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理工大学学生德育素质考核实施办法

2024-06-21

华东理工大学学生德育素质考核实施办法(共12篇)

1.华东理工大学学生德育素质考核实施办法 篇一

浙江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2005年8月修订)浙大发学〔2005〕40号

关于印发《浙江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实施办法(2005年8月修订)》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各校区管委会,直属各单位:

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浙江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2005年8月修订)》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 江 大 学

二○○五年九月八日

浙江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

(2005年8月修订)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价基本原则

(一)以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和适应社会要求为目标,着重评价大学生的思想品德、知识水平、各项能力和身体素质;

(二)对学生综合素质进行评价,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申报与认证相结合、记实与评议相结合、教师评议与同学评议相结合的方法;

(三)发挥评价过程的甄别、激励和导向功能,评价结果作为学生评奖选优和就业推荐的主要依据;

(四)评价过程要求公开,评价结果力求公平、公正。

二、指标体系及具体操作办法

一级指标设为思想品德、知识水平、各项能力和身体素质等四项。

(一)思想品德评价

1.评价依据

主要对学生日常关键行为进行评价,考察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考察学生是否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精神以及拼搏奉献、艰苦创业、团结协作和诚实守信等思想品德表现。关键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学生参加各项集体活动表现,包括班团、社团、学生会、学园、学院、学校等组织的各项活动,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学习、科研实践、学科竞赛、学术研究、课外创新发明、社会实践、青年志愿者活动、文化艺术比赛、体育比赛等;

(2)学生干部在社会工作中的表现;

(3)学生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等方面的突出表现;

(4)学生在宿舍的表现;

(5)个别学生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的行为。

2.评价方式及结果 思想品德评价通过 “记实”和“评议”两种方式实施。“记实”为动态过程量化评价,“评议”为在学年末进行的定性评价。

(1)“记实”包括“申报认证”、“宿舍记实”和“违纪行为”。

“申报认证”是指学生按照“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实施程序[见《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 浙江大学关于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意见》(党委发[2004]17号)],向本班综合素质评价小组申报个人在学习、生活与工作中符合申报条件的行为及表现,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由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小组和学院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按规定进行审核和确认。“申报认证”的内容包括评价依据中的(1)、(2)、(3)项。

“宿舍记实” 由宿舍管理部门根据“浙江大学学生宿舍记实考评管理规定”,对学生在宿舍内的表现进行评价。

“违纪行为”包括学生受到学校纪律处分和学院、学园、学生工作处通报批评的行为,该学生的思想品德等级评定为“合格”或“不合格”。

“申报认证”占“记实”评价结果的85%,“宿舍记实” 占“记实”评价结果的15%。

(2)“评议”包括“个人自评”和“班主任和同学评议”。

“个人自评”是指学生在学年小结表上作小结。

“班主任和同学评议” 是指班主任和全班同学对本班同学的“记实”评价结果进行评议和确认。

(3)评价结果确定

由班主任召开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小组成员参加的审定会,依据下列原则讨论决定。

A.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比例见下表;

优 秀 良 好 合格或不合格

小班前50% ≤小班后50% 不确定比例

B.若“评议”结果与“记实”评价结果基本一致的,则以“记实”评价结果为准;

C.若“评议”结果与“记实”评价结果差距较大的,则需要对“记实”评价结果进行适当调整。

评价结果经公示后由班主任签字报学院审核。

(二)知识水平和学习能力评价

1.评价依据

主要依据学生的学年学业成绩进行评价,考察学生学习的勤奋努力程度、学习质量和水平。

2.评价方式及结果

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2005年7月修订)第十六条规定,为了反映学生学习的勤奋与努力程度,采用学年总学分数作为评价指标;为了反映学生学习质量和水平,采用课程考核中高等级评价的课程总学分数或主修专业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作为评价指标。各学院应综合考虑上述反映学生学习质与量的评价指标,根据学院的实际情况确定学生学力水平的排名计算办法进行综合排名。

(三)能力评价

1.评价依据

主要依据学生在学术、社会实践、创新创业、社会工作、文体竞赛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进行评价,考察学生的实践能力、组织能力和创新能力。

2.评价方式及结果

(1)学院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对学生提供的参加各种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校级和学院级志愿者活动、其他类别的实践活动的获奖表彰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并排名,结果作为“社会实践优秀奖学金”评定的主要依据;

(2)学院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对学生干部参加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的业绩进行考核并排名,结果作为“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 评定的主要依据。

(3)学院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对学生提供的参加文化艺术比赛、体育比赛的获奖表彰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材料作为“文体优秀奖学金” 评定的主要依据;

(4)学院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对学生提供的参加科研实践活动、学科竞赛、学术研究、课外创新发明等活动的获奖表彰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材料作为“研究与创新奖学金”评定的主要依据。

(四)身体素质评价

1.评价依据

主要依据《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进行评价,考察学生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

2.评价方式及结果

由公共体育部负责组织学生进行体育达标测试,根据《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定学生成绩后报各学院。

三、组织实施

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以学院为单位组织实施,各学院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施细则,下设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与大学生素质拓展认证中心合署),具体负责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实施。各小班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小组(与团支部素质拓展认证小组合署),负责本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实施。

四、本评价办法自2005年9月1日起实施,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关于做好1999—2000学年本专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汇总及成绩评定的通知》(浙大发学[2000]114号)、《2004—2005学年浙江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浙大发学[2005]11号)同时废止。

2.华东理工大学学生德育素质考核实施办法 篇二

第一, 理论教育与爱国主义和道德规范教育相结合

传统的理工科德育往往要求对学生先进行理想信念教育, 再进行做人基本道理的教育。笔者认为, 这是教育的误区。做人的基本道德规范是德育的基础教育, 应该先对学生进行做人基本道理的教育, 有了做人的基本道德规范, 一个人才有了探索真理和遵守社会道德规范的基础。有了这个基础, 他就可能做出更高层次的科学、理性的政治观念和信仰的选择。如安徽农业大学团委曾精心策划了一场情景道德实验:将一把明显妨碍通行的大扫帚搁在道路中间, 在两个小时之内有大约350名学生经过, 但只有11人将这个障碍物扶起。这必须引起高校德育管理的重视与反思。马克思主义是真理, 共产主义世界观是最美好的, 所以就能够为具有了做人基本道德规范的人们所接受。所以应该把对理工科大学生进行做人思想道德规范的教育作为大学生德育的基础, 这样做有可能事半功倍。

爱国主义是德育的重要内容。爱国主义既是对大学生的基本要求, 也是较高的要求。一个人如果不爱自己的国家, 犹如不爱自己的父母, 严格说不够做人的基本资格。爱国主义不是空泛的, 而是有具体内容的, 在今天对理工科大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 就是要求大学生要爱自己的民族, 爱自己的社会主义国家, 爱这个国家勤劳勇敢富有创新精神的人民, 并且要在爱的基础上树立为国家富强、统一、兴盛而终生努力奋斗的壮志和雄心。

第二, 德育理论课与理工科专业课思想教育功能相结合

按照课程体系, 可以将所有课程划分为专业课和德育理论课。在全面提高理工科学生的综合素质中, 二者有所分工无疑是必要的, 但如何将二者有机结合, 不仅在对大学生的专业素质教育而且在大学生的德育教育中相得益彰。目前需要克服的倾向是, 过分地强调德育理论课对于大学生德育教育主渠道的作用, 而忽视理工科专业课的德育功能。美国大学在专业课的教学中, 要求任何一门课都要对三个问题做出回答:这个领域的历史和结论是什么?它涉及的社会和经济问题是什么?面对哪些伦理和道德问题?可见美国的全员育人理念已经深入人心。也就是说要有效开展德育工作, 就应该树立寓德育教育于全课程的观念, 充分发挥所有课程的育人功能。

第三, 课堂教学与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相结合

课堂教学对于提高大学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 增强明辨是非的能力, 树立正确的三观极其重要, 在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德育中的他们是其他途径难以替代的。但必须明确, 在一个开放的信息社会中, 单纯依赖课堂教学进行大学生德育教育肯定是不够的, 还必须实现课堂教学与网络阵地、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的紧密结合。

网络平台既为德育工作现代化提供了手段, 同时又对传统的理工科德育工作模式带来了冲击。互联网超时空、开放性、丰富和便捷等优势, 深深吸引着青年大学生, 成为他们全新的交往方式和获取信息的主要渠道。《上海交通大学学生思想政治状况调研》显示, 学生平时获得信息的主要来源前三位排序分别是:上网占74.9%, 报纸占42.3%, 同学交流占24.5%。该校经过潜心研究, 学生心理咨询中心制作了“心擎网”, 在网上与学生交流、调研和线下咨询, 一学期就协助院系和学生管理部门成功实施心理干预30多起。因此, 校园内特色网站既成为网络道德教育的重要载体, 又使网络道德教育成为现实。可见网络对于大学生, 除了获取信息的渠道更加便捷, 其影响也是更加深远的, 正如有人指出:一堂德育课远不敌一场从互联网上看到的黄色片, 因此如何充分利用网络虚拟性的特点, 加强对学生“自律”能力的培养, 是德育工作面临的主要任务之一。

