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人员管理规定

2024-08-07

施工单位人员管理规定(精选12篇)

1.施工单位人员管理规定 篇一

外委施工单位和人员管理制度

WHNYLM/ZD-009-2015

第一条 目的

为了保障外委施工单位的权益和外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范围

参加新建、扩建、技改、检修等工程项目的外来施工单位及外来人员,应执行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 各单位职责

1.外委施工单位的主管单位负责对施工单位的资质和施工能力进行验证,对施工劳动组织、施工进度、工程质量、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文明生产、竣工验收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并负责收集与施工单位相关的所有工程资料及资质文件。告知外委单位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2.安健环部负责定期对外委工程实施过程的安全、环保、职业健康、消防和应急救援管理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3.党群工作部负责施工人员出入、车辆物料出入的排查,对未签订安全协议、未办理施工工作证的人员,禁止其进入厂矿作业。

4.施工地点所在单位负责外委施工单位和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其安全施工,对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可责令外委单位限期整改,如外委单位存在推脱或整改不及时的情况,施工所在单位应及时上报工程主管部门和安健环部,予以处理。

第四条 公司对外委施工单位(承包商)依据集团公司《外委施工单位考核办法》实行安全风险抵押管理,具体如下。

1.安全风险抵押办法、抵押金额

2.公司依据神华集团公司《外委施工单位考核办法》制定了《安全协议》,协议中明确了乙方在安健环管理方面的责任、义务和权力,同时明确安全风险抵押要求。

3.公司安全风险抵押金额为合同总价的5%。

4.公司工程主管部门负责根据本制度,在外委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安全风险抵押要求,中标单位开工前按规定向核算中心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否则严禁开工。

5.安全风险抵押考核兑现按以下规定执行。

第五条 外委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拒不执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的,造成人员轻伤的,扣除风险抵押金的50%,造成人员重伤或死亡的,扣除风险抵押金的100%。

第六条 因外委施工单位未按规定作业造成我公司经济损失或人员伤害的,按实际发生损失金额从风险抵押金中扣除。

第七条 外委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不服从我公司安健环管理、不配合安健环检查的、对隐患不按要求整改的、发生事故隐瞒不报的、使用无证的特殊工种操作人员等违反我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我公司安健环部、工程主管部门、作业所在单位均有权利按公司相关处罚办法开具罚款单,并汇总到安健环部,统一提交核算中心,核算中心按罚款数额从外委施工单位风险抵押金中扣除。

第八条 工程结束并验收合格后,在经公司主要领导审核、确认签字后,核算中心方可退还剩余风险抵押金。

第九条 招标期间,工程主管部门对外委施工的单位资质合法性、技术水平和安全保证条件等、行业技术水平及人员资格证进行验证和确 认,其内容为:

1.验证乙方营业执照及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要求。

2.乙方施工管理能力和队伍素质能否满足工程需要。

3.乙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4.特殊工种人员特殊工种操作证是否齐全有效。

5.其它国家及行业要求的资质及安全工具检验证明是否齐全有效。

第十条 甲方对乙方的确认,要由工程主管部门、安健环部联合审查,验证后,方能委托。

1.甲乙双方要依照《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合同书。合同中,必须有安全条款,明确双方的安全工作责任。临时追加的项目,除按程序补办手续外,要由安健环部审定安全措施后,方可实施。

2.乙方施工前,必须编制开工报告或作业方案,明确人员、安全措施、工程质量标准,并进行危险源辨识,并经工程主管部门、安健环部、作业所在单位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

第十一条 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做到:

1.明确双方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的代理人为安全工作第一负责人。

2.明确双方现场安全管理的对口工作人员。

3.甲方对乙方施工人员就国家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单位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进行培训,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安全技术要求,提供安全施工条件。

4.甲方有关人员陪同乙方各级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熟悉作业现场及环境,一同落实安全措施。

5.同甲方签订《安全协议》。

6.甲方对乙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 入作业场所,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作业,并向甲方主管部门备案。

7.承包方对全体施工人员(包括民工、临时工)进行全面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到安健环部办理入厂工作证,方可进入作业现场。

第十二条 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做到:

1.现场作业中,必须严格执行甲方规定的安全用火、用水、用电、动土等相关管理制度,并取得甲方主管部门的批准,方可作业。

2.施工和检修机械,工具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3.负责现场施工人员不得任意将火种携带入厂内,按公司规定着装。

4.现场工作人员应接受甲方主管部门的安全检查和监督,对违章作业人员或妨碍甲方安全生产的作业,甲方有权令其纠正、处罚或停止作业。

5.如有施工人员流动要提前提交书面说明给安健康部,安排培训和办理工作证,一经发现违例,施工单位立即停止作业,并对施工单位处罚2000元。

6.乙方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或其它事故,应由乙方负责调查和处理。涉及死亡及轻重伤以上的事故,乙方在上报其主管部门时,应同时抄送甲方主管部门和安健环部,由甲方安健环部报上级公司备案。

7.以上规定如有与国家和上级公司法律法规有冲突的,以国家和上级公司规定为准。

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安健环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

附件:无

2.施工单位人员管理规定 篇二

一、事业单位工勤人员队伍现状

首先, 事业单位工勤人员队伍文化素质参差不齐, 技能水平也各有不同。在工勤人员队伍中, 大专、本科学历以上的人员不多, 大部分工勤人员是自己摸索学习, 专业知识是在工作过程中通过实践经验总结出来的, 或者是师傅带出来的, 没有建立一个规范的理论系统, 工勤人员的技能水平各一。另外, 随着时代的进步, 现在大部分工勤人员通过各种途径获得了大专以上的学历, 但他们学的专业极少与所从事工作是对口的, 这就导致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整体技术水平难以提升, 专业人才比较缺乏。

其次, 事业单位的工勤人员年龄普遍偏大, 不符合有些岗位的身体要求。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大部分是40岁以上的人群, 在几年之后都面临退休, 大部分职工工作经验丰富, 工作态度勤恳, 但他们的身体素质已渐渐跟不上, 在户外作业时有时比较困难, 工作效率难以满足工勤岗位的需求。

二、事业单位工勤岗位存在的问题

1. 思想上缺乏重视。

事业单位对工勤岗位工作的意义缺乏重视, 比如普通的技术工种如天线工、电工、司机等, 这些岗位的编排比较随意, 也没有对这些职工进行严格的日常管理。一般单位将事业发展作为工作重心, 并出台了多项政策和文件调动、保障一线员工的积极性, 针对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培训也比较多, 而在建设工勤队伍方面往往不够重视。事业单位对工勤岗位的忽视挫伤了工勤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一方面, 工勤人员在提升个人能力和水平时缺乏政策的支持和鼓励, 另一方面, 单位的不够重视打消了工勤人员提升能力的积极性。

2. 考核制度不够完善。

工勤岗位是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的基本组成部分, 工勤岗位考核制度的建设只有受到事业单位的足够重视, 才能更好地配合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目前, 事业单位对工勤岗位工作的考核力度不足, 考核模式比较单一, 导致工勤岗位人员难以提升工作积极性, 在岗期间难以全身心投入自己的工作中。在事业单位工人等级考核报考条件的规定中, 对报考人员的工作年限进行了严格的规定, 导致一些工作时间不长但是技能水平突出的人才不能报考更高一级的等级考核, 容易造成人才的流失。另外, 工勤人员在参加相应的等级考核时, 考核的内容与实际应具备的专业技能不匹配, 考核知识无法满足相应等级所具备的知识技能要求, 难以挖掘出工勤人员的潜能, 不利于职称的晋升。

3. 结构比例控制不合理。

事业单位工勤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 技术工岗位分为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五个等级。按照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 事业单位一级、二级、三级工勤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全国总体控制目标为25%左右。事业单位进行后勤社会化改革之后, 较少招收编制内的工勤人员。事业单位为了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现有编制内的工勤人员大多是以前招收的, 工作时间较长, 有丰富的工作经验, 大多已聘请了高级工, 所以在事业单位的工勤队伍中, 高级工的比例超出了国家设定的25%的比例, 其结构比例与总体要求不相符。

