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街基乡中心校教师工作考核细则

2024-07-18

老街基乡中心校教师工作考核细则(精选10篇)

1.老街基乡中心校教师工作考核细则 篇一

新塬乡中心幼儿园教师绩效考核细则

依据《会宁县非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办法(征求意见稿)》,要求各位教师本着为自己高度负责的态度,从自身实际情况出发,认真参与本次考核方案的研讨,力争使绩效考核符合实际,请各位教师必须逐项逐条研讨,并主动提出自己的建议。

一、考勤(20分)

1、教师按时上下班,每天实行签到签退制度。凡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旷工每次扣3分,实行周公布月统计办法。

2、课间操教师不跟班者每次扣0.5分,开会、晨练不到或迟到者均以不到处理,每次扣1分。

3、请假:无论病、事、公假,均需办理请假手续,经同意方可离园。不得事后请假,不得私自委托他人上班,否则作旷工处理,造成意外事故的追究当事人责任。

3、请病假每天0.5分,事假每天扣1分。事假当月累计超过15天,在本学期考核总分中扣10分。

4、婚、丧、产假等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二、思想品德(10分)

1、爱岗敬业、爱生如子,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谈吐文明,同志之间团结合作,不闹无原则纠纷,用事实说话。

3、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

4、服从领导分工,配合做好有关园务工作,以全园大局为重。

5、进班穿着整洁大方,不穿高跟鞋。

6、上班时间使用普通话。

7、上班时间不做任何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

8、上班时间坚守岗位,不擅离职守,串岗、干私活、睡觉等。以上如有违反,每次扣1分,如因工作失误,家长每反映一次,查实扣5分。

三、教育教学(40分)

1、认真学习《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和《幼儿教育指导纲要》,钻研业务,熟悉教材。积极参加园内各项活动,主动、大胆发表自己的观点。(5分)

2、每周一早上张贴周计划。(1分)

3、教案要求字迹清楚、目标明确、过程详细,教案每周五下午自行交到保教处,逾期视为不交。(2分)

4、按周计划认真上课,组织幼儿活动。不得私自调课,如发现不上课或放任自由一次扣5分。

5、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完成教研课题或教研活动任务。(2分),每学期至少上1节公开示范课(2分),认真听课、评课,互听互评不少于8节。(2分)

6、每月25日前交随笔或、反思一篇,逾期视为不交。(1分)

7、每学期按时交计划、总结。(2分)

8、积极参加园内组织的各项活动,竞赛、集会等。(2分)态度认真,准备充分,辅导尽力,追求创新。(2分)敷衍失职,不加分。

9、积极组织幼儿晨间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的区角游戏。(1分)

10、每天保证幼儿的户外活动时间,按规定保证幼儿适度活动量,注意幼儿安全,使幼儿在有趣的游戏中成长(1分)。

11、不断收集废旧材料,制作增添幼儿玩具,每学期人手2件。(6分)如少于一定量,酌情扣分。

12、每学期至少举行一次家长会和家长开放日活动,每次1分。

13、每月认真填写各项表册,并随时接受检查。(1分)

14、园长、保教主任工作量与科任教师工作量持平。

四、安全管理(20分)

1、出现事故及时上报办公室,(1分)隐瞒不报的家长反映加倍扣分。

2、一般事故:破皮、流血、起包、抓伤等由当班教师处理。(1分)

3、重大事故:缝针、骨折、烫伤、丢失、咬伤、死亡等,必须报园长办公室,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同时视情节上报上级部门。(3分)

4、将危险物品放在幼儿易拿取的地方,造成事故。(2分)

5、由于当班教师擅自离岗或不负责任造成的事故,情况属实,由本人承担一切后果。(10分)

6、妥善保管幼儿的衣物和本班的设备、用具,遗失和损耗的向办公室汇报,学期结束清点本班财产。(1分)

五、卫生保健(10分)

1、幼儿进园,认真进行晨、午检。(2分)

2、严格要求幼儿勤剪指甲、勤洗发,促进幼儿良好卫生习惯的养成(2分)。

3、禁止幼儿带零食进园,教育幼儿不吃过期食品。教育幼儿不乱扔纸屑、果壳。(1分)

4、各班认真填写消毒记录表,每月底交到保健室。(1分)每天消毒桌椅、门把手,经常保持活动室内空气的流通。(1分)。

5、保持园内卫生,教室卫生由本班老师负责,如发现不卫生情况,每次扣1分,每天最多扣3分。

六、加分项

1、各岗位负责人必须保质保量完成自己的工作职责。如工作不积极者每次扣除0.5分,工作积极者加0.5分。

2、园长每学期加1分,保教主任加0.8分,其他岗位均加0.2分。

一票否决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当月不得分。

1、班级有重大安全事故发生,造成严重后果,家长上访到上级部门的。

2、因严重体罚学生引起家长到镇级以上部门上访的。

3、受到教育局通报批评的。

4、无故拒收幼儿的。

二0一六年八月

2.中心小学教师管理考核细则专题 篇二

(试行)

为了切实加强我校教师队伍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上级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以下细则:

一、师德(6分)

1、遵纪守法:(2分)

(1)严禁参与任何非法组织(含“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及迷信活动,实行一票否决,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2)参与赌博活动被公安机关查处的,在校内打牌、麻将等造成不良影响的,扣2分。

(3)违反规定向学生乱收费,强行向学生推销或统一购置学习用品、教辅书,造成不良后果的,扣2分,情况严重的,实行一票否决。

2、团结协作:(2分)

(1)是非不清,不顾大局,无理取闹,造成不良影响的,扣2分。

(2)不服从组织领导,工作讨价还价,造成不良影响的,扣2分。

3、敬业爱生(2分)

(1)从事或变相从事第二职业,影响教学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扣2分。

(2)歧视、驱赶差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后果的,实行一票否决。

4、参照崇教体字[2018]89号文件《崇仁县教育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管理有关工作实施意见(试行)》,被上级机关(含中心小学)处罚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

二、教学质量(40分)教学质量分平均分(15分)、及格率(10分)、优秀率(10分)、奖励分(5分)

1、平均分:期终考试平均分在全乡获第一名,得满分。其他学校按分值折算得分。

2、及格率:期终考试及格率在全乡获第一名,得满分。其他学校按分值折算得分。

3、优秀率:期终考试优秀率在全乡获第一名,得满分。其他学校按分值折算得分。如果某科全乡优秀率不足5%,该项分

值加入平均分中计算。

4、奖励分(5分)(1)、保优分:原第1—4名保位后,分别计5、4、3、2分;原第1—3名分别只退后一个名次,分别计4、3、2分。(2)、进位分:每前进一位加1分。(3)、保优分和进位分可累计,但最高分为5分。(4)、一年级奖励分加到平均分(即平均分20分)中计算。

5、任教两科(语、数)的教师,如两科平均分都在前4名,则取较高科目进行评比,否则取两科所得分值的平均分为该教师的分值。

6、人数超过30(含30人)人的班级,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都用实际分数乘以1.05后,再进行计算。

7、未担任参评科目的教学人员在参与教师工作评估时,其教学质量分为其所在学校教师的平均分。

8、村完小校长及以上领导担任语文、数学教学任务者,其教学得分在评估中不低于本校教师的平均分,若实际得分超过本校的平均分,则按实际得分计算。

三、论文(5分)

1、教师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的论文、优质课等各类竞赛,按国、省、市、县分别计4、3、2、1分,再按一等奖×2,二等奖×1.5累计加分。(同一项目(内容)竞赛,取最高得分计算)

2、辅导教师、学生竞赛获奖的教师,计分方法同教师获奖计分相同。

3、得分最高的教师计5分,其它教师按分值折算得分。

4、论文获奖后,一个星期内必须拿到中心小学登记备案,超过时间一概不计分。

四、竞赛(3分)

1、代表乡参加县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举行的优质课、说课、教具操作等竞赛的教师,费用由中心小学支出。获县一等奖得3分,二等奖得2分,三等奖得1分。

2、得分最高的教师计3分,其他按分值折算得分。

五、教学常规(17分)

1、按大纲要求及教学进度计划备课,有完整的教学计划,课型齐全(含新授课、试卷讲评及分析课、练习课、复习课,语文课含作文讲评课等)过程清晰,书写规范、整洁、环节齐全,内容详细,每周至少有一次教学反思。(3分)

2、备课足额(7分)备完80%得8分,80%以下不得分(各年级应备课如下:一、二、三年级语文,周数×8×80%,四、五、六年级语文,周数×7×80%,一、二、三年级数学,周数×4×80%,四、五、六年级数学,周数×5×80%。)

3、按教学进度布置作业,作业批改及时,不错批漏批,次数足额(同备课数)(3分)。批改认真,学生能认真订正,考试按等级制评比(2分)。

4、中心小学教师每学期听课20节,村完小教师每学期听课10节。(2分)

六、安全工作(15分)

1、有安全课教案。(4分)

2、每星期上好一节安全教育课。(3分)

3、学生上学放学路队制,值日教师要对路队制进行监督。(3分)

4、及时真实填写值日薄。(2分)

5、值日教师做好课余时间学生在校的安全管理(3分)各村小根据平时工作的实际情况,将2—5项在放学前3天内由校长把本校教师应得分数上报到中心小学。

七、教学教研工作(3分)

1、每学年上一节校级(全乡小学)公开课。(0.5分)

2、根据教研组安排,积极参加集体备课、评课等活动,每参加一次得0.5分。

八、继续教育(5分)

教师要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继续教育学习,如全员培训、电教培训、校本培训等,得3分;参加暑假进修学校组织的学科培训的加2分。如果有一类学习不合格者,该项不得分。并在评优、评先、职务、职称晋升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

九、考勤(6分)

1、请假制度:请假审批与程序参照崇教体字[2018]89号文件《崇仁县教育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管理有关工作实施意见(试行)》执行。请假期间(含病假)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计算方法按工作日扣发其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所教课程由请假人员负责安排;但请病假所教课程则由学校负责安排。

2、上课铃响后2分钟内未到教室为迟到,下课铃响之前离开教室为早退。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

