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T2010培训讲义

2024-06-16

PPT2010培训讲义(6篇)

1.PPT2010培训讲义 篇一

2010年司法考试培训民法总论讲义—李仁玉(9)

十八、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 1民事行为的成立

民事行为的成立是指符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素的客观情况。民事行为成立要件可分为一般成立要件和特别成立要件。民事行为的一般成立要件指民事行为必须具备当事人、意思表示、标的等几个方面的要素。民事行为的特别成立条件,是指成立某一具体的民事行为除须具备一般条件外,还须具备的其他特殊事实要素。如保管行为以保管物交付为特别成立要件。2民事行为的生效

民事行为的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民事行为因符合法定有效要件而取得法律认可的效力。生效的民事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具有同一含义。

民事行为的成立与民事行为的生效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法律概念。民事行为的成立是民事行为生效的逻辑前提。一项民事行为只有成立以后,才谈得上进一步确认其是否有效的问题。在大多数情况下,民事行为的成立与民事行为的生效在时间上是一致的,即在民事行为成立时即具有法律效力。只有在少数情况下,民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在时间上才不一致。例如,附延缓条件的民事行为具有成立效力,在条件成就前不具有生效效力。3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

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包括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

其实质要件为:(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真实。民事法律行为是以意思表示为构成要素的行为,因此,它要求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即行为人的意思表示须是自愿的、意思表示须是真实的。(3)内容合法。民事法律行为的内容合法并非指必须要有法律依据,而是指不违法,即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范。不违法的行为就是合法的。依据《合同法》,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无效。违反地方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不能当然作为合同无效的依据。在身份法领域,行为不能违背社会善良风俗。(4)标的须可能和确定。标的可能是指民事行为的标的可能实现。标的不能,即民事行为的标的不可能实现的,民事行为不生效力。标的确定,即标的是具体的、明确的,如大米、小麦可为确定,粮食则不确定。

其形式要件: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民事法律行为只要具备实质要件就发生法律效力,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民事法律行为还须具备形式要件才发生效力。[难点辨析]

第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行为效力。其规则如下:(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报酬、赠与、奖励的行为有效,该行为自始、当然有效,不存在其监护人的追认问题。(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进行的细小民事行为有效。例如,9岁的三年级学生,利用母亲所给的零用钱到商场购买铅笔、橡皮的行为。(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进行的其他民事行为无效。其他的民事行为,应由其监护人代理。在实务中,其监护人对无民事行为人进行的其他民事行为,予以追认也发生效力。例如,9岁的小学生将自己的钢笔送给同学作生日礼物的行为,经父母追认,就发生效力。问题是,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均未规定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监护人的追认权问题。此处,监护人的追认与监护人对限制行为能力人的追认不同,对限制行为能力人行为的追认,是辅助行为,是使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效力未定行为通过追认发生有效效力。而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行为的追认,不应视为辅助行为,而应视为代理行为,因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他行为不具有意思行为的意义,其行为性质是无效行为,而不是效力未定的行为。

第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行为效力。其规则如下:(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报酬、赠与、奖励的行为有效;(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进行的与其能力相适应的民事行为有效。这里所说的与其能力相适应,应根据行为的性质、交易数额、与限制行为能力人生活的关联程度等方面予以认定。(3)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进行的与其能力不相适应的合同行为效力未定。通常认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进行的涉及不动产的行为、涉及知识产权的行为,均认定为与其能力不相适应。(4)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进行的与其能力不相适应的单方行为、身份行为无效。例如,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进行的抛弃财产的行为、遗嘱行为均不具有效力。在此种情况下,其监护人也不存在追认其行为效力的问题,否则,不利于对未成年人利益的特别保护。【题例】

甲、乙均为年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一次,甲和乙互换价值大约3000元的礼物,甲的父母表示同意。乙的母亲因在外地,乙的父亲表示同意。乙的母亲知道后,表示反对。甲、乙互换礼物的行为效力如何?(A)A有效,因为得到了双方法定代理人的追认 B无效,因为乙的母亲表示反对 C可撤销,因为乙的母亲表示反对 D部分有效,因为乙的父亲表示同意

第三,注意登记生效的民事行为。法定登记才能生效的民事行为一般包括婚姻行为、收养行为、公司设立行为等。

十九、附条件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1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

条件,是当事人以将来客观上不确定事实的成就或不成就来决定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发生或消灭的附款。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在民事法律行为中规定一定的条件,并且把该条件的成就或者不成就作为限定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依据。

民事法律行为所附的条件,是指决定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发生和消灭的特定事实,它应当具备下列特点:(1)应是将来发生的事实。如果在为民事法律行为时已经发生的事实,则不能作为民事法律行为所附的条件。(2)应是不确定的事实。如果能够肯定将来必定会发生或者能够肯定将来根本不会发生的事实,不能作为民事法律行为所附的条件。条件之确定,以民事法律行为当时客观不确定为必要,当事人是否知其不确定,在所不问。(3)应是由行为人约定的事实。条件是行为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而不能是法律规定或者合同性质决定的事实。(4)应是合法的事实。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条件不能作为民事法律行为所附的条件。民事行为附有违法条件,该行为当然无效。[难点辨析]

第一,不得附条件的民事行为。《民法通则》第62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符合所附的条件时生效。通说认为,除了法律明确规定不得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外,其他民事法律行为均可以由行为人设定条件,以此来限制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从而满足行为人的各种不同需要。不得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是:(1)妨碍相对人利益的。这主要是指形成权的行使。如:《合同法》第99条第2款规定,法定抵销不得附加条件。(2)违背社会公共利益或社会公德的。这主要有:结婚、离婚、收养或终止收养、接受继承或抛弃继承、票据行为等。如:《票据法》第33条规定,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背书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效力。

第二,民事法律行为与其所附条件的关系。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与该民事法律行为不形成主从关系,即不能认为,民事法律行为是主行为,所附条件是从行为。因为,条件是否成立,不决定于条件所附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民事法律行为的所附条件是该民事法律行为的附款,构成对该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限制。它与民事法律行为的要素不同。民事法律行为的要素与民事法律行为的关系是部分与整体的关系。如:你要买货就得付钱,就不为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买货不是付钱的条件,买货与付钱都是民事法律行为的要素。

2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的种类。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分为:(1)附延缓条件与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延缓条件又称停止条件,是指民事法律行为中所确定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要在所附条件成就时才能发生法律效力。解除条件又称消灭条件,是指民事法律行为中所确定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在所附条件成就时失去法律效力。(2)附肯定条件与附否定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肯定条件又称积极条件,是指以发生某种客观事实为其条件的内容。否定条件又称消极条件,是指以不发生某种事实为条件的内容。3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关于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应明确以下几点:(1)条件成就,是指构成条件内容的事实已经实现。对于积极条件,以条件事实的发生为条件成就。对于消极条件,以条件事实的发生为条件不成就。(2)条件不成就,是指构成条件内容的事实确定不实现。对于积极条件,以该事实的不发生为条件不成就。对于消极条件,以该事实的发生为条件不成就。(3)条件成就或不成就的拟制。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阻止条件成就或不成就的人,须为因条件成就或不成就而受利益的当事人。如为第三人阻止条件的成就或不成就,不为拟制。(4)条件成就的效力。附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条件成就时,该民事法律行为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条件成就时,该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解除。非要式法律行为的条件一旦成就,民事法律行为就直接发生或解除效力。而对要式法律行为,条件成就并不直接发生或解除行为的效力,还需确定形式要件是否具备。(5)条件不成就时的效力。附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条件不成就时,该民事法律行为不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条件不成就时,视为该民事法律行为不再附有条件。(6)条件成就与否未确定前的效力。相对人在条件成就与否未确定前,应有因条件成就而取得权利或利益的希望。此种权益状态,称为期待权,法律应予保护。【题例】

甲打算卖房,问乙是否愿买,乙一向迷信,就跟甲说:“如果明天早上7点你家屋顶上来了喜鹊,我就出10万块钱买你的房子。”甲同意。乙回家后非常后悔。第二天早上7点差几分时,恰有一群喜鹊停在甲家的屋顶上,乙正要将喜鹊赶走,甲不知情的儿子拿起弹弓把喜鹊打跑了,至7点再无喜鹊飞来。关于甲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C•2008/三/6)A合同尚未成立 B合同无效

C乙有权拒绝履行该合同 D乙应当履行该合同

4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期限,是当事人以将来确定事实的到来决定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的发生或消灭的附款。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在民事法律行为中约定一定期限,并把该期限的到来作为行为人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发生、变更、消灭的前提的民事法律行为。

附期限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分为:(1)附延缓期限与附解除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附延缓期限又称为始期,是指民事法律行为虽然已经成立,但在所附期限到来之前不发生效力,待到期限届至时,行为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才开始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法律行为。附解除期限又称为终期,是指在约定的期限到来时,该民事法律行为所确定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法律效力消灭的民事法律行为。(2)附确定期限与附不确定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确定期限是指期限事实和时间业已确定的期限。不确定期限,是指期限事实的发生虽已确定,但其发生时间不确定。

附延缓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期限到来时,民事法律行为发生效力。附解除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期限到来时,民事法律行为效力消灭。

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在期限到来前,其效力与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条件未成就时效力相同,即相对人享有期待权。[难点辨析]

应注意附条件民事行为与附期限民事行为的区别。其区别在于条件是可能发生或者不可能发生的,而期限则是肯定要到来的。

2.PPT2010培训讲义 篇二

各位亲爱的同事们大家XX好,很高兴也很荣幸能在这里跟大家一起学习和分享,法国大文豪亚历山大.仲马的巨著《基督山伯爵》李最后一句话让我刻骨铭心,这句话是这样写的:人类的智慧都包含在这两个词中,等待和希望。

有一位台湾的作家也曾说过:人生是无数的等待连缀而成的。我觉得这句话说得极妙,其实人生不但是由无数的等待连缀而成,而人生本身就是一场等待,就如江河冬眠后等待苏醒,种子入仓后等待播种,百花凋谢后等待花开,野草枯萎后等待春风,孩子出生后等待长大,工作之后等待晋升,新娘披上婚纱的日子等待向她走来的人,人的一辈子不就是在无尽的等待中度过的吗?正是有了等待才有了希望和希望的美丽。

我相信在座的各位朋友都有属于自己的爱情故事,我想问在座各位:初恋第一次单独约会有什么感觉?我相信大家都非常的期待,女孩子会有无数的幻想,为了这次约会挑衣服会挑上一个小时,非常期待,等待他温柔的向你走来。

有一则爱情故事,大意是这样的:他们在大学读书时成了一对恋人,后来为了一件现在看起来微不足道的小事而闹翻了。30年后,一个偶然的机会,他们又在原来的小城相聚了。男的问女的说:那天晚上我来敲你的门,你为什么不开?女的回答说:我在门后等你。“等我?等我什么?”“我要等你敲到第10下才开门,可你只敲了9下。”当时,他们的心像锋利的箭,站在绷紧的弓弦上,屏息等待,等待那一瞬间,为了这一瞬间,竟在弦上空站了30年;他们都为自己没有耐心等待而后悔。

人生有很多错失,错失并不都是必然,也有偶然,比如错在轻易放弃了不该放弃的,或许再坚持哪怕那么1下,人生也许就因此改变,所以,等待不仅是一种机遇,也是智慧与命运的较量。

曾有一件事让我深思,约莫是在4年前,很多报道都说什么电脑的辐射很大,最好养一些植物来抗辐射,于是我在路边的小摊买了一盆俗称“招财手”,学名叫:姬珊瑚的绿植,放在宿舍的电脑台上吸收辐射。有一次出差了一个月,回来后发现那棵招财手早蔫了,打算扔掉,却被朋友拦了回来。我说:扔了吧,我看它是凶多吉少了,根都发黄,估计是没救了。朋友却执意要我等等。于是,我决定把拯救“招财树”的光荣任务交给她,让她拿走。因为我觉得反正都没救了,还不如扔了算了。

