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桥区贸促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精选4篇)
1.天桥区贸促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篇一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4月16日至5月2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中共曲靖市广播电视台党组进行了巡察。2020年7月8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关于“理论学习不扎实,学以致用不够”的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曲靖市广播电视台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每月开展学习,截至9月已组织学习9次。二是加大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新时期党的新闻宣传思想的学习力度,将“学习强国”“云岭先锋”等学习情况纳入部门工作考核。三是利用部门例会、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加强理论学习,开展研讨,撰写心得,不断增强编辑记者脚力、眼力、脑力、笔力。
关于“脱贫攻坚政策学习不够,帮扶有差距”的整改情况:一是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加强对脱贫攻坚业务知识的专题学习,邀请专家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专题辅导。二是综合利用广播、电视、新媒体,多形式全方位宣传脱贫攻坚相关政策。三是组织3个在职支部开展到村入户“五个一”活动;
携手爱心人士助教支教、捐赠物品、图书,举办健康公益活动;
与挂钩村共庆“七一”,与贫困户共同感恩共产党,共话美好明天。四是多形式促进脱贫攻坚。在挂钩点,广播电视媒体记者帮助农户扶贫带货推销草莓,销售额4000余元;
在市政府主办、市广播电视台承办的脱贫攻坚直播带货活动中,广播电视主播轮番上阵,一周时间销售扶贫农产品近300万元;
全台干部职工向扶贫村购买价值7万元的洋芋、酸菜等农产品;
在挂钩扶贫村助学,2020年向大坝村、新发村考取大学的16名学生一次性捐助4.6万元,对其中3名建档立卡户大学生进行全学年费用支持,直至毕业。五是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员的主力军作用,查缺补漏完善相关档案资料,提升村组户人居环境,强化政策宣传,统一思想,鼓舞斗志,为决战脱贫攻坚全力冲刺冲锋。
关于“媒体融合发展滞后”的整改情况:继续完善《曲靖市广播电视台媒体融合发展规划》,制定《曲靖市广播电视台全媒体人才引进及培养规划》,按照曲靖市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相关精神,积极配合并切实推进广播电视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积极对运营的新华社云南通曲靖党政客户端及微信、微博进行改版,主动承担起主流新兴媒体的责任,近期由市政府主办、市广播电视台承办的网络招商、直播带货等活动,传统媒体融合新媒体开展新业务呈现出良好效果。
关于“电视高清直播改造工作停滞不前”的整改情况:2020年7月,制定了《曲靖市广播电视台广播数字化电视高清化融合发展项目建设方案》,于9月向市长作了专题汇报。其间向市财政局报送的《建设方案》已获回复,市财政已经于8月底安排专项启动资金240万元,目前进入一期工程实施的前期阶段,预计11月可正式进行招标,争取在今年底明年初落实项目一期建设。
关于“主动作为不够”的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编制《曲靖市广播电视台调频广播信号覆盖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汇报,争取批准项目实施。二是将包含两个广播频率扩大覆盖、广播电视融媒体发展在内的项目打包申报曲靖新基建项目,争取明年中央和省相关新基建资金支持。
关于“财务合并尚未完成”的整改情况:严格按照机构改革和财务管理相关规定,与银行系统积极沟通,及时完成原电台银行账户注销、原电视制作中心财务并入市广播电视台两项工作,切实规范经营业务及财务管理。
关于“风险意识不强,防控措施不力”的整改情况:一是全面开展台内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二是协调驻大楼单位(市广电局、网络公司)联防联查,明确三方安全工作边界协议。三是制定《曲靖市广播电视台治理能力现代化实施方案》,把相关安全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严格管理、严格督查。四是对雨水渗漏部分进行仔细排查,积极筹措资金进行修缮处理。
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提出的意见建议整改还不到位”的整改情况:全台无办公用房,现使用的办公用房均系占用业务用房。台办公会多次研究、实地查看,多次与广电局沟通,在前期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查基础上,制定了《办公用房调整工作方案》,台5位处级领导干部办公用房已经严格按标准调整,其他干部的办公用房正在有序调整。
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关于“撰写工作总结搞克隆”方面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曲靖市广播电视台公文办理规范化流程》,全面规范公文办理过程。二是建立公文办理追办制度,确保公文处理结合实际、不走形式、按时办结。三是依托市政府办公室“公文点评”,每月组织一次公文处理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公文处理的能力和水平。
关于“签订责任书走形式”的整改情况:结合广播电视工作实际,以10个内设部门及4个党支部为单元,召开部门职工会议和支部党员大会,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逐条进行讨论、分析、研判,修改完善《曲靖市广播电视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重新组织签订,严格落实。
关于“广播电视节目的质量和数量离满足群众文化生活需要的要求还有差距”的整改情况:一是每周召开编前会,确定工作重点。二是开展受众调查,新策划推出了《向健康出发》等2个广播节目,围绕“创文”“爱卫”“脱贫”等工作新推出7个电视专题宣传栏目。三是改进会议新闻,提升信息传递于民众的有效性。四是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改进领导同志活动报道。
