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标准

2024-09-21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标准(精选10篇)

1.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标准 篇一

一、固定资产定义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二、固定资产折旧考虑因素

企业在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时,应考虑以下因素:

(1)该固定资产的预计生产能力或实物产量。

(2)该固定资产的有形损耗,如因设备使用中发生磨损,房屋建筑物受到自然侵蚀等。

(3)该固定资产的无形损耗,如因新技术的进步而使现有的.资产技术水平相对陈旧、市场需求变化使产品过时等。

(4)有关固定资产使用的法律或者类似的限制。

三、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方式及年限规定

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四、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规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精神,现就有关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生物药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6个行业的企业1月1日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对上述6个行业的小型微利企业201月1日后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二、对所有行业企业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三、对所有行业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四、企业按本通知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缩短折旧年限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折旧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本通知第一至三条规定之外的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处理问题,继续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现行税收政策规定执行。

五、本通知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2.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标准 篇二

企业会计准则对年限平均法定义如下:年限平均法是指将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均衡地分摊到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内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为:

年折旧率= (1-预计净残值率) /预计使用寿命 (年) ×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月折旧率

但在企业实际操作中, 通常存在两种方法, 具体情况如表1所示:

在正常情况下, 企业购建一项固定资产后, 若原值、年限、残值率都不变, 则两种方法计算的折旧一样。如果其中一项要素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发生变化, 则两种方法计提的折旧有所差异, 将影响到改变后期间每期的折旧、利润, 影响所得税, 与税法规定的年限有差别时, 还影响递延所得税资产。

(二)

例:2009年12月31日某单位新建工程项目完工, 其中A设备由于安装工程竣工手续未完, 根据工程预算暂估价值100万元, 预计使用年限10年, 残值率3%, 于2010年12月31日办理竣工手续后, 调增资产原值20万元, 两种方法计提折旧的情况见表2。

从表2可以看出, 使用年限平均法一计提折旧, 在达到预计使用年限后净残值不等于“原值×净残值率”。达到预定使用年限时, 年限平均法一比年限平均法二少计提折旧1.94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 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与原先估计有变化的, 应作为会计估计变更进行处理。假设2011年12月31日对该资产的使用寿命等进行复核, 发现该设备的使用强度远超过正常情况, 预计使用寿命缩短, 预计剩余使用年限为6年。两种方法计提折旧的情况见表3。

从表3可以看出, 使用年限平均法一计提折旧, 在达到预计使用年限后净残值不等于“原值×净残值率”。达到预定使用年限时, 年限平均法一比年限平均法二少计提折旧7.76万元。

假设2012年12月31日各种迹象表明该资产已过时, 对该资产进行减值测试, 该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为50万元, 故应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年限平均法一下确认资产减值损失34.11万元, 年限平均法二下确认资产减值损失32.64万元, 两种方法计提折旧的情况见表4。从表4可以看出, 使用年限平均法一计提折旧, 在达到预计使用年限后净残值不等于“原值×净残值率”。达到预定使用年限时, 年限平均法一比年限平均法二少计提折旧19.66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 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应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 以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 (扣除预计净残值) , 这指的是年限平均法二。

3.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标准 篇三

14.电子仪表电讯工业专用设备 5━10年15.建材工业专用设备 6━12年16.纺织、轻工专用设备 8━14年

17.矿山、煤炭及森工专用设备 7━15年18.造船工业专用设备 15━22年19.核工业专用设备 20━25年20.公用事业企业专用设备自来水 15━25年燃气 16━25年

一、通用设备部分 折旧年限

1.机械设备 10━14年

2.动力设备 11━18年

3.传导设备 15━28年

4.动输设备 8━14年

5.自动化控制及仪器仪表自动化、半自动化控制设备 8━12年电子计算机 4━10年通用测试仪器设备 7━12年6.工业窑炉 7━13年

7.工具及其他生产用具 9━14年8.非生产用设备及器具设备工具 18━22年电视机、复印机、文字处理机 5━8

4.酒店固定资产折旧 篇四

固定资产折旧 指一定时期内为弥补固定资产消耗依照规定的固定资产折旧率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或按国民经济核算同一规定的折旧率虚拟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它反映了固定资产在当期生产中的转移价值。各类企业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实际计提的折旧费;不计提折旧的政府机关、非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和居民住房的固定资产折旧是依照同一规定的折旧率和固定资产原值计算的虚拟折旧。原则上,固定资产折旧应按固定资产当期的重置价值计算,但是目前我国尚不具有对全社会固定资产进行重估价的基础,所以暂时只能采用上述办法。固定资产折旧的历史发展

