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岗位信息安全责任制度(精选10篇)
1.机关岗位信息安全责任制度 篇一
重要岗位信息安全和保密责任制度
1. 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应用,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网络安全管理规定。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关于加强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备案管理的通告》。
2. 将“信息安全保密”管理作为我院一项常抓不懈的工作。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和必要性。主要领导要定期监督和检查该项工作的开展情况。
3. 公司在年初支出预算中,需要将用于“信息安全保密”的软件费用、硬件费用、技术人员培训费用考虑在内,做到专款专用。
4. 信息部门应当保障公司的计算机及其相关的配套设备、设施的安全,保障信息的安全,保障计算机功能的正常发挥,以维护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性。信息部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即时发现安全隐患,即时提出解决方案,即时处理解决问题。
5. 有新职员登记时,相关部门应认真核实其身份的真实性,并详细记录用户的相关信息。信息部门要对网站的用户登陆情况作必要的记录,该记录至少保留60日。
6. 公司员工不允许将公司“用户信息和网络密码”告知非我院人员。如若违反该规定,给医院和病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医院将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并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7. 职工因故离开本单位,人事部应立即通知信息部门,注销该职工的所有用户信息。
8. 对于对外发布的数据库信息,需要严格控制录入、查询和修改的权限,并且对相应的技术操作进行记录。一旦发生问题,可以有据可查,分清责任。9. 对于安全性较高的信息,需要严格管理。无论是纸张形式还是电子形式,均要落实到责任人。严禁将工作中的数据文档带离办公室。10. 办公室需要对所有发布的数据内容进行严格把关;信息部门要将审核后的内容准确、安全、即时地上传至托管服务器。11. 除服务器的自动备份外,信息部门还要每周对数据进行二次备份,备份的资料必须有延续性。12. 对于ISP的资格和机房状况,信息部要实地考察。确认其机房的各项安全措施已达到国家规定的各项安全标准。确认ISP供应商的合法性。13. 与主机托管的ISP供应商签订正式合同。分清各自的权利和责任,为信息安全保密提供一个可靠的外部环境。14. 公司任何人不得使用公司设备和资源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机密,不得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15. 在公司日常业务开展中,凡是涉及到国防建设、尖端科技技术等重要领域的信息,应当主动回避。绝对不允许在任何媒体上,以任何形式公开。16. 如果一旦出现“信息安全保密”问题,即时通过合理合法的渠道向主管机关和公安机关报告。并为此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北京******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安全工作岗位责任制度 篇二
行政人员安全工作岗位职责
校长、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认真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消防的方针政策,负责建立安全工作机制,主持安全工作专题会议,督查安全工作制度措施的落实。
副校长、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协助校长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教育安全法律、法规,开展教职工和学生的人身安全。负责饮食安全卫生,预防传染性疾病工作。
政教处正、副主任、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统筹学生安全教育工作,负责学生行为安全。
教务处正、副主任、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课堂教学及实验课、体育课、活动课的安全教育与防范。
总务处正、副主任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统筹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房屋设施安全,学生自救逃生演练及应急预案。
班主任安全工作岗位职责:
班主任是本班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
1、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班主任要经常性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教育学生课间活动文明、不玩火、不玩电,课间杜绝打架现象发生,不登高爬墙,不玩危险性游戏,不私自出校门,不在危房或建筑基地玩耍,上下楼梯慢步右行。
2、学生集会、出操、就餐就寝、扫除、课外活动等,班主任均在场,维持秩序,外出活动来去都要清点人数。
3、重视做好“双差生”的帮教工作,班主任不能体罚、变相体罚、漫骂和驱赶学生,对学生要做细心的思想工作。要关注学生行为。学生出现行为异常时,要及时询问、家访、教育,防止意外发生。
4、寒暑假、节日、双休日,班主任未经学校同意,不得让学生来校,或组织学生外出活动。、放学后,班主任若滞留学生,必须在场,严禁出现班主任已离校,学生还留在学校的现象。根据学校规定的时间按时放学,若气候恶劣,要及时带领学生安全离校。
6、不满12周岁的学生不准骑自行车来学校。已满12周岁的学生骑自行车必须经家长同意。学生早上进校后,无特殊情况,教师不得让学生回家拿作业、拿用品,课间不得让学生外出买东西。
7、加强与家长的联系,每学期每生至少家访一次。平时要经常性地和家长联系,发现问题及时与家长沟通,及时解决,共同教育好学生。
8、班主任要安排好班级学生值日,保证每日每一时间段都有学生值勤,同时加强对值勤学生的教育与管理。
9、一旦发生事故,班主任要在第一时间到场,及时做好处置工作,并向学校领导汇报。
10、对本班的消防安全负责,加强对学生消防安全知识的教育,教育学生不玩火、点火,不带引火工具。
11、负责本班教寝室内电线、电灯、插座及床铺等设施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学校总务处汇报,尽快整改,保证安全正常使用。
12、教育住宿学生要自觉遵守纪律,早晨按时起床、出操,晚上按时就寝、熄灯,有事外出必须请假,严禁擅自在校外留宿,每天晚上清点住宿生人数,发现学生未到,及时查清去向。
教师安全工作职责
一、认真执行学校安全工作有关的政策、法令及本校各项制度,提高安全意识,掌握一定的救援方法,临危不惧、沉着冷静。
二、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学生交通、饮食、活动、人身、消防、防震等方面的安
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三、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教师对每个学生不能歧视、不能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
学生。
四、教师要结合本学科特点,采取学科渗透的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五、教师上课不得迟到、提前下课,未下课不允许学生到教室外单独活动,不得拖堂。上课
前教师要点名,发现有未到学生,要及时告知班主任,由班主任负责与家长联系。课间要注意观察学生行为动态,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六、教师要经常检查教室内用品、设备及教具器材的安全状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消除或报
告学校解决。在实验室、多媒体教室及教室上课,要加强对学生的管理,防止学生触摸电器及易燃、易爆、有害物品。
七、上实验操作或活动课时,事前要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确保教
学在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教师要全面了解学生的健康状况,不让学生参加与其身体不相适应的活动;学生如生病或发生伤害事故要立即进行相应处理,并及时向学校报告,由学校告知学生家长。
八、组织学生参加学校的统一活动时,教师应严守岗位,负责组织好本班学生。
九、在教学和教学有关的活动中,遇有对学生有侵害的行为,老师有义务制止,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
十、不得叫学生替教师做提开水、搬重物上下楼、外出买东西等有危险的事情。
十一、严格执行学生外出活动的审批制度,未经批准,不得私自组织学生外出。发生危险事
故不得组织学生救援。
十二、无论校内外,如发现我校学生有不安全行为,要及时制止;若遇到发生安全事故,应
3.学校安全岗位责任管理制度 篇三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帮大家整理的学校安全岗位责任管理制度(精选7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学校安全岗位责任管理制度11.全校师生员工有义务维护校园的安全,对违反本规定者要及时进行劝阻,实行教育为主的方针,对情节恶劣者要及时报告学校,由相关部门对其做出严肃处理。
2.进入校园范围的所有人员和一切车辆必须服从指挥,车辆按指定地点停放;人员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问,自觉维护公共秩序和安全,尊重管理人员,听从指挥。
3.爱护校园内的设备和设施,教学楼的多媒体设备、桌椅、黑板、门窗、风扇、日光灯、讲台等一切公物,未经同意不得任意搬动或移作它用;开关门窗要轻,严禁用脚踢门,无故损坏公物;损坏公物要照价赔偿。
4.爱护水电设施,节约用水、用电、人员离开时要自觉关水、关电、关门、关窗。
5.未经学校批准,任何班级、办公室教学时间不得在教学楼内进行文娱活动。
6.非本校人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进入。
7.校园内一切公共设施特别是水电、消防设施等,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拆除和改装。
8.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携带与教学无关的危险品和违禁品进入校园,如确系教学需要,当事人必须做到妥善保管,使用后及时清理。
9.严禁在教学楼内生火、烹饪或私自接拉电线及装接电器;除门卫及值班人员外,任何人不得在校溷内住宿及过夜。
