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店镇中心校关于中小学教师初聘和考核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2024-11-01

薛店镇中心校关于中小学教师初聘和考核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1.薛店镇中心校关于中小学教师初聘和考核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篇一

关于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2015-4-28 8:28:56 本站原创 佚名 【字体:大 中 小】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及市直各有关企业:

根据商丘市职改办《关于做好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市住建系统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现已开始申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5年5月4日—2015年5月28日

二、申报地点

市住建局人事科(613室)

三、申报要求

各单位接到通知后,明确专人负责,认真对照申报条件(市住建局网站下载),以科(室)或企业为单位统一到市住建局人事科申报。

联系电话:3390801

附件:商丘市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

条件

2015年4月27日

商丘市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申报条件

一、关于初聘专业技术职务的问题

(一)初聘的范围和对象

在企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事业单外除外)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不含电大、函大、夜大、自考、职大等成人教育的毕业生。

(二)初聘条件

申请初聘人员,所学专业应与现从事专业一致或者相近。

1、大专、中专毕业,见习1年期满,可聘任“员”级职务。

2、大专毕业,见习1年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或大专毕业后担任“员”级职务2年,可聘任“助理”级职务。

3、大学本科毕业,见习1年期满,可聘任“助理”级职务。

4、获得硕士学习,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 3年,可聘任中级职务;获得硕士学位前从事本专业满3年,获得硕士学位后再从事本专业工作1年,或获得硕士学位前从事本专业工作不满3年,但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1年以上,累计3年以上,可聘任中级职务。

5、获得博士学位,可聘任中级职务。

(三)初聘程序

1、符合初聘专业技术职务条件的人员,向市住建局提出申请,由市住建局人事科进行考核,合格后报市人事局职改办。

2、市人事局职改部门审批并下发任职通知。

3、初级职称报市职改办备案,中级职称报省职改办备案。

(四)初聘所提交的材料

1、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规范录入,打印的《河南省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A4纸,正反两面打印)一式二份及该表格的电子文本。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3、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二、关于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核认定问题

(一)考核认定的范围、对象、专业和级别

在全市企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事业单外除外)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非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以及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的人员。初级职务考核认定的专业为国家或省未实行以考代评的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凡是国家或省已实行以考代评的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均不得实行考核认定。初级职务考核认定的级别包括“员”级职务和“助理”级职务。

(二)考核认定的条件

1、考核认定“员”级职务的条件

所申报的专业,应具备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对其要求的政治品德、常识水平、专业能力、工作成就和履行职责等方面的基本条件,初步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能胜任本职工作,并具备下列条例之一:

(1)大学专科或中专(职业中专)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以上;

(2)高中(技校、职业高中)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以上;

(3)不具备高中(技校、职业高中)以上学历的人员,从事业专业技术工作满8年以上。

2、考核认定“助理”级职务的条件

所申报专业应具备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对其要求的政治品德、学识水平、专业能力、工作成就和履行职责等方面的基本条件,能够掌握应用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具有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能力,并具备下列条例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满1年以上;(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以上或大学专科毕业后担任“员”级职务2年以上;

(3)中专(职业中专)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6年以上;

(4)高中(技校、职业高中)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8年以上;

(5)不具备高中(技校、职业高中)以上学历的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2年以上。

在初级职务考核认定中,国家和省对有关系列(专业)有学历规定的,按规定的学历开展初级职务考核认定工作,对不具备规定学历的,不实行初级考核认定。

(三)考核认定的程序

1、符合考核认定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向市住建局提出申请,由市住建局人事科进行考核,合格后报市人事局职改办。

2、人事局职改部门审批并下发任职通知。

(四)考核认定报送的材料

1、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规范录入,打印的《河南省考核认定专业技术职务审核表》一式3份(A4纸,正反两面打印)及该表格的电子文本。

2、毕业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的证明。

4、“员”级考核认定“助理”级的,需提供“员”级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任证书。5、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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