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演讲稿

2024-10-28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演讲稿(精选14篇)

1.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演讲稿 篇一

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国旗下发言稿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自我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至今已十余年。实践已证明,未成年人的基本素质好坏,将会直接影响到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未成年人犯罪的势头能否得到有效遏止,更会直接影响到社会的稳定。

对犯罪的自我防范是指个人为减法被侵害可能性,进行自我保护而采取的和种措施和方法。这就要求我们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1.在日常生活、学习和工作中处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从小养成良好的习惯。时时对自己加强自我监督,自我修养,自我调节,自我完善,自觉掏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

2.自尊、自律、自强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是未成年人进行自我防范和赢得社会保护的途径。所以做为学生要树立自尊、自律、自强的意识。

3.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能力。首先要勤奋学习,掌握必要的文化、科学、法律知识。除此之外还要向社会学习,在社会实践中增长才干,提高素质,增加社会经验。再次,还要努力锻炼身体,因为健康、强壮的体魄有助于未成年人在受到暴力侵害时及时逃脱或进行正当防卫。

4.做到知法、懂法、学法、用法。只有这样才能使未成年人自身的佥权益得到保护和恢复。尤其应指出的是,由于未成年人还没有达到独立处理各种社会社会性事件的能力。在遇到各种突发事件时,要沉着冷静,把握当时情况保护自己。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一项复杂艰巨而又崇高神圣的宏伟工程,是一件功在当代,利未来的千秋伟业,是关系到国家存亡的大事。学校是未成年人活动的主要场所,教师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力量。让我们认真履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的神圣职责,为优化育人环境,培育社会主义新人而共同努力吧。

谢谢大家!

2.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演讲稿 篇二

学校对未成年人成长的影响极大, 学校将不同年龄组的未成年人集中于校园, 使未成年人精力投入到学习当中, 减少了“无事生非”、受坏人引诱的可能性, 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打下了基础。学校教育的规范性、科学性使学校成为培养和提高未成年人综合素质的主渠道。学校通过学科教育、行为训导和生活管理等职能的结合, 使未成年人获得文化科学知识、公民责任感、社会技能、道德标准和遵纪守法意识, 增强了未成年人对违法犯罪的辨别和抵御能力, 在诸多优势面前, 学校应该充分利用并发挥这些优势, 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提高教师的法律素质

青少年在学校接受教育, 与老师接触的时间最长, 受教师的影响也最大。只有教师具有良好的法律素养, 才能培养出具有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的合格人才。目前我国中小学有相当一部分教师法制观念淡薄, 不仅没能很好地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 还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 如体罚或变相体罚, 侵犯学生的人身权利;乱收费, 侵犯学生的财产权;拒绝对“双差生”的教育, 侵犯学生受教育的权利等。这些做法不仅违背了我国的教育方针, 也违背了《教育法》《教师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精神, 给学校的法制教育造成了恶劣的影响。提高教师素质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第一, 提高教师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让每个教师都深刻认识到, 不懂法律、不依法执教是不合格的教师。第二, 培养教师多元化知识, 不断加强对教师心理学、教育学、伦理学、法学、社会学等学科的培训, 注重教师良好素质的培养, 使其真正担负起教书育人的重任。第三, 整顿教职工队伍, 把不合格的教师清除出教师队伍。

二、保障受教育权利

受教育权是法律赋予未成年人的基本权利。特别是在义务教育阶段, 受教育权利的实现对未成年人一生的发展至关重要, 如果学校无意或有意地按照学业成绩给学生划线, 只注重分数, 把对学生品行教育和训导责任推给其他机构, 或为了某种荣誉而排斥学业成绩和品行有障碍的学生, 就有可能造成学生厌学、逃学、辍学, 削弱未成年人应付和处理危机的能力, 助长犯罪动机和条件, 因此, 学校必须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规定, 保障未成年人受到公平、公正待遇, 减少厌学、逃学、辍学行为的发生。

三、加强对青少年的道德教育

青少年违法犯罪往往是从不遵守道德规范开始的。学校应抓住青少年品德、个性、道德观、人生观形成的关键时期, 加强思想和道德教育, 使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树立远大理想和志向, 自觉地以道德规范来约束自己的行为, 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和高尚的道德情操, 以达到预防青少年犯罪的目的。学校的思想教育是通过学科教育和行为训导的结合进行的。除思想品德、政治课的教学外, 其他各科的教学也要教书育人, 提高学生思想境界, 培养学生良好的学风和意志品格。行为训导必须以社会规范为指导, 结合学生的实际进行。思想教育应当重视发挥共青团、少先队、学生会的作用。

四、严格校园纪律

纪律是校园内的规矩与方圆, 是学校教学秩序的保证, 也是评价学生行为习惯的具体标准。严格校园纪律的具体体现就是按照校园纪律规范、约束学生的行为, 并通过合理的奖惩, 引导、矫正学生的行为习惯。

五、学校应加强对青少年的心理健康教育

一些专家调查发现, 几乎所有青少年犯罪的动机中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着心理扭曲因素。心理缺陷是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重要原因, 学校应结合青少年常见的心理健康问题, 如焦虑症、抑郁症、人格障碍与人格缺陷、性偏差等, 进行心理辅导与治疗。应在各科教学中渗透心理健康教育的内容, 开展多种形式的心理辅导活动, 帮助学生正确地认识自己和周围环境, 克服成长中的诸多障碍。

六、改善周边环境

校园周边的社会环境质量如何, 对学生的思想行为产生直接的影响。影响最大的社会环境问题在两个方面, 一是治安环境。公安机关应及时制止、处理中小学校周围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城市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公安机关做好维护中小学校周围治安的工作。二是文化环境, 禁止在中小学校附近开办营业性歌舞厅、营业性电子游戏场所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

综上所述, 我们盼望并呼吁全社会都来重视学校教育, 都来参与青少年持别是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工作, 以达到从根本上预防犯罪, 提高国民素质, 促进经济发展的目的。

3.未成年人犯罪成因及预防论 篇三

关键词:未成年人;犯罪;成因;预防

一、未成年人犯罪的概念

未成年人犯罪也称为少年犯罪,在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是指年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的犯罪。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二、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

1.从犯罪主体的性别来看,未成年女性有增长的趋势

在一般情况下,未成年女性是犯罪的低发人群,因为她们和男性相比身体较弱,同时女孩受家庭的管教也更为严格。但根据抽样调查,武汉某看守所的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未成年女性犯罪占到看守所全部犯罪的比例为5.7%,而2005年这一数字仅是3.2%。

2.侵犯财产和暴力型犯罪是主要犯罪类型

据广州中院少年法庭庭长赵俊介绍,“少年犯罪当中,暴力型、财产型犯罪最为突出,特别是抢劫罪。”这与未成年人没有固定收入、贪图奢侈享乐的生活息息相关。

3.趋向于团伙作案

由于未成年人的身体和心智发育还很不成熟,他们更趋向于结伙作案,以求相互鼓励、相互支持。但是少年犯罪团伙和成年犯罪团伙相比,一般人数较少,而且组织结构很松散。

三、未成年人犯罪成因

1.家庭环境的影响

家庭是未成年人成长的温床,父母离异,品行不端家庭环境都会对孩子幼小的心灵埋下深深的烙印。如果家庭成员中有吸烟酗酒者,则很容易对子女造成不良影响。特别是在日常生活中,家长向孩子输送自己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其中的腐朽思想将导致一些少年自暴自弃,陷入犯罪的泥潭。

2.学校教育的缺失

学校是未成年人接受正规教育的主要场所,是传播知识、塑造学生美好心灵培养正确人生观和道德情操的基地。而目前我国的教育体制片面要求以升学率作为教育的目标,从而导致学习成绩差的学生往往收到学校的排挤和歧视。这些学生长期收到教师的说教、训斥甚至体罚,很容易收到不良文化的侵袭,例如毒品、色情文化。

3.社会因素的影响

现阶段我国正处于社会经济的转型时期,整个社会出现了一股不正之风:坑蒙拐骗、贪污贿赂、毒品犯罪。而未成年人正处于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时期,对于社会风靡的享乐主义、拜金主义、色情文化往往缺少抵抗力,意志薄弱的孩子为了奢靡的生活追求很可能通过犯罪途径解决。

四、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策略

1.家庭预防

家庭中的每个成员都有责任提高家庭结构素质,保持家庭的完整,构建和谐的家庭氛围。这对于未成年人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注重提高家庭整体的文化层次、文化品位,父母要自觉做到孩子的榜样。在教育方面,父母要对孩子因材施教,切不可只注重智力投资,而忽略了思想修养的培育。

2.学校预防

在现在我国普遍盛行的教育模式就是“精英教育”。这种教育模式最严重的弊端就是,学校只注重少数高材生,而放弃了绝大多数学生的教育,导致学校教育错位。为此,学校应当针对本校的特殊情况,有针对性的对差生给予帮助和鼓励。除此之外,学校还应该注意校园内的安全,杜绝校園内的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3.社会预防

4.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总结 篇四

我校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不断加强基础建设,优化学校育人环境,精心规划和实施青少年的道德法制教育工作,积极开展有关青保法规的学习与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工作,针对我国社会的发展,我校经过缜密的调查研究,发现近年来违规违法行为乃至刑事犯罪已向低龄化蔓延,适时地开设了德育和法制教育课。在我市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鹿泉市青少年德育、法制教育基地于2010年5月6日在我校举行了揭牌仪式,这一举措为在青少学生中普及法律知识,预防青少违法犯罪,起到了筑根基开先河的作用。

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落成,为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开辟了新的途径。我校教职工把对青少年进行德、法教育作为学校的又一工作重心,一是对旧专业进行重新调整,设立了法制教育、感恩教育、礼仪教育、山东快书、说唱艺术等五个德、法教育的相关专业。二是根据德育和法制教育的需求,我校精心选择文字、图片,制成了30多块展牌,使受训学生身临其境,烘托了法制教育的氛围。三是设立了法制教育展室和多媒体教室,法制教育展室直观的展示了和青少年犯罪相关的知识内容和案例。多媒体教室利用充分利用网络资源,结合当前青少年成长中的热点问题,运用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德育和法制教育,大大提高了法制教育的趣味性,提升了法制教育的效果。四是独创“寓教于乐、法艺相融”的培训方式,利用山东快书、快板书、小品、朗诵、诗歌、演讲等多种艺术形式

对受训生进行培训,大大提高了受训生的学习兴趣,对受训学生素质的提高和法律常识的普及,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五是开辟了第二课堂,每周四由我校教师并聘请法律专家到受训学校进行法律讲座,做到了送法进校园。专家和我校教师的精彩演讲在全市各校引起了很大的轰动,产生极大的反响。特别是城关镇中、宜安镇中、大河小学再次邀请我们到该校进行法律讲座。在上庄镇中演讲完后,上庄小学、大车行小学随即请求我们到学校进行法律讲座。六是采取文艺表演,设立学生法制宣传员等形式向全社会普及法制知识。法制教育基地落成几个月以来,共计培训学生17000人。经抽样调查,学生的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有了质的飞跃

