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植业产品专项整治行动总结

2024-06-12

种植业产品专项整治行动总结(精选12篇)

1.种植业产品专项整治行动总结 篇一

整治消毒产品违法宣传疗效和添加药物专项行动

工作总结

依据《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消毒管理办法》、《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我市卫生监督员于2009年5月至9月上旬分阶段对辖区内消毒产品生产企业、批发商、药店、超市等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检查单位及不合格产品数量

监督检查辖区内消毒剂及抗(抑)菌制剂生产企业3家,其中消毒剂生产企业1家,抗(抑)菌制剂的生产企业2家、批发商6家,药店277家,超市50家。此次专项行动共出动监督员505人次。

1、消毒产品生产企业检查情况

按照《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要求,检查辖区内消毒剂及抗(抑)菌制剂生产企业3家,其中抗(抑)菌制剂生产企业2家。经检查,3家生产企业生产过程记录均完整;原辅料的采购、使用有记录。原材料与生产产品的配方成分、登记要求一致;原料库未发现有卫生部禁止添加的物质和成分;产品标签说明书符合《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的要求。本市未发现消毒产品委托加工单位。

2、医药公司、药店、超市等经营单位的检查情况。

检查药品批发商,市内的6家连锁医药公司消毒产品出入库记录及产品库存仓库,发现销售有抗抑菌制剂6个品种,其它消字号产品5个品种,未发现销售有不合格产品。

监督检查药店277家。重点检查经营单位对销售的标有“卫消证字”或“卫消字”等产品,是否索取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或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并存档备查;销售的消毒产品的标签说明书是否规范。检查发现部分

药店未及时索取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或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并存档备查。277家药店销售的抗(抑)菌制剂产品数量共计227个,不合格产品总数74个,其中外包装明示或暗示疗效或标注禁止标注内容56个, 标识无效卫生许可证照号18个,如标示有“豫卫健用字”“青卫监保健字”等字样视为无效卫生许可证。检查其他消字号产品数量共计93种,不合格产品总数42个,其中外包装明示或暗示疗效或标注禁止标注内容30个,未及时索证的12个。检查消毒产品中标注“卫消证字”或“卫消字”的专用于人体足部、眼睛、指甲、腋部、头皮、头发、鼻粘膜等特定部位的产品数量总计68个。

检查超市50家,发现销售有抗抑菌制剂7个,其它消字号产品5个,未发现销售有不合格消毒产品。

二、监督检查及案件查处情况

针对销售标签说明书和宣传内容不真实,出现明示或暗示对疾病的治疗效果等不符合《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的不合格产品或标注“卫消证字”或“卫消字”的专用于人体足部、眼睛、指甲、腋部、头皮、头发、鼻粘膜等特定部位以及伪造、冒用卫生许可证照文号的不合格产品的经营单位,当场作消毒产品经营情况检查表,将不合格产品情况进行登记,对部分经营单位作现场笔录,并按照《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责令经营单位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产品。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16份,对1家销售的消毒产品不符合《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的药店进行行政处罚,罚款1000元。

经营单位采购消毒产品时没有及时索取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和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的,口头责令其立即整改,并将相关产品索证情况进行记录。

专项行动期间未收到涉嫌添加违禁物质消毒产品的投诉举报。

三、强化舆论宣传。对于专项整治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和违法行为,我市及时向社会公布,提醒消费者停止使用不合格产品,降低违法产品的危害。利用报纸等媒体对经营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舆论宣传和曝光,同时公布卫生监督举报投诉电话,发动群众举报消毒产品市场及生产企业违法违规现象,充分调动公众、舆论的监督作用。

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消毒产品生产经营行为,依法严肃查处消毒产品宣传疗效和添加药物等违法行为,切实加大对消毒产品生产经营的监管力度,增强消费者的使用安全感。

2.种植业产品专项整治行动总结 篇二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 海南省食安办、省农业厅、省海洋渔业厅、省通信管理局、省卫生计生委、省食药监管局六部门在海南集中开展畜禽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行动, 一是严厉打击畜禽水产品中违规使用抗生素以及非法使用“瘦肉精”、硝基呋喃、孔雀石绿等禁用化合物的行为;二是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单位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兽药等不规范用药行为;三是清理违法违规销售兽药和禁用化合物的网站;四是查办一批违法生产经营者, 并曝光典型案例;五是解决和消除畜禽水产品领域违规使用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 规范兽药使用行为, 全面提高

