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力公司运行操作规程(精选9篇)
1.热力公司运行操作规程 篇一
供配电运行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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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双回路供电
供电方式为一主一备,两路电源的进线柜即受电柜设电气联锁。当主供电源停电,只有在主供销电源的受电开关分闸后,备用电源的受电开关方 可合闸,并在主供开关上悬挂“严禁合闸”警示牌,同时在一次结线图板上正确反映供电运行方式。
(二)电源转换
1、停电应按先停低压后停高压,送电应按空载先高压后低压原则执行。当主供电源停电,投入备用电源前,应首先将主供电源退出运行状态,挂历上“严禁合闸”的警示牌,然后把备用电源受电开关合闸受电。
2、为避免变压器并列运行,当两路电源的某一路停电,需另一路电源实行全供,应首先将停电回路电源退出运行状态,挂上“严禁合闸”的警示牌;然后将联络柜进入运行状态,并合闸供电。电源转换的操作,应在3分钟内完成。完成后,应在一次结线图板上正确反映供电运行方式。
(三)发电机供电
1、为防止发电机向变压器倒送电,发电机输出线路的受电开关与市电的受电开关设有电气联锁。只有在市电的受电开关完全分闸后,发电机的受电开关方能合闸。当发电机供电时,市电主、备供受电开关应退出运行状态,并分别悬挂“严禁合闸”的警示牌。
2、市电恢复供电,只有在发电机输出线路的受电开关分闸后,市电的受电开关方能合闸。此时,停止发电机后应先将发电机受电开关退出运行状态,悬挂“严禁合闸”的警示牌;然后将市电主、备供受电开关放至准备运行状态,并将其中一路电源的受电开关合闸送电。
2.热力公司运行操作规程 篇二
水闸运行管理细则、操作规程
水闸工程管理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水闸工程管理、养护、充分发挥工程效益,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服务,现根据国家有关水利工程(含船闸)管理的法令、法规和上级颁发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具体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奉贤区各区属节制闸、套闸、船闸工程。第三条 水闸工程管理必须确立为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需要服务的宗旨,贯彻水量与水质并重,安全运行第一,兴利服从防汛,局部服从全局的原则。做到科学管理、合理使用、定期保养、计划修理,保持设备正常运转,使工程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为充分发挥工程的防洪、排涝、引水调控功能,为过往船舶提供安全、及时、方便的运行条件做好工作。
第四条 水闸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管理区域的土地、水域和设施,受国家保护,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侵占或毁坏。
第二章 管理组织和岗位设置
第五条 为统一管好、用好区属水闸工程,区成立《奉贤区河道水闸管理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独立核算。河闸所内部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置科室。
第六条 隶属区河闸所的中型水闸或工作任务较重的小型水闸可设立管理站。区所对水闸管理站实行统收统支,非独立核算,站内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置若干班组。
第七条 区河闸所管理辖下的小型水闸设置闸长或正副闸长,实行统收统支、非独立核算单位,闸长直接管理到人。第八条 河闸所必须建立党、团、工会、妇女等党群组织,管理站必须根据人员政治状况、工作需要,分别建立相应的小组;坚持党的领导,发挥群团组织的作用,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以确保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九条 所、站、闸各级管理单位都必须明确制定各自的工作任务职责,包括单位内设置的科、室、班、组,报上级审核批准。第十条 区河闸所的人员编制和机构级别需经区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管理站(闸)的人员编制经区河闸所核准下达。
第十一条 各水闸工程管理单位内部岗位设置,必须根据已批准的人员编制和任务职责范围,进行定岗、定责;要根据实际需要与可能进行岗位分工,可实行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但必须划定时、空界线,分清职责范围和主次,使每人担任的职责具体、明确。岗位设置应本着精简的原则,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按行政管理、工程技术、财务物资、操作调度、维修养护、安全生产和后勤服务等方面配备。
第十二条 河闸所、站闸长负责本单位的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领导工作,并实行行政主管责任制,带领职工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第十三条 积极鼓励职工学业务、学技术,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区所根据需要确定技术人员的等级工岗位配置,在定额范围内实行竞争上岗。
第三章 船(套)闸管理
第十四条 船(套)闸管理和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上级颁发的有关法令、法规和文件,保证船(套)闸安全投运和运行安全畅通;
(二)根据上级的有关规定与要求,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并在实践过程中不断修订完善;
(三)加强运行管理,对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要认真进行检查监督,对过闸船舶要进行宣传教育和加强组织管理;
(四)负责船(套)闸各项设施的检查、管理,编制维修、养护和大修、岁修计划,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过闸费的征收和解交;
(六)负责按时准确报送各项统计报表和总结;
(七)负责职工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和行风的教育,组织业务技术学习,抓好职工生活。
第十五条 为充分发挥船(套)闸的通航能力,节约成本,延长设备使用寿命,各船(套)闸的启闭闸次,由区河闸所会同区航运管理部门,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并报主管部门批准,各管理站、闸无权更改、变动。
第十六条 船(套)闸管理运行人员应熟悉本闸建筑物和机电设备的结构与性能;熟悉水位、水深、流速等水文特点;熟悉常用灯号、信号、声号;操作技术要熟练,应掌握与熟悉过往船舶性能和航行规律,做到调度合理,安排恰当。
第十七条 船舶过闸一般应按照先近后远、先外档再内档的顺序进行安排,除对执行任务的公安、港监船舶随到随放外,下列船只可以申请优先过闸:
(一)防汛、抗旱急运物资运输船,并持有证明或上级已通知者。
(二)军用物资船只,并持有区以上武装部门证明。
(三)抢险救护船只,并持有镇以上政府的证明。
(四)鲜活货重载船(新鲜水果、蔬菜、鱼虾、家畜、家禽等)。
(五)危险品船舶到闸后,闸室内无船或船数少的情况下。第十八条 为保证船舶安全运行,凡遇下列情形之一者,船(套)闸应暂停使用,并做好记录,报区河闸所备案:
(一)因防汛、抗旱或纳潮任务,上级主管部门指令停航时。
(二)高(潮)水位超过设计最高通航水位时。
(三)大雾能见度在30米以内时。
(四)强烈地震警报发出期间危及建筑物安全时。
(五)十一级以上大风期间。
(六)特大暴雨,操作人员与船户视线不清时。
(七)船(套)闸发生重大事故,危级通航安全时。
第十九条 船(套)闸应提高使用效率,最大限度地减少停航时间,如必要的停航修理或故障修理,必须做到计划周密、准备充分,由河闸所会同航运管理部门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按有关规定提前登报发布公告和印发停航通告、通知。因紧急抢修停航,需及时向区所报告,并做好宣传工作。
第二十条 过闸船舶必须具备证书、证明和船员证件:
(一)经水闸管理部门核发的过闸证;
(二)经船舶检验部门检验,持有合格的技术证书或文件;持有港航监督机关发给的航行签证簿;
(三)装运危险品的船舶,除要符合装载安全要求外,还须持有安全或港监部门签发的运输准运证;
(四)按国家规定必须投保的船舶,应当持有保险文书或证明文件;
(五)按国家规定配备持有合格职务证书的船长,驾驶员轮机员和其他船员;
(六)其他船员应当经过安全教育和专业训练。第二十一条 过闸船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必须遵守水上交通规则和水闸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制度;
(二)必须服从值班人员的调度指挥,按照先出后进的原则,顺序慢速行驶,不准抢档超越,不准抗拒出闸;
(三)等待过闸的船舶应按照指定地区顺序停靠,遵守停靠档次规定,不许堵塞主航道;
(四)必须主动登记,交验过闸证航行签证薄及驾驶执照;
(五)应主动办理过闸手续,按规定缴纳过闸费,不准行贿谋利少缴闸费强行过闸;
(六)船舶进入闸区后,应按指定地点停靠,不得超过安全停靠线,随时注意闸室涨落水;船员应严守各自岗位,不准擅自离岗;
(七)船舶进入闸室内,严禁在甲板上生火、燃放鞭炮,敲凿或进行其它可能引起火花的作业;
(八)严禁在闸室倒垃圾、粪便,排放污油、污水及抛弃沙石泥土,不准在闸墙上涂写;
(九)船舶在闸室内不得上下旅客或装卸货物;
(十)要爱护建筑物及其设备,不准碰撞或下篙勾捣闸门,不准在爬梯、栏杆上带缆;
(十一)装有危险货物的船舶,必须有安全防护措施,在指定停泊区停靠,并主动与船闸值班人员联系安排过闸;
(十二)不得在候闸区滞留等潮。
第二十二条 船舶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过闸放行;
(一)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船舶过闸规定,不服从水闸管理的。
(二)未办理《上海市船舶过闸证》的。
(三)不具备水上航行安全条件的船舶、排筏。
(四)严重漏水的。
(五)机器设备发生故障,影响通航安全的。
(六)严重超载、超宽、超高、超深或其它超过船闸设计限定标 准的。
(七)装载危险货物,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
(八)发生交通事故,处理未完结的。
(九)拒不交足过闸费的。
第二十三条 竹木排筏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航行设备,救生设备和足以保障安全航行的排工;满100立方米者尚须持有区防汛指挥部的过闸证明书,方能准许过闸。
第二十四条 船(套)闸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认真记好各项值班记录或运行日记,认真做好交班安排工作和安全宣传工作,通航过程中,内外闸管理人员都必须认真加强了望,准确指挥船舶安全循序过闸。
第二十五条 区防汛主管部门因防汛需要,指令套闸进行引、排水时,套闸应执行节制闸的运行职责和管理运行要求。
(五)节制闸管理
第二十六条 节制闸管理的主要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和政策、上级颁发的有关法令、法规和文件;
(二)根据上级有关规定要求,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并认真实践和总结经验、不断修改完善;
(三)认真及时完成上级交给的防汛、排涝、引水抗旱、引清排污和保港冲淤等任务,充分发挥水利工程效能;
(四)加强运行管理,加强值班,加强闸区的检查监督,研究制定特殊情况下的防范措施,保证工程安全运行;
(五)负责水工建筑物的观察和引排河道的测量,了解工程动态变化;
(六)有照顾性通航任务的水闸,应负责完成船(套)闸管理中的有关职责;
(七)负责工程各项设施的检查、管理,编制维修、养护和大修、岁修计划,并组织实施;
(八)负责按期准确报送各项统计报表和总结;
(九)负责职工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和行风的教育;组织业务技术学习,抓好职工生活。
第二十七条 节制闸调控运行的标准和各闸如何统一协调运行,应根据区主管局和防汛部门的要求,另行制定调控运行计划细则,经区政府批准执行。各闸可根据“细则”制定相应的管理运行制度。第二十八条 节制(套)闸在引排运行时,除区主管部门特准外,不得超出工程设计指标:
(一)最高水(潮)位,最低水(潮)位。
(二)最大过闸流量,相应单宽流量。
(三)最大水(潮)位差及相应的上、下游水(潮)位。第二十九条 节制闸控制运行的基本要求:
(一)一般情况下闸门启闭须在上下游水位基本持平时进行,当水位差较大时,应分段启闭。
(二)多孔水闸闸门应按设计要求或管理经验进行操作,由中间向两边依次对称开启,关闭时顺序相反,严禁不对称运行;
(三)启闭闸门应由专职人员进行操作,固定岗位明确责任。闸门启闭前后,应对启闭机械、动力设备、上下游水位及流态、启闭时间及次序、闸门开度等详加检查、记载并妥为保存;
(四)凡配电网供电进行启闭的,须配备柴油发电机;无柴油发电机的,应配备其它机械或手动的启闭方式;
(五)水闸在引水、排水,加大或减少流量前,均应事先广播通知上下游有关作业人员及船户,运行时加强了望和宣传(晚间运行要 有灯光标志)避免发生事故;
(六)闸门运行中,要求过闸水流平衡,避免产生集中水流,折冲水流、回流、漩涡等不正常现象;
(七)避免闸门在发生震动位置运用。
第三十条 闸门操作人员应经专业培训,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运行程序、规程进行操作,确保安全。
第三十一条 节制闸运行指令,必须按高度集中的原则,严格按奉贤区内河水位控制与水闸运行调节方案执行。不得接受其它单位或个人的指令。但在紧急情况下(防汛救灾等)应接受市、区主管部门领导的指令。
第三十二条 凡电话或口头下达的指令,授权下达部门和接受指令的单位都要做好详细记录,并作为档案材料保存。
第三十三条 节制闸一般不作通航使用,当需要实行照顾性通航时,应按照船闸运行管理的有关要求,进行管理。
第三十四条 经上级批准实行照顾性通航的出海口节制闸,其通航时间应限制在落平潮和上下游水位差30厘米以内的时段。
(八)水闸检查保养和维修
第三十五条 水闸建筑物及其设备要进行检查、保养和维修,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各闸要有专业维修保养人员,建立、健全维修保养制度,要求检查、保养与维修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做到定期、定机、定人和定级,并有监督检查和考核。保养与维修的安排应尽量减少对引排水和通航的影响。
第三十六条 水闸工程检查分经常检查、定期检查、特别检查和安全鉴定。
(一)经常检查:水闸管理站(闸)应对本闸的各项工程设施状况和运行情况进行经常检查观测。金北水闸为每星期一次;其它水闸每半月一次,检查人员应包括闸领导、机电工和被指定的专人组成。
(二)定期检查:每年在汛前、汛后、岁修期间进行。除了对经常检查的结果进行评定外,要着重检查冬修工程的进度、质量以及度汛准备情况等。定期检查由区河闸所负责组织,区水务局派人参加。
(三)特别检查:当发生特大洪水、强台风、高潮、暴雨、强烈地震与重大工程事故时,区河闸所必须及时组织力量进行特别检查,并报请区水务局派人参加。
(四)安全鉴定:根据《上海市水闸安全鉴定规定》进行,由区河闸所报请区水务局或市水利管理处组织工程管理、设计、施工等单位及有关人员共同参加。
各种检查都必须认真进行,详细记载,存入技术档案。定期检查、特别检查和安全鉴定均应作出检查、鉴定分析报告,报区水务局。第三十七条 各项检查均需特别注意工程重要部位,薄弱环节,其主要检查内容有:
(一)水工建筑物:主要检查主体工程各部位:如闸墩、闸墙等混凝土建筑有无裂隙、裂缝、剥落、磨损和气蚀发生;是否有不正常的直接水平位移、渗漏以及破坏现象;伸缩缝止水有无损坏,填充物有无流失现象;护坡、堤防、河床有否塌陷、掏空、冲刷或淤积情况等。
(二)闸门:主要检查门体有无变形、锈蚀是否严重;主侧轮,导向轮转动是否灵活;门槽及运行轨道有否卡阻;止水橡皮有否损坏老化,漏水是否严重。
(三)启闭机:易损部件轴承、齿轮、滑轮、转向轮等有否磨损,间隙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机座固定螺栓、销钉、预埋件等有否松动;润滑油是否充足;高速部位(如变速箱)的油量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刹车制动是否灵活有效;液压系统的油泵、阀、滤油器工作是否正常;油箱的油量是否充足;油压缸、管道、阀件是否漏油、限位开关是否灵活可靠等。
(四)钢丝绳:有否锈蚀、断丝;螺杆、柱塞杆等是否拉毛、弯曲、变形;吊点结合是否牢靠;调节钢丝绳的花兰螺栓有否松动损坏;绳轮座与闸门结合是否牢固。
(五)电器设备:电动机及其动力设备是否正常;相序是否正确;
电器设备有无受潮、漏电、损坏现象(绝缘电阻应符合规定值),接线是否牢固,接触是否良好;电源(包括备用电源或备用动力手段)是否可靠;避雷接地是否可靠;外线部分弧垂是否符合《安规》、电杆有无倾斜。
(六)管理运行:
1、执行岗位责任制和安全运行的情况;
2、水流动态观测:水流形态是否平顺、正常;
3、通讯、交通、照明、监控设施等是否完好;
4、服务态度,环境卫生等。
第三十八条 养护维修应本着“经常养护、随时维修、养重于修、修重于抢”的原则进行。
养护维修一般分为经常性养护维修、岁修、大修和抢修。
(一)经常性的养护维修根据经常检查发现的缺陷和问题,进行日常的保养维护和局部修补,保持工程设施完整清洁。
机电、自动化设备及运转部位应定期进行局部拆检、调整和更换,排除运行中的一般故障。节制闸每季进行一次保养,船(套)闸每月进行一次保养。
经常性养护维修作业由各站闸安排,做好详细记录;作业完成后,资料存入技术档案。
(二)岁修:根据汛后检查发现的工程缺陷或问题,进行必要的整修和局部改善。由各闸提出计划,经区河闸所汇总编制岁修计划,报区水务局批准后实施。
(三)大修:当工程发生较大损坏或者需要作大的更新改造,其工作量较大、技术较复杂、所需时间与经费较多时,由区河闸所会同站(闸)编制大修计划,报区水务局批准。市级河道上的水闸工程由区水务局转报市水务局批准。
(四)抢修:当工程受台风暴雨(潮)袭击后,发生严重损坏而影响水闸安全,或船(套)闸发生重大事故,造成航运中断时,由区河闸所报请区水务局协同组织抢修,并报市水务局。第三十九条 岁修、大修和抢修均应由工程计划、预算、决算、质检、施工管理和竣工验收等制度。修理作业应有详细记录,工程竣工后应把工程全过程的文件资料和工程总结汇编整理,一并存入技术档案。
上列的修理均以保持和恢复工程原设计标准或局部改善原结构为原则。如需变更原设计标准,需作出扩建、改造计划,列入基建计划,按基建程序报批后进行。
第四十条 水闸的主要设备,特别是易损部件,如阀件、油封、钢丝绳、止水橡皮、轴承以及其它备件,要适当储备;要防止过多积压,产生浪费。
第四十一条 有关土工建筑物、水工砼建筑物、石土建筑物、闸门启闭机、机电设备等的养护修理,按《上海市水闸技术管理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 各水闸管理站(闸)应配备一些简单和必须的检修工具和小型设备,具有进行常规维修的能力,能及时排除设备发生的故障。区河闸所要经常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
第六章 工程观测和科研
第四十三条 水闸工程观测的基本要求是:
(一)水闸工程应定期进行全面的观测,相互关联的项目应配合进行。观测工作应保持系统性和连续性,按照规定的项目、测次和时间进行;
(二)掌握特征测值和有代表性的观测,研究工程运转情况是否正常,了解工程主要部位和薄弱部位的变化情况;
(三)观测成果要真实,准确,精度要符合规定;
(四)对观测成果应及时进行整理分析。年终应对当年观测资料进行整编,并结合历史资料进行对比、分析,作出评价。
第四十四条 水闸工程规定观测的项目有:
(一)必须观测项目有:垂直位移、扬压力、裂缝、混凝土碳化、河床变形、水位流量、水位形态等。
(二)专门性观测项目有:水平位移、绕渗、伸缩缝等。
(三)水位、流量观测:凡已设置水文站的水闸,应互相配合,作好水位、流量的观测工作;未建立水文站的水闸应由各闸设立水位观测装置,开展水位观测和流量估算工作。
(四)水流形态:在控制运行中,应观测闸下水流情况,流态是否平衡、顺直;有否偏流、漩涡现象,对岸坡稳定有无影响等。应作好记录,定期整理分析存档。
(五)垂直位移:新建水闸沉陷观测工作一般要求每季进行一次,经分析认为已趋稳定后减为每年汛期前后各一次,五年后可每二年进行一次,每次测后应将资料与上一次观测的成果进行整理分析,并绘制沉降量曲线图,当出现超设计标准水位时,应增加测次。
(六)河床变化:上、下游引河,凡有冲刷或淤积的水闸应进行观测,对冲刷或淤积严重的水闸应每年进行一次河床断面测量。对一般水闸二至五年测量一次。
(七)水工建筑物观测:要根据伸缩缝、裂缝、水平位移、渗透压力等情况,有选择地进行观测。一般在安全鉴定时进行,平时作目测检查裂缝及碳化情况分析。
第四十五条 水闸管理应结合管理工作需要,积极开展科学实验和技术革新,不断吸收和推广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经验为改善劳动条件,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管理水平而努力。
第四十六条 科学实验和技术革新要结合生产和管理需要,有计划地开展,可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一)改进和革新观测技术,观测手段和观测资料整理分析方法,提高观测精度;
(二)改革和革新养护维修技术与设备,采用维修养护的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
(三)改进通讯工作,提高通讯质量,完善通讯体系。
(四)开展水闸工程控制运行、闸门防震、防淤冲淤、防冲护岸等专题研究。
第七章 财务、物资管理
第四十七条 财务管理工作,要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生产,为生产服务的方针;要根据上级颁发的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建立和健全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财会人员要严格按照财经纪律,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办事;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做好财管工作。
第四十八条 财会人员要编报年、季度的财会计划,并根据区水务局下达的财务计划指标,结合各管理站(闸)的具体情况及时下达到站(闸),要经常地、定期地深入生产第一线进行财务检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促进改革开放和双增双节工作,为发展生产,提高经营管理水平而努力。
第四十九条 严格执行《上海市船舶过闸费征收办法》。各站(闸)要认真做好闸费征收工作,做到应征不漏、不少、不超,应免不征,并在当地银行开设收入专户,及时将过闸费存入专户,严禁坐支挪用,转借和贪污。
第五十条 加强财产、物资管理。要根据上级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制订本单位的物资、财产与劳防用品的管理制度以及物资、设备采购制度,设置物资、财产管理与采购的专职或兼职管理员。
第五十一条 仓库物资、专用器材(包括残值废旧物资),一般不准向外单位出借、销售,本系统兄弟单位和本所职工以及协作单位确因困难而要求借用或购买时,需经所长批准,办妥手续。借用器材要限期归还,损坏照赔。
第五十二条 认真做好物资保管工作,仓库要保持清洁、整齐、要有防火、防雨、防潮、防盗设施,保证物资安全、可靠、不受损失。第五十三条 库存物资、器材以及其他财产每半年要清查盘点一次,做到帐物相符,所管总帐与站(闸)管理分帐相符。年终要进行全面清查、盘点,从中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提出改革措施,写出物资,财产清查报告。
第八章 安全生产和治安保卫