三、事业单位工勤岗位的完善策略

1. 强化思想认识。

事业单位在加强工勤岗位人员队伍的建设过程中, 要重视对工勤人员思想政治的教育工作。事业单位要帮助工勤人员建立职业自豪感, 加强他们的职业自信心, 对工勤人员进行职业培训, 增设激励措施, 加强对工勤人员队伍的建设, 促进事业单位的全面发展。事业单位要加强对工勤人员的思想政治建设, 引导工勤人员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观, 在生活中和工作上给工勤人员以充分的人文关怀和精神支持, 帮助工勤人员转变旧的思想观念, 建立良好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充分认识到工勤部门对事业单位的重要性, 爱岗敬业, 注重提升自己的职业素养, 努力发挥自己的才能, 为事业单位奉献出自己的力量。

2. 规范考核体系。

事业单位要科学规范工勤岗位等级考核体系, 给工勤人员提供合适的晋升空间。一方面, 要根据事业单位的现状和工勤岗位的特点, 适当放宽各岗位报考条件, 并针对岗位特点制定相应的激励措施, 以此调动工勤人员提升自身业务素质的积极性。在工作中表现出色, 有突出成绩的工勤人员, 可适当放宽考核晋升的标准, 打破论资排辈的局面, 给技能水平相当的工勤人员提供平等的晋升平台, 让他们在同一起跑线上竞争, 增强考核晋升的公平性。另一方面, 事业单位要放宽岗位限制。技术工人如果具备相关的技术经验, 不管他之前是否从事过相关工种, 都是符合该工种的报考条件的。这样有利于工勤岗位人员的合理流动, 更有利于营造事业单位内部良好的竞争氛围。

3. 加强岗位培训。

岗位培训是事业单位工勤岗位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 是提高工勤人员技能水平的有效手段, 也是目前事业单位加强高技能人才建设的薄弱环节。“工考工作的关键在于考前培训, 培训组织得好, 工作做扎实, 对于端正学风考纪, 提高培训考核质量, 增强学员技能水平有着非常积极的作用”。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对工勤人员的技能培训, 更新培训观念, 将培训工作与事业单位工勤岗位的实际需求相结合, 做到学以致用, 注重培训的实效性。针对事业单位工勤岗位的工作特点, 加强对知识技术的更新, 注重提升工勤人员的能力素质, 提升工勤岗位的培训质量。另外, 还要加强对培训师资力量的建设, 选取经验丰富的培训讲师, 结合工勤队伍的实际需要, 因材施教, 落实培训内容, 增强培训效果。

4. 设置合理的工勤岗位。

首先, 事业单位要结合实际工作情况, 在进行岗位分析的前提下完善工勤岗位设置。对于已经进行社会化管理的工作岗位, 不再进行工勤岗位的设置, 对于还未进行社会化管理的工作岗位, 要按照相应的规定设置工勤技能岗位。并且, 工勤岗位的设置要与事业单位的实际需要相结合。其次, 在制定各级岗位的聘用条件时, 要结合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的工作特点。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要能够满足事业单位日常工作的实际需要, 要能适应提升事业单位服务水平、提升操作维护技能的要求。再者, 在工勤岗位人员的晋升问题上, 既要考虑到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比例, 又要结合工勤人员的切身利益, 并制定相应的奖励措施。在目前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比例偏高的情况下, 要严格控制岗位晋升的人数。

四、结语

综上所述, 工勤人员队伍的健康发展是事业单位稳步发展的重要前提。事业单位需要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 逐步完善工勤岗位的管理机制, 通过加强对工勤人员的思想政治建设, 树立职业自豪感, 规范考核制度, 合理设置工勤岗位等多种有效途径, 来提升事业单位工勤人员队伍的整体水平, 更好地为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事业单位只有重视对工勤人员队伍素质的建设, 才能提升工勤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提升工勤人员的综合业务水平, 使工勤部门更好地为事业单位服务。

参考文献

[1]陈峰.对高校工勤人员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研究[J].黑龙江科技信息, 2012 (5) :167.

3.建设单位工程管理人员素质浅谈 篇三

关键字:工程管理、人员素质

引 言:近几年城市建设的发展较快,建设速度迅猛增长,房屋、园林形式也越来越多,因此房地产、建筑施工等企业对从业人员数量的需求越来越多,对从业人员素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但是,与此不相适应的是,大部分企业难以招到合适的员工。

正文:

本文从建设单位工程管理的角度,对人员素质进行分析和总结,浅谈建设单位人员应该具备怎样的素质,员工应该如何提升自我。

一、责任心

对于建设单位管理人员来说,责任心是第一位的。

因为就现在社会整体素质和建筑行业人员整体素质来说,人们的工作态度和工作习惯还远未达到自觉自律的程度,建设单位管理人员在整个项目起主导作用,所以对于建设单位管理人员来说,必须认真负责地进行工程管理,不能放任自流。

无论是质量、成本还是安全,这些工程管理至关重要的方面,都需要建设单位人员具有强烈的责任心,深入工程实际,监督、引导监理和施工单位人员共同把事情做好。

现场管理尤其要强调不怕辛苦,深入工程实际,因为只有深入现场,才能发现问题,只有发现问题,才能更好地解决问题。否则施工过程中的问题不解决,而是被下道工序所掩盖,会产生透寒、渗漏、管道堵塞等各种隐患,将来房屋竣工后所有的问题会一一暴露出来,等那时再想去解决,将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二、专业能力

对于工程管理工作来讲,其是一项职能较高的服务类工作,管理的效果不但同施工队伍的整体水平存在密切的关联,同时也与项目管理人员自身的专业能力存在紧密联系,特别是一些高级项目管理人员的技术水平,例如:项目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建造师等,都需要具备较强的专业知识能力。

社会在不断发展,企业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房屋建得越来越复杂,各种新技术不断应用与工程中,唯有管理人员自身具备扎实的专业能力,才可以承担起项目管理的重要任务,才能更好地管控施工和监理单位,把握好项目质量、进度、成本,提出指导性的建议,将各种安全、质量隐患消灭在萌芽中,建造出优秀的建筑,为企业创造最大的利润。否则,就会发生管理工作不到位,力不从心,很难把握管理核心,抓住管理重点的情况,对项目施工质量及效率造成影响。

三、沟通协调能力

为了更好控制项目成本,现阶段很多建设单位在进行招标时,会在主承包合同之外,将一些分项工程单独招标,另行签订合同,因此对于建设单位管理人员来说,与各单位的沟通协调是其工作的重要内容。

沟通协调能力表面上看似简单,然而,真正实践时,却很容易由于沟通不当而产生矛盾、误解。据相关调查研究发现,很多在管理期间发生的问题,60%是因为交流不通畅而引发的矛盾、问题。所以,为了更好地组织工程,作为建设单位的工程管理人员,必须提高自身的沟通协调能力,具体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树立主动沟通的观念

管理项目时,很多管理工作,甚至80%的管理工作都需要进行沟通与协调。例如:了解设计意图、合同谈判、工程例会、指导下属工作、多个施工单位间的工序和工期协调,都需要进行组织、沟通,应主动利用沟通、协调的方法实现管理目的。作为建设单位的管理人员,假如对内无法主动沟通上下级的关系,放任问题存在,长此以往,则会使团队涣散,缺少斗志,积累怨气,进而影响工作质量及工作效率;假如对外无法协调监理和各个施工单位的关系以及工序交叉,也会对工程质量、进度造成很大影响。所以,建设单位的项目管理人员需要树立主动沟通的观念,进而提高施工质量及团队能力。

(二)高效的沟通、协调心态

项目管理人员在沟通期间需要本着委婉、真诚、谦和、耐心的态度,不可以居高临下、盛气凌人,尤其不要认为自己是“甲方”,就可以对“乙方”颐指气使。其实,沟通是联络情感的一种关键的方法,利用高效的沟通可以增进彼此的信任与亲和力,增加团队的凝聚力。同时,沟通还可以被看作是一种互相学习的方法,利用沟通能够发现、学习彼此的优点,弥补自身的不足。常言道:三人行则必有我师。作为建设单位的工程管理人员,应善于沟通并愿意沟通。