过了一个多月,朋友带着一盆新的招财手摆在我的电脑台,新的这棵植物很漂亮,绿油油的长在蓝白相间的小碎花瓷盆里。我跟朋友讲:之前我也养过,只是没养好。她笑着说:这就是你的那一盆,我只是给它换了个新的花盆,每天给它浇点水,晒晒太阳。前两个星期还蔫的不行,我就一直等,又等了三个星期,你看它现在长得多好。我问她:等得烦吗?还不如直接买一盆呢。她笑着说:当然不烦,每天我看着它一点点好起来,我就感觉很有成就感。我反问到:万一没活呢?她笑道:至少我努力了,我相信它不会不给我面子。

后来仔细想想,朋友说得很对,第一:东西不好了就扔,就算再换个新的难道就能保证它不会坏吗?更何况人生中很多东西是不能换的,比如你的家庭,你的爱人,你的孩子等等。东西坏了要先修,感情出现了危机要慢慢弥补。第二:总要等一等吧,花开还要个过程呢,哪有刚播种就立即收获呢?学知识,干事业不也是这样吗?荀子有云: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至江海。在我们羡慕那些功成名就的人时,是否也应该想一下他们是否也是从小小的一点一滴慢慢积累才有今天的成就,还是今天创业明天立马成功?玩游戏的朋友可能会讲:我可以开金手指,立马有钱。人生有捷径吗?请带着这个疑问来观看这个视频《人生无捷径》。

人生有捷径吗?我觉得人生并没有什么捷径,人生的历练无法跨越,很多的朋友会讲:现在社会上不是很多培训讲座说什么人生有捷径吗?只要学习他们的课程就能快速变成一个成功人士,可以快速拥有良好的社会人际关系,快速积累财富,取得个人成就。我们姑且将这种言论称之为:个人魅力论。即使我可以运用手段使他人投我所好,对我产生好感;或虚构经历,幸运的经过考核,得到好的工作。但这种华而不实,暴发户式的论调,无异在鼓励不劳而获,固然可一时蒙混过关,但总会有泄露的一天。

人生的每一步,都需要履行自己的责任,同时也是在进行历练,人生不过是一场3万天的修行。只有在亲身实践中直面逆境和顺境,经历奋斗和艰辛,感受痛苦和欢乐,才能使自己更成熟、坚韧和豁达。也才能更好的履行人生职责、承担更大更多的职责。因此“请不要埋怨学习繁重,工作劳苦,感情负担”,这些都是履行好人生责任所必须的历练。

当我们辛苦了一个月手里拿着不太丰厚的工资,当我们自觉得并不比自己强的同事获得了晋升,当我们自觉得自己是金子却被沙子深埋,当我们自觉得才华得不到承认时,我们怎么办?

在这给大家分享一个人的故事,他1954年出生在台湾屏东,父亲是一所中学的校长,父亲自小希望他能接传衣钵做个教师,他却喜欢鼓捣电影,1984年从纽约大学电影制作研究所毕业,获硕士学位,当时他已经31岁。毕业后一直没能找到一份与电影相关的工作,不得不赋闲在家,靠仍在攻读伊利诺大学生物博士的妻子微薄的薪水度日。许多亲戚朋友看不过去,就对他妻子说:“为什么你丈夫不去打工?大部分中国留学生不都为了现实而放弃了自己的兴趣吗?”看见妻子肩上的负担那么重,为了缓解内心的愧疚,他除了每天在家阅读,看片埋头写剧本之外,还包揽了所有家务,负责买菜,做饭,带孩子,将家里收拾得干干净净,当全职家庭煮男。他常常一边练习厨艺,一边构思那些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有人看的剧情。这期间,无论是烹饪的刀工火候,手法的浓淡相宜,还是太极推手的闪转腾挪,他比任何时候都容易品味其中滋味。他的厨艺日渐长进,以致他的丈母娘直夸他饭菜煮得好,还委婉的跟女儿说给他出钱投资开饭店。他自知不能再这样拖下去,但也不愿拿丈母娘家的资助。于是决定去社会大学上计算机课,从头学起,争取可以找到一份安稳的工作,他背着妻子硬着头皮去社区大学报了名,一天下午,他的妻子发现了他的计算机课程表,顺手就把课程表给撕了,并生气的跟他说:世界上学习电脑的人这么多,也不差你这一个,你一定要坚持自己的理想。最终他听从了妻子的建议,没去学习计算机,任然做他的电影梦,这样的生活一直持续了6年。

第七年,他完成了剧本《推手》获得台湾政府优秀剧作奖,该剧本不仅为他赢得了40万的奖金,而且使他获得第一次独立执导影片的机会,终于赢得了命运的转机。我相信许多在座的各位有很多已经知道他是谁,他就是曾凭借《断背山》、《少年派的奇幻漂流》两次斩获奥斯卡金像奖最佳导演奖的华人电影大师李安。那时李安已近不惑之年,仍蜗居家中,苦闷至极,甚至有点自卑,他曾自嘲到:我若是有日本大丈夫志节的话,早该切腹了。

但正由于他始终抱着自己信念,不轻易放弃,他认准了电影,而妻子则认准了他,终于获得巨大成功。正因如此,当我们才华倘未得到承认,就应该坚持和隐忍,就如我们把拳头缩回来,不是为了逃避,而是为了更有力的挥出去。

有的朋友可能又在想了,我没有李安那么有才,也没有高学历,怎么办

当他来到禅师面前的时候,满脸忧郁,身形瘦削。禅师睁开眼,怜惜的望着眼前这位向自己求助的年轻人。他激动异常的向禅师诉说了自己的经历和苦恼:他出生在一个贫寒的家庭,却凭着一股不服输的志气走出了那个偏远的小地方,几经打拼之后,在这繁华的都市站稳了跟脚。可是奋斗多年,却也是只能勉强维持一家人的温饱,事业和生活都没能得到根本的改善。在竞争中屡屡失败的他,每天都承受着心理上的巨大压力和折磨,抑郁不已。

“大师,我这么努力,为什么还是不能成功?”他满脸哀求的望着禅师。老禅师 看着他愁云浓重的脸庞,淡淡的对他说:“明早,你跟我去爬寺庙旁那座山”千里迢迢赶来求助的他说什么也没想到会是这样一个结果,虽然非常失望,但也没说什么。

第二天,他跟着禅师来到山脚下。忽然,禅师笑着要和他比谁能先到山顶,他望着葱翠的山景,欣然答应了。可让他没想到的是,年迈的禅师竟然是一个登山高手,禅师登上山顶的时候,自己还差了几百米。眼看获胜无望,他准备停下来休息。就在这时,禅师突然返回到他身边怒目圆睁,催他继续前进。

他被禅师吓了一跳,只好继续努力走向终点。日复一日,时光匆匆如流水,转眼间他来到山上已经一个月了,每天禅师只是带他去爬山,其他的什么也不讲,让他心里变得越来越急躁。

这一天,他和禅师又一起早起爬山。爬到山顶后,他忽然觉得有些不对劲。这时,他才猛然发现自己已经将禅师甩在身后。要知道,禅师爬山的能力相当出色,自己为什么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能超过他呢?这时,禅师也来到山顶,和蔼可亲的看着他,他和禅师说出了自己的困惑,禅师微笑着告诉他:在你注定失败的时候,我装作发怒来逼你完成任务,为的是让你保持一种状态。尽管你每天都爬不过我,但你在每次失败的时候第都养成了一种本能的继续努力的状态。时间一长,只要你爬山,全身的细胞就会立即兴奋起来,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不会停下,直到实现目标,甚至还超越了我这个竞争的对手。

望着满脸困惑的他,禅师继续说道:你的好状态,千金不换。生活就是山连着山,每座山峰都是你必须翻过去的坎,一个人在明知失败的时候都能继续保持继续前进的姿态,那么他的人生将充满积极,和对手之间的差距就会越来越小,直到在不远的一个山峰超越对手。所以你现在要做的,是把埋怨生活的时间都放在继续努力上。

他鄂然良久,忽然会心一笑,恭恭敬敬的向禅师道别,转身下山。

重新回到原来的生活之后,他的事业依旧坎坷,经常遭受失败。可他牢牢记住了禅师的话,每次明知失败的时候,仍旧在继续努力,认真做好自己的工作,时间一长,他明显感到自己心中充满了自信,脸上的忧郁也被欢笑取代,自己已经拥有了一种非常积向上的生命状态。身边的朋友也感受到了他的变化,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喜欢他,很多陌生人也会他深深吸引,生活开始新的改变。

我们不成功,不一定是实力不够,而是缺少一个良好的生活状态,遭遇失败时,我们习惯放弃,放弃后又开始变得愁闷不已,长期的愁闷会让我们生活变得黯淡无光。

所以,你的好状态,千金不换。

向前走,就这么走,不要放弃,我想,每个平凡的人都会走出一条属于自己的不平凡之路。

3.2010报关员考试-讲义9 篇三

一、报关员的概念:

报关员:指依法取得报关员从业资格,并在海关注册,向海关办理进出口货物报关业务的人员。

判断题(03年考题)

符合报名条件参加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并取得《报关员资格证书》者即成为报关员。答案:错

二、报关员资格

(一)报关员资格考试

1、报关员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掌握)

(1)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2)因在报关活动中发生走私或严重违反海关规定的行为,被海关依法取消报关从业资格的;

(3)在考试中发生作弊行为,被海关取消考试成绩,或其有其他违规行为,被海关以作弊论处,不满3年的。

(二)考试纪律(2010年新增,参见教材35-36页)

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3、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作弊论处

(三)报关员资格的取得

海关总署核定并公布报关员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直属海关及受委托的隶属海关根据合格分数线,公布成绩合格、可以申请报关员资格的考生名单。

三、报关员注册

(一)注册条件(掌握)

1、申请报关员注册,须同时具备以下3个基本条件:

(1)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必须通过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报关员资格证书;

(3)必须与所在报关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或者聘用合同关系。

注意:

首次申报:应经过在一个报关单位连续3个月的报关业务实习

再次申报:注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2年未注册,应经过海关报关业务岗位考核合格。

多选题(07年考题)

下列属于首次申请报关员注册所应具备的条件是:

A.必须通过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报关员资格证书B.必须与所在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或者聘用合同关系C.应当经过海关报关业务岗位考核合格D.应当经过在一个报关单位连续3个月的报关业务实习答案:ABD2、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关不予报关员注册: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因故意犯罪受刑事处罚的;

(3)被海关取消报关从业资格的。(结合P44页复习)

3、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关暂缓报关员注册:

(1)被海关暂停执业期间注销报关员注册的;

(2)被海关暂停执业期间有效期届满的;

(3)记分达到规定分值得,未参加海关组织的报关业务岗位考核或者考核不合格,注销报关员注册的;(规定分值为30分)

(4)记分达到规定分值得,未参加海关组织的报关业务岗位考核或者考核不合格,注册有效期届满的。

(二)注册程序

申请报关员注册,由申请人本人提出。如果委托本单位代为提出申请的,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

1、注册受理单位:所在地直属海关

2、注册申请应提交的材料

(1)报关员注册申请书

(2)申请人所在报关单位的报关企业登记证书或者收发货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3)报关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4)与所在报关单位签订的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复印件(非企业性质为聘用合同复印件或人事证明)

(5)身份证件复印件

(6)所在报关单位为其交纳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

注意:首次申报注册的,还应提交报关单位出具的报关业务实习证明材料。海关对首次申请报关员注册人员的实习实行备案制度,实习单位与首次申请注册的单位应为同一报关单位。

3、注册决定的作出及报关员证的颁发

符合法定条件的,作出准予报关员注册的决定,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报关员证。

4、注册的有效期为:2年

(三)注册的变更、延续

1、注册变更(掌握)

变更的内容:报关员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身份资料、所在报关单位名称、海关编码

期限:变更事实发生之日起的20日内(向注册地海关书面申请)

