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货物的报关流程(共8篇)
1.进口货物的报关流程 篇一
http://
海运进口货物报关代理合同
甲 方:_____________(托运人)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邮编: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银行帐户:
乙 方: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邮编: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当前页码-1(承运人)
传真:
银行帐户: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办理甲方货物海运进口代理报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其办理下述海运进口货物的报关业务。
合同号: 发票号:
运编号: 提单号:
乙方的代理权限为:
(1)代理甲方办理约定货物的报关、报验;
(2)甲方其他的特别授权:。
2、乙方作为甲方的报关代理人,应在甲方的授权范围内进行活动,认真履行职责,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乙方在代理权限内的任何责任和费用都应由甲方承担。乙方只对因自身的过失与疏忽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负有责任。
3、甲方必须保证报关货物不属于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的物品。否则,甲方应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4、甲方保证申报的内容均真实、准确、无欺诈,且与报关单内容一致(具体见报关单)。如委托内容与报关单有出入,以报关单为准。如不一致,甲方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报关行为进行监督,有权要求乙方对于报关进展情况及时汇报。
6、甲方应在船抵港____天前,将下列报关必须的单证文件送达乙方,并保证所提供的报关单证无讹,且单单一致与单货一致:
(1)提单bill oflading或者其他运输单证other shippinc documents
(2)商业发票invoice
(3)装箱单packinc list
(4)进口贸易合同contract
(5)进口免税表/许可证/手册/证明
(6)海关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
甲方应在船抵港后,乙方报关前及时提交提货单。
7、乙方应在船抵港___天向甲方报告到货信息,在海关开始接受报告后,乙方-俟接到甲方提供的完整的报关资料后,即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向海关申报。
8、甲方是进口货物的海关关税、海关监管手续费、代征增值税的义务缴纳人。甲方应在乙方报关前根据乙方估算的数额将上述款项汇至乙方帐户,以便乙方代甲方在纳税期限内向海关缴纳。上述款项延期送达,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及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由甲方承担。乙方无义务为甲方垫付上述费用,除非双方有书面的约定。
9、费用
(1)代报关费:
(2)代报验费:
上述费用甲方应在乙方报关前连同海关关税、海关监管手续费、代征增值税汇至乙方帐户,多退少补,其他费用如报关滞报金、违约金、船公司及货代调单费等按实际发生额收取,另行结算。
10、甲方如对海关开征的税额款有异议,应按《海关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办理,先缴纳后申请减免,手续费自负。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办理退税手续,手续费由甲方承担。
11、需要变更的事项,甲方应在报关前提出,并应出具书面的变更通知书;报关后有正当理由更改的,甲方应书面委托乙方协助办理。由于变更引起的一切费用和后果由甲方承担。
12、由于甲方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如申报不实、单证不全、迟延缴纳费用、货物属于违禁物品等,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费用,并对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13、由于乙方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而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仅对甲方的直接损失负赔偿责任,但甲方事先声明的除外。
14、如因甲乙双方的过失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给双方造成了实际损失,应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的责任。
15、由于海关卫检、动植检审核、查验等原因造成提货延误,所产生的疏港费、集装箱超期使用费及其他额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16、由于海关的原因致使货物被扣押或者报关滞后,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同海关进行交涉,由此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7、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政府政策的改变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者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货物被扣、不能报关或者报关滞后,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并应在一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的有效的证明文件。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18、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法院审理。
或者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注:上述两条款,只能选择一项,请各单位自行决定。)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9、本合同从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__天,合同期满之日前,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将合同延长__天。合同期满前,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欲终止合同,需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另一方。
