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经费管理自查

2024-09-10

三公经费管理自查(14篇)

1.三公经费管理自查 篇一

关于乡镇政府债务管理和“三公”经费的自查报告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报告,报告中涉及到专业性术语要解释清楚。你还在对写报告感到一筹莫展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乡镇政府债务管理和“三公”经费的自查报告,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为了切实加强我镇政府性债务的和“三公”经费管理,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的风险,有效控制“三公经费”。黄钟镇根据贵局《关于开展乡镇、中小学公务经费和债务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即万财办发【XX】26号文件)精神。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行动,于XX年7月10日召开专题会进行安排部署,认真细致地开展自查工作。现将今年1至6月的债务和“三公”经费的支出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债务情况

我镇由于历史原因形成了严重的高额负债,制约了当前农村经济发展,影响了社会稳定和乡财政困难。截止XX年12月我镇的债务余额为5985万元,XX年1至6月余额为7163万元。新增额1178万元,(分别为:偿还社会借款本金4816万元、利息860万元、行政超支43万元、(其中:场镇总体规划地质灾害评估费3万元、行洪论证费2万元、冉家坝新村征地补偿费4万元、城乡综合治理10.6万元、办公电费及场镇路灯费2万元、信用社贷款利息4万元、弥补日常办公支出17.4万元),支付黄(钟)中(坪)公路“7.17”水毁工程欠款130万元、黄长路(长虹村段)抢险工程53万元、冉家坝新农村建设工程款40万元、吴家沟村级阵地建设12万元,截止XX年6月31日,银行结存109万元(银行实际存款461万元,扣除XX年末记账本金508万元、偿还本息156万后的银行存款余额352万元),按照上级的指示和要求,党委政府结合我镇实际情况,主要采取了以下主要措施:

1.落实专人,规范管理。由于我镇政府性债务形成时间跨度长、额度大。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债务管理,始终坚持严格规范管理。我们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的要求,镇党委、政府安排落实专人进行债务业务的`管理,制定实行票据、款、公章分离的债务管理运行管理机制,杜绝管理漏洞,要求每天扎帐,并做好当天债务的明细账,同时对还款实行提前一个月预定计划,便于安排资金筹措,严格执行新增社会借款按报批程序报批的债务管理规定,坚持借款先申请,同意后再借款还款。单笔还款1万元以上的社会借款支出均实行转账支付,无违规举债行为。

2.认识到位,责任明确。始终充分认识到加强债务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了债务风险意识,切实推进债务管理,增强公共财政保障力。充分认识到消化乡镇债务是乡镇自身的责任。明确政府是责任主体,各级干部都是具体责任人,做好稳控,确保债务秩序正常义不容辞。通过努力采取各种措施加强债务管理,确保债务运行有序安全。

3.强化宣传、降息减债。为了减少债务,针对我镇债务运行实际情况和债务结构,结合市委、政府的文件精神,我镇积极宣传,争取债权人的理解支持,经过艰苦工作,取消借款期限不满一年利息,满一年以上按月息1.5﹪计算,彻底改变了不良债务的高速增长,解了财政支出压力。

二、公务经费情况

我镇一贯坚持厉行节约,严控“三公”,按照建设节约型政府的目标,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在公务接待坚持“热情大方,节约开支”的原则,搞好接待工作。制定了一系列接待制度和接待标准。在差旅费、招待费、租车费等公务费的开支上实行四级审核制度,先由财政所出纳初审票据的真实性,再由分管财政领导审核报销标准,再由镇纪检书记审核事由的真实性,最后由镇长一支笔审签。大额支出实行集体研究,书记、镇长双签制度,规范管理。到XX年6月底我镇“三公”费用总额为:财政经费拨入指标15万元,公务招待费16.6万元,公务租车费为7.5万元。

三、存在问题

一是政府公务经费不足,难以维持正常办公开支需要。

二是政府负债沉重,运转艰难,严重影响各项工作的开展。

三是经济社会发展滞后,自身无财力支撑,债务化解难度大。

四、下步工作

进一步加大对相关政策文件的执行力度,切实加强债务管理,确保规范有序。始终坚持厉行节约,完善相关制度机制,严格控制“三公”支出,树立政府良好形象。

总之,我镇公务经费和债务管理规范有序,确保了乡镇正常运转,维护了稳定。

2.三公经费管理自查 篇二

自《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特别是2011年国务院要求各级政府将“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报告, 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以来, “三公经费”支出公示成了各级政府廉政勤政的代名词, 成了狠杀各级政府奢靡浪费之风的杀手锏。但何为“三公经费”?为何社会公众如此高度关注?为何公开公示“三公经费”有如此大的作用?高校虽是从事教育、科研的非盈利公益性社会组织, 但其绝大部分经费来自财政拨款和行政事业性收费 (学费、住宿费) , 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 高校应当公开公示“三公经费”, 加大管控力度, 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1 当前高校“三公经费”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1 内涵不清, 标准不明

不要说高校, 就连倍受社会公众高度关注的政府机关“三公经费”具体包括哪些部门哪些人员发生的费用;接待什么级别的人最多可发生多少接待费;什么级别的人可以公款出国 (境) , 每次出国 (境) 最多可发生多少费用等, 迄今为止, 没有任何一部法规予以清楚地界定, 从而导致目前“三公经费”内涵不清, 标准不明。

1.2 法规不健, 预算不全

首先, 针对政府部门 (包括高校) “三公经费”管理的行政法规只有《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及“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等几部并不完整、严密的法规, 具体针对高校“三公经费”管理的法律法规更是一片空白。

其次, 高校生均经费预算拨款制度, 只要省级财政、教育部门核定认可了高校上报的本校专、本、预、硕、博等各种层次的在校生人数 (财政要求实名制) , 财政就按生均经费拨款标准10000-12000元/生·人·年乘以学生人数 (硕、博生按折算系数折算成本科生) 确定高校拨款, 并按比例确定基本经费预算和专项经费预算, 但这些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都没有要求高校设置“三公经费”项目、核定具体限额。由此导致“三公经费范围”无法确定, 遏制效果并不理想。

1.3 支出失控, 核算不一

“三公经费”由于缺乏严格的年初预算和标准控制, 导致高校在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和因公出国 (境) 时是根据需要和实际情况来支付各项费用。同时由于我国饮食文化和传统办事风格, 高校为了争取到更多更好的优惠政策条件和经济资源, 大事小事, 一般人物还是特殊人物, 只要是有所求的, 高校或以高档宴席处理, “无酒不成席, 无席不成事”;或安排高档轿车专车接送或“借用”;或找各种理由安排出国 (境) 考察旅游。如此高校在政策资源供不应求的激烈竞争下, “厉行节约, 有多少钱办多少事”已然成了一句空话, “三公经费”支出标准严重失控。

由于“三公经费”内涵和标准缺乏法律法规规定, 导致高校在核算“三公经费”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和规范, 其会计核算的随意性、差异性较大, 可说是“仁者见仁, 智者见智”。这样导致有的高校把本校发生的所有餐费、食品费、鲜花费、礼品费等列入“公务接待费”核算;而有的高校为避免“三公经费”过高影响不好, 在会计核算时有意识地降低“三公经费”, 只把校级层面发生的金额较大的接待费列入“公务接待费”核算, 而把金额较小的 (500元以内的) 和非校级层面 (含科研课题) 发生的接待费一律列入“其他商务服务支出”或“办公费”核算。有的高校甚至把相关“三公经费”支出转移到其所属基层单位开支。

还有列入“三公经费”核算的只是财政拨款发生的还是高校全部资金发生的, 不同高校核算口径不同。在当前中央三令五申要求各地各部门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高压态势下, 绝大部分高校采取的应对策略就是避重就轻, 该支出照样支出, 但在核算时采用了缩小的方法和不完全核算的方法来应对上级部门的督查。如此一来使得高校“三公经费”口径不一致, 核算不规范, 归类不完全, 无法真实、准确地反映高校“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1.4 考评缺位, 奖惩不严

