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西小学家长学校校务委员会(精选9篇)
1.西西小学家长学校校务委员会 篇一
家 长 学 校 校 务 委 员 会
为了切实搞好家长学校工作,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人才观、价值观,逐步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教育网络,经学校研究决定,成立菜于小学家长学校校务委员会。
主 任 委 员:XXX
副主任委 员:XXX
委员:XXX
具体职责:
1.制定家长学校计划,及时做好反馈工作和家长学校材料的归档工作。
2.落实家长学校活动场所(教室)、组织家长积极参加家长学校,统计家长学校上课的到会率。
3.协调学校、教师与家长的关系,讨论、解决家长反映的热点问题。
4.负责聘请素质较高的教育权威人士为家长上课。
5.组织成立家教理论研究小组,开展专题总结,论文交流,促进我校家教理论水平的提高。
XXXXX2011.9
家长学校
顾问: 于文峰
校长:李晨光
教导主任:赵新波
教师:李晨光贾乃兴赵新波王海燕薄振林 具 体 职 责:
1.学校主动与家长取得联系的重要途径是举办家长学校,普及家庭教育科学知识,要促使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增强家长科学教育的理智感、素质发展观和学校的凝聚力,使其协助学校管理好各项工作。
2.家长学校要通过建立授课制与家长交流,设立家长开放周与活动日、进行家庭访问及评比、表彰等形式,落实制度,加强家校沟通与家校互动互促,构建家校协同教育孩子的共同体。
3.学校负责聘请专家或有经验的教师担任讲师,编排适合新课改、新需求的课程。教师上课的教案及各种有关材料由教导处装订存档。
4.学校负责每次家长上课的组织安排与考勤工作,每学期安排一次家庭教育研讨会,对家长的学习情况考察,探讨出与教育相关的问题和方法。每学年进行一次好家长评选及其相关交流。
5.学校与社区配合,对家长进行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大力提倡家庭和社会参与学校工作,使学校、家庭、社会教育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6.学校要建立一种组织、管理、协调的工作机制,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管理人员有责任、主要领导有指导。
主任:
副主任:于文峰侯曙光 长委 员北宋镇菜于小学 会2011.9 家
委员:王建军李伟于国营王振华刘立泉侯小波于新民刘士峰刘春栓纪学文于海洋侯桂岭刘坤鹏林永胜刘长明于新军
工作职责:
1.家长委员会成员应关心学校发展,站在全局高度,做学校主人。
2.与学校保持密切联系,配合学校用正确的教育思想、方法去影响家长、影响社会、使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与学校教育相一致。协调学校与社会、家庭的关系,增强教育的合力。
3.做好学校宣传工作,扩大学校影响和知名度。宣传学校良好的办学条件和教育理念及办学成果。
4.做好家教工作,在全体家长当中起到表率作用。关心爱护学生,对学生的行为规范作正确的引导。经常与广大家长进行交流,总结家教先进方法并予以推广。协助学校办好家长学校,让广大家长学习必要的抚育、培养、教育子女的科学知识。
5.大力支持学校工作,对学校开展的重大教育、教学活动提供可能的帮助,做好学校与家长的协调工作。在社会活动中,为学校营造一种良好的社会环境,维护学校、师生的荣誉。
6.在家、校联系上,积极起到纽带作用。对家长的意见可及时向学校反馈,部分家长对学校的一些合理措施不能理解的,应主动配合学校做解释、说服工作。
7.家长委员会主任定期召集成员开会,研究讨论家长委员会的工作(每学期不少于两次)。
8.家长委员会成员可经常性地深入学校了解教育、教学等各方面工作,利用家长开放日,与教师共同研究教育教学方法,通过参与学校的重大活动或组织听课等,关心、了解学校工作,对学校的办学方向、教育质量、教师工作、行政管理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作出适当的评价,实行必要的监督。
9.家长委员会委员要大量收集家长和群众意见,定期或不定期向学校工作提出建议和反馈社会信息,对学校行风评议,督促学校教师员工的工作和学习,保证廉洁从教,奋发向上,提高办学效益。
北宋镇菜于小学2011.9
2.西西小学家长学校校务委员会 篇二
(经学校2003年4月14日党支部、校务会审议通过)
一、为贯彻落实市教育局《三个工作条例》,模范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制度,提高学校决策程序的科学性和决策结果的正确性,促进校长工作的高效、有序、规范和协调运转,根据上级文件和学校《章程》制定本规则。校务委员会议(以下简称校务会)的出席人员范围:正副校长、工会主席。
二、校务会每两周一次,于周三下午进行,遇有特殊情况随时召开;校务会召开时需有2/3以上人员出席,由校长主持,若议题涉及的分管校长不能出席,一般暂不研究该议题。
三、校务会议事范畴:
1、学校重大重要事项(详见《重大问题决策议事办法》);
2、校长提交校务会决策的有关事项。
四、议事程序
1.校务会召开前,校长应就待议的问题与书记进行沟通,达成共识。议题确定:(1)校长提出的要提交校务会议定的事项;(2)分管校长根据工作需要向校长提请的待议事项;(3)学校重大重要事项(按市教育局文件规定题目)。