学校各级干部和全体教工本着对国家、社会、青少年一代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抓好学校各项安全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克服麻痹思想和饶幸心理,认真细致地做好学校安全教育和各种事故防范工作。学校每学期有计划地对全体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校内利用黑板报、橱窗进行宣传,组织有关安全知识竞赛,使受训学生在日常生活和学习中掌握基本的交通、防水、防电、游泳等方面知识和技能,对校内体育设施和器械的维修保养落实专人负责,有效地控制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铁路是我国运输的大动脉,爱路、护路是每一个中国公民应尽的义务。提高公民的爱路、护路意识,严防不法子对运输大运脉的破坏、是我校义不容辞的责任。为此,我校利用和学生接触面广的优势,在受训生中以专题的形势对学生进行爱路、护路教育,并进行爱路、护路的演练。一是让受训生学认识到祖国铁路的重要性,二是让受训生掌握爱路、护路的方法,三是让受训生掌握和可能发生的破坏行为作斗争的策略。通过对学生进行爱路、护路的教育,在对受训生进行爱路、护路知识测试中,受训生的爱

护和保护的铁路意识有了很大的提高,掌握了与全市人民协同爱护和保护铁路的基本知识。

我校在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的教育,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中,从成长氛围、合法权益、教育途径、队伍建设等方面有了长足的进步,但为了一切的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一切为了学生,我校将一如既往作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我们将积极策划、开展各项活动,使道德法制教育活动真正做到育其心、引其道、鼓其志,引领学生健康成长。

鹿泉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活动中心

5.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调查报告 篇五

一、研究目的:对未成年人犯罪进行深入的思考,向社会发出呼唤。

二、论文摘要: 由于市场经济尚未成熟,复杂的社会生活给心智远未成熟的青少年带来了视觉、心理、物质等方面的冲击,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象日趋严重,且向低龄化、团体化、暴力化、突发性、智能化、涉毒犯罪等方面发展。青少年违法犯罪是由社会、学校、家庭、个人各方面因素共同起作用的结果,但是最主要的还是由于个人法制意识不强,是非观念不明。面对此种严峻形势,社会、学校、家庭应全体总动员,共同营造一个有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青少年个人则应注重提高自己的心理素质,增强法制观念,砥砺奋发,早日成为国家栋梁。

三、研究报告: 警 告 篇--青少年犯罪理象不容忽视(1)低龄化: 指14周岁以下的人犯罪,这部分少年犯罪的比例正在上升。[案例1]张某,女,1989年7月1日生,金坛市某小学二年级学生。1998年8月10日下午到陈某家去玩,无意中发现了一扎现金,便偷回了家,对其爷爷谎称在路边捡到的,小小幼童见钱眼开,这说明在商品经济条件下,金钱对小孩的影响是多么大。作为孩子的家长教育孩子时,是向他(她)灌输金钱至上呢?(2)团伙化:青少年幼,不懂法律,在社会上交了不当的朋友,几个人谈在一起便气壮如牛。经常会生刑事案件,在青少年所有的犯罪案件中,有60%的团伙犯罪。[案例2]张某(男17岁),刘某(男17岁),唐某(男18岁)于1997年11月某日下午3时许,去常州市某溜冰场溜冰,这四个人在一位满某的唆使下竟敢在光天化日下进行抢劫,可悲的是当时他们还不知道这是犯罪行为,刘某甚至认为万一出事,顶多罚款。他们走下抢劫犯罪道路不是偶然的,张某等从小便不爱读书,留级二次,混到小学毕业就不念了,和社会上一些不三不四的人搭在一起,打游戏机,逛舞厅,这结果便可想而知了。(3)暴力化:暴力犯罪指不仅侵犯财产而且危害人身健康与生命,如强奸、杀人、绑架等。(4)突发性:青少年由于一时冲动而犯下的罪行,这种犯罪没有预谋,但青少年由于年少气盛而一时无法控制自已的情感,而犯下的罪恶。[案例4]常州某中学由于考试后,某宿舍四个人在宿舍打三打一由于一张牌的争执而吵了起来。张某牙尖嘴利,王某说不过他,便从枕头底下拿出一把刀,连捅张某数刀,张某抢救无效而死亡。一个所轻的生命便这样消失了,就难道仅仅是为了争一张牌吗?(5)智能化:青少年利用电脑、互联网等高科技犯罪。如利用电脑挪用公款,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等。[案例5]在常州1993年,一青年刚从学校毕业便进入一家银行工作,看着这许许多多的钞票,便眼花了。于是,便用电脑挪用公款,结果事发入了牢门,可谓刚出校门,便进牢门。青少年永远走在时代的前端,懂电脑也有水平,但用这干了什么?没有法制观念的人最终毁发自已。(6)涉毒犯罪:即与毒品有关的犯罪。犯罪会引发其他犯罪,为了吸毒,男的去偷、去抢。甚至杀人无恶不作;女的卖淫、诈骗,样样能干。常州仅97年-99年两年中毒品犯罪便增长了344%,真是一个惊人的数目。毒品的万恶之源,也能轻易毁掉一个人的前程,破坏一个家庭的美满。[案例6]吴某,男23岁,南京市人原系南京某医院住院处出纳员,一个偶然的机会,吴在一朋友家聊天时看见一些朋友在偷食白粉,他经不住朋友的诱劝,便跟着吸了几口,便上了瘾,不久便花完了自已的积蓄,自然打上了截留病人付款的主意。短短两年间便贪污共94万元,吴某身为国家医院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截留公款,其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客观上已将巨额公款秘密侵吞,故构成贪污罪。吴某的堕落告诫我们,青少年交友一定要慎重,千万不能与那些品行不良、心术不正的人同流合污。古训云: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这仍是我们今天交友的警言。原因篇 青少年违法犯罪原因是复杂的、多方面的,既有社会环境方同的因素,又有青少年自身生理、心理方面的因素。改革开放以来,青少年成长的社会、学校、家庭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出现了许多影响青少年成才的新情况、新问题。

1、社会因素。这主要体现在:

一、对青少年道德法制教育薄弱;

二、各种错误思想观念的侵蚀;

三、不良精神文化产品的毒害;

四、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

五、不健康娱乐场所的诱惑;

六、青少年就业岗位不足;

七、青少年活动场所不足。王某的犯罪之路因素众多,但很关键的一点就是台湾老板的教唆。社会是复杂的,对于单纯幼稚的未成年人来说更是深不可测。如果我们不学法律、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加之形形色色的施编调唆,只会一失足而成千古恨。

2、学校因素。这主要体现的:

一、忽视学生思想品德心理素质的培养;

二、法制教育课教学效果不佳;

三、对双差生缺乏有效的教育手段;

四、学生管理、校园管理存在漏洞;

五、解决辍学失学问题重视不够。李学辉一个花季少年,人生的乐章才刚开始谱写,然而如花青春,如何面对无奈伤残?这个惨痛的教训使我们清楚认识到,当今相当一部分学校在德育、法制环节十分薄弱,而只抓智育。一幕幕本不该发生的惨剧在发出无声的警钟:德育,智育,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我们的校园永远是明朗的天。

3、家庭因素。这主要体现在:

一、家庭教育方法不当;二,家庭不和睦父母离异对子女的影响。常言道:无风不起浪,事出必有因。郑某的犯罪动机并非先天性,而与家庭教育息息相关。郑某出生于一个经济较富裕的家庭,被全家视为掌上明珠,饭来张口,衣来伸手,久而久之形成骄横脾气。上小学后,贪无,花钱雇同学做作业,逃学,勉强读完小学。但其父母仍无动于衷,郑整天游荡,后结识三个哥儿们,为了赚钱,铤而走险,去盗窃,终于锒铛入狱。青少年犯罪并非天性,他们是由种种客观感主观的因素在潜移默化中逐步蜕变而成的,其中家庭教育便是重要一课。

4、个人因素。这主要体现在:

一、遵守社会规范的意识薄弱;

二、有强烈的好奇心和模仿力;

三、自控能力弱易受诱惑;

四、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五、逆反心理强情绪偏激;

六、世界观尚未定型可塑性强。这个可笑的悲剧不得不引起我们的高度得视,虽然显得幼稚,却在现实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如果他们知法,也许就不会做出这种荒唐事。但这又再一次提醒我们,自已树立法律意识是预防违法犯罪的第一步,也是最关键一步,最有效一步。故,我们在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同时,不得不相应地加强自身的修养,增强法律意识。呐 喊 篇--预防为主,防治并施(1)家庭教育是第一条防线 第一、家庭的环境和父母的言行,对未成年人的成长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良好的家庭教育,父母的优良品行,可以使未成年人积极向上,健康成长;不良的家庭环境和不当的家庭教育,可以使未成年人养成不良的行为习惯,甚至走向违法犯罪。第二、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和未成年人生活在一起,照料他们的衣食住行,而未成年人对其父母或监护人有着很大的依赖性,使父母便于了解他们的行为情况,便于掌握他们的心理和要求,有利于及时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家长一定要重视家庭教育及教育方法,不溺爱也不放任自流。(2)学生学习的基地--学校 学校在对未成年人进行预防犯罪的教育方面也负有重要责任,学校应法制教育,以德育为先,教师队伍要有奉献精神,以热爱每一个学生为出发点,循循善导,学校要开展一些文化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要重视学习差的学生,加倍爱护他们,学校管理要加强防止带放刀具、雷管等危险物品。学校要改善周边环境,也可多举办展览会,报告会、演讲会等多种形式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3)社会方面:社会也是预防未成人犯罪的第二道防线;社会预防就是动员全社会的人来关心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为他们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与社会秩序,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和精神食粮,排除各种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污染和病中害。黄色刊物、录像等,还要对学校周边和各种娱东场所按有关法律进行彻底的清理整治,应禁止在中小学校附近开办歌舞厅、营业性电子游戏场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有渲染暴力、色情、赌博、恐怖活动或其他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的读物音像制品或电子出版物。(4)个人方面:面对当今我国商品经济大潮有些青少年没有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而享乐主义、拜金主义、个人主义影响了一些青少年使一些青少年自追求高消费,赶时髦,看了不该看的书,听了不该听的话,交了不该交的朋友,进了不该进的门,做了不该做的事,追求了不该追求的东西,忽视了艰苦朴素等优良传统。(5)心理工作: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基本心理特征,设立咨询站,为青少年家长、老师咨询有关方面的内容,特别是青少年意志薄弱,自制力差,反复性大,有强烈的报复心理,比照模仿,心病还需心药医,心理咨询中以为他们解决一些心理障碍。小结:以上对青少年犯罪的研究分别从现象、原因到解决途径的办法进行,不仅对我组6人是一个很大的收获,我们更希望把这一成果让别的同龄人一起分享。展 望 篇 未成年人犯罪的问题虽仍十分严峻,但在党中央和国务院、全国人同、全社会的关心和重视之下,其犯罪比例正逐年下降。所以我们还是应充分信任我们的党,完全能彻底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应对未来充满无限的希望,我们的前程光芒万丈,我们的明天将是一派生机盎然,欣欣向荣的新景象。鸣 谢 篇 衷心感谢以下单位和个人给予我们的支持和关怀:

1、原司法局副局长陈和庚

2、天宁区人民法院少年庭主任季卫东

3、司法局宣传部解瑞龙

4、解放路小学

5、省常中孙福明老师

6、省常中刘高平老师

四、参考书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保护法

五、研究心得: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所以赢得青年,才能赢得未来。预防青少年犯罪作为保证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重要环节与内容,需要家庭、学校、社会的共同努力,创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而作为青少年的我们,从直接方面来说,首先要强化法制观念,要学法、守法、用法。其次,要自尊、自重、自警,要有自我保护抵制不良风气的意识。再次,要慎始而敬终,决不能忽视小错误、小缺点,抱无所谓的态度,必须防微杜渐,把坏思想、坏习气、坏习气、坏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从间接方面要做到:

一、坚持学习科学文化与加强思想修养的统主。不仅要刻苦学习,掌握现化科学文化知识,以要做到求知与修养相结合,注重思想修养,陶冶情操,努力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坚持学习书知识与投身社会实践的统一。不仅要学习书本知识,而且要向社会实践学习,向人民群众学习,自觉投身于火热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践。

三、坚持实现自身价值与服务祖国人民的统一。要虚心向革命先辈和有民群学习,在为祖国的谒诚奉献中焕发出青春的绚丽光彩。

四、坚持树立远大理想与进行艰苦奋斗的统一。要有远大理想,更要有实现理想的坚定信念和脚踏实地、百折不挠的奋斗精神。祖国的未来是无限美好的,青少年的未来也是无限美好的,我们要和全国人民一道,在勇于开拓,向着新世纪前进,向着现代化的光辉目标前进,向着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前进!