第五十四条 区河闸所建立综合治理与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各站(闸)要根据本闸的特点,建立安全小组或指定兼职安全员,制订相应的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的教育,定期检查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总结安全生产经验,要建立、健全治安保卫制度,严禁各种违法活动,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机房、操作、控制室,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第五十五条 对水工建筑物、闸门、机电设备以及阻航、助航、通讯、安全识别标志等专用设施,必须认真保护,做好防锈、防蚀、防火、防爆、防冻、防潮和防撞等工作,严防破坏和盗窃。第五十六条 对危及水闸设施和人身安全的部位,应设立安全标志和保护装置。对供电、供水、消防、救生和防汛安全设施,要经常维护,定期检查,及时修理或更换。
第五十七条 各站(闸)必须配备消防、救生器材、抢险工具和物资并要存放在适当的地方,以应急需。
第五十八条 各站(闸)要根据本闸特点,制订《安全运行操作规程》,其要点如下:
(一)必须按规定程序和联系信号进行操作;
(二)船闸门开启时,应先开启10—20厘米,待闸门内外水位基本持平时,再一次开启到顶;节制闸在水位差较大时运行,应采取分程启闭,但不得停在震动大的开度上。
(三)闸门在运行过程中,应禁止船舶进出。
(四)当船舶尚未脱离闸门区时,不得关闭闸门。
(五)闸门、机电设备运行前必须详细检查,安全启闭;严禁机电设备带病运引。
(六)闸门、机电设备运行中必须有人监机、监门运行,发现异常现象必须立即停机,报告有关领导,待查明情况排除故障,方可再 使用。
(七)电气控制设备的供电,应先合隔离开关,再合负荷开关,最后再按操作程序合上控制开关,切断电流时应与此相反顺序。
(八)电气控制设备停用时,应将一切控制开关处于“断”的位置,并切断控制电源。
(九)若遇突然停电,应立即切断总电源,当恢复供电时,应查明相序有无变换。
(十)遇有下列情况之一必须先停止电气操作,待隐患消除后才能启动:
1、电源电压高于420伏,低于350伏;
2、启动马达的正常工作电流超过额定值;
3、三相电源不全,相序不对;
4、环境温度超过设备说明书的规定(否则采取降温或保温措施);
5、雷雨时;
6、机电设备和闸门发生故障或正在检修,电器发生异常响声火花及气味时。
(十一)一般情况下,禁止带电从事修理作业,必须时应使用符合要求的安全帽、绝缘手套、绝缘鞋、绝缘棒、绝缘工具等,确保人身安全。
(十二)如遇单扇门或某一机电部位发生故障或检修而停电时,必须先切断有关供电开关,并悬挂“禁止供电”工作牌,亦可同时取下有关保险丝具。
(十三)禁止用湿布擦抹电器和用湿手按动任何电器开关。
(十四)各程序开始至接近完毕时,要注意闸门、机电运行状态,发现电气控制失灵,误动作,门到位未停等情况,应立即按急停开关停机。
第五十九条 节制闸与套闸在执行防台排涝纳潮等运行时,要处理好进港避风及滞留闸区的船只安全,如有困难就及时报告区防汛领导部门。
第六十条 金北节制闸在引排水时,要注意船闸的通航安全;两 闸值班人员,要相互协调配合,防止船只发生意外。
第六十一条 水闸发生事故应及时进行处理,并尽快向上一级管理机关报告。
一般性小事故,由管理站负责处理,报区河闸所备案;大事故或恶性事故应立即报区河闸所,会同区主管局、区航运、港监部门共同处理。
事故处理后应向有关部门填好事故报告书,如实反映事故发生的经过,发生的原因,当事人的责任,造成损失的程度,处理经过及其意见,坚持“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明不放过、事故隐患不除不放过、不落实整改措施不放过)的原则。
第九章 劳动管理
第六十二条 各科室、站闸要根据各自的任务职责,切实加强劳动管理,制订有关管理制度,明确岗位分工,安排好职工的劳动生产和休息时间,保证生产、学习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六十三条 工班当班制度(当班工守则):
(一)按时上下班,因故不能上班,应在班前事先请假,并经部门领导批准;
(二)严禁酒后上班,上班期间严禁干私活、谈天嘻笑、下棋打牌、看电视或作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三)认真开好工前、工后会议和作好交接班工作,做到不遗忘、不漏项、不马虎;
(四)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不得擅离岗位,玩忽职守;
(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集中精力,顺序操作,不粗心,不马虎;
(六)主动积极做好有关管理工作,做到“五勤”,即脑勤、嘴勤、眼勤、手勤、腿勤,力争减少或避免事故的发生;
(七)细心操纵电器,做到不误操作,遇意外情况应及时停止运行;
(八)按规定遵守和解交过闸费,做到不多收、不漏收、不少收、不贪污挪用,及时解交;
(九)切实做好例行保养工作,做到本岗工作不完成任务不交班;
(十)加强防汛值班,保证电话畅通;服从指令、准时开闸、关闸;
(十一)全心全意为过闸船舶服务,做到放船及时、用语文明、态度热情、服务周到;
(十二)严格执行水闸运行的有关规定和制度,不私自开闸、放船或进行捕捞;
(十三)廉洁奉公,做到爱护公物、拒收贿赂、一心为公、不贪污、不盗窃、不挥霍浪费、不营私舞弊、不敲诈勒索、不强买强卖、不打击报复;
(十四)认真做好有关记录、登记、验证、结报等工作,做到不遗漏、整洁、齐全、无差错;
(十五)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做到积极完成任务,不抗拒,不推辞、不消极、不怠工。
第六十四条 工前会议制度
(一)工前会议应在上班时间前10---15分钟,在指定地点由工班班长主持进行,并在5---6分钟结束,否则应在交接班以后再继续进行;
(二)工班班长在会议前必须查阅上一班的值班日记,了解简要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三)工前会议应包括以下内容:
1、检查应上班的人数是否到齐,应随身带的工具是否齐备,应穿着的服装及佩带的值班标志是否齐整;
2、根据到班人员的素质和技能进行合理分工,做到明确岗位责 任;
3、介绍本班次面临的时间、气象、水情、闸况,指出本班次工作要求和安全生产注意事项;
4、转告上一班留言。第六十五条 工后会议制度
(一)工后会议原则上应在下班时间以后有工班班长组织进行,当工班任务已全面完成,可适当提前进行;
(二)工后会议应包括以下内容:
1、各岗人员向班长如实汇报自己工作情况,发现的好人好事、发觉存在的问题;
2、班长对本班次工作及各岗人员进行点评和小结,对尚未完成的工作责成补做;
3、对照考核要求,评定各岗奖分值或者记工与记奖罚分值;
4、布置班后活动,如学习、开会、机械保养等等。
第六十六条 交接班制度
(一)交接班时间宜在上下班间5---8分钟内进行,如未交接完毕,待交班组开好工后会议后再行交接,未交接清楚不得离岗;
(二)交接班必须在各自的岗位现场进行,交班者应如实反映问题,接班者应细致检查情况,如交班者隐瞒,一经查出,必须严惩,如接班者疏忽,事后发生问题而又难以查明,一切损失应由接班者负责;
(三)各岗位应交接的主要事项:
1、工班班长要交接清闸区上下游船舶情况,闸门启闭机运转情况,公用器具、设备、建筑物完好情况,治安保卫、环境卫生情况,领导吩咐或船户委托须下一班知道的以及下一班应特别注意的事项;
2、售票员要交结清船舶的售票情况,售票室内公用物品的完好情况;
3、现场操作、调度工要交清机电设备运转情况,当班维修,保养情况,公用仪器、工具的完好情况,公物、设备以及清洁卫生状况;
4、交接班记录经交接班班长查阅并签字认可后即交接完毕。交接中如发现问题或双方发生争执报站(闸)领导处理,记录在案。第六十七条 为严明劳动纪律,保证工作岗位满勤,须明确请销假制度。请销假制度按照《河闸所假期管理规定》执行。
第六十八条 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开展政治、文化、业务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劳动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和文化业务素质,是提高工程管理水平的基础工作,必须纳入工作计划的内容之一。
第十章 附则
第六十九条 本《细则》由奉贤区河道水闸管理所党政班子会商相关职能科室解释。
第七十条 本《细则》经职代会讨论通过后实施,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七十一条 由于情况变化,相关政策调整而需修改本《细则》时,应由职代会讨论通过。经奉贤区河道水闸管理所职代会作局部修改后实施。
工控机、摄像监视系统安全操作规程
一、操作人员必须经技术培训,方可上岗。
二、开机前操作人员应做好检查、准备工作。
1、检查机房的温度、湿度、防振动和防电磁干扰等措施,保持良好的电脑工作环境。
2、由机电工检查闸门、启闭机等机械设备、电脑工控机、摄像监控系统、电气控制设备、仪表、照明等设施是否正常。
三、准备工作完成后按正常程序开机,输入正确的用户名及密码登录。如发现界面异常应停止操作并作出相应的处理。系统启动完成后方可进行操作。
四、定期对水位计、闸位仪等设备所采集的数据和现场情况核对。发现异常,立刻通知相关维修人员,并做好故障记录。
五、不得擅自改变计算机的设置,不得盲目对系统文件进行删除、改名、拷贝和搬移。不得安装、运行与站闸工控软件无关的程序。不得打游戏及上网。
六、操作人员离开机房时,应锁定键盘和鼠标,并将机箱面板上锁。
七、重视安全操作,正确操作使用UPS电源。发现设备漏电、不正常升温、机器运行声音异常、风扇停转等情况,立刻通知相关维修人员并做好记录。
八、建立健全工作运行日志制度,正确详实记录每天运行的情况。
柴油发电机组安全操作规程
一、操作人员一般应是机电工,应急状态下,兼职替补人员操作运行时必须有专人监护。
二、做好机组开机前的检查工作,柴油、机油、水是否足,油路是否漏油,风扇皮带有否松动,电瓶线连接是否牢靠、配电箱各种开关仪表是否在正常位置。
三、启动前把油量控制在主机转速700转/分位置,将电钥匙打开按下起动按钮,启动柴油机,让柴油机中速运转8—10分钟后,水温达到30℃方可升高转速,使发电机频率达到50周,电压控制到400V。确认转换装置在自发电的工作位置,方可送出自发电源。
四、机组在工作中,发现下列情况采取紧急关机,听到异常声音时,机油压力突然降低时,温度超过限度时,转速突然升高或飞车时、嗅到烧焦味时、有严重漏水、漏油时,关机后查出故障原因,并及时排除。
五、按关机步骤,先切断发电机组输出电源,逐渐降低转速,再慢慢停机,并做好关机后检查工作。
六、关机后做好下列各项登记工作:值班登记、发电机组工作登记。
工控机房管理制度
一、重视日常清洁卫生,禁止吸烟,注意防尘,不在电脑操作台上喝茶、吃东西。
二、重视设备保养,注意保持正确的机房的温度、湿度、防振动和防电磁干扰等环境措施,正确使用UPS电源保持良好的电脑工作状态。(夏季 23±3 度 冬季 20±3度 湿度 35~75%)
三、重视安全操作,发现漏电、不正常升温、机器运行声音异常、风扇停转等情况,立刻通知相关维修人员。
四、不得解除对操作系统、通信模块和闸站软件所设定的密码。
五、外来人员不得入内,不得操作工控机。
六、操作员离开机房时,应锁定键盘和鼠标,并将机箱面板上锁。
七、不得擅自改变计算机内部设置,不得盲目对系统文件进行删除、改名、拷贝和搬移。
八、工控设备不得打游戏、不得上网,不得把工控机作为学习用机、不得运行与闸站监测软件无关的程序。
九、对水位计、闸位仪等设备所采集的数据要和现场情况勤核对,发现数据不符,立刻通知相关维修人员。
十、没有接到停电、设备检修保养的通知,不要关闭工控机。
3.热力公司运行操作规程 篇三
1.司炉人员必须对锅炉的受压容量及其所有附件,都要彻底的熟悉和掌握。
2.锅炉升火前,锅炉检修和清洗完毕后,锅炉的出汽管、给水管、及排气管上的临时堵板、和堵头,必须拆除。
3.安装人孔和手孔盖前要彻底检查,炉内有无工具及杂物,同时要检查烟道,完全无误时再关严,螺丝必须紧固。
4.水位表的气水考克要在开启位置,排污考克要在关闭位置上,玻璃管要经常保持清洁透明。
5.所有安全阀及气压表要经常校验,保证有效。
6.要经常检查、排气管及池水管,必须保持畅通。
7.输气管道,要经常检查,发现漏气现象,要及时进行修理,严格禁止代气压操作。
8.开火时,要对燃料进行细致的检查,发现爆炸物及时汇报领导处理。严禁加入炉内。
9.开火严禁使用强烈挥发性的油类和爆炸性的物料作引火物。
10.升火时不可火力太猛,必须使锅炉墙和锅炉本体慢慢的加热,和均匀的膨涨。
11.水管锅炉必须保证膨涨水箱的正常状态。
12.司炉人员,在锅炉升火后,要经常检查水位表的水位,严禁水位超过标准线。
13.锅炉在运行中,司炉人员严禁离开工作岗位,并禁止非司炉人员参加工作。
14.司炉要严格根据气压规定标准,进行工作,严禁超气压。
15.锅炉每季必须进行一次小修,每一年必须进行一次大修,每周要进行一次试验。
16.司炉人员必须在规定的值班时间内接班。
17.如接班人员没到,在班人员严禁离开工作岗位。
18.交班人员在交班前,应该清炉、清除炉渣和炉灰,对锅炉附件设备进行检查,将发现的问题详细交代接班人。
19.锅炉房内严禁存放易燃物品,并要经常保持室内清洁宽畅。
4.公司司炉工安全操作规程 篇四
1.司炉工必须经过技术学习培训,具备应有的安全操作知识,经考试及格和体检合格后,并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者方可上岗操作。
2.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学徒、实习人员必须由师傅带领。
3.工作前,必须检查设备各部位和安全附件(安全阀、水位表、压力表、排污阀及通风除尘设备)确认良好后,方可操作。
4.锅炉在正常运行中,应连续供水,保持中水位(60%至70%左右),不准低水位和满水运行。锅炉经“叫水”仍不见水位或水位下降及满水时,应采取措施。仍不见水位恢复,应停炉检修。
5.每班应冲洗水位表,不少于二次。密切注意水位表所示意的位置。司炉人员应定期进行自动及手动排气,以检查和确保安全阀的灵敏可靠。
6.锅炉在运行中,严禁在锅炉本体、阀门、入孔、手孔、管道等上面敲击。值班人员必须注意观察锅炉各个部位,如发现炉筒、炉管、入孔、手孔、安全阀、水位表、压力表、排污阀等有漏水或漏气,要立即停炉抢修,确保安全运转。
7.每个司炉人员必须执行锅炉房的安全规定,未经许可,非工作人员不准入内,认真接受安全检查。外来参观人员必须经公司批准后方可参观。
8.锅炉房内、炉顶、炉膛及锅炉四周不准烘凉衣服或放其它无关物品。
9.锅炉运行时,气压表指针不得超过红线,当超过时,应当停止燃料供应,打开安全阀。
10.锅炉房内的操作地点,各种仪表,应有足够照明。
11.锅炉每年需进行一次外部检查,每2~3年对内部进行一次检查,每六年作一次超水压试验。
5.XX公司车辆动态监控操作规程 篇五
为充分发挥卫星动态监控系统的功能,有效实施对公司车辆的动态监控,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特制定本规程。
一、系统登陆:
1、双击桌面上的图标或者 打开“开始”→“程序”,进入监控系统双击即可启动。
2、在服务器名上输入本地服务器的地址,输入完后,请检查您输入的服务器名、数据库名、用户名称和连接密码是否正确,单击“确定”系统连接数据库成功。
二、开启前检查准备:
1、班前准备
上班前值机员应对各类报表及当班情况进行检查询问,对当班重点问题及当前处理异常做全面了解,并检查系统运行正常。
2、交接班
监控员应提前半个小时岗位交接班,在交接班时,当班人员应将本班系统存在的问题向接班人认真交代清楚,并对遗留问题处理情况进行记录汇报,使问题能够及时得到处理,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三、班中要求:
1、文明作业
衣冠整洁,随身携带上岗证,文明用语,接听外线来电用普通话,态度和善,待人友好。
2、检查线路运行情况
接班后认真检查各种线路连接情况,要保持线路连接牢固,发现线路连接问题立即通知有关人员进行处理。
四、GPS 监控管理操作:
1、通过 GPS 监控平台及时发送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通报和安全提示,根据道路状况、气候变化及时发送预警信息。
2、GPS 限速设臵实行分段限速,其中山区道路不得超过 60 公里/小时,高速公路不超过 100 公里/小时。
3、监控车辆行驶中如发生异常停车、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逆向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时,GPS 监控员要通过监控平台及时给予警告和纠正,做好监控记录,并事后进行处理。
4、监控车辆平台不在线、运行情况异常、收班情况异常时,GPS 监控员要及时追查原因,查明原因后逐级向上级汇报,并做好记录,如发现系平台损坏应按规定及时报修并监督维修过程。
5、监控车辆未按规定线路、班次、时间行驶时,GPS 监控员要及时发现,并与车站客运科或公司经营发展科取得联系,通报情况,查明原因。对未经许可不按规定线路运行或擅自绕行、私自包车、私自加班等私拉乱跑行为,要给予警告和纠正,做好监控记录,及时向部门责任人或分管领导报告,分管领导要责成经营发展科制定处理方案,事后严肃处理。
6、凡因气候条件恶劣或车辆抛锚或发生道路事故或交通堵塞等造成道路通行不畅车辆滞留,夜间 22 点至日 6 点期间仍然在山区三级(含三级)以下公路上行驶的车辆,作为重点监控,GPS 监控人员要采取预见性措施,通过 GPS 监控平台发信息或打电话:一是要及时提醒、提示驾驶员夜间行车的危险性;二是要制止夜间 22 点至次日 6 点期间在三级以下(含三级)山区公路运行的违规行为;三是告诫驾驶员安顿好旅客选择最近的安全地点停车休息,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四是要将未能在正常时间内到站的车辆到站时间要电话通告相关车站,以便车站作出班次调整或安排其他驾驶员临时顶班上岗或停班;五是要做好相关记录,并向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汇报。
7、凡因停电或者网络中断或客观原因致使 GPS平台不能登陆时,GPS 监控员要及时向集团公司监控中心报告,并与省运管局 GPS平台监控中心管理人员联系及时处理,同时通过电话查询车辆运行动态,做好相关记录记载。
8、夜间值班人员每日对车辆违规数据进行统计,填写《GPS 监控系统违法(规)车辆日报表》,白天值班人员要进行认真复核,复核无误后按趟次及时进行处理。
9、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交班人要将车辆运行动态、所采取的处臵措施以及需要采取的进一步措施和注意的事项交待给接班人,并在交接班记录中注明。
五、突发紧急事件处臵操作:
1、车辆运行途中如发生交通事故、意外伤害事故以及道路塌方、山体滑坡、落石等造成交通中断时,驾驶员应采取紧急避险措施果断停车,防止次生事故或灾害发生,并及时向公司或车站报告。
2、公司或车站接到驾驶员事故报告时,接报人要查清事故基本情况、现场处臵情况、事故发展态势和危害程度,并及时向保险公司、县交警大队报案,同时向企业分管领导或主要负责人进行详细汇报。
3、公司或车站接接到道路塌方、暴雨、洪水、泥石流、大雾、大雪、冰凌严重等险情报告后,要通过 GPS 或电话迅速联系已经发车出站的客车驾驶员或乘务员,如实通报险情,及时提醒应当注意的安全事项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当隐患排除后恢复通行时,要及时通过信息进行提示。
4、GPS 监控人员发现监控车辆紧急报警时,要迅速查明原因,问清事态基本情况、发展趋势和危险程度,做好相关记录记载后,逐级向上进行汇报。
5、企业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接报后,应立即进行分析研究和评估,视情启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臵预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行动。
6、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按规定时间、程序、内容向事故发生地和企业所属地县级以上的安监、公安、交通运输等相关职能部门如实报告事故情况。
六、信息处理程序:
1、认真学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文件规定,会处理日常故障,并负责打印规定的报表。
2、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填报签名制度。
3、上班时间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严禁脱岗、假报、瞒报、不报、漏报。
4、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处理。
5、处理故障情况做好记录及时向相关部门及主要领导进行汇报、登记。
6.热力公司运行操作规程 篇六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申请设立工作,确保财务公司市场准入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所指财务公司是以加强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目的,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以下简称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第三条 本规程用于规范申请设立财务公司筹建和开业阶段的市场准入行为。外资投资性公司设立财务公司(外资股本占25%以上)的市场准入参照本规程执行。
第四条 凡在中国境内设立财务公司,应当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审查批准。
第二章 设立条件
第五条 申请设立财务公司的企业集团(母公司),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拥有核心主业。
(二)申请前1年年末,注册资本金不低于8亿元人民币。
(三)申请前1年年末,按规定并表核算的成员单位资产总额不低于50亿元人民币,净资产率不低于30%。
(四)财务状况良好,申请前连续2年年末按规定并表核算的成员单位营业收入总额均不低于40亿元人民币,税前利润总额均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
(五)现金流量稳定并具有较大规模。
(六)成立2年以上并且具有一定的企业集团内部财务管理和资金管理经验。
(七)具有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无不当关联交易。
(八)资信良好,申请前连续2年内无不良诚信记录,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
(九)入股资金来源真实合法,不得以借贷资金入股,不得以他人委托资金入股。
(十)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第六条 财务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应当主要从企业集团成员单位中募集,并可以吸收成员单位以外的具有丰富行业管理经验的战略投资者的股份。
除国家限制外部投资者进入并经银监会事先同意的特殊行业的企业集团外,新设财务公司应有丰富行业管理经验的战略投资者作为股东,或经营团队中至少引进1名有丰富从业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和1名风险管理专业人员。
第七条 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投资入股财务公司,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
(二)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或有效的组织管理方式。
(三)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
(四)财务状况良好,最近2个会计连续盈利。
(五)年终分配后,净资产达到全部资产总额的30%以上(合并会计报表口径)。
(六)经营管理良好,按期足额归还银行贷款,最近2年内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
(七)入股资金来源真实合法,不得以借贷资金入股,不得以他人委托资金入股。
(八)该项投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九)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第八条 企业集团成员单位以外的战略投资者投资入股财务公司,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承诺自财务公司成立之日起原则上在3年内不转让所持财务公司股份,并在财务公司章程中载明。
(二)具有3年以上从事财务公司或类似机构经营管理的良好经验。
(三)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第九条 战略投资者为金融机构法人的,其投资入股财务公司除应符合第八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