注意:报关员注册变更不包括报关员更换报关单位的情形

单选题(08年考题)

下列情形不属于注册变更范围的是:

A.报关员更名B.报关员所在“顺通报关行”更名为“海洋报关公司”

C.报关员所在单位海关编码的第5位“9”变更为“2”

D.报关员自“顺通报关行”辞职,应聘到某合资企业继续从事报关工作

答案:D2、注册延续

(1)报关员证的有效期期为2年,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海关提出。准予延期的,延期的期限是2年。

判断题(06年考题)

报关员注册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届满报关员需要继续从事报关业务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20日前向海关提出延续报关员注册的申请。答案:错

(2)报关员在被海关暂停执业期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有效期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到海关申请暂缓办理报关员注册延续,并在暂停执业期满后30日内提出延期报关员注册的申请。

(四)注册的注销

下列4种情形,报关员应到注册地海关办理注销手续:

1、报关员不再从事报关业务

2、报关员辞职

3、报关单位解除与报关员的劳动合同关系的4、报关单位申请注销海关注册登记的情形

(五)其他规定

1、变更报关单位,应注销原报关员注册,重新申请报关员注册

2、报关员证遗失的,向注册地海关书面说明情况并登报声明作废,海关应当自收到情况声明之日起20日内予以补发。

3、海关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按有关的规定程序办理

四、报关员执业

(一)报关员执业范围(参见教材P40熟悉)

1、报关员应当在一个报关单位执业。

2、执业范围

(1)报关企业及其跨关区分支机构的报关员:应当在所在报关企业或者跨关区分支机构的报关服务的口岸或者海关监管业务集中的地点

(2)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报关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的各口岸地或者海关监管业务集中的地点

4.PPT2010培训讲义 篇四

法律实务大讲堂《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与赔偿》 Page 1 of 9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与赔偿 写在前面的话 道路交通事故频发,给受害人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和肉体痛苦,也给肇事人造成了沉重的经济负 担,甚至面临着被扣分、拘留、吊销驾驶证,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如交通肇事罪、过失致人死亡罪和 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危险。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原因很复杂,涉及人、车、路等多方面因素。机动车驾驶人的驾驶水平、非机 动车驾驶人和行人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交通出行环境、道路交通规划的合理程度以及道路交通标志标 线是否完善等因素,直接决定了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频率。在这里着重探讨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与赔偿领域的律师实务和法律难点,并归纳为八部分。2009年6月15日,世界卫生组织发布首份《道路安全全球现状报告》称,全球每年有至少127万人死 于交通事故,其中46%为摩托车驾驶人、非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世界卫生组织指出:世界各国在如何保护机动车驾驶人和乘车人的安全方面取得进展,但对道路弱 势群体的安全需求没有得到满足。世界卫生组织呼吁:对道路弱势群体应给予更多的关注,强调如果能认真执行一些交通安全干预措 施,每年就可以挽救数十万的生命。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全球90%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低收入国家,而这些国家拥有的车辆全球车辆 的一半,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率最高的是非洲和东地中海地区。世界卫生组织报告指出:许多国家交通法的制定不够完善。目前,全球只有15%的国家制定了全面针 对五大类道路安全问题的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这五大类包括:城区限速、驾驶人血液酒精含量限制、摩托车驾驶人和乘车人必须佩带头盔、汽车内所有人必须系安全带、汽车内安装儿童座椅等安全防护设 施。如果道路交通安全状况不加以改善,到2030年,全球每年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将达到240万人。中国汽车保有量约占世界汽车总量的3%。目前我国汽车保有量超过3000万辆(北京已接近400万 辆),还有6000多万辆摩托车,1000多万辆农用车以及800多万辆运输用拖拉机,总数达1亿多。中国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占世界交通事故死亡总数的16%。2001年起,交通事故中的年死亡人数首次突 破10万人(官方正式公布要少些),稳居世界第一位。交通事故被称为“柏油路上的战争”、“文明世界的第一大公害”。交通事故不仅使受害人受到了 伤、残、死以及财产损失的危害,也使肇事人遭受了经济上甚至刑事上的处罚,同时给受害人家属带来 了无法弥补的损失,已经成为重要的社会问题,值得我们思考与研究。超速行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是我国交通事故频发的“罪魁祸首”。基本概念 1.什么是道路? 公路:根据《公路法》的规定,公路按照其在公路网中的地位,分为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包 括陆面道路和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和公路渡口。城市道路: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BFQ〗的规定,城市道路是指城市供车辆、行人通行,具备 一定技术条件的道路、桥梁及其附属设施。属于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道路。如厂矿道路、机场道路、港区道路等,凡是社会 机动车可以自由通行的,均按照道路进行管理。广场:指城市规划在道路用地范围内,专供公众集会、游嬉、步行和交通集散的场地。公共停车场:指在规划的道路用地范围内专门划设出供车辆停放的车辆集散地,是道路系统中的一 个重要组成部分。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 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2.什么不是道路? 除《道路交通安全法》定义的“道路”以外的其他道路,如矿区、厂区、林区、农场等单位自建的 不通行社会车辆的专用道路、乡间小道、田野机耕道、城市楼群或排房之间的甬道以及机关、学校、住 宅小区内的甬道等均不属于《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道路范畴。3.什么是道路交通事故? 广义的交通事故包括火车、轮船、飞机及汽车四种交通工具所造成的事故,其原因既有人为因素,也有自然因素。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事故,以及意外的无法预见 的原因和机械故障引起的事故是非违章行为所引起的事故。在交通事故中以汽车的道路交通事故最为严 重。在广义的道路交通事故中,自然灾害、意外情况、自然条件的作用不容忽视。狭义的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 员,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的行为,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物损失的 交通事故。表现形式为: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起火。构成要素为:必须有一方为机 动车或非机动车、在《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道路上、至少有一方车辆是在通行中,当事人必须有过 错,有损害后果,具有交通性质。一般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在狭义的道路 交通事故中,绝大部分都是当事人主观原因造成的,但不利的自然条件却常常是产生事故的诱因。因此,凡车辆在道路上通行过程中发生的人、畜伤亡和车、物损失的交通事件,均称为道路交通事 故。构成道路交通事故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六个要素:(1)车辆;(2)在道路上;(3)通行中;(4)发生事态;(5)具有交通性质;(6)有一定的后果。所以,交通事故必须同时具备四个要素:(1)具有一定的人身或财产损害后果;(2)这种损害后 果只能由车辆、行人以及其他行为人在道路上的交通活动所产生;(3)一方当事人必须具有违反道路交 通管理法规的行为;(4)侵害人造成损害后果的主观原因只能是一种过失。道路交通事故分为四个等级:(1)轻微事故:一次造成轻伤一至二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一千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 二百元;(2)一般事故:一次造成重伤一至二人,或者轻伤三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三千元;(3)重大事故:一次造成死亡一至二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十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三千元以上不 足六万元;(4)特大事故:一次造成死亡三人以上,或者重伤十一人以上,或者死亡一人,同时重伤八以上,或者死亡二人,同时重伤五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六万元以上。4.什么是机动车、非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法》)? 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在轨道内运行的火车、城市轨道列车、地铁列车等不属于道路交通管 理中的车辆范围。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 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机动车包括了各种汽车、无轨电车、电瓶车、摩托车、农用运输车、轮式专用机 械车、轮式拖拉机车组、手扶拖拉机车组、手扶拖拉机变形运输机以及被牵引的半挂车和全挂车等。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 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非机动车 包括了自行车、三轮车、人力车、畜力车、残疾人专用车、电动自行车等。5.什么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为根据,认定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的一种法律文书。按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 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 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公安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也是当事人就民事损害赔偿问题向法 院提交的重要证据。与原来的区别是,认定书名称中取消了“责任”两字。这是因为,事故认定中所指 的责任,与民事赔偿中应承担的责任以及刑事或者行政责任,不是一个概念,取消这两个字是为了避免 混淆,同时也更加明确了认定书的性质——属于证据的一种。认定书作为证据之一,这种性质决定了该 认定书不具有行政可诉性,不服认定书的结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也决定了法院在审理交通事故案件 时,应该和其他证据一样进行审查,如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该认定书时,法院无需经过重新认定即可不 予采信,因此认定书又不同于鉴定结论。6.什么是酒后驾驶?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驾驶员每100毫升血液中检测出酒精含量超过20毫克就属于酒后 驾驶,超过80毫克就属于醉酒驾驶。《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酒后驾车者根据规定实施上限处罚,对醉酒驾车者一律实施拘留。7.什么是伤残鉴定? 伤残鉴定是为了科学量化受害人因遭受各种形式的损害造成身体器官缺损、功能障碍和心理障碍,进而导致受害人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的丧失程度,为了解决社会生活实践中的不同需求,由有 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依据相关的规定对受害人的伤残程度做的鉴定结论。

一、当事人身份的确定 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明确肇事人是谁?受害人是谁?保险公司是谁?是否参加交强险?有无商 业险? 当事人根据交警部门做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责任(如无责任、部分责任、同等责任、大部分 责任或全部责任),确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机动车驾驶人、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律师提示:(1)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当采取积极、合理的抢救措施、及时报警、保护现场、通知保 险公司,以免因延误时间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原因无法认定或难以认定,并在事故发生地就近的医院对 受害人进行抢救,以免延误最佳治疗时机。(2)作为受害人,应当到交警部门调取机动车驾驶人、车主和保险公司的基本信息,准确确定被告 和第三人,为伤残鉴定和赔偿做准备。

二、治疗终结和鉴定时机的确定 治疗终结是指临床医学一般所认可的损伤后病理变化经临床治疗后得到完全或部分恢复并维持稳定 的时期。对治疗终结意见不一致时,可由当事人委托律师事务所向有伤残鉴定资质的法医中心申请,确 定其是否治疗终结。鉴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的治疗终结之时,或确因损伤所致并发症的治疗终结之时为准。交通事故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可以在诉前委托律师事务所代理伤残鉴定。律师提示:(1)由于受害人遭受的损伤程度不

一、身体素质不一,导致受害人恢复状况有快有慢,住院时间有 长有短。受害人申请伤残鉴定的,一般以三个月为限;病情严重的或需要做二次手术的,一般需要病情 相对稳定或做完二次手术。(2)受害人需要定残的,应当在三个月之后提出,由律师事务所委托有伤残鉴定资质的法医中心鉴 定。

三、鉴定材料的确定 一部分当事人在委托律师事务所代理伤残鉴定时,往往由于鉴定材料不齐全、鉴定时机不成熟,而 导致无法做伤残鉴定。当事人做伤残鉴定应当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学生证、军官证、士兵证或驾驶证也 可)、诊断证明书、加盖院章的住院病历(如:住院首页、入院记录和出院小结等)及所有头颅CT或磁 共振检查报告单(抢救当时第一张及最近复查的CT报告单)。律师提示: 带齐鉴定材料至关重要,是做伤残鉴定的前提,法医中心一般在接受委托后,十个工作日内出具伤 残鉴定结论书。如果法医中心认为不构成残疾或不构成较高等级的残疾的,代理人可以另行委托其他法医中心,代 理人不应轻言放弃、“在一棵歪脖树上吊死”。代理人必须充分重视伤残鉴定的重要性,伤残鉴定结论作为一项重要的证据,无论是协商解决还是 诉诸法律,是主张残疾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被抚养人生活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重要依 据。代理人应当掌握一些司法鉴定常识,熟悉司法鉴定工作的原则、依据、流程、收费标准和技巧,从 “打官司就是打关系”的思想转变为“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让证据说话,让法律说话,而不是无所事 事、盲目乐观。

