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范大学2009年自考申请学士学位规定

2024-10-07

湖南师范大学2009年自考申请学士学位规定(精选10篇)

1.湖南师范大学2009年自考申请学士学位规定 篇一

自考申请学士学位注意事项

申请学位所需条件:

1、2013年6月和12月已领取自考本科毕业证:

2、通过学位英语已通过,有成绩单。

以下是2013年申请学位的文件,每年时间相差不大,作为参考。

根据《太原理工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条例》规定,我院每年组织一次学士学位的申报工作,请符合申报条件毕业生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申报时间:

每年三月最后一周工作时间内。

二、申报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山西省成人教育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外语课程水平统考合格证书》(需在3年有效期内)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

5、近期二寸彩色蓝底免冠照片4张;上交该照片电子版。

三、学位类型:

计算机及应用、工业工程、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机电一体化工程、土木工程、采矿工程、汽车检测与维修专业为工学学士学位,项目管理、工商企业管理为管理学学士学位,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为艺术学学士学位。

四、学位主干课程考核:

学士学位课程考试由太原理工大学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组织,采取笔试方式进行,具体考试时间为 二○一三年 五月十一日上午9∶00——11∶30。

考试科目:

工业工程专业:基础工业工程、设施规划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电磁场、高电压技术

计算机及应用专业:数据库原理、C++程序设计

工商企业管理专业:管理学原理、企业经营战略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广告设计与创意、包装工艺与设计

机电一体化工程专业:机械工程控制基础、现代设计方法

项目管理专业:管理经济学、项目管理学

土木工程专业:结构力学

(二)、混凝土结构设计

采矿工程专业:采矿学

(二)、矿井通风与安全

汽车检测与维修专业:汽车电子控制技术、汽车检测与诊断技术

五、学士学位的审核工作一般在六月底进行,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九月可领取学士学位证书。

2.湖南师范大学2009年自考申请学士学位规定 篇二

作者: 发布日期:2014-02-24 00:00:00 查看次数:4661 次

我校2013上半年、2013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符合我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请见“南京大学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授予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的三个条件”,附件1),请先在我院网站上登记学位申请信息,再按规定时间到我院现场来办理手续。

一、请于2014年3月24日-26日,在我院网站首页“招生与教务”—“自学考试”—“学位申请”,填报本人的学位申请信息并提交(注意不要填错信息),打印由我院网站生成的“南京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士学位申请表”(务必打印在一张A4纸上)。

没有在网上填报信息者,在现场一律不再接受申请。

3月27日,将进行学位申请信息的数据整理与打印。届时网站的学位申请界面将关闭,无法再填报信息。

二、“打印申请表页面”与“在线支付页面”均可在学位申请页面下端通过输入毕业证书号来重新调出。

①凡是系统判断为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考生,必须在我院网站通过网上银行缴纳学位评审费200元整,不再接受现场缴纳费用;

②凡是系统判断为不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考生,则无法进行在线缴费。若考生确认自己符合条件,可在规定时间来我院现场递交材料并进行人工审核,审核通过者可在现场缴纳费用。

三、请于2014年3月28日-29日(上午8:30-下午5:00,中午不休息)来我院现场确认学位申请信息,同时递交学士学位申请材料(请见“南京大学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材料的详细说明”,附件2)。

没有来现场办理手续者,其网上填报信息无效。

3.湖南师范大学2009年自考申请学士学位规定 篇三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88)学位字012号文件、山东省教育厅鲁教高字[1992]10号文件规定,成人高教本科毕业生准予授予学士学位。为了保证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质量并保障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 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的范围

1.凡我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各种办学形式所培养的有学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我校主考的应届本科自考毕业生。

2.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或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举办的函授、夜大学专科起点的本科班的应届毕业生,其毕业学校向我校推荐者。

第二条 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条件

1.思想品德好、能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能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并具有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认识问题的初步能力,通过对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的学习,较好地掌握了本门学科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和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2.学生在校期间各门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平均成绩70分以上(含70分),毕业生论文(毕业设计或综合考试)成绩优良者。

