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卫科制度

2024-09-07

公卫科制度(精选9篇)

1.公卫科制度 篇一

公共卫生科工作简报

根据中心2015年5月13日迎接省爱卫对我市病媒生物防控考核验收和创卫技术评估工作推进会的精神,公共卫生科积极组织全体人员开展以下工作:

一、“双创”工作:

1、部分人员周六、周日到中心加班进行科室内部整理及环境卫生清洁;

2、配合秀英区疾控中心整理出84份检测报告;

3、根据25、26日创卫检查路线整编好16份公共场所检测报告,并转交给海口市卫生监督局

二、中心等级评审工作:

1、安排科室人员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食源性疾病(食物中毒)及食品污染事故处置、人群合理膳食指导覆盖率、公共场所卫生监测覆盖率、医疗结构卫生监测、学校教学环境卫生覆盖率、学生常见病防治督导覆盖率等资料再次进行整理,并组织全科检查验收;

2、督促龙华区完善2015年食物中毒补充资料。

三、日常工作: 1、5月15日下午开科室会议传达中心5月13日迎接省爱卫对我市病媒生物防控考核验收和创卫技术评估工作推进会精神,小结近期工作情况,并提出下一步重点工作计划安排;

2、双休日安排部分人员加班完成空气污染现场监测采样工作任务;

3、完成食品安全风险监测10份婴幼儿食品采样,集中式餐具采样监测样品10份;

4、完成4家公共场所单位现场监测采样任务;

5、5月20日举办一期全市疾控部门、哨点医院食源性疾病培训班;

6、完成5家医疗机构消毒质量监测采样。

公共场所采样监测

空气污染现场采样

环境卫生清洁

资料整理验收

科室会议

食源性疾病培训班

医疗机构消毒质量监测采样

2.公卫科个人工作总结 篇二

一、 政治思想及职业道德

能够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及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认真学习《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版)》等知识;爱岗敬业,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积极主动地学习专业知识,工作态度端正,认真负责。

在下乡查体和平日工作中,严格遵守医德规范,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宣传,积极宣传预防高血压和糖尿病等慢性病的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居民的健康知识,做到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平衡,减少和控制慢性病的发生及并发症的出现。

二、 专业知识与工作能力

在这半年里认真学习高血压防治、糖尿病防治等理论知识,在学习理论知识的同时还加强计算机操作,能熟练地使用山东省社区卫生服务系统等系统。积极参加各级培训,遇到问题虚心向领导和同事请教,通过努力学习和摸索实践,熟悉了相关工作,明确了工作的程序、方向,提高了工作能力。

三、具体工作及完成情况

(一) 居民健康档案建立

积极建立健全60岁上老人、慢病患者纸质档案,并在社区卫生服务系统直报系统录入档案数据。共录入档案数3660余份。

(二) 健康教育与知识宣传

对爱牙日、高血压日、艾滋病日、糖尿病日等卫生宣传日进行各类健康知识的宣传并开展宣传活动。在山东村建立高血压自我管理小组,定期督导开展小组活动,提供宣传材料,提高慢病患者自我管理水平,提高了慢病的控制率。

(三) 下乡查体工作

下乡查体从十月x日一直持续到十一月底,共查体54个村,查体5280余人。对于活动不便的老人和病人,我们还实行上门服务,走访群众十余户,对待查体居民热情、服务周到、随时解答问题,积极宣传健康生活方式。

3.公卫科制度 篇三

2012年以来,我科按照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及计划,开拓创新,真抓实干,较好地完成了上半年各项工作。现将2012年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疾病控制工作

1、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报告与处臵项目。

截止2012年6月30日永安市共报告甲乙丙法定传染病共 12种1552例,未报告甲类传染病及甲类管理传染病。总发病率为447.21/10万,其中甲乙类7种460例,发病率为134.85/10万,丙类传染病5种1084例,发病率312.35/10万,无死亡病例。

2012年我市突发聚集性苗头事件18起,100%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处臵及疫情控制。截至目前共预警预测8病种,32次月、周疫情预测。

2、结核病防治工作。

截止至2012年6月底,报告新涂阳病人数28例,登记新涂阳病人数28例,新涂阳病人发现率70%,病人系统管理率100%,网络信息系统运行情况良好。2012年1-5月份全市登记治疗满一年的初治涂阳肺结核46例,治愈率44例,治愈率为95.7%。全市医疗机构网络报告病人数107例,同期发现结核病人数81例,医疗机构报告率100%,病人转诊率达100%,全市病人追踪到位率91.7%,家属筛查率132%。

3、艾滋病防控工作。

①截止2012年6月底自愿咨询检测360人。每季度对监狱、看守所羁押人员进行抗体筛查,共检测1374人,其中无HIV感染者。

②开展娱乐场所业和同伴教育宣传教育,娱乐场所业主的宣传教育覆盖率达90%以上。截至目前干预娱乐场所目标人群 1802人次,HIV检测298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800份,安全套约2万个,有效干预措施覆盖高危人群比例90%以上。同时将安全套的使用与健康教育相结合,提供梅毒等性病规范诊疗和转介服务。

③目前在册管理的12名艾滋病感染者/病人,其中8名患者接受抗病毒治疗,感染者和病人的个案调查率100%,平均随访完成率100%,CD4淋巴细胞检测率100%,《个案随访表》中CD4检测结果和检测日期与实验室数据核对一致。

4、慢病示范区工作。

今年2月29日项目正式启动,创建工作被列为市委市政府十类为民办实事重点项目中社会事业类的3141工程。3月23日召开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联络员第一次会议,下一步工作进一步明确。各乡镇(社区)相继召开创建省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项目启动会和乡村医生调查员培训。6月在市政府会议室召开永安市慢性病、艾滋病防控示范区工作推进会。目前居民健康状况调查表、死因监测调查表已开始录入,将于近期完成。

5、预防接种,免疫规划工作。

我市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包括白破疫苗)、麻疹疫苗(包括含麻疹疫苗成分的麻风疫苗、麻腮风疫 2 苗、麻腮疫苗)适龄儿童接种率以乡为单位达到了95%以上。儿童乙肝疫苗全程接种率>95%,乙肝首针及时接种率为>95%,上半年我市12-23月龄儿童五苗接种率>95%。

我市至今共发现疫苗接种疑似异常反应14例,15个预防接种门诊均开展疫苗接种疑似异常反应监测,覆盖率为100%。截止6月底,无新生儿破伤风病例报告病例,完成1例AFP病例、6例麻疹病例监测,未报告百日咳、乙脑、麻疹、白喉等病例。对所报告的病例均进行了流行病学调查、样品采集和送检。上半年,我市对2008年1月1日至2011年10月4日出生的儿童开展第2轮脊髓灰质炎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应接种14453人,实际接种14165人,目标人群接种率为98.01%。2012年4-5月,我市开展扩大免疫规划查漏补种工作,麻疹类疫苗应种人数1339人,实种1314人,接种率98.13%;脊灰疫苗应种人数1419人,实种1396人,接种率98.38%;其余各单苗补种率均在95%以上。

6、地慢病防治工作。

①我市共采集居民食用盐标本300份,碘盐覆盖率99.67%,碘盐合格率99.67%,合格碘盐食用率99.33%。其中不合格碘盐1份<20mg/kg,经核实了解,1份非碘盐为掩制酸菜剩余食用。

②我市共监测改水工程3个,覆盖前坂、丰头坂、石地板、下湖口等4个自然村,对3个改水工程共采集水源水和末梢水共9份,水氟含量均<1.0㎎/L;检查8~12岁学生70人,未检出氟斑牙可疑病例。

7、健康相关因素监测。

①职业卫生。我市目前已完成厂矿有毒有害作业场所检测(自测)55家,检测覆盖率达68.8%;职业健康检查8个单位,3 完成职业健康体检753人,体检监护率达30%,下半年将提高体检监护进度确保完成年度任务。

②放射卫生。完成辖区内23家疗卫生单位射线装臵,及45名从业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对4个企业的射线从业人员7人进行同步监测。

