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GZ7003-200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2024-10-26

TSGZ7003-200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精选6篇)

1.TSGZ7003-200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篇一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的安全管理

摘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消除了特种设备本身存在的隐患,为特种设备监察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为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本身就有很强的安全性,如果不注意安全管理就极有可能出现安全事故.如3月20日,某氧气充装站一台50m3储罐需全面检验,两名检验辅助工在罐内打磨焊缝时,因该台储罐与另一台正在运行储罐没有完全隔绝,致使该罐内渗入了一定量的氧气,由于氧气的助燃作用,打磨的火花引燃了罐内操作人员,造成罐内操作人员被活活烧死的惨剧.作 者:刘福涛    Liu Futao  作者单位: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临沂分院 期 刊:安全   Journal:SAFETY 年,卷(期):, 31(4) 分类号:X9 

 

2.TSGZ7003-200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篇二

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由于特种设备有可能威胁到人类的生命财产安全,所以要把企业和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有机结合,让他们能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近年来,我国的国民经济水平不断提高,特种设备也根据工业化产业布局的调整而增加,并广泛应用到各个企业中,人们也就更加直接地面临着特种设备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

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要谨遵自己的使命,严格进行检验工作。企业作为被检验单位,要积极配合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的检验,以诚恳的态度接受检验。特种设备存在的危险性因素主要是由内外两方面原因引起的。特种设备本身所存在的问题是设计不合理、产品质量把关不严、用料不佳等;外在原因是对设备的保养、操作不当,相关人员的安全意识不强,有时还可能会发生违章作业现象。这些因素都成为特种设备的安全隐患。

2特种设备监察部门应履行的职责

对特种设备的准入关率进行严格把关。对一些使用特种设备的企业,必须经过特种设备监察部门的安全许可。

对特种设备的审批严格把关。企业和安装部门必须要有政府所颁发的安装资质,并向上级申报。

对特种设备的检验关严格把关。安装单位对特种设备安装完之后要向检验机构报检,特种设备检验部门也要积极配合工作。

对特种设备操作的相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在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后才能上岗,只有这样才能达到企业安全生产的目的。

3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应为特种设备提供安全服务

特种设备检验机构一直忽视的环节就是安全服务。设备检验机构应主动为特种设备进行安全服务。因此,作为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的工作人员来说,要树立服务意识,积极为被检单位做好服务工作,强化学习观念,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充分发挥自己的职责,做一名优秀的“检验员”。同时,还要树立为大局着想的意识,将一些存在危险性问题的企业及时上报,发扬求真务实精神。

4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面临的困难

相关调查数据表明,兵团的特种设备仍有少数没有经过检验, 这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宗旨相背离,主要是由以下原因造成的。特种设备的安全问题没有引起企业相关部门的重视,企业对设备的安全管理认识不够,还有一些企业中的负责人法律意识淡薄,没有把安全隐患提升到法治的高度来看待,甚至对检验机构的检验也是消极应付。正因为这些设备问题的存在,严重威胁了人们的生命安全。

政府要时时刻刻的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充分发挥政府职能。只有在此基础上才能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措施进行落实,为提高特种设备的安全水平做出贡献。

5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对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的应用

为推动安全管理体系建设,企业要加强特种设备管理的安全意识。特种设备检验机构也要提高服务意识,对企业的特种设备进行检验和监督,重视安全的责任,只有这样才能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体系中做到以下要求:在企业建立安全生产体系,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企业应加大对特种设备的资金投入力度,不断完善设备设施,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治理;应对自己的员工进行安全教育知识的教育,让员工在操作机器的时候有较强的安全意识;企业在日常应对员工进行训练,演习紧急救援;企业对事故发生后所造成的损失,应承担经济方面的责任。

6结语

只有落实安全监督和监管工作,才能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出一个和谐稳定的生活环境。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离不开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的检验,因此作为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应加强自身的服务意识, 为特种设备企业服务,积极检查和监督。作为拥有特种设备的企业, 在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检验时应端正自己态度,积极配合检验工作,这不仅是对自身企业的负责,也是对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负责。只有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和企业做到和谐统一,才有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