3、上课期间不得滞留办公室或离开教室做其它事情,否则做

旷课处理,旷课一次扣2分。

4、教师请假一天的,由所在学校负责人审批,所在学校进行备案,二天及以上的请假教师需到中心小学进行请假,由黄卫华校长审批,中心小学并做好备案(请假人员假期完后需履行销假手续)。

十、职务加分:校级领导加8分,副校级领导加6分,中层干部(含完小校长,不重复加分)加4分。

十一、奖惩办法

1、排位在全乡前6位的教师分别在年终绩效奖金中奖600、500、400、300、200、100元;对排名倒数三名的教师分别在年终绩效奖金中罚300、200、100元。注代课教师如获奖在公用经费中开支,罚则在工资中扣除。

2、学校在综合考核中获全乡第一名奖励学校负责人300元,若白路小学在综合考评中被县教体局处罚,则全乡倒数第一学校负责人罚600元。

十二、综合考核倒数第一的学校本取消本校所有教师的评优、评先。

十三、如本细则与法律法规或上级精神有不一致的,即予修订。

白路中心小学

3.老街基乡中心校教师工作考核细则 篇三

XX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XX乡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考核

细则》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乡属各部门:

经党政办公会研究,《XX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考核细则》已经制定,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细则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XX乡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三月一日

XX乡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考核细则

为进一步抓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将治理工作常态化、细致化,按照省、市、县关于“全面提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结合XX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实际,特制定辖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如下:

一、组织机构管理(10分)

1、各村(居)有健全的组织机构,落实专人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按时参加整治例会(5分)。

2、各村(居)整治经费使用合理,有负责清运、清扫、清掏村(居)院落、村道、沟渠的队伍,道路有专人负责巡查(5分)。

二、治理工作管理(90分)

(一)路面秩序管理工作(15分)

1、村(居)范围内无聚集占道摆摊经营行为(5分)

2、主要街道临街店面基本无占道经营现象(5分)

3、街面无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放现象(5分)

(二)扬尘治理工作(15分)

1、村(居)范围内拆迁、施工工地无裸露泥土及积存生活垃圾(5分)

2、拆迁工地管理良好,无围墙破损现象(5分)

3、拆迁工地及周边无乱倾倒建筑垃圾现象,无垃圾山堆积(5分)

(三)沟渠管理工作(10分)

1、范围内沟渠有专人疏掏、清理,管理痕迹明显(4分)

2、村(居)范围内河道、沟渠及周边区域无积存生活垃圾,管理痕迹明显(6分)

(四)违法广告管理(15分)

1、街道临街店面基本无摆放占道小广告现象(5分)

2、街道临街店面基本无乱张贴现象(5分)

3、街道基本无牛皮癣、乱写乱画现象(5分)

(五)院落管理工作(15分)

1、环境清洁卫生,环卫设施完善,有专人负责日常清扫和对设施的清洁维护(3分)

2、居民生活垃圾实现袋装化,院内垃圾堆放点做到日产日清,无暴露、积存垃圾(2分)

3、门卫室清洁整齐,室内外周边墙角无乱堆乱放,门窗墙面无乱张贴(2分)

4、楼道清洁通畅,单元内楼梯过道及拐弯无乱堆放,单元内墙面无乱张贴广告、宣传画等(2分)

5、居民住宅以阳台为界,不得越出阳台堆放杂物,影响观瞻和行人安全(2分)

6、院内无占用公共空间乱摆摊设点(2分)

7、居民的犬只有序管理,无犬只乱拉粪便、污染环境现象。无家禽、家畜放养(2分)

(六)违法建设管理工作(10分)

1、村(居)范围内全年无新增违法建设(6分)

2、配合做好违法建设查处工作(4分)

(七)环境卫生工作(10分)

1、村(居)范围内垃圾清运及时、无积存生活垃圾(5分)

2、道路、街面清扫保洁良好(3分)

3、垃圾处置费收取工作情况良好,完成村(居)目标任务(2分)

三、分值管理及运用

乡整治办在全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中,按照目标考核细则对村(居)范围内的街面、院落、河道、沟渠、市场等方面加强管理,根据各村(居)工作开展的情况,按月进行考核,作为工作经费拨付和年终目标考核的依据,分值管理如下:

1、由乡整治办发现村(居)尚未发现的问题,按每处0.2分扣除。

2、各村(居)存在的问题,由乡整治办书面告之或在工作例会上进行通报,各村(居)积极整改,第一次通报后未在限期内完成的,一处扣0.5分,第二次通报后未完成的,4一处扣1分。

3、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测评中低于全乡平均分的,一处扣5分,高于全乡平均分的一处加5分。

4、各村(居)应发挥主动巡查、及时整治的工作积极性,如由于工作失误,未及时发现,但造成严重后果的,或被省、市、县直接通报的,一处扣10分。

5、被各级新闻媒体曝光的,一处扣10分。

6、各村(居)按照2009年由乡政府核定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经费为基数,每月先拨付50%用于治理工作,另外50%纳入每月考核评比,根据得分比例进行拨付,各村(居)考核扣分情况将在例会中进行通报。

该考核办法从2012年3月1日实施。

4.老街基乡中心校教师工作考核细则 篇四

(试 行 稿)

一、指导思想

以区、镇“2010年中小学小学教职工绩效考核暂行办法”为依据,全面推进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工作机制和竞争机制,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积极向上、进位争先、拼搏奉献、和谐宽松的教育环境,为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搭建公平、公开、公正的竞争平台。

二、总体原则

以德为先,体现激励;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简明易行,便于操作。

三、考核内容

本细则主要从“工作量、出勤、师德修养、教学管理、班级管理、教学实绩、教研成果、其它工作”八个方面进行考核。

四、考核办法

(一)工作量(10分)

1、课时工作量:2010年上半年教师工作量计算方式以完成学校分配任务为满工作量10分计算,不再重复核算。

2、其它工作量:学校集体突击性工作需节假日加班的;学校布置的临时性任务可适当加分,但两项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二)出勤考核(10分)

1、教职工出勤实行按月统计,按学期汇总兑现。一学期内按作息时间上下班、参加各类活动,无迟到、早退、病事假的得满勤10分,一学期没有请假、迟到、早退、离岗、缺席、旷课的另加2分。

2、一学期内迟到5次以内(含5次,每次不超过20分钟)不扣分,5次以上有一次扣0.5分(超20分钟算2次);教师病事假一学期原则上不超过3天(含3天),病事假3天以上有半天扣1分,无故旷工一天扣5分,无故旷课一节扣2分,余类推,但累计扣分不超过20分。每学期病、事假累计超10天(不含双休日)全额扣发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法定休假必须履行正规手续,法定休假超过10天(不含双休日)未到岗上班全额扣发半年或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特殊事假规定:直系亲属婚、丧准假3天,生日1天,函授学习连续超5 天的一律视为事假。(上级部门指令性学习除外)

4、无特殊情况,不得离岗、早退。正常完成工作任务后,因急需事务,外出办事并于放学前返校的视为离岗,离岗必须本人到值日校长处填写离岗去向、原因、离岗时间和返校时间。离岗不返学校的一律视为早退,早退一次扣0.5分。凡不填写离岗记录而擅自离开学校的,有一次扣1分。(口头打招呼无效,以记录为准)。无特殊情况,不得离岗,若一学期累计离岗在5次以上的(不含5次)一律视为早退,每次扣1分。

5、各类请假必须事先履行好书面请假手续,非特殊情况电话请假无效,公务外出必须事先安排好课、职务,未履行请假手续的一律视为旷工。

(三)师德修养(20分)(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轻微的扣5分,情节严重的本项不得分)

1、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影响的;

2、无正当理由,拒绝服从工作分配或故意不完成相关工作任务,影响学校工作正常开展的;

3、无事实根据,举报诬告他人,造成不安定因素的;

4、违反省“五严规定”、区教育系统“五条禁令”被查处的;

5、违反教育教学常规,给学校、师生利益、名誉等造成损害的;

6、因人为工作失误,造成较大安全事故的;

7、违反师德规范,有损学校、教师形象的;

8、有违规违纪行为,受党政纪处分的。

(四)教学管理(20分)

1、教学管理由教导处根据《流均镇小学教育教学管理实施细则》,每周对教师的教学“五认真”工作进行一次随机多项或专项督查,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督查,并认真填写督查记录,提出整改建议,及时公布督查结果。

2、教学“五认真”工作督查内容为:备课笔记、课堂常规、作业布置与批阅(含学科配套练习册)、辅导学生、听课笔记、学习记录等。对照上级教学常规要求,设置相应检查考核等第。能够严格根据要求及时、规范圆满完成相应工作,无任何差错为A等;能够及时认真完成相应工作,无明显人为故意差错为B等;能够完成任务,无原则错误,并及时整改,未对学校整体工作造成影响的为C等;未按要求、规范操作,工作完成不及时,经提示整改不到位,影响学校整体工作的为D等。按学期汇总折合综合等第,进行一次性加分:A等加20分、B等加18分、C等加15分、D等倒扣5分。

3、迟进课堂、中途离开课堂、提前下课堂的(2分钟以内)有一次扣0.5分、2分钟以 上扣1分。未按课程表上课或擅自调课、并课的有一节扣1分。

4、提前进班级并进行全程辅导的按一次1分计算,班级无人辅导的有一次扣当班老师2分。

5、在镇、区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督导检查中,被评定为优秀等级的教师分别加2分、5分(以书面材料为准)。被点名、点事批评的当事人当月教学“五认真”工作考核等第直接认定为D等,给分管结合人当月教学管理考核部分倒扣5分。

6、正常参与值日护导的有一次加2分,不参与值日护导,迟到或不履行职责的有一次扣2分,因事不能参与值日护导而不安排他人替班的有一天扣5分;值日护导人员每天均要常规情况进行随机督查并填写好相关考核记录表。

7、值日领导必须逐日、逐节进行考课、查岗,坚持客观、真实,杜绝随意性。在正常考课的同时并完成查岗任务,且无工作差错,值日领导每月加1分;因工作督查失职,出现学校、师生工作、学习、活动不到位现象的,有1次倒扣2分。