③生活饮用水监测。对我市农村安全饮水工程9个乡镇1个街道的43个行政村,开展饮用水基本情况调查,采集出厂水、末梢水等水样85份,城市集中供水和二次供水水样102份。

④食品安全。对餐饮企业餐具采样218家,3130份,并定期对我市3个餐具消毒配送中心进行监测采样54份,食品检测采样11份。1-6月完成全市各类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工作, 城区体检人数7052人,乡镇体检人数1183人。

⑤公共场所卫生。受理公共场所委托监测38家,其中空气样品99个,现场监测662项;公共用品采样452份,游泳池监测3家,采集游泳池水样12份。

(二)妇幼保健工作

1、规范孕产妇系统管理,提高妇女保健服务质量。①加强围产期保建工作,规范孕产妇系统管理。全市2012年上半年共有产妇数1944人,活产数1962人,住院分娩人数1962人,住院分娩率100%,孕产妇系统管理人数1675人,系统管理率85.37%,产后访视人数1848人,产后访视率94.19%,高危孕妇筛查数920人,高危筛查率47.32%,高危产妇管理920人,高危管理率100%,高危产妇住院分娩920人,高危住院分娩率100%,无新生儿破伤风发生。

②加强高危孕产妇管理,努力控制孕产妇死亡率。我市于2008年8月份始启动加强高危孕产妇管理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干预项目,自2008年起已连续三年多未出现孕产妇死亡病例。但2011年再次出现2例孕产妇死亡病例。我市在出现两例孕产妇死亡病例后,迅速召开会议,积极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高危孕产妇的跟踪和管理,避免再次出现孕产妇死亡案例。

③管好用好救助基金,保障贫困高危孕产妇分娩安全。自2008年救助基金实施以来,已有22位孕产妇得到救助,救助总额达56906元,有力地保障了我市母婴安全。

④强化生殖健康教育,积极开展妇科疾病普查工作。⑤加强培训和指导工作,提高乡村妇幼保健整体服务水平。今年上半年分别举办全市妇幼保健和儿童保健培训班,重点强化妇幼保健人员对孕产妇健康管理规范和儿童健康管理规范的理解和应用,做到熟悉掌握孕产妇营养指导、高危孕产妇管理、高危儿管理等妇幼保健业务知识以及妇幼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的意义、目标、内容和工作要求,推进城乡妇幼卫生整理协调发展。

2、加强儿童保健工作,规范儿童系统保健管理。

①今年上半年全市7岁以下儿童22976人,5岁以下儿童17126人,3岁以下儿童10237人,7岁以下儿童体检21843人,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95.07%,高危儿筛查406人,高危儿管理406人,高危儿管理率100%,新生儿访视1858人,新生儿访视率94.70%,婴儿死亡6人,婴儿死亡率8.15‰,新生儿死亡13人,新生儿死亡率6.63‰,5岁以 下儿童死亡21人,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10.70‰。

②今年半年开展新生儿听力筛查2718人次,全市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2775人次,确诊甲状腺功能低下人数0。

③加强托幼园(所)卫生保健管理工作。今年上半年已完成我市城区34所幼儿园小朋友的体检工作。

3、实行免费婚前检查,认真开展婚前保健。

今年上半年参加婚检人数3319人,婚检率100%;接受婚前卫生指导率达100%,接受婚前卫生咨询率达100%;通过婚前检查工作的深入开展,提高了我市出生人口的素质,也促进了家庭生活和谐。

4、宣传贯彻《母婴保健法》,依法开展保健服务。

通过发放宣传单、举办讲座、培训班、网络等形式大力宣传妇女保健知识和《母婴保健法》,提高妇女自我保健意识。认真配合市卫生局严格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的准入管理,严格配合有关部门打击“两非”,禁止非医学需要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行为,依法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做好领用、签发、登记、管理、使用等工作,做到专人保管、证章分开、专册登记。

5、加强妇幼信息管理和三网监测。

认真做好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工作,严格按要求认真做好妇幼统计报表等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质控、反馈、归档工作,建立健全了围产儿死亡报告和孕产妇死亡评审报告制度。

6、做好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之妇幼卫生项目工作。①根据《福建省卫生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增补叶酸预防 神经管缺陷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广泛动员,大力宣传,认真排查、摸索和登记,免费为准备怀孕的农村妇女(包括流动人口)发放叶酸,口服预防胎儿神经管畸形。

②根据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要求,我市认真做好2011-2012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的妇女进行免费妇女常见疾病检查的前期工作,经摸底核对,我市符合受检对象为811人,实际完成检查811人,检查率100%。

③根据《永安市卫生局、财政局、物价局关于印发永安市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实现从2009年开始,全市农业户籍的孕产妇全部实行住院分娩补助,人均400元。今年上半年,我市共补助963人,计385200元;住院分娩率巩固在100%。

④免费产前筛查工作。自2011年9月份启动以来,已完成1219名孕产妇免费进行B超和抽血检查。

⑤预防艾滋病、乙肝、梅毒母婴传播干预项目工作。将免费检查的试剂分发给三明市第二医院和永安市立医院为项目对象开展免费检查,此项目工作顺利开展。

(三)卫生监督工作

1、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提高人员素质。①紧紧抓住国家实施《卫生监督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项目这一契机,将中央下拨改建资金130万元用于卫生监督综合大楼的改造工作。

②深入开展卫生监督 “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和“四百”活动。以科室工作目标量化考评、绩效工资为基础,以夺旗争星为抓手,开展了一系列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评出 了第一季度奉献之星、办案之星、监督之星、宣传之星、服务之星、基金之星。

③积极参加全市卫生监督执法技能参赛人员选拨赛,勇夺三明市卫生监督执法技能选拨赛团体第二名,并有一名监督员被选拔代表三明参加全省卫生监督执法技能大赛。

④不断完善稽查工作方式。结合年初全省卫生监督稽查和绩效考核工作方案对卫生行政许可案卷和卫生行政处罚案卷进行稽查,共稽查案卷35件,对稽查发现问题督促监督员进行整改。

⑤运用媒体,大力宣传卫生监督工作。

2、积极推进第七届“创文明行业、促跨越发展”竞赛活动的开展。

3、全策全力、多措并举、打好公共文明指数测评攻坚仗。

以三证(餐饮服务许可证、体检培训合格证、量化标志)齐全、制度上墙、加工场所环境卫生、工艺布局、设施设备维护、生熟分开、食品原料质量等为重点内容开展拉网式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下达监督意见限期整改。并与城区868户餐饮单位签订《迎接2012年度创省级精神文明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责任书》,同时发放《餐饮业从业人员必备卫生知识》让7000多名从业人员明确工作职责,提高卫生知识知晓率。

4、突出重点、强化监管。

(1)继续做好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①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合餐饮消费环节日常卫生 监督工作,对超市及酒店自制熟食进行监督抽检, 对其中抽检不符合卫生要求的新华都购物广场及佳洁购物广场予以处罚,合计罚款人民币6000元。根椐三明市卫生局关于2012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的通知精神,5月份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共抽检各类包装食品50份(结果还未报告)。

②继续巩固 “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成果。认真开展“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按时上报各类相关报表。

③全面开展学校卫生安全专项检查。加强学校、托幼机构及周边餐饮单位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防控工作,防止食物中毒、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学校的发生,2012年5月,市卫生局与市教育局联合组成3个专项检查组,对全市81所学校食堂、饮用水、传染病防控以及食堂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餐饮具消毒、食品加工过程卫生、卫生设施使用情况、食品留样落实情况、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及台帐登记制度的落实情况等工作,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抄报市教育局。

④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和三明市卫生监督所召开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会议精神,我市成立“永安市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方案”,并在6月15日前对46家城区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和旅游景点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评定及管理 工作。

⑤开展节假日、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在春节、清明、五一等节日放假来临前组织专门人员对旅游景点、接待单位按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内容要求进行全面检查;高、中考期间对考点学校食堂和学校周边餐饮单位的食品安全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对领导来访、大型会议等重大活动开展安全保障工作,今年共参加保障活动11次,出动卫生监督人员40人次,保证了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的食品卫生安全。