关于“没有发挥好舆论监督作用方面”的整改情况:一是将舆论监督报道确定为编前会每周研究的主要事项,2020年7月以来,市广播电视台播出了大量关于创文、创卫的曝光节目,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二是在《新闻777》《曲靖大家帮》节目当中推出固定板块,报道群众反映的问题,督促相关部门给予有效解决。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关于“基层组织生活落实不力”方面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曲靖市广播电视台2020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曲靖市广播电视台党员学习教育培训计划》《党务干部和支部委员教育培训计划》,并严格按计划开展学习培训。制定了《曲靖市广播电视台2020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曲靖市广播电视台机关党委2020年工作计划》《曲靖市广播电视台机关党委2020年工作要点》,并与各支部签订《2020基层党建工作目标职责书》。二是认真开展组织生活,2020年台党组成员参加各个层级的组织生活平均达到30次以上。三是认真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支部活动。
关于“基层党组织战斗力亟待加强”方面的整改情况:设置完善了党建工作队伍配置,台机关党委每季度开展1期党支部书记、委员专题培训,到目前开展3期;
每月进行1次党务干部培训,自台机关党委3月30日获批成立至今共开展6次;
组织党员开展丰富多彩的支部活动28次,切实夯实支部建设基础。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相关规定落实有差距”的整改情况:制定了《曲靖市广播电视台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工作规范》《曲靖市广播电视台机关党委组织生活会工作规范》,严格按程序和要求组织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好人主义。
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发扬民主不够充分”方面的整改情况:2020年5月,修订《中共曲靖市广播电视台党组会议制度》,规范会议流程。做到会前认真准备,会上充分发扬民主,严格落实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进一步提高议事决策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关于“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吸引力工作做得不够,发展党员工作不严格”的整改情况:一是以本台被市委组织部列为“创新基层党支部建设,增强支部活力”示范点为契机,创新开展支部“一月一主题”活动。2020年以来,已经开展党员志愿服务、爱绿护植等主题活动20次。二是认真做好谈心谈话工作,台领导班子成员互相谈心、台领导班子成员与干部职工谈心、各支部书记与党员干部谈心、各部门负责人与部门干部职工谈心。目前,4个层次的谈话谈心活动已经完成一轮,有效增进了党员对党组织的归属感,增强了党组织的吸引力。三是发展预备党员1名,入党积极分子1名。疫情期间主动申请到湖北采访的1名记者,已经及时发展为入党积极分子。
关于“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不规范”的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云南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交纳工作的通知》,重申“党费日”制度,增强党员意识和党性观念。二是严格落实每月1号“党费日”集中交纳党费,建立和完善《市广播电视台机关党委“党费日”制度》和《市广播电视台机关党委党费收缴台账》,每月由各党支部组织委员负责党费收缴事宜。三是设置财务管理“党费科目”,严格执行关于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党支部将党费收缴和使用情况每季度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监督。
关于“对党员日常教育不到位,落实管理制度不严格”的整改情况:市广播电视台党组组织修订《曲靖市广播电视台“三会一课”制度》《曲靖市广播电视台党员干部学习制度》《曲靖市广播电视台党组会议制度》《曲靖市广播电视台财务管理制度》《曲靖市广播电视台人事管理制度》等17项规章制度,切实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围绕内部管理,完善考勤、请销假、休假、外出报备制度和内勤管理制度,强化制度约束,做到常抓常管常严。
关于“部分党员担当精神不足,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的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黄文秀、廖俊波等先进事迹和《永远在路上》《打铁还需自身硬》《巡视利剑》等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片,强化为民务实清廉的群众观点,增强宗旨意识,树立为民情怀。二是修订完成《公文追办制度》《重点工作督查制度》《工作纪律督查制度》等规章制度,强化督查以推进工作落实。三是组织驻村扶贫工作队员认真学习,增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的战略性、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进一步端正思想、压实责任。同时,全力支持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工作,做到与原岗位脱离,全力做好人财物的保障,确保扶贫干部做到沉下身、专下心、业务精。
关于“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的整改情况:党组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2020)主体责任清单》,台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台机关党委与各支部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与此同时,认真查找在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可能发生的腐败行为的风险点,并认真填写内部机构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和个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不断提升红线意识、底线意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874-8988058;
电子邮箱:qjtvbgs@qq.com;
通信地址:曲靖市子午路广电大楼市广播电视台整改办公室。
中共曲靖市广播电视台党组
2020年10月30日
2.天桥区贸促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篇二
