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补缴概述(精选9篇)
1.社保补缴概述 篇一
社会保险补缴申请报告
苏州园区社保中心:
您好!
我单位职工 身份证号码: 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我单位工作,由于单位之前,未能及时聘请相关的社保办事人员,造成了延误,故我单位并未为该职工缴纳2015年11月至2016 年 02 月的相关社保和公积金。
现特此申请为该职工补缴2015 年11 月至2016 年 02 月共计 4个月的相关社保和公积金。滞纳金则由本公司承担,望请社保中心给予办理。
此致
敬礼!
单位经办人: 联系电话: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2.北京社保补缴政策 篇二
一、涉及的社会保险征缴业务
市中心8月25日统一预生成全市涉及人员报表日期为9月的正常月报缴费单位的社平基数补差(以下简称“补基差”)明细、汇总数据(建议经(代)办机构对此类数据不做删除处理)。
享受社保补贴人员补基差明细按照优惠政策子系统上传的数据为准。
(一)参保单位补基差
1.调整范围:204-5月按月缴费的参保单位中需进行补基差的人员。
2.操作流程:
(1)年8月财务结账后,各社保经(代)办机构业务将统一生成补基差汇总数据转财务进行首次收款(收款方式默认为托收,可修改)。涉及补基差的参保单位提出打印补基差明细、汇总表的,社保经(代)办机构应为其打印,并加盖参保单位章,按规定存档。
(2)对首次托收不成功的记录或调转人员的记录,社保经(代)办机构业务在“补社平基数差查询”模块中查询并勾选生成原单位2013年4-5月的补基差明细,补缴原因为“补基数差”。
后续业务按现有补缴流程操作。
(3)对于2013年4-5月欠缴的单位或个人,必须足额还欠并且财务回款后,才可以在“补社平基数差查询”模块中查询并勾选生成补基数差明细;否则不能进行补基数差操作。
3.经(代)办机构已接收退休待遇信息的,应先进行补基数差操作,待财务回款后,通过“补社平基数差重打缴费情况表”模块进行重新清算并打印缴费情况表。
4.经(代)办机构未接收退休待遇信息的,四险系统补基数差操作,待财务回款后,取消原预审操作,重新办理预审,打印缴费情况表。
(二)缴费卡单位补基数差
1.调整范围:2013年4-5月缴费卡单位的参保人员根据个人缴费档次按新社平进行补基差操作。
2.操作流程:
对于在缴费卡单位下正常缴费状态的人员,同参保单位缴费基数补差中操作流程第(1)条办理流程。
对于已经不在缴费卡单位下或非正常缴费状态的人员,同参保单位缴费基数补差中操作流程第(2)条办理流程。
(三)补缴历年业务
通过单位申报个人补缴模块进行了补缴历年的参保人员,并且已经收缴到位的,1-6月涉及补缴系数部分不再根据新社平进行变更调整。
(四)灵活、自创单位补基数差
1.调整范围:2013年4-5月灵活、自创单位的参保人员按新社平进行补基差操作。
2.操作流程:劳服于2013年8月25日上传2013年4月-5月的基数补差记录,社保经办机构接收后,进行汇总(补缴原因为“基数补差”),并转财务。对未上传的人员通过“补社平基数差查询”模块进行查询,如需要补缴,通过勾选后汇总、转财务进行收款。
自创、灵活补缴明细录入模块中补缴原因增加“补基数差”(该补缴原因只能用来查询,不能录入)。
(五)失业人员缴纳医疗保险补基数差
失业人员由后台生成社平补基数差记录后,直接置到账标识。
二、涉及社会保险待遇支付业务
(一)养老保险支付业务
1.调整范围:2013年1月至6月因上年社平工资调整的退休人员(不含补基差人员)和2013年4月至5月的帐户需要补基差的退休人员。
2.操作流程:
(1)对于2013年1月至6月因上年社平工资调整的退休人员(不含补基差人员)
2013年1月至6月因上年社平工资调整,退审系统生成社平调整记录,四险系统在“183养老金变更”模块进行接收。此项工作于2013年8月22日开始实施,调整金额进入2013年9月的支付月报。
(2)对于2013年4月至5月的帐户需要补基差的退休人员。
需要做4月至5月补基差的退休人员,补基差后,退审系统重新审批生成变更待遇信息,四险系统在“183养老金变更”模块接收。
4月至5月退休前在职介、人才机构个人委托存档缴费的新增退休人员,采取自愿补缴的原则,如按新的社平工资标准补缴差额部分的,可重新核准退休待遇。
如截止2013年11月15日仍未申报补基差额部分,将在2013年12月16日为其按新社平标准调整其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中的基础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其补发差额部分于1月进行支付。
(二)工伤保险支付业务