校园文化在对理工科大学生进行德育工作中也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校园文化具有重要的育人功能, 建设体现社会主义特点、时代特征和学校特色的校园文化, 形成优良的校风、教风和学风, 是德育的有效途径。校园文化具有的普遍性、形象性、生动性等特征, 有助于寓教于乐、有针对性地开展德育工作。而且, 校园文化有利于学生在德育中进行自我教育、自我发展。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已成为大学生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引导着学生形成健康的兴趣和爱好。

第四, 德育工作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

理工科大学生出现的困惑和迷茫, 往往是由一些实际困难或问题引起, 在实际问题的发生发展过程中产生的。如理工科专业有些课程难度较大, 如工业制图、电路等课程需要花费学生大量的课余时间, 甚至通宵达旦还不一定取得好成绩, “挂红灯”人数较多, 如学生不能及时调整, 这些困难将会产生一系列思想问题, 某高校学生期末考试多门挂红灯跳楼身亡;另外由于社会竞争的加剧, 大学生不再拘泥于象牙塔的生活, 越来越多地走向社会, 更早的感受到学习、生活、就业带来的巨大心理压力。在实际问题中产生的思想政治问题, 只靠说服往往难以收到预期的效果, 而最有效的方法是在过程中结合实际问题予以解决。德育成效是以德育工作的最终结果体现于学生的思想品德是否发生了以及在多大程度上发生了预期的变化来衡量的。南京理工大学成立学生资助中心, 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心理承受能力超负荷学生、学习后进生等分门别类, 建立档案, 派出专人和拨出专门的经费解决这些特殊群体学生的实际问题, 并从思想品德等方面给与关心、帮助和指导, 在我们调查的过程中, 资助中心已经成为学生非常信赖的组织, 收到了较好的育人效果。从这点来看, 要提高理工科德育成效, 就应该将德育工作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实践证明, 最有效的思想政治教育往往是身体力行、言传身教的思想政治教育。这就要求德育工作者必须关心学生实际生活, 帮助解决学生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德育工作既要教育人、引导人, 又要关心人、帮助人。要把坚持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 既讲道理, 以理服人, 又办实事, 以真情感人。

第五, 德育与人文素质教育相结合

理工科学校将专门培养高级的理论科研工作者和工程技术人才作为理工科高校的培养目标, 没有把综合素质人才作为培养目标, 只强调专业素质, 忽视人文素质教育, 是不行的。人文素质是一种基础性的素质, 对于其他素质的形成和发展具有很大的影响力, 没有较好的人文素质, 很难想像一个人会具备较高的思想道德境界和人生追求, 也很难想像一个人的业务水平和专业能力会有进一步的提高和充分发挥, 甚至人的身体心理素质也受人文素质的影响。大学生应具备的素质中, 思想道德素质是根本, 文化素质是基础。文化素质教育不是单纯的知识传授, 而应成为德育的重要载体和形式。总而言之, 人文素质对于人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的形成具有基础性作用。对高校学生进行人文素质教育, 可以将人类优秀的文化成果内化为青年学生相对稳定的内在品质, 以此来丰富他们内心世界, 培育他们的民族精神, 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这对于一个民族的凝聚力和向心力的形成无疑会起到积极的作用。上述不难看出, 人文素质教育与德育教育其实是相通的, 将二者统筹安排, 紧密结合, 可以收到相得益彰的实效。

新时期的理工科高校德育工作应该是全方位多层次的。只有重视全方位多层次的德育力量和影响, 做到方向一致, 目标相同, 要求统一, 密切配合, 心往一处想, 劲往一处使, 才能凝聚成一种巨大的“合力”, 真正形成综合力量的整体效应, 才能使理工科高校德育工作取得更大的进步与发展, 从而尽快提高大学生的整体道德素质。

摘要:德育素质是综合型人才成长的导向, 也是社会主义大学办学方向的体现, 历来是高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作为理工科高校也不例外。理工科高校要转变人才培养的观念, 要通过五个结合, 即理论教育与爱国主义和道德教育相结合;教育理论课与专业课教育相结合;课堂教学与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相结合;德育工作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德育与人文素质教育相结合, 提升大学生德育素质, 培养更多的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关键词:理工科,学生,德育,探索

参考文献

[1]陈小娅.学校要切实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J].人民教育, 2006 (7) .

[2]王小锡, 朱辉宇.关于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研究评述[J].南京社会科学, 2003 (12) .

[3]陈岩.关于大学生德育工作的几点思考[J].德育研究, 2006 (2中) .

3.华东理工大学学生德育素质考核实施办法 篇三

【摘 要】本文在分析大学生素质拓展工作内涵的基础上,重点探讨了大学生素质拓展的发展趋向问题,希望能够对于今后的大学生素质拓展工作有一定帮助。

【关键词】大学生    高校德育    素质拓展

在大学生素质拓展工作中,应该充分重视对大学生人力资源进行有效开发,落实好学生人生发展规划,并且进行有效的素质拓展训练,具体涵盖政治教育工作的思想政治理论,保证通过大学生素质拓展工作,有效地对大学生进行日常思想政治教育。

1 大学生素质拓展工作内涵考虑

在新时期下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应该保证德育工作的精致化、专业化和科学化,应该更好地体现出德育课程的功能性,并且和一定的实践性活动相结合,这是有效实现德育的知行统一的具体要求。有效地对大学生素质拓展活动进行创新发展,应该充分重视课内外的相互结合、学习和实践的相互结合,这样能够有效地培养新时代青年的创新能力和探索能力,保证有效地推动大学生校园文化以及大学精神的发展。

可以看出,在有效地推进大学生素质拓展过程中,应该遵从多元性和多样性的特点,保证高校德育工作的理论完备化,有效地保证德育工作的顺利展开。应该把工作目标设定在学生的人生导航方面,有效地进行实践活动的拓展,并且提出有效的评价体系,通过各方面的努力,为道德修养以及高校思政的发展提供一定的社会实践保证,有效形成大学生德育工作的一体化,创新思想政治课程的教学理念,营造出适合大学生成长的环境氛围,提高思想政治教学的效果。

2 大学生素质拓展的发展趋向分析

2.1 深度发展要体现出品牌化特点

在进行大学生素质拓展工作的过程中,一定要有效融入共青团活动,充分体现出以人为本的特点,有效地在活动中体现出人文精神的传承。应该重视通过精品化道路,充分参考具有全国特色的活动特点,比如“挑战杯”“三下乡”等活动;在校园活动中体现出品牌化的塑造过程,格外关注和大学生职业发展的相关实践创新活动品牌,包括“志愿者活动品牌”“就业咨询品牌”“社会实践品牌”等。这样就能有效地提升素质拓展活动的内涵,充分体现出时代的特点,能够积极鼓励青年学生参加活动,有效保证德育工作的进一步发展,保证其能够有序、规范地发展,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保证学生具有较高的主动性。

2.2 应该在高度上进行有效的项目化处理

针对大学生的素质工作,应该设定好目标,充分运用现代项目的管理理念,建立有效的项目管理体系,从学校的特色出发,根据项目化管理模式,有效推进大学生素质拓展管理。较为完善的项目化管理体系应该包括项目价值的实效、广泛的人员参与性以及经费收支平衡等方面,可以充分考虑学生具体需求要拓展项目的内容;还应该包括社会的具体诉求方面,进行项目的有效细化处理,保证项目的正常运作。

项目化管理能够使学生的人生发展导航具有明显的进阶性特点,能够有效提升各个不同成长时期学生的能力,多方面提升大学生的能力素质,保证有效地进行大学生素质拓展活动的精细化要求,对于其中存在的较多的反复性活动,应该进行一定的整合处理。不断要求活动具有较强的社会认同性,保证学生的社会修养水平进一步提升,有效提升发展的时效性,充分反映出时代的特点。通过把项目化管理应用在大学生的素质拓展中,能够保证工作进行有效地精致化处理,较大幅度地促进素质拓展工作的发展,更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

2.3  应该在广度上进一步提升大学生素质

大学生素质拓展工作应该保证能够给大学生提供有效的发展条件,使大学生创业成才以及创业的具体需求得到满足,充分发挥素质拓展的作用,并且应该有效地进行立体式地开展。首先,应该从政策上支持,有效利用好社会资源和学校资源,并能从教师的德育工作和学生工作队伍两方面入手;有效通过上述的项目化管理方式,得到較为全面的立体式工作理论,保证有效开展高素质的拓展训练活动,充分从教育育人的观点出发,从学生的实际情况出发,有效利用优势资源。再者,应该建立有效的立体式的素质拓展活动评价方式,充分从学生、学校以及班级三方面进行考虑,建立三位一体的立体式工作评价体系,充分体现出大学生素质拓展的重要性。比如,在班集体方面,应该对团支部素质拓展进行有效的认证处理,保证项目实施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能够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使自我管理和自我教育在素质拓展活动中得到体现。

3 结语

根据时代发展变化的特点,充分依托新媒体的环境,在进行大学生素质拓展过程中,应该充分有效地结合课内外活动,利用互联网络,形成有效的线上线下的共进局面,保证有效地开展素质拓展活动。可以看出,大学生素质拓展在德育角度下的发展,应该充分体现出社会的需求和时代的特点,更好地为学生的发展提供具有较强灵活性、多样性的服务,保证有效地进行德育工作。

【参考文献】

[1]孙庆龙.浅析大学生素质拓展工作实施途径[J].科教导刊·电子版(中旬),2013(05).