高校要进行正常的教学、科研活动, 花钱是必须的。但由于当前对高校“三公经费”内涵界定、预算管理、绩效考评等法律法规尚属空白, 即使高校制定并严格执行与“三公经费”支出有关的内部控制, 如接待标准、出国 (境) 标准、公车使用级别等, 但离开了法律法规的约束, 每年的“三公经费”支出考核评价便无从谈起。况且高校对“三公经费”核算的是财务部门, 其只是审核和监督“三公经费”支出票据的合法性、支付报销手续的完备性;而高校内设监察审计部门由于缺乏有效的预算和管理制度, 其根本没有发挥应有的对“三公经费”进行相应监督检查评价奖惩作用, 即便是发现有的部门接待标准失控, 重形式、讲排场等铺张浪费行为, 要么不管不问, 要么管就只是简单的询问了事, 迄今为止还没有任何一家高校报道因“三公经费”过大而处罚过任何人。

2 强化高校“三公经费”管理的具体措施与建议

2.1 界定内涵, 明确范围, 制定标准, 为合理控制“三公经费”提供制度保障

中央三令五申要求地方各部门公示“三公经费”这一举施只是遏制其上升势头的手段而不是根本目的, 因此要真正控制并降低“三公经费”, 必须从法律法规的角度对“三公经费”建章立制, 准确界定内涵, 统一支出标准, 实行规范核算, 进行严格控制, 注重考评奖惩, 才能真正实现管控目的。

2.1.1 界定内涵

笔者认为国家相关部门应当沿用《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第七条“……定期公布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因公出国 (境) 费等机关运行经费的预算和决算情况”关于对“三公经费”的统一命名, 并通过法律法规对高校“三公经费”的内涵予以准确界定, 同时要求在每年的预算、决算中单列“三公经费”项目进行反映。

2.1.2 明确范围

笔者认为可以选择下列原则之一予以明确其范围:

(1) 小范围大口径原则。即校级领导、校级行政部门因管理工作需要使用其所有资金开支的“三公经费”。小范围仅指校级领导、校级行政部门因学校管理工作需要而开支的“三公经费”, 不包括从事教学、科研活动的院系、教辅部门、离退休管理部门, 以及教师、学生, 离退休人员开支的“三公经费”;大口径则指高校所有资金开支的“三公经费”都应包括在内。

(2) 大范围小口径原则。即高校因工作需要使用其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大范围指高校所有部门和所有人员 (包括学生、离退休人员) 开支的“三公经费”。小口径仅指高校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

(3) 大范围大口径原则。即高校所有部门和所有人员因工作需要使用其所有资金开支的“三公经费”。

(4) 小范围小口径原则。即校级领导、校级行政部门因学校管理工作需要使用其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

2.1.3 制定标准

国家相关部门应当分级别、按档次制定高校“三公经费”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 科学、合理地明确“三公经费”支出标准并要求高校严格执行, 不得突破。高校应根据国家相关部门关于“三公经费”规定标准实行定员定额管理和支出申报审批制度, 按照“控制为主, 绩效引导”原则, 建立健全“谁主管谁负责”的问责制度和定期公示制度。

2.2 强化预算, 严控支出, 为切实降低“三公经费”提供措施保障

首先国家相关部门应当从规章制度的角度规定高校“三公经费”的预算目标、预算原则、预算项目、预算限额, 预算期间, 为切实降低“三公经费”提供政策保障。

其次, 高校应当改革预算管理体制, 着力解决“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存在的预算编制缺乏科学、预算控制缺乏意识、预算执行缺乏约束, 预算结果缺乏分析考评等问题, 全面树立“三公经费”预算观念, 严格预算程序, 早编预算、细编预算, 将“三公经费”直接纳入部门预算, 单列“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 (境) 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三个预算项目, 从全局上把握“三公经费”的总量和规模, 按照“三公经费”开支标准合理下达预算额度, 实行归口管理, 并说明各种费用的计算依据、标准和额度。

最后, 在预算执行过程中, 高校应加大预算执行监督力度, 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 从紧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通过计量、对比、分析, 揭示实际工作与预算之间的偏差, 并予以纠正, 保证“三公经费”预算目标的实现, 杜绝实际支出超编、超标、超额度和变相开支现象, 充分发挥预算的管理和控制作用。

2.3 完善科目, 如实核算, 为准确反映“三公经费”提供技术保障

高校应根据财政部制定的《201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的要求完善会计核算科目, 在“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下分别设置“商品服务支出———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四个明细科目, 并按照本文笔者建议的“三公经费”的内涵、范围、标准如实核算, 如实报告, 而不需要也不应该重新统计“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4 定期公示, 加大考评, 突出奖惩, 为科学评价“三公经费”提供机制保障

国家相关部门应结合高校实情建立健全“三公经费”定期公示制度, 坚持以公开为原则, 不公开为例外, 明确公示项目、内涵、范围和期限;高校自身也应当严格执行公示制度, 实事求是公示“三公经费”支出, 并制定具体的措施予以保障, 确保“三公经费”公开不流于形式。

最后, 高校更应注重“三公经费”预算结果绩效考核评价, 在问责上下功夫。高校应当建立一套“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奖惩、反馈结果有应用[3]”综合的、全过程的, 在责、权、利相结合基础上的“内容具体, 指标明确, 奖惩到位”的高校“三公经费”预算绩效考核评价奖惩体系, 并实行信息化管理。通过“源头控制, 过程监管, 结果评价, 有奖有罚”等具体措施来保证科学、合理地考评, 激励部门和员工的工作热情、工作素养, 保证“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工作的顺利完成。

参考文献

[1]财政部.201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2]云南省财政厅预算处.2013年云南省省级部门预算编制指南[M].2012, 8.

3.浅谈“三公经费”的预决算管理 篇三

关键词:三公经费;预决算管理

1 “三公经费”的预算管理

“三公经费”是预算单位完成预算年度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必要支出,它特指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三项具体内容。对“三公经费” 的预决算管理应坚持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做到经费预算从紧,公共接待从俭,公车管理从严。

1.1 “三公经费”预算的编制

“三公经费”是部门预算的重要内容,在编制预算时,按照“财权与事权相结合”的原则,应首先明确本部门预算年度的工作任务;其次,根据工作任务预测涉及“三公”的事项,再次,根据相应的预算开出定额或者对市场价格预测的结果,采用“零基预算法”具体测算每项经费的具体数额,然后编入本部门预算。其中公务用车的购置应列入项目支出管理;公务接待费用因属于日常公用经费,应列入基本支出管理,但具有特殊接待任务的部门,其专项接待经费列入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管理。按照“新预算法”的要求,各部门单位用于安排“三公经费”的各项支出应当全部纳入预算,并单独列示,任何部门单位不得编报虚假的预算。

1.2 “三公经费”预算的执行

各部门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科学合理地安排“三公经费”,坚持总量控制,从紧从严,严格按标准支出;坚持公开透明,接受各方监督。同时各部门单位应加强“三公经费”会计核算,采用公务卡结算;另外,还应注意执行中的平衡问题。

对于公务用车购置的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关于公务用车编制和配备管理相关规定,合理有效配置和充分利用公务用车资源,切实降低行政成本。具体说,对于公务用车的配置应遵循先调剂后采购的原则,不能调剂或调剂不成的再进行政府采购程序。购置公务用车时,应坚持国货优先的原则,并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对于日常的维修维护应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确定维修点,车辆维修维护前要进行必要的检测程序,确有必要再行维修维护。对于公务接待费的管理,确需接待的,各单位应先行审批手续,然后再按照接待标准提供接待服务,同时要严格控制陪同和随行人数,不得擅自扩大公务接待范围和提高接待标准,不得在接待费用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负担的费用,不得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列支、转移、隐匿接待开支。要做到三个“禁止”,即禁止向所属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接待费用,禁止在非税收入中坐支接待费用;禁止借公务接待名义列支其他支出。另外,应建立国内公务接待清单制度,如实反映接待对象、公务活动、接待费用等情况。对于因公出国(境)费用的管理:应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经费先行审核制度,对无出国(境)经费预算的,有关部门不得安排出国(境)。要做到两个“严禁”,即严禁违反规定使用出国(境)经费预算以外的资金作为出国(境)经费,严禁向所属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驻外机构等摊派或者转嫁出国(境)费用。实行因公出国(境)任务审批部门和因公出国(境)经费审批部门的联动审批,从源头上把握和控制因公出国(境)活动,对违反规定或者不适合成行的出访团(组)坚决予以调整或者取消。