(二)具有健全、有效的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度。
(三)财务状况良好,最近2个会计连续盈利。
(四)资信良好,最近2年内未受到监管机构的重大处罚。
(五)入股资金来源真实合法,不得以借贷资金入股,不得以他人委托资金入股。
(六)满足有关监管要求和指标,且该项投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规定。
(七)战略投资者为境外金融机构法人的,其最近1年年末总资产原则上不少于10亿美元。
(八)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第十条 战略投资者为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的,其投资入股财务公司应符合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条件。
第十一条 拟设立的财务公司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确属集中管理企业集团资金的需要,经合理预测能够达到一定的业务规模。
(二)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办法》规定的章程。
(三)有符合《办法》规定的最低限额注册资本金。
(四)有符合银监会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规定比例的专业从业人员,在风险管理、资金集约管理等关键岗位上有合格的专门人才。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对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具有决策权或对风险控制起重要作用的人员,包括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
风险管理、资金集约管理等关键岗位人员是指按照财务公司具体业务部门设置、业务制度和流程,在财务公司主要业务活动中承担风险管理和资金集约管理职责的工作人员。
财务公司从业人员中从事金融或财务工作3年以上的人员应当不低于总人数的三分之二,其中从事金融或者财务工作5年以上人员应当不低于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五)制定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业务操作、风险防范等方面的制度,建立较为完善的管理信息系统和风险控制系统。
(六)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其他设施。
(七)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第三章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财务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及虽然与上述职位名称不同但所承担职责相同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均须经银监会核准。
第十三条 财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操守、品行和声誉,熟悉并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有良好的守法合规记录。
(三)具有履职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从业经验,确保履职所需的时间和精力,在行为及决策上显示出良好的判断和管理能力,没有不良的从业记录。
(四)具有履职所需的独立性。
(五)没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明确不得担任金融机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六)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第十四条 财务公司董事除符合第十三条规定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5年以上与经济、金融、法律、财务或其他有利于履行董事职责的工作经历。
(二)能够运用财务公司的财务报表和统计报表判断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和风险状况。
(三)了解财务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章程、董事会职责以及董事会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五条 财务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除符合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在金融机构从业6年以上,或在本集团从事财务或资金管理工作8年以上,或从事本集团核心主业及相关管理工作10年以上。
第十六条 财务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除符合第十三条规定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在金融机构从业6年以上,或从事财务或资金管理工作10年以上(其中从事金融工作3年以上)。
财务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同时任董事的,还应符合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第十七条 从境外引进的高级管理人员除符合第十三条规定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熟悉中国的经济、金融政策以及有关的金融监管法律法规;熟悉国内外金融市场运作规律和特点。
(二)具有与担任职务相适应的工作经验和组织管理经验。
具有国际知名跨国金融机构资金管理或国际知名大型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从业经验5年以上,并有3年以上担任业务部门经理或相当于业务部门经理以上职位的经验。
或者具有国际知名商业银行或投资银行从业经验5年以上,熟悉资金计划和资本市场投融资业务,并有3年以上担任业务部门经理或相当于业务部门经理以上职位的经验。
从境外引进的高级管理人员同时任董事的,还应符合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
第四章 设立申请
第十八条 企业集团设立财务公司,分为申请筹建和申请开业两个阶段,并由集团母公司作为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第十九条 申请人应将筹建和开业申请材料报送至财务公司拟设地银监局。
第二十条 筹建申请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筹建申请表(见附表一)。
(二)筹建申请书,内容应当包括拟设财务公司名称(可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预核准)、拟设地、注册资本金、股东及其股权结构、业务范围等。
(三)设立财务公司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四)集团母公司的资质证明材料。
(五)成员单位名册及有权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资料。
成员单位包括集团母公司及其控股51%以上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母公司、子公司单独或者共同持股20%以上的公司,或者持股不足20%但处于最大股东地位的公司,母公司、子公司下属的事业单位法人或者社会团体法人。
(六)申请人和其他出资人的股东资格材料。
(七)出资人的出资保证或出资协议。
(八)母公司董事会做出的、在财务公司出现支付困难时增加相应资本金的书面承诺。
(九)引进高级管理人员或风险管理专业人员的,母公司董事会须提供引进高级管理人员或风险管理专业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
(十)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确认母公司及其成员单位提供的资料真实性的证明文件。
(十一)律师事务所出具的申请人在申请筹建程序、材料等方面合法合规性和完整性的法律意见书。
(十二)银监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
第二十一条 设立财务公司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企业集团基本情况,包括历史沿革、成员单位状况、组织架构和人员情况、基本财务状况和主要财务指标等。
(二)企业集团所属产业及相关国家产业政策说明。
(三)企业集团生产经营状况、行业地位、发展规划及核心主业在集团资产中所占比重等。
(四)现金流量分析,即对企业集团过去2年的现金流量规模、特点、规律等进行分析,对未来的现金流量进行合理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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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补正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月内,申请人未能提交补正申请材料。
(二)申请人提交的补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形式要求。
(三)法律、行政法规及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应当做出不予受理申请决定的情形。
第三十二条 银监局受理筹建和开业申请后,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并在20个工作日内将同意或不同意的审核意见及申请人的全套申请材料上报银监会审查并批准。
第三十三条 银监会应在收到银监局上报的筹建申请材料和审查意见之日起4个月内做出是否批准筹建的决定,同时抄送银监局。
银监会不批准筹建的,向申请人下发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银监会批准筹建的,向申请人下发批准筹建的书面批复。
第三十四条 申请人应当自收到批准筹建的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筹建工作。如遇特殊情况,申请人应当在筹建期限届满1个月前向银监会提交筹建延期申请,经银监会批准,可延期一次,但筹建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第三十五条 银监局在上报对开业申请的审核意见前,应对适用于核准制的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试,并邀请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处室以外人员参与监考和考卷评价;同时应召开开业申请答辩会并组织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谈话。
(一)参加答辩会人员为本规程规定的适用于核准制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
(二)开业申请答辩会由财务公司(筹)董事长、总经理作为主答辩人。
(三)银监局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分工有所侧重地分别对其进行谈话。
(四)答辩会及谈话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建设情况、公司董事会和高管人员的风险管理及审慎经营意识、公司业务发展前景分析等。
(五)银监局应将考试试卷、考试结果、答辩和谈话记录及考察评价意见随各公司开业申请材料一同上报银监会(答辩会记录和谈话记录见附表五、六)。
第三十六条 银监会自收到银监局上报的开业申请材料和审查意见之日起2个月内做出是否批准开业的决定,同时抄送银监局。
银监会不批准开业的,向申请人下发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银监会批准开业的,向申请人下发批准开业的书面批复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文件。
第三十七条 申请人收到开业批复后,持下列材料到银监会或银监局领取金融许可证:
(一)开业批复。
(二)验收合格意见书。
(三)金融机构介绍信。
(四)领取许可证人员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
(五)银监会要求的其他资料。
第三十八条 银监会或银监局自收到上述有效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颁发金融许可证。
第三十九条 财务公司领取金融许可证后,应当按照《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在银监会或银监局指定的全国公开发行的报纸上进行公告。公告的具体内容应当包括:机构名称、营业地址、金融机构编码、邮政编码及联系电话。
7.热力公司运行操作规程 篇七
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担保业务操作规程
为了规范本公司担保业务的操作规程,现根据国家有关金融法规,特制定本公司担保业务操作规程:
一、担保对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符合金融机构信贷准入标准的中、小企业或个人。
二、担保方式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担保条件
凡申请担保的企业或个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贷款通则》的有关规定,金融机构同意或承诺提供贷款(或办理银行承兑汇票);
2、企业除有固定营业场所和必要的设施及从业人员外,还要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3、至少有1—3名担保公司认可的企业或个人提供的反担保;
4、担保公司为企业办理信贷业务提供担保时,该企业的关联股东必须为提供反担保;
5、担保的贷款(或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按规定使用并定期向担保公司提供财务报表,报告贷款(或办理银行承兑
汇票)使用效益情况;
6、按规定缴付担保手续费。
四、担保范围
担保公司只为中、小企业及个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向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
五、担保申请
凡申请贷款(或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担保的企业或个人,必须向担保公司提交下列资料:
1、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担保申请书;
2、担保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财务报表及其它已向银行申请贷款(或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的有关证件和资料;
3、被担保公司董事会申请担保的专项决议;
4、反担保人的有关资料。
反担保人系企业的,应提交下列资料并留复印件或原件(可单选或多选)
1、通过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贷款卡;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股东身份证明、企业章程、股东会或董事会专项决议(原件)、企业预留印鉴片(原件)、企业验资报告、审计报告、上和当期财务报表(原件);
3、企业动产、不动产产权证书(复印件),并书面说明
已否设定抵押的情况;(原件)
4、书面申明并保证公司资产在承担反担保责任期间未经担保公司同意不得设置新的保证责任或财产抵(质)押、出租、转让。(原件)
反担保人系自然人的,应出示下列资料并留存复印件或原件:
1、居民身份证和居住地址;
2、登记于反担保人名下的动产、不动产产权证书(复印件),并说明有否共有人情况和已否设置抵押情况(原件);
3、书面申明并保证个人资产在承担反担保责任期间未经担保公司同意不得设置新的保证责任或财产抵(质)押、出租、转让。(原件)。
六、担保收费
担保公司在与金融机构签订担保合同(协议)时,申请担保人一次性缴付担保手续费。
申请担保人担保手续费收费标准:贷款(或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担保额×担保月数×(银行贷款利率×50%),并视其期限长短、担保金额以及风险度等情况,决定是否上下浮动10%—30%。
七、办理担保业务操作程序
(一)审查申请人提供的各种资料是否符合贷款(或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担保的条件。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审查申请人的贷款(或办理承兑汇票)的数额、期限等是否符合担保公司的规定;
2、审查申请人的贷款(或办理承兑汇票)的数额、期限、用途、购销合同等是否符合《贷款通则》的有关规定;
3、审查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户口及居住情况,动产或不动产的权属证明;
4、审查申请人企业注册资金及使用情况;
5、审查申请人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
6、审查反担保人反担保资料是否符合担保公司的有关规定。
(二)调查论证。其主要内容包括:
1、申请人的资信及有关情况;
2、申请人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是否与其提供的资料相符;
3、申请人的动产与不动产的实际情况及合法性;
4、申请人的资金用途;
5、反提保人的资信以及担保意愿等情况。
(三)决策。业务发展部在尽职调查论证后,将调查结果提交风险控制部审核后,提交公司评审委员会进行研究和审议,由评审委员会决定是否给予担保,同时,评审委员会要对担保的合规性进行审核,并于七个工作日内给申请人予以答复审议结果。
(四)收取担保手续费。
(五)担保公司与申请人、反担保人签订反担保合同后,与金融机构签订担保合同或在有关借款合同上签章以示承担保证责任。
(六)有反担保抵(质)押的到相关部门依法办理登记手续。
(七)跟踪检查。担保期内,公司业务部门定期对被担保企业和反担保企业生产经营及贷款(或办理承兑汇票)使用情况、财务收支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若发现企业出现风险状况,及时采取措施。
(八)担保到期,督促被担保企业及反担保人履行合同,并做好各项管理工作。
(九)建立担保项目档案,并对终了的担保项目进行评价。
八、担保、被担保人权力与义务
担保公司的权力与义务:
1、担保公司提供担保后,债务人(被担保人,下同)不能按期履行偿还债务的责任,担保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担保公司提供担保后,债权人(金融机构,下同)与债务人如需修改借款合同,须征得担保公司同意,否则,担保公司不负担保责任;
3、担保公司提供担保后,在担保合同有效期限内,一旦债务人未能履行其义务,担保公司已部分或全部履行了担保义务,担保公司有权向债务人进行追偿;
4、担保公司提供担保后,在担保合同的有效期内,如提供贷款(或承兑汇票)的金融机构未能履行其义务,担保公司有义务会同债务人与其交涉;
5、担保公司提供担保后,有权对债务人的资金使用情况和财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被担保人的权力与义务
1、向担保公司申请为其向金融机构提供贷款(或承兑汇票)担保;
2、缴纳担保手续费用;
3、遵守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借款合同;
4、遵守与担保公司签订的担保合同及反担保合同;
5、不得从事任何有损担保公司利益的活动;
6、提供符合担保公司要求的反担保手续;
7、接受担保公司的监督、检查,并根据担保公司的要求及时提供企业的生产经营、资金使用情况和财务情况。
九、其他
8.热力公司运行操作规程 篇八
一、气瓶车进入场站前,由押运员下车将气瓶车的静电接地体提起,并在牵引车车头的排气筒上安装防火帽。
二、到达场站后驾驶员必须按场站管理人员的要求停放到指定的停车地点。
三、气瓶车驾驶员应关闭牵引车发动机,拉上手刹,关好车窗锁好车门。
四、押运员开启气瓶车刹车,确认有效制动,用挡板双向固定好气瓶车轮胎,放置支腿的支撑底座,摇下气瓶车支腿,拉开牵引车与气瓶车连接锁钩,确认气瓶车稳固后,将牵引车车头开出停放在场站指定地方,放下气瓶车辅助支腿(离地1—2cm)。
五、气瓶车满载到达场站不进行卸气作业时,应停放到场站外指定的停放地点,应避免在阳光下直接曝晒,以免瓶内压力升高,造成危险。
六、气瓶车在场站内停放时,应把防静电接地线连接牢固。
七、当班班长应对满载停放气瓶车进行监管,当车载瓶组压力升高时,及时向场站站长进行报告,做好泄压降温处理工作。
八、气瓶车在倒车时,应由押运员指挥气瓶车驾驶员进行倒车,无押运员指挥时,不得私自进行倒车作业。
九、气瓶车在移走时,押运员应检查气瓶车与增压橇连接软管是否已全部断开,气瓶车各瓶组手动球阀是否处于关闭状态。
十、押运员收起辅助支腿,插好销轴及保险销,收好支撑底座,指挥气瓶车驾驶员进行倒车作业。
十一、倒车完毕后,押运员检查气瓶车与牵引头的连接锁钩,确认已连接牢固。
十二、摇起气瓶车主支腿,收好支撑底座,移走气瓶车轮胎双向档板,收起防静电接地线,关好气瓶车操作后仓门并松开气瓶车刹车。
9.热力公司运行操作规程 篇九
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兖矿贵州能化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一月
编写说明
人在一切生产活动中是最关键因素,作为直接从事现场工作的各岗位职工是进行生产活动的主体,操作规范与否直接影响到安全生产,规范其操作行为、提高其操作技能是搞好安全生产的一项长期的基础工作。
众所周知,煤炭生产多数是在井下进行的,井下空间有限,条件复杂,各种不安定因素处处存在,其危险程度是其他行业所不能比拟的。分析多年来的煤矿事故也可以看出,多数事故并不是由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的,而是由于操作人员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煤矿生产的特点决定着煤矿各岗位杜绝“三违”、实行正规化和规范化操作尤为重要,这对有效防止伤亡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煤矿安全状况的稳定好转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规范各岗位行为,实现规范化操作,促使职工按章作业,就必须有章可循。目前贵州能化公司所属各子公司尽管有操作规程,但大部分是沿用兖矿集团公司的操作规程,个别工种与贵州的实际情况不符,甚至没有,这给各子公司职工按章作业、正规操作带来了许多困难。
为认真贯彻上级关于加强“双基”工作的指示精神,将“关口前移,预防为主”具体落到实处,为各子公司各岗位按章操作提供依据,规范职工的操作行为,提高煤矿职工操作水平,兖矿贵州能化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规定,结合实际,在目前各单位使用的操作规程的基础上编写了《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这套《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包括煤矿生产矿井的采煤、掘进、机电、辅助运输、通风安全、爆破、地质测量等专业的各个工种。
《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是煤矿生产建设必须遵循的“三大规程”之一,是各工种职工进行生产活动的准则。按照本操作规程操作,可有效提高效率和工程质量,避免违章作业,减少人身、设备和财产损失,保障安全生产工作的正常进行。