4.学生德育千分制考核办法 篇四

一、为了更好地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精神,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都得到生动活泼的发展,特别是中职学生先学会做人后学会做事,保证毕业质量。我校为探索从科学的管理上入手,真正能有效地触动学生的内心,为了客观评定学生在校期间的表现,提供比较科学的数据,并根据“千分制”考核成绩向就业单位推荐毕业生,特制定学生德育“千分制”考核办法。

二、德育“千分制”考核办法以学校各项管理制度为标准,以学生的行为表现为依据,实行量化考核。

三、学生在校期间每学期德育总分为1000分(按10分/天X100天/学期=1000分/学期测算),起评分800分,采取增减分办法进行考核,每学期为一个“千分制”考核的时间单位,每个学期考核一次。期末统一结算,结算结果为学期实得德育分数。

四、每学期学生德育积分900分及以上为优秀,750~899分为良好,600~749分为及格,59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

五、德育“千分制”是学生学期操行等第评定的重要依据,并与学生评优、评先及就业等挂钩。

六、对学生的严重违纪行为由学校根据校纪校规作出处理的效力高于德育“千分制”条例规定处理的效力。

七、将学生德育“千分制”成绩折合百分制,按30%计算所得的成绩为学生德育课学期成绩的组成部分。

1.各班建立考核小组,由班长、团支部书记、一名班委和每周轮值考核员组成,在班主任的指导下负责对全班同学的全面考核,每周轮值考核员由全班同学轮流担任,具体人数视班级人数情况而定。

2.学校各部门和全体教职工都应参与考核,增减分情况应及时通报给班主任。

3.各班每周要将增减分情况向全班公示一次,并由班主任存档, 学期结束时连汇总表一并上交学生处。

4、学生处将根据“千分制”成绩来表彰、处分相关学生。

5、考核成绩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6、学生处不定期检查个班级“千分制”记载情况,维护全校“千分制”考核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7.此条例解释权归政教处。

“千分制”考核内容

1、思想品德;

2、文体锻炼;

3、教育教学;

4、社会实践实习。

“千分制”考核实施细则

第一条:凡是二职中学校学生,都必须自动接受“千分制”的考核,考核的起评分为800分;每一学期为一个“千分制”考核记分单位。

第二条:加分项目

1、思想品德

(1)积极为集体、社会和他人做好事,经核实加1—10分,事迹突出,经学校宣传加表扬可酌情加1—5分。

(2)荣获校内各级各类(如先进个人、优秀、三好、十佳等)荣誉称号,每次加5分;县级荣誉加10分;市级荣誉加15分;省级荣誉加20分。校级先进集体,每个成员加5分;县级先进集体,每个成员加10分;市级先进集体,每个成员加15分;省级先进集体,每个成员加20分。所在宿舍获得流动红旗的所有成员每个人加5分。

(3)受到处分的学生,在规定时间撤销处分者,一次加5分。

(4)揭发坏人坏事者,每次加10分。(5)有见义勇为等重大贡献者,每次加10分。(6)一个月内无任何违纪记录的,该月加20分。

2、文体锻炼

(1)早锻炼全勤者,每月可加15分;

(2)参加校内各类运动会,可加2分,组织各类体育比赛者加2分/次;在校内活动、比赛中取得好成绩,每次加2、4、6分;参加市级运动会取得好成绩,每次加6、8、10分;参加省级运动会取得好成绩,每次加8、10、12分;参加国家级运动会取得好成绩,每次加10、12、14分;

(3)每学期体育成绩达标者,一次性加5分;

(4)开运动会投广播稿在10篇以上者,可酌情加2-5分;(5)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文艺活动者、组织者2分/次;在校内、校际各类文艺活动比赛中取得好成绩,每次加2、4、6分;参加市级比赛取得好成绩,每次加6、8、10分,参加省级比赛取得好成绩,每次加8、10、12分;参加国家级比赛取得好成绩,每次加10、12、14分;

3、教育教学(1)作为专业课选手参加校级竞赛获得名次者至少加2分/次,获三等奖加2分/次。二等奖加4/次,一等奖6分/次。参加市级竞赛获得名次至少加6分/次,三等奖加6分/次,二等奖加8分/次,一等奖加10分/次。在省级竞赛中获得名次至少加8分/次三等奖加8/次,二等奖加10分/次,一等奖加12分/次。在国家级竞赛中获得名次至少加10分,三等奖加10分/次,二等奖加12分/次,三等奖加14分/次。

(2)利用本人所学专业,为班级、学校做出贡献者可酌情加分(1-10分之间)

(3)取得初级专业等级证书一次加5分;取得中级专业等级证书一次加10分;取得高级专业等级证书一次性加15分。

4、社会实践实习

(1)承担班级、学校各类学生工作并认真履行职责的学生干部,如课代表、图书管理员,每月可加2分;班委会、团支部干部每人每月加3-5分,校学生会干部每月加4-6分;此款中加分不重复累计,以最高级别职务为加分依据。

(2)为学校出室外黑板报一次,加2分;所出黑板报在学生会检查中获的前两名的可另加2分。

(3)为校广播站投稿并录用者,加2分/篇次。

(4)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内值周活动,根据表现情况每人加5-10分。

(5)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每次加50分,受到用工单位书面好评每次加150分。

(6)实习期间受嘉奖每次加200分,好评每次加50分。第三条:扣分项目

一、思想品德

(一)纪律

1、打架斗殴者,每次扣100分;打群架者除对主要参与人纪律处分外,每次扣150分。纠集、授意校外人员殴打校内同学,每次扣150分。以上规定仅限于未造成严重后果(伤、残或严重破坏教学秩序等)的情况,如造成较为严重的后果,将依法由司法部门处理。被处拘留以上处罚的,学校予以劝退。

2、抽烟、喝酒、赌博每次扣50分。

3、私藏、携带管制刀具,每次扣100分。

4、有小偷、小摸行为者每次扣50分。

5、有顶撞辱骂教职工者每次扣50分,威胁、殴打教职工扣100分。

8、发现有在校公开场合不雅谈恋爱行为,不听教师劝阻者,每次扣30分依次累加。

9、违反校规校纪受警告处分扣50分;严重警告处分扣80分;记大过扣100分,留校查看的扣150分。

10、集体违规、违纪、该班每人扣10分。

11、在校内不着校服、不戴胸卡或留怪发、烫发、染发等仪容仪表不合中学生要求者发现一次扣5分。

12、迟到每次扣2分,早退每次扣2分,无故缺课,每次扣5分。

13、私自出校者,每次扣10分

14、在校内玩手机,每次扣10分,课堂玩手机每次扣50分

15、乱丢乱扔生活垃圾的,每次扣5分。

16、对值勤人员态度蛮横每次扣5分,情节恶劣的每次扣10分。

17、在教学楼内打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等,除没收活动器具外,每次扣5分。

18、在教学及实训场所高声喧哗者,每次扣5分。

19、故意损坏花草树木,每次扣5分。20、损坏电线、电灯除赔偿外每次扣5分。

21、损坏一块玻璃除赔偿外每次扣5分。

22、损坏桌、凳、床、黑板除赔偿外每次分别扣5分和10分

23、弄脏墙壁或在墙壁、黑板、宣传栏上乱写乱画,每次扣10分。

24、破坏学校其他公共设施扣5—10分。

25、在校外有不良行为被反映给学校者,每次扣20分。

26、在校内骑自行车者一经发现扣5—10分/次/人。

27、在校园内说脏话、粗话者一经发现每次扣5—10分。

28、威胁、欺辱同学的,向新生或低年级同学索要钱物的一经发现扣10—20分/ 次/人。

29、在大型集会上,不遵守会场秩序者扣5—10分。

(二)卫生

1、逃避校内卫生大扫除任务者,每次扣10分。

2、值日生打扫卫生不认真,不彻底按《日常卫生标准》扣分。

3、个人卫生差,一次扣2分。

(三)宿舍:

1、卫生:门前干净、被子整齐、床铺整洁、地面干净、衣物收好、拖鞋摆放整齐、脸盆床下收放、桌面窗台无杂物、卫生工具摆放、衣柜顶部无杂物、门窗玻璃干净、公物无损坏等,以上每发现一处存在问题,扣1分,每宿舍每次考核10分,扣完为止。(周四下午不进行卫生大扫除的宿舍,每发现一次,每人扣3分)

2、纪律:不按时作息、抽烟、私接电源、违禁用品等,每发现一次扣1分。不服从生活老师和值班老师管理者,扣5分。

二、文体锻炼

1、报名参加学校组织的体育竞赛,无故中途退场者,每次扣5分。

2、学校组织的大型集体活动不按时入场,不按顺序退场,吃零食每次扣10分,被批评的班级每人扣20分。

三、教育教学

(一)课堂教学

1、上课迟到、早退每次扣5分,无故缺课一次扣10分。

2、上课期间不认真听讲如说话、做小动作、看与本学科无关书籍者,每次扣2分,扰乱课堂秩序者如有随便串位、走动、打闹嬉戏、每次扣10分,严重扰乱课堂秩序者如不听老师管理,顶撞老师甚至辱骂老师者,每次扣50分。本条由任课教师评判,每周一表(政教处制表)任课教师评判后由班级收回。

3、作业不按时完成每次扣5分。

4、在期末考试中,有一科补考扣20分,五科含以上劝其退学。

5、考试作弊者每次扣100分。

(二)专业技能,1、上技能操作课时,损坏设施影响下一堂课教学正常进行者,每次扣10分。

2、不积极参加专业技能展示、竞赛活动,对积极参与的同学采取讽刺、打击态度者,每人每次扣10分。

四、社会实践实习

1、各级学生干部因各种原因被停职、撤职者,可分别一次性扣每人4分。校级学生会干部扣每人10分。

2、对校内值周工作,采取应付拖拉态度者每次扣5分。

3、违反实习单位规定,不服从实习单位管理,被退回者扣100分。学校不再安排实习就业。

第四条:结分原则上要求,每位学生的“千分制”成绩应当每月一结算,并及时向全体受考学生公布,班主任老师必须熟悉掌握以下资料

1、当月校内外各级各类活动与竞赛;

2、教师反馈的相关信息;

3、校内红白榜信息;

4、大扫除、公益劳动等;

5、学生思想、言行、学习、交友等方面的信息;

6、校内宣传媒体所反馈的信息;

7、各级各类评优等信息;

8、值周教师检查中反馈的信息;

9、班主任日常管理中所发现的相关的问题。

10、课堂纪律反馈

第五条:“千分制”与奖惩挂钩

1、各级先评各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必须是每学期考核优秀的学生。

2、先进班集体,每个成员学期考核成绩不得低于起评分(800分)。

3、在“千分制”考核中,一学期不满700分者,将受到校内通报批评,取消当一切评优,学校将推迟其实习和推荐就业的时间。

4、在“千分制”考核中,一学期不满600分者,将受到校内警告、严重警告的处分,并告知家长,学校将不予安排实习推荐就业。

5、在“千分制”考核中,一学期不满500分者,将劝其退学直至取消学籍。

政教处 2010年3月

附:《日常卫生标准》

1、前墙无灰尘,宣传品张贴整齐,电视机无积尘(注意不要用湿抹布擦拭,防止触电和损坏电视机,该项需要班主任指导)

2、前黑板干净,黑板槽无积尘,黑板上无积水,前墙中间五星红旗干净,无积尘

3、讲台擦拭干净,无积尘积水,粉笔盒、黑板擦等摆放整齐

4、后墙无灰尘,宣传品张贴整齐,教室内无明显异味(如饭菜味道)

5、后黑板干净,无灰尘(有板报则不需要清除)

6、前后门面、门框无积尘;走廊一侧室内墙壁干净,无张贴画;窗户玻璃清澈透亮、无水拭痕迹、无积尘;窗台内外无杂物摆放、无蛛网等

7、教室玻璃清澈透亮、无水拭痕迹、无积尘;窗台内外无杂物摆放、无蛛网等

8、地面干净、无垃圾、无污渍、无口香糖痕迹、无脏拖把擦拭痕迹

9、垃圾桶清理干净,无未倒垃圾,垃圾桶正确地放在教室后门卫生角处

5.华东理工大学学生德育素质考核实施办法 篇五

(2008年8月修订)

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的管理,科学规范我校研究生培养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硕士生中期考核

硕士生中期考核,要求在每届硕士生的第四学期初(三月底)完成。各学院应在研究生中期评定的基础上,在第三学期末,完成对每个硕士生的全面考核,硕士生中期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中期考核的要求是:

1.优秀:思想品德好,修满规定学分,按时通过学位论文开题,学习成绩优良,在学位论文开题及其他科研工作中科研能力强,入学后已在本学科国内重要核心期刊或国际著名期刊发表(含接收发表)1篇以上学术论文或获得全国电子竞赛、挑战杯学术作品竞赛、全国数学建模竞赛、全国机器人大赛等一等奖及以上奖励(排名第一),且具有学士学位。

2.合格:学习成绩合格,修满规定学分,按时通过学位论文开题,在学位论文开题或其他科研训练中,表现出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

3.基本合格: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基本合格。(1)在一学期内,有两门课程考核不及格的;(2)中期考核前,累计四门课程考核不及格的;(3)中期考核前,课程补考(含重修)门次累计在三门次及以内仍未取得课程学分的;

(4)中期考核前,没有修满规定学分的;

(5)不能按期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或第一次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不通过的;

(6)中期考核前,受到学校记过或留校查看纪律处分的。

4.不合格: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不合格。

(1)在一学期内,有三门及以上课程考核不及格的;(2)中期考核前,累计五门及以上课程考核不及格的;(3)中期考核前,课程补考(含重修)门次累计在四门次及以上仍未取得课程学分的;

(4)中期考核前,同一门课程补考(含重修)两次仍未取得课程学分的;

(5)无特殊原因,第一次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不通过,经重新做(包括同一选题或更换选题)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后仍不通过的。

二、博士生中期考核

各学院应在研究生中期评定的基础上,完成对每个博士生的中期考核。春、秋季入学博士生的一并进行中期考核,要求在第三学年内完成。硕博连读研究生中期考核,要求在第六学期初(即转为博士生后接近二年的三月底)完成,其他考核按博士生要求进行。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中期考核的要求是: 1.优秀:思想品德好,修满规定学分,按时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并考核通过,学习成绩优良,在学位论文开题及其他科研工作中科研能力强,入学后已在本学科国内重要核心期刊或国际著名期刊发表(含接收发表)3篇以上学术论文。

2.合格:学习成绩合格,中期考核前,修满规定学分,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考核通过,在学位论文开题或其他科研训练中,表现出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

3.基本合格: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基本合格。(1)中期考核前,有一门学位课程考核不及格的;(2)中期考核前,累计两门课程考核不及格的;(3)中期考核前,未修满规定学分的;

(4)不能按期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或第一次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不通过的;

(5)中期考核前,受到学校记过或留校查看纪律处分的。

对未获得硕士学位的博士研究生(如硕博连续、提前攻博或同等学力者),中期考核为基本合格的,经学院主管院长审核,研究生院批准,可作为硕士生培养,改做硕士学位论文。

4.不合格: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不合格。

(1)有二门及以上学位课考核不及格或有一门学位课考核不及格经补考(含重修)后考核仍不及格的;

(2)在学期间,累计三门及以上课程考核不及格的;(3)无特殊原因,两个学年内,没有修满规定学分的;(4)无特殊原因,第一次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不通过,经重新做(包括同一选题或更换选题)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后仍不通过的。

三、中期考核工作的具体做法

1.各学院成立以学院主要领导(含分管研究生教学的副院长和学院党委副书记)参加的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办法加强对研究生中期考核的领导工作。

2.研究生所在系(所)具体负责研究生的中期考核工作,考核小组成员不少于三人,由系(所)确定,一般可由系(所)负责人、指导教师和主要课程的任课教师等组成,考核方式一般采用答辩形式。考核小组应根据本办法对每个研究生逐个进行考核,提出处理意见,并填写中期考核表。

3.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研究生所在系(所)提出的处理意见,并结合研究生辅导员的意见,给出考核等级,经学院分管研究生教学的副院长审核签字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4.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校字〔2008〕8号),各学院结合各学科的具体情况制定研究生的中期考核细则,研究生的中期考核结果作为研究生奖助金动态化管理的主要依据。

5.对于中期考核不合格的研究生,按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和《学生管理规定》处理。

6.华东理工大学学生德育素质考核实施办法 篇六

为保证和提高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的培养质量,规范博士生培养过程,完善博士生培养制度,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我校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考核目的

