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居民小区消防通道安全管理的建议

2024-09-17

关于加强居民小区消防通道安全管理的建议(精选4篇)

1.关于加强居民小区消防通道安全管理的建议 篇一

公安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居民小区停车管理工作的意见》

苏公厅(2007)609号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居民小区停车秩序管理,有效缓解停车乱、停车难及造成交通拥堵等问题,更好地服务群众、改善民生,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省建设厅、公安厅《城市道路内汽车停车泊位设置标准》,特制定如下工作意见:

一、明确适用范围和管理单位

(一)本意见适用于居民小区内部及周边支路、背街小巷的停车秩序

管理。

(二)公安机关交巡警、派出所、消防部门应会同社区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共同研究制定加强和规范居民小区停车管理规定。

二、建立停车状况报告和预警制度

(三)交巡警部门应会同辖区派出所、消防部门、社区居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等对居民小区内部道路、专用停车泊位、车辆以及小区周边

道路等情况进行调查排摸,全面掌握居民小区停车状况。

(四)对停车泊位供需矛盾突出的,交巡警部门应及时向政府及有关

部门提出配建停车场(库)的建议和意见。

(五)新建、改建、扩建居民小区的,交巡警部门应根据居民小区停车需求及发展趋势,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交通影响评价,提出建设停车

场或停车泊位的意见。

(六)交巡警部门应向居民公示小区周边道路停车状况,指导物业服务企业、社区居委会公示小区内部停车状况,及时准确发布停车服务

信息,提示居民购车前充分考虑停车泊位问题。

三、规范封闭式居民小区内部停车秩序管理

(七)充分利用居民小区内部地下停车场、地面停车场、人防工程停车,在停车泊位充足情况下,业主车辆应停放居民小区内。小区内原

则上停放小型客、货车,禁止停放大客车、大货车。

(八)居民小区内没有专用停车泊位或专用停车泊位不足的,交巡警部门应会同辖区派出所、消防部门,指导物业服务企业,经业主同意,在保障消防通道畅通的前提下,合理利用小区道路施划停车泊位。

(九)小区内用作单侧停车的道路,其最低宽度不得小于4米;连接小区进出的主要通道如设置单侧停车,其最低宽度不得小于6米。小区汽车停放点的出入口应不少于2个。小区防火间距内和消防通道、高层公用建筑及住宅的消防登高面不得设置停车泊位。消防栓附近

10米之内不得停靠车辆,并设立明显的禁停标志。

(十)派出所应指导小区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在小区内停车尚未达到

饱和或在白天停车平峰时段可临时向社会开放。

(十一)交巡警部门应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小区内道路限速、禁停

等交通标志、标线的设置和日常维护。

(十二)派出所应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建立小区业主车辆和停车泊位基础台帐。加强车辆行驶和停放秩序管理,车辆进入小区后减速慢行、规范停车。将规范停车要求纳入管理规约内容,对乱停乱放的,在小

区范围内予以曝光,居民有单位的,抄告其单位。

四、规范居民小区周边道路停车秩序管理

(十三)对开放式居民小区、无停车场地或停车泊位严重不足的居民小区,交巡警部门应主动会同消防部门、派出所对周边道路网络条件、交通组织和交通流量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合理利用支路、背街小巷、建筑物间空档施划夜间临时停车泊位,对夜间交通流量较小的次干道的慢车道施划限时停车泊位,供居民停放车辆。

(十四)施划停车泊位,要按照省建设厅、公安厅《城市道路内汽车停车泊位设置标准》和省公安厅交巡警总队《江苏省占道机动车临时停车场设置规范(试行)》的要求实施。机动车道宽度不能达到要求的,可根据两边人行道、非机动车道的情况,在不影响行人、非机动车通行的情况下,借用部分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施划停车泊位,但施划停车泊位后的道路通行最低宽度应满足消防车辆通行要求(不低于4

米)。

(十五)交巡警部门应会同派出所、社区居委会,积极协调辖区内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公园等,在夜间及节假日期间开放空余

场地供周边居民临时停放车辆。

(十六)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应按照《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要求,配建停车场地,供本单位及其职工的车辆和外来办事车辆停放,不得在单位外占用道路停车。

(十七)公安机关应当招聘辅助力量,对占用道路停放的车辆进行看

管。

(十八)交巡警部门应完善道路禁停标志标线等交通设施的设置,做

到醒目、清晰、完好。

(十九)交巡警部门应加强小区周边主次干道交通秩序管理,派出所应加强对小区周边支路、背街小巷停车秩序的日常管理,努力减少违

法停车行为。

五、广泛宣传停车秩序管理规定

(二十)派出所应指导社区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结合开展“八荣八耻”宣传教育、道路交通安全“五进”工程,向辖区居民发出规范停车倡议书,广泛宣传规范停车的重要意义,倡导居民自觉遵守停车规

定。

(二十一)交巡警部门应指导社区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在居民小区设立道路交通安全专栏,宣传交通安全常识,公告小区内停车状况。

六、严格查处违法停车行为

(二十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对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的,张贴违法停车处理通知书,责令当事人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对妨碍交通,特别是堵塞消防通道、妨碍消防设施使用的违停车辆,一律实