各子公司对使用本《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中存在的问题,请及时报贵州能化公司,以便今后给予修改。
兖矿贵州能化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一月
i
目 录
第一篇 采 煤....................................................................................................................................1 普采支柱管理工..................................................................................................................................1 溜煤眼放煤工......................................................................................................................................2 普采工作面安装回撤工......................................................................................................................3 普采乳化液泵站司机..........................................................................................................................8 普采机电维修工................................................................................................................................11 刮板输送机司机................................................................................................................................12 转载机、破碎机司机........................................................................................................................14 工作面胶带输送机司机....................................................................................................................15 自动张紧可伸缩胶带输送机司机....................................................................................................17 综采工作面质量验收工....................................................................................................................18 液压支架工........................................................................................................................................20 泵站司机............................................................................................................................................25 采煤机司机........................................................................................................................................26 综采工作面端头维护工....................................................................................................................28 综采设备安装、撤除工....................................................................................................................32 综采设备运输....................................................................................................................................34 综采设备起吊....................................................................................................................................36 采煤机安装、撤除............................................................................................................................37 液压支架安装、撤除........................................................................................................................38 运输设备安装、撤除........................................................................................................................40 液压泵站安装、撤除........................................................................................................................43 电气设备安装、撤除........................................................................................................................44 第 二 篇 掘 进..................................................................................................................................46 凿 岩 工.............................................................................................................................................46 耙装机司机........................................................................................................................................51 锚喷工................................................................................................................................................54 锚杆机司机........................................................................................................................................59 锚杆拉力试验工................................................................................................................................60 掘进质量验收工................................................................................................................................61 掘进机司机........................................................................................................................................63 第三篇 机 电..................................................................................................................................65 提升机司机........................................................................................................................................65 主通风机司机....................................................................................................................................69 主排水泵司机....................................................................................................................................72 空气压缩机司机................................................................................................................................75 螺杆式空气压缩机............................................................................................................................75 瓦斯抽放泵司机................................................................................................................................76 主要胶带输送机司机........................................................................................................................79 架空人车(猴车)司机....................................................................................................................81
I
煤层气(瓦斯)发电机组司机........................................................................................................82 矿井大型设备维修电工....................................................................................................................86 矿井大型设备维修钳工....................................................................................................................88 电气设备操作工................................................................................................................................90 起 重 工.............................................................................................................................................91 钢丝绳检查工....................................................................................................................................94 外线电工............................................................................................................................................95 内线电工............................................................................................................................................99 地面变电所值班员..........................................................................................................................102 变电所检修工..................................................................................................................................106 井下配电工......................................................................................................................................107 电气试验工......................................................................................................................................109 电缆修理工......................................................................................................................................113 小型电器修理工..............................................................................................................................114 防爆检查员......................................................................................................................................115 矿井安装电工..................................................................................................................................116 矿井维修电工..................................................................................................................................117 井下机械安装工..............................................................................................................................120 矿井维修钳工..................................................................................................................................122 矿灯工..............................................................................................................................................123 蒸汽锅炉司炉工..............................................................................................................................128 锅炉维修工......................................................................................................................................131 锅炉水质化验工..............................................................................................................................134 通讯维修工......................................................................................................................................135 电气焊工..........................................................................................................................................139 振动筛司机......................................................................................................................................141 破碎机司机......................................................................................................................................142 车 工...............................................................................................................................................143 钳 工...............................................................................................................................................143 行车司机..........................................................................................................................................144 主工业场地矿井水处理工..............................................................................................................145 辅助场地矿井水处理工..................................................................................................................150 第四篇 辅助运输..............................................................................................................................154 窄轨电机车司机..............................................................................................................................154 窄轨电机车修理工..........................................................................................................................157 窄轨轨道工......................................................................................................................................159 蓄电池机车充电工..........................................................................................................................162 矿车修理工......................................................................................................................................164 人车跟车工......................................................................................................................................166 行车调度工......................................................................................................................................167 翻车机司机......................................................................................................................................169 信号工..............................................................................................................................................170 斜井把钩工......................................................................................................................................172