10.不得在校园内外打闹、喧哗和使用容易造成噪音的设备,以免影响他人。
11.任何班级和办公室不得在教学楼进出通道上堆放杂物,后勤管理人员必须保障各通道畅通。
12.学校全体师生员工必须共同遵守本规定,互相监督。如有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学校安全岗位责任管理制度2第一条:总则:为了配合学校开展正常得教育教学活动,进一步搞好安全教育,特制订此制度。
第二条:学校各班主任,各课任教师要树立牢固的安全意识,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经常对学生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教育学生遵守课堂纪律,遵守实验规则,遵守操作规程,注意劳动安全,带大型工具注意交通安全等。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处理或报请学校处理。对玩忽职守,造成事故者,要负主要责任。
第三条:骑车学生不得在校内骑自行车。自行车要停放在指定位置,并按要求锁好,不得随意乱放。各班要随时检查,并整顿清理乱放自行车。
第四条:骑车同学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靠右行使,不抢道,不超机动车辆,注意交通安全,骑车不攀扶机动车辆,不双手撒把,转弯时先看有无车辆通过,正常行使中不紧急刹车。尤其夜晚骑车时要注意违章驾驶的机动车辆。学生不允许驾驶机动车辆。
第五条:注意用水安全。不破坏水窖护栏,打水时要注意安全,严禁用小瓶爬窖口打水,不得在窖口张望,不用不卫生工具打水,不在窖口附近洗涮。住校学生提开水提饭,要防止烫伤。
第六条:注意用电安全。任何学生不得在教室、宿舍随意接电或触摸电线。发现断线头,不能靠近,要及时报告后勤或学校处理。
第七条:注意防火。任何学生不得在宿舍点蜡、玩火。
第八条:校舍危房、危险墙壁等危险地段,要有醒目的标示。危险地段禁止任何人靠近,尤其做卫生、读书、玩耍时,要留意观察,以免发生不安全事故。
第九条:管理人员要经常检查食堂、库房、实验室、图书室、微机室等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发现隐患,应及时报请学校处理,以避免发生偷盗事件。值周教师要经常注意校舍安全,及时关锁大门,留意闲杂人员,尤其精神病人,不得让其在校园内乱窜。
第十条:外出游览、活动、劳动等,一定要请示学校,在安全保障的情况下,经学校研究考察,准许后方可出行,并在游览、活动、劳动过程中,始终强调安全。
第十一条:体育课、实验课和电教课安全。体育课教师要经常检查或发动学生检查各类体育器材和设施的安全,发现隐患应及时清除。各类实验课在实验前一定要检查药品、实验器材等的安全可靠性,并向学生讲清安全操作的规则后,方可进行实验。电教课要加强对学生的管理,禁止违章操作和做操作以外的事情。
第十二条:食堂炊管人员要经常注意食堂卫生,对发霉变质的食物要及时清除,不能让师生食用。采购食物时要注意鉴别,不得购买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食品,不得购买来历不明的、或死或病的肉类。对于食堂及库房等的灭鼠工作,要在假期中没人吃饭、并妥善保管好存粮的情况下,由专人负责,做到及时清理,严禁随意投放鼠药。
第十三条:校内门点及学校附近门点,要保证正规的进货渠道,不得向师生销售发霉、变质或不能保证卫生的食品。
第十四条:冬季取暖要注意防火和煤气中毒。学生在宿舍中,禁止点火玩耍,教师也要注意及时关闭电热毯。师生取暖生火的房间要留有通风透气孔,并要经常疏通烟道,尤其是气温升高、室内外温差不大的情况下,特别要注意防止煤气中毒。
第十五条:加强对学生的法制安全教育,强化学生的法制观念和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禁止毒和赌进入学校。
第十六条:此制度于09-03起执行。
学校安全岗位责任管理制度3教育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安全是保证学校一切工作正常化重要保证,为提高全体教职工和广大学生的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管理,责任到人,对水产路小学的安全管理工作特作如下规定。
一、校园安全管理
1、每学期开学和结束由学校行政、总务主任等对校舍、校产、校具等作全面检查,对存在隐患要及时排除,对不能解决的问题要立即报请学校研究,并要有检查情况记载。
2、总务处要确保教室、办公室、实验室及会议室玻璃、桌凳齐全、安全,对各班公物实行月检,确保教育教学工作一切正常。
3、校门卫要严格执行《门卫制度》,陌生人进校园要登记,平时不得让拾、收废品人进入校园,夜间要加强巡逻、保证学校财产不受损失。
4、加强对食堂卫生、安全管理,不买腐烂霉变的食品,要定期对餐具、用具消毒,要有专人关锁门窗。
二、教师安全管理:
1、全体教职工必须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消除一切不安全隐患。
2、护导教师每天要准时到岗,负责检查课间和中午学生的活动安全。
3、教室配电箱闸刀、插座、开关等电器均由老师负责开关。如有损坏、老化,班主任要及时上报维修。
4、体育教师对体育课从集中整队到活动过程结束负全部安全责任,加强课中保护措施,周末比赛体育组要周密组织。年级组长、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安全。
5、会计要严格执行财会制度,加强票据、现金等管理,不得发生帐目差错和其它事故。
6、学校卫生老师负责学生的卫生保健,做好防疫,防食物中毒,根据季节给学生作卫生讲座,学生在校期间,不得离岗。
7、集体活动、集会均要服从指挥,班主任要教育学生注意安全,遵守纪律。外出活动要请示分管校长同意,不得擅自作主。
三、学生安全管理:
1、学生上学、放学不准骑自行车,不准在路上逗留,不准玩火,不准私自下河游泳,追逐打闹,进校后不得擅自离开学校。
2、学生课间应在学校指定的场地上,开展有益的活动,不准在走廊上,楼梯间跳皮筋,扔沙包,或开展其它有危险的活动,更不准到其它楼层去玩。任何学生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3、不准攀爬、跨越、停坐教学楼、操场等栏杆,到单双杠和组合架活动时,必须有老师在场。
4、在走廊、楼梯行走,要严格遵守靠右行的规则,不拉横排走,坚决做到:不争不抢,不推不挤,不跑不跳,逐级上下踏步,不得跨越,不得扒在扶手往下滑。集体整队,班与班之间保持距离,不准喧哗。
5、所有学生不得爬门窗、桌凳。打扫卫生要爬门窗、桌凳,班主任要在场,各班每天要指定专人关锁门窗。
学校安全岗位责任管理制度4为进一步强化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安全工作有序、顺利地实施,依据《国家中西部农村寄宿制学校项目学校暂行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寄宿制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校内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建立门卫值班、巡逻制度。各校要不断建立完善校舍管理、食堂管理、学生宿舍管理、安全检查等各项校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第二条 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登记和学生出入校验证制度。寄宿制学校应当加强校外人员和车辆管理,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辆入内;制订学生出入校门管理制度,规模较大的学校不仅应有专职保安员,还应设专职的保卫干部,负责住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第三条 配备教师或管理人员,专门负责管理学生宿舍。寄宿制学校应对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巡查、值班制度,坚持对寄宿学生实行晚点名和定时查铺制度,并针对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点,加强对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
第四条 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寄宿制学校应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加强日常维护,保证其能够有效使用。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
第五条 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范。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建立食堂加工食品定点采购和索票、登记制度,建立饭菜24小时取样留存(验)和签字记录制度,保证饮用水的安全可靠,保障师生饮食卫生安全。
第六条 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学校将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学校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一旦发生特殊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处理,并注意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第二章 安全排查制度
第七条 建立校内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制度,认真开展好学校安全工作“五个一”活动。各校要注重学校安全排查过程中的每一个细节,重点检查学生宿舍、楼梯过道、食堂餐厅、饮用水源、安全用电(线路)、图书室、实验室、教室、锅炉房、教职工宿舍等重点场所和重点部位的安全情况。
第八条 建立专项安全检查工作制度。在日常安全检查基础上,针对不同时期的安全工作特点,专门组织消防设施、危房、破旧校舍、卫生等综合性或专项安全检查,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九条 坚持学校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登记制度。排查后应填写“学校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表”。排查过程中发现有危房和其他有安全隐患的设施,应立即停止使用,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学校无力解决的,要采取防护、警示措施,并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
第十条 积极协调公安等相关部门,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排查整治,严厉打击校内外暴力侵害师生行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治安秩序。
第三章 楼梯过道管理
第十一条 学校楼梯间应有警示标志;学生在教学楼进行教学活动和晚自习时,学校应合理安排学生集中上下楼梯时间;在容易拥挤的时段应有专人定岗疏导,切实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事故。