(三)掌握一定的沟通、协调方法

如果管理人员缺少沟通技巧,则沟通的质量就会大打折扣。在沟通与协调期间,应关注沟通的方法、地点、时间等,并配合得体的动作,唯有沟通技巧较高,才能全面发挥管理作用。首先,在同上级沟通期间,应本着认真、严谨的态度,需要时刻同上级保持沟通意识。对于领导阶层,他们的工作较多,需要考虑的内容较复杂,同上级保持良好沟通可以展示自我,并获得正确指示,唯有高效的沟通,才会有更多的机会与发展空间;其次,同同级沟通应及时。在实际工作期间,经常发生由于沟通不及时,各专业之间不相匹配,造成误工或返工,严重的还会引发矛盾,所以,管理人员应做到及时与同级部门进行交流,并且本着谦逊、宽容的态度,体谅别人,多从他人角度思考问题,从而增强彼此间的合作,改善彼此间关系;最后,同下属沟通应坦诚。不可以仅作表面文章,而需要身先士卒,为下属发挥榜样力量,并且多与下属交流情感,调节好下属之间的关系,给予下属正确、客观的评价,从而更好的开展管理工作,保证项目施工质量,提高企业市场竞争能力。

四、学习能力

当前,伴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知识发展速度逐步加快,以往的管理模式及管理方法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假如管理人员不能尽快转变自身的管理意识,更新管理知识,很容易被社会淘汰,降低管理质量。所以,建设单位的项目管理人员需要始终坚持学习,树立终身学习的意识,在学习期间、实践过程中增强自身的水平。管理从业者需要明确自身能力及素养同社会形势的差距,主动进行学习,发挥自主意识,不断参与各类培训活动,并进行深造,从而增强自身的工作能力,更好的開展管理工作。另外,企业也需要给予项目管理人员提供方便,鼓励员工进行深造、学习,进而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保证企业在当前越来越激烈的市场竞争面前获有一席之地,并不断进行发展。

五、总结

总而言之,伴随着当前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化建设进程的不断深入,想要保证项目施工质量,提高管理水平,建设单位的项目管理从业者需要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技能及综合素养,提高责任意识、专业能力,并同员工进行良好沟通,不断进行学习,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进而增强施工管理质量及效率,保证民众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对建设单位项目管理人员素质的提升是值得相关工作人员深入思考的事情。

参考文献

[1]孟涛,孙喜魁.与时俱进,建筑工程管理人员素质提高刻不容缓[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3,(2).

[2]牛文渊,王磊.浅谈如何提高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水平[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 ,2013,(23).

4.施工单位人员管理规定 篇四

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总 则

1.1为规范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的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身和设备的安全,特制定<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2本制度所称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是指从事埃新斯(枣庄)新气体有限公司内部建筑、维修、改造、设备检修、安装、防腐保温等施工项目的外来单位及人员。

1.3本制度适用于在埃新斯(枣庄)新气体有限公司施工的所有外来施工单位和人员.2.职 责

2.1 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的安全管理由公司安全部门负责。

2.2 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的施工管理由公司采购销售部、设备管理部、生产技术部、生产分厂负责。

3.外来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

3.1 外来施工单位必须持有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承包工程资质,特殊项目的工程承包必须有质量监督部门的证明。

3.2 外来施工单位应具备施工简历和三年安全施工记录。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技术素质要符合工程要求。

3.3外来施工单位必须有满足安全施工需要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

3.4建筑施工承包单位必须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3.5 外来施工单位施工前必须到安全部门签订《施工过程安全协议书》(协议书要明确应负的安全责任和处罚条款),办理有关开工手续。

3.6 施工单位应遵守发包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发包方安全部门的监督和指

导,对安全部门提出的意见及时整改,对情节严重者有权立即停止工作,由此造

成的工期延误,由施工单位负责。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必须立即报告发包方安全部门。

3.7施工管理部门应对外包工程安全施工负责,负责审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派专人办理有关工作票手续,进行施工监督,并进行安全交底,安全交底应有双

方签字,并到安全部门备案。

3.8 在危险性的区域作业,如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管道爆破、塌方、水淹或因气候变化等易引起人身伤

害的场所作业,施工单位应制定完善的组织、技术、安全措施,经发包方安全管

理部门和施工管理部门审查后监督实施。

3.9工程管理部门应建立施工档案,施工档案应包括外来施工单位的:营业执

照复印件、安全资质证书、三年以上的施工安全证明、本次施工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本次施工的《外包工程施工现场情况安全交底书》、本次施工的《外

包工程施工过程安全协议书》等。

3.10 施工单位不得乱动运行设备,不得乱接水源、电源、气源。

3.11 施工期间凡承包方违章作业,按发包方安全奖惩规定进行处罚,给发包

方造成财产损失者,承包方负责赔偿。因承包方负主要责任造成的人身事故由承

包方负责。

3.12 施工结束后,承包方应当到发包方安全部门办理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的终止手续。

3.13若外来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施工单位必须配合发包方安全部

门进行事故调查。

3.14外来施工单位的工、器具出、入公司门卫管理,由发包方保卫部门负责。

4.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

4.1在施工前, 外来施工单位必须明确施工项目的负责人、安全负责人。

4.2在施工前,外来施工单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4.3在施工前,外来施工人员必须接受发包方安全部门的安全教育。经安全教育后,承包方施工人员必须明确知道发包方的生产装置基本情况、施工现场基本情况、安全施工注意事项,并签名认可。

4.4在施工前,外来施工人员(单位)必须接受发包方施工管理部门的施工现场安全交底,明确知道施工现场具体情况后在《施工现场情况安全交底书》上签名认可。

4.5在明确了解发包方施工现场具体情况后,施工人员(单位)必须提出施工现场的隐患,并敦促发包方消除施工现场事故隐患。

4.6外来施工人员应到发包方保卫部门办理人员入厂登记、出入证件等有关手续,每次进、出门卫要出示证件,配合门卫检查。

4.7 外来施工人员必须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并规范使用。

4.8外来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任何疑问,应立即停止施工,向发包方方领导请示,经发包方人员排查清楚后,方可继续施工。

4.9 严禁使用未成年人和不适应安全施工要求的人员进行施工。

4.10 外来施工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方可上岗作业。

4.11外来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发包方有关管理制度,施工人员不准在与施工无关的地方逗留,不准随意串岗,不准乱碰、乱动所有运行的设备。

5.罚则

5.1因承包方人员误动、误碰运行设备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5.2 因承包方检修、施工质量不良造成的故障,包括在保质期内发生的故障,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5.3 因承包方安全管理不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安全措施不完善、落实安全措施不力等原因造成的事故,由承包方承担。

5.4 因承包方负主要责任造成承包方、发包方人身伤亡事故,由承包方承担。

5.5 承包方施工人员违章,如不带安全帽、登高作业不系安全带、不按规定办理作业许可证等等,视情节处罚每人次100—1000元。

5.6 承包方擅自乱接电源、水源、气源的,每次处罚500元。

5.7 以上罚款,由公司财务部门接到安全部门下达的处罚通知单后在工程结算时扣除。

6.附 则

6.1本制度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6.2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部门负责解释。

6.3本制度自批准下发之日起执行。

5.施工单位人员组织机构及岗位职责 篇五

一、组织机构 项目经理:张正勇 项目副经理: 项目负责人: 质量员: 安全员: 材料员: 资料员: 施工班长:

二、岗位职责

1、项目经理:对项目质量、安全、进度等负全面责任。代表企业实施施工项目管理,组织制订项目各项管理制度。在管理中贯彻执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政策和标准,执行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经济权益;对进入现场的生产要素进行优化配置和动态管理,推广和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加强成本管理,正确处理与公司、分包单位以及员工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在公司相关规定条件下对第二项目部的计酬方式、分配办法作出决策;加强现场文明施工,及时发现和处理例外性事件.2、项目副经理:负责组织项目负责人、资料员编制和贯彻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进行技术交底,组织技术培训、汇集整理工程技术资料,组织物资检验和施工试验,检查监督工程质量,调整工序矛盾,并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一切技术问题。负责施工质量程序的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工程施工质量,编制、收集、整理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记录等施工资料,对项目经理负责。