施拖移。

(二十三)对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等车辆通行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当事人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二十四)对故意阻碍消防车赶赴火灾现场或者扰乱火灾现场秩序的,依据《消防法》,对当事人处警告、罚款或者10日以下拘留。(二十五)派出所民警对居民小区周边支路、背街小巷的违法停车行为张贴处理通知书,固定证据,由当事人到交巡警部门接受处理。对居民小区内车辆乱停乱放的,由派出所指导物业服务企业予以劝阻;拒不改正的,由社区居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建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责令限期整改,给予警告,并对个人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

单位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二十六)交巡警部门应对派出所管理居民小区及周边支路、背街小巷停车秩序进行业务培训指导,对违法停车处理通知书和采集的证据

进行审核把关,统一录入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系统。

七、规范停车收费行为

(二十七)停车收费按照物价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

(二十八)公安机关收取的道路停车费用,用于看管停放车辆人员用

工和管理设施等开支,不得挪作他用。

2.关于加强居民小区消防通道安全管理的建议 篇二

随着全民健身普及深入,全省各地纷纷安装了一些公共健身器材,给当地居民锻炼带来了方便。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及正常的使用损耗,不少器材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损坏。在调查中发现,公共健身器材的损坏和缺失是一个普遍现象,尤其是在一些有年数的健身器材几乎很少有完好的,但是无人维护和拆除,成了无用的摆设,甚至成为安全隐患。

据悉,目前公共健身器材建设主要来三个方面:一是各级体育主管部门(含体彩中心捐建)修建;二是小区开发商或单位自行购买安装的;三是社会力量捐资修建。在保修期内生产厂家负责质保,但是超过期限后损毁公共健身器材的维护成了无人问津的难题。虽然按照有关捐建或移交协议,公共健身器材日常维护应由居民小区、街道办、社居委或村民委等受赠单位负责实施,但是小区物业、街道办、社居委和村民委等受赠单位大都人力紧张和经济拮据,要承担此功能均存在一定困难。出了安全事故,修(捐)建单位和受赠单位,谁都不肯承担责任。

《安徽省全民健身条例》和《安徽省城乡社区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均要求新建小区等公共场所要修建公共健身设施。根据国家标准委和国家体育总局曾联合发布《室外健身器材安全通用要求强制国家标准》,规定将室外健身器材安全使用寿命分为三类,最长安全期限也只有6年。因此,公 1 共健身器材的管理维护亟待引起重视。

为此,建议:

1.尽快出台公共健身器材管理和维护办法,明确各类公共健身器材管理与维护的责任主体,明确管理和维护的详细职责。

2.建议各级体育部门成立维修基金,建立本级行政区域内的器材维修保养队伍,定期对公共体育健身器材进行检修,对损坏严重并存在安全隐患的健身设施应当拆除、更换。建立公共健身指导员队伍,指导居民正确使用健身器材。

3.强化属地管理的原则,城市住宅小区公共健身设施纳入物业管理范围,明确其维护职责;对未建立物管公司的,先由社区负责维护。农村公共健身设施由当地村(居)委或街道负责维护。

3.关于加强居民小区消防通道安全管理的建议 篇三

农工党市委会

随着城市化步伐不断加快,土地供应日益紧张,高层建筑已成为城市建筑的主要选择。特别是最近几年,以小高层住宅楼为代表的我市高层建筑数量迅速增加,这些高层建筑以其宏伟的风格、现代的气息极大地提升了城市品位,深受市场欢迎。与此同时,高层建筑的迅速增加,也暴露出高层消防救援能力薄弱的不足。由于高层建筑层数多、面积大、布局复杂、形式多样,通道密布,人员和物资高度集中,一旦发生火灾,火势蔓延途径多、速度快,扑救难度大,极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近年来全国各地先后发生的几起重特大火灾事故,已为我市敲响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的警钟。经调查,我市高层建筑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责任制主体不明。由于我市纯住宅和商住一体式高层建筑居多,受业主委员会建设滞后、物业服务不规范、商、住利益难协调等因素制约,法律、法规规定的消防安全主体不明,职责落实不到位,隐患较大。

二是城市老城区建筑密度大,通道狭窄、违法堵塞严重,消防车辆通行困难。

三是居民装修缺乏消防安全常识,大量使用木材、纤维 制品和高分子材料,使得高层建筑火患荷载巨大。

四是现代化消防技术装备滞后。在扑救高层建筑火灾时依靠外部消防车辆等装备显得尤为重要。但是,我市高层建筑数量与扑救高层建筑的消防装备不相符合,目前全市仅有举高消防车?辆,高喷消防车?辆、压缩空气泡沫车?辆,最高施救高度仅为??米,而我市超过这一高度的建筑已有数幢,大型现代化消防装备亟待加强和完善。

五是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诸如人为因素引起的消防管带和管口失窃、灭火器过期、消防泵不启动、报警联动装置失灵、消防通道堵塞甚至移作它用、应急灯失窃或失效,物保人员不会操作消防设施,高层住户消防知识欠缺、没有经过培训、更没有进行过实际逃生演练,消防安全通道标志和示意图不明显等等,都是高层建筑存在的普遍问题,火灾隐患不容轻视。