20、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及引、充的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2.进口货物的报关流程 篇二
一、我国进口贸易风险因素分析
(一)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主要包括合同签署双方的诚信度, 以及银行和投资商的信用度。总的说信用风险主要是指资金方面的风险, 表现形式主要包括合同条例签署不明确、合同双方不按照合同要求履行任务、违约现象、银行贷款不稳定等一系列因素的影响加大了进口贸易的风险等级, 从而不利于贸易企业的正常发展, 造成贸易企业承担着巨大的经济风险。
(二) 合同风险
由于每个国家的贸易习惯不一样容易打乱贸易市场的稳定秩序, 所以外贸市场有严格的标准要求, 一切贸易行为都必须要有规范的制度作为依据, 于是贸易合同发挥了重要作用。合同作为贸易交流中既具经济性质又具法律性质的凭证, 所以在合同签署过程中必须要详细阅读核实合同内容, 并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履行任务, 对合同不明确、不具体、不科学、不严谨的地方要及时作出意见反馈, 避免造成贸易纠纷。还要特别注意因地域文化产生的差异而产生的价格和认知误区, 所以在合同中必须要对容易产生矛盾和歧义的地方进行详细的标明, 凡是做到细致入微才能防患于未然。
(三) 政策风险
政策风险存在不可预测性, 所以没有标准的防范措施, 因此政策风险对贸易发展的有效较大。政策风险的主要表现形式包括:不稳定的政权控制、不稳定的关税税率等。例如:企业如果在进行货物贸易的过程中赶上贸易国出现政权危机, 从而上调关税税率等措施, 就会硬性的违背合同的签署内容, 从而造成贸易中断为贸易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所以政策风险是比较隐性的难以辨别的贸易风险之一。
(四) 价格风险
价格风险是指价格波动产生的经济损失, 通常情况下价格波动主要受市场化经济体制的影响较大, 并且伴有很强的潜在风险。贸易市场也有很强的自我调节功能, 微弱的市场变动不足以直接影响到价格, 除非出现严重的供求关系时才会导致价格产生较大的波动。并且一旦商品价格出现波动就会影响汇率、劳务资金、及生产资料的波动, 从而造成大面积的贸易市场秩序出现不稳定现象。而且, 价格还会受自然因素的影响产生变化, 例如:地震、洪水、干旱等自然灾害会严重影响到贸易的进口额。
二、我国进口贸易风险管理策略
(一) 合理选择供货商
降低贸易风险的前提要选择信誉良好的供应商, 才能保证货物有基本稳定的供应链条。一旦供货商出现问题, 就会影响货物的供应渠道从而导致交易失败, 所以必须要对供应商的数据资料进行详细的分析核实, 并根据供应商的特点和要求选择适合自己的供应渠道, 才能有效的规避贸易风险。因此选择供应商前要对供应商的发展状况、发展背景、供应来源、经验范围、经验能力等信息进行详细的考察, 只有确保供应商的诚信可靠、质量安全、发展稳定才能为降低贸易风险奠定基础。
(二) 合同风险防范
合同具有法律保障, 所以贸易过程中按照合同要求履行合同任务, 可以保证贸易双方受法律的保护, 从而有效的维护了贸易双方的合法利益。因此, 加强合同风险防范必须要细化合同的文本条例, 制定详细的合同起草文案, 并结合贸易双方的地域文化特征认真审议合同的内容, 组建专业法律顾问对合同条款进行全面的分析, 避免出现内容漏洞。还要对签署合同的法人代表进行身份确认, 确保其具有相应的签约资格才能提供合同资料, 防止因上当受骗为企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三) 汇率风险防范
汇率风险是与政策风险和价格风险直接挂钩的破坏性较强的风险之一, 所以加强汇率风险的防范首先要了解贸易国的国家性质和政策发展状况, 才能与其达成贸易协议。并且, 导致汇率风险的最重要因素就是不稳定的货币秩序造成的, 因此必须要观察贸易市场的经济发展状况和大致发展趋势, 才能准确的制定调节利率和稳定价格的措施。同时还要留意合同上的保值条款和结汇期限, 有条件的话最好能有合同担保人, 才能确保贸易出现问题是能够有责可追, 有法可依。
综上所述, 目前我国的国际货物进口贸易风险防范意识依然相对薄弱, 所以需要不断地完善贸易风险管理体系和管理措施, 才能减少贸易企业由风险带来的经济损失。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快速发展, 扩大贸易市场的往来是未来企业的大致发展方向, 所以必须要建立健全的风险防范管理条例、制定科学具体的风险规避措施、成立专业的风险防范小组, 才能更好地提高贸易企业迎接挑战的能力, 才能为贸易企业开拓更宽、更广、更安全的国际市场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1]刘勇.国际货物进口贸易的风险防范研究[J].中国商贸, 2013 (35) .
3.进口设备报关中的减免税问题 篇三
进口设备报关中的减免税问题
刘 洋 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自2009年初,国家取消进口设备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2010年9月19日实行新的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进口设备办理退还增值税手续。国家对设备进口的减免税政策调整幅度之大,显示出国家支持技改研发的决心,对企业办理减免税手续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这要求我们的业务人员要关注政策的变化,利用政策为我国服务。本文从进口设备减免税政策规定的入手,分析进口设备减免税报关程序和减免税办理中注意的问题,为外贸业务人员办理相关手续提供参考借鉴。
一、进口设备减免税的政策规定
(一)2008年第24号公告取消进口设备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政策
国家鼓励发展的国内投资项目和外商投资项目进口的自用设备,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设立的研究开发中心进行技术改造以及按《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批准的外商投资项目进口的自用设备及其配套技术、配件、备件,还有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进口设备以及按照合同随上述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套件、备件,恢复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在原规定范围内继续免征关税。
(二)财关税〔2009〕55号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
自2009年7月1日起,对国内企业为生产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而确有必要进口的关键零部件及原材料,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同时,取消相应整机和成套设备的进口免税政策。
(三)商资发〔2010〕93号外资研发中心采购设备免/退税资格审核
办理外资研发中心进口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税收和采购国产设备全额退还增值税,列入公告名单的外资研发中心,可直接向所在地直属海关申请办理有关科技开发用品的进口免税手续,向国税部门申请办理采购国产设备退税手续。
