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企业安全生产监督和检查(年度计划)

2025-02-08

客运企业安全生产监督和检查(年度计划)(共15篇)

1.客运企业安全生产监督和检查(年度计划) 篇一

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制度

客运站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由总经理负总责,安全生产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安全管理部具体实施。

一、监督检查主要内容

(一)监督检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

1.监督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制定明确的各岗位安全工作职责。

2.监督检查客运站与各职能部门签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状,与驾驶员签订道路行车安全生产责任书,与经营者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3.监督检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配备必要的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

4.监督检查安全生产经费的投入情况。

5.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目标奖惩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检查、驾驶人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进行认真落实的情况。

(二)监督检查从业驾驶人员的资质

1.监督检查驾驶人员的聘用审核和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检查驾驶员管理基础档案实行“一人一档”情况,检查对违章

和事故驾驶员处理情况。

2.监督检查驾驶员的记分管理情况,要对情节严重、素质差,安全意识不强经常出事故的驾驶人员进行解聘,优化驾驶人员队伍,提高驾驶员整体素质。

3.监督检查建立行业自律,完善“黑名单”制度,禁止少数素质低下、信用不良的从业人员再次进入本行业经营的情况。

4.监督检查对于超速、超载、疲劳、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驾驶人员予以解聘的情况。

(三)监督检查车辆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1、监督检查营运车辆技术状况。

2、监督检查营运车辆“一车一档”制度的落实。

3、监督检查车辆二级维护、技术评定、交警年审、承运人责任险的投保工作。

(四)监督检查生产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的处理情况,监督做好经营者、驾驶员违反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行为的记录情况;对被公安交警、运政部门查实的超员、超速50%以上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的驾驶人员,进行调离岗位或解聘处理的情况。

(六)监督检查安全基础工作及宣传教育培训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安全宣传、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七)监督检查对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组织事故调查处理的情况;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落实防范措施,加强安全事故教育的情况。

(八)监督检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的落实情况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分析和报送情况。

(九)监督检查应急机构和应急队伍建设情况;建立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预警、预报应急机制情况。

(十)监督检查企业安定稳定情况和防火、防爆、防毒、防尘、防盗等治安安全情况。

2.客运企业安全生产监督和检查(年度计划) 篇二

《规定》共6章36条, 具体规定了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质量安全责任和对企业的监督检查方式、监督检查程序、监督检查结果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要求等。针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特殊性和监管工作的重要性, 对企业建立完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自主研发能力、原辅料采购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批批检验、产品配方备案、不安全产品召回、消费者投诉处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以及产品可追溯等质量安全责任和监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内容进行了规定。

《规定》明确, 企业应当具备自建自控奶源, 建立并落实原辅料采购查验制度。以生牛乳为原料的企业, 应当具有自建自控奶源基地, 并逐步做到生鲜乳全部来自企业全资或控股建设的养殖场且质量合格;以原料乳粉为原料的企业, 应当确保原料质量可控。企业应当建立原辅料供销商审核制度和进货验证制度, 对生鲜乳、原料乳粉、乳清粉进行批批检验。生产0-6月龄婴儿食用的配方乳粉应当使用灰分符合规定要求的乳清粉、乳清蛋白粉。企业应当具备检验机构、设备和人员, 能够自行开展产品出厂全项目批批检验, 检验项目与企业所执行的标准及标签明示的项目一致。企业应当定期与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检验能力比对, 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3.客运企业安全生产监督和检查(年度计划) 篇三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依法行政工作,落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责任,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4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要求,按照区委、区政府总体部署和区应急管理局《2021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要求,结合实际,东塘街道制定2021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编制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强化监督检查力度,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将简易处罚起数、处罚金额、问责人数等作为衡量安全生产监管力度的重要内容,督促企业全面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大幅减少一般事故,坚决杜绝较大事故,为东塘街道的发展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编制原则

按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的规定,坚持按照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留有余地的原则。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督促街道(镇)各部门、各社区(村、筹)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各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街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主要任务。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督促街道(镇)各部门、各社区(村)全面排查和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提升生产经营单位本质安全水平;持续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章生产经营行为,强化治本攻坚;着力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不断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和安全监管能力。

三、监督检查工作日测算

(一)总法定工作日:500天

目前,东塘街道安监站在编在岗执法人员为2人。2021年全年共365天,有52周,双休日104天,元旦、春节、五一、端午、国庆等法定假日共计11天。国家法定工作日=365-104-11=250天。

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执法人员数量=250×2=500天。

(二)监督检查工作日:448天

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500-170-100= 230天。其中:重点检查工作日140天,一般检查工作日90天。

(1)重点检查企业70家,检查工作日140天。

(2)一般检查企业45家,检查工作日为90天。

(三)其他行政执法工作日:170天

1、开展安全生产督查,共60个工作日。

2、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暗访、考核,共36个工作日。

3、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共10个工作日。

4、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联合执法,预计需用30个工作日。

5、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备案,预计需用10个工作日。

6、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预计需用12个工作日。

7、完成街道办事处或者区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预计需用12个工作日。

(四)非执法工作日:100天

1、机关值班:全年法定节假日10个工作日,特殊时期应急值守10个工作日,预计需用20个工作日。

2、学习、培训、考核、会议,预计需用8个工作日。

3、参加党群活动:预计需用12个工作日。

4、驻社区“三服务一线”网格工作日:预计需用14个工作日。

5、检查指导社区安全生产工作:预计需用16个工作日。

6、法定年休假、病假、事假:预计需用30个工作日。

四、重点检查安排

(一)重点检查单位范围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要求,重点检查单位范围为:

1、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

(1)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

(2)涉爆粉尘生产经营单位;

(3)安全生产标准化未达标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不到位的生产经营单位。

2、近三年发生过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

3、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象的生产经营单位;

4、发现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

5、试生产或者复工复产的生产经营单位;

6、其他应当纳入重点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

(二)重点检查单位数量、名称及检查频次。

全年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48家,占监督检查企业总数的60%。

(三)重点检查内容

依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关行政检查办法》以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分行业领域监督检查重点事项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确定的重点检查内容,编制现场检查方案,开展监督检查活动。重点监察执法检查下列事项:

1、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2、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3、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4、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5、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7、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8、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9、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0、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1、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2、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3、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14、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15、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6、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企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17、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8、依法应当监察执法的其他情况。

五、一般检查安排

(一)一般检查单位范围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要求,一般检查单位范围为:

1、本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的重点检查单位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

2、对街道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抽查所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

3、其他应当纳入一般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

(二)一般检查单位数量及检查频次。

全年一般检查生产经营单位30家,占监督检查企业总数的40%。

六、监督检查有关要求

(一)监督检查前的准备工作

1、东塘街道根据区应急管理局委托的行政执法职权,统筹考虑监督检查工作日数量、专业技术力量、执法检查装备力量等实际情况,以及行业(领域)阶段性安全生产特点规律,编制监督检查计划。

2、街道应明确每次具体监督检查任务,编制现场检查方案,明确被监督检查单位基本信息、检查内容及检查方式等内容。

(二)现场检查、现场处理和处罚

(1)监督检查人员应当按照现场检查方案,开展监督检查活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隐患,应当依法作出现场处理决定。

(2)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3)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需要进行处罚的,应当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三)归档

监督检查结束后,承办人应当将现场检查方案、现场检查记录、现场处理文书等一并归档;对于立案调查,需要实施行政处罚的,还应当将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回执、处罚落实情况等一并归档。

(四)备案、督办

街道应当严格执行既定的监督检查计划,并由监督检查人员每月8日前将上月重点监督检查和一般监督检查情况在街道政务网站上进行公示(详见附件2),并做好街道监督检查计划实施情况、总结工作。

