值, 减小了银行通过计提贷款损失准备调节利润的空间;公允价值套期中套期工具因公允价值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被套期项目因被套期风险形成的利得或损失、现金流量套期和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中无效套期的部分, 均计入当期损益;发生转移的金融资产满足终止确认的条件, 处置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对利润产生影响。将来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股份支付和预计的职工辞退福利计入当期费用, 虽然没有改变当时的现金流量, 但减少了当期损益。
(三) 对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的影响。
公允价值将银行会计核算与复杂的资本市场和宏观经济环境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金融市场环境的变化都将通过会计信息反映出来, 对银行利率风险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当市场利率水平变化时, 银行金融工具的重估值随之产生变化, 进而导致银行的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波动。随着利率、汇率市场化程度提高, 银行面临的利率风险、汇率风险不断加大。为平衡资产头寸, 主动负债成为常见的资产负债管理手段。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与持有到期投资在一定条件下的相互转换、套期保值使得银行账户与交易账户划分界限模糊, 加大了银行资产负债管理的难度, 增加了银行的市场风险。
全面信息披露会使一些银行的贷款情况暴露, 产生信誉风险。现金流量折现法下, 资产质量的好坏将决定银行的业绩, 优质资产将在报表中表现得较有利, 而质量差的资产则因此必须提取更高的贷款减值准备金, 将对当年利润形成较大的冲击, 减弱银行资本对债务的偿付能力。偿付能力下降意味着信用等级的降低, 随之而来的便是储户因不愿再分担资产的减值而流失, 银行的经营状况将因储户流失带来的流动性风险而更加恶化, 严重时将导致“挤兑”情况的发生。
公允价值大多数情况下不能直接获取, 需要采用其他信息和估值技术进行估算和验证, 非市场化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还存在诸多争议, 尤其是非市场化资产的价值确定不得不严重依赖银行的内部模型, 这就可能会导致一定程度上人为操纵计量结果。另外, 证券化资产等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的非技术判断、委托贷款过程中的不规范操作、关联方交易以及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由于人为因素的存在, 都会加大操作风险, 需要银行机构在流程再造过程中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
(四) 其他方面的导向作用
1、改善营业场所的办公环境。
明确营业用房装修费符合一定的条件可以计入固定资产成本, 使当期费用资本化, 有利于减少当期利润的压力, 鼓励银行业机构增加经营性固定资产的投入, 改善经营场所的办公条件。
2、鼓励科技与业务创新。
研究与开发费用中开发阶段发生的费用支出资本化会提高在科技及创新业务投入较多的银行业机构的当期业绩, 减轻经营者在开发阶段的利润指标压力, 从而提高在研发投入上的热情。
3、支持兼并与对外投资。
新准则规定股权投资差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不再分期摊销。购并的差额计入商誉或购买方的资本公积, 且商誉不再摊销。这样, 溢价收购或对外溢价股权投资将不会对以后的业绩产生压力, 实质上是从技术方面支持银行兼并与对外股权投资。
4、重视人力资源。
《股份支付》准则使得上市公司在施行股权激励计划操作时有规可循, 以未来的现金流改变了人力成本的支付方式。上市公司很可能因为施行股权激励后, 得以确保珍贵的人力资源, 从而在竞争中取胜。
5、推动资产重估。
对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长期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企业拥有并已出租的建筑物作为投资性房地产, 根据新准则的规定进行处理。对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 可以采用成本模式或公允价值模式, 并且新准则倾向于采用公允价值法进行计量。在首次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原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一般都会调增留存收益, 使银行业机构进行资产重估的动力大增。
6、促进财务信息的全面披露。
金融工具的引入和全面详细的信息披露促进了会计目标的转变。在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时代, 银行的所有权结构长期保持稳定状态。这种所有权结构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考核机制决定了国有银行“受托责任观”的会计目标, 即银行会计的目标是向国家报告银行管理者受托管理银行资产的结果。在这种会计目标下, 会计信息质量偏重可靠性而对相关性重视不足。股改上市后, 银行管理者将面对数量众多且不断变化的所有者, 银行的财务表现将是所有者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公允价值的引入加速了金融工具投资对收益和权益的影响, 进而影响到银行的股票价格及证券市场表现。根据有效资本市场假说理论, 银行经营管理者迫于投资者的压力, 必然会更加注重资本市场对会计信息的全面需求, 转向“决策有用观”的会计目标。
新会计标准的实施对商业银行的影响主要体现在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风险管理等方面, 相应地, 银行业监管部门应做好监管资本、呆账准备金等监管指标的计算与调整工作, 并完善银行业监管信息资料库建设。
摘要:相比《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2001) 》, 新会计准则 (2006) 作了很多改进, 尤其是增加了4个金融工具会计准则, 这会对商业银行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风险管理等产生影响, 并将对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产生一定的导向作用。
关键词:新会计标准,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资产减值
参考文献
[1]财政部.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2001) [S].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2001.11.
[2]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 (2006) [S].经济科学出版社, 2006.2.
[3]夏博辉.关于我国商业银行会计改革和建设的若干问题[J].金融会计, 2005.1.
