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章代管协议书

2024-09-10

印章代管协议书(7篇)

1.印章代管协议书 篇一

委托代管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一、总则

1.1 为更好的拓展“××”品牌系列产品的市场,甲方根据“××”

特许经营总体规划,同意乙方加入“××”特许经营网络。

1.2 鉴于乙方接受“××”特许经营理念,具有分销区域之销售网络及其它

相应的商业基础,且诚意向甲方提出特许经营加盟的申请,成为特许经营之成员,并申请经销“××”品牌系列产品。经甲方核定,特许乙方于分销区域内经营“××”品牌系列产品。

1.3有关本合同之所有条款,均为商业机密。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乙方在整个合同期内和合同期满后一年内,不得将其知悉之甲方任何保密知识、经营方法等向第三者透露,否则甲方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

1.4 本合同中使用的货币单位为人民币。

1.5 本合同中所有经济来往都以双方公司财务为准,双方达成共识,甲乙双方任何

业务人员不得代公司或个人收取任何款项。甲乙双方业务人员的各种私人借款

行为都与合同公司无关。

1.6 本合同用词定义:

1.6.1 商标/营业标志:“××”产品及服务商标及其有关标记及于本合 同期限内甲方认为适用之其它附加或代替商标及营业标志。于本合同内统称商标。

1.6.2特许专卖店:甲方授予乙方于指定合同地点内,使用本合同所列之商标

及经营技巧所开设之零售专柜或独立店铺并以零售方式经销本合同之特

许品。

1.6.3特许货品:甲方及其指定之代理商/加盟商/供应商、所代理加盟或经销附

“××”商标之货品。

二、协议宗旨

2.1 在协议所规定的分销区域和产品范围内,甲方确保乙方供货情况,服务水平,深层次拓展市场,获取合理收益。

2.2 本合同中甲、乙双方在法律和财务上均为各自独立的法人(或自然人),相互之间不承担连带责任。乙方根据本合同得到之权利只限于一般经销代理商的权利,与本合同不产生其他任何关系,并不产生乙方以代表甲方或使甲方受到其他任何合同约束之任何权利。尤其是,本合同并不构成委托乙方为甲方的代理人、雇员或合伙人。

2.3 订本协议并未授予乙方任何约束甲方之权利,甲方拥有本协议最终解释权。

三、协议有效期

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月 日(为期壹年),乙方可在协议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延长书面请求,经双方协商同意后予以续签,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

四、甲方职责

4.1 乙方取得甲方的特许经营加盟权,销售“××”服饰的业务范围仅限于

省 市/县 路 号。

4.2 乙方首批进货货款 万元,年销售回款额为 万元。

4.3 乙方于销售过程中需追(补)货,可亲自或委托他人携带乙方签署并盖印的订

单到甲方,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销售日报表(日,周,月报表),并分析该区

域服装市场的销售走势进行配货。

4.4 乙方所下的追加订单一经确定后,则向甲方交纳所订货款的30%作为定金,其余货款于提货时一次性全部付清。若乙方于预定提货日期内更改或未能交清

余款或拒绝提取部分货品,由甲方将从乙方所交纳的定金中扣除货款总值的

10%作为手续费。

4.5 乙方发现甲方货品质量出现问题,应于提货后15天内凭收据更换货品,否则

甲方保留更换货品与否的权利。如经甲方人员鉴别此货品质量问题并非生产上

造成,属乙方在销售过程中所致,则甲方保留更换货品与否的权利。

4.6 乙方必须亲临携带具有法律效应的有关文件和手续、身份证复印件前往提货,货品应当场核点,否则货品出仓之后数量不正确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4.7 乙方首批订货、平时进(补)货期间的交通、住宿等有关费用由乙方自己承

担。有关货品运输方面,甲方可以代为办理,但运输方式选择、长途运输费、货品保险等有关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4. 8 甲方制定统一零售价格,乙方原则上应按甲方所制定的统一零售价格进行销售。