整治行动从2016年9月20日开始至2017年12月31日结束, 分四个阶段进行:2016年9月~10月为动员部署宣传阶段, 要通过各类媒体发布启动联合整治行动的信息, 广泛宣传整治行动内容, 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2016年11月~2017年3月为自查自纠阶段, 市县各监管部门要全面履行告知义务, 将有关要求及时传达至本行政区域的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 畜禽水产品生产者及集中交易市场、商场、超市、便利店等销售单位、餐饮服务单位, 督促各生产经营主体落实法律责任, 履行法律义务, 规范生产经营行为;2017年4月~10月为集中整顿阶段, 市县各监管部门要采取联合执法、专项行动、监督抽检等形式组织力量对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大中型养殖场 (小区) 、散养集中区域等进行集中监督检查, 要做到检查对象全覆盖, 问题整改全覆盖, 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全覆盖;查处通过网络违法违规销售兽用药和禁用化合物等各类违法违规案件, 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2017年11月~12月为检查总结阶段, 各市县食安办及各监管部门要认真总结此次整治行动, 海南省食安办将组织相关单位对重点市县、重点场所开展监督抽查, 对整治行动工作进行总结, 并适时予以通报。

3.种植业产品专项整治行动总结 篇三

为持续规范动物诊疗市场秩序和兽醫从业行为,促进动物诊疗行业健康发展,农业部连续三年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动物诊疗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共开展整治执法行动20747次,清理关闭不合格动物诊疗机构674家,查处违法案件796件,没收违法所得34.76万元。

行动期间,各地按照要求,精心组织、稳步推进,重点针对城市动物诊疗机构、乡村动物诊疗市场以及兽药经营场所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统筹部署整治工作,理清政策界限,严格执法程序,落实目标责任,保障整治行动坚强有序开展;二是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动物诊疗等法律规章及行业管理制度,加大对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三是强化监督执法,注重巩固成果。不断落实日常化监管措施,将专项整治行动和日常监督巡查相结合,提高动物诊疗机构的执法力度和覆盖面;四是突出建章立制,明确责任义务。建立健全动物诊疗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动物诊疗许可审批、诊疗管理等相关规定和依据,加强动物诊疗机构和从业人员责任义务意识。五是构建信息平台,实现动态监管。充分利用全国兽医队伍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日常监管信息的实时更新,进一步提升兽医队伍信息化管理水平。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完善全国动物诊疗活动和兽医从业人员管理等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动、监督全覆盖、执法常态化的动物诊疗行业监管长效机制,有效净化了动物诊疗市场。

4.种植业产品专项整治行动总结 篇四

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根据《河南省卫生厅关于开展消毒产品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专项整治活动通知》(豫卫监〔2011〕38号)和《商丘市卫生局转发河南省卫生厅关于开展消毒产品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商卫监〔2011〕64号)文件精神,睢阳区卫生监督所从2011年9月下旬开始,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专项行动,下大力气贯彻落实规范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市场的工作目标。现将此次专项行动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

睢阳区卫生监督所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同时根据日常工作中掌握的情况,力求做到全面排查,尽全力解决此次专项行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不留隐患。

二、加大执法力度,协调沟通,全面落实方案

睢阳区卫生监督所根据本身工作职责,围绕着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对全区消毒产品经营单位进行了整顿(注:睢阳区境内无消毒产品生产单位),对相关消毒产品经营单位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了查处。

从此次专项行动工作开始的9月下旬至今,睢阳区卫生监督所累计出动执法人员近30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00多台次,对全区的156年消毒产品经营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在检查工作中发现大多数消毒产品经营单位都符合相关规定要求,但是也存在部分问题:少数消毒产品经营单位采购消毒产品时没有索取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和产品卫生许可批件;还有一些消毒产品经营单位所经销的产品使用方法解释不明确,容易误导消费者等。

针对这些存在的问题,睢阳区卫生监督所根据不同情况,依照《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消毒产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分别做出了责令停业,限期整改、处罚、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提出监督意见等不同形式的执法措施。