3.参加由各学院组织的学位主干课程(一门专业基础课、二门专业课)学习和考试,且成绩在70分(含70分)以上;

4.必须参加山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统一组织的外语考试,且成绩合格。

第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学士学位

1、在校期间受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

2.有考试作弊记录。

3.在校学习期间所有考试成绩未一次通过,有补考课程。

4.经学校各级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未通过者,不再授予学士学位。

第四条成人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授予程序与办法

1.按我校学校委员会《山大教字[89]008号》文件规定,我校授予成人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由校学位办统一管理,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继续教育学院具体实施。

2.成人本科毕业生所在院部将符合学士学位申请条件者的思想政治表现、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及报名材料上报继续教育学院,由继续教育学院审核后报山东省教育厅参加外语考试。

3.学校学位委员会对学位考试成绩合格者进行全面评审

坚持与授予普通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相同标准授予。

4.湖南师范大学2009年自考申请学士学位规定 篇四

2013年下半年中南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工作即将开始,我院自考学生申请学士学位受理时间为2013年9月29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要说明

已获取我校主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护理学、日语、药学、环境工程等五个专业本科专业的毕业证书,且毕业时间不超过两年(即毕业时间段在2011年12月—2013年6月)的毕业生可以申报上述五个专业的相应学士学位。其他与我校全日制本科生相近专业,我院暂时只能受理学位申报,能否获得相关专业的学士学位,以中南大学本科生院培养办终审意见为准。

二、学位授予

(一)通过学位外语考试且中南大学规定的申请学位5门主干课程(见申请学位五门主干课程一览表)70分(含)以上和毕业论文优、良者可按中南大学学士学位授予规定授予学位(新规定)。

(二)通过学位外语考试、学位综合课考试成绩合格者仍可按中南大学学士学位授予规定授予学位(老规定)。

三、基本要求

(一)如实填写《学士学位申请表》(http://zk.csu.edu.cn网上表格下载区可下载),同时上交2张2寸蓝底标准彩照和以身份证号码命名的电子照片(提交的电子照片一律采用数码照片,不得采用扫描照片,且必须与学位证书上粘贴的照片一致。照片容量≤15K)发送到zfa420@qq.com邮箱。

(二)具备有关学位免试课程条件者(如英语专业专

四、专八证书可免英语专业学位综合课程),请务必提供相关证书原件用于校验。

(三)9月29日(上班时间)请将上述材料(学士学位申请表、毕业证复印件及申办学士学位审核费100元/人)送交中南大学自考办(长沙市韶山南路22号中南大学铁道校区创业北楼413室)。提前或逾期不予办理。

(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取消资格,后果自负。

(五)具体领证时间请留意http://zk.csu.edu.cn网上通知。

中南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5.湖南师范大学2009年自考申请学士学位规定 篇五

关于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国务院及山西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学位授予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二、学校设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领导学校的毕业生学位授予工作。各学院成立学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分委员会组成人员由各学院提名,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通过并备案。学校学士学位办公室为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教务处处长兼任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秘书长及学士学位办公室主任。

三、学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职责

1.审定学校有关学士学位工作的规章制度、实施办法和授予标准;

2.审查各分委员会提出的学士学位授予名单;

3.做出是否授予学士学位的决定;

4.做出撤消违反规定而授予学士学位的决定;

5.研究和处理授予学士学位的争议和其它有关事项。

四、学院分委员会职责

1.审核本院本科毕业生的政治思想表现、课程学习、毕业论文成绩及毕业鉴定等的关材料;

2.根据学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制定的“学士学位授予标准”,向学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提出学士学位授予学生名单及有关材料;

3.提出不授予学士学位名单,并做出必要的说明;

4.协助学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工作,并提出有关建议事项。

五、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达到下列条件方可授予学士学位: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愿意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遵守纪律和社会主义法制;