4.9 进货方式

4.9.1甲方的服装类产品统一按吊牌价的(不含税)作为供货价给乙方,此方式为订货买断,不退换。

4.9.2甲方的皮具类(皮鞋、皮带、皮包)、皮衣、水貂、袜子、领带等产品统一按吊牌价的(不含税)作为供货价给乙方,此方式为订货买断,不退换。

4.9.3 甲方的皮衣、水貂类产品统一按吊牌价的(不含税)作为供

货价给乙方,此方式为现货买断,不退换。

4.9.4 甲方的服装类产品统一按吊牌价的(不含税)作为供货价给

乙方,此方式为现货买断(包括补货),不退换。

4.9.5 道具类产品按公司统一发货价供货给乙方,不退换。(如模特、衣

架、裤架等)

4.10 乙方在销售甲方的“××”服饰系列商品时必须明码标价并保持价格的

相对稳定。

4.11 对乙方销售货品的零售价格,甲方有监督、检查的权利。对乙方所聘请的员工有培训“××”服饰有关知识、销售技能和经验的义务。

4.12 甲方定期派专人到乙方专卖店(专柜),协助了解指导乙方销售活动,调查、分析该地域的服装市场形势。甲方对乙方的管理人员、销售人员进行销售技巧、产品知识、营运管理、货场陈列等专业培训(指开业及大型培训课程)。培训时间、内容由甲方统一安排,甲方有权决定,由甲方派出人员到乙方现场培训,或由乙方委派人员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参加培训。其中,派出人员的差旅费由甲方负责,食宿费用则由乙方承担。

4.13 甲方免费提供“××”服饰专卖店(专柜)的装修设计方案,协助乙

方验收店面装修工程。

4.14 乙方所选择的专卖店(专柜)位置须经甲方派有关人员考察确认后,方可正

式成为甲方特许专卖店(专柜)。

4.15 在乙方代理区域或代理范围内,甲方如有收到其他客户加盟申请时,甲方无条

件将此信息及经营权利完整提供给乙方,协助乙方发展下属加盟专卖店。

五、甲方权利

当乙方出现下列问题时,甲方有权修改及单方面终止此协议:乙方未达到甲方之营销标准要求;违法经营被政府部门下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等;在核定的经销区域和产品范围内,违规运作或跨区域经营。

六、乙方责任

6.1 乙方在协议限定的经销区域内从事“××”服饰的销售活动,未经

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变更专卖店(专柜)的位置和面积,不得变更经销

区域的范围。

6.2 乙方“××”服饰特许专卖店(专柜)内,除“××”服饰

系列外,不允许有任何其他品牌服装在内销售和存放。乙方不得参与、协

助或怂恿生产、销售假冒 的“××” 系列服饰,否则甲方有权终

止合同并追究当事人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在乙方经销区域内,乙方应积极

协助甲方杜绝他人销售假冒“××” 系列服饰的违法侵权行为。

6.3 乙方须参加甲方定期举行的订货会及开业前后售前、售中、售后等服务技能的培训,以不断适应“××”服饰新的要求及市场发展,各专卖店

(专柜)之间互相交流经验,以求共同发展。

6.4 乙方须将每天销售报表及其它竞争品牌的营业情况,需按甲方要求及时传真给甲方,以有利于甲方统计和分析,制定相应的对策,协助和指导乙方经营。

6.5 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专卖店装修设计方案,使用甲方提供或指定的装修物料,甲方尚未指定的装饰物料双方协商决定。

6.6 乙方应接受并按规定统一使用甲方提供或指定使用的经营设备,营业用品由双方协议决定。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制作、张贴、悬挂、发布使用 “××”服饰商标图案或文字。

6.7 乙方专卖店的铺位租金、水电杂费、员工工资福利、工商税务等费用由乙方

自己承担。全面性的品牌户外形象广告投入计划必须以书面形式上报甲方,经审批后方可实施。

6.8 乙方应充分利用节假日开展促销活动,季尾清货要协同甲方同时进行,以利统一行动,形成规模效应。

6.9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租、转让等形式全部或部分变更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6.10 为不延误乙方在销售旺季出现主推款式货品断码现象,乙方主推款式(各款色)单店单位订货量上衣为12件,裤子20条,西服8套,为基本起订量。

6.11 乙方在经销区域内需新增设专卖店(专柜),需先经甲方派专人考察核准后方可实施。

6.12 乙方在经营过程中独立承担经营风险,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6.13 为支持乙方经营,甲方在乙方第一次购货同时,有偿提供品牌灯箱片、图片、(以成本价计算)。