3、项目负责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政策、规程、规范、标准,结合项目工程特点,主持项目工程的施工和安全技术交底,参与危险源和重大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和控制措施制定工作;参加图纸会审,负责图纸变更和工程洽商、签证的管理工作;参加或组织编制项目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分部或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关键过程作业指导书; 负责在工程中应用先进适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组织上岗人员的技术培训、教育;制定、审查安全和环保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认真贯彻落实“三检制”和“三工序”,严格工序检查、验收并作好记录;编制材料、设备需用计划和外加工订货计划;主持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严格控制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发现设备、设施的不正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消除;参加工伤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

4、安全员:协助项目经理主管现场安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法规、条例、标准、规定;组织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总结交流推广先进经验;组织施工现场危险源与重大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和控制措施制定工作。深入施工现场,调查研究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提出改进意见和制定整改措施;组织安全活动和各种安全检查及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有严重险情,有权暂停施工并处理;组织安全设施的验收、检查,负责事故隐患整改验证,并遵循“四不放过”原则,制定纠正预防措施,对事故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5、质量员:组织分解项目质量目标,制定创优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工程施工全过程的质量监督和检验工作,确保过程质量满足设计要求、规范及合同要求;

组织工程材料和设备质量的检验和试验工作,督促指导工程原材料、过程产品及竣工工程的标识和记录工作;负责推行“三检制”和工程质量专检,组织分部(项)、检验批工程、隐蔽工程质量专检与报验工作;负责对工程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研,提出意见,签发《整改通知单》,并对整改过程实施监督,对整改的结果进行验证,并提出改进建议,决定质量奖惩,行使质量否决权;参与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和质量评定工作。

6、材料员:负责本项目部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申报、联络、协调;根据施工组识设计和材料预算制度实施领料计划,确保工程进度。负责建立材料管理制度,做到分类保管,对易燃易爆物品专地隔离存放,严格进出料管理,建立材料帐册。熟悉工程预算,做好材料的领取、进场工作,每月用书面向项目部报材料的使用情况。负责对直达施工现场材料、设备轻微不合格进行评审并处置。

7、资料员:负责管理体系文件、及资料的领取、登记、分发、变更管理工作,并对文件使用、保管情况进行定期检查;负责工程技术文件、图纸及新购标准、规范、图集的收发、登记;负责工程用材料、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合格证、说明书及试验资料的收集、整理与保管;参加质量检查评定工作,并做好原始记录,做到资料真实、准确、可信并与进度同步;负责工程技术资料的编写、收集、整理、保管和归档。

6.外来单位人员管理制度 篇六

为加强外来人员进入办公区的管理,保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一、外来单位派驻员工到我公司,需经我公司同意后,由派驻单位出具“派遣函”,并附派遣员工“个人简历”及身份证复印件交我公司行政部存档备案。

二、未经我公司同意驻点的人员或同意后未备案的员工不得在我公司办公及使用我公司的办公资源。(初次给予口头警告,以后按100元/次进行处罚);

三、驻点人员不得利用我公司办公资源,从事与我公司业务无关工作。(初次给予口头警告并处罚款50元/次,以后逐次翻倍处罚款,不设上限);

四、驻点人员需服从我公司管理,遵守我公司相关管理制度:

1、遵守上下班工作规定;上下班时间不脱岗;

2、上班时间着职业装;(初次给予口头警告并处罚款20元/次,以后逐次翻倍处罚款,不设上限);

3、不得在办公区域吸烟;(初次给予口头警告,以后按20元/次进行处罚);

4、不得在上班时间打游戏、大声喧哗。(初次给予口头警告并处罚款20元/次,以后逐次翻倍处罚款,不设上限);

5、对待公司客户热情周到。

6、其它违规情况,另行处罚。

五、调查人员交单,必须为我公司客户的调查单,非我公司客户的单不得在我公司交单。无须交单的调查人员不得在我公司随意进出。每日收单的驻点人员,必须建立“接单交单登记表”以便于我公司监督检查。(初次给予口头警告,以后按100元/次进行处罚);

六、驻点人员要爱护我公司办公用品及公共财产,使用办公物品实行领用登记,并注意节约,避免浪费。

七、以上事项请外单位派遣人员严格遵守,如有违反按公司规定进行相应处罚,并纳入续签合作协议的绩效考核条件。

成都众和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7.施工单位人员管理规定 篇七

一、南乐县事业单位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后人员聘用现状

2010年3月, 南乐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拉开帷幕。经省、市统一部署, 该县对各事业单位进行了岗位设置管理工作, 对全部事业单位按照性质进行了分类, 并根据事业单位的特点将单位划分为专业技术类、管理类、工勤技能类, 按规定的结构比例进行了科学设置。并在全县范围开展了岗位设置后的人员聘用、竞争上岗、签订聘约、调整兑现岗位工资等配套工作。基本建立了按需设岗、按岗聘用、竞聘上岗、岗变薪变、能上能下, 能进能出的岗位管理机制。

二、存在的问题

任何一项新制度的实施, 都不能一蹴而就, 在运行过程中都会出现或遇到这样或那样的新情况、新问题。通过实地调研、座谈等方式, 我们发现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人员聘用后, 事业单位仍然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 部分单位岗位设置不合理。

尽管该县开展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业务骨干培训班, 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政策进行了大量的宣传, 但由于种种原因, 仍有部分单位对岗位设置工作理解不透彻, 前瞻性不强, 没有把政策用活、用透、用好, 没有“按需设岗”, 仍然进入了“因人设岗”怪圈。

2. 一些单位存在混岗现象。

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行政股室工作;二是公务员在事业单位工作;三是人事手续编制在这一个事业单位或事业股室, 但实际却在另一个事业单位或事业股室工作。产生的原因:一是由于各单位受编制限制, 行政人员相对偏少, 要开展工作, 只能借用事业单位人员。二是由于各事业单位对行政机关依附性强, 自主能动少, 各事业单位法人大多发挥不了太大的作用。三是历史遗留的问题, 不是这一两年形成的惯例。

3. 某些政策规定, 不利于调动基层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如事业单位管理岗位的设置, 就县一级事业单位来讲, 最高级别是正科级, 但绝大数事业单位的级别为股级。这些事业单位在进行管理岗位设置的最高等级是不能够超过九级职员的。再比如, 在岗位设置中, 专业技术人员结构比例除有行业规定外, 县 (区) 属事业单位高、中、初的比例为0.7∶4∶5.3, 乡 (镇) 事业单位均为0.5∶4∶5.5, 对于规模小、人数少的事业单位来说, 按照比例控制, 要设置高级别专业技术岗位, 一般是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尤其是对人数往往就几个人的事业单位来说, 专业技术七级 (副高级最低档) 的岗位是设不上的。那么, 在这些单位聘用的人员, 只能在现有的岗位上原地踏步, 看不到职务晋升的希望, 显然不利于调动其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

4. 新的不平衡出现。

主要表现在专业技术人员的聘用上, 首次聘用时, 大多单位对岗位的具体条件, 都是文件规定的最基本的条件, 主要以聘任时间长短为主, 这样的话, 聘任时间长的同志大多能聘任到较高一级的岗位上, 出现了现有岗位聘任人员占据了位置, 即便工作能力不是太强。使有能力的年轻同志受岗位的限制不能聘任, 出现了新的论资排辈, 不能充分发挥岗位设置的真正作用。

三、改进建议

1. 尊重历史, 平稳过渡。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人员聘用后, 可能出现三种情况。一是少数超编人员无岗位可聘;二是不同类别的人员有超有缺;三是单位现有专业职称、技术等级人员数与岗位设置数不一致。虽然政策中规定了3年的过渡期内可采取退二晋一、退三晋一或者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的办法, 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就南乐县情况来看, 工勤人员超岗严重, 三年过渡期内, 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难度很大。造成工勤人员多, 是历史的原因, 是我国转型时期特有的现象。我们要尊重历史, 平稳推进事业单位岗位管理, 维护事业单位的整体稳定。

2. 做好宣传, 强力推进。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是一个全新的工作, 在今后的工作中, 仍要继续大力宣传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的重要性, 宣传推行岗位管理制度的目的、意义, 解读改革政策, 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 取得社会及事业单位广大职工的认同和参与, 让岗位设置工作引起全社会的关心和支持。同时还是重点开展业务培训班, 要让所有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工作负责人参加培训, 只有他们对业务熟悉、精通后, 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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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重阳的“数字崇拜”