三、做好本职工作,健全长效机制

睢阳区卫生监督所在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中,结合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对自身工作制度和出了进一步的改进。

睢阳区卫生监督所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上级领导的要求,立足于本职工作,继续为全区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作出更大的贡献。

5.种植业产品专项整治行动总结 篇五

一、总体要求

通过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重点问题的集中整治,建立健全从产品原料进厂、生产加工到出厂销售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健全从种植、生产加工到出厂销售的食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加强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有效性,增强进出口企业质量安全责任意识,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龙游开放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任务和目标

1.全面清查出口食品生产企业,检查是否符合备案要求,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农兽药和从非备案养殖场收购原料问题,对存在违规问题的养殖场,吊销其备案资格。2.全面清查获得卫生注册登记资格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限期进行整改,整改期间产品不得出口,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吊销其卫生注册登记资格。3.严厉打击出口食品逃检行为,实施通关单联网核查制度,制止买卖单证,瞒报、调换、夹带食品等非法行为;重点打击进口肉类、水果、废物等敏感货物的走私行为,对非法进口的一律退货或销毁。4.强化玩具、灯具、小家电产品、摩托车、电动车等高风险敏感产品的进出口检验监管,加强对边境贸易出口商品的质量安全管理,严格按标准进行检验检疫,未经检验检疫和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不准进出口。

通过整治,确保达到三个“100”:对非法进口的肉类、水果、废物100退货或销毁,出口食品的原料基地100得到清查,出口食品运输包装100加贴检验检疫标志。

三、工作措施

按县政府各专项检查方案组织实施专项整治行动,并上报检查结果。其中包括:

1、会同县质监、农业部门对出口食品、农产品企业的资质备案及出口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进行检查。检查重点对象:龙游外贸笋厂有限公司、龙游茗皇食品有限公司、龙游协荣食品有限公司、浙江鹿城宠物用品有限公司、龙游金勺食品有限公司、龙游恒昌笋厂、龙游旺发外贸公司及其代理出口的龙游建光蔬菜食品厂、龙游金竹工贸有限公司、龙游鹏程工贸有限公司、龙游金帅罐头食品厂等生产企业。时间安排在9-11月份;

2、会同质监部门对玩具、灯具、小家电、电动车等生产企业的出口商品质量监管进行检查。检查重点对象:浙江001集团有限公司、龙游新西帝电子有限公司、龙游公任电子有限公司、浙江鹿城宠物用品有限公司、浙江科力印业有限公司、龙游杰龙电子有限公司、龙游广龙电缆电子有限公司、龙游华亿利塑业有限公司、龙游万德福电子有限公司、龙游亿莱达电器有限公司、龙游同庆电子有限公司、浙江飞耀车业有限公司、龙游余氏常用电器有限公司、龙游中大实业有限公司等14家生产企业。时间安排在9-11月份;

3、会同农业、经贸等部门开展供港猪养殖场的检查,重点检查防疫措施、药物使用情况等。时间安排在9-11月份;

4、开展对出口食品种植(养殖)基地备案情况检查。时间安排在10月底之前;

5、协同市商检部门,开展进口食品的市场监督抽查。对主要大型超市经销的进口水果、酒类、奶粉等进行一次监督抽查,时间安排在10-11月份;

6、开展出口生产企业认证有效性检查。时间安排在11月份;

7、查处发现的违法案件。

四、行动步骤

6.种植业产品专项整治行动总结 篇六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和天津市质量工作会议及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求,保障开发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管委会决定从现在起至12月底,在开发区范围内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一、总体要求

通过对开发区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的集中整治,建立健全从原料购进、生产加工、出厂销售到售后服务的工业品全过程监管体系,建立健全从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到餐饮消费的食品全过程监管体系,建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追溯和责任追究体系,促进开发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

(一)生产加工环节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由质监局牵头。

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非法生产加工企业;严肃查处获证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排查摸清小作坊情况,加强监管,全面推行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制度;严格执行食品市场准入制度,组织开展强制检验和专项抽查,落实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添加剂备案制度。年底实现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二)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由工商局开发区分局牵头。

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落实食品质量市场准入、交易和退市的各项制度。严厉查处食品批发市场、超范围经营食品以及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水产品经营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化学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猪肉市场监管,没有检疫(验)证明的猪肉不准销售;严查生产加工、销售病死猪肉、注水猪肉等违法行为。年底实现,区内市场、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街道、社区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

