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中学严禁在职教师乱办班、乱补课行为暂行规定

2024-10-14

实验中学严禁在职教师乱办班、乱补课行为暂行规定(精选8篇)

1.实验中学严禁在职教师乱办班、乱补课行为暂行规定 篇一

云谷学校关于禁止教师办班、收费和学生补课的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心理负担和经济负担,推进素质教育全面实施,根据教育部召开的“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负担工作电视会议”和《关于在小学减轻学生过重负担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对在职教师利用学生休息时间收费补办班等违规违纪行为作如下规定:

一、严禁未经允许延长在校时间,组织学生在学校进行补课。

二、严禁教师违反规定以任何名义占用学生的假期及其它课余时间在学校进行有偿补课。

三、严禁教师在自家、到学生家或其它场所进行有偿补课。

四、严禁教师接受学生家长和其它部门聘请对中小学生进行办班授课。

五、严禁学校中层以上领导成员参与办班或其家属违规收费办班。

以上五项行为,一经查实,对有关教师个人将给予如下处理:

(一)未经主管部门允许学校组织学生在校有偿补课,将给予校长及相关责任人员行政处分,并通报。

(二)违反上述二、三、四项的教师将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在受处分期间的教师业务考核为不合格,不能晋升新级工资,不能晋升教师职务,不能参与评优选先。对违反第五项规定的学校中层以上领导除按违规教师处理外,还要降职任用。

(三)对受到处理的教师所在教师当年不评先进。

2.实验中学严禁在职教师乱办班、乱补课行为暂行规定 篇二

一、坚决执行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收费政策,其它以外的收费项目必须取消。继续收取的,视为乱收费,并责令如数退还给学生或家长。对明知故犯者,视为顶风违纪。是党员干部的,要从重或加重处理。对负有直接责任的当事人,立即调离教师岗位,三年内不得聘用。

二、严禁、在职教师利用节假日、双休日和其它业余时间给学生补课。不允许任课教师在课堂上应该讲完的内容不讲完,留下尾巴,暗示在家补课;更不允许以补课、办班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一经发现,并经调查核实后,取消当年评优、表彰、奖励、职称、评聘资格的资格;

三、严禁在职教师本人或以本人名义雇用其它人员,利用自家房舍或租用其它房舍进行以办班补课为由收取各种费用,如有举报并经查实,严格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扣发年终一次性奖励工资。

四、严禁学校和教师个人为学生强制定购各种类型的教辅资料。凡教师经手和变相经手滥订、滥发教辅资料的除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外,对当事教师一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五、严禁教师要求学生为自己干私活,向学生或家长谋取私利和变相收取礼品。要树立良好的师德风尚。如有违反者,一经发现并查实,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当年不评优、不评模,取消当年奖金。造成影响的要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调离教师岗位,三年内不得聘用。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户县石井镇中心学校

3.治理教师乱办班乱补课制度 篇三

1、学校和在职教师除初三按规定进行补课外,不准以任何名义组织学生利用节假日和课余时间成建制进行收费补课。

2、在职教师受学生家长之邀,利用业余时间为学生辅导功课的不得超过三人,超过三人的,即视为违纪。

3、在职教师不得以任何名义强迫或强迫学生参加家教性质的补习班。

4、教师有乱办班、乱补课行为,一经查实,按《朝阳市教育乱收费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朝教发[2004]28号),对违反规定者,取消骨干教师、优秀教师、特级教师等资格或荣誉称号,取消三年内评优、评职、评骨干、晋级等资格。对于情节严重的,要列为待岗,直至清除教师队伍。

5、学校和教师不得为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和其他人员举办的面向中小学生文化课补习班提供场所和生源。在职教师不得以任何名义接受社会力量办学机制的邀请,为其举办的面向中小学生文化补习班授课。

6、初三年级的校内补课,要严格执行《关于规范初三和高中学生集体补课收费管理的通知》(朝教[2004]124号)精神,严格超课时授课、超标准收费,努力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和家长的经济负担。如学校出现多补课、多收费的违纪行为,也要追究学校及主要领导的责任。

7、学校要建立整治教师乱办班乱补课领导责任制。学校中层以上干部都要包片、包年组、包学科。

8、学校要认真落实教育行风建设一票否决制度。凡出现违规违纪补课举报案件两起以上的学校,一经查实,年终一律不得评先选优。同时,学校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该不能评优及申报各类先进。