1.调整范围:2013年1月至6月因上年社平工资调整的工伤支付人员和2013年4月至5月的帐户需要补基数差的工伤支付人员(调整月份前已终止的工伤人员相关待遇也属于本次调整范围)。
2.操作流程:
(1)2013年1月至6月核准的工伤待遇调整方式
通过“因上年社平工资调整工伤待遇”模块进行调整。调整项目涉及护理费、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用社平60%核准的相关待遇项目。按新社平核准待遇计算出差额并保存变更记录。
护理费补支数据在“工伤月报外补支明细录入”模块中生成,生成计算规则同现有程序规则。
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补支数据在‘工伤支付月报’模块中生成。
对于用社平60%核准的相关待遇项目,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补支数据在“工伤支付月报”模块中生成;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在“工伤月报外补支明细录”模块中生成。
对于调整月份前已终止的工伤人员所有项目的补支数据需在“工伤月报外补支明细录入”模块手工录入。
此项工作于2013年9月16日开始实施,调整金额进入2013年10月支付月报。
(2)2013年4月至5月补基差的工伤职工待遇调整方式
在“补社平基数差查询”模块中可查询到补基数差的工伤人员,基数补差后的次月,后台调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定期待遇由社保经(代)办机构重新核准。
此项工作于2013年9月开始实施。上述人员的补支数据需在“工伤月报外补支明细录入”模块手工录入。
(三)生育保险支付业务
1.调整范围:因2013年社平工资调整,参保单位生育保险平均缴费基数提高的,补基差后应根据个人申报调整生育待遇。
2.操作流程:
(1)已登记人员的调整方式:
补缴2013年4月至5月基差回款后,通过“生育信息变更”模块进行变更后补支。
(2)未登记人员的调整方式:
补缴2013年4月至5月基差回款后,未进行生育登记的人员,通过“生育信息登记”模块登记即可。
上述两项工作于2013年9月开始实施,补支金额进入生育支付月报。
(四)失业保险支付业务
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人员医疗费补基数差,由医疗系统后台统一生成补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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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缴社保申请书 篇三
尊敬的领导:
您好!
首先感谢公司领导对我的栽培和帮助。我是一名xxg岗位人员,于xxxx年xx月xx日进入公司工作,至今已有半年了。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扩展,领导的细心栽培,我个人的能力也在不断提升和进步。现在因为家庭的特殊情况,全家和孩子都要来到xx生活,目前x岁的孩子也要来到xx城市上学,对于入学需要办理居住证,而居住证的前提条件需要保险必须连续缴纳六个月,现在急需公司帮忙办理补缴xxxx年xx月份到xxxx年x月份三个月的社会保险,公司和个人部分费用全部由我个人承担。请公司领导予以支持和批准!
万分感谢!
特此申请!
申请人:
4.补缴社保申请书 篇四
兹有我校教师灶炊事员x同志,生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性别女,高中文化。该同志于________年____月至________年____月在_________小学任教;198________年____月到________年____月在武威第五中学教师灶做炊事工作;________年至今在我校教师灶做炊事员工作。该同志在工作上能勤勤恳恳,任劳任怨,能够较好地完成教师灶炊事工作任务。根据有关部门规定一名炊事员负责做25名左右教职工的饭菜。五中和我校在农村规模大,学生一千多人,教师60多人。由于学校经费比较少,炊事员的工资比较低。但教师灶炊事工作只有该同志一人承担,一日三餐,每天在灶房工作12小时之多,工作非常辛苦,同时工作环境差,灶房、操作间为一体,设备陈旧落后,面、菜基本手工操作,导致该同志积劳成疾,疾病缠身。在________年做了白内障手术。现根据该同志申请养老保险费的要求,为切实解决x同志的`后顾之忧和老有所养的问题,经学校校委会研究决定特申请为x同志补缴单位应缴养老保险费的部分。请贵局为其办理为盼。
特此申请!