中期考核是在博士生课程学习基本结束之后,对其入学以来政治思想表现、课程学习情况和科研工作能力等方面进行一次综合考核和评定,确定其是否具有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的资格,对少数不宜继续攻读博士学位者尽早做出妥善安排。

二、组织领导

博士生的中期考核工作,以各院、部(所、中心)为单位组织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院、部(所、中心)成立中期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中期考核工作。中期考核领导小组的组成应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书记为主。

(二)各院、部(所、中心)按专业组成中期考核委员会,组成人员由院、部(所、中心)中期考核领导小组审批,报研究生院备案。委员会成员应由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5名以上教授或相应技术职务的专家(其中半数以上为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导师可以参加考核委员会,但不能担任主席。考核委员会在考核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实施考核工作。

三、考核时间

博士生的中期考核,在入学后第三学期进行(11月份)。硕博连续培养研究生在转博当年随上一年级博士生进行。

因客观原因无法按时参加中期考核的博士生,应事先提出延期申请,经导师同意、所在培养单位审批后,可延期进行,并在半年内完成中期考核补办工作,同时报研究生院备案。无故不参加中期考核者不得申请延期,并按中期考核不合格处理。

四、内容和形式

博士生中期考核首先由博士生本人进行个人总结,然后由培养单位进行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课程学习、科研能力、开题报告、身心健康状况等。

(一)政治思想考核

政治思想考核要结合博士生平时的政治学习、思想表现和组织纪律性,听取主管学生思想工作的书记和辅导员的情况介绍和意见,并对博士生的思想小结认真审阅,最后在思想政治素质方面做出实事求是的综合评价。

政治思想方面考核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政治思想考核不合格: 1.严重违背四项基本原则或有严重道德品质问题。

2.学习、研究不刻苦、不安心,不尊重导师,使导师无法履行指导职责。

(二)业务考核

业务考核包括以下内容:

1.培养方案中课程学习(成绩与学分)完成情况。

2.学科综合考试。综合考察博士生的基础理论是否坚实宽广、专业知识是否系统深入,以及综合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学科综合考试是博士生培养的必要环节,不允许以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或其它方式代替。学科综合考试由考核委员会主持。考试方式可以是笔试,也可以口试、笔试相结合。

3.开题报告完成情况与质量。

4.结合博士生平时的科研工作及取得的科研成果情况,综合考察其科研素质和创新能力。

5.业务考核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业务考核不合格:(1)学位课考试不及格。

(2)因主观原因未按期完成开题报告,或第一次开题报告未通过且按规定重做后仍未通过者。

(3)在文献综述、开题报告、专题报告与发表的学术论文中,存在弄虚作假、抄袭或剽窃他人成果的现象,或反映出的独立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与科研素质极差不宜继续培养者。

五、考核结果及处理

对政治思想与业务考核均合格者,准予按计划进入博士学位论文工作阶段,继续攻读博士学位。

对考核过程中存在问题者,要提出警告,限期改正。在规定期限内仍未改正的,按不合格处理。

政治思想考核或业务考核不合格者,将终止其攻读博士学位,按照《山东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和《山东大学关于硕博连续培养研究生暂行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7.华东理工大学学生德育素质考核实施办法 篇七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将德育落到实处,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的积极性,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综合素质评定的内容和办法

l、评定内容: 综合素质评定的内容是对学生在校期间的思想品德、学习、工作、纪律、参加各种集体活动等各方面的表现情况进行评定。

2、评定办法和使用规定

(1)对每一学生的综合素质采用量化记分制。每个学生的德育成绩满分为120分,其中的基本分为80分,采用日评比,周小结,月总评得出每个学生的德育成绩(如无任何违纪行为的学生得80分);班级工作奖励分10分由班主任每月评定一次得出,即对学生日常行为由班主任给个人遵规守纪奖励分0∽10分;奖励加分10分,即当月获奖学生加分,详见评比细则。每月根据学生情况评定统计一次。每月评出每位学生的德育成绩,年终取平均值为学生的学期德育成绩。期末由班主任、根据每人积分多少,划出量化等级,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和较差,然后填写综合素质评定表,装入本人档案。以班级人数为基数,优秀、良好、一般和较差分别占班级总人数的10%、40%、40%、10%,其中较差者,德育视为不及格。

(2)综合素质作为评优和评定奖学金的条件凡量化等级达不到良好者,一律不得被评为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不得获得奖学金。

(3)量化等级作为学生毕业鉴定的依据,量化等级每学期均为良好以上者,方能参加校星、优秀毕业生评选,才能考察入党。

(4)凡连续两学期德育不合格者不得正常毕业,不发给毕业证书。

二、学生综合素质量化评分标准

(一)基本分80分 评分细则

1、出勤

凡早读课、上课、集会、课间操、自习课、体锻课等迟到、早退扣1分/次,缺席扣2分/节,旷课半天扣5分。请假需办理由班主任签字同意请假的手续。

2、纪律

(1)早读课、课堂、自习课、晚自习随便讲话,大声喧哗影响别人等行为,课前准备没有完成的,扣1分/次。

(2)集会或集体活动不遵守纪律被点名批评的扣1分/次。

3、仪表仪容不合要求的,包括服装,发型,佩挂校徽等,不按要求的扣1分/次。

4、作业缴交

(1)缺交作业一次扣1分

(2)抄作业一次扣2分,提供作业别人抄袭者扣3分

5、卫生

(1)值日生不认真,不服从分配,劳动表现不好者,扣2分/次。

(2)卫生扫除缺席,个人卫生习惯不好,破坏公共卫生者(如随意扔杂物者)扣5分/次。

(3)寄宿生宿舍卫生。宿舍值日生不认真,表现不好者,扣2分/次。

(4)寄宿生不折被,床铺不整理者扣2分/次。

6、文明礼貌,行为规范

(1)语言不文明,与同学争吵每人每次扣2分,班级干部工作失职者每次扣2分。

(2)破坏公物每人每次扣2—5分。

(3)其他违反中学生行为规范的,每人每次扣2—5分。

7、凡是严重违反学校纪律(如考试舞弊,打架等),被学校公开批评的扣10分。

(二)个人遵规守纪奖励分10分

凡是学生在本月内没有违纪的行为,得到基本分80分的学生均可获得10分的奖励。

(三)班级奖励加分10分评比细则

(1)自觉主动为集体做好事(如主动做好卫生,拾金不昧等)得奖励分1—2分,表现突出的加5分。

(2)积极参加活动的。如校体育会,艺术节,演讲赛,各项竞赛,凡是有报名参加者加2分,在活动中有获奖的再加分,一等奖加8分,二等奖加6分,三等奖加5分,鼓励奖加3分。另被选送参加校运动队训练或竞赛培训班的同学加5分。

(3)凡是学生干部忠于职守的,认真完成工作的加2分,工作有成效的,有创新的加5分。

(4)学业成绩有明显提高的,由班主任酌情加分。

(5)年段月考或半期考或期考等大型考试年级前10名(文)、30名(理)加10分,(文)11名80名加8分,(文)31名150名加6分,(文)61200名加3分

(四)附加分(20分):

参加各级各类竞赛获奖,国家级、省级一等奖加20分,省二等奖加15分,省三等奖、市级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8分,三等奖加5分。

三、操作规程

1、每天按基础分评比细则中(1)—(6)项由六位学生干部负责评比。

2、每周,六上午放学前交值周班长统计。

3、每周一班主任将前一周统计情况检查签字存档。

4、每月最后一周结束时,由班主任、班级评委会对本班每位学生评定当月的德育成绩,报政教处。

四、说明

8.山海关区大学生村官考核办法 篇八

中共山海关区委组织部

关于印发《山海关区大学生村官量化考核

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镇党委:

现将《山海关区大学生村官量化考核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山海关区委组织部

2011年9月7日

山海关区大学生村官量化考核办法

(试行)

为全面准确评价大学生村官任职期间在村的德才表现和工作情况,建立健全科学完善的考核评价机制,进一步调动大学生村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发大学生村官创先争优动力,扎实推进农村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根据区情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选聘到我区农村任职的全体在岗大学生村官。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大学生村官考核和聘期考核。

三、考核内容及程序方法

(一)考核内容

大学生村官考核坚持注重实绩、群众认可、组织满意的原则,实行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全面考核大学生“村官”在村工作期间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表现,重点考核工作实绩。考核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德:主要指大学生村官对到村任职的认识,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作风、群众感情等。

能:主要指在村工作期间的工作思路是否清晰,是否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服务群众等做好农村工作的能力。

勤:主要指在村出勤及工作态度、精神状态,是否与村民群众打成一片,说实话、办实事。

绩:主要指履职尽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等方面情况,完成镇村工作目标任务,为强村富民做出贡献等。

廉:主要指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的表现。

(二)考核方法程序

考核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全程指导,镇党委负责组织实施,区委组织部和各镇党委联合组成考核小组,逐个大学生村官进行考核。主要方法为积分量化考核,具体程序为:

1、个人总结。考核组发出考核预告,被考核大学生村官围绕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全面总结到村任职以来或思想工作情况,形成书面述职报告。同时,认真填写《大学生村官综合实绩考评表》,由大学生村官本人签字,并由村、镇党组织书记签字,镇党委盖章,作为评价大学生村官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

2、召开大学生村官所在村民主测评大会。各镇考核组到考核对象所在村,召开测评大会,参加测评人员为:所在村“两委”成员、全体党员、全体村民代表。参加测评的人数一般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方能进行测评。测评会议程序为:(1)考核组介绍考核要求。(2)考核对象进行述职。(3)参会人员对照《***村大学生村官(聘期)考核测评表》进行测评打分。(4)考核组与村“两委”班子成员、党员群众代表座谈,掌握大学生村官在村里日常表现。(5)考核组收回测评表计算大学生村官所在村测评平均得分,测评表及其它材料要存档备查。

3、召开大学生村官所在镇民主测评。各镇考核组负责召集镇党政班子成员,各科室、站所负责同志,召开测评会议。参加测评人数一般超过应到会人数三分之二,方能进行测评。测评会议程序为:(1)考核组介绍考核要求。(2)考核对象进行述职(书面)。(3)参会人员对照《***镇大学生村官(聘期)考核测评表》进行测评打分。(4)考核组收集测评表计算大学生村官所在镇测评平均得分,测评表及其它材料要存档备查。

4、综合实绩测评。各镇考核组、区委组织部负责大学生村官工作科室,根据大学生村官日常表现和实地考核掌握的情况,对照《山海关区大学生村官综合实绩评分细则》,分别进行打分,按照各占50%的比例,形成大学生村官工作实绩得分。

5、汇总考核情况。各镇考核组全面汇总考核情况,按照村测评平均得分、镇测评平均得分和工作实绩测评得分,各占30%、30%、40%的比例,计算出大学生村官考核最终得分,对参加考核的大学生村官按照分数进行排名,确定考核等次,优秀等次严格控制在15%以内。

计算公式为:

大学生村官考核最终得分=村测评平均得分×30%+镇测评平均得分×30%+工作实绩测评得分(考核组评分×50%+组织部大学生村官工作科室评分×50%)×40%。

根据得分排名由高至低依次取参加考核人数的15%为优秀。得90分以上且得分排名在前n名之内(n=参加考核大学生村官人数 4

*15%)为优秀,未进入前n名90分以上的和得90至80分的为称职,80分至60分为基本称职,60分以下为不称职。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确定为不称职:(1)思想政治素质差、干部群众意见大的;(2)工作能力低,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3)工作中因失职、失误和责任问题造成重大损失的;(4)组织纪律观念差,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10个工作日以上或月计在村不满20天的;(5)因其他情形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

6、镇党委会研究确定。根据考核情况,镇党委召开党委会议研究确定考核结果。

7、公示。镇党委要将考核结果在被考核大学生村官所在镇村公示3天,接受群众监督,及时授理群众来信来访。

8、区委组织部审批。经公示无异议,镇党委将考核结果正式报区委组织部。各镇党委形成《关于大学生村官***年考核情况报告》和《考核结果备案表》报区委组织部审核、备案。区委组织部召开部务会研究审批。

9、反馈考核结果。镇党委主要领导采取谈心谈话的方式,向大学生村官反馈考核结果,由考核对象在《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考核登记表》上填写意见并签字,存入个人档案。《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考核结果备案表》由镇党委报区委组织部备案。

10、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报考公务员、参加选调生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及享受有关等激励政策的重要依据。

四、组织领导

(一)强化组织领导。量化考核是对大学生村官履职情况的全面总结和综合评价,考核结果是培养使用大学生村官的重要依据,各镇党委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制定考核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二)严格标准程序。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要把平时了解与考核、考核工作表现与考核工作实绩、组织考核与群众评议结合起来,准确客观评价大学生村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

(三)严肃考核纪律。考核组成员对涉及自己关系密切的亲友等需要回避的,必须回避。对涉及大学生村官个人问题、群众反映的有关情况和民主测评结果等,要严格按规定办理,不得泄露。对因考核工作不客观、不公正,或不如实反映考核情况的,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考核人员责任。

(四)确保考核效果。镇党委要了解掌握每名大学生村官思想动态,及时做好大学生村官思想工作,帮助大学生村官多种渠道成长成才。要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考核评价机制,做到“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不一样,促进大学生村官尽早成长成才,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实现更好更快发展。

本办法由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9.大学生综合素质量化考核细则 篇九

一、出勤考核项

(一)早操考勤:

1.全勤:在该学期早操考勤中,无任何缺勤记录的学生,该学年综合素质量化考核成绩加4分。

2.本学期,有免操记录学生、早操请假超过5节以上的学生减2分。3.每学期每旷1节早操该学年综合素质量化考核成绩减0.5分处理。

(二)自习考核:

1.在该学期的晚自习考核中,没有任何缺勤记录的学生,该学年综合素质量化考核成绩加4分。

2.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需要出具团委开出的请假条,则视为全勤。若一学期超过3次(包含第3次)则不能视为全勤,每超过一次减0.5分处理。3.每学期旷晚自习,每旷1节晚自习该学年综合素质量化考核成绩减1分处理。

(三)课堂考勤:

1.该学期未经团委同意,擅自旷课的同学,每旷1小节,减0.5分处理。2.该学期未经团委同意,擅自离校的同学,离校一天作旷课8节处理,减4分。

二、违纪减分项

1.2.3.4.5.6.因各种原因,受到院里通告批评的学生减5分。因各种原因,受到学校警告处分的学生减10分。因各种原因,受到学校严重警告处分的学生减20分。因各种原因,受到学校记过处分的学生减30分。因各种原因,受到学校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减40分。

我院对寒、暑假、“五一”、“十一”、端午、清明、中秋节前后的考勤将严格管理,凡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提前离校或未按时返校的学生,该学期减8分。7.对未办理任何手续,而无故在校外租房的学生将严加处理,一经查实减20分,并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三、宿舍公寓考核项(建议每月评比一次文明宿舍)

1.在我院卫生大扫除中不合格的宿舍全体成员每次减2分。2.因纪律、卫生等问题被校、院直接通报的宿舍全体成员减3分。3.获得D级警告宿舍的全体成员每次减4分。

4.该学期内被院里评为“文明宿舍”的宿舍全体成员加4分。5.私自调换宿舍等违反宿舍管理规定的学生减5分。6.该项加分上限为12分。

四、学生会、班委、党员考核项

(一)学生会成员考核项

1、值班出现旷班,每次减1分。

2、无故旷会每次减10分。

3、每学期对学生会成员进行测评,依据任职表现进行民主测评,最高加分不超过10分。具体测评办法另行公布。

4、学生会各部门完成指标的,另外奖励5-10分。

(二)班委考核项

1、班级在学期内出现安全事故(如宿舍、人身、滋事、问题学生离校等问题)瞒报、延报现象,所有班委统一减20分,班级负责人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取消班委的评优资格。

2、要求参加的会议(包括班会)无正当理由不到或迟到的,每次减10分。

3、凡要求提交的材料延误的,负责人每次减1分。

4、班级获得优良学风班、先进团支部、一次性四级通过率全校前三的,全班同学(除四级未通过者)每人加2分。

5、每学期对班级委员进行测评,依据任职表现进行民主测评,最高加分不超过5分。具体测评办法另行公布。

(三)党员考核项

1、学习成绩未进入班级前50%,给予警告一次,连续两个学期未进入班级前50%,预备党员延期转正。正式党员如连续两个学期出现不及格现象,取消党员资格。

2、综合考核为优秀的,加3分,综合考核不及格的,取消党员资格。

3、获得先进党支部的支部委员加5分。

五、等级和资格认证考试加分项

1.该学期通过计算机二级加4分。2.该学期通过大学生英语四级加8分。3.该学期通过大学生英语六级加15分。4.该学期通过司法考试的加15分。5.该学期获得其他证书的酌情加分。6.该项加分上限为20分。

六、学习竞赛类荣誉加分项(金犊奖、英语竞赛等)

1.此类活动已经入围,参与的同学加5分。

2.获得国家级个人、团体一等、二等、三等、优秀分别加40、30、25、20分。3.获得省部级个人、团体一等、二等、三等、优秀分别加30、25、20、15分。4.获得校级个人、团体一等二等三等分别加20、15、10分。

5、不得累计加分,按最高分计。

七、文体类(重点是校级、省级科技文化艺术节)荣誉加分项

在文体类活动获得奖励的学生给予以下加分:

1.国家级个人、团体一等二等三等优秀分别加12、10、8、6分。2.省、市级个人、团体一等二等三等优秀分别加10、8、6、4分。3.校级个人、团体个人、团体一等二等三等优秀分别加8、6、4、2分。4.院级个人、团体一等、二等、三等、优秀分别加6、4、2、1分。