6.14 在确定特许经营加盟权后,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保证金 贰 万元。待本合同正常终止三个月后,则此保证金原额无息返还乙方。如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违约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酌情扣除相应的品牌保证金,直至全额扣完,本合同自动终止。

6.15 本协议期满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续约权,但乙方须在合约期满前三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否则,届时甲方有权与第三方签订协议,并按规定责令乙方把经销区域内有关“××”服饰的所有标志、图案和物品全部拆除。

6.16 本合同终止后,所有产品商标、专利、设计和说明均属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泄露甲方商业秘密,也不得将机密超越合同范围使用。

6.17 广告支持:甲、乙双方就产生的效益进行各项评估后,其支持额度协商解决。

七、乙方权利

7.1 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按甲方提供“××” 品牌特经

营手册之装修标准和要求,完成专卖店(专柜)的布置和装修工作,并自行

办理申报专营店及商场一切合法经营相关证件手续。实行独立经营自负盈亏 的经销方式,并书面通知甲方派人员审查。

7.2 如产品本身质量问题乙方可无条件退换,如属经营问题,则由乙方自理。

7.3 乙方有权确定所辖分销区内之分销商,呈报甲方核准颁发证书后开始运营。

八、协议终止

8.1 在终止合同时,乙方必须自行承担费用拆除所有与“××”品牌有关的装饰用具、宣传品等,如乙方造成不良影响,甲方依法保留向乙方追索赔偿的权利,必要时将通过法律程序提出诉讼。

8.2 如乙方在协议期满前,非因第十章规定之不可抗力而提出终止,乙方亦必须

履行第八章第一条之规定。

8.3 合同解除后,应处理的事项遵从甲方指示。

九、所有权

9.1 “××”是著名商标,受国家法律保护。

9.2 所有带有表示“××”相关产品的标识,均属于广州市××服饰贸易有限公司所有。未经事先书面专项授权,乙方不得使用“××”名称、商标等涉及知识产权内容进行工商注册、招商、广告等;不得使用由甲方提供的标识用于本协议以外的任何交易,乙方不得擅自印刷有关商标,标识及促销广告发布;不得超越本协议所规定受许权利(受许性质、受许地区、受许产品范围)擅自制作“××”特许经营统一形象进行招牌、灯箱等相关标识物的制作和装潢。

十、不可抗力

10.1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或非双方所能控制或预见事件的发生,包括天灾、火

灾、战争、政治活动、意外等事件导致协议无法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之

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之另一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并提出协

议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

10.2 因发生非甲方所能控制的不可抗力等任何情况,令甲方无法履行协议时,甲

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即时终止合约,并适用第十章第三条规定。

10.3 如因第十章第一条及第二条原因终止协议,双方互不追究责任,但乙方仍须承担所有投资费用。

十一、适用法律

本协议之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十二、争议的解决

困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自争议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内通过协商不能解决的,或者任何一方拒绝协商的,则任何一方均可提请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裁决。

十三、通知及协议备案

13.1 乙方兹承认签署合约,并已阅读及明白合约所列条款所包含的规定,并同意受其约束。

13. 2 协议签署地为广州,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各备

案一份,复印件无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之法人企业(以下简称甲方)

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为:

税务登记号:

注册登记:

开户银行: 帐户:

户名全称: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邮政编码: 电话:

签订日期: 甲方公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之法人企业(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为:

税务登记号:

注册登记:

开户银行: 帐户:

户名全称: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邮政编码: 电话:

签订日期: 乙方公章:

2.工会委托代管协议 篇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委托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受托方)

根据《北京市工会会计核算服务中心暂行管理办法》的规定,乙方同意代管甲方工会会计核算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服务内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工会会计核算服务主要内容包括:

(一)日常报销

(二)预算控制

(三)账薄登记

(四)余额查询

(五)会计报表

二、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工会会计核算委托代管前期手续。

2、工会财务负责人对报销的单据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报销时应在原始凭证上签字。