(四)财关税〔2010〕17号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清单
《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2010年修订)》和《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进口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商品清单(2010年修订)》自2010年4月25日起执行,符合规定条件的国内企业为生产本通知《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2010年修订)》所列装备或产品而确有必要进口本通知《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进口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商品清单(2010年修订)》所列商品,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五)海关总署2010年第61号公告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进口设备办理退还增值税手续
项目单位向项目单位所在地海关申请办理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认定手续;主管海关经审核确认后,出具《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项下进口设备符合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条件的认定证明》有关项目单位凭主管海关出具的《免税认定证明》向原进口地海关申请办理退还进口环节增值税的手续。有关项目单位除应提交主管海关出具的《免税认定证明》外,还应提交国外贷款项目项下进口设备的进口货物报关单(付汇证明联)复印件、《海关专用缴款书》原件和复印件、进口合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进口地海关审核相关单证无误后,向有关项目单位出具《收入退还书》。
二、进口设备减免税报关程序
(一)办理减免税备案手续
进口设备的外商投资企业按照规定申请减免税设备进口时,海关需要事先对其资格或者投资项目等情况进行确认的,企业应当在申请减免税设备进口前货物前,向主管海关申请办理减免税备案手续,并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批准证书、营业执照、海关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外资局的批准项目设立文件以及历次变更的文件、公司的章程、可行性报告、公司的合同(独资企业可不提供)、验资报告《国家鼓励发展的外资项目确认书》(98年之后成立或增资应提供)、《进出口货物征免税备案申请表》(手填单和预录入单,手填单须加盖公章)、工艺流程说明(单位盖章)、减免税申办须知(由法人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和海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单证。减免税申请人按照本条规定提交证明材料的,应当交验原件,同时提交加盖减免税申请人有效印章的复印件。海关收到减免税申请人的减免税审批申请后,应当审核确认所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有效,填报是否规范。
(二)办理减免税审批手续
进口设备的外商投资企业减免税申请人应当在设备申报进口前,向主管海关申请办理进口设备减免税审批手续,并同时提交下列材料:进口设备买卖合同(应提供正本和复印件)、进口设备发票(应提供正本和复印件)、进口设备减免税申请表(手填单和预录入单,手填单须加盖公章)、进口减免税设备及配件功能、用途说明申报表(单位盖章)、进口设备技术资料(如:产品说明书及图片)(单位盖章)和海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单证。关务作好税则归类,将对应之商品编码填写在申请表中,如因特殊情况无法确认,可请报关公司承办人员协助作确认。
海关受理减免税申请人的减免税审批申请后,应当对进出口货物相关情况是否符合有关进出口税收优惠政策规定、进出口货物的金额、数量等是否在减免税额度内等情况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相关规定的,应当作出进出口货物征税、减税或者免税的决定,并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
(三)进口设备的进境报关
减免税申请人持发票、装箱单、提单、原产地证书、进口报关单、许可证件和海关签发的征免税证明,在有效期内向口岸海关办理申报、配合查验、缴纳税费和提取货物等手续。
进口设备能否顺利通关往往取决于现场申报的前期准备。首先,要审核海运提单、发票、装箱单、合同和提货单是否相符。根据成套设备的商品名称确定进口设备的HS编码,编码确定后,到商务部网站信息查询查找商品信息,输入编码和验证号可以查出税率信息和监管条件。其次,通过H2000系统平台,打单,并发送报关单。此环节要注意确保发送的报关单填制准确、真实、无误,否则会产生报关单的修改和撤销问题,影响通关速度。再者,接收到海关反馈的回执,并根据回执内容来判断红绿通道之分。绿色通道,接到交单;红色通道,接单交单,到审单中心确定办理税费和证件手续。
在实行电子申报放行之后10日内,携带整套报关单据前往现场海关进行申报。现场派号,窗口接单,缴纳税费,等待放行。根据货物性质,海关在接受现场申报时,做出两种结论:放行和查验。大型设备的进口一般不在口岸查验,往往运到目的地查验,防止设备因开箱查验造成运输过程中设备的损毁。
(四)后续处置和解除监管
在监管期限内,解除监管可以采取以下后续处置方式,改变使用地点、结转、转让、移作他用、变更、终止、退运、出口和贷款抵押等。减免税货物海关监管年限届满的,自动解除监管。在海关监管年限内的进口减免税货物,减免税申请人书面申请提前解除监管的,应当向主管海关申请办理补缴税款和解除监管手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进口时免予提交许可证件的进口减免税货物,减免税申请人还应当补交有关许可证件。
三、进口设备减免税报关中注意事项
(一)审核通关单、商品编码和完税价格问题
1.通关单、入境报检单和报关单电子数据必须一致。企业在报检和报关时,必须如实申报,并保证通关单与报关单相关申报内容:经营单位、国别、项数和次序、HS编码、数重量、计量单位和申报日期一致。所以,外贸业务人员在填完进口设备报关单后,核对时要关注法检货物,比对七项内容,如果不一致的话,会被要求修改、撤销报关单甚至被退单。影响通关速度。
2.重视海关编码归类。第一,海关编码归类有错,导致前期的进口备案单证、进口许可证、进口中检等,都需要重新更改。第二,如果错误的编码,税率高,那么就导致多交纳了关税;如果是是税率低,被海关查出来,就可能按瞒税漏税来处罚。海关编码的归类,是个原则性的问题,货主要相当重视。
3.注意进口审核价格。在进口方报关提供的贸易合同、信用证、付汇联等显示成交价格情况下,海关审核进口申报价三个标准,第一以海关内部历史数据,对国内口岸的同类型进口产品进口价格为标准,第二以进口产品国际行情为标准,第三以国内零售批发价格减去流通过程价值等于进口货品的到岸价为标准。进口往往以CIF价格为基础计算成交价格相应的加上计入因素或者是扣减因素,作为完税价格。
(二)凭税款担保放行问题