四、鉴定机构的确定 在2005年10月1日前,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主要由交警部门委托公安机关鉴定机构做道路交通事故 伤残评定,当事人据此进行调解或提起诉讼。但是,2005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2005年10月1日实施 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第七条明确规定:“侦查机 关根据侦查工作的需要设立的鉴定机构,不得面向社会接受委托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人民法院和司法行 政部门不得设立鉴定机构。” 《决定》对争议已久的司法鉴定管理问题做出了界定和规定,理清了因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导 致的一定程度上的司法鉴定各自为政、管理混乱的痼疾,为司法鉴定走向法治化、规范化提供强有力的 法律支持。《决定》明确规定“侦查机关根据侦查工作的需要设立的鉴定机构,不得面向社会接受委托从事司 法鉴定业务”,但是,个别交警部门出于某种利益的考虑或法律知识的欠缺,仍然置国家的法律于不 顾,让当事人到公安机关鉴定机构做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由于其不具备鉴定资质,导致败诉的判例 已被媒体曝光,并饱受质疑。律师提示: 对于诉前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一般由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后,再委托有鉴定 资质的法医中心做伤残鉴定。如果案件进入诉讼程序,伤残鉴定则在法院的主持下,由当事人双方共同 指定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接受委托的鉴定机构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等国家标准,对当事人的伤残情况进 行综合评定。代理人领取伤残鉴定结论后,根据伤残等级与肇事人、车主或保险公司进行调解或迳行诉讼。伤残 鉴定结论由委托人(如公安机关、人民法院或律师事务所)领取。如果当事人或代理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或补充鉴定,相关鉴定费用(如会诊 费、鉴定费)由异议方交纳,最终由败诉方承担。截至目前,北京市共有28家鉴定机构。

五、残疾赔偿金的确定 伤残鉴定结论关系到赔偿数额,对提起诉讼至关重要。如果能够定上残,则意味着数额不菲的赔 偿;如果定不上残,则进入诉讼程序的意义不大,受害人除了支付诉讼费外,还要承担鉴定费和律师 费。据2009年2月10日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发布的《北京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展统计公报》显示:2008年北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725元,2008年北京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10747元。以2009年北京市为例,受害人为十级伤残(赔偿系数为10%)的,如果受害人是城镇户口,则残疾赔 偿金为49450元(24725元X20年X10%);如果受害人是农村户口的,则残疾赔偿金为21494元(10747元 X20年X10%)。„„ 受害人为一级伤残(赔偿系数为100%)的,如果受害人是城镇户口的,则残疾赔偿金为494500元(24725元X20年X100%);如果受害人是农村户口的,则残疾赔偿金为214940元(10747元X20年 律师提示:(1)伤残鉴定共分为十级,最轻的为十级伤残,最重的为一级伤残。(2)伤残鉴定赔偿年限为20年,如果受害人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每超过一岁,则减去一年;受害 人年满75周岁的,则赔偿年限为5年。

六、赔偿项目的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人身损害赔偿 解释》)的规定,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 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致残支出的各项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 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 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义务 人应当予以赔偿。

(一)医疗费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按照医院 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医疗费包括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诊治费、住院费、药费医疗等医疗人身伤害的费 用。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当事人选择的医院应当是依法成立的、具有相应治疗能力的医院、卫生院、急救站等医疗机构。当 事人应当根据受损害的状况和治疗需要就近选择治疗医院。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 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 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律师提示: 受害人在实际治疗过程中,会产生各种名目的医疗费用,受害人必须妥善保管各种收费票据及费用 清单,以免在调解或诉讼中因举证不能,损害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害人在治疗过程中,未经医院同意,不得擅自转院或私自购药,以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如需转院治疗,应持有医院的转院证明书。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容貌毁损,需要做整容手术的,在立案时可以作为医疗费项目提起诉讼。很 多受害人和代理人往往忽略了这一点,认为整容费属于后续治疗费或残疾赔偿金,致使受害人支出的合 理的整容费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二)误工费 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 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律师提示: 如果受害人定上残的,其误工费可以主张到定残之日前,而不是3个月或100天。但是,受害人或代 理人要出具医院的休假证明,如果受害人有固定工作的,需由所在单位出具受害人的月收入和因道路交 通事故持续误工而实际扣发的工资证明(即收入证明和误工证明)。如果受害人的实际月收入(即工资、薪金所得)超过2000元(《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款规 定)的,受害人应出示完税凭证;如果受害人的实际月收入低于2000元的,受害人则不用出示完税凭 证。如果受害人没有固定工作(如个体户、自由职业者等),应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和相关的收入证明,否则,很难获得法院的支持。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 动报酬。受害人的误工费包括但不限于工资、“三补”(如饭补、车补和话补)、奖金和津贴。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工资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六种形式。

(三)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 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 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 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律师提示: 受害人住院期间支出的护理费容易主张,但是,受害人出院以后是否需要护理?需要几级护理?怎 样主张?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受害人出院以后,如果医院在出院诊断或出院记录上有明确的医嘱:需要专人护理X个月或需要护理 X个月,受害人可以据此主张出院以后的护理费;否则,受害人主张出院以后的护理费则缺乏事实依据。个别受害人出院以后,生活仍不能自理的,可以做护理依赖程度鉴定,根据鉴定结论确定的护理时 间,主张出院以后的护理费。值得注意的是,生活不能自理包括:不能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和自我移动。

(四)交通费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 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律师提示: 交通费包括但不限于机票、火车票、地铁票、出租车发票和公交车票等。

(五)住宿费 是指交通事故伤残者到外地就医、配置残具、参加事故处理人员等所需的住宿费。其标准按照事故 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1.伤者到外地就医就诊等待检查结果,需等待床位,伤者及陪护人员的住宿费应予赔偿。2.伤者需要转院治疗,往返途中伤者及陪护人员的住宿费应予赔偿。3.伤者及参加事故处理人员的住宿费应予赔偿。参加事故处理人员一般不超过三人。律师提示: 按照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不同地方有不同的补助标准,住宿费 凭据支付。

(六)住院伙食补助费 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 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律师提示: 北京市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50元/天。

(七)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律师提示: 营养费法院一般不予支持,特殊群体的受害人(如:老、幼、病、残、孕),可以适当主张营养 费,如果没有正规发票的,可以主张50元/天。如果不属于老、幼、病、残、孕特殊群体的,受害人主张营养费,需有医院出具的需要补充或加强 营养的医嘱,否则法院很难支持。

(八)残疾赔偿金 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 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 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律师提示: 残疾赔偿金原则上是20年,如果受害人年龄在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 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九)残疾辅助器具费 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 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律师提示: 受害人应当选择普通的残疾辅助器具,尽量使用国产的、中档价位残疾辅助器具为宜。如:轮椅、拐杖、假眼、假牙、假肢和助听器等。受害人如需整容,应到权威的有整容资质的医院做整容手术,受 害人可以把整容费作为医疗费项目主张。

(十)被扶养人生活费 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 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 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 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抚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抚养人还有其他抚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抚养人有数人 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律师提示: 被抚养人一般是指抚养人的父母和未成年子女。承担被抚养人父母的生活费的前提是被抚养人年满 60周岁,没有经济来源,丧失劳动能力。如果被抚养人虽然年龄不超过60周岁,但是属于残疾人或精神 病患者,赔偿义务人仍要承担20年的被抚养人生活费。被抚养人为未成年子女的,赔偿义务人应当承担到被抚养人年满18周岁为止。

(十一)受害人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律师提示: 受害人虽然已经出院,但是仍需康复、护理、继续治疗的,对方仍应承担受害人必要的、合理的康 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如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后遗症、并发症,受害人及其进亲属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起一 年内,向赔偿义务人另行起诉。

(十二)伤残鉴定费是法医中心接受委托,根据受害人的伤残程度和活动受限状况进行综合评定 后,出具鉴定结论、收取的鉴定费用,一般包括会诊费和鉴定费,目前,北京市伤残鉴定费一般在1500 元左右。律师提示: 在司法实践中,伤残鉴定费最终由败诉方承担或当事人双方分担。

(十三)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 释》的规定主张。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应当根据以下因素确定:(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 另有规定的除外;(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律师提示: 精神损害抚慰金是一个抽象的概念,不易操作和把握,不同地区、不同群体、不同职业、不同原因 引起的道路交通事故精神损害抚慰金会有所区别。在北京市,同样没有最低的赔偿规定和最高的赔偿限额,法官根据实际情况予以酌情判定,精神损 害抚慰金一般掌握在5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

(十四)其他财产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衣物损失、维修费用、车辆停运损失和车辆贬值损失等。律师提示: 作为代理人,应当充分注意受害人的其他财产损失,并搜集相关证据,必要时申请车损减值鉴定。代理人应是个细心的人,尽可能的为受害人争取最大的权利和利益;代理人也应是个胆大的人,不 应拘泥于法条和法官的短见而减少或放弃受害人应得的权利和利益。合情、合理、合法的主张,既不是“狮子大张口”式的漫天要价,也不能掉以轻心,遗漏必要的、合理的赔偿项目或轻易放弃权利。

七、受诉法院的确定 受害人做完伤残鉴定,与肇事人、车主和保险公司协商不成或不经调解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时,必须准确确定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众所周知,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属于侵权纠纷,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第28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 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 由此可见,侵权行为发生后,受害人既可以向侵权行为地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向被告住所地人民 法院起诉。肇事人、车主和保险公司作为被告,其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 果发生地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律师提示: 受害人在提起诉讼时,应尽量选择交通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诉讼,因为交通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作 为侵权行为实施地或侵权结果发生地人民法院,便于及时查明事实真相、调取相关证据,更好地维护受 害人的合法权益。当然,如果受害人选择肇事人、车主或保险公司作为受诉法院更有利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 查封肇事车辆、通知被告、调取相关证据)的话,也可以选择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作为受诉法院。如果受害人能够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 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及被抚养人生活费可以请求法院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 地的相关标准计算,以切实实现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最大化。

5.全区培训者培训班讲义 篇五

地点:内蒙古民族师范大学

时间; 2005 年 7 月 31 日—— 8 月 4 日

自治区教育厅秘书长田万龙转达自治区教育厅长何的讲话。提出教育改革的成败是:教材——教师。

一、内蒙古民话师范大学副校长刘宗瑞讲话,教研室主任王培宣讲话。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发展中心的研究员刘硕部长讲课。①

(一)要点:1、基本理念,为了每一个学生的发展(核心),为了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以人为本(以育人为本)——以人的发展为本;②强调发展(课程的发展功能);③强调了每一个人(学生)的发展。

2、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创新意识为根本。

3、怎样看待学生:①自主发展(主体性教学)中国——生愿学、要学、爱学、能学、会学、肯学;②协调发展,和谐发展(整体性);③充分发展(未完成性)有效学习,学生是否进步了,发展了;④持续发展(经验性),建构主义理论;⑤多样化发展(差异性),多元智力理论;⑥规范发展(社会性)。

4、新课标的培养目标是: ① 5、框架:

课程功能:三维目标——知识与技能(基础),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②课程结构:分科课程,综合课程,学科课程,实践课程,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学习课程,活动课程,内容多样化,走向综合化。③课程内容:对繁、难、偏、旧开刀,强调基础、时代、综合、选择性。④课程实施:自主、合作、探究,与信息技术的整合,传授知识和培养能力的关系。⑤课程评价:促进学生的发展,以激励促进为主。

(二)弄清新课程呈现文本:教学计划——课程设置(突出结构);

教学大纲——课程标准取代,对怎样教做出基本规定,教师教的依据,学习的基本要求,怎样教、教什么、指导性更强;一标多本取代一纲几本——多样性,课程资源的开发和利用。

(三)校本教材的三个中心:课后反思,同伴帮助,学科引领。新课程由点到面已有五年,具有五大变化:课堂活了;教师素质提高了;评价制度改革(考试制度);社会关注重视课改的良氛围正在形成;教材多样化格局初步形成。

问题:①实际问题。②认识(理论)问题:如何看待新、老课程联系问题,老课程有它的价值(非人性加式人,飞舞美丽肥皂泡说法是错误的),新课程是“始生之物,形必丑”有一个不断完善充实的问题,③如何看待建构主义的问题“学生不是一张白纸”,“青蛙、鱼的故事”建构主义,强调学生经验,理解、对知识的影响。④学生的学习方式有两种:输血式(不好),吃