3、指定工会报账员,负责日常报销工作。在报销办理过程中对原始凭证和现金负有保管义务。

4、财务负责人和报账员变更时,由甲方向乙方提出书面变更申请并加盖公章,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5、对乙方审核后退回并要求改正、补充的原始凭证,按要求更正、补充。

6、对工会会计核算服务中心工作中的问题提出批评和建议,对重大问题直接向上级工会反应。

7、甲方具备独立管理条件后,可向核算中心提出终止委托代管协议的申请。

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开展日常工作。按照市总工会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内部管理制度细则。解释甲方提出的有关法律、会计核算等问题。对甲方提供的报销凭证进行审核,不符合制度规定的应予退回。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甲方财务数据以任何形式(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的审计工作除外)提供给第三方。按照国家会计档案管理相关规定,保管甲方会计档案。按照制度规定,按时向甲方提供会计报表。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附:《工会会计核算服务中心发卡信息登记表》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3.工会经费代管协议 篇三

因甲方暂无条件独立开设工会银行账户,经与乙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将期应分成的税务代收或财政划拨的50%部分工会经费,委托乙方代管,

工会经费代管协议范本

2、乙方保证甲方自留部分工会经费按工会经费使用范围自主使用,由甲方工会主席审批开支。

3、乙方在会计核算中,在“其他应付款”科目下增设二级科目,对甲方工会经费实行单独核算。

4、甲方使用的工会经费接受同级和上级工会经审部门检查。

5、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调确定。

6、本协议一式两份,缴费单位工会、缴费单位工会的`上级主管工会,各留存一份。

甲方:工会主席(签字) 乙方:工会主席(签字)

公章 公章

年 月 日

税务代收工会经费信息补录登记表

税务登记号: 单位名称(行政):

工会名称帐号开户行名称行号电子支付系统行号 说明:办理了委托上级工会代管的基层工会此表填上级工会名称等篇二工会经费代管协议甲方 (缴费单位)

乙方 (缴费单位工会)

丙方 (上级主管工会)

申报缴纳工会经费(筹备金)单位工会(乙方)因暂无条件独立开设工会银行账户,经与缴纳工会经费(筹备金)的行政单位(甲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①甲方暂以(三年内)本单位行政 银行账户、账号、开户行名称,代管属于乙方自留的57%工会经费,

②甲方在会计核算体系内,增设工会经费二级科目,集体核算经费使用事项。

③甲方保证乙方自留部分工会经费按工会经费使用范围自主使用,由本单位工会主席审批开支。

④乙方使用的工会经费接受同级和上级工会经审部门检查。

⑤乙方应在三年内开设工会经费银行账户,独立管理工会自留经费。

本协议一式三份,缴费单位行政,缴费单位工会,缴费单位工会的上级主管工会,各留存一份。

甲方:法人代表或行政负责人 签字 公章:

乙方:工会主席或工会负责人 签字 公章:

丙方:上级主管工会负责人 签字 公章:

4.印章代管协议书 篇四

甲方:人才服务中心

乙方:

经甲、乙双方同意,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中组部、国家人事部关于流动人员人事关系、档案管理的政策规定,为乙方管理人事关系和档案,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计算工龄,保留其原有身份。

二、甲方仅负责管理乙方的人事关系和档案,乙方的就业、工资、福利、医疗、人身意外等均应自理。

三、甲方可应乙方要求提供以下服务(需另收费):办理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晋升或确认专业技术资格的申报;办理出国、赴港(澳)政审;办理退休申报;出具以档案为依据的有关证明等。

四、乙方应遵守国家及省市的法律法规,遵守计划生育管理的有关规定,服从居住地计划生育管理部门的管理。

五、乙方应将更名、学历、职称等各类个人情况的变更材料及时交甲方归档,已利于个人档案内容更新充实。

六、乙方向甲方缴纳档案托管费标准为元/年,首次托管须交档案整理费元。

七、协议有效期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档案托管费共计人民币元。

八、本协议届满前一个月,乙方应及时与甲方续签协议,或将其人事关系和档案转出;如协议期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乙方仍未办理上述手续的,甲方将停止为其提供服务,并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协商解决。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乙方自愿选择以下服务项目(以在项目前打“√”为准)。

