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塔基础施工合同

2024-10-20

铁塔基础施工合同(精选9篇)

1.铁塔基础施工合同 篇一

设备基础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信守下列条款,共同严格执行。

第一条 工程名称:武汉中和设备基础工程

第二条 工程地点:黄陂区罗汉街工业园

第三条 工程内容:以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及现场确认签单为准。

第四条 工程造价:设备基础按照元/m³砼(按实际工程量结算)。

第五条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六条 工期:本工程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工期为天。

第七条 工程质量:按施工验收规范、建筑工程质量检评标准施工及验收,本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

第八条结算方式:以实际的工程量为结算依据,按月进度计算。

第九条工程类别及企业等级: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甲方权利:派驻工地全权代表,负责与乙方工地代表进行工作联系。并对设 计、施工技术、经济等事宜办理相应手续。第十一条 乙方权利:

1、按承包工程设计图纸或甲方具体技术、使用要求组织施工。

2、乙方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不偷工减料,如发现偷工减料行为,甲方有权不付款或付部分款。3.施工中注意安全,施工中发生一切安全事故所引起的损失均由乙方自负。

第十二条 竣工验收与结算:

一、工程竣工后甲方按国家有关施工规范、质量检评标准、设计图纸和甲方具体技术、使用要求及实完工程量进行验收。

二、验收合格后十日内办理竣工验收及结算手续。

第十三条付款方式:

自开工之日起每月支付实际完成工程量50%的工程款,工程竣工验收之后支付剩余45%的工程款。预留总价款的5%作为质保金,于工程完工一年后在未出现质量问题的情况下,予以支付。

第十四条保修:按现行建筑工程保修办法执行。竣工验收时乙方出具保修书。保修期从甲在验收单签字之日起1年。第十五条违约与仲裁:

一、合同在履行中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请黄陂区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确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工程质量不合格所引起的返修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负。

第十六条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二、合同有效期限: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清尾款后失效。

第十七条其它: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签约时间:年月日

2.铁塔基础施工合同 篇二

1 基础参数

铁塔基础型式为台阶式基础, 埋深在3.5~5.7 m之间, 底板宽在4.2~7 m之间, 根开在11.26~19.03 m之间, 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30.

2 施工准备

沙丘铁塔基础施工准备的主要工作包括施工机具租赁和试验、道路铺设。

2.1 施工机具租赁和试验

为了选择合适的流动沙丘施工开挖和运输的机械, 调整了沙丘塔位逐基, 并比选和试验了施工地敦煌现有的设备。最后决定:运输机械采用宽轮胎式ZL50装载机, 并对装载机通过的路进行铺路或局部衬垫处理, 开挖机械选用SY335C履带式挖掘机和轮胎式ZL50装载机。

2.2 道路铺设

为了保证各种材料能够顺利运到塔位, 对于坡度较大的沙丘, 应在施工前对运输道路进行局部补强。针对这项工作, 常用的方法有垫砂砾层、草帘子和钢筋网等。

3 基础施工工艺的质量控制要求

3.1 开挖基坑

在沙丘地区风积沙开挖时, 容易发生一定程度的坍塌。根据试验基础坑的开挖情况, 宜采取台阶式边坡和加挡土板 (或编织袋) 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台阶式开挖的方式, 每段台阶不仅有利于坑壁的自稳, 同时, 它也可作为开挖弃土的临时转运点。在开挖过程中, 要注意以下2点: (1) 开挖弃土需远离坑口1 m以上, 可在坑口铺设彩条布, 以减少风积沙的水分流失, 减少风积沙的吹蚀, 同时, 还能增强沙体的侧向抗坍塌能力; (2) 在搭设混凝土浇筑平台时, 要防止基础坑壁坍塌, 应将平台荷载传至较深的土体中。

由于沙丘基础基坑开挖时挖出的干沙方量大, 所以, 要根据现场实际的地形情况, 提前规划干沙堆放的位置, 可以在塔位附近选择不影响生态环境的合理位置堆放。

3.2 基础地基处理

根据不同的设计要求, 对地基进行不同的处理。对于要求浇筑垫层的基础, 在浇筑垫层前, 先采取人工的方式将剩余未挖的500 mm厚干沙挖掉, 并洒水。在基坑底部铺200 mm厚、20~40 mm的碎石垫层, 将沙挤密, 并洒水, 从而增加其密实度, 之后按照设计施工图的要求, 在碎石垫层上做100 mm厚的混凝土垫层。当垫层浇筑完成后, 要压实垫层抹面, 并用经纬仪 (或水准仪) 操平。

对于不要求浇筑垫层且没有底板钢筋的基础, 应先在需要支模板处将干沙挖至设计深度。在支模完毕后、浇筑基础前, 采取人工的方式将剩余未挖的500 mm厚干沙挖掉, 并在浇筑基础前向沙层上洒水。

3.3 安装基础模板

由于沙表层较软, 模板直接支设在没垫层的沙上会发生不均匀的沉降现象, 所以, 要采取在底层模板下方垫设木板、钢管下方垫设木板、绑扫地杆和加密钢管等措施。

基础模板采用的是竹胶板。在基础施工前, 应事先制作模板, 模板加工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在制作基础模板时, 模板内断面的尺寸不得小于设计断面的尺寸, 并且光面为模板内侧。 (2) 由于立柱较高, 所以, 存在模板连接 (接茬) 。在连接模板时, 接茬部位要严密, 不得出现错位和缝隙, 防止发生跑浆或基础侧面出现棱台的情况。 (3) 模板接茬不能处于同一截面上, 应错开连接, 并且在支模时, 不能将模板接茬布置在立柱外露部分, 影响立柱的美观度。 (4) 制作模板时, 应采用厚度不小于18 mm的板材, 模板合缝应严密, 不得漏浆。模板连接肋木的尺寸为50 mm×50 mm。一般情况下, 肋木之间的距离为300~400 mm。

3.4 基础混凝土施工

3.4.1 浇筑平台搭设

由于沙丘基础开挖时造成的基坑较大, 给混凝土下料带来了较大的麻烦, 所以, 必须在基础与基坑边之间搭设1个浇筑平台, 便于铁塔基础模板的固定, 同时, 还可将其作为混凝土浇筑时的下料平台。浇筑平台采用钢管搭设, 并且其应与铁塔基础模板支立、钢筋绑扎同步进行。

浇筑平台的搭设要求:立杆间距1.5 m, 大横杆间距1.2 m, 操作层小横杆间距1 m;必须设斜撑、剪刀撑;必须牢固、可靠, 能够满足人员、运料小车的安全使用要求。

3.4.2 混凝土下料

利用装载机将搅拌好的混凝土在短时间内运送浇筑平台前, 通过溜槽和串筒将混凝土流入模板内。

3.4.3 混凝土养护

因为施工地气候炎热, 基础浇筑后3 h内必须浇水养护。另外, 由于流动沙丘地段的蒸发量大、风大, 所以, 要同时做好保湿工作, 在现场采用棉被覆盖浇水的养护方式。

3.5 沉降观测

因为这是第一次进行流动沙丘段的基础施工工作, 虽然岩土工程勘测报告显示地基承载力足够, 但是, 为了积累施工经验和设计经验, 在每个地基基础浇筑后设置了沉降观测点, 并确定了观测时间, 经过两个月的观测, 基础未发生不均匀沉降或超过10 mm的沉降。