□刘京

有些看似理所当然的事其实并不是那么回事儿, 比如“重阳敬老节”, 现代人都把它当成“吉祥之日”对待, “九九”不就是“久久”的谐音吗?其寓意不就是希望每个人活得长久吗?但在民国之前的2000多年里, 重阳节可不是这个意思, 在它被命名为避灾日、重九节、菊花节、茱萸节、登高节、赋诗节等数个名称中, 就是找不到“敬老”元素。

李白的《九月十日即事》, 就对“昨日登高罢, 今朝再举觞, 菊花何太苦, 遭此两重阳”迷惑不解, 从陶渊明到李清照, 咏菊花、赞登高、颂重阳的诗词可谓不胜枚举, 但几乎没有像李白那样哀叹重阳和菊花的。这是为什么?闲翻《旧唐书》, 找到了答案。原来唐明皇李隆基对重阳节所有风俗都要亲自体验, 登高游宴、赏菊赋诗、射箭、放风筝等一样不落, 玩这么多项目, 一天肯定不够。于是他就颁下圣旨, 将重阳节提前到农历九月八日开始、十日结束。李隆基发明“三天小长假”显然为自己, 但全国的老百姓也跟着沾光, 还推动了旅游 (登高) 、饮食 (游宴) 、花卉 (赏菊) 、体育 (射箭、放风筝) 、文学 (赋诗) 、健身等行业的发展。

由此可见, 旷达不羁、傲视世俗的李白不可能不高兴啊, 他哀叹的理由也许就是想换个角度来创作。

也许唐明皇实施“重阳节三天小长假”制度, 是借玩耍之名行“拉动经济”之实。雅士们可不管那一套;酒是节日必备的, 重阳不是九月九吗, “九九”不正是“菊酒”的谐音吗?正好, 借着谐音就把重阳命名为“菊花节”, 并顺带将白天“赏菊花”、晚上“饮菊酒”

才能顺利的开展。

3. 完善政策, 规范管理。

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设置完成后, 重点工作将转向聘用管理, 但关于聘后相关后续政策还不完善, 对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没有规范的解决办法, 没有完善的一系列政策做保障。应加强岗位聘用后续管理工作, 通过健全与岗位管理相配套的各项制度, 加强聘后管理工作, 推动事业单位搞活用人制度、转换用人机制。

编辑冯玺玲

纳入此节风俗。雅士们的这一“数字崇拜”, 不仅令菊花脱颖而出、一跃成为四大名花之一, 而且就连带头造反的狂人黄巢也收敛了杀气, 并情不自禁地咏唱“满城尽带黄金甲”。虽然这位老兄最后还是被砍了头, 借菊花抒发雄心壮志的“励志警言”在当时遭人讥讽, 却流传了千年……

因此, “数字崇拜”这玩意, 人类文明化之前肯定是没有的。当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没事干的时候, 便琢磨数字的谐音了。但从古人将“九”和“九九”置换成“菊”和“菊酒”, 便迎来菊花及菊花诗词等盛况空前的景象看, 古人搞“数字崇拜”多少还饱含了一点“后天下之乐而乐”的济世情怀。哪像现代文明人搞“数字崇拜”, 不是冲着自己“发”, 就是梦想着自己“尊”。所以, 虽然立“重阳敬老节”很有必要, 但现在的问题是, 敬老并不是只喊几句空口号和请老年人在这天吃一顿、打打牌或钓钓鱼、聊聊天就可以的。■

8.施工单位人员管理规定 篇八

关键词:专业技术人员;档案管理;对策

专业技术人员档案是指在职称评聘工作中形成的,反映的是专业技术人员业务经历和工作实绩,对于职业技术院校来说,专业技术人员档案管理主要是对档案进行规范整理、立卷编目、保管、利用、服务、统计等一系列工作。在日常的管理工作中,学院经常会由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务、岗位等的变动而发生档案上的变化,对相应的人员档案加强管理有助于保证工作的高效有序进行。本文主要对如何完善我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档案管理工作展开了探讨,希望能为相关部门和单位提供借鉴。

一、专业技术人员档案的特点

我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主要是对三校(原昌吉职业技术学院、昌吉卫校、昌吉市职业中专)各类人事档案进行整理、归档、统计、服务等工作,档案包括干部、专业技术、工人、退休人员等多种类型,其中专业技术人员档案由于数量较多、内容复杂,是我单位档案管理的主要对象和内容。专业技术人员档案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个体性。专业技术人员档案是每个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从分配到定级开始,从初级职称评定,到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晋升,再到日常工作过程中参加的历次业务学习、专业进修,学术论文发表等活动的真实记录,具有较强的个体性,必须以个人作为保管单位,每一名专业技术人员的档案都是一个独立的整体。

(二)专业性。专业技术人员档案是针对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科研水平、论文著作发表等与专业相关的主要业务活动进行记录,档案内容往往是以专业技术人员在业务活动中自然形成的文件材料为依据的,具有较强的专业性。

(三)动态性。专业技术人员档案是对个体在职称晋升、科研活动、进修学习等业务活动过程的记录,具有动态性的特点,体现的是个人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变化提升的一个动态过程。

二、专业技术人员档案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专业技术人员对技术档案缺乏正确的认识。专业技术人员档案是动态变化的,技术人员在职称晋升、业绩考核、科研著作发表、进修学习等过程中会不断产生新的资料,用来记录自身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提升的过程,这些资料会成为专业技术人员档案记录生成的重要参考依据。但是长期以来我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并没有意识到档案的重要性,当档案部门人员开展档案管理工作时,专业技术人员不能积极配合,不能根据需要提供必要的材料信息等,个人档案意识淡薄,导致部分重要的档案资料不能及时归档,造成档案资料缺失,甚至影响专业技术人员今后对自身档案资料的查询和使用,同时也不利于单位整体档案管理工作效率的提升。

(二)专业技术人员档案利用率不高。我单位对专业技术人员档案进行管理时,一般是按照入职顺序以及个人的自然发展过程进行档案资料的收录归档的,每人一档单独保管。在传统的专业技术人员档案管理工作当中,一直都是以纸质档案的形式存在,通过手工翻阅查询的方式来使用档案,容易造成档案资料的破损,影响长期保管和使用。而且仅能够纵向查询一个人的档案,横向查询机制不完善,导致档案利用效率降低。

(三)缺乏完善的专业技术人员档案管理制度。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档案管理制度还有待完善,主要表现在缺乏对档案管理过程的监督检查,没有根据需要及时做好档案的修复工作。另外,专业技术人员档案本就具有较高的复杂性和专业性,单位没有针对专业技术人员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查阅等方面做出详细的规定,很容易造成技术人员档案管理混乱。

三、完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档案管理工作的对策

(一)提高对专业技术人员档案管理的重视。根据目前我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档案管理意识薄弱的现状,首先档案部门工作人员要加强对档案管理工作的宣传,强调专业技术人员档案管理的重要性,让专业技术人员充分认识技术档案的重要性,增强归档意识。各部门领导也要树立必要的档案管理意识,督促专业技术人员根据自身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的变化及时向档案部门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及时更新自己的档案。此外,学校还要加大对档案工作部门在人力、物力、资金等方面的投入力度,从根本上提高单位全体人员对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视。

(二)完善专业技术人员档案管理制度。规范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是保证专业技术人员档案管理工作能够有序高效完成的重要保障。我单位应该根据现有档案管理有关的法规、规定以及技术要求,再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专门针对专业技术人员档案管理的制度细则,同时单位还要为档案管理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使专业技术人员档案管理工作的开展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能够有序高效的开展。

(三)优化服务模式。为了切实提高专业技术人员档案利用效率,更好的为相关人员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单位还应对服务模式加以改进和优化。2015年我单位在这方面做了很大的努力,主要表现为,档案个人员根据我院每年教师申报职称的服务和利用效果,借鉴文书档案升自治区一级的标准和要求,对我院2012年-2014年689名教师年度业绩考核表2256份进行电子扫描,本人协调值周生帮忙编页码、排序、打孔,既提高了工作效率,又能为教师的职称评审提供便利档案信息服务。

四、小结

综上所述,专业技术人员档案管理工作本身就比较复杂,具有个体性、专业性、动态性的特点。针对目前我单位在专业技术人员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需要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不断优化档案管理工作模式,提高对专业技术人员档案管理的重视,同时还要完善专业技术人员档案管理制度,加大力度进行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进而提高专业技术人员档案管理工作的整体效率。

参考文献:

[1]华瑞玲.浅议企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业务档案管理[J]. 科技致富向导,2013,26:272+341.