(五)调整、报批程序

经街道办事处批准的监督检查计划,因工作需要进行部分调整或者变更的,需提出具体调整或者变更意见,经主管领导同意,报请街道主要领导批准后施行,并形成正式文件。

监督检查计划重点检查单位的数量减少幅度超过计划10%,或者监督检查单位的数量减少幅度超过计划20%,以及重点检查单位的范围作出变更的,应当重新核定相应工作量,并经街道主要领导批准后,重新报批后向雨花区应急管理局备案。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依照监督检查计划开展监督检查活动,是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和《**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明晰安全监管部门监督检查责任的有效举措。要加强组织领导,提前做好监督检查计划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妥善处理好日常工作事项,不能以人员、装备、时间不足为由影响监督检查计划的实施,维护监督检查计划的严肃性。

(二)规范监督检查行为。

要深入分析全街范围内安全生产形势,抓住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重点、难点。监督检查过程中,要严格依照现行有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省、市、区安全生产相关监督检查规定,规范监督检查的各个环节,做到程序合法、操作规范、自由裁量权使用得当、文书填写规范,持续提高监督检查工作质量。

(三)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行动。

依照程序、坚持标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规定,切实把好安全生产源头关。根据上级部署、行业标准、时段等特点制定危险化学品、工贸等行业专项整治方案,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行动。

(四)推动应急管理执法由专项执法向常态化执法转变。

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把预案管理、应急培训、应急演练、应急队伍建设、救护协议签订、应急装备配备和重大危险源管理等内容纳入日常的行政执法,做到有执法就必查应急管理。通过执法促进完善应急准备,切实提高企业应急处置能力。

(五)强化监督检查信息化手段。

明确专人负责东塘街道监督检查计划的编制,并报区应急管理局执法大队备案。每月8日前将街道上月重点检查和“双随机”一般检查情况在街道政务网站上进行公示,做到以信息化推动监督检查计划有效实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4.客运企业安全生产监督和检查(年度计划) 篇四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正确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根据《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市安委会2021年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等文件要求,防范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结合安全生产实际,制定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的理念,依据《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有效防范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促进全局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切实落实行业管理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和基层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以城市道路、游乐设施、园林绿化、垃圾处理、市政工程、等重点单位、部位、人员密集场所及重点时节安全监督检查为主要内容,突出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行动,全面有序开展全局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有效遏制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减少一般安全生产事故。

三、工作原则

坚持行业监管与综合监管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分级监管与属地监管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分类监管与重点监管相结合的原则。

四、监督检查任务

各科室、单位要按照监督检查计划,重点对“五个必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依法检查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规范安全生产秩序和环境。

2.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保障安全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3.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教育、培训情况。

4.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5.重大危险源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定期检查、监测和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情况。

6.安全生产机械设备检测和定期维护保养情况。

7.为从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并监督、检查佩戴和使用情况。

8.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组织安全生产演练。

五、监督检查方式

(一)专项检查。定期组织开展对公园游乐设施、市政设施、景区、消防等专项检查,以及在“安全生产月”等活动时开展专项整治。

(二)强化部门监管力度,组织联合执法行动。采取单位自查与主管部门督查相结合的形式,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工作中做到严查、严管,对安全生产工作不重视,不配合安全检查工作的单位,不按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要严罚重罚。

(三)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各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着力解决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常抓不懈,切实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四)不定期开展随机暗访。在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在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的同时,各单位要按照“四不两直”的要求不定期开展随机暗访工作,切实将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六、工作计划安排时限

(一)第一季度工作安排

1.制定本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着重研究加强2021年春节期间的安全监管工作。春节前组织一次全面的大检查,对检查时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督促整改。

2.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安全生产监控。

3.做好“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监控,督促各单位做好“两会”期间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

4.制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重点任务推进工作方案

(二)第二季度工作安排

1.做好市政、园林、公园等单位复工前的准备工作,开展复工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2.根据上级要求和统一部署,结合本局实际制定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围绕主题,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月的宣传、检查工作。

3.督促各单位针对生产事故易发环节组织开展应急逃生、消防灭火、救援应急预案演练活动。

(三)第三季度工作安排

1.做好夏季防汛期间安全生产防范工作,提高汛期应急能力同时对各单位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检查。

2.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突出以市政设施、公园游乐设施、景区为重点,推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四)第四季度工作安排

1.组织开展一次全局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

2.做好领导席位制包保工作。

3.做好秋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总结工作。

4.做好监督检查的总结工作,迎接2021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评工作,制定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七、监督检查分类分级原则

(一)依据相应的标准,分别将重大危险、较大危险、一般危险和低风险用“红、橙、黄、蓝”4种颜色标示,分别确定事故隐患为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

(二)重大风险等级、较大风险等级的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为重点监督检查对象;一般风险和低风险等级的生产经营单位为非重点监督检查对象。

八、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保障。各单位、科室应当严格执行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切实解决检查多、执法少和执法宽松软的问题。要充分做好计划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计划顺利实施。

(二)细化方案,密切配合。明确检查的企业、检查内容及方式方法。在监督检查中,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隐患,应当依法采取现场处理措施;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5.客运企业安全生产监督和检查(年度计划) 篇五

为加强全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科学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强化监督检查责任,做细做实监督检查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XX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编制2020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一、编制原则

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一是坚持依法监督、严格检查的原则。纠正安全生产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二是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结合我镇安全生产状况,统筹安排,突出重点企业,兼顾其他行业。三是坚持量力而行、提高效能的原则。根据我镇安全生产监管权限,合理制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使监督检查计划与监督检查能力相适应,促进监督检查责任落实。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有序实施,加强日常安全监管,督促企业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完善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排查和整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有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企业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明显增强。杜绝亡人事故的发生,为全镇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三、检查范围

(一)排查治理范围

镇辖区范围内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

1、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小区物业公司、特种设备、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

2、学校、超市(商场)、影院、宾(旅)馆、酒(饭)店、KTV、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

(二)重点监管对象

1、危险化学品:现有X家加油站、X家液化气站、X家燃气销售有限公司(名单附后),一年检查X次;

2、上规模企业:现有X家(名单附后),一年检查X次。

上述1-2项检查覆盖率均为100%,所有被监督检查单位《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中的隐患整改情况均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到现场进行复查,已整改的要及时销号,未及时整改的必须按规定上报县应急管理局和行业主管部门。

年内监督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对责令限期整改的隐患未按期整改到位的联合县应急管理局或行业主管部门进行严肃处理。

四、监督检查事项

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依照《安全生产法》,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下列事项:

1、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2、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3、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4、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5、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6、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7、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8、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9、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0、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1、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和实习学生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其教育培训档案的情况;

12、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13、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4、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5、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治理以及向从业人员通报的情况;

16、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1)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及运行的情况;

(2)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以及按规范运行、发挥作用的情况。

五、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精心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增强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深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XX省安全生产条例》,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法治氛围。开展安全培训专项督查,配合上级严厉查处安全培训方面的非法违法行为。

六、监督检查工作要求

1、落实工作责任。各相关单位和人员要严格按照全年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开展工作。对检查的企业严格按照规定时限进行复查,未按期整改或整改不力的,要及时向镇人民政府、县应急管理局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告,依法依规严肃进行查处;及时核查处理安全生产举报并做好反馈工作;跟踪监督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整改;不折不扣地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各相关单位和人员要切实担负起监督检查工作责任,认真组织落实安全生产综合监督工作,对各自监管范围内的事项负责。

2、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各村、社区负责本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日常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问题,要及时上报镇安监所及报告给镇直有关行业主管单位,并将日常检查情况形成台账保存。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镇直各单位具体负责本行业(领域)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配合镇分管领导对各自分工工作,每月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同时做好相关检查资料的收集整理,隐患整改情况均要进行复查,并承担相应的行政监管和检查责任。