2 “三公经费”的决算管理

“三公经费”的决算管理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决算的编制。各单位应按照当年财政部门预决算编制要求,编报“三公经费”决算。决算报表应根据会计账簿及相应的明细账经逐项审核后填制,做到真实、完整。二是决算的审核与分析。“三公经费”决算的审核和分析是编制决算的重要环节,其目的在于确保部门决算的准确、及时、完整和统一,以便于加强决算管理工作,保证决算质量和不断提高决算水平。实际工作中“三公经费”决算的审核与分析通常是和“三公经费”决算的汇编交叉进行的,审核“三公经费”可采取单位自审和上级部门审核等形式。对“三公经费”的分析重点审核以下方面:各项支出是否符合新时期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与政策,列入决算中的支出数是否与核定的预算支出数一致;各项支出决算数与12月份会计报表所列全年累计支出数是否一致,如有出入应查明原因;根据决算数与预算数的差额,审核结余和超支的主要原因,查明有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超支情况、各项资金之间是否存在相互挪用挤占的情况,专项资金是否专款专用等;各种支出是否已编制齐全,有无该报未报的情况;已报决算是否经过逐级汇总,有无估列、代编决算现象等。在审核中如果发现问题应责成有关部门或个人查明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必要时应给予处罚。三是决算的公开。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信息公开制度。除涉及国家秘密的部门外,各部门都应通过部门门户网站、报刊媒体、政府(部门)公报等方式,向社会(本单位)公开本部门、单位“三公经费”的预、决算信息。公开的信息应包括:预算和决算信息;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等情况;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的使用情况;因公出国(境)事由、人员及其费用开支情况;整个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的审计结果及其他与“三公经费”有关的需要公开的内容。

3 “三公经费”的监督管理

各单位应当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自身实际,建立与完善适合本部门、本单位实施的内部控制制度,制定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应把各单位的“三公经费”预决算管理和公开情况纳入绩效考核指标进行考核。另外,纪检监察机关和财政、审计等部门应当加强对“三公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相关规定的,应坚决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进行严肃处理,绝不能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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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三公经费自查报告 篇四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新党办发〔20xx〕44号),设立阿克苏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简称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地区行政公署工作部门。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与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1个机构,两块牌子。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制定的安全生产各项法规,组织起草地区安全生产综合性规章、规范性文件,拟定地区安全生产工作规划和计划;负责地区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统计工作,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指导协调地区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二)承担地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地区行署有关部门和各县(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监督并通报有关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三)承担地区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监察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四)承担地区职责范围内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非药品类易制毒生产、经营、使用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经营、使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和非药品类易制毒生产、经营、使用企业备案证明工作。负责非煤矿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五)承担地区工矿商贸企业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除外)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六)制定和发布地区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七)负责组织地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依法组织地区较大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八)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地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地区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九)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十)负责地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煤矿特种作业人员除外)的安全培训、考核、发证工作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煤矿矿长安全资格除外)考核、发证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十一)指导协调地区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依法对地区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劳动防护用品和有关设备设施(特种设备除外)进行检测检验。承担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安全评价、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标志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和指导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和管理工作。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十三)组织研究拟定地区安全生产规划、科技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实施安全生产规划工作。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科学技术推广工作。

(十四)承担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承办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等情况。组织开展区内外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十五)承办地区行署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情况

纳入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xx年部门预算报表编制范围的单位(含本级)共计三个,其中,行政单位一个(机关本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两个。分别是: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关、地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地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与事故调查中心。

二、20xx年度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阿克苏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xx年财政收入预算总计742.17万元(财政拨款742.17万元)。

20xx年财政支出预算总计742.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2.17万元,项目支出550万元。

(二)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基本支出预算192.17万元中,工资福利支出132.4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55万元。

20xx年阿克苏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1.6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10万元,主要用于各类公务接待。

(三)公务车辆费用21.6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60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执法和编制内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路桥费、保险费等运行维护支出。

三、20xx年度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阿克苏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xx年财政收入预算总计742.17万元(财政拨款742.17万元)。

20xx年财政支出预算总计742.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2.17万元,项目支出550万元。

(二)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基本支出预算192.17万元中,工资福利支出132.4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55万元。

四、20xx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xx年阿克苏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1.6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10万元,主要用于各类公务接待。

5.三公经费自查报告 篇五

一、成立专项自查整改小组

以乡党委书记王健为组长,分管财政领导乡长倪建林为副组长,财务人员及办公室人员罗通、何燕为成员的专项自查整改小组。

二、因公出国(镜)经费使用。2015年民建彝族乡没有组织出国(镜)学习考察,所以无公款支付的状况发生。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使用。经自查民建彝族乡现拥有2辆车,一辆皮卡车(川TU5721)系4。20灾后重建所赠车辆,一辆微型车(川T75721)系2011年乡政府购置车辆,未存在超编超配公务用车,无企业赠送车辆,公务用车经费未超出标准,且车辆购置、保险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规范用油和维修。

四、公务接待经费使用。民建彝族乡严格执行“三公经费”标准支出接待费用。所有经费支出务必有乡长亲自审核签字方能支出。未出现公款大吃大喝、公款购买礼品、公款买单私人支出费用。按照精简会风文风要求,乡政府尽量减少会议召开次数及时间,合理安排会议时间,缩减会议费用。未出现把招待费转移到企业报销的状况发生。

6.个人三公经费自查报告 篇六

一、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本人在珠晖区工作以来,没有出国考察或学习过,因此没有因公出国(境)方面的支出。在公务接待方面存在有时食宿超标、超员陪同现象,以及有时接待领导、客商有送土特产等礼品现象。

二、职务消费情况。职务消费上有过公款购书、订报等现象。

三、人情消费情况。有参与过亲朋、好友、同事的婚丧嫁娶消费行为,本人未办过人情活动,但偶尔有请老朋友、老同事吃请行为。

四、公务用车情况。同所有的政府副区长一样,配备一台丰田凯美瑞的工作用车,排量为2.0T,系20XX年11月自筹款购买。

五、办公用房情况。办公室只有一间,位于珠晖区政府机关大院南三楼,面积约为15平方米,没有装修。

六、住房情况。目前住的地方是自己购买东方巴黎小区内的产权房,面积为137平方米。另外,在酃湖渔场处有一套84平方米(产权证标数)的单位集资房,为上世纪90年代酃湖乡政府集资房。已于20XX年12月因酃湖公园项目建设拆迁,还未安置。

七、秘书配备情况。我没有配备专职秘书,相关工作均在我的调度和领导下,由区政府办工作人员进行落实。

八、家属子女从业情况。目前,儿子廖博恺在湖南工学院攻读本科学位,暂时没有从业。

九、出入私人会所或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情况。除了工作安排外,从没有出入私人会所,更没有私人会所会员卡。但是有时候会偶尔参加一些卡拉OK活动。

7.三公经费管理自查 篇七

一、当前“三公”经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公车配备、使用失控。

目前我国的公车配备、使用制度一直延续的是计划经济时代的制度, 随着时代的发展, 国家“三公”改革的不断推进, 目前这种计划经济时代的公车配备、使用制度早已不适应新时代的发展。公车配备、使用失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 超标配车严重。现在公车配备主要以领导人人头数进行配备, 极易导致车辆编制不严的问题。第二, 使用成本高。公车在采购、使用、维修等各个方面花费很高。公车私用缺乏监管, 导致车辆运行成本居高不下, 严重超预算支出。据了解, 大部分单位公车使用情况基本上是公用、领导私用、司机个人使用各占三分之一, 尤其是节假日, 公车私用现象更普遍, 很多司机和领导干部也认为理所当然。