4 结束语

3.输电铁塔斜柱式基础施工技术探讨 篇三

摘要:斜柱式基础的主柱坡度与地脚螺栓中心对立柱中心的偏移尺寸控制不当,砼浇制后容易造成组立塔时塔脚板与基础顶面连接不好,造成主材坡度与立柱坡度不一致,误差偏大,甚至造成主材变形,针对此类情况,结合施工实际,采取相应措施给予解决。

关键词:输电铁塔斜柱式基础坡度施工工艺

0引言

斜柱式基础型式连接形式在输电铁塔的设计中占了较大比例,尤其在500W以下的输电线路工程中几乎都采用钢筋混凝土基础(以下简称斜柱式基础)浇制,采用地脚螺栓与塔脚板连接的方式,必须确保斜柱式基础的主柱钢筋、地脚螺栓下段的坡度(倾斜度)均要求与各种塔型的腿部主材坡度一致。由于各施工标段的施工方法不同,不能形成统一的施工工艺标准,造成各施工队的施工质量参差不齐,其基础主柱的施工坡度达不到设计要求。通过某工程3个标段102基基斜柱式基础浇制的施工质量进行了现场调查了解,发现优良率只达到94%,造成斜柱式基础施工质量不达标的主要问题是由于地脚螺拴中心对主柱中心偏移及基础主柱坡度(倾斜度)偏差导致的。为达到公司“优品交付”、“争创优质工程”的质量要求,通过分析、研究,查找问题所在,总结和提炼成功施工技术经验,重点解决地脚螺栓中心对立柱中心偏移和基础主柱坡度的问题。

1问题的提出

1.1地脚螺栓固定模板加工是否不精确施工中要求安装地脚螺栓前,应先在坑口用钢管搭设支撑架(考虑较重的地脚螺栓),再把地脚螺栓用其固定模板固定,绑扎好箍筋放入坑内置于支撑架上,然后利用支撑架将地脚螺栓提起到一定位置后再放入主柱钢模内,但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并未按此执行,以致地脚螺栓间距不精确。

1.2基础主柱坡度是否符合要求在砼浇制前,在所用立柱钢模及支撑过程中,应根据不同塔型,不同坡度、不同基础型式确定选用,其次在支模过程中应用钢管,双钩紧线器采取吊桶法支模,最后,再对主柱钢模进行校正,可是经现场调查,在施工中绝大部分施工技术人员由于工器具不完善及使用不当造成主柱倾斜度不达标。

1.3在支模时立柱倾斜度是否未校正在斜柱式基础施工中,立柱钢模拼装合成后,应将地脚螺用支撑架提起,将立柱钢模校正固定后,才能将地脚螺栓置于立柱中央在固定立柱钢模时应采用钢管,1.50吨—3吨双钩紧线器并采用对每个腿的外角侧用二根双钩紧张器将立柱钢模吊起到坑口用的井字型钢管上,以便调节立柱高低及坡度,调正后应及时将其支撑牢固,并用短钢管在立柱中间加强一道井字型腰箍,在实际施工时,只有一个施工队是按上述方法进行的。其余的施工队未按此实施,因此导致主柱坡度不达标。

1.4立柱钢模、坡度及地脚螺栓偏移是否经过多次校正基础立柱钢模的坡度地脚螺栓的校正,按照一定的方法精确测量,在砼浇制前和浇制中,应随时进行测量控制,经调查有20基在施工时只校正过一次,并且未达标,结合施工实际至少应进行三次以上校正才能满足要求。

2问题的解决

针对以上提出的主要问题,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进行逐一解决:

2.1地脚螺栓固定模板加工不精首先重新加工地脚螺栓固定模板,确保所加工的模板符合塔型地脚螺栓规格及间距的尺寸以,并适合所用基础型式,地脚螺栓固定模板根据各种塔型及基础型式立柱断面尺寸分别采用40mm厚,宽60—100mm,长800—1400mm的木方进行加工,并要求与不同的地脚螺栓规格、间距、立柱断面尺寸的尺寸保持一致。

另外,在地脚螺栓固定模板上将地脚螺栓固定好后,再在同组地脚螺栓间距间加撑小木方,小木方的规格视地脚螺栓的规格及其间距而定,这样可以使地脚螺栓固定更牢固,不会受到振动后产生位移。

2.2基础主柱坡度达不到优良率通过改进支模方法,采用吊桶法支模,补充支模时所需工器具,支模过程中,根据不同塔型、不同基础型式选配钢模,并采用钢管、双钩紧线器进行加强牢固,且应留有可调节部分,完善工器具的使用方法。

异型模板及普通模板确定后,应将其表面涂土脱模剂后,再进行合模,合模时须用结实可靠的回形销进行连接,并将四角用角模连接牢固。当立柱钢模合好并校正立柱钢模时,应首先由测量人员用仪器认真检查扎筋支模前所打的基础控制桩的基础根开及对角线尺寸是否有误,确认无误后,再进行立柱钢模的校正,

同时应按立柱高度确定所需要加固钢管的位置,施工要求每隔1米—1.5米应加固一道井字型钢管,特别是大基础,为避免立柱向内角倾斜,影响立柱的坡度,应采用1.5—3吨的双钩紧线器,每个腿至少2根将立柱的外角侧自下而上连结,使其斜柱有可调范围,当基础立柱校正完后,应用测量工具对其坡度进行检查,经检查确定符合设计要求后,方能进行砼浇制。

2.3在支模时立柱倾斜度未校正在钢模拼装合成后应及时对其操平、找正,然后用双钩紧线器在立柱下方到上方进行外角侧处控制立柱的高低,并保证立柱坡度达标,同时在立柱中间加撑短钢管形成的井字架腰箍一道以防立柱在砼浇筑时爆肚。

2.4基础立柱钢模坡度及地脚螺栓中心对立柱中心偏移未校正

首先对测量人员进行专门的技术交底,尽量减少测量误差,基础立柱及地脚螺栓校正好后,规定在砼浇制过程中的测量控制部位为上、下、底盘各复测一次,浇到立柱时每隔1米复测一次,浇劲立柱顶面时必须全面复测,每次复测过程,应随时调整立柱坡度及地脚螺栓的位置,砼初凝时再校核、检查,调正主柱倾斜度及地脚螺栓间距及对角线基础根开及对角线尺寸,基础立柱顶面间相对高差及地脚螺栓垂度,以便消除砼收缩应力对地脚螺的影响,同时还应对立柱断面尺寸进行校正,确认立柱坡度正确、地脚螺栓在立柱正确位置后,才能保证同组地脚螺栓中心对立柱中心偏移、立柱坡度得到有效控制。

3结束语

通过施工技术的改进和操作规范的统一,并对后续的基础施工质量进行全检,其优良率达99%,大大提高了斜柱式基础施工质量,解决了斜柱式基础的主柱坡度与地脚螺栓中心对立柱中心的偏移尺寸控制不当,砼浇制后容易造成组立塔时塔脚板与基础顶面连接不好,主材坡度与立柱坡度不一致的问题,彻底控制了立柱坡度和地脚螺栓中心偏移尺寸,杜绝了返工现象。

参考文献:

[1]《输电杆塔结构基础设计与线路施工技术机械设备应用手册》.吉林科学技术出版社2005.7.

[2]《电力工程施工分部分项技术交底操作规范大全》.北京.当代中国音像出版社2006.1 2.