6.客运企业安全生产监督和检查(年度计划) 篇六

会上,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生产许可证管理处处长李小波宣读了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开展建筑防水卷材获证企业证后监管专项检查的通知》。《通知》指出,为加强建筑防水卷材产品质量监督,进一步深化建筑防水卷材产品质量提升工作,质检总局决定于近期对建筑防水卷材产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进行专项监督检查。通过专项监督检查,全面掌握建筑防水卷材产品质量总体状况,加强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的后续监管,打击产品质量违法行为,督促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促进建筑防水卷材产品质量提升活动取得实效。专项监督检查将以建筑防水卷材产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为重点对象,以生产企业集中、产品质量违法事件多发地区为重点区域,按照《工业产品生产许证获证企业后续监管规定》和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规定,集中开展一次建筑防水卷材产品获证企业后续监管与产品质量检验相结合的专项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将包括获证企业对《建筑防水卷材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和国家产业政策的执行情况,建立建筑防水卷材产品生产、检验、销售记录“三统一”追溯机制情况;对获证企业库存产品中没有产品标识或合格证,但已开始销售的产品,由相关检测机构进行产品质量监督检验。

2015年,建筑防水卷材继续被国家质检总局列入质量提升十类重点产品,对获证企业开展证后监管专项检查是今年的工作重点,与此同时,还将从严厉查处建筑防水卷材产品质量违法行为(“质检利剑”行动)、进一步推动生产企业产品质量分类监管工作、大力开展重点区域质量提升活动、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建筑防水卷材产品标准化工作等五个方面,打出今年建筑防水卷材质量提升的组合拳。

中国建筑防水协会理事长朱冬青在会上作了专题报告,分析了建筑防水行业的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从贯彻落实产业政策,推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行政许可制度,创新监管方式,大力发挥行业社团组织、产业联盟、诚信联盟作用推动行业自律,突出社会监督和媒体舆论作用等多个方面,提出了深化行业质量提升的具体措施建议。

会上,国家建材工业建筑防水材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主任羡永彪作了《证后监管专项检查方案、流程和要点》说明。东方雨虹副总裁王文萍介绍了作为行业龙头企业严格遵照《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运行、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实践与探索,重点交流了企业建立以二维码为介质的产品全生命周期唯一身份管理、提升产品追溯管理能力的创新做法。河北省建筑防水工程协会杨际梅理事长介绍了地方防水社团协助政府部门开展地区防水行业质量提升的做法与经验。江苏省质监局质量处祁宁清处长介绍了简政放权新形势下地方政府质量监管的新思路,交流了全省下一步开展防水卷材生产许可获证企业证后监管的具体部署。

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梅建华司长最后作了总结讲话。梅司长首先充分肯定了建筑防水行业质量提升活动开展3年来所取得的显著成效,表现为行业自律进一步加强,政府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产品质量总体水平明显提升,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意识明显增强。梅司长同时指出,开展建筑防水卷材获证企业证后监管专项检查工作,是加强生产许可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措施,对于促进和深化建筑防水卷材产品质量提升活动、促进建筑防水卷材行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求大家对此项工作予以高度重视。当前,生产许可制度面临深化改革,在加强发证质量的同时,对获证企业加强证后监管是今后质监部门的重要工作内容;对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开展生产许可获证企业专项监督检查,是质检系统在新常态下创新改革的一次尝试,可以为整个生产许可证后监管积累经验。此次专项监督检查,有一个突出的特点,是对获证企业的生产和产品质量保障必备条件的检查与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相结合,是质量监管工作的一次创新;在组织方式上,质监部门的监管与防水协会的技术支撑相结合,是构建产品质量社会共治格局的一次探索。梅司长最后从工作方式、抓好经验总结、注意工作纪律等几个方面,对各有关部门做好此次专项监督检查提出了具体要求。

7.客运企业安全生产监督和检查(年度计划) 篇七

2008执法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目标和局党组的部署,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工作要求,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有效地消除和控制事故隐患,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全市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控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和各分项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省政府下达的考核指标以内;工矿商贸等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比上年下降5%;全市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和重点监管单位的监管面100%,违法行为执法查处率100%,三大高危行业隐患整改率100%。

三、执法范围

按照“属地监管”的工作原则,负责全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的执法检查。重点抓好以下几类生产经营单位的执法检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等三大高危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内执法检查不得少于50家;三大高危行业以外安全生产条件较差、规章制度不落实、容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内检查不得少于20家;发生生产安全死亡责任事故的单位以及群众举报的相关单位;专项整治、联合执法和重点防护期全市安全大检查确定的检查单位。

四、执法检查内容

1、安全管理机构是否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并得到落实,是否按要求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安全生产投入情况;

3、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办证以及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情况;

4、高危企业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申领情况;

5、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相关安全许可实施情况;

6、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评估和监控情况;

7、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

8、安全设备、设施、装置检测检验和使用情况;

9、劳动作业场所现场管理情况;

10、劳动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条件;

11、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情况;

12、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是否完善,落实是否到位;

13、职业卫生教育培训情况;

14、职业病危害申报及告知情况;

15、职工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使用情况。

五、执法要求

1、认清当前形势,提高思想认识。

今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是各级人大、政府和政协的“换届之年”,也是举世瞩目的“奥运之年”和改革开放30周年,加强行政执法,减少和控制事故发生,是事关民生、事关社会和谐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也是确保重大活动、重要时段安全稳定的一条重要举措。全局执法人员一定要充分认清做好

执法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到思想上更加重视、目标上更加明确、方法上更加科学、工作上更加扎实,确保执法工作取得实效。

2、突出执法重点,狠抓工作落实。

要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领域的违章、违法行为,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完善我市安全生产状况。加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力度,以“隐患治理年”为契机,完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制度,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逐步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结合我市安全生产领域的特点和奥运会等重大活动、重大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从基础和本质上改善全市的安全状况。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全面规范安全事故的查处行为,确保事故责任追究到位。

3、规范执法行为,确保工作质量。

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是执法检查的基本要求。各执法人员要积极探索执法检查的方法和技巧,认真准备执法检查过程中可能发现问题的处置办法及相关对策和预案,从而做到有的放矢,增强执法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执法过程中要全面运用执法

8.客运企业安全生产监督和检查(年度计划) 篇八

为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进一步规范监管行为,提高监管效能,落实餐饮服务经营者主体责任,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等相关要求,根据上级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21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防范风险,用好监督检查手段,有计划、有组织、有效果的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切实履行和监管职责,提升监管效能,防范食品安全风险,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检查时间和对象

检查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检查对象是获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服务单位,以及取得《登记证》的小餐饮店。

三、检查依据

(一)《食品安全法》;

(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三)《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四)《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五)《XX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办法》;

(六)《XX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

(七)《XX省学校学生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八)《XX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和等级公示管理规定》。

四、检查方式和频次

各市场监管所按照《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的“第三十二条”“规定制定本辖区的监督检查方案,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等级划分结果,对较高风险生产经营者的监管优先于较低风险生产经营者的监管,实现监管资源的科学配置和有效利用。

(一)对风险等级为A级风险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原则上每年至少监督检查1次;

(二)对风险等级为B级风险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原则上每年至少监督检查1-2次;

(三)对风险等级为C级风险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原则上每年至少监督检查2-3次;

(四)对风险等级为D级风险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原则上每年至少监督检查3-4次。