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1月25日至3月3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直机关工委进行了巡察。5月11日,市委巡察组向市直机关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市直机关工委坚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过硬的工作作风,针对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的主要问题,严肃认真对待,做到立行立改,真改实改。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自身机关党建工作存在弱化虚化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专题研究自身机关党建不足”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年初制定计划。根据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工作要点,结合工委机关党建自身特点,制定工委内部2018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方案及任务分解表,加强标准化建设,突出自身特色。二是定期进行研究。每季度工委书记会设置1个议题,专项研究工委机关自身党建重点工作。三是进行专题部署。机关党委根据上级党组织相关工作要求,及时组织研究和部署相关专项工作。今年3月,召开工委机关党委党的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四是抓好督促检查。向各支部印发工委2018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方案及任务分解表。机关党委定期检查各支部工作,督促做好台帐登记,抓好相关工作的部署落实。
2.针对“机关党组织建设缺失”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成立机关党委。2017年9月,经全体党员酝酿,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召开了工委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机关党委班子,成立工委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二是及时调整机关党委成员。严格按照《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条例》有关规定,对交流轮岗的党委委员及时做好增补、调整分工等工作。
3.针对“机关党支部首次集中换届滞后”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建立健全机关党支部。2017年9月机关党委成立后,相继成立工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企工部、群团部,以及离退休老干支部共6个支部,并选举产生各支部委员、书记。二是及时调整充实支部班子。严格按照《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条例》有关规定,对交流轮岗的支部书记及时做好调整、充实等工作,并向老干部支部选派第一副书记。
4.针对“组织生活开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落实按照“三会一课”制度。督促各支部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机关党委牵头做好工委领导带头上党课相关准备工作,要求各支部书记在本支部上党课,鼓励支部委员、普通党员上党课。做好“三会一课”记录,每季度督促检查各支部会议记录情况。二是制定“三会一课”工作指引。围绕市委组织部每季度下发的“三会一课”主题内容指引,组织各支部认真学习贯彻,开展相应主题活动。三是率先试行半专职党务干部制度。鼓励各支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各支部结合各自业务特点、业务需要,开展相关各具特色的支部活动,形成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党建生态。此做法得到市委组织部的充分肯定和推广。四是创新开展党员集体“政治生日”活动。每季度举办一次,通过建立一本党员政治生日台账、赠送一张政治生日贺卡、重温一次入党誓词、开展一次谈心谈话、赠送一本学习读物、组织一次集中学习(“七个一”)“政治生日”活动,进一步强化党员宗旨意识,增强党员荣誉感和责任感。此项工作被市委组织部作为基层党组织生活创新案例报省委组织部。
(二)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机关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落实主体责任。根据市纪委相关要求,年初专题研究和部署自身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拟定本工委机关党风廉政工作计划,制定2018年工委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及任务分解表。二是及时传达部署。今年3月,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及省、市纪委有关全会精神。三是加强党风廉政责任制。制定《2018年工委机关党风廉政责任制》,工委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组长与各部门负责人签订《2018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四是强化工作纪律建设。今年3月起,机关纪委牵头组织开展工作纪律大检查。组织签订《深圳市纪检监察干部业余生活和社会交往活动行为规范承诺书》并报市纪委备案。在工委网站、微信公众号、工作群等发送相关纪检监察信息,切实做好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
2.针对“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够”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加强文件传阅。进一步规范工委各级来文拟办及阅示权限,分级分类确定来文传阅范围。让领导和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中央、省、市关于从严治党的精神。二是创新党务工作方式。通过实行机关半专职党务干部制度,工委6个支部均设置1人为半专职党务干部,激发半专职党务干部的工作活力,实现工委自身的机关党建工作有专人专抓、专管、专落实。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风险防范。针对人事任免、行政经费管理、党费管理等岗位以及审批流程,编制工委机关内部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四是提高党建业务能力。定期组织开展工委机关党务知识培训,尤其注重对支委及半专职党务干部的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党务干部自身业务能力。五是加强检查监督。机关党委定期指定学习内容,督促各支部组织学xxx省市关于党的建设和廉政建设相关文件精神。及时组织召开全体党员大会,传达学xxx省市有关文件精神。