第十二条 加强对学生在楼道和在大型活动地方等拥挤场所活动的行为规范教育,强化其安全意识。
第十三条 学校应定期对教学楼楼梯、扶手、楼梯间照明设施进行检查,及时清理楼道、楼梯间堆积物,确保楼道、楼梯通畅。要随时检查加固已损坏的楼梯扶手。校舍楼梯、通道的设置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应采取措施及时予以改进。
第四章 学生离返校安全
第十四条 建立学生返校和回家接送制度。根据学生档案注明的详细家庭住址,与家长联系合作,制订详细可行的接送方案,确保寄宿制学生安全往返学校。
第十五条 针对寄宿制中小学学生集中在节假日前后离校和返校的特点,要根据公安、教育部门制订的要求,严格执行校车接送学生管理制度和违规接送学生举报制度,建立接送学生车辆和驾驶人员档案。
第五章 安全教育制度
第十六条 建立经常性安全教育制度。要结合中小学生的特点,用好《中学生安全教育读本》和《安全服务手册》等安全教材,落实安全教育“八有”的要求,使安全教育入校、入课、入心。利用安全教育课、社会实践课、板报、橱窗、校园广播等有效途径定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用电安全、防溺水、预防传染病、食物中毒和空闲时段要从事安全的游戏活动等知识的宣传与教育。
第十七条 建立专题安全教育制度。在开学初、放假前,要结合当地安全事故发生的特点,做好学生安全回家教育工作,教育学生在回家、返校和放假期间自觉不搭乘超载、违规车辆以及农用车辆,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寒假期间要有针对性地组织中小学生进行烟花爆竹燃放常识教育。暑假期间,针对我地区雷雨多、山洪大、雷击事故多发、频发的特点,开设专题防溺水、防雷击、防山洪的自护、自救教育,切实预防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
第十八条 建立健全应对突发自然灾害和公共安全事件的应急预案和演练制度。针对本学校的地势特点和存在的安全隐患,各校要根据20XX年责任目标的要求,在教体局、中心小学以上的指导下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全体师生参与针对性、实效性较强的预案避险演练,结合本校实际,在精心筹划的基础上,安排一次全体住校生参加的夜间逃生疏散演练,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增强学校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
第十九条 加强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安全管理能力建设。强化措施,切实提高其安全意识,防止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并落实家校联系制度,建立学校、学生、家长之间畅通的联系方式,探索加强家校共同实施安全教育的长效工作机制。
第六章 安全责任
第二十条 校长是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履行领导职责,真正把学校安全工作作为日常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好。
第二十一条 建立和完善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各校要制定安全目标管理细则,细化每个岗位的安全责任,分解落实到人、落实到每项工作、每个环节,实行岗位责任制。针对寄宿制学校的特点,建立和完善奖惩制度。对工作措施到位,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人员,给予奖励;对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力的部门和人员,给予批评、限期整改;对工作失职、渎职,造成重特大事故的责任人,依法严肃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发生学生伤亡事故时,学校要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原则和程序,及时实施救助,并进行妥善处理。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学校安全岗位责任管理制度5(一)值日领导和值日教师要严格按照值勤制度,每天在校门口、学校校园、教学楼走廊等处进行经常性的巡视。
(二)严防学生发生群殴事件,如事件发生,任何教师发现都必须制止,并电话通知学校政教处或值日领导。
所有在场教职工要将斗殴学生分开。(三)禁止在校园教学区踢球、爬墙、爬楼门、滑楼梯栏杆,违者通报批评,对涉及的班级进行日常行为规范考核成绩扣分。
值周教师要注意纠正学生述违规现象。(四)凡是学生在校时间,学校要安排教师管理,保护学生安全。
(五)为防止学生在课间、集会、做操等活动中出现拥挤等现象,保证学生有规律、守秩序的上下楼,当天值日领导和值日教师要在楼道口进行监督、疏导。
(六)各班主任要进行遵守秩序、礼让、爱护同学的教育,加强学生的自救自护的教育和训练。
(七)学校总务处要不定期地对学校楼道、楼梯设施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补救、整改。
(八)学校定期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消除校园的安全隐患。
每学期期初、期末都必须就学校安全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和复查。(九)学校建立周安全总结制度,值日教师对上一周的安全工作进行小结,并就下一周安全工作进行部署。
(十)建立安全工作台账制度,按年初制定的学校安全责任分工,各司其责,共同搞好学校安全工作。
学校安全岗位责任管理制度61、学校安全用电管理由校长、安全副校长、总务主任、安全办公室主任全面负责,并落实责任到人。
2、总务主任、安全办公室主任要经常检查教学用电、生活用电是否正常,是否完好。
3、学校信息组负责多功能教室、微机室的用电线路以及用电器的使用和检查。
4、值班教师每天交接要巡视学校电源线路、照明、插座、生活用电、电教设备、做到安全使用,发现问题要报告总务主任、安全办公室主任,并要及时维修。
5、办公室线路不得私自任意更改、移位、拆装和乱接。
6、发现电器有故障时,应及时关闭电源,不得随意拆卸,要经过学校主管领导请专业人员进行修理。
7、做到节约用电,班主任、各功能室负责人下班前要把自己负责区域的电灯、用电器以及电源关闭。
8、班主任教师要经常通过安全课、放学前一分钟安全教育等形式教育学生安全用电,不得任意损坏电源设施、设备。
9、各教室、办公室、值班室禁止使用电炉子、电褥子等大功率用电器。安装大容量的电器设备,必须经电业管理部门批准,擅自安装的予以没收。不允许安装大容量用电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装。
10、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11、安全用电必须坚持定期检查制度,学校每月要进行一次彻底检查,对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学校安全岗位责任管理制度71、教室、寝室、办公室、饭厅及其他公共场所的照明及生活设施的电闸或开关不得出现有裸露电源现象,专业电工每天巡查,发现隐患,立即排除。
2、教室、办公室内配置的饮水器、电脑、空调等电器,晚上人离开时必须关闭电源,落实专人召责。室内的灯光要及时关闭。
3、教室、寝室、办公室内一律不准使用“热得快”,对违规者,收缴器材,酌情处罚,图书馆、档案室严禁使用危险性电器。
4、校内各处、室因教学、生活需要而加设电源插座或拉线,必须经总务处同意,由专业电工规范操作,未经同意一律不得私拉乱接,以免导致用电隐患。
5、食堂、浴室及有潮气的公共场所用电,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安装防雾照明灯,并由专业电工定期检查器材设备和灯具的安全性能完好情况,使用排风机必须有完整牢固的安全护罩。
6、校内教工宿舍每幢楼由校长室委派一名责任心强的教工为用电安全监督员,防止用电超荷及公共厨房长明灯而引发火灾。
7、教学楼电梯专供教工使用,无特殊情况,学生一律不得使用。电梯内必须设挂应急求援电话和干粉灭火器一部,并保证其完好状态。
8、发电机房由专业电工负责管理,定期检查发电机完好待机状态和配电箱正常运转情况。
4.交通安全管理目标岗位责任制度 篇四
1、校长为交通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对本单位交通安全工作负有全面责任。
2、主管副校长负责日常工作,具体实施组织和领导,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例会,针对交通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做好记录备案。
3、保卫科负责检查监督本单位的交通安全工作,发现问题向主管领导汇报,并提出整改意见。
4、对每个驾驶员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5、加强对车辆进行保护和保养,坚持安全第一,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5.机关岗位信息安全责任制度 篇五
安全工作是幼儿园生活的保证,强化幼儿园安全工作管理机制,是实行科学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为了更好的做好幼儿园的教育安全工作,幼儿园与教职工签订本责任状:
1、组织教师在生活及各项活动中定期学习安全知识,提高教师安全意识,对家长及幼儿进行各种安全教育及预防意外伤害的健康教育。
2、在日常生活及各项活动中渗透教育幼儿安全知识以提高幼儿自我保护能力。
3、班上使用利器〈剪子、刀子、刷子〉等清洁用品,插线板必须放置幼儿触摸不到的地方,大型玩具定期检查,发现坏了及时收回储存室,以防意外。
4、老师有事需离开班时应跟配班老师或者保育教师交待清楚情况,于园务处请假后方可离开。
5、发现班上有水渍应及时用拖把拖干,以防幼儿滑倒。
6、幼儿饮用水不得超过四十度。
7、组织幼儿户外活动或大型室内活动室时应先检查场地器材及幼儿着装是否安全,并向幼儿提出安全要求,幼儿活动不能离开老师视线,不要让幼儿远离视线内活动。
8、教育幼儿不能离开集体,在每次活动前、中、后进行人数清点、预防幼儿走失。
9、进餐时应注意饭菜温度,以防烫伤,饭后教师应组织餐后活动,以防幼儿疯跑发生意外。
10、检查幼儿身体状况,身上,床上有没玩具,零食等异物,以防异物进入耳、鼻、口等造成意外。
11、幼儿睡眠时,值班教师要随时巡视幼儿睡眠情况,观察幼儿是否在被子里吃零食,防止食品进入气管。
12、严格执行幼儿园接送制度,没接送卡者不能离园,教育幼儿放学后必须离园。
13、认真填写交接班本,应详细、清楚、不漏填,误填交班人员要将幼儿情况向接班人员做口头及书面交代。
14、意外事故一旦发生,工作人员应保持镇定,及时实施有效的救护,通知领导,使伤亡减少到最底限度。
次责任状一式两份,幼儿园,教师各执一份。
皇家幼儿园行政和业务园长签字:王蓉杨飞燕
学前班{大大班}教师签字:曹莉何杨
大班{狮子班}教师签字:泽仁措刘兰
中班{小虎班]教师签字:向涛拉姆
小班{小兔班}教师签字:付玲徐芳
6.机关岗位信息安全责任制度 篇六