6.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与对策 篇六

一、未成年人走上违法犯罪原因

(一)主观因素

未成年人正处于多塑性这个阶段,他们的独立意识逐步增强,对人生、对自己的未来设计有一定的主见,但由于他们自身生理、心理发育不成熟,人生观、道德观、价值观模糊,法制观念淡薄,所受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不够,生活阅历浅,辨识别力差,易在不良社会风气和现象的影响下,禁不住诱惑,以求自身欲望的满足,放任自己的行为,将自己推上犯罪道路。

1、思想价值观方面看。他们道德观混乱,法制观念淡薄,有的还有一套流氓哲学。如吃喝玩乐的享乐主义、亡命称霸的英雄主义、人生如梦的悲观虚无主义、哥们义气为重的“交谊主义”、“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利己主义等等,都程度不同地在他们身上体现。有的犯罪团伙甚至自成一套思想、意识等行为规范体系。

2、从心理方面来看,他们性格粗野、任性,具有畸形的好奇心,反常的需求心,强烈的虚荣心,霸道的好胜心,冒险的侥幸心,虚幻的侠义心等,存在心理和生理之间的矛盾,粗浅的认知判断能力和较广泛的交际能力的矛盾等等,当他们遭遇困难、挫折时,易产生愤世嫉俗、精神低糜、空虚、偏激固执的思想倾向。这些不良心理问题侵蚀着未成年人的心灵,损害着他们的身心健康,也为将来的违法犯罪埋下了伏机。

3、从文化素养和不良习气等方面看。未成年人犯罪中不少人文化水平低,缺乏应有的社会常识和是非辨别力,缺乏正确的理想和志向,没有进取心和事业心,好逸恶劳,自身散漫,总希望不劳而获,但是自身的经济来源拮据,满足不了要求,易引发盗窃、抢劫、伤害等刑事案件的发生。三是法制观念浅薄。未成年人大多没有受过普法教育,不学法、不知法、不懂法,加上自控能力差,极易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二)客观方面的原因

人生活在社会环境中,必然与周围客观环境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孟母三迁”说的也正是这个道理。客观因素作为条件通过内因起作用。良好的条件和环境促成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反之,则不利于、甚至有害其健康成长,将其引向歧途。未成年人犯罪的客观原因主要有家庭原因、学校原因和社会原因等。

1、家庭原因

家庭作为社会的细胞,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对未成年人的成长起着至关重要作用。父母的过分溺爱、教唆、遗弃和家庭的分裂,在不同程度上都将成为未成年人越轨的诱发因素。同时父母法律意识水平低下,家庭教育不当,也是诱发部分未成人违法犯罪的家庭因素中的主要原因,这主要有几种情况:

(1)家庭残缺。经济的发展冲击着人们的婚姻意识。近几年来,离婚案件出现上升趋势,而孩子是最直接的受害者。他们得不到家庭的温暖和亲人的照顾时,便在社会上寻找“归宿”和“保护”。当他们寻找的“归宿”和“保护者”能够引导其朝着正确的人生道路成长时,就会有着正常的人生,如果选择不当,如与一些游手好闲的人在一起鬼混,加入犯罪团伙。从某种意义上说成年人离婚时一种不负责任的表现,考虑只是自己的情感世界,一个家庭破裂了就意味着孩子的前途没了。

(2)对孩子的教育方式简单粗暴。孩子出现了问题不是说服教育、正常引导,考虑孩子的自尊心,而是采取打骂等体罚方式,使其产生逆反心理,造成感情隔膜,而孩子与父母较劲,采取逃学或出走,从而失去必要的管理和教育。这样的孩子一旦犯罪,便会凶恶地报复社会,危害性极大。

(3)对孩子过分溺爱。家长对孩子百依百顺,有求必应,娇宠袒护,使孩子从小就处于养尊处优的地位和不良习气及品德,在其受挫折或欲望得不到满足时,往往失控,走向邪路。实践证明挫折教育对学生的必要性,从小就要让孩子知道“没有人随随便便会成功”,“不经一番寒彻骨,怎的梅花扑鼻香”的道理,在学习工作的路上每个人都不会一帆风顺的,都要遇到不同的挫折的。“平静的湖面练就不了彪悍的水手”!

(4)父母忙于工作,无暇顾及孩子。总认为“树大必然直,树大必然高”,对孩子管理放任自流,这些孩子的辨别是非和自控能力差,容易误入歧途。再苦不能苦教育,再忙不能耽误孩子。人生最大的意义不是你的事业多成功,也不是你拥有多少财富,而是你有没有培养好孩子,(好孩子不一定上北大清华等名牌学校,能够自理自立自强,能够懂法守法不为家庭国家增添负担就是好孩子)。

(三)学校因素

学校教育对未成年人的成长至关重要。学校教育方法不当是导致一些青少年流向社会,走向犯罪的重要因素。学校是传授知识、培养人才的场所,教书育人是我们的优良传统,我国也早确立了“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但是很多学校出现片面追求升学率,重智育、轻德育,缺乏对青少年的思想品德教育和法制教育,使一些学生不知法、不懂法,缺乏普通的法律常识。应通过团队搞些有意义的活动,如义工助人活动等,加强法制意识,通过法制辅导员到校做法制讲座等提高学生法制意识;现在孩子普遍缺少责任意识,要让学生知道所犯错误应受到相应的惩罚。结合我镇实际,从本学期开始心理健康课已经走进课堂,各校都建立心理咨询室,对孩子进行必要的心理疏导,马加爵事件就是反映孩子成长过程中老师家长只注重学业,没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成长。)

从学校教育看,主要表现在,一是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忽视品德教育,不顾学生全面发展的需要,对成绩较差的学生教育管理不力,动辄把有轻微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推向社会。二部分学校周边环境恶劣,干扰学校和未成年人正常的教育和学习秩序。学校应是“一片净土”,但部分地处县城乡镇的中、小学校周边环境依然十分恶劣。许多中、小学校周围布满了网吧、电脑游戏厅、录像厅、桌球室、卡拉OK厅等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娱乐场所,使学生在耳熏目染中接受了一些不利于他们成长的东西。

(四)社因因素

社会不良现象对未成年人的影响也不容忽视。校园周边环境的影响,街头巷尾的低级文化市场侵害腐蚀着未成年人健康心理。游戏机室、舞厅、录像厅、网吧室鳞次栉比,一些营业主利欲熏心,门口挂着“少儿不准入内”的牌子,但大量接纳未成年人,这些未成年人沉湎于淫秽色情的“黄色污染”和激情的网络游戏中,心灵深受毒害,思想被扭曲,容易走上犯罪道路。有人感叹“课堂教育一个钟头,不如录像厅一个像头。”

三、未成年人犯罪预防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将犯罪消灭在萌芽状态,是一项综合治理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因此,家庭、学校、政府机构等均应加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工作。

首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要遵循三项原则:

1.教育和保护的原则。对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着眼点不是以打击来达到预防目的,而是立足于教育和保护来达到预防目的,这是基于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特点所决定的。2.从小抓起的原则。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必须从小从早抓起,这样就能从小增强未成年人分辨是非的能力及对外界不良诱惑有较强的抵制力,培养未成年人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从内因上消除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诱因,从而体现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最大效能。3.及时的原则。一旦发现未成年人有不良行为,是否及时预防和矫治,决定着是否把握住了有效预防未成年

人犯罪的最佳时机。俗话说:“机不可失,时不再来”,错过了“及时”这一时机,再进行预防和矫正,往往会事倍功半,并不易产生实效,对未成年人、对社会都将造成很深的负面影响。所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应遵循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及时进行预防和矫治的原则。

其次,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要加强法律教育。

1、作为学校要担负起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应结合实际举办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为主的教育活动,如讲座、座谈、培训等,针对未成年人不同时期的心理特点,介绍良好有效的教育方法,指导老师、未成年人的父母和其他监护人有效地防止、矫正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家长把孩子送到学校,学校有责任有义务教育好每一个学生,不能出现留生,出现一个流生就为社会增加一个负担,学校要最大限度降低辍学率。

2、切实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学习工作。根据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专项调查,中学生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了解及较了解的仅占27%.各级司法机关都应到未成年人犯罪集中的学校、厂矿、居民委员会及村民委员会创办法制教育基地,增强他们的法制意识。学校呼吁司法公安等部门多组织送教到校的活动。非常感谢铜山区司法局月初到大许实小对留守儿童进行法制讲座。收到很好的效果。

3、结合未成年人的特点,组织举办展览会、报告会、演讲会、模拟法庭等多种形式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制宣传活动。建议社会有关部门堵塞工作漏洞,预防犯罪的再次发生。全社会都来重视青少年的普法教育,通过开设各类青少年法制专题讲座、设立法律宣传栏、模拟法庭,组织学生旁听法院庭审等形式,让学生感受知法守法的重要性。发挥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作用,长期对在校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利用家长学校这一阵地,全面开展“父母与孩子同学法”活动,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人才观。大许小学的普法教育一直走在全区前列。

4、创设良好的家庭氛围。家庭的熏陶对学生的影响至关重要,“一个心理不健康的学生背后一定有一个心理不健康的家长”,家长的言行对孩子的影响潜移默化。日常生活中家长要引导孩子看健康的书籍,收看法制频道,在生活中培养孩子的守法意识,教育孩子有个正确的生活态度,学会隐忍退让等。

第三、校园周边环境的治理。环境能影响人、教育人和造就人,进一步优化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是遏制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根本之策。一要加强出版物市场的监管。当前,一些宣传淫秽色情、凶杀暴力、封建迷信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非法出版物沉渣泛起,极大地戕害了中小学生的健康成长。大许邮局门口的书摊经常向学生租售 不健康的书籍。二要加强广播影视市场的监管。一些电视频道为提高收视率,经常播出一些有血腥、暴力、色情、凶杀、恐怖场景的故事片,这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非常不利。三要加强对游戏娱乐市场的监管。一些游戏给广大未成年人极大的感官刺激,成了未成年人逃学游荡直至违法犯罪的精神寄居地。据调查,65.6%的人逃学后经常去游戏机房、录像室、歌舞厅等娱乐消遣场所。四要加强对互联网络的监管。

当前,针对互联网络普及给未成年人带来的一些消极影响,要在网络管理方面加强制度建设,如针对网吧业主经营行为、未成年人上网、网络色情以及网络语言等一系列问题,作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有关部门要共同开发建设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绿色网站,在校园、社区等场所开办一些公益性网吧,组织力量研发适合广大未成年人参与的健康游戏软件,积极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网络环境。

7.未成年人犯罪的心理分析及其预防 篇七

关键词:未成年人,犯罪心理分析,预防犯罪

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是当今世界各国十分重视的一个社会问题。有学者将未成年人犯罪与环境污染、吸毒贩毒并列为世界三大公害。有统计资料表明, 未成年人犯罪总数已经占到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30%以上。所以, 加强对未成年人犯罪心理原因的研究, 探讨相应的对策对未成年人进行心理健康教育, 以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就显得尤为重要。

