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工会工作报告

2024-10-16

法院工会工作报告(9篇)

1.法院工会工作报告 篇一

一年来,我工会小组在机关工会和本院党支部的领导下,参加了机关工会组织的多项有意义的活动,并组织本工会小组成员进行了多次生动活泼的活动,有力地推动了我院的机关文化建设,工会小组的工作也受到本院领导肯定和会员的支持。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二、积极组织参加、完成机关工会组织、布置的各项活动和任务

1、填报了机关各类文体协会参与群体情况调查表,统计工会会员参与文体活动的情况和意向,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进行了开发区保税区首届全民运动会的动员工作,组织乒乓球比赛的报名工作因工作原因未能参加;

3、组织观看了中央电视台心连心艺术团在津演出;

4、参加了机关工会对工会小组长的培训;

5、收集了解本工会小组未婚求偶职工的情况,宣传并动员未婚求偶职工参加区工会组织的联谊活动;

6、组织参加了开发区十八周年区庆职工联欢活动,编排了法警技能表演节目,全体会员参加了拉歌比赛并取得第一名的好成绩;

7、协助本院党支部完成机关党委组织的参观、联谊等活动;

8、参加并完成了机关工会的其他活动和任务,参加各种学习。

三、组织本小组会员进行各种生动活泼的活动

1、举办了200*年新春联欢会,进行了卡拉OK、乒乓球、台球比赛和文艺演出活动,调动了会员在文体方面的积极性和潜能;

2、三.八期间,与本院有关部门一起组织了向开发区女职工送法活动,深入到顶益食品公司、斯垣雷电气公司等多家企业与女职工座谈,想她们宣讲法律,收到很好的社会效果;

3、十六大召开之即,与党支部联合举办了喜迎十六大演讲比赛和座谈会,提高了会员对国家政治、经济形势的认识,增强了责任感和使命感;

4、组建了本院的合唱队、舞蹈队、乒乓球队、戏曲爱好小组等,利用中午休息时间进行活动,创造了浓郁的文化氛围,提高了全院整体的文体水平;

5、编排了一场集演唱、舞蹈、戏曲、朗诵、技能表演等各种形式的节目的文艺演出,以展现我院的文化建设成果和精神面貌;

6、对失去亲人的职工进行慰问活动,体现了大家庭的温暖;

7、从关心职工的角度出发,了解本小组中未婚求偶职工具体情况的求偶要求,为他们提供条件、创造机会解决问题;

8、合理、有意义地使用了基层工会小组文化活动专项经费。**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工会小组200*年工作计划200*年,我工会小组在机关工会和本院党支部的领导下,参加了机关工会组织的多项有意义的活动,并组织本工会小组成员进行了多次生动活泼的活动,有力地推动了我院的机关文化建设,工会小组的工作也受到本院领导肯定和会员的支持。我工会小组有决心在200*年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创造性地开展工会工作,将工会工作推向一个新的层面,创造出新的成绩,为全面推动全院的工作发挥更大的作用。在总结去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现作出200*年工作计划如下:

一、充分发挥工会作用,切实关心干警的生活和工作情况,了解干警的具体困难,尽最大的努力解决干警在生活中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维护职工的切身利益。

二、了解干警的思想状况,从工会角度配合党支部作好干警的思想工作,解决干警思想上出现的问题,推动全院思想政治工作再上新水平。

三、充实干警的文化生活,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推进全院的文化建设。

1、我院在现在已经组建的合唱队、舞蹈队、乒乓球队、戏曲爱好小组的基础上,准备根据干警兴趣的意愿,利用本院所拥有的物质条件,成立自己的台球队、桥牌队及其他兴趣小组,建立本院的文化活动中心。同时,在院外聘请有经验的老师作指导,以提高整体水平。

2、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时间定期、不规律地安排各队和兴趣小组进行活动。

3、举办春节联欢会,并邀请干警家属参加。在这次联欢会上,将演出一场集演唱、舞蹈、戏曲、朗诵、技能表演等各种形式的文艺节目,同时进行进行一场趣味运动比赛。全干警家属参加的目的,是在展现我院的文化建设成果和精神面貌的同时,感谢家属们对我院工作的支持,并了解我院以及开发区的情况,以期他们能够给予更大的支持和理解。我工会准备在这项活动中,使用200*年工会小组经费。

4、利用适当时机,在工作相对来说不太繁重的上半年,从爱国主义教育出发,组织干警进行春游或参观等活动。

5、举办台球、桥牌、乒乓球等比赛。

四、积极参加并完成机关工会组织、交办的工作,为全开发区的工会工件的进一步开展和提高作出应有的贡献。开发区法院工会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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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院工会工作报告 篇二

——杰罗德·思·奥尔巴克:《没有法律的公正?》

“调解与审判相结合, 法理与情理相交汇”是零陵区法院一以贯之的办案原则。今年年初, 我院特别探索设立了调解中心, 推行大调解“三筛”法, 即所有民商案件在预立案后, 先由法院调解中心进行案件调解“初筛”, 50%的简易案件得以有效拦截;另20%的重大案件、骨头案、疑难案进入“精细筛”, 由各审理庭的资深法官再次审理、调解化解;当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开始案件“配合筛”, 由执行法官与审理法官协调配合调解, 共同促进案件和谐结案。1至9月份, 全院办结的877件民事案件中有542件是调撤结案, 调撤率达到61.8%, 而调解中心的184件民事案件均以调撤方式结案, 调撤率高达100%。

零陵区法院调解工作的辉煌成绩离不开诸多法律人的卓越的调解技术和锲而不舍的精神, 更离不开调解机制在纠纷解决上独有的魅力、优势与效果。

一、调解的运用彰显了对当事人法律权利主体地位的尊重

程序方面, 双方当事人自愿既是调解机制启动的基础, 又贯穿于调解程序的始终, 一旦有当事人不再自愿, 可即刻退出调解程序。实体方面, 调解协议能否达成及如何达成, 均取决于当事人的自由意愿, 调解人的提议或方案不构成任何强制力。

因此纠纷双方对纠纷解决的过程和结果都能够自主掌控, 对程序中的任意过程都有充分的话语权和决定权。这极大地满足了当事人自我决策的心理, 极大地尊重了当事人权利主体的地位。而相应的, 当事人也会更为尊重和理解调解程序和调解人的善意和愿景。

二、调解的目的旨在矛盾的深层次解决和双赢局面的达成

原告起诉后, 被告或自愿或不自愿地被强制卷入诉讼程序。而传统的中国文化素有“厌讼心理”, 被诉一方内心的屈辱和愤怒感更是明显, 进而形成了与起诉方人格上的强势对立, 而庭审过程中, 历经了法庭质证与辩论, 双方剑拔弩张的气氛更为明显, 更为加剧了庭审的困难程度。

事实上, “判决的法律意义在于纠纷主体或主体间的实体责任或权益确定化。”而“判决的做出 (乃至判决内容的强制执行) 并不完全等同于纠纷主体之间冲突的消弭。在某些情况下, 这些冲突还会因国家或社会的介入而进一步激化。”有些时候, 法院白纸黑字的生效判决未必能够真正消弭纠纷、驱散矛盾, 相反可能激化一方当事人的不服忤逆心理, 加剧了双方的对立和冲突, 造成执行上的困难。

另外, 相较与诉讼只针对标的的针对性与无关内容的排除性, 调解机制则更加的民主和开放, 它可以引入很多庭审没有的内容, 譬如反应双方深层次矛盾的新事实;同时还可以听取调解人从法律视角提出的建议和指导, 促使纠纷双方得以“面向未来”的姿态看待矛盾的根本, 以“理性经纪人”的思维计算自身得失, 明确取舍内容, 进而自愿做出符合各方利益的最适合的决定, 达成双赢的结局。

三、调解的过程具有速度快、效果好、费用低等明显优势

审判程序虽然可以完美地实现“看得见的正义”, 但各项环节之间的复杂衔接与转换明显地拉低了诉讼效率, 然而对程序与规则的按部就班却又是判决正当化的依据, 因为对效率的过高要求势必削弱程序上的保障, 进而降低审判质量。

法彦有云“迟到的正义是非正义”, 定纷止争的滞怠期越长, 对案件事实的调查和法律关系的认定难度就越高, 当事人的经济成本和心理压力就越大。然而, 调解的正当性是基于当事人的认可, 即只要双方同意, 调解人即可灵活地选择和组合程序, 简易化、便捷化地解决纠纷。

我国的民事诉讼案件受理费是由诉讼标的金额按比例分段递减累进征收的, 若当事人还支付鉴定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等则诉讼花销可能更大。而选择调解结案, 受理费用减半, 又不涉及执行费, 相较之下则极大地减轻了当事人的经济负担, 相当于为当事人节省了大笔开支。

四、调解的功能在于填补当事人关系裂痕, 维护社会道德根基

茅于轼曾论证, 人不但是斤斤计较的理性经济人, 又是易动感情的非理性宗教人。专业法律人的思维并不一定为普通百姓所了解, 因此严肃的法律判决也并不一定完全符合人们朴素的道德观, 二者一旦冲突, 可能会掀起一股巨大法律人城邦与草根舆论场之间的法理与情理的抗辩, 并引发不和谐的仇视因素与社会戾气。

调解过程更注重双方当事人的情绪变化和内心感受。所谓“情理即法理”, 调解人采取多方换位思考, 借助于同情、理解、安抚、宽慰等真情流露, “以情感人, 以理服人, 于情于理, 融理入法”, 促成当事人双方在相互体谅中达成共识, 进而解决纠纷。而这一过程其实质亦即法院及法律人通过借助社会公德、风俗习惯、法理情义等劝导, 在一定程度上对民众起到了教育、引导和示范的作用, 有利于维护社会道德的根基。

现代社会日新月异, 矛盾纠纷也日趋多样, 因而更需要我们法律人同心同德、广集智慧, 坚持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多策并举。只有提供多层次、多途径、多渠道的权利救济模式, 才能够充分保障当事人的选择权和话语权, 才能更及时有效地定纷止争, 才能积蓄更多的法治正能量, 才能维护社会稳定发展, 促进社会繁荣和谐!