2.完成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经审核批准毕业。其课程学习和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表明确已较好地掌握了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和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六、应届本科毕业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1.未获得本科毕业资格,已做结(肄)业处理者;

2.在校期间因违反校纪校规、考试作弊等各种原因受到行政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者;

3.毕业论文(设计)或实践环节未达到规定要求者;

4.所取得学分的平均学分绩点达不到规定要求者;

5.公共外语考试成绩达不到学校规定要求者。

七、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程序

1.学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会议,审定本学士学位的授予标准及实施办法;

2.各学院学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向学士学位办公室(教务处)提交授予和不授予学士学位的建议名单和必要的说明;

3.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各分委员会提出的名单和材料,做出授予学士学位的决定;

4、将所做决定上报省学位委员会备案。

八、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在做出授予学士学位决定后的一个月之内,受理有关学士学位授予的投诉与请求。对已经授予的学士学位,如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要撤消其授予的学士学位,并收回证书。对确因工作失误造成漏授的,要及时进行补授。

九、未尽事宜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可根据国家及省学位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本规定解释权属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山西大同大学

6.湖南师范大学2009年自考申请学士学位规定 篇六

(福州大学学位委员会2004年3月26日审议通过)

根据福大教字[1999]18号文颁布的《福州大学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学士学位工作暂行细则》和《福州大学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办法》的精神,结合几年来我校在实施过程中的实际情况,按照《福州大学授予学士学位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对我校成人高等教育系列(含自学考试)本科应届毕业生申请授予学士学位的有关工作规定重申如下:

一、成人高等教育系列本科应届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条件

1、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福州大学授予学士学位工作细则》的精神,目前我校成人高等教育系列(含自学考试)本科应届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条件为: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课程学习和毕业设计(论文)表明确已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3)在允许的修业年限内,完成本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并且参加由校教务处组织的学士学位课程(一门外国语、一门专业基础课和一门专业课)的考试,成绩合格。

4)自考类本科应届毕业生所考专业全部课程的总平均成绩≥65分。其他成人教育系列本科应届毕业生在学期间经补考(或重修)取得的学分数未达到毕业最低学分的六分之一(教学计划中若没有规定学分数的,按18课时为1学分折算)。

2、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授予学士学位。

1)在修业年限内,曾受“记过”及以上的处分。

2)在修业年限内有考试(考查)作弊行为,并经确认。

3)不符合上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中1)~4)的任一条件。

3、在修业年限内曾受“记过”及以上的处分或经确认有考试(考查)作弊行为者,若在受处分(含出现考试作弊行为)后有突出表现,同时毕业时学习总成绩排名在本年级本专业前30%内,可由本人书面申请,相关学科门类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推荐,最后经校学位委员会审议通过,可授予学士学位。

二、学士学位课程的考核

1)外国语

成人高等教育系列学历生在学期间(自考学生在自考期间)参加全国外语四级考试(必须在我校考点报名考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可确认为学位外国语课程成绩合格(外语类、术科类专业毕业生的外语要求参照我校的规定)。

成人高等教育系列(含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在申请学位之日起的前五年内在原就读学校取得CET-4(或CET-6)考试合格证书的,可以申请学位英语课程免试。

2)专业基础课及专业课

成人高等教育系列(含自学考试)各专业的一门专业基础课和一门专业课作为该专业学士学位课程的认定工作,由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按照我校相同专业的要求并参考成人高等教育系列(含自学考试)的教学计划予以确定。学士学位课程考试的命题与组织由校教务处主持。考试时间原则上定于每年的5月和11月进行。

3)学士学位课程不及格的认定

成人高等教育系列(含自学考试)应届毕业生申请授予学位后参加第一次学士学位课程考核不及格者,只允许在该次考试后的半年内参加一次补考(含英语CET-4)。补考仍不及格者则认定为学士学位课程不及格。