4.基础土建施工合同 篇四

甲方:XXXX公司第二项目部

乙方:为了甲、乙双方更好履行合同条款,在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令及现行施工与验收规范前提下,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XXXXX楼工程。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范围及详细部位(栋号): XXXX楼主体工程(砌体、砼浇筑)。

四、承包方式和结算方式:

承包方式:本工程在承包范围内以包工不包料、包材料损耗、包临设、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材料及机具场内60m运输、包工程验收质量达到甲方检验的“优良”标准、包施工中乙方工人安全保护用品、工伤保险和劳保福利在内、包物价上涨的形式由乙方承包。

结算方式:本工程按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及施工现场实际有效签证计算工程量套用承包单价进行结算。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范围(设计变更、工程更改、隐蔽验收除外)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

五、承包单价:

单价:

单价说明:1;包材料使用的定额损耗率;2:包基础施工前的施工准备、配合工作,如施工放线等工作;

3、甲方增派杂工帮助乙方清理场地、搬运材料等人工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4、甲方增派机械协助乙方进行工程施工,人工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六、付款方式

1、工程进度款按甲方每月签证完成工程量计,作为付进度款的依据,并可支付至当月完成工程量的70 %,工程全部完工后支付至 85 %,经甲方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并办理结算手续后30天内付清结算款。

2、支付方式:甲方付款时采用支票或现金。

3、甲方代乙方申报工人临时户口手续,费用在乙方工程款扣除,如乙方不申报,罚款由乙方负责。综合管理费按乙方在场人数每人每月收10元,逐月在工程款中扣除。

4、乙方在每次申请工程进度款时,必须先提供当月上岗工人花名册及工资明细表,交甲方审查。在支取工程进度款时应将工人工资部分金额汇同甲方劳资员一起发放,其余部分才能取走。如发现乙方弄虚作假,每人每次处以违约金100元。

5、在未办理工程结算之前,乙方负责人最多只能领取付款的8%作为个人收入。

6、乙方负责人只能提取不超过15%的人工费作为管理费,纳入个人收入。

七、工期条款

1、总工期历时天,开工时间月日,竣工时间

2、基础回填平整、夯实内完成。

3、按第2条中的分项工程计划,每个分项工程计划最终完成时间每拖延1天,对乙方处以违约金100元,累计并罚,竣工每迟延一天,甲方对乙方处以合同总价5‰违约金,按双方确认进度计划延误合计超过5天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有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4、若乙方工程工期明显与控制点不符,甲方可要求乙方赶工,若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3天内无明显改进,或乙方无能力承担工程任务,甲方有权增派或改派其它施工单位,由此增加的承包价差由乙方承担,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且乙方承担甲方的工期损失。

5、如遇下述情况:(a)甲方、建设单位重大设计变更影响;(b)不可抗力严重影响施工;(c)其

他:;由乙方向甲方在24小时内办理延期签证.八、质量条款

1、乙方承包施工的工程质量以甲、乙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及说明,施工方案,设计变更,技术交底,现行施工与验收规范,作为检查、抽检或验收的依据和标准。

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指挥,严格做好工人技术交底,严格按照以上约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因乙方原因施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必须无条件、无偿采取相关补救措施,直至消除质量隐患,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工期不顺延,甲方有权视乙方对施工质量的补救情况决定是否解除合同;甲方也可以不要求乙方采取补救措施,直接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担补救费用,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其它损失

3、浇筑砼垫层时,乙方必须先派人现场设置标高控制点,否则甲方现场施工员有权按每工日200元另派工人设置标高控制点,派工费用由乙方负责,砼垫层平整度必须控制在+2CM之内,否则由乙方承担所有材料、人工损失。

4、乙方应提前4小时通知甲方办理隐蔽工程、中间工程的检查和验收手续,未经验收乙方擅自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的,该分项工程不予结算;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或构成违约行为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5、分项工程施工完毕之后,乙方必须先进行自检,合格方能报甲方验收。甲方第一次验收不合格,对乙处以 500元违约金,可考虑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完毕重报甲方验收;若乙方未能在限期内整改完毕或虽整改完毕但经甲方第二次验收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对乙方按已完工合格工程的70%结算,并限期办理有关退场手续。

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甲方检验的“优良”标准,若工程质量评定为“合格”,则按合同总价的95%结算。

十、定岗定员要求:

基础挖土方分为:个施工小组,施工总人数:人;

基础填土方分为:个施工小组,施工总人数:人;

承台、地梁砌砖模分为:个施工小组,施工总人数:

批水泥砂浆分为:人;

乙方的施工管理应实行定员、定岗制度,按工作量、工期进行定员、按建筑物部位进行定岗。详细的施工小组人员名单在开工前必须书面报甲方,如不按此要求执行,甲方对乙方处以承包产值5%的违约金。乙方按甲方要求定员定岗,如随意调换工人充数,每次处以违约金60元/人。

十一、甲、乙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索取或收受乙方物质或非物质利益,不得刁难乙方,甲方财务员、材料员、仓管员、质安员、施工员、预结算员等有关人员不得私自与乙方工作人员接触,不得收受乙方工作人员给予的金钱以及其他财物,不得接受乙方工作人员的请客进行吃、喝、玩、乐等娱乐性活动,以及其他变相的受贿行为;甲方工作人员出现索贿行为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监事会投诉。

2、进场前五天,甲方必须向乙方签发施工队伍进场通知书,乙方凭进场通知书办理进退场手续及完工结算手续。

3、乙方进场时,甲方书面就公司制度、工地管理制度及具体管理人员名单向乙方交底。

4、提供施工图一份。

5、甲方无偿提供施工场地、生活场地。

6、甲方提供总水、电接驳点和各施工结构层的水、电接驳点各一个,其它部位

用水由乙方自行接通。

7、甲方指派代表,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检查验收、办理变更登记、竣工结算手续等。

8、甲方提供垂直运输设备、斗车、砂浆机、照明设备。

(二)乙方职责:

1、乙方不得对甲方工作人员给予物质利益或非物质利益,乙方工作人员不得私自接触甲方财务人员、材料员、仓管员、质安员、施工员、预结算员等有关人员,不得对其以各种名义给予金钱以及其他财物,不得与甲方有关人员进行吃、喝、玩、乐等娱乐性活动,以及其他变相行贿行为,一经发现甲方对乙方处以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工程款不予结算,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追索,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乙方进场前必须与工人签订用工协议书,内容包括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管理职责和工资发放等手续。协议要求一式三份(乙方、工人、甲方项目部各执一份)。

3、乙方队伍进场时,提供“三证”(身份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劳务证),须按当地政府外来人口的有关管理规定,申报办理相关手续,如不办理,发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4、乙方不得雇佣18岁以下及不宜从事建安工程施工的作业人员,否则发生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自带必备的施工工具和用具,工人安全防护用品等;费用包括在承包单价内。

6、乙方凭领料单到甲方仓库领用由甲方提供的材料,材料损耗率按合同规定的损耗率计算,未有规定的,按现行定额规定的损耗率计算,乙方领用的材料超规定的用量,按甲方材料购进价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7、乙方应遵循甲方公司《成品保护的有关规定》,加强施工人员的成品保护教育,不得在结构物上随意钻打、剔槽、拆除结构物,否则甲方有权按规定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罚款。

8、乙方不得将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转包给他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9、乙方施工中每天做到工完料清,工程竣工后的场地清理(包括临时生产和生活设施)。

10、乙方新工人进场,必须于二天之内带齐新工人身份证原件到甲方项目部办理登记。

11、乙方工人必须持证上岗,如有发现无证上岗,每人每次处以违约金200-300元;造成严重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乙方工人必须按规定戴好安全帽,甲方不定期抽查,有不戴安全帽者,按人/次罚款20元。

12、严禁乙方工人在工地打架、偷窃、闹事、破坏公司财产,如有发生,双方均处500-1000元违约金,情节严重者报送公安机关处理;乙方工人必须留宿工地,工地不得留宿外来人员,违者处以违约金每人每晚五十元,因此而造成治安问题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