摘要:调解过程具有速度快、效果好、费用低等明显优势, 其目的在于从矛盾的深层次解决和双赢局面的达成, 其功能在于填补当事人关系裂痕, 维护社会道德根基彰显了对当事人法律权利主体地位的尊重。

关键词:纠纷解决,调解,公正,和谐,法治

参考文献

[1]苏力.关于能动司法与大调解[J].中国法学, 2010, (1) .

[2]李浩.调解的比较优势与法院调解制度的改革[J].南京师大学报 (社会科学版) , 2002, (4) .

3.崂山区法院工作纪实 篇三

崂山区法院在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中,认真探讨人民法院“如何发扬党的光荣传统与优良作风”、“如何解决群众最现实的利益”等论题,以执行工作为切入点,完善执行机制,创新工作方法,落实便民措施,执行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2011年第一季度,案件执结率与结案标的额比去年同期同期相比,分别提高了122%、748%,基现了案件收结平衡,顺利通过了全省法院首批“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的检查验收。

创新执行沟通机制,保障民意充分表达。崂山区法院在立案时均向当事人发放当事人联系卡和执法监督卡,前者主要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办案人的联系电话,后者主要告知公开举报和投诉电话,随时接受当事人的监督。并且搭建短信平台。执行法官将案件执行过程和工作措施通过系统转发短信的形式告知当事人,同时亦可接收当事人发送的询问信息,使当事人及时全面了解案件执行的每个环节。此外,还做到每起执行案件、执行案件的每个环节、每项措施,都及时录入“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随时接受当事人的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检查。在立案大厅设触摸屏,当事人可以通过自助查询了解案件执行信息,掌握案件的进展情况。通过当事人和执行法官信息互通,提高了执行过程的透明度,实现了群众知情和表达意愿的权利,也有效地避免了合理怀疑,使群众对执行工作有了更多的理解和支持。

落实执行便民措施,确保民愿有效处理。崂山区法院通过实行执行会商制度、规范恢复执行程序和信访工作,确保了民愿民意的有效处理。在崂山法院,执行案件立案三个月尚未结案的,如申请人提出新的财产证据和线索的,则继续执行;如申请人不能提供新的财产证据和线索,法院又调查不到被执行人财产的,则终结本案执行。如当事人提供新的财产线索,申请恢复执行的,由综合科统登记备案,避免了随意执行,确保执行的严肃性和有效性。法院认真推行信访首问负责制、信访有理推定制,实行预约接访和集体接访,定期开展“执行专项接访月”活动,对信访事项严格落实,限期处理,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努力平复当事人的情绪,消除社会不安定因素。

破解执行突出难题,提升为民服务质量。针对崂山区涉及社区居委会的案件难执行的情况,法院建立了由区委政法委牵头,四个街道办事处参加的案件协调机制。崂山区法院定期到街道召开由街道分管书记、涉案社区负责人参加的案情通报和督办会议,逐步形成了“党委抓街道,街道抓社区”的工作格局,有效解决了大量涉居委会的执行案件。同时,法院实行执行分段式流程管理,将以往的办案组包案执行改为分阶段管理,由不同的执行人员根据案件流程办理财产统查、财产处置、执行听证、案款发放、卷宗归档等事项,环节更加清晰,程序更加规范,有力促进了执行的公正和高效。建立、完善被执行人财产追查制度,明确强制申报财产、强制审计被执行人财务状况、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执行措施的使用条件确保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实现。

4.法院工会工作报告 篇四

2012年2月10日在常山县 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常山县人民法院院长 王小红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县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的法院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的五年,我院在县委的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市中院的监督指导下,在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实干兴县、项目强县”总要求,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深化落实“八项司法”,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自身建设,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五年来,受理案件数由2007年的2947件上升到2011年的4327件,共受理17835件;办结案件数由2007年的2780件上升到2011年的4043件,共办结17551件。先后获得了全省优秀法院、全省政法系统“学枫桥、保平安、促发展”先进集体等荣誉,2011年又获得了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综合治理执行难先进法院、优秀司法警察大队以及全省政法系统集中清理涉诉信访积案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

一、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

刑事审判“宽严相济”,着力维护社会稳定。共受理刑事案件1104件,审结1095件,同比分别上升23.77%、22.90%;判处罪犯1725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66人。突出重点,把服务大局、维护稳定作为刑事审判的首要任务,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打击“两抢一盗”等专项行动,依法严惩抢劫、聚众斗殴等严重暴力犯罪,着力惩处毒品犯罪,重点打击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提高群众社会安全感。共审结抢劫、聚众斗殴案件24件62人,审结盗窃案件229件430人,审结毒品犯罪案件18件27人。落实上级部署,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打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共审结16件24人。开展打击“六合彩”赌博专项斗争,共审结164件253人。依法惩处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共审结滥伐、盗伐林木案件17件21人。严格依法惩处“醉驾”犯罪,去年因“醉驾”被判刑的8人。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共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案件21件31人。大力开展刑事附带民事调解工作,调解率和赔偿到位率均领先全市法院,共有215件交通肇事、故意伤害等案件的被害人获得了1130万元的经济赔偿。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主观恶性小、犯罪情节轻微的,依法从宽处理,以减少社会对抗,共适用缓刑、管制和单处罚金刑864人。坚持寓教于审,妥善审理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促进悔过自新,共判处119人,其中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的105人。

民商事审判调解优先,着力化解社会矛盾。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9251件,审结9107件,同比分别上升41.84%、40.54%,解决诉讼标的金额4.23亿元。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加强对婚姻、赔偿、债务等案件的调解工作,防止矛盾激化;加强对农村

承包合同纠纷、土地权属纠纷、相邻纠纷等涉农案件的调解工作,保障新农村建设;加强对群体性案件、敏感性案件和新类型案件的调解工作,努力消除不稳定隐患。推进法院调解与人民调解的有机结合,着力构建贯穿立案、庭前、庭后各阶段的全程调解机制和多元化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去年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结案1177件,调撤率59.03%,领先全市各基层法院。

行政审判监督支持并重,着力促进依法行政。共受理行政案件40件,审结40件,同比均上升21.21%,涉及规建、国土、劳动、公安、工商等10多个行政执法领域。坚持依法履行司法审查职能,既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又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结案中,行政行为被撤销、变更、确认违法以及行政机关被责令履行法定职责的8件。坚持和谐司法,加大行政诉讼协调力度,努力化解行政争议,双方和解后原告撤诉的共6件。推动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的良性互动,县政府下发常政发[2011]68号文件,建立府院联席会议机制、行政司法调解衔接机制等六大工作机制,共同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优化行政审判环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逐年提高,去年为50%。开展了“行政审判白皮书”、司法建议的报送工作,积极建言献策,促进社会管理完善和创新。

坚持能动司法,着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一是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出台审判指导性文件,主动服务我县经济建设。先后制定了《关于为发展工业经济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的意见》、《关于为建设生态文明、推进绿色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等多 3

个文件,增强主动服务的自觉性和实效性。去年下半年开展的“走访企业、强化服务”活动中,提出建议20余条,解决法律问题10多个。二是强化调节职能,营造公平有序的经济发展环境。平等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依法审结买卖、运输、承揽等合同类案件1461件,解决标的额4674万元。维护良好金融秩序,保障信贷资金安全,依法审结金融借款合同案件1208件,解决标的额9342万元。规范民间借贷行为,遏止高利贷现象,依法审结民间借贷、担保抵押等案件1309件,解决标的额8849万元。三是妥善审理好涉企业、涉项目案件。结合我县实际,认真贯彻上级法院关于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指导性文件,注重理顺和平衡各种利益关系,避免机械司法、就案办案。去年上半年,我县劳动争议案件一度呈“井喷”态势,我院积极应对,妥善审理,其中英博国光啤酒有限公司的70多件劳动争议案以撤诉方式结案;同时,联合县总工会在诉前化解了涉天马水泥有限公司的100多件劳动争议案件。去年审结劳动争议案件132件,促进了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宗旨,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强化民本司法,依法保障民生。一是落实便民措施,减轻群众诉累。加强立案大厅规范化建设,打造集立案、咨询、查询及其他便民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服务平台,被省高院首批命名为立案接待大厅“文明窗口”。关注老年人、残疾人和外出务工等人员的需求,推行上门立案、预约开庭、巡回审判、“假日法庭”等举措,方便相关 4

人员参加诉讼。经县委县政府大力支持,新设交通巡回法庭,满足群众快速便捷审理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需求。二是加强司法救助,确保经济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共有130件案件缓、减、免交诉讼费,累计金额33万元。积极实施执行救助,向104件案件的特困申请执行人发放救助金100余万元。三是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妥善处理涉及民生的案件。审结离婚案件1935件,同比上升63.43%,审结赡养、抚养案件187件,同比下降17.26%,审结人身损害赔偿类案件1151件,同比上升4.64%。

强化执行工作,树立司法权威。共受理执行案件6301件,同比上升67.67%,执结6171件,同比上升69.53%,执结标的金额2.12亿元,有力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09年在全市首家获得“全省破解执行难优秀法院”称号。一是健全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机制,推进执行“五大系统”建设。县政法委多次牵头部署,推进了执行联动、积案清理等工作。先后联合县公安、工商、住建、金融等部门出台工作意见,努力克服被执行人难找、财产难查等问题。二是强化执行措施。坚持依法文明执行,促使当事人自动履行。进一步强化对查封、冻结、扣押、拘留等措施的运用,五年来,共有317人因拒不履行裁判被司法拘留,2人因拒不履行裁判被判刑。三是积极探索执行新举措。联合县财政局在全市率先出台了执行举报奖励制度,联合县司法局在全市率先推出民事执行案件委托调查令。创新威慑机制,在法院网站设立滚动式的“老赖”曝光台。四是加大对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力度,支持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共 5