9、实行教育行风教育责任追究制度。凡对治理乱补课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具体、屡屡出现违规违纪补课举报案件的学校,一经查实,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警告、记过、记大过及调离领导岗位等处分。

10、建立学校领导假期专项整治教师乱补课轮流值班制度。寒暑假期间,教育局将抽调各校领导参与查处举报案件工作。

4.禁止教师乱办班乱补课承诺书 篇四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教育系统作风整治活动方案”的具体要求,树立良好师德形象,模范践行职业道德规范,我向学校、社会及家长郑重承诺:

1、假期(寒暑假、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不组织学生集体补习文化课或上新课。

2、不通过组织上课、补习、辅导、自习等向学生收取费用。

3、不从事任何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不到校外教育机构(辅导班、补习班等)充当教师。

4、不以看护、辅导住宿生等形式变相组织办班、补课。

5、不在社会力量培训机构中兼课或参与组织管理。

6、不利用职务之便组织或介绍学生到个人或社会力量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并从中获利。

7、不在家中有偿托管本校学生。

8、不擅自举办各类有偿培训班或兴趣班。

9、不举办升学宴,不参加他人(直系亲属除外)举办的升学宴。

10、不参加任何形式的“谢师宴”。不收受学生和家长礼品礼金。

我恪守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接受学校及上级有关部门的处理。

承诺人:

5.实验中学严禁在职教师乱办班、乱补课行为暂行规定 篇五

规范办学行为,治理乱办班、乱补课问题的自查自纠报告

治理乱办班、乱补课工作是学校的一项重要工作,因此,学校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接上级通知后,学校领导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明确自身职责,从思想上提高对乱办班、乱补课行为工作的认识。学校对各班进行调查,未发现有在学校乱办班、乱补课行为。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在治理乱收费工作中,学校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做到学校一把手亲自抓,并指定专人负责这项工作,从组织上和力量上保证了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宣传学习,提高自觉性。

学校根据市教育局文件精神,组织教师学习上级关于治理乱办班、乱补课行为工作的文件,吃透精神,提高认识。在全体教师会议上,提出工作的相关要求,并与全体教师签订了不参与乱办班乱补课、不从事有偿家教责任书,不允许教师私自外出有偿补课。坚决杜绝乱办班乱补课、从事有偿家教现象发生。

三、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活动,提高教师师德修养水平。

我校全体教师向家长、社会郑重承诺:廉洁从教,依法执教。不增加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不以教谋私,不违规带生办班或校外兼课,不搞有偿家教,自觉维护教师形象。真诚接受社会、家长、学生的监督。要求教师要从细处着眼关爱学生,了解学生要细心、教育学生要 1

耐心、服务学生要热心。严格要求自己,用清正廉洁敬业奉献打造出良好的师德形象。

四、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制度。

加强与家长之间的沟通,家校良性互动,让家长拥有知情权和发言权,争取他们对学校工作的支持。

1.开通学校举报电话,主动接受学生家长、教职工和其他社会各界的监督。

2.建立家校联系表,校长亲自不定期给各班学生家长打电话,了解教师有无乱办班、乱补课行为。在调查过程中,没有家长反映学校教师有乱办班、乱补课的现象。

3.学校组织相关人员对各班教师有乱办班、乱补课项目进行了个别访谈,未发现问题。

4.对乱办班、乱补课问题及时查实、及时反馈,并及时给投诉人回访,未发现违规办班、补课的现象。

6.假期教师不乱办班补课承诺书 篇六

假期教师不乱办班补课承诺书

根据***教育局文件精神,为维护我校教师的良好师德形象,我向学校、社会及家长郑重承诺,在假期不从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乱办班乱补课行为:

1、不为社会机构或个人针对学生补课提供场地、设施,不动员、暗示或组织生源。

2、不组织学生在家或到学生家中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不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或占用其它场地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3、不以父母、子女、亲友等关系的名义或以指导亲友子女学习、照看亲友子女生活为名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4、不自立名目乱收费,不向学生推荐商品或无关的学习材料。

5、不在民办教育机构或其他非法办学场所任职任教。

6、不向外泄露本校学生花名册、成绩单、班主任手册、学籍资料、学生试卷等材料。不动员、暗示、诱导、强迫学生参加社会举办的各种补课班。

7、不以各种理由收受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

8、信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遵守教育局有关规定,认真履行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职责,立足岗位,廉洁从教。

9、我要恪守以上8条承诺,如有违规,学校一经发现或接到举报而查实的,愿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承诺人(签字):