(2)加强职业病防治和放射诊疗工作。

①继续做好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截止目前,全市共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的企业105家。

②加强对用人单位健康监护的监督管理。截止目前,全市完成职业体检1534人,体检率为53.37%。

③加强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及职业卫生监督工作。截止目前,我市粉尘、毒物、噪声等职业危害因素作业场所监测户数为51户,监测覆盖率为48.6%。

④加大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的监督检查。(3)强化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

①加强全市饮用水卫生管理。召开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会,保证汛期期间的全市生活饮用水的卫生安全,对全市所有的集中式供水单位现场卫生监督次数达15次,对存在问题下发卫生整改意见书6份。同时,对我市二次供水单位进行卫生学调查,全市共有二次供水单位5家,蓄水池15个,卫生防护设施基本良好。②加强全市饮用水、二次供水卫生监测工作。对我市集中式供水单位永安市自来水公司的管网末梢水设10个监测点进行监测。上半年共监测60份:水源水、出厂水各4份;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监测水质6份;企业自备式水厂2份。二次供水单位设5个监测点,上半年共监测10份。

③完成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直报工作。上半年已经完成第一季度、第二季度城市生活饮用水出厂水、末梢水的的网络直报(共上报出厂水4份,末梢水20份)及二次供水的网络直报(共10份)。

6、做好日常卫生监督工作。

①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上半年监督户次数1377次,监督覆盖率100%;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115户,预防性卫生监督13户。

②医疗执业和传染病监督工作。做好医疗机构执业资格和执业行为的监督检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坚决取缔无证行医,查处违法行为;依法加大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和医疗废物处臵情况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医疗机构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加大对违法虚假医疗广告的监督管理力度,严厉惩治虚假违法医疗广告,切实规范医疗广告市场;继续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活动整治,严肃查处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行为,加强中止妊娠技术和助产技术等执业资格的监督检查。

③学校卫生监督工作。加强对学校和托幼机构饮用水、食品安全、传染病防控、校园周边环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的监督检查和宣传指导,保障广大学生身心健康,此次检查,共出动卫生监督人员210人次,检查学校食堂96所。

④规范卫生行政许可,提供高效便民的服务。进一步完善我市卫生行政许可,规范行政审批工作;加强行政许可信息公开,全面实施行政许可网上申报和网上审批制度,提高窗口服务的便捷性、透明度和高效率,通过窗口向群众展示卫生行政服务良好的形象和精神风貌。截止2012年5月31日,共受理卫生许可申请329份。

⑤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能。在不断强化监督的基础上加大了执法力度,上半年共立案查处13起、罚款人民币2.37万元,有效地打击了违法行为。

二、主要存在问题

(一)疾病控制工作

1、结核病防治工作相对滞后。一是我市从事结防工作的人员少,与新《指南》每个县级结防专职人员不少于8名的要求有很大差距。二是乡镇痰检点的工作开展不均衡,病人发现率偏低,医疗资源未充分利用,个别综合医疗机构转诊疑似病人住址及通信联系不够详细,导致个别疑似病人无法追踪到位。三是卫生院门诊转诊的疑似肺结核病人较少,疑似病人的转诊率低,主动搜索肺结核病人意识淡薄。

2、传染病报告工作薄弱。一是传染病网络直报参与率偏低。我市近几个月质量综合评价指数一直位居三明倒数。截止目前仍有永安市第六医院、永安同济医院未报告传染病。二是门诊日志 12 登记不够规范,根据要求,除了使用HIS系统管理的单位外,其余的门诊日志均有缺漏项,主要缺现住址、职业、发病日期、初诊或复诊等项目。部分医疗机构虽项目设臵齐全,但有项目漏登。部分医疗机构出入院记录项目有缺项,甚至有的卫生院未建立出入院登记。三是检验影像反馈不落实。部分医疗机构对检验、影像部门的登记及反馈机制不够完善,登记项目主要缺送检(开单)科室、放射(检验)结果和检验日期。四是对临床医生的培训力度不够。部分医疗单位医务人员对法定传染病诊断、分类及报告时限等报告知识缺乏,如对其它感染性腹泻病、流行性腮腺炎诊断范畴不清,将乙肝携带者误诊为乙肝,对转入的传染病需报告的意识匮乏,部分临床医生和网络直报人员在操作中存在脱节现象,医生发现传染病未及时报告,医疗机构未开展自查或自查力度不够,造成迟报、漏报现象的发生。

(二)妇幼保健工作

1、计划外怀孕孕妇早孕建册管理率偏低,特别是槐南建卡率低,严重影响全市的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率。

2、孕期保健仍存在一些相关的辅助检查不完善,影响孕期保健质量及高危妊娠的筛查。

3、育龄妇女免费增补叶酸服用依从率低。

4、叶酸的资料搜集、整理统计不完整。

5、村级出生季报多由卫生院妇幼人员填写,准确性差。

6、有些卫生院、中心的妇幼人员只建孕产妇系统保健卡,不开展产前检查和接生工作,使孕产妇不能享受免费产检的优惠政策,同时加重城区综合性医院的工作负担。

7、城区3—6月份中心儿保人员很少下乡进行业务指导。

(三)卫生监督工作

1.传染病漏报管理不落实,有瞒报食物中毒现象。2.对布臵的专项整治工作不落实,如春季学校卫生专项检查大部分乡镇只上报自查表,对整改落实情况和工作小结未按要求上报。

3.对学校、厂矿事业单位食堂、制供水厂、大型酒店巡查力度不够。

4.许可准入把关不严,如有的乡镇餐饮、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无院负责人审核。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医护人员执业资格证书未及时年检或注册。

三、下一阶段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今年公卫方面增加了不少工作,如疾控的慢病防控示范区、妇幼的上等级、监督的学校食堂量化分级达标、基本公卫的电子建档率提高20%等,各单位应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特别是对基本公卫和慢性病防控工作,主要领导一定要高度重视、拿出上述问题的解决办法,亲自组织分工,尽早落实整改,各卫生院、中心要按规范做好对村级基本公卫季度和半年考评,确保公卫工作顺利开展。

(二)明确职责,加强培训。随着工作的不断更新,上述困难和问题的出现,反映出基层特别是村级职责不够明确,我局前一段下发了对村级卫生所管理的相关文件,请卫生院、中心及时转发和组织培训,等一下我还会解读文件。以提高公共卫生人员整体素质,及时做好各级医务人员相应 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提高疾控、监督、妇幼、基本公卫等工作。

(三)落实制度,加强管理。要落实疫情报告各项制度机制,如检验影像部门登记及反馈机制、院内传染病疫情分析与通报机制及自查奖惩制度等。加强临床医生与网络直报人员传染病管理工作的无缝衔接,严格使用统一规范的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本、检验和影像登记等。加大宣传免费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畸形,加强叶酸服用的随访,提高叶酸服用依从率。有条件的单位要开展产前检查和接生工作,尽量把辖区内的孕产妇(高危孕妇除外)留在当地产检。

(四)深入基层,检查督导。公卫人员应下村入户,多方面、多渠道宣传疾控、监督、孕妇保健等政策知识,掌握第一手信息,监督指导村级落实各项公共卫生工作。槐南卫生院应与周边乡镇卫生院,特别大田建设卫生院、民生医院协调沟通,互相配合对跨地区检查的孕产妇及时建卡,按“规范”要求管理,共同提高早管率及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率。