在固定资产的有效使用期内对固定资产本钱进行系统 事理分配的进程。

固定资产折旧的概念基础在第一次产业革命之前,会计上几近没有折旧概念,尔后,由于大机器、大产业的发展,特别是铁路的发展和股份公司的出现,令人们产生了长时间资产的概念,并要求辨别资本和收益,因此而确立了折旧用度是企业生产进程中不可避免的用度。

折旧概念的产生及是企业由收付实现制向权责发生制转变的重要标志,其概念基础是权责发生制和体现这一制度要求的配比原则。依照配比原则,固定资产的本钱不单单是为获得当期收进而发生的本钱,也是为获得以后各项收进而发生的本钱,即固定资产本钱是为在固定资产有效使用期内获得收进而发生的本钱,自然与收进相配比。固定资产折旧的分析

折旧仅仅是本钱分析,折旧不是对资产进行计价,其本身既不是资金来源,也不是资金应用,因此,固定资产折旧其实不承当固定资产的更新。但是,由于折旧方法会影响企业的所得税,从而也会对现金流量产生一定影响。

可折旧固定资产其实不是所有固定资产都计提折旧,可折旧固定资产应具有条件是:使用年限有限而且要以公道估计,也就是说固定资产在使用进程中会被逐步消耗直到推动使用价值,土地就是典型的不可折旧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折旧的范围示例

我国不同行业的财务制度对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范围作了不同的规定,以产业企业为例,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包括:

(1)房屋建筑物;

(2)在用的机器装备、食品仪表、运输车辆、工具用具;

(3)季节性停用及修理停用的装备;

(4)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和以融资租赁式租进的固定资产。

不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包括

(1)已提足折旧仍继续适用的的固定资产;

(2)之前已估价单独进账的土地。关于固定资产折旧要斟酌的因素和范围

计算每期折旧用度,主要应当斟酌以下四个要素:

1.计提折旧基数

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基数是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或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一般以固定资产的原值作为计提折旧的根据,选用双倍余额递减法的企业,以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作为计提折旧的根据.2.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企业在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时,应斟酌以下因素:

(1)该固定资产的预计生产能力或实物产量.(2)该固定资产的有形消耗,如因装备使用中发生磨损,房屋建筑物遭到自然腐蚀等.(3)该固定资产的无形消耗,如因新技术的进步而使现有的资产技术水平相对陈腐、市场需求变化使产品过期等。

(4)有关固定资产使用的法律或类似的限制.3.折旧方法

企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有多种,基本上便可仪分为两类,即直线法(包括直线法和工作量法)和加速折旧法(包括年数总和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所含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选择不同的方法.企业折旧方法不同,计提折旧额相差很大.4.固定资产净残值

固定资产净残值由预计固定资产清算报废时可以收回的净残值扣除预计清算用度得出.《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消耗方式,公道地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值,并根据科技发展、环境及其他因素,选择公道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即公道的折旧政策。依照管理权限,折旧政策需经股东南大学会或董事会、经理(厂长)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同时,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须报送有关各方备案,并备置于企业所在地,以供投资者等有关各方查阅。企业已确定并对外报送或备置于企业所在地的有关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折旧方法等,一经确定不得随便变更,如需变更,应依然依照上述程序,经批准后报送有关各方备案,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折旧的范围是甚么?

企业在用的固定资产,包括生产经营用的固定资产、非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租出固定资产等,一般均应计提折旧。但是,房屋和建筑物,不论是否使用,都要计提。因此,需要计提折旧晓得固定资产具体范围包括:房屋和建筑物,在用的机器装备、仪器仪表、运输工具、工具用具、季节性停用、大修理停用的固定资产,融资租进和以经营租借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已到达预定可以使用状态的固定资产,假如还没有办理竣工决算,应当依照估计价值暂估进帐,并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依照实际本钱调剂原来的暂估价值,同时调剂原已计提的折旧额。当期计提的折旧和对原折旧额的调剂,均作为当期的本钱、用度处理。

企业因更新改造等缘由而调剂故地功能资产价值的,应当跟度调剂后的价值、预计尚可以使用年限和净残值,按选定的折旧方法计提折旧。

对接受捐赠的旧固定资产,应依照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固定资产进帐价值、预计尚可以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和企业所选用的折旧方法计提折旧。

融资租进的固定资产,应当采用与自有应计折旧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能够公道确定租借期届满时将会获得租借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借资产尚可以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没法公道确定租借期届满时能够获得租借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借与租借资产尚可以使用年限二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5.固定资产及其累计折旧审计案例 篇五