为进一步加强工委机关内部管理,切实改进机关作风,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增强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特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区直机关工委全体工作人员。
二、考核内容及分值
考核分为季度和年考,均实行百分制记分考核。
(一)季考(100分)
1、考勤(10分)
(1)每季按规定出全勤,记10分;
迟到或早退每次扣0.5分,缺勤一天扣1分(婚丧假等除外);
事假、病假每三天扣1分,年休假记出勤。
(2)事假、病假、婚丧假等按有关请假制度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除紧急或突发事情可以在事后补办手续外,未经同意擅自离岗的作旷工处理。
(3)无故不参加工委机关和上级组织的学习和会议,每次扣3分。
(4)无故不参加双休日、节假日值班及工作需要的加班,每次扣5分。
(5)被区纠风办查处通报的,扣10分。
2、学习培训(10分)
(1)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刻苦钻研业务技术知识,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技术水平,记6分。
(2)参加上级部门的各类培训,考试考核成绩合格以上,记4分;
不合格的不记分;
没有培训任务的,记4分。
3、中心工作(20分)
①积极参加并及时认真完成工委下达的中心工作,记10分;
没有完成的,按未完成的工作量扣分。
②按时完成工委交办的工作任务,记10分,工委要求各委、室报送的各项书面材料应及时报送,未按时报送的扣2分/次。
4、本职工作(60分)
按委、室的工作人员职能分工进行考核,根据本委、室工作计划及要求制定各自的责任目标,按季分解并全部完成责任目标任务的,得满分;
未完成的按项扣分。
5、加、扣分因素
(1)对上宣传,在市、区报纸、区内信息上发表文章的,每次分别加5分、3分、2分。
(2)因本职工作不当而引起群众来信来访或发生群体性事件的,责任人扣5分。
(3)对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的,予以加2-5分。
以上加分以10分为限,超过10分时,以最高分为10分,其它按比例折算。
(二)年考(100分+10分附加分)
在月考的基础上,结合各委、室完成办公室下达的全年工作目标任务和工作述职等情况,进行年终考核。
1、季考占40%,即各季考核分之和除以4乘以40%;
2、年考占50%;
3、民主评议占10%,年终时,工委召开考核工作会议,由被考核对象进行工作述职(书面或口头),并由各考核对象互评,互评结果由工委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核定。
4、加分因素:
(1)受到省、市、区级及区部门表彰奖励,分别加7分、5分、3分、2分。
(2)区委、区政府交办的临时工作完成较好的,受到区级领导好评的,由主要领导根据被考核对象的工作表现适当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加分的范围不超过考核对象总数的20%。
三、考核办法
(一)季考:由工委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核,每季初月5号前组织评议上季度工作,具体方式为:每人汇报工作,全体工作人员集体评议。
(二)年考:先由各科、室及工作人员对完成责任目标情况进行自考评分,并将自评表及时报工委考核领导小组,然后由工委考核领导小组组织评议会,在本人汇报工作的基础上审定该科、室及工作人员责任目标考核得分,最后根据全年季考、工作述职和加分情况计算确定考核分值。
(三)一票否决情形:
1、违反机关效能建设有关制度的;
2、病假超过15天或事假累计达7天以上的;
3、因工作不当引起重大信访等事件的;
4、因工作失职造成本办财产损失的,或本职工作受到区委、区政府、上级业务部门通报批评的,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5、当年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6、出现本办法未明确规定情况的,考核按上级相关规定办理。
四、考核结果的使用
1、把考核结果作为确定年终考核排名的重要依据。按照考核得分结果确定考核办工作人员排名。
2、把考核结果作为“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设“优秀”等次人员2名。“优秀”等次的考核得分应在90分以上;
“良好”等次的考核得分应在80分以上;
80分以下的定为“一般”等次。
3、把考核结果作为物质奖励的重要依据。年终考核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给予500元奖励;
定为“良好”等次的人员给予300元奖励。
五、其它规定
1、各项记分考核扣分以扣完本项为止,扣完后不再倒扣分。
2、本办法由区委区直机关工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1x年2月20日
中共济宁市任城区委区直机关工委
中共仪陇县新政镇委员会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考核办法
各村(社区)、镇属单位党支部:
根据镇党委《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形成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意识形态工作机制,明确全镇各党支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
二、主要内容
(一)各村(社区)党支部主体责任
各支部对本区域、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对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
1、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党支部书记是本部门、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党支部分管领导是意识形态工作直接责任人,协助党支部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党支部其他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3、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精神和要求,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支部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推动落实。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中心组学习、党员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
4、党支部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年至少在党内通报一次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每半年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题自查,自查结果以书面形式报镇党委。重大情况第一时间报告。
5、党支部要加强对本区域、本部门、本单位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和管理。加强对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会议等的管理。
6、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动权。建立舆情日常监测应对机制,及时发现、研判、处置重大突发敏感舆情,及时清理有害信息。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加强网上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
7、领导、组织对意识形态重大问题的处置,对错误思潮和错误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理直气壮地加以批驳。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妥善做好舆论引导管控和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工作。
8、要注重发挥党员群众在意识形态工作中的引领作用,积极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加强对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密切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及新媒体从业人员中知识分子的联系。
9、加强宣传思想文化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宣传思想战线队伍建设,切实加强队伍管理和教育,培养造就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优良、党和人民放心的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队伍。
10、严格追责问责,党支部对管辖范围内的领导班子、党员群众出现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情况,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责任。
(二)各村(社区)党支部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
党支部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1、根据上级和本党支部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及时召开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传达学习意识形态工作最新精神,结合实际作出具体安排部署。
2、每半年对意识形态工作开展一次督促指导和工作检查。
3、对出现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和网络舆情事件,要第一时间靠前指挥、现场处置、积极回应,妥善处理好各类重大舆情事件。
4、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理论培训。班子成员要注重同党员群众以及各界人士交朋友,加强思想沟通,做好团结引导服务工作。
5、把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和本人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和年终个人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
6、做好上级党支部交办的其他意识形态工作事项。
三、考核方式