[2]张蔓,李文,屈媛媛.专业人员技术的档案管理及电子化支持[J]. 医疗装备,2016,03:97-99.

9.参公事业单位的人员管理规定 篇九

一、参照管理范围和对象

(一)参照管理范围

法律法规授权、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使用事业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事业单位,列入参照管理范围。

法律法规的授权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省和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与行政法规有同等效力的政策性法规文件。

公共事务管理职能主要是指党委系统担负的党的领导机关工作职能和政府系统行使的行政管理职能。公共事务管理职能,依据法律、法规等的授权情况和党委、政府以及机构编制部门制定的“三定”方案、机构编制方案或规定的主要工作职责确定。

对特殊需要列入参照管理的,要从严掌握,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提出意见,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后,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

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参照管理工作,按中央另行规定办理。

(二)参照管理人员的资格条件

公务员法实施前已批准为参照、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且工作人员已办理过渡手续的事业单位,其工作人员不再进行参照管理资格审查和考试考察。

符合列入参照管理范围条件,在公务员法实施前尚未审批为参照、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经批准参照管理后,其工作人员应具有的资格条件为:

1、系核定的单位编制限额内的正式工作人员;

2、在管理或专业技术岗位工作;

3、省、市直属和工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其中市本级(杭州、宁波本级除外)截止单位批准为参照管理之日,年龄在45周岁以上的学历放宽到高中、中专;县(市、区)直属和工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应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4、截止单位批准参照管理之日,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下;

5、近2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6、单位批准为参照管理之日,原为工勤人员后转入管理岗位满3年以上或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转聘在专业技术岗位满3年以上,且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可列入参照管理对象。

二、参照管理审批程序和权限

参照管理单位的审批,由省委、省政府委托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按照职能分工予以审批。省委、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实行参照管理的,由事业单位直接报批;工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实行参照管理的,由主管部门统一审核报批。各市、县(市、区)事业单位实行参照管理的,统一由公务员主管部门逐级审核报批。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审核审批事业单位参照管理过程中,应就该单位是否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和是否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分别征求同级机构编制、财政部门的意见。

(一)在公务员法实施前已批准为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党委系统事业单位,报省委组织部重新审批,不予批准的不再列入参照管理范围。在公务员法实施前尚未审批为参照管理的党委系统事业单位,符合参照管理条件的,报省委组织部审批。经审核批准为参照管理的省委直属事业单位和省委工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报中共中央组织部备案。

(二)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符合参照管理条件的,按前款规定的程序和审批权限报批。

(三)在公务员法实施前已批准为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政府系统事业单位,报省人事厅重新审批,不予批准的不再列入参照管理范围。在公务员法实施前尚未审批为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政府系统事业单位,符合参照管理条件的,报省人事厅审批。经审核批准为参照管理的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省政府工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报人事部备案。

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的事业单位,符合参照管理条件的,应征求同级人事、机构编制、财政部门意见后逐级上报,由省垂直管理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人事厅审批。

(四)报批材料。申请参照管理的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申请参照管理的请示(函);获得法律法规授权和履行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依据;设立机构的批准文件(事业单位改革中已分类的需提供分类的批复);单位现有人员的基本情况;审批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已列入参照管理的事业单位,因法律、法规修改和废止或机构、职能调整等原因,不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时,主管部门应及时将变更情况告知审批机关,由审批机关及时作出不再实行参照管理的决定。

三、参照管理的组织实施

事业单位批准为参照管理后,其主管部门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按以下内容和方法步骤组织实施。

(一)职位分类

1.职位设置。按照机构编制部门确定的单位编制限额或内设机构编制限额,根据所承担的职责任务,设置若干个职位(岗位),职位数不得超过编制数。

2.编制职位说明书。按照所设置的职位(岗位)性质编制职位说明书,明确职位名称、职责任务、资格条件,作为日常录用、考核、晋升、培训等管理的依据。

(二)组织人员登记

实行参照管理的事业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方案》和《浙江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工作方案》(浙委办〔2015〕74号)规定,及时完成人员登记工作。

1.公务员法实施前已批准为参照、依照管理,且工作人员已办理过渡手续的事业单位,经重新审批列入参照管理的,其人员符合公务员登记条件的,可直接予以登记。

2.公务员法实施前已批准为参照、依照管理,但人员未办理过渡手续的事业单位,经重新审批列入参照管理的,以及公务员法实施后批准为列入参照管理的事业单位,按以下程序组织实施。

①资格审查。拟登记的人员,应填写《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资格条件审核表》(见附件1),由主管部门或单位进行资格审核、公示。

②考试考察。符合登记资格条件的人员,由省、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考试(笔试);对笔试入围人员,要进行德、能、勤、绩、廉考察,并作出综合评定。经考试、考察合格的人员予以登记,并填写《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见附件2,装入个人档案的材料一律用16K纸),其中,县级以下参照管理工作人员中45周岁以下仅有高中、中专学历的,暂缓登记,限3年内取得大专学历后再办理参照管理登记手续,3年内未取得大专学历的人员分流到其他事业单位。

③其他暂缓登记对象:见习期未满的工作人员;受行政、党内警告处分未满半年的;行政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未满1年的;行政撤职、开除留用察看和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等处分未满2年的;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近2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

④不予登记对象:受劳动教养或管制、拘役、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处罚的;因其他原因不能登记的。

(三)人员选配

按照公务员法及相关配套政策,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等方式选配人员。

四、未登记人员的分流安置

(一)截止单位批准参照管理之日,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退休手续;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含5年)且工作年限满,或工作年限满30年的,经本人申请,组织批准,可办理提前退休手续(含工勤岗位人员)。

(二)曾受劳动教养或管制、拘役、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处罚的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分流到其他企事业单位。

(三)其他未登记人员,坚持内部消化为主,可调剂安置到其他事业单位。

五、参照管理有关问题的处理

(一)参照管理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公务员法及各项配套政策法规,不再实行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奖金等人事管理制度,参照机关公务员确定职务与级别,执行机关的工资制度。

(二)参照管理单位所需经费统一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有规费收入的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有关规定。

(三)暂缓登记对象要纳入编制和职数限额内,待暂缓情形消失后,再视情作出相应处理。

(四)单位批准为参照管理前,已办理离退休(含提前退休)手续的人员原待遇标准不变,以后增加离退休费,按机关增加离退休费的办法执行(含工勤岗位退休人员)。

符合参照管理条件但尚未审批为参照管理的事业单位,在审批前原则上停止进人。

六、加强组织领导

10.施工单位人员管理规定 篇十

为明确规定职工与××单位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完善续聘、解聘、辞聘等人事管理制度,促进××单位用人自主权和职工自主择业权,保障医院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单位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及工勤人员。

二、订立聘用合同

通过订立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以书面形式确定聘用关系,聘用合同一经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合同双方必须严格遵守。聘用合同由院长(法人代表)与职工订立《劳动合同书》,在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订立后,××单位与职工人事关系得以确定。《劳动合同书》为一式三份,××单位执二份,职工执一份。

三、合同期限

××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合同订立期限。

(一)固定期限合同

1.新入职职工,订立合同期限为三年;

2.作为人才引进并享受安家补贴等优惠待遇者,订立合同期限为八

年;

(二)无固定期限合同

合同制聘用人员连续签订2次固定期限合同,且在××单位连续工作满6年,且劳动者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本人提出订立至退休的,可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

(三)合同履行手续

1.受聘人员合同即将到期前,填写《××单位合同期满续签合同考核鉴定表》(附件1),用人科室提出继续聘用意见,报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交至人事科。