13、在执行合同期间,乙方对所有发生工程量签证依据的数量、承包范围、工作内容必须属实,如发现签证单内容有虚假记录、串谋作弊等行为,则按分项工程价款的100%进行处罚。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责令乙方退场,另选施工班组。情节严重者,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4、委派为现场管理代表,需持有与工程相适应的资格证书,负责履行本合同工程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等相关事宜。

15、乙方施工完毕或中途退场,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五天内,负责将其所有施工人员、施工机械、机具撤离甲方工地;逾期未撤离的,甲方有权采取任何强制措施,强行责令乙方退场,所生费用(包括甲方垫付的工人工资等费用)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后果均由乙方完全承担,与乙方无关;

16、乙方中途退场,乙方结算的工程量及结算总价以甲方项目部验收签证结算为准;若乙方有异议,可书面要求甲方审定,审定结果作为乙方结算的最终依据。

十二、安全条款

1、人员进场必须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及时做好书面安全交底及安全措施工作,严格按照现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施工,执行公司和工地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处罚标准),用电机具要专人管理专人操作,若违反规定造成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

2、施工现场乙方必须有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和监控工作,及时做好安全自检与整改工作。

3、因乙方自身管理不善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一概不负责。

4、对于乙方雇用的工人的伤害或赔偿,应由乙方自行负责。对于这类伤害或赔偿,乙方应保证并持续保证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5、严禁乙方工人私自接电线、插座、电炉;开水龙头不关者,发现每人次处以违约金一百元整,从工程款中扣除。

6、乙方自行负责工人的劳保用品、劳保福利及施工过程中工伤事故处理的一切费用。

7、特殊工种施工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如电焊工等。

8、由于乙方施工管理不善,造成任何第三方的损害,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十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其他;

a)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保修期满结清余款后自行终止;

b)本合同一式四 份,甲执 三 份,乙执 一 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XXXX工程有限公司第二项目部乙方:

代表:&nbs

p;代表:

电话:电话:

身份证号码:

5.铁塔基础知识 篇五

直线转角塔:设置在线路转向0~5度的转角处。6.按铁塔形状分几种?采用什么代号?

按铁塔形状分16种:

上字型 S、叉骨型 C、猫头型 M、三角型 J 羊角型 Y、干字型 G、V字型 V、酒杯型 B 鱼叉型 Yu、田字型 T、王字型 W、桥型 Q 门型 Me、鼓型 Gu、正伞型 Sz、倒伞型 Sd

7.什么叫双回路塔?双回路塔有什么作用?

双回路塔就是在一基塔上架设两组导线的塔。用途:(1)从甲地向乙地两组同时送电。

(2)从甲地向乙地一组送电而另一组备用,必要时可由乙地向甲

地倒送。

(3)从甲地送出,到一定地点后则分别向乙地及丙地两处送。

8.什么叫多回路塔?多回路线路?

线路中同一基塔架设多于两组导线的线路叫多回路铁塔,并行的几组铁 塔线路或同塔多回线路叫多回路线路。9.铁塔导线排列方式分哪几类?

铁塔导线排列方式分为:水平排列、三角排列。10.铁塔的呼高是指哪段距离?

铁塔的呼高是指下横担主材准线到塔脚板上平面之间的距离。

11.铁塔根开:铁塔根开是指铁塔腿部主材准线与塔脚板上平面交点之间的距离。

列及两回路之间的水平距离也有了明显减小,从而使每回路的自然输送功 率比常规多回路同塔的每回路有了明显提高,输电线路走廊也有了明显压 缩,同时不仅输送单位容量的工程造价有大幅度下降,而且还能节省工程 建设投资。

20.电网公司集中采购招标项目? 变压器、电抗器、互感器、组合电器、断路器、隔离开关、电容器、避雷器、架空线路用复合绝缘子、盘形绝缘子、导地线、光缆、铁塔、电缆。

21.地线和横担长短分左转还是右转? 长地线和短横担在转角内侧,短地线和长横担在转角外侧,右转横担以下脚钉排D腿,横担以上排A腿,左转横担以下排A腿横担以上排D腿。

6.的铁塔基站场地租赁合同 篇六

乙 方:

为适应通信事业发展,优化通信基础设施,完善网络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 房屋/场地 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作为双方共同遵守的依据。

一、租赁物基本情况和租赁用途

1.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租赁物位于 ,建筑面积平方米。 具体租赁范围及位置详见附件。

2.权属情况:甲方持有该房屋所有权证号: 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 ,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 ,租赁物(是/否) 设定了抵押。身份证或营

3.乙方承租租赁物用于基站建设、抱杆、桅杆、拉线塔、走线架、防雷接地系统、搭建机房等

二、租赁期

本协议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止 。甲方应在 时双方商定年费用为,合计 整(? 整),其中,税金 (实际以税务局征收为准)。按 月/季/半年/年 结算, 甲方需配合乙方完成基站建设,基站开通后 乙方收到国家正式合法有效发票( 税金甲方自负 )30天内转账支付。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不承担除本合同约定的费用以外的任何其他费用。,其中乙方应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将上述租金支付至甲方如下银行账户,若以下账户信息发生变更,甲方应提前七天书面通知乙方,否则发生款项流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可根据其内部的具体管理规定决定以 租赁物租金/租赁物管理费/物业管理费 名义收取本合同项下的租赁费用,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纠纷由甲方自行解决。

账 户 名:

开户银行:

账 号:

甲乙双方续签租赁合同的,租金涨幅不得超过本合同租赁费用的 。 在租赁期内,该租赁物如因赠予、继承等发生所有权转移的,本协议对新所有权人继续有效。

四、电费采用如下 方式

1.直供电方式:

甲方应配合乙方向供电局申请380V、15KW、63A 电源. 乙方自付电费。在乙方供电工程未完成及基站工程施工期间,甲方向乙方提供临时用电,电费由乙方按实际用电量付费,电费标准 。

2.转供电方式:

(1)甲方向乙方提供负荷为 30KW的380V或220V(选择一种) 供电电源,并提供供电线路安装路由。甲方配电室至乙方基站的供电线路施工及工程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机房内安装电表一块)。甲方同时应提供壁垒接地线(根据测试结果定);并在乙方租用的基站机房建成后一周内提供电源。

(2)转供电方式下,电费根据乙方单独计量电表读取数据按实结算。每月 日前,且收到甲方提供的相应金额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正式发票(如不能提供发票的,应提供总电费发票复印件、电费分摊表、相应金额收据等)后,乙方按 元/度以银行转账方式向甲方支付。

五、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保证本协议项下提供给乙方的场地权属清楚,若发生产权、出租权或有关债权、债务纠纷,概由甲方负责,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还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若发生甲方欲将所有权/使用权/管理权转移给第三方的情况,甲方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合同对第三方继续有效。由甲方协助乙方向第三方移交权利和义务。

2.该通信基础设施,属乙方资产,甲方应协助乙方做好通信设备的安全保卫工作,以确保设备运行良好。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随意拆移通信设备,不得将该系统设备挪为他用。甲方若发现该设备系统故障或丢损,应及时通知乙方解决,以确保双方共同利益。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场地设施损毁或灭失,甲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甲方 应协助乙方办理三相五线电源的申请, .租赁合同存续期间,乙方工作人员有权随时进入租赁物进行必要的检修工作, 甲方允许乙方于租赁期内共享政策. 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切断租赁物的水电供应。

4.因甲方原因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时, ,并补偿由此造成的拆迁等费用 。

5. 为确保基站能顺利安装并开通,隐蔽施工等工作,并配合必要的群众协调工作以确保本合同得以履行。 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6.其他:

六、乙方权利义务

1.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由乙方负责在该场地增设通信铁塔系统,并负责进行该系统的设计、安装与调试。

2.乙方应负责通信基站设施的所有投资并享有相应的所有权,甲方不得擅自对乙方的设备、设施、系统进行任何变动、拆改。

3.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乙方添置的装修物、设施、设备、系统可由其自行收回或拆除 ,届时乙方将租赁物按乙方处置后现状交还甲方,无须恢复原状

4.在协议期内,如遇甲方需改变房屋结构等因素,应提前30个工作日通知乙方,并配合乙方进行相应设备调整。

5. 租赁期间,乙方确保设备放置符合安全要求,如建设维护人员中发生安全事故的由乙方负责.