3.针对“干部教育管理不严,个人事项填报一致率不高”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开展专项培训辅导。针对个人事项填报“一致率”不高的问题,2018年年初,在领导干部个人事项集中填报阶段,办公室组织集中填报培训与个别辅导相结合,并加大对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表的初核,对一些易错易漏点予以及时提醒。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加大对个人事项漏报瞒报的惩处。2018年上半年,我委个人事项随机抽查2人、凡提必核1人,一致率为100%。二是加强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做好干部人事档案清查、出入境备案管理、干部八小时外的监督管理,与机关党委共同做好党员干部的谈心谈话工作,进一步熟悉掌握干部工作、家庭、生活等的基本情况,引导干部清理朋友圈。
4.针对“谈话提醒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制定《深圳市直机关工委谈话提醒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规范谈话对象、谈话内容、相关程序等,形成谈话提醒长效机制。二是开展谈话提醒。今年以来,机关纪委共谈话6人次,其中,根据市委第一巡查组反馈的意见,确定谈话对象,开展提醒谈话5人次。三是规范谈话内容记录。对干部提拔、岗位交流,苗头性错误,信访举报等情况下,由分管领导对其进行谈话提醒,并做好相关谈话提醒记录。
(三)关于“履行主业抓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不足”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规划性不强”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制定党建工作的纲领性指导文件。按照《广东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有关精神,结合工委系统机关党的建设实际情况,第一时间组织拟定《加强机关党的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注重党建工作的整体性、规划性。二是明确工作要点。根据中央、省市党建工作要求,结合工委系统各单位党组织工作实际情况,年初部署下发工委系统党建工作要点。三是夯实党建基础。以支部建设标准化为突破点,突出6个标准,抓实党组织换届、支部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党费管理、专题活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等。发挥支部在党员教育管理监督中的作用。积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规范落实“三会一课”工作指引;发挥党支部在选人用人中的把关作用,对干部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建议。四是强化党建责任考核。进一步压实党组(党委)对机关党建的领导责任,开展年终党组(党委)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工作,督促一把手履行好抓党建的第一责任。进一步严格抓好机关党建的绩效考核评定工作,推动机关党建工作全面落实。落实《党支部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职责考核办法》。五是突出制度建设。组织制定《市直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市直机关党内谈心谈话制度》《市直机关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制度》《市直机关党组织党课制度》等4个制度,以制度化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六是加大党务工作实务培训力度。灵活采取多种培训方式,提升党务干部专业化水平。加大对兼职党务干部的岗前培训。七是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加强专职党务干部配备情况的督促和检查,联合有关部门落实有关规定。试行机关党支部设立半专职党务干部制度,加强日常党务工作力量。推动基层党务工作交流,激发党务干部创新活力,推动基层党建平衡、协作发展。八是狠抓重点主题活动。根据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围绕服务改革发展大局,每年设定一个主题,在全系统开展相关主题活动,着眼于学习动员、鼓足干劲、提高能力、推动落实,以党建促服务中心工作。2018年开展“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活动;2019年拟开展“提高政治引领力、强化新担当新作为”活动。九是进一步加强群团工作。打造“巾帼讲堂”等品牌,提升妇女素养,研究出台加强市直机关团组织建设若干规定。
2.针对“调研指导不足”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建立调研指导机制。工委组织部门对所管理的各基层党组织党建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有针对性、有计划地拟定调研主题和调研安排,由工委领导带队组织基层调研,为各单位党组织党建工作提供指导,并形成长效机制。加大对各区直机关工委的业务指导和交流,形成全市党建一盘棋的格局。二是强化调研成果应用。在深调研基础上,针对市直机关和驻深单位党建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研判,形成综合调研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三是加大对外学习交流力度。每年拟定几个调研主题,分别由工委领导带队,赴兄弟省市单位调研学习先进经验。今年4月,工委调研组赴上海市、浙江省、杭州市和扬州市四地工委和当地部分基层单位,就机关党建工作和机关纪工委设置情况进行了实地考察调研,形成《关于赴上海等地调研机关纪工委设置情况的报告》《关于赴上海等地学习考察机关党建的调研报告》等2份报告,并分别呈市纪委张子兴书记、市委组织部郑轲部长阅示,推动完善市直机关纪工委工作机制,形成加强机关党建十大举措。