三、成人高等教育系列本科应届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的工作程序

1、拟申请授予学士学位的成人高等教育系列本科应届毕业生,应在取得毕业资格(以毕业证书落款日期为准)后的一个月之内向我校成人教育学院书面提出学士学位申请。

2、成人教育学院应在学生毕业后三个月之内(自毕业证书落款日期算起)向学士学位管理部门(教务处)择优推荐学士学位申请者名单(附本科专业教学计划、毕业论文成绩决议书、毕业验印申报表、学生总成绩表、工作表现证明等材料)。

3、校教务处对报送的推荐名单进行初步审查,一个月内将需参加学士学位课程考核的名单告知学位申请者的推荐部门,并组织安排学士学位课程的考核。

4、与成人高等教育相关学科门类的学院应组织专家组(一般由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三人组成)对已通过学士学位课程考核的学士学位申请者进行认真审查(重点了解学位申请者通过高等教育某一办学形式完成本科教学应有的各项要求情况以及学术水平),提出是否符合授予学士学位的建议,交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后报校学士学位管理部门(教务处)复审,最后提交校学位委员会审批。对于审批通过者颁发我校成人高等教育系列相关学科门类学士学位证书。未获通过者不再补授学士学位。

5、授予成人高等教育系列本科应届毕业生学士学位过程中,若发现学位申请者或有关单位有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出,校学位委员会可撤消学位申请者的申请资格或已授予的学士学位。

四、其他

1、本规定经福州大学学位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本规定的解释权归福州大学学位委员会。

根据福州大学学位委员会有关规定,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位的基本要求是:

1、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并在三个月内提出申请

2、各门理论课程平均成绩65分以上

3、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优秀或良好

4、学位课程考试合格(其中专业基础、专业课各一门由学校组织。英语应是本科自学考试期间在福州大学参加全国大学英语标准考试--CET4)

5、政治表现符合要求

7.湖南师范大学2009年自考申请学士学位规定 篇七

自学考试商务英语本科专业学士学位申请条件:

1、本科段各科成绩的平均在65分以上;

2、必须考第二外语(日本语),成绩合格;

3、毕业水平考试成绩在65分以上方可申请撰写论文,并通过答辩;

4、参加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外语考试(考试语种为日本语),成绩合格。该专业学士学位的申请时间为每年的三月下旬。

二、国际贸易本科专业学士学位申请条件制定 1.本科段各种成绩的平均分在65分以上;

2.毕业论文成绩在75分以上,并通过答辩。

3.参加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外语考试(考试语种为英语),成绩合格。该专业学土学位的申请时间为每年的三月下旬。

华南理工大学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实施细则

专业: 电子商务专业、会计电算化

申请条件

1.申请者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愿意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能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品行端正。.完成课程教学计划,成绩良好(十门以上主干课程考试平均 70 分以上),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良好(含良好)以上,能按期毕业并获得本科毕业证书。.通过学位课程水平统一考试(外国语、高等数学或专业基础课、专业课)。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⑴.在读期间犯过严重错误,受过记过(含记过)以上处分者;

⑵.在校期间曾有三门以上(含三门)课程补考者;

⑶.在校期间严重违反考试纪律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者。

第四条

学位课程的考核和要求

(一)外国语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非外语专业申请者在本科阶段英语课程成绩合格,方可参加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成人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只能选考英语)。

外语专业申请者必须参加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申请学士学位第二外国语(俄语、日语、德语、法语)水平统一考试。

取得成人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合格证书视为通过。

(二)高等数学或专业基础课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申请者在本科阶段高等数学课程成绩合格,方可参加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公室组织的高等数学学位考试;对高等数学不作要求的学科专业,在申请学士学位当年参加由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公室组织的专业基础课学位考试。

考试成绩按“学位课程考试成绩占 70 %,本科阶段高等数学(或专业基础课)考试成绩占 30 %”的方式计算,两者之和的成绩在 60 分以上视为通过。本科阶段考试科目补考合格的,成绩按 60 分计算。