受理计生、国土、工商、住建等部门的非诉案件1057件,其中征收社会抚养费案件1014件。

强化信访化解,维护社会稳定。坚持源头防范和信访件化解并重,带着深厚的群众感情做好信访工作。完善判后答疑、申诉听证等制度,加强初信初访的办理工作,引导当事人理性表达诉求。扎实开展集中清理涉诉信访积案活动,多方联动,因案施策,2010年排查的61件信访积案全部办结,受到省高院和省政法委的表彰。努力做好各级“两会”和重大节庆活动期间的排查稳控工作,维护我县社会稳定。加强执行信访办理工作,成立执行老案清理小组,专门负责历年老案的恢复执行,取得良好成效,执行信访件已连续几年在全市基层法院最低。

强化平安创建,构建和谐社会。落实“五五普法”,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和法制讲座,编辑下发了《打架的代价》、《赌博的眼泪》等多本普法小册子。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配合有关部门加强社区矫正工作,预防减少重新犯罪。延伸审判职能,就审判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向相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促进和完善社会管理。通过选派工作组成员、提供法律意见等方式,服务重点项目推进、违法建筑整治等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大力配合支持乡镇调处突发性、群体性事件,五年中,参与调处成功因意外死亡引发的事件有10多起。服务和保障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去年开展了对自荐参选人员刑事记录和裁判义务履行情况的审查工作,促成履行或部分履行的28件,标的额75万余元,另有17人被建议取消参选资格。

三、紧紧围绕公正高效目标,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

健全管理机制,提高审判质效。以案件管理系统为平台,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审判、执行流程的节点管理,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办案效率。去年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为52天。以案件质量考评为载体,规范法官对裁量权的行使,减少办案瑕疵。去年案件息诉率为95.19%。以案件研讨机制为保障,发挥审判委员会对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指导、监督和把关职责,五年共讨论案件127件。以纠正错误裁判为重心,认真开展审判监督工作,共提起再审11件,审结10件,其中改判的4件。

深化法院改革,促进司法公正。认真贯彻人民法院“三五”改革纲要,推进改革创新。会同检察院、司法局开展量刑规范化改革试点,促使量刑透明公正,试点成果于2010年在全市范围予以推广。优化审判方式,推行刑事简易案件集中审理和民商事案件立案先行调解的做法,实现简案快结、难案精审。去年在立案阶段调解结案的有51件。正确把握证据规则,加强诉讼指导和依职权调查取证工作,减少当事人诉讼风险。完善执行工作机制,增设执行裁决庭,实现执行实施权与裁决权的分权制衡。聘请乡镇综治中心干部为执行协理员,建立协理员参与执行制度。规范委托评估、拍卖、变卖工作,随机方式确定评估机构,拍卖事项由市中院统一办理。

推进阳光司法,回应公众关切。全面推进“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六个公开,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明。开通法院门户网站,优化栏目,丰富内容,及时更新;突出案件查询功 7

能,设置了案件信息、开庭公告、被执行人信息等五个查询链接;开展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去年上传各类裁判文书140多篇。为了能让社会公众零距离感受和接触法院,举行“公众开放日”活动,去年共举行5次。召开了阳光司法新闻发布会,加强法制宣传工作,五年共发表各类宣传稿件600多篇。高度重视司法民主,2010年完成了新一届20名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健全完善陪审员管理和培训机制,注重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普通程序案件的陪审率从2007年的50.93%提高到去年的68.20%。

四、紧紧围绕廉洁司法要求,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加强思想作风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等学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以创先争优活动为抓手,加强法院党建工作。围绕建党90周年,组织开展文艺汇演、演讲比赛、党史知识测试、革命传统教育等一系列活动,增强队伍的凝聚力。落实《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行为规范》,深入学习“最美爷爷”、“最美教师”,培育“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五年来,面对繁重的办案任务,广大干警忠于职守,乐于奉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共获得县级以上集体记功或荣誉23个,县级以上个人记功或荣誉42人次。去年办案法官人均办案134件。

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从严治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抓住中层干部这一关键环节,落实“一岗双责”。以“廉政播放日”为载体,开展廉政教育。认真学习《人民法院警示教育案例选 8

编》等廉政读本,人人写心得、谈体会。建立廉政风险信息档案库,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承诺,出台《大标的案件实行廉政监督的管理规定》,不断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随案发送“廉政监督卡”,及时受理、查实、反馈群众信访举报,落实“五个严禁”。坚持零容忍、抓早抓小,严肃查处违纪行为。

努力提升司法能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不断提高决策水平和管理能力。坚持公道正派选人用人,实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共提拔青年干警13人。针对新进人员多的情况,专题研究了青年干警的培养目标计划,出台鼓励攻读在职硕士学位的意见,努力建设高素质法官队伍。全院本科以上的66人,占83%,其中已取得硕士学位的7人,正在攻读硕士学位的2人。共有11人通过司法考试。重视岗位培训,共有211人次参加了国家法官学院等上级法院的培训班。加强法院文化建设,红旗岗法庭营造的“尚法、公平、和谐”的文化氛围受到省市法院好评。建好图书资料室,为干警学习创造条件。以优秀案例评选、学术讨论会和重点课题调研等方式,浓厚学习氛围。五年来,共有14篇调研报告、学术论文在省、市得奖,居全市基层法院前列。在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通过公务员招录、面向全国选调法官等方式逐步解决案多人少问题,共录用干警32人。

推进基层基础建设。重点抓好人民法庭建设。新建红旗岗法庭,2008年建成2100平米的审判办公楼,去年被命名为省级“五好法庭”。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职能作用,芳村法庭、红旗岗法庭五年共办 9

结案件3086件,满足了辖区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促进了辖区社会和谐稳定。坚持科技强院方针,开展审判法庭升级为“数字法庭”工作,共建成13个数字法庭和1个看守所远程审判系统。添置了电脑、打印机、网络服务器等设备,改善了办案条件。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建立安检制度,增设监控探头,制订了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审判活动的安全。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认真执行《监督法》,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先后就民事调解、执行、行政审判等工作向县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项报告,并认真抓好常委会审议意见的整改落实。及时梳理汇总“两会”期间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积极落实改进。高度重视代表议案、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办结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共2件。认真开展班子成员定向联络市人大代表工作,主动听取意见、建议。加强与人大行风监督员、政协特约监督员的联系沟通,通过工作通报、征询意见、报送信息刊物等方式搭建接受监督平台。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日常联络,主动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监督重大执行行动,增进代表、委员对法院工作的了解和理解。共邀请代表、委员150多人次“走近法院”、“走近法庭”。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配合、支持检察机关履行职责,去年收到检察建议2件,采纳1件;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2次。

各位代表,过去的五年,是法院工作全面推进、开拓创新的五年。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协及 10

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借此机会,我代表法院,向一直关心、支持、帮助法院工作的各级领导、全体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法院工作离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个别干警司法作风不好、工作方法简单,存在办案质量不佳、效率不高、社会效果不理想等问题。二是社会转型期大量的矛盾纠纷以诉讼形式进入法院,法院承载的社会期望值越来越高,办案难度越来越大。执行难问题尚未根本破解。“信访不信法”现象比较突出,谩骂、威胁法官事件时有发生。三是法院人才外流严重,导致审判力量严重不足,案多人少矛盾突出,干警工作压力和身心健康问题不容忽视。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积极争取支持,努力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县第十二次党代会为常山发展描绘了宏伟蓝图。保障发展、维护稳定、促进和谐,人民法院使命光荣、责任重大。2012年和今后一个时期县法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县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再造常山、绿色崛起”奋斗目标,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进一步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完成县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全面建成惠及全县人民的小康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要在服务大局能动司法上有新作为。强化能动司法意识,密切关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诉讼收案的变化态势,增强审判工作的

前瞻性。妥善审理好与重点项目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相关的案件,保障我县经济快速发展。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司法保护力度,妥善审理好因企业资金链紧张引发的各类违约纠纷,帮助有发展前景的企业渡过难关。妥善审理好劳动争议案件,协同相关部门化解劳资纠纷,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妥善审理好农村土地承包、土地使用权和林权流转等涉“三农”案件,服务保障我县新农村建设。进一步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更加准确地把握“严”与“宽”的对象、条件和尺度,既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又尽量减少社会对抗。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延伸审判职能,加强司法调研和建议,推动社会管理的完善和创新。

二要在化解矛盾促进和谐上有新作为。运用审判手段调节社会关系,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加强婚姻家庭、相邻关系、医疗住房等涉民生案件的审判工作,促进案结、事了、人和。落实我县建立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的实施意见,完善诉调衔接机制建设,推动我县“大调解”格局的建立完善。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落实好府院联席会议制度等工作机制,共同预防化解行政争议。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继续完善执行征信、查控、惩戒、监督、保障五大系统建设,全力解决执行难。建立健全涉诉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坚持源头治理,因案施策化解涉诉信访。进一步完善司法实践中形成的便民利民措施,让群众享受更为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三要在强化审判管理提升办案质效上有新作为。依托审判、执行质效评估系统,深化审判管理监督,不断提高办案质量与效率。完善绩效考核机制,把工作绩效与评先评优、晋级晋职结合起来,激励办案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完善案件质量评查制度,提高案件质量。继续推进司法公开,完善公众开放日、文书上网等工作的常态化管理机制,打造阳光型法院。进一步增强接受监督意识,畅通民意沟通渠道,推进司法民主建设。