摘要:特种设备检验机构主要对有关生命安全的压力管道、容器、电梯以及大型游乐设施方面进行检测。本文对特种设备检验机构中的安全管理问题进行分析。

3.TSGZ7003-200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篇三

近来,产品特种设备安全事件成为社会舆论和媒体关注的焦点也使质监系统承受着巨大的压力。对此,保安全是质检部门的重要职责,安全是我们必须坚守的底线。面对严峻的质量安全形势,特别是媒体、社会的高度关注,必须对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防范在前,进一步加大风险监测力度,加强风险预警和通报,把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构建风险防范长效机制。

一:是特种设备风险防范

A:加强安全风险评价是特种设备风险防范的基础

1.安全评价是安全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我国安全生产的基本方针,作为预测、预防事故重要手段的安全评价,在贯彻安全生产方针中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通过安全评价可确认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是否具备了安全生产条件。

2.安全评价有助于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质量安全实行宏观控制。质量安全评价工作,特别是安全预评价,将有效地提高特种设备安全设计制造的质量和使用的安全可靠程度。安装后的安全验收评价是根据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对设备进行安全评价,提高安全达标水平。设备使用阶段的安全技术、安全管理、安全教育等方面的安全现状评价,可客观地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安全水平做出结论,使生产、使用单位不仅了解可能存在的危险性,而且明确如何改进安全状况,同时也为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了解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安全生产现状,实施宏观控制提供了基础资料。

3.有助于提高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水平。安全评价可以使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变事后处理为事先预测、预防。传统安全管理方法的特点是凭经验进行管理,多为事故发生后再进行处理的“事后过程”。通过安全评价可以预先识别系统的危险性,分析特种设备生产、使用阶段的安全状况,全面地评价设备系统及各部分的危险程度和安全管理状况,促使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达到规定的安全要求。安全评价可以使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从纵向单一管理变为全面系统管理。安全评价使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所有部门都能按照要求认真评价本系统的安全状况,将安全管理范围扩大到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各个部门、各个环节,使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实现全员、全面、全过程的系统化管理。

4.安全评价有助于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提高经济效益。安全评价可减少特种设备由于在制造、安装方面的缺陷造成安装后因达不到安全要求而引起的整改和返工建设,安全评价,可将一些潜在事故隐患在特种设备使用前消除,安全评价,可使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较好地了解可能存在的危险并为安全管理提供依据,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的安全生产水平的提高无疑可带来经济效益的提高。

B、强化科学监管是实现特种设备风险防范的前提 1.检验和监管并重,加大风险监测、预警通报,实施动态管理,切实做到防范在前。要从以检验、检测为重心的检验监管方式,转变到“在风险分析基础上的动态管理”为核心的检验监管模式上,善于监管、科学监管建立起风险分析、风险监测和风险防范的一整套机制。必须明确检验与监管的关系,即把握好检验为监管服务。检验是基础,检测是支撑,监管是目的。通过检验检测与监管的有效组合,使检验监管做到有的放矢,有利于提高工作的预见性和防范性,提升监管效率,从而真正做到抓质量、保安全,进一步达到促发展的目标。

2、进一步加大风险监测和预警力度。要建立健全安全信息库,充分运用已有的风险监测渠道,不断扩大风险监测范围,加大对重点设备的风险监测力度。特别是对那些新技术、高风险的设备,要实施重点监测,不断提升风险监测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监测发现的问题和可能发生的风险,要及时发布风险预警,提前做好应急防范准备,真正做到系统防范。

3.建立风险分析和风险防范长效机制。风险分析和风险防范是一个常态化的工作,要做到预见在前和防范在前,必须要加强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和储备,不断充实检验检测和风险应对专家队伍,增加对敏感、高危产品风险评估的广度和深度,并在局风险分析委员会的组织协调下,实施统一的风险分析报告批准和转化应用程序。强化风险的动态管理,通过及时的风险交流、风险再评估、监管调整等一系列措施,不断验证产品质量与风险评估结论的符合性,降低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建立风险分析绩效评价制度,对风险评估的准确性、风险防范的及时性和成果转化的有效性进行评判,评判结果纳入业务工作质量考核的范围,确保风险分析和风险防范的实施效果。风险分析和风险防范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有效运行还需要我们作进一步的探索。

C、落实企业责任是加强特种设备风险防范的重点

1、提高企业“主人翁意识”是安全防范的核心 安全状态如何?是各级各类人员活动行为的综合反映,个体的不安全行为往往祸及全体,即“100—1=O”。因此,企业作为特种设备的使用方,应明确自身作为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方的重要性。这不仅是企业经营的必然要求,同时也是企业生存发展的重要保证。企业要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将主体责任意识内化于心、固化于制、外化于行,是消除隐患、减少事故、确保特种设备安全最核心的工作。