七、合同的续签、解除与终止

1.租赁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租赁物有优先承租的权利。

2.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终止本合同。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合同终止。

3.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有以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甲方逾期十五日提供租赁物及附属设施、设备的,或甲方所提供的租赁物及附属设施、设备不符合约定条件的;

(2)甲方发生本协议标的相关的产权、出租权丧失或受到限制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影响租赁物使用的 ,甲方未尽修缮或周边环境维护义务,影响租租赁物使用的

(3)其他非乙方原因导致无法正常使用租赁物的情形。

4.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逾期十五日未接收甲方交付的租赁物;

(2)逾期缴纳租金超过三十天;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或破坏租赁物结构,严重影响租赁物质量的;

(4)利用租赁房屋从事违法活动。

任何一方按本合同约定主张解除合同,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之日解除。双方应于 日内办理移交手续。

八、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一方无故解除本合同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相当于 当年年租赁费用50% 的违约金。

2.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凡本合同中约定的履行义务方未能按约履行义务的,履行义务方均应按 当年租赁费用万分之五 的标准向接受义务方支付违约金。 履行义务方拒绝履行义务或逾期履行义务超过三十日的,接受义务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

3.如果甲方有赔偿和/或支付违约金的责任,如果最近一笔付款不足以抵扣的,则可从下一笔付款中继续扣除。

4.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款项支付方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金额的万分之五 权解除本合同。

九、免责条款

租赁房屋被拆迁的,政府拆迁补偿政策中关于承租人所应享有的补偿款和安置权利归乙方(包括但不限于停业损失补偿、经营损失补偿、从业人员补偿、过渡费、搬迁补助费、异地安置费、装修/设备/设施/系统的补偿等),其他拆迁补偿及安置权利均归属于甲方。

十、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协商不成的,均提请 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争议解决前,双方应继续严格履行合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的履行。

十一、其他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甲乙双方的文件往来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一方给予另一方的通知或函件,以快递方式邮寄至本合同第一页所载的地址并以对方为收件人或以专人送至前述地址,均视为已经送达。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肆 份,甲乙双方各执贰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7.铁塔基础施工合同 篇七

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在促进国民经济不断提高的同时, 也改变了设计和运行电力系统所依赖的基础条件。输电线路为我国的电力供应提供基础和保障, 在电力供应系统中发挥着关键性的作用。但由于当前电力供应以企业为主, 这就对电力供应在经济改善方面提出了要求, 在对输电线路铁塔进行设计的过程中, 既要保证铁塔的安全稳定, 又要考虑其经济效益。在已经发生的输电线路事故中, 由于铁塔的结构不合理而造成的事故占了相当大的比例, 做好架空输电线路铁塔的结构设计工作既是保障电力系统正常运行的先决条件, 也是确保供电企业经济效益的根本保证。因此, 为有效防止外部损伤, 保障输电线路的安全运行, 需要在对输电线路铁塔设计的日常工作中不断进行研究和总结, 从而不断提高输电线路铁塔结构的设计水平。

1 输电线路铁塔结构设计

作为电力线路工程建设的关键一环, 输电线路铁塔的设计必须在特定的原理和方式的指导下进行, 充分发挥各种设计理念及思想, 并对设计全程进行有效控制, 从而保证输电线路铁塔设计的重要意义和价值, 对电力系统的进步和发展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不断变化和发展的经济及自然环境不断对输电线路铁塔的设计提出了新要求, 因此, 要尽可能因时、因地制宜, 逐步提高结构设计水平, 以进一步适应现代电力规范的要求, 促进电力系统的不断发展完善。

1.1 塔头铰结点的设置

输电线路铁塔内力分析时, 均将杆系结点作为铰接点。本处塔头铰结点设置, 指的是两铰拱或三铰拱力学模型的选择及结构模式。从80年代中期, 设计者普遍采用了过渡铰钢式的构造结构, 不仅接近原力学模式, 也节省了钢材。近年来, 国内有些输电线路工程直线塔使用三铰拱塔头。但有的塔在中间铰的部位下又加设了平连杆。设计者慎重考虑三铰拱进行的内力分析等问题。至于三角拱在输电线路铁塔结构设计中, 国外也早已有应用, 如美国的500 k V输电线路直线塔、南非的400 k V输电线路直线塔, 都大范围使用了三铰拱塔头, 且中间铰部位下均未加设平连杆。

1.2 杆系布置

对于杆塔的选型, 主要根据沿线地区的水文气象地质情况及工程导线型号以工程区域内使用年限较多的杆塔型为选择对象。通常而言, 平原或丘陵地区的杆塔型以拉线杆塔或钢筋混凝土杆为主;城市或郊区以钢管杆塔为主;走廊狭窄或清理费用高、清理难度大的走廊地带, 则以垂直或导线三角形杆塔为主。杆系布置的合理性, 既与节点构造有关, 也与杆件本身的功能有关。下面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初步分析。

1.2.1 导线横担下平面斜材布置

导线横担下平面斜材常见布置形式为交叉斜材式。并且交叉斜材布置到导线横担根部时, 大多是斜材连接到导线横担的主材上。在纵向荷载作用下, 就会将连接部位的主材或节点板推变形。故类似结构, 常见设计者在这一部位的节点上, 又增设一短角钢, 以增强在纵向荷载这一作用下这一部位的抵抗能力。虽这一办法并没有彻底解决问题, 还是被设计人员普遍的采用。但是, 改进杆系布置, 使设计有可能做得合理, 则是每一个设计者的责任。

1.2.2 塔腿平连杆的使用

近些年来, 在设计和真型塔试验中, 均对平连杆的使用有一些有别于以往的考虑。力学模型从静定到超静定的变化, 体现在塔腿结构加设平连杆的设计。以及仅靠80年代中期推求出的近似适用公式, 已不能满足内力分析的需求, 应引起足够大的重视。因此, 在计算中要考虑, 塔腿采用平连杆时, 应作为杆件进行计算。在铁塔实验中, 曾出现因平连杆导致负误差偏大。误差偏大将塔腿主柴拉弯, 以至于不能满足试验荷载需求的情况出现。

1.2.3 塔身斜材的布置

制约塔身斜材的基本条件包括斜材对外荷载抵抗力矩的选择和计算长度的选择。塔身斜材的布置形式还和塔身的宽度有关。

1.3 大坡度塔身

大坡度塔身被广泛使用, 不仅可以减少基础作用力, 也能降低基础材料耗量。500 k V单回输电线路大负荷塔型, 曾使用过不少大坡度塔身。随着500 k V双回同塔并架输电线路建设的发展, 宽身、大坡度塔身的应用也日见增多。