四要在加强队伍建设树立良好形象上有新作为。继续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弘扬“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坚持从严治院、预防先行,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保持队伍廉洁。加强岗位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提高法官适用法律、化解矛盾的能力和水平。着眼于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支持年青干警参加硕士学位教育,力争获得硕士学位的干警在五年内达到20%以上。合理调配现有办案力量,科学编制招录计划,逐步解决案多人少问题。大力推进法院文化建设,以文化陶冶干警身心,舒缓工作压力,不断增强队伍的凝聚力。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县委的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努力完成本次代表大会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积极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以优异的审判业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秘书处

2012年2月(印670份)

名 词 解 释

1、三项重点工作(见报告第1页第7行):2009年12月28日召开的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提出,全国政法机关要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2、“八项司法”(见报告第1页第7行):省高院提出的全省法院总体工作思路,具体内容为:能动司法,和谐司法,民本司法,协同司法,规范司法,阳光司法,廉洁司法和基层司法。

3、执行“五大系统”(见报告第5页第12行):是指执行征信、执 15

行查控、执行惩戒、执行监督和执行保障五个系统,以综合运用政治、经济、行政、组织、纪律、舆论等手段协同解决执行难问题,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各界配合、标本兼治的常态化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

4、民事执行案件委托调查(见报告第5页倒数第4行):是指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具有律师执业证的律师,受申请执行人的委托,向法院提出委托调查申请,经法院核准后,持《人民法院调查令》对被执行人财产状况进行调查,从而提高申请执行人的举证能力和执行效率。

5、判后答疑(见报告第6页第3行):是指判决宣告后,当事人有疑问的,由案件承办人就证据采信、裁判理由、法律适用等问题负责解答和说明,提高当事人的服判率和自动履行率。

6、申诉听证(见报告第6页第3行):是指对信访人的申诉事项,法院审监部门依法组成合议庭,参照开庭程序进行听证审查,以决定是否启动立案复查程序。

7、案件息诉率(见报告第7页第5行):是指统计期内没有提起上诉、申诉的审结案件数占全部审结案件数的比例。

8、量刑规范化(见报告第7页第11行):是“规范刑罚自由裁量权,将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的简称,被确定为司法改革的重点项目。这项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增强量刑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使量刑更为精细,充分保障公诉人、当事人、辩护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参与量刑的权利。

9、“五个严禁”(见报告第9页第5行):是指最高人民法院为确保司法廉洁而规定的五条禁令。具体内容为: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严禁插手过问

他人办理的案件;严禁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严禁泄露审判工作秘密。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凡违反上述规定,依纪依法追究纪律责任直至刑事责任。从事审判、执行工作的,一律调离审判、执行岗位。

10、数字法庭(见报告第10页第3行):是指安装了网络、多媒体等现代信息化设施的审判法庭,能对庭审的音频视频信息进行采集、处理、加工和存储,实现同步录音录像功能。

5.法院工作报告 篇五

——2016年2月25日在水富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水富县人民法院院长

周松

各位代表:

我代表水富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5年工作回顾

2015年,水富县人民法院在县委正确领导、人大依法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上级法院悉心指导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下,深入贯彻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习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尽职尽责履行审判职能,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661件(含上年旧存16件),审执结案589件,结案率为91.6%(扣除公告期、鉴定期案件18件)。其中刑事案件56件99人,审结51件83人,结案率91.07%;民事案件444件(含上年旧存13件),审结386件,结案率91%(扣除公告期鉴定期案件18件);上年旧存再审案件1件已结案;行政案件26件执结21件,结案率81%;执行案件134件(含上年旧存2件),执结完毕130件,执结到位金额1694.0374万元,结案率为97%。

一、恪尽职守做好新常态下审判执行工作

紧紧围绕社会各界最关心的社会稳定问题,严厉打击各种暴

— 1 — 力犯罪案件,充分发挥刑事审判打击、保护和促进职能作用,依法从严惩处腐败犯罪,涤清社会环境。加大司法领域人权保障力度,严格落实刑事审判庭审时被告人不穿“黄马卦”的决定,从制度和细节上入手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立足审判职能,积极参与禁毒、综治维稳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共促社会和谐稳定。

精心审理好与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相关的民商事案件,加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积极推进小额诉讼,认真做好判后释疑,提高服判息诉率;慎重审理高息借款等易引发社会矛盾的民间借贷案件,在依法打击高利贷行为的同时,提高该类案件的审理速度,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排除更多的矛盾隐患;充分发挥诉前调解的功能和优势,把调解贯穿于立案、审判和执行的全过程,尽可能地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初始阶段,处理在诉讼之前,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全年通过调解与撤诉方式解决民事纠纷193件,占结案数386件的50%,达成调解协议标的1141万元,当场兑现标的172万元,主动办好案件,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认真落实新行政诉讼法,严格依法受理行政案件,督促行政单位负责人到庭应诉,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和谐化解行政主体和行政管理相对人的矛盾,加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合法性进行审查,加强对行政案件的调查研究,加大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促进行政机— 2 — 关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运用执行联动、威慑、公开、救助等机制,扎实开展执行难治理工程,以风险预案为引领,以执行联动单位联席会议制度为保障,搭建执行指挥中心平台,强化信息共享、工作联动;建成法院网络执行查控室,可足不出户完成对被执行人银行账户的查控,部分联网备案的银行还可通过验证秘钥后对被执行人的存款实施冻结和划拨,有效地缩短了案件的执行时间,节约查控财产环节的精力和人力,提高了执行查控效率;推行透明执行工作模式,定期向权利人通报执行进展情况,让当事人对案件进行即时监督,充分保护当事人的参与权、监督权,保障群众权益;认真执行司法救助的各项规定,对生活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1万元,彰显了司法人文关怀。

二、完善司法为民措施,着力提升审执质效

进一步拓展完善立案信访大厅功能,建设诉讼服务中心,构建集立案、信访、接待、送达等为一体的一站式、全方位服务平台,为当事人开辟了便捷、优质、高效的诉讼服务通道;严格按照立案登记工作的相关规定,把握立案登记的标准,切实提高立案登记工作效率,坚持依法、准确及时登记受理各类案件,认真贯彻落实司法为民宗旨,依法对符合减、缓、免条件的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13390元,保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利益;坚持涉诉信访院领导一线接访制,不断拓宽人民群众反映和解决问题的渠道,全年共接待来访群众152人次。

— 3 — 继续推进阳光司法活动,努力提高司法透明度,针对群众反映诉讼中的执法不够公开问题,进一步强化司法透明的理念,坚持随案发放诉讼须知、风险提示、廉政告知、举证通知等材料。严格做好裁判文书上网工作,2015年全院在裁判文书网上公开生效裁判文书241件,进一步拓宽了公众了解法院工作的视野。

积极做好人民陪审员的管理工作,加大陪审员参审案件的力度。全年陪审员共有130人次参加审理各类案件90件,较好地实现了人民陪审员代表群众参与司法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干部参与庭审观摩120余人次,虚心听良言、征良策、谋发展,主动接受人大和政协的监督。严格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相关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及时向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通报法院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为人大代表履行监督职责提供便利。

率先在全市法院系统开通淘宝网络司法拍卖,改变以往拍卖不透明、费时费力弊病,让群众能多终端清楚了解司法拍卖的全过程,对拍卖标的有视觉上的认识,通过支付宝平台保证竞买者资金和信息的安全,且网络司法拍卖不产生任何佣金,为竞买成功增加了机率,为当事人实现权益多一分保障。

三、抓实教育活动载体,着力提升队伍素质

坚持党建带队建、队建促审判的工作思路,立足法院特点,认真组织开展了“庆祝建党94周年暨做党的忠诚干部,当群众贴心人”演讲比赛;组织干警参加政法方队的迎“七一”大合唱比赛;积极做好精准扶贫和司法服务工作,班子成员带领干警深— 4 — 入村组,全面主动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工作,尽心尽责为村组的发展献计献策。通过各种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在法院的各项工作中争先锋、当模范。同时,注重干警的业务提升,除正常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各种业务培训46余人次外,还投入培训经费十五万元,专门协调西南政法大学为我院法官办业务培训班两期,让干警走进校园接受培训,更新业务知识,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的审判工作。

加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力度,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的指标进行量化、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同审判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考核,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推行廉政档案、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确保责任制的落实。认真开展司法廉洁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及反腐倡廉教育,院领导带头为全院干警讲党课,让全体法官干警找到了标杆,激励干警忠诚于党、忠诚于法律事业,以满腔的司法为民情怀,捍卫司法公平正义,真正肩负起自己的职责,成为一名优秀的人民法官。

四、强化后勤服务保障,着力发挥辅助功能

努力推进信息化建设,按照统一规划,稳步发展的原则,在看守所建成远程提讯室,让信息化技术广泛应用于审判工作;新建安检大厅,增设用于安保的X光机检测仪、安检门等,确保了机关安全保卫工作;为各庭室书记员配备了专用于庭审记录的笔记本电脑,不断提高庭审工作效率。鼓励督促干警使用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在内网上实现电子办案、电子文书、电子归档、— 5 — 电子评查等工作,增强了我院审判工作的科技含量。

紧扣县委和上级法院的工作重心,做好信息调研和法制宣传,及时、真实、客观地反映审判工作、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情况,大力宣传总结提炼工作亮点和典型经验。全年新闻宣传报道被各级媒体采用150余篇次,出简报32期,专栏6期,完成调研案例征文等21篇;组织各庭室法官深入基层、进入社区、走入学校开展法制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平台,加大宣传力度,使社会公众对法院工作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得到更多的理解和支持。