1、□个人资料进入甲方的猎头人才库储备备用。

2、□个人资料进入甲方的人才租赁库储备备用。

甲方:人才服务中心(深圳西部人力资源市场)

单位(盖章):代表签名:

地址:

电话:传真:

乙方(签名):

地址:

5.印章代管协议书 篇五

租赁企业:

(以下简称甲方)

闲置车辆(单位或个人):

(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快**市汽车租赁行业的发展,加强汽车租赁业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自愿互利的原则下,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签订本协议。

一、乙方自愿将一辆车型为

,车牌号

(发动机号码

车架号码)的自备车交由甲方代管代租;该车以甲方名义和客户签订租赁合同。

二、代管代租期限为一年,从

****年**月**日至

日止。期满后,重新订立协议。

三、合同期内,甲方必须将乙方车辆的出车情况,收费标准详细地做记录,每月底单车核算。次月15日前双方按实结清上月的账目。

四、代管车辆的养路费、保险费、正常保养费、GPS终端设备及服务费、洗车费(按每单一次计算)、相关费税由乙方承担;代管车辆的最底投保标准:交强险、三责险50万、车上人员责任险每座5万、全车盗抢险、车辆损失险、不计免赔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自燃损失险。

五、乙方代管车辆发生故障,甲方施救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维修由甲方统一安排,维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车辆发生事故,甲方可协助处理,并负责保险公司理赔工作。

六、甲方每月15日向乙方收取上个月的车辆管理费,每辆叁佰元,代租费按月营业总收入的10%收取,以及上月度的车辆修理费,养路费等有关规费和车辆检测等相关费用。

七、乙方车辆在甲方代管理期间,凡发生下例情况之一的,且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不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和垫付责任,协助乙方处理,处理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1、承租人因酒后驾车,造成损失的。

2、承租人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或者无有效驾驶证的人员驾驶,造成损失的。

3、承租人利用租赁车辆从事非法活动造成损失的。

4、承租人利用诈骗形式骗取车辆,车辆无法追回的。

5、承租人未按合同履行,造成损失的。

6、承租人造成的难以收回的一切损失。

八、甲方有权根据市场行情和客户种类随时调整租车的价格,代管车辆必须与甲方的促销(优惠)活动统一经营管理。

九、协议期内,有关管理部门如政策性调整征收收费标准,乙方应按调整后的征收收费标准缴纳。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衢江区人民法院解决。

十一、协议经双方签定后生效,若双方遇有需要补充的内容,须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同样有效,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

电话:

话:

6.项目部印章领用协议 篇六

印章名称:(印模加盖处)

印章发放单位:

印章领用单位:项目经理:

为规范项目部印章管理和使用,明确印章保管使用责任,公司与印章领用单位责任人签订责任书如下:

一、项目经理为项目部印章的管理、使用责任人,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

二、项目部经理可以指定专人保管印章,印章保管人对项目部经理负责,并负责建立项目部印章使用记录。用印前必须经项目经理签字同意后,做好用印登记后方可用印。

三、项目部印章用于与建设、监理、设计等工程项目相关方的往来函件、管理资料、技术资料、质检资料、安全资料等。

四、项目部印章严禁用于各种借贷、欠款证明、合约签订、工程结算、财务结算、收料证明等。必要时,由公司统一办理。

五、因违反本责任书用印所引起的一切经济纠纷、经济损失由责任人承担,必要时公司将追究责任人的其他责任,直至法律责任。

六、对印章的管理与使用,项目部应随时接受印章发放单位的检查监督,对存在的问题应立即整改。否则,将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七、工程项目结束或项目部解散,责任人必须及时将印章交回总裁办公室。否则,不予财务结算或不予解除抵押担保合同。

发放单位(盖章):项目经理(签字):

7.服装行业联销代管协议 篇七

甲方:

乙方:

第一章 授权许可的内容、区域、范围、期限

第一条:经甲方考察认可,甲方授权乙方为地区BEIMANFEI品牌女装及系列产品销售经销商,特许乙方在规定的区域内设立专卖店或指定商场从事直营零售BEIMANFEI品牌女装并使用其品牌商标。