II
小绞车司机......................................................................................................................................174 运料工..............................................................................................................................................176 电机车押车工..................................................................................................................................177 第五篇 通风安全..............................................................................................................................178 矿 井 通 风 工...............................................................................................................................178 局部通风机司机..............................................................................................................................187 矿井测风工......................................................................................................................................189 瓦斯检查工......................................................................................................................................195 安全仪器检修工..............................................................................................................................204 矿井防尘工......................................................................................................................................211 矿井测尘工......................................................................................................................................214 井下钻探工......................................................................................................................................217 通风木工..........................................................................................................................................224 防突工..............................................................................................................................................225 抽放瓦斯观测工..............................................................................................................................227 束管监测工......................................................................................................................................228 井下气体采样工..............................................................................................................................230 井下安全监测工..............................................................................................................................234 自救器修理保管工..........................................................................................................................236 第六篇 爆 破..................................................................................................................................241 爆破工..............................................................................................................................................241 井下爆炸材料管理工......................................................................................................................247 第七篇 地质测量............................................................................................................................250 地质观测工......................................................................................................................................250 水文地质观测工..............................................................................................................................256 测量工..............................................................................................................................................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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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采 煤
普采支柱管理工一、一般规定
第1条 支柱管理工必须从经验丰富的采煤工中选用,并经过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证和资格证,方可持证上岗。
第2条 支柱管理工必须熟悉工作面煤层、顶板特征,顶板控制方式和所采用支柱的性能、结构原理及维护方法,严格按“作业规程”及本规程的规定进行操作。
第3条 能够对工作面支护用品进行正确熟练的操作,进入工作地点后,首先必须敲帮问顶,发现隐患要及时处理。
第4条 熟悉工作面支护形式及单体液压支柱、金属摩擦支柱、千斤顶、铁鞋等支护用品的种类和数量以及备用量,并及时汇报,做到及时补充支护用品。
第5条 熟悉工区有关支护用品的使用管理及考核规定,并依照支护用品管理规定的要求对工作面支护用品进行标准化管理。
第6条 金属摩擦支柱和单体液压支柱的支设最大高度应小于支柱设计最大高度的0.1m,最小高度应大于支柱设计最小高度的0.2m,当采高发生变化时,应及时更换相应高度的支柱。
第7条 在同一工作面内不得使用不同性能的支护,特殊 情况下需使用时,必须制定专门措施。
二、准备、检查及处理
第8条 准备。备齐卸载手把、长把勾子、记录编号用品。第9条 检查与处理。
1、检查单体液压支柱时,发现三用阀失效、漏液、变形、弯曲,活柱表面锈蚀,顶盖缺少两个以上小爪或手柄损坏时,必须及时更换。
2、检查金属摩擦支柱时,发现锁体部件不齐全,水平楔不起作用,开裂、无底、变形、弯曲,顶盖缺少两个(包括两个)以上小爪,不能伸缩,垫圈和托板接触不严密,各部焊缝裂开或柱体内煤粉影响活柱伸缩时,必须处理或更换。
3、当发现超期使用的摩擦金属支柱和液压单体支柱时,必须立即升井维修并进行压力试验。
4、检查π型钢梁焊缝是否开裂,钢梁是否弯曲、变形及损坏,发现上述问题及时处理与更换。
5、检查铰接顶梁时,发现焊缝开裂、弯曲、变形,连续缺“牙”不能卡住支柱,销子弯曲不能自由抽出或无销时,以及梁嘴张开过大,应立即更换。
6、检查墩柱时,如发现墩柱无墩柱帽,墩柱帽破裂变形严重,活柱体不能自由升降、升降时有漏液现象,墩柱管接头处变形不能与液压管路连接的,应及时维修,不能维修的应上井。
7、查铁鞋时,如发现铁鞋变形严重、无鞋链子、无支柱限位圈或限位圈损坏从而影响支柱支设的,不能使用。
第10条 与上一班支柱管理工进行现场交接班,并核实交接清楚各类支护用品的在用、备用、损坏数量。
第11条 及时清点工作过程中支护用品数量,发现丢失及时汇报,并配合有关人员积极寻找。
第12条 检查工作面支护用品完好情况,对于不完好支护用品要及时撤出工作面,并按“作业规程”规定补充齐全。
第13条 对于工作面二合顶、断层、顶板破碎等处要加强支护用品管理。第14条 对各类支护用品分类、集中码放,并挂牌管理。
第15条 本班任务结束后,应对本班支护用品使用情况、存在的问题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
三、注意事项
第16条 及时向工区汇报井下支护用品使用管理情况,并填写台帐,确保井下支护用品备用量不低于“作业规程 ”的规定。
第17条 工作面爆破出煤期间,支柱管理工要在运输巷刮板输送机头把关,防止支护用品随煤运出。
第18条 要加强对支柱运输过程的管理,防止支柱丢失。
溜煤眼放煤工
一、设备
第 1条 溜煤眼放煤工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的人员担任,并持证上岗。第2条 必须熟悉放煤设备、放煤机构工作原理、性能以及控制系统的操作程序。发出的信号要间隔均匀、准确及时。
第3条 放煤前首先检查工作站台高度和可靠状况,了解放煤口附近的巷道顶、帮支护是否安全可靠,确保工作环境安全。
第4条 检查溜煤嘴与扇形门的固定情况、压杆与顶板、扇形门之间的连接、设备润滑以及各部连接情况等,若有问题应及时处理,处理不彻底严禁放煤。
第5条 往复式给煤机要认真检查电机减速箱偏心盘连杆小轴、往复吊耳托轮机座、机尾滚筒等是否正常,各部位连接螺栓是否坚固,各轴承、减速箱是否缺油,如有需及时处理。
第6条 检查溜煤眼内的积水、存煤情况。
第7条 检查放煤口附近输送机的托辊、挡煤板是否完好,运转是否正常。
第8条 检查输送机的通讯电话、闭锁装置及信号是否齐 全、灵敏可靠。
二、操作
第9条 手动放煤时要手不离压杆,站在输送机一侧的工作站台处,随时调整压杆,保证煤量均匀,不准把压杆固定。
第10条 当溜煤眼被大块煤、矸卡住,应停止输送机,并闭锁,用钎子或其他长柄工具处理。处理时要两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要选好撤退路线。
第11条 放水煤时,要至少派两名放煤工,站在巷道溜煤嘴位置的上方,其中一人放煤,一人观察,扇形门必须采取可靠限位措施,只允许打开1/3—1/4,慢慢放煤,以防止煤水突然涌出,无法阻挡。当仓内积存水煤较多时,尽可能实现远距离放煤。
第12条 当出现胶带跑偏、掉托辊、拉回头煤、埋机尾滚筒等情况时,要立即关闭放煤口停止放煤,进行处理,待胶带输送机运转正常之后再放煤。
第13条 当溜煤眼放出杂物时,应及时关闭放煤口,停止胶带输送机运转,将杂物运出。第14条 井下所有煤仓及溜煤眼都应保持一定的存煤,不得放空;有涌水的煤仓及溜煤眼,可以放空,但放空后放煤口闸板必须关闭,并设置引水管。
第15条 当放煤过程出现故障需要处理时,应首先停机闭锁,与胶带输送机司机建立可靠的信号联系,人员在胶带上或靠近胶带工作时必须将胶带输送机停电。
三、收尾
第16条 放煤口前后规定范围内的卫生彻底清理干净,严禁杂物进入煤流系统。第17条 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四、注意事项
第18条 出现堵仓时,一般应采取人工震动等方法处理,确实需要放炮处理时必须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及专项措施的有关规定,严禁任何人进入溜煤眼内处理。
第19条 出现溃仓征兆时,应立即停机闭锁,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待稳定后,人工清理干净淤煤。清理过程中,要由专人监视放煤口情况严防因再次溃仓而发生人身事故。
第20条 输送机过载开不动时,应首先停机闭锁,检查机尾滚筒是否被异物或大块煤、矸塞住或因放煤量大造成过负荷,结合实际情况对机尾滚筒处或胶带上的煤、矸进行清理,清理上下输送带之间的煤、矸或异物时,必须用长把工具处理,严禁身体的任何部位探入输送带之间。
第21条 启用长期不用或有积水的溜煤眼或煤仓时,必须制定专项抽排水和放仓措施,确认无隐患后,方可正常使用。
普采工作面安装回撤工 一、一般规定
第1条 普采工作面的安装和回撤要根据采区巷道布置情况,确定其安装回撤顺序和安装方法,施工单位要编制安装回撤计划、安装回撤程序和安装回撤安全技术措施。
第2条 设备进出工作因要按照安装回撤程序安排好顺序。
第3条 工作面设备安装顺序一般是:工作面输送机、桥式转载机、胶带输送机、液压泵站系统。
第4条 工作面回撤顺序一般是:胶带输送机、桥式转载机、工作面输送机、液压泵系统。
二、操作前的检查及准备 第5条 检查准备内容:
1、备用好所需矿车,并根据下井或上井顺序对车进行编号。
2、检查工作现场周围的巷道情况,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3、排净巷道内积水,保持运输畅通。
4、检查运输线路上绞车和铁路完好情况。第6条 落实好施工负责人和安全监护人。
三、工作面输送机的安装程序
第7条 工作面输送机的安装方法大体有两种:上行安装和下行安装。
第8条 安装前要根据工作面设备布置图或测量部门给定的尺寸确定机头或机尾的安装位置。
第9条 如果机头架(或机尾架)和驱动装置是分开下井的,要先组装起来安装就位,安装顺序如下:
1、安装机头(或机尾)部过渡溜槽。
2、安装中间溜槽。
3、安装机尾(或机头)部过渡溜槽。
4、安装机尾(或机头)。
5、底链的铺设可采用铺一节溜槽安一节刮板链的方法安装。
6、安装上刮板链。
7、把输送机刮板链张紧。
8、向各润滑部位注入合格适量的润滑油脂。
9、接通电源和操作系统,空载试运转,再次把输送机刮板链张紧。
10、按完好标准对刮板输送机进行全面检查。
11、安齐支柱后安装铲煤板、护管架和挡煤板。
四、桥式转载机的安装程序
第10条 桥式转载机安装顺序如下 :
1、桥式转载机安装前,要根据胶带输送机安装中线把胶带输送机尾安装好。
2、把行车小车吊起安装到胶带输送机尾架的跑道上。
3、把带轴的底托板用螺栓固定在机头传动架下边,将螺栓拧紧。
4、吊起传动装置(机头)放在小车上,用轴连接起来。
5、把桥部的溜槽、侧板、底板安装上去。
6、如有滑撬,应把装有拖移千斤顶的滑撬安装在倾斜段下部的底托板上。
7、安装倾斜段溜槽、挡板和侧板。
8、安装机尾部溜槽。
9、底链的铺设可采用铺一节溜槽安一节刮板链的安装方法。
10、安装上刮板链,并初步张紧。
11、向各润滑部位注入合格适量的油脂。
12、安装拖移锚固装置。
13、安装拖移液压部件并接通供回液胶管。
14、按照完好标准对全机进行检查。
15、由电工接通供电电缆和操作系统,进行空载试运转,并进一步张紧刮板链。
五、顺槽胶带输送机安装程序
第11条 安装前要由测量部门在胶带输送机整个安装长度范围内的巷道顶板上给出胶带输送机安装中线,胶带输送机要根据安装中线安装,安装顺序如下:
1、安装卸载端和机头部。
2、安装贮带仓部分。
3、安装张紧绞车和卷带装置。
4、安装中间架和上下托滚。
5、机尾部已在安装转载机时安装。
6、把胶带安装到胶带输送机上。
7、向各润滑部位注入合格适量的润滑油脂。
8、把胶带张紧。
9、按照完好标准对安装完的胶带输送机进行全面检查。
10、电工接好供电电缆和操作装置,进行空载试运转,并在试运转国把胶带张紧到合适的程度。
11、安装拖移液压部件,并接通供回液胶管。
六、液压泵站安装程序
第12条 液压泵站及其附属设备都是固定在专用的平板车上,在地面把所有能做的安装工作(如检查、加油试运转等)全部做完后,按照设计要求和顺槽移动设备的顺序编组后,下井进入运输巷道铺设的专用轨道上,在距工作面50m左右的地方进行安装。安装方法及程序如下:
1、接通液压泵和供液箱间的所有胶管。
2、把供回液胶管向工作面铺设,并接好。
3、把供水管接到液箱的入水口上。
4、按照要求比例配制乳化液。
5、电工接通供电电缆和操作按纽。
6、对泵站和液压系统进行全面检查。
7、试运转并检查运行状况。
七、顺槽胶带输送机的撤除程序
第13条 顺槽胶带输送机在工作面生产中,中间部分大部
分已随工作推进撤除,停采时只剩下机头部,贮带仓和机尾部及少量胶带,撤除程序如下:
1、首先把胶带拆开撤走。
2、撤除机头和贮带仓部分。
3、撤除张紧绞车卷带装置。
4、撤除部分中间架和上下托滚。
5、胶带输送机机尾要在撤除转载机时撤除。
八、桥式转载机的撤除程序
第14条 桥式转载机在撤除时,其桥部大部分情况下,都是在胶带输送机尾上部,如不是这样也要把转载机的桥部尽量拖到胶带输送机尾上,然后撤除,拆除方法和程序如下:
1、用垫木把转载机桥部垫好。
2、拆开刮板链并拆除。
3、拆除机头部和行走小车。
4、拆除桥部挡板、底板和溜槽。、5、拆除拖移锚固装置和全部液压部件。
6、如有滑撬座和拖移用千斤顶及倾斜段溜槽、挡板、底板要一起拆除。
7、拆除机尾和机尾溜槽、挡板和底板。
8、最后把胶带输送机机尾拆除运走。
九、工作面输送机撤除程序
第15条 工作面输送机大多数情况下是在顺槽设备拆除后进行拆除,其拆除方法和程序如下:
1、拆除所有的挡煤板、铲煤板和护管架。
2、把输送机的刮板链拆开,并撤走上链。
3、拆下输送机与工作面推移千斤顶之间的联接销子和输送机之间的联接销子。
4、先把机头和过渡槽装车运走,其余部件可以由下往上顺工作面底板用绞车拖到下端 6
装车(采用这种方法时应特别注意防止被运件失控后高速滑行造成事故)。
5、机头架、机尾架根据运输状况可以与传动装置整体撤出,也可以分解撤除。
十、液压泵站折撤除程序
第16条 液压泵站的撤除和顺槽移动设备一起从顺槽撤出,撤除程序如下:
1、拆除供电电缆和操作系统。
2、拆除供水管。
3、拆除各用液装置的供回液胶管。
4、拆除泵与液箱之间的所有连接胶管。
5、顺槽移动设备一起拖出顺槽。液压泵站和顺槽移动设备沿轨道运出。
十一、安全注意事项
第17条 设备装料时,一般不得超过叉车沿,而且必须封车牢固,不得超宽超高。第18条 人力推车时,不得用手扶在材料的最上层以免将手挤伤或划伤。推车时必须臂向前伸,不许将头伸向车内,以免突然停车时将头挤伤。
第19条
设备下井装车前,必须检查设备零部件的完好情况,杜绝将不完好的部件运往井下,装卸过程中,要注意保护设备。
第 20条
二人同时装卸材料时,必须互叫互应,要先起一头或先放一头,要稳起稳放,注意保护落地点设备。
第21条 人力推车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一次只准推一辆车,严禁在矿车两车间推车,同向推
车的间距,在轨道坡度≤‟时,不得小于10m,坡度>5‟时,不得小于30m。巷道坡瓶度≤7‟时,严禁人力推车。
2、推车时必须时刻注意前方。在开始推车、停车、掉道、发现前方有人或有障碍从坡度较大的地方向下推车以及接近道岔、弯道、巷道口、风门、硐室出口时,推车人必须及时发出警告。
3、严禁放飞车。
第 22条 用刮板输送机运料时,信号灵敏可靠,并在运料前进行试车。第 23条 刮板输送机运料,若一部刮板输送机超过40m,中途必须设专人看管,每部刮板输送机的机头、机尾处,必须设专人看管,遇有滞阻情况要及时停机。
第24条 在倾斜巷道拉运料时,必须用绳索捆绑,装料,高度不得超过叉车高200mm,防止运行中,材料窜出伤人。
第 25条
起吊工作开始前必须认真检查起吊工具及起吊点牢固情况,起吊工具严禁超载使用。
第26条 设备应捆绑牢固,找好被吊重物的重心,以防倾倒。
第27条 吊索的转折处与设备接触部位,应垫以软质垫料以防设备和吊索损坏。第 28条 吊装设备时,禁止任何人在设备下面及受力索具附近通行和逗留,并不可将手和脚伸到可能被挤压的地方,绝对禁止任何人与吊装设备或机具同升降。
第 29条 起吊设备时,应垂直起吊,如受环境及机具限制,不得不斜向上升时,应经过周密安排,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安全。
第30条 设备起重就位后,应放置稳固,对重心高的设备,应先采取防止其摇动或倾斜的措施后方可拆除起重机具。
第31条 在井下利用棚梁及支架做支撑点起吊设备时,要对棚梁进行加固,必要时对撑力件进行计算,方可起吊。
第32条 起吊工作应由专人负责,统一指挥。第33条 安装过程中要严格按质量标准化要求施工。
第34条 电气设备搭火时,要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并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普采乳化液泵站司机 一、一般规定
第1条
乳化液泵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取得资格证,并持证上岗。第2条 乳化液泵站应配备两泵一箱,乳化液泵和乳化液箱均应水平安装,乳化液箱位置应高于泵100mm以上。在正常情况下,一台工作,一台备用。
第3条 电气设备应安装在无淋水的干燥安全地点。如果不能避开淋水时,要妥善遮盖。第4条 泵站车设在倾斜巷道应牢固可靠的掩车装置,并保持泵体及箱体水平。第5条
电动机及形状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必须停止运转,切断电源,进行处理;待瓦斯浓度降到1%以下时,方可再送电开泵。
第6条
有自动配液装置的泵站,要坚持使用自动配液装置。第7条 供液管路要吊挂整齐,保证送液、回液畅通。第8条
司机要按以下要求进行定期检查、检修。
1、坚持每班擦洗一次油污、脏物。
2、保持过滤器清洁,损坏的要及时更换。
3、高低压压力控制装置的性能由专管人员每周鉴定一次。
4、坚持定期经常清洗过滤器。
5、乳化液箱至少每月清洗一次。
6、各种保护装置由专管人员定期检查一次。
7、水质应符合规定要求。
二、准备、检查与处理 第9 条 准备
1、常用工具:扳手、钳子、有关监测仪器等。
2、必要的备品备件:铁丝、擦布、油壶、油桶、管接头、密封圈、U形销、高低压胶管、注液枪等。
3、油脂:润滑油、机械油、乳化油等。
第10条
检查与处理司机接班后,把控制开关把手扳到断电位置并锁好,按以下要求进行检查:
1、泵站及其附近巷道安全情况及有无淋水。
2、泵站的各种设备清洁卫生情况。
3、各部件的连接螺栓是否齐全、牢固。
4、减速器的油位和密封是否符合规定。
5、泵站至工作面的管路接头连接是否牢靠、漏液。
6、各截止阀的手柄是否灵活可靠、吸液阀、手动卸载阀及工作面回液是否在开启位置,向工作面供液的截止阀是否在关闭的位置,各种压力表是否齐全、完好。
7、乳化液有无析油、析皂、沉淀、变色、变味等现象;用折射仪检查乳化液配比浓度是否符合规定;液面是否在液箱的2/3高度位置以上。
8、乳化液箱和减速器上的透气孔是否畅通。
9、用手盘动齿轮箱输入联轴节,联轴节和泵头是否转动灵活。
第11条 拧紧泵吸液腔的放气堵,待把吸液腔内的空气放尽并出液后拧紧。合上控制开关,点动电动机,检查泵的旋转方向是否与其外壳上箭头标记方向相一致。
第12条 起动电动机,慢慢头闭手动卸载阀,使泵压逐渐升到额定值,然后按以下要求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否则不准工作:
1、泵运转是否平稳,声音是否正常。
2、卸载阀、安全阀的开启和关闭压力是否符合规定。
3、电流表、压力表的指示是否正常、准确。
4、柱塞润滑是否良好,齿轮箱润滑油压力是否在0.2Mpa以上。
5、各接头和密封是否严密、无滴漏。
6、乳化液箱中自动配液的液位开关及低液位保护开关是否灵敏可靠。
7、控制按纽、信号、通讯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三、操作及其注意事项
第13条 接到工作面用液开泵信号后,要向工作面发出开泵信号:“开泵了!”再起动电机,慢慢打开向工作面供液管路上的截止阀,开始向工作面供液。
第14条 运转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事项:、1、各种仪表显示情况。
2、机器声音是否正常。
3、机器温度是否正常。
4、乳化液箱中的液位是否保持在规定范围内。
5、柱塞是否润滑,密封是否良好。
6、乳化液箱内乳化油液面是否有污染物。发现问题,应及时与工作面联系,停泵处理。第15条 发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泵:
1、异声异味。
2、温度超过规定。
3、压力表指示压力不正常。
4、乳化液箱中液面低于规定位置而自动配液装置仍未起动。
5、控制阀失效。
6、过滤器损坏或被堵不能过滤。
7、管路破裂、脱开。
第16条
事故停泵和收工停泵都应按下列顺序操作:
1、打开手动卸载阀,使泵空载运行。
2、关闭高压供液阀和泵的吸液阀。
3、按泵的停止按纽,并将控制开关手把扳到断电位置。第17条 注意事项:
1、必须确认信号,信号不清不开泵。
2、修理、更换主要供液管路时应停泵,关闭主管路截止阀,不准带压修理或更换各种液压件。
3、乳化液箱中液位低于规定下限时,泵站自动配液装置应起动配液;无自动配液装置的泵站,应在专用的容器内进行人工配液。配液时应把乳化油掺倒在水中,禁止把水掺倒在乳化油中。配比浓度应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4、不得擅自打开卸载阀、安全阀、蓄能器等部位的铅封和调整部件的动作压力。
5、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关闭泵站的回液截止阀。
6、要尽量采用同一牌号、同一厂家生产的乳化油配制乳化液。每次配液后,都要用折射仪检验乳化液的浓度,不符合规定时要进行调配,直到合格为止。要定期化验测定水质。
7、除接触器触头粘住时可用开关停泵外,其他情况下只许用按纽停泵。
四、收尾工作
第18条
接到班长收工命令和停泵信号后立即停泵,并把各控制阀打到非工作位置。第19条 清理设备卫生。
第20条
现场交接班后,填写交接班记录,填写运转和交班记录。
普采机电维修工 一、一般规定
第1条 井下普采机电设备的安装移动、维修、事故处理等工作必须执行本规程。第2条 采煤机电维修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持有资格证,持证上岗。
第3条 采煤机电维修工应掌握矿用各类电器设备(防爆型、安全型、一般型)结构性能电缆的技术性能,维修技术,熟悉本人所负责的采区供电系统及各馈电线路所带的负荷。
第4条 除执行本规程外,还应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
第5条 采煤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或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进行处理。达到1.5%时,要同时撤出人员,采取措施处理,待瓦斯浓度降至于1%以下方可恢复工作或送电。
第6条 严禁带电移动电气设备。
第7条
不允许带电检修,不允许带电打开开关盖及设备接线室,也不允许敞开盖或接线室试送电,不允许带电检查设备内部构件。
第8条 应经常掌握本人所维护的低压供电网的绝缘情况,新设、延长、拆除采区电缆或发现电缆受外伤损坏绝缘时,应观察本电网检漏继电器的绝缘电阻是否有变化,做到对低压电网的绝缘电阻值心中有数。
第9条 应熟悉由采区变电所移动变电站或配电点引出的馈电线上的各馈电开关的过电流保护整定值和熔断器熔体的额定电流值,不经专职技术人员同意不得改变定值或选用比原来额定电流大的熔体。
第10条 对使用电气仪表进行测量时,要注意现场瓦斯浓度不超过1%。
第11条 检修设备和处理电气事故,必须先停电,然后用同等电压的检电笔验电,无电压后对地放电(放电时现场瓦斯浓度不超过1%)。并上锁,挂“有人工作,严禁合闸”牌,有条件的设专人看管。
第12条 新安装设的电气设备、电缆,应事先检查其绝缘情况,安装敷设后,送电前再摇测一下绝缘电阻,并作记录。
第13条 具有超前检漏保护的开关送不上电或馈电开关因漏电保护动作脱扣跳闸后不许重复试送电应检查被保护的线路,设备的绝缘,找出绝缘破坏点或电网绝缘普遍降低的原因(如接线盒进水、潮湿;电机绝缘损坏而接地等)加以处理。
二、操作程序
第14条 移动设备,事先把移动路线检查一下,有无障碍物,设备的就位点应打扫干净,应无积水、无淋水、顶板好不影响人员通行。
第15条 移动开始先把电缆按顺序停电撤出,并按《煤矿安全规程》第468条、469条挂好、吊好,不得把电缆泡在水中或被埋压。
第16条 移动设备注意周围情况,不能损坏设备,挤坏电缆、风管、水管和撞到棚子及通风设施。
第17条 不准用刮板输送机运输设备和部件。
第18条
平巷搬运小绞车严禁带电搬迁,更不允许自牵自。
第19条
移动后的设备、线路必须经检查,无问题才能试电、试运转。先空转,后带负载运行。
第20条
移动、吊装设备时,要参照机电安装工的有关章节执行。
三、安全注意事项
第21条 井下检修设备应事先在地面作好准备,准备好所用的零件、工具、材料、检修方法,应熟悉有关安全措施。
第22条 检修或拆除设备前,应把设备附近的杂物打扫干净,以保证检修质量。第23条 拆除的部件一定要放在某一固定地点,不要乱放,尤其是对新型设备的第一次拆除,一定要熟悉设备的性能,拆卸的部件要按先后顺序放好。
第24条 对更换的零件要型号一致,不合格的坚决不能代用,以免影响设备性能。第25条 对更换的液压联轴节其保险塞一定要用易熔合金材料。严禁用铁钉,或其他不易熔化的物体代用,外面应有保护罩。
第26条
对煤电钻综合保护要经常试验,严禁甩掉保护使用。第27条
坚持使用风电闭锁,每班试验一次。
第28条 在检修中发现设备有严重缺陷,如失爆(不能修复)、锈蚀、齿轮脱落,重要部位开焊等停止使用,应拆除上井。
第29条 对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修理,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防爆性能受到破坏的电气设备应立即处理、更换,不得继续使用。
刮板输送机司机 一、一般规定
第1条 未经专门培训,未持合格证的人员,不准上岗操作。
第2条 刮板输送机所配置的各种电气、机械、液压保护装置及连锁装置必须使用,动作安全可靠,严禁甩掉不用。
第3条 严禁用刮板输送机运输超重、超宽、超长、超高的设备或物料。用刮板输送机运输一般物料,沿途要设专人看闭锁。
第4条 刮板输送机应沿机设有能发出“停止、开动”信号的装置,信号点的设置距离不得超过12m。
第5条 三机的启动顺序为:胶带输送机、破碎机、转载机、刮板输送机。即确认上一台设备启动后方可启动下一台,停机顺序相反。
第6条
对违章指挥,司机有权拒绝执行。
二、开车前的准备
第7条
检查闭锁刮板输送机的信号装置是否灵敏可靠,否则禁止开车。
第8条 检查刮板输送机的传动装置、电动机、减速器、液压联轴节、机头、机尾各部的螺栓是否齐全,完整坚固。减速器、液压联轴节是否有漏油、渗油现象,油量是否适当。牵引链及链轨有无损坏,齿轨有无脱落断裂。发现问题,排除故障后,方可发出信号开机。
第9条
空载情况下启动刮板输送机,仔细监听各部件的运转声音是否正常,认真察看刮板链及联接环的磨损和使用情况。是否有扭绕、跳链、拧麻花、刮板过度变形、联接螺栓脱落、刮板丢缺等现象,如发现上述现象要进行处理,否则严禁工作。
第10条 检查刮板输送机机头和转载机尾的搭接情况,搭接高度不得小于450mm,不得喝循环煤。
第11条
检查刮板输送机铲煤板、挡煤板、拨链器、刮板等有无损坏与松动。第12条
检查刮板输送机机头处防尘设施是否完善,否则要及时处理。
三、重载运转
第13条 在完成上述重载运转以前的所有工作后,控制台电工在得到转载机、刮板输送机司机的通知后,发出启动预警信号,按先启动破碎机、转载机、先后顺序启动刮板运输机。
第14条 刮板输送机运转以后,司机要注意观察其运行状态,监听运行声音是否正常。第15条 运转一段时间后,检查各部轴承的温度是否正常(温度不得超过75℃)。检查电动机温度是否超过厂家铭牌的规定(温度不得超过110℃),检查液力偶合器温度(温度不得超过110℃)。
第16条
刮板输送机要派专人看守,严禁大块矸石强制通过破碎机:防止喝循环煤,防止埋压胶带输送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17条 严禁大块矸石强行通过采煤机,采煤机司机发现大块矸石后,立即按动闭锁,并待砸碎后,方能开机,以防拉断刮板链。
第18条 刮板输送机司机在工作过程中,要与支架工、煤机司机、联网工(分层开采、需铺网时),清理工、控制台电工协同合作,遇有打闭锁临时停机时,要迅速查明原因,排除故障,然后开机。
第19条
刮板输送机司机要及时根据刮板输送机中煤量的多少,提醒采煤机司机,控制好煤机速度,防止压死刮板输送机。
第20条
刮板输送机司机要注意机头、机尾行人,发现情况异常迅速停机。第21条 及时清理机头、机尾、减速箱,不得压埋。
四、停机
第22条 刮板输送机停机前,必须先使输送机空载,然后发出信号停机。
转载机、破碎机司机 一、一般规定
第1条 未经专门培训,未持合格证的人员,不准上岗操作。
第2条
转载机、破碎机所配置的各种电气、机械、液压保护装置及连锁装置必须使用,动作安全可靠严禁甩掉不用。
第3条 严禁用转载机运输超重、超宽、超长、超高的设备或物料。用转载机运输一般的物料,沿途要设专人看闭锁。
第4条 转载机应沿机设有能发出“停止、开动”信号的装置,信号点的设置距离不得超过12m。
第5条 三机的起动顺序为:胶带输送机、破碎机、转载机、刮板输送机。即确认上一台设备启动后方启动下一台。停机顺序相反。
第6条
对违章指挥,司机有权拒绝执行。
二、开车前的准备
第7条
检查闭锁转载机、破碎机的信号装置检查闭锁转载机、破碎机的信号装置,破碎机的入料安全紧停开关是否灵敏可靠,否则禁止开车。
第8条 检查转载机、破碎机的传动装置、电动机、减速器、液压联轴节、机头各部的螺栓是否齐全,完整坚固。减速器、液压联轴节是否有漏油、渗油现象,油量是否适当,检查转载机的机头伸缩机构是否则可靠,检查破碎机的传动胶带是否完好,发现问题,排除故障后,方可发出信号开机。
第9条 空载情况下启动转载机、破碎机、仔细监听各部件的运转声音是否正常,认真察看刮板链及联接环的磨损和使用情况。是否有扭绕、跳链、拧麻花、刮板过度变形、联接螺栓脱落、刮板丢缺等现象,如发现上述现象要进行处理,否则严禁工作。
第10条 检查刮板输送机机头和转载机尾的搭接情况,搭接高度不得小于450mm,不得有互相干涉现象。
第11条 检查转载机桥身部分挡煤板、底托板、固定螺栓有无松动、断损、短缺现象。拨链器、刮板等有无损坏与松动。
第12条
检查转载机机头处、破碎机的防尘设施是否完善。否则要及时处理。第13条 检查转载机侧电缆、水管、液压管路是否吊挂整齐,发现脱落和损坏现象,要及时处理。
三、重载运转
第14条 在完成上述重载运转以前的所有工作后,控制台电工在得到转载机的通知后,发出启动预警信号,按先启动胶带输送机、破碎机、转载机的顺序,最后启动转载机。
第15条
转载机、破碎机运转机运转以后,司机要注意观察其运行状态,监听运行声音是否则正常。
第16条 运转一段时间检查各部轴承的温度是否正常(温度不得超过75℃),检查电动机温度是否超过厂家铭牌的规定(温度不得超过110℃),检查液力偶合器温度(温度不得超过110℃)。
第17条
转载机前移时,必须清理机道上的浮煤、矸石、杂物,使机道通畅。保护好电缆、油管、水管,防止移动转载机时挤坏。转载机前移后,保持“平、正、稳、直”,并将移动千斤顶的活塞杆缩回到缸体内。
第18条 转载机、破碎机要派专人看守,严禁大块矸石强行通过破碎机,防止喝循环煤,防止挤压胶带输送机,发现问题及时按动闭锁,停机处理。
第19条 转载机司机在工作过程中,要与支架工、煤机司机、清理工、控制台电工协同合作,遇有打闭锁临时停机时,要迅速查明原因,排除故障,然后开机。
第20条
转载机司机 要及时根据转载机中煤量的多少,提醒采煤机司机,防止压死转载机。
第21条 转载机司机要注意机头、机尾行人,发现情况异常迅速停机。第22条 及时处理机头、机尾、减速箱,不得压埋。
四、停机
第23条
转载机停机前,必须先使转载机空载,然后发出信号停机。
工作面胶带输送机司机 一、一般规定
第1条
经过专门培训并获得合格证的人员方可持证操作。
第2条
所有保护装置,如跑偏、低速、煤位、信号闭锁系统,制动及制动闭锁系统工程均应正确使用,且灵敏可靠。
第3条 使用具有灵敏可靠的超温洒水、烟雾报警系统。第4条 禁止超负荷运转。
第5条
禁止任何人员在任何情况下乘坐胶带输送机。在人员跨越处须设有过桥。第6条 对违章指挥,司机有权拒绝执行。
二、开机前的准备
第7条 检查动力传动系统,各种保护装置,连接件的紧固情况,信号闭锁系统工程的完好情况。
第8条 检查动力传动系统的油质、油位是否符合规定。第9条 检查清扫器的磨损情况。
第10条 检查胶带的张紧程度是否适当,胶带接头是否良好。第11条 检查胶带有无跑偏,中间架是否歪斜。第12条 检查底胶带是否有摩擦异物的情况。
三、启动运行
第13条
发出启动报警信号方可开机运转。第14条 禁止甩掉任何一种保护强行开机运转。
第15条
胶带输送机启动后,注意观察胶带输送机的运转状况,检查各部轴承的温度是否正常(温度不得超过75℃),检查电动机温度是否超过厂家铭牌的规定(温度不得超过110℃)。检查液力偶合器温度(温度不得超过110℃)。若有异常及时停机检查处理,杜绝拼设备现象。
第16条 胶带输送机的运转过程中要巡回检查各部运转效果,集中精力听清开停车的信号,杜绝误操作。
四、停车
第17条
停车时使胶带处在最小的负荷状态下,避免胶带输送机重载启动。第18条
停车后重新检查各种保护及各部位的状况,处理异常现象。第19条 离岗时,要切断电源。
五、缩胶带操作
第20条 空负荷情况停车,切断电源并在胶带输送机尾打上闭锁。第21条 检查缩带锚固装置是否安全牢靠。
第22条 根据胶带输送机尾承载段的长度拆除相应长度的中间架及托辊。第23条 操作收缩胶带千斤顶,使承载段和转载机头的搭接距离有半米为止。第24条 启动张紧车进行储带。
第25条 胶带张紧好后,空机运转,检查调整胶带输送机尾和机头储带仓的跑偏情况。第26条 胶带输送机带载试运转,进一步检查胶带的跑偏和张紧情况,如有异常应及时处理。
六、收胶带操作(无卷带装置时)第27条 空负荷情况下停机并切断电源。
第28条 停机前应使要收的胶带停在离收带绞车(顺槽小运输用的)最近处。第29条 停机后在收带处打上闭锁。
第30条 在收带接头处把非收的胶带用专用的带夹夹住,并利用专用生根柱生好根,用带夹把所收的带连到绞车钩头上,绞车绳不对向时应加滑轮导向。
第31条 张紧绞车送电、松胶带。收带绞车司机根据专人的指挥间断地牵引收带,直到所收的带被全部拉出后方可停止张紧绞车。
第32条
除去所收的带,接上胶带接头,整理好收带处的中间架,最后打开闭锁。第33条
启动张紧绞车,使胶带张紧,主电机送电,打点空机试车,检查跑偏情况。第34条 重负荷试机,如有异常现象及时处理。
七、收胶带操作(使用专用裁带装置时)
第35条
胶带空运转,将所要裁的胶带接头转到卷带滚筒处。第36条
利用卡带装置卡住带。
第37条 松张紧绞车,抽开胶带一端接头,将储带与卷带滚筒相接。
第38条 开动卷带滚筒,将胶带卷起,抽开胶带另一端并与主胶带空端相连,抽出卷带滚筒。
第39条 松开卡带装置,开动张紧绞车,将胶带张紧到规定要求。第40条 空机试运转调整跑偏,然后再重载试机调整。
自动张紧可伸缩胶带输送机司机 一、一般规定
第1条 未经专门培训,未取得上岗合格证的人员,禁止操作。第2条 所有保护应齐全、灵敏、可靠,不准甩掉保护运行。
第3条
禁止用胶带输送机运输超重、超长物料;禁止开倒车运输物料;禁止人员乘坐。第4条 严禁在故障状态下运转;正常情况下,禁止带载启动。第5条
应避免频繁启动,本胶带输送机最大允许启动次数为12次/h。
二、启动前的准备
第6条 检查通讯控制系统的工作是否正常,检查各种保护装置、联接装置是否齐全可靠,检查各种手把、按钮、仪器仪表是否灵敏可靠。
第7条
检查各润滑部位的油质、油位是否符合规定。
第8条 检查各驱动滚筒、导向滚筒、卸载滚筒、各种托辊的润滑磨损情况,检查胶带的磨损情况和接头的连接情况。
第9条 检查各部位清扫器,保持位置正确、压紧力适当、磨损不超限。
第10条 检查冷却、喷雾降尘系统;打开各冷却管路的阀门,保证冷却水流量、压力符合规定,管路连接正确;胶管、接头无损坏;喷嘴齐全,不堵塞;冷却风扇运转正常。
第11条 检查胶带张紧系统,确保张紧系统工作正常。
三、开机
第13条 开机时应首先发出开机信号。
第14条 按下TK101通讯控制系统的控制键,启动胶带输送机。第15条
当启动过程结束后,TK101系统显示运转字样。第16条 打开胶带输送机头的喷雾阀。
四、运行时的操作
第17条 胶带输送机司机应集中精力,注意监听各部件运转声响,随时观察各种指示信号,发现异常,立即停机。
第18条
随时检查电机、减速箱外壳温升,不得超出厂家规定范围。
第19条 监视胶带输送机的运行状态,发现严重跑偏、打滑、磨带、卷带、撕带时要及时停机处理。
五、停机
第20条
停机前应发出停机信号,再次启动时应发出开机信号。
第21条
在正常情况下,严禁胶带输送机带载停机,严禁操作隔离开关停机。第22 条
按TK101系统停止键,胶带输送机停止运转。第23 条
停机后应及时关闭冷却和喷雾系统阀门。
第24条 短时间停机应按下“闭锁”按钮;长时间停机应操作隔离开关,切断电源。
综采工作面质量验收工 一、一定规定
第1条 综采质量验收工必须熟悉综采工作面生产工艺、岗位质量验收标准、现场操作程序及注意事项和各种设备的原理、性能,有丰富现场工作经验和较高技术素质,经专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第2条 熟悉《煤矿安全规程》、《国有重点煤矿生产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掌握《煤矿工人技术操作规程》和 《作业规程》的有关规定。
第3条 对工程质量和文明生产进行全过程监督验收。
第4条 严格按岗位质量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重点工作做到工作前提醒、工作中监督、工作后验收,验收结果记录详细。
第5条 按规定向区队值班人员汇报工作面情况,汇报应全面、详实,重点突出。第6条 协助工(班)长及时处理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重大问题必须要求工(班)长立即安排处理。
第 7条
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交待清楚工作情况和存在问题等。第8条 遵章作业,及时制止违章行为。
第9条 出现特殊情况,应立即向区队值班人员详细汇报 ,必要时应向矿调度室进行汇报,并将处理意见转达给工(班)长,且监督实施。
第10条 熟悉综采面质量标准和支护质量验收方法。第11条 熟悉并正确使用仪器、仪表等工具。二、验收工作遵循的标准和内容 第12条
标准规定。
1.《国有重点煤矿生产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
2.《煤矿安全规程》、措施、“作业规程”以及上级有关文件、法律法规等。3.单位依法确定的各种规定、标准。
三、工作程序
第13条 准备工作。
1.工具齐全:米尺、角度尺、记录本和其他必要工具等。
2.认真翻阅质量验收记录,了解现场工作情况和存在问题等 , 并进行必要的记录。3.向区队值班人员和其他管理人员了解现场情况,探讨工 作难题,准确理解本班工作的重点、难点及处理方法,并征询本班上个工作日的验收工作是否存在不足。
4.班前会认真听取工作安排,掌握工作重点和验收标准 ,并做好记录,以利于现场监督和验收。
第14条 现场接班。
1.认真巡视检查工作面情况,并到规定地点与上班验收员进行交接班。
2.详细记录接班数据,了解工作面情况、存在问题及处理方法等,并进行验收工具的交接。
3.监督各岗位人员严格按标准交接班,并协助上班验收员处理交接班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并做好记录。
第 15条 工作过程中监督验收内容如下:
1.巡视检查工作面,对整个工作面情况,包括顶板、底板、设备、支护、压力显现、工作重点等情况进行全面掌握,并熟悉备用支护材料、配件等的数量和存放地点等。
2.排查出需重点进行监督验收的工作。
3.发现影响安全和质量的隐患,应立即安排处理,必要时向区队值班人员汇报 , 征求处理方法。
4.对区队临时安排的工作,也负责监督验收。
5.严格执行汇报制度,在下班班前会之前,向区队值班人员详细汇报本班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对下班工作提出建议。
6.对本班处理不了的设备故障,必须对故障现象能进行准确汇报,并对处理方法提出建议。
7.对现场存在的问题,应重点监督处理,本班无法解决的,对问题应能进行详细汇报,并对处理方法提出建议。
8.交班前,严格按岗位质量验收标准对各岗位工作质量进 行验收,并如实详细记录。交班时处理不完的问题,应向岗位人员提供交班方案。
9.进行测量时,测量基点和方法必须符合规定要求。第16条 现场交班。
1.在规定地点现场交接班,交班内容详实齐全,并进行验收工具的交接。
2.监督各岗位人员严格按标准交接班,处理交接班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对难解决问题要做好记录。
3.必须对本班所有工作进行验收,确保无遗漏。
第17条
验收工作的记录和再汇报。1.严格按要求详实填写质量验收记录。2.向区队值班人员进行再汇报。第18条
注意事项 : 1.验收各岗位工作质量时,必须有岗位人员配合,由岗位人员进行设备操作和安全监护等。
2.验收工作面工程或设备质量时 ,如需到刮板输送机内、转载机内或工作面煤壁侧等地点量取数据时,必须将转载机、刮板输送机停机闭锁,指定专人监护,必要时停电闭锁挂牌;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附近支架的前伸梁和护帮板必须护紧顶板和煤帮,必要时进行临时支护。
3.验收设备质量时,应先在该设备停电闭锁挂牌、打开隔离开关和离合器状态下进行检查验收,再送电试运转进行检查验收:容易碰到的、裸露的带电体及机械外露的转动和传动部分 , 必须有可靠的防护设施。
4.验收两端头支护和两巷超前支护时,应首先确认有害气 体是否超过规定,支护质量是否合格,是否有掉顶、片帮、倒支柱、掉顶梁、推棚等危险情况 ,然后在岗位人员监护下进行检查验收。
5.严格按生产工艺要求进行过程监督 ,发现不符合规定的操作 ,必须要求岗位人员立即改正。
6.特殊施工的验收检查 ,必须严格按补充措施要求和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液压支架工 一、一般规定
第1条 液压支架工必须熟悉液压支架的性能、构造、原理和液压控制系统,掌握本操作规程,能够按完好标准维护保养液压支架,懂得顶板管理方法和“工作面作业规程”,经培训考试合格并持证上岗。
第2条 在液压系统截止阀、隔离阀关闭状态下,严禁操作支架。第3条 支架应保持完好状态,否则不准操作支架。
第4条 液压支架工要与采煤机司机密切合作。移架时如支架与采煤机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应要求停开采煤机。
第5条 掌握好支架的合理高度;最大支撑高度应小于支架设计最大高度的100mm,最小支撑高度应大于支架设计最小高度200mm。当工作面实际采高不符合上述规定时,应采取措施后再移架。支架内各立柱机械加长段伸出长度应基本一致,其活柱行程应保证支架不被“压死”。
第6条 支架所用的阀组、立柱、千斤顶,一般不准在井下拆除,可整体更换。更换前
尽可能将缸体缩到最短,接头处要及时装上防尘帽。
第7条 通过支架的管线必须吊挂排列整齐,不得有砸、压、挤、埋和扭折现象,否则不准操作支架。
第8条 备用的各种液压胶管、阀组、液压缸、管接头等必须用专用堵头堵塞,更换时用乳化液清洗干净。
第9条 更换胶管和阀组液压件时,只准在“无压”状态下进行,而且不准将高压出口朝向任何人。
第10条 严禁随意拆除和调整支架上的安全阀。
第11条 液压支架工操作时要掌握8项操作要领,做到“快、匀、够、正、直、稳、严、净”,即:
1、各种操作要快。
2、移架速度要朝均匀。
3、移架步距要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4、支架位置要正,不咬架。
5、各组支架要排成一直线。
6、支架、刮板输送机要平稳牢靠。
7、顶梁与顶板接触要严密不留空隙。
8、煤、矸、煤尘要清理干净。
二、准备、检查与处理 第12条 准备
1、工具:扳手、钳子、螺丝刀、套管、小锤、手把等。
2、备品配件:U型销、高低压密封圈、高低压管、常用接头、弯管等。第13条 检查。
1、支架前端、架间有无冒顶、片帮的危险。
2、支架有无歪斜、倒架、咬架,架间距离是否符合规定,顶梁与顶板接触是否严密,支架是否成一直线或甩头摆尾,顶梁与掩护梁工作状态是否正常等。
3、结构件:顶梁、掩护梁、侧护板、千斤顶、立柱、推移杆、底座箱等是否开焊、断裂、变形,有无联结脱落,螺钉是否松动、压卡、扭歪等。
4、液压件:高低压胶管有无损伤、挤压、扭曲、拉紧、破皮断裂,阀组有无滴漏液,操作手把是否齐全、灵活可靠,是否置于中间停止位置,管接头有无断裂,U形销子是否合格。
5、千斤顶与支架、刮板输送机的联接是否牢固可靠。前部刮板输送机严禁软联接。