各位代表,我院在2015工作中,公正执法办案彰显了新担当,推进司法为民便民展现了新作为,为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各项工作正积极健康稳步推进。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长期关心支持人民法院审判事业的各位领导及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各位代表,在肯定进步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意识到在新的历史时期,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要求和期盼越来越高,内容越来越丰富,不仅需要得到一个公正的判决,而且需要感受到诉讼过程的公正、感受到参与诉讼活动的方便、感受到确定的权益能够迅速实现,这些新期待新要求,都需要我们不断改进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差距。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队伍素质参差不齐,制约了审判质量的提升。我院队伍整体年龄偏大,46-55岁干警占到全院干警的61.4%,且多为审判一线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处理案件、驾驭信息化发展科学办案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 6 — 随着立案登记制改革和人民群众法制意识的增强,我院今年案件数与往年同期相比上升了29%,特别是行政案件实行中院指定管辖后呈现爆炸式增长,加大了办案压力。三是水富良好的营商环境和“四个城市”建设带来的发展机遇,吸引了四面八方的客商,他们中的一部分同时也成为了各类案件的当事人,加大了案件办理送达难度,让严重不足的办案经费显得捉襟见肘。四是执行难问题依然存在。五是面临司法体制改革,部分干警是既“盼”又“怕”,既盼改革能增加法官尊荣感,又怕改革后办案压力倍增,对新时期法院司法工作有一定畏难情绪。

各位代表,不足和差距的存在,是水富县人民法院前进道路上的压力,但我们有信心将之化为不断前行的动力,以“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决心,迎难而上、奋力拼搏,争取新的更大的成绩。

2016年工作意见

2016年,我院将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全省法院院长会议精神为指导,在思想和行动上听党指挥,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认真贯彻落实好《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坚决拥护党中央反腐倡廉的重大决策,根据县委和上级法院相关会议要求和工作部署,抓牢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目标,以“完善一套制度体系、强化两种意识理念、加强两个中心建设、破解四个难题、实现九大提升”的工作思路,— 7 — 继续强化司法便民利民为民举措,集中精力办好案件,积极稳步促进司法改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县域经济的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围绕县委发展思路,在服务大局上更加积极主动 紧扣县委“1234”发展思路,从促进工业园区发展、移民后扶产业、基础设施建设、西部大峡谷温泉深度开发及旧城改造等项目的推进,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影响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继续强化对涉及民生类案件的审理力度,快审快结快执行,让群众权益得到保障和实现,从而促进水富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二、抓好执法办案要务,在案件质量上更加精准过硬 确保案件质量是法院执法办案的核心要求。我们将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使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时间的考验、法律的衡量和社会的评价。进一步规范执法尺度,引导法官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对法律精神、司法解释等有精准到位的理解和把握,正确行使量刑规范化和自由裁量权;继续强化法官驾驭庭审的本领和撰写裁判文书的能力,积极开展案件常规、重点和专项评查,利用法院开放日开展庭审观摩活动,鼓励法官积极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裁判文书评比活动等,多措并举促进法院案件质效的提升。

三、完善一套制度体系,在规范管理上更加科学严谨 完善一套制度体系,即立足法院长远发展,完善以水富县人— 8 — 民法院《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为基础,尽早完成我院制度汇编的动态整理工作,通过健全制度、完善程序、落实要求,强化监督等举措,建立起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以制度建院的司法规范长效机制,制定完善一系列涵盖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和后勤行政管理等方面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制度的约束和激励作用,将我院的各种司法活动纳入规范化轨道,让全院各项工作有章可循,确保司法权的正确有效行使。

四、强化两个责任意识,在队伍建设上更加务实有效 抓好队伍建设是做好司法工作的保障,我们将进一步强化职能发挥责任意识和创新创优责任意识,以打造“学习型法院、专业型法官”活动为主旨,重视和加强教育培训工作,鼓励干警参加在职学历教育,组织干警参加专项业务培训,提高干警综合素质,增强干警积极向上心态。坚持党对法官队伍的管理和监督,不断完善法院党组织建设,依托各种教育活动和组织生活,狠抓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强化干警为民思想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好党组织对群团组织的领导,指导各群团组织开展各种健康、高尚、优雅的活动,排解干警工作压力,增强队伍凝聚力,战斗力;继续加大反腐倡廉工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大对法院内部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惩处司法腐败,确保法院队伍风清气正。

五、加强两个中心建设,在阳光司法上更加公开透明 继续加强信息化工作,围绕“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

— 9 — 享”的五大发展理念,在现有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的基础上,以加强和提升诉讼服务中心和执行指挥中心建设,作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着力点,进一步完善功能、细化职能、提高效能,强化“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工作。结合本院实际,统筹处理好诉讼服务与立案、审判、执行工作间的配合,形成运行流畅有序的审判执行新秩序;利用信息技术拓展诉讼服务渠道,让群众少花钱、少跑路,享受方便快捷环保的司法服务;执行指挥中心建设中的“总对总”“点对点”网络查控及所需硬件设施已建设到位,但软件和技术支持上还不够成熟,拖延了执行指挥中心的建成和使用,下步将积极争取上级的关心和帮助,克服困难,争取尽快建成与上级法院融合贯通的执行指挥中心,切实发挥执行“110”的作用,切实加强我院的司法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促进司法流程更加公开透明。

六、破解四个困扰难题,在司法公信上更加公正廉明 进一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有案不立、诉讼拖延、裁判标准不统一,改善办案数量持续快速增长,新类型案件大量增加,办案压力越来越大,案多人少矛盾突出、人才流失严重的问题;进一步加大对规避执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行为打击力度,加大执行联动机制的有序运转,夯实执行诚信体系建设,有效解决执行难的问题;进一步加强队伍素质提升,加大业务培训,增强准确认定事实、正确适用法律、妥善化解矛盾的水平,改善“同类不同判,畸轻畸重”的问题;进一步加大监督管理,切实转变群— 10 — 众观念不强,司法作风不正,对当事人冷硬横推等“四风”问题,真正让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和落实。

七、实现九大能力和水平提升,在发展建设上更加着力高效 切实从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强化监督、教育培训、提质增效等方面深入开展工作,多措并举,实现增强法治理念、加强廉政建设、加强窗口建设、改进司法作风、提升司法效能、加强审判管理、推进司法公开、强化信息化建设、弘扬法院文化等九个方面能力和水平的提升,促使我院在下一步工作中作出新成绩。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水富县人民法院将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创新意识、服务意识和发展意识,继续发扬“开放文明、务实创新、只争朝夕、追求卓越”的水富精神,在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依法治县的奋斗历程中,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振精神,认真践行“三严三实”,扭住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从规范严谨中要审判质效、从一言一行中要群众公信,从作风建设中要司法廉洁,为水富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县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秘书处

6.法院执行工作报告 篇六

一、通报了近三年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收结案情况

白皮书透露,至,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共新收各类执行案件1013.22万件,执结944.02万件,同比前三年总数分别上升40.02%和28.13%;执行到位标的金额32861.82亿元,同比上升109.64%,为实现发生法律效力的司法裁判、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维护法治权威发挥了应有作用。

白皮书对三年来执结案件的情况进行了分类,并与前三年结案数据进行了对比。20至20执结的944.02万件案件中,诉讼类执行案件822.12万件,同比前三年总数上升30.88%,其中,民商事执行案件783万件,同比上升31.22%;刑事执行案件36.56万件,同比上升28.05%;行政执行案件2.56万件,同比下降11.4%。非诉讼类执行案件121.9万件,同比上升12.23%,其中,行政非诉审查类案件49.27万件,同比下降5.45%;仲裁执行案件46.68万件,同比上升43.76%;公证债权文书执行案件8.27万件,同比上升60.89%;司法协助与其他执行案件17.67万件,同比下降6.45%。

白皮书用图表的形式具体列举了近三年的收结案情况。分别是,2013年新收283.38万件,执结271.78万件,执行到位标的金额7234.99亿元;2014年新收313.85万件,执结290.69万件,执行到位标的金额9089.41亿元;年新收415.99万件,执结381.56万件,执行到位标的金额16537.42亿元。

二、总结了三年来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主要成效

白皮书从六个方面概括了2013年以来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取得的成效。

一是强力实施信用惩戒。最高人民法院2013年7月出台《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以来,不断拓展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信用惩戒的范围和深度,形成多部门、多行业、多领域、多手段联合信用惩戒工作新常态,最大限度挤压失信被执行人生存和活动空间,有力推动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截止到202月29日,已向社会公众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338.48万例,其中,法人和其他组织49.23万名,自然人289.25万名;有关部门共限制失信被执行人乘坐列车78.24万人次、乘坐飞机388.7万人次。10%以上的失信被执行人慑于联合信用惩戒的威力而自动履行义务或者与申请执行人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二是强化规范管理。最高人民法院统筹规划,及时出台《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系列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为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解决执行难提供充分有力的规范依据;开发并部署在全国法院推行新的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确保全国四级法院在一套软件中办公,实现执行案件办理信息的互联互通,有效防范消极执行、拖延执行和乱执行;各地法院积极探索,大胆尝试,推动建立跨省级行政区划统一执行联动工作机制,形成了区域协作执行新模式,为解决异地执行难提供了新思路;各级法院进一步规范申诉信访的处置程序,促进了执行信访纠纷的有效化解。全国法院健全执行监督体系,通过加强从内到外、从上至下的制度化建设,强化对执行工作的监督制约,确保执行权的高效、廉洁运行。

三是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为扭转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协助执行人难求的局面,人民法院坚持不懈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执行工作数字化、智能化、透明化水平。最高人民法院建成覆盖全国的网络执行查控体系,与200多家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了网络对接,覆盖全国共约22万个银行业金融机构营业网点中的70%,部分领域实现查询、冻结、扣划一体化功能,实现执行模式质的飞跃。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指挥系统于2014年12月24日开通,目前已与全国498家法院实现远程音视频的对接,全国四级法院上下一体、内外联动、规范高效、反应快捷的执行指挥体系初步形成。2014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将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执行案件流程信息公开、执行裁判文书公开等信息平台进行有机整合,组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并正式开通,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登陆该网可以查询到人民法院对外公开的、与执行案件有关的全部信息。