”坚持日常监督检查与执法办案相衔接,与监督抽检相配合,确保日常监督检查的密度和力度。

四、检查重点与检查项目

1、学校(幼儿园)食堂,中央厨房、集中配餐单位:重点检查证照、人员资质、周边环境、结构布局、设施设备、操作规范、餐饮具清洗消毒、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留样等。对中央厨房、集中配餐单位注意检查自检能力,包括实验室建设、实验室检测人员配备、检测记录、检测试剂等。加大以上单位的监督抽检力度,对照比较检测能力差距。特别注意加大跨区域配送单位的检查力度。

2、养老院、建筑工地、医院和单位食堂:根据日常监督检查表进行检查。重点检查证照齐全、结构布局、人员资质、操作规范、设施设备、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

3、承办重大活动的餐饮接待单位,社会大中型餐饮,网络订餐单位,小餐饮,重要节假日期间高速公路服务区、旅游景区、城市综合体等场所的餐饮服务单位:重点检查资质、环境整洁卫生、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集中人力、时间重点治理脏乱差的问题,加大执法力度,打击违法行为。

4、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或近期国、省抽检出不合格样品的部分餐饮单位:加强跟踪检查和监督抽检,抓好执法办案,严惩违法行为。

五、问题处置

9.暗访——安全监督检查的有力措施 篇九

1暗访要搞好几个结合

1.1突击暗访与定期明察相结合

为了提高暗访工作的效果和质量, 可派出工作人员重点对基层单位的生产现场进行暗访, 检查作业现场安全措施是否完备、作业人员行为是否规范、各种资料是否齐全。同时, 对一些单位进行明察, 重点查看基层单位的安全责任制落实及制度流程的落实情况。其目的就是通过暗访与明察的有机结合, 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真正提高安全监督检查质量。

1.2发现问题与挖掘亮点相结合

在暗访时, 要做到好的典型和存在的问题同时看, 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指出;对好的典型当场表扬, 宣扬其工作中的亮点和特色, 激发和鼓舞基层单位干好工作的信心和决心。在进行暗访结果通报时, 也要重申和强调, 检查中所暴露的问题不是其工作的全部, 做到肯定成绩与暴露问题相结合, 使被查单位感觉这样的检查方式公平、公正, 利于工作的改进与提高。

1.3解决问题与探讨研究相结合

整个暗访过程不应只停留在表面, 而是应边检查, 边讨论, 边研究。对一些深层次的问题要敢抓敢管和善抓善管;对一些薄弱环节, 要当面进行讲解, 提出可行的改进措施和办法, 并督促其建立健全科学有序的管理机制;对一些带有普遍性的问题, 省、市公司应进行综合研究, 及时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及措施, 确保问题及时得到解决。

1.4追踪回访与整改查验相结合

衡量暗访是否取得实效, 关键是要看被监督者是否通过暗访真正解决问题, 改进工作, 克服不足, 而这一切都要通过整改来实现。暗访结束后, 暗访人员不应停留在看有关单位上报的整改汇报上, 而是要由专人进行追踪查看, 检查是否进行了整改, 是否发生了变化, 效果是否明显, 是否达到了预期目的。

1.5暗访检查与联合互查相结合

与兄弟单位组成联合互查组, 不定期邀请兄弟单位的安监人员对本公司的生产作业现场进行暗访检查。这种互查违章的形式, 不仅可有效减少由于暗访检查人员在检查时碍于人情充当“老好人”, 对现场发现的违章和不规范现象虚报、瞒报甚至熟视无睹的现象, 而且还可以在互查违章、交流学习的同时, 不断提升暗访检查人员的业务技能水平和现场查处违章的能力。

2暗访应注意的事项

2.1暗访工作要实现常态化

暗访要取得长效, 就必须建立常态机制。要制定相应的暗访管理办法及工作方案, 明确暗访时间、范围和内容, 规范暗访的形式、程序及要求。要坚持不懈地开展暗访, 使基层单位无论是作业现场, 还是日常管理, 都时时刻刻绷紧安全这根弦, 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程, 实现安全生产的可控、能控。

2.2暗访要突出随机性和突击性

暗访工作要突出随机性和突击性, 要坚持做到不打招呼, 直接深入基层管理部门、工区、班组及作业现场。暗访结束时, 不与被检单位正式交换意见。基层单位领导及管理人员得到相关信息后, 要求不得再赶赴现场, 避免给基层单位留下做表面文章和周旋、护短的机会, 确保暗访的质量、效率、效果。

2.3暗访要明确重点和范围

暗访重点可以为各基层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情况、现场安全控制情况, 也可以为某一阶段某项重点活动的开展情况。暗访范围应涵盖基层单位生产现场和机关部室, 包括各类检修预试、安装施工、设备加工制造、业扩工程、事故抢修、报修等作业现场。暗访应严格对照检查标准, 做到查细、查全, 并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根源, 提出改进措施。在暗访中要坚持原则, 对查出的问题要做到如实反映, 不隐瞒、不虚报, 确保暗访质量。

2.4注重暗访结果的应用

暗访人员在暗访中发现问题, 应立即当场制止并纠正。同时, 事后应高度重视检查成果应用。例如, 在生产调度例会通报暗访发现问题、推广在暗访中发现的工作亮点, 及时提醒干部职工履职尽责。在公司网站开辟活动专栏, 及时发布暗访情况通报和各基层单位整改反馈情况, 实现闭环管理。加强监督考核, 出台《反违章考核办法》, 强化基层单位领导班子管理责任, 对类似问题重复发生、先进经验没有及时应用的单位要加大处罚力度。

2.5注意暗访机制的规范

10.客运企业安全生产监督和检查(年度计划) 篇十

法统计报告规定》的通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安监管政法字〔2002〕 121号

关于发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统计报告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统计报告规定》已经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02年11月7日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二○○二年十二月十日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统计报告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执法监督工作,全面掌握全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

第三条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当对管辖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情况、行政执法情况进行登记、汇总,每半向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报告一次。

第四条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统计报告,由《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统计报表》与书面分析报告组成。

第五条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当建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统计台帐登记制度和档案制度。

第六条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在填写统计报表时,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填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和伪造。

第七条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其统计资料的准确性负责。下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向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上报统计报表,必须经本部门主管领导审核、签署,并加盖公章。

第八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统计报表》,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统一制发。

第九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统计报告上报的情况,进行考核。

第十条《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统计报表》应在年中(年底)后20日内,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调度中心)。

11.客运企业安全生产监督和检查(年度计划) 篇十一

监督检查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督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规范企业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保障食品质量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规定所指企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规定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采取听取企业汇报,查阅企业记录,询问企业员工,核查生产现场,检验企业产品及所用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调查企业利益相关方等方式,依法对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等情况(除对企业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过程的现场核查外)实施监督检查,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制(修)订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并对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本规定实施监督检查的情况进行指导和检查。

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其职权范围内负责本辖区企业的监督检查工作,上级部门应对下级部门依据本规定实施监督检查的情况进行指导和检查。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为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工作提供保障。

第六条 监督检查告知应当遵循科学公正、公开透明、程序合法、便民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 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第七条 企业应保持资质的一致性。

(一)企业实际生产食品的场所、生产食品的范围等应与食品生产许可证书内容一致;

(二)企业在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生产条件、检验手段、生产技术或者工艺发生变化的,应按规定报告;

(三)食品生产许可证载明的企业名称应与营业执照一致。第八条 企业应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一)企业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建立和保存进货查验记录,向供货者索取许可证复印件(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取得许可的)和与购进批次产品相适应的合格证明文件;

(二)对供货者无法提供有效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料,企业应依照食品按期标准自行检验或委托检验,并保存检验记录;

(三)企业采购进口需法定检验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向供货者索取有效的检验检疫证明;

(四)企业生产加工食品所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品种应与进货查验记录内容一致。

第九条 企业应建立生产过程控制制度。

(一)企业应定期对厂区内环境、生产场所和设施清洁卫生状况自查,并保存自查记录;