镇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半年检查一次,年底进行考核。采取考评与自查相结合、书面检查与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检查组人员组成
镇党委按照领导驻村包片工作,成立9个检查组,每个检查组都由1名班子领导带队,另有成员4名,设组长1名,组长由党政领导包片领导担任,其他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组成。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检查组人员构成也可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组、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检查组统筹集成。
(二)检查步骤和方法
1、实地检查。重点检查各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党政重大方针政策的履职情况落实情况,检查结束后形成书面材料报镇党委。
2、对党支部的检查。主要通过听取汇报、个别访谈、查阅资料等方式开展检查。
3、查看报告:主要查看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自查报告。
(三)考核结果应用
将专题督查结果向镇党委报告,并报县委宣传部;
镇纪委要把落实中央和市委、县委、镇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
镇党委要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干部考核,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四、考核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党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结合本单位实际亲自部署、细化任务、制定措施、统筹推进,认真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责任清单的贯彻执行。各党支部要自觉担负起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二)加强联动协调。各党支部要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加强联动协商,形成支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和格局。
(三)严格追责问责。各党支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1、对中央和市委、县委、镇党委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2、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各党支部书记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3、管辖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4、对所管理的党员群众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5、所属传统或新媒体阵地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
6、管辖范围内公开发行的文件、通知、刊物等在意识形态方面有严重错误导向的;
7、丧失对管辖范围内宣传思想文化阵地的领导权和实际控制权的;
8、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
9、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7.机关岗位信息安全责任制度 篇七
为充分调动全局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开展好、落实好“统计见面+”工作法活动方案”(宿豫统发〔201x〕1号),进一步促进机关作风转变,提高行政效能,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推进统计工作再上新水平、再登新台阶,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以转作风、提质效、重落实为行动基准,坚持科学全面、客观公正、绩效挂钩、效率优先的原则,切实强化工作责任,促进工作效能,保障工作秩序,提高工作质量。
(一)坚持履行职能,突出重点原则。工作目标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工业强区、电商名城、幸福家园“三大建设”任务,根据全局201x年统计重点工作部署,以及省局、市局201x年统计工作要点确定。
(二)坚持目标明确,强化责任原则。按照“权责对等、提高效率、从严管理”的要求,将工作目标分解落实到科室,以科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为目标,形成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干部职工的工作责任感、使命感。
(三)坚持量化考核,注重激励原则。按照职与责、岗与绩、定性与定量有机结合的要求,建立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考核制度,强调履行职能,强化激励效果,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四)坚持创优争先,追求卓越原则。围绕全年工作总体思路,根据阶段性工作要点,不断提升目标定位、完善目标内容、创新工作方法,体现目标责任的导向性和创新性。
二、考核范围
本办法考核对象为局内7个科室(含调查局,下同)。
三、考核时限
考核年限为:201x年1月1日至201x年12月31日。
四、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两部分:一是考核,注重自身岗位职责的考核。重点考核专业报表,文字成果和其它业务工作。二是季度考核,注重共性目标任务的考核。重点考核政治表现、出勤情况、工作纪律、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等必备的个体素质要求及季度可量化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五、考核办法
由本局目标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按照考核办法的规定,对相关工作进行考核打分。
(一)考核(100分)
1、专业报表(30分)
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统计方法制度要求,准确、及时、全面上报各类统计资料,未出现重大失误的,计30分。依据市局文件通报的上一全市年报评比结果,对获第一、二、三名的专业人员,分别按照6分、4分、2分的标准,在考核中予以加分(一人兼搞两个及以上专业的,按各个专业的获奖情况分别加分)。依据市局《月报小册》或市级考核通报的结果,对负责全市考核排序指标(包括区委、区政府同市委、市政府签订的责任状等方面涉及到的指标)的专业人员,按照负责指标季度排位名次情况进行考核加分,所加分值为4个季度加分的累计值,加分标准为:在第一、二、三季度指标考核位居全市(三县两区)第一、二名的,专业人员每人分别加3分、2分;
第四季度指标考核位居第一、二名的,专业人员每人分别加5分、4分;
第四季度末指标考核位次与上年同期比每提升一个位次加0.5分。
出现未及时完成工作的,专业人员扣2分/次;
受到市统计局专业处(室)批评的,专业人员扣5分/次;
平时工作受到市局通报批评的,或受到区委、区政府领导和市统计局领导班子成员批评的,专业人员扣10分/次;
因重大失误或不按时上报统计资料,给全局造成恶劣影响的,专业人员此项考核不得分。在a岗人员不在岗情况下,b岗人员承担不了a岗职责的,或推诿扯皮造成工作出现不良影响的,b岗人员扣10分/次。
两人以上共同负责一个岗位的,为了明确双方的责任,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其他人员得分要由专业负责人评价、签字认可。评价为称职的得分同专业负责人相同(不浮动),一般的得分下浮20%。为了强化a、b岗的集体观念,形成主次分明的利益共享、责任共担的分配机制,分别按照a岗负责人所加分值或所扣分值的20%给b岗人员加分或扣分。
办公室(主责办)、法制科和工会妇联办公室未承担专业报表任务的科室或人员,此项考核将依据科室职能和个人岗位职责履职尽责情况进行测评计分,原则上以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本职工作任务的计满分。对于不服从局领导或科(室)负责人的工作安排的每次扣5分;
遇事推诿扯皮,不配合他人工作、不积极主动履行职责的每次扣3分;
如因个人原因造成工作失误,给单位造成不良影响的,此项计零分;
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和恶劣影响的一票否决,考核得零分。
2、统计分析、信息(50分)
统计分析任务(25分):综合统计科(人口社会统计科)不少于14篇,其中人口和劳动工资统计不少于3篇,名录库统计不少于2篇;
调查局不少于13篇,其中畜牧业调查不少于4篇,粮食测产调查均不少于2篇;
工业科(能源统计科)不少于10篇,其中能源统计不少于2篇、科技统计不少于1篇;
法制科(投资统计科)不少于10篇,其中建筑业统计不少于4篇;
服务业统计科不少于9篇,其中服务业和文化产业统计不少于3篇;
住户调查科不少于6篇。另外,除工会以外的其它科室均需要至少完成1篇统计工作研究类文章。办公室的统计分析任务用2篇党建课题和全局性总结等材料代替。
撰写进度分析,要有运行基本特点(亮点,纵向、横向对比,数据支撑依据),完成市区目标和全市排名情况,存在问题与不足,以及有关建议、措施等。相关科室要围绕区委“三个高于”“一个率先”奋斗目标和工业强区、电商名城、幸福家园“三大建设”任务,开展统计调研,撰写统计调研报告、统计分析,为区委、区政府提供趋势准、情况明、问题清、措施实的统计分析产品,更好地为宿豫经济健康发展出谋划策,作出新的贡献。
综合统计岗位应根据领导需要(或在半年、年底时),对苏北17个区和全市主要经济指标特别是涉及“三个高于”“一个率先”奋斗目标和工业强区、电商名城、幸福家园“三大建设”任务的目标要求,至少两次搜集整理指标完成情况,并开展统计分析、形成统计专报,每少一篇专业岗位人员每人扣5分,每多一篇专业岗位人员每人加3分;
其他专业岗位人员应于每季度末搜集整理涉及本专业的全市及周边各县区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形成简要分析材料,并上报综合统计岗位人员,完成任务的专业岗位人员每人加3分,每少一次专业岗位人员每人扣3分(农产量、畜牧业等少数专业岗因专业情况特殊,无法提供每季度县区数据的,可说明情况,不予扣分)。
撰写的统计分析(包括调研报告、统计专报)须经分管领导或局长审批后,在《统计分析》、《统计专报》刊登。完成任务的,专业岗位每人计25分,超额完成任务的,每多一篇专业岗每人加2分。没有按要求完成任务的,每少一篇专业岗每人扣5分,直至扣完为止。调研报告、统计专报每篇专业岗每人加2分。全年专业岗无一篇调研报告或统计专报的每人扣5分。