8、在承担的各项创建工作、各类验收评估中,承担任务并表现突出者,学校视其工作量和工作成效给予相应分,但累计加分不得超过5分。

9、不配合集体完成临时性相关工作,工作推诿或敷衍,影响整体工作任务完成的,有一次倒扣2分。

10、担任常识技能学科或负责教学辅助工作的教师、后勤行政人员认真完成本职工作的全学期得满分15分,成效显著的经学校考核小组认可酌情加分,但不得超过18分。

(五)班级管理(另行单独考核兑现,不计入考核总分)

1、班主任津贴按班兑现发放,平均额为90分/月,按每学期5个月计算,全年按10个月发放。担任班主任工作并能认真履行职责,班级无安全事故且班级管理工作被评为优秀(前三分一)等次每月发给班主任奖励90分,被评为良好等次每月发班主任奖励60分,一般的发40分(良好、一般不设比例);在本学期中,若班级发生安全事故且对学校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扣发全学期班级管理奖。考核奖励结余的部分二次分配给各班级副班主任(任教语、数、外学科的非班主任)。

2、班级管理考核内容为:环境卫生(班级、清洁区、个人卫生)、活动安全(升旗、出操、路队、课间活动);习惯养成(礼仪习惯、行为习惯、学习习惯)、班主任工作(班级活动、班主任手册)以及完成学校临时性突击任务等。

3、班级管理工作由校长室、政教处组织随机督查,每周督查不得少于2次,及时公布督查结果,按时汇总作为学期评定班级管理考核等第依据。

(六)教学实绩(30分)

1、校内学科教学质量测试(10分):

(1)语文、数学、英语学科考试按同轨班级成绩进行横向比较,分A、B、C、D四个等第进行评定,每次考试A等10分,B等8分,C等5,D等倒扣2分(每相差2分递增0.5分)。

(2)定级方法:同轨班级只有两个且班级均分落差在3分以内的(含3分),高分班级为A等,低分班级为B等;如果两个班级均分落差在3—5分之内的,高分班级为A等,低分班级为C等;如果两个班级均分落差在5以上(不含5分),高分班级为A等,低分班级为D等。

同轨班级有三个或三个以上,具体等级确定方法是:年级第一名为A 等,与第一名均分相差4分以内(含4分)的班级均为B等,与第一名均分相差在4—6分之间的(不含4分)班级为C等,与第一名均分相差在6分以上(不含6分)的班级为D等。

同轨学科由一人执教或单轨班额,则采取与同类学校“对口联考、参照比较”的方法,奖励发放取对方第一名作参照对象,班额只有一个班级的按校内同轨班级额只有两个班级的定级方法进行核算;同轨班额有三个或三个以上,按校内同轨班级额三个或三个以上的定级方法进行核算。

(3)在镇级以上调研测试成绩倒数后三分之一且被处罚的学科校内教学质量奖励折半兑现。

2、镇级以上调研测试(20分):

(1)镇级:按完小参加考试的同轨班级数核发奖励,人平分排名在前三分之一的奖励加分,后三分之一的处罚扣分。奖励标准为第一名加20分,第二名18分,第三名16分,依次类推。处罚标准为倒一扣5分,倒二扣4分,倒三扣3分,依次类推。

(2)区级以上:按同类学校参加考试的同轨班级数核发奖励。人平分排名在前二分之一的均予以奖励加分,后二分之一的分别予以处罚扣分。奖励标准为第一名加60分,第二名55分,第三名50分,依次类推。处罚标准为倒一扣20分,倒二扣15分,倒三扣10分,依次类推。

3、学生综合素质考核:

(1)在区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学生综合素质测试中,考核成绩排名在前二分之一的均予以奖励加分,后二分之一的分别予以处罚扣分。奖励标准为第一名加30分,第二名25分,第三名20分,依次类推。处罚标准为倒一扣20分,倒二扣15分,倒三扣10分,依次类推。

(2)担任常识技能学科,期末对所任学科组织学生进行认真考核的,并留有记录的,后勤行政人员认真完成本职工作的,全学期得5分,成效显著的经学校考核小组认可酌情加分(但不得超过8分)。

(七)教研成果(10分)

1、能主动承担对校、镇、片、区以上公开教学或讲座任务,且效果良好的分别加0.5分、1分、1.5分、2分。不服从学校安排的一次性扣5分。

2、在校、镇、区、市级优课或教学基本功竞赛上,获得校级一、二等奖加0.5分,镇级一等奖加1分、二等奖0.5分,片级一等奖加1.5、二等奖1分,区级一等奖加2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1,市级以上获奖加3分,省级以上加5分,规定参加而未参加的扣5分。

3、一学期内有论文在区级以上的教育类报刊杂志上发表的或在区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评比中获奖的按下列标准加分:区级一等奖1.5分、二等奖1分、三等奖0.5分,市级一等奖2分、二等奖1分、三等奖0.5分,省级以上加3分。学期末,撰写部门工作总结或个人工作小结,且质量较高的加1分。(获奖论文必须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或认可的,学校统一组织参评,否则不予加分)。指令性安排而不能完成任务的一次性扣5分。

4、组织活动、指导师生在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竞赛中获奖的一次性对指导老师、结合人或牵头人进行奖励加分(原则上每个单项不超过2人、大型集体项目不超过3人)。校级一、二等奖加0.5分,镇级一等奖加1分、二等奖0.5分,区级一等奖加2分、二等奖加

1、三等奖0.5分,市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省级以上加4分。

5、参加镇、校教科研次数不足(含听课、评课、集体备课、教科研摘录等)督查时发现一次扣2分,被通报批评或影响集体工作的扣5分。

4、承担批准立项的课题研究,并提供研究材料,课题立项主持人每学期区级加2分,市级加4分,省级加5分,参与研究人员完成具体研究任务,且有研究材料的加1分。

5、优秀人才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全学期上好示范公开课或业务讲座,完成指导培养青年教师任务的,经考核每学期区级优秀人才加3分,镇级优秀人才加2分,校级优秀人才加1分。

(八)其它部分

1、获得区级以上的综合表彰和单项表彰予以一次性加分(必须经教育主管部门推荐或认可),校级加0.5分、镇级1分、区级1.5分、市级2分、省级以上3分。

2、正面宣传报道学校,按区级每篇1分,市级每篇2分,省级每篇3分,国家级每篇5分的标准一次性加分。

3、所有奖励只进行一次性加分,已被有关部门进行物质奖励的不再加分(包括每次活动的有价证券和奖品)。

4、在幼儿园任教的公办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标准,结合幼儿园教学岗位特点,参照 小学部专职常识技能学科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标准兑现发放。

5、校级教干的教学实绩部分,按考核教师教学实绩平均数兑现发放。

6、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完成突击性任务的,学校可适当补助。

7、学生寄宿制管理考核办法另行制定,单独核算兑现。

8、班级管理(含德育、少先队活动)考核结果不计入教师绩效考核总分,另行单独考核兑现。

五、发放形式

(一)核算积分发放

1、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测算(全校平均总量或个人总数)以及下拨的方法和途径、兑现时间,按区教育局、镇总校的分配方案执行。

2、教职工绩效工资兑现标准,按学期考核累计得分乘以奖励金额系数得出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按一定比例或额定金额从参与校级考核的全体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中统一提取兑现发放。

3、教师考核总得分=应得分+附加分,应得分满分为100分,附加分最高分为50分。

(二)折算等次发放

1、根据绩效考核综合评价得分确定考核等次。考核等次根据考核总分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级。各个等级的分值如下:90分以上的为优秀;89分至70分为称职;69分至60分为基本称职;59分(含59分)以下为不称职。

2、被评为优秀等级的,除全额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外,再发给本校一线教师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水平的0.05-.15倍(从学校总量中统筹);被评定为称职等级的享受学校统筹后的全额奖励性绩效工资;被评定为基本称职、不称职等级的取消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取消的部分纳入学校总量中进行二次分配。

3、严格控制优秀等级的比例,原则上不得突破在岗教师的20%,优秀等级的确定依据考核结果的分值从高到低排列,相同分值的无后一名次,余类推。

六、有关说明

1、参与统筹考核的对象为在编在岗的教师(含幼儿园公办教师)。

2、以下10类人员不参与学校统筹和考核,按总校《兑现方案》有关条款兑现发放: ⑴长期病假的重病患者(癌症等),经总校批准在家休息的。⑵男59周岁以上,女54周岁以上的人员,经总校批准在家休息的。

⑶男满56-58周岁,女满51-53周岁一般性疾病患者,经总校批准在家休息的。⑷男53-55周岁,女51-53周岁的一般性疾病患者,经总校批准在家休息的。⑸退居二线的总校长、两中心校长,经上级批准在家休息的。⑹到龄退居二线的正职校长、两中心副校长,经总校批准在家休息的。⑺未到龄退居二线的正职校长,经总校批准在家休息的。⑻受党纪政纪处分或因故被免职的校长,经总校批准在家休息的。⑼严重伤残,经总校批准在家休息的。

⑽男满53周岁以下,女满49周岁以下的一般性疾病患者,经总校批准在家休息的。⑾经总校批准休假人员。⑿借用到外校人员。

3、短期事假(婚假、产假、丧假除外)、病假人员学校按实际请假的天数扣发。

4、男满55周岁以上,女满50周岁以上,仍坚持教学一线,且服从学校分配,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无违法“师德规范”现象的教师,按总校下拨的其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全额兑现发放。

5、当年退休的按退休前实际下拨金额全额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6、教师奖励性绩效考核结果必须在校内进行公示,接受全体教职工监督,经本人签字确认后报总校。

7、为加强考核分配的组织领导和监督,学校成立奖励性绩效工资的领导小组、考核小组、监督小组(名单附后),确保全过程的公开、透明,随时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和质询,发现差错立即纠正。

8、本《细则》为试行稿,仅适用于2010考核兑现。若与上级文件精神相抵触的,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

9、本《细则》经全体教师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解释权归属校长室。

5.老街基乡中心校教师工作考核细则 篇五

(2006年6月修订)

一、出勤情况(10分)