企业在进口减免税设备时,遇到主管海关按照规定已经受理减免税备案或者审批申请,尚未办理完毕的;有关进出口税收优惠政策已经国务院批准,具体实施措施尚未明确,海关总署已确认减免税申请人属于享受该政策范围的。减免税申请人需要办理税款担保手续的,应当在货物申报进出口前向主管海关提出申请,减免税申请人可以向海关申请凭税款担保先予办理货物放行手续,并按照有关进出口税收优惠政策的规定向海关提交相关材料。
准予担保的,应当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准予办理减免税货物税款担保证明》,进出口地海关凭主管海关出具的《准予担保证明》,办理货物的税款担保和验放手续。国家对进口货物有限制性规定,应当提供许可证件而不能提供的,进出口地海关不得办理减免税货物凭税款担保放行手续。税款担保期限不超过6个月。
(三)报关中的单证问题
1.一般不豁免进口许可证件。除去外资企业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及华侨的投资企业进口本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免进口许可证。外商投资企业进口本企业自用的投资总额内的设备,涉及机电产品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的,可豁免,在随附单据一栏可以不填监管证件号。因此,外贸业务人员要查找商品的HS编码,确定是否要办理进口许可证,否则可能面临逃许可证的海关行政处罚。在减免税设备交保证金情况下,尤其要注意随附单据栏目的填制:经营单位第6位为“2”、“3”、“4”需要填A(入境货物通关单);经营单位第6位不属于“2”、“3”、“4”的,货物为法定检验的需要先报检取得A(入境货物通关单),再报关。货物为非法定检验的随附单据栏为空。
2.进口贸易的全套资料。保证贸易合同、装箱单、发票,还包括产地证、消毒证书和其它证书,要保证单证和实际进口货品相符、单单一致。货主备齐相关证明进口申报价的文件和资料,贸易合同,信用证原件,付汇资料,国际价格查询资料,第三方价格证明资料。补舱单是进口方和船公司共同制作的。进口补舱单的时候,要注意中文品名和数量准确性,注意补舱单的进口抬头,到底是写实际收货人,还是写进出口公司。后续单证的管理。“报关单、税单、进口结汇联”三个单证,务必要保留在自己手上,以备海关、工商、外管等部门办手续用。
3.特殊单据:征免税证明书。
主要包括:第一,进口企业经营范围需在国家“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之内,并至外经委进行审批。第二,项目确认书中确定项目用汇额度:在项目用汇额之内,企业进口设备可以享受免税申请。第三,免表有征税和免税之分。其中对于成套设备、机器等根据公司之经营范围常可申办免税,对于注塑行业进口注塑成型之模具也可以申请免税;对于冲压模具、及当次进口设备所附带之部分附件(如电脑、显示器、打印机等),常需申请征税免表或一般贸易进口,海关报关缴税后放行。免税和征税可在同一张免表中。最后,免表共20项,其与报关单一一对应,如超过20项次,需分作另一张免表。
在报关中除了注意税款缴纳、许可证提交、通关单联网核查之外,报关员还要注意申报期限,避免产生滞报金和滞纳金,注意申报的口岸,中间是否涉及转关运输,以及查验中可能产生的设备损毁赔偿问题等。
4.进口报关流程 篇四
签定进口代理合同→办理相关许可证→开信用证(电汇)→外商发货→审核进口单据→换单→三检及商检→报关预录→海关审价→缴纳税金→海关查验→放行货物→提货→动植物检验检役→送货至仓库→结算单据留存→完成2报关流程
1.客户提供到货通知书、正本提单或电放提单去船公司交换单费、码头费等去换取进口提货单。
2.准备进口报关所需单证
1)必备单证:装箱单、发票、合同一式一份、报关、报检委托书各一份。
2)如是木制包装箱的需提供熏蒸证书及盖IPPC章已做消毒杀虫的处理
3)不同的产品所需要的特殊单证准备集全
4)有减免税关税的国家请提供相关国家优惠产地证
3.进口申报后如海关审价需要,客户需提供相关价格证明。如信用证、保单、原厂发票、招标书等海关所要求的文件。
4.海关打印税单后,客户需在7个工作日缴纳税费。如超过期限,海关按日计征收滞纳金。
5.报关查验放行后,客户需及时到代理公司缴纳报关、报检代垫代办费。
注意:货物到港后十四日内必需向海关申报。如超过期限海关按日计征滞报金(按货物价值万分之五)超过三个月,海关将作无主货物进行变卖。
3报关程序
进口报关工作的全部程序分为申报、查验、审价、缴税、放行四个阶段。进口货物的申报
进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在货物进口时,应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按海关规定的格式填写进口货物报关单,随附有关的货运、商业单据,同时提供批准货物进口的证件,向海关申报。报关的主要单证有以下几种:
1)进口货物报关单
2)随报关单交验的货运、商业单据
3)进口货物许可证
4)检验检疫证
5)进口货物批准单证
6)报关报检委托书
进口货物的查验
进口货物,除海关总署特准查验的以外,都应接受海关查验。查验的目的是核对报关单证所报内容与实际到货是否相符,有无错报、漏报、瞒报、伪报等情况,审查货物的进口是否合法。海关查验货物,应在海关规定的时间和场所进行。如有特殊理由,事先报经海关同意,海关可以派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和场所以外查询。申请人应提供往返交通工具和住宿并支付费用。
海关查验货物时,要求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必须到场,并按海关的要求负责办理货物的搬移、拆装箱和查验货物的包装等工作。海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径行开验、复验或者提取货样、货物保管人应当到场作为见证人。查验货物时,由于海关关员责任造成被查货物损坏的,海关应按规定赔偿当事人的直接经济损失。赔偿办法:由海关关员如实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查验货物,物品损坏报告书》一式两份,查验关员和当事人双方签字,各留一份。双方共同商定货物的受损程度或修理费用(必要时,可凭公证机构出具的鉴定证明确定),以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为基数,确定赔偿金额。赔偿金额确定后,由海关填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损坏货物、物品赔偿通知》,当事人自收到《通知单》之日起,三个月内凭单向海关领取赔款或将银行帐号通知海关划拨,逾期海关不再赔偿。赔款一律用人民币支付。
进口货物放行
海关对进口货物的报关,经过审核所提交的报关单据、查验实际货物,并依法办理了征收货物税费手续或减免税手续后,在有关单据上签盖放行章,货物的所有人或其代理人才能提取或装运货物。此时,海关对进口货物的监管才算结束。另外,进口货物因各种原因需海关特殊处理的,可向海关申请担保放行。海关对担保的范围和方式均有明确的规定。
报关申请办理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人可以向海关提供担保,申请放行货物:
(一)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完税价格、原产地尚未确定的;
(二)有效报关单证尚未提供的;
(三)在纳税期限内尚未缴纳税款的;
(四)减免税审批手续或者其他海关手续尚未办结的。
国家对进出境货物、物品有限制性规定,应当提供许可证件而不能提供的,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担保的其他情形,海关不予办理担保放行。
报关应当提交的资料:
保证金审批表及其随附单证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担保人、被担保人的姓名、名称、住所地、联系方式;