为确保分析任务高质量完成好,更好服务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不辜负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的期望(区委常委会上,区委刘书记专门强调要求区统计局责任状上必须列出分析目标任务。并在多场合要求统计局要多撰写分析信息,为领导做好统计信息服务工作)。凡是有分析任务的专业,专业分析任务完成率低于80%的,负责该专业的所有人员年终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
未完成任务的,负责该专业的所有人员不参与任何评先评优。
统计分析(或统计类文章、稿件)市、区四套班子主要领导、统计分管领导签批的加10分。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的每篇再加5分,并可相应减少1篇分析任务。市、区四套班子其他领导签批的加5分。评比中获省级以上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8、6、4分;
获市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5、3、1分;
被国家、省、市、区各级党委政府(“两办”)或市级以上统计系统(分别对应国家、省、市)主办的新闻媒体(报刊杂志、广播电台、网站)等采用的,分别加8、5、2、1分(同一稿件采用按最高分计算)。
统计信息任务(25分):撰写政务类信息,办公室(主责办)、法制科(投资统计科)均不少于25篇,其它科室均不少于15篇。被采用政务类信息办公室(主责办)、法制科(投资统计科)不少于30篇次,其他科室均不少于20篇次。撰写并采用经济类信息,综合统计、贸易统计、工业统计、住户调查岗均不少于18篇;
农业统计岗不少于16篇,其中畜牧业调查、粮食测产、劳动力调查均不少于4篇;
投资和房地产统计不少于10篇;
建筑业统计岗不少于8篇;
人口和劳动工资统计、文化产业统计岗均不少于6篇;
能源科技统计、名录库统计均不少于4篇。超额完成的经济类信息,每2篇可折算为1篇政务信息。
撰写统计信息须经分管领导或局长审批后,在《统计信息》刊登。被市以上统计内网和区级以上党委政府(两办)等主办的报刊杂志、广播电台、网站等媒体采用数量,达到任务数的计25分;
未完成全年政务类信息撰写、采用任务的,每少一篇科室所有人员每人扣1分,直至扣完为止。超额完成采用任务的,每多一篇科室所有人员每人加0.5分,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
未完成全年经济类信息撰写、采用任务的,每少一篇扣1分,直至扣完为止。超额完成经济类信息撰写、采用任务的,被采用的每超额一篇次专业岗加0.2分,最高不超过3分。
信息获市、区四套班子主要领导、统计分管领导签批的,每篇加5分;
获市、区四套班子其他领导签批的,每篇加3分。被国家、省、市、区各级党委政府(“两办”)或市级以上统计系统(分别对应国家、省、市)主办的新闻媒体(报刊杂志、广播电台、网站)等采用的,分别加6、4、2、1分。各专业在每个季度能够及时搜集整理专业涉及到的国际、国内和全市、全区以及各乡镇、园区等发展形势、发展特点、亮点,且具有一定价值的,视同撰写一篇经济信息。(同一稿件采用按最高分计算)。
为提高统计分析、信息撰写、发稿的时效性、针对性,更好服务党政领导,同时也提高稿件的采用率、影响力,在分管领导因特殊情况无法及时核稿签发的情况下,可由其他分管领导代为核稿签发或由局长审批。
统计分析、信息在每年4月、7月、10月、12月共分4次予以考核通报。加分和加分的政策兑现对象均为撰稿人。两人以上共同撰写的同一稿件的加分进行平均分配。获奖、采用、领导签批所加分的1%计入年终考核总分。
3、其它业务工作(20分)
其它工作包括到基层调查研究、完成局领导分配参与的重大普查、临时性专项调查、大型资料的整理编印、调研课题、受局指派参与的全区重点或中心工作。按要求完成的,得20分。对于不服从组织安排的每次扣5分;
对于遇事推诿扯皮,不配合他人工作的每次扣3分;
不能按要求完成省、市统计局指派的任务或全区的重点工作的每次扣5分。
(二)季度考核(100分)
突出考核的全面性、可操作性,做到奖罚依据科学,突出以奖为主。每季度专业人员进行述职,平时有考核记录的,依据考核记录予以评定,无法量化或无考核记录的以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评定为主
1、政治表现(15分)
(1)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积极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执行国家的各项统计制度、方法(5分);
(2)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做到严肃、认真;
有笔记,有心得体会;参加集体的各类会议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有记录(5分);
集体学习和单位的大会个人无故迟到或早退1次扣1分;
无故不参加学习1次扣5分,每季度不参加会议或学习累计超过3次(含3次),政治表现一项不得分。
(3)积极参加局机关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没有无故不参加现象(5分);
如代表局机关参加全省、全市、全区组织的有关活动并受到表彰的,获得省级表彰的每人加5分,市级的每人加3分,区级的每人加2分;
2、遵纪守法(15分)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无赌博、搞封建迷信、参与群体闹事和打架、酒驾、醉驾、酗酒滋事等违法违纪行为(5分);
(2)严格执行机关保密制度,未经允许不得向外提供任何数据资料(5分);
(3)严格执行职业道德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及局机关的各项规章制度(5分);
有违反以上规定之一行为或被市、区有关部门通报、曝光的,遵纪守法项不予以计分并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3、工作作风(25分)
(1)爱岗敬业,勤奋努力,积极进取,任劳任怨(5分);
(2)勤于思考,善于学习,能够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和局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15分);
(3)团结同志,顾全大局,集体观念强,能团结协作开展工作(5分);
对于不服从组织安排的每次扣5分;
对于遇事推诿扯皮,不配合他人工作的每次扣3分;
不能按要求完成本职工作和局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的每次扣5分。(如扣分请列举原因)
4、安全卫生(15分)
每周至少两次检查,分别于周一、周三,不定期检查。科室人员进行分工,每人负责一周。
(1)下班后能及时关闭所有用电设施的电源开关,并保证门窗关闭和上锁(5分);
发现一次安全隐患扣2分;
(2)不得带无关人员入机关逗留或查阅资料(5分);
发现一次扣1分;
(3)各自的办公场所要保持干净整洁、物品放置有序,不得乱扔垃圾纸屑等(5分);
发现一次扣1分。
5、考勤情况(30分)
以《宿豫区统计局机关考勤管理办法》(宿豫统发〔201x〕4号)、《关于加强局机关工作作风督查》(宿豫统发〔201x〕5号)的通知为准。
六、加减分项
1、单项工作被市委、市政府或省以上统计系统表彰的,具体承担的业务者每人加5分;
被区委、区政府或市级统计系统表彰的,具体承担的业务者每人加3分。配合工作的科室人员按照具体承担的业务者加分的20%予以加分。
2、个人被市委、市政府或省以上统计系统表彰的,加5分;
被区委、区政府或市级统计系统表彰的,加3分。
3、工会、青年、妇联、计划生育、政法、纪检、组织、宣传、扶贫等工作被区部门以上表彰为先进单位的,具体承担者每项、每人加2分。配合工作的科室人员按照被表彰者加分的20%予以加分。
4、如有人员被纪委、督查室通报,每次扣10分,取消被通报人员一切考核和评优资格。如因上班期间违纪被通报的,所在科室负责人扣5分,取消科室所有人员评优资格。
5、撰写区级以上领导讲话,拟定区级以上政府文件,每篇加3分;
撰写局领导讲话,拟定局主要文件,每篇加2分,每写一篇全局性工作总结加1分;
各专业注重平时工作过程、结果素材的积累,做到在业务学习、工作布置、工作推进、资料审核汇总上报、取得成果等方面有充分的图、文、影、音等资料,把各项工作的准备、进展和结果制成ppt课件进行展示,效果较好的,专业岗人员每人加3分。
6、其它加减分,以相关文件或规定为准。
七、考核结果的使用
1、考核结果的核算:每个被考核对象考核的分值加全年季度考核的总分值10%为被考核对象的考核总成绩。
2、考核总成绩与年终评比挂钩:考核结果与干部任用、评先评优、表彰奖励、优秀等次的确定挂钩。考核总成绩低于90分的业务人员取消一切评先评优、表彰奖励资格,年终考核等次为不合格;
考核总成绩在前10名的业务人员作为评先评优、表彰奖励的主要依据。
3、分管领导的考核为分管科室负责人考核结果总和的平均得分乘以1.1。如分管的科室只要有一个科室有人员平均分低于90分的或分管的专业分析任务完成率低于80%的,取消一切评先评优资格。
4、局长考核总成绩取分管领导考核结果总和的平均得分。
八、组织实施
1、区局成立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由徐超同志担任,成员为章厚成、张恩辉、姬宝石同志。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主任由姬宝石同志兼任,成员由程威、康士玉、程卫红、马玲玲、顾茜茜、鲍娟、陈芳、黄献成等同志组成;
康士玉同志负责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被考核人员的出勤情况由工会妇联办公室负责提供并计分,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3、分析、信息的完成及采用情况以办公室登记为准,办公室负责人签字,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4、季度考评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以科室进行发放和收集。每次季度考评结果要在下月15号前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
8.机关岗位信息安全责任制度 篇八
各室、科、部、中心:
《局(协)机关岗位目标责任制百分考核细则和考核办法》已重新修改完善,并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希望认真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
附件:
1、岗位目标责任制百分考核细则
2、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二○○六年五月十二日
岗位目标责任制百分考核细则
(试行稿)
一、共性内容(30分)
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行风建设、法律法规、综合治理和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共性内容的基本要求:
1、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岗位业务知识,自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学习有计划、有记录。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集中学习,无故不参加的,每少1次扣1分。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勤奋努力。对属于职责范围以内的事项发生拖拉、推诿,敷衍了事,造成不良影响的,每出现一次扣2分。