2、公务接待虚实不分。

公务接待费用是“三公”经费中的大头尤其是近几年物价上涨过快, 公务接待费用也是成直线上升趋势。公务接待虚实不分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 公款吃喝费用多。公款吃喝费用少则几千多则上万是正常的, 一些领导干部甚至认为只要不偷不拿, 吃吃喝喝没什么。第二, 公款接待随意性大。现在百姓人群中流行着一句口头禅“革命就是吃喝”。上级来人检查考核、向领导请示汇报工作、到上级争取项目资金、兄弟单位前来学习取经、外出招商引资等各种名义下的迎来送往之风较为盛行, 而且陪客人数不加限制, 导致接待费用支出远远超出了预算核定公用经费2%的规定比例。第三, 公款吃喝猫腻很多。有些政府领导任何借口都可以进行公款吃喝, 有些公款接待成了“公”字名义下某些人搭建的大到工作交往, 小到私人聚会的平台, 很多是为了拉关系走后门, 导致贪污腐败问题严重。一些单位把诸如送礼、联络、娱乐活动、滥发补助补贴等开支采取偷梁换柱的方式, 开具餐饮发票的方式以招待费名义报销, 导致难以管理和查证, 缺乏有效的管理。

3、公费旅游屡禁不止。

尤其是近几年来, 借口开会、学习、考察、培训的幌子观光旅游, 山玩水游, 进行公费旅游问题日益严重。尽管国家有关部门对于公费旅游明令禁止, 而且制定了很多相关的政策但是公费旅游问题不但没有减弱, 反而呈上升趋势。有的单位甚至为了逃避纪检、审计部门的检查, 通过伪造、变造原始凭证, 巧立名目来报销, 还觉得理所当然, 天经地义。公费旅游问题早已成为“三公”经费管理的重要问题。

二、“三公”经费管理策略探析

1、加强思想教育、整顿领导作风。

“三公”经费管理存在问题, 首要责任在于上层领导, 因此, 加强对“三公”经费管理, 对于上层领导开展思想教育是必须的。为此, 相关部门应该不断开展法制与廉政教育, 让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良好风尚。另一方面, 还应该对比奢侈、比追捧、比排场的“享乐主义”思想和挥霍浪费行为进行作风整顿, 努力使党员干部做到清正廉明、洁身自好。

2、完善管理制度、健全约束机制。

无规矩不成方圆, 政府要想做好“三公”经费管理工作, 一定要建立健全相应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体系, 让“三公”经费在管理制度体系约束下进行合理控制, 让所有的“三公”经费管理有规矩可循。对因公出国 (境) 管理, 要加强源头管理, 在预算范围内按“严格控制、厉行节约”的原则, 实施出国 (境) 计划与经费联动机制, 完善党政干部因公出国 (境) 统计报告制度。对于公车管理, 应该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和使用的有关规定, 科学核定公务用车编制, 规范审批程序和配备标准。在公车管理上, 实行一车一档, 对每一辆公车的加油、保险、维修进行详细记录, 严格审核核每辆公车的运行成本, 保证公车购置、运行科学合理。多渠道加强公车监管, 遏制公车私用现象。适当时候, 推行公车的货币化改革。对于公务接待, 严格控制接待的范围和标准, 简化接待程序控制陪餐人数、就餐地点和就餐标准;严禁各单位之间相互宴请, 严禁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各种高消费娱乐活动, 以及向下属单位报销接待费用;推行公务卡刷卡消费, 一次一结算, 提高公务接待的透明度。

3、强化社会监督、实行行政问责。

“三公”经费管理存在问题很大程度上与“三公”经费管理不公开密切相关, 这就使得社会监控不到位, 也就给“三公”经费管理问题的出现埋下了隐患。为此, 政府有关部门可以实施“三公”经费管理网络化、公开化策略, 将“三公”经费管理放在百姓监督管理之下。通过预算公开化、信息网络化、监督社会化、执行法制化, 保证“三公”经费管理科学化、有效化。同时, 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应加大联合检查力度, 对各单位财政资金支出审批、报销、核算实行源头审核控制, 并积极探索建立对“三公”经费支出开展季度性预警提示工作, 督促各部门严格执行“三公”预算, 严防支出超标。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 制定并完善单位“三公”经费管理和公示制度, 并切实落到实处。相信“三公”经费管理状况一定会有一个根本的好转。

三、总结

“三公”经费是百姓诟病政府头痛的一个老问题, 如何刹住这个不正之风, 不仅是党和政府要切实解决的弊病, 而且是最大限度的保证民生利益的前提。目前“三公”经费还有许多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例如“三公”经费的预算、政府绩效考核体系的建设等等。在具体的工作过程中要结合各地具体情况, 拿出可操作的具体措施并加以实施, 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实现政府绩效的最大化。虽然各地政府部门在“三公”经费管理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但是在实际的“三公”经费管理过程中, 很多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着政府部门的清廉程度与工作效率。政府有关部门应该深入研究“三公”经费管理方面发展现状, 创新“三公”经费管理策略, 为政府在“三公”经费管理方面的进一步发展提供借鉴与参考。

参考文献

[1]后鸿燕.谈“三公经费”审计中的几个问题[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11 (11)

8.三公经费管理自查 篇八

【关键词】基层三公经费;问题;原因及对策

“三公”经费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使用财政收入为其正当公务行为提供便利和条件的消费行为,是国家管理社会事务、履行行政职能所必须的财政保障。预算部门用财政拨款支出的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三项经费。据统计,全国“三公经费”每年高达9000亿元,占年财政支出的30%。庞大的“三公经费”支出给国家财政带来空前压力。自2012年以来,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切实采取措施严格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建设廉洁节俭高效的国家机关。随后出台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等,进一步规范“三公”经费管理。从基层部门来看,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吃喝之风明显好转,经费管理日益规范,但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矛盾和问题。从审计工作及调查反映,仍有不少单位为规避检查和缩减实际支出,利用概念不清的漏洞,将“三公”支出化解到会议费、差旅费、业务费、购买办公用品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其他费用科目中列支或隐藏到专项资金中,等种种情况。

一、目前基层三公经费存在的问题

1.部门年初预算编制及批复不完整、不科学。从预算编制看,有的单位未编制相关预算,有的单位编制预算的依据和定额不准确,有的单位打捆编制会议费、公务招待费等;从预算批复看,基层财政部门对大多数单位支出仅批复到经济科目的类级科目,没有细化到具体的款项科目,无三公等经费支出明细项目预算,造成预算监督的刚性约束不足。

2.“三公”经费核算混乱,未按规定在会计科目中核算“三公”经费,而是“张冠李戴”; 有的故意将“三公”经费支出在其他科目列支,以规避“三公”经费支出过大的问题。同时还存在部分单位核算人员有意采用错记支出明细或采用其他非招待费票据报销的方式隐瞒“三公”支出,导致经费支出反映不准确。

3.向下级部门转嫁。上级单位在下级单位列支接待费或公车运行费等较为普遍,且有的下设部门有收费收入,收支管理不受预算控制,上级部门在此列支的随意性就更大。一些单位把诸如送礼、联络、娱乐活动、滥发补助补贴等费用采取开具餐饮、副食等发票的方式,以招待费名义报销或者向下属及基层单位转移报销,难以控制和查证。特别是二级单位较多的部门,直接以国有企业等名义购买小车,资金收支均在企业账内,固定资产也未入账,易形成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漏洞。