日期:2005年11月6日 来源:中国审计教育网

一般来说;固定资产在企业资产总额中占有很大的比重,固定资产的审计范围也很广。除固定资产原值和累计折旧本身的内容外,由于固定资产的增加包括购入、自行建造、其他单位投资转入、接受捐赠和盘盈等多种方式,相应涉及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预付账款、在建工程、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和待处理财产损溢等项目;企业的固定资产又因出售、报废、投资转出和盘亏等原因而减少,相应地与固定资产清理、其他应收款、营业外收支等项目有关;另外,企业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又与制造费用、管理费用和其他业务支出等项目联系在一起。因此,在进行固定资产审计时,不能只限于固定资产本身,应当关注上述相关项目,将审计的范围拓展至与这些项目有关的明细账、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

在注册会计师审计实务中,对固定资产及其累计折旧审计时应重点考虑以下一些特殊审计程序:

1.获取被审计单位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经理(厂长)会议通过的固定资产目录、分类方法、每类或每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折旧方法的相关文件资料。

2.获取或编制固定资产及其累计折旧分类汇总表,复核加计数是否正确,并与明细账、总账的余额核对相符;检查本增加固定资产的计价是否正确,凭证是否齐全,对已经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结算手续的固定资产,检查其是否已暂估入账,并按规定计提折旧,检查资本性支出与收益性支出的划分是否恰当。

3.审计期初余额。通常有三种方法:一是在连续常年审计的情况下,应注意与上年审计工作底稿中固定资产和累计折旧的期初余额审定数核对相符;二是在被审计单位变更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时,后任注册会计师应借调、参阅前任注册会计师有关工作底稿;三是如果被审计单位以往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即初次审计的情况下,注册会计应对期初余额进行较全面的审计,特别是当被审计单位固定资产数量多、价值大、占资产总额比重高时,比较理想的方法是彻底审计自开业起至今的固定资产和累计折旧账户的所有重要记录。

4.审计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可采用实地抽查新增固定资产的办法,确定其是否实际存在;抽查有关所有权证明文件,确定新增固定资产是否归被审计单位所有检查本减少固定资产是否经授权批准,是否及时正确入账等等。

5.审计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了解并确认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算复校本折旧计提是否正确;了解固定资产使用状况;检查企业固定资产评估增值后折旧计提是否符合有关规定,会计处理是否正确;验明固定资产及其折旧的有关事项以及当期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否按有关文件的规定恰当予以披露等。

6.结合会计报表其他关联项目的审计,交叉进行特殊审计。结合“在建工程”项目审计,关注已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是否已按有关规定结转固定资产并进行会计处理;结合“财务费用”、“在建工程”等项目审计,关注利息费用(含汇兑损益)是否已按有关规定划清资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的界限,计算应资本化的数额,并按工程项目进行摊销;关注本期企业发生的由于兼并分立、资产重组、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对外投资、机构调整、出售报废等原因形成的固定资产增减后账面数量的正确性;关注企业在股份制改造中固定资产评估确认价值的变化,被审计单位会计核算的合法性和合规性以及会计处理是否正确等。

7.固定资产及其累计折旧是否在资产负债表中恰当披露。固定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上应作为非流动资产列示,累计折旧应当作为固定资产原值的减项反映,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应当作为固定资产净值的减项反映。注册会计师应依据前还审计程序审定的内容,确定会计报表上有关固定资产的各项数据的真实性,并注意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分类情况等是否己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做恰当披露。

二、在建工程审计案例

(一)案例线索及分析

案例一:注册会计师李文审计大华公司2001会计报表中在建工程项目时发现,公司在建工程支出较大,并且明细账中只设有“综合楼”一个项目。经向公司有关人员了解,并查问了有关工程预、决算资料,其“综合楼”项目中分别包括了实验楼、机修车间土建、仓库改造等工程内容,公司未按具体明细项目设立账户。

案例一分析:《企业会计制度》第二十九条规定:企业的在建工程,包括施工前准备、正在施工中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技术改造工程、大修理工程等。工程项目较多且工程支出较大的企业,应当按照工程项目的性质分项核算。

“在建工程”是一个归集性的科目,它反映固定资产从购建开始到交付使用过程中所有全部支出的集合,最后由“在建工程”科目转入“固定资产”科目,而固定资产的管理是按照单项进行管理和核算的,因此,注册会计师李文提请被审计单位进行调整处理,并向管理当局提出相应的管理建议书,向被审计单位提出具体的管理建议。

案例二:注册会计师李文审计大华公司2001会计报表的在建工程项目时,通过现场核查,发现公司第三车间项目已投入使用,但大华公司有关人员理解为本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可不按规定转入固定资产进行会计核算。