2.校务会议所议事项,分管校长要在召集部门负责人认真研究、充分酝酿的基础上,提出初步意见或方案,报校长后方可在会议上研究。会议研究讨论期间,校长或分管校长要根据学校发展和实际,实事求是的反映问题,并提出解决的初步办法或意见,然后让大家充分讨论,发表意见。
3.校长在广泛听取大家意见的基础上,发表意见,然后根据情况主持表决,最后由校长做出决定。这其中,对带有方向性、全面性、长期性重大问题,校长事先要提交党的有关会议进行研究,并按“重大决策办法”决策。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应提交教代会审议。
4.做好会议记录,并准确归档。同时办公室负责,将应当公开的结果在校务公开栏公示。
五、校务会议的贯彻和督办
1.校务会议形成的决定和意见,由校长按职责分工,抓紧落实。对一些重大事项的落实,责任领导要协调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校长要随时指导并督促。
2.各部门对承办的工作,要在一定时间,按程序和具体要求抓紧办理,并将情况及时报告校长或分管校长。
3.办公室建立工作考核簿,对各项工作完成目标情况进行登记、考察、评价,协助领导加强督办。
六、校务会议纪律
1.校务会议由校长召集并主持,校长不在时,可委托他人主持。与会人员要服从工作安排,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需向召集人请假。
2.校长主持校务会议,要充分发挥与会人员的积极性,广泛讨论,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共同意见达成时做出决定,不能将主持会议的职责变成个人说了算的特殊权力。若校长的意见确属正确,但集体又未达成一致,可稍缓议决;紧急事件,可暂按校长意见办理。
3.参加校务会人员在会上不得谈事先未和校长汇报或沟通的议题。
4.参加校务会人员对会议过程和有关内容要严格遵守党的保密纪律和组织纪律,不得外传。特别是会议明确不得外说的机密或暂时保密的事项和问题,严禁泄漏;若给工作造成被动,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1.校务会议决定的事项,每个成员在涉及时均应以学校决定为唯一依据进行宣传、沟通和释疑,不能随意或不负责任讲话。若决定与个人意见不一致,可向校长提出,但言行上不能与学校相背,使工作被动。
3.西西小学家长学校校务委员会 篇三
校长:龙靖(组织学校全面工作)
教务主任:吴胜军(组织及配合校长完成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总务主任:吴胜林(主抓学校后勤工作)
少先队辅导员:杨君英(主抓学校少先队日常工作)
报账员:吴胜林(月底配合校长结算本月账目及公开本月账目)营养餐:刘泽辉(留样、报账、接收食物)
一年级班主任:欧晓莎(开展本班的各项工作)
二年级班主任:张学勇(开展本班的各项工作)
三年级班主任:廖春平(开展本班的各项工作)
四年级班主任:杨再安(开展本班的各项工作)
五年级班主任:龙毅新(开展本班的各项工作)
六年级班主任:杨君英(开展本班的各项工作)
4.泰兴市新市小学学校校务公开制度 篇四
为使广大教职工知悉校务,参与管理,提高其主人翁地位,发扬民主,推进依法治校进程,特制定此制度:
(一)领导机构:
设立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和校务公开监督小组,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副校长担任副组长,组员由校务会组成,副组长负责校务公开的日常工作,校务公开监督小组由工会主席任组长,成员由各工会小组组长组成。
(二)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真实性、实效性、制度化、规范化的原则; 2.严格应该公开与不宜公开的界限原则; 3.谁主管谁负责公开,并对公开内容负责的原则; 4.严格监督效能原则;(三)公开的内容及负责部门:
1.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要规划及实施方案,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干部任免,中层干部的聘任公开;(校长室)
2.党员目标责任制、积极分子的培训、后备干部的培养、党员民主评议结果、党员奖惩情况、党费收缴情况的公开;(党支部)
3.学校党政各项管理制度措施的公开;(校长室)
4.教职工的调动、聘任、职称评定、职称及晋升、工资晋级、评先争优、奖惩情况的公开;(校长室)。
5.学校招生计划、升学情况、收费公开;(教导处、总务处)6.教职工进修、政培训、科研情况的公开;(教导处)7.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有关事务的公开;(总务处)8.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情况的公开;(总务处)
9.学校基建的招投标情况,大宗物品采购事项的公开;(总务处)1O.每月经费收支(预算内外)情况的公开;(总务处)11.教职工福利待遇、绩效工资等情况公开。(工会、总务处)(四)公开的形式
1.会议形式: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教职工大会、校务会议、学生会议、家长会议等形式公开;
2.书面形式:在校务公开栏、媒体、板报上以文字形式进行公开,或以通知、公告等材料下发公开。
(五)公开的程序:
1.需要公开的校务,应视学校具体情况,由各部门提交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才能公开;
2.凡需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或决定的各项议案,需事先发给代表,让代表了解情况,组织预审,广泛听取代表意见,再提交教代会进行审议通过;
3.公开过的内容应有材料存档。
5.校务委员会工作规程 篇五
一、总则
(一)定位。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务委员会是学校管理体制的组成部分,重点在协调学校、家庭、社区(社会)之间关系、维护学生权益、营造有利于教育发展的良好环境方面发挥作用,是“校长负责制”的补充和完善。
(二)主要职能
1.咨询和建议。提供社区(社会)对教育的需求信息,提出完善学校管理和学生教育的建设性意见,反映学校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
2.宣传和协调。宣传学校的发展规划和重大决策,协调学校、家庭、社区(社会)之间关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利用各种资源为学校发展和学生培养服务。
3.审议和决定。在遵循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对有关学生管理、学生发展的相关事项进行协商审议,并作出相应决定。
(三)工作原则
1.依法治校原则。凡是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已经明确的事项,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2.学生为本原则。以校务委员会为平台,密切学校、家庭、社区(社会)的联系,整合各方教育资源和力量,服务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3.民主集中原则。校务委员会审议决定有关学生管理、学
生发展事项时要充分发扬民主,在广泛听取委员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通过委员会决议形式作出相应决定。
4.沟通协调原则。校务委员会要充分发挥委员的优势和作用,加强与各方面的沟通和协调,积极争取社会对教育的支持,共同研究解决教育热点难点问题。
二、组织
(一)校务委员会委员构成
1.校务委员会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家长和社区(社会)代表多方人员组成。
2.学校领导主要包括校长、书记、副校级领导,教师代表由教职工选举(推举)产生,也可以由工会主席担任,家长代表由学生家长民主选举或者推选,每一个年级(或年级段)至少要有一名家长代表,社区(社会)代表由学校根据所处社区实际情况进行聘任。
3.校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总人数为单数,一般在11至15人左右,其中学校方面代表原则上不超过三分之一。
4.校务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1到2名,主任由学校领导担任,1名家长委员担任副主任。校务委员任期由学校确定,一般2到3年,其中学校领导随任职变动,家长委员随学生毕业升学而调整。
(二)委员的权利与义务 1.权利
(1)知情权。听取学校学期和学年工作报告,了解学校办学基本情况和重大发展规划、决策。
(五)学校落实专人负责做好校务委员会试点过程中有关文字、图片、音像等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存工作。
四、议事规则
(一)校务委员会审议事项的议题可以由学校提交,也可以由委员提交,议题内容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审议时应当将议题情况提前告知全体委员,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参加方可举行,必要时可以邀请列席人员与会。
(二)会议由主任或者受主任委托的副主任主持,一般先由议题提出方作简要说明,然后展开讨论,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由主持人综合各方面意见后进行集体表决。
(三)表决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可以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或者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校务委员有表决权,列席人员无表决权。出席会议的校务委员半数以上赞成表决事项方为通过。
(四)对于校务委员会审议表决结果,校长应当尊重,在表决未依程序改变前,任何个人不得擅自更改。
(五)如果在讨论时发生严重分歧,一般应当暂缓表决,本着充分协商的原则,待进一步交换意见后,再安排讨论,必要时可以提交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予以协调。
6.老年大学校务委员会制度 篇六
学校以“增长知识、丰富生活、陶冶情操、促进健康”为原则,充分发挥老年人的特长,是老年人自我管理的组织。老年大学校务委员会负责贯彻执行学校教学任务,是日常教学工作的管理机构。老年大学校务委员会成员在我院休养人员中经过民主推荐产生。校务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