7.新监管标准与商业银行经营管理 篇七
全球金融危机与中国银行业新监管标准
始于2007年的全球金融危机,促使国际、国内监管机构以及银行界重新审视银行业的金融监管。2009年以来,巴塞尔委员会对于资本监管制度进行了改革,并发表了一系列国际银行业监管的新标准,被业界称为“巴塞尔协议Ⅲ”。“巴塞尔协议Ⅲ”确立的微观审慎和宏观审慎相结合的金融监管新模式,更为严格的商业银行资本监管要求,全球一致的流动性监管量化标准,必将为后危机时代商业银行运营树立新的标杆和游戏规则,也将对商业银行经营模式、银行体系稳健性乃至宏观经济运行产生深远影响。
在此次全球金融危机中,中国银行业虽然受到一定冲击,但总体上经受住了考验,这得益于我国银行监管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备的运行规则。特别是金融危机前后,银监会探索创立并于2011年4月发布实施的《新监管标准》,既主动吸收了国际金融监管改革最新成果,又考虑了中国银行业监管的实际特点,无疑是对国际金融监管制度与工具的一次中国式革新。
中国银监会的《新监管标准》,在全面评估现行审慎监管制度有效性的基础上,建立了更具前瞻性、有机统一的审慎监管制度安排,集中体现了四个方面的特点:一是立足国内银行业实际,借鉴国际金融监管改革成果,完善银行业审慎监管标准。二是宏观审慎监管与微观审慎监管有机结合,统筹考虑我国经济周期及金融市场发展变化趋势,科学设计资本充足率、杠杆率、流动性、贷款损失准备等监管标准并合理确定监管要求,体现逆周期宏观审慎监管,充分反映银行业金融机构所面临的单体风险和系统性风险。三是监管标准统一性和监管实践灵活性相结合。《新监管标准》统一设定适用于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管标准,同时适当提高系统重要性银行监管标准,并根据不同机构情况设置差异化的过渡期安排,确保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向《新监管标准》平稳过渡。四是支持经济持续增长和维护银行体系稳健统筹兼顾,避免《新监管标准》实施对信贷供给及经济发展可能造成的负面冲击。
《新监管标准》与商业银行经营管理
《新监管标准》以及与其相关的资本约束、流动性约束、市场约束、“金融脱媒”和同业竞争加剧,决定了商业银行必须转变规模扩张的外延式发展模式,走质量提高的内涵式增长之路,在资本管理、流动性管理、盈利结构调整、客户选择和资源配置上积极反应,谋求经营转型。
《新监管标准》使资本约束成为商业银行的基本约束条件。这决定了商业银行需建立起以风险资产预算配置为核心的资本管理模式,实现资本充足率与资本回报率之间的平衡。《新监管标准》最明显的特点就是更严格的资本充足要求,包括资本充足率及杠杆率两大指标。在经历了2009年信贷扩张的大幅资本消耗后,如果新监管标准得以全面实施,中国银行业将面临前所未有的资本短缺,而受制于国内资本市场的约束,银行补充资本的速度远赶不上业务的扩张需求,资本受限将成为中国银行业发展的基本约束条件。在此背景下,商业银行想保持基本或者更高的发展速度,必将以集约资本、提高资本回报水平为要求,引入风险资产或者风险资本预算方案。具体来看,商业银行在年初就应围绕年度经营目标,引入资本配置机制,在经营计划、结构调整、资源配置、绩效评价中深化资本约束理念,改变以往重业务计划轻资本计划的现状,使资本管理在推动商业银行经营模式转型中发挥更大作用。在预算实施过程中,要不断加强对主要产品风险资本回报水平的分析,并根据经营特点优化业务结构、资产结构、客户结构和盈利结构,建立起以资本约束为核心的业务增长模式和盈利增长方式,实现资本管理由侧重于事后考核向事前规划、事中监控、事后考核演进,增强资本管理的主动性和导向性。
《新监管标准》使流动性监管更加细致严格。这进一步强调了商业银行维持流动性的能力,也决定了商业银行需大力做好增存稳存工作。流动性覆盖率和净稳定融资比率指标从2012年开始实施,并要求过渡期结束后所有银行均要达标。可以预期,流动性监管将因为这两项新指标的引入而愈发细致,愈发严格。在中国银行业以存款为负债主要来源的资产负债结构现状下,这两项指标所涉及的高流动性资产储备和银行可用的稳定资金,实际上都与银行存款息息相关,可谓是存贷比管理的精细化延续。因此,存款的持续稳定增长,将对流动性管理及各项业务稳健发展起到决定性作用。2011年以来的监管实践中监管机构多次强调存贷比达标的严肃性,并已对存贷比调控成效不理想的部分商行暂停了业务准入和机构准入,并且要求除逐月月末时点存贷比达标外,每月日均存贷比也要控制在75%以下,存款时点和日均的重要性不断被彰显,“拉存款”重新成为各家银行的头等大事。面临存款准备金率不断上调、加息预期增强、投资担保公司等体制外变相揽储压力,各家银行一方面要严格控制贷款投放总量和进度,重视控制贷款投放节奏,确保贷款投放均衡有序;另一方面要着力构建存款内生增长机制,既缓解监管考核压力,也使增存稳存工作落到实处。
《新监管标准》重塑商业银行客户价值创造管理体系。这决定了商业银行需“以客户为中心,以价值为导向”,转变客户经营策略。资本约束、流动性约束和市场约束,决定了商业银行必须进行经营转型,并把转型的重点落实到“以价值管理为导向”上来,而在“以客户为中心”的商业银行经营理念下,“以价值管理为导向”具体到客户管理层面,就是要以价值为标准来评价客户、选择客户、经营客户,实现客户管理与银行经营的共赢。要实现上述目标,商业银行至少需要做三方面的准备工作:一是以客户价值衡量为基础,构建客户综合贡献度评价体系,其重点是解决资源有限条件下如何理性地选择最有价值的客户。二是在目标客户选择的基础上,对客户进行分层管理,其重点是运用客户分析结果,掌握不同类别客户的行为特征和业务偏好,科学地构建客户分类营销服务机制、资源配置机制和产品定价机制,实施差异化的营销服务策略,客户经营实现从粗放营销转变为精准营销,从以大论优转变为以值论优。三是在服务满足客户需求的同时引导客户需求,创新业务产品优化客户结构,实现银行与客户的共赢。例如对于大型客户,强调获取综合收益,可用“投行”模式重点满足其低成本融资、直接融资和跨境融资需求,提高提供综合解决方案的服务能力,并介入更多的新兴业务领域;对于中型企业和私人银行客户,强调挖掘其在成长过程中的潜在价值,用“投行+商行”模式为其在转型或扩张过程中提供财务顾问、私募、上市推介等增值服务,提高综合贡献度,适当时候不放弃授信方式进入;对于中小企业客户和零售客户,强调信贷业务的定价管理,可重点采用“商行”模式,大力发展授信、供应链、电子银行、网银等重点业务,全方位多角度跟踪式介入,通过专营机构提供套餐式、标准化金融产品,满足日常融资需求,银行获得高溢价受益。