案例二分析: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可先按暂估价记账进行会计处理。这是因为,固定资产的投入使用的客观事实既然已经存在,移交手续办理与否,其自然损耗和为生产经营提供和创造价值与财富也是必然的结果。因此,按照收入与配比的原则,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自然也是合理的,不能强调未办理移交手续而不履行法规和制度的规定。为此,注册会计师李文应作如下审计处理:

1.提请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对上述经济事项按国家有关规定补办有关手续,进行会计处理,并相应调整会计报表有关项目数额。

2.应将审验情况和被审计单位的调整处理情况,详细记录在审计工作底稿中。

3.如被审计单位拒绝调整,注册会计师应根据应调整数额对会计报表的影响程度,考虑出具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案例三:注册会计师李文审计大华公司2001会计报表在建工程项目时发现,公司科研试验基地土地工程因城市规划发展之需要全部拆除而造成损失,截至本年底止,“在建工程—科研试验基地”科目余额为250万元。另外,公司在“其他应付款—拆迁补偿费”科目中挂账80万元,经了解系政府因拆除科研试验基地给予公司的经济补偿费。公司未能在本末对上述经济事项进行会计处理。

案例三分析:《企业会计制度》第三十二条规定:在建工程发生单项或单位工程报废或毁损,减去残料价值和过失人或保险公司等赠款后的净损失,计入继续施工的工程成本;如为非常原因造成的报废或毁损,或在建工程项目全部报废或毁损,应将其净损失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

据此,大华公司应根据上述之规定和公司对科研试验基地报损的有关文件,对“在建工程—科研试验基地”科目和“其他应付款—拆迁补偿费”科目进行如下会计处理:

借:其他应付款—拆迁补偿费

800 000

贷:营业外收入

800 000

借:营业外支出500 000

贷:在建工程—科研试验基地500 000

为此,注册会计师李文应作如下审计处理:

1.提请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对上述经济事项按国家有关规定补办有关手续,进行会计处理,并相应调整会计报表有关项目数额。

2.应将审验情况和被审计单位的调整处理情况,详细记录在审计工作底稿中。

3.如被审计单位拒绝调整,注册会计师应根据应调整数额对会计报表的影响程度,考虑出具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案例评价

在建工程审计的目标主要是确定在建工程是否存在、所有权的当属、本增减变化的记录完整、减值准备计提方法,以及会计报表披露是否恰当等。审计实务中,一般主要执行以下审计程序:

1.获取或编制在建工程明细表,复核加计正确,并与报表数、总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核对相符。

2.检查本期在建工程增加、减少数。了解在建工程相关预算、结算、决算资料,在建工程核算政策、相关工程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检查在建工程交付使用、竣工、完工情况及工程进度等。

3.检查在建工程期末余额的构成内容,并实地观察工程现场,确定在建工程是否存在。

4.查询工程项目投保、抵押情况。

6.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标准 篇六

小提示:

1、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和年数总和法计算每期折旧额时,均需要考虑预计净残值;双倍余额递减法仅在计算最后两年的折旧额时考虑预计净残值。

2、上述工式均假设固定资产未计提减值准备。已计提的,应当按照该项资产的账面价值(固定资产账面余额扣减累计折旧和累计减值准备后的金额)以及尚可使用年限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

注①:平均年限法是直线法的一种

7.暂估的固定资产能否继续提取折旧 篇七

某公司去年购买了一项固定资产,未取得全额发票,暂估固定资产的价值后即投入使用。暂估的固定资产提取折旧满一年后,能否继续提取折旧?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五条对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计税基础确定的问题作出规定,企业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由于工程款项尚未结清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可暂按合同规定的金额计入固定资产计税基础计提折旧,待发票取得后进行调整。但该项调整应在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12个月内进行。

固定资产投入使用12个月后取得发票的,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8.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标准 篇八

各种结构房屋的经济耐用年限的参考值和残值率的参考值 各种结构房屋的经济耐用年限的参考值一般为:钢结构:生产用房7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50年,非生产用房80年;2 钢筋混凝土结构(包括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简体结构、框架-剪力墙结构等):生产用房5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35年,非生产用房60年;砖混结构一等:生产用房4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30年,非生产用房50年;4 砖混结构二等:生产用房4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30年,非生产用房50年;5 砖木结构一等:生产用房3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20年,非生产用房40年;6 砖木结构二等:生产用房3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20年,非生产用房40年;7 砖木结构三等:生产用房3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20年,非生产用房40年;8 简易结构:10年。