一、制定教学计划,建立正常教学秩序。督促任课教师按时制订各学科教学计划,安排好教学进度,掌握执行情况,督促各学科教学计划的执行。
二、搞好学期教学计划的总结和交流,积极探索教学改革的新途径,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三、及时了解研究解决教学中的问题,听取教师和学员的意见和要求,做好教师和学员
之间的沟通工作。
四、对授课课程提出建议和意见,合理安排课程。
7.校务委员会2012年工作计划 篇七
校务委员会制度是适应教育改革和发展需要, 针对学校管理实际提出的一种新型制度, 是校长负责制下学校进一步加强民主管理、完善内部管理体制的补充, 构建以“校长负责制”为主, 以“教职工代表大会”、“校务委员会”为辅, 其他工作制度有机配合的“一主两翼”管理体制。为了发挥广大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有效参与学校管理的民主权利,特制订此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为宗旨,以加强民主管理、依法治校为重点,依照市委教育工委相关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切实加强组织建设,健全学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机制,实现学校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提高学校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增强工作透明度,进一步推进学校民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学校教育工作健康、稳定、快速发展。
二、工作思路
早在2002年,南京就在全国率先试点实行校务委员会制度,在十三中等普通中学试点,主要只能是讨论决定学生管理的具体要求、生生重大的学习和社会活动、学生经费使用以及论证学校办学的重大规划等。多年的实行的经验证实,校委会极大促进了校园民主,增强了学校与家长的普遍联系,为学生、教师、学校都解决了很多重大问题。1
由于社会属性,职业学校的家长对于学校发展参与的严重“缺位”,使得职业学校在“呼吁多方管理”方面更有着迫切的需求。围绕学校教育教学、升学就业、示范校创建等学校中心工作,校务委员会
三、组织建设
为了推进校务委员会建设工作较好开展,学校成立了以校务工作部、学生工作部为责任部门的专项工作推进领导小组。
组长:张荣胜
副组长:吴仲华唐云清
联络员:姜峰朱增力
成员:张宁新杨正民张海如崔琪沈瑾姜峰陈志广 王凼倪双琴王旭吴建宁谢兵刘晓章
四、具体工作及时间安排
1、宣传发动阶段(3月10日—3月26日)
工作内容:召开校长办公会,商讨校委会成立计划及实施方案。调研相关学校,学习优秀经验。召开行政办公会、中心组学习会,宣传学习校委会建设要求、程序等。
2、动员学习阶段(3月27日—4月26日)
工作内容:通过班主任会、班会等进一步扩大校委会创建工作的知情率,提高师生参与度。通过校园网、校报、校刊、橱窗等媒介,普及校委会相关知识。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学习会,为筹建工作做好准备。
3、制定规程阶段(4月27日—5月26日)
工作内容:修改学校章程,初步制订校委会工作章程,召开座谈会,讨论修改完善章程,并相关会议初步审议。
4、组建阶段(5月27日—6月26日)
工作内容:初步完成校委会人员推荐,召开动员会,最终确定校委会成员。
5、聘任阶段(9月1日—11月8日)
工作内容:修改后的学校章程与校委会工作章程交市教育局法规处审定,进一步修订后,交教代会审议。完成校委会成员的聘任,召开校委会成立大会。
6、运行阶段(11月9日—12月30日)
工作内容:围绕十二五规划等问题,召开第一届校委会工作例会。
8.西西小学家长学校校务委员会 篇八
校委人员分工情况
赵文朝:校长,主持新景完小全面工作。
潘昌盛:代教导主任,主抓常规教育教学管理,分管图书、仪器、远程教育工作,协助校长工作。
田茂文:代教科室主任兼德育组长,主抓教科室和学校德育工作,协助推进新景完小整体工作。
肖浪:安全组长,主抓学校综治、安全、卫生等工作。
王德:工会主席,主抓学校工会活动建设,校务公开等工作,协抓学校教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监督学校全面工作的开展。
秦芳霞:代办公室主任,主抓学校行政办公室常规工作,协助推进学校常规管理工作。
张金华:少先队大队辅导员,主抓少先队组织建设工作,配合德育组抓班级管理工作。
马胜凤:后勤组长,主抓学校财经管理工作。
新景完小
9.校务委员会制度 篇九
为落实上级工作要求,推进依法治校进程,有效整合学校、家庭和社区教育资源,因地制宜地实施校本管理,经研究成立校务委员会,并制定校务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校务委员会性质
校务委员会是学校管理体制的组成部分,是校长负责制的补充和完善。校务委员会是学校管理和学生发展有关事项的参与者、建议者、协调者和审议者,是新形势下学生、教师、家长、社会行使民主权利、有效参与学校管理的一种途径。
二、校务委员会职能
1、咨询和建议
提供社会对教育的需求信息,提出完善学校管理和学生教育的建设性意见,反映学校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