四是开展专项行动。每年定期开展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赔偿等涉民生类案件专项集中执行行动,并建立涉民生案件执行的常态化、随时性、优先性工作机制。开展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专项清理行动,彰显了党政机关带头尊法守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精神。开展执行案件底数专项清理行动,对已录入案件信息系统的1172.13万件案件进行信息核实,对未进入系统的案件进行补充录入,确保了案件数据信息的准确性,为全面强化执行案件流程监控管理打下了基础。联合公安、检察机关开展打击拒执罪专项行动,有效遏制了部分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抗拒执行、阻碍执行甚至暴力抗法等不良现象。

五是完善执行体制和工作机制。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部署,最高人民法院先后批复广东、浙江、广西、江苏、上海高级人民法院和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执行分权改革试点;各地法院积极推行网络司法拍卖,主要采取委托拍卖机构在网络平台上拍卖,或者自主在网络平台上拍卖两种方式,均取得好的效果。各地法院在依托信息化建设加大集中查询财产力度、通过强化责任追究推进被执行人财产报告制度的同时,还采取委托审计调查、发放律师调查令、建立悬赏举报制度、推行财产保全责任保险等措施,积极创新财产发现机制。

六是加强执行队伍建设。各级法院大力推进执行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执行作风明显改善,队伍面貌焕然一新。截止到2015年底,全国各级法院现有在编执行人员3.8万人,53%以上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其中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学位的占3.3%。2013年至2015年,全国法院执行系统受到最高人民法院表彰的全国模范法官、优秀法官、先进个人、办案标兵达47人次。

三、分析了人民法院执行工作面临的困难和不足

白皮书指出,三年来人民法院为破解执行难作出了不懈努力,取得了显著成效,但离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期待还有差距,执行工作仍面临一些突出困难和不足,主要体现在六个方面:一是占较大比例的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这类案件虽然在形式上表现为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义务未能最终实现,但其本质上属于当事人面临的商业风险、交易风险或法律风险,对这部分案件的执行难需要理性科学分析。二是相当一部分有履行能力的被执行人逃避、规避甚至抗拒执行,不仅消耗了有限的司法资源,造成了案件执行难,而且严重破坏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三是在国内经济增速放缓、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形势下,部分执行案件财产处置变现难度加大,债权人权益难以及时、充分兑现。四是网络执行查控体系建设正处于发展阶段,尚未覆盖全国及所有基本财产形式,有些财产领域尚未形成完善的登记制度,现阶段人民法院执行手段仍不够完善。五是全国法院新收执行案件数量呈逐年大幅递增之势,不断增长的办案任务与有限司法资源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在案多人少的情况下,出现部分执行人员消极执行、拖延执行和选择执行现象,反过来加剧了执行难。六是少数人员或部门干预执行的现象仍有发生。

四、研究提出了今后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的措施

7.怎样看待法院理论研究与宣传工作 篇七

首先, 理论研究对法院的主要工作也就是审判工作至关重要, 可以说理论研究是法院审判工作的灵魂。当今社会是法治主见健全和完善的法治社会, 同时也是科技、看经济迅猛发展的时代, 新生事物层出不穷, 各类复杂疑难案件接踵而来, 这就要求我们审判人员不仅要有丰富的实际审判经验而且还要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比如说在不同犯罪阶段可能出现的发最停止形态, 在犯罪预备阶段, 也就是从开始预备到实行着手阶段, 出现的预备或中止;在犯罪实行阶段, 也就是实行着手到实行终了阶段, 出现未遂或中止或既遂。在伊萨很难过各个阶段中出现的犯罪预备、中止、未遂和既遂对发最嫌疑人、被告人的定罪量刑处罚轻重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 作为审判人员的我们, 仅有丰富的审判经验和心中装有的"正义之秤"是远远不够的, 只有我们不断地对理论只是进行学习研究, 才能应对, 准确地把握各类复杂疑难案件, 只有不不断的进行理论研究, 用理论指导实践, 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才能公正、公平、合法地审理好各类案件。

其次, 法院的宣传公正也是非常重要的, 法院的宣传工作也是人民法院公正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法院工作不可缺少的一环。它在宣传法院工作, 普及法律知识, 树立司法公正形象, 沟通人民群众与法院的联系, 提高司法公信力, 促进依法治国方面起着重要作用。在具体工中, 人民法院办结一个案件, 仅仅是完成工作的一个方面, 还有一个方面, 如对社会影响, 经验教训, 教育意义等则需宣传工作完成。在平时生活中, 人民群众对审判机关, 审判工作不了解, 更谈不到理解, 关心和支持。我们做了许多有成效的工作, 付出了无数心血和汗水, 但我们的劳动成果却鲜为人知, 以致社会上很多人法院工作存有偏见。因此我们必须重视宣传工作, 把宣传摆在突出位置。既要扎扎实实地干一流工作, 创一流业绩, 也要大张旗鼓地把这些工作成绩宣传出去, 努力营造社会了解法院, 群众理解审判, 当事人支持司法的良好氛围。

总之, 我们要以勇于创新, 开拓进取的工作作风, 扎扎实实也把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作好, 把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落到实处, 为完善社会主义法治社会贡献力量, 为构建和谐社会、平安林区保驾护航。

司法的灵魂公正的使者

——法官之歌

法律的天平上, 有你公正的身影;

审判的公庭上, 有你庄严的判决;

送达的道路上, 有你坎坷的脚印;

执行的征途上, 有你艰辛的跋涉;

调解的工作上, 有你和蔼的言词;

匡扶正义、弘扬正气, 你是公平的化身:

严格执法、惩治犯罪, 你是公正的使者;

恪尽职守、清正廉洁, 你是公开的代言人;

维护司法的尊严, 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

你将义不容辞, 整装待发;

维护审判的公正, 保证法律的公平正义,

你将呼唤正义, 履行职责;

关注民意, 走进民众,

你就是司法的灵魂, 公正的使者。

摘要:针对法院理论研究与宣传工作进行了论述。

8.法院工会工作报告 篇八

民事诉讼的调解工作对于化解矛盾、促进社会秩序的稳定具有非常重要的实际意义。而民事审判指的是人民法院通过相关的法律来依法对具有平等主体的法律关系进行调整,以此来服务于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民事调解工作作为具有重要司法职责的法律制度,在我国当前的法制化进程中却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制约了其司法职能的发挥。因此,笔者认为,在这一发展背景下,对“基层法院民事调解工作的现状与对策”这一课题进行相关的探讨具有非常重要的实际意义。

一、当前我国基层法院民事调解工作的现状

(一)案件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执行较难

我国的《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我国的民事调解工作需要在事实清楚、责任分清的基础上才能进行,但实际上,这一规定在实际的执行过程中面临着很大的问题。首先,调解的规定本来指的是在无法查清的事实进行调解,通过调解来追求比较公平的结果;其次,如果所有的案件都需要在查清事实、分清责任之后再进行调解,明显会严重影响调解的高效率。

(二)调解规定简单且原则性强、难以运用于实践

当前我国民事诉讼法对相关的司法解释都设置了专项的规定,但是其规定的内容却过于简单,且过于原则。一方面,由于缺乏对法官以及当事人必须遵循的规则而导致在民事审判的过程中法官判案的随意性比较大,缺乏严格的约束力。另外一方面,内容的过于原则且无明确的规定也导致了相关的民事审判工作中出现法官不敢轻易做决定的现象,影响了民事审判工作的效率。

(三)民事调解中主持人主导的调解权力过大

在我国当前的民事审判工作中,传统的审判方式已经根深蒂固,在民事诉讼的具体调解工作中,民事法官使用职权来进行调解的特征非常突出。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在民事调解的过程中,法官有完全的权力来决定是以调解的方式进行结案还是以判决的方式来进行结案;其次,在进行民事调解的过程中,法官并没有保证相关的当事人有充分行使自己处分权的权利,甚至还会出现违反调解的自愿原则的现象发生。

(四)基层法院对民事调解的认识上存在着误区

当前我国各大基层法院对民事调解的工作都具有以下几方面的认识,比如说,民事调解可以有效地减少双方的对抗情绪,维护双方的正当利益和友好关系;民事调解可以有效地降低诉讼的各种成本,并有效地对司法资源的紧张局面进行缓解,进而提高我国民事办案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民事调解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发挥当事人的主体性作用,且在法律的规范没有进行明确规定的前提下,民事调解还可以通过双方的妥协和协商来对案件进行相关的处理。可以看出,当前我国基层法院对民事调解在民事审判中的作用还是有着较为明显的认识的,但是另一方面,在实际的民事审判工作中,仍然有部分的工作人员认为民事调解其实就是“和稀泥”,其追求的目标就是让案件得到调解,实际上仍然没有对案件双方的关系进行明确,没有对双方的利益进行明确的规定,进而违背了民事审判工作的“公平、公正”的目标。

二、完善我国基层法院民事调解工作的相关措施

(一)强化为民措施、满足人们期待的需求

在当前的基层法院民事调解工作中,解民难、排民忧是民事审判最为重要的价值,因此,当前我国的基层法院需要坚持群众的路线,积极践行为民的宗旨,以推进司法的大众化和便民化。具体来说,有以下几方面的措施。

1.落实司法为民的职责

当前我国基层法院的民事诉讼法需要进一步加强方便人们群众实现权力和参与诉讼的相关条例,将司法为民的原则贯穿到基层法院民事审判的每一个环节之中,以积极回应人们的期待。比如说,可以通过实行“阳光司法”来积极地公开审务的信息,开通相关的基层法院的民事网、开展民事案件的网络庭审直播以及在线的法律咨询、实行无区别旁听庭审制度等来开展基层法院的民事审判工作,以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权、知情权。基层法院在进行民事审判的实际工作中,要通过改善人民来访的接待条件、加强涉诉信访案件的清理以及认真处理人民群众的投诉、申诉等工作来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表达权和参与权。