第二条:乙方可在上述地区,按照甲方提供的统一商标、字号、经营方式及销售通路政策从事BEIMANFEI品牌女装的经销活动。

第三条:乙方在授权区域内不得经营与甲方授权品牌同类型(即对甲方授权商品有明显的争夺终端购买者)的商品。不得使用在甲方的品牌标识及形象下经营其他女装类商品。

第四条: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在授权区域以外的任何地方开设卖场或经营同样业务。

第五条:授权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有效。

自年月日起,年月日止。合同期满乙方可以续约,但必须提出书面申请,获得甲方同意。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一条:乙方须按照甲方提供的市场建设方案,在规定的期限内实现品牌形象的终端建设及相应的销售计划

1、乙方必须建立直营专卖店、店中店。

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完成商品的系列组合上市。

第二条:商品及所有POP用品、经销牌、DM手册、赠品及相应道具等需按照甲方提供的卖场陈列方案进行排列或使用

乙方须按甲方提供的各类卖场铺货品种数(由甲方在新品上市后提供),完成对直营核心卖场的商品、橱窗、道具、广宣物品的陈列。

第三条:乙方在售卖中必须执行甲方规定的销售指导价格(甲方规定的区域差价除外)

1、零售价:执行甲方规定的地区统一指导价。

2、促销价:大型的促销活动乙方必须执行甲方规定的统一促销价。

第二章 费用

第一条:保证金及扣率承担

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将保证金万元汇入甲方指定帐号。(此保证金不作为货款,合同期满或任一方终止合同保证金三月后无息返还)。商场专柜的质量保证金或售后压金部分由乙方垫付。

1、货品运输费(发货)以及商场扣率,并提供增值税发票。商场打折券等促销活动费用以及活动促销加扣应由厂家承担的部分由甲方承担(增加扣率部分须征得甲方同意)。乙方承担公关费,导购工资、奖金、节假日加班奖励、返货运费、市内收货运输费、传真机、熨斗、办公用品等一切商场扣点外的费用。

2、乙方须严格遵守甲方所制定的零售价进行销售,如遇商场促销打折活动,须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书面同意,否则由乙方承担。

3、专柜装修费(陆万元整)先由乙方支付,在第一年的销售额能达到万元整,甲方付乙方装修费一半金额(),如乙方第一年未完成销售额万元整,那装修的一半费用()就由乙方自己负责,如乙方第二年也未完成销售额万元整,那装修的另一半费用()就也由乙方自己负责,并陆万元的装修费清零。乙方托管佣金第一年为回款额%,第二年开始托管佣金为回款额的20%,甲方收到商场当月结帐后的五天内给乙方付托管佣金。

4、乙方保证甲方在商场没有任何任务和保底销售,如商场给甲方定保底,导致甲方未完成任务,损失利润由乙方负责,并乙方保证商场结帐不压甲方货款。

5、商场的质量保证金由乙方所交。

第二条:品牌推广建设费

1、甲方承担费用项:

*全国范围的品牌广告

*重点城市户外及媒体广告(另议)

*区域市场广告支持费(另议)

*卖场空间设计费用

*卖场空间布置所需海报、DM手册、及各类标贴等广告物品的费用

*卖场空间布置所需POP的设计费用

2、乙方承担费用项

*区域广告费

*营业人员的培训、体检及保证金

*卖场用品等其他杂费

第三条:广告费

1、甲方自行计划的广告活动其制作及执行费由甲方承担

2、乙方地区内的大型看板广告及经甲方许可的其他广告设计费由甲方承担,执行费由甲乙方协

商解决。

3、经甲方同意的卖场特卖活动的策划、设计费用由甲方承担,执行费由甲乙方协商承担。

第四条:运费

1、正常业务下甲方发往乙方的所有商品运费由甲方承担,正常业务下由乙方发往甲方的所有商

品运费由乙方承担,货品丢失造成的损失由承担运费方负责。(以甲方生产基地为起终点计算发返货运费)

2、由于操作失误导致的错发运费由责任方承担

第四章 进货、调货、退货

A、乙方享受甲方给予的100%返货率。

B、乙方每次进货须详细填写«发货申请单»,经传真至甲方有效收件人后,根据实际货品的在库情况在甲乙方协定的时间内,准时发货。

1、甲方收到申请单后通知乙方明确的发货日期,便于乙方及时接货。

2、发货后甲方将《发货单》编号通知至乙方。乙方在收到货后,须立即验收,如有异议必须在收到货品两日内通知甲方,甲方进行协查,给出协查结果,延期差异甲方拒绝协查,损失由乙方负责。乙方返货情况同上。