2 铁塔基础设计的优化措施

输电线路铁塔结构的设计要遵循以下原则: (1) 对沿线工程地质、气象和水文条件进行调查; (2) 制定科学的杆塔位排定原则; (3) 主力杆塔的造型优化设计; (4) 交叉跨越的设计, 对地距离的最高温度判定。

2.1 强化铁塔基础

输电线路的杆塔基础分成三大类: (1) 水泥杆基础; (2) 钢管杆基础; (3) 直立式铁塔系列基础。

其中水泥杆基础分成两种类型, 非原状土无拉线盘及非原状土有拉线盘两种。钢管杆基础分为非原状土台阶式、非原状土直柱式柔性及非原状土混凝土三种类型。直立式铁塔系列基础可以分成16种。

对于浇筑混凝土难度比较大的可以选择预制装配式或者金属基础, 对于电杆和拉线最好选择预制装配式基础。

设计时首先必须确保安全, 需计算铁塔基础的受力情况。对于轴心受拉或受压的基础, 应选择不一样的值。新基础计算的前提是地基承载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如果属于淤泥或淤泥质地, 则务必重新进行设计。

综上所述, 基础形式应当充分考虑沿线地质、施工条件及杆塔形式, 并且充分结合基础稳定性、基础位移等各种综合因素进行设计。

2.2 降低杆塔接地电阻

高压送电线路的抗雷水平与其接地电阻成反比关系。因此, 应尽量降低杆塔的接地电阻。这样既能提升高压送电线路的抗雷水平, 也是最经济可行的措施。具体措施如下: (1) 杆塔所在地如果能够水平放置, 可以采取水平外延接地的措施, 这样即可以降低工频接地电阻, 还能降低冲击接地电阻; (2) 对于地下较深的电阻率偏低的土壤, 可以选择竖井式的接地极; (3) 敷设有效的降阻剂; (4) 尽量使用更多的盐、酸、碱及木炭等物质。

3 优化路径和塔型搭配

近年来, 城市架空输电线路普遍采用的是紧凑型多回路钢管杆或者钢管塔走廊。这种路径不仅在技术上满足输电线路的需求, 而且外形比较美观、安装方便, 能节约占地面积。同时地势比较平坦, 走廊宽度非常小, 线路施工极为便利。输电线路的走廊宽度包括塔头尺寸、风偏以及安全距离, 有效控制塔头尺寸及风偏才能使走廊宽度减小。选择固定挂点的直线杆塔以及耐杆塔, 是限制塔头尺寸及导线风偏的理想方法。近年来, 随着走廊的日趋紧张, 城市架空线路今后的发展方向是多回路以及大截面。同时, 随着国家对输电线路安全运行的要求越来越严格, 为了确保架空输电线路的运行安全, 今后城市架空线路铁塔结构在设计时要提高其安全系数。

4 结语

架空输电线路的铁塔结构设计工作是输电线路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设计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输电线路建成后的正常运行, 因此, 必须重视输电线路铁塔的设计工作。本文对输电线路铁塔结构的设计进行了简要介绍, 并提出了一些优化措施。在输电线路铁塔结构的设计中必须遵循科学的原理, 同时充分利用先进的设计思想与理念, 确保综合指标满足实际的需要。只有这样才能确保输电线路铁塔可以在电力行业发挥应有的作用, 从而确保输电线路的安全运行。

摘要:近年来,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 人们对经济和物质的要求越来越高, 对电力程度的依赖也在不断增加。因此, 人们对电力安全生产提出了更高要求, 要着眼规划建设, 努力完善电网结构, 确保输电线路安全稳定。文章主要介绍了架空输电线路铁塔结构设计的要点, 并提出了铁塔基础设计的主要优化措施。

关键词:输电线路,铁塔结构,基础设计

参考文献

[1]纳慈春.论输电线路铁塔构件钢的制作[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 2010 (21) .

[2]蔺靖华.架空输电线路铁塔结构设计要点浅析[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 2011 (20) .

[3]黎丹, 余文晖.输电线路铁塔基础控裂构造优化[J].武汉工业学院学报, 2007 (4) .

[4]吴家园, 刘旭兵.输电线路铁塔结构设计中先进技术的应用和改进[J].东北电力大学学报, 2008 (9) :29~31.

8.铁塔基础施工合同 篇八

【关键词】架空送电线路;铁塔基础;角度变换;施工效率

随着经济不断发展,架空送电线路铁塔基础角度变换的设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从多个方面进行计算和确定,才能减少工程投入,避免工程变更情况出现,从而提高工程施工过程的安全性,确保架空送电线路铁塔基础角度变换的施工质量。

一、架空送电线路铁塔基础角度变换的工程概况

在对某架空送电线路进行设计时,根据工程施工要求,线路的长度控制在30千米左右,电压为220千瓦,采用的导线是双回双分裂的LGJ630/45,并且,地线采用的是LGJ-150/35和36芯OPGW,以保证整个施工过程的安全。由于受到地理因素的影响,对附近居民造成一定干扰,因此,对路线的部分路段进行改线,经过两次改线后,确定了最终的位置和角度。但是,在进行第二次改线时,由于该路段前部分所处的环境比较复杂,地形不能从第一次的基础上进行重新更改,必须采用第一次所确定的塔为,才能保证工程的正常施工。本文将该路段定位在P13和P17之间,在实践过程中,设计了两种方案,以降低架空送电线路铁塔基础角度变换工程的施工成本。

二、相关规范条例的分析和具体设计

根据架空送电线路基础设计技术的相关规定,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首选原状土作为施工基础。由于P13地处山顶的坎边位置,地表的植被层有30厘米厚,基本为褐灰色,而土质成分主要是粘性土,含有少量砂石和植物根系,在植被层的下部基本为砂质粘性土,为花岗岩风化形成的,干湿程度居中,局部存在强风化块状,因此,整体来说P13所在的区域地质结构比较松散、情况比较良好。根据架空送电线路铁塔的设计要求,制定了下面两种方案:

1.采用P13第一次改线时使用的SJ633转角塔,以直柱全掏挖型作为基础部分,并将主柱的直径设计为两米和二点四米,同时底板的直径设计为3.7米和3.8米,坑深为七米和八米。通过对基础受力、转角塔与点之间的间隙,以及铁塔整体结构的审核,在进行第二次改线时,可保持原有设计与位置不变。

2.根据转角度的要求,对P13的塔型和基础部分进行重新设计,以满足P13转角向右右37°12′48″的要求,同时,进行基础部分的重新挖坑。因此,需要在原来的基础上扩大范围进行挖坑,并将原有的基础废除,才能保证整个塔位的稳定性,提高架空送电线路铁塔基础角度变换工程施工的安全性。在实际设计中,第二种方案采用的是SJ632转角塔,以直柱混凝土台阶作为基础部分,主柱的直径设计为1.2米和1.4米,基础底板的直径设计为4米和4.4米,基础坑深为4.2米和4.4米。

根据相关设计要求规定,架空送电线路铁塔基础角度变换工程施工,应优先选择方案一,可以大大减少基础部分的浪费,从而降低施工成本,提高材料的有效利用率。在《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中,没有对基础部分给以详细的要求和说明,对于允许的施工偏差:地脚螺栓式和主角钢插入式整基基础扭转必须低于10′这个要求,工程项目参建各方持有不同意见。根据实际施工情况来看,可要将上述规范中提到的转角塔整基基础值,看作是转角塔整基基础顺线路与横线路两轴线与该线路顺线路方向中心线和横线路方向中心线之间存在的角度偏差。因此,在没有特殊情况下,转角塔基础的横向路方向应该是内角平分线的方向,而转角平分线方向是指顺线路的方向。