(二)企业应定期对必备生产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和清洁消毒,并保存记录,同时应建立和保存停产复产记录及复产时生产设备、设施登安全控制记录;

(三)企业应建立和保存各种购进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贮存、保管、领用出库等记录;

(四)企业应建立和保存生产投料记录,包括投料种类、品名、生产日期或批号、使用数量等;

(五)企业应建立和保存生产加工过程关键控制点的控制情况,包括必要的半成品检验记录、温度控制、车间洁净度控制等;

(六)企业生产现场,应避免人流、物流交叉污染,避免原料、半成品、成品交叉污染,保证设备、设施正常运行,现场人员应进行卫生防护,不应使用回收食品

第十条 企业应建立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一)企业应建立和保存出厂食品的原始检验数据和检验报告记录,包括查验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执行标准、检验结论、检验人员、检验合格证号或检验报告编号、检验时间等记录内容;

(二)企业的检验人员应具备相应能力;

(三)企业委托其他检验机构实施产品出厂检验的,应检查受委托检验机构资质,并签订委托检验合同;

(四)出厂检验项目与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规定的项目应保持一致;

(五)企业应具备必备的检验设备,计量器具应依法检验合格或校齐并在有效使用期内;

(六)企业自行精心产品出厂检验的,应按规定进行实验室测量比对,建立并保存比对记录;

(七)企业应按规定保存好促成检验留存样品。产品保质期少于2年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的保质期,产品保质期超过2年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十一条 企业应建立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一)企业应建立和保存采购的不合格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处理记录;

(二)企业应建立和保存生产的不合格出的处理记录。第十二条 企业生产加工食品的标识标注内容应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事项。

第十三条 企业应建立销售台帐。企业应对销售每批产品建立和保存销售台帐,包括产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出货日期、地点、检验合格证号、交付控制、承运者等内容。

第十四条 企业标准执行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一)企业标准应按规定进行备案;

(二)企业应收集、记录新发布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参加相关培训,做好标准执行工作。

第十五条 企业应建立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企业应建立和保存对不安全食品自主召回、被责令召回的执行情况的记录,包括:企业通知召回的情况;实际召回的情况;对召回产品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或销毁的记录;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向当地政府和县级以上监管部门报告召回及处理情况。

第十六条 企业从业人员健康和培训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一)企业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保存对直接接触食品人员健康管理的相关记录;

(二)企业应建立和保存对从业人员的食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记录。

第十七条 企业接受委托加工食品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一)受委托企业应对在获得生产许可的产品品种范围内与委托方约定委托加工协议,并向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

(二)委托加工食品包装标识应符合相关规定。

第十八条 企业应建立消费者投诉受理制度。企业应建立和保存对消费者投诉的受理记录。包括投诉者姓名、联系方式、数量、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投诉质量问题、企业采取的处理措施、处理结果等。

第十九条 企业应主动收集企业内部发现的和国家发布的与企业相关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信息,并做出反应,同时应建立和保存相关记录。

第二十条 企业应按规定妥善处置食品安全事故。

(一)企业应后自动食品安全事故处理方案;

(二)企业应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企业应建立和保存处置食品安全事故记录。

第三章 监督检查程序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根据地方人们政府组织制定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编制本辖区企业监督检查计划,并按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相关规定上报备案。

省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可以根据上级质量技术监督的工作部署、掌握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企业食品安全信用状况、监管工作需要等情况,对监督检查计划进行调整。

第二十二条 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分为特别监督检查和常规监督检查。

企业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或者涉嫌存在质量安全问题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可以开展特别监督检查,并持附件1《食品生产

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通知书》直接前往企业实施监督检查。

开展常规监督检查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在监督检查前15个工作日,向企业送达附件1《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通知书》,告知企业监督检查有关项目。《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通知书》可以直接送达,也可以邮寄送达。直接送达的,以被监督检查单位在回执上注明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邮寄送达的,以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二十三条 被检查企业收到《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通知书》后,应依照本规定第二章内容进行自查,并向实施监督检查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交书面自查报告。

自查报告应包括附件2《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自查表》规定内容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二十四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收到企业自查报告后,应当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工作场所进行核查。必要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要求被检查企业作出说明并提供补充报告材料。

企业应当对其提交的报告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第二十五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经核查企业自查报告和补充材料,认为需要实施现场检查的,应当告知企业。

第二十六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企业实施现场监督检查,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参加。监督检查人员导企业现场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出示有效证件。根据监督检查需要,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可以聘请技术专家、消费者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等人员参与检查工作。

第二十七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可以根据监督检查工作需要,依照有关规定进行抽样检验。

第二十八条 被检查企业应当指定有关人员配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回答相关询问,协助核查企业生产条件和抽取样品。

企业应当积极配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不得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式予以阻挠。

第二十九条 监督检查人员应当按附件3《对食品生产加工

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核查表》有关事项,如实记录监督检查结果。检查人员应当就检查情况与被检查单位参加人员交换意见。监督检查结论由监督检查人员和被检查企业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签字。被检查单位对检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签署异议。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就监督检查结论向本单位汇报。被检查单位拒绝签字的,由监督检查人员书面记录后存档。

第三十条 需要当地人民政府或者相关部门支持、配合监督检查工作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提出工作建议,并以书面形式报告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告知相关部门。

第四章 监督检查结果处理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企业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理。

第三十二条 监督检查结果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将监督检查情况记入该企业信用档案。监督检查工作中获知的食品安全信息依法通报同级相关监管部门的,按法律法规要求进行通报,食品安全信息直接涉及食品认证、计量等情形的,应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内部相关工作机构通报。

第五章 监督检查工作要求

第三十四条 参与企业监督检查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规定,严格检查、秉公执法、不徇私情。

第三十五条 监督检查人员进入洁净区域现场检查时,应遵守企业安全卫生防护措施等制度要求。

第三十六条 是时间的经常,不得妨碍企业正常的生产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受被检查企业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第三十七条 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根据企业监管业务需要,对监督检查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和专业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其业务水平,并将参加岗位培训情况作为工作人员考核的内容之一。

第三十八条 上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可以通过查阅监督检查记录、交叉检查、随机抽查企业等方式对下级部门监督检查工作进行督查。

第三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对相关责

任人依法依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规定组织监督检查造成后果的;

(二)隐瞒监督检查信息的;

(三)阻碍、干涉监督检查工作的;

(四)在监督检查中伪造或者指使他人伪造

(五)擅自向外透漏企业商业秘密的;

(六)利用监督检查工作参与有偿活动的。

第四十条 未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法定职责、日常监督检查不到位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一条,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的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其主要责任人应当引咎辞职。

第四十一条 对依照本规定履行食品安全质量监督检查职责、保障食品质量安全,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上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可依照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第四十三条 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监督检查,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12.安全监督检查信息管理系统的研究 篇十二

油田开发有点多、线长、面广、流动性大的特点,安全管理难度大,存在安全监督检查信息上传不及时和检查结果的传递效率低的问题。为不断提高安全监督工作的水平,便于及时传递安全监督检查信息,我们利用网络信息平台和便携手持机的组合,研究开发了“安全监督检查信息管理系统”,较好的解决了安全监督检查情况实时上传和同步查询的问题,便于各级管理部门对安全监督检查的情况进行适时跟踪处理,提高了安全监督检查信息的管理水平。