我国刑法所指的未成年人犯罪, 指的是18岁以下公民进行的违法犯罪行为。在我国刑法上给予了未成年人许多特殊的刑事责任规定, 针对其生理、心理上未成熟的特点, 在预防犯罪和犯罪对策上对其均给予特殊对待。本文主要围绕13岁至16岁未成年人的犯罪心理进行分析。

1 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和特点

1.1 犯罪年龄低龄化

在受到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当中, 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数逐渐增多, 有些少年从10~13岁就开始走上犯罪道路。

1.2 犯罪类型多元化

未成年人犯罪类型呈多元化发展趋势, 主要有盗窃、抢劫、敲诈。此外, 杀人、强奸、绑架等恶性案件也时有发生。

1.3 犯罪形式团伙化

据统计, 60%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属于团伙作案, 纠集多人, 相互利用。此类犯罪具有纠合性与取乐性。未成年人都想在同龄人中寻找知音, 由于受哥们义气的支配, 有寻找靠山的强烈愿望, 共同的物质和精神需求以及相投的低级情趣, 使他们极易纠合在一起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未成年人团伙犯罪行为往往在违法犯罪的道路上畸形发展, 具有顽劣性。他们在同伙的小圈子里, 把违法犯罪活动当作所谓的“英勇事迹”, 并以此为骄傲在同伙中吹嘘炫耀。

1.4 犯罪手段残忍、成熟化, 犯罪危害严重化

近几年来, 未成年人犯罪虽然仍以盗窃等居多, 但杀人、抢劫、强奸等暴力性犯罪案件明显增多, 而盗窃、抢劫、强奸、杀人灭迹等一案多罪的混合型案件也时有发生, 且作案手段残忍, 犯罪后果严重。有的犯罪手段已经达到智能化、成熟化。作案前周密策划, 多次踩点, 选择时机, 准备作案工具;作案时分工明确, 配合严密;有的未成年人罪犯甚至已会运用反侦察手段;有的罪犯一人就犯有数罪, 而且情节都比较严重。从犯罪动机的起因来看, 未成年人犯罪动机的产生多为外界诱因引起。在外界强烈刺激的作用下使其产生犯罪动机, 这往往与未成年人喜欢模仿、好奇心强、易受暗示等特点有关。甘肃省某少管所对未成年人犯罪调查显示, 10年以上的重刑犯占未成年人犯罪总数的14.9%, 从而可以看出犯罪危害的严重性。

1.5 犯罪身份普遍化

从犯罪身份来看, 在校学生和辍学学生以及社会闲散人员逐渐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一大主体。他们文化程度偏低、品行不良, 常受旁人的歧视, 自己也轻视自己, 丧失了克服困难、改正缺点、争取进步的勇气和信心。在外界诱因的影响下, 他们往往意志力薄弱, 很容易受他人诱导。

2 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分析

2.1 社会影响

社会现实及丑恶现象不时地腐蚀着未成年人纯洁的心灵。一是社会上很多大学毕业生找不到工作, 严重影响了未成年人上学的兴趣, 从而产生了厌学情绪, 经常逃学。就业困难使一些未成年人整日无所事事, 久而久之走上邪路;二是受影视、互联网传播不健康的暴力、淫秽内容的影响;三是受社会改革中出现的贫富分化、一切向钱看等不正常观念的影响;四是受社会上偷盗、抢劫、黄赌、斗殴、色情等犯罪行为潜移默化的影响。

2.2 家庭影响

家庭影响, 即家庭环境对未成年人人格发展产生的原发性影响。家庭教育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极为重要。表现一:家庭结构残缺, 家庭关系恶化;表现二:家庭经济条件差, 平时很少给孩子零花钱, 造成青少年去偷、去抢;表现三:家庭气氛恶劣, 父母教育方法简单、粗暴, 不尊重孩子的人格, 在这种“高压”下, 孩子的心理逐渐趋于畸形;表现四:家庭成员的不良行为。父母行为不检点、不务正业, 经常酗酒、赌博, 严重地影响着孩子世界观、人生观及价值观的形成;表现五:管教方式不适当。溺爱孩子, 视子女为掌上明珠, 只重视物质方面的满足, 而忽视对其思想品德的培养;表现六:子女无人监护或者监护不力。未成年人在以上这些不良的家庭环境里成长, 久而久之, 使他们逐渐陷入孤独、自卑、怨恨、狂妄, 又因其单纯、涉世未深, 因而极易被坏人所利用, 走上犯罪道路。

2.3 学校教育影响

学校未能给学生一个全面发展的良好环境。其一, 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 而忽视了对学生的道德教育, 对一些基本的社会常识、做人道理和规范的社会公德教育不够;其二, 法制教育缺乏, 普法教育方式单调;其三, 在文化课教育中缺乏联系实际, 忽视了未成年人的成长特点和他们的接受能力;其四, 教师的教育方法单一、缺乏科学性, 有的教师对学生采取变相体罚, 致使一些学生辍学, 甚至流浪社会。有些教师歧视后进生, 极大地伤害了学生幼小的心灵, 影响了其身心的健康发展;其五, 受市场经济的影响, 家庭条件差的孩子认为自己低人一等, 从而形成了畸形心理;其六, 学校缺乏与家长的联系、沟通, 没有及时掌握学生的心理、情绪变化, 没有及时对学生的不良“苗头”进行抑制。

2.4 未成年人自身的意志结构

未成年人正处于生理和心理发育成长的阶段, 其辨别是非、抵御外界影响的能力薄弱, 自控力差, 模仿力强, 易冲动, 易受他人诱惑实施犯罪。

这里着重讲解一下未成年人的从众心理。从众, 就是群体中的个体因受他人和群体的“压力”, 做出附和群体规范和他人意志的行为。社会心理学将具有相同性格、经历、习惯的人经常在一起交流所结成的生活圈子, 称为群体。13~16岁的未成年人虽然还未离开家庭独立生活, 但是由于青春期的逆反心理, 使得他们在行为上常与父母发生冲突, 他们需要去寻找适合自己的生活圈子。当某种“观念”、“精神”、“规范”在群体中流行并逐渐形成该群体的主流现象时, 自然而然地就会对群体内的其他成员产生作用。

3 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

造成未成年人犯罪率上升的原因很多, 而传统的教育管理模式又很难收到实际效果, 更重要的是, 我国目前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措施不力, 缺乏能够有效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法律体系。因此, 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 我们应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3.1 完善立法,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完善立法是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根本途径。虽然我国在1992年就实施了《未成年人保护法》, 又在1999年实施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填补了我国少年司法的空白, 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但是现有法律、法规由于规定过于笼统, 具体操作起来难度较大。因此, 有关部门要在进一步完善立法的基础上, 制订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 使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工作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3.2 加强文明建设, 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加强文明社区、文明村镇的建设, 给未成年人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以村镇、社区为依托,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营造一个清新、干净、文明、有活力的生活环境。村镇、社区应经常性地开展健康、高雅的群众活动, 经常对辖区群众进行普法等其他法律知识的教育, 以提高人民群众的综合素质。

3.3 提高家庭精神生活质量

家庭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基石, 未成年人父母应当主动对各种法律知识进行学习, 不断提高监护人应具备的育人素质。我国著名的教育专家孙云晓说:“教育的秘诀是真爱。”未成年人家长应通过对法律常识、德育知识的学习来增强与子女沟通交流, 应具备正确的成才观、人才观, 要了解、理解孩子的心理特点, 从而真正成为孩子的良师益友。

3.4 加强社会监管

社会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有力保障, 政府应给青少年创造一个宽松的就业环境, 提供就业机会, 避免待业青少年无序流动。政府有关部门应对务工人员的流动进行调配、管理, 对人力资源进行合理配置, 使其产生最大的社会效益。

3.5 发挥学校教育的作用

首先, 应充分发挥学校育人的作用, 让未成年人在学习阶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在各门学科教学中, 加强德育渗透力度;教育未成年人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规范, 树立自尊、自律、自强的意识, 进一步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遵循未成年人的心理特点、道德认识发展水平, 组织各种社会实践活动来增长其社会知识和经验;对已有不良行为的青少年采取积极的措施对其进行矫治;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 转变教师的教育观、人才观、质量观以及师生观。

其次, 重点抓好心理卫生教育。如今未成年人生活条件较好, 身体发育较快, 但是在心理和社会方面的成熟相对而言比较缓慢, 从而使13岁至16岁的未成年人易受他人诱导。因此, 学校应该根据学生的心理特点, 大力普及心理卫生知识, 开展心理咨询, 进行个别指导, 以增强未成年人自我认识、自我排解、自我调节的能力, 帮助其克服和纠正心理缺陷和心理障碍, 防止不良行为的发生, 并培养其自信自强、热爱生活、乐观处世、积极向上的健康心理。

3.6 做好未成年人犯罪的改造工作

政法部门应严厉打击危害未成年人成长的各种犯罪, 同时做好对已犯罪未成年人的改造工作。对未成年人罪犯, 不能一味地予以打击处理, 政法部门应结合青少年犯罪的特点与原因, 重点对其进行思想教育, 帮助未成年人认识犯罪的危害性, 并在服刑期满后对未成年人回归社会后的工作问题予以解决。政法部门要特别加大整治校园周边环境的力度, 清理整顿各种娱乐场所及网吧, 让未成年人远离暴力, 远离淫秽, 从而为其营造一个舒心的学习、生活环境。

3.7 发挥青年阵地的先进性作用

各级共青团组织应充分发挥青年阵地的先进性作用, 引导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要积极开展各种健康向上的活动, 加强与社区的联系, 适时地培养未成年人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爱情观、金钱观、公德观, 引导他们走上光明的人生道路。

8.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演讲稿 篇八

关键词:思想品德教育;预防;违法犯罪

中图分类号:G63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2-7661(2013)06-204-01

当今,未成年人犯罪已在世界范围内被列为继环境污染、吸毒贩毒之后的第三大社会公害,未成年人犯罪已经成为国际社会普遍关注的严重社会问题。在我国,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和“犯罪人”数量上占据着较大比例,统计数字显示,改革开放初期的1979年,全国法院判处的未成年罪犯为4954人,10年后的1989年猛增至42766人,2004年突破7万,达到70144人,且同比上年上升19.1%。所以,如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已是我们不容忽视问题。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是多层次,既有社会的原因,也有犯罪人本身的主观原因。

一、家庭因素

不正确的家庭教育给孩子造成难以矫治的人格障碍。家庭是未成年人的第一课堂,父母是第一任教师,正确的家庭教育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是极其重要的。不正确的家教在未成年人的心理形成人格障碍,形成不正确的人生观。在行为上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家庭环境的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一个少年的成长。据有关部门一次对全国八省市二千余名未成年违法犯罪人员的调查,父母分居、离异、再婚和丧偶的占24.1%,家庭成员或近亲属中有犯罪记录的占20.5%。未成年人在不良的家庭环境耳濡目睹,久而久之,使他们孤独、自卑、怨恨、狂妄,极易被坏人所利用,极易走上犯罪的道路。