根据转角塔基础角度變化工程的实际情况来看,双回线路同塔的使用范围较广,部分工程施工中,双回路塔还可以作为分歧塔使用,因此,在实际线路敷设过程,根据线路的方向选择合适的回路转角,才能确保架空送电线路的正确安装。所有,转角塔基础中两个轴线的设计要根据导线布置情况、基础荷载情况等来进行,同时对工程施工给出相应的要求,才能提高转角塔基础工程的施工效率。根据上述规范的要求,以线路方向作为基础轴线的确定方向,对第二次改线的角度进行计算得出,基础扭转的偏差值已经超过上述规范中允许的范围。由此可见,采用方案一进行转角塔基础施工,不能完全满足相关验收要求,必须对P13的基础施工进行慎重考虑,才能确保架空送电线路铁塔基础角度变换工程的顺利施工。

三、实际施工中存在的特殊情况

在实际施工中,除了同踏多回路转角塔基础两个轴线的设计外,其它的特殊情况也需要高度重视。例如:在进行线路设计时,遇到线路与新建变电站相交汇的情况,则需要对解口点进行中心设计,按耐张塔的方式进行设计,便于以后的解口操作。对线路顺线路方向中心线、基础顺线路轴线等进行计算,得出相应的角度偏差值,以满足预留解口用的耐张塔、基础荷载等相关要求,确保设计方案可行。如果采用其它设计方案,则有可能提高施工成本,造成不必要的资金浪费,因此,在设计施工线路方案时,要从方面进行综合考虑,以提高工程的施工质量。

四、结束语

根据施工要求,对架空送电线路铁塔基础角度变换工程的设计进行分析和探讨,有利于减少施工过程的资金投入,避免重复返工情况出现,从而提高整个工程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徐伯建.超高压架空送电线路转角塔基础角度变换[J].价值工程,2011,02:51.

[2]唐民妍.架空送电线路铁塔基础扭转偏差的讨论[J].城市建筑,2013,10:143+146.

[3]王华辉.送电线路基础工程型式及设计优化[J].农村电气化,2010,04:13-15.

[4]李峰,袁骏,侯建国,安旭文.我国输电线路铁塔结构设计可靠度研究[J].电力建设,2010,11:18-23.

9.搅拌站设备基础施工合同 篇九

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RQ-2011-012

二0一一年七月一日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人(甲方全称):

承包人(乙方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混凝土搅拌站设备基础、深基坑(沉井)防护工程。资金来源: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土建、沉井;深基坑维护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11年7月1日 竣工日期:2011年8月15日 合同总工期:45日历天。

四、合同价款

设备基础工程 人民币肆拾伍万伍仟元整(45.5万元)。深基坑(沉井)防护工程

人民币贰拾贰万元整(22.00万元)。

五、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现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的,承包人应负责返工至合格为止,返工的所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同时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发包人的全部经济损失。业主随时抽查成品施工质量,如发现其中一项不符合标准,扣除工程款的10%,经采取补救措施仍不符合标准的,业主可责成施工方立即停止施工,撤出现场,并向业主赔偿造成的各项损失。

六、材料供应

由承包人负责材料的采购,对材料负责。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在使用前应按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检验合格经发包人、监理工程师认可后使用。

七、工程付款

工程施工按进度付款,至主体结构完成支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70%,全部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审计后付至审计价款的95%,留5%作为质保金,待两年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后14日内无一次性付清(无息)。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八、分包与转包

本工程不得分包转包。

九、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书及其附件;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图纸;

9、工程量清单;

10、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违约责任

1、施工达不到现行相关标准规范要求的,必须经过整改达到要求且按工期延误承担罚款;

2、在施工期间,承包方必须加强对市政设施成品的保护,承包方对市政设施要有保护措施,如有损坏,由发包方、承包方共同核定损坏量,承包方按照原施工单位投标价的双倍标准向发包方赔偿;

3、承包方必须全部落实本工程所需主要材料来源,保证所采购的材料规格要求符合标准规范;

4、承包方应文明施工,注意安全,必须保持道路、场地清洁,做到工完、料尽、场清、周围设施完好。完工后周围设施管理单位无投诉的,可支付工程款;

5、承包方应按时按要求提交工程开工报告、验收申请、竣工图、竣工报告及相关资料等;

6、其它按合同相关条款执行,由违约方承担相应责任,赔偿损失;

7、工期拖延罚款:2000元/天。

十一、其他

1、设备基础工程设计变更工程量按实调整,若变更内容在本次招标的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则价格按定标单价不变;若变更内容不在本次招标的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则价格由承包人和发包人根据周围的类似价格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过双方确认后执行;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可提请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进行咨询或按合同约定的争议或纠纷解决程序办理。

2、深基坑(沉井)防护工程,为固定总价,由承包人自行承担风险。

3、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十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经协商达成协议,均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同意选择向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均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壹式拾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自双方盖章 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经办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经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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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略)。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发包人:

2、承包人:

3、设计单位:

4、监理单位:

5、工期:45日历天数。

6、开、竣工日期:2011年7月1日开工,2011年8月15日竣工

7、图纸:设计单位出具的施工图,供施工使用。

8、指令、通知、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在合同条款中,无论何处述及由任何人发出或颁发任何指令、通知、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除另有说明者外,均指书面的指令、通知、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而“指令”、“通知”、“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字样均应据此解释。

二、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1、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及其附件; 2)中标通知书; 3)招标文件; 4)投标书及其附件;

5)合同专用条款; 6)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图纸;

9)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的解决办法,按合同通用条款中相应款项执行。

三、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对合同通用条款中相应条款明确如下:

1、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

2、适用法律和法规

国家法律、法规及江苏省和连云港市的部门规章或地方法规。承包人应遵守当地政府有关工程施工的法令和规定,交纳各种应交的税费。

3、适用标准、规范

本合同已经包括的工程规范和市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施工用相关标准规范由承包人自备。

四、图纸

1、在合同协议书签订后3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全套施工图纸。图纸提供套数:1套。承包人需增加图纸份数,发包人代为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的图纸,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自行复制或向任何第三方泄漏、转借、转让,施工完成,如数交回。发包人一旦有确凿证据证明承包人有以上泄密行为,罚款5万元整,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3、深基坑维护(沉井)工程,按施工单位编制并经过专家论证的专项施工方案、图纸施工。

4、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五、工程师

按合同通用条款中相应条款执行,并就有关内容约定如下:

1、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姓名: 职务:总监理工程师

职权:按发包人与监理单位签订的监理合同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2、发包人派驻的代表

姓名: 职务: 副总经理 姓名: 职务: 技术负责人 职权:履行发包人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负责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

3、项目经理

按合同通用条款中相应条款执行,有关内容约定如下: 项目经理的姓名:

职务: 项目经理

六、发包人工作

1、发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工程开工前,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

2)施工场地与外部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3)提供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的时间:工程开工前提供; 4)负责证件、批文的办理;

5)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提供和交验要求:工程开工前现场交验;

6)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的时间:开工后另行确定。、发包人未做好上述工作,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承包人有关实际损失。

七、承包人工作

承包人应按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准备:负责施工现场的布置和临时设施的施工。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第(八)条约定的期限内向工程师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并确保人员和设备及时到位;

2、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时间和份数:根据工程施工情况及工程师指令及时向工程师提交隐蔽工程验收通知、工程自检报告、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等,并于每月25日前分别向发包人及监理单位提供详细的下月施工进度计划、本月已完成工程量报表(含设计变更及签证费用)、承包人自购材料清单、材料进场计划、劳动力及用款计划等资料;