(三)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由文教卫生局牵头,工商开发区分局、城管局配合。

全面实施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加强对企事业单位、学校、职工公寓、建筑工地餐饮和小型餐馆的食品卫生监管;严格推行餐饮业原料进货索证和验收制度,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 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年底前,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持证率达到100%,餐饮具消毒和保洁监督检查合格率达100%;食堂和餐饮经营单位100%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使用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率达100%。解决区内餐饮经营单位、食品摊点和小食杂店无证照经营的问题。

(四)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由文教卫生局牵头,工商开发区分局、城管局配合。

全面开展药品批准文号清查和再注册工作;开展注射剂品种生产工艺核查;规范药品生产企业,严格按照注册申报的生产工艺、处方和GMP要求组织生产;严格药品经营企业准入管理,加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后监管检查,严厉打击用食品、保健品冒充药品和医疗器械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推进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真实性核查,加强对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年底前,完成药品注册现场核查专项工作;基本解决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药品问题;禁止并取缔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证明疗效的药品广告。

(五)对加工、销售食品摊贩专项整治,由城管局牵头。

加强对区内加工、销售食品的流动摊贩的清理整顿;年底前,区内各建筑工地、职工公寓等周围的移动摊贩要得到有效治理。

(六)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由质监局牵头。

重点整治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器具等10类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严厉查处无证生产及使用不合格原料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发证后监管,严格监督检查后处理。年底前,10类产品生产企业100%建立质量档案;基本解决无证生产的问题。

三、工作要求和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由开发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各局要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根据本行动方案,提出具体的整治任务和目标。根据专项整治行动的实际需要,管委会在必要的人力、资金和技术装备保障等方面给予统筹安排。加强应急能力建设。管委会统一领导、协调开发区内的监督管理工作,统一领导、指挥产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建立监督管理责任制。

(二)依法办事,协同配合。各局要严格依照有关法律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 的特别规定》等规定,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围绕本整治行动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和重点,做到令行禁止,密切配合,搞好衔接。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工作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对重大制假售假违法行为和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犯罪分子,要依法严惩。

(三)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公众参与质量监督的良好形势。要充分发挥各媒体的宣传作用,积极宣传专项整治成果,及时揭露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行为,增强对违法行为的震慑力。完善举报投诉制度,广泛发动和正确引导公众参与,形成生产安全产品、销售安全产品、使用安全产品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严格信息报告制度,确保整治情况送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在积极落实专项整治工作的同时,要及时向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报告专项整治行动的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整治成果。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实行周报制度,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在每周的周五下午3:00前将本周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12月18日前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上报专项整治行动总结。

特此通知

二〇〇七年十月十五日

(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7.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总结 篇七

根据《消防安全“百日亮剑除患”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部署,为切实加强集团公司消防安全工作,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人员安全,开展了消防安全“百日亮剑除患”专项整治活动,结合这次整治活动的实际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一、按照专项整治活动部署,组织各下属单位召开了消防安全“百日亮剑除患”专项整治会议。会议上对各下属单位确定了工作目标,提出了工作要求。

二、公司组织人员对下属单位消防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并整理消防档案资料,对专项行动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强调、讲解。

三、各个单位消防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一是落实了消防工作经费,用于建立完善消防软、设施,按照消防的硬件要求,为消防安全提供了物质保障。二是在11月份,以贯彻实施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11.9”消防日为契机,组织召开了消防工作会议,对消防工作进行了宣贯及安排,进一步推动了消防工作的发展,使各项消防工作深入开展,抗御火灾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四、按照消防工作规划要求,成立了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了防火安全委员会的工作职责,负责组织、检查、督促和管理的任 1

务。下属单位签定了《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严格落实责任到人,坚决杜绝火灾隐患。

五、积极开展各项消防检查,消除各类火灾隐患

活动期间加大了对司属企业消防安全的检查力度,在重要节假日、冬季等时期,检查组深入各个酒店、宾馆、旅游景区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并开展了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对存在的管理不到位、电线老化、消防器材不足、消防水源等问题进行指导督促,并协调有关部门予以解决。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消防工作思想重视程度不高,基础工作有待加强。