1 应用技术简介和系统设计原则

1.1 应用技术

信息管理系统依托3G网络、互联网技术构建,后台管理服务平台采用了B/S结构,客户端使用标准的微软IE浏览器,减少了系统出错的机率,降低了系统维护成本,便于软件的升级和扩展;系统主体平台采用了JAVA语言开发,具有一次编译多次运行的特点,在不改动程序的情况下就可以部署到任何操作系统平台下运行;数据库服务器与WEB服务器分离,采用三层应用程序架构,增强系统的稳定性与安全性以及扩展能力。流动终端则采用时下流行的.NET进行嵌入式应用开发,其操作系统采用Windows Mobile。

1.2 系统设计原则

1.2.1 实用性

系统采用友好的图形用户界面方式,实现全屏幕菜单操作,用户能简单、方便地采集基础数据,实现信息共享与交换。

1.2.2 可靠性

系统在设计过程中,把可靠性作为系统设计成功与否的重要标准,在设计过程中考虑到安全管理人员对计算机知识的局限性,采用了较强的容错功能,对用户的非法操作均有限制和提示,数据出错时具有相应的提示信息及处理能力,并且每个处理环节都具有高度可靠性、保密性及安全性。

1.2.3 开放性

利用Web技术,使用户能进行分布式数据处理,各子系统能在Internet上进行数据处理和信息查询。

1.2.4 通用性

系统设计过程中,遵循企业安全管理中的一些通用的基本管理制度,在管理区采油队中具有通用性。

1.2.5 先进性

系统以软件工程理论为依据,采用目前流行的WEB应用程序框架进行开发。

1.2.6 可扩充性

系统采用了分布式设计原则,无论在系统部署、软件功能扩展、系统容量方面都有良好的扩充能力。在硬件资源紧张的情况下,系统可以部署到一台服务器,为提高系统的可靠性、稳定性及负载能力,我们可以将系统分布式安装到多台服务器上共同为用户提供服务。

2 管理网络

该信息管理系统依托胜利油田局域网络系统,以油田安全环保处监察支队为中心,辐射全油田各二级单位安全环保科以及三级安全管理部门。

2.1 油田安全环保处用户

油田安全环保处用户主要是处领导、检查支队以及各管理科室,对安全检查情况进行监督和处理,以及整改结果的处理跟踪。

2.2 二级单位用户

二级单位用户主要是二级分管领导、安全环保科、监督站以及分管人员,主要是对检查监督情况进行分析处理,下达整改意见和措施,并直接对整改结果负责,将整改结果上报

2.3 三级单位用户

三级单位用户主要是三级单位领导和安全办公室管理人员,主要是负责对安全检查监督问题进行整改,并把整改结果上报二级安全部门审核。

3 系统构成

安全监督检查网上实时录入查询管理系统由监督检查人员所持的便携手持机以及设备终端软件、系统平台管理软件和通讯信道组成。

3.1 系统拓扑结构图

系统拓扑结构如图1。

通过图1我们可以清楚的了解系统的结构和连接关系,智能3G终端将采集好的监督检查数据,通过移动基站进入运营商的3G网络,再通过Internet传输到具有防火墙保护的油田网络的系统服务器上。

3.2 便携手持机的性能与选型和终端选用

3.2.1 便携手持机性能

安全监督检查地点分散,安全监督人员在监督检查现场需要使用便携手持机进行检查情况的记录及上报,上报资料需要实时传递。上传资料包括文字、声音、视频、照片等资料,这些资料容量较大,所以必须要有便携设备及高速无线网络的支持才能完成。

3.2.2 3G设备的选型

为满足以上需求,我们选用3G网络作为数据传输通道,从用户的使用习惯、用户界面的友好程度出发在3G设备的选型上,我们选用具有以下特性的终端产品:为方便资料录入及显示,选择2.5寸屏以上3G终端;Windows Mobile 5.0及以上版本操作系统;带300万及以上分辨率摄像头,带GPS模块(可将检查信息在地图上展示,可以先不做,如果以后功能扩充使用,不至于重新换终端)。

满足以上条件的3G终端有WCDMA、CDMA2000、TD-CDMA。三种3G标准中,TD-CDMA是国产标准、目前只有中国移动使用,支持TD的手机太少,并且价格不菲;CDMA2000是美洲3G标准,目前可用机型也不是很多;WCDMA是欧洲3G标准,由于WCDMA网络是比较成熟的网络,支持WCDMA的设备也相对丰富多样,可选择的范围很大,此类机型选择最多。综合考虑网络速度、终端产品支持类型来看支持WCDMA的3G终端是比较理想的选择。我们最终采用了WCDMA终端产品HTC HD2,见图2。

3.3 便携手持机安全监督检查软件

从用户的使用习惯、用户界面的友好程度出发,便携手持机软件以Windows Mobile作为支撑系统,采用.net作为开发平台,依附微软成熟的嵌入式应用开发技术建立。见图3。

3.3.1 终端软件功能划分:用户登录,法律法规、安全管理规定及文件内容查询,检查事务列表,列出当前终端中已经保存的检查事务,并可查看其状态;可以将未上传的检查事务上传到远程服务器。

3.3.2 检查事务录入:录入检查事务内容,拍摄检查现场照片,拍摄检查现场视频,被检查人签名,保存并通过3G网络上传到远程服务器。

3.4 系统平台(服务器)管理软件

系统平台(服务器)管理软件采用流行的J2EE企业应用架构,主要由数据库系统、WEB应用服务系统与通讯服务系统三部分组成。

3.4.1 数据库系统

由于采用流行的JAVA数据库层持久框架,数据库类型本身变的不怎么重要,我们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选择数据库服务软件,在此项目中我们采用了Sql-Server。

3.4.2 WEB应用服务系统

应用服务器采用Tomcat。我们将J2EE项目部署到应用服务器,来完成我们所需要的功能。

3.4.3 系统管理

单位管理是以树形管理单位资料;用户管理为不同的单位分配用户和权限;角色管理定义用户角色,分配角色可以访问的资源、菜单等;菜单管理定制系统菜单项;监督检查;检查列表及分单位查询;监督检查汇总统计。

3.4.4 安全监督检查资料管理

法律法规、新闻消息、其它资料的管理。

3.4.5 监督检查信息发布

将资料管理中,需要放在公开页面展示的内容向用户展示,形成一个安全监督检查的网站系统。

3.4.6 通讯服务系统

负责接收3G终端上传的检查内容、声音、视频、照片等资料。并保存到数据库,以供后台管理系统使用。

4 结束语

“安全监督检查信息管理系统”研究开发应用后,实现的主要功能如下:

4.1 安全监督检查信息及时地上传到安全监督管理平台,便于相关管理人员及时分析和判断事故隐患,做出解决方案。

4.2 能及时查询安全监督检查信息和分类处理安全监督检查信息反馈的各类问题,提高安全监督检查的效率和质量。

4.3 实现了规章制度、法律法规、通知、上级文件、操作规范的网上查询,便于及时查询贯彻执行。

4.4 利用现有网络实现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的网络联动,保证信息的上传下达。

4.5 对安全监督检查的过程进行闭环管理,建立了先进的工作流程。检查纪要立即上网发布,实现无纸化办公,对检查内容的落实要有反馈。既保证检查内容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又保证信息上报的实时性。

4.6 建立完整、准确的安全监督检查档案,便于分析问题和查找资料。

摘要:安全监督检查信息管理系统依托3G网络、互联网技术构建,后台管理服务平台采用B/S结构而终端系统软件则采用了C/S结构设计。系统主体平台采用了JAVA语言开发,三层应用程序框架的应用使系统数据与业务逻辑达到完美的分离。流动终端软件采用了基于WindowsMobile操作系统的.net技术开发。实现了安全监督检查信息及时地上传到安全监督管理平台,便于相关管理人员及时分析和判断事故隐患,做出解决方案;能及时查询安全监督检查信息和分类处理安全监督检查信息反馈的各类问题,提高了安全监督检查的效率和质量。

关键词:安全,监督检查,信息管理

参考文献

[1]李敏,刘雅婷,陈文戈.发电企业监督检查信息管理系统的研究与应用[J].工业安全与环保,2009,(3).