(二)申请担保的货物名称、数量、货值、申请理由,运输工具号码、申报日期;
(三)保证金的数额、期限;
(四)保证事项和担保范围;
(五)担保责任;
(六)担保人、被担保人存款账号或其开户银行账号;
(七)海关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八)担保人应当在海关保证金审批表上加盖印章,并注明日期。
进口报关所需要的单证
A 进口法定检验
B 进口机电许可证(旧)
C 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证书(我国九个驻外商检机构分别在:日本、香港、不莱梅、马赛、伦敦、加拿大、欧洲、北美、西班牙)
D 进口口岸检疫局办的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申请书E 如进口的机器是印刷机就需要到国家新闻总暑办理印刷经营许可证
F 如产品税号涉及到国家强制认证的需提供3C证书
G 如进口国为美日韩欧盟等国家的还需提供IPPC(木质包装熏蒸证明)办理程序:
担保人申请提前放行货物而提供担保的,应当向现场海关业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根据海关的要求提供保函等权利凭证以及有关文件。
对于因减免税审批手续未办结申请凭保证金(保函)放行的,担保人凭企业所在地主管海关关税处出具的《海关同意按减免税货物办理税款担保手续证明》向现场海关业务部门办理担保申请担保人向海关办理担保手续,应通过银行转账的形式提供担保;对于无法办理银行转账或金额较小的,可以以现金形式交付。以现金形式交付的,业务部门应在收据上注明“现金收取”。
以保证金形式提供担保的,担保人交款后,由财务部门凭银行回单确认保证金到帐,由业务部门在H2000系统中的“保金保函子系统”办理核注,向担保人开具《海关保证金、风险担保金、抵押金专用收据》,对被担保货物予以放行。以保函形式提供担保的,由业务部门在由业务部门在H2000系统中的“保金保函子系统”办理核注,对被担保货物予以放行。
担保人在担保期内履行纳税义务的,现场海关业务部门应自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财务部门和担保人办理退款手续。财务部门凭担保人《海关保证金、风险担保金、抵押金收据》退款联和业务部门转来的《海关(交)付款通知书》在2个工作日内办理退款并进行账务处理。
办理时限
现场海关业务部门收到申请的,海运口岸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接受担保,陆运口岸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接受担保。如不能做出决定,经本海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取任何费用。
《海关总署关于印发<海关保证金、风险担保金、抵押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署财发[2005]339号)
《深圳海关关于印发<深圳海关保证金、风险担保金、抵押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深关财〔2005〕994号)
办理部门:
各现场海关
进口报关后的代理:
货物到了目的港之后,需要专业的报关公司代理进口报关业务,当然,许多大型的国有企业有自己的报关员,也可以做报关。进口报关代理商作为中间人,不拥有货物的所有权进口代理费用 是指外贸企业将进口商品拨交给订货单位的一种价格形式。外贸企业受买方委托,办理进口业务,从中为当事人提供各种服务,并收取代理手续费。代理价格由到岸价格及消费税、外贸企业代理手续费、银行财务管理费构成。
进口报关代理注意事项:
进口报关最需要注意的是货物的所有权问题,货物所有人在跟进口代理商谈妥之后,必须签订进口代理协议,明确写明货物的所有权,以避免由此产生的纠纷。而进口代理商也要适时维护自己的权益,由于放货给客户之后而没有得到应得利益而产生的纠纷以及法律诉讼案例,已不胜枚举。
(1)接到客户全真单据后,应确认货物的商品编码,然后查阅海关税则。确认进口税率。确认货物需要什么监管条件,如需做各种检验,则应在报关前向有关机构报验。报验所需单据:报验申请单、正本箱单发票,合同、进口报关单两份。
(2)换单时应催促般舶代理部门及时给海关传舱单,如有问题应与海关舱单室取得联系,确认舱单是否转到海关。
(3)当海关要求开箱查验货物,应提前与场站取得联系,调配机力将所查箱子调至海关指定的场站。(事先应现场站确认好调箱费、掏箱费。)
2.若是法检商品应办理验货手续。
如需商检,则要在报关前,拿进口商检申请单(带公章)和两份报单办理登记手续,并在报关单上盖商检登记在案章以便通关。验货手续在最终目的地办理。
如需动植检,也要在报关前拿箱单发票合同报关单去代报验机构申请报验,在报关单上盖放行章以便通关,验货手续可在通关后堆场进行。
3.海关通关放行后应去三检大厅办理三检,向大厅内的代理报验机构提供箱单、发票、合同报关单,由他们代理报验。报验后,可在大厅内统一窗口交费,并在白色提货单上盖三检放行章。
4.商检手续办理后,去港池大厅交港杂费。
港杂费用结清后,港方将提货联退给提货人供提货用。
5.所有提货手续办妥后,可通知事先联系好的堆场提货。
注意事项。
(1)首先应与港池调度室取得联系安排计划。
(2)根据提箱的多少与堆场联系足够的车辆尽可能按港方要求时间内提清。以免产生转栈堆存费用。
(3)提箱过程中应与堆场有关人员共同检查箱体是否有重大残破,如有,要求港方在设备交接单上签残。
6.重箱由堆场提到场地后,应在免费期内及时掏箱以免产生滞箱。
7.货物提清后,从场站取回设备交接单证明箱体无残损,去船公司或船舶代理部门取回押箱费。
4注意事项
1.进口单证(装箱单,发票,贸易合同)等所有单证一定根据实际货物一致
2.装箱单,发票,贸易合同等单证上的货物品名一定要一样并且和实际货物的品名一致
3.装箱单上的货物重量和方数要和提单上的一致,并且要和实际货物一致
4.合同上面要有合同号,发票上面要有发票号
5.是木质包装的需要在木质包装上有IPPC标示
6.从韩国和日本进口货物,还要有非木质包装证明.7.凡进口下列九类商品必须提前5天预申报:
汽车零件;化工产品;高科技产品;机械设备;药品;多项食品;多项建材;钢材;摩托车零配件。
8.凡进口旧印刷机械,进口年限不能超过10年,超过10年国家不允许进口
9.凡进口发电机组,工作实效不能超过15000小时,年限不能超过8年
5.瑞典红酒进口报关代理流程 篇五
各种货物的进口,基本上离不开以下几个重要而且核心的步骤:
(1).瑞典红酒要进口,首先要有客户的资料,例如提单,到货通知书,这些是必不可少的,拿到到货通知书后,我们需要到码头换单,这个换单,是需要技巧性,但是具体是什么技巧如果有兴趣了解的客户,可以互相交流一下。
(2).在码头换完单后,我们要做的就是提交货物信息给海关,也是就申请海关商检,这里要说说这个商检,这里有很多问题需要注意,例如海关人员的商检程序,习惯,文件,我们都要一一注意,否则会对进口的顺利性产生影响。
(3)海关商检以后,就可以进口最核心的一个步骤了,就是申报海关,这里需要客户提的货物资料要绝对正确,因为报关是一件很严肃的问题,不允许有一点点的马虎,这关系的客户能否正常通关,所以非常重要。
(4)经过最重要的一步报关后,就省下海关查货了,虽然是最后一步,而且没有报关的重要,但是我们也不可以忽视这点,因为这也可能影响到货物的通关,在这里面有很多需要注意的地方,具体可以在昵称里面找到我。
第一步:瑞典红酒标签备案
首先,进口葡萄酒经营企业到当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领取表格,提交下列申报文件:
1、企业备案申请表格;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3、印制好的中文标签(3张):(按照现行要求,保留的原正面标签显示的外文必须在中文标签上有对应译文,且中文品名字体要大于外文品名字体。样张必须是原样大小,可以是彩色打印件);