6、检查电缆槽(挡煤板)到支架前梁的高度是否能保证煤机顺利通过。
7、照明灯、信号闭锁、洒水喷雾装置等是否齐全、灵活可靠。
8、支架有无严重漏液卸载现象,有无立柱伸缩受阻使顶梁不接顶现象。
9、坡度较大的工作面,端(排)头支架及刮板输送机防滑锚固装置是否符合质量 第14条
处理
1、顶板及煤帮存在问题,应及时自行接顶或采取超前维护等办法处理。
2、支架歪架、倒架、咬架时,应立即进行调整处理。
3、更换、处理液压系统工程中损坏的障碍物,将管、线、通讯设施吊挂、绑扎整齐。
4、及时处理支架前、两侧及座箱的煤矸,否则不得移架。
5、上述4方面存在问题时应及时处理,否则不得移架。
6、支架的立柱、千斤顶、活柱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时,应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三、移架操作及其注意事项
第15条 移架前预发出警告,被移支架周围不得有人停留或通过。
第16条 正确选择适宜的拉架方式,顶板破碎时要进行超前支护,并尽可能采用擦顶移架。
第17条 正常移架操作顺序:
1、收回伸缩梁、侧护板。
2、降柱,使主顶梁稍微脱离顶板(可以同时操作提架千斤顶)。
3、当支架可移动时立即停止降柱,使支架移至规定步距;
4、升柱,同时调整平衡千斤顶,使主顶梁与顶板严密接触后持续供液约3~5s,以保证初撑力达到规定值。
5、升前梁,伸出侧护板使其紧靠相邻下方支架。
6、将各操作手把恢复“零”位。
以上各动作要坚持“小降快拉,立即支护”的原则,做到“快、够、正、平、净、严、紧”。
第18条 工作面支架应尽量升平,防止一高一低,或前高后低,左、右斜等情况出现,否则应立即进行处理。
第19条 过断层、空巷、顶板破碎带及压力大时的区域时移架操作顺序:
1、按照过断层、空巷、顶板破碎带及压力大时的有关安全技术措施进行立即护顶或预先支护,尽量缩短顶板暴露时间及缩小顶板暴露面积。
2、一般采用“带压移架”,即同时打开降柱及移架手把,及时调整降柱手把,支架移动后停止降柱,移架到规定步距后立即升柱。
3、过老巷或溜煤眼时,必须按照专项措施要求进行操作,确保安全通过。
4、移架按正常移架顺序进行。
第20条 工作面端头的排头支架的移架操作注意事项:
1、移架前都先检查本架管线,不得刮卡,清除架前障碍物。
2、带有伸缩前探梁的支架,割煤后应立即伸出前探梁支护顶板。
3、工作面顶板破碎,压力大时,应采取“带压移架”或“擦顶移架”。
4、降柱幅度低于邻架侧护板时,升架前应先收回邻架侧护板,待升柱后再伸出邻架侧护板。
5、移架受阻达不到规定步距,一般情况下先将支架升紧,再将操作阀手把置于中心位置,查出原因并处理后再继续操作。
6、邻架操作时,应站在上一架支架内操作下一支架,本架操作时必须站在安全地点,面向煤壁操作,严禁身体探入刮板输送机挡煤板内或脚蹬压支架底座前端或站在推移联杆上操作。
7、移架的下方和前方不准有其他人员工作。移动端头支架时,除移动架工处,其余人员一律撤到安全地点。
8、按“作业规程”规定顺序移架。
9、移架支护与煤机截割、刮板输送机推移的相互距离,应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10、操作中发现动作失灵和其他故障时,应按检修操作有关规定及时查明原因正确处理,不准盲目拆除,乱敲乱砸。
第21条 推移工作面刮输送机
1、检查支架推移千斤顶与刮板输送机挡煤板连接装置,必须牢固可靠,方可操作。
2、检查顶底板、煤帮和有关阻碍物无误后,方可进行推移。
3、刮板输送机推移前,应观察好铲煤板煤壁间无影响刮板输送机前移的台阶,矸石或残物料堆积,否则应予清除或返机割平后再推。
4、推移工作面刮板输送机推移点与采煤机后滚筒应保持不少于15m,满足设备使用要求。推移刮板输送机必须在运行状态下进行,整机推移完毕应成一条直线。
5、可自上而下或自下而上或从中间向两头推移刮板输送机,不准由两头向中间推移;因特殊情况需改变操作方向时应制定技术措施,并报有关部门批准。
6、除刮板输送机机头、机尾可停机推移外,工作面内的溜槽应在刮起板输送机运行中推移。
7、机头机尾前移时,要专人指挥,专人操作,严密监视,动作协调,步距移够。机头前移时,应首先检查机头底部及与其连接的转载机机尾及平溜槽段,所有电缆、管路、顺槽超前维护支架(柱)无前移障碍;检查机头与转载机尾连接装置,必须牢固可靠。
8、移设后的刮板输送机要做到:整机安设平稳,开动时不摇摆,机头、机尾和机身要平直,电动机和减速器的轴的水平度要符合要求。
9、刮板输送机推移到位后,随即将各操作手把扳到停止位置。
第22条 工作面放炮时,必须把支架的立柱、千斤顶、管线、通讯设施等掩盖保护好,防止崩坏。移架前,必须把煤矸清理干净。
第23条 工作面冒顶的处理。
1、顶梁前端顶板破碎局部冒顶时,将顶梁用木料刹顶,再升柱使其严密接顶。
2、支架上方空顶必须采取接顶措施,以保持支护有效。
3、当支架上方与前方有较大面积的片帮冒顶时,可采用撞楔护顶方法处理。(1)在冒顶两侧各架设2—3架棚子,棚子高度应大于支架高度,其中第一架应大于支架0.5m以上
(2)棚子间距0.6—1.0m,要挖柱窝0.2—0.3m,迎山有力,背实背牢,稳固。(3)将削尖的半圆木平面朝下,从第二架梁下斜穿入第一架梁上打入,随打随用长纤子捅出前阻的煤矸,若大锤打击力不足,可采用0.2m直径的坑木用粗绳吊挂在棚梁上进行撞楔。
(4)撞楔间距约0.25 m,撞楔间隙用木板背严。
4、移架前应在煤帮侧打上抬棚托住棚梁,以便拆除阻碍移架的棚腿。
5、大范围的冒顶必须按照专项措施执行。
四、支架检修操作
第24条 处理液压系统故障,必须关闭压力截止阀或隔离阀,将操作手把置于适当位置,使检修部位的压力被完全释放,检查无误后方可进行工作。
第25条 主管路检修,必须通知泵站停止运转并采取闭锁手段,同时应关闭故障部位前级压力截止阀,采取正确方法进行压力释放,检查无误后方可进行工作。
第26条 拆除故障部件前应彻底清擦。
第27条 拆除更换部件时应及时安设防尘帽或采取其他防尘防污措施。
第28条 更换有特殊要求的部件,应按规定使用专门工具,不允许用其他工具代用,更不准乱敲乱砸。
第29条 严禁使部件敞口对着人体,以防误操作伤人。
第30条 检修完毕,打开截止阀或隔离阀时,动作要慢,以免损坏设备和造成其他事故。第31条 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不准关闭回液阀,因检修需关闭时,检修结束后必须及时打开。
第32条 严禁在井下拆卸阀件和千斤顶组件。
五、收尾工作
第33条 割煤后,支架必须紧跟移设。
第34条 移完支架后,各操作手把都扳在停止位置。
第35条 清理支架内的浮煤、矸石及煤尘,并整理好架内的管线。
第36条 经班长、验收员验收,合格后方可收工,清点工具,放置好备用配件。第37条 向接班液压支架工详细交待本班支架情况、出现听故障、存在的问题。升井后按规定填写液压支架工作记录。
泵站司机 一、一般规定
第 1 条 未经专门培训,未持合格证的人员不准操作泵站。第 2 条 按规定压力供液,不准随意更改。
第 3 条 各种液压、电器保护装置必须灵敏可靠,不准甩掉,特殊情况,应制定措施报总工程师批准,但不允许长期无保护运行。
第 4 条 按规定配制乳化液,配比严格控制在3%—5%。第 5 条 泵体和液箱应保持水平稳定,每次移动后要及时调整。第 6 条 泵站司机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二、启动前的检查
第 7 条 各部件是否损坏,连接螺丝是否紧固。
第 8 条 检查液压系统,管路连接齐全紧固,无渗漏,吸排软管不折叠。第 9 条 检查泵站润滑油、乳化油位及液位是否达到标准位置。第10条 检查泵站各种保护是否齐全。
三、启动程序
第11条 确认无误后,将吸液腔的放气堵拧松(吸液管拆卸过后,把吸液腔空气放尽,出液后拧紧。
第12条 打开乳化液箱上的吸液管及回液管上的阀门。
第13条 点动电机,观察电机转向与箭头所示方向是否相同,如方向不符,应将开关换向,手把扳到相反位置。
第14条 启动电机,注意视听泵的运转状态,如发现问题应立即停泵检查处理。第15条 检查各压力表指示是否在标准范围。
第16条 确认以上检查无误后,打开排液截止阀向工作面供液。
四、运转中应注意的事项
第17条 泵在运转中有无异响和振动,卸载阀工作是否正常,检查柱塞润和密封性能,发现问题应停泵处理。
第18条 检查电机及泵工作机构各部温升,发现异常应停泵处理。
第19条 注意工作面停泵呼叫,停泵动作迅速,直接停止电机运转,并切断电源,停泵期间,司机不准脱离岗位。
第20条 工作面呼叫停泵后,必须得到工作面呼叫人员的开泵信号后再次开泵,无论是本机故障停泵,还是工作面呼叫停泵,再次开泵前必须向工作面发出开泵信号。
第21条 正常运转中安全阀不应动作。
五、检修时的操作
第22条 泵站检修必须停泵,切断电源并进行可靠的闭锁。
第23条 供液系统检修必须用正确方法,将系统余压完全释放后方可进行。
第24条 泵站系统各种压力控制元件,如安全阀、卸载阀等不准备在井下拆检,定期清洗各种过滤器。
第25条 部件检修更换,注油配液应采取有效防尘防污措施,保持设备、油质部件清洁。
六、乳化液配制
第26条 坚持正常使用自动配液装置,不准甩掉不用。
第27条 液箱清洗后或第一次配制应边检测浓度,边调整供水压力及吸油节流孔,直达到配比浓度要求,一旦调定合格,不准随意改动。
第28条 定期检查清洗水箱、液箱、油箱、分离设施,至少每周清洗液箱一次,以保证乳化液质量。
第29条 每周检测乳化液混液状况和使用的水质变化情况,如发现乳化液有分油、析皂、沉淀现象,应立即分析检查,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第30条 每班至少检查2次乳化液浓度配比并做好记录,如发现浓度升高或降低应及时分析处理。
采煤机司机
MXG-350采煤机 一、一般规定
第1条 未经专门培训,未持合格证人员不得操作采煤机。
第2条 采煤机所有电气、液压保护装置必须灵敏可靠,严禁甩掉不用,特殊情况下应制订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但不允许长期无保护运行。
第3条 坚持巡回检查,严禁带病运行。
第4条 不准用采煤机牵拉、推顶、托吊其他物件,更不准用采煤机破矸石和其他铁器。第5条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开机割煤:
1、无冷却或水量达不到要求。
2、遇有坚硬夹层超过煤机截割硬度指标。
3、刮板输送机出现急弯。
4、采高低于“作业规程”要求。
第6条 对违章指挥,采煤司机有权拒绝执行。
二、开机准备
第7条 检查采煤机各部螺栓是否齐全、紧固;液筒截齿是否齐全、锋利;五柱滚轮、行走轮是否良好,调高千斤顶销轴及挡板是否齐全。
第8条 检查各操作手把、按钮是否灵活、可靠。
第9条 检查滚筒内外喷雾是否畅通无阻,冷却水是否有渗漏现象。
第10条 检查油标指示装置是否正常,否则加油。
第11条 检查真空表读数是否在3—10水柱/英寸,否则更换吸液过滤器。
第12条 检查跟机电缆卡子是否完好,电缆卡子坚固是否合适,严禁电缆受力运行。第13条 在检查机器特别是滚筒时,必须将电机隔离开关手把、截割部离合器手把在零位,并闭锁工作面刮板输送机后方可进行工作。
第14条 检查无误后,清除机道障碍物并发出开车信号,通知人员离开,点动电机,待电机快停转时,挂上滚筒离合器,开机试运转,注意监听各部位运转声响是否正常,各种信号、保护仪表指示是否正常,在确认采煤机完好时,方可牵引。
三、开机运行
第15条 开启清水泵,启动电机并选择牵引速度。
第16条 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规定,切实掌握好采高,随时注意顶、底和煤层的变化情况,底板割平。
第17条 司机发现截齿短缺或损坏要及时补齐更换,不准在少截齿的情况下工作。第18条 采煤机割煤时司机要随时注意观察压力表、温度表、真空表以及其他各种指示信号,发现不正常运转指示时,要立即停机检查找出原因,严禁强行开机。
第19条 专人随机清理电缆槽,随时注意观察跟机电缆、水管,不得使水管、电缆承受自重以外的张力,避免砸、压、卡、拉坏。
第20条 采煤机不得带负荷启动,不准在过载情况下强行割煤,如发现过载要仔细分析原因,必要时滚筒脱离、退出截口,停机检查。
第21条 发现操作手把不灵活或动作有误时,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工作,严禁乱敲、乱砸、强行使用。
第22条 牵引速度要由小到大,逐渐变化,严禁猛增猛减。
第23条 在割煤过程中,煤机司机始终观察煤帮及支架架间支护情况。
四、停机
第24条 一般应选择顶板完整、无淋水的位置停机,采煤机停止运行后,司机必须将所有的操作手把、隔离开关手把打在中位或断开位置上。
第25条 非特殊情况下,不准使用换向手把停机,正常情况下停机要先停牵引、后停电机,同时关闭冷却水路。
第26条 临时停机时,在电机隔离开关未停,滚筒离合器未脱离的情况下,司机不得离开岗位,其他各手把应恢复到中立位置。
第27条 停机后如司机要暂时离开,必须将隔离开关打在断开位置,滚筒离合器手把打在脱离位置上。
只有在特殊紧急情况下或停止按钮不起作用时,才可使用,但此后必须检修隔离开关的触点。
第28条 煤机必须在空载情况下停机。
综采工作面端头维护工 一、一般规定
第1条 端头维护工必须熟悉本工作面煤层、顶板特征,顶板管理方式、矿压显现规律和所采用支柱的性能、结构原理、完好标准及使用维护方法,严格按“作业规程”及本规程的规定进行操作,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第2条 进入作业地点后要全面检查顶帮完好情况及支护用品完好情况,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第3条 作业过程中要认真执行先支后回、敲帮问顶制度,在敲帮问顶时按下列规定执行:
1、用镐或长钎杆敲帮,听其声音,判断岩体有无松动或离层等,发现煤帮出现伞桅或松动点,必须立即处理。
2、问顶时要站在斜上方安全地点,一手持镐一手托顶,先轻敲顶板,无掉渣或离层剥落时,再重敲,听其声音,判断顶板深部是否离层。对松动顶板岩石找“掉”前要对上下人员打招呼,并看好退路,在安全情况下,再用镐自上而下由外向里逐渐轻轻找“掉”。
3、坚持使用长柄工具,人员站在敲击点以外安全地点,听其声音,观察变化,判断岩体是否松动,深部是否有离层跨落迹象。
第4条 随时注意(听和看)顶板的动态,若发现异常现象,立即撤离所有人员到安全地点,待顶板稳定后,再进行处理。
第5条 金属摩擦支柱和单体液压支柱的支设最大高度应小于支柱设计最大高度的0.1m,最小高度应大于支柱设计最小高度的0.2m,当高度发生变化时,应及时更换相应型号的支柱,支设的支柱要确保迎山有力,其初撑力达到规定要求,并拴绳防倒。
第6条 不同性能的支柱不得混用,特殊情况下需使用时,必须制定专门措施。第7条
端头维护工作业时要和液压支架工、刮板输送机司机、转载机司机、采煤机司机等相关工种人员协调配合,并注意以下事项:
1、顺槽靠工作面一侧的单体液压支柱如影响推移刮板输送机时,必须在推移刮板输送机前撤除。
2、端头支护空间必须满足机头机尾与其整体的“平”“直”,移动机头、机尾时注意输送机与转载机搭接及过渡槽过渡情况,以保证其不上翘、不下陷,运转平稳。
3、机头、机尾移过后应及时支护顶板,否则不许开机,并要清理干净安全出口的一切杂物,保证出口畅通。
第8条 架设支柱时,其下方不得有人逗留或通过,防止挂梁时脱落或倒柱伤人。
二、工作前的准备、检查及处理
第9条 准备。
备齐注液枪、锤、铁锹、尖镐、撬棍、铁丝、卸载手把、液压管、斧子、锯、量具等工具。所用工具应牢固可靠。
第10条 检查与处理。
1、检查工作地点的顶板、煤帮和支护是符合质量要求,发现问题应及时进行处理。
2、检查单体液压支柱时,发现三用阀失效、漏液、变形、弯曲、活柱表面锈蚀、顶盖缺少两个以上小爪或手柄损坏时,应及时更换;新下井或修复后第一次使用的支柱,必须内腔排气。
3、检查金属摩擦支柱时,发现锁体部件不齐全,水平楔不起作用,断裂,无底,变形,弯曲,顶盖缺少两个(包括两个)以上小爪,不能伸缩,垫圈和托板接触不严密,焊缝裂开或柱体内煤粉影响活柱下缩时,必须处理或更换。
4、检查金属铰接顶梁时,发现损伤裂纹,焊缝开裂,弯曲,变形,连续缺“牙”不能卡住支柱,销子弯曲或无销时,应立即更换。
5、检查注液枪时,发现漏液、损坏、变形,无密封圈或出液不正常时,应立即配合有关人员修补或更换。
6、操作过程中,应时刻观察顶帮,坚持敲帮问顶,发现活煤矸,伞檐,顶板离层,顶板破碎,冒顶或片帮危险时,人员要站在斜上方用长把工具橇落或及时架设临时支护进行维护。
三、基本支护操作程序 第11条 端头三角区支护操作
1、端头三角区靠工作面煤壁侧的柱梁,应在煤机到达前回撤。一次回撤一个截深的距离,顶帮破碎时,不得提前回撤。顺槽采用锚网支护时,应提前将金属网及锚杆的金属托盘拆掉。
2、三角区回撤柱梁作业时,至少2人协同作业,一人作业,一人监护照明;应先清理好退路,用长把工具将单体支柱放液,拉出;然后再回铰接顶梁,人员要站在顶梁跌落波及不到的安全地点。
3、人员进入端头三角区作业时要将转载机与刮起板输送机停机闭锁。
4、严禁用回柱绞车强行回撤单体。
5、当压力大,端头三角煤顶板严重破碎时,可增加临时支护或支设过渡抬棚,支设抬棚梁时,梁时要互相错开,抬棚腿要打在棚梁与抬棚梁的接触点,迎山有劲。
6、顺槽采用锚网支护的工作面,煤机割出巷帮锚杆时,刮板输送机应提前停机,煤机要停电闭锁,拣出锚杆,如果煤机在刮板输送机机头,要同时停机转载机。
7、煤机周围3m及巷道5m范围内严禁有人,防止割出的杂物溅起伤人。第12条 端头切顶线处支护操作
1、按规定的间距和质量要求,支设新的切顶密集支柱及其他特殊支护后,撤除原有密集支柱及金属顶梁。
2、回撤端头切顶密集柱梁作业时,至少需3人,两人作业,一人监护;应先清理好退路,用长把工具将单体柱放液后用葫芦拉出,然后再回铰接顶梁,回梁时严禁人员进入老塘作业;退销撤梁,人员站在安全地点。
3、端头切顶线处回柱放顶遇到“死柱”时,必须采取卧底和其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禁止放炮崩或用绞车硬拉。
4、切顶线后出现悬顶时,应制定加强支护或强制放顶措施。第13条 超前支护操作
1、超前支护的形式和支护质量必须符合“作业规程”中的规定。
2、在采取金属支架棚支护的顺槽内超前回撤金属棚时按以下规定执行:
(1)回撤工字钢棚必须用“作业规程”规定的专用慢速回柱绞车,并使用专用绞车绳及专用勾头,回柱绞车按钮、信号应灵敏可靠。
(2)用回柱绞车回棚时,有专人站在安全地点监视顶板,并在作业地点两头专人站岗,防止人员进入 ;操作人员要站在离绞车5m以外安全地点。
(3)回柱绞车使用前应仔细检查,回柱绞车的固定方式要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并确保固定可靠,设备完好。
(4)回撤金属支架棚时,施工顺序为由里向外逐一回棚,一次一棚。要先对邻近金属支架棚进行加固,用长柄工具处理挂钩头部位的混凝土块,确保钩头与钢梁结合紧密,并拆掉所有撑木,采用松动棚腿附近巷道底板、适当松动棚腿等措施后再进行回棚作业,作业时先拉棚腿再拉棚梁。
(5)回撤棚梁时绞车应点动作业,司机集中精力,开车时手不离按钮,并严密注视绞车运行情况,阻力过大时,不得强拉硬拽,防止断绳。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6)在回柱、换棚时,严禁人员正对支柱或工字钢歪倒及片帮可能波及的地点,所有人员要躲至安全地点,并要有专人观察顶板。坚持回一棚,换一棚,严禁大拉大放,顶板破碎时要用木料背顶或下套棚。
(7)利用脚手架作业时,脚手架必须垫平,保证牢固可靠。(8)顶板未稳定前,不得进行摘、挂钩头和外运钢梁工作。(9)回柱绞车用完后要可靠停电,并将开关按钮放在安全地点。第14条 单体液压支柱操作。
1、带帽点柱操作及注意事项:
(1)操作顺序:量好排、柱距→清理柱位→(放置柱鞋→)坚立点柱→用注液枪冲洗注液阀煤粉→将注液枪卡套卡紧注液阀→给柱带帽→供液升柱。
(2)注意事项:①每根柱只准带一个柱帽,严禁带双柱帽。②底板松软时必须穿柱鞋。
2、铰接顶梁与单体液压支柱的操作及其注意事项:
(1)操作顺序:挂梁→插调角楔→背顶→清理和定柱位→(放置柱鞋→)立柱→供液升柱。
①挂梁。一人站在支架完整处两手抓住铰接顶梁将之插入已安设好的顶梁两耳中,另一人站在人行道,插上顶梁圆销并用锤将圆销打到位。②插调角楔。将顶梁托起,由下向上插入调角楔,使梁与顶板留有0.1—0.15m间隙。③背顶。按规定数量与上架棚子背顶材料交叉背好,并用锤打紧水平楔。④清理柱窝。根据“作业规程”的规定确定柱位,清扫柱位浮煤,凿柱窝或麻面,需穿鞋时,将鞋平放在柱位上。⑤立柱与升柱。至少一人扶柱,一人供液,先徐徐供液,待支柱见力后(以不倒柱为限),人员躲到安全地点,实行远距离供液达到规定初撑力,退下注液枪并挂在支柱手把上,支柱及时拴绳防倒。
(2)注意事项:①支护必须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②挂铰接顶梁时,顶梁应摆平并垂直于巷道煤壁。③调角水平楔子必须水平插入顶梁牙口内,不允许垂直插入,正常情况下的插入方向是小头朝工作面上方,禁止用木楔或其他物品代替调角楔。④升柱时,应用手托住调角楔并随升柱而及时插紧,当支柱升紧后,必须用锤将调角楔打紧⑤支护时要注意附近工作人员的安全和各种管线。
第15条 工作面端头联网操作程序。1 初次上网操作。
(1)操作顺序:支护好上网空间→刮板输送机停电闭锁(在机头时转载机同时停电闭锁)→布网→降支架前梁→压网→逐架上齐并把各片网联成一片。
(2)注意事项:①加强支护或增加临时支护保证端头顶帮稳定。②上网人员与支架操作人员要听从指挥,配合协调。③刮板输送机、转载机停机闭锁,工作段上下各10m范围内不准进行回柱和支架操作。④可以配合长料压网或预先把网边连结在长料上,一同上到支架前梁。⑤人体高度不够时,可以架设牢固的脚手架,但必须有专人扶持监护。⑥一次降一架上一架,逐架上齐,相邻支架迈步前移吃网。⑦顶板破碎或煤体松软时要制定专门措施。
2、正常联网操作。
(1)操作顺序:支护好联网空间→布网挂网→联网→吊网保证煤机通行空间。(2)注意事项:①联网时停止相关支架操作。②敲掉不稳定煤帮或临时支护防止掉顶片帮。③人员要站在支架与刮板输送机之间操作,严禁站在网与煤壁间或在刮板输送机内挂、联网。④人体高度不够时,可以架设牢固的脚手架,但必须有专人扶持监护。⑤时刻保证退路安全畅通。⑥联网标准和质量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
第16条 端头支架操作。
1、端头支架拉移前必须先检查临近支架及端头支护的支护质量,确认无误后方可拉移端头支架。
2、移架操作按照“液压支架工技术操作规程”的有关内容执行。
3、当工作面因上窜下滑造成端头支架与顺槽内的金属顶梁之间的距离超过500mm时,增加特殊支护。如在端头支架外侧支设走向抬棚等。
第17条 过特殊地质构造区域等特殊支护方式的操作应按专门规定的安全措施执行。
四、收尾工作
第18条 将剩余的支柱、梁或背顶材料等,码放在规定位置,将失效和损坏坏的柱或梁,运到指定地点,码放整齐。
第19条 经班长或质量验收员验收合格,与下一班端头维护工现场交接班后,方可收工。
综采设备安装、撤除工 一、一般规定
第1条 本规程适用于煤矿综采设备的安装、撤除工作。
第2条 参加综采设备安装、撤除的各种人员,必须经过专门技术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第3条 安装、撤除综采设备时,除执行本规程外还必须认真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中的相关规定。
第4条 安装、撤除工作面要严格执照设计、“作业规程”进行,无设计和“作业规程”严禁施工。
第5条 工作面安装、撤除前,公司组织有关单位对工作面安装或撤除的准备情况进行全面验收,条件具备后方可进行安装、撤除。
第6条 安装、撤除综采工作面设备应根据工作面设计和现场具体情况,提前10天编制“施工作业规程”,经公司技术业务部门和分管领导审批后,及时向全体施工、管理人员详细传达、组织实施。“施工作业规程”的内容和要求包括:
1、安装、撤除内容,各种设备的安装、撤除数量及大型部件的质量等。
2、设备安装、撤除顺序。
3、设备运输路线和安装、撤除运输提升设备的布置情况及布置图。
4、设备安装、撤除方法及标准要求。
5、安装、撤除的安全技术措施。
6、安装、撤除中的顶板管理措施。
二、设备运输路线及安装、撤除条件的一般要求
第7条 综采设备通过的巷道必须支护状态良好,断面尺寸和轨道质量满足装载设备的车辆通过要求并畅通无阻,巷道两侧和上部间隙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运输综采支架及其他大型设备前,必须在整个运输路线上试运模型车,检测并维修巷道使其线路畅通无阻。
第8条 切眼断面、支护方式和支护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对于破碎顶板、受矿山压
力影响较大,需要采用分段刷大断面、分段安装支架的工作面,要强化控制顶板、严防顶板冒落。
第9条 井下各组装硐室的位置、断面、支护方式要达到设计要求。
第10条 综采设备运输线路中使用的各种绞车及安全设施必须齐全完好,符合规定。第11条 运输综采设备的轨道规格符合规定,满足运输物件的质量要求。否则应采取加密轨枕或更换重型钢轨等保证措施,以确保运输安全顺利地进行。
三、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第13条 设备安装准备工作。
1、凡下井的综采设备必须进行地面安装调试,经调试有问题或质量不过关的设备部件不准下井。以保证各部件安装合适、配合无误。
2、准备井下使用的各种绞车、平板车及其他需用矿车,须经检查、检修达到完好;按绞车型号、运输设计长度缠绕好直径匹配、长度合适的钢丝绳,封车准备下井。
3、检修好临时泵站:一般两台液压泵一个泵箱。准备好所使用的各种高压胶管。
4、准备好施工所作用的各种工具,装入工具车准备下井。
5、将调试合格的设备配件装车准备下井。液压支架、采煤机等设备经解体拆下的部件按顺序单独装车编号下井。