3、承包人作为本工程土建安装工程总承包单位,其承包范围内的分部分项工程不得分包,若无专业工程施工资质则经发包人同意按

规定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施工队伍。承包人自行解决施工所需的水、电、通讯线路,并确保施工期正常使用;

4、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承包人根据工程需要,提供水、电、脚手架、垂直运输工具等,认真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包括照明、安全设施等),承包人对安全防护工作负全责(责任和费用);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应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珍惜他人的劳动成果,对其他承包人工程造成损坏的必须予以赔偿;

7、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竣工前应将一切建筑垃圾、施工废弃物清理干净,使完工工程交付发包人后达到正常环境卫生的要求;同时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8、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包括但不限于)1)严格按施工图纸、国家现行的施工及技术验收规范进行施工,做好自检工作,并按规定程序进行检测和报验,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

2)严格按施工安全规范要求采取预防事故的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安全;

3)承包人应派出专业安全人员、质量人员在施工现场实施全天候值班。凡施工中因承包人原因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事故发生后承包人应书面报告发包人或主管单位备案;

4)施工中承包人应做好施工原始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按照国家验收规范的要求,整理、检查、编制工程验收竣工资料,并在竣工

时按规定移交发包人;

5)在施工中,由承包人自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物件的倒运、机械二次进场等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

6、其他

1)竣工资料符合连云港市档案局关于档案资料的要求; 2)准时参加监理组织的每周工程例会和专题会议;

3)承包人用水、电按表计量。结算时按市场价在结算工程款中扣除;

4)其它事宜由双方协商另定。

八、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进度计划

按合同通用条款中相应条款执行,并就有关内容明确如下: 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的时间:承包人取得全部施工图纸后5日内提交较投标书中更为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报发包人及工程师审批,进度计划必须包括对其他承包人承包工程的进度要求。在实施中,如在发包人看来工程的实际进度不符合已经批准的进度计划,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的要求提出一份修订过的进度计划,报发包人确认,但这种确认并非对工期延期的批准,如修改后的计划仍不能按期完成,承包人仍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工程师确认的时间:接到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后7日内进行确认。

2、开工及延期开工

按合同通用条款中相应条款执行。

3、暂停施工

按合同通用条款中相应款项执行。

4、工期延误

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并得到发包人批准后,工期相应顺延。

a不可抗力;

b合同中约定或工程师及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2)承包人在本条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总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提出初审意见报业主确认,业主在收到总监理工程师初审意见后14天内回复,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3)合同工期按发包人书面批准的开工日期以日历天计算,因承包人原因导致总工期或单位工程工期出现延误的,由发包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必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赶抢延误工期,若延误工期按每天2000元进行罚款;

4)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除非发包人书面认可的原因,本工程不同意其它任何理由的工期顺延。承包人必须在符合工期顺延情况发生后14天内向发包人书面申请确认,逾期申请发包人不予接纳,视为弃权;

5)承包人不得以农忙、下雨、刮风、材料供应紧张、材料涨价等非不可抗拒的理由拖延工期,否则按照合同条款进行罚款;承包人因材料供应、施工劳力和机具设备不足、管理不善或发生安全质量事故而影响工期的,均属承包人责任,此类情况不能作为顺延工期及费用索赔的理由,承包人应采用有效措施,努力将受影响的工期补回,否则按合同条款进行罚款;

6)由于下列原因而影响施工进度,而且受影响的分项工程(工序)是处在工程进度网络计划的关键线路上,承包人可据实申请要求顺延

本合同工期或单项工程的工期:

a因天灾或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指5.0级以上地震、龙卷风、自然灾害及社会**);

b因发包人同意变更的施工图设计未能及时提供导致返工、停工,而影响单位工程进度计划上关键线路的施工;

c非承包人违约和过失等因素造成的其它特殊情况而影响单位工程进度计划关键线路的施工;

d本合同其他条款中允许顺延工期的情况,见本合同其他涉及工期顺延条款。

7)双方约定工期延误的处理办法: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滞后, 每延迟一天罚款2000元,违约金在在支付工程款时扣除。对节点工期严重滞后且未采取有效赶工措施,将导致工程延期超过15天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更换施工单位,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对严重违约需清除出场的承包人,业主将其情况书面报告当地及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向承包人书面提出限期清场的要求并登报告示。

九、工程竣工

按合同通用条款中相应条款执行。

十、质量与检验

1、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可要求承包人返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承包人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的,承包人承担违约

责任。

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请工程所在地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裁定,裁定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2、检查和返工

按合同通用条款中相应条款执行。

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双方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按国家和市质监部门有关规定明确要求中间验收的部位,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对各部位验收。验收必须在48小时前报发包人及监理单位,发包人在48小时内参加验收。此外,发包人有权要求对本工程任何部位进行验收。

其余仍按合同通用条款中相应条款执行。2)重新检验

按合同通用条款中相应条款执行。

十一、安全施工

1、安全施工与检查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部颁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开工前办好相关工程保险。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

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承包人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焊接、机动车驾驶、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 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

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2、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如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安全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还要赔偿由此给发包人等带来的影响和损失。承包人应与发包人签订安全生产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二、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及调整

1)深基坑(沉井)维护工程为固定总价,由承包人承担风险。2)设备基础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方式确定,量的风险由发包人承担,价的风险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由承包人承担。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承包人已清楚并考虑道路、交通运输等施工现场条件、招标文件有关要求、招标工程范围、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规范、安全维护、文明施工等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因素。合同单价中包含上述各种因素产生的费用及本工程所涉及的承包人承包范围内应由承包人承担的检验试验费、成品安装费、材料二次搬运费、相应配件费、专用工具费、现场清理、验收、民事纠纷协调等所有费用以及应由承包人承担的其他所有费用。

施工期间各类人工、材料、机械的市场风险,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结算时综合单价不再调整。结算时工程量按实调整,但投标人擅

自施工超出设计范围及招标人要求的范围将不予认可。

2、工程量的确认

工程师确认的计量结果,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3、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工程施工按进度付款,至主体结构完成支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70%,全部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审计后付至审计价款的95%,留5%作为质保金,待两年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后14日内无一次性付清(无息)。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4、工程变更

1)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a合同或投标文件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或投标文件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b合同或投标文件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以此为基础确认变更合同价款;

c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参照《江苏省建筑与装饰计价表》及相应文件规定计算。其中,其中主材价格须经甲方确认,人工工资标准、机械、费率按投标报价时的优惠费率。

附件一

安全生产合同

安全生产合同

为在混凝土搅拌站设备基础、深基坑(沉井)防护工程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发包人

与承包人

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一、发包人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5、组织对承包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

二、承包人职责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的最低数量和资质条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

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5、承包人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

10、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11、安全生产费用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

三、违约责任

如因发包人或承包人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

四、本合同自双方均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

五、本合同正本—式二份,副本肆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发包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 月 日

承包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 月 日

附件二

工程保修合同

工程质量保修合同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为保证 搅拌站设备基础 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质量保修范围:连云港瑞桥混凝土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站设备基础、深基坑(沉井)防护

二、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

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1、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2、其他约定:实际竣工即工程完工且经质检部门验收合格,正式办理交付使用手续之日。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5日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路面的质量合格。因承包人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工程结算审定价款的5%,质量保修金银行利率为 零。

五、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本合同自双方均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正本二份,副本四份,发包人、承包人各执一正二副,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承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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