《新监管标准》使多重约束经营成为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常态。这决定了商业银行需全方位推动创新,提供转型发展的内在动力。尽管《新监管标准》可能存在过度监管的问题,但约束常态下的经营管理已成为商业银行不争的事实,2011年以来,各家行普遍感受到了资本、信贷规模和存贷比管控压力。在多重约束环境下,商业银行只有在有效控制风险下的前提下,在体制、产品、技术和营销模式等方面开展全方位的创新,实现从传统融资中介向金融服务中介的逐步转变,才可能获得可持续发展的动力,在激烈的转型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具体来看,首先是要建立健全总分行创新工作的领导、实施机制,成立创新委员会,制订科学的创新发展战略,切实推动有效创新。总行层面创新主要集中在体制优化,开展覆盖全局性、全行性业务的产品、服务和技术创新,分行层面创新主要集中在传统业务或产品的个性化、组合化改进,个性化营销方案的设计。同时,要进一步强化创新支持保障体系,建立科学的创新考核激励机制,强化信息技术对创新的支持,建立创新产品的后评估及监测体系,加强创新产品成果的推广。
(作者单位:中信银行海口分行)
8.银行个人贷款标准 篇八
收费项目收费标准
主卡人民币100元普卡附属卡人民币50元
主卡人民币300元
金卡备 注年费按年预先收取,核卡后2个月内刷卡1笔即可豁免首年年费,当年年费
卡片工本费
预借现金手续费
透支利率(每日)
滞纳金
超限费
外币交易手续费人民币150元刷本卡消费8次免次年年费女人花异型卡/奥运MINI卡:50元/卡持卡人成功申请时欧珀莱晶钻卡:20元/卡收取id卡:160元/卡人民币:本行0.5%,跨行持卡人以信用卡在1%预借现金额,最低人民银行柜台或ATM预币1元借现金时收取;外币:3%预借现金额,最民生ATM及柜台领低3美元回溢缴款不收手续费持卡人在逾期,未全额还款情况下,0.5‰ 本期账单不享受免息还款待遇,透支利率0.5‰计息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持卡人如未于每月最低人民币10元或1美最后还款日前还清元当期最低还款额或(币种与相应的最低还延迟还款时收取款额相同)初始所有客户默认交易超限时按超限部分均不开通超限功的3%收取超限费,最低能,客户可以通过10元短信上行或致电客服开通、关闭卡片超限功能美元:VISA,JCB卡免收,万事达卡收取交易金额的1% 当发生非人民币交
非美元:收取交易金额的易时收取
1.5% 附属卡
持卡人因信用卡损坏申请新卡时收
损坏换卡手续费人民币20元/卡取,可致电本行客
服热线办理补发新卡手续
挂失补发新卡免补
挂失手续费人民币60元/卡
卡手续费
快速发卡手续费人民币160元/卡
非加急:人民币10元/份,自索取日起前三个月内持卡人索取对账单免费;时收取,每份列印
补制对账单手续费
加急:人民币30元/份,一个月的账务信每次另收20元邮寄费,息;邮寄费按次收取;
持卡人申请调阅签账单服务,经查证
境内:人民币50元/份
调阅签账单手续费认定交易确为持卡
境外:25美元/份
人或其附属卡持卡人所为时收取持卡人因遗忘交易
补制交易密码函人民币15元密码申请补制交易
密码时收取
柜台交易:本行免费,他行人民币20元/笔或3美元/笔
ATM交易:人民币:本行持卡人申请领回溢
溢缴款领回手续费
缴款时收取免费,他行1%领回金额,最低人民币1元;外币:3%领回金额,最低3美元
持卡人申请加急寄
卡片/密码函快递手续费每封信函人民币25元送卡片/密码信封
时收取
预借现金175美元/笔持卡人在境外遗失
卡片后,向相应国
境外紧急服务手续
际组织申请紧急取
费紧急补卡175美元/笔
现或补发紧急替代卡等服务时收取
3期2.6%、6期4.2%、9手续费用采取一次
自由分期付款手续费
期6.3%、12期7.2%性全额收取30元/次或从持卡人账户每年可免费兑换一
航空里程兑换手续费
中扣除15000积分次,每次最高可兑
换5万航空里程,超出免费次数后,兑换费用将按照收费标准收取当持卡人要求开具还款证明、纯费用
开具证明文件手续费人民币50元/次逾期证明、额度证
明以及资料证明时收取
交易信息短信通知费人民币3元/月/户汽车道路救援服务费人民币80元/年/户
此费用将从持卡人
意外免还款服务费人民币20元/年/户银行信用卡账户中
自动扣收
此费用将从持卡人
存有溢缴款的已销卡账销户后第6个月开
销户后账户管理费
户: 人民币5元/月/户始计收,直至将溢
缴款扣至为零
注:
1、表中美元标注的收费,当持卡人信用卡外汇账户结算币种为除美元外的其他外币时,则以与美元标注收费的等值外币收取。
2、信用卡转帐视为预借现金。
招行 young卡
费用详情
附属卡年
普卡年费50元
费: 滞纳金: 超限费:
最低收费为10元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