二、社会因素

社会中的消极因素是未成年人走上犯罪的催化剂。不健康的社会文化,对涉世不深、抵抗诱惑力不强的未成年人的危害是很深的。一些影视中播放的犯罪过程和人物语言的腐朽观点,不健康的书刊杂志、电子游戏中的大量宣扬暴力、色情的东西,强烈刺激着缺乏辨别判断能力、充满好奇、处于发育期的未成年人的感官,侵蚀着他们纯洁的心灵。加之到处可见的美发厅,疏于管理的网吧、录像厅不按照规定,随意让未成年人进入,严重毒害、腐蚀着未成年人的心灵,诱发未成年人犯罪。未成年人无经济来源,当囊中羞涩,以抵挡不住诱惑时,就有可能由内向外,从小偷小摸到公开敲诈勒索设置抢劫,甚至杀人谋财,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三、学校因素

学校对于教学生学会做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也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但是,也存在着不足。主要有:一是法制教育不到位,只在思想政治课开了极有限的法律常识课程,及每年请当地公安部门到校做几次法制讲座,这远远达不到普法的要求 。二是有的教师对做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的态度和方法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主观因素

未成年人正处于身心发育阶段,在生理、心理上尚未完全成熟,社会经验少,缺乏对事物的判断能力和鉴别能力,尤其在心理和情绪上的变化比较复杂,极不稳定。他们精力旺盛,天性好动,但理性认识薄弱逞强好胜,偏激任性。他们生理上早熟,心理上却严重滞后,极易造成心理上、感情上的逆反。加之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淡薄,有的甚至不学法、不懂法,在各种因素的夹击下,没形成了很多错误的价值取向,表现为混乱、颠倒的是非观、贪婪的幸福观,称王称霸的英雄观等等,从而走上犯罪道路。

从以上未成年人犯罪原因的分析可以看出,加强规范未成年人行为、治理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及早对未成年人的早期危害倾向进行教育,防止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已经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学校是预防和矫治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重要阵地,然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已成为社会、尤其是作为教育主导部门的学校政教工作的一道难题,仅靠学校的一些规章制度,仅靠老师声嘶力竭的说教,已不能解决根本问题。要解决此问题,文章认为,首先要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美国十分重视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培养美国公民,面向社会,实现价值认同”是其教育理念。让学生从小就懂得作为美国公民的社会责任感。我国两法虽然规定了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法制教育的内容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但是,学校现行的教学内容是由上级部门规定,而法制教育在其中所占的份量很小,有必要增加规定法制教育在学校教育中所占的比例,从而促使教育行政部门重视法制教育,对现行的课程进行重新设置,使法制教育落到实处,提高学生的法制觀念。其次,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第25条“对于在学校接受教育的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和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互相配合加以管教;无力管教或者管教无效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将其送专门学校继续接受教育”做出解释,何谓“有关规定”?使学校有个操作依据,从而改变学校对有严重不良行为学生存在着“软”、“束手无策”的现状,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也会起到警戒作用。第三,学校应采取多种方法、多种手段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特别是作为德育主阵地的思想品德课,更应该以现有教材为依托,结合学生实际,有的放矢,加强思想教育,富有成效的完成思品课的能力目标和思想目标。

9.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主题班会教案 篇九

(一)主持人

看过了今天同学精彩的表演,我们了解了很多相关知识。 下面有请班主任老师做班会总结。

(二)班主任总结

由于受社会生活中的一些丑恶现象、不正确的家庭教育、部分学校的片面追求升学率、高科技网络世界的负面影响,加之青少年自制能力较弱,所以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日渐突出。为做好青少年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工作,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而举行“远离不良行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主题班会,让我的学生们知法、懂法、守法,使他们能健康成长,为营造和谐班级,和谐校园,和谐社会而努力奋斗。下面我倡议:请大家从现在开始用实际行动来遵法、守法,并在“远离不良行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条幅上签字。

(三)全体同学进行条幅签字

(四)主持人

男:青春如朝日,我们的未来晨曦烂漫。 女1:青春如初夏,我们的未来希望重生。

男: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践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征程。

女1:从一年十六做起,从此刻做起,从永吉四中做起,谱写四中良好少年的华章。

男:我们的青春激扬奋进。 女1:我们的青春岁月流光。 女1:我宣布:

合:永吉四中一年十六班“远离不良行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主题班会到此结束。

女2:OK! We spend a wonderful time together Now I anounce The Grade One Class Si_teen classmeeting is over Thanks for your attending Thank You!

远离不良行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主题班会成效

处于青春期的我们好奇冲动因为很容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所以,强化青少年的法律意识,使青少年自己正确了解并认识到实施犯罪行为的后果以及加强青少年对社会中的各种现象的正确认识。

因此,通过此次班会,增强了同学们的法制观念,使同学们懂得了违法犯罪对自己,对家庭,对社会造成的伤害,并且同学们平时常有的不良行为也减少了,集体荣誉感增强了,大家在学习方面都积极进取、互相帮助

通过此次班会,首先,使得同学们对于青春时代于己之意义有了更为深刻的了解。强化了同学们的法律意识,增强了同学们的法制观念,增加同学们对于身为人生、身为人子、身为社会之一份子的责任感和归属感。

其次,使同学们对于青少年犯罪对于自身、对于家庭、对于学校、对于社会的危害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使同学们牢牢树立了“远离不良行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思想意识!

再次,通过这次班会,极大地鼓舞了同学们

矢志笃行,实践价值的信心和毅力,从我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从现实抓起,从现在开始做起!

发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激发青春活力,为实现伟大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远离不良行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主题班会成效

强化特殊青少年群体的教育、管理和帮助,才能使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青少年的违法犯罪问题必将得到有效的控制,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青少年将会健康成长。

为了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的目的,是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制观念,使未成年人懂得违法和犯罪行为对个人、家庭、社会造成的危害,违法和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树立遵纪守法和防范违法犯罪的意识。

中职学生要自觉守法,依法律己,法律提倡做的事情积极去做,法律不允许做的事情坚决不做。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加强自我防范,自觉抵制社会不良影响,杜绝不良行为,自觉矫治严重不良行为,促进身心和谐健康发展。

使学生树立以遵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荣、以有不良行为为耻的观念 自觉抵制不良行为,远离违法行为。

应当从思想上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制观念,

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使未成年人懂得哪些是不良行为,懂得不良行为对自身的危害,树立抵制不良行为、遵纪守法和防范违法犯罪 的意识;同时中职生对单一的说教比较反感,

10.未成年人的犯罪心理、预防及矫治 篇十

考号: 姓名:

摘要:近几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率居高不下,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针对未成年人的犯罪心理、预防及矫治的研究具有极大的现实意义。依据所学知识与目前的一些研究发现,未成年人犯罪心理是由青少年时期生理、心理发展及社会化过程中的各种矛盾引起的。从年龄、生理发育和心理发展方面来看,青少年时期是从儿童向成人过渡的时期,处在这个年龄阶段的青少年生理上发生了急剧而显著的变化,而其心理水平的提高相对缓慢,缺乏合理调节和支配自己活动的能力,在认识与情感、认识与行为、情感与意志行为、独立性意向与认识能力之间以及自我意识内部各成分之间存在着矛盾。未成年人对事物的辨别能力较差,容易受情感、情绪的支配而不能理智地思考,不能用意志加以控制;独立性意向迅速增强,但思想具有表面性和片面性,不能正确、全面地认识进入社会生活后遇到的各种问题;自我意识内部产生矛代写论文盾,对自己的现状(现实的自我)与理想的自我之间的差别产生苦恼和不安,在这种情况下,有可能形成犯罪心理,产生犯罪行为。由此可见,青少年时期生理发育与心理发展之间的矛盾、心理活动本身各部分之间的矛盾以及心理发展与客观现实之间的矛盾的产生及其相互作用,是未成年人产生犯罪心理的重要原因。

关键字: 未成年人犯罪心理;犯罪成因;心理特点;行为特征;预防与矫治

一、绪论

未成年人犯罪通常称之为青少年犯罪,是指10至25岁的人实施的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未成年人犯罪不仅在案件数量上急剧增加,而且犯罪成员在案件总数中所占比例也大幅度上升。随着国家政策的变化,各种犯罪率开始出现下降趋势,但未成年犯罪问题依然十分严重,犯罪年龄相对提前,而且蔓延快,作案手段凶狠,危害严重,未成年犯罪已成为当前刑事犯罪活动中的热点问题,而且团伙作案突出,反复性强,重新犯罪率高,在社会上已造成严重危害,对当前社会的稳定构成了威胁,越来越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如何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一直是党和政府关心的重大问题,早在十多年前党中央就多次提醒全党要重视和解决青少年犯罪问题,并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对预防和遏制青少年犯罪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我们应该看到,未成年人将是二十一世纪希望所在,也是关系到国家前途、民族兴衰、事业成败、危及千秋的重大问题。从生理上讲未成年人正处于长身体、长知识时期,人体在形态、结构和机能方面都在发生明显的变化和发展。从思想上讲,其世界观、人生观尚未定型,正处于形成时期,对法律、道德等社会规范的认识和适应还不巩固,极易受家庭的、学校的和社会的影响和冲击,能否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这个时期至关重要。从心理素质上讲,他们的心理发育不成熟、心理素质还不稳定,自我控制能力差,认识能力和意志能力较低,容易接受外界的暗示和诱惑,感情易冲动,行动易

过激,往往会做一些出乎意料的举动。因此为了更好的预防未成年犯罪,使未成年人更加健康的成长。研究和分析未成年人犯罪的动机以及其心理特征,努力探究其超轨足迹,寻求矫治谋略就愈来愈显的重要。[1]

犯罪的动机即犯罪的主观方面,是指犯罪主体对自己所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及其危害结果所抱的心理态度,亦或是指刺激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达到犯罪目的的内心冲动或者内心起因。行为人某种犯罪目的的确定,并不是无缘无故的,而是始终以一定的犯罪动机作指导的,促使行为人这种犯罪目的的内心起因就是犯罪动机。成年人犯罪的动机有贪财、好色、仇恨、报复或者极端的嫉妒等心理。而青少年除了具有上述犯罪动机外,还与其自身的特点有关。青少年的特点是敏感、好奇、喜欢模仿、爱冒险,思想十分敏锐,吸收新事物快。如果缺乏指导或者引导不当,这些特点就会成为缺点或者成为犯罪的动机。还具有好奇、取乐、讲义气等心理特征。据统计,在我国,25周岁以下的人犯罪占犯罪总数的80%以上。青少年犯罪日渐攀升,每年新产生的少年犯人数竟高达15万!1991年未成年人犯罪人数为33392,1995年为35853,2000年41709,2001年为49883,2002年为50030,2002年为58870,2004年为70086.若是按照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占未成年人数的比率算,1991年是0.41‰,到了2003年为0.59‰。又如,2005年全年,长春市检察院共手里刑事案件346件,449人,其中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为48件。涉案人数为60人。[2]人们不能不为社会稳定担忧,为未来的发展担忧,为青少年的命运担忧。对此,全社会都必须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课题列入最重要的议事日程,下大力气采取措施,加强防范和治理。所以本文结合书本知识与目前未成年人犯罪的相关研究,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特点、预防等方面进行分析。

二、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

青少年犯罪心理大多是由青少年时期生理、心理发展及社会化过程中的各种矛盾引起的。青少年时期是一个充满复杂矛盾的阶段,这种复杂矛盾要在复杂的社会生活中得到化解是很艰难的,也是很不现实的。处在复杂矛盾阶段的青少年会表现出:生理迅速发育与心理水平提高相对缓慢的矛盾、青少年自我意识的矛盾、心理发展与客观现实的矛盾、心理结构中各因素(如认识、情感、行为、意志等)之间的矛盾以及独立性意向和认识能力的矛盾。[1]从而导致他们对事物的辨别能力较差,容易受情感、情绪的支配而不能理智地思考,不能较好地用意志加以控制;不能正确、全面地认识进入社会生活后遇到的各种问题;对现实的自我与理想的自我之间的差别产生苦恼和不安。如果这个阶段的矛盾解决较好,有利于青少年健康地成长,反之就会导致问题行为乃至犯罪行为。