(三)专业课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完成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全部课程,在申请学士学位当年参加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公室组织的主要专业课(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合卷 100 分)考试,且按 “ 本次考试成绩占 70 %,本科阶段本科主干课(十门以上)平均成绩占 30 % ” 的方式计算,两者之和的成绩在 60 分以上视为通过。本科阶段基础课科目补考合格的,成绩按 60 分计算。

(四)外国语考试的命题和改卷,由广东省学位办公室负责;高等数学、基础课和主要专业课程考试的命题和改卷,由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公室负责。基础课、主要专业课(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合卷 100 分)考试科目和本科阶段主干课程(10 门以上)科目的确定,由相关学院商定,报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公室备案。确定的本科阶段主干课程科目一般包括 8 门以上专业课程,且具有相对稳定性(一般 2—3 年不变)。

第五条

学士学位授予

(一)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报名时间,以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的通知为准。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公室接到通知后,召集有关学院负责人布置有关工作,由各学院组织学生到指定的地点报名。申请人需在指定网站下载“华南理工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审批表 ”,按要求填写、签署意见和盖章后,在每年的 9 月 10 日交回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公室,此为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公室正式接受学位申请的时间。

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收费标准,以当年的通知规定为准。

(二)资格审查

1.所在学院的班主任对申请人在读期间的政治思想品德和表现作出书面评价;

2.学院提出审查推荐意见;

3.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公室综合审查。

(三)在学位申请人通过了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公室综合审查后,由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公室将审批表送相关学院专家组,对申请人的教学计划、课程学习及毕业设计等是否达到学士学位水平要求提出审核意见。

(四)学院签署意见后,提交所属学科专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提出是否同意授予学士学位的意见。

(五)在所属学科专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署意见后,最后由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公室汇总并送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或主管校长)审批。

(六)学士学位授予日期自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或主管校长)批准之日算起。

第七条

8.湖南师范大学2009年自考申请学士学位规定 篇八

2013年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对象

1、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本科、自考本科和网络本科在校(籍)生;

2、获得本科毕业证后两年内的成教本科学生。

二、考生资格审查

1、各办学单位2012月12月3日--12月5日可到成教院学历部领取或直接从http://cxw.sc.edu.cn网上下载《四川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一式一份,组织考生填好后,粘贴近期免冠二寸照片一张并签字盖章。在现场确认时,考生经所在办学点(校内在所在院系、网络在网络学院、校外在各办学点)进行资格审核后,持表到成教院现场报名。

2、请各单位严格审查考生资格,仔细核对《资格审查表》上所贴照片是否与本人相符,年限(毕业后两年内)和未取得学籍及考籍的,不允许其参加外语水平考试,否则,后果由各办学学院和考生自行负责。

三、考试时间

2013年3月10日上午9:00—11:00

考试语种:英语、日语、英语按照《四川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英语水平考试大纲》(2006年修订版)命题,日语按照《四川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日语水平考试大纲》(2006年修订版)命题。

五、考试费用

报名费80元。

六、报名工作程序及报名时间

本次考试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办法(未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不能参加现场报名)。

1、网上报名:报考者必须到所在院、或到办学单位领取《资格审查表》,也可直接从网上下载,经资格审查通过后于2012年12月14日—12月20日间登录省学位办指定的网站http://cxw.sc..edu.cn,按提示和要求准确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在校学生请在“工作单位”栏内填写西南交通大学力学与工程学院)

2、现场确认:网上报名成功者于2012年12月26日---12月27日,先持学生证、审查通过后的《资格审查表》及二代身份证原件到机械馆2509办公室盖章、签字,再到西南交大成教楼204教室缴纳报名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签字认可。

七、报名注意事项

考生可在就近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考生须先进行网上报名,然后进行现场报名,即网上报名成功后仍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现场报名点进行照相、交费,确认报名信息是否正确。否则本次网上报名无效!