2.引导企业加强管理是安全风险防范的重点 良好的企业管理是企业制度安排、企业发展战略在人的意识上的反映,没有可持续的企业管理的企业不能长久。作为特种设备使用方,企业更需要积极主动的进行特种设备的有效管理。要做到管理和实用相结合。即每一个责任都可以找到相应的负责人,对每一个管理、使用人员都让他们认识到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以及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带来的巨大危害性。根据生产程序的可能性,列出每一个程序可能发生的事故。以及发生事故的先兆,培养员工对事故先兆的敏感性,引起足够的重视。并能及时排除。在任何程序上一旦发现生产安全事故的隐患,要及时的报告,要及时排除。当事人即使不能排除,也应该向安全负责人报告和记录,以便找出这些小事故的隐患,及时排除,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3.建立规范科学的企业制度是安全防范的壁垒 企业制度是企业经济运行和发展中的重要规定、规程和行动准则。在管理实践中,我们倡导的东西为什么往往成为空洞的口号,难以落到实处,见诸行动。原因之一就是缺少具体制度机制作保障,制度没有成为职工的自觉行为。特别是企业安全价值观要变成员工的良好习惯。并不是轻而易举的。必须体现在安全管理过程中的每一个细节。使员工既有看不见的价值观导向,又有看得见的制度化的规范、习惯和准则。

综上所述,特种设备安全评价是适应当前形势的需要。特种设备安全关系到人民生命与财产安全,关系到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我们必须用“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统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我国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还处在一个相对落后的状态,企业安全意识淡薄、安全投入不足以及粗放型的安全管理方式,直接导致我国特种设备事故发生率偏高,安全状况较差。实现特种设备安全是一个系统工程,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通常都是多种因素长期作用的结果。防范事故的发生,就是要强化分析注重防范,加强监管依法检验,锁定责任狠抓落实,锁定隐患从严排查,从严锁定,从严问责,仔细研究梳理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中可能发生问题的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设备、重点人群、以及重点时段,认真加以排查,对排查出的征兆性、苗头性问题追根溯源,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进行应急处理,才能有效防范安全事故。

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安全责任制度 A、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职责

1、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法人代表(负责人)为本机构的第一安 全责任人对本机构检验检测工作的安全全面负责。

2、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接受上级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的安全监察和日常安全检查。B、具体要求

1、贯彻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并按照要求,对本机构检验检测工作的安全进行监督与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

2、将检验检测工作的安全列入本机构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检验检测工作的安全会议,研究防范检验检测事故隐患工作及时解决检验检测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建立本机构检验检测工作的安全责任体系和组织管理网络,设置检验检测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层层落实责任制。

4、建立健全本机构检验检测安全管理制度、事故应急措施和 救援预案。

5、负责做好检验检测设备的日常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对检验检测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解决,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6、配备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定期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具备必备的检验检测安全知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需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和管理工作。