3、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对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报等违规违纪行为,经查实,每次扣3分,凡造成不良影响,情节严重的扣5分。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行风建设制度或责任制,对不兑现社会服务承诺或与服务对象顶撞争吵(无论是否有理)、态度傲慢,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2分。
4、服从大局,服务全局,不搞本位主义或小团体主义,不犯自由主义。有违反规定,当面不说,背后乱说,经查实一次扣8分,造成影响和后果的扣12分。团结同志,工作协
调,不顶撞领导,不闹无原则纠纷和矛盾。发生一次顶撞领导、无理吵架、闹事的,当事者扣4分,主要责任者扣8分。
5、认真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机关安全生产等规章制度。对违反规定,造成一般性责任事故的,每次扣2分;造成重大事故的,每次扣5分,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6、自觉遵守考勤制度。迟到或早退每次扣0.5分(有正当理由,且无法履行手续的除外)。未经批准上班时间私自外出,经查实一次扣1分。每个月迟到或早退累计达5次按旷工一天计算,并扣4分,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达5天或年累计达10天,按《关于对机关工作人员实行待岗制度的规定(试行)》(海办发[2006]24号)的有关规定责令待岗。事假全年累计不超过一周,每增加一天扣0.5分。
7、严禁上班时间(包括下基层、到企业工作)打牌、下棋,或者在计算机上玩游戏、看娱乐性的新闻和电影电视、听音乐、炒股、无事串岗、闲聊等,违者被发现一次扣3分,情节严重,影响形象者一次扣6分(特殊情况除外)。
8、积极参加主题教育。在“三治一创”主题教育中被县组织的明查暗访曝光的,除扣10分外,扣发年终应
得奖金的50%,并给予纪律处分。在“双学双强”活动中,个人学习积分在60-70分之间的扣5分,低于60分的扣10分,并扣发年终应得奖金的10%。
9、自觉遵守值班制度。值班期间擅自离岗,每发现一次扣2分;造成事故者,按第5条规定处理。
10、严禁在机房、档案室、保管室会见与工作无关的客人,违反一次扣1分。在以上场所吸烟或违章动用明火,违反一次扣1分,造成事故的按第5条规定处理。机关工作人员在下班和节假日不加班时,应及时关闭办公室的空调、饮水机、计算机、等电源,违者每发现一次除扣当班最后一个离开者4分外,另按每小时20元计算,扣至检查发现时间止。同时扣本办负责人2分。
11、保持工作通信联络畅通,因本人通信工具一次不畅通,延误重要工作且情节严重者一次扣发50元,同时在年终考核中扣2分。
12、年终综合考核为局(协)机关最后一名的科、室、部,其部门正职扣8分,副职扣6分,工作人员扣4分。
二、岗位内容(60分)
1、根据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对本局(协)考核的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结合各自的分工和岗位职能,根据局(协)下达的工作目标任务逐项列出岗位目标内容、分值和考核计分办法,呈分管领导审核把关,报局长(主席)审定。年终按完成的实绩,对照责任目标和考核办法,计算考核分。
2、所分管或所从事的科技局各项业务工作在全市六县(市)中考核达第二名得基本分,每上升或下降一个位次加减该项基本分的50%;科协工作以在全市六县(市)中考核达第三名得基本分,每上升或下降一个位次加减该项基本分的25%。
三、领导交办工作(10分)
无正当理由,且未及时报告并经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交办的工作,一次扣2分。
四、加分事项
1、岗位内容单项加分不得超过该项的基本分的50%(岗位责
任书中另有设定的除外)。
2、在按岗位内容核定的考核分基础上,按受表彰的级别、类别予以加分(详见附表)。同一个人、同一部门、同一项目、同受不同级别表彰的,就高加分一次,不重复加分。
3、招商引资按局(协)招商引资考核办法实行加分考核。
4、个人最终核定分=岗位百分考核得分+招商引资加分+(上级表彰加分+岗位考核加分)*20%—扣分合计,最终考核最高得分不超过130分。
附: 单位获表彰加分表
加 分
对 象
表 彰
类 型
主要负责人
分 管负 责 人
其 他
负 责
人
相关中层正职
相关中层副职
工 作
人 员
相关业务工作人员
省有关部门综合(先进)表彰 8 6 4 3 2
省单项表彰 5 8 4 6 4 3
市有关部门综合(先进)表彰 6 4 3 2 1
市单项表彰(必须是前二名)4 6 3
3 2
县委、县政府综合(先进)表彰 6 4 3 2 1
县单项表彰 2 3 1 2 1 1
局(协)先进科室部
6 4
个人获表彰加分表
表彰类型
加分
局(协)先进个人 6
县委或县政府表彰 4
市委或市政府表彰 6
省委或省政府表彰 8
县有关部门表彰 1
市有关部门表彰 2
省有关部门表彰 4
国家有关部门部门表彰 6
注:
1、凡责任书中已设定加分的事项,只就高算一次,不重复加分;
2、获市以上综合先进(表彰)的,办公室按相关部门加分。
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试行稿)
一、总则
为加大考核管理力度,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提高规范管理水平,促进全局(协)干部职工圆满完成工作目标任务,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工作目标责任制百分考核(以下简称考核)应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二、考核对象
局(协)所有在编在职人员。
三、考核内容
按照工作目标任务,分共性内容、岗位内容、领导交办工作三部分,标准分100分。其中,共性内容(30分),由局(协)统一规定要求;岗位内容(60分),按局(协)下达的工作目标任务要求,结合各人岗位职能,逐项列出岗位内容及考核办法呈分管领导审核把关,报局长(主席)审定;领导交办工作(10分),指局(协)党组、局(协)负责人以及办公室受局(协)领导委托下达的有关中心工作、突击活动等,责任书中不设具体内容,考核时按各部门、各人完成局(协)交办工作的数量、质量、时限、实绩等考核计分。
四、考核机构
建立由领导班子成员及有关人员组成的考核领导组,负责考核工作。建立由纪检组长牵头的考核小组,负责日常考核工作。
五、考核办法
1、每年初逐级签订岗位工作目标百分考核责任书,分年中、年终两次考核。其中,年中只考核共性内容和交办工作,程序、方法与年终考核相同。
2、考核领导组和考核小组负责全局(协)的考核工作。
3、年终考核程序
⑴ 述职。由被考核人报告全年履行责任书的情况并自评得分。
⑵ 考评。
岗位内容:由个人自查申报,分管负责人审核、局长(主席)审阅后,报考核小组逐项考核打分。
共性内容:采取无记名方式,由全体人员当场、独立打分,其中考核领导组成员打分占60%,其他人员占40%,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和的平均数(保留两位小数),即为共性内容的考核分。
交办工作:由考核组先通报局(协)各项交办工作完成的数
量、质量,然后由全体人员根据各人完成的情况当场、独立打分,其中考核领导组成员打分占60%,其他人员占40%,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和的平均数(保留两位小数),即为交办工作的考核分。
以上三项考核分由考核领导组核实汇总后,确定每个人的最终考核分。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考核结果是对科(室、部、中心)及工作人员工作的综合评价,作为定等、评优、奖惩、上岗和评定职称等的依据。
1、定等。
年终考核低于60分者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满60分(含60分)低于70分者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满70分(含70分)者定为称职(合格)等次,其中90分及以上且完成局、协下达的招商引资任务者可以参加评优评先。
2、评优、评先。
(1)优秀等次的评选。按县考核办要求上报的最后时限,根据各人的考核得分结果,经局(协)考核领导组研究决定后上报。
(2)先进科(室)、部、先进个人的评选。
先进科(室)、部评选:按年终考核人平均分占70%,负责人打分占20%,其他人员打分占10%进行计算,综合得分高的为先进。
先进个人评选:按部门综合考核得分在局(协)机关处于前三名,且个人综合考核得分为全局(协)除负责人外为第一名、第二名。
(3)未完成招商引资任务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评先、评优。
(4)按照《国家公务员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第二十条
(一)至
(四),第二十四条
(二)至
(七)规定所涉及的人员,不得参加优秀等次的评选。
(5)凡被市科技局、市科协列入考核的所有单项工作达不到在全市六县(市)中年终考核结果第三名、综合考核第二名要求的科(室)、部,除按规定相应扣分外,其科(室)、部人员当年不得评先、评优。
3、奖惩。
(1)所有考核对象均按其考核分兑现考核奖金。
(2)各科(室)、部连续两年,对被市科技局、市科协列入考核的所有单项工作达不到在全市六县(市)中年终考核结果第三名、综合考核第二名要求的,且在局(协)机关年终考核最后一名的(按办公室、高新科、成果科、农村科、普及部五个部门计算),其部门负责人予以降职,并扣发其本人和科(室)部人员应得考核奖的30%,其工作人员不得定为称职,并扣发其应得考核奖的30%。
(3)年终综合考核为局(协)机关最后一名的,扣发其本人应得考核奖金的10%。
(4)一年内连续两次(年中考核按共性内容和交办工作计分)考核得分为本局(协)最后一名的扣发其应得考核
奖金的30%,连续两年年终考核得分最后一名的待岗3个月,并扣发其应得考核奖金的50%。待岗期间只按本人基本工资的60%发给生活费。待岗期满,由本人申请,经群众评议满意后,方可上岗。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予以辞退。
(5)工作人员无正当理由当年不参加百分考核者,百分考核记为零分,并作待岗处理,连续两年不参加考核者予以辞退。
七、考核奖金
1、奖金来源
(1)上级规定的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奖金;
(2)每人每月提取100元岗位津贴和事业单位职工津贴;(3)获市以上综合奖的奖金;
(4)单位增收节支和其他收入中提取的适当奖励费用。
2、奖金发放的原则
⑴ 按年终考核结果兑现。
⑵ 凡考核得分低于70分、试用期见习期内、当年受处分的在编在职人员,不参加当年奖金分配。
⑶ 获市以上考核单项奖的奖金80%由分管领导及相关职能科(室、部)人员自行分配,20%缴由办公室自行分配。
八、说明
1、考核工作必须在考核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执行本办法及有关规定。对考核中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者将予以查处。