填写报名信息前,请仔细阅读报名程序、考生应试守则和用户协议等相关规则,因违背规则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在校学生请在“工作单位”栏内填写西南交通大学力学与工程学院)

请牢记报名成功后系统自动分配给您的报名编号和您自己输入的密码,此报名编号和密码是您再次登录、浏览和修改网报信息及进行现场报名的唯一凭证。

八、考试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拟在2013年4月中旬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网站“http://cxw.sc.edu.cn”免费进行查询。

西南交通大学成人教育学院

9.湖南师范大学2009年自考申请学士学位规定 篇九

各学院:

学位授予仪式是学位授予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举行隆重庄严的学位授予仪式是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并获得学位的重要历史见证,是青年学子成长成才过程中的重要里程碑。为了充分表达全体师生对毕业生的祝福与祝愿,让毕业生感受崇高、表达感恩、收获感动,并留下本科学习阶段最值得回味的瞬间,进一步增强我校毕业生的荣誉感、归属感、自豪感和凝聚力。经研究,学校决定隆重举行2016年学士学位授予仪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6年学士学位授予仪式总体安排 1.场次、时间和地点

第一场:6月22日上午11:30—13:30 地点:北区会堂

①文艺学术学院(含科技学院汉文专业)②动物科技学院

③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含科技学院计科专业)④农学院

第二场:6月22日下午17:30—19:30 地点:北区会堂

①医学院(含科技学院护理专业)②体育学院 ③生命科学学院 ④师范学院

第三场:6月23日上午11:30—13:30 地点:北区会堂

①化学化工学院

②药学院(含科技学院药学专业)③水利建筑工程学院 ④政法学院 ⑤理学院

第四场:6月23日下午17:30—19:30

①机械电气工程学院 ②外国语学院

③食品学院(含科技学院食品专业)④经济与管理学院(含科技学院国贸专业)

第五场:商学院,6月24日上午11:30—13:30 地点:商学院多功能厅

2.参会人员:校领导、学院相关领导,2016年学士学位获得者,师生代表; 3.主要议程:校领导讲话,宣读学士学位授予决定,教师代表发言,学生代表发言,宣读学士学位获得者名单(由学院领导宣读),校领导按院分批为每位学士学位获得者颁授学位证书、颁发纪念品并合影等。

二、具体要求事项

1.本次学士学位授予仪式将按学院分四场进行,每天上、下午各一场。学生可邀请家长前来观礼。每场学位授予仪式正式开始(上午11:30,下午17:30)前,各学院可组织学生提前到场,试穿学位服,与学院教师、家长合影留念。之后,由各学院按照《石河子大学2016年学士学位授予座位安排表》(见附件)组织学生按要求提前30分钟(即上午11:00,下午17:00)到达会场指定位置按序就座。

2.本次学位授予仪式服装按场次着装,各学院派“学生着装指导员”按时在大学会堂领取学位服,做好换装的有关工作。学位授予时,由学院指导学生着装。学院严格按照“学士学位授予名单”顺序“12人一批”组织学生排队,并引导学生入场完成学士学位授予的有关工作。若场内实际情况需要调整时,请听从工作人员调度。

领取服装和入场时间:

上午场:学位授予仪式当日8:00领取服装,11:00入场,11:30仪式正式开始;下午场:学位授予仪式当日14:00领取服装,17:00入场,17:30仪式正式开始; 3.学士学位授予时,准备上台的学生应听从工作人员安排,以学院为单位成一列纵队在会场内右侧等候上台(上台前请检查衣帽是否端庄)。在工作人员指导下“12人一批排队、6人一组上台”,在指定位置由校领导授予学位并颁授学士学位证书、颁发纪念品。

4.颁授学位议程完成后,学生应迅速有序地从主席台侧面到达更衣室,在学院

带队老师的指导下交还服装并返回(东门进入)原座位就坐。

5.为确保仪式上证书和纪念品发放的准确性,要求各学院安排专人负责证书和纪念片的准备和发放。教科办负责学位工作的老师须提前2小时(即上午9:30,下午15:30)到会堂主席台后台核对并组织学位证书摆放,各学院团委工作人员须提前1小时(即上午10:30,下午16:30)带排好顺序的纪念品到会堂主席台后台准备。