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妇幼保健院和第六医院要加强相关业务的培训指导和督查。

我局将于7月组织有关人员对卫生院、中心的公卫工作进行督查,迎接三明市卫生局7月下旬的检查。

4.保卫科管理制度 篇四

武装保卫科 二○一二年三月

保卫科管理制度目录

1、保卫科职责

2、科室学习制度*

3、科室值班制度

4、守卫勤务制度

5、巡逻勤务制度

6、押运勤务制度

7、治安防范制度

8、消防管理制度

9、消防设施与器材管理制度*

10、安全检查制度

11、门卫值班制度

12、门卫管理制度

13、安全技防系统管理制度

14、安全技防系统值班制度*

15、安全技防系统维修维护制度*

16、报警监控处置预案*

17、南、北门执勤室值班制度*

18、入厂须知(南、北门)*

19、内部道路交通与车辆管理办法* 20、出门证管理办法

21、精细化管理考核方案

22、岗位标准汇编

护卫中队职责

一、认真贯彻“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坚持治安综合治理,建立健全涵盖人防、物防、技防和制防的安全防范体系;

二、加强内部治安、内部消防、内部交通的安全管理,开展治安防范宣传教育,落实内部治安保卫制度和治安防范措施;

三、开展治安防范巡逻、检查,管理、检查进出本单位人员、物资和车辆,并建立巡逻、检查和治安隐患整改记录;

四、维护公司内部的治安秩序,制止发生在本单位的违法行为,对难以制止的违法行为以及发生的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应当立即报警,同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并配合公安机关的侦查、处置工作;

五、督促落实单位内部治安防范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治安保卫工作。

汾矿集团多经工贸公司护卫中队

护卫中队学习制度

一、每周一上午坚持进行理论与业务学习、形势与任务教育。

二、坚持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觉悟,增强为公司和为员工群众服务的观念。

三、组织安排学习法律知识、保卫业务,提高护卫人员的业务素质。

四、根据形势与任务和工作的实际,选学有关文件和资料,对上级指定的学习文件、材料按要求学懂、学通、领会精神。

汾矿集团多经工贸公司护卫中队

护卫中队值班制度

一、护卫队人员无特殊情况的均要参加值班,值班期间要坚守岗位并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二、值班人员要按时就位换班,时间为每日早八时至次日早八时,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三、值班期间要坚持岗位,恪尽职守,因有事不能值班时,应向中队领导请假,待批准后方可离岗。

四、值班人员要处理值班期间的一般治安问题,并接受群众报案。

五、遇重要情况,值班人员要及时报告中队领导、公司调度室和上级公安机关处理,对重大案情要及时赶赴现场,采取措施做好相应的工作。

汾矿集团多经工贸公司护卫中队

护卫中队守卫勤务制度

一、守卫勤务是指采取有效措施,对指定的目标实施护卫、警戒的保卫活动,以确保目标的安全。

二、根据守卫目标的实际情况,制定守卫工作方案,部署护卫力量,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三、守卫人员必须熟悉守卫目标的地形地貌、要害分布情况、安全防范设施、人员和制度等基本情况,了解社情民意和治安形势与任务。

四、协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保障守卫目标安全的各项制度,严格督促落实。

五、开展安全检查,查找隐患漏洞,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守卫目标的安全。

汾矿集团多经工贸公司护卫中队

护卫中队巡逻勤务制度

一、巡逻勤务是对特定区域、地段和目标实施巡查警戒,以维护其秩序、保证其安全的一项动态保卫活动。

二、辖区内坚持实施全天候、全区域、多形式、无死角的巡逻勤务。

三、巡逻人员要熟悉辖区基本地域、人员、治安情况,巡逻时注意发现隐患漏洞,可疑人员和可疑事件,及时采取处置措施,及时汇报领导。

四、填写巡逻勤务记录,详细登记巡逻时间、巡逻路线、发现问题及处理结果,并保存记录存档备查。

五、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汾矿集团多经工贸护卫中队

护卫中队押运勤务制度

一、押运勤务是对大宗款项,贵重物资,危险物品在运输途中进行警戒和护送的保卫活动。

二、押运勤务的主要职责是防止被押运财物丢失或遭到不法侵害,确保其安全运达目的地。

三、根据押运任务大小、路途远近、运载工具等情况,确定押运人数和合适的押运人员,同时指定押运任务负责人。

四、押运人员应详细了解押运要求、押运方法、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保持高度警惕,进行警戒查看,防止发生意外。

五、押运途中严禁搭载无关人员,安全到达目的地,进行交接手续后,方可结束该押运任务。

六、填写押运勤务记录,详细登记押运财物名称、押运时间、押运路线、押运人员和完成任务情况,并保存记录存档备查。

汾矿集团多经工贸护卫中队

护卫中队治安防范制度

一、坚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和制防建设,落实综合治理措施,确保单位内部安全稳定。

二、坚持群防群治,依靠和发动群众参与治安防范工作,预防治安灾害事故及刑事案件的发生。

三、持续开展巡逻守卫和安全检查,对发现内部单位的隐患漏洞,要及时下发隐患通知书,限期整改。

四、督促内部单位建立健全防范制度,落实防范措施,并经常进行业务指导和安全检查。

五、开展“四防”宣传、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和教育员工群众遵守纪律、懂法守法。

汾矿集团多经工贸公司护卫中队

消防管理制度

一、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建立健全逐级消防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防患于未然。

二、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管理人员,组织专职和义务消防队伍,定期培训消防知识和防火技能。

三、重点消防部位要专人管理,并制定消防应急措施;易燃、易爆部位要有明显标志,做到道路通畅,消防器材、通讯报警设备完好无损。

四、要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下发隐患通知书,限期整改。在限期整改效果不好或拒绝整改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汾矿集团多经工贸武装保卫科制)

消防设施与器材管理制度

一、各部位消防设施与器材的配置一律由保卫科统筹实施,并按各部位实际情况达到种类、数量、质量“三到位”。二、一切消防设施与器材都是专门用于消防工作的专用工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准乱挪乱动,不得妨碍其正常使用或另做它用。

三、消防设施与器材要常年保持完好状态,一旦出现丢失、损坏、失效、报废、消耗或配量不足等情况都要及时通知保卫科,以便随时补充和处理。

四、任何人为丢失、损坏和管理不当而导致消防设施与器材报废或消耗,都要承担赔偿责任。

五、各单位或部门的消防设施与器材要设专人负责,对其监管、维护、使用等负责。

六、配置消防设施与器材的各部位人员调整或岗位变化时,工作交接应包括消防设施与器材情况的内容。

(汾矿集团多经工贸武装保卫科制)

安全检查制度

一、保卫科定期对全公司各基层单位、五管要害部位、重点消防部位进行安全大检查,发现隐患和漏洞,立即敦促限期整改,相关单位必须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堵塞隐患、漏洞。

二、安全检查的内容是:

1.查思想,看基层单位对治安保卫工作是否重视,职工有无麻痹思想;

2.查制度,看治安安全责任制度是否健全,责任是否明确,执行是否认真;

3.查隐患,看基层单位有无安全漏洞和其他不安全因素; 4.查措施,看治安防范措施是否严密,是否落实到位。

三、安全检查的同时认真做好检查记录,以备存档查看。

四、对检查发现隐患多、漏洞大,又迟迟不整改的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汾矿集团多经工贸武装保卫科制)

护卫中队门卫值班制度

一、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严守纪律,仪容严整,文明执勤;严禁脱岗,睡岗或做与工作无关的其它事情。

二、当班期间做好门卫值守、查验、管理、登记等工作;对进出厂区的物资、材料、人员、车辆等,要严格检查、严格管理。

三、值班期间时刻保持警惕,注意发现可疑事件、截获可疑人员,防止财物流失和违禁物品流入,确保安全。

四、值班人员要认真搞好岗位环境卫生,爱护保养岗位公共设施。

五、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对查获的违反内部治安管理的人员和车辆以及难点、疑点问题,应及时汇报上级,不得擅自处理。

六、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接班准时,交班清楚,记录详细,责任明确。

汾矿集团多经工贸公司护卫中队

护卫中队门卫管理制度

一、进出公司的人员、车辆、物资、材料、设备和配件,必须履行出入程序,办理出入手续,服从门卫管理。

二、物资、材料、设备和配件出入,必须在行政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其他时间不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的,一律不准出入。