6、按绞车布置位置,安装好各种型号的绞车,并将绞车调试好。
7、在工作面顺槽内的规定地点安设临时泵站并调试好。
8、将顺槽轨道延铺到切眼内的规定位置,铺设顺槽内车场。
9、备足安装所需的支护材料及用品。
10、不升井的设备,在进入工作面安装前要逐台进行检查和一般的性能试验,合格后方可进行安装。
第14条 设备撤除准备工作
1、准备好各种通用及专用工具、封车用工具和起吊工具。
2、准备所需的绞车、平板车,并检修达到完好,绞车要缠好钢丝绳。
3、准备并检修好临时泵站。
4、将所有支架改为本架操作,并检修好选定的掩护支架。
5、敷设各种所需电缆管线,安装好撤面所使用的各种绞车。、6、在工作面顺槽内的规定地点安设临时泵站并调试好。
7、停面后,在规定地点安设支架起吊硐室,并将轨道铺至硐室处。
四、综采工作面设备安装、撤除施工的一般顺序 第15条 安装顺序
1、先安装工作面前后部刮板输送机的溜槽和底链,然后安装液压支架。
2、在工作面安装完10余组支架后,可随后同步依次安装刮板输送机挡煤板及后驱动架 33
和驱动装置。采煤机、转载机、破碎机、胶带式输送机、移动电站等设备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同步安装。
3、液压支架安装完后,安装刮板输送机的前驱动架、驱动装置和上链。
4、供电后紧上链、上齐刮板。
5、调试,试运行。第16条 撤除顺序。
1、一般先撤除可伸缩带式输送机,然后依次撤除转载机、破碎机。
2、在进行以上撤除施工时,可同步撤除采煤机、移动 电站和泵站。
3、撤除工作面刮板输送机。
4、最后撤除工作面液压支架。
五、设备装车、运输
第17条 综采设备装封车要求。
1、装车必须使用合格的平板车、花车。
2、装车前,先找好设备重心,在平板车垫防滑旧胶带或薄木板,装车要平稳。
3、封车选用符合规定的钢丝绳或特殊的锁紧装置,要确保封车牢固安全。
4、对于易损坏、怕碰撞的设备必须采取加皮子或垫木板等防护措施,防止运输过程中碰坏。
5、封车打摽时,要在设备上垫木板防止封车滑动或摽坏设备。
6、无轨胶轮车运输要有专门的封车设施,确保封车牢固安全。第18条 专用车辆的宽和轨距必须符合巷道宽度和线路曲率的要求。
第19条 装在车上的设备,其两侧超出车盘部分的宽度不得大于200mm;否则要将设备解体或采取其他相应措施。应根据装运综采设备的外形尺寸、质量、结构、性能及对运输的要求,校对提升运输设备的能力、罐笼的大小、巷道的断面、电机车架空线的高度、轨道的坡度及曲率半径等,以此决定上下井的设备是否需要解体。
第20条 综采设备装运前,应详细校对运输路线及安装顺序,以确定设备的装车方向和前后顺序。
第21条 提升综采设备的绞车、钢丝绳、绳卡、钩头、连接环等都要事先根据综采设备提升的最大质量进行计算,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第22条 综采设备安装和撤除用的运输、提升设备必须保证性能良好,安全可靠。通讯、信号系统必须清晰、灵敏、可靠。
综采设备运输
一、运输前的准备工作
第23条 根据设备的装车情况,准备好一般和特殊的连车工具及其他有关用具,并要全
面检查其完好情况。
第24条 检查设备装车和封车情况,有无滑动部件和没有固定好的小件,无问题后方可运送。
第25条 检查阀组、立柱和各种千斤顶、胶管等液压元件的进出口是否封堵好(对仪表和易损部件要派专人运送,以免损坏丢失。
第26条 检查运送的设备序号是否符合设计编号要求。
第27条 地面和井下大巷机车,运送较长设备和液压支架时,使用特制连杆连车,车速不得超过2m/s,并且要运行平稳,无特殊情况不准备工作急刹车,防止碰撞。
第28条 井筒、斜巷、顺槽中运输前,必须检查通讯、信号装置,保证其完好、灵敏、可靠。
第29条 运送设备前要对轨道、钢丝绳、绞车的连接装置、钩头装置、安全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无问题方可运送。
二、设备运输
第30条 在井筒和斜巷中使用绞车运送综采设备时,必须配备技术熟练的专职绞车司机、把钩工和信号工,绞车开动后,其他人员要躲到安全地点,避免断绳伤人。
第31条 在井筒和斜巷中一律慢速输送,必须找好重心。第32条 使用的绞车应按规定进行可靠的固定。第33条 运送超高、超宽、超长设备要有专门措施。
第34条 在运输中,需要两台绞车接替运送、更换钩头时应有可靠的挡车装置,后一部绞车的钩头必须挂好并张紧后才可取下原来提升绞车的钩头。
第35条 绞车滚筒上的钢丝绳排列整齐,无断丝和绳鼻子现象。绳跑偏时要有安装牢靠的抗绳轮或回头滑等排绳装置。所有绞车松车时严禁有余绳,严禁处理工作中的钢丝绳。
第36条 运输途中处理车辆掉道或物件歪斜等问题时,要制定针对性措施,绞车司机刹好闸把,在对车辆进行可靠的撑挡后,方可进行其他的处理工作。斜巷运输发生以下问题时,还应在车辆下方打好趄柱,人员要站在上方处理,要有人统一指挥,司机不得离开岗位。
第37条平巷或起伏不平的小坡度巷道使用两台绞车对拉时,信号必须明确,两台绞车松、拉速度必须密切配合,严防断绳事故发生。
第38条 人力推车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一次只准推1辆车。严禁在矿车两侧推车。同向推车的间距,在轨道坡度小于或等于5‟时,不得小于10m;坡度大于5‟时,不得小于30m。
2、推车时必须时刻注意前方。在开始推车、停车、掉道、发现前方有人或有障碍物,从坡度较大的地方向下推车以及接近道岔、弯道、巷道口、风口、硐室出口时,推车人必须及时发出警号。
3、严禁放飞车。巷道坡度大于7‟时,严禁人力推车。
第39条 斜巷运输应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规定。
综采设备起吊
一、起吊前的准备工作
第40条 了解起吊重物的质量、几何形态和性能。
第41条 选择起吊工具、吊挂装置和索具,其安全系数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并确定具体的起吊方法。
第42条 选择符合规定的起吊点,并对起吊地点的支护状况进行检查,起吊时要有专人负责指挥,并规定统一起吊信号。
第43条 检查起吊工具、索具的完好情况,确保起吊安全可靠。
二、起吊捆缚及其他注意事项
第44条 起吊重物时,吊索捆缚应按箱上的标记、设备上专用的吊装部件和技术文件的规定进行。
第45条 设备应捆绑稳固,找好被起吊物的重心,以防脱扣和倾倒。起吊形态不规则物体或大型设备要采取多点起吊方法。
第46条 捆绑易变形的设备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其变形。
第47条 吊索的转折处与设备接触的部位,应垫以软质量垫料,以防设备和吊索损坏。第48条 设备上滑动的部件应予以固定,以防滑动后碰撞。
第49条 不准把设备的外凸处,如手柄接线盒易损部位等做吊装挂绳之用。第50条 严禁任何人员随同吊装设备或机具升降。
第51条 开始起吊时,先慢慢拉紧,观察各处,确认无误后,再行起吊。起吊过程要均匀慢拉,防止设备打滑倾斜突然落下。起吊时要有专人指挥,专人观察顶板、起吊梁,操作人员应站在支护完好,设备、吊梁滑落波及不到的安全地点,其他人员要躲到安全地带。
第52条 吊装设备时,禁止任何人在设备下面及受力索具附近通行和停留,并不得将手、脚伸到可能被挤压的地方。
第53条 起吊设备时,应垂直起吊,如受环境或机具的限制不得不斜向上升时,应经过周密计算,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安全,移动式起吊机具和桥式起吊机等严禁斜向提升设备。
第54条 设备在起吊过程中无特殊情况,不得中间停止作业,指挥人员和起吊机具的司机更不得离开岗位。确实需中间停顿时,必须采取措施将起吊物下垫实、垫牢,防止歪倒。
第55条 设备起吊就位后,应放置稳固,对重心高的设备,应先采取防止其摇动或倾倒的措施后,方可拆除起吊机具。
第56条 在井下利用棚梁或液压支架做承力点起吊设备时,要对棚梁进行加固,必要时对承力件进行计算,方可进行起吊。
第57条 井下利用绞车和滑车进行起吊重物时,要对绞车的负荷量、钢丝绳的承载能力、36
滑车的额定负荷进行校核,并对绞车基础或稳固情况及滑轮支承点防倒措施进行全面检查,无问题时,方可起吊。为同规格的起吊用具,在作为主要承载工具时不能混用。
第58条 使用焊接链条起吊重物时,只准垂直起吊(即零度起吊),不准用双链夹角起吊,不准用麻绳、棕绳作为起吊捆缚器具使用。
第59条 不得使用作为支护的锚杆、锚索、金属网、钢带等作为起吊点。
采煤机安装、撤除 一、一般注意事项
第60条 采煤机在运往井下综采工作面安装或从综采工作面拆除运出时要进行解体,把采煤机拆卸成若干部分进行运送。
第61条 根据运输巷道的断面尺寸、提升能力等决定拆卸件数的多少。
第62条 用电机车运输时要注意部件不能在途中散开,用钢丝绳或其他材料捆扎时不能使部件受损或变形,对其他裸露部件应加防护罩。
第63条 液压管在运输或存放时有防尘装置。第64条 电气设备必须密封盖好。第65条 小零件必须装箱后运送。
第66条 采煤机等重要设备,在运输中应派专人跟车。第67条 安装、拆除采煤机,都要在专用的拆装硐室内进行。
第68条 安装、拆除采煤机前,应先检查拆装地点的支护状况、起吊梁及吊装机具。
二、采煤机井下组装一般程序
第69条 把底托架安装到工作面运输机上。
第70条 从里向外依次吊装,对机体内的截割部、牵引箱、电控箱、电动机、外面的截割部,上好定位块,紧固对接和底盘螺丝。
第71条 安装左右滚筒。
第72条 连接各部分之间的管线,安装供水管、电缆、电缆卡、护板装置等附属装置。第73条 配齐滚筒截齿和喷嘴。
第74条 向各部注以合格的油脂,油量达到要求位置。
第75条 检查设备安装质量,接通电源和水源,安装调高千斤顶。
三、采煤机拆除程序
第76条 先拆除左右滚筒和调高千斤顶连接销,将调高千斤顶完全缩回。
第77条 停电停水,拆除穿过或跨越各部分联接面间的管罩、管子、电缆及落煤护板等装置。
第78条 从外向里依次拆除外面的截割部、牵引箱、电控箱、电动机、里面的截割部。第79条 拆除采煤机底托架。
第80条 撤除工作面采煤机电源、供水管和电缆卡。
四、安全注意事项
第81条 采煤机拆除安装中的起吊、装封车和运输等,要按照本规程的有关部分执行。第82条 在拆除中对于各部接合面要求采取保护措施,严禁碰、砸、撞伤。第83条 在拆、装滚筒过程中,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防止滚筒翻滚伤人。第84条 在坡度较大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
液压支架安装、撤除 一、一般规定
第85条 工作面液压支架安装撤除中的顶板管理工作和工作面液压支架安装撤除中的标准要求和安全注意事项,要严格按照《综采工作面设备安装或撤除作业规程》中的规定执行。
第86条 第一组支架安装位置要根据《综采工作面设备布置图》或测量部门给定的尺寸确定。
二、液压支架的安装程序
第87条 工作面液压支架的安装方法,根据工作面的具体条件,运输设备的不同,特别是顶板情况制定相应的方法和措施。一般程序如下:
1、在支架正式安装前,将安装支架所需空间支护牢固,把安装用的滑板运到第一组支架安装所需的位置上(坚硬底板,可不使用滑板)。
2、把支架车拉到工作面轨道与滑板交接处停车稳固,拆除固定支架的装置。
3、把支架车继续向前拉,使前两轮脱离轨道,支架滑向安装滑板上,如不能全部滑下平板车,可用绞车将支架拖到滑板上。
4、在滑板上将支架调位。调至安装规定位置向安装滑板上。
5、升到距抬棚100mm处停下。固定被安装支架,抽出滑板,撤出支架顶部抬棚。
6、升起支架,达到初撑力,支撑顶板,连接推拉装置。
7、拆除供回液管,改棚、调整安装用滑板,准备安装下一组支架。
8、一般最后两组支架的运输方向与前面的支架相反,下道后利用绞车直接拖到位。
三、支架地面解体和井下组装程序 第88条 地面解体
1、支架的解体由运输条件决定,一般轻型支架可不解体。
2、地面解体要用专设的解体工具起吊。第89条 井下组装程序
1、组装要在专用的组装峒室内进行。
2、顶梁的安装方法:
(1)利用行车或吊顶梁专用架吊起定量,移动到底座上方,把顶梁放到底座上。(2)对准顶梁和后掩护梁连接的销孔,插入两个大销子,并固封。(3)连接全部胶管。
(4)把支架在平板车上移正位后固定好,运往工作面安装。
四、液压支架撤出程序
第90条 根据不同条件的工作面,选用相应的撤出方法,一般程序如下:
1、如采用前进式掩护撤架法,撤架前先在开始撤架端调转2-3架支架作撤架时的掩护支架用。
2、给掩护支架前的第一个支架街上供回液胶管,降下前梁,前移适当距离,让支架在掩护支架的前梁或抬棚下调架,把支架调到与工作面平行的位置,顺工作面拖向装车点。
3、交替前移掩护支架到撤架状态,准备撤第2架,以后可以此类推。
4、当支架撤到最后4架时,开始在掩护支架的顶梁上走向放符合规定的圆木梁或工字钢梁。
5、当撤到最后两个支架时,掩护架顶梁上要有不少于5排相距700mm的工字钢梁或圆木梁。
6、撤除中间的掩护支架,在撤除位置支上抬棚,再撤除靠老塘侧的掩护支架,撤除后立即打上木垛。
7、在靠煤壁侧梁子的伸出端架设抬棚,把掩护支架上的5根梁子撑住,撤除最后一个掩护架。
8、最后撤除的两个支架,采取相互掩护的方法,用安装在巷道内的绞车拖出。
9、支架撤除完毕,由里向外将工作面端头及出口外的单体液压支柱、工字钢棚等有用材料回撤至规定位置,并在要求位置打上木垛。
第91条 液压支架撤除装车的方法很多,常用的方法有“自吊自装车法”、装车硐室“起吊架装车法”。
“自吊自装车法”整体装车的操作程序如下:
1、液压支架是在专用的设在工作面或巷道内的装车点装车。
2、把撤出的支架用绞车拖到装车点的专用平板车处。
3、给支架供液将支架升起。
4、用专用的吊挂钩挂住支架两边的适当位置。
5、降架,支架靠立柱的降架力将自身吊起。
6、将装支架的平板车顺轨道推上平板,车辆在平板上专开的沟内前进到支架的下方合适的位置后固定。
7、升架,支架落在平板车上。
8、将支架固定在平板车上,拆除吊挂钩,将支架降到最低位置,拆除供回液胶管,将 39
支架顺平板上的轨道拉出运走。
装车硐室“起吊架装车法”操作程序如下:
1、在巷道内的合适位置,组装吊装支架的起吊硐室。
2、起吊硐室采用一梁4柱支护安装好起吊架,铺好滑板,并清理干净硐室内的杂物。
3、把从工作面内拖移出的支架运至起吊硐室的滑板上,调好位。
4、启动起吊架吊钩,将吊钩挂在支架底座箱的起吊眼中。
5、检查起吊各部位无误后,人员躲至安全地点,操作起吊千斤顶,将支架吊起。
6、用绞车将平板车拉入吊装硐室内的滑板上,调整平板车并对位固定好,人员躲开。
7、操作起吊千斤顶,将支架落到平板车上,然后封车。采用加压块上螺丝或其他方法封车。
8、封完车后用绞车将支架拉出运走。
9、若支架超重,需拆除尾梁或其他重部件时,可在起吊硐室内先行单独起吊拆除,然后再进行以上工作。
运输设备安装、撤除 一、一般规定
第92条 综采工作面三机的安装应根据采区和工作面的运煤巷道布置情况,确定其安装顺序和安装方法。
第93条 三机设备进入工作面要按照安装程序编号排好顺序。
第94条 三机安装、撤除工作中的起吊工作要按照《综采设备起重操作规程》规定执行。第95条 三机安装、撤除工作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和标准要求按综采工作面机电设备安装、撤除作业规程执行。
第96条 三机的撤除顺序一般是:胶带式输送机、转载机与破碎机、工作面刮板输送机。
二、工作面刮板输送机的安装
第97条 工作面刮板输送机先于支架安装前定位铺设好溜槽,综采放顶煤工作面有前、后两部运输机,安装方法相同。
第98条 输送机各部件通过铺设在切眼内的安装轨道,按顺序依次运入并卸在安装地点。
第99条 工作面输送机的安装方法大体有两种:上行安装和下行安装前要根据综采工作面设备布置图或有关部门给定的尺寸确定机头或机尾的安装位置。安装程序及方法如下:
1、按给定位置先将机头(或机尾)各部件运入到位,依次组装就位。
2、依次运入、安装过渡溜槽、中间溜槽。
3、运入、安装机尾(或机头)部过渡溜槽。
4、最后运入、组装机尾(或机头)各部件。
5、安装机头、机尾时,为不影响支架安装,其电机、减速箱等部件可滞后支架安装再组装。
6、每次运入设备安装至安装地点前,要先拆除安装位置的轨道,然后将运到的设备起吊,把车盘拉出运走,再将设备拖至安装位置与上一节溜槽插接,直到机尾(或机头)。每次插接完一节溜槽应及时安好连接环和挡销。
7、底链铺设可采用钢丝绳引链法,即预先将绞车钢丝绳 从底槽中穿过至机尾(或机头),最后挂上底链用慢速绞车牵引将底链拖入底槽。挂底链时挂双股链,拖入前要在链开头处上一个刮板防止链旋转,并每隔10环将立环用铁丝绑住,防止其拧链、错环。铺设底链也可采用铺一节溜槽安装一节刮板链的方法。
8、安装上刮起板链,安装完成后将上台阶链、底链联成一体;并组装煤机牵引链或齿轨。
9、安装挡煤板可与支架安装同步,并滞后3组支架安装。
10、刮板输送机送电后,用闸盘紧链至能开机为止。开机将底链翻上,再掐开链子把刮板上齐。
11、向各润滑部位注以合格适量的润滑油脂。
12、紧链。用随机带的阻链器卡在机尾,阻止链子正转,在尾电机减速箱对轮处退上闸盘,点动机尾电机正转,当链子不再转动时,立即停机闸紧闸盘,接上链子,缓慢松开闸盘,撤掉阻链器。紧链时,操作闸盘人要动作迅速,无关人员要躲至安全地点,防止断链伤人。
13、接通电源和操作系统,空载试运转,再次把运输链张紧,开机再紧链,重复几次直到链子紧到合适程度。
14、按完好标准对刮起板输送机进行全面检查。
三、桥式转载机与破碎机的安装程序
第100条 桥式转载机安装前,要根据带式输送机安装中线把带式输送机尾承载段安装好。桥式转载机的安装程序及方法如下:
1、先将破碎机底托盘摆正,然后组装破碎机。
2、从破碎机开始分别向机头、机尾摆落地溜槽,上挡板,并将机尾摆好。
3、桥部溜槽安装从平坡开始,先将溜槽吊起对好,再上挡板。起完坡后在桥部打木垛直到机头,木垛作临时支撑用。
4、把机头小车吊起安装到胶带、机尾承载段的跑道上。
5、把机头吊起安装在小车上,对好连接销,与桥部对接成一体,拧紧螺栓。
6、吊起对好机头减速箱电机,上紧螺栓。
7、在摆入破碎机后的落地段前,先铺两股底链。在所有溜槽摆完后,再铺上链、上刮板。溜槽带底封板时,方法与101条第7项相同。
8、接通供电电缆和操作系统后,将底链翻上,掐开链子补齐刮板,再紧链至合适程度。
9、安装齐底封板、上封、卸煤装置、电缆槽、冷却装置等部件,拧紧所有螺丝。、10、向各润滑部位注以合格适量的油脂。
11、安装拖移锚固装置及拖移液压部件并接通供回液胶管。
12、按照完好标准对全机进行检查。
13、检查无误后进行空载试运行,并进一步张紧运输链。
四、顺槽胶带输送机的安装程序
第101条 安装前要由有关部门在胶带输送机整个安装长度范围内的巷道顶板上给出安装基准线,胶带输送机要根据安装基准线安装,主要安装程序及方法如下:
1、根据安装基准线及带式输送机机头的落煤点中心,定好机头卸煤滚筒的位置,并依此位置将要安装的设备依次运入摆开卸车。
2、安装卸载端和机头部。
3、安装储带仓部分。
4、安装张紧绞车和卷带装置。
5、机尾部已在安装转载机时安装完毕。
6、安装中间架和下托辊,铺设胶带安装上托辊。
7、调直调平机架,加上防跑偏装置。
8、安装胶带输送机供电固定电站,安装电控装置、安设信号、紧停及其他保护装置。
9、向各润滑部位注以合格适量的润滑油脂。
10、把胶带张紧后,按照完好标准对安装完的胶带输送机进行全面检查。
11、接上供电电缆和操作装置,进行空载试运转,并在试运转中把胶带张紧到合适的程度。
12、安装机尾拖移锚固装置和拖移液压部件,并接通供回液胶管。
五、顺槽胶带输送机的撤除程序
第102条 顺槽胶带输送机在综采工作面生产中,中间部分大部分已随工作面推进被撤除,停采时只剩下机头部,储带仓和机尾部及少量胶带,撤除程序如下:
1、胶带输送机机头落煤点有溜煤眼的,先用工字钢梁密排封堵溜煤眼;然后掐开胶带,开机将胶带逐段吐出,掐开装车运走;掐断胶带时要保证胶带的长度,严禁随意截割、拆坏、磨损胶带。
2、胶带输送机断电,拆除胶带输送机电控部分。
3、撤除机头和储带仓部分。
4、撤除张紧绞车和卷带装置。
5、撤除中间架和上下托滚。
6、胶带输送机机尾要在撤除转载机时撤除。
六、桥式转载机与破碎机的撤除程序
第103条 桥式转载机在撤除时,尽量把转载机的桥部拖到机尾承载段上,然后撤除。拆除方法和程序如下:
1、拆开刮板链并撤除。
2、拆除机头电机、减速箱。
3、用小木垛把转载机桥部垫好,并在桥部两侧用小单体作辅助支撑。
4、拆除破碎机和转载机桥部的对接螺丝。
5、拆除机头部和行走小车,把带式输送机机尾拆除运走。
6、拆除桥部挡板、底封板和溜槽。
7、拆除拖移锚固装置和全部液压部件。
8、拆除破碎机。
9、拆除机尾各落地段溜槽、挡板和底封板。
10、依次拆除的转载机部件及时装车运走,各种小件集中装运。
七、工作面刮板输送机撤除程序
第104条 工作面刮板输送机大多数情况下是在顺槽设备和采煤机拆除完后才进行拆除,放顶煤工作面应先撤除前部刮板输送机,前后部刮板输送机拆除方法和程序基本相同,其方法和程序如下:
1、刮板输送机断电,把输送机和刮板链拆开,并撤除链子、刮板。
2、拆除机头、机尾、电机减速箱、过渡槽、机头架、底座、电气部分,并装车运走。
3、拆除挡煤板、支架拉移装置,与前部溜槽一起回撤。
4、用慢速绞车从机头向机尾或从机尾向机头方向,依次将溜煤槽拖至装车位置,及时装车运走,小件集中装运。
液压泵站安装、撤除
一、液压泵站安装程序
第105条
液压泵站运输、安装、撤除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和标准要求按照 《综采工作面机电设备安装或撤除作业规程》的规定执行。
第106条 液压泵站及其附属设备都是固定在专用的平板车上,在地面把所有能做的安装工作(如检查、加油试运转等)全部做完后,按照设计要求与顺槽其他移动设备编组后,按顺序下井进入轨道顺槽铺设的专用轨道上,在规定地段进行安装,泵站车组一般排放在距工作面较近的一端。
第107条 安装方法及程序如下:
1、接通液压泵和供液箱间的所有胶管。
2、把供回液胶管向工作面液压支架和其他用液点铺设,并接好。
3、把供水管接到液箱的入水口上。
4、按照规定的比例配制乳化液。将乳化液配比装置安装调试好。
5、将所需用的电缆、管线敷设吊挂安装好,然后接通电源和操作按纽。
6、对泵站和液压系统进行全面检查。
7、试运转并检查运行状况。
二、液压泵站的撤除程序
第108条 液压泵站的撤除是和顺槽内其他移动设备一起从轨道巷内顺序撤出的,撤除程序如下:
1、拆除供电电缆和操作系统。
2、拆除供水管。
3、拆除各用液装置的供回液胶管。
4、拆除泵与液箱之间所有连接胶管。
5、同顺槽内的其他移动设备一起顺序撤出轨道巷。
电气设备安装、撤除 一、一般规定
第109条 所有电气设备必须按“电气试验规程”试验合格后方可下井。不升井检修设备,必须进行继电保护和绝缘电阻试验,不合格者不能安装。
第110条 设备下井前,要根据有关设计和现场实际需要的安装方向与顺序事先排列好,并且在运输、安装过程中不得变动。
第111条 电气设备在井上、下运输过程中,除执行“综采设备运输操作规程”外,应有专人监护,防止颠簸或碰撞,防止零件丢失。
二、安装方法
第112条 电气设备装在专用平板车上,运至安装地点后,不卸车,从里向外依次安装。第113条
用专用连杆将电气设备车及其他有关的平板车连接起来。
第114条
移动变电站列车的首尾各安装一部车载绞车,并同整个列车连为一体,作为变电站的移动和固定装置。
三、电气设备安装质量要求
第115条 设备安装、排列整齐,其间距符合有关规程要求。设备与平板车间的固定要牢固可靠,设备车不得自行移动或滑动。
第116条 各种电气保护装置齐全,整定准确,动作灵敏可靠。接地装置应符合有关规程要求。
第117条 各操作按钮、手柄和机械闭锁装置齐全、完整,并灵活可靠。第118条 各种仪表和信号指示装置完整无损,并指示准确、清晰。第119条 控制、监控系统完备可靠,通讯系统完备,通话清晰。
第120条 设备内部腔室无灰尘、无积水、无其他异物。
第121条 防爆面无锈蚀、无伤痕,并涂以适量的防锈油脂。防爆间隙符合厂家规定。第122条 所有紧固件齐全、完整、无松动。
第123条 设备间联络电缆的规格、长度和压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有“鸡爪子”、“羊尾巴”和明线接头。所有电缆的悬挂和摆放应整齐,并符合有关规程的要求。
第124条 设备上不用的电缆喇叭嘴或插座应按防爆安全要求封闭。
第125条 所有电气设备,在需附加防淋水、防砸等防护设施的地方,均应有相应有效的防护设施。
第126条 单机、联合试运转符合设计要求。
四、撤除方法
第127条 先撤电缆和小型、易丢失的零部件。
第128条 大型和不易丢失的小型设备及零部件不卸车由外向里逐车撤除。
五、安全技术操作规定
第129条 安装人员要认真学习并熟悉电气设备的装车、运输、安装和撤除方法,严格按本规程规定施工,严格执行工种岗位责任制。
第130条 装车前必须由熟悉设备结构的专业人员对所有设备进行外观检查,确保零部件齐全、完整、紧固,把各开关手把置于“断开”位置并闭锁。
第131条 设备装车时,要有专人指挥并检查,保证设备排列顺序和方向与现场实际需要相一致。
第132条 设备的配线和电缆联接要指定专人按设计图表施工,并遵守先控制线后动力线,先低压开关后高压开关,最后搭接总馈电开关的作业程序。
第133条 必须由熟悉设备结构和性能的另一人检查配线和电缆连接情况,在符合设计图表要求和本规程中的电气设备安装质量要求后方可试送电。
第134条 试送电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并执行“电气设备操作工技术操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试送电时,各有关设备应设专人操作,专人监护,操作和监护人员要熟悉设备操作程序和性能。
第135条 在符合本规程的程序操作、无异常的情况下,方可进行下述程序操作:
1、检查各开关处于“断开”位置。
2、采区变电所相应的高防开关试送电3次。
3、合上综采面高压隔离开关。
4、合上综采面高压负荷开关,试送3次。
5、逐条支路单机试送电,先点动,当电动机转向正确后再试运转。
6、联合试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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