1.生理发育与心理发展的矛盾

处于青春期的未成年人,出现生理发育加速现象引起了显著的变化,特别是性的发育成

熟,对于未成年人心理发展带来了前所魏游的影响,出现了青春期所特有的心理发育与心理发展的矛盾。表现在外形剧变、机能增强、性器官与性机能的发育成熟、内分泌增长等等。这些直接影响这心里的发展,特别是中枢神经系统的发展,为心理的发展提供了物质基础。但是从生理学还有心理学的角度分析都会发现这些生理发育与心理发展之间会存在不平衡。如,精力过剩与缺乏支配力的矛盾,好动好奇与分辨是非能力差的矛盾,容易兴奋与控制能力差的矛盾,性机能发育成熟与性道德观念、性法制观念缺乏的矛盾。一旦这些不平衡的矛盾激化,就可能是未成年人项错误的方向发展,甚至走上违法的道路。2.心理结构内部因素间的矛盾

人的心理现象多种多样,各种各样的心理现象并不是孤立、静止的,它们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制约、形成一个多层次多水平的有机统一的心理结构。未成年人在认识、情感、意志行为、自我意识等方面是发展不平衡的,因此。产生了矛盾。这些矛盾在不良社会因素的影响下容易形成犯罪心理。主要表现为:一是认识与情感的矛盾,未成年人情绪、情感比较强烈、发生迅速,容易冲动,而认识能力有限,这是的他们待人处事是往往感情用事;二是认识与行为的矛盾,未成年人常有认识与行为的不一,言行脱节的情况;三是情感与意志行为的矛盾,情感成为意志行为的动力,意志又能控制人的情感,而未成年时期,这种作用尚未成熟;四是独立性意向与认识能力的矛盾,未成年人特别强烈的试图摆脱对于成人的依附,拒绝干涉迫切要求独立自主的心理状态,若是解决不当,就可能到时独立意向朝反社会方向发展,从而走上犯罪道路。

3.未成年人主体与客观现实的矛盾

未成年人主体与客观现实的矛盾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辨别能敌和抵制能力差与不良社会影响的矛盾,未成年的的可塑性很大,思维批判性不强,辨别是非和抵制不良影响的能力差,容易被外界的不良风气影响。也正是如此自古以来就有一个“孟母三迁”的故事。二是个人需求与客观可能性的矛盾,未成年人与儿童相比,其活动范围明显更为广泛,内容更加丰富,担任的社会角色和承担的社会义务也越来越多。这种变化必然引起未成年人个人需要结构的变化。当个人需求得不到满足就会有受挫感,这时可能就会影响未成年人的行为方式。三是独立性意向增强与社会约束的矛盾。未成年人希望摆脱成人对他的约束,获得更多的自由,而这也可能是他们为了最求无拘无束而置道德、法律于不顾。四是追求理想与客观条件的矛盾,青春期的未成年人充满各种各样的理想,希望社会能给他提供实现理想的条件。但是这一过程中往往会受挫,随之可能产生一些负性情绪。

三、未成年人犯罪的心理特点和行为特征

1.心理特点

心理特点主要包裹认识、情感、意志、动机和个性特征。

认识特点包含有:①错误的人生观。人生观是指人对人生的根本看法和态度。犯罪的未成年人的认识水平极低,对许多的人生问题愚昧无知、观念模糊,甚至到了颠倒是非的地步。一般这种错误的人生观有两大精神核心支柱——封建帮会式的江湖义气与追求感官刺激的享乐主义;三种错误的观念——亡命称霸的英雄观,随心所欲的自由观和低级下流的乐趣观。在这种思维的影响下很容易就踏上了犯罪的道路。②法治观念欠缺。缺乏法律只是,更无法制观念,没有形成自己的法制观念,也没有守法的内心需要。③不成熟的认识结构。在时间上不能很好的把事物或者现象的过去、未来联系起来。易产生片面的认识。缺乏批判和内省,缺乏自觉性、预见性和适应性。认识不能控制情感、情绪对自身的影响,常常感情用事。

情感特点。未成年人的情感主要包含一下特点:①情感的原始性和低级性;②情绪的易激动性和外露性;③情感的浅薄性;④情感的不稳定性;⑤自尊感与自卑感的并存性;⑥情感的冷酷性。以上基本上都是他们的情感特点了,同时我们也可以根据这些特点来教导自己的孩子,从小就培养他们的爱心与同情心。

意志的特点。未成年的的意志具有明显的两重性,冒险性和易受暗示性。这些都与他们本身的发展阶段有关,这一阶段的发展水平也正好容易产生这些特点。

动机特点。未成年人的的动机丰富多样,其中以贪婪动机最为突出,主要表现在贪利、贪色方面,无意识动机也比较的显著。犯罪动机的产生一般都会具有情景性,很容易受外界环境的影响。同时未成年人的犯罪动机还有强烈的情绪性和不稳定性。

个性特点。未成年人有其独特的个性特征,无论是在智力、气质和性格等方面。但也就是这些特点往往会让未成年人产生各种各样的不合理行为。邱国梁认为:我过犯罪的未成年人的性格特征明显地反映出不成熟和严重的缺陷。[3] 2.犯罪未成年人的行为特征

犯罪未成年的行为特征是其心理特点的外部表现。每一个行为他正都可以从心理特点中找到心理原因。主要的几个行为特征包括模仿性、冲动性、凶残性、结伙性、互感性、戏谑性、易变性这几个方面。但是同样这几个方面表现了他们的可塑性强,为矫治他们提供一定的依据。

四、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对策

一般认为,预防犯罪是一个综合多种力量,运用多种手段,采取多种措施,以防止和减

少犯罪及重新犯罪的举措体系。青少年犯罪是一个社会问题,其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可以说是一种社会“综合症”。我们更应依靠全社会的力量,进行综合治理。针对前文对青少年犯罪原因的分析,试总结以下预防对策:

(一)自身预防

加强自身素质的培养和提高,增加抵御犯罪感染的能力,应该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根本性措施。尽管他们还处于识别能力和自控能力都比较差的阶段,但对于真善美与假恶丑还是有一定的分辨能力的。我们应当培养他们遵守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的观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以及自尊、自律、自强的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

(二)家庭预防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遏止青少年犯罪,首先应从家庭抓起。搞好家庭预防,应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1、提高父母自身素质,优化家庭环境。

2、注意家教方法,因人而教。

3、教子不力,应承担相应责任。

(三)学校预防

学校作为家庭的延伸,对青少年的成长教育和预防青少年犯罪,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学校的教育工作应该主要做到:

1、端正办学指导思想,抓好素质教育和品德教育。

2、努力提高教师素质,尤其注重教师政治素质和师德的培养。

3、要抓好学生的法制教育。

(四)社会预防

社会预防,主要是指净化社会环境,给青少年创造一个有利于其身心健康的良好的社会环境,动员社会力量,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和保护,以控制和减少青少年犯罪。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1、加大打击力度,净化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2、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切实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3、立足社区,群防群治。

(五)司法预防

司法预防,是指一个国家要制定、完善有关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法律制度,以适应未成年人特点的正当法律程序来处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并采用有利于改造未成年犯罪人的执行措施,以避免或减少因不公正对待或者“交叉感染”所致犯罪或重新犯罪的不利影响。搞好司法预防,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完善未成年人刑事法律制度。

2、由专人依照专门程序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

3、加强对刑后青少年的帮教工作,以防再犯。[4]

五、青少年犯罪心理矫治措施

心理矫治又称“心理学干预”、“矫正治疗”、“改造干预”等。青少年犯罪心理矫治是指促使青少年罪犯的心理和行为发生积极变化的心理咨询、心理治疗、行为矫正等活动的总称[10]。青少年犯罪心理矫治作为改造青少年的手段,对于稳定社会秩序,培养身心健康的守法公民具有重要作用。对犯罪青少年进行心理矫治,其目的在于消除青少年反社会的行为和犯罪心理,实现其产生痛改前非、重新做人的决心和毅力,顺应和适应社会,不再扰乱和危害社会。

1.开展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活动

针对青少年表现出来的冲动、逆反、烦躁、从众、自控力差等特殊心理特征,以及人际关系及其自我认同问题,学校、社会应加强重视,并以各种形势组织和开展认识自我、理解自我、解剖自我的系列活动,并设置专门的心理咨询机构。辅导者要帮助矫治对象解决心理上的困惑,消除其心理冲突,恢复心理健康。在心理咨询过程中,关键是化解青少年在违法犯罪方面所表现出来的“合理化”情绪,即为自己的错误行为找种种借口,使自己的行为合理化。因此,要善于及时发现青少年的一些异常行为,有意将问题少年放在和谐、互助、友爱的团体里,详细地了解产生“合理化”心理的起源与发展过程,针对不同的个体采用不同的方法,因人而异,具体分析,通过面对面的疏导,打破违法“合理化”心理。心理咨询主要采取个别咨询的方法,此外,也有团体咨询、电话咨询、专栏咨询、家庭咨询等。对矫治对象进行心理咨询对于整体情绪的稳定、认知缺陷的矫治、情绪困扰的解除等,都有良好的治疗效果。当心理咨询不能完全地解决问题时,要转入心理治疗。2.心理治疗

狭义的心理治疗是指以改变认知性问题为主要内容的心理治疗方法与活动。实施心理治疗已经成为治疗导致青少年犯罪的那些内在情绪或者心理问题的一种机制。因为心理疾病确实是大多数青少年产生犯罪行为的首要原因。针对犯罪青少年这一独特群体,主要是采用精神分析性心理疗法。精神分析疗法是依据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理论开展的治疗方法。治疗原则有两条:一是满足,以减缓其攻击行为;二是升华,使青少年认识自己的不足并使其行为朝向有利于社会的方向发展。目的是让青少年对自身形成的病态人格和攻击行为的成因予以觉察,从而通过自身的努力促使其改过。在此过程中,鼓励少年犯谈论过去的冲突和进行自由联想。因为这些冲突导致他们产生多种情绪问题,而这些情绪问题又引发反社会行为或攻击行为,对他们进行精神分析性心理疗法旨在帮助他们解决驱使他们犯罪的冲突和无意识需要。而自由联想是在不加任何选择、不做任何掩饰的前提下进行的,这样可以暴露出犯罪青少年无意识的内容,有的甚至会使犯罪青少年的活动退回到童年早期状态,此时,由专业人员对此加以解释并引导,如果能被矫治对象接受,便可提高其自知力,达到深刻的人格矫正 的目的。3.行为疗法

行为矫正是指系统应用学习原则和技术评估和改进个人的内隐和外显行为,以便帮助个人更好适应社会的治疗技术。在心理矫治发展的过程中,人们不仅关注矫治对象的心理问题,逐渐也认识到,对矫治对象的行为问题的解决也是至关重要的。行为疗法的具体方法介绍如下:

(1)厌恶疗法:是一种“以毒攻毒”的方法。利用条件反射原理进行行为治疗,在治疗过程中,矫治对象经受来自惩罚的痛苦体验,并与不良的行为习惯重复结合,以抑制或消除某种不良行为习惯。