三、与生产经营无关的外来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准进入公司。

四、经公司相关业务部门同意进入的,来我公司办理业务的人员,进入公司时应主动出示有效证件,在门卫检查登记后方可进入。

五、公司内限速10公里/小时,车辆进入公司严禁超速行驶;汽车停入车位,摩托车、电动车和自行车存入车棚,严禁乱停乱放。

六、对违反内部治安管理的,保卫科将予以严肃处理。

汾矿集团多经工贸公司护卫中队

安全技防系统管理制度

一、带班领导对班中视频监控管理、监控设备操作、监控室环境卫生、发现异常情况的上报与处理工作具体负责,遇有重大事项及时汇报科领导处理。

二、监控值班人员调取查看录像资料或调整视频探头方位,必须经得带班领导同意,操作完成后须调整回正常监控状态。

二、监控值班人员必须爱护监控设备,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如违反操作规程,人为造成设备损坏,将追究其责任。

三、监控室严禁吸烟、聊天、玩耍、睡觉及放置杂物,每班必须对监控室进行清洁卫生。

四、严禁保卫科以外人员进入监控室。因工作需要,外来人员进入监控室时必须经科领导同意。

五、严守秘密,不准在监控室以外的场所议论视频监控内容,不准泄露有关监控到的各类信息。

(汾矿集团多经工贸武装保卫科制)

安全技防系统值班制度

一、保卫科安全技防系统实行全天候轮流值班制,监控值班人员由各班带班领导指定。

二、监控值班人员必须时刻警惕、仔细监视,注意发现可疑人员、可疑事件,及时分析监控信息,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三、监控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恪尽职守,严禁离岗、串岗、睡岗以及做与工作无关的其它事情。

四、带班领导须将本班监控工作情况认真登记于值班记录薄,以备存档查看。

安全技防系统维修维护制度

及时汇报科领导处理。

一、值班人员发现安全技防系统发生故障时,要做好登记,并

二、对一般性系统故障,本科能解决的解决本科内部解决,不能内部解决的报请厂或专业维修机构及时维修。

三、保持设备的清洁卫生,坚持进行系统维护,确保机器设备的正常运作。

(汾矿集团多经工贸武装保卫科制)

报警监控处置预案

为迅速、高效地应对企业内部突发事件,加强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充分发挥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报警监控作用,最大程度减少损失和影响,多经工贸护卫中队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同时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报警监控处置预案处置范围 1.1、非法游行、集会 1.2、群体性上访事件

1.3、危害企业安全的群体性事件 1.4、重特大治安、刑事案件 1.5、治安灾害事故

2、应急预案处置区域

多经工贸公司生产区和生活区

3、成立多经工贸公司报警监控处置机构

3.1、报警监控处置机构负责人:贾金林 ;电话:*** 成员:40人

3.2、报警监控处置机构下设处置组、警戒组、特勤组、通讯联络组四个组 3.2.1、处置组组长:雷小文;电话:

成员:王大敏、景艳萍、赵淑琴、乔辉、郝小云、李小玲、赵莉

3.2.2、警戒组组长:赵虎生;电话:

成员:张锦茂、张伟、刘伟秀、马建平、武希文、梁晓亮、杨喜、郭伟、郭守荣、秦建文、武文斌、刘国萍、曹晓峰、张烨、赵巧丽

3.2.3、特勤组组长:黄龙;电话:

成员:安勇、李超、王瑞、逯福文、田福财、杨晋峰、李亚明、王来福、阴效强、高健、霍煌

3.2.4、通讯组组长:郭增光;电话:

成员:余振东、冯杰、赵钦、郭卫东

3.2.5、预案相关联系电话

3.2.5.1、介西公安分局110指挥中心:7191110 3.2.5.2、火警电话:119 3.2.5.3、介西公安分局裕华派出所值班电话:7192110 3.2.5.4、多经工贸调度室值班电话:7088711

3.2.5.5、多经工贸护卫队值班电话:7088750

4、预案处置程序

4.1、护卫队接到报警监控警报或以其他渠道获知1.1至1.5突发事件,立即报告多经工贸公司党、政及分管领导,同时根据具体情况拨打7191110、119报警或拨打7192110报告裕华派出所,并启动本应急预案。

4.2、通讯联络组立即通知各组成员紧急集合,立即就位,应急作战。

4.3、处置组成员迅速进入事件(案件)现场采取有力措施进行处置,配合武装保卫处介西公安分局、裕华派出所、消防大队制止、控制事件(案件)发展。

4.4、警戒组成员立即封锁现场周边区域,保护现场,维护秩序,驱散无关人员聚集。

4.5、特勤组成员进入现场周边待命,并根据具体情况派员支援配合各组应急处置。

5、善后措施

事件平息后,经公安、消防部门和公司党、政同意,解除管制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内部道路交通与车辆管理办法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为维护内部道路行车秩序,保障交通安全,规范车辆管理,保持消防通道畅通,进一步促进我厂地面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2本办法规定了车辆、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管理职能、管理原则、管理内容和要求以及检查、考核与处罚。

2引用标准和政策规定

2.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2《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

2.3《汾矿集团后勤系统地面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考核细则》

3管理职能

3.1加强内部道路交通与车辆管理是洗煤厂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内部综合治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职能部门为保卫科。

3.2基层各部门主要领导全面负责本部门内部道路交通与

车辆管理工作,强化本部门员工的交通安全、文明行车、文明停车的督促、教育、管理工作。

4管理原则

4.1坚持认真贯彻国家道路交通、车辆管理的法律、法规的原则。

4.2坚持严格管理、严格检查、严格考核的原则。4.3坚持管理、教育、处罚并重的原则。5管理内容与要求 5.1车辆管理

5.1.1车辆进出厂必须经过保卫科允许。

5.1.2车辆在厂属地域范围内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度,服从保卫科和相关管理部门的检查、管理。

5.1.3任何进厂车辆,必须保证车门、车窗、车锁牢固。5.1.4任何车辆,不经保卫科允许,不准长期寄存于存车棚、停车(位)场。

5.1.5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规章制度的车辆,保卫科有权限制其进出厂并进行相应处罚。

5.2车辆停(存)放管理

5.2.1厂根据道路交通、车辆保有量及地域等实际情况,科学设置存车棚、停车(位)场。

5.2.2车辆进厂后,必须在指定地点停放。

5.2.3自行车、电动车及摩托车存放于存车棚内,并自觉摆放整齐。

5.2.4汽车按位停放在停车(位)场。

5.2.5任何车辆,严禁在未设停车位的道路、路口、消防通道等区域停放,严禁阻碍交通。

5.2.6对于停放在厂内的车辆,车主应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注意关好车窗、锁好车门,车内严禁存放贵重的和易燃易爆物品,防止发生意外情况。

5.3道路交通管理

5.3.1机动车进出厂时要减速慢行,车速限定在每小时5公里以内,主动服从和配合门卫工作人员的管理,并根据治安保卫工作需要,停车接受检查。

5.3.2机动车进厂后,应按照交通规则文明行车,时速限定在每小时10公里以内,注意避让行人,严禁鸣笛,严禁练车、严禁试验刹车。

5.3.3厂内严禁无证驾车、严禁酒后驾车。

5.3.4自行车、电动车及摩托车在厂内禁止骑快车、骑车追逐、骑车猛拐和做其他危险动作。

5.3.5机动车严禁在禁行、禁停等区域行驶和停放,如因工作需要,必须经保卫科批准。

5.3.6厂属交通标志、设施,不经保卫科同意任何单位和任何人不得移动或损坏,否则追究当事方责任。

5.3.7在厂属交通道路上施工,施工方应设置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工程完工后应及时清除工程垃圾,及时恢复交通秩序。

6检查、考核与处罚

6.1保卫科不定时地对内部道路交通、车辆行驶与停放秩序开展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进行考核与处罚。

6.2保卫科定期向厂党政汇报、总结全厂基层各部门贯彻执行内部道路交通与车辆管理的工作情况。

6.3对违反本办法的车辆(车主)的处罚标准: 6.3.1自行车10元/次。6.3.2摩托车和电动车20元/次。6.3.3汽车50元/次。

6.3.4造成不良后果的将根据厂其他有关规定予以处理。6.3.5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移交公安交警部门立案查处。