4.账外、违规列支。一是单位的现金收入不及时入账或从账内虚列办公费、专款等支出将现金转入账外,用于支付接待费等;二是违规列支礼品、土特产等支出,违规超编超标配车。有的单位在公务接待费中列支礼品,有的单位在公务接待费中列支土特产;有的单位在会议费中列支礼品、土特产;有的单位在其他科目中列支礼品、土特产。三是 “三公”经费支出欠缺规定的费用报销附件。有的单位公务接待无公函、审批单等“四件套”;有的单位无附件列支会议费、公车运行费;有的单位无公函列支招待费;有的单位出现同城接待情况。

二、形成“三公经费”问题的原因分析

1.责任意识不强。存在“三不思想”即,“制度执行不严格,落实标准不主动,纠正偏差不及时”,等待观望的多,主动纠偏的少,打“擦边球”的多,甚至有“按规办事就是得罪人”的思想。部分单位“一把手”在公务接待、公车使用方面搞特殊化,律人不律己,有的班子成员和下属单位则钻漏洞、搞变通,造成“三公经费”浪费大和单位形象受损。

2.支出制度建设相对滞后。基层部分单位中存在未根据新规定及时建立健全单位的有关制度,未执行新的公务接待费报销凭证规定;没有制定公务用车油耗、运行费用单车核算和节奖超罚制度;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支出制度不健全,相关标准、审批流程等不明确。“三公经费”管理虽有严格的内控制度,有规定和相关标准,但仍存在贯彻不力、执行不严、缺乏有效监督等问题。公务开支随意性大造成监督的缺位和弱化,内控制度未起到应有的作用。

3.均3000元的公用经费(除公、检、法、司外)和单车25000元公务车运行费,明显偏低。另一方面各单位三公经费超支均通过追加预算予以消化。预算开支标准不科学、不明确,没有形成定期根据有关货物和服务的市场价格变动情况调整相关开支标准的机制。有的开支标准不明确,有的开支标准与实际情况不协调、不科学,不利于部门预算的编制和批复。

4.审核把关不严。一方面,单位审核把关人员“不唯规、只唯上”,明知某些“三公”经费支出违反规定,只要领导发了话,不该支的就支了,不该报的也报了,只要发票的形式合法、报账手续齐全就行了;另一方面,上级检查流于形式,走过场多,缺乏管理,单位内部人员原则性不强,怕得罪人,监督成了“空头支票”。

5.监督不力。“三公”经费最大的问题是不公开、不透明,社会监督缺位。各单位虽有严格的内控制度,有规定,有标准,但普遍存在贯彻不力、执行不严,缺乏有效监督,公务开支随意性仍然较大,加之“三公”消费决策权在单位和部门的领导,又是主要消费者,决定了监督的缺位和弱化,内控制度不能起到应有的作用。缺乏激励和约束机制,造成专项绩效评价和检查监督、审计的结果与预算专项编制安排分离。“以罚款代监管”现象,也是责任追究缺乏力度,监督执行力不到位原因之一。

三、规范“三公经费”管理建议

1.完善预算管理和现有监督机制,提高预算精细化管理水平。一是以立法的形式增强预算编制的透明度,也要通过立法的形式制裁逃避预算公开(监督)的行为,确保规范“三公经费”工作有法可依;二是建立科学合理的现代预算制度,在科学测算行政运行成本的基础上制定合理的经费支出标准和预算定额,扎实做好部门预算编制、审核、批复等基础工作,确保各项预算细化到具体项目,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三是抓好支出决算审核和把关,加强预、决算对比分析,提高部门预算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系,区分公用经费、专项经费、提供服务收入和其他收入相对应的“三公经费”开支内容,在遵守有关会计准则和制度等规章前提下,在会计科目设置上根据业务性质不同,单独设置“三公经费”有关的明细科目,要将实际用于“三公经费”的所有支出如实核算,财务数据与部门决算相对接,真正做到账表一致;二是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加强对大额支出的审核和把关,严格按预算支付,从源头上治理不合规开支。加强单位内部控制,制定规范的支出管理规定。进一步完善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因公出国(境)管理规定,细化会议、差旅费、培训经费管理办法,完善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住房、用车等工作生活待遇方面的规定,加快公务卡结算推进力度,确保公务卡消费的真实性、报销手续合规,做到支出有迹可查。

3.强化监督管理,构建综合监管体系。创新日常监管机制,建立经费支出廉政风险防控。既要以立法的形式增强预算编制的透明度,也要通过立法的形式制裁逃避预算公开(监督)的行为,确保规范“三公经费”工作有法可依;完善“三公”经费公示制度,定期全面、真实地公开有关经费支出预算、决算情况,满足公众的知情权,接受社会监督,推动廉洁透明政府建设。加强党内监督和行政监督,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机关定期对行政事业单位开展专项审计检查,建立广泛的社会监督体系并执行严厉的行政问责机制。

4.加强惩戒问责,做到标本兼治。一是严格执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的同时,根据地方实际,制定“三公经费”问题清单及与之相对应的责任清单,明确“三公”消费的法律或制度责任,对“三公”经费的浪费额度做出细节上的具体规定,使治理“三公”经费问题有规可依。二是有关部门应加大对“三公”消费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三是执纪执法机关要严肃党的纪律,对有违反“三公”经费使用规范的现象,加大问责追责和处理处罚力度,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记过以至撤职处分,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并将违规情况纳入单位绩效考核,问题严重的一票否决。四是加强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有关“三公”经费使用的教育,增强“执行规定和监督使用”和“节约财政资金”的自觉性。同时,加强会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的培训和管理,杜绝部门违规操作空间。

参考文献:

[1] 陈晓娟.浅析“三公消费”治理存在问题及对策[J].法制与社会,2013-28.

9.小金库三公经费自查报告 篇九

专项整治的自查自纠报告

地区财政局:

为促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进一步抓好整风肃纪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哈群组发[2014]7号)《关于在地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小金库”和“三公”经费支出情况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我单位2012、2013年小金库、公务接待费、公款出国、公车购置及运行费进行自查,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接到通知后本单位加强对“小金库”治理和压缩“三公”经费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单位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负起专项工作的领导责任,把专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做到亲自部署、亲自督办,亲自组织本单位进行自查,摸清底数。经全面自查本不存在“小金库”,专项整治内容中列出12项形成“小金库”资金情况在本单位也不存在。

另外本单位对“三公”经费支出情况也进行了专项整治。

1、公务出国费用:

这两年我单位没有出国(境)事项发生,此款费用不存在。

2、公务接待费用:

2013公务接待费为3.47万元,与2012年相比支出额减少了0.77万元,减少了18%,公务接待费超过预算3.07万元。公务接待超预算原因:一是本单位主要从事野外工作,工作量大,超时工作比较普遍,无法正常就餐,单位承担了很多野外就餐补助费;二是本单位承担重点工作、重点项目比较多,如“退牧还草项目”、“牧民定居项目”、“ 人工种草项目”、“草地资源动态监测项目”、“自治区综合示范试验项目”、“国有牧场危旧房改造项目”、“科技兴农项目”等,项目实施过程中,自治区相关部门经常下来督查、检查、验收,接待量比较大;三是财政局每年核定的公务接待费比较低。

3、公车购置和运行费用:

我单位2012年车辆运行费用5.46万元,2013年公务用车运行及购置费支出车辆运行费用42.64万元,其中:车辆运行费7.24万元,2013年比2012年增加了1.78万元,增加了32.6%,2013年车辆运行费用预算为5.02万元,比预算增加了2.22万元,增加了44.22%;车辆购置费用35.4万元(草原体系建设项目),购买车辆时本单位严格按照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的要求最低价购买。由于车辆和工作量增加,车辆运行费用也随之增加了。

按照地区要求,本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2014年5月9日并将自查自纠情况在单位进行了公示和承诺,明确责任追究的规定,接受群众监督,确定本单位负责人对全面自查工作负完全责任。

哈密地区草原工作站

10.三公经费管理自查 篇十

自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中央部门在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中央财政决算后,公开2010年“三公”经费决算支出和2011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公众便以极大的兴趣和挑剔的目光关注此事。

“三公”经费,即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

7月8日,财政部在其官方网站公布了中央本级“三公”经费2010年支出和2011年预算情况。除了财政部公布的汇总“三公”数据,截至7月13日,已经包括审计署、国家文物局、教育部、科技部以及中国工程院等中央部门公开了“三公”预算相关数据。但是大部分中央部门未能及时公布,背后的原因引发各方猜测。

“三公”难公开是心虚所致?