6.为了保证仪式在庄重、热烈的气氛中顺利进行,无论是主礼教授、受礼学生,还是观礼亲友,请参加会议的人员听从会场工作人员的引导和安排,不要在场内随意走动和喧哗,请将手机置振动或静音状态,保持会场安静。

7.请参加会议的学生和工作人员务必注意仪容仪表,保持精神风貌。建议学位获得者认真学习礼仪文化,尤其是学位授予仪式的着装规范及基本礼仪,具体见附件要求。

8.各院参加学位授予仪式的负责人员为:学院领队、学位证书核对发放、纪念品发放、学生队伍管理、学位着装指导、学生入场引导等六类工作人员组成。各学院负责人员名单应于6月17日上午12:00前报教务处教务管理办公室。

9.由各学院领导宣读本院学士学位获得者名单。各学院教科办需提前向学院参会领导提供需要宣读的学位授予学生名单,要求学生姓名排序务必要与教务科提供的名单顺序保持一致。请各院于6月17日上午12:00前上报参加学位授予仪式(宣读学位授予名单)的院领导信息。

10.学位授予仪式中“学院领队”人员应按时参加学位授予仪式预备会,领取会议材料。具体另行通知。

11.学位授予当日,请参加学位授予仪式的院领导自带领带、提前30分钟(上午11:00,下午15:00)到北区会堂第一会议室(会堂西门进门右手边)试穿学位服。

12.请相关学院发言人员(教师代表或毕业生代表)提前准备好发言稿,于6月20日前将发言稿提交到教务处教务管理办公室杜老师处, 并于学位授予当日提前30分钟到北区会堂第一会议室报到,整理学位服。

13.学校统一安排摄影师,负责为每位学位获得者拍摄受礼留影,仪式结束后,由各院学生辅导员领取学生合影照片并下载或拷贝本专业学位授予仪式电子照片(联系人:王老师)。

三、学生着装

学士学位获得者应着白色或浅色衬衫,男士系领带,女士可扎领结;男士着深色裤子,女士着深色裤子或深、素色裙子。鞋子应着深色皮鞋。请各学院及相关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相关组织工作。具体见《学士学位服着装规范及学位授予仪式基本礼仪》(附件)。

学士学位授予仪式是学生一生中美好的回忆和纪念。学生在授予仪式上的着装和会场上的面貌展示了当代大学生的精神风采,也代表着一个学院的精神风貌。要求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着装指导和基本礼仪培训工作。请毕业生朋友们尽可能将美丽的瞬间留下,将这一隆重而有庄严的最美记忆留下。

石河子大学 2016年6月15日

附件:

学位授予仪式着装规范及基本礼仪

一、学位授予仪式上的着装规范

学位服可分为:校长(导师)服、博士服、硕士服、学士服四种;每套学位服由学位帽、流苏、学位袍、垂布等四部分组成。

1.学位帽

学位帽为方型黑色。戴学位帽时,帽子开口的部位置于脑后正中,帽顶与着装人的视线平行。

2.流苏

流苏可分为校长(导师)流苏、博士流苏、硕士流苏、学士流苏。博士学位帽流苏为红色,硕士学位帽流苏为深蓝色,学士学位帽流苏为黑色,校(导师)长帽流苏为黄色。

流苏系挂在帽顶的帽节上,沿帽檐自然下垂。未获学位时,流苏垂在着装人所戴学位帽右前侧中部;学位授予仪式上,授予学位后,由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或校领导)把流苏从着装人的帽檐右侧移到左前侧中部,并呈自然下垂状。

3.学位袍

博士学位袍为黑、红两色,硕士学位袍为蓝、深蓝两色,学士学位袍为黑色,校(导师)长袍为红、黑两色;穿着学位袍,应自然合体。学位袍外不得加套其他服装。

4.垂布

垂布为套头三角兜型,饰边按文、理、工、农、医、军事六大类,分别标以粉、灰、黄、绿、白、红颜色以示区别。垂布佩带在学位袍外,套头披在肩背处,平铺过肩,扣绊扣在学位袍最上面的纽扣上,三角兜自然垂在背后。