本地同行取
最低收费为10元交易金额的1%最高收费为20元
现:
本地跨行取
交易金额的1%最低收费为10元最高收费为20元
现:
异地同行取
交易金额的1%最低收费为8元最高收费为100元
现:
异地跨行取交易金额的1%最低收费为10元最高收费为20元
现:
境外银联取
交易金额的3%最低收费为3美元
现:
境外非银联
交易金额的3%
取现:
境外应急取
交易金额的3%最低收费为3美元
现:
本地同行溢
交易金额的0.5%最低收费为5元
缴款领回:
本地跨行溢
最低收费为5元最高收费为50元
缴款领回:
异地同行溢
最低收费为5元最高收费为50元交易金额的0.5%
缴款领回:
异地跨行溢
交易金额的0.5%最低收费为5元最高收费为50元
缴款领回:
境外银联溢
交易金额的0.5%最低收费为5元最高收费为50元
缴款领回:
境外非银联
溢缴款领交易金额的0.5%最低收费为5元最高收费为50元回:
境外应急补
VISA卡手续费175美元MasterCard卡手续费156美元
卡手续费:
换卡工本
换卡工本费每卡或每套15元
费: 快递费:
20元
补制(寄)
对账单手续3期之前免费以后每期收费为5元费: 挂失费:
挂失费每卡或每套收费为60元
重置密码函
每封15元
手续费:
调阅国内签
50元20元
购单:
8美元5美元
调阅国外签
购单:
主卡年费: 普卡双币卡年费140元
免年费政策: 免首年年费,刷卡6次免次年年费预借现金额度: 免息期: 消费验证方式: 循环信用利息(日息): 消费短信通知费: 最低还款: 账单日: 网上支付:
信用额度的100%25天到56天签名签名+密码
每天收取利息0.05%
1500元以上大额消费免费,1500元以下的消费短信通知提醒每3个月12元,并赠送失卡保险
最低应还所欠金额的10%
随机生成,在卡片有效期内可更改一次
每日消费U盾验证最高10000元每日消费手机验证最高5000元
积分
积分方式:
消费1元积1分取现1元积1分消费1美元积8分取现1美元积8分
积分有效期: 按账单年计算,第一天的积分2年有效,最后一天的积分1年有效
分期
分期申请: 分期类型: 分期起分金额: 分期期数费率: 扣除方式: 提前还款规定:
电话申请、网站申请
单笔分期、商场分期、邮购分期Y-power卡单笔起分金额为500元
3期:0.72%6期:0.72%9期:0.72%12期:0.72%18期:0.72%24期:0.72%按期收取
9.招商银行资费标准列表 篇九
一、常见人民币业务
业务类型 柜面异地快速汇款(本行)柜面异地通存通兑(需刷卡)柜面异地普通汇款(在我行未开账户需现金汇)(他行、对公 户)
收费标准 按汇款金额的 5‰收取,最低 5 元。按存取金额的 5‰收取,最低 5 元。
按汇款金额的 1%收取,最低 1 元,最高 50 元。
1 万元(含)以下:5.5 元; 1-10 万元(含):10.5 元; 柜面异地普通汇款(在我行有账户)(他 行、对公户)10-50 万元(含):15.5 元; 50-100 万元(含):20.5 元; 100-1000 万元(含):转账金额的 0.02‰+0.5 元; 1000 万元以上:200.5 元。柜面同城他行转账 ATM 异地取款手续费 分行自定,以分行对外公告为准。按取款金额的 5‰收取,最低 5 元。“2 元-4 元/笔(说明: 如异地取款,还需要加收 ATM ATM 跨行取款手续费 异地取款手续费)” 专业版同城他行转账(普通模式)专业版同城他行转账(快速模式)2 元/笔 3 元/笔 按单笔汇款金额的 2‰收取,最低 5 元,最高 50 专业版异地快速汇款(本行)元。按单笔汇款金额的 1%,最低 10 元,最高 50 元(2010 专业版异地跨行汇款(快速模式)年 12 月 31 日前 6 折,即按单笔汇款金额的 6‰,最低 5 元,最高 50 元)。按单笔汇款金额的 1%,最低 10 元,最高 25 元(2010 专业版异地跨行汇款(普通模式)年 12 月 31 日前 2.5 折,即按单笔汇款金额的 2.5‰,最低 5 元,最高 25 元)。
按普卡、金卡、金葵花卡分别进行收费 账户管理费 收费标准由分行自定,以分行对外公告为准 挂失(书面挂失、密码挂失、挂失申请书 10 元/次 挂失)境内异地特殊业务 境内跨行交易调单 按每笔金额的 2%,最低 80 元,最高 200 元。正本 50 元/份,副本 10 元/份。最近一年每次收取 10 元,每向前递增一年加收 10 跨查账 元。开具存款证明 移动数字证书工本费 20 元/份 60 元/个
二、常见外币业务
业务类型 柜面异地快速汇款(本行)(限 收款行开通的外币现钞币种)柜面异地通存通兑(需刷卡)柜面境内同城、异地和境外汇 出汇款
收费标准 按汇款金额的 5‰收取,最低收 5 元人民币(汇款币种)。
按存取金额的 5‰,最低收 5 元人民币(存取币种)。按汇款手续费的 1‰收取,最低 RMB100 元,最高 RMB1000 元; 钞转汇手续费: 分行自定,以分行对外公告为准。
三、其他业务
业务类型 境外银联网络取现 国际卡境外取现 国际卡境外货币兑换 国际卡境外交易调单 国际卡境外交易拒付 国际卡境外交易仲裁提交 国际卡境外交易仲裁评审 国际卡境外紧急挂失
收费标准 按交易金额的 5‰收取,最低 RMB10 元。按取现
金额 1%收取,最低 2 美元。按国际组织规定收取,约为交易额的 1%。副本 5 美元/份 0.15 美元/笔 250 美元/笔 250 美元/笔 35 美元/卡
国际卡境外紧急查询
7.75 美元/卡 95 美元/卡(如由于申请人主动放弃或遭发卡行拒绝,致使申
国际卡境外紧急取现手续费
请的该项服务未能完成,银行仍要代国际组织收取 50 美元的服 务费。)
全球机场贵宾登机 保管箱业务保证金 保管箱业务钥匙赔偿金、凿箱
25 美元/人次 分行自定,以分行对外公告为准。