1、一学年以来,准时上下班,出满勤者得10分;

2、病假:每天扣0.05分(法定假期除外)。男年满 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及以上的教师请假累计满二十天后开始扣分;

3、事假:每天扣0.2分(法定假期除外);

4、旷课:每节扣1分;

5、学校(以完小、初小为单位,)规定的活动(政治学习,教研组、年级会议、活动及其它集体活动),每缺席1次扣0.5分;

6、根据学校点名或抽查登记,每迟到或早退1次扣0.1 分。以上扣分可累计,可计负分.二、教学工作量(60分)

1、教学工作量(12分)A课时量: 10分

(1)专任教师标准周授课时数为14—22节(其中高年级为14—16节,中年级为17—19节,低年级为20—22节)。英语科任教师周授课时数按市教育局[2005]116号文件执行(兼任学校其他工作的教师,满工作量的标准可酌减)。

(2)任实职的校(学区)校级领导任课时数达同学科专任教师的1/3,其他任实职的学校中层干部(含完小校长,下同)任课时数达同学科专任教师的1/2,为满工作量。

(3)幼儿教师教学1天为1个工作日,专任教师每周任课不少于2.5个工作日。

教师的教学工作量达到满工作量得10分,少1节(半个工作日)扣0.5分,扣完为止。

B听课: 2分

每学年完成学校规定听课节数,有听课笔记,并须有评析的得2 分;少1节扣0.5分,扣完为止。

2、备课、编写教案(7分)

每学期初能制定出所教学科的教学计划,认真备课,写好教案,教案精心设计,有特色,以学为主,实用性强的为一等,得7分。其他等级递减1分。

3、批改作业(5分)

能按教学大纲要求布置作业,批改认真、及时,有日期,有针对性评语。学生作业整洁、规范,错误有纠正的为一等得5分。其他等级递减1分。

4、授课(15分)(1)、准时上、下课,上好每节课,课堂教学以学为主,教学设计科学,讲授内容准确、生动,学生主动参与,学生或听课教师评价好,得13-15分。

(2)、评价较好的,得10一12分。

(3)、评价一般的得5-9分。

以平时巡课、公开课教学相结合评定。

5、教学质量(8分)

期末统一质量验收时一级达标一次得4分,二级达标一次得3分,三级达标一次得2.5分,不达标一次得0—1.5分,如教两个班及以上的,算最好一个班。

对期末学校没有统一质量验收的学科,由学校根据教师的工作态度和学生学习情况酌情给分。

中心校行政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做好党政管理工作,政策水平高,管理能力强、工作实绩显著的,为“好”得8分; 其他递减1分。

6、公开课教学(5分)(1)、完成学校规定的公开课教学任务得3分(指每学期的一师一节实践课)免开的老师可得3分,中心校行政人员完成学校规定指导教师的有关任务和听评课任务的得3分。(2)、公开课(上一节中的实践课除外)校级一次加0.25分,校际(区片内)一次加0.5分,区级一次加1分,渔溪片级一次加1.5分,福清市及以上级一次加2分。

同一课题,多次开课取最高一级计分。以上累计,但封顶5分。

7、指导、培养学生获奖(4分)

指导、培养学生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活动。同年、同级、同类比赛取最高一人次计分,可累加但封顶4分。获奖学生的指导教师一般为一名,若超过1名,得分由指导教师平分。

a、学科竞赛

国家级一等奖得4分,省级一等奖得3.5分,福州市级一等奖得3分,福清市级一等奖得2分。同级二、三等奖分别递降0.5分。学区级一等奖1分,二等奖0.7分,三等奖0.5分。

b、体、图、音“三小”作品及各种技能竞赛

获国家级一等奖得4分,省级一等奖得3.5分,福州市级一等奖得3分,福清市级一等奖得2分,同级二、三等奖分别递降0.5分。学区级一等奖1分,二等奖0.7分,三等奖0.5分。

中心校行政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做好党政管理工作,政策水平高,管理能力强、工作实绩显著的,为“好”得4分,其他递减0.5分。

8、辅导、转化后进生(4分)

学期初定出转化对象,有备案,有转化措施、有记录及总结,转化效果好的(看学生作业及试卷等),得4分;有做转化工作,转化效果一般,得1-3 分;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受学校及以上批评,此 项不得分。

中心校行政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做好党政管理工作,政策水平高,管理能力强、工作实绩显著的,为“好”,得4分,其他递减1分。

三、班主任工作和党政及其他工作(7分)(a、b只能选其一)

a、班主任工作(7分)

能按要求认真履行班主任职责,班级班风良好,学生无违法违纪现象和安全责任事故,得6分(其中“班级集体获奖情况”一栏得0.5分,其他各栏全得分);班级被评为区级先进班级(或文明班级)的得6.5分(其中“班级集体获奖情况”一栏得1分,其他各栏全得分);班级被评为市级及以上先进班级(或文明班级)的得7分(其中“班级集体获奖情况”一栏得1.5分,其他各栏全得分),如不能按各栏要求认真做到的,酌情扣分。

副班主任的,以上相应得一半分数。

如兼当学校保管、出纳等兼职的下面“党政及其他工作情况”中另加一分。

b、党政及其他工作情况(7分)学区中层以上行政人员及完小、初小校正、副校长(含负责人)、教导主任、大队总辅导员所负责工作完成好的得6-7分(视情况酌情扣分).各校教研组长(含教研室)按要求认真完成工作的得6分,所任课的班级被评为区级先进班级(或文明班级)的得6.5分,所任课班级被评为市级及以上先进班级(或文明班级)的得7分,四、承担课外活动和其他活动(3分)

经学校批准组织学生参加课外活动,承担指导一个以上兴趣小组活动,有任务、计划、总结。活动正常,培养学生 兴趣,发展个性、特长,成绩显著得3分,成绩一般得2分。中心校行政领导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做好党政管理工作,政策水平高,管理能力强、工作实绩显著的,得3分,一般的得2分。

五、教研(教改)工作(4分)

1、积极参加教研组、备课组举行的各项教科研活动的,得2分。

2、按要求积极参加业务学习,有业务学习笔记的加1分。

2、承担区级及以上教科研项目(课题),有完备的材料,取得一定成效,加1分。

3、本学科论文(案例)获奖并汇编的加0.5分.本项累计,但封顶4分.中心校行政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做好党政管理工作,政策水平高,管理能力强、工作实绩显著的,得4分,工作一般的酌情扣分.六、撰写发表教育教学经验总结、论文、论著等(5分)

指联系所从事的教育教学工作,限独立撰写或

七、指导培养教师(3分)

中层干部得3分,中心校教研室得2分,初小校长、完小教导、大队总辅导员、校教研组长得1.5分,有订立师徒协议书,指导老师按要求做到的得1分.,以上各项不兼得。

八、进修培训(含继续教育)(4分)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政策规定,能参加组织培训,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的,得4分。无故不参加组织培训者,此项不得分。

九、奖惩情况(4分)(1)、获省级及以上综合性表彰者,得4分。

(2)、获地市级综合性表彰者,得3分。

(3)、获县市级综合性表彰者,得2分。

(5)、获镇区级综合性表彰者,得1分。

(6)、获校级综合性表彰者,得0.5分(各校须控制在20%内,须有奖状,一学年只能一次)

说明:

1、综合性表彰指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先进班主任、先进德育工作者、优秀青年教师、教坛新秀、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精神文明积极分子等表彰及教育基金会奖励。获县级以上(含县级)主管部门教育、教学方面的单项奖按同级综合性表彰的一半计分。

2、同年度、同项多级表彰,均不重复计分,只取最高分。

注:本评分细则由福清市教育局及硋灶中心小学负责解释。

福清市硋灶中心小学

6.老街基乡中心校教师工作考核细则 篇六

(试行稿)

为了更好的促进校聘教师提升自身素质、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工作的积极主动性,通过广泛的调查,反复的研究,针对新的形势、新的要求,现就校聘教师考核等作出如下决定:

一、加强对校聘教师的考核。

1、A部分,考核内容:(小学140分)(1)教学水平方面(20%分):演课(10)、备课(5)现场答辩(5)。(演课备课内容考前30分钟公布给大家。每人准备报名年级学科教材。现场答辩内容发给大家阅读的书.)

(2)工作成绩方面(50%分):学校调研考试成绩;2016年9月至2017年8月之间成绩为主。全乡年级第一名得50。第二名45分,第三名得40,依次递减(说明:两次成绩相加占50%,如果在年级倒数后三名的不得分,如与第二名均分相差在5分之内的依次得分,如果任双班以上学科工作实绩基数为10分,计算方法以名次依次得分相加除以班级数所得数再加10分基数。如遇班级不得分仍要除以所任班级数)

(3)获奖情况:(20%)2016年9月至2017年8月之间,区加10分,校级加5分.教师资格证另加20分

(4)绩效考核(10%)2016年9月至2017年8月之间两学期绩效。

(5)硬笔、毛笔考核(20分)。书写内容

劝学(颜真卿)

三更灯火五更鸡,正是男儿发愤时。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

(6)特色展示:每人于8月15日前上交一份自已制作的粘贴画、绘画,手工制作等作品,所需材料自备。用标签用铅笔写上自已姓名。(10%)

(7)特长展示:(10%)现场展示自已最擅长的舞蹈、音器等等。

注:所有上交的材料、作品必须真实、有效。

2、B部分,幼儿园考核内容见幼儿考核方案。

二、考核办法

1、第二、三、四、六项于8月20号前考核结束。

2、第一项于8月20号上午7:30进行集中分组考核。

3、第五项于8月20号下午1:30进行集中分组考核。

三、考核时间及具体安排

1、考核时间:2017年8月20日。

2、考核地点:硬、毛笔在书法室。演课说课等在教室。

3、作品上交于8月15日前交校长室。

4、报名时间于8月10前结束,(符合校聘教师招聘条件的本校教师也可报名),过期作放弃处理

5、教师分组情况、评委另行安排。

四、考核结果与工资待遇。

为了让校聘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准与那些责任心强、努力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相匹配,多劳者能多得,学校反复讨论,校聘教师仍实行基础工资+分档绩效工资的方案。希望此方案的实行能够实现优绩优酬,多劳多得,全面促进广大校聘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促进我校小学、幼儿园的教育教学质量更好、更快的发展。

1、小学。

第一档:经考核后排名在前30﹪区间的老师,基础工资为1400元,月绩效工资为人均700元;

第二档:经考核后排名在31﹪-90﹪区间的老师,基础工资为1000元,月绩效工资为人均700元;

第三档:经考核在后10%区间,发基本工资1000加200元绩效,后5%区间的老师转岗或待岗,不安排教学一线工作。

经考核后排名在前30﹪区间的老师,原则上在中心小学任教,如有特殊情况需到村小任教的,绩效工资下浮下档执行。在中心小学与村小任教的工资比例按以往标准执行.