3、货品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丢失、损毁等意外事故,甲乙双方相互配合将损失降到最低点,费用及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4、发货数量—返货数量—销售数量—库存数量=0,如乙方出现差额按照原商品零售价的80%扣除保证金。

第五章 责任与义务

第一条: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为统一形象,所有广告事务将由甲方策划、委托制作,提供宣传海报、单张POP、展板、告

示、派发传单及标志等。

2、提供乙方有关经营BEIMANFEI品牌的相关资料;

3、向乙方提供有关卖场的标准设计及装修要求。

4、为乙方市场管理人员及核心店员工提供培训课程及辅导。

5、为帮助乙方有效推广业务,甲方须定期提供最新的货品及营业信息。

6、提供区域市场推广方案及相关材料。

7、向乙方提供经营管理的最新技术、知识、指导及员工培训的服务。

8、定期向乙方公布商品销售动向、区域市场动态及商品分类状况。

9、定期派出市场督导人员对乙方市场营业标准、价格、商品进销存及特卖情况等进行监督辅导。

第二条: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必须合法经营甲方商品。

2、乙方须按甲方提供的设计及规定装修终端卖场,并负责其费用。

3、在签订本合同时立刻确定经营甲方商品的操作人员,并向甲方推荐合适的员工接受甲方的统一培训。

4、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执行大型市场促销、价格调整及特卖活动。

5、乙方须按规定使用甲方提供的授权合同文本、信纸、商标、招牌、广宣。

6、乙方自己制定的广告或推广材料如出现甲方名称、商标、有关图片、文字时必须事先得到甲

方的书面同意,以保持甲方的声誉及形象。

7、乙方须及时向甲方上报商品进销存报表、市场营业报告及竞争品牌的市场动向。乙方须严格

遵守日报、周报、月报、制度,以便甲方及时地掌握销售、库存及销售额。

A、每天上午12:00以前传真前一天的销售日报;

B、每周一下午15:00以前传真上周周报;

C、每月5日前传真上月销售月报;

D、周报、月报须同时报库存。

8、乙方必须对甲方提供的市场计划、商品资料、培训材料、经营技术、各类报表、档案、供货

价格、商品组合、促销方案等一切有关BEIMANFEI品牌经营的文件、信息保密。不得利用甲方的任何商业机密进行不正当的商业竞争,否则视为违约。如情节严重的,甲方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 终止合同

1、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酌情扣留保证金或取消乙方代理权。

(1)、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条款。

(2)、乙方连续两季未完成双方合同规定的销售任务。

(3)、未经甲方许可,在“BEIMANFEI”形象店内经销其它品牌服装。

(4)、自行批发或开展二级代理,超联销代管范围经营。

(5)、自行将特许代管理权转让他人。

(6)、签约后一个月尚未履行或合同期内停止进货超过一个月。

(7)、其它严重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A、随意调价或加价销售扰乱市场;

B、抄袭仿制甲方产品自行生产销售;

C、仿制甲方品牌商标。

2、乙方如需提前终止合同,应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终止,否则甲方有权扣留甲方保证金,并取消乙方代管理权。

3、合同终止后,乙方店内所有“BEIMANFEI”品牌形象标识及相关视觉识别系统等必须全部撤掉,否则承担法律责任。

第七章 其它约定

甲乙双方承诺合法经营,双方为单一合作关系。甲乙双方在经营过程中,违反国家法令及其他有关法规所导致的一切后果,另一方均不负连带责任。如乙方以甲方名义的违法经营,甲方将追偿乙方经济损失并保留法律诉讼的权利。应以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为第一管辖法院。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立即生效。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交由甲方所在地之仲裁机构裁决。本合同如有变更,甲方将根据实际情况相应调整。双方附加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委托人:

委 托 人:

电话:电话:

上一篇:我爱冬季作文800字下一篇:小学语文课文《冬夜读书示子聿》教学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