分行自定,以分行对外公告为准。公证费、凿箱修缮费用
注:
1、除上述已明确收费项目外,招商银行仍有可能对新提供其他服务项目进行收费,具体以受 理营业网点的公告为准,敬请留意。
2、上述收费项目的减免等优惠政策,以受理营业网点的公告为准,敬请留意。
3、上述境外收费项目为招商银行根据相关国际组织目前规定标准确定,如遇相关国际组织调整相 应收费标准,招商银行将随之调整,敬请留意网点公告。
4、上述收费标准的解释权归招商银行所有。本页面内容仅供参考,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招商银行保留上述内容的解释权。部分业务以当 地网点的公告与具体规定为准。
招商银行 YOUND 信用卡收费 1.招行 YOUNG 卡信用额度 3000 元 取现额度 1500 元 2.无需预先存入资金即可进行刷卡消费 最高 3000 元 透支 1500 元 3.消费后 在银行规定的还款日之前或当天还款 不收利息 4.取现金收取 1%每笔手续费 最低 10 元 每月免收第一笔取现手续费 透支取现按日利 率万分之五计收利息 按月计收复利 5.消费或取现后如果不能全额还款 可以按最低还款额还款 即当期应缴金额的 10%及相 关的日利率 0.005%的利息费用 不会影响个人信用记录 按最低还款额还款最好关注每期 的对账单 上边都有列示的 6.最低还款额为: 当期消费金额的 10% + 当期透支取现金的 10% + 上月应还未还款项 + 本月利息及费用
7.持信用卡不论消费还是取现 要求每个月的最后还款日当天必须以不低于最低还款额还 款 否则收取滞纳金记录 一旦产生不良信用记录 今后将很难在银行申请信用卡及申请 贷款 8.招行 YOUNG 卡首年免年费 刷卡 6 次免次年年费(取现不计入次数)未开卡或未达到规 定刷卡次年都收取年费 建议对于不使用的信用卡一定要销卡 以避产生不必要的费用
招商银行信用卡收费标准 招商银行信用卡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 循环信用利息 日息万分之五 金卡主卡每卡 RMB300 元,金卡附属卡每卡 RMB150 元,年费 普通卡主卡每卡 RMB100 元,普通卡附属卡每卡 RMB50 元 VISA MINI 信用卡主卡每套 RMB150 元,附属卡每套 RMB75 元 MSN 制卡工本费 滞
10.银行个人贷款标准 篇十
关键词:“扁平化结构”;SBU模式;个人信贷运行模式
随着资产市场的发达,直接融资变得更加高效和低成本,商业银行公司信贷业务增长速度逐渐放缓,个贷业务逐步成为商业银行新的利润增长点,而个贷业务能否快速、健康地发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商业银行自身的管理运行模式。
一、国外商业银行的革新之路
1.组织结构的发展趋势---“扁平化结构”
在银行的组织结构方面,组织管理理论中新古典组织理论的代表人物斯科特于20世纪90年代提出了最具代表性的扁平化结构理论[1]。该理论的主要特点是减少管理层次,形成一条最短的管理指挥链。商业银行扁平化管理的具体做法就是减少分支行的层次,减少信息传递和决策链条中的中间分支行,将待处理信息直接由基层行传递到决策行,迅速做出决策。其实质是缩短委托代理链条、降低信息耗散、缩减成本,有利于银行实现以客户为中心、高效决策的经营战略。
2.荷兰银行的SBU创新
荷兰银行应用扁平化思想,于2001年率先推出SBU(Strategic Business Unit)模式[2]。该模式由三个平行的SBU模块构成,即批发客户SBU(按产品细分为更小的SBU)、私人客户资产管理SBU(按地域细分为更小的SBU)和个人消费者SBU(按地域细分为更小的SBU),其中心思想就是以客户为中心。荷兰银行的客户SBU结构强化了各SBU的自主权,能对客户的需求迅速做出反应,并恰当地设置产品子SBU以及地域子SBU,以便最大限度地贴近客户,并兼顾产品营销的需要和各地域市场的差异性。
3.业务流程再造---前后台的协作与分离
国际商业银行在对其组织结构进行改革的同时,也对业务流程进行了创新和再造。当前,商业银行普遍采用前台和中后台工作分离的模式。前台的工作主要是直接和顾客打交道的SBU;中线的工作包括风险管理、集团的资产负债管理;后台的工作主要包括客户数据管理、集团稽核、财务、人力资源、法律合规性以及研究与开发等一系列支持工作。前台和中线是独立的,通常他们共同拥有决策权,以控制贷款的风险[3]。
综观国外商业银行的革新之路,贯穿始终的核心思想就是:以顾客为中心,实施高效和安全经营管理战略。扁平化结构是为了降低信息耗散、缩减成本、加快决策速度,从而提高服务的效率。SBU是以客户为中心,根据不同客户的不同特点和需求设置,以尽可能方便、快速和高质量地完成客户的要求为目标;而业务流程再造中前后台的分工和协同决策,则有利于提高贷款的安全性。
二、国内商业银行个贷业务运行模式的变革之路
国内商业银行个贷业务的组织和管理,通常是总行层面负责产品的研发和产品战略的制定,各分行根据区域的具体情况,贯彻落实总行的产品战略和政策,组织搭建个贷业务的管理运行框架模式。纵观国内商业银行个贷业管理运行模式的演变历程,主要有以下三种形式。
1.“分散型”运行模式
“分散型”运行模式是我国商业银行个贷业务最初采用的运行模式,其特点是基层行既作为个贷产品的营销前台,又承担贷后管理的责任,而贷中管理,如审批权则集中于一级分行或二级分行(或综合性支行),营销和贷后管理分散在各基层支行,可形象地称之为“分散型”运行模式(图1)。