2、幼儿园。幼儿园与中心小学同样执行基础工资+绩效工资的方案,中心园与村级园工资比例按以往标准执行.

第一档:经考核后排名在前30﹪区间的幼儿老师,基础工资为1400元,月绩效工资为人均600元;

第二档:经考核后排名在31﹪-90﹪区间的老师,基础工资为1000元,月绩效工资为人均600元;

第三档:经考核在后10%区间,发基本工资1000加200元绩效,后5%区间的老师转岗或待岗,不安排教学一线工作。

如幼儿园能在区级评比中进入全区前15名,则与小学老师执行同一标准;园长和副园长享受园长津贴.

如幼儿园在区级评比中进入全区前10名,所有幼儿老师本享受高一档工资,如幼儿园在区级评比中进入全区后3名,所有幼儿老师本降一档工资,园主要领导要进行诫勉谈话。

3、所有校聘教师基础性工资每年按12月发放,绩效按学期发放(每学期5个月)

五、其他相关事宜。

1、退休后返聘老师原则上免考,享受第二档工资。

2、工勤人员如:保安,后勤人员一律只拿基本工资1200/月加值班费;钟点工按时付费.

3、产假期间,享受基本工资800元,不享受绩效,请假期间工资于上班那个学期最后一月发放。

4、学校在寒暑假实行带薪休假制度,暑假的工资和下一年寒假之前一月的工资一同发放,寒假的工资和下一年暑假之前一月的工资一同发放。如遇特殊情况需离职,要提前一个月告知校务会校根据情况作特殊处理。

5、幼儿园副园长、级部主任,小学年级组长,人均增加100元。

7.教师业务工作管理考核细则1 篇七

为了强化教师工作的过程管理,推进“教学”改革,实行校内结构工资,在广大教师中营造“比师德、比学习、比工作、比出勤、比实绩”的良好氛围,从而调动教师工作的积极性。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每学期扣教师绩效工资1500元,学校并注入少部分资金,以便奖勤罚懒,适应教育改革,特制订本细则。

一、教师业务考核共计100分(教案、作业+说课稿+论文+三类笔记+心得体会+各类总结+分管分)所占金额1500*35%=525元。

语、数、英教案、作业、两小周检查一次,(每月公开总结一次)根据检查情况具体打分。

其他(综、科、品、地、体、音、美)教案每学期检查2次(期中、期末各检查一次)。期末备写不低于15次。

心得体会,三类笔记及各类总结每学期末检查一次。

二、学生成绩考核(所占金额1500*60%=900元)

(1)、班级名次考核。

计算方法:本班倒数名次/参加考试班级数×100%×45=本班得分

(2)、平均分考核。

计算方法:本班平均分/参加考试班级平均分最高分×100%×55=本班得分

(3)、本班平均分除以参加考试各校平均分等于奖励分×2。

(4)、参加考试各校平均分—本班平均分=处罚分

(5)、奖金=975×参加考核人数/参加考核人的总分×本人考核分

三、课时考核(每学期以本学期内全体代课老师的平均课时为标准)

(1)按标准课时,超课时每课×5元×周次

(2)缺短课时。每课时×2元×周次

(3)学校负责人分管得分,教务主任2课时,少对辅导员2课时,业务组长1课时。

(4)课时计算方法,语文安1.2课时,数学1课时,其它为0.8课时。

四、晚自习辅导补助=辅导节数*18*2

五、教师考勤考核。1500*5%=75元

1、每学期无事假、病假、无旷工、迟到、早退等,奖全勤奖300元;婚、丧假(5天不记记缺勤)出现以上情况者按以下标准执行,5次以内(含5次)每次迟到、早退1次扣5分,6――10次(含10次)每次扣10分;10次以上者每迟到、早退一次扣100分;有未签到、签退者分别视为迟到、早退。

2、事假每学期为3天,超过3天,每天扣50分。

3、无故旷课一节扣50分,学期累计考核。

4、严禁在工作期间进行下象棋、打扑克、玩电子游戏等非业务性娱乐活动。

5、凡学校集体活动不得请假,若必须请假者,按以下规定执行。

①集体活动(如:文艺汇演、庆祝大会、开学典礼、结业典礼、教研活动等大型活动视为上课)迟到、早退一次扣5分,无故缺席扣50分。

②业务学习、教研活动迟到、早退一次扣5分,无故缺席扣50分。

6、因旷课、擅离岗位、空班等造成事故的,一切责任由旷课或擅离岗位者自负,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仲裁。

7、请假待遇及旷工处理办法,遵照榆阳区教育局有关文件制定。

六、奖励分

第一、获得乡、区、市级奖励的分别加4、6、8分。

第二、所带学生在乡、区、市级奖励的分别加2、4、6分。

第三、分管工作分优秀、良好、称职、不称职分别加5、4、3、2分。

七、处罚分。

第一、对上级、学校委派的工作有抵触、拖拉现象一次扣5分。

第二、上班期间出现赌博、酗酒、斗殴现象除罚款外一次扣10 分。

第三、因工作失误,给社会、学校、家长、学生造成一定不良影响一次分别扣分 20、18、16、14分。

第四、分管部室检查中卫生不达标一次扣2分。

第五、分管部室档案资料不全者扣3分。

第六、对不及时上交各类材料者一次扣2分。

八、总奖金核算方法

个人得分=业务分+成绩分+考勤分+奖励分-处罚分

奖金=参加考核人数*1500/所有得分和*个人得分

附业务考核标准

㈠、教案考核标准(25分)

①教案整洁美观(4分)

②教案备写是否有适效性(12分)(教案是否适用自己教学)、创新性光写流程或简案扣6分)。

③各环节备写是否符合要求。(2分)

④教案备写同步,无拖欠现象(6分)(拖欠一课时扣1分,缺一课时扣2分)

⑤教案填写是否完整(例如表头填写,复备时间等)(1分)。

㈡、作业学案练习册布置与批改考核标准(30分)

①作业(15分)

作业格式规范、整齐格式要求统一。(3分),作业设计开放、题型多样,作业量适中,注重学生能力的发展。(2分,作业批改细致(每题认真批改、如有错批,漏批等现象,发现一次扣2分、)规范、及时。(5分),作业批改注重纠错、改错及评价。(5分)

②学案、练习册教师全批全改(15分)

发现学生互批的考核为零,错批、漏批、不批,发现一次扣2分,全学期不批者,考核分为0并且不参与评优树模,当学期师德考核为不合格。

㈢听课笔记考核标准。(5分)

①听课次数足15节以上。(3分)

②有点评、有建议。(1分)

③有创新,有独到的见解。(1分)

④发现抄写,不全者视情况给分

㈣政治、业务笔记考核标准(5分)

①达到本学期要求字数(各10000字)

②字迹工整、认真、内容符合要求。

㈤各类小结体会(10分)

心得体会(3分)、论文(4分)工作总结(3分)

①文章属自己原创,不允许网上下载。

②字迹工整

㈥三字一画考核标准。(5分)

①不允许学生或他人代写,否则将以零分计算

②美观、认真。

2、课堂教学。(20分)

8.老街基乡中心校教师工作考核细则 篇八

为加强学校管理,巩固我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成果,体现学校管理的目标性、激励性、公平性,增强教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进取精神,进一步完善学校的评价体制,构建“多元化”评价“个性化”发展方案,实施“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在总结、吸纳近年来评价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制定本细则:

一、师德修养(5分)

1、师德修养手册(0.5分):

所有教师开学初都要及时认真填写师德修养计划,期末撰写修养总结,应付、字迹潦草者酌情扣分,与以前或他人雷同者不计分。

2、政治学习(0.5分)

教师要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学习活动,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觉悟,每两周记一篇学习笔记或心得体会,每篇不少于200字。每学期不少于10篇、每少一篇扣0.1分,不属于政治学习内容的不计分。

3、师德教育活动(0.5分)

全体教职工都应积极参与学校开展的一切师德教育活动,并认真对自己进行剖析、反思、整改,规范自己的言行,养成良好师表风范,每有一次活动不参与均扣0.5分。

4、师德测试(0.5分)

学校每学期都要进行一次师德测试。内容包括:师德培训学习内容,关于教育的法律、法规知识,师德教育案例分析,学校开展的师德教育活动以及学校制定的管理制度,师德教育手册等。

5、民主测评(3分)

依据《襄阳市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细则》的规定实行学校领导(40%)、教师(30%)、学生及家长(30%)评议相结合进行民主测评。

6、下列情况,若违反其中一项师德考核不得评优秀、若违反其中一项(情节较重)或两项,师德考核直接定位不合格。扣1分。

①私自收费或不退还学生结余款者。②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较坏影响者。(一切后果自负)③有问题不正面反映、牢骚满腹、播弄是非或无中生有、煽动人心者造成不团结、不和谐聚众闹事者。

④工作出现重大责任事故者。

⑤违反教师十条禁令两次或两次以上者。⑥参加邪教组织者。

⑦师德测试不及格者(60分)

⑧自以为是,固执己见或角色错位,我行我素,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者。

⑨工作不严谨组织不严密或口实不严或进行“人缘灰色”交易导致考核人评价情况泄露者。

二、安全工作(5分)

1、安全工作计划(0.5分)

所有教师都要依据自身工作实际与职责要求制定安全工作计划(0.2分)。撰写两种以上的突发事件处置预案(0.2分)并上报学校安全办审阅并签字一式两份一份备案。签订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实行事前追究制度。