2、被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10日内向局(协)考核领导组书面申请复核。考核领导组在接到书面申请之日起10日内作出复核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如复核等次与原定等次发生变动,应报县备案。申请人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可在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县公务员考核办公室提出申诉。在复核、申诉期间不停止原考核结果的执行。
9.机关岗位信息安全责任制度 篇九
(征求意见稿)
为了贯彻落实全县人才工作发展规划,切实推动“一把手”抓“第一资源”,根据《垦利县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垦办发„2011‟15号)精神,为增强镇(街道)党(工)委、县直部门党组(党委)书记抓人才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更好地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推动我县人才工作的发展,就实行镇(街道)党(工)委、县直部门党组(党委)书记履行党管人才工作职责述职制度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按照“服务发展、人才优先、以用为本、创新机制、高端引领、整体开发”的指导方针,以明确责任、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要求,建立健全镇(街道)党(工)委、县直部门党组(党委)书记履行党管人才工作职责述职制度,推动人才工作任务的落实,从整体上提升我县人才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二、述职对象
—1—
镇(街道)党(工)委、县直部门党组(党委)书记。
三、述职内容
(一)研究制订人才工作总体规划情况。认真履行党管人才工作职责述职制度,全面把握人才工作的整体情况,立足实际,谋划提出各自的人才工作任务目标和落实措施。
(二)抓好人才工作协调指导。引导领导干部认真履行党管人才工作职责述职制度,确保人才工作规划和责任目标的落实。充分调动各部门抓人才工作的积极性,形成人才工作合力。
(三)注重人才工作制度建设情况。积极探索推进人才工作的有效载体和办法,建立健全常抓不懈工作机制;加强督查考核,认真落实书记履行党管人才工作职责述职制度。
(四)带头抓好人才工作落实情况。经常开展调查研究,抓好各自人才工作,总结经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加强对人才工作的重视程度。
(五)关心爱护专职人才工作干部,为开展人才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六)按照地方财政安排,认真落实人才工作经费预算情况。
(七)各自的人才工作方面,还存在哪些不足和问题,今后的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
四、述职方法和步骤
—2—
(一)述职方式。镇(街道)党(工)委、县直部门党组(党委)书记履行党管人才工作职责述职制度,一般采取年中人才工作述职会议、年终考核评议的形式进行,年中人才工作述职报告会议在当年7月份举行,年终考核评议由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采取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民主测评评议工作结合开展,或随机选定部分镇(街道)、县直部门单位进行专项会议述职。
(二)述职步骤。一是述职5天前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干部群众意见,把反映的意见和建议纳入述职的内容。二是撰写述职报告,报告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准确,简明扼要,对存在的问题不隐瞒、不回避。三是大会述职。述职一般采取口头述职方式进行。四是向与会人员发放《民主测评评议表》,与会人员以无记名方式对述职对象按“好”、“较好”、“一般”、“较差”四个档次进行民意测评,填写民意评议意见。
(三)述后整改。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采取适当方式通报述职情况,将测评和评议结果分别反馈述职对象本人和其所在镇(街道)、县直部门单位,对提出的整改意见建议,由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县委组织部跟踪督查问效。
五、述职测评结果运用
(一)测评结果作为述职对象当年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测评结果综合评价为“一般”、“较差”的,取消述职对象当年考核“优秀”资格。
—3—
(二)测评结果作为述职对象当年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测评结果综合评价为“一般”、“较差”的,取消述职对象当年各类评先评优资格。
(三)测评结果作为述职对象提拔使用的重要参考,测评结果综合评价为“一般”、“较差”的,一般不作为下一提拔使用人选。反映情况比较严重的,对述职对象进行诫勉谈话。
六、工作要求
(一)述职报告必须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坚持实事求是、突出重点、体现特色,深入总结成功做法,认真剖析工作中存在的矛盾问题及其原因,提出具体的改进措施和办法。
(二)述职报告要以履行职责情况为主线,突出党委(党组)书记的主体责任,避免变成班子汇报和“一揽子”工作总结。
(三)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在述职会议前要采取适当方式深入调查研究,掌握镇(街道)、县直部门人才工作情况,为做好述职测评评议工作打好基础。
(四)述职对象要根据述职测评评议中提出的问题和整改要求,深刻剖析原因,认真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措施,切实抓好落实,努力推动镇(街道)党(工)委、县直部门党组(党委)书记履行党管人才工作职责述职制度,下一述职报告时首先汇报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接受监督。
—4—
(五)述职工作由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要认真规范整理述职形成的各种材料,建立述职资料档案,做好述职测评结果的运用。
10.安全生产和岗位责任制度新OK 篇十
第一条: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证运输经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公司总经理为运输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管理负总责。安全科长为安全管理工作第二责任人,负责涉及安全管理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办领导交办的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安全管理责任,各部门负责人按“一岗双责”要求,对本部门许可事项和安全管理负直接安全管理责任,各部门员工对本公司主办的工作负安全管理岗位责任。
第三条:公司实行全员工安全工作责任制,全体员工必须在各自岗位对保证运输安全负责。
第四条:公司总经理的职责:
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陈昆,职务:总经理兼安全科长
1.对公司运输安全负全面领导责任。
2.审定运输安全计划,解决重大安全隐患。
3.每月主持召开一次运输安全会议,分析运输安全形势,不断完善运输安全措施。
4.及时研究解决运输安全方面的重大问题;检查指导运输安全工作;负责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5.对运输安全工作中的好人好事进行表扬、奖励与处罚。
第五条:安全科长的职责
1.安全科长是总经理在运输安全工作中的助手,负责督促、检查、汇总情况,并做好协调工作,对职责范围内因工作失误而导致的事故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运输安全的政策、法令、规程、标准和规章制度,并经常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3.负责制订、修改运输安全工作计划、措施。
4.负责组织运输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
5.负责组织运输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有权限期整改。
6.参加各种运输经营会议,提出安全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7.参加运输车辆事故的现场勘察、调查、分析、处理、索赔。
8.每月组织召开一次运输安全形势分析会,查找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措施。
第六条:安全员职责
本单位安全员:霍察
1.宣传和贯彻政府颁发的安全法规、条例、规定和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措施、定期组织安全学习,抓好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2.制订单位安全工作计划和安全防范措施。
3.处理运输事故,同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善后和结案工作,同时做好事故车辆的估价、预算和索赔工作。
4.负责事故登记、里程统计、安全奖罚等安全业务。
5.办理公司领导委托和交办的其它运输安全组织管理工作。
第七条:驾驶员的职责
1.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规程,抵制违章行为,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安全行车。
2.积极参加各项安全学习及活动,提高安全行车意识和技术水平。
3.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服从调度指挥,按时、按质完成运输任务。
4.遵守车辆管理和保修制度,自觉做好车辆“三清例保”工作,保持车辆、轮胎、附属装备、随车工具的整洁及车牌、证件齐全和完好。
5.熟悉车辆性能,熟练驾驶技术,学习先进经验,掌握行车规律,努力完成各项技术经济指标。
6.服从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和检查,接受上级布置的有关任务和培训。
7.不断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树立良好的驾驶作风。
重庆东特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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