优势:一是有利于调动所有基层行和客户经理开展对合作单位(如开发商、二手房经纪公司和汽车经销商等)和个贷业务营销的积极性,从而有利于充分发挥和挖掘商业银行网点资源、人力资源以及客户资源的优势。二是在营销和服务过程中,不局限于某一网点,便于客户就近办理业务。三是有利于实现公、私业务信息资源的共享与双赢。如房贷业务,由于绝大多数基层行是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的经办行,房地产开发贷款是个人房贷开办的上游产品,而作为下游产品的个人房贷所形成的资金回流,又为房地产开发贷款的归还提供了资金保障。这种良性互动,实现了公、私业务信贷产品的有机结合。
缺点:一是不利于集约化经营,不利于降低运行成本。这种模式贷后管理专业化、规模化程度低,每个基层行都需要配备开展营销和进行贷后管理的全套人员和设施。尤其是在个贷抵押登记的办理、不良个贷的化解和处置、贷款档案的管理方面,分散管理将产生较大的成本和浪费,运行成本相对较高。二是由于考核机制的引导作用,容易导致基层行偏重于营销业绩,弱化贷后管理工作,形成重贷轻管的问题,进而影响个贷资产质量。三是个贷产品在流程上呈现出双向传递性,加之内部管理层级较多,对于大额个贷还需要经过基层行、二级分行(或综合性支行)、分行三个层级的往返处理才能完成,管理运行效率低下。
总之,“分散型”模式做到了以顾客为中心,方便了客户,但是运行效率低,安全性不高。针对这些问题,国内银行纷纷改革运行模式作为回应,进而转向一种新的模式---“集中型”模式。
2.“集中型”运行模式
“集中型”运行模式的特点是由一级或二级分行(或综合性支行)成立“个贷中心”,在中心设置:营销受理岗、签约岗、信息录入岗、贷款放行岗、贷后管理岗、抵押登记岗、档案管理岗等岗位,全面负责个贷业务的营销及贷后管理工作,而审批岗、风险监控岗、产品制度岗则设在一级分行或二级分行的中后台管理部门,基层行仅负责向个贷中心推荐合作机构或项目,业绩由一级分行或二级分行来协调分配。由于个贷业务的主要流程集中在一、二级分行的个贷中心,因而可形象地称之为“集中型”模式(图2)。
优点:一是有利于提供专业化、规范化的服务和管理,也有利于节约人力资源和降低管理成本,实现集约化经营。二是有利于夯实贷后管理工作,加强了贷后监控力度,提高了贷款质量的安全性。
不足:一是经办网点相对较少,市场面窄,不便于合作机构和客户办理业务,没能充分体现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二是在业务营销上不利于充分调动基层行的积极性。基层行的间接参与,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到其经济利益,从而影响到商业银行整体个贷业务的发展;三是 “集中型”运行模式容易导致公、私业务产品在捆绑营销上的脱节,不便于实现公私业务信贷产品的联动营销;四是仍未完全摆脱业务流程的双向传递,使管理层级和环节没能得到根本性的改善。
“集中型”运行模式由于进行了机构设置的“扁平化”处理,在效率方面有一定提高,由于由一、二级分行集中进行贷后管理工作,因而贷款的安全性也得到了加强。但与“分散型”运行模式相比,“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难以得到有效发挥。
3.“伞状型”运行模式
国内商业银行经过探索,在充分吸收前两种模式的优点和摒弃缺点的基础上,对两类模式进行整合,再造出新的模式。这种模式由分散型模式的前半部模块与集中型模式的后半部模块整合而成,即“前分后集型”,又可形象地称为“伞状型”运行模式(图3)。
这种模式由各基层行负责贷款的营销、调查、受理和审核等工作,一级分行按区域成立个贷中心集中贷中和贷后管理工作,包括集中审批、信息录入、抵押登记、账务处理、不良催收,资产保全、贷款监控、档案管理等工作。这样,可充分发挥网点和人员点多面广、全方位面向市场的优势,保证客户得到更及时、周到的服务。同时各基层行的积极性得到充分调动和发挥,有利于个贷客户经理轻装上阵,专心于市场营销。个贷中心作为保障支持部门,集中实施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的操作与处理,达到了提高运作效率,夯实风险管理基础,减少管理层级和环节的目的。
这种以基层支行为营销前台,而中后台设立个贷中心为其提供服务与保障的模式,实现了个贷业务营销工作重心的前移,同时将中后台保障和管理的职能向上集中。即前台尽可能散开,而后台全面集中的模式,不仅大大缩短了管理层级,而且在业务流程上实现了单向操作,提高了工作的效率。显然,这与国外商业银行的扁平化管理变革有着异曲同工之效。
四、讨论和结论
本文主要论述了为了更快、更好、更安全地发展商业银行个人信贷资产业务,应该如何进行模式创新的问题,得出以下结论:
1.国外商业银行在发展个贷业务的进程中,在组织结构和业务流程方面所做的改进包括“扁平化”结构、SBU模式、业务流程再造等。他们改革的目标可归纳为:“以顾客为中心”实现高效率和低风险的目标。国外银行做法,值得我们参考和学习。
2.通过对国内商业银行在个贷业务管理模式的演变历程的回顾,我们惊奇地发现:从“分散型”模式,到“集中型”模式,再到“伞状型”模式,国内银行改进和创新的最终目标竟与国外同行们不谋而合,那就是寻求“以顾客为中心”、高效率和低风险的个贷管理模式,这也是我国商业银行逐渐国际化的一个佐证。
3.在全球化金融浪潮的冲击下,在个贷业务面临日益增多的国内外同业加剧竞争的新格局形势下,国内商业银行应坚持以客户为中心,进一步整合资源,不断改革创新,构建科学、高效、安全的经营管理模式,实现个贷业务快速、健康的发展。
作者单位:陈端能,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董时珊,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
(编辑 雨露)
参考文献:
[1]马英.“商业银行组织结构扁平化改革与 SUB 模式创新”[J].河北金融,2006,1:3-5.