***学校(校长签字)

2017年7月4日

7.禁止乱办班、乱补课承诺书 篇七

1、在职教师不得私自组织或接受他人委托、邀请组织3人以上补课、辅导、自习。

2、在职教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以赚钱为目的,通过强迫、暗示、课上不讲课下办班讲等不正当手段,动员、诱导、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辅导、自习班、补课班。

3、学校在职教师不得私自受聘到民办教育机构兼任领导职务及从事教育教学活动。

4、在职教师不得为民办教育机构和社会其他人员举办公办中小学生文化课补习班介绍生源、提供场所或直接参与办班补课。

5、在职教师不得违反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私自为学生订发、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资料的。

对违反上述规定,出现乱办班、乱补课、乱订教辅材料的行为,视其情节轻重,予以如下处分:收缴绩效工资,取消评先选优资格;班主任取消班主任资格,调离一线,三年内不得评、聘上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现任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低聘一级,撤销其教师资格,解除聘用合同予以辞退。教师为党员的予以相应党纪处分。

签状教师签字: ××中心小学

8.实验中学严禁在职教师乱办班、乱补课行为暂行规定 篇八

四季青中心小学

我们四季青镇中心小学认真地贯彻执行市教育局、县教育局,关于“治理公办中小学及在职教师乱办班乱补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各项规定,按照县教育局的统一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原则,以坚定的信心、坚决的态度、得力的措施,把治理教师乱办班、乱补课工作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和头等大事来抓。积极开展此项工作,推行教师签订保证书的形式,让全镇教师首先明确应该怎样恪守上级的有关规定,依法执教、规范执教、做人民满意的教师。学校同每位教师,签订治理教师乱办班乱补课责任状,规范每位教师的从教行为,深化教育行风建设,采用投诉举报、责任追究等规章制度,用制度规范教育行为,做到防范在前,使治理工作旗帜更鲜明,态度更坚决,成效更明显。为了进一步开展治理“乱办班、乱补课”工作,学校决定从大局着眼,小处着手,进行自检自查。

一、贯彻精神、树立形象

“治理教师乱办班、乱补课,是切实减轻群众负担的一项重大措施,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学校乃至全社会的稳定,也关系到教育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我们学校领导对此有正确的认识,在学习的基础上,又进一步统一了思想,严肃了纪律,坚决贯彻“从严治教,规范管理”的方针,珍惜教育形象,不折不扣贯彻市、县教育局关于治理教师乱办班乱补课的各

项规定,并按照上级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自查我镇教师的教育行为行为,没有发现存在的问题。我镇教师不存在补课、办班情况。我镇还应继续努力工作,逐步完善治理教师乱办班、乱补课监督制约机制;组建治理“教师乱办班乱补课领导小组”和以家长为成员的校外义务监督员队伍保障的监督机制。

二、注重宣传、突出重点

我们四季青镇中心小学治理教师乱办班乱补课工作能注重宣传、突出重点:

1、充分利用家长通知书、公示栏和墙(板)报、宣传栏等形式扩大宣传力度,使广大家长和学生了解市、县及镇中心小学关于治理乱办班乱补课的有关规定,加强社会和群众的监督意识。

2、严格按照县教育局的有关规定健全了四季青镇中心小学学校管理制度,把是否乱办班乱补课,作为学校考核奖惩的重要内容。

3、要求全镇个小学完善教师管理制度,把是否乱办班乱补课作为教师考核、晋级奖惩的重要内容。

4、严格监督检查,采用定期抽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防患于未然。如发现教师有乱补课乱办班的情况,一定做到有举必查,查实必究。从重从严处罚。

三、齐抓共管、防范蔚然

按教育局“治理在职教师乱办班乱补课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我镇中心小学始终都把治理教师乱收费乱补课作为纠正行

业不正之风的重点工作来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我校还形成了层层检查和整改的责任制,加大了从源头治理和预防力度。从整体上看,经过多年的努力,我镇中心小学所属的各个分校无乱补课、乱办班情况。

总之我们四季青镇中心小学带领全镇小学教师深入学习、树立形象,广泛宣传、突出重点,齐抓共管、防范蔚然,能及时设立治理乱收费、乱补课的规章制度,有力的促进了这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我们将继续认真学习贯彻县教育局“治理教师乱办班乱补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精神,树立教育新形象、为学生、家长、社会做实事,加快教育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林甸教育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治理“乱办班、乱补课’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义成副组长:孙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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