4、葡萄酒英文标签样张(1套)及相对应的中文翻译件;(保留原正面标签显示的外文并在中文标签上必须有对应译文,且中文品名字体要大于外文品名字体。样张必须是原样大小,可以是彩色打印件)
5、国外商品检验及相关机构和组织出具的《产地证》正本;
6、生产厂商《葡萄酒生产工艺流程》或者《成份鉴定分析表》正本:(只需要简单的葡萄酒生产工艺流程说明示意,并加盖企业印章或负责人签署);
7、生产厂商《生产许可证》原印件及译文(此证应为出产国当地的有关机构或组织出具);
8、葡萄酒质量检验检疫报告:(企业需将所对应的进口瑞典红酒样酒由国家商检总局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以上资料齐备后,通过当地商检局上报国家商检局审核批准,发放“中文注册商标批准书”,一款酒对应一个商标。如果一款酒再申请一个商标,葡萄酒的中文名称不得相同。而如果申报的中文名称已有重复的,需要另外起名
第二步:瑞典红酒进口单据审理
货物到港前,需要提供以下单证的正本:
1.进口商业发票;
2.详细装箱单(具体柜号对应的瑞典红酒各种种类的箱数,按品名、年份等区分);
3.进口购销合同;
4.原产地证明;
5.原产地卫生证;
6.进口货物标签备案表;
7.原标签样张及翻译文/中文标签样张;
8.经销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9.报关单证(报关/报检委托书,提货证明:2份)。注意:如果包装货物为木质包装必须有“IPPC”标志
第三步:进口报关报检:
货物到港后我司马上安排到船公司换单并办理报检、报关手续,5-7工作日内出具进口海关税单交给收货人缴税。
A.报检部分:报检时需提供产地证、卫生证书、合同、装箱单、提单等单证。首次进口还需提供:
1.标签审核申请表中文标签样张(5份);
2.原标签及中文翻译件(各5份)(注名产地);
3.反映产品特定属性的证明材料,必要时向施检部门提供检验报告;
4.卫生证明文件以及货物特殊申明证明文件,接受检验检疫并办理标签审核。预包装饮料酒中文标签样张需按GB10344-2005《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要求自行制作。对监督检验合格的加贴“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标志”,签发卫生证书正本。监督检验不合格的不准进口。
B.报关部分:先报检后报关的流程:
1.申请标签和食品备案(商检局备案需 工作日,一年内有效);
2.代理报检,出通关单(2周左右,货进来后抽样送检);
3.代理报关,(2个工作日);
4.出税单,交税;
5、查货放行,缴费提货。
C.报关部分的重点:瑞典红酒的海关税金 瑞典红酒的进口关税14%,增值税17%,消费税10%。关税、消费税、增值税这三种税,在海关填发完税凭证之日起15日内交纳,是由海关来代征的。一般情况,进口瓶装瑞典红酒的综合税率是48.2%。
进口瓶装瑞典红酒现行税率计算公式(所征收的税项,以人民币交纳):
1.关税:14%(关税金额:CIF *14%);
2.增值税:17%(增值税金额:(CIF+关税额)*17%);
3.消费税:10%(消费税金额:(CIF+关税额)/(1-10%)*10%)。
D.申报细则:办理进口报关时,瑞典红酒进口的申报规范有: 归类要素:
1.品名(中文及外文名称);
2.加工方法(鲜葡萄酿造);
3.酒精度数; 价格要素:
4.级别(AOC或D.O);
5.年份(非年份酒申报无年份);
6.产区(中文及外文名称,如波尔多圣爱美伦特级产区,Bordeaux Superieur等);
7.酒庄名(中文及外文名称,如柏汉庄园,BON A TIRER);
8.葡萄品种(中文及外文名称,如美乐Merlot、品丽珠Cabernet Franc等等);
9.包装规格(单位包装规格*每箱单位数,升数/瓶)
6.货物进口报检流程 篇六
1. 收到到单证后,根据所标项号逐一查出SH编码标注于单证上,然后区分出法检货物与非法检货物。
2. 进行录入工作,法检产品与非法检产品按国检局要求分开录入申报。
3. 录入完毕后打印出需要L证得产品,传真至EPD公司,请企业提供相关保函证明此货物为船用料件,可免办L证,送至我司。
4. 收到EPD提供的保函后,把单证送往机电科,请陈飞或者余小阳签字认证(如他们外出,则需要等待)。
5. 认证签字后,送往检务处接单,计费,打印通关单,签字。
6. 至检疫部门开具查验通知单,办理货物进加工区申请,同时通知EPD打印进区保函送至我司。之后将单证,查验单,进区保函,特殊情况申请表交王义放行货物。
7. 待海关放行后,王义办理集装箱消毒处理手续,消毒完毕后将集装箱运至加工区仓库门口,向国检局进行约检,接其检验员进行查验放行。
8. 每月初交进区企业台帐给盛祝毅。
二:空运进口
同海运进口1.2.3.4.5.
三:国产货物进区
1. 收到单证后,根据企业提供项号查出HS编码。
2. 标出出口法检货物进行录入。
3. 请企业提供情况说明,证明此货物为生产成品所需料件,不属于物流货物,不直接出运至国外。
4. 至检务部门接单,计费,打印通关单,签字。
EPD Cargo inspection process
①: Ocean Import
1. After receiving the documents, identify and mark each HS CODE on the document according to item number, and then distinguish whether the goods is statutory inspection or not.
2. To input work, goods needs statutory inspection or not should be declared separately according to CIQ’s requirement.
3. After the input, print the products which need L certificate and fax it to EPD company. Then EPD provide guarantees which shows the product is for marine cargo materials and parts and may be exempted from L certificate, sent to our company.
4. After receiving letter of guarantee provided by EPD, send the document to the Electrical Division, ask for Chen Fei’s or Yu Xiaoyang’s signature for certification (if they go out, we need to wait).
5. After the certification signature, sent documents to the Inspection Service Department, then the fee payment, printing customs formalities, signed.
6. To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authorities for issued notice, apply for goods into processing zone, notify the EPD to send the printed guarantee to our company. After the documents, examine form, into-zone guarantees and special circumstances application form are OK, Wang Yi will go to release the goods.