2.分管领导组织人事科、医务科、护理部、党政办到续签合同科室开展考察,考察通过书面汇报(合同期内的述德述职述廉汇报)、现场测评(从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知识更新情况、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遵守劳动纪律、工作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等方面进行测评)。

3.测评结果档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90分及以上为优秀,70-89分为合格,60-69分为基本合格,59分及以下为不合格),测评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建议续签合同。

4.人事科将书面汇报情况及测评结果提交××单位办公会和××单位党委(组)会研究讨论。经××单位办公会和××单位党委(组)会同意的,人事科按照相关程序续签合同。

5.新进人员及续签合同人员应于3个工作日到人事科订立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6.如因职工个人原因不能及时续订或订立劳动合同,视为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四、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一)以下情况××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经考核被证明不合格者。

2.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被调整岗位后仍不能胜任本职工作。

3.从首次签订合同开始,2年内未通过相关执业资格考试的。

4.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服从单位安排的其他适当工作的;

5.职工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的;或者虽然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考核仍不合格的。

6.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

(1)职工年内累计迟到或早退超过6次(含6次)。

(2)职工年内累计脱岗或漏岗超过6次(含6次)。

(3)职工连续旷工超过5个工作日或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

(4)工作时间内(含中午)饮酒、打牌(麻将、扑克、下棋等),年内累计超过6次(含6次)。

(5)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重大医疗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6)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本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

进行的。

(7)合同期满经××单位同意续签后,院内通知不按时到人事科办理劳动合同续订手续。

7.职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或者被劳动教养。

8.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9.其他符合法律、法规及××单位规章制度中解除劳动合同情况的。

(二)以下情况××单位可终止聘用(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满。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文件第一条规定,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

3.职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以下情况职工可以与医院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

2.考入统招高校;

3.被录用到国家机关工作;

4.依法服兵役;

5.其他符合法律、法规及医院规章制度中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情况的。

五、培训

医院鼓励职工在不占用工作时间的情况下,参加更高层次的学习。

如××单位为职工外出进修、学习提供相应费用,××单位要同职工订立相关学习进修协议,协议中需约定服务期,如违反约定,按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六、合同的变更

(一)单位可根据职工的工作能力、业务水平、技术资格和实际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调整职工劳动报酬、工作岗位;

(二)职工因各种原因待岗,相关会议研究决定进行管理。

七、违约责任

享受人才引进政策并领取安家补贴等相关待遇的或由××单位出资学习、培训、进修或出国访问的人员,在未完成规定服务期要求离开医院的,按照《协议》《合同》等约定事项向××单位承担违约责任。对职工严重违反操作规程或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并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者,××单位有权追偿。

11.浅谈施工单位建筑质量管理 篇十一

关键词:成本管理 考核制 材料 劳动力资源 机械使用

0 引言

质量控制建设工程质量是一个永恒的话题。质量是不断发展的,质量的问题归根到底是和一个国家的国民综合素质相适应的。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不断提高建筑质量管理水平,提高建筑施工质量标准,改善施工环境,使建筑质量管理逐步走向科学化、规范化。只有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明确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保护建设工程各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建筑市场秩序,才能推动企业施工向深层次发展,不断提高经济效益。

1 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施工单位必须按资质等级承担相应的工程任务,不得擅自超越资质等级及业务范围承包工程;必须依据勘察设计文件和技术标准精心施工;应当接受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实行总包的工程,总包单位对工程质量和竣工交付使用的保修工作负责。实行分包的工程,分包单位要对其分包的工程质量和竣工交付使用的保修工作负责。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落实质量责任制,加强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加强计量、检测等基础工作,抓好职工培训,提高企业技术素质,广泛采用新技术和适用技术。

2 施工质量管理制度

①项目经理必须对施工员及施工班组进行每一道工序的技术质量交底。②施工员必须牢固掌握工程的工艺流程及施工技术质量要求。③对景观艺术要一丝不苟、精益求精,要尊重自然规律,贴近自然,达到逼真效果。④认真做好工程前期准备工作,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针对不同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施工方案,并组织进行技术革新,从而保证施工技术的可行性及先进性。⑤施工技术的准备:在熟悉施工图纸的基础上,对图纸中的问题进行汇总,结合本公司的施工特点,提出具体的修正方案,报甲方及设计单位共同探讨,以达成一致,使得问题能够在进场施工前得到最大限度的解决。⑥对原材料进行严格的验收。不合格的原材料坚决不用。⑦保证技术工人的相对稳定。对技术特别过硬的技术工人实行奖励。同时淘汰技术不合格的民工。⑧施工工艺是决定工程质量好坏的关键,有好的工艺,能使操作人员在施工过程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为了保证工艺的先进性及合理性,公司对于不太成熟的工艺安排专人进行试验,将成熟的工艺编制成作业指导书,并下发各施工员,施工员在现场指导生产时则依此为依据对工人进行书面交底,并由班组长签字接收。工艺交底包括工具及材料准备、施工技术要点、质量要求及检查方法、常见问题及预防措施。在施工时先交底后施工,严格执行工艺要求。

3 加强专项检查、及时解决问题

①开展自检、互检活动,培养操做人员的质量意识。各工序完成后由班组长组织本班组人员,对本工序进行自检、互检,自检依据及方法严格执行技术交底,在自检中发现的问题由班组自行处理并填写自检记录,班组自检记录填写完善,自检出的问题已确实修正后方可由施工员进行验收。②认真开展工序交接活动。上一道工序完成后,在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前,由施工员组织上、下工序施工班组长进行交接检验,由下道工序班组长检查上道工序质量,对影响本道工序的质量问题提出意见,并填写交接检验记录,施工员督促上道工序人员进行修正后,下道工序人员方可进行施工。从根本上杜绝不合格品的存在。③专职检查、分清责任。在班组自检基础上,施工员要对各班组长的各道工序进行检查,从严要求,对不合格的要立即处理,在检查时必须分清产生不合格的原因,是由于工人操作引起,还是由于施工材料或施工方法引起的不合格。查清原因后,对于反复发生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及相应的预防措施,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对于工人操作引起的不合格,要视情况严重程度对工人采取处罚措施,并及时向操作人员讲明处罚的理由。④定期抽查,总结提高。定期到各项目的工程质量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定期集中分类,定期召开质量分析会,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对各类问题分析总结,针对特别项目制定纠正预防措施,并贯彻实施。使各施工管理人员在不断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提高水平。⑤做好内部验收。工程完工后,在交付顾客使用前,由景观工程部、营销部及行政部对工程进行全面的验收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书面通项目经理及时整改,如有必要则进行二次内验,只有在内部验收通过后,工程才能交付甲方进行验收。从而保证一次性验收合格。

4 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要求

①完成工程设什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工作内容,达到国家规定的竣工条件;②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规定的要求,并经质量监督机构核定为合格或优良;③工程所用的设备和主要建筑材料、构件应具有产品质量出厂检验合格证明和技术标准规定必要的进场试验报告;④具有完整的工程技术档案和竣工图,已办理工程竣工交付使用的有关手续;⑤已签署工程保修证书。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实行保修,并提供有关使用、保养、维护的说明。

12.施工单位人员管理规定 篇十二

1 机械设备管理人员应具备的能力

(1)能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机械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2)能参与拟定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

(3)能设计机械设备管理必需的原始凭证和报表,并能搜集、整理、分析、积累有关数据和资料。

(4)能计算、分析、评价机械设备管理的技术经济指标。

(5)能指导现场正确使用和管理机械设备,对存在的问题能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6)能组织机械设备操作和维修人员的技术培训和考核发证。

(7)能编制与机械设备管理有关的简单计算机程序,并能上机操作。

2 机械设备管理体系(如图1所示)

3 制定机械设备管理岗位职责

3.1 总经理岗位职责

(1)对企业机械设备管理负全面责任。负责贯彻国家和上级对机械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条例和有关规定。在任期内,要保证企业机械设备资产的保值、增值和机械设备的生产能力;确保无重大机械设备事故。