[2].吴成良.“SBU 模式在商业银行组织结构创新中的应用研究”[J].国际金融研究,2002,2:39-40.
11.银行个人贷款标准 篇十一
一、商业银行个人银行业务的创新
1. 银行产品方面的创新
银行产品为了满足各种顾客群体的要求, 应当根据各种顾客群体需求特点, 提供针对性的产品, 进行针对性的创新, 有利于产品的创新和发展。就总体而言, 可以划分为普通以及高端产品。其一, 针对大众开展普通银行产品。为促进银行业的快速发展, 也要对普通客户保守的观念, 需要着手于保守的银行产品, 降低准入标准, 逐渐提升银行的大众认可度, 银行同时也需要借助该方式吸引潜在顾客[1]。其二, 为了应对高端顾客的需要, 为其提供定制的银行产品, 对于这类的顾客, 可以将银行产品进行拓展, 涉及黄金、外汇、权期、等多项业务, 同时联合其他高端金融服务为顾客提供立体化、全方位的银行体验[2]。开展这种创新活动, 可以帮助银行深入的认识顾客, 实现自身产品的良好发展。
其三, 为了最大化的满足激进型客户或者是尽可能的帮助现有股民自我内控规避其资金风险而进行创设的全新型的银行性质商品, 具有较高收益的银行产品, 最大限度的满足各种顾客群体的需求, 完成了资金分配。
其四, 针对各个年龄层的普通顾客, 还应当设置专题, 比如, 出国留学、教育、退休、结婚等, 可以帮助进行有计划性、方向性的银行业务。
2. 个人银行服务方面的创新
(1) 注重服务各个阶段。对服务的各个阶段进行创新, 主要表现在服务前期对服务标准进行细化、服务过程中提升服务质量、服务之后反思顾客的反馈。银行服务必须细化周到, 涉及产品服务的全过程, 包括产品开发、服务策略、服务措施、服务态度以及最后的归纳总结, 每一个环节都是服务结构基本的构成部分。此外, 在服务完成之后应当及时进行归纳总结工作, 由此可以对市场以及产品的活力行深度的了解, 继而实现银行服务水准和质量的提升, 真正做到以顾客需求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 与此同时, 可以推动个人银行的开展。
(2) 保障服务连贯性。根据人生的各个阶段, 合理的链接家庭、工作、养老、子女, 确保服务具有定的关联性, 同时按照各个阶段具体的状况对服务形式进行调整, 对财产的使用进行科学的规划[3]。长久保障基础服务的价值, 将个体银行业务升华为家庭或者家族银行的层面上去。银行为顾客提供一生的规划, 必将增强顾客的忠实程度, 提升服务的持久性和关联性。
3. 个人银行渠道方面的创新
个人银行途径方面的创新反映基于互联网平台的网络银行服务, 为网络客户提供专业的银行产品, 顾客借助互联网在任何地点任何时间都是可以对银行产品进行了解, 该银行业务途径, 大批失控的界线, 将银行产品合理的融进了居民的日常生活中, 银行同时客户管理系统科学的研究和管理顾客信息, 可以针对客户的实际需求设计针对个人的银行理财方案。
二、商业银行个人银行业务转型思考
1. 高素质银行业务人才欠缺
银行相关业务人员缺乏较高的素质以及业务素养, 对于银行顾问, 顾客的信任度偏低。银行产品以及客户需求逐步多样化发展, 由此需要银行业务人员必须切实提升自身的素养, 相关业务人员对于金融知识必须能够做到融汇贯通, 及时的掌握金融动态, 与此同时具有相应的营销手段, 可以很好的把握顾客心理等, 具有上述的综合能力才可以实现银行业务服务链的完整。此外, 由于传统观念的影响, 顾客通常不喜欢向银行透漏自己的资金信息, 这加大了业务人员分析顾客的难度, 客户和银行之间的合作关系也很难建立。
2. 服务的品牌化以及个性化欠缺
商业银行现有的个人业务基本相同, 品牌化以及个性化没有得到凸显。大多数银行实施将现在开展的服务进行组合, 根本没有安装顾客的个性化需求对产品进行设计, 这使得服务欠缺个性化, 产品基本没有什么太大的差别。商业银行基本围绕产品展开各种银行活动, 并没有围绕客户这一核心进行各项银行服务, 没有个性化服务观念。理财也只是单纯根据资产的数量进行划分, 缺乏对各类顾客进行系统化的银行规划, 服务欠缺方向性以及独特性。
3. 银行缺乏较强的风险管理能力
现阶段, 商业银行业务开展必然存在各种风险, 但是其较为客观的利润模糊了银行工作者的视线, 管理者常常忽视了风险的存在, 使得银行推陈出新各种银行产品, 但是往往需要面对各种风险, 导致各项业务无法有序开展, 给银行以及顾客带来了一定的经济风险。
三、商业银行个人银行业务转型建议
就以上各种银行业务风险以及挑战, 我们站在业务人员、银行服务以及政策监督方面给出了相应的建议。
其一, 全面提升银行工作人员的素质, 积极组织相关培训活动, 其工作人员切实掌握相关理论知识, 努力把握顾客的心理, 进而开展科学的银行业务。与此同时, 业务人员必须对及时掌握当前的经济形势, 以及实行的经济政策, 进而有效掌控产品和风险, 为顾客提供更加理想的资金收益, 促进银行业务的顺利开展, 获得更好经济收益。
其二, 与客户进行深入的交流, 在此过程中, 充分掌握顾客需要, 综合利用自身的金融理论知识, 采用科学的营销技巧, 为其提供理财方案。
站在银行服务角度, 需要根据地区的具体情况, 制定相应的理财策略, 针对各类顾客群体进行差异对待, 开展差异化、个性化的服务。因为不同的顾客存在不同的年龄段, 具体的财富情况也存在一定的差别, 具备的风险承担能力也存在差异, 因此需要结合不同的情况, 为顾客介绍适合客户的、满足客户需求的银行产品, 进行开展系统、全面的银行服务, 帮助顾客获得最大的银行收益, 而且可以实现资金的保值和增值。
四、结束语