通过这次消防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及检查,提高了各下属单位人员的消防意识,消除了火灾隐患,达到减少和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公司消防形势的总体稳定,为公司全年生产经营任务的完成夯实了基础。

8.反三违专项整治行动总结 篇八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促进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有效遏止“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减少“三违”现象,保障生产安全,我公司进行了一场反“三违”专项整治行动,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为了使本次的专项行动取得预期的效果,经本队管理人员商议,制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基本实行措施:

一、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反“三违”氛围

1、召开全体职工大会进行宣传发动,并要求管理人员在工作现场随时进行反“三违”安全教育,进行全方位的发动、动员;

2、在班前会上进行反“三违”专项整治措施的学习、教育、宣传;

3、每月一次开展 “三违”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活动;

4、建立“三违”亮相台,对“三违”人员进行及时曝光。

这几项安全措施使全体员工关注到公司反“三违”行动的力度、决心,意识到“三违”行为的危害,理解反“三违”的具体措施,为行动的顺利进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突出重点,狠反“三违”

1、对低标准、老毛病、坏习惯、临时观形成的习惯性违章行为进行重点掌控,并彻底根除;

2、对新工人、以前发生过工伤的人员、思想不稳、情绪波动人员进行重点关注,跟踪落实,做到事前提醒、过程监控、事后总结教育,确保该类人群无“三违”。这也正是借鉴了白国周班组管理方法中的“三必谈”。

制定相应的奖惩制度,工作现场管理人员跟班检查,查处“三违”行为。发现“三违”行为及时制止、整改,将反“三违”行为落实到正常工作中去,并对整改进行记录,建立“三违”行为排查台账,保存资料。

为了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素质,尤其是处在生产生产岗位的职工,减少“三违”行为,我队不定期对全体员工进行培训,使安全意识进入人心,从根本上减少“三违”行为。

在培训中,为了学习先进的安全管理技术,我们组织人员研究白国周班组管理办法,并根据自己的理解与本次的行动结合,加快反“三违”行为的进度。

白国周班组管理方法,其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六个三”:即“三勤”、“三细”、“三到位”、“三不少”、“三必谈”、“三提高”。

其中的“三勤”:勤动脑、勤汇报、勤沟通

“三勤”的重点在于发现问题,探讨问题,解决问题。我们的活动的目的不是为了处罚员工,而是为了生产安全系数的提高,所以在此次行动中我们应该将大家的力量集中起来,更好的达到减少“三违”行为的目的。

其中的“三到位”:布置工作到位、检查工作到位、隐患处理到位

在布置工作之前,要考虑到工作的特性,必须详细、清楚的交待工作任务、安全措施以及遗留的未解决问题等。只有这样才能做到不违章指挥,并且让员工对工作中可能会出现的问题有了一个初步的认识,可以尽量的避免。

安全员应该不厌其烦地巡回检查,每个环节、每个设施设备都及时检查,不放过任何一个隐患点。无论到哪个地方,发现隐患和问题,能处理必须当时处理掉,无法当时处理的,必须及时制定整改方法,时刻注意,直至解决为止。

总的来说,此次的反“三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相当的成功,明显的提高的员工的安全意识,“三违“行为得到了有效的控制。但是我们不能满足现在的成果,我们要仔细的研究白国周班组管理方法,努力的实现安全管理工作的提高,而不是仅仅限于反”三违“行动的成功。

9.酒类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篇九

一是加大酒类小作坊排查整治。对符合条件的酒类小作坊进行登记备案,对不符合条件的依法予以取缔。同时对酒类小作坊生产假冒伪劣产品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二是开展酒类生产企业风险排查。对酒类生产企业开展“双随机”检查,重点对企业各项食品安全制度落实、台账记录、标签标识、出厂检验等做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因虚假标注标签标识、侵犯他人注册商标等原因立案查处3起。

三是对流通餐饮环节开展监督检查。重点对各单位的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追溯信息记录等做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假冒侵权白酒均已扣押,并立案调查。同时,对检查中发现的酒类经营销售者未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要求的行为均已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督促相关经营单位进行整改。

10.食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篇十

根据省市局的工作安排部署,我局从7月4日开始至7月30日开展了为期近一个月的食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共出动车辆64车次、人员317人次,检查经营主体373户,广泛宣传了国家关于盐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制定方案