7附则

7.1.本办法的解释权归汾矿洗煤保卫科。7.2.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二〇〇七年九月二十四日

出门证管理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物资出厂管理,使出门证使用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厂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出门证管理的意义。在厂党政领导下,保卫科具体执行,将厂属公有物资的出厂管理纳入企业质量标准化管理体系,以防止和减少国有、集体资产流失。

第三条

出门证管理的原则。出门证的领用、开具及责任追究坚持“单位领用,领导负责、物证相符,证存统一”、“谁主管,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厂各单位及外单位或人员携物资进出厂的管理。

第二章

出门证的种类

第五条

根据各单位业务主管范围及物资出厂实际情况,将出门证分为常规出门证与临时出门证。

第六条

常规出门证的许可领用单位为:基建科、建安公司、供应科、工贸公司、实业开发中心、机电科(机修车间和电气队物资出门证由机电科统一开具)。以上单位应设专人领取出门证,并报保卫科备案;经单位领导提出申请,方可领取出门证。

第七条

其他单位因工作之需,物资出厂需开具出门证时,由单位负责人提出申请,经保卫科核实无误后,予以开具临时出门证。

第三章

出门证的管理

第八条

出门证一式两联,一联为存根备查,另一联为出门凭证。

第九条

出门证由保卫科统一印制、统一分类盖章、统一编号,实行“以旧(存根)换新,专人领取,造册登记”的发放原则。

第十条

开具出门证必须加盖单位公章、负责人及发料人印章;出门证所列项目:领料单位、领料人、出厂日期、名称、规格、单位、数量、用途必须如实清晰填写;出门证当日有效,逾期及涂改则作废。

第十一条

各单位开具出门证时间及物资出厂时间应

为行政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其余时间不准开具出门证亦不准物资出厂。情况特殊的,经分管厂领导同意后方能例外。

第十二条

各单位可出厂的物资须为本单位在业务分工中所管理的物资,超出业务范围则一律不准开具出门证亦不许物资出厂。

第十三条

报废设备出厂,由供应科开具出门证,机电科审核盖章,门卫执勤人员核查登记后,方可出厂。

第十四条

机电设备出厂维修,须由机电科开具出门证。出厂时,须在门卫执勤室将出厂设备详细登记备案(登记单一式两份,门卫执勤室留存备查一份,机电科自执一份)。设备维修完成规厂后,到门卫执勤室销帐。设备外借比照此条执行。

第十五条

废旧物资出厂及供应材料、配件让售(调拨),须由相关职能科室开具出门证,并经分管厂领导批准签字,门卫执勤人员核查登记后,方可出厂。

第十六条

带料进厂加工业务,物资进厂须在门卫执勤室登记备案(登记单一式两份,门卫执勤室留存备查一份,承办单位自执一份)。完成加工出厂时,须由主管职能科室开具出门证,并持相关登记单在门卫执勤室销帐,经门卫执勤人员

核查无误后方可出厂。

第十七条

带料出厂加工业务,物资出厂须由主管职能科室开具出门证,并在门卫执勤室登记备案(登记单一式两份,门卫执勤室留存备查一份,承办单位自执一份),物证相符,方可出厂。加工完成归厂后,持相关登记单到门卫执勤室销帐。

第十八条

需物资出厂的单位,单位领导要严格出门证审批手续,坚守出门证开具程序,防范责任事(案)件发生。

第四章

出门证及物资的核查

第十九条

门卫执勤人员负责出门证与出厂物资的查验工作。出门证填写规范、手续齐全、物证相符,方可放行。物证不符放行的将予以严厉处罚。

第二十条

保卫科将以出门证存根与门卫相关记录不定期地对外借出厂的物资、出厂修理的设备及原则上应归厂而未归厂的物资进行跟踪动态检查核对。

第五章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二ΟΟ七年二月一日起开始实施。

二ΟΟ七年元月二十一日

精细化管理考核方案

为加强保卫队伍正规化建设和精细化管理,夯实工作之基,促进职能作用,根据厂《精细化管理考核方案》,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保卫科精细化管理考核领导组: 组长:保卫科科长

成员:保卫科各项基础工作负责人

二、遵循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简便易行利于工作的原则。

3、坚持检查从细考核从严的原则。

4、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5、坚持考评结果同经济收入、政治荣誉相挂钩的原则。

三、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全科所有在岗人员。

四、考核方式

1、考核领导组按月度组织实施检查考核。

2、实行突击抽查与日常检查相结合的检查方式。

3、每月月初由考核领导组根据上月检查记录情况进行考核。

五、考核办法

1、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按时考勤,准时上岗,严禁迟到早退。迟到早退20分钟以内的扣20元,超出20分钟扣50元,超出40分钟不予记工。

2、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班人员要将当班发生问题、处理结果、待办事项、领导指示以及岗位公物、卫生和各项记录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有一项交接不清扣20元(交班者、接班者同受处罚)。

3、严格执行岗位制度和值班制度,严禁脱岗、睡岗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脱岗一次扣50元,睡岗一次扣30元,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则根据情节严肃处罚。

4、严格执行勤务登记制度。工作中要认真登记各项工作记录,有一项(次)记录不符要求(不记、漏记、涂改、伪造、记录不清等),扣责任人20元;两项(次)扣50元。

5、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事前请假,事后销假,不履行请销假手续的,有一次扣50元。

6、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工作中遇有疑难问题、紧急情况、重大事项时,要及时准确地向领导请示报告。报告不及时准确扣20元,未报告扣50元。

7、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不该说的机密不说,不该问的机密不问,不该看得机密不看,不该记的机密不记,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勤务、案情、哨位、要害部位、监控信息等机密,违反保密制度的扣100元。

8、科室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勤务检查制度,按照规定开展查岗查哨查记录等检查工作,未按规定开展勤务检查的取消当日值班补助。

9、各项基础工作负责人,应按职责要求主动开展工作,安排到位,落实到位,如因安排不到位、落实不到位,工作受影响的,扣责任人50元。

10、团结同志、爱护群众、举止文明、礼貌待人、有一次做不到扣20元。

11、尊重领导,听从指挥,有一次不执行命令,扣50元。

12、文明执勤、规范着装、内务整洁、仪容严整,有一次违反规定扣20元。

13、巡逻勤务中,未按规定巡逻范围巡检,有一次扣20元;巡逻达不到规定次数,每少一次扣30元。

14、守卫勤务中,警惕性不高,守护目标发生可防性事(案)件,有一次扣50元,造成不良后果扣100元。

15、执行任务时,不能按时到位,贻误战机,有一次扣50元。

16、门卫工作中,严格执行门卫工作制度。对人员、车辆、物资、设备出入把关不严,不符门卫工作程序,每发生一次扣50元,造成不良后果扣100元。

17、门卫工作中,严格按照作息时间、车辆通行情况开启、闭合大门,有一次违反扣20元。

18、按时开启、正确使用报警器,不按时开启报警器扣20元,未正确使用报警器扣30元,考察发现不会正确操作报警器的,扣50元。

19、严格按照操作程序使用视频监控设备,违反视频监控设备操

作程序的扣50元。

20、执行紧急勤务,畏难畏险,临阵退缩,不顾同志的,有一次扣100元。

21、工作中防范意识不强,对可疑事件或可疑人员不查不问,疏于管理,不及时处理和上报,有一次扣50元。

22、爱岗敬业、忠于职守,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和上级交办各项任务。因本人消极怠工完不成工作任务的,有一次扣50元,造成不良后果的扣100元。

23、按时参加会议、学习、训练、培训和上级安排的其他活动。迟到早退一次扣10元,未请假不参加的一次扣30元。

24、严格按照精文化“5S”(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行为养成的要求,保持工作场所物品摆放合理、环境整洁有序。有一次做不到,扣岗位人员20元。