7、发生检验检测事故必须即使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并配合相关调查。

三:特种设备检验机构风险规避制度

国务院于2003年3月11日颁发了5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6,同时废止了国务院1982年发布的5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在5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6中增加了对检验机构的责任要求,对于我国特种设备检验机构逐步向社会化发展,与国际惯例接轨,进入国际市场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由于我国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是非赢利性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其收费标准由政府部门规定,在目前的收费中并不含有承担检验风险的成分,检验单位收入扣除成本支出和必要的发展投入后,几乎没有剩余。我国国家赔偿法不涵盖检验行为,国务院新的条例已明确指出检验机构必须对其检验结果负责。探讨检验机构、政府、企业三方的利益关系,检验机构如何规避风险等政府当前关心的问题。检验机构、政府、企业三方利益关系,从事业单位改革的角度来看,检验机构分三类类,第一类是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属于法规授权,面向社会履行检验检测行政许可、行政收费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逐步转为行政机构。其利润大部分上缴国家;第二类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本质上属于独立的企业,以营利为目的,面向社会提供技术服务,其利润大部分自留;第三类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是生产企业自设的,为企业内部检验任务服务。无论是上述的哪种性质,检验机构一旦实施检验行为,就必须为其行为结果负责,这是检验机构和企业利益关系内涵。第一类和第二类性质的检验单位实施检验行为后,成为企业相应风险承担者;第三类性质的检验单位相当于企业风险自留。第一类性质的检验机构将利润大部分上缴国家,无论从历史的角度还是发展的角度看,第一类性质的检验机构与政府的利益关系是一体的,或者说政府是检验机构的相应风险承担者;第二类和第三类性质的检验机构因其利得未上缴国家,政府不是其相关风险的承担者。检验机构、政府、企业三方的利益关系通过价值链条既有一体的成分,也有独立的成分。检验机构如何规避风险目前,我国进入国际经济大循环已势在必行,按照国际惯例,检验机构必须对其检验行为负责,为此,检验机构风险规避机制必须建立。检验机构规避的风险机制不止一种,有关专家曾通过考查各国检验机构风险规避机制提出了三种可供选择的检验机构风险规避机制。在这里提出一种以公营保险为形式的检验机构风险规避机制。经营保险之组织,有各种不同的形态;就经营主体来讲,有公营保险和民营保险之分;就经营的目的来讲,有营利性和非营利性之别。以上四者,其关系非平行而系交错。公营保险,即由政府或其他公共团体所经营的保险。公营保险,并不必须由政府自设机构直接经营,有时政府以法令规定公法上的团体(如职业团体)为保险经营之主体,也可视为公营保险。以政策实施为主旨的公营保险,并无营利的动机。公营保险有非强制性的和强制性的公营保险。因我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需要检验机构队伍的有力技术支持,因此,为使检验机构市场化后,仍能保持政府与其紧密的联系,提出公营保险,而未谈及民营保险。同时考虑检验行为的本质公益性,建议该公营保险属于非营利性质,其征收原则,可以参照工伤保险的征收原则: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结余用于检验机构的行为规范管理工作。我国特种设备检验机构风险规避所涉及的公营保险,可以以检验机构相互保险为立场,由政府设立或指定相关机构办理。公营保险形式可以采取强制或非强制的形式,若采取非强制形式,需要在法规中增加未参加公营保险检验单位出具相关责任保险的要求。保险限额可采取无限或有限责任,采取无限责任的优势是有利于提高我国检验机构的国际竞争力,缺点是风险扩大的危险性;采取有限责任的优势是检验机构负担可预期,检验市场价格稳定,能够激励检验机构提高服务质量,控制风险,缺点是不利于提高我国检验机构的国际竞争力。若采取有限责任的形式,就需要检验机构去增投商业保险作为补充,提高其检验机构国际竞争力。WTO强调国民待遇原则,因此检验机构市场化后,需要政府实施政策对境内、外企业一视同仁,所实行的以互助保险为基础的公营保险,应对境内、外企业一视同仁。考虑到风险扩大化这一点,或许以有限责任为形式的风险规避机制是一种理性的的选择。

检验六室:刘兆武

4.TSGZ7003-200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篇四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管理,落实特种设备技术把关责任,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定》等法规和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广东省内经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综合检验机构、型式试验机构、无损检测机构、气瓶检验机构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及其检验检测人员(以下简称检验人员)。

第三条 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质监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的监督管理。

检验机构应确保检验检测工作质量和检验覆盖率符合规定要求。

第二章 检验机构责任

第四条 检验机构应当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明确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确保检验检测工作达到规定的要求。

第五条 检验机构应当做到:

(一)严格遵守特种设备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认真履行特种设备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自觉接受质监部门的监督检查;

—1—

(二)在本检验责任区内完成各项法定和质监部门委托的检验任务,重特大危险源设备检验覆盖率达到100%;

(三)在核准范围内从事检验检测工作,客观、公正、及时出具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并对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负责;

(四)为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提供可靠、便捷的服务,对涉及被检单位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五)发现检验检测不合格、超期未检的设备和严重事故隐患,应及时告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并立即向负责设备使用登记的质监部门报告;

(六)应用检验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与负责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的质监部门实时数据传输、信息共享;

(七)以信函或其他有效方式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按期申报设备检验,发现逾期未申报检验的,及时向当地质监部门报告;

(八)在收到检验检测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在规定或者约定时间内完成检验检测工作;

(九)收到受检单位对检验检测结果有异议的书面意见时,应在15日内予以书面答复;