________________中学
5.社保补缴新政策就读 篇五
每月养老待遇最少583.7元
记者了解到,今年6月30日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人员,一次性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后,其基本养老待遇从今年7月起执行,也就是从7月至缴费前的都会补发;今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人员,一次性补缴15年基本养老保险费后,其基本养老待遇从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次月起执行。养老待遇每月最少583.7元,具体标准见上表。
本次补缴后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从1月1日起参加江苏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正常调整。
[特别提醒]
曾一次性退保的人员也可补缴
累计缴费满15年,是养老保险参保人领取养老金的必备条件。长期以来,那些退休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参保人员,只能选择“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存储额,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办法。今年7月1日起施行的《社会保险法》,取消了这一办法,转为个人可申请延缴延退。记者了解到,有部分人员因种种原因,比如参保时间晚或中断缴费等,导致到退休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无法按月领取养老金和享受其他养老保险待遇。
6.2022社保补缴新规定 篇六
社保还是可以补缴的,只不过对于一次性补缴进行了限制;
取消一次性补缴社保的制其实也是从大局考虑的,只要大家按照要求完成社保的缴纳,那么相关的待遇享受并不会受到影响。另外,伴随着一次性补缴制的取消,也推出了不少利好方案;比如说取消参保户籍上的限制、缴纳社保时间变得更加灵活等等。
总的来说,一次性补缴制的取消对于灵活就业人群来说未必是坏事,相反还可以有效减轻参保的负担。
二、2022社保补缴新规是什么
1、补缴对象:一次性补缴也不是完全不可以,但是有严格的限制;在2011年办理社保的人员,以及达到退休年龄时已经完成了五年的养老保险缴纳;同时满足上述条件的,就可以进行一次性补缴。
2、按年补缴:在退休之前,人们可以选择按年来进行补缴;这种方式会比一次性补缴要麻烦一些,但从一定程度上来说还是保证了公平的。
3、延迟退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不够的,可以选择延迟退休完成缴费,最多可以延迟五年。
4、退出社保:不想补缴的,可以直接退出社保然后领取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另外还会有一部补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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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退休单位补缴社保申请书 篇七
户口性质为:农村 身份证号码:3411xxxxxxx
于20xx 年 xx月xx 日至20xx 年 xx月xx 日在我单位从事工作,是我单位职工。 由于xx原因,我单位没有为其缴纳20xx 年xx 月至 20xx 年xx 月的养老保险,现及时发现,特此申请为该职工补缴 20xx 年xx 月至 20xx 年 xx月共计x 月的养老保险。
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经办人: 联系电话:
申请人:XXX
8.社保补缴概述 篇八
案情简介:
杨某于10月5日进入某公司从事操作工一职,同月16日发生工伤事故,后经劳动能力鉴定为十级伤残,用人单位于11月份为其补缴社保。12月19日杨某回归工作岗位。6月1日,杨某离职。
分析: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201月1日)第六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该条款旨在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及时维护劳动者权益方面,正发挥着积极的法律调整功能,使得用人单位在发生工伤后,能够通过积极补缴的方式来解决职工的工伤待遇问题,这样用人单位就不至于害怕无力承担而逃避责任,最终受伤职工的利益能够得到及时维护。
但是,《工伤保险条例》本身并没有对“新发生的费用”作进一步的解释,实践中,对于“新发生的费用”很有争议,各地对其也没有进一步明文规范。
在实际操作中,对于补缴费用后新发生的医疗费、康复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工伤保险待遇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用人单位未及时或因其他原因未为员工缴纳社保,员工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应即时为其补缴社保并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月内申请工伤认定。
本案中,医疗费、护理费、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及离职时的一次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风险提示:
9.2022社保补缴规定政策 篇九
1、补缴标准:社保费用的补缴需要以上一年参保地平均工资的60%来作为缴费标准,补缴其中的20%。补缴社保不像正常缴纳社保一样可以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选择对应的缴费基数,社保补缴的缴费基数是有严格要求的。
2、补缴年龄:补缴社保需要在达到退休年龄之前完成,超过缴费年龄还没有交满社保的,需要向单位提交超龄人员社保补缴的申请,然后由单位递交补缴材料;按要求完成缴费之后便可以算作社保缴费完成,在退休后正常享受相关待遇。
2022年社保补缴有年龄限制吗
有年龄限制;
社保补缴的意义是为了让缴费年限不够的人群在退休前能够完成相应年限的缴费,从而正常享受退休后的相关待遇;所以补缴自然是对参保人的年龄有要求的。
目前我国男性的退休年龄在六十周岁,女性则是五十五岁左右;所以要进行补缴的话,自然是需要在达到退休年龄之前才可以。
另外,参保人可以选择延迟退休来完成缴费,但最多也只能延迟退休五年;所以为了不影响到养老金待遇的享受,建议大家尽早的做好安排。
2022年社保补缴最晚时间是什么时候
社保补缴最晚时间往往是头一年的年底最后一天,部分地区会对进行一定程度的延迟,最迟为2022年的2月底;具体的要以参保地的实际要求为准。
社会保险制是全国统一实行的,但在具体问题的实施上,各地区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作出一定的调整,所以最晚补缴时间建议咨询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以便于能够得到最为准确的答复。
社会保险补缴的相关要求还是比较多的,为了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建议大家在今早的做好养老保险缴费规划。
2022社保补缴取消了吗
社保还是可以补缴的,只不过对于一次性补缴进行了限制;
取消一次性补缴社保的制其实也是从大局考虑的,只要大家按照要求完成社保的缴纳,那么相关的待遇享受并不会受到影响。另外,伴随着一次性补缴制的取消,也推出了不少利好方案;比如说取消参保户籍上的限制、缴纳社保时间变得更加灵活等等。
2022社保怎么补缴
1、单位补缴:有规定工作单位的,可以让公司相关部门来办理社保补缴的手续,将所需要资料提交给相关部门即可。
2、个人补缴:符合个人灵活就业参保条件的,可以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社保以及城乡居民社保,同时前往当地的社保中心/服务网点办理相应的补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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