5.附属着装

内衣:应着白色或浅色衬衣。男士系领带,女士可扎领结。裤子:男士着深色裤子:女士着深色裤子或深、素裙子。鞋子:应着深色皮鞋。

二、授予学位基本礼仪(参考)接受学位的基本仪式和礼节为:

①致鞠躬礼。学生上台,在距离学位授予人一步位置处向学位授予人(主礼教授)致鞠躬礼;

②拨正流苏。学生稍微低头,学位授予人把流苏从学位获得者帽檐的右前侧移

到左前侧中部,并呈自然下垂状;

③颁授学证书。学生抬头同时伸出双手从学位授予人手中接过学位证书; ④合影留念。授予人握手祝贺(学生右手前伸与校长握手),学生双手捧学位证,同时抬头面带微笑,自然转向照相机,由台下摄影师记录下最美好的时刻;

⑤学生依次走过主席台,先到更衣室,再返回到原会场指定位置; ⑥主持人宣布仪式结束,学生起立鼓掌恭送主礼教授。

三、其它要求

①奏《国歌》、《校歌》时,领导及主礼教授进场和退场时,全体在场人员应起立行注目礼;

②在整个仪式进行过程中,全体人员应遵守会场秩序,将手机调为静音状态,不来回走动,不随意接听电话,维护仪式庄重、严肃的气氛;

③由于参加仪式的人员众多,请按照程序安排,严格控制时间,学生在合影后迅速朝主席台左侧方向从后台侧门离开,并返回到原座位,保持安静。

④各学院可以准备代表学校精神的校训或代表学院精神和风貌的院训或口号。

需要上报:

10.湖南师范大学2009年自考申请学士学位规定 篇十

商学院各自考生:

近来收到许多学生就如何申请本科毕业证及学位证的问题,现就办理本科证及学位证的流程和手续向大家作个说明。

一、如何才能毕业;

1、所有应考课程都达到60分以上、2、毕业论文考核通过(60分以上)、3、办理免考手续(这个由老师统一办理)、4、有需要加试的同学加试成绩通过(此项目为专科和本科专业不同的要有加试课程,比如:专科是文秘专业,自考本科为注册会计师专业。这就需要进行加试课程考试)。

达到以上条件即可毕业,就是拿到本科毕业证书。

二、如何拿到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

1、所有应考课程都达到60分以上。

2、三门学位课程平均分达到70分,学位课程最低分不低于65分。

3、毕业论文考核通过(70分以上)。

4、学位英语考试通过或具有大学英语四级证书。

5、办理免考手续(这个由老师统一办理)。

6、有需要加试的同学加试成绩通过(此项目为专科和本科专业不同的要有加试课程,比如:专科是文秘专业,自考本科为注册会计师专业。这就需要进行加试课程考试)。

达到以上条件即可毕业(拿到毕业证和学位证)。

小提示:

1、申请毕业证之后半年内才可申请学士学位证(先申请毕业证,拿到本科毕业证后才能申请学位证且在半年之内),两证不可同时办理。

2、申请学士学位证的要在办理毕业证之前就要满足以上条件,否则申请毕业证后,没有满足申请学士学位证的要求的以后再不能申请学士学位证。

申请毕业的时间

每年申请毕的时间有两次,一次为上半年的6月份,一次为下半年的12月份,具体时间老师会在商学院网站通知栏里发布通知,请同学们届时关注。

办理毕业证的手续

身份证复印件1份、专科毕业证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自考准考证原件、2吋蓝底免冠照4张、毕业申请表一份(自己在网上申请毕业),学信网毕业证认证打印1份。以上材料或寄或送给老师(缺一不可)才可办理本科毕业证。

学位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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