7. After customs clearance, Wang Yi will apply for disinfection procedures for containers. When disinfection is completed, the containers will be sent to the gate of processing zone warehouse. Apply for CIQ inspection, then the examiner to give clearance and release the container.
8. Give the ledger of inside-zone enterprise to Sheng Zhuyi every beginning of a month.
②: Air Import
The same with ocean import step 1.2.3.4.5.
③: Domestic Freight Area
1. Receipt of documents, identify the item HS code based on the item No. provided by the enterprises.
2. Mark the statutory inspection goods and input.
7.进口货物的报关流程 篇七
【颁布日期】2003.01.2
3【实施日期】2003.03.0
1【失效日期】
【颁布单位】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
【文号】汇发(2003)15号 【时 效 性】有效 【分 类 号】4*** 【内容分类】综合类
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关于对凭进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办
理售付汇及核销实行分类管理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 门、宁波市分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天津、上海特派办,各直属海关;各中资外 汇指定银行:
海关签发的进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以下简称“报关单”)是货物实际进口的证明,也是外汇指定银行与外汇管理局凭以办理进口售付汇和核销手续的重要依据。在实际的货物进口活动中,并非所有持有报关单的进口货物都需要对外支付外汇。有些进口货物是不应该发生相应的对外支付的,有些则需要依据其他材料才能判断是否应该发生相应的对外支付。为了防止进口单位使用不需要对外支付的报关单购付汇或以此作为核销凭证,国家外汇管理局会同海关总署依据海关对进口货物的海关监管方式和有关外汇管理规定,对进口货物按报关单上的“贸易方式”(即“海关监管方式”)代码进行了分类。海关监管方式是以国际贸易中进出口货物的交易方式为基础,结合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的征税、统计及监管条件综合设定的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的管理方式。按以上原则将报关单分为“可以对外售(付)汇的贸易方
式”、“有条件对外售(付)汇的贸易方式”和“不得对外售(付)汇的贸易方式”三类。进口单位应按照海关有关管理法规,依据实际的交易类别,如实向海关申报。外汇指定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在为企业办理售付汇和核销手续时,必须依据报关单上“贸易方式”类别,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凡属本通知所列“可以对外售(付)汇的贸易方式”类别的报关单(见附表1),外汇指定银行及外汇局可以在核查报关单真伪后,根据《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及《贸易进口付汇核销监管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凭以办理售(付)汇及核销手续。
二、凡属本通知所列“有条件对外售(付)汇的贸易方式”类别的报关单(见附表2),外汇指定银行及外汇局除核查报关单真伪外,还必须按附表2所列的购付汇条件,审核其他材料。确认其符合售(付)汇条件后,方可为其办理售(付)汇及核销手续。
三、凡属本通知所列“不得对外售(付)汇的贸易方式”类别的报关单(见附表3),外汇指定银行及外汇局均不得凭以办理售(付)汇及核销手续。
四、对贸易方式为“9739其他贸易”的报关单或其它特殊情况,外汇指定银行及外汇局原则上不得凭以办理售(付)汇及核销手续。如进口单位要求对外付汇,应通过所在地外汇局逐级上报国家外汇管理局,由国家外汇管理局甄别后决定是否售(付)汇和核销。
五、鉴于贸易方式的名称在报关单和其电子数据上只显示前6个汉字,但有些贸易方式的名称超过6个汉字,为此,对于名称超过6个汉字的贸易方式,外汇指定银行及外汇局各分支局应核对贸易方式代码后予以确认。
六、对于“可以对外售(付)汇的贸易方式”、“有条件对外售(付)汇的贸易方式”和“不
得对外售(付)汇的贸易方式”三类报关单,报关单联网核查系统中将以不同的颜色显示或
提示,以示区别。外汇局及外汇指定银行应注意识别。
七、海关总署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变化,对报关单的分
类进行调整并公布实施。
八、对违反本规定的,由外汇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进行处
罚。
九、本通知下发后,附表
1、附表2项下的进口货物,各海关应按规定程序签发报关单证
明联。凡属附表3项下的进口货物,除易货贸易(0130)、补偿贸易(0513)、进料料件退换
(0700)、无代价抵偿(3100)、其他(9900)项下远洋渔业企业运回自捕鱼等海关总署明文规定应
予签发的以外,各海关不再签发进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
十、本通知自2003年3月1日起开始施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2000年发布施行的《关于对进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分类进行售付汇、核销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
[2000]17号)同时废止。
收到本通知后,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应尽快转发所辖机构、外汇指定银行(包括外资银
行)和相关单位;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应尽快转发所辖海关;各中资外汇指定银
行总行应尽快转发所属分支行。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及海关总署反
馈。
附表1:
可以对外售(付)汇的贸易方式(14种)
----------------------------
贸易方式代码贸易方式简称备注
----------------------------
0110一般贸易