2、安全教育(0.5分)依据“一岗双责”的要求,所有教师都要设立安全备课,及时有效地对学生或教师进行安全教育,特别是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防炎、防电、防拐骗、防暴力、防拥挤、防溺水、防摔伤、防放射等安全常识,努力做到记录详实,举措有力,氛围浓厚,效果显著。每学期至少开展10次(每周一次)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活动,每少一次扣0.03分,与安全计划不符的扣0.2分。

3、隐患排查及处理(0.5分)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观念,将学校安全工作摆到最重要的位置。自觉遵守现行的各类安全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程、规定,定期检查常抓不懈,实行“零”报告制度,坚持做到“一日一小查,一周一汇报、一月一总结”。(每学期至少汇报20次,每次0.02分,总结5次,每次0.02分)

4、责任落实(1.5分)

全体教师都要严肃工作纪律,认真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切实做好安全值班和督查工作,确保安全不空岗、值班不脱岗,督查不漏岗。实行24小时工作制和值班签到制,并及时做好记录与存档工作。

① 对门卫楼梯口、早中晚等各区域、各时段平时值班,每脱岗、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2分。

② 对双休日、节假日夜间值班等每脱岗一次扣1分。

③ 对出现的空岗每发现一次扣责任人及分管领导0.5——1分(节假日及夜间值班由校长负责,其他时段及双休日值班由副校长负责督查)。

5、安全事故(2分)

① 在职责范围内出现的任何安全问题,对相关人员酌情每次扣0.5——2分。② 在职责范围内出现的任何责任或领导事故,对相关人员酌情每次扣1——2分。③ 在职责任范围内出现任何的责任或领导事故、相关人员不能据实及时汇报,不能主动妥善处理问题,每次扣2分。

④ 在指责范围内出现的任何责任或领导事故,相关人员不能主动承担责任,履行义务,妥善处理,相互推诿,扯皮、逃避现场,造成事态进一步发展,给学校工作造成被动,影响较坏者,请责任人自行解除聘用合同。⑤在职责范围内出现的任何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责任人都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⑥在职责范围内出现任何责任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责任人进行赔偿(若责任人认识自己错误,主动、及时、妥善处理,使影响最小化,学校可适当负责部分赔偿)。

三、出勤

1、教职工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出勤制度》,做到有事有病要请假,请假时要持请假条当面向校长请假,若校长外出且请假时间在一天以内可向分管领导请假,并电话告知校长,事后由分管领导将请假条交给校长为准。

2、凡公假未出具证明,病事假未写清事由的一律不予批准。凡不当面请假或不电话请假,由他人代请或电话请假而未找人代写请假条,或只写假条而未当面说明或电话说明一律按正常请假节次的2倍对待。

3、学校每天两次签到,代签者每次双方各扣1分,迟到或早退者每次扣0.1分。未签到而实际到岗的按请假对待(以签到的时间为准)。

4、病、事假每天按9节计算(上午5节,下午4节),每请假一节扣0.05分,每月累计请假超过十节,每节扣0.1分,罚款5元;每月累计请假超过20节,每节扣0.15分,罚款10元。所扣款项须第二天交清后方能上课(所空课的按旷班对待)。在非正常上课时间请假,如开学前、期末、开会或劳动等其他活动,每请假一节扣0.2分。特殊病症住院治疗期间不扣分。每次请假不足15分钟者每次扣0.02分(每月不得超过两次)。

5、每旷班一节扣款20元,门卫值班每脱岗一次扣款20元,轮流护校、节假日、双休日、夜间值班等每脱岗一次扣款100元(通知其脱岗不能及时到岗者再加罚100元)。

6、不参加学校例会、升旗仪式、校会、班主任会、教研活动等各类会议每次扣0.1分(学校批准的公事除外),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05分。

7、外出培训学习、听课等,未批准而自行其事者按旷班对待。

8、全体教师均实行“坐班制”,否则每月扣款600元,凡请假教师一律不准调课,凡经教导处安排替他人上课者,每节补助5元.9、凡经学校请假或占用学校编制的,无论时间长短,一律按上述第4条执行。因病住院请假,须将每天的住院治疗费用清单交到学校,予以审核(三天内上交)。凡弄虚作假者按上述第4条的2倍处罚。

10、凡女教师提取计生信息的,无论路程远近、次数多少,除履行正常的请假手续外,报教导处批准,自行调整课程(不存在补助问题),可享受每季度5节公假。

11、每学期事假累计超过5天,病假累计超过15天,不得评优树先,师德考核考核不得评为优秀。每学期病假、事假累计超过60天者,学校不予考核,实绩考核直接定为D级。

四、教学常规(10分)

1、教学计划(0.5分)

各科教学计划均能按教导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制定完成,格式规范、内容实用、项目齐全,否则酌情况扣分。对拖延上交、缺学科者,每拖延一天扣0.1分,每少一科扣0.1分。

具体量化标准参考《小学学科教学计划评估标准量化表》。

2、备课(2分)

教导处对全体教学人员的各科备课可随机抽查,有效落实《白龙中心小学教师教案抽查制度》。每学期每人至少抽查两次,问题记录在案,并通知本人其扣分原因,及时对不接受抽查的可直接扣0.2分。量化考核原则上每学期检查4次(每月一次),实行“月考核”制度,采用教导处抽查与考评小组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依据全体教学人员的最后得分,排定名次,按0.05分差,依次折分为2分、1.95、1.90……具体量化标准参考《小学学科备课评估量化表》。

3、课堂教学(2分)

课堂教学要充分体现教改精神,突出自己创新教学模式的研究,加强学法指导做到目标明确,通电突出,结构严谨,程序清晰,基本功扎实,调控能力强,教学效果显著。(凡获乡级优质课一等奖、区级优质课二等奖以上、市级优质课三等奖以上的教师,本学期课堂教学考评小组直接定位满分。)具体量化标准参考《小学学科备课评估量化表》

4、作业批辅(1分)

一般每学期由教导处组织考核小组考核两次,并随机抽查学生作业布置与批辅情况。每学期每人至少抽查两次,不按要求布置作业或漏批、错批、简批的每次扣0.2分。

将两次的平均分计入每位教师的作业考核得分。(信息技术以使用记录为作业考核,艺体科以活动记录为作业考核,其他常识考查科以小笔记书面作业为作业考核)具体量化标准参考《小学学科备课评估量化表》。

5、质量分析教学总结等(0.5分)

根据检测考试及时、优质、高效做好阅卷、成绩统计和质量分析工作,教学总结能全面、客观对自己的教学工作作出总结、分析和评价,积累经验找出不足、明确努力的方向、不断增强自身素质。每学期单元、期末测试至少进行4次质量分析,每少一次扣0.1分,期末写出高质量的教学总结(0.1分),对单纯的成绩给给学生排名,每发现一次扣0.1分。有关材料上报教导处及时整理备案。

6、教案签字(2分)

全体教师要认真落实《小学教师教案签字制度》,严肃纪律,规范教学行为。严格执行签字时间和签字程序,不得拖延或过早签字,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责任。凡不按学校要求执行的,每发现一次扣0.2分。

7、教学行为(2分)

依据《课堂教学十项基本要求》和《襄阳市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及《小学教师教案签字制度》每违反一项或一次至少扣0.5分。凡未经教导处批准(以调课单为准,没有特殊情况不准调课)私自调课双方均扣0.5分。学校安排的示范课、观摩课、展示课等一切教学活动,个人必须无条件服从,否则每发现一次扣1分,准备不充分当成儿戏的每次扣0.5分。对出现的“放羊”现象或“空堂”(包括教师私自安排的自习)以及影响较坏的教学(包括实验性教学)违规行为,每发现一次扣责任人及分管领导0.5—2分。

五、教科研(10分)

1、课题研究(0.5分)

任课教师每学期都要确立行动研究课题,开学一月内形成研究草案或行动计划书,实行研究,研究方案制定要及时,可操作性强计0.3分,问题研究深刻,研究报告或论文质量高,并能以研讨课的形式做以汇报,有5篇参考文献以上可计0.5分,特色鲜明具有较强的探索精神计0.2分。

2、读书活动(1.5分)

根据自己研究教育教学内容或个人喜爱的教育论著、文学作品,制订读书活动计划,认真写好读书笔记,可按一定的内容编排和先后顺序进行记录,每学期不少于20篇6000字,内容可摘抄、剪贴或感悟等(所有教师每学期至少购买一本300页以上的新书,否则扣0.2分)。根据先数量后质量并符合要求的前提下依次按各占25%的比例分成四等,分别记1.5分、1.25分、1分、0.75分,不符合要求的最高计0.5分。

3、公开课活动(2分)

各教研组认真组织公开课活动,制订公开课方案,每周至少安排1节研讨课,每位教师每学期至少上两节公开研讨课,磨练教学基本能力。对准备不充分、应付、当成儿戏的每发现一次扣0.2分,不及时上交公开课活动材料的每发现一次扣0.1分,编造活动材料,每发现一次扣0.2分。作为公开课活动的主要责任人教研组长要切实承担起责任,认真组织实施,整理各种活动材料(文字、图片等)并及时总结反馈,做好统计,形成书面材料,每周上报学校一次,并纳入教研组长量化。依据各教研组的活动开展及档案整理情况可分为三等(2分、1.5分、1分),该组所有教师的个人得分不能突破教研组的最高分值。

4、听课评课(1分)

教师要把开展互动互评活动看作是增强自身素质的重要渠道。及时做好记录,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深入高质量的评课不少于10节,符合要求的可计1分。每少一节听课扣0.2分。(把1分扣完为止)

5、教学评优(1分)

① 经学校评选推荐并上交到区、街道两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论文(打印稿),分别记0.5分、0.3分,其它不计分。

② 优质课评比:市级,1、0.8、0.5分,区级0.5、0.4、0.3分,乡级0.3分、校级0.2分。

③ 示范观摩教学:按优质课评比的同级别最高档计分。

④ 参加教、学具制作、演讲比赛、理论讲座、教师基本功比赛、特长生培养等活动获奖者按论文评比情况对待。说明:

① 全体教师的教学评优累计得分后按2分制考核; ② 以上各项获奖均以证书或刊物为准;

③ 以上各项获奖均是自下而上,由学校推荐的参赛作品。

六、新闻报道

凡反映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稿件,被各级新闻媒体(教育局所列单位名单)采用,均按下列等次累计加分。国家级10分、省级5分、市级3级、县级前十名1分、镇级0.5分。

《中国教育报》、《湖北教育》、《襄阳教育》、《南漳教育信息》

七、分管工作

依据岗位工作目标及责任的实际情况,分成四种不同的权重和校委会成员、班主任、教研组长奖励分机制。即:①校委会成员;②班主任;③图书室、仪器室管理员、校产管理、财务管理、音美器材室、体育器材室等其他科室或分管工作;④校委会成员奖励3分、班主任奖励2分,教研组长奖励1分。说明:

1、校委会成员依据量化细则由校长直接负责考核实施。教研组长依据量化考核细则由教导处直接负责考核。校委会成员、教研组长、幼儿园均实行月考核制度。

2、其它各项分管工作人员均在校长领导下由副校长、教导处、总务处负责考核实施。

3、所有分管工作人员无论负责几项工作,均不能突破岗位主体(以岗位主体为准)相应的分制(属奖励分的可另加)。

4、校委会成员、班主任依据量化结果,第一名标考试科目教学成绩的第一名考核计分,然后找出与第一名教学成绩之间的系数,在换算成考核计分,(系数换算法)。其他分管工作人员依据量化结果排定名次,依据考试科目的最高分减最低分除以参评人数得出若干分数段,再根据个人名次找出相对应分数段的中间值的办法进行考核(分段取中法)。

5、校委会成员工作依据《小学校委会成员分管工作量化考核细则》得出结果,排出名次,从第一名开始依次奖励3分、2.5分、2分、1.5分。

6、班主任工作依据每学期班级量化结果,排定名次,从第一名开始依次奖励2分、1.8分、1.6分.7、教研组长依据每学期教研组量化结果排定名次,依次奖励1.2分、1分、0.8分(不纳入综合量化考核,但不参与或不进行量化考核的一律不加奖励分)。

8、教师活动室、图书室、仪器室、体育器材室与音美器材室实行科室办公,否则扣除20%分制进行考核。

9、各分管工作的岗位目标责任及考核办法另附。

10、所有分管工作人员依据岗位目标责任和学校工作部署开展工作实施。

八、教学质量

(一)基本科目

1、考试科:依据教研室提供的标准量化分进行考核。此考核结果作为不同权重换算、考查科、部分分管工作分段取中考核法和校委会成员、班主任系数换算考核法的依据。

2、考查科、工勤人员:由学校组织统一测试,依照合格率(80分),按任考查科目的被考查人员排定名次,依据考试科目的最高和最低成绩采用“分段取中”法进行考核。

(二)升降幅度:①考试可依据上次考试标准分为基数,若保持原来分值记零分,每上升或下降1分,分别加或减0.5分(一年级第一学期以全街道平均值为基数);②依据个人申报的标准分,若上升不加分,若下降每降低1分扣0.5分,若属于学校调整,则不加分也不减分。

(三)课外辅导:①依据各学科各班级学生人数,语文、数学科每生加0.05分;②艺体科依据训练队人数(训练队基本情况交校长室和教导处备查并批准)依据活动情况每生加0.02—0.05分。

说明:

1、只代考试科或考查科或艺体科的教师,均按100%的分值直接计分。

2、只代一种科目多个班级的教师,均按100%的分值计分,再求平均分。

3、代两种科目的教师,考试科目按70%,考查科按30%记分。

4、所有教学人员的数学成绩得出结果后,再转化成与工作岗位相对应的分制,校委会成员20分制,班主任40分制,图书室、仪器室管理员、校产管理等其他分管工作教师50分制,无分管工作人员65分制。

5、同系列量化考核的教师若出现考核标准不一致须转化成相同的分制考核。

6、若教研室对部分学科考核,学校将依照教研室和学校考核的平均数(分制相同)进行综合考核。

九、“一分制”

为进一步做好学校管理工作,预防管理制度中可能出现的“真空”,填补好考核中的“空白”,实行动态性管理,即时性考核对全体教师参与的每次活动或指令性工作进行“一分制”考核,纳入整体评价体系之中。

十、奖励与惩罚

1、一学期全勤者奖励1分,若只有部分月份全勤,按照每月0.2分进行奖励。

2、校委会成员依照《小学教师考核分工》明确工作要求,理清工作思路,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实施,做到:无私无畏、公平公正、严于律己、甘于奉献、忠于事业、乐于成就。在群众中定能树立良好形象,对严格按照制度实施、无遗漏、无缝隙、无模糊、无偏差、科学、合理、客观、公正的量化结果奖励0.5—2分。依照制度中的考核项目,每少一项扣0.5分,每一处操作不准扣0.3分,每一点不落实扣0.2分,每出现一次虚假伪造或以旧带新扣0.2分。

3、校委会成员牢固树立“以校为家”的思想,识大体、顾大局、科学管理、规范办学、发扬敬业、奉献精神,要求老师们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尽职尽责,尽心尽力,同老师一道,苦心经营,上下求索,做一个学者型、专家型、务实型、精干型、廉洁型、服务型的学校领导干部。严禁杜绝自行其是,各自为政,擅作主张,不请不报不按规范办事,不按章程操作。否则扣责任人1—5分,并进行清理整顿。

5、在工作中以学校利益为重,科学管理,共谋发展,充分发挥全体教职工的聪明才智,主动为学校谏言献策或作出突出贡献者奖0.1—2分。

6、因乱收费或体罚学生,造成教坏影响则每次扣1—5分。

7、在工作中因责任心不强,致使发生意外事故或因渎职酿成责任事故的每次扣2—5分。

8、不服从学校安排,请假未经审批既成事实,或擅自脱离岗位造成工作被动者每次扣2—5分。

9、不顾大局、故意损坏学校容易或越级上访、无理取闹、罢课等每次扣3——5分。

10、全体分管工作人员在个人职责范围内不善于发现“问题”,五“问题”化解意识,掩盖“问题”真想或发现问题无记录,无落实考核迹象或考核结果等同的每次每项扣分管工作人员1—3分。

11、全体教师在工作中充分发扬团队精神,以集体利益为重,不得出现相互推诿、扯皮、变相作梗、故意造成他人过错,每发现一次当事人均扣1——3分。

12、凡民主测评在后三名的教师,取消一切评优资格。

13、其他未涉及到问题由领导考评小组临时裁决。

十一、说明:

1、教师聘任参照量化考核结果。考核依据本考核细则各项总分两个学期的平均得分排定名次,然后确定等级。师德考核依据量化考核结果并参照本考核细则执行否决项(本考核细则中的第一项共5分,若考核结果在3分以下师德考核不得评为优秀),实绩考核依据本考核细则中的第四、五、八项考核结果,排定名次、确定等级,先进教师的推荐参照分管工作,师德师风,考核等综合表现情况。

2、教职工一学期工作时间超过60天必须按照相应岗位身份考核。

3、本细则分成四个系列考核,语文组、数学组。

4、每个系列的优秀名额与等级确定由校委会裁决。

5、本制度中的所有扣分项或加分项,在没有特殊说明的情况下,一般采用的是“上不封顶,下不保底”的方式进行。

9.红叶幼儿园教师月工作所考核细则 篇九

针对不同的工作岗位,从本园实际出发,为促进每位员工的专业化成长,特制定工作人员月绩效考核细则,考核每月进行一次,以百分为标准,采用减分制。教师月个人绩效奖根据教师日常教育表现予以考核,考核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及格等四级。分数标准与等级;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合格(60~79分)不及格(60分一下)。

一、基本职责

1、劳动纪律。(10分)

(1)请假、迟到、早退矿工或未签到、代人签到一次。(2分/次/项)

(2)仪表不符合教育工作者要求。(如带班穿高跟鞋鞋跟超过3厘米、拖鞋、披肩长发、留长指甲、穿奇装异服等)。

(2分/次/项)

(3)上班时间吃早点、零食、吃幼儿饼干、水未关、下班时间门窗未关好、电源未切断。(除住园的外)。(2分/

次/项)

(4)值午睡时聊天、串岗、吃零食、睡幼儿床。(2分/次/项)

(5)无特殊情况,不准时参加教研学习、业务学习和集体活动。(2分/次/项)

2、师德。(15分)

(1)不能遵纪守师德规范,讥笑、骂人、变相体罚或体罚幼儿。(5分)

(2)经核实,有体罚或变相体罚行为,视情节严重扣10~20分,情节严重的要对被罚者进行经济赔偿,并辞退幼

教工作。

(3)同事之间搬弄是非,闹无原则纠纷。(5分)

(4)对家长不礼貌、不热情、以权谋私、索取财物。(5分)

二、岗位职责

1、制定教育工作计划,根据计划安排教育教学工作。(15分)

(1)计划与教育教学不符。(4分)

(2)游戏活动、户外活动未按规定时间进行。(4分)

(3)未按规定时间上交各类计划、材料。(4分)

(4)计划制定不规范。(3分)

2、吃透教材,认真备课,撰写各类业务资料。(15分)

(1)无周备课,备课质量差,有抄袭现象。(无当天备课扣20分)

(2)个案记录,教养笔记等业务资料未按时按量完成。(3分)

(3)交后反思不及时,分析效果质量差。(3分)

(4)课前准备不充分,未纪实制作教、玩具。(4分)

3、做好家园联系工作。(15分)

(1)按时完成每月一期的家长园地。(每月5号前更换)(3分)

(2)家园练习册填写不及时,填写反馈率低于85%。(3分)

(3)家长会和家长半日活动效果差。(3分)

(4)未按要求进行家访。(3分)

(5)教师与家长发生矛盾,无故造成生源流失。(3分)

4、带班。(15分)

(1)带班或值早、晚班期间对个别幼儿不理睬,自行其是。(3分)