东西式。学生的核心活动是高水平的思维,不以记忆,操练为主,表现:提出激发学生思考的核心问题,b 师为学生提供思考的时间,思考的机会,教师不过早给结论,c 自己归纳概括等高水平的思维活动,d 师让学生自我计划,监督,反思,作有意义指导,师生在学习共同体中充分沟通。弱点:知识观——锁定知识的确定,客观性。

(四)三维目标的关系:

书本知识和直接经验,谁为知识,谁为主,重点。接受学习与经验知识的选择,蹲下来和学生说话,教师和学生的关系,不简单是社会关系,主要是领导关系(主导责任)。

二、教师心态:负罪、消极、理性,经费负担;小班教学;大班额不协调,探究——学生自己阅读,师领探究,升学考试压力。

(一)教育部首都师范大学研究中心:王海燕《新课程与教师专业发展》

(二)作为专业的教师综合要求是: 1)教育是一种专门的实践活动,专业理论和知识作依据,有专门技能作保证。2)作为专业的职业公共事业,要维护服务者的利益,遵守职业道德。3)作为专业的职业,在本行业内具有专业性的自主权(业务权利聘用与解职权、资格证书、专业职称)。4)社会需要与认同及其制度保证。

(三)学生眼中的四类教师:判断教师的优劣:除了看他怎样教书外,就是看他为什么要当教师,被迫去做和自愿去做的结果不同。以谋生为目的的教师;以自傲为动力的教师;以教育为已任的教师;以爱为根本的教师。(——摘自《放飞美国》)细节造就专业——关注细节(细微、外显)教师的框架知识:来自实践,来自技能性经验,来自体验性经验。(摘自《素质教育在美国》)中国画追求“像”,美国画追求“想”(创造力)。

(四)在课程改革实践中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经验 +反思= 教师成长。在《学会生存》一书中,提出以下观点:教师 1)作为终身学习者,要在课程中学习; 2)作为教育者,要成为学生的协作者、合作者、帮助者、支持者、分享者、规划者;教师要感受学生的发展需求:情绪安全感——爱到关爱、尊重,趣味性——生动、贴进自己,自信心——感到有竞争力,归属感——相互平等、联系、被尊重的感觉,权力感——抉择权、自治权,自由感——自我调控、自我接纳,(摘自《自主课堂》)3)作为研究者,关注什么是教师的研究?如何理解科研兴校?什么是研究,它是一种态度,对任何事情都问一个为什么的态度,是一种行动,总在寻找怎样才能做的更好行动。4)教师的使命和责任,把学生的每一次激动,变成他们毕生的喜爱。

三、教师要以校为本,研训结合,关注真实教育:教师的个人探究——自我反思;学校教师之间的合作研究——同伴互助;教研员与中小学教师的合作研究,大学教师与中小学生教师的合作研究,专业引领。重新理解“教师的研究”: 1)研究是教师的主体意识、主体精神、社会责任感的重要体现; 2)研究是自觉的行为、精神,是教师成长的阶梯。教师研修:学习—

—研究——行动——反思,开放,敏锐,反思。

(一)赤峰市红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实验区教研室特级教师——郭小荣《新课程的课堂教学——基于实践的思考》

(二)认识课程改革:反思应试教育的弊端——①为什么而教,为分数而教;②教了什么,教知识,教做题(知识绝大多数学生很多没用,有用的不需那么难);③怎么教的,为应试而教,做题,精讲多练是最好的办法;把学生教成了什么,选拔的教学,淘汰的教学,必然导致极端的教学,一部分学生成了做题的机器,一部分变成厌恶学习,更憎恨做题的判逆者。教育的本质:教育方针,是促进受教育者全面发展,教育的本质是育人,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教书是教师的职责,但不是全部,素质教育,应试教育不是指的教育模式,而是在教育行为中体现的思想观念,符全教育方针。素质教育和应试教育是对立的统一,扭曲的教育向教育本质规律的回归。态度,实践,思考,理念(基本观点是自己的,理论可以是别人的)

反思教学过程中的问题(1)教学目标方向的问题,会做题,能做事,会做人,为人民服务,与社会实践相结合,三维目标不能有机结合。知识教育问题,新的知识观——个人知识,实践的知识,方法的知识。课改忽视知识,学科本位,还是人的发展为本,加强校本教学研究,全面提高教学质量。重视解决实际问题,让学生发现,提出问题,学习方法的总结,处理信息能力培养,观察能力,思维能力的培养;重理论轻实践传统认识的影响,应试教育影响,对过程与方法的理解不够,对学科能力培养的研究不够,教师对新课程的不适应,教师的基本素养/培养能力,增强意识,逐步探索学科能力培养的规律,注重实践,联系实际,解决实际问题,加强学习方法的研究和指导,在备课研究中把能力培养放在突出重要的地位置;价值观教育问题,过于强调价值观而忽视情感的作用,价值观并非大道理,重视学科情感培养,认识到学习兴趣对人生态度的作用,情感是基础。大道理的灌输往往是空洞的说教,容易使学生逆返,也可能使他们学会虚假。学习方式方面的问题,自主学习很难把握,“自主”换成“主动”学习,在小中学阶段,自主学习不成为课堂学习的主要方式,提倡主动学习,有些“探究”活动没有探究价值,“合作探究”缺少探索和深究,课堂上缺少个人的独立思考。“活动中有限自主”。原因,担心学生问,为迎合新改而探究;探究有度,提倡探究不可排拆,接受学习;探究学习是问题化的,思考交流多,问题交流少。讨论中问题——指向不明确,各自准备展示自己,互不关注,缺少评价与辩论,主动接受信息不多,真正参与不够,实质是个体独立学习,没真正意义上的沟通、合作、交流。原因:问题不集中,师无明确指向,各抒主见,无各自问题,讲座的话题无认识上的分歧,师无适时恰当的引导,讨论深入。

(三)小组合作学习流于形式:①任务不适,时间不足;②常驻代表,组内外一言堂;③后进生缺少学习各级性;④独立学习不够,无明确分工;⑤师对小组内学习状况关注不够;⑥同一问题先小组后全班有必要吗?⑦时

效不大的轻松几分钟,成了教学常规。小组内人际关系影响着学生参与效果,随机互助交流,要加强预习,是自主学习,个性化学习,可提高课堂效率,不同的预习作业有利于因材施教,对后进生尤为重要,同时间用于预习比作业更有效,要加强练习的研究。

四、关于备课加强课例研究,校本教材的研究。课的目标是课的出发点和归宿,集体备课,整体设计不够,抓关键意识不强,争论不休,各自为见,共同关注不够,质疑不够,没受到关注尊严,所有参与者应事先备课,教学步骤的目的,教材处理意识不强,在备课中发展自己,研究如何备课,语文整体把握,局部评析“阅读”讲授法加强朗读,减少齐读。

国家基础教育司司长,国家副总督学:王文湛《新观念、新课程、素质教育与教师素质》

(一)1、均衡发展; 2、应试教育追求一阵子,素质教育追求一辈子; 3、终身学习; 4、现代人才观点:做人、成才、单一人才——复合人才; 5、科学的评价观,家庭教育四生四轻:重知识轻德充,重理论轻实践,重身体轻心理,重言教轻身教;培养品德从孝敬父母抓起,智育从小处抓起,礼貌从敬师抓起,能力从劳动抓起,激励学生,鼓励学生,调动学生内在潜力; 6、教育属性——知识产业,报务待业二性,基础义务教育是国民素质教育,高等教育定性为专业高等教育。

(二)1、树立学生主体意识,注重学生创新(造)能力的培养; 2、培养学生参与意识,学生不是承载知识的容器,而是待点燃的火把,老师就是点燃火把的人。; 3、培养学生问题意识; 4、获取新知识能力,会利用工具:查字典,使用图书馆,上网; 5、创新意识的培养,兴趣、爱好、特长的培养:①多给学生休闲时间;②处理好几个关系,创造与创新(知识重组),传统教育与创新教育关系,教师主导与学生主体的关系,课堂主渠道与多渠道的关系;③提高认识,付诸教改实践;④提高教师创造意识,创新精神。

(1)(3)体育美育: 1)树立健康第一,为祖国健康工作 40 年的意识; 2)没有美育的教育是不完全的教育; 3)加强德育工作(人的成长是有关键期的,比如说话是 0 —— 6 岁),学校设社会工作岗位,轮流担任,多给学生评价,开展诚信教育。在写给学生的评定上,把第三人称改为第二人称“你”,成绩评价改全面综合素质评价,枯燥评价为个性评价,终结性评价为成长,结结评语。开展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五、继承发扬我国基础教育优势;(2)一分为二评价基础教育问题;(3)如何评价素质教育质量;应试教育考学校、教育思想、办学行为;(4)“三位一体”的课程功能,是新课改的灵魂。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教给学生学会与学生会学,传授教学与师生互动学习,(5)开展综合实践活动课,开展研究性学习。

内蒙古教学研究室主任、综合实践活动教研员:田万龙

(一)综合:从小学至高中设置综合实践活动课并做为必修课程,其内容主要包括四部分内容,综合实践活动课的设置是这次课改的最大亮点。

课程分为学科类:语文、数学„„;非学科类:活动类„„。另课程分类:学科课程与经验课程;分科课程与综合课程;必修课程与选修课程;国家课程与地方课程和选修课程。

综合实践活动的步骤: 1)确定研究课题; 2)确定组织(人数及各组成员,活动时间范围,需准备的资料与工具,活动计划); 3)确定活动方式(师生互助合作式与学生自主探究式); 4)总结交流(撰写调查报告,实验报告,出墙报,展览,办刊物,开辩论会,研讨会,口头报告等形式)

(二)成长记录袋:是根据教育教学目标,有意识地将各种有关学生表现的作品及其它证据收集起来,通过合理的分析与理解,反映学生在学习与发展的过程中的优势与不足,反映学生在达到目标的过程中付出的努力与进步,并通过学生的反思与改进激励学生取得更高的成绩。

(四)(三)教师必须是促进学生自主学习的“促进者”: 1)积极地旁观(不干涉); 2)给学生以心理上的支持(让学生想说、敢说、大胆地说); 3)注意培养学生的自律能力;(只有对能自律的人,能负责的人,我们才说,就按你说的去做吧,那样可能是对的。——马斯洛)学习小组成员分工:组长,记录员,纪律员,结果汇报员等。教师人微言轻促进者,其角色表现为:(1)帮助学生决定适当的学习目标,并确认和协调,达到目标的最佳途径;(2)指导学生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掌握学习策略,发展认知能力;(3)创设丰富的教学情境;(4)为学生提供各种便利,为学生的学习服务;(5)建立一个接纳的、支持性的、宽容的课堂气氛/(6)作为学生学习的参与者,与学生分享自己的感情和想法;(7)与学生一道寻找真理,能够承认自己的过失和错误。

(1)教师由谆谆教导者转化为学生成长咯上的引导者:

引导学生学会学习。未来教育四大支柱——学会求知,学会做事,学会共处,学会生存。(2)引导学生转变学习方式。学生由他主学习转变为自主学习,1)自主学习是一种主动学习(基本品质)——我要学; 2)自主是一种独立学习(核心品质)——我能学; 3)自主学习是一种元认知监控学习(自我监控)——我想学。

(五)以参与求体验,以参与求发展,体验是生命成长中不可缺少的快乐: 1)教学过程是师生交往的过程,从交往的目的看,教学交往是有目的的,自觉的活动。教师专业品质:具有与时俱进的教育理念(教育观、学生观、自我发现观);具有多层面的知识框架(大知识观);具有复合型的能力结构(多元智力理论)。2)在沟通和对话中实现师生共同发展。过去有困难的教师——知识系统不完备,语言表达不顺畅,基本功较差„„;现在有困难教师——不善于交际,缺少人际交往技能(倾听、沟通、交流、合作),未来的教育是倾听者的教育,如何倾听——接纳和平等,专注和警觉,鉴赏和

学习,执着和冷静,参与和体验。倾听学生什么,欲望、要求、情感、思想、状态、疾病、差异、与人的关系„„。在教学交往中重构师生关系,教师是一位顾问,一位交换意见的参加者,一位帮助发现矛盾而不拿出真理的人。新课程中如何评价老师的课:就是看学生能否主动学习、合作学习、积极思考、勇于创新„„世界上最理想的教育就是中国的基础教育和美国的高等教育。教师由教材的照搬者转化为教育教学的研究者,要有一种态度:探索、反思、自觉、自我反思、同伴互助、专业引领。美国人眼中好老师:兴趣人,智慧人,有心人,榜样人。新课程价值趋向从精英教育转向大众教育;新课程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

6.校园保安培训讲义 篇六

一、什么叫保安?