25、上班期间,遇厂或机关卫生大检查,接到整理岗位环境卫生任务时,不积极落实、敷衍了事的,有一次扣30元。

26、紧急集合时,手机不开,电话不接,联系不上的,有一次扣200元。

27、月度累计出现三次以上(含三次)或月度出现一次严重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取消当月奖金。

28、因违反上述规定,对本科工作或单位形象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除取消当月奖金外,本其他奖金、补助以及荣誉同受影响。

六、附则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本方案解释权归保卫科精细化管理考核领导组。

5.保卫科工作制度 篇五

1、保卫科在本单位党政领导和公安机关的业务指导下进行工作。

2、宣传教育群众,提高警惕,增强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做好群防群治工作。

3、加强内部治安管理,认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健全各种治安保卫组织,建立健全各级治安保卫责任制,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和防治安灾害事故工作,预防和打击犯罪,维护内部治安秩序。

4、负责追查破坏事故和破坏嫌疑事故,参与调查重大事故。

5、加强对贵重仪器、设备、易燃、易爆、剧毒、剧麻等物品的管理,严密各类防范措施,切实保障重要部门和要害部门的安全,切实做好保密工作。

6、定期进行安全检查,随时掌握内部治安新动向,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充分发挥治安保卫职能(教育、指导、监督、检查、督办)作用。

7、做好消防器材的合理配备、管理、和维护,使其随时保持在完好的应急状态。

8、加强对保安队、门卫、义务消防队等安全防范组织的管理和教育。把一切隐患防范于未然。

泾源县人民医院保安、门卫岗位职责

1.组织维护门诊、病房工作场所的治安秩序,加强对门卫工作的督促指导,负责考核门卫岗位责任制执行情况。保证院内治安秩序良好。

2.做好院内违法人员的帮教工作。

3.搞好安全防范,进行“四防”宣传,抓好防火、防盗工作,积极查破案件。

4.医院发生刑事案件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尽快赶到现场。对被群众挡获危害医院法案违法人员要认真审查和做好材料收集工作。做到事实清楚,材料齐全,定性准确,处理适当。

5.经常分析、研究医院的治安动态,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综合治理措施。主动配合科室同违法、犯罪作斗争,并防止灾害事故的发生。

6.在后勤科的领导下担负24小时值班制的门卫、院内清洁卫生和治安保卫工作。

7.自觉搞好医院门卫辖区的清洁卫生和个人的衣着整洁,维护和保持医院门前的良好形象。

8.晚上锁好医院大门,及时为急诊病人开门,并做好引诊传呼工作。

9.做好安全保卫,加强巡视,保证工作人员和病员在医院的安全。维持秩序,如遇紧急情况要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10.对携物出院的可疑人员有权查询,防止医院财物外流丢失。

11.禁止外单位大小机动车辆、自行车、三轮车在医院随便出入仃放。

12.对来访者,诊病及探看病员者,要态度和蔼,热情接待,耐心解释。

13.守好电话,熟悉和做好急诊、急救、咨询电话工作,做到文明用语,准确及时,热情耐心,对出诊电话要督办相关人员10分钟内出车。

6.2013 公卫医师定期考核制度 篇六

(2011-20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卫医发[2007]66号、国家卫生与计生委办公厅《关于规范医生定期考核电子化认证工作的通知》(卫办医管函[2013]389号等规定和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医师定期考核是指按照医师执业标准对公卫医师的业务水平、工作业绩、职业道德等情况进行考核。

二、本制度适用于依法取得医师资格,经注册在本市市乡两级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公卫医师。

三、定期考核应坚持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四、医师定期考核分为执业医师考核和执业助理医师考核。

五、医师定期考核周期为2011—2013。集中考核时间在本末至下的2月底以前完成。

六、医师定期考核包括业务水平测评、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评定。

七、医师业务水平的测评内容包括:医师掌握医疗卫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水平;开展“三基三严”培训,应用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学习和掌握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的能力等。业务水平测评分为临床基本技能操作考核和卫生法规、专业知识综合笔试考核两部分。

八、业务水平测评由考核委员会组织测评;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由医师执业机构进行评定,考核委员会审核。

九、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应当于定期考核前60日书面通知需要接受定期考核的医师。

十、各单位应当按要求对本部门的公卫医师进行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评定意见,并于业务水平测评前30日将评定意见报考核委员会。

十一、考核委员会应当先对各单位报送的被考核公卫医师工作业绩、职业道德评定意见进行复核,根据《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参加定期考核的公卫医师进行业务水平测评,并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意见。在考核工作结束后30日内将《医师定期考核结果汇总表》、《医师定期考核档案》、《医师定期考核表》各一份反馈至考核医师执业所在机构,同时将《医师定期考核结果汇总表》报市卫生局。业务水平测评可采用以下形式:

(一)个人述职;提交书面材料;

(二)卫生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的考核或考试以及实践技能的考核或考试;

(三)对其本人书写的医学文书的检查;

(四)患者评价和同行评议。

中心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应当建立医师定期考核档案,将有关考试、考核资料存档。

十二、中心考核委员会综合评定意见及业务水平测评结果,对公卫医师做出考核结论,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意见,并将公卫医师考核结果按单位汇总,填写汇总表,在定期考核工作结束后30日内报市卫生局备案,同时书面通知被考核公卫医师及其所在单位。

十三、在考核周期内,拟变更执业地点的或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但未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医师,应当提前进行考核。

十四、国家实行医师行为记录制度,分为良好行为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良好行为记录应当包括公卫医师在执业过程中受到的市级以上奖励、表彰、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取得的技术成果等;不良行为记录应当包括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规和诊疗规范常规受到的行政处罚、处分以及发生的医疗事故等。医师执业机构要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公卫医师行为记录档案,及时记录医师的行为。公卫医师行为记录作为定期考核工作中对医师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进行评定的重要依据。

十五、医师定期考核程序分为一般程序与简易程序。简易程序为本人书写述职报告,公卫医师执业所在机构签署意见,报考核委员会审核批准。

十六、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卫医师定期考核执行简易程序:

(一)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考核周期内有良好行为记录的;

(二)具有12年以上执业经历,考核周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

(三)医师离退休后由本单位返聘,在考核周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

十七、公卫医师在考核周期内按规定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通过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考试,可视为业务水平测评合格,考核时仅考核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

十八、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中任何一项不能通过评定或测评的,即为不合格。

十九、被考核公卫医师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考核结果之日起30日内,向考核委员会提出复核申请。考核委员会应当在接到复核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医师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将复核意见书面通知公卫医师本人。

二十、对考核不合格的公卫医师,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3个月至6个月,并接受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暂停执业活动期满,由考核机构进行再次考核。对考核合格者,允许其继续执业,但该公卫医师在本考核周期内不得评优和晋升;对再次考核不合格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二十一、公卫医师在考核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心考核委员会应当认定为考核不合格:

(一)在发生的医疗事故中负有完全或主要责任的;

(二)未经所在机构或者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擅自在注册地点以外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进行执业活动的;

(三)跨执业类别进行执业活动的;

(四)代他人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

(五)在医疗卫生服务活动中索要患者及其亲友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六)索要或者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其工作人员给予的回扣、提成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七)通过介绍病人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者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收取回扣或者提成的;

(八)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的;

(九)未按照规定执行医中心感染控制任务,未有效实施消毒或者无害化处置,造成疾病传播、流行的;

(十)故意泄漏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的;

(十一)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医师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监测、报告、调查、处理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二)考核周期内,有一次以上医德考评结果为医德较差的;

(十三)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或者扰乱考核秩序的;

(十四)违反《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被行政处罚的。

二十二、公卫医师认为本中心考核委员会的考核人员与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考核客观公正的,可以在考核前向本中心考核委员会申请回

避。理由正当的,中心考核委员会应当予以同意并调换考核人员。中心考核委员会的考核人员与接受考核的公卫医师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

二十三、中心考核委员会工作人员违反《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十四、公卫医师以贿赂或欺骗手段取得考核结果的,应当取消其考核结果,并确定为该考核周期考核不合格。