消防安全,性命攸关。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明确管理责任,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要层层落实责任制度。尤其是多家经营、使用的高层建筑,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和物业服务单位要尽可能地细化消防安全管理,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成立由出租单位(业主委员会)牵头,租用单位参加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各租用单位要有一名负责人具体分管消防安全,集中管理大楼内的消防安全工作,定期召开 会议,按时进行防火检查,制定严格的消防管理制度,落实自主管理。物业服务单位要认真负责地对待高层建筑的防火安全,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纠正堵塞消防通道、消防平台、应急楼梯等危险行为。同时加强居民生活用电常识和火灾逃生的普及和演练。各单位、各楼层、各住户要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做到层层有人管、处处有人抓、户户都参与,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确保高层建筑安全。

针对我市高层建筑多为住宅楼的实际,建议将高层住宅纳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加强管理。

二、落实资金保障

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实施办法》,投入财力引进一系列先进消防设备,包括相当高度的举高消防车、有毒有害气体检测装置、高层建筑先进自动喷水灭火装置及附属排烟系统,特别是抓紧购置有效高度达100米的消防云梯等必备设备,财力允许时每个区、县应配备一辆。把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纳入公共维修基金,由房管部门在验收时,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消防管理的专项储备基金,或提请业主大会同意,从维修基金中建立消防质量专项维护基金,遇有消防设施毁损、过期失效问题随时整改。

三、落实“双防联控”措施 在“人防”措施方面,消防部门、公安派出所要严把日常的监督检查关。要在熟练掌握消防监督检查业务的基础上,加大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状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及时消除隐患,确保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物业公司作为高层建筑特别是高层住宅消防安全的有生力量,必须在房管部门、街道、社区和业主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下,在公安派出所的监督下开展工作,将日常巡防重点从防盗向防盗防火并重转变,对堵塞消防通道、消防平台等行为及时纠正,形成自上而下,层层抓、层层管的局面。

在“技防”措施方面,逐步推行高层建筑城市火灾自动报警联动控制系统,既能解决因警力不足而存在的对社会单位实地监督检查率低的问题,又能及时发现火情,快速出警、迅速灭火。

四、提升全社会消防安全素质

一是广泛宣传,强化意识。公安消防部门要积极会同建设、房管、城管、广电等部门,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媒介和手段,广泛深入地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制订防火公约,普及防火、灭火和自救逃生知识。要在高层建筑内建立动态消防宣传栏、消防漫画、专题图片展等,让群众在进出楼道时能时时看到警示图片。内容上要重点突出高层建筑安全疏散、初起火灾的扑救方法、简单设施使用以及高层建筑内常见的习惯性违法行为等基本常识。二是开展培训,落实责任。有关管理部门应经常性组织物业服务人员的消防专业知识培训,并对专职或兼职消防安全员进行培训考核,考核合格后颁发上岗证书。每个物业公司必须配备消防安全员,落实责任制。

三是开展演习,提高能力。有关部门应定期组织开展高层住宅消防演示和演习,增强居民的防火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4.关于居民小区里变压器的安全问题 篇四

箱式变压器是小区里最常见的变压器,离变压器较近的业主常困扰自身的安全问题。偶是平顶山恒锐电气制造公司的技术顾问,公司主营产品就是电力变压器。首选我要说明,变压器安全隐患有三点:一是绝缘体破损产生的隐患;二是接地保护配置‘失地’;三是电磁辐射。

从制造工艺上,分析一下这三点的安全指数

一. 绝缘体破损产生的隐患

变压器制造的第一道程序就是绝缘件加工。变压器的绝缘分为内绝缘和外绝缘。内绝缘包括组绕、引线、分接处、套管处绝缘;外绝缘就是变压器外部的绝缘部分。也就是说,变压器内部构造零件本身有一成的绝缘体,外壳形成了第二层绝缘体,另外距离绝缘也属于变压器绝缘介质的一种。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定:配电变压器与四周最小距离:10千伏安一下的室内变压器与后壁、侧壁间距不小于0.6米,与门之间不小于0.8米;10千伏安以下的室外变压器外廓与四周不小于0.8米;两台变压器之间不小于1.5米。控制好这三种介质,变压器是绝对绝缘的,对人和物都不存在安全隐患。我们恒锐变压器生产,都是按照国标生产的,每台变压器都会实验后出厂。

二. 变压器的接地保护配置‘失地’保护不可靠 变压器主变一般用哪个分接地运行,不接地点对外部故障也有后备保护设置,一般采用零序互跳保护或中性点间隙保护。看到这儿,你可能会认为,这些后备保护都是保护变压器零件的和人身安全没关系。绝缘体也是受保护的一方,这些都是防止非有效接地系统中零序电压升高对变压器绝缘造成的危害,另外还具备避雷功用。忽然停电时,不要发脾气哦,可能是变压器的保护配置起作用了。

三. 电磁辐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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