(十)按时完成质监部门下达的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任务,并向任务下达部门提交质量分析报告;

(十一)设立办事大厅对外统一办理检验检测业务,向社会公开办事制度、收费标准、服务承诺、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第六条 综合检验机构应承担以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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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按照条块结合、区域覆盖的原则,确保检验覆盖率达到95%以上;

(二)特种设备产品安全性能监检应根据有关规则,制定计划和方案,按时完成检验工作,发现重大问题的,立即报告质监部门;

(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监检应确认施工单位已履行施工前告知手续,根据有关规则,制定计划、方案,按时完成检验工作,发现超许可范围施工的,立即报告质监部门。

第七条 型式试验机构应承担以下责任:

(一)在收到型式试验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具备条件的,确定实施方案;不具备条件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二)在约定时间完成试验,并在试验完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出具《型式试验报告》、《型式试验合格证》。

第八条

无损检测机构应与聘用的检验人员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检验人员应持有质监部门颁发的无损检测证件。

第九条 气瓶检验机构应承担以下责任:

(一)按照区域覆盖的原则,与本地级以上市行政区域内气瓶充装单位签订检验合同,并在10日内报地级以上市质监部门备案,未签订合同的,不得检验;

(二)按送检单位出具批次检验报告;

(三)不得改动气瓶使用登记信息、钢印标志、标识和改变气瓶涂敷颜色;

(四)按规定采用压扁或瓶体解剖方式对报废气瓶进行破坏性处理。第十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设立的检验机构应承担以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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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核定检验责任范围内确保本单位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率达到100%。无法按时履行定期检验责任时,立即告知设备使用登记地地级以上市质监部门,不能以任何形式自行分包所负责的定期检验工作;

(二)每年2月底前将本检验计划报负责设备使用登记的质监部门。

第三章 检验机构人员岗位责任

第十一条 检验机构最高管理者是本单位检验检测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检验检测工作负领导责任:

(一)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正常运行,检验检测责任落实到位,资源得到有效分配;

(二)批准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

(三)组织管理评审,监督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和检验检测工作质量;

(四)任命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及其代理人,并对履行职责不力的相关人员及时进行处理;

(五)确保检验覆盖率符合规定要求;

(六)负责队伍建设、行风建设。

第十二条 检验机构技术负责人是本单位检验检测技术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检验检测技术工作负领导责任:

(一)全面负责技术管理,对技术文件组织评审,对检验检测中发现的重大技术问题及时调查处理;

(二)组织技术培训;

(三)组织检验人员业务考核,每年考核人数不少于检验人员总 —4— 数的30%,考核情况和处理意见应及时向最高管理者报告。

第十三条 检验机构质量负责人是本单位检验检测质量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检验检测质量工作负领导责任:

(一)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有效实施,组织内部审核,对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意见;

(二)组织编制、修订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并进行审核;

(三)组织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的全员培训;

(四)召开季度质量分析会,研究、解决检验检测工作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对重复出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四条 检验机构的授权签字人负责审批授权范围的检验检测报告,对审批的检验检测报告负责。

第十五条 检验责任师对以下工作负直接责任:

(一)指导检验人员开展现场检验检测工作并进行过程监督;

(二)审核检验检测工艺、操作规程和检验检测方案;

(三)审核本项目的检验检测报告。

第十六条 检验机构业务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完成检验检测任务和检验检测工作质量负领导责任:

(一)合理安排检验检测工作;

(二)组织对本部门人员的工作完成情况及廉洁自律情况进行评议,并向最高管理者报告评议结果;

(三)及时处理现场检验检测发现的重大问题和严重事故隐患,并向技术负责人汇报。

第十七条 检验人员对检验检测工作负直接责任:

(一)严格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进行检验检测,做到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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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真实记录原始数据,及时出具、校核检验检测报告,对检验检测结果负责;

(三)发现过期未检、检验不合格、未办理使用登记的设备和严重事故隐患,应及时报告部门负责人;

(四)严格执行现场安全管理规定,确保检验安全。

第四章 责任制考核与责任追究

第十八条 检验机构及其最高管理者的责任制考核由其所在地地级以上市质监部门负责;省特种设备检测院及其最高管理者责任制考核由省质监局负责。

第十九条 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考核总得分率达70%以上,且单项考核得分率达不到50%的项目不超过3项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第二十条 考核机构每年3月1日前完成对检验机构及其最高管理者上一考核,考核程序如下:

(一)提前15日将考核安排书面通知检验机构;

(二)听取检验机构及其最高管理者的工作汇报,现场了解情况,调阅有关工作资料和记录,随机抽查机电类、承压类特种设备各一台(套)进行现场检验检测考核;

(三)按考核评分表对检验机构及最高管理者评分(考核评分表由省质监局另行制定);

(四)考核结果在现场考核结束之日起30日内告知被考核对象;

(五)被考核对象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并于收到考核结果 —6— 之日起30日内将整改报告报考核机构;考核不合格的,于收到考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将整改方案书面报考核机构,在限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

(六)考核机构对整改报告进行审查,视情况安排复查;

(七)考核机构应于每年3月15日前将考核情况汇总报省质监局,省质监局对考核情况进行抽查。

第二十一条

检验机构及其人员在责任制考核中弄虚作假的,由考核机构提出处理意见,报省质监局处理。

第二十二条 检验机构考核不合格,且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定》的,由考核机构依法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报省质监局依法暂停其检验检测工作30天;暂停期满,整改合格的,报省质监局恢复其检验检测工作;整改不合格的,报省质监局提请发证机关依法吊销资格许可证。

综合检验机构和气瓶检验机构暂停资格期间,其核定检验检测任务由省质监局另指派检验机构承担。

第二十三条 质监系统内的检验机构考核合格的,其最高管理者考核方可评为合格或优秀;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其最高管理者调离工作岗位。

第二十四条 检验机构其他人员责任制考核由其所在机构负责,具体考核及责任追究办法由其自行制定。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责任制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5.特种设备检验管理信息化平台 篇五

新天益开发的特种设备检验管理信息化平台受到客户广泛好评。该平台实现了检验业务全流程信息化、无纸化,提升服务、提高效率、强化管理。减少检验人员除现场检验以外的工作量,减少使用单位的麻烦,缩短检验周期。

系统自动生成“体检报告”

2014年03月20日

来源:中国质量报

□ 解小燕

轻触手持电脑终端,电梯检验的各项数据便自动生成,一份电梯“体检报告”便呈现在用户面前。这是江苏省特检院徐州分院电梯检验现场的一幕。今年3月,作为特种设备的专业检验机构,徐州分院承担着徐州市车站、医院、商场等公共聚集场所900余部电梯的技术检测、检验任务,利用物联网技术,现场可以快速诊断出电梯的安全性能,只需要几分钟时间就可以形成检验报告电子版,并将检验结果反馈给使用单位,对设备存在的安全缺陷和隐患可以做到“立马处理”。

“随着徐州市电梯数量的快速增长,迫切需要提升检测工作效率,减少检测过程中的人为错误,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江苏省特检院徐州分院院长任智铨说。该院新启用的特种设备(电梯)检验管理信息化平台,是基于物联网技术检验检测特种设备的最新成果。该平台已用于全市近万部电梯的日常检测管理,目前正逐步在所有特种设备检验中全面推广,在全国走在了最前列。

据介绍,以往传统的报检方式是用户或维保单位到检验机构进行纸质申报、缴费、预约、取报告。这种方式用户要往返数次,而新的信息化平台,实现了网上申报、任务跟踪、检验报告下载、隐患预警、安全监察联动等功能。用户足不出户就完成了申请检验的全过程,缩短检验周期、提升检验工作效率的同时,也赢得了企业的赞誉。而且,“无纸化”的报检对用户节约人力资源、降低交通费用等经营成本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为配合新的信息化平台,电梯检测人员的装备也进行了“升级”。任智铨介绍说,今后在电梯检验时,检测人员将手持集成仪和电脑终端。集成仪集合了万用表、电流表、温度计、湿度计、噪声计、照度计、转速表及速度测量仪等仪器,未来还将集成对讲功能。测量的数据,自动按规则修约并通过与系统的接口自动填写检验记录,减少了出错率;检验完成后,手持终端自动验证检验记录,并生成检验报告。信息化平台的应用实现了“一举三得”:检验机构提高了检验效率和检验质量;使用单位得到了方便快捷的网上服务;维保单位通过隐患预警、数据分析,有效的预防了电梯故障的发生,提高了维保工作的针对性,降低了成本。

6.特种设备管理和办理检验工作流程 篇六

一、新安装的特种设备报检程序(使用单位主责):