2.加强司法便民的建设

首先,要完善基层法院的服务中心的建设,尤其是要加强诉讼引导、立案审查、救助服务、立案调解以及信访接待、材料收转等工作的完善,为基层法院打造一个完善的“一站式”的文明窗口。同时,也要发布相关的基层法院巡回审判工作的意见,大力开展司法进社区的活动。积极搭建便民诉讼的特别通道,完善简易的审判制度,以减少当事人的讼累。

(二)立足案结事了、提高基层法院民事审判的工作效率

基层法院的民事调解工作作为社会和谐的法律助推器,需要相关的法律工作人员切实做好加强诉讼调解、司法品牌建设、审判监督指导等工作,以保障基层法院的民事审判工作能达到最优的政治效果和法律效果。具体来说,提高基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的效率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措施。

1.加强诉讼调解

调解作为民事审判案件调解、民事纠纷化解首要的手段要求基层法院在实行民事审判工作的过程中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具体来说,在基层法院民事审判的工作中,需要加强诉讼调解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相结合的工作,以实现民事审判工作的高效益、高质量与高水平发展。

2.加强监督指导

针对基层法院民事审判的二审工作,相关的法律制度要特别加强当事人再审的权利保障,完善相关的制度框架,并组建专门的审判管理的机构,以指导基层的法院的工作重心由审判监督庭的工作向案件质量的监督管理转移,且加强相关的审限管理,完善基层法院法律的正确适用,对基层法院民事审判的标准进行统一。

(三)建设民事审判队伍

基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的落实需要一支高素质的民事审判队伍。因此,坚持教育、监督、管理并重,齐抓能力、素质、形象,权利,打造一支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公正廉洁以及政治坚定的基层民事法官队伍对当前我国基层法院的民事审判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同时,还要开展司法大检查、作风建设、案件检查工作来对基层审判队伍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严厉的打击,纯洁基层法院民事审判队伍。

三、结语

由以上可以看到,基层法院民事调解工作在我国国家法制化建设以及维护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笔者认为,针对当前我国基层民事调解工作所存在的案件查明事实、分清責任的执行较难,调解规定简单且原则性强、难以运用于实践,民事调解中主持人主导的调节权力过大等方面的问题,需要相关的法律工作人员切实做好强化为民措施,满足人们期待的需求,立足案结事了、提高基层法院民事审判的工作效率等方面的工作,以提高我国基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的效率,促进我国基层法院民事调解工作的开展。

(作者单位: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

9.精选法院工作报告 篇九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_年主要工作

_年,全市法院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和上级法院部署,按照市_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的要求,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切实履行司法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58782件,办结133804件,同比分别上升8.86%和4.99%。其中,市法院受理诉讼和执行案件13854件,办结12120件,同比分别上升18.01%和16.14%;受理并审结减刑、假释案件11102件,同比减少13.31%。

一、坚持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履行刑事审判职能。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审结一审刑事案件5890件,判处罪犯7641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608人。审结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犯罪案件956件,依法审理了公安部督办的席红刚等特大贩卖、运输案等案件。依法惩处危害民生的犯罪,审结盗窃、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网络电信诈骗、污染环境以及危险驾驶等犯罪案件2440件。严惩职务犯罪,一审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案件104件,生效判决中对涉案的33名处级以上干部处以刑罚,判处缓刑、管制和免予刑事处罚的仅30.68%,同比大幅下降。依法审理了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原副行长杨琨受贿案等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加大对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审理了江苏金钥匙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才平等集资诈骗犯罪案件等83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7331.66万元。判处未成年罪犯105人,其中适用非监禁刑43人。审理了“父亲打死未成年女儿”等社会关注案件,加大对侵犯未成年人人身权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健全完善减刑、假释公示和庭审制度,严格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和程序,对7名监外执行原因消失的职务犯罪被告人收监执行。

履行民事审判职能。受理一审民事案件48416件,审结40259件,同比分别上升4.36%和7.92%。注重以调解方式化解涉民生纠纷,一审民事案件调撤率为55.32%。审结道路交通损害赔偿、相邻关系等案件10638件,修复受损的人际关系。审结婚姻家庭案件9866件,促进家庭和睦。审结劳动争议案件7087件、医患纠纷案件296件,促进理性劳动关系和医患关系的建立。审结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房屋买卖租赁合同纠纷等案件5277件,规范建筑和房屋交易市场秩序。审结物业纠纷案件5887件,促进物业管理的规范化。

履行商事审判职能。受理一审商事案件44296件,审结35640件,同比分别上升9.36%和4.93%。注重规则治理,依法支持金融改革创新,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审结金融借贷纠纷案件14039件。其中,审结民间借贷纠纷案件9385件,保护合法的民间借贷和企业融资行为,继续严格制裁高利贷等不法行为,促进民间融资健康发展。注重平等保护,审结买卖、物流、融资租赁、电子商务等合同纠纷案件7981件,促进各类所有制经济主体公平竞争,鼓励和规范新型交易模式发展。依法受理破产案件25件,注意维护破产企业职工和各方当事人的权益,促进市场主体优胜劣汰,未引发不稳定事件;运用司法手段挽救符合产业政策且有重生希望的企业,涉案金额达115.46亿元的首家退市央企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在五个月内快速重整成功,被评为全国法院十大民事案件。

履行知识产权审判职能。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受理一审知识产权案件1773件,审结1368件。其中,审结专利纠纷、技术合同案件273件,促进企业增强核心竞争力;审结著作权纠纷案件551件,鼓楼区法院被评为全国“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一等奖;审结商标权纠纷案件488件,通过司法判决认定“中信”、“阿里斯顿”等6件商标为驰名商标,支持和引导企业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审结反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案件18件,规范市场竞争秩序。在全国率先开展知识产权案件集中管辖工作,借助南京铁路运输法院集中管辖全市7个城区的知识产权案件,统一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标准。制定《关于在审判工作中正确实施〈南京市紫金科技人才创业特别社区条例〉的工作意见》,通过加强金融科技人才司法保护、保障创新成果转化收益权利、建立紫金特别社区巡回法庭等,推进“中国人才和创业创新名城”建设。

履行行政审判职能。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受理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350件,审结1095件,同比分别增长79%和65.4%。其中,审结因征收拆迁引发的征收补偿、强制拆除、信息公开等三类行政纠纷493件,占结案总数的45.02%。支持依法行政,维护行政权威,全市法院以维持、驳回诉讼请求等方式判决行政机关胜诉627件,占结案总数的57.26%。加强和规范行政诉讼协调工作,一审行政案件中,经法院依法释明或因行政机关主动改变不当行政行为,原告自愿撤诉结案363件,撤诉率为33.2%。依法强化对被诉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审查,在审结案件中以撤销、确认违法等方式判决行政机关败诉92件,占结案总数的8.4%。

履行审判监督职能。发挥审级监督功能,二审案件全部开庭审理,让当事人当庭陈述、辩论,依法纠正一审偏差,统一裁判标准。审结二审案件9268件,改判发回重审基层法院一审案件1055件,占一审判决案件总数的2.86%。加大审判监督力度,畅通当事人申请再审渠道,坚持诉访分离和化访为诉相结合,对当事人信访、申请再审和申诉,凡是符合法定条件的,一律依法立案复查。受理申诉复查案件968件,决定再审176件,其中再审纠正不当生效裁判105件,占同期诉讼案件结案数的0.09%。

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全年执结案件27920件,实际执行到位48.95亿元。发挥“点对点”网络查控功能,在银行、公安、国土、住建、工商、税务等单位支持下,初步实现快速查控被执行人及其财产。全年发送查询请求1568249次,反馈1261367次,查询被执行人存款18余亿元、房产15915处、车辆4837台,14103件案件得以执结或部分执结。加大信用惩戒力度,将6138例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纳入全国联网的数据库,对失信被执行人公开曝光427人,限制出境23人次,限制高消费4000余人次,采取司法拘留284人次、罚款205.1万元,对25名被执行人以涉嫌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向社会公开执行局长电话,对执行投诉快速反应、快速处理,切实防范消极执行。规范执行行为,为全市法院执行人员配备166台执行现场记录仪,保证执行实施行为全程留痕。全面推行“零佣金”网络司法拍卖,全市法院上网拍卖房产、车辆、机器设备等2457件,成交934件,成交金额14亿元,为当事人节省佣金7000余万元,受到当事人和公众普遍好评。

二、发挥司法职能,践行服务型司法

服务中心工作。积极服务青奥会,制定12项依法服务青奥会举办的司法措施,依法公正、高效处理与青奥场馆、地铁建设相关的土地房屋征收等各类案件。审结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的非诉案件1097件,依法准予强制执行692件,不准予强制执行405件,未发生一起恶性事件。进一步完善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归口审理工作机制,加大对环境污染行为的惩治力度,审执结涉环保案件160件。依法支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支持环保行政机关依法作出的停产、停工、关闭、罚款等行政处罚,受理环保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的非诉案件93件。