综合上述分析可得, 时代不断发展, 居民生活品质显著提升, 银行意识得到明显提升, 个人银行业务在商业银行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近年来, 商业银行的个人业务发展较快, 个人银行业务也是银行主要的竞争焦点。因此, 银行必须创新自身的个人银行业务, 提升行业竞争力。所以, 要想促进商业银行业务方面进一步的发展, 必须积极进行创新, 不断满足新时代发展需求。进而对银行业务发展转型问题进行思考, 深入分析现阶段银行业务存在各类弊端和局限, 进而就具体的不足提出了业务转型建议, 希望可以促进银行业务的个性化发展, 能够为顾客提供优质的银行服务, 保障顾客利益。
参考文献
[1]高秀花.浅析商业银行个人金融业务转型的思考[J].现代商业, 2013, (11) :29.
[2]林虹.浅谈中国商业银行个人银行业务的创新[J].时代金融, 2014, (36) :109-110.
[3]唐珊珊.互联网金融模式下商业银行个人银行业务新发展的思考[J].岳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6, (1) :109-112.
12.农业银行标准化管理 篇十二
前段时间,省分行机构业务处来我行检查并提出指导意见。上级领导强调最多的就是我邵阳农行如何统一标准,规范操作,从而提供工作效率,降低经营风险。本人受益匪浅,感触很深,特谈谈一些个人见解。
标准化管理的定义是以获得最佳秩序和社会效益为根本目的,以管理领域中的重复性事物为对象而开展的有组织的制定、发布和实施标准的活动。近几年来,我国已有越来越多的企业在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基础上制订自己的企业标准,从而实现本企业的标准化管理。邵阳农行要想在激励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必须从管理标准化入手。
一、建立科学的邵阳农行标准化体系
建立农行标准化体系对挖掘邵阳农行内部潜力,提高邵阳农行的整体素质都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如何挖掘农行内部潜力、提高农行的整体素质是摆在邵阳农行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而只有通过标准化才能达到此目的。农行标准化体系必须具有很强的合理性和先进性,必须包含一套成熟的管理标准。邵阳农行以这些成熟标准为依据,必然会使我行的管理在技术先进性、经济合理性及安全可靠性等方面得到保证,从而为我行提供先进合理的衡量尺度。管理标准化要求邵阳农行整个经营过程、各部门的各项工作以及全体职工都要按标准办事,真正使每个部门、每个人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办事有标准,工作有检查,效果有奖惩,从而彻底扭转邵阳农行产品落后、管理落后、互相推诿、效率低下的局面。
邵阳农行加强标准化管理,不仅仅表现在技术开发领域,也表现在管理领域。标准化为我行实现各项管理职能提供共同准则和科学依据,我行只有借助于标准化这个重要手段,才能更有效地把农行服务经营活动中的各种要素和各个环节合理地组织起来,使每个部门、每个人分工明确,职责清楚,以实现我行管理工作的高效化、合理化、科学化,这样才能促进和实现邵阳农行的现代化管理。
二、邵阳农行如何开展标准化工作
(一)必须加大对标准和标准化管理宣传、贯彻、实施的力度,增强我行员工的标准化意识。这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潜移默化才能见效的艰苦工作。①通过多种途径、多种形式和多种方法大力宣传标准化的基本知识,使我行员工了解和熟悉标准化工作的内涵、原理、目的和意义。邵阳农行有很多标准和标准化方面的工作需要去宣传、贯彻和实施,在内部信息网络、基层各岗位上都需要对有关规章制度、标准进行宣传,在基层各岗位上与岗位相关的制度、标准做到人手一册,让员工熟记于心;②要通过贯彻实施标准,把员工置身于标准的实践和标准化的过程中,使其从切身体验中认识标准化管理对于促进我行发展的巨大作用。③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使大家认识到,标准化就在你身边,我们生活在标准化之中,进而从被动的、盲目的、消极的、潜意识的开展标准化管理,变为主动的、自觉的、积极的、有意识的开展标准化管理。(二)必须加强队伍建设,促进我行标准化管理的实现。标准化管理既是一门管理科学,又是一门综合性的边缘科学,理论性、知识性、政策性都很强。必须在大力普及标准化基本知识的同时,下功夫培养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具有较强标准意识、较高理论素养、较好技术水准和较多实践经验的标准化专业技术人才。标准化管理从本质上说是一种技术性工作,建设一支专业过硬、技术精良,在国内具有领先水平并能紧紧跟踪国际前沿的技术队伍对邵阳农行是十分必要的。同时,许多标准的制定还需要实验数据和生产实践的验证等等。因此,对员工从事标准制修订工作的培训,实行员工和知识的更新也是必不可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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