保安是指保卫治安,防止在生产过程中发生人身事故。从事保卫治安工作的人。

二、校园保安的定义

校园保安统一服装、统一标识、统一装备,以“防暴头盔、防刺背心、防割手套、小橡胶棍”四大件为基础防护装备,佩戴印有“校园保安”字样的红色臂章。其主要职责是维护校园内部安全,重点是通过加强校门控制和校园内部的安防巡逻,及时发现并制止校园侵害案件,维护中小学生、幼儿园儿童在校、在园期间的人身安全。

三、招聘校园保安的意义

1.仲宫镇的基本情况: 仲宫镇面积142.92平方公里,辖8个管理区,74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人口7.03万人,中小学生8000多人,幼儿2000多人。两个中学,八所小学,23所幼儿园。

2.当前的国内校园安全形式

短短三个多月内,全国各地接连发生了5起校园血案,都是犯罪嫌疑人为了报复社会,拿幼儿园或小学的学生痛下杀手,导致毫无抵抗能力的弱小学生伤亡。

据官方媒体报道,这5起血案大致情况如下:

3月23日清晨,福建南平市男子郑民生,在南平实验小学门口杀死8名、重伤5名小学生。根据郑民生自己的供认,他原本计划杀死30名小学生。郑民生原来是位医生,据记者调查,在病人和街坊中有良好的口碑,他自称受到前女友及其家人的陷害,以及原单位领导的排挤,导致他42岁没有结婚,又失去了工作。

4月12日16时30分左右,广西合浦县西镇小学门前约400米处发生凶杀事件,2名死者中一名为8岁小学生,另一名为老年女性。5名伤者包括:两名小学生、一名未入学小孩和一对中年夫妇。广西北海市委宣传部称,行凶者系一名精神病患者。

4月28日的下午15时,广东湛江雷州市雷城第一小学发生行凶事件,一男子持刀砍伤15名学生和一名为保护学生而与歹徒搏斗的老师。据雷州市公安机关初步调查,33岁的犯罪嫌疑人陈康炳系雷州市白沙镇洪富小学公办教师,2006年2月办理病休至今。

4月29日上午9时40分,江苏泰兴市泰兴镇中心幼儿园发生恶性伤人事件,一名男子持刀冲入幼儿园,砍伤32人,包括29名幼儿、2名教师、1名保安。其中5人伤势较重,危重2人,但并无人员死亡。该犯罪嫌疑人名叫徐玉元,男,46岁,已婚,系泰兴市泰兴镇人,住泰兴市泰师路18号,近期没有工作。有民间消息称,其曾在事发地幼儿园当过保安,后来因为工作态度不好被辞退,因此心理不平衡。

在泰兴幼儿园凶杀惨案发生之后,郑渊洁在微博上写了首歌词,并欢迎谱曲:“亲爱的爸爸妈妈,我上学去啦。希望这不是永别,我要活着回家。亲爱的老师校长,我来上学啦。您不能让坏人碰我,我要活着回家。亲爱的叔叔阿姨,我在上学啊。您有不满去上访,我要活着回家。” 4月30日7点40分,山东潍坊一男子骑摩托车携带铁锤、汽油,强行闯入尚庄小学,用铁锤打伤5名学前班学生,然后点燃汽油自焚。王永来被当场烧死,5名受伤学生目前无生命危险。

5月12日8时左右,陕西省南郑县圣水镇林场村幼儿园(民营)发生一起凶杀案。犯罪嫌疑人吴焕民持菜刀闯入该村幼儿园,致使7名儿童(5男2女)和1名教师死亡,另有11名学生和1名成人受伤,其中2名儿童伤势严重。

校园传承着社会的文明,校园,营造着学生的健康和快乐,播种孩子们美好的希望。原本让大家放心的地方,可就在最近几起校园安全事件中,激起了学生和家长的恐惧,更让学校和教师在紧张的教学中更要花大量的精力去为师生的安全去宣传去防范,以至于让整天忧心忡忡的学校领导和教师把原本教学交流的时间变成了校园安全的担忧话题。(不是说学校原来没有注重校园安全的宣传和管理,也不是说学校校园安全不重要)如果只是长期让学校疲于校园安全的排查、防范,对于各方面都是薄弱的农村小学将会出现怎样的局面?同时我们不得不去反思:我们周围的环境倒底怎么了?为什么校园安全事故如此频发?确实,随着党中央和各级政府构建和谐社会的政策落实,整个社会面貌出现了很大的改观,但不容忽视,现在的社会治安问题仍相对复杂,社会中仍有不和谐的现象发生,有的甚至危险延伸到了校园。

多起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也看出我们的学校和幼儿园,存在诸多安全管理的漏洞。作为学校,首先要明确当前保护好学校学生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性,要切实增强校园及周边安全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切实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工作,完善安全防范措施,同时,学校要配合相关部门将学校专职保安人员的配备及必要的保卫器械配备到位,尽快将学校周边安全警示标语等各类安全设施设置到位;要建立健全保卫组织,严格执行校园管理制度;加强对学生和教职工的安全法制教育,增强他们的防范意识,提高自防、自卫、自救能力。同时学校应该加强周边治安信息、特殊人员信息、外来流动人员信息的分析研判,牢牢掌握主动权,对各种苗头做到早发现、早阻止、早处置,与此同时学校在相应的时间组织组织相关人员对校园进行一次拉网式安全隐患排查。家长和学校也应教导孩子学会自我保护,尽量将风险降到最低。这样一来学校和家长的严防,才能营造一个较为安全稳定的育人环境,才能有助于预防校园安全事故和恶性案件的发生,推进学校教育教学和维稳工作高效有序运转。

虽然学校的安保工作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遏制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但很大程度上只能治标性的防范。对于社会转型期矛盾多发可能引发恶性事件的各种因素,作为各级政府,应在校园安全建设工作中发出自已的最强音,只有充分认识加强校园安全保卫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切实肩负起维护校园安全的政治责任。与此同时,各级政府部门应 提高危机管理和抗风险能力;必须坚持科学发展,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加大投入,落实责任,严格管理,强化监督,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对其中的惨痛教训必须牢牢记取。现在各级部门已经积极行动起来,城市和镇级中心校的校门口已出现了警察的身影,这无疑给犯罪份子以震慑。那么农村小学呢,编制本来就少,有的学校甚至连校长的教学都十五六节课,如果还要由学校组织教职工成立门卫,组建护校队,而政府部门只是下发文件,那么以后农村小学这一薄弱环节就是造成校园安全事故的多发地带,保护作用也就大打折扣。在校园安全建设工作中,政府各级部门的声音和实际行动的支持还应惠及农村小学。

当然,在社会各阶层严格做好校园安全防控工作的同时,应当大力推进社会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创新对重点监控人员的社会管理方式。应当说一个社会的进步,不仅仅是靠科技来改变,还要靠人内心的爱和善来改到现实。回过头来想一想,五一节前的校园安全事故中除广西合浦县西镇小学血案中的行凶者是宣传部门所说的“精神病”外,其余4起案件中的行凶者都因工作上的问题在单位有过申诉或和信访部门打过交道。广西合浦县西镇小学血案中的行凶者也有可能是个老上访者。可是这些弱者,为什么向手无寸铁的孩子举起了屠刀?究其这些问题的方方面面,社会矛盾纠纷的激化,社会弱事群体有的时候受到不公平的待遇心中的抑郁无法排解,这些不和谐的因素也是诱发校园安全事故的原因。那么整个社会和各级部门就是正视矛盾,暴露矛盾,以公平正义的渠道解决冲突矛盾,努力为社会的每一个成员营造和谐的氛围。

校园安全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也是一个全社会人人参与、共同关注的工程,因此政府在其中的作用就显的尤为重要。在发展中,政府无疑是学校安全工作的强大后盾,政府这只盾编织的越牢固,校园也就越安全。今天,中小学幼儿园设立校园保安队伍,无疑是解决孩子安全问题的有效途径之一。

四.校园保安的配比

中学4人,小学2人,简小1人,幼儿园1人。

五.校园保安的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制度,志愿参加校园保安员工作;

(2)、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良好的道德品行,本人未受过刑事和治安处罚;直系亲属未受过刑事处罚;

(3)、男性,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高1.70米以上,双眼裸眼视力在1.2以上,无口吃、重听、色盲和传染性疾病,体能、心理素质好;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18岁以上、45岁以下(4)、复退军人和党、团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六、校园保安的职责

1、认真学习。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坚决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和加强校园综合治理方面的政策;努力掌握治安保卫专业知识和技能,不断提升职业素养、保安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2.文明值勤。上岗时必须穿着保安制服,按规定佩戴保安标志和随带保安警具,仪容端庄、精神饱满、文明礼貌、着装整洁、依法执勤、按章办事,严格遵守学校一切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职业道德。

3、坚守岗位。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和警惕性,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做到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工作时间内不得擅离岗位,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在学生上、下学时段,保安要在校门口站立值勤,严密监控校门口周边动向,及时有效疏导校门口交通,确保校门口畅通无阻。

4、严把校门。按时开、闭大门,严格落实外来人员准入制度,防止来历不明人员进入校内,防止将非教学用的易燃易爆、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严禁小商小贩、推销人员和闲杂人员进入校园,及时驱散校门口的社会闲杂人员,发现有寻衅滋事迹象的可疑人员、可疑物品、可疑情况要及时报告学校及公安机关并进行有效处置。

5、巡逻检查。在校园内和校门附近开展治安巡逻、安全检查和静校巡查,尤其是学校的重点部位(校门口、学生宿舍楼、电脑房、财务室、配电房等)。发现可疑情况、安全隐患等情况应及时向学校报告,必要时应及时报警。每次巡逻后及时、准确填写巡逻信息记录。

6、应急处置。对在值班过程中出现的紧急情况(如打架斗殴、寻衅滋事、聚众闹事等紧急情况),要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并及时报警和报告学校领导。如发现偷盗、抢劫、行凶等要立即报警并设法制止和实施抓捕,同时做好保护现场工作。

七.校园保安的行为限制

(一)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体或者侮辱、殴打他人;

(二)扣押、没收他人证件、财物;

(三)阻碍依法执行公务;

(四)参与追索债务、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纠纷;

(五)删改或者扩散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

(六)侵犯个人隐私或者泄露在保安服务中获知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客户单位明确要求保密的信息;

(七)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行为。

.校园保安的礼仪常识

一、保安礼仪的概述和特点

(一).保安礼仪概述

保安礼仪是保安员文明行为的道德规范与标准, 是保安员的生活行为规范与待人处事的准则, 是对保安员仪表、仪容、言谈、举止、待人、接物等到方面的具体规定。

保安员个人礼仪是保安员个人道德品质、文化素养、教养良知等精神内涵的外在表现,它不仅是衡量保安员个人道德水准高低和修养程度的尺度,而且也是衡量保安队伍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标志。所以,保安礼仪不仅代表保安员个人形象,更代表保安队伍的整体形象,是保安服务业赢得声誉和学校信赖的基本条件。