2、审议和决定
对有关学校发展、学生管理和涉及家长切身利益的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并作出相应决定。
3、评议和监督
对学校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政策、实施素质教育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评议,对审议决定事项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4、宣传和协调
宣传学校的发展规划和重大决策,协调社会各方面的关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为学校发展和学生培养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校务委员会委员
(一)代表组成:
第一,学生家长代表。能代表全体学生家长的意见,担任一定的社会工作,比如党政部门、司法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具体条件为:
1、学生家长代表委员要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管理决策能力,较高的政策法规水平,在社会上有一定的影响。
2.学生家长代表委员要有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强烈愿望,要有为广大学生家长服务的工作热情和责任感。
3.学生家长代表委员要身体健康,精力旺盛,能如期参加学校校务委员会的例会。
第二,教师代表。代表能总体掌握年级组的基本情况,能代表年级组教师的基本想法,能协调家长、学生和教师之间关系,在年级组有一定的影响力。
第三,社会知名人士。这部分人代表了社会办学的大方向、大背景,具有丰厚的学识和深刻的见解,能为学校提出有立竿见影效果的真知灼见。他们的参与,对学校把握办学的大方向和提高办学层次会起到良好的引导作用。
第四,校级领导。主要是校长、副校长。学校管理必须由学校行政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去执行和组织实施。
(二)代表产生
1.学校校务委员会设主任1人,主任由分校组织工作校长担任;副主任2人,由一名副校长和一名家长代表担任,其他人员均为委员。2.家长代表候选人产生可以由各年级和学校推荐,经推荐的家长代表,在全校(或分年级)家长会上,通过投票表决产生正式代表。3.社会贤达和专家由学校推荐,经由校长会讨论确定,不参加家长选举。
4.为了便于表决,形成决议, 校务委员会委员人数为单数。
5.校务委员会委员实行聘任制。学校每对聘任的校务委员工作情况进行一定的评议,对长期不履行职责的委员可以予以解聘,对为学校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的委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校务委员会议事原则
1.法治原则。凡是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坚决依法决策。
2.民主原则。校务委员会在决策前要对校长提交的议题进行充分的调研和论证,在决策时要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委员们的意见和建议,少数服从多数。
3.多元利益原则。在把握促进教育改革和发展大方向的同时,充分考虑到学校、家长、学生各方面的利益。
4.协调原则。加强与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学生家长的沟通和协调,积极争取社会的理解和支持,使校务委员会的决策得以顺利实施。
五、校务委员会工作制度
1、校务委员会实行代表产生制度。每年九月份召开新一届家长大会和学生大会,宣传学校校务委员会的作用、职能、要求等,由家长大会和学生大会产生新一届家长代表和学生代表。原则上每学期补充新入学年级的家长代表,在校未毕业年级的家长代表,无特殊情况不再重新产生。
2、校务委员会实行工作例会制。学校校务委员会每学期至少集中开会两到三次,会议除通报学校办学、管理和发展情况、听取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外,重点是在遵循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审议有关学生管理、学生发展的相关事项。
3、校务委员会实行临时会议制。校务委员会非会议期间,校外委员应当加强同学校的联系,了解教育教学实际,根据校务委员会安排开展专题调研,向学校提出合理化建议等。遇有特殊情况,经校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或者多数委员提议,可以召集临时会议。
4、校务委员会建立工作总结和工作汇报制度。校务委员会对审议决定的事项,要本着“一事一议”的原则及时予以总结。校务委员会主任要定期向校务委员会汇报工作,并在教职工代表大会、学校家长会等会议上进行工作通报。
5、会议由“学校校务委员会”主任主持召开,或由主任委托其他副主任主持召开。
6、学校落实专人负责做好校务委员会试点过程中有关文字、图片等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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