[2]杜燮炜等.高危作业预警计算机系统设计[J].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2009,(2):107-111.

13.客运企业安全生产监督和检查(年度计划) 篇十三

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生产目标及控制指标

1.目的为保证客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方针明确,安全生产目标清晰,控制指标细化,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客运公司各项经营活动中的安全前置审查。

3.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

[2010]23号)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交运发„2012‟33号)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德交集团【2013】1号-8号》文件

4.管理职责

4.1客运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生产目标及控制指标;

4.2客运公司安全科负责安全生产方针、生产目标及控制指标的监督考核;

4.3客运公司各科室执行客运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生产目标及控制指标,并制定和实施符合本科室实际工作的安全生产目标及

控制指标措施。

5.内容及要求

5.1安全生产方针

客运公司遵循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安全发展、科学发展、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方针,遵守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5.2安全生产目标及控制指标

客运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行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及集团公司文件要求,设置了绝对指标、责任事故频率、责任事故死亡率、责任事故受伤率、责任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率、在岗员工安全教育率、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等目标及控制指标。

杜绝较大及以上行车责任事故;

减少一般行车责任事故;

杜绝一般及以上厂务责任事故;

责任事故频率:2.5次/百万车公里; 责任事故死亡率:0.2人/百万车公里; 责任事故受伤率:1.5人/百万车公里; 责任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率:3万元/百万车公里; 在岗员工安全教育率:100%;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在岗员工注册安全工程师占有率5‰。

5.3安全生产目标及控制指标分解

客运公司根据各科室的实际状况,将安全生产目标及控制指标分解到各科室。

5.3.1客运科(运行科)

杜绝较大及以上行车责任事故;

减少一般行车责任事故;

杜绝一般及以上责任事故;

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事故:

责任事故频率:2

责任事故死亡率:0.1

责任事故受伤率:1.2

责任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率:2

在岗员工安全教育率: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在岗员工注册安全工程师占有率5

5.3.2旅游车队和快客部(济南、沧州、机场及各线路快客部为各独立考核部门)

杜绝较大及以上行车责任事故;

减少一般行车责任事故;

杜绝一般及以上责任事故;

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事故: 次/百万车公里;人/百万车公里;人/百万车公里;万元/百万车公里;;;‰。

责任事故频率:1.7次/百万车公里; 责任事故死亡率:0.1人/百万车公里; 责任事故受伤率:1.1人/百万车公里; 责任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率:2万元/百万车公里; 在岗员工安全教育率:100%;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在岗员工注册安全工程师占有率5‰。

5.3.3非运行一线科室(办公室、财务科、后勤保卫等)。死亡事故为零;

重伤事故为零;

轻伤事故全年不得超过2起;

全年事故经济损失不得超过2000元;

在岗员工安全教育率:100%;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在岗员工注册安全工程师占有率5‰。

5.3.4安全科的生产目标及控制指标同客运公司的生产目标及控制指标。

5.4控制措施

为保证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生产目标、控制指标的实现,各科室负责人要立足本职工作,履行一岗双责,按照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对部门职能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制定明确的控制措施并执行。

安全科对客运公司的总体安全工作具体负责。

5.4.1明确岗位安全职责,落实到岗位责任。各科室将本科室人员的安全职责、岗位职责制定后报安全科审核,安全科审核通过后,与绩效办一起负责监督落实。

5.4.2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职能,充实安全管理人员队伍。安全人员全部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直接接受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领导。

一线生产科室必须设立至少一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接受安全科和本科室的双重领导。

5.4.3制定安全培训计划,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安全科、人事办具体负责公司的安全培训工作。

5.4.4完善和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制度合规性。安全科、办公室具体负责及时获取、学习各项安全法律法规。并根据法律法规的修订情况,及时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提出申请,对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5.4.5开展人、设备、环境等层面的危险源辨识和风险控制工作。安全科、人事办、后勤具体负责开展危险源的辨识和风险控制工作。

5.4.6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客运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安全科负责此项工作跟踪落实、建档归档工作

5.4.7开展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营造安全文化氛围。安全科、人事办、后勤具体负责按规定定期组织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根据不同月份的安全工作要求悬挂宣传横幅、制作宣传挂板。

5.4.8强化安全生产费用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财务科负责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管理、监督、落实安全生产费用,直接向客运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定期汇报。

5.4.9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安全科、人事办、后勤、保卫负责组织各项应急演练活动,各科室负责组织人员积极参与。

5.4.10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和管理评审活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成立机构负责此项工作。

14.客运企业年度安全工作总结 篇十四

一、高度重视,迅速组织落实

我司领导班子高度重视,迅速召开各部门负责人会议,学习“通知”精神,认真分析我司安全生产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要求各部门对日常生产安全中隐患进行排查,并成立了有经理陈建华任组长,工会主席孙会林、安全副经理王军任副组长,其他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整顿活动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此次安全整顿活动工作的领导,明确了工作责任,细化了工作措施,保证了整顿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广泛宣传,营造活动氛围,开展日常工作

首先我司分别组织召开了此次活动的全员动员大会和驾驶员的动员大会,我司还充分利用广播、安全宣传栏、采用悬挂和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这次集团公司开展7个月安全整顿活动的重要意义,搞好安全整顿是当前安全形势的需要,是进一步完善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提高执行规章制度力度的需要,是提高我们企业每位员工安全责任感,搞好安全生产的需要。提高安全管理工作水平的需要,是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事故发生的需要,是企业安全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营造了安全整顿活动全体员工及司乘人员积极支持参与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高了全司干部员工的安全意识。从3月11日自查自整阶段开始,我们按文件要求7项检查内容进行了自检、整顿,此次安全整顿活动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具体情况为:

(一)、首先查找车站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通过自查,发现车站由于站房老化等诸多原因,车站的封闭式管理不太到位,进出站口无关车辆和无关人员及旅客随意进出,存在一定的安全漏洞,针对这一情况,分公司领导立即进行了研究,决定投入资金在进出站口安装电动栏杆,以控制进出站口的人流车流,并安排专人进行操控,此项工作现已得到了落实并已投入使用。使分公司车站的封闭式管理得到了加强,体现出了实实在在的效果,那就是严格控制了外来无关车辆和无关人员及旅客的随意进出,从而弥补了车站这一老大难,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

(二)、对分公司驾驶员的管理和安全宣传教育进行了自查。经过仔细检查和反思,发现我司当前驾驶员的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工作还局限于传统的管理体制当中,那就是,早班叮嘱会,周五安全例会,出宣传期刊和广播宣传等形式,使广大驾驶员得不到全方位的宣传教育和管理,还存在盲区,那就是,驾驶员途中的安全管理得不到有效的管控,为此,我们经过思考,觉得除了加强路检路查外,还应在利用高科技设备方面想办法,因为路检的距离实在有限,所以加大GPS和3G视频远程监控力度,成为首选,我们就要求GPS和3G视频的监控人员,在24小时监控的前提下,发现隐患和违规行为,不能只发短信就了事,还要跟踪管理,必要时要直接打电话给当班驾驶员进行警告,直到违规行为得到了纠正为止,这在今年的“2·8”事故当中是有惨痛教训的,当时就是因为肇事车在人为破坏GPS终端,失去监控后,GPS当班人员没有进行彻底的跟踪管理,才导致如此重大惨剧的发生。