参与法治建设。高度重视省、市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调研和意见征求工作,积极从司法角度提出建议,对《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7项立法征求意见稿提出的建议大部分被采纳。健全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机制,连续7年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与行政机关开展座谈、交流32次,建议有关机关严格行政程序,注意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参与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与公安、检察机关共同出台意见,加大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恶意转移资产等不诚信行为的惩治力度,共发现、纠正了32起虚假诉讼行为,维护诚实守信的市场规则和社会道德。发挥司法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规范引导作用,全年通过各类媒体发布典型案件5000余件次,发表新闻稿件1万余篇,市法院微博粉丝量超过30万,微信公众号影响力位于全国法院前列,引导群众尊法、守法。积极回应群众对法院工作的关切,市法院迅速处置“李芊非法行医案”等舆情炒作事件,及时公布真相,消除公众误解,受到最高法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方便群众诉讼。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依法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立案难、“不立不裁”等问题得到基本解决。在审判活动中,严格司法礼仪,认真、耐心、充分听取当事人及律师的意见,让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受到应有的尊重。加大司法扶助、救助力度,为1371件案件当事人减缓免交诉讼费681万元;在市委政法委以及财政、信访等部门支持下,为特困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521.39万元。建立诉讼服务大厅与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同步运转的综合性诉讼服务平台,使广大群众可以更加便捷地进行立案登记、接收文书、递交材料、约见法官、查询流程。全市法院实体和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共提供各类诉讼服务151692件次。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建设被列为“法治南京十件实事”和江苏省“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省委主要领导在实地调研后,对市法院把司法优良传统与现代信息技术相结合,为群众提供全方位诉讼服务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

三、注重机制创新,提升公正司法水平

深化司法公开。加强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在立案当日即通过手机短信告知当事人案件承办人和联系电话等信息,方便当事人随时查询案件进展情况。继续开展“邀请十万群众旁听万起案件”活动,建立网上预约旁听庭审制度,让群众自由选择想旁听的案件。一年来,除自行进入法院旁听的群众之外,全市法院共邀请群众142434人,旁听各类案件27127件。推进庭审网上直播工作,全市法院所有审判法庭均实现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做到了“每庭必录”。去年通过网络直播庭审563期,受到公众欢迎,最高法院、省委政法委主要领导予以肯定。加强裁判文书公开。规定除依法不能公开的以外,所有裁判文书在生效后三十日内必须在互联网上公布。市法院裁判文书上网17002篇,基层法院裁判文书上网49951篇,均在全省法院遥遥领先。加强执行信息公开,所有执行案件立案、执行等信息均在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平台上公开,供有关当事人查询监督。

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强化人民陪审员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功能。全市1706名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24547件,一审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为88.58%。积极探索由1名法官与4名陪审员、1名法官与6名陪审员或2名法官与5名陪审员组成大合议庭,审理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劳动者权益保护等社会关注度高、疑难复杂的民商事和行政案件,夯实司法裁判的民意基础。全市法院通过陪审制大合议庭审理案件36件,无一被改判或发回重审,陪审制大合议庭改革被最高法院和中央、省委办公厅信息载体刊发。

改革审判权运行机制。市法院和栖霞、鼓楼等多数基层法院以核心审判工作量为基础,按照“一审一助、一庭一书”的模式,探索组建“主审法官制”审判团队,办案质量、效率明显提升,受到最高法院充分肯定。规范审判委员会工作方式,放手让主审法官和合议庭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全市法院提交审委会讨论案件1347件,仅占结案数的1.01%,98.99%的诉讼案件由独任法官或合议庭定案,基本做到了“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大力推行院庭长到审判一线办案,全市法院院庭长办结案件40885件,占结案总数的30.55%。加强法律共同体建设,全面落实市法院法官协会与律师协会签订的《关于建立法官与律师交流沟通机制的工作意见》,保障律师依法履职的权利,强化律师对诉讼程序的监督,认真听取律师对法院工作和法官的意见建议,共同保障公正司法。

推动审判管理信息化。加强审判管理,全面实行审判管理工作信息化,对案件办理流程、法定节点进行自动管控,自动生成41项质效指标数据,定期分析评估各法院、每位法官的办案质量和效率。强化案件质量评查制度,随机抽查每位法官办结的案件,对改判、发回重审案件逐案评查,邀请人大代表、律师、学者评查上网的裁判文书1650份。在诉讼案件总量大且不断增长的情况下,全市法院审判质量一直保持在良好状态。

四、强化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司法能力

坚持从严治院。坚持内外监督并重,在法院内部,以信息化为抓手,无论是诉讼案件还是执行案件,所有审判活动和执行行为都必须在网上进行,全程留痕,通过网上办案平台,对审判执行工作进行全程跟踪和动态监督;在法院外部,以司法公开和公众参与为重点,向媒体敞开法院大门,在所有审判法庭设立媒体席位,接受舆论监督,让审判活动和执行行为都在阳光下运行,倒逼法官能力提升和廉洁司法。严管队伍,严查严处违法违纪人员12名。

提升队伍素质。加强法院队伍专业化建设,探索人员分类管理,坚持以法官为中心,强化教育培训,支持法官多岗位、多部门学习锻炼,着力提高法官驾驭庭审、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化解矛盾等方面的能力。全年共组织培训74期,受训人员3874人次。市法院被确定为全国法院法官培训现场教学基地。注重青年法官培养,继续开展两级法院法官“上挂下派”,完善预备法官导师制,进一步落实预备法官到基层法庭和立案信访窗口锻炼制度。重视提高法官的司法调研能力,市法院承担并完成最高法院十大重点调研课题之一《司法民主的价值、进程与实现方式研究》,被评定为优秀课题;全市法院有1个案例被最高法院确定为指导性案例,2个案例被最高法院《公报》刊登,居全国中级法院前列。一年来,全市法院共有14个集体、22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

夯实基层基础。在党委、政府支持下,基层法院面向全国选拔优秀法官16名,招录公务员34名,审判力量得到进一步充实。落实科技强院,285个审判法庭全部实现数字化,并构建网络互通、数据集中、资源共享的办案信息系统,有效服务基层审判。加强监督指导,继续推行“一审中心主义”,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去年,全市基层法院办结案件110582件,同比增加6.13%,全市法院82.64%的案件在基层法院办结息诉。坚持定期通报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分析原因,统一司法尺度,严格裁判标准。市法院出台39项审判指导意见,提升基层业务水平。

五、自觉接受监督,有力促进法院工作

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办结市_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意见19条、书面建议4件;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人民陪审员工作情况。继续开展“集中走访代表联络月”等活动,走访代表1715人次,邀请代表视察座谈法院工作2196人次,寄送法院工作通报等11160份;邀请代表评查裁判文书、旁听评议及跟踪监督案件1561件。创新联络方式,设立“南京法院”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达2万余人;向全体市人大代表推送手机报,为代表了解法院工作提供高效便捷平台。

自觉接受政协、检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主动向市政协通报工作,全市政协开展对司法改革等工作的视察调研859人次;办结政协委员提案9件;邀请政协委员评查裁判文书、旁听评议案件649件,主动听取政协委员的意见。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向检察机关开放法院审判执行流程信息,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依法审理抗诉案件,审结21件抗诉案件,其中维持原判8件,改判和发回重审10件,调解撤诉3件。受理检察建议案件31件,立案复查31件,再审8件,再审改判1件。主动向社会各界通报工作,市法院组织召开新闻发布和通报会38场,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全市法院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是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市政府和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我代表全市法院,向各位人大代表,向所有关心和支持法院工作的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为:制约法院发展的一些体制机制障碍依然存在,许多改革措施有待深入推进;办案数量不断增加,保持审判工作良性循环的压力更加突出;少数案件裁判不公,质量不高;少数法官存在对人不亲和、工作不细致、态度急躁生硬等作风问题;少数法官不遵守审判纪律,司法不廉洁的问题依然存在;部分法院案多人少、人才流失等问题更加严重,法官持续超负荷工作,身心健康堪忧;部分基层法院审判法庭建设任务尚未完成,基本的审判条件有待进一步改善,等等。对此,我们将立足自身,积极争取各方面支持,努力加以解决。

_年全市法院主要任务

_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一年,人民法院的任务将更加繁重,人民群众对司法维护公平正义的要求更高。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市委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继续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以深化司法改革为动力,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投身法治南京建设,为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南京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扎实稳妥推进司法改革。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司法改革的一系列重大措施,稳妥开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科学合理确定中基层法院法官员额,将审判权赋予优秀法官行使。落实主审法官和合议庭办案制,强力推进院庭长办案。继续深化阳光司法,完善办案信息查询系统,确保审判执行活动实时公开,全程留痕。推进立案制度改革,依法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以保障群众依法参与、监督司法为重点,继续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

二是着力提升公正司法水平。完善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机制,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规范庭审行为和司法裁量权的行使,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建立法官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法官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标准。健全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明确责任认定标准和问责程序,筑牢公平正义和防范冤假错案的防线。完善法官与律师之间公开、规范的交流沟通机制,推进法律共同体职业道德建设。

三是积极参与依法治市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决定》和市人大的《决议》,立足司法实践,围绕经济改革、社会治理、民生保障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充分发挥司法的服务、保障、规范、引导作用。按照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探索行政一审案件跨区集中管辖,维护公民权利,监督和支持依法行政。敞开法院大门,邀请更多群众走进法院,加强司法宣传,定期发布典型案例,推行法官以案释法,推动全社会形成尊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四是切实强化司法服务功能。准确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内涵和要求,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为南京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司法服务保障。积极参与“平安南京”建设,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商事案件,促进和保障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依法审理知识产权纠纷,加大保护力度,降低维权成本,服务创新发展;成立环境资源案件审判庭,加强环境司法保护工作;依法妥善办理婚姻家庭、食品药品安全、劳动争议、人身损害赔偿等涉民生权益案件,继续提升诉讼服务中心的服务质量,切实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

五是不断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坚持以法官为中心,科学配置审判资源。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法官职业道德建设,培育公正、严明、亲和、耐心的司法作风;以提升裁判能力为重点加强培训工作,着力提升法官公正司法能力。强化对审判权、执行权的监督,健全完善廉洁司法制度,严查重处违法违纪行为。继续重视基层法院建设,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完善法官履职保障机制,努力解决基层法院人才流失加剧、案多人少矛盾突出、审判法庭建设滞后等困难。

六是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坚持在党委领导下开展审判执行和司法改革等工作。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络,认真办理审议意见建议和提案。主动接受检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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