为确保食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加强对食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领导,县局专门成立了由局长田文才任组长,副局长闫胜利为常务副组长,各工商所所长和业务科室领导为成员的食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并专门制定了《温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09年开展食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保证了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广泛宣传,加强监督

各所在专项行动中,充分利用遍布城乡的12315投诉举报网络向广大食品经营户宣传国家关于盐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宣传非食用盐、非碘盐和不合格碘盐给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带来的危害。

为将活动顺利进行,我局和县盐业主管部门联合在电视台发布通告,宣传有关政策,并印制3000份宣传单向经营户和消费者分发,公布工商部门和盐业部门的举报电话,方便群众举报和监督。

三、加强专项行动力度

各所利用市场巡查和食品安全大检查的契机,对全县的食盐经营户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共检查经营户373户,有力的促进了食品经营户的自律意识,督促规范了食品经营户的台账建立,保证了广大消费者购买食盐“买得省心 吃着放心”。

各所根据要求,对辖区的食品经营户又开展了一次证照检查,严格食盐市场准入关,严防劣质盐流入市场。对新申请的食品经营户,严格把关,没有食盐零售许可证的坚决不颁发营业执照;对已申请的食品经营户,重新核查其经营资格;对食品加工企业、饭店、食堂等用盐单位也进行了排查,保证了食盐市场的安全。

11.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总结 篇十一

今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的领导和指导下,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发展理念,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安全工作的部署,加强责任落实,依法监管,有效预防重特大事故发生。现将我局4月份以来集中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暨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全面落实责任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及县安委会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以局党委书记、局长喻鸿为组长,组织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学习上级关于加强安全工作一系列文件,通报学习分析事故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研究部署近期安全生产工作,强调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强化红线意识。

二、加强宣教,增强安全意识

通过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发放宣传单、街头宣传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全面提高交通运输行业及广大群众的安全素质和安全意识。4月份以来,利用各单位、客运站等led显示屏和公交车等车载视频滚动播放安全宣传标语和宣传片,营造浓厚氛围;组织运输企业、维修企业、驾培机构、客运站负责人开展专题警示教育培训2次,督促各运输企业每月开展2次教育培训会,进一步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弘扬安全文化,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突出重点,开展专项工作

根据重要时段、节点特点,积极应对春运、夏季高温、汛期、雨雪天气、节假日、高考期间、国庆期间的运输安全工作,使专项工作有序开展。今年以来,对客运企业进行安全检查20余次;其中,在“迎大庆、保平安”节前安全检查中发现行包安检x光机老化、驻站人员上班迟到、站内无安保人员、乘客没有系安全带等情况。在4.5事故和5.10事故后,我局组织3个隐患排查组,排查出隐患300余处,督促各镇乡排查隐患880余处,并于8月投入资金1700余万元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治,目前正在实施过程中。6.17地震后,我局成立5个检查组对全县县道、桥梁22座、隧道1个、涵洞20个和海瀛超限检测站开展地震后安全隐患排查。

四、加强监管,强化日常管理

(一)道路运输

1.严格履行“三关一监督”职责。一是严把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严禁没有安全保障运输经营业主进入运输市场,加强营运车辆和驾驶员从业人员资格审查,加大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督促企业每月不少于2次教育培训,企业驾驶员及从业人员受教育率必须达100%。二是严把车辆技术状况关。督促企业每天做好班线车辆的安全列检,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严禁“问题”车辆上路。三是严把营运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关。主要是严格实行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制度,在公安部门对驾驶员操作技术考试合格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营运驾驶员进行职业道德、安全意识教育和运输法规、业务等知识的培训、考核,确保营运驾驶员素质符合要求。四是搞好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监督。督促汽车客运站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站、上车,不放超员车辆出站。

2.打非治违工作。为了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的健康发展,大力开展打非治违活动,今年4月以来,出动执法车辆375台次,稽查执法人员1865人次,检查车辆5111台次。查扣非法营运车辆55台,其中已处罚非法营运“黑车”35台;查处客车违规8台,货车违规2台,共处罚金330200元。