(二).保安礼仪的特点

1.保安礼仪是以个人为支点,针对保安员自身行为的规定,而不是对保安组织行为的限定。

2.保安礼仪以尊敬为原则。只有尊敬他人,才能赢得别人对自己的尊敬。奉行尊敬的原则,旨在建立人与人之间相互尊重和友好合作的新型关系,有利于避免或缓解一些不必要的冲突。

3.保安礼仪以修养为基础。个人礼仪是个人的公共道德修养在社会活动中的体现,它直接反映一个人内在的品格和文化修养。

4.保安礼仪以美好为目标。保安礼仪引导保安员走向文明,其目标是实现真、善、美。

5.保安礼仪以长远为方针。保安员只有经过长期不懈的努力,并随着社会文明程度的发展提高,不断完善自我的行为活动,才能养成优良的品质,塑造良好形象。

二、保安员的行为举止

保安员的行为举止,体现的是保安的精神风貌和素质修养,也是保安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的具体要求。良好的举止行为,对塑造保安队伍的良好形象,赢得客户的充分信赖,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一)坐姿大方。在值勤中,坐姿要舒展、自然和大方。坐时上体要挺直,勿弯腰驼背,不要垂肩、摇腿、跷脚、晃身子,双膝应并拢,双手不可随意扶拉桌、椅,与人交谈时,更应坐得端正,两眼平视对方,显得精神饱满。

(二)站姿端庄。站立值勤时,应收腹、直腰、挺胸,双肩稍后放平,双臂自然下垂,保持身体端正,给人一种轻松自然感觉,体现出保安员的雄姿。切忌站得东歪西斜,弓背凸肚。

(三)行走稳健。行走时,身体要直立,抬头挺胸,平视前方,两腿有节奏地交替向前迈进,步伐应自然、稳健。在公共场合行走,要遵守交通规则;行人之间要礼让;与人交谈时要靠边站立;两人走路时不要勾肩搭背;穿制服走路时,不要吃东西、吸烟和将手插在裤兜内。

(四)谈话自然。保安员无论在任何场合谈话中,态度要诚恳大方,亲切自然。问候时注意使用礼貌语言。切忌装腔作势,高声谈笑,大呼小叫。

三、保安员的仪容卫生

仪容卫生,是保安员精神风貌和教育修养的外在表现。保安员仪容卫生要求做到以下几点:

(一)服装要整洁。穿着要合体,衣领、袖口要保持干净;不要将袖口和裤腿卷起来,衬衣下摆不要外露。不得披衣、敞怀,保安制服和便服不得混穿。

(二)上岗执勤着装要规范。执勤时必须按规定着保安制服,佩戴好武装带、防卫器械以及帽徽、肩章、领花、胸花;要扣好领扣和领钩;如穿开领制服,必须内穿衬衣,打好领带。着制服时,不得戴耳环、项链、戒指等饰物。

(三)注意个人卫生。头发要勤梳理,不准留大包头、大鬓角和蓄长发、胡须,指甲要经常修剪。遵守社会公德,养成良好卫生习惯,不乱丢烟头、果皮、纸屑,不随地吐痰及倒剩菜、饭、脏水; 不要在执勤时擦鼻涕,剔牙齿,脱鞋袜,吃东西;吸烟者注意不要在烟火禁区和公共场所吸烟

四、礼仪运用

(一)保安员在下列时机和场合要行举手礼: 1.着装相遇领导时; 2.站岗、执勤、交接班时;

3.执勤中单位对纠正违章有明确规定时;

4.受到党政领导接见、慰问和接受党政领导视察、检查工作时; 5.外事活动场合与外宾接触时; 6.着装在大会上发言之前和结束时; 7.接受上级领导颁奖时; 8.各种集会活动升旗时。

(二)保安员在下列时机、场合可以不敬礼: 1.对经常接触的上级领导可以不敬礼; 2.在技防监控室、操作室、病房、诊室等场合; 3.在处置群体性、灾害性事件现场作业时; 4.参加文体活动和体力劳动时。

(三)文明用语

保安员在工作中语言要简洁、文明有礼。在值勤中与人交谈时,态度要和善,语气要亲切,言辞要得体,给人以礼貌的感觉。

1、保安员值勤文明用语,如检查验证时,应说“请出示您的证件”“请打开车尾箱”。指挥车辆时“请把车停在某某位置”。引导客人时说“ 请这边走”“请您到某某会客室稍等一下,我帮您通报”。须进行登记时说“麻烦您登记一下”;如遇对方不友好时说“请不要生气,有话好好说”;遇对方表示感谢时,应说“不用谢,这是我们应该做的”等。

要自觉使用“你好,请,您,对不起,谢谢,再见” 十一字礼貌用语,谨记“请字当头,谢字结尾”。要视其身份、年龄给出矛适当的称谓。对外宾、华侨、民主人士可称“先生”、“夫人”、“小姐”;对少年、儿童可称“小朋友”、“小同学”。禁止用不文明的口头语、流氓黑话和群众忌语,禁用讽刺挖苦、油腔滑调、训斥刁难和侮辱性语言。

2、在同事之间,可直呼其名,或根据年龄大小,称“老王”、“小张”等,对上级领导的正式称谓,是姓名加职务。对经常接触的直接领导,也可称职务或称“李老师”、“吴老师”等;对同志,对领导不许叫外号,不许称兄道弟。

提高服务质量和保安员文明执勤的自觉性,规范员工行为,是促进队伍素质根本保证,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要提倡文明用语,避免禁忌用语。

1、接电话。

文明用语:您好,请讲。XX不在,有事我帮您转告。禁忌用语:喂,找哪个。人不在,快点讲。

2、接到语言粗鲁,不礼貌,无休止纠缠的电话。

文明用语:请不要讲粗话,注意文明礼貌。我们这里很忙,请不要妨碍我们工作。

禁忌用语:用粗语、脏话进行攻击。

3、接待外人来客户单位找人。

文明用语:请稍等,请问您找谁,我帮您找。对不起,我们有规定执勤中不准代转(存放)物品,请您另想办法。

禁忌用语:干什么事?找哪个老师?你是什么人?找他干什么?不在。不知道。

4、接待人员或车辆进出客户单位。

文明用语:同志,请留步;请出示证件;请停车验证;谢谢合作。禁忌用语:没有证件不给进,没有商量余地。

5、遇到本校园教职员工没带证件。文明用语:老师,请您以后注意,下次别忘带证件,希望您自觉遵守门卫制度。

禁忌用语:学校(园)制度你不知道吗?

6、与学校领导或职工打招呼。

文明用语:您早,您好,节日好,请进,再见,您慢走。禁忌用语:不理不睬,只点头,不招呼。

7、遇到有人携带物品出校园产生怀疑。

文明用语:老师,请留步,您的包里带的是什么?能打开看看吗?对不起,耽误了您的时间,谢谢您协助我们的工作。禁忌用语:把包打开,我们要检查。

8、遇到群众问路。

文明用语:请就近坐X路公交车或请往X方向走。这儿我不熟,我来帮您问一下。

禁忌用语:不知道。问别人去。

9、接到家长、职工紧急求助电话。

文明用语:请您不要着急,我们马上来帮助您。我们马上联系有关部门帮您解决。

禁忌用语:这事不归我们管。我们忙的很,又不是只为你一个人服务。

10、遇到家长和本校职工对某事办理或处理不理解。

文明用语:您对某事处理有意见,可直接向学校领导反映,或我们代您反映。

禁忌用语:这件事不属我管,你说到哪去告,到哪去。

11、执勤中接待多名家长。

文明用语:对不起,请稍等,我马上给您办。禁忌用语:没看到我忙啊;急什么;等着。

12、接待处理纠纷。

文明用语:请冷静一点,有话好好说,不要争吵。禁忌用语:吵什么!要吵到外面吵,吵完再处理。

13、接报警。

文明用语:请您慢慢讲,把情况(经过)讲清楚,我们马上到现场。禁忌用语:现在才来,你早干什么的!我也没办法。

14、接报不属于管辖范围的事项。

文明用语:请您不要急,我们负责帮您联系。紧急用语:这个不归我管,你到XX地方去。

校园保安的应知应会

1职业守则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热爱本职,忠于职守,遵章守纪,刻苦钻研保安业务知识,增强技能和体能,提高自身素质,勇于护法,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为社会提供优质的安全服务。2职业道德

2.1尽职尽责地做好本职工作,积极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制止不法行为,及时将违法犯罪嫌疑人扭送公安机关处理,保护校园的人身财产安全。

2.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充当某个组织或个人的保镖、打手或私自为他人提供保安服务;不得行使警察的职权;不得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不得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不得罚款或没收财物;不得扣押他人证件或者财物;不得处理民事纠纷、经济纠纷或者劳动争议;不得侵犯他人人身权利;不得私藏、持有和使用警械及杀伤性武器。

2.3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职责。当校园的生命财产受到非法侵害时,应当挺身而出。

2.4文明执勤,礼貌待人,保护他人隐私。2.5廉洁奉公,不谋私利。

2.6遵守校园的各项规章制度,严守校园的机密。3基础知识 3.1保安基础理论知识

(1)校园保安的产生和发展及历史背景。(2)校园保安的基本特征、地位和作用。

(3)校园保安的概念、性质、任务及组建的条件、程序。(4)禁止校园保安员从事的活动。

(5)校园保安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及行为规范。(6)校园保安员的职责和权限。

(7)校园保安员的职业定义及其与人民警察、治安员等相关职业的联系与区别。3.2校园保安业务知识

保安人力服务知识,包括保安门卫、守护、巡逻知识;保安礼仪知识;安全技术防范知识;消防安全知识;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知识;军事队列知识;现场保护常识;保安员其他特殊性勤务知识。3.3保安专业技术知识

安全技术防范知识、消防安全技术知识、专业计算机技术知识。

校园保安员

职业功能 工作内容

技能要求

相关知识

1、能准确使用普通话或方言与社区及工作(1)门卫服务概念、对象交流; 特征

2、能通过观察发现各种可疑情况和问题;(2)门卫服务任务

3、能简明扼要作好当班相关执勤记录;(3)门卫服务基本

4、准确掌握辖区派出所、火警、警匪、医要求 疗急救电话;(4)查验车辆、人

(一)门卫保

5、能指挥疏通车辆,有效维护勤务区域内员的基本方法

安服务

正常秩序;

6、能按各项规章制度要求正确处置勤务活动中遇到的各项情况,熟悉岗位责任;

7、能按礼仪规范进行接待服务;

一、保安基本

8、发生紧急情况时能及时报告,并进行简业务

单处置。

1、能通过观察发现各种可疑情况和问题;

2、了解整个守护区域、护卫重点的相关基

(1)守护的概念、本情况;

特点

3、能准确掌握辖区派出所、火警、警匪、(二)守护保(2)守护的任务

医疗急救电话;

安服务(3)守护的要求、4、能按校园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要求处置

方法

勤务活动中遇到的各种情况;

5、发生各种紧急情况能及时报告,并进行简单处置。

(1)安全技术防范服务的含义

1、能掌握通常使用的各种报警装置性能;

(2)安全技术防范

2、能对各种报警装置的不同反应及时作出

(二)安全技服务的特点

相应反应;

术防范服务(3)安全技术防范

3、能对各种常用技防设施设备进行简单的服务的作用

维护和故障排除。

(4)技防与人防的二、保安特殊

联系和区别 性业务

(1)保安礼仪的含义

1、能按礼仪规范的进行各种服务活动;(2)保安礼仪的特

(三)礼仪保

2、举止言行,落落大方,从容舒展、彬彬征、作用 安服务 有礼;(3)公务、个人礼

3、能熟练掌握各种军事队列。仪要点

(4)人际交往的原则

(5)公共礼仪禁忌常识

1、能协同配合公安机关开展防火检查;(1)消防工作性质、2、能发现火险隐患、漏洞并及时报告消防意义 主管部门;(2)消防工作的方

3、知道不同部位防火重点; 针

4、能根据燃烧物性质选择使用常用灭火器;(3)燃烧的相关知

5、能在有火警发生的情况下迅速准确报警。识

(一)消防工(4)预防火灾的基作 本措施

(5)常见火灾的预防

(6)常用灭火器的使用

(7)保安员消防职责

(1)突发事件的性质、类型、特点

三、相关业务

1、能准确判定发生事件的性质,根据突发(2)处置突发事件事件实际情况及时向相关人员报告; 的方针、原则

(二)突发事

2、能通过必要的宣传对事态发展进行必要(3)处置突发事件件处理

控制,按规定进行必要的处置; 发方法

3、保安员间能相互协调配合。(4)相关法律、法

(5)相关现场知识

1、能单独或与其他保安员共同对现场范围进行圈定;