注:该学年参加校运动会中前三名按一等二等三等加分,第四到第八按优秀等级加分。

5、不得累计加分,按最高分计。

八、参与学校组织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加分项

1.自愿申请,被选拔参加校级重点社会实践活动的学生加10分。2.获得省级个人优秀的加20分,团体加10分.3.获得校级个人优秀的加10分,团体加5分。

九、参与社团、课外科技创新活动(挑战杯、调研山东、创业大赛等)

1.自愿申请,被选拔参加科技创新活动的学生加5分。2.获得省级以上奖项的,个人加30分,团体加20分.3.获得校级奖项的,个人加15分,团体加10分。

4、加入本学院社团一个加2分。

十、其他情况

1.受到表彰的学生根据具体情况按以下加分:

(1)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省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的学生加20分。(2)校园十佳的学生加30分;获得校级学习、素质拓展一等奖学金的学生加10分,获得校级学习、素质拓展二等奖学金的学生加5分。

(3)学院、团委认可的好人好事、为学院做出特殊贡献的学生酌情加分。(4)做出有损学院形象和有碍于学院工作的学生将视情况严厉减分。2.根据学生在军训中的表现给予以下加减分处理:(1)在军训中荣获军训标兵的学生加2分。

(2)军训考勤中每缺勤2次以上的学生,每次减1分,最多减4分。3.该项加分上限为30分。

十一、综合素质量化分值换算办法

把学习成绩和素质成绩均换算成100分制进行综合素质量化总评。总评成绩=学习成绩P累计×0.5+素质成绩×0.5

1、以上各项条款以各年级专业相对应,有几项算几项。

2、所有先、优评比以此量化分值为重要参考,然后经过团委、党委的综合考察后确定相应人选。

十二、学院成立综合素质考核小组,统一领导我院学生考核工作。

十三、其他未尽的临时突发性事宜,由考核小组研究决定加减分。

注:此次评优若有虚报、谎报的情况,一经查实,取消评优资格,该班班长核实不清,负有间接责任,情节严重者,撤销班长职务。

学院团委

10.浙江工商大学学生素质评价办法 篇十

(浙商大学〔2012〕255号)

注:学科竞赛项目范围、项目级别按《浙江工商大学关于印发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的通知》【浙商大教〔2012〕167号】规定执行;刊物级别、作者权重参照学校科技处的有关

第三章实施

第十条校学生处负责全校学生素质评价的领导、协调、监督工作,学院分党委(党总支)负责本学院学生素质评价的领导,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学院应根据本院专业特点和学生工作实际需要制订针对性的学生素质评价细则,做到标准一致。学院学生素质评价细则应报学生处备案。

第十二条学院应根据本院学生素质评价细则建立学生记实信息记录体系,并将学生记实信息记录工作纳入学生日常管理体系。

第十三条学生素质评价应公开、公正、透明原则。单项评议成绩、记实成绩和综合评价结果应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素质评价结果上报校学生处。

第十四条学生素质评价周期为一,评价工作在次年开学初完成,综合评价数据计算由计算机辅助完成。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五条学生素质评价结果是学生在校期间思想、学习、生活和个性发展的综合反映,作为整体它是衡量学校教育成效的标尺。学生综合评价成绩将作为学生申报和评定各种奖学金,以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毕业生”等荣誉的主要依据,同时,也是就业选择时学校向用人单位推荐的重要依据。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校学生处负责解释。

11.华东理工大学学生德育素质考核实施办法 篇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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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普通高等教育学生管理规定》、《高等 第一条 为了更好的贯彻国家教育部 学校行为准则》,激励学生奋发向上、刻苦学习,促进全院学生德智体等各方面 健康发展,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南昌工程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 根据、《南昌工程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试行)、》《南昌工程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及 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学生实际情况,特制定《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学生综合测评 实施细则》。专科学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的对象为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在籍的全日制本、生。综合测评结果作为评奖评优的基本依据。第三条 本细则的宗旨,一是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二是认同学生 在校园内和社会工作、业余特长等方面的突出成绩;三是对学生的不良行为做出 惩罚;通过“加分从谨、扣分从严”的措施,对学生在校期间的综合表现做出公 正、合理的评价。鼓励学生在加强专业学习的基础上,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实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成为适应新时代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第四条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在学校统一领导和部署下,由机械与电气 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实施。第五条 本细则由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章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程序

第六条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以班级为单位,每学期开展一次,学院团委学 生会设审核小组,组长由学习部部长担任,组员由学习部副部长、学习部干事组 成,小组顾问由学院辅导员老师担任,审核小组负责全院全面审核各班测评结果,审核后负责向学院辅导员老师汇报综合测评结果以及向学生公布综合测评结果。如班级审议小组审议过程中遇到无法确定问题,可上报至学院审核小组裁决;学 院审核小组如仍无法裁决,则将问题上报学院辅导员老师处理。第七条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程序 a)学生自评与互评。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在班主任的指导下,学生对 上学期本人在德、智、体等方面进行自我总结,自己按实际情况给自己打分,写 出自我鉴定。同时,对本班级的其它每位同学在德、智、体等方面进行认真的评 议,并填写《南昌工程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学生评议表》。每位同学应主动向

班级审议小组提供自己的加分证明材料。b)班组评议。各班设以班团干部、党员为主、并有两名普通同学组成 的班级审议小组(小组成员由班团干拟定后交由班内同学以举手表决形式过半数 通过),组长由班主任担任,副组长由班级选举产生。班级审议小组负责审议学 生的总结和自我测评的情况,核实基本分、附加分和扣分等内容。附加分和扣分 材料由每位同学、班级、相关主管部门及时提供。班级审议小组根据全班学生综 合测评的实际评分结果排序,得出综合测评排名及奖学金名单,核准无误后在全 班公示。班级公示无异议后班主任在电子校务—学工子系统—学生创评和资助管 理—审批综合测评里录入本班综合测评结果。c)学院审核。班级公示无异议且完成电子校务网上综合测评结果录入 工作后上报材料送学院审核小组审核。各班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学院审核材料包括 《南昌工程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评分表》《奖学金评定结果汇总表》《加扣分、、明细表》(样表见 ngpy11@163.com 邮箱,密码为 012345678)各一式 2 份,同时 在交表之前将电子表格发至 jidian_xuexibu@163.com(邮件名称及附件格式为: 年级+专业+班级+经手人姓名+手机电话)。d)学院公示。公示完毕,学院未收到同学反映问题,名单将自动生效,班主任即可在电子校务—学工子系统—学生创评和资助管理—奖学金管理—录 入审核奖学金子目录里面审批本班奖学金。

第三章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指标体系

按照高校人才培养的目标,学生综合素质测 第八条 根据素质教育的要求,评既考虑每个学生的基本表现得分,还要考虑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学生进行奖励加 分和对违反校纪校规、造成事故、影响学校声誉、破坏学校正常学习生活秩序、品行恶劣的学生进行处罚扣分,测评总分 F 为 100 分。各个指标的测评分为:基 本分(F1+F2+F3)分值为 70 分,加扣分(F4+F5+F6)分值为 30 分。各个指标的 测评分数不能超过其本身的最高分值;若超过的,即为满分。综合素质测评总分 F=70%(15%思想品德素质测评基本分 F1 + 75%学习成绩 测评基本分 F2 + 10%文体素质测评基本分 F3)+ 30%(30%S 思想品德素质加扣 分 F4 + 40%学习成绩加扣分 F5 + 30%文体素质加扣分 F6)。

第四章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基本分评分标准

第 九条 学生思想品德素质测评基本分的评分标准为: F1=S1*35%+S2*60%。

S1 为学生思想品德素质的基本分,S2 为学生在学生社区的表现考核分。(1)学生思想品德素质的基本分(S1)即学生思想品德表现考核分,根据 《南昌工程学院学生思想品德素质评分参照标准》(见学生手册)进行考评和赋 分。在评定每个学生思想品德素质的级别(A、B、C、D)后,学生思想品德素质 基本分(S1)按下表确定分值和比例。级别 S1 分值 占全班人数比例 A 90 25% B 80 50% C 70 25% D 45(2)学生在学生社区的表现考核分(S2)由学生社区管理中心根据《南昌 工程学院学生社区操行分制度的规定》和《南昌工程学院学生社区操行分奖惩细 则》等有关规定进行评定和赋分。第十条 学生学习成绩测评基本分的评分标准为: F2=∑(p*x)/∑x。其中 P 为所测评学期教学计划内每门课程实际考试成绩(不含重修和公共选修课 程;因病、因事批准缓考的课程可不纳入基本分计算范围)。X 为各门课程的学分。缓考成绩视作补考成绩,有缓考的同学不能参加奖学金评选。采用五级记分制的课程成绩按下表转制为百分制计算: 级别 优 良 中 及格 不及格 分值 90 80 70 60 40 第十一条 学生文体素质评分标准为: F3 为文体素质基本分。学生文体素质基本分(F3)即学生文体素质表现考核分,根据《南昌工程学 院学生文体素质评分参照标准》(见学生手册)进行考评和赋分。在评定每个学生文体素质的级别(A、C、后,B、D)学生文体素质基本分(F3)按下表确定分值和比例。级别 F3 分值 占全班人数比例 A 90 25% B 80 50% C 70 25% D 45 第五章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加扣分评分标准