建筑物的残值率因不同建筑结构而不同,其参考值一般为:钢筋混凝土结构:0;砖混结构一等:2%;砖混结构二等:2%;砖木结构一等:6%;砖木结构二等:4%;砖木结构三等:3%;简易结构:0。

9.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标准 篇九

分类及折旧办法

为结合我省实际实施财政部《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财会〔2004 〕12号),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办法。

一、固定资产定义

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和农业基本建设设施等劳动资料,凡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经济欠发达地区)或2000元以上(经济发达地区)的列为固定资产。有些主要生产工具和设备,单位价值虽低于规定标准,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也可列为固定资产。

二、固定资产分类 按用途可分为四类:

(一)生产经营用。指可直接为本集体获得经营收入的固定资产,包括出租发包和直接经营使用的固定资产。

(二)管理用。指为管理目的而使用的固定资产,如办公大楼、办公用的设备及机动车辆等。

(三)公益用。指不以盈利为目的、服务于集体公益事业的固定资产,如集体经济组织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学校、幼儿 园、敬老院、图书馆、老人活动场所、医院、卫生站、医疗所、以及治安保卫、民兵、计划生育所使用的房屋、设施、设备及社区内的公用道路、桥梁、公路、绿化带、路灯等。这些固定资产如转为以盈利为目的,则应划归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类别。

(四)支农用。指专为农户种养业提供保障的设施,如排灌设施、农用机械、防洪堤围、机耕桥路等。属于集体直接经营种养业而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划归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类别。

三、固定资产折旧

(一)折旧范围。生产经营用、管理用固定资产应计提折旧,含融资租入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不提折旧。

公益用及支农用固定资产不提折旧。

生产经营用、管理用固定资产改为公益用、支农用固定资产的,不再提折旧;公益用、支农用固定资产改为生产经营用、管理用固定资产的,应提折旧。

当月增加的生产经营用、管理用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生产经营用、管理用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从下月起不提折旧。

生产经营用、管理用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管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的生产经营用、管理用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

(二)折旧方法。生产经营用、管理用固定资产折旧不考虑净残值,采用直线法,一般按月或按年提取,具体由地级以上市农村财务主管部门确定。

10.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标准 篇十

(一)机动车 9座(含9座)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包括轿车、含越野型)15年 2 旅游载客汽车和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 10年 3 微型载货(总质量小于等于1.8吨)汽车 8年 4 总质量大于1.8吨的载货汽车 10年 5 带拖挂的载货汽车(指全挂汽车)8年 吊车、消防车、钻探车等从事专门作业的车辆 10年 7 矿山作业专用车 8年 三轮汽车(原三轮农用运输车)6年 9 装配单缸柴油机的低速载货汽车(原装配单缸柴油机的四轮农用运 输车)6年 10 装配多缸柴油机的低速载货汽车(原装配多缸柴油机的四轮农用运 输车)9年 两轮摩托车(15万公里)10年 12 三轮摩托车 8年 13 医疗救护车 10年

(二)船舶(含海船和河船)1 高速客船 25年 客船类,包括客滚船、客货船、客渡船、客货渡船、旅游船、客船 30年 3 液体货船类,包括油船、化学品船、液化气船 31年 4 散货船类,包括散货船、矿砂船 33年 5 杂货船类,包括滚装船、散装水泥船、冷藏船、杂货船、多用途船、集装箱船、木材船、拖/推轮、驳船 34年 二 办公自动化设备 1 大型计算机 10年 计算机网络设备(服务器、路由器、调制解调器等)5年 3 台式电脑(包括:网络计算机、终端)5年平板电脑、掌上电脑、笔记本电脑 5年序号 资产类别 使用年限 5 移动硬盘、不间断电源(UPS)5年 6 传真机、投影仪、扫描仪 5年 复印机、速印机、打印机、碎纸机 5年 三 电器设备 1 电视机 7年 2 电冰箱 6年 3 洗衣机 8年 4 摄像器材 6年 照相机和摄影器材 6年 6 空气调节器、除湿设备 7年 7 中央空调设备 10年

四 家具、包括办公家具、宿舍家具、其他家具 10年 五 专用设备 1 消防设备 8年 2 厨房设备 8年 监控系统(包括监控设备设施、安全防范系统)8年 4 道路清扫设备 8年 5 电子设备 6年 广播电视、影像设备(摄录设备、传送设备)6年 7 音响设备 10年 8 健身房设备 8年 9 通讯设备 6年 自动化控制及仪器仪表 10年 11 机械设备 12年 12 动力设备 15年 13 传导设备 22年

六 通用测试仪器设备 10年 七 闭路电视播放设备 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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