(1)现场的概念、2、能组织人员或借助某些物品对现场实施

分类

保护;

(三)现场保(2)现场保护的意

3、对需要采取急救措施的现场,在符合规护 义、任务

范要求的情况下进行抢险救护工作;

(3)现场保护的方

4、能不失时机开展必要的走访、查找案件

法、要求

相关人员工作,准确完整地向职能部门描述现场情况。

(1)宪法的概念、特征

(2)公民概念、权利

(3)公民义务(1)犯罪概念、构成要件

(2)故意和过失犯罪

(3)正当防卫的概

(一)宪法

四、相关法律法规

(二)刑法

1、准确理解公民权利;

2、准确理解公民义务。

1、准确理解犯罪概念;

2、正确进行正当防卫、紧急避险。

念、条件

(4)紧急避险的概念、条件

(1)刑事诉讼的概念

(2)刑事诉讼法的任务

(3)证据的概念、特点、种类

(三)刑事诉

1、理解刑事诉讼法的概念和作用; 讼法

2、能在实践中真正重视证据的作用。

(1)治安管理处罚

条例的基本原则(2)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任务

1、能在实践中自觉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3)违反治安管理

(四)治安管原则; 行为 理处罚条例

2、能准确认定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4)治安管理处罚

3、能依法协助公安机关做好治安管理工作。种类

(5)治安管理处罚辅助措施

(6)治安管理处罚的具体实施

校园保安的工作要求

一、保安员的守则 遵守国家政策法令、法规,遵守市民行为道德规范,遵守本校园一切规章制度。办公室要如实填写各类表格,提供有效证件,不得隐瞒或假造。3 按照本校《培训制度》的要求,接受业务指导、各类培训及考核。4 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团结同事、互帮互助,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质量标准要求开展工作,师生活动场所禁止无关人员逗留。讲究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廉洁奉公,维护集体利益和校园声誉。7 爱护公物及公用设施,自觉维护和保持环境卫生。8 勤俭办公,节约用水、用电,杜绝一切浪费现象。9 衣容整洁、精神饱满、待人热情、文明用语。

二、保安工作态度 服从领导――不折不扣地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及工作调配。2 严于职守――坚守本职岗位,不得擅自离岗、串岗或睡岗。3 正直诚实――对上级领导、同事和老师要以诚相待,不得阳奉阴违。4 团结协作――员工之间要互相配合,同心协力地解决困难。5 勤勉高效――发扬勤奋踏实的精神,优质高效地完成所担负的工作。

三、服务态度

1.礼貌――这是员工对师生和同事最基本的态度,在任何时刻均应使用礼貌用语,“请”字当头、“谢”字不离口。2.乐观――以乐观的态度接待师生和家长。

3.友善――“微笑”是体现友善最适当的表达方式,因此以微笑来迎 接师生及与同事相处。

4.热情――尽可能为同事和师生提供方便,热情服务。5.耐心――对师生的要求应认真、耐心地聆听。

6.平等――视同仁地对待所有师生,不能有贫富之分、厚此薄彼。

四、仪容仪表

(一)着装

1、上岗着装保持干净整洁,扣好纽扣,不得敞开外衣,卷起裤脚、衣袖,领带必须结正。

2、制服外衣衣袖、衣领处,制服衬衣领口,不得显露个人衣物、饰品,制服外不得显露与工作无关的个人物品,衣袋内不得装过大过厚物品。

3、除因工作或经批准外,不准穿着或携带制服离开辖区,下班后不得穿制服。

(二)仪容仪表 精神振作、姿态端正,不准留长发、大鬓角,胡须 着装整洁,帽子戴正,扣好纽扣。不得敞衣露怀,卷袖挽裤腿,内衣不得外露,手机、锁匙扣 物品不得露于衣服外,衣服口袋不得装较大物品。4 执勤时要佩戴好工作证和执勤器具。

(三)行为举止 举止文明、大方、端庄、稳健。2 用语文明,谈话自然。精神振作,姿态良好。抬头挺胸,不得弓腰驼背,不得东倒西歪,前倾后靠,不得伸懒腰;不袖手、背手叉腰或将手插入衣袋内,执勤时不准吸烟、吃零食,不得搭肩挽背。4 不得哼歌曲,吹口哨、跺脚。5 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杂物。注意检查和保持仪表,但不得当众整理个人衣物。7 不得将任何物品夹于腋下,不得敲桌椅或玩弄其他物品。

(四)安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坚决予以辞退 1.违法乱纪受过公安机关处罚的;

2.以权谋私、敲诈勒索,收受利益及有贪污行为的; 3.利用工作之便,监守自盗的; 4.值班时间喝酒的;

5.多次违反保安员各项规章制度,屡教不改的;

6.目无组织纪律、不服从管理、不听从指挥、辱骂顶撞领导的

五、保安员交接班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一)保安员交接班管理

1、当值保安负责交接工作的讲评、检查工作。

2、当值保安员负责具体的工作交接。

3、交接班前十五分钟,接班队员到达指定地点集合,并注意自身形象,不得相互追逐打闹,保持良好站姿式,不得蹲坐。

4、接班组长要组织全班队员整队、点名并统计、做好记录。统一整队步行到各岗位,途中步伐整齐一致,口号宏亮,精神抖擞。

5、接班组长负责检查队员中是否有醉酒、神志不清或其它不能上岗的现象,若有立即请其出列,取消其上岗资格,并报主管领 导查明原因,以做出相应处罚。并注意交代当班注意事项。

6、按时交接班,不迟到、不早退、交班队员在接班队员未到达前,不准自行下岗。

7、交接班时,交班队员需将本班的治安情况,值班器械、需特别交代事项等向接班队员交接清楚,并做好值班记录。交接班双方签字,以备后查。

8、接班时遇有突发事件,由交班班组负责处理并做好记录及时汇报,接班班组要积极做好协助工作。

(二)出现下列情况不准交接班

A)上班情况未交待清楚,工具、装备、钱物等未交接清楚或有损坏尚未分清责任,工作区域周边设施不完整;

B)上岗人员未到岗接班,下岗人员不准下岗(下班);

C)发现各项记录、登记本上有乱涂乱写现象,及工作台、工作室不清洁的不予交接;

D)在交接过程中,发生事件时,应立即停止交接,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接班人员协助。

11、交接班时,交接双方要相互敬礼。

六、保安员值班制度 恪尽职守、坚守岗位。在执勤中,不准闲聊、打闹、干私活、看书报;不准抽烟、酗酒、打瞌睡;不准迟到早退、擅离职守、串岗。2 仪表端正、文明执勤。严格按规定着装上岗,并做到着装整洁、仪表端正大方,用语文明、服务热情、周到 遵守法纪、不图私利。保安员在担负执勤、治安维护工作时,要认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校园的规章制度。不图私利,不收受贿赂、不徇私舞弊、不陷害好人、不放纵坏人。认真执勤、确保安全。保安员在执勤工作中,要认真仔细观察,不放过任何疑点,确保责任区内的安全。严格落实巡视检查频率,交接班制度。在工作中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积极配合队里做好治安防范工作。

6.值班时要注意自身的形象,非特殊情况,不得群聚。

七、停车场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一)车辆进、出场 所有车辆进、出车场时应向车主敬礼,必要时说“谢谢”或点头致礼。2 当有车辆进场时,应迅速指引车辆慢行,并提醒车主将车辆停放在划有停车标识的车位上。必要时应提醒车主、司机锁好车门、窗,并将车内的贵重物品随身带走。当有车辆进、出场时而其后又有车辆紧跟时应示意后面的车辆慢行或暂停,避免车辆撞坏。值班员应文明执勤、礼貌待人,任何情况不允许与车主争吵,不许挖苦讽刺车主,更不允许与车主辱骂斗殴。遇车主刁难或羞辱时,应保持冷静,克制自己的情绪,确实无法处理的事情,应迅速报告队长、值班经理处理。如车主不听劝阻,无理取闹,甚至态度蛮横,动手打人,应通知领导,将肇事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八、保安员权限

1、对治安、刑事案件等现行违法犯罪人员,有权抓获并扭送公安机关,但无拘留、关押、审讯、没收财产及罚款的权力。

2、发生在管理服务区域内的刑事、治安案件,有权保护现场、保护证据,维护现场秩序以及提供与案件有关的情况,但无现场勘查的权力。

3、出入酒店的工作人员其所携带的物品,按照酒店的制度、规定进行验证、验物,但无人身检查权。

4、管理服务区域内进行安全防范检查,提出整改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5、勤中遇有违法犯罪人员不服制止,甚至行凶报复的,可采取正当防卫,但不得波及无辜人员或防卫过当

6、对单位员工进行法制宣传,做好“四防”工作(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自然灾害事故),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发现隐患漏洞或其它不安全因素,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7、非法携带枪支、弹药和管制刀具的可疑人员有权进行盘查、监视,并报告安保部及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8、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人,有权劝阻、制止和批评教育,但没有对其处罚的权力。

9、违法犯罪行为有权制止,但无处罚、裁决的权力。无权受理或处理民事纠纷、经济纠纷和劳动争议。

10、对有违法犯罪的嫌疑人,可以监视,并向公安机关或保安部报告,但无侦查、扣押、搜查的权力。

九、保安九不准

1.不准超越法定职权从事搜查他人住所、罚款、没收财物、扣押他人证件或财务等行为;

2.不准故意刁难、辱骂、侮辱他人人格,侵犯他人人身权利; 3.不准殴打他人或教唆殴打他人,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4.不准为违法犯罪活动通风报信,充当保护伞; 5.不准妨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 6.不准私自为他人提供有偿服务; 7.不准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

8.不准私藏、持有和使用警械及杀伤性武器;

9.不准参与审讯违法犯罪嫌疑人、制作笔录、制作法律文书等执法活动。违者依法予以辞退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十、保安员辨别盘查可疑人员 a)执勤时要集中精力,注意观察。

b)当与对方保持20米左右距离时,要注意观察对方面部表情及行动。c)观察对方行为是否诡秘,是否藏有凶器。d)盘问时对方神色是否慌张,答话是否流利。

e)衣着是否整洁,有无血迹、泥点,是否打赤脚,是否有伤。f)所携带的物品是否与身份相符。

g)检查对方时最好二人以上,与对方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对方突然袭击。

十一、保安员执勤时与对方发生纠纷的处理

a)由于按规定执勤,对方不理解无理取闹的,首先要保持冷静。b)对方态度蛮横、不讲理的,执勤保安要克制,避免和对方发生冲突、防止矛盾激化。

c)耐心解释,使对方明白不是在刁难,争取对方理解。

d)对方不听劝阻,胡搅蛮缠,甚至恶言伤人或动手打人的,要及时通知校方,制止矛盾激化,不得与对方打架,并将肇事者抓获扭送公安机关。

校园保安的口号:提高警惕 刻苦锻炼 恪尽职守 保卫校园

消防安全知识

1. “一知”、“三能”、“三会”:一知消防工作的方针,“预防为主,消防结合”;三能是:“能检查发现隐患,能宣传防火知识,能扑救初起火灾”;三会是:“会使用消防器材,会维修保养器材及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自救,会报警”。

2. 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是: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干部和周围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没有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也不能放过。

3. 火险隐患:是指生产,生活过程中可能造成火灾危害的不安全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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