(F4)中所指的奖 第十二条 学生思想品德素质的奖励加分和处罚扣分总分 励和处罚为所测评学期内获得的。因同一事由的奖励加分和处罚扣分取最高分,不累计。具体加分和扣分标准如下:(1)F4=60±S3。其中:S3 为学生思想品德素质的奖励加分和处罚扣分;(2)受到表彰的先进个人按下表加分: 级别 国家级 省(部)级 校级 院(系)级 加分 15 8 2 1(3)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中的成员及其负责人参照下表酌情加分: 级别 国家级 省(部)级 校级 院(系)级 成员加分 3-8 1-4 0-1 负责人加分 5-10 4-8 0-2(4)受到校、院(系)通报表扬每次分别加 1、0.5 分;(5)担任学生干部并能积极工作的: 级别 校团委、校团委、学生会 学院、学生社 社团各部 班级一 学习学生会 各部门一般干 区各部门一 门一般干 般学生 小 各部门 部、院(系)、和 般干部、学生 部和班级 干部和 组、寝室长 课代 主要负 学生社区主要各 党支部委员、主要学生 干部 表 责人 部门负责人 社团各部门 主要负责人 好 5 4 3 2 1.5 1 一般 2 1.5 1 0.5 学生干部的评分,由学生干部所在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主管部门在开学 第一周将学生干部的评分报送学院。(6)做好人好事、在公示期按流程揭发违纪事件,每次加 2 分。(7)积极认真听取学校或各院(系)的各类讲座、学术报告等,且有记 录的每次加 0.5 分。(8)①因违记受到校警告及以上处分的,其学生思想品德素质基本分(S1)评定的级别为 D 级;②受到学校通报批评的每次扣 4 分;受到学校通报 批评 2 次及以上的,其学生思想品德素质基本分(S1)评定的级别为 D 级;③ 受到学院、学生社区通报批评的每次扣 2 分;受到学院、学生社区通报批评 3 次及以上的,其学生思想品德素质基本分(S1)评定的级别为 D 级。④党、团 纪律处分,参照行政处分扣分,同一事由受到多种处分的,取高分扣分。(9)学生党员、干部明知他人违纪而未制止或报告学院学生工作小组的 每次扣 3 分。(10)缺勤组织生活、支部活力、班长会议、团干会议的相关人员每次 扣 1 分。(11)在每学期开学的第一周内,学院纪检部、办公室、组织部、社活 部等各部门将上学期所记录的通报表扬、通报批评、集体活动、会议缺勤名单 上报学院团委学生会设审核小组,学院团委学生会设审核小组将学校、学院加 扣分明细下发至各班审议小组,各班审议小组按学校、学院、班级奖惩记录认 真填写好加扣分明细表。(12)本班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审核小组成员工作无差错,每名同学可加 1 分,如有 1 项差错不加分,如接到同学投诉则相关责任人扣 1 分。(F5)中所指的奖励和 第十三条 学生学习成绩的奖励加分和处罚扣分总分 处罚为所测评学期内获得的。因同一事由的奖励加分和处罚扣分取最高分,不累 计。具体加分和扣分标准如下:(1)F5=60±Z。其中:Z 为学生学习成绩的奖励加分和处罚扣分;(2)获各种专业竞赛奖者按下表加分: 级别 第一名或特 第二名或一 第三名或二 第四名及鼓励奖或 等奖 等奖 等奖 三等奖 国家级 15 12 10 8 省(部)市级、10 8 6 4 校级 6 5 4 3 院(系)级 3 2 1 0.5(3)公开发表论文按下表加分: 级别 核心期刊 一般性期刊 增刊 加分 20 10 5 独著、第一作者、第二作者、第三作者、第四作者、第五作者分别按1、0.9、0.7、0.5、0.3、0.1 的系数核算。(4)向报刊、电台或电视台投稿(新闻报导、学术论文、文学作品、经 验交流等),有证明被采用者按下表加分: 级别 国家级 省(部)级 地(市)级 校级 加分 10 6 4 每篇加 0.5 分,满 3 分止(5)通过英语及计算机等级考试者按下表加分: 级别 三级 四级 六级 六级以上 专科 3 6 8 英语 本科 3 6 计算机 4 8 等级考试仅限通过的本学期加分一次,各班级做好备案。(6)获各级别资格、水平及技能证书者按下表加分: 级别 初级 中级 高级 劳动部、人事部等各类资格或水平证书 3 4 5 省厅级各类资格或水平证书 2 3 4 其它实践技能证书 1-2 学生所获的各类证书仅限获得的学期加分一次,各班级做好备案。(7)听取专题学术报告每场加 0.5 分,满 3 分止。(8)以修满公选课规定学分的,继续选修公选课,每超过 1 学分的加 0.5 分。(9)学习态度不端正,无故旷课每节扣 0.5 分。(10)本科生自第五学期开始,未通过英语四级考试者,每学期测评时扣 1.5 分,直至通过止。(F6)

中所指的奖励和 第十四条 学生文体素质的奖励加分和处罚扣分总分 处罚为所测评学期内获得的。因同一事由的奖励加分和处罚扣分取最高分,不累 计。具体加分和扣分标准如下:(1)F6=60±T。其中:T 为学生文体素质的奖励加分和处罚扣分;(2)获各种文体竞赛奖者按下表加分: 级别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及鼓 体育竞赛破 或特等 或一等 或二等 励奖或三等 记录另加 奖 奖 奖 奖 国家级 20 18 16 10 20 省(部)、市级 10 9 8 7 10 校级 4 3 2 1 4 院(系)级 2 1 0.5 0.2 团体获文体比赛奖,其主要成员加分按个人获文体比赛奖加分标准的 1/2 加分,其一般成员加分按个人获文体比赛奖加分标准的 1/3 加分。(3)校、学院文体队员积极参加训练者,分别加 3 分和 2 分。(4)校军训教官加 3 分。受表彰另加分。(5)早操、升国旗缺勤,每次扣 5 分,直到文体素质的奖励加分和处罚扣 分总分(F6)0 分止。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各班级在进行实际测评时,如果遇到新的问题,而本实施细则 又未作具

12.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 篇十二

一、学期初,给位学生准备一只“成长记录袋”

成长记录袋装同学们获得成功收获的记忆,以及其他同学们想装的内容,以准备在学期末进行综合素质评定的时候使用。

二、评价内容

2、《了解自己的智能》(4~5页)学生自评。

3、《家里的我》学生本人重点记录记录自己在家中的表现(包括学习、运动做家务等)(6~7页)

4、《基础素质》评价(8~9页)学生根据五类选项自己做到了就打对号。教师或学生写出评价与建议。

5、《课程评价》(10~13页)自评、组评、教师评相结合。

6、《活动回顾》《地方课程》《才艺展示》《成功记忆》学生本人填写本学期参与的活动,并自评和组评相结合。(14~18页)

7、“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

“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中有五项基础素质(品德习惯、学习能力、交流合作、运动健康、艺术素养),(见19页)及其评定标准、所需相关证据材料、自评互评班评评定记录栏等内容。发下此表,让学生按表中所列的五项基础性发展目标的顺序,整理自己的材料证据,以方便按序评定。

三、评价标准

评定结果实行等级制。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或(A为4,B为3,C为2,D为1)

1、自评

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组织学生根据自己的材料证据,对照五项基础性发展目标的标准,给自己定出六项的等级(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或A/B/C/D)。

4、互评

组织各学习小组的学生,对照项基础性发展目标的标准与小组内所有同学提供的相关证据,相互评定出五项的等级(ABCD)。凡是结果与学生个人不同的,都要注明相应的理由,并签上小组所有成员的名字。

5、班评

还是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负责一个班级内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的几位教师组成班评小组,对照六项基础性发展目标的标准与同学们提供的证据材料,给班内所有学生定出五项的等级(ABCD)。凡是结果与学生个人、学习小组的评定不同的,都要注明相应的理由,并签上班评小组所有教师的名字。

6、学期总评

评定结果实行等级制。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或(A为4,B为3,C为2,D为1),按比例得出学生个人在班级中的总等级(前30%为A,后30%为B,中间40%为C,D基本上不应出现)。

7、班评小组给出综合性评语

结合学生的学期总评,参照学生的平时表现,给班内每一位学生写下综合性评语。

8、将五项基础性发展目标的等级、学期总等级汇入《西柳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报告书》中,并签上老师们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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