二十五、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漳平市公卫医师考核委员会

7.金信公司武装保卫科请销假制度 篇七

一、保卫人员因事,因病请假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

二、在岗人员如有特殊情况请假需要替班的,必须在接替班人员到达并办好交接手续后,方可离开。

三、请假到期后要及时返回,并办理销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四、科内员工请假时间在半天以内由科值班干部批准,一天以上(含一天)由保卫科长批准,三天以上由保卫科长请示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五、科内管理干部请假时间在半天以内由保卫科长批准,一天以上(含一天)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六、保卫科集体学习,开会一律不准请假。

七、人员请假必须使用请假条,经保卫科长同意并签字(如保卫科长出差,由在家主持工作的保卫副科长批准签字)后,请假条由科办公室留存作为考勤备用。

八、人员请假手续审批完成后,还须将自己所负责的工作交接好,将请假条交保卫科办公室后方可离开。

九、请事假或病假后即将假满时,如没有康复或又发生突发情况,确实无法按期返回正常上班的,需及时与保卫科长联系办理续假手续,申请续假手续未获批准的,未按期返回的按旷工处理。

十、普通事假,非病假一次最多请两天,每月累计计算超过3天的,扣发本月奖金,情节严重的按旷工或待岗处理,探亲、婚嫁、产假、丧假等特殊情况除外。

十一、一般情况下,员工请假须提前一天提交请假条,不允许临时(已过到岗时间)请假,不允许找人代请假,不允许事后补假,特殊情况,亦应在上班以前亲自向保卫科长请假。

十二、假满返回正常上班后要及时到科办公室销假,如不及时销假按旷工处理。

十三、班组长须关注员工满假未归现象,要及时联系跟踪,并知会科办公室。

十四、因急病,急事不能事前亲自办理请假手续,须请同事凭有关证明,代为办理请假手续。

十五、凡未请假擅自缺席或无故超过假期者,以旷工处理,对旷工超过三天的,交公司劳资部门按规定进行处理。

十六、本制度对保卫科全体人员均有效力,员工无特殊情况的不得随意请假,所有人员都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程序履行自身的义务和职责。

十七、本制度自即日起执行。

8.化工厂门卫管理制度新(保卫科) 篇八

一、目的:

门卫是非常重要的岗位,它关系工厂的物资管理、安全管理、保密制度的贯彻落实,为此必须明确门卫的职责、权力,以利加强对出入人员和物资的管理:

二、门卫所管的范围:

北门、南门、厂区围墙、办公室、生产车间、消防设施。

三、门卫职责:

1、门卫值班人员应文明执勤,做到着装整齐、举止庄重、文明礼貌、严守岗位、值班期间不睡岗、不溜岗、不做私活、严禁酒后上岗及上岗时喝酒,严格履行交接班手续,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2、应负责接收管理公司及员工的信件、邮件、书报杂志等工作。

3、在值班中不能随意把工作交给他人代管,如因故请人代班必须需先得到领导的批准。

4值班室的物资、器材交接班前由交班人员负责,交班后由接班人员负责。

5、对非本公司人员和车辆必须查看有关证件和做好登记手续后,方可进入公司,禁止小孩和闲杂人员进入。

6、南门卫对出入人员、车辆管理,南门只允许上、下班人员,小型汽车出入,本企业人员凭胸卡出入。外来施工人员凭临时出入证出入,严禁货车通行。

7、北门卫为货物进出大门,货车通行凭货物出门证出门,门卫负责核对鉴发人鉴发的物品,数量无误后方可放行。外单位进入施工需入厂物资机具,在入厂前要备好清单,门卫对清单实物核对无误方准入厂,清单由门卫存档备查,出厂前门卫依据清单数量核对后给予放行。

8、对于职工借用公司的器材等用品,出门需有部门领导签发的手续。公司处 理的废物品出门手续应按废旧物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

9、做好门房及指定包干区的清洁工作,保持环境整洁,树立对外窗口形象。

10、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和公司临时交给的任务并熟悉火警、急救等电话码,发生事故要及时拨打。

11、夜间应按规定线路进行保卫巡逻,发现问题应做好记录,如发现重大问题应立即向领导报告。

四、门卫权力:

1、门卫认真贯彻执行此规章制度,超出此制度范围,门卫有权拒绝执行。

2、门卫在物品出门时发现有违规现象,有权扣留出厂物资,并报有关领导处理。

3、发现有违法犯罪嫌疑,门卫应及时制止并扭送保卫科,性质严重的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4遇紧急突发事故应先做好妥善处理并及时向领导报告。

五、门卫奖罚:

1、对严格执行和遵守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的保卫人员将报公司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违反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且工作有失职的保卫人员,视其情节轻重,将按公司有关规定给予警告、罚款直至辞退。

9.保卫科工作制度 篇九

一、在院领导及上级公安机关的指导下,维护医院治安秩序,保障医疗、生产正常运行。

二、严格各项安全保卫措施,确保重点部门的安全,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分管院长和公安部门请示,报告。

三、负责全院集体户口的户籍管理和外来人口临时户口的申报、管理。

四、加强对门卫工作的领导,维护院内治安秩序,协助公安机关侦破案件。

五、领导全院义务消防组织,加强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灾害的“四防”教育。消除不安全的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六、积极做好医院的安全防范工作,重大节日进行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七、加强院内车辆管理及保管工作,非停车地方严禁停车。

八、承办院领导和有关部门布置的任务。

安 全 保 卫 制 度

一、重要部门及库房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库房。库房内不准吸烟,仓库要配备灭火器,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危险品要妥善放置,并定期检查。做到防火,防爆。

二、门卫发现可疑问题,要及时通知保卫科协同处理。

三、夜间值班人员对重点科室、库房要经常巡视。发现可疑人员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处理。

四、职工自行车要按指定地点存放,患者自行车一律停放看车处。

安 全 防 火 制 度

一、保卫科负责对全院的安全防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做好义务消防队的组织建设和业务训练,开展经常性防火宣传。

二、消防器材的更换、维修和配置,由保卫科统一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换。

三、每个科室、班组如发现隐患要及时向主管领导和保卫科汇报,采取相应措施妥善处理。

四、防火工作人人有责。各级领导有义务对职工定期进行安全防火教育,积极带领广大职工做好防火工作。

五、存放、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部门,严禁使用明火、电炉。电器设备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防火规定。

六、物资、药品、医疗设备仓库内,严禁吸烟和使用火种。

七、搬运、使用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违者所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八、在无火警的情况下,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消防器材,违者予以批评教

育。如损坏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要给予行政处分。

九、医院消防器材的购置、更换、维修及灭火器的定期检查,由保卫科负责统一安排,各科室给予密切配合。

医 院 内 部 治 安 管 理 规 定

一、严禁打架斗殴和辱骂他人,违者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二、凡酗酒闹事、影响正常工作者,由保卫科采取强制措施,保障安全。对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当事人承担,并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

三、严禁在院内任何场所大声喧哗、起哄、打唿哨,扰乱公共秩序。

保 卫 工 作 检 查 制 度

一、分管保卫工作的院领导定期(每季节一次)组织保卫科、各科室对医院范围内进行治安保卫工作检查。

二、特别是重点要害部位,要经常开展自查自防,发现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三、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应及时落实整改。

四、对不及时整改隐患的要查明原因,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门 卫 值 班 管 理 制 度

一、门卫工作人员要正确履行职责。负责门卫值勤任务,实行二十四小时值勤制。

二、对各种物资进出,门卫人员有权予以询问。

三、值班人员的主要任务,负责全医院治安保卫工作、及时处理各类治安事故和治安案件,不能处理的及时向领导汇报。

四、加强夜间巡逻,确保医院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严防治安事故发生。

五、提高警惕,明确任务,熟悉地形,决不放过任何死角,善于发现可疑迹象和隐患并及时处置。

上一篇:高级职称年度工作总结【年度工作总结】下一篇:中秋文艺汇演主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