0243来料以产顶进2003年1月1日前的(或加工专用油)纸质报关单为“来料以产
顶进”,之后为“加工专用油”0444保区进料成品
0445保区进料成品
0544保区进料料件
0545保区进料料件
0615进料对口
0715进料非对口
1110对台贸易
1741免税品
1831外汇商品
2215三资进料加工
4039对台小额
4019边境小额
----------------------------
附表2:
有条件对外售(付)汇的贸易方式(24种)
------------------------------------------
贸易方
贸易方式简称购付汇条件 式代码
------------------------------------------
0245来料料件内销
款条
手续。
0345来料成品减免
款条
手续。
0420加工贸易设备
同规
手续。
0446加工设备内销
同规
手续。
0654进料深加工
印发
办理
0815低值辅料
于一
续;
续。
0845来料边角料内销
款条
手续。
1233保税仓库货物
保税
销
1139国轮油物料外汇指定银行或外汇管理局须审核合同,对于合同中付款规定可以对外支付的,可以凭以办理售(付)汇或核销外汇指定银行或外汇管理局须审核合同,对于合同中付款规定可以对外支付的,可以凭以办理售(付)汇或核销外汇指定银行或外汇管理局须审核合同、发票,对于合定以工缴费抵偿设备的,不得凭以办理售(付)汇或核销外汇指定银行或外汇管理局须审核合同、发票,对于合定以工缴费抵偿设备的,不得凭以办理售(付)汇或核销外汇指定银行或外汇管理局按汇发(1999)78号《关于深加工结转(转厂)售付汇及核销操作程序的通知》规定售(付)汇或核销手续。外汇指定银行或外汇管理局须审核合同、发票,对于属般贸易、进料加工的,可以凭以办理售(付)汇或核销手对于属于来料加工的,不得凭以办理售(付)汇或核销手外汇指定银行或外汇管理局须审核合同,对于合同中付款规定可以对外支付的,可以凭以办理售(付)汇或核销外汇指定银行或外汇管理局按汇发(1998)97号《关于仓库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办理售(付)汇或核手续。同上。
1215保税工厂外汇指定银行或外汇管理局须审核海关核发的加工手册,对
于属于进料加工的,可以凭以办理售(付)汇或核销手续;
对于属于来料加工的,不得凭以办理售(付)汇或核销手续。
1234保税区仓储转口外汇指定银行或外汇管理局按汇发(2002)74号《保税区外
汇管理办法》规定办理售(付)汇或核销手续。
1300修理物品外汇指定银行或外汇管理局须审核原报关单及关税完税证明,增值部分可准予办理售(付)汇或核销手续。
1427出料加工同上
1500租赁不满一年外汇指定银行或外汇管理局须审核经贸部门批准经营租赁业
------------------------------------------
------------------------------------------
务的批件、租赁合同,对属经营租赁的,可以凭以办理售(付)汇或核销手续;对属融资租赁的,不得凭以办理贸易项
下售(付)汇或核销手续,外汇指定银行或外汇管理局应在报关单联网核查系统中将此报关单注销结案,其租金付汇按
照资本项目管理规定凭外债还本付息核准件办理。1523租赁贸易同上。
9800租赁征税同上。
1616寄售代销外汇指定银行或外汇管理局须审核合同、发票、关税完税证
明,已完税部分可办理售(付)汇或核销手续。
2025合资合作设备外汇指定银行或外汇管理局对进口日期为2002年 5月 1日以
后报关单,按照“可以对外售(付)汇的贸易方式”的报关单
类别进行审核;对2002年 5月 1日以前的报关单,外汇指定
银行及外汇管理局区分以下两种情况进行审核:
1、对报关单
“征免”栏注明为“照章”的,进口单位可以凭报关单到外汇指定银行直接办理购付汇手续,银行按照“可以对外售(付)
汇的贸易方式”的报关单类别进行审核,无须凭外汇管理局核准件或《进口付汇备案表》办理,外汇管理局也可以按照
“可以对外售(付)汇的贸易方式”的报关单类别为进口单位
办理核销手续;
2、对报关单“征免”为“全免”的,进口单位应向外汇管理局提交外经贸部门批准成立企业证书、合资
合作合同及章程、外经贸部门核准的合资合作设备进口清单正
本、验资报告、进口合同及发票,经外汇管理局审核后将报
关单注销结案,属于现汇投资的凭外汇管理局签发的审核通
知单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付汇(属于实物投资的不得付汇。)
2225外资设备物品同上。
3010货样广告品A外汇指定银行或外汇管理局须审核合同、发票,对于合同中付
款条款规定可以对外支付的,可以凭以办理售(付)汇或核
销手续。
3039货样广告品B同上。
3511援助物资外汇指定银行或外汇管理局须审核合同、发票、受赠资金来源
证明,对于合同中付款条款规定可以对外支付的,可以凭以办
理售(付)汇或核销手续。
3612捐赠物资同上。
4561退运货物外汇指定银行凭外汇管理局出具的“已冲减出口收汇核销证
明”,为企业办理退款的有关购付汇手续。
------------------------------------------
附表3:
不得对外售(付)汇的贸易方式(33种)
--------------------------
贸易方式代码贸易方式简称备注
--------------------------
0130易货贸易
0214来料加工
0255来料深加工
0258来料余料结转
0300来料料件退换
0320不作价设备
0456加工设备结转
0500减免设备结转
0513补偿贸易
0657进料余料结转
0642进料以产顶进
0644进料料件内销
0700进料料件退换
0744进料成品减免
0844进料边角料内销
1200保税间货物
2439常驻机构公用
2600暂时进出货物
2700展览品
2939陈列样品
3100无代价抵偿
3339其他进口免费
3410承包工程进口
4200驻外机构运回
4239驻外机构购进
4400来料成品退换
4500直接退运
4539进口溢误卸
4600进料成品退换
9700后续补税
9739其他贸易
9839留赠转卖物品
9900其他
8.进口货物的报关流程 篇八
1、准备报关资料(合同、发票、装箱单、提运单)
2、填写报关手写草单。根据报关资料填写一份报关单草单
3、打印报关复核表。报关公司根据草单,在QP系统上录入数据,打印出报关复核用单
4、发送数据。核对报关资料与复核单无误后,报关公司操作员用报关员卡向电子口岸发送报关单数据
5、收到数据回执。海关审单中心接受到数据,初步审核无误后,发送数据回执
6、打印出报关单。报关行收到数据回执后,说明海关接受申报,然后可以在QP系统上打印出报关单一式三联(海关核销联、海关作业联、企业留存联)
7、订好报关单。报关员确认后,在报关单上签名、盖报关章,并在各联报关单随附订好海关要求的资料
8、现场递单申报。拿订好后的报关单,向现场海关递单申报
9、审单。现场海关审核无误后,接受申报
10、征税。如进口货物达到征税数额,海关会打出税单给报关员
11、交税。企业根据税单到指定银行帐户交税,银行在税单上盖是收讫章(开通网上支付的企业可以网上支付)
12、税单核销。现场海关根据银行盖的收讫章核销税单
13、选择查验。人工布控--现场海关根据货物的风险值选择是否查验货物(如果是电脑布控的话,那就必须要查验货物)
14、放行。海关将查验后的货物或无需查验的货物放行
15、提取海关放行后的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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