(2)代币强化法:这是利用分数、筹码等可以兑换成实物或减免其罪行的代币或标记作为正强化物,从而培养犯罪青少年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的一种行为矫治方法。该方法是在监狱系统中使用最为广泛的行为矫正方法。在对犯罪青少年进行行为矫治时,也具有相当的激励作用。犯罪青少年可以通过良好行为来获取分数或小红旗、代用币等,便可得到某种形式的奖励或实际的好处,在此过程中,犯罪青少年逐渐能形成在更大的社会中应用的行为模式:人们必须用自己的行动去满足自己的需要。

(3)适应疗法:此法强调的是机体对环境变化的适应。家庭、学校、社会可以开展性教育,正确引导青少年,避免因强烈的好奇心和探求欲而产生的反社会行为;而对不能适应社会的青少年可以通过模拟竞争训练等使其逐步适应原先的社会条件。有了这样一个适应过程,青少年对环境因素的感受性降低,其中存在的不利因素的消极影响会削弱,青少年便不会因为情境的不适应因素而产生过度反应。

六、参考文献

11.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演讲稿 篇十一

我国的未成年人犯罪率不断呈上升趋势,给社会和人民带来了巨大的危害。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应从加强学校法制教育方面着手。加强学校法制教育需要全社会通力合作,从学校教育的角度看,主要应做到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建设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一、法制教育薄弱的原因及危害

近些年来,由于我们忽视了思想政治工作,忽视了法制教育,导致犯罪率急剧上升,学校法制教育的状况也令人担忧。80年代在中小学学校中曾设过《法律常识》课,但近十年以来,这门课却消失了。虽然有个别中小学开设了法律课,但与其他学科相比,法制教育还很不成熟,很多中小学没有培养起一支具有相应法律素质的教师队伍。所以無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还有许多问题有待于进一步解决。

学校的法制教育属于学校的政治思想工作范畴,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提高人的素质是预防犯罪的一项最有利的措施。中小学生无论在生理上、心理上,都是成长的关键时期,也是人生观、世界观形成的关键时期。及时有效地对他们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尤其是法制教育,对他们的健康成长可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反之,法律意识薄弱很有可能导致他们走上犯罪道路,大量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例也证明了这一点。因此,加强思想工作、提高全民素质、弥补中小学法制教育的不足,从而从根本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就成为中小学教育中需要解决的问题。

学校作为整个社会的一个组成部分,反映着社会发展的特征。长期以来,学校教育中忽视了人的全面发展,老师和学生全部都乘上了“应试教育”的疯狂列车,思想政治工作受到忽视。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尤为薄弱。学生不具备基本的法律意识,甚至有人犯了罪都不知道为什么。近年来,青少年犯罪出现了一个又一个高峰,这就迫使我们对青少年最集中的场所——学校的法律教育的现状进行思考,并探索加强学校法制教育的各种途径。

二、加强学校法制教育的途径

加强学校的法制教育需要全社会共同解决。从宏观角度来看,我国必须坚定不移地推行“依法治国”方略,使人们认识到公民法律素质的提高势在必行,这样才会重视学校的法制教育和宣传。另外,从国家的教育体制上来看,必须要加强教育体制改革,努力提高国民素质,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文化科学、劳动技能和身体心理素质,只有这样才能使法制课在中小学教育中站稳脚跟。在这里,我仅从学校教育的两个微观角度来探讨加强学校法制教育的途径:

第一、中小学法制教育课应该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把提高学生的法律思想素质作为根本目标

在对中小学生进行法制教育中,应该走出两个误区,首先应该走出仅仅传授法律知识的误区。只传授法律知识,进行“条文教育”,让学生尽量多的了解具体规定,学生不仅力不从心,而且没有必要。随着各种社会关系的复杂化,调整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也越来越多,即使专门学习法律的学生也不可能全部了解。中小学生学习法律只需要深刻理解法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有着较强的法律意识就足够了。其次,对于中小学的法制教育不能只局限于预防青少年犯罪。我们知道违法犯罪的原因是复杂的,就其根源来讲,有政治的、文化的、家庭的、心理的等多种背景因素,个别学生的违法犯罪具有偶发性的特点。法制教育如果以点代面,在内容上向制裁违法犯罪方面倾斜,在教育方法上偏重于批评、斥责和讲刑事案例,就会对学生形成心理误导,以为讲法律就是惩罚,就会使学生产生畏惧情绪。法制教育就其本身来讲属于思想教育的范畴,应以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为其主要目的。

法律意识的教育应包括对于公民权利和义务的教育,两个方面缺少任何一个方面都是不正确的。法律允许公民充分地行使权利,同时又必须履行义务,自觉地遵纪守法维护社会秩序,使社会稳定、长治久安。正是在这种法律意识教育中,使学生真正懂得国家、法律和个人的关系。即学生从“法律条文”规定的什么可以做、什么应该做、什么禁止做中,真正知道“为什么”可以做、应该做、禁止做,知其然更要知其所以然,使“行为模式教育”上升到“意识教育”,这种教育才会真正培养起学生的法律素质,并使之逐步内化于学生的行动之中。

中小学法制教育在于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从这一点出发,在确定教育内容时,就应利用相应的部门法知识,侧重于讲解法的基础理论,尤其要讲述法在社会中的作用。同时,要根据中小学生身心发展的顺序性来决定教育和教学的顺序性,小学法制教育应多侧重于感性认识,如通过交通事故让学生理解交通法规的重要性,到了初中高中以后,就可以逐步上升为理性认识,通过法在社会中的规范作用来讲解法的重要性。

第二、学校法律教育应建立起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教师在学校教育中居于主导地位。教师法律素质的水平直接影响着中小学生法制教育的成败。长期以来,我国中小学中有相当一部分教师法制观念淡薄,不仅没有很好地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还侵犯学生的合法权利,如通过体罚和变相体罚侵犯学生的人身权利和自由;通过乱收费侵犯学生的财产权;为追求升学率排除差生,侵犯学生文化教育方面的权利。上述现象严重地违背了国家教育方针,也侵犯了学生应享有的各项文化教育权利。违背了《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这种教师法制观念淡薄给学校法制教育带来了恶劣的影响。所以必须要增强教师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从而形成依法治教、依法执教的良好法制环境。

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是复杂的,这也决定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也要从多方面进行研究,加强学校法制教育只是其中一个重要的环节。对这个环节给予重视会有效地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实施,从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12.未成年犯罪的预防 篇十二

在我国, 法律意义上的未成年人是指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处在这个年龄段上的人实施了危害社会、触犯刑法并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即属未成年人犯罪。未成年人犯罪与成年人犯罪虽然同属犯罪行为, 但是由于未成年人在生理、心理等方面与成年人相比是不成熟的, 他们还没有形成完整的人生观、价值观, 这些不完整的因素必然会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动机、目的、方法、后果等产生直接的影响。因此我们只能说未成年人犯罪与成年人犯罪只具有外在的或社会危害上的相似性, 而内在本质则是不完全相同的, 对他们的司法处理切不可照搬成年人的模式。可以说, 对走上犯罪道路的未成年人, 惩罚打击只是作为最后的手段, 教育改造才是最终目的。

一、根据调查问卷以及社会走访我们总结出近年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一些显著特征

(一) 从作案人员构成上来看, 未成年犯罪向低龄化转变, 尤其是接受教育期间失学、辍学学生占相当大的比例。

(二) 从所触及刑事罪名来看, 侵犯财产犯罪占据绝对比例, 抢劫、抢夺作案人数增势明显。据不完全统计, 从2001年至20011年, 公安机关抓获的侵犯财产类刑事案件未成年人作案人数占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作案人员总数的比例均在80%以上。

(三) 从接受教育改造上来看, 教育改造后具有很强的反复性特点, 再次犯罪情况不断增加。很多少年犯第一次犯罪只是涉及一个刑事类犯罪, 然而从改造场所出来后, 后罪牵扯面反而变广, 所犯新罪的社会危害性往往比以前所犯严重得多, 并且犯罪类型也有扩展的趋势。

(四) 从犯罪诱因上来看, 首先, 不良家庭是青少年心理扭曲的主要原因, 尤其是单亲家庭长大的孩子, 这些孩子的性格多存在自卑、孤僻、胆小、不爱与人沟通或性格暴躁、易怒、好打架、攻击性强等特点。学习成绩也大多不理想。有的还有撒谎及逃课等恶劣行为。其次, 暴力游戏也成为毒害青少年身心的另一主导因素。据了解, 目前80%的游戏软件产品来自境外, 很多涉及暴力、色情等, 在游戏玩家中青少年是主体。最后, 校园周边环境也是影响青少年身心发展的不可忽视的一大原因。很多社会闲散人员, 无业游民, 甚至黑社会成员在校园周围游荡, 青少年由于社会自我保护意识淡薄, 极易被此类人员引诱, 恐吓从而越陷越深走上一条不归路。

二、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观因素

(一) 未成年人的心理特征

1.未成年人的自我发展特征

在这一时期, 是未成年人心理塑造的时期, 他们的心理具有很强的塑造性但是又是极其容易波动易受外来因素的影响。他们对于社会视角已经从形象的认识发展到抽象认识, 已经开始把外部摄取到的知识经过片面的总结形成自我的内在知识, 然后去分析接触社会, 从而做出自己的独立判断。这就造成一个问题, 未成年人的内在知识毕竟是浅显的, 没有形成系统的体系, 还有些学习到的知识和看法是错误的。对于一些问题, 他们通过自己的独特判断就形成了自己独立的认识。然而一旦是从错误的观点出发, 家长, 老师去教育纠正的时候, 就会遭到他们强烈的抵制, 反而会加深自我内心的判断, 在错误的路上越走越远。

2.未成年人的情感的特征

未成年人的感情体验相对成年人来说是丰富的, 但是动荡性大, 不善于控制自己的情感。未成年人的世界处于家庭学校和社会之间的交叉地带, 处在这个时期和位置, 对于社会的每一次接触都会使他们感到新奇而又陌生。他们希望去了解和融入社会, 但是社会是复杂的, 有好的一面也有坏的一面, 面对如此复杂的社会环境, 在监督和保护不到位, 同时未成年人自我控制能力薄弱, 缺乏应有的理智, 遇到难以解决的社会问题时就容易情绪激动从而犯错误。在这一时期, 细致的调查结果显示, 男性未成年人与女性未成年人相比更容易受自身情绪波动的影响, 并且男性自尊使得他们不会轻易寻求父母帮助, 所以男性犯罪比率大大高于女性。

3.未成年人意志特征

在未成年人身体特征在急速发展的这一时期, 他们的身心也在急速的变化, 他们的意志和性格在这一时期得到最大的塑造。但是好的精神意志需要长期的坚持才能不断的塑造成型, 所以, 绝大多数未成年人的优秀坚定的意志是未成熟, 未定型的。而在他们接近社会的过程中, 坏的方面往往一次影响, 就起到很大的塑造作用, 容易使的未成年人变的堕落, 导致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

(二) 影响未成年人的人生观、价值观三大因素

人生观就是对于人生的根本看法和态度。每个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堕落的总根源都能从他们的人生观那里找到答案, 人生观最终起着决定性作用。

1.享乐主义

享乐主义由来已久, 但是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 我国与外国资本主义社会的接触面越来越广。在带来先进的知识和科技的同时, 外国资本主义本身带来的一些腐朽而又落后的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逐渐渗透到中国的各个方面。尤其是广大身心未塑造完全的未成年人, 他们意志往往不够坚定, 有时甚至很难区分事物的好坏以及隐含在事物本身的内在品质。因此, 一部分思想意识不健康的未成年人狂热的追求物质享受, 爱慕虚荣。为此不计后果。在统计的案例中因受享乐主义而犯罪的占22.7%。

2.拜金主义

我们国家的市场经济的构建只有短短的几十年, 有相当多的地方不够合理, 由此也产生了很多问题。在未成年人的交际中, 由于家庭条件的不同, 同学之间和朋友之间所支配的金钱也是不尽相同。在一些青少年看来, 支配的金钱多, 才可以购买许多需要一定基础才能得到的奢饰品, 从而在同学朋友间多了炫耀的资本, 获得他们崇拜羡慕的眼光来显示自己与众不同。这就导致了金钱万能论, 当他们满足不了对金钱的欲望时, 他们就去盗窃、抢劫, 所以在犯罪案件中盗窃、抢劫的比例是非常高的。盗窃占案件总数的45.4%, 抢劫、抢夺占案件总数的34.3%。

3.哥们义气, 拉帮结派

在未成年人的发展过程中, 他们极其渴望获得同龄人的尊重和赞同。为此容易形成哥们义气情节, 为此导致善恶不分, 一切都是义气优先, 导致很多惨剧发生。笔者曾经调查很多此类案例, 当问及为何不顾受害方生命安全而随意殴打对方时, 一些未成年犯回答几乎一致:没想那么多, 只是感觉自己朋友受到侮辱, 就出手了!