1、安装单位到大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特种设备新装告知手续(所持资料如下:安装资质、安装合同、安装专项方案、安装人员资格证;设备的生产厂家资质、产品合格证、监检证、购销合同或发票及技术资料)。

2、安装单位在安装后,必须出具两份合格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质量证明书(可到大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协会购置)。

3、使用单位将特种设备新装告知手续和质量证明书及技术资料报到公司设备管理部,由公司向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报检,使用单位接到通知后,做好一切准备工作(索具及试块、司操人员、起重人员等)。

4、公司取证后,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并将证件发到使用单位,真正做到证随设备走。设备交接时,技术资料和各种证件必须同设备一起交接,并有交接手续。

二、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报检程序(使用单位主责):

1、使用单位在下次检验日期前30日将特种设备的检验证书和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交到公司设备管理部,由公司向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报检,使用单位接到通知后,做好一切准备工作(索具及试块、司操人员、起重人员等)。

2、公司取证后,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并将证件发到使

用单位,真正做到证随设备走。设备交接时,技术资料和各种证件必须同设备一起交接,并有交接手续。

三、特种设备的技术资料由设备的保有单位保管,必须建立设备的资料目录。使用单位可以借用,必须办理借阅手续。设备交接时,技术资料和各种证件必须同设备一起交接,并有交接手续。

四、特种设备拆装前必须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设备管理部备案。

五、特种设备的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必须持之以恒并留有记录,不能有丝毫马虎大意。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并积极整改,确保设备无隐患运行。

设备管理部

2009年4月9日

起重机、压力容器办理检验工作流程

一、起重设备检验流程:

1、带上次检验安全合格证、检验报告单。

2、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

3、机电类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带以上3种材料到春柳:大连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大厅,办理检验手续、交检验费,与对方约好时间接检验员到设备现场检验。检验时准备好设备技术资料、维修记录单,索具及试块、司操人员。

二、压力容器检验流程:

1、带上次检验报告;使用登记证;出厂技术资料,图纸;到八一路《大连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所》二楼办理检验手续。

2、与检验所检验员约好时间接检验员到设备现场检验。

3、检验完等对方通知交检验费,取检验报告单。

大连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负责容器检验联系人:

谷工:电话:82489078

三、新安装起重设备检验流程:

1、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原件。(安装厂家提供)

2、安装告知书(一式三份、盖公章),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监督机构三方盖章。告知书现场作业人员持证情况,按照所提供的安装人员资格证书填写。

3、安装人员资格证原件,(资格证应与所安装的设备名称相一致:分为塔式、桥门式、流动式)。

4、产品出厂合格证。

5、设备出厂当地监督检验机构所发的:监督检验证书。

6、出厂资料(说明书和图纸)。

7、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复印件(盖制造厂家公章)。

8、安装施工方案盖安装单位公章,编制、审核、批准签字。

9、安装合同或提供购买合同、购买发票。

10、安装厂家人员带以上资料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安装告知书。

11、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三份(盖使用单位公章)。

12、办完安装告知书后到(春柳)特种设备检验所办理检验手续,交检验费――取受理检验通知单――定好日期检验所安排检验员到设备现场检验(首次检验准备吊码)--取检验报告和安全合格证。

13、带检验报告、设备出厂合格证、监检证、安装改造维修质量证明书、注册登记表、到中南路行政大厅(二楼)质量监督局窗口办理机电类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场内车辆在大厅办理使用牌照)。

四、特种设备报停,报废办理流程:

1、带报废(报停)申请单(3份)盖公章。一份存三八质监局;一份送春柳特种设备检验所;一份送公司设备管理部备案。

以后启用该设备,需质量技术监督局盖章、批准后才能到春柳办理检验手续,经春柳检验所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带机电类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3、带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

4、有效期(上次)检验安全合格证、检验报告。

五、办公联系人:

春柳特种设备检验所联系人:臧工电话:84411194 大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地址:三八广场家乐福对面

锅炉负责人:王铮82750585

压力容器负责人:孙福涛82750589

起重机负责人:郭云志82750586

电梯负责人:王社光82750586

压力管道负责人:李明镐82750583

考核上报材料负责人:李日麟83033038

传真: 82750588

附表:特种设备安装、维修、改造、移装告知书

附表: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

附表:压力容器注册登记表

设备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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