(2)讲课时教学质量差的。(3分)

(3)幼儿美术作品及其他作品未及时展示出来的。(3分)

(4)教育环境未按主题环境创设,自然角品种少的。(3分)

(5)教师未纪实做好班级办公桌、幼儿玩具柜、图书、钢琴、电视等应该做的卫生及整理工作及值晚班未做好

公共场所的玩具整理的和值班教室的卫生工作的。(3分/次)

5、关心幼儿生活,培养良好常规。(15分)

(1)班级常规差,幼儿散漫或出现安全事故。(3分)

(2)幼儿入睡率底与95%,管理午睡不周到(有盖被不严、睡姿不正确等现象)(3分)

(3)幼儿仪表不整洁(有衣着不整洁,头、面不齐、清,衣领未翻、鞋子穿反等现象)扣0.5/人/次(3分)

(4)中大班幼儿偏食严重或发现幼儿将大量饭菜倒掉、进餐习惯差。(3分)

10.教师工作考核细则 篇十

作者:admin 范文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923 更新时间:2009-6-9 为切实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规范教学质量管理,健全激励、竞争机制,以促进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同时为发放教学质量奖及其他各类奖励提供依据,特制定本试行细则。

考核原则:坚持民主、公正、客观性原则;坚持重实绩、讲实效原则;坚持定性、定量相结合原则。

考核内容:对教师教学业务工作的全过程进行考核,着重于教学实绩、教学态度和教学水平。

考核方法:

一、职业道德(10分)

1、无故把学生赶出课堂,放任学生在外游荡,每人次扣1分。

2、不加强课堂管理造成秩序混乱者,每次扣1分。

3、有乱收费,乱订资料,每次扣5分。

4、因工作失职致使学生出走,造成严重后果者,每次扣10分;班级流失学生,超过3%者,班主任扣1分/人,任课教师0.5分/人(以班为单位考核,任课教师按所教班级流失数的平均数计)。

5、学期内对学校形象有不良影响者扣5分;受党政纪处分和治安处罚及严重影响学校形象者扣10分。

二、教学常规(共45分)

1、劳动纪律(10分):

(1)、上课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旷课、漏课每次扣5分,扣完为止。上午第2节的任课教师未组织学生做眼保健操导致学生出教室,每次扣0.5分。体育教师早操、课间操、大型集会必须提前到场整队,不到者,早操、课间操每次扣0.5分,大型集会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

(2)、教师在学校办公室办公时间内(白天上课期间)玩网络游戏、下棋、玩牌等每次扣1分;教师在授课期间吃东西、接听电话、会客等,每次扣1分。

(3)、教师不服从学校管理及学校工作分配,阻挠打击其他老师工作,每次扣5分。

(4)、事假、公假、病假一律在调好课程、早、晚自习和班主任工作,在年级主任核准、代班教师签字、领导批准、教务处备案的情况下方可离校,否则每次扣5分(急病、特殊情况等除外)。

(5)、事假一次扣0.5分。

(6)、未经教务处同意,私自调课,每次扣3分。

(7)、监考中途出场、看书报杂志、打手机、阅卷、改作业、玩电游等,每次扣3分。(8)、阅卷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阅卷差错较多扣3分。

2、学期计划与总结(3分)学期初写出课程计划,内容符合常规要求,措施切合实际,可行性强;学期末写出教学工作总结,内容实事求是,能全面总结自己的经验与不足。

学期初没有计划或学期末没有总结,均扣3分;不按时上交扣1分。

3、听课(8分)

新教师(分到或调入我校未满一年者)每学期至少听课40节,其他教师每学期至少听课15节(行政人员和教研组长按教务处规定执行)。听课要有明确目的,要认真做好记录,每少一次扣0.5分;发现弄虚作假者,该项记零分。

4、备课(8分)

教师备课应达到规定的要求,单元检测课必须附试卷、讲评及成绩。(见教师备课考核细则)

每期检查4次,每次检查中评定出优秀、良好、中、差四个等级,每期结束时综合评定出优秀、良好、中、差四个等级,分别记8分、6分、4分、2分;无备课者,该项记零分,并将受到学校其他处理。

5、作业批改(8分)

(1)、每期检查4次,每少一次扣2分;每次检查不按时送检扣0.5分。

(2)、作业数量按教导处规定的次数为准(见教师作业批改要求),每少一次扣0.5分。

(3)、若作业批改质量差,未见督促学生纠错,批改只画大“√”或只有日期,视其情节,每次扣1—3分。

(4)、试卷只改不评者每次扣1分;试卷只发不评者,每次扣3分。

(5)、其它没作业学科,得该项分值的80%。

6、学生评教(3分)

每期学生评教4次,每次评定出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等级,每期结束时综合评定出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等级,分别记3分、2分、1分、0分。

7、辅导学生(5分)(见教师辅导学生要求)

三、教学成绩(65分)

各年级分为平行班和实验班两类分别考核。考核时以班级人数最少者为基数(人数多的按成绩从高到低选齐人数参加考核)。同年级多个班者分别考核取平均;同部(高中部和初中部)跨类跨级的分别考核取平均;跨部者分别考核,按高中部占60%初中部占40%计成绩;音、体、美、微机及一人教一个年级的老师按其他文化教师考核各项的分值的90%计入成绩;初三下期按中考成绩考核,高三下期按高考成绩考核(综合科以班为单位进行考核得分×3,同班的综合科教师按“一诊”“二诊”成绩各占40%和60%考核到个人)。

1、平均分(15分)

以年级平均分为基数(取2位小数),教师以所教同级所有班级的平均分为成绩参加考核。

计分办法:教师成绩达到基数计15分,高于基数的分的50%为加分,低于基数的分的50%为扣分;平均分(以班为单位)按从高到低排名,与上次考核的名次比较,每上升一个名次另加3分。

2、优秀线、良好线、及格线的划分及计分办法:

(1)、优秀线(15分)

优秀线是初中以全年级总人数的15%、高中以全年级总人数的10%为基数划定分数线(取整数),以年级优生的平均数为基数(取1位小数)。教师以所教同级各班的优生的平均数(取1位小数)为成绩参加考核。

计分办法:教师成绩达到基数计15分,高于基数的值的60%为加分,低于基数的值的60%为扣分;任课教师所任教班级的优秀率(以班为单位)按从高到低排名,与上次考核的名次比较,每上升一个名次另加3分。(优秀率=优生数/总人数)

(2)良好线(20分)

良好线是以全年级总人数的35%为基数划定分数线(取整数),以年级平均数为基数(扣除优生数,取1位小数)。教师以所教同级各班的平均数(扣除优生数,取1位小数)为成绩参加考核。

计分办法:教师成绩达到基数计20分,高于基数的值的50%为加分,低于基数的值的50%为扣分;任课教师所任教班级的良好率(以班为单位)按从高到低排名,与上次考核的名次比较,每上升一个名次另加3分。(良好率=良好生数/总人数)

(3)及格线(15分)

及格线是初中以全年级总人数的65%、高中以全年级总人数的50%为基数划定分数线(取整数),以年级平均数为基数(取1位小数)。教师以所教同级各班的平均数(取1位小数)为成绩参加考核。

计分办法:教师成绩达到基数计15分,高于基数的值的40%为加分,低于基数的值的40%为扣分;任课教师所任教班级的及格率(以班为单位)按从高到低排名,与上次考核的名次比较,每上升一个名次另加3分。(及格率=及格生数/总人数)

(4)中考、高考成绩特别突出的教师加2-10分。

以上因名次上升或增幅最大所加分直接计入总分。实验班任课教师在考核的结果上加3分计入总分。

四、教科研(总分不超过20分)

1、教研活动(10分)不按时参加,缺一扣2分,按规定请假者或公差不扣分。

2、教研论文(3分)每期按时完成一篇,缺一扣1分。

3、每期教研组上各级各类公开课8堂,上课者每堂加1分,加分不超过4分。

4、每期制作课件或使用多媒体教学手段上课一堂(3分),缺一扣1分。

备注:50岁及以上的教师第4项不参与者得该项分值的满分。

五、奖励加分

1、论文获奖或发表作品

级别 国家级 省(市)级 县级

一等奖 7分 5分 2分

二等奖 5分 3分 1.5分

三等奖 3分 2分 1分

发表作品按一等奖分级奖励加分。同一文章或作品多级别获奖或发表按最高级别加分一次。

2、辅导学生参加竞赛获奖

等级 国家级 省(市)级 县级

一等奖 4分 3分 2分

二等奖 3分 2分 1分

三等奖 2分 1分 0.5分

3、教师个人参加技能比赛获奖

等级 国家级 省(市)级 县级 校级

一等奖 20分 12分 4分 2 二等奖 15分 8分 2分 1 三等奖 10分 4分 1分 0.5

4、经学校同意参加的体育比赛获奖加分: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

县运会团体 15分 12分 9分 6分

县级单项比赛 6分 4分 2分 1分

以上名次指团体名次;加分的1/4由体育教师平均分配,剩余部分由教练分配。

5、课题加分

主持国家级课题主要负责人奖励10分,课题组成员每人4分;主持省(市)级课题主要负责人奖励6分,课题组成员每人3分;主持县级课题主要负责人奖励4分,课题组成员每人1.5分;主持校级课题主要负责人3分,课题组成员每人1分。(以当年立项为准,并有阶段小结或结题证书)

6、对学校的发展有特别突出贡献者加1-10分。(由学校提名,全体教职员工评议)

以上五大项之和为教师学期考核得分,以年级为单位考核教师(跨部者按高中教师考核,跨年级者按任课节数多的年级考核)。年级任课教师数的30%(四舍五入)为优秀,与年级同科平均得分相差15分及以上者为末等,其余为良好。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1.作为教职工津贴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2.与奖励工资发放挂钩。获得优秀等次的按130%发放;获得良好等次的按100%发放;获得末等的按70%发放。(考核奖来源于学校教职工的平均奖的一定比例)

3.与职称评定挂钩。

【老街基乡中心校教师工作考核细则】推荐阅读:

上一篇:单位不接收户口的证明下一篇:煤矿班组长管理制度

本站热搜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