经财政部汇总,2010年中央本级,包括中央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用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94.7亿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17.73亿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1.69亿元,公务接待费15.28亿元。

2011年中央本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4.28亿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19.9亿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9.19亿元,公务接待费15.19亿元。

与2010年决算数相比,2011年中央本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0.42亿元,压缩0.5%左右。

虽然压缩幅度较小,但是在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看来,已属不易。他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过去中央级‘三公’经费管得比较死,在若干年前强调压缩之后,今年做了压缩。在整体经费上升的情况下,‘三公’经费做到了压缩。这是很不容易的。”

截至7月12日,多数部门并未公开“三公”经费。国家行政学院竹立家教授表示,“主要是有些部门比较心虚,对自己的‘三公’经费公布以后在社会上引起的反响没有把握,这进一步证明了‘三公’经费确实存在不合理的地方,如果合理,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的同时,至少应该同步公布所有部委的‘三公’经费预算数字。”

政府收支分类中无“三公”经费科目

在部门财政预算中,最难公开的当属“三公”经费。这种难度还体现在专业层面。

中央财经大学财政学院副院长李燕告诉《中国经济周刊》,“三公”经费难公开,主要是我国现有的财政支出预算体系中,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设计中并没有专门的“三公”经费科目,需要做一些调整。

我国财政支出预算体系一般由粗到细分为“类”、“款”、“项”、“目”四个级别。按照不久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要求,目前中央财政预算支出的公开状况为部分重点支出公开细化到“项”,其余非重点支出公开细化到“类”。对是否公开细化到“目”,并没有提出明确要求。

李燕告诉《中国经济周刊》,从目前实行的政府支出分类科目设计看,主要分为两层,一是按照支出功能划分,按细化程度分为类、款、项三级,主要反映政府的各项职能,如公共服务、教育、医疗、卫生、公共安全等;二是按照经济分类划分,分类、款两级,反映花钱的具体用途,如人员工资、商品购买、基本建设等。而经济分类还没有全面实行。“三公”经费反映花钱的具体用途,应主要通过经济分类的科目反映出来,但是在部门预算相关表格的内容设计上并不是与科目设计一一对应,“如目前的预算编制中并没有公务接待这个科目,因此只能在一些具体的项目中整理得出。在做一些调整后才能拿出数据。这也说明一些改革措施有待进一步深入。”

调整的背后还有对“三公”数字公布后的担忧。“因为要把这些数字抠出来,抠得准不准、对不对,可能会有一些顾虑,现在有些部门觉得这个事情能拖就拖。”贾康向《中国经济周刊》分析说。

公布形式并不统一

记者注意到,目前已经公布的上述中央部门2011年预算中,每个部门公布的详细程度也有差别。

科技部是中央部门中率先公开“三公”支出预算的单位。4月14日,科技部公开的“三公”经费显示:2011年用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为4018.72万元。只是公布了总额,并没有列出详细的分类。

一个月后,环保部也在官方网站公布了“三公”经费,成为第二家公开的中央部门。环保部2011年部门预算中,本级“招待费”34.98万元、“出国(境)费”545万元;环保部下属的17家事业单位,今年新购置42辆车,共计1239.58万元。环保部公布的“三公”经费虽然内容更加细致,却没有公布总额。

而最受舆论赞扬的是审计署。

7月11日,审计署公布去年“三公”经费预决算和今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简明的三行表格和千字左右的说明,让人很容易就算出以下数据:去年一年,审计署因公出国(境)花费617万元,平均每人次近1.68万元;车辆运行费1114.65万元,平均每辆车5.41万元……

这也是迄今7个已经公布“三公”经费的部门中,内容最详细易懂的。

尽管上述7家中央部门的“三公”经费在公布形式上并未统一,尽管人们脸上依然存在着之前98个中央部门公开的财政预算时“想知道的看不到,看得到的不明白”的茫然,但是,对这些提前公布“三公”经费的做法,舆论给予更多的是褒扬。毕竟,公开总比遮掩要好。

只知道“花了多少钱”远远不够

尽管舆论对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的质疑声不断,但可以肯定的是,公开“三公”经费让我国政府的信息公开程度再上一个新台阶。

中央部门预算公开并非无法可依。2008年5月1日开始实行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公开预算信息纳入各级政府及部门的法定义务之列。之后几年,我国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化取得了巨大进展。

2008年,财政部首度开始向全社会公布月度财政收支情况。

2009年,财政部将经全国人大批准的“中央财政收入预算表”等4张中央财政预算表格首次向社会公开。

在此基础上,2010年公开的中央财政预算表格进一步增加到12张,中央本级支出预算表以及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表,基本上细化到“款”级科目。同年,75个中央预算部门向社会公开了部门收支预算总表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实现了中央部门预算首次向社会公开。

2011年,财政部明确表示将在进一步细化中央预算编制的基础上,继续加大财政信息公开力度,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尤其是今年中央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中部分重点支出和2010年度中央财政总决算将公开到“项”级科目。

上述进步无疑跟中央大力推进部门预算公开密切相关。

温家宝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加快实行财政预算公开,让人民知道政府花了多少钱,办了什么事。”

成绩值得肯定,但是问题也不容忽视。5月4日举行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了当前财政预算公开中存在的问题,“应当清醒地看到,财政预算公开工作进展不平衡,公开还不够细化,与人民群众的期望仍存在一定差距。”

11.三公经费管理自查 篇十一

一、事业单位三公执行的现状分析

“三公”经费, 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因公出国 (境) 经费, 这对于事业单位而言, 是正常运转中不可缺少的一项支出。然而近年来, 公款消费等现象经常被媒体曝光, 造成群众对于三公经费的管理问题产生较大的质疑, 这已成为群众反应的热点[1]。群众对公款消费的嘲讽也越来越多, “一顿饭、一头牛, 屁股底下是座楼”, 当然群众的呼声也间接的反应出现阶段的经费管理还不够完善。如果解决不好这类问题, 不仅会影响行使政府职能的事业单位形象, 还会破坏党风党纪, 甚至对国民经济发展造成影响。

现阶段事业单位在三公经费的管理上存在公务接待超标超规格、陪同人员数量不按照规定比例安排、违规使用高档烟酒宴请等;以考察和调研名义公费旅游;公务用车维修费和油耗居高不下、公车私用问题比较突出, 造成严重浪费。为何此类问题无法根除, 究其原因是部门预算中三公经费预算不明细、预算执行部门思想上不重视、上级主管部门检查监督不力、相关制约机制和内控制度不完善。

二、事业单位三公经费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 存在违规和不规范开支的情况

不少事业单位巧立名目, 将三公经费改头换面列支到其他科目, 隐藏了真正的支出额;有的将大额三公经费支出化整为零地列支到培训费、会议费、差旅费中, 打擦边球;还有是在专项中安排三公经费支出;更有甚者向被管理单位变相摊派和报销三公费用。

(二) 核算科目设置不合理导致列支不规范

事业单位支出经济分类只设置了类、款两级科目, 对于三公经费的列支并未再细化, 所以在列支时仅由财务人员根据原始凭证上的内容做出判断, 并无统一的标准可参考。

(三) 预算编制不合理导致经费不足或富余

事业单位在编制第二年度部门预算时, 三公经费一般为基本支出的定员定额项, 而各单位行使政府管理职能的要求和水平都不同, 这会造成实际的支出和预算有较多差异, 与单位的真正运转需求不相符, 导致预算无法有效发挥作用, 或发生入不敷出的现象, 或发生突击消费的现象。