(2)根据企业长远和年度经营的方针、目标,提出对机械设备管理部门的要求和考核指标,合理使用机械设备更新改造资金。

(3)定期检查机械设备管理工作,协调好施工生产和机械维修的关系,制止生产中的短期行为;对重大事故的处理作出决定。

3.2 主管经理岗位职责

(1)对总经理负责。全面组织领导企业机械设备管理部门的管理和维修工作,以保证企业经营方针、目标的实现。

(2)贯彻国家和上级对机械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条例和规定,组织制定本企业的实施细则和相应的规章制度并贯彻执行。在任期内,要保证企业机械设备固定资产的保值和增值,降低净产值维修费用率,确保无重大机械事故。

(3)审定机械设备管理工作的方针、目标;对所属机械设备经营、维修单位提出考核指标。

(4)审定企业装备规划及更新、改造计划;组织审定重大更新、改造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审定年度机械设备修理计划以及重点机械的调拨和报废。

(5)负责对机械设备管理和维修的机构、体制的设置和合理配置;经常检查重点机械设备的使用、维修情况,发现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及时采取改进措施,以保持重点机械的完好状态。

(6)负责机械设备安全生产,贯彻安全监督制度和安全使用技术规程,组织重大机械事故的分析处理。

(7)组织机械经营承包责任制和租赁制的实施,保证完成各项技术经济定额、指标。

(8)定期召开有关机械设备管理的各种会议,布置、协调、检查机械设备管理的各项工作。

(9)应用各种方式向全体职工进行爱护机械设备的教育,有计划组织机械设备人员的技术、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机械设备队伍的素质。

3.3 机械设备管理部门岗位职责

(1)在主管经理领导下,负责组织领导完成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各项工作,并对各类机械设备使用和维修进行业务指导。

(2)贯彻执行机械设备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提出技术、组织措施,经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组织企业所属单位管好、用好机械设备,监督机械设备的合理使用和安全生产。组织机械设备事故的分析处理。

(4)按企业机械设备管理工作方针、目标,组织机械系统各部门分解落实,经常检查督促实现。

(5)编制装备规划和更新、改造计划,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切实做好机械设备前期管理工作,尽快发挥投资效益。

(6)负责组织检查机械设备的合理使用和维护保养,组织开展爱机竞赛活动,定期检查评比。

(7)监督机械设备的安全生产,对机械事故及时组织分析和抢修,做到“三不放过”。

(8)组织开展机械设备状态管理,实行预防维修。

(9)编制机械设备修理计划,经审定后下达执行,做好修前准备及修复验收。

(10)推行机械设备经济核算,保证完成各项经济技术指标。

(11)会同教育管理部门拟定机械设备系统人员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12)建立机械设备技术档案,健全维修技术资料和机械设备信息管理系统,按时编报规定的机械设备统计报表。

3.4 机管员岗位职责

(1)负责机械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及状态管理,保证机械设备经常处于良好技术状态。

(2)贯彻执行机械设备使用安全技术规程,检查“三定”责任制及凭证操作制的执行情况,对不按操作规程使用机械设备可能造成人身或机械设备事故者,有权停止该机械设备使用,并通知有关领导。

(3)负责编制机械设备维护保养规程,并组织贯彻执行。

(4)定期检查,促进机械设备使用与维护水平的提高。

(5)定期编报机械设备完好、故障及事故情况等报表,作为目标管理的考核依据。

(6)负责机械设备的擦拭润滑管理工作。

3.5 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岗位职责

(1)努力钻研技术,熟悉机械的构造原理、技术性能、安全操作规程及保养规程等,达到本岗位应知应会的要求。

(2)正确操作和使用机械设备,发挥机械设备效能,完成各项定额指标,保证安全生产,降低各项消耗。对违反操作规程可能引起危险的指挥,有权拒绝并立即报告。

(3)精心保管和保养机械设备,使设备经常处于整齐清洁、润滑良好、调整适当、紧固件无松动等良好的技术状态。保持机械设备附属装置、备品附件、随机工具等完好无损。

(4)及时正确填写各项原始记录。

(5)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

4 制定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机械设备使用管理的基本制度有:“三定”责任制、凭证操作制、交接班制、机械设备使用监督检查制等。

4.1“三定”责任制

定人、定机、定岗位责任,简称“三定”责任制,它是把机械设备和操作人员相对固定下来,使机械设备的使用、维护和保管的每个环节、每项要求都落实到具体人员,既责任明确,又有利于增强操作人员爱护机械的责任感。对保持机械设备运行状况良好,促使操作人员熟悉机械设备特性,熟练掌握操作技术,正确使用和维护,防止事故发生等都具有决定性作用,并有利于开展经济核算和评比考核以及落实奖惩制度,因此,“三定”责任制是做好机械设备使用管理的基础。“三定”责任制的管理措施如下。

(1)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配备,应由机械设备使用单位选定,报机械主管部门备案;重点机长的配备,还要经企业分管机械设备的领导批准。

(2)机长或机组长确定后,应由机械设备建制单位任命,并应保持相对稳定,不要轻易更换。

(3)企业内部调动机械时,大型机械原则上做到人随机调,重点机械设备必须人随机调。

4.2 凭证操作制

(1)为了加强对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和操作人员的管理,更好地贯彻“三定”责任制,保障机械设备合理使用,安全运转,凡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国家有关部门另有规定的工种如机动车辆、锅炉等除外),都要经过该机种的技术考核合格后,取得操作证,方可独立操作该种机械。如能增加考核合格的机种,可在操作证上列出增加操作的机种。

(2)技术考核方法主要是现场实际操作,同时进行基础理论考核。考核内容主要是熟悉本机种操作技术,懂得本机种的技术性能、构造、工作原理和操作、保养规程,以及进行初级保养和故障排除。同时要进行体格检查。对考核不合格人员,应在合格人员指导下进行操作,并努力学习,争取下次考核合格。经过3次考核仍不合格者,应调换其他工作。

(3)操作证每年组织一次审验,审验内容是操作人员的健康状况和奖惩、事故等记录,审验结果填入操作证有关记事栏。未经审验或审验不合格者,不得继续操作机械设备。

(4)操作人员应凭证上岗,并随时接受检查。如操作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或有关规章制度而造成事故,除按情节进行处理外,并对操作证实行暂时收回或长期撤销的处分。

(5)操作证和机动车辆的驾驶证性质相同,是职工的技能证明,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检查。严格考核和发放操作证件。

4.3 交接班制

(1)为使机械设备在多班作业或多人轮流操作时,能相互了解情况,交代问题,分清责任,防止机械设备损坏和附件丢失,保证施工生产的连续性,必须建立交接班制度作为岗位职责制的组成部分。

(2)机械设备交接班时交接双方都要全面检查,做到不漏项目,交接清楚。交接过程中由交方负责填写交接班记录,接方负责核对签收后交方才能下班。如双班作业晚班与早班人员不能见面时,仍以交接班记录双方签字为凭证。

(3)交接记录簿由机械设备管理部门于月底更换,收回的记录簿是机械设备使用中的原始记录,应保存备查。机械设备管理人员应经常检查交接班记录的填写情况,并作为操作人员日常考核的依据之一。

4.4 机械设备使用监督检查制

(1)为了监督机械设备制度和各项技术规定的贯彻执行情况,保证机械设备的正确使用、安全运行,机械设备管理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对本单位的机械设备进行检查。

(2)机械设备检查的内容有:①积极宣传有关机械设备管理规章制度、规程、规范,并监督下属单位执行。②参与安装、修理、改造机械设备的验收和技术试验。③参与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有关机械设备使用方案的审定工作。④对机械设备操作人员、指挥人员、管理人员进行遵章守纪的检查。对违章操作、违章指挥、不遵守操作规程的人员和带病运转的机械设备,应及时制止和纠正。⑤参与机械设备事故调查分析,并提出改进意见。如认为事故调查报告失实,有权或建议进行复查。⑥向企业领导或机械设备管理部门反映机械设备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5 结语

在机械设备管理中,只有高技能而没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及完善的制度是不可能把机械设备管理工作做好。因此,企业要在不断提高机械设备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工作技能的同时,培养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爱岗敬业的精神,搞好制度建设,切实做好机械设备的基础管理工作。

参考文献

[1]杜芬.浅谈施工机械设备的维修管理[J].甘肃科技纵横,2005 (3).

[2]线登洲,刘承华.建筑施工常用机械设备管理及使用[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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