三、完善我国未成年犯罪的几点建议

首先:我们应该从家庭出发, 注重家长与孩子的沟通作用。很多家长总是忙于工作, 很少和孩子一起交流, 更不用说和孩子一起参加一些有益活动, 加深彼此的交流了。往往等孩子在学校或者校外发生了违法犯罪活动, 家长才会幡然醒悟自己对孩子关心太少。可是这时的未成年人身心已经扭曲, 家长去努力纠正的时候为时已晚。现在的城市家庭彼此都是一个独立的单元, 除了偶尔在节假日亲戚之间有交流之外, 和自己邻里之间几乎没有任何交流。在这样的情况下, 未成年人就像封锁在笼子中的鸟雀, 没有同龄人之间的互动。因此他们往往把自己沉迷于网络之中, 在这里寻找自己的天地。但是网络游戏中有很多暴力和色情的内容, 由此导致未成年人内心变的歪曲, 走向犯罪。这就要求父母在尽可能的情况下多多关注孩子的日常生活, 在有条件的情况下组织邻里朋友亲戚等不同家庭的交流, 让在相同年龄段的孩子在学校之外的时间有自己可以交流倾诉的对象。减少孩子沉迷网络的现象。

其次:对于学校周边的环境问题。需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定期清理, 设置流动或者固定治安巡查亭净化学校外部空间。有可以实现的情况下, 禁止网吧等不良营业场所开放在学校周围。加大对周边网吧场所的突击检查, 严厉查处无证经营网吧和容留未成年上网的网吧。对于违反规定的给予严厉处罚。

最后:对于未成年初次犯罪, 应该按照不同的情况给予不同的处罚。未成年管教所并不是对于未成年人适用的唯一场所。我们可以采取多种方式来实现对于未成年人的教育和改造。比如社区固定时间劳动制度, 对于一些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处罚的未成年犯罪案件, 可以在每周抽取固定时间, 使未成年人为一些社区服务, 通过社区服务来达到教育纠正的目的。另外, 以不同地区为单位, 组建统一的针对未成年人的非政府组织。 (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 , 简称NGO。这种非政府组织为未成年人提供各种各样的服务和组织各种活动, 向政府反映未成年人关心的问题, 监督政府有关未成年人保护的政策与法律的实施, 并鼓励在社区水平上的差异交往的解决。非政府组织所开展的社会教育活动包括公民教育, 职业教育、卫生教育、环境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科学教育、法制教育、亲情教育、生命教育、体育教育、社会实践教育、艺术教育、安全教育以及补充教育。[1]通过讨论、参观、实践以及听从讲解等方式开展的上述丰富多彩的活动, 未成年人受社会不良因素影响的状况自然更能够得到明显的改观, 未成年人的正常生活方式也能够得到有力的维护, 未成年人实施社会不良行为和犯罪情况必然能够得到有力的控制和预防。

绪论, 未成年犯罪预防是一个系统的工程, 它需要家庭、学校和社会三者的有机结合达到最优化的配置, 三者任何一个环节都是未成年人身心发展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参考文献

[1]中国青少年宫协会.中国青少年社会教育课题库基础目录[DB/OL].http://learningsohu.com, 2005-06-06.

[2]赵福江, 潘洁, 杨红梅.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的社会调查研究[J].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报 (社会科学版) , 2009 (4) .

[3]陈如, 朱考金, 张曙.家庭因素与未成年人犯罪的调查与分析[J].青少年犯罪问题, 2009 (2) .

13.《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学习 篇十三

教学目标:

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2、请同学们举例说说哪些是未成年人不能做的事情(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育很反感,认为是和自己过意不去。如果连教师、家长的正确教育也不接受,那就很容易在生活的道路上出现偏差。

(三)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未成年人应该懂得,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自我保护最有效的措施是求助法律。依法维权不仅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而且是维护法律的尊严。

1、《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案例一:小陈是一个农村姑娘,9岁时由父母做主,同一个21岁的男青年订立了婚约。男方给了小陈的母亲1960元礼金。小陈13岁时,提出要与男方解除婚约。男方不肯,坚持“要人不要钱”。小陈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便到法院起诉,要求解约。法院经过调查,在做好疏导工作的基础上,依法裁决由小陈的父母退还男方1960元礼金,小陈与男方解除非法婚约。就这样,小陈依靠法律,保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例二:小周家住湖北农村,是六年级学生。1996年月11月3日,在骑车回校途中,不慎将8岁女孩小雷撞倒在地致伤,雷家要求周家赔偿,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雷家到镇派出所报案,要求周家赔偿损失。派出所召集双方家长调解未成,于是派人到学校将小周带回派出所拘留。周母到派出所要求放人,派出所答复,必须交纳1000元才放人。周家因家穷被迫四处筹钱,但仍不够钱,被迫写下欠条,之后,派出所才放出小周。小周回家后,越想越不服,联想起在学校学的法律知识,决定讨一个说法。于是小周向当地法院递交起诉状,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派出所行为是违法行为,必须退还周家交纳的钱。小周终于依法维护了自己的尊严。

(四)、学会断案(学生讨论)

案例

1、谁应为未成年人夜不归宿负责任?

晓雪今年17周岁。自今年5月份起,她在课余时间常与社会上一些不三不四的青年人混在一起,进行小的赌博,观看色情淫秽录像,甚至夜不归宿。

叔叔得知此情况后告诉了晓雪父母,并劝说他们多管管孩子。可他们却说晓雪已经懂事,不会出问题的。无奈,叔叔又找到留宿晓雪

的房屋主人李某交涉。李某却反唇相讥:“你侄女愿意住在这儿,叫我有什么办法,你家人是如何教育孩子的?”请问,晓雪父母和房主李某的行为是否违法,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案:违法。未成年人擅自外出夜不归宿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其所在的寄宿制学校应当及时查找,或者向公安机关请求帮助。收留夜不归宿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同意,或者在二十四小时内及时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在学校或者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案例

2、父母不让孩子上学违法吗?

村民赵某家有一子一女,均达到法定入学年龄。但赵某与老婆离婚后,又有重男轻女思想,仅让其九岁的儿子上学,其女儿则被留在家里帮助干活。村委会干部多次劝说赵某将女儿送到学校去读书,均被赵某以自家的事不用他人来管而拒绝。你认为赵某的做法是否违法?

答案:违法,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异的,离异双方对子女都有教育的义务,任何一方都不得因离异而不履行教育子女的义务。

案例

3、未成年人被判缓刑,学校能否拒绝入学?

16周岁的小华是某中专学校的学生,去年因盗窃被公安机关抓获。学校在得知小华涉嫌盗窃罪的通知后,作出了开除小华学籍的决定。法院对小华盗窃一案开庭审理后,认定小华犯了盗窃罪,但因他犯罪时不满18周岁,所以法院予以从轻处罚,判处小华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宣判后,小华在父母的陪同下来到学校,要求继续读书。不料,学校却拿出一份开除学籍的处分决定,声称学校与小华已不存在任何关系。你认为学校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答案:不正确,对于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未成年学生,在人民法院的判决生效以前,不得取消其学籍。

三、总结

1、学生总结:通过这次活动,你觉得自己多懂得了有关哪方面的法律知识?

2、班主任总结:由于法制观念淡薄,法盲现象严重,在不知什么是违法犯罪的情况下触犯刑律的事也屡有发生;而因缺乏法律意识,在自身受到侵害可以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时却不会保护,吃哑巴亏的人也确有不少。所以我们青少年要学法,知法和守法,更要学会用法。

四、课外作业:

14.街道关工委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调研 篇十四

我认为,街道关工委在预防未成后人犯罪工作中的作用主要做好以下几点:

一、落实工作职责,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组织领导。

1、建立组织,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街道应建立综治、司法、团、妇、教办、中小学校负责人、老龄委、工会、民政等为成员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由关工委协调成员单位做好职责落实工作。

2、明确职责任务,制定并下发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意见,形成各司其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关工委定期召开情况交流会,听取各成员单位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汇报,掌握全面情况,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并部署各阶段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有关工作。

二、加强宣传教育,营造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良好氛围。

1、在广大青少年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街道关工委组织综治、司法所、讲师团等有关人员深入基层、深入学校,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加强青少年普法教育,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形成自我保护的良好氛围。

2、抓好家庭教育关键环节。遏制青少年违法犯罪,首先要从家长、家庭抓起,对问题青少年街道关工委积极开展送法到家,送讲到家,送服务到家的“三送”活动,发动家长做好子女的表率和榜样,引导家长以科学的方法教育子女,为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奠定了坚实基础。

3、加强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提高他们明辨是非能力。依托有关教育基地,如革命烈士陵园、中小学生实践教育基地等开展“知荣辱、树新风、创文明”荣辱教育。

三、注重服务建设,优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外部环境,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不仅需要良好的家庭和学校教育,同时还需要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1、加强制度建设。为使家长以规范的言行影响和引导青少年,对问题青少年的情况进行登记,内容包括家长姓名、文化程度、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电话、子女姓名、出生年月等,通过登记可以摸清青少年的情况和底数,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家庭环境。

2、开展不良的环境整治工作。加强校园周边的网吧清理,在公共文化娱乐场所悬挂“监督公示牌”禁止未成年人入内“警示牌”,取缔校园门外200米内的娱乐场所,保证校园环境的纯洁。

3、掌握底数抓好服务。街道关工委对失足青少年弱势群体吸毒人员、在校学生、两劳帮教人员进行摸底统计,归类入册,同时结合帮教对象基本情况,开展“一对一”或“多对一”进行帮教。

4、抓好青少年活动阵地建设。中学团委在学校内开展“青少年优秀维权岗”创建活动,建立青少年法律援助中心,开展义务法律咨询和辩护,为青少年排忧解难,维护其合法权益。同时,加强村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服务中心设有图书室等活动场所,为青少年提供丰富的精神、文化需求。

5、加强对社会闲散青少年的管理,对闲散青少年摸底调查,并建立健全相应社会闲散青少年“一人一档”制度,以便全面掌握社会闲散人员的基本情况,便于加强管理。

四、树典型榜样,扶助弱势群体,实施爱心工程。

1、营造讲学习重品行氛围。对学习品行双优的学生进行表彰奖励,对在校优异的贫困生进行资助。

上一篇:外国建筑史第一讲下一篇: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英语教学教研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