(四) 内部控制制度不够健全

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普遍薄弱, 即使有制度也多半是挂墙上而没有真正落到实处, 因此没有能够有效地执行事前申请、事中执行标准、事后审批手续的原则, 尤其对于已形成事实且手续完备的三公消费支出, 财务核算也只是一种事后监督, 很难再做到真正意义上的监督管理。

(五) 外部监管不能有效到位

外部的纪检监察部门并没有将其应有的监督作用充分发挥出来, 另外外部的会计师事务所在对事业单位进行审计时也难在短时间内将问题一一审计出, 同时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尚未受到足够地重视而导致独立性不够的问题, 让本该承担的监管作用落空。这就在内部监管与外部监管之间留下一片盲区, 造成了三公经费监管存在漏洞。

三、规范事业单位三公经费管理的措施和建议

(一) 部门 (单位) 领导重视、加强对中层干部的相关法规宣传、业务培训

部门 (单位) 领导是三公经费消费的主体, 也是三公经费管理的责任主体[2], 所以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三公的执行、不应带头超标和违规;同时财务部门在加强业务学习的同时, 也要定期对单位全体职工进行相关法规宣传和经费执行标准和规定的培训。

(二) 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严格执行开支标准

根本性、长期性和规则性是制度约束力的特点, 要想将完善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在单位的预算执行中形成, 就必须减少经费支出, 加强控制力度, 具体表现在: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执行, 比如第一:规范公车修理的原始凭证管理, 要求修理前有报批程序、报修人与送修人不能是同一人、车辆修理原始清单需附在报销凭证后与报修单一并作为附件;第二:车辆加油不得使用现金, 一律使用IC卡加油, 并一车一卡、在政府定点加油站加油时需核对车牌号;第三:对于油耗较大的车辆除了正常保养外安装GPS定位系统进行管理;第四:积极推进公务车辆改革。

在公务接待方面, 自中共中央政治局2013年12月4日召开会议, 审议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后, 在出台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后, 已要求各级事业单位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并积极推行公务卡结算管理制度。

禁止借用考察或调研的名义公费旅游, 制定合理详细的公务出差审批流程, 尤其需要加强审核因公务出国形成的费用, 杜绝公费旅游的情况发生。此外, 还应该对事前审批制度进行完善, 对于大额的三公经费报销前一律由财务人员先进行原始单据审核和事前审批手续的检查, 对于与规章制度不相符的单据或缺少事前审批手续的支出, 一律不予报销。

(三) 合理编制并严格执行预算

如果行政事业单位的财政主管部门对于预算管理不引起重视, 则预算编制工作的约束能力与参考价值将是天方夜谭[3]。所以在预算编制过程中三公经费应严格执行零增长的原则, 执行中严格控制不必要的支出, 进一步杜绝铺张浪费, 防止计划外开支对预算的科学性造成影响, 并将预算执行透明化做实, 自觉接受群众和媒体的监督。预算安排一旦通过审查, 应该加强执行力度, 禁止无依据地变更, 保证预算的有效性与严肃性。

(四) 继续做好三公经费公开工作、加强监督管理

强化、深化、细化地做好三公经费公开工作, 出台切实可行地三公经费公开标准和口径, 并将各级事业单位账务处理系统的终端设置在上级主管部门, 并与同级财政部门三公经费上报平台形成勾稽关系, 则实际发生数就是公开数, 使公开三公经费的措施不致于流于形式。

四、结束语

近几年, 三公经费的管理已经成为了人民茶余饭后的热点话题, 被群众和媒体所关注, 随着国家重拳“打虎”, 对贪污腐败形成的高压态势, 三公经费管理将成为各级事业单位关注的重点。在最近几年的改革中, 总体呈现较好的态势, 但不可忽略还存在一些小问题亟待我们进行改善。认真贯彻于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的精神, 牢固树立勤俭节约的观念, 从强化宣传教育、加强内控制度建立健全以及合理安排预算等多个方面进行三公经费管理, 进一步端正党风作风、缩减公费支出, 从而推动事业单位与国民经济进一步的发展。

摘要:做为事业单位预算支出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公经费是确保职能充分发挥的重要保障。合理安排与规范使用三公经费, 对于提高政府公信力、消除公众对三公经费预算和执行的质疑、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有着重要意义。现阶段我国的事业单位在三公经费的管理方面还不够完善, 本文以事业单位三公经费执行的现状分析为切入点, 对三公经费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阐述, 并重点讨论了规范事业单位三公经费管理的措施和建议。

关键词:规范,事业单位,三公经费,管理

参考文献

[1]冯天明.关于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内部管理存在的问题及防范措施[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15 (04) :126-127.

[2]陈慧君.浅析“三公经费”问题及其治理对策[J].财政监督, 2014 (31) :42-44.

[3]吕锟.关于事业单位三公经费管理的一点建议[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 2016 (08) :20-21.

[4]《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5]《中共中央八项规定》.

12.财政局“三公”经费自查报告 篇十二

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请报送“约法三章”贯彻落实情况的通知>的通知》文件要求,县财政局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水城县“三公”经费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做法

(一)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相结合

1. 实行年度“三公”经费公开机制,强化社会监督。 一是 加强组织领导。 把“三公”经费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按月调度,解决好“三公”经费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确保“三公”经费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二是 加强对接沟通。 在县纪委(监察)、电子政务等部门的共同组织下,及时召开培训会,各部门和各乡镇 主动加强与上级部门的.对接, 增强“三公”经费数据的准确性和科学性,所有公开的资料必须请示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并签字后方可进行公开, 确保公开质量。 三是 加强社会反应评估。 对公开后的社会反应进行预判评估,做好舆情应对预案。

2. 实行“三公”经费月报长效机制,加强政府监管。 从 年3 月起,水城县实行“三公”经费月报制度,各部门和各乡镇在每月10 号之前报送“三公”经费月报表,实时掌握全县“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对“三公”经费超预算的单位及时问清情况,做好摸底及查处工作,做到“常照镜、常洗澡”。

(二)纳入年度共性目标考核

将“三公”经费支出相关工作纳入部门和乡镇的共性目标,并作量化要求,通过年初计划、平时检查、年终考评,提高乡镇和单位“三公”经费压缩力度。

(三)加大督查力度

严格控制公款消费、公车私用,严禁公职人员出入娱乐场所,联合纪检监察部门加大查处超标准接待、违规购车、公车私用等力度,发现违规立即严惩。

二、自查情况

2014 年全年“三公”经费预计支出6,777.63 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7,944.17 万元减少1,166.55 万元,较年初预算5,164.1 万元增支1,622.53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计支出15.37 万元,较上年1.33 万元增加14.04 万元,较年初预算0 万元增支15.37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203.02 万元,较上年692.36 万元减少489.34 万元,较年初预算36 万元增支167.02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02.24 万元,较上年4,957.91 万元减少255.67 万元,较年初预算3,465.67 万元增支1,245.57 万元;公务接待费1,857 万元,较上年2,292.58 万元减少435.58 万元,较年初预算5,164.1 万元增支194.57 万元。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 “因公出国(境)费”跟上级部门工作安排密切相关,上级不安排,则为零。二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受物价上涨因素影响较大,物价上涨,必然造成油费、修理费等费用相应增加,为压缩“三公”经费带来阻力。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3.瀍河回族乡三公经费自查报告 篇十三

黑农机监(执)字〔2014〕8号

关于取消农业机械年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的通知

各市(地)、县(市)农机安全监理站,各分站,绥芬河市、抚远县农机监理站:

省政府第二十四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取消农业机械年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并下发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黑政发【2014】17号),为落实好省政府文件精神,做出如下通知。

一、提高认识。取消农业机械年度检验,是减轻农民负担、激发市场活力,优化发展环境的需要,是深化改革的需要。对本次公布取消的年检年审事项,各级农机监理机构决不允许保留或变相保留。对落实不力、违反本通知要求以及刁难勒卡企业和群众个人等各类违规违法行为要坚决严肃查处。