(三)、通过对驾驶员违法违规和落实2点至5点落地休息制度情况进行自查,自今年总司举行了几次重点约谈后,分公司采取了领导班子成员分线约谈和顶格处罚的形式,使驾驶员的违法行为得到了很大的遏制,长途车凌晨2点至5点休息制度也基本得到了落实,但还是有个驾驶员和车主受利益驱使,怀着侥幸的心理,铤而走险,,公然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抗,对集团公司及分公司的规定置若罔闻。对此,分公司安全部门对这类车辆首先采取了停班整顿,当班驾驶员下车学习,并写出书面检讨和保证,在发车区进行公开张贴,在经济上给予顶格处罚及对该线路的所有驾驶员和车主,进行集中约谈的措施。使广大驾驶员和车主受到了强烈的震撼,在此后的时间里,这类严重的违规行为在分公司已基本消除。

15.客运企业安全生产监督和检查(年度计划) 篇十五

关键词:煤矿基层,安全监督检查,素质管理

0 引言

我国实行的安全监察体制决定, 要做好煤炭生产中的安全工作, 煤矿就必须设置专职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监督检查人员。而煤矿企业的安全监督检查人员既需要有扎实的系统理论基础, 熟练的业务能力和现代的科学知识, 又需要对井下、对现场和生产过程的熟悉和了解。因此, 建立一支业务精干、素质水准高、作风过硬、责任心强的煤矿安全监督检查队伍意义重大。

1 提升煤矿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准入门槛

在以往安全监督检查人员的选用中, 由于偏重凭工作经验及人事安排上有各种兼顾等原因, 使得煤矿安全检查员的素质能力总体不高。要改变这种状况, 就必须从用人、选人上入手。首先建立健全完备的选拔制度, 实行公开招聘、层层筛选、严格审核把关、择优录取、竞争上岗。让有文化、有现场经验、懂技术、责任心强的人员从事安全检查工作。具体条件为: (1) 井下现场工作满5年以上, 熟悉生产技术业务, 有一定的管理经验和能力。 (2) 具有高中或煤矿相关的中专 (中技) 以上文化程度。 (3) 身体健康, 吃苦耐劳, 能够胜任井下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4) 热爱煤矿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政治素质高, 工作积极, 责任心强, 爱岗敬业, 作风严谨, 坚持原则, 实事求是, 秉公执法, 作风正派, 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

通过招聘的人员必须经过正式培训, 考试合格, 取得安全操作资格证后方可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只有通过试用期的考察与考核, 符合准用条件和标准, 方可转为正式安全监督检查人员。

2 加强煤矿安全检查人员的业务建设

煤矿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不但责任重大, 而且业务性很强, 要做一名真正合格的安全监督检查员, 必须加强业务学习和实践, 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

(1) 认真学习和掌握安全法规、行业标准和规程措施。重点学习《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炭法》和煤矿三大规程、《煤矿防突规定》、《煤矿质量标准化标准》以及上级和矿的有关安全文件。尤其要掌握所管辖 (被检查) 单位的生产系统、工种、工序和流程、作业环境及地质水文构造, 瓦斯涌出情况和特点。对被检查单位的《作业规程》、《安全措施》尤其要认真学习和熟练掌握, 这样才能在现场进行有理有据的检查, 提升安全监督检查的业务能力。

(2) 认真进行专业技术知识的学习。安全监督检查几乎涵盖了煤矿的各个专业, 是综合性很强的工作。这就要求安全检查员要熟知本专业安全生产技术知识, 掌握质量标准化标准, 了解本专业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做到各专业技术知识融会贯通, 真正胜任所在单位、地段、专业的安全检查工作。

3 加强安全监督检查人员的内部绩效考核, 建立完善的约束竞争机制

加强内部绩效考核, 建立完善的竞争机制主要从以下方面入手:

一是健全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安全监督检查人员管理制度。实行区域安全包保、定期轮换责任制, 由几个安全检查员结成工作小组, 对某工作现场区域的安全检查监督全面负责, 明确安全检查工作范围、落实安全检查责任, 实行安全工作绩效考核制, 用经济杠杆调动和调节安全检查工作;凡是被上级部门和领导检查出而安全检查员未发现的隐患问题, 纳入相应的安全绩效考核。凡被上级部门和领导检查地点存在隐患多、问题多、被停工的, 除要加大对安全检查员的考核力度外, 还要对其进行责任追究。而在上级部门和领导及质量验收与安全竞赛活动中获取优良的评比成绩和获奖的, 要给予嘉奖, 调动安全检查抓工作的主动性。定期对安全检查员变换管辖地段工作, 在一定的时期将其监督检查区域进行调换;安全检查员长期在某一地区进行安全检查, 会出现与现场工作人员有“默契”或“讲情面”, 不利于安全检查工作的开展, 使得安全检查工作不到位或停滞不前, 因此, 要进行安全检查区域的调换, 消除在安全检查工作上的不利因素, 使得安全检查工作经常处于常抓不懈的状态, 不断将安全检查工作推向前进。

二是健全完善管理手段和监管手段, 加强日常工作的考核。对安全监督检查人员日常工作出勤、劳动纪律、岗位职责 (查隐患、落实内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及隐患整改、安全工作建议书、抓违章等) 的执行、业务技术的学习、管辖区域的安全、文明生产等纳入考核范围;制定详细、全面的考核细则, 建立日常考核台账。对安全检查员进行严肃、认真公平的考核, 督促其严格履行安全检查职责, 努力做好安全检查工作, 规范安全检查行为, 促进安全检查员的责任心和积极性的提高, 以强化现场安全监督检查, 提升安全检查工作效果。

三是要积极开展内部安全检查竞赛活动, 如开展“最有价值安全隐患排查”活动, “安全管理合理化建议”等。定期评比, 对先进安全检查员给予嘉奖和表扬, 提高先进个人的荣誉感, 使其体会到成就感, 促进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的积极开展, 提高安全监督检查水平。

四是结合实际情况实行岗位淘汰制度。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要打破工作积极性不高、创新工作和独立开展工作能力不足的陈旧局面, 实行岗位竞标绩效考核机制, 采取有效办法, 激发安检员的潜能和工作积极性与主动性, 实现“岗效联责、末位淘汰”的考核政策, 切实发挥安检员在安全生产中的“安全卫士”作用。

根据岗位状况和绩效考核的内容, 制定考核细则, 定出考评级别标准, 可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一级为工作积极主动, 业务精通, 工作能力强、责任心强;二级为工作基本达到要求, 业务较好、工作能力较强、责任心较强;三级为工作不积极主动、业务不熟悉、工作能力低、责任心差。

实施以安全绩效考评结果兑现工资、福利等项目的分配, 达到优则受益、差则受损。考评要实行多人综合和日常的考核记录, 防止出现有人情和人为的因素掺杂而影响考评的公正性, 造成负面后果。因工作失职、责任心不到位、工作作风等问题达不到岗位职责要求的, 必须及时淘汰。

对考核为三级或考评排名靠后的人员, 进行停岗培训, 待培训学习合格, 达到启用条件与标准时, 才可重新安排上岗;否则进行岗位淘汰。对连续3个月考评为三级或排名靠后的人员, 实行岗位淘汰、退回劳资部门、重新调整工作岗位, 达到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绩效常抓常新, 让安全监督检查队伍有取之不竭的动力源泉。

4 对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关心支持, 消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安全监督检查人员要经常深入采掘工作一线, 往返在工作现场, 直接与现场作业人员打交道, 在工作上与一线人员在一起工作, 难免会与被检查单位和个人发生工作上的争论, 得罪某些人, 工作上会有一定阻力。企业除给予工作上的大力支持外, 工作以外的社会生活也要给予关怀、关照, 增加安全监督检查人员的安全信心, 消除后顾疑虑、消除工作阻力, 增强其工作动力。使得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全力地履行工作职责, 放心大胆地认真开展安全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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