(二)隐患排查与整治

4月以来,我局组织检查组50支,深入企业开展安全检查,共排查出一般安全隐患1200余处,并整治了1058处,其中清理水毁塌方10余处,安装标志标牌30余套,波形护栏1000余米;并完成了筠落路k1+300处弯道加宽工程、镇高路17公里烂路整治、团林水毁工程、联合、高坪、蒿坝通乡公路水毁修复工程、筠落路k10+200挡墙修复、龙蒿路水毁工程、s206-县城烂路整治工作、公路烂路临时修补等工程,共计投入资金700余万元。

(三)公路路政管理方面

1.路政巡查工作情况。4月以来,组织人员上路巡查580次,巡查里程13475km,查处损坏公路路产的违法行为33起,清理占道堆物作业117处,查处公路摆设宴席专项整治22次,纠正污染公路违法行为8起。

2.超限治理工作情况。4月以来,海海瀛、腾达两个超限站共投入执法力量2000余人次,检查货运车辆129781辆,查处超限车辆167辆,强制卸载2555.6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7件次,罚款11.9万元,向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反馈超限信息167件次,反馈源头企业有关超限信息20次,共同督促企业落实源头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形成“齐抓共管、严密高效”新格局。

(四)在建工程方面

始终坚持施工安全第一的原则,按照施工规范和安全要求,对在建的工程进行了安全检查与督导。并与施工企业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指导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在施工前,设置安全警示牌,悬挂横幅,排查各类施工机械、施工人员人身安全的防护措施,组织操作人员进行安全规程学习,将安全工作宣传到位,同时排查施工路段坍塌、滑坡、落石等险情,针对险情及时制定方案,做好修复工作。

(五)汛期应急保障工作

12.网吧百日行动专项整治总结 篇十二

开展网吧百日行动专项整治总结

为规范辖区网吧经营秩序,严厉打击网吧经营活动的违法违例行为,依照市文体新局《关于开展网吧百日行动的行动通知》要求,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迅速展开部署,于2011年12月至2012年2月在辖区开展了为期100天的网吧专项整治行动,着力提高网吧经营业主守法经营的意识,着力健全和规范网吧管理长效机制,着力营造全社会关爱青少年身心健康、共同参与和监督网吧管理的社会氛围,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

专项整治期间,支队共出动执法力量620人次,检查网吧387家次,责令整改35家次,立案查处6起违法违规行为。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为加强对此次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支队迅速展开部署,成立网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安排支队全体人员在节假日加强巡查,排出了百日整治行动所有节假日的值班表,同时明确小组成员的目标任务,抓好组织实施,将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阶段性效果以及案件查处情况及时汇总、分析、上报、抄报。

二、明确重点,务求实效

本次整治行动主要采取强化教育、集中整治、规范管理等综合手段,重点解决网吧经营场所接纳未成年人上网、超时经营、传播淫秽色情、凶杀暴力有害信息等违法违规问题。

1、加强日常巡查和节假日专项检查的巡查力度,严厉打击网吧在学生上学前、放学后的重点时段及节假日期间接纳未成年人、为上

网者提供公卡或身份证号等违规经营行为。在“三会三节”期间,支队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发动群众举报等方式,对辖区网吧市场进行了检查,共检查网吧166家次。

2、加大了对网吧擅停技术监管的查处力度。根据省文化厅《关于对全省网吧监管软件安装进展情况的通报》文件要求,支队向网吧业主下发执法预告书22份,督促安装40家次,并要求限期整改。行动期间,共查处1家擅停技术监管的网吧。目前,辖区网吧监管软件服务端安装率达到了100%。

3、进一步加强网吧经营安全管理,坚持市场与安全工作同管同查。结合“清剿火患”专项行动,支队在进行文化市场巡查的同时,对经营单位的消防通道、消防器材和安全指示牌等方面进行重点检查,现场责令整改15家次。

三、营造氛围,巩固成果

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文化氛围,我们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期间,结合实际对辖区各网吧进行宣传、指导和监管,并委派专人值守,确保文化市场举报电话24小时转接畅通,并做到了迅速前往调查处理。以此为契机,同时抓好专项整治行动延伸,建立长效机制。

通过本次集中整治,有效地规范了辖区网吧经营秩序,确保了辖区网吧文化市场的安全、和谐、繁荣。

上一篇:高中化学德育纲要心得体会下一篇:铁路车间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