二、确保农机安全监管工作稳步发展。各级农机监理部门要积极工作,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要结合本地实际,加强与安监、公安部门的协调配合,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开展联防联治,进一步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同时要积极争取主干线和财政部门对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支持,对于自收自支的单位,要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做好农机监理队伍的稳定工作。

三、积极探索农机安全监管工作新思路。各地要发挥各自的有力条件,努力建立依法、有效、规范的监管机制、防止监管缺位和力度较弱。要建立职能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实施有针对性和预见性的重点监管,提高监管和执法效率。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和重要农业生产环节的农机安全监管和事故防控。各地要大胆探索,开创一个农机安全监管新天地。

黑龙江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总站

14.三公经费管理自查 篇十四

一、晒“三公经费”的意义

尽管晒“三公经费”有这样那样的不足, 但是中央部门和地方政府纷纷向社会亮出“三公”消费账单的正面意义还是不容低估。从大的方面说, 这是权力部门接受社会监督的一个新起点, 是遏制腐败和不正之风的有益尝试, 必将进一步唤醒中国公民意识。这将真正推动中国向现代社会迈进。从小的方面看, “三公”经费公开的大门一旦打开, 就很难再关上, 这将有利于限制不合理的“三公”消费, 降低居高不下的行政成本, 规范政府部门正确有效地行使权力。这体现了我国政府加快推进预算公开的决心, 也为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公共权力监督奠定了基础, 同时也体现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改革趋势是日趋于透明, 便于推行财务公开,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改革深化思路

(一) 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负债管理具体表现在:

(1) 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各行政事业单位要认真管理好国有资产, 积极配合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做好清产核资和产权登记工作, 建立健全资产明细台账, 完善资产清查制度, 要对各项资产坚持每年进行一次清查盘点, 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和完整。车辆、大型精密仪器、贵重设备等报废或转让实行集体研究制度。相关报废或转让物品须经有关职能部门鉴定, 经本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按程序进行处理。各部门、各单位处置国有资产时, 必须严格履行报批程序, 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处置。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定期或不定期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清理检查, 全面掌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状况。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纳入主要领导离任审计的考核内容。财政、审计及监察部门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 依法进行处理。

(2) 严格暂付款管理制度。严禁公款私借, 因特殊情况确需借款的, 应严格审批程序, 完善手续, 并明确还款时间和回收责任, 不得长期拖欠。

(二) 深化财政体制改革, 提高资金运行质量具体表现在:

(1) 认真落实部门预算改革。目前我国由财政供给的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实行部门预算。在编制的原则上, 大力推行零基预算和综合财政预算;在编制方法上, 严格执行“两上两下”程序;在部门预算执行上, 坚持预算的“刚性”原则, 不得随意调整预算。部门预算单位非税收入超过年初年终预算部分, 需要安排支出的, 必须由单位向财政部门申报使用项目, 财政部门汇总报县政府审批后才能追加预算支出。年终各单位要将预算的执行情况以报表形式向财政部门报送, 由财政部门审核后向单位批复决算。

(2) 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行政事业单位组织的各项收入 (包括罚没款项、往来款项、房屋租金、承包金以及培训、赞助、捐赠等收入和存款利息收入等) 应及时足额存入财政专户, 做到票款分开, 收支分离, 财政统管。严禁设置账外账、私自开设银行账户、私设“小金库”或坐收坐支, 严禁用房屋租金和其它承包金等收入抵冲单位支出, 不得隐瞒、截留、挤占、坐支和挪用。

(3) 认真落实国库集中收付改革。在资金所有权、使用权、核算权不变的情况下, 县、乡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收付改革。国库集中收付改革后, 县直单位取消所有银行账户, 由财政部门在银行开设五类账户;国库集中收付改革向乡镇延伸后, 乡镇各单位取消所有银行账户, 乡镇在银行开设两个账户。国库集中收付改革后, 所有资金的收缴必须通过县国库, 资金的拨付采取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两种方式。工资、工程款及纳入政府采购的大宗产品等支出款项实行财政直接支付, 日常零星小额支出实行财政授权支付;改革后, 所有单位人员工资实行国库直达、银行代发。

(4) 认真落实政府采购改革。要严格实行政府采购预算制度, 各单位年初编制部门预算时, 应同时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政府采购预算批准后, 除县政府作临时调整外, 必须严格执行政府采购预算, 实行公开招标, 集中采购。严格控制无预算、无资金来源的采购, 未纳入政府采购年度预算或末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的项目, 财政一律不安排资金。凡违规自行采购的, 由财政部门按违规采购金额扣减经费, 并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三) 严肃责任追究制度具体表现在:

(1) 明确工作职责。财务管理工作实行“行政一把手负总责, 分管领导具体负责, 财务人员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要将管理的责任落实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相对应, 将对财务管理的监督检查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政务公开工作的考核, 加强管理, 严格要求。

(2) 强化制度建设。各行政事业单位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各自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预算管理、收支管理、往来管理、现金管理、票据管理、会计档案管理、资产管理等一系列财务管理制度, 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 以制度促进管理。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 规范会计行为, 做到账账、账证、账表相符, 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3) 严格责任追究。对违反财务管理制度和财经纪律, 造成单位财务混乱、集体资产流失的, 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要依照有关法规严肃查处, 责成加强财务管理, 纠正财务违规违纪行为, 并视情节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财会人员的责任, 情节严重的, 给予党政纪处分, 触犯刑律的, 及时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4) 实行民主理财。为保证财务公开内容的真实、准确, 各行政事业单位要进一步充实完善民主理财小组。所有财务公开内容, 须经单位行政领导、分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民主理财小组组长签字后, 方可公开。

(四) 加强支出管理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核准的年度财政预算, 编细编实支出内容, 细化各项支出项目, 做到有预算不超支, 无预算不开支, 年底不得出现赤字。办公费、会议费、通讯费、差旅费等公务费用支出必须符合规定, 实行扎口管理, 按月结帐。不得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严格执行职工津贴、补助、奖金、福利等发放范围、标准, 严禁超范围、超标准发放, 严禁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下属单位兼职或不兼职领取工资、津贴、补助、奖金、福利等。

同时, 规范公务接待费用管理。公务接待按照“总额控制、规范手续, 按月结算, 定期公布”的要求, 实行归口管理, 对口接待。公务接待费用报销须实行一餐一报制, 不得累积合并报销, 不得向基层或下属单位转嫁, 不得变相报销。各单位招待费每月定期公布一次, 接受群众监督。规范车头费用管理。购买车辆, 必须履行审批手续, 不得超标准购车。公务车用油进行集中采购, 统一使用IC卡。要根据车况制定油耗标准, 控制油费支出。车辆维修按照规定履行报批程序, 实行定点维修。规范政府集中采购管理。单位采购要编制年度采购计划, 并严格按计划执行。凡纳入政府采购的支出项目, 必须按规定程序实行集中采购, 严禁单位私自采购。

此外, 加强基建项目费用管理。单位基本建设项目必须制定项目预算, 必须履行招投标手续, 必须实行专项会计结算。项目支出明细必须编细编实, 且总支出不得超出项目预算。基建项目完工后, 必须进行项目决算, 必须进行项目专项审计。

(五) 健全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内控制度

建立财务支出审核审批制度, 严格报账制度, 加强对支出过程的监督。凡未据实注明事由, 无经办人签字, 未经财会人员复核和领导审批的支出事项, 一律不得入账列支。落实内部审计制度, 加强对财务收支结果的监督。实行阳光财务, 严禁暗箱操作, 推行全公开制度, 解决不公开或公开不到位的问题, 切实增强群众监督的及时性和有效性。经费的支出, 严格执行批准的年度预算, 按预算项目开支。对所有报销的原始凭证要认真审核, 原始发票的六要素要齐全、规范 (原始凭证的名称、填制日期、接受凭证的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具体内容合法性、计量单位、规格、数量、单价和金额;填制凭证的单位名称和填制人姓名;加盖单位公章;发票应有税务专用章或财务部门合法印制的票据) 。对不合法的发票严禁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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