3.针对“监督检查不力”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狠抓督促检查。年末结合党建绩效考核、书记述职等,以书面自查、现场检查、书记述职等形式,重点就年初部署落实情况、标准化建设情况以及重点工作等落实情况,实行督促检查全覆盖,并加大对检查结果的应用。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党建标准化指导,特别是“三会一课”、双重组织生活会等组织生活制度的落实,加大检查力度,采取日常随机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方式,有效提升基层党组织标准化水平。二是深化党建质量指标应用。以季度或半年为单位公布一次,逐步形成集发布、分析、督促、评价等于一体的配套机制,推动各基层党组织通过党建创新指数,找出工作中的薄弱点,更加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不断提升机关党建科学化水平。三是推进智慧党建应用。按照全市智慧党建系统建设统一部署,充分利用智慧党建系统信息化优势,实时掌握各基层党组织有关工作情况,做好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党费收缴使用等有关工作等预警提醒和监督工作。四是开展“坚持标准打造特色”专题活动。今年6月,对驻深企业基层党支部中特色党支部活动进行验收。
(四)关于“党费及项目经费的使用监管不到位”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党费预算管理不够科学,结余过多”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党费预算管理。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以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提升党建质量标准,创建党建工作品牌为契机,开展评先评优活动;扩大党员教育培训覆盖面,强化工委服务基层、服务党员的责任意识,加大扶持基层党组织工作力度,增强基层党组织活力和生机。探索根据工委系统各基层党组织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留存比例适当向基层党组织倾斜。二是修订《党费使用指导性意见及工作流程》。工委组织部近期将结合工委系统党费使用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党费使用范围,规范程序。三是加大党费使用力度。在解决结余过多的问题上,在严格遵照党费使用相关规定基础上,坚持党费向基层倾斜的原则,对一些困难企业基层党组织下拨党员活动经费、党员教育经费、基层党组织党建品牌项目支持、慰问党员、党组织表彰等方面加大党员支出。开展评先评优活动,提升党建工作质量;强化服务基层、服务党员的责任意识,加大扶持基层党建工作力度;开展党员培训工作,扩大党员教育培训覆盖面;加大生活困难党员的补助力度。四是加大对重点党建项目经费支持。为加强机关党建阵地建设、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
2.针对“存在超范围使用党费”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及时落实整改。参照其他单位做法,通过党费支出聘请组织员,负责基层党组织服务相关基础工作。2016年省委组织部在审查党费使用时,提出清查意见。2016年底,工委立即与在聘的3名组织员解除劳动关系,已经完成此项工作整改。二是重新修订《党内关怀帮扶工作制度》。制定更加科学、合理、公平的慰问党员条件、范围以及慰问对象的推荐工作流程,将退休老干部的慰问工作整体纳入工委慰问工作体系。明确定期慰问与临时慰问的条件,扩大慰问党员的覆盖面,提高慰问金发放额度。
3.针对“党费使用报销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重新修订《市直机关工委系统入党发展对象培训委托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参考行政经费支出相关规定,严格党费使用支付途径。二是加大监管力度。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对入党发展对象培训内容和培训纪律进行抽查,确保培训的效果和质量;对下拨党费的使用情况进行有效监管。三是修订完善《工委留存党费使用工作规程》。明确党费使用的具体范围,党费使用开支凭证具体明细;党费使用的审批权限和报销流程;下拨党费的监管事项和工作流程等,加大党费使用的监管力度,堵塞党费报销漏洞。
4.针对“项目经费支出管理不严”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加强项目经费预算管理。细化项目经费预算编制,严格执行无预算无请示不得开支的财务管理规定。二是加强对市直机关文体比赛、志愿服务集市等活动预支购买餐券的台账登记管理,做到每张餐券有登记、每次领用有签收,确保餐券台账登记账实相符。对此次巡察发现没有签收的餐券,我委将要求相关经办人补充办理相关签收手续。三是进一步强化财务管理,在制度规定上严格设置出纳和会计岗位,在执行环节要求经办人、经手人必须在两人以上,防止出现财务漏洞。四是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谈话提醒。针对巡察整改发现的餐券问题,机关纪委对该部门负责人及相关经办人予以批评教育、提醒谈话,全体党员干部引以为戒。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88133673,88133975;邮政信箱: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1018号市委大院东附楼304房;电子邮箱:jggw-bgs@sz.gov.cn。
市直机关工委
3.天桥区贸促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篇三
一、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整改思路。成立县城管局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研究整改落实工作,按照整改方案进行布置,对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
(二)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制度建立。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局党组坚持“标本兼治、务求实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上下联动、合力攻坚”的原则,及时总结经验、出台制度,建立起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
(三)总结整改经验,提升工作站位。通过这次整改,全局形成了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党建工作格局,同时增强了广大党员干部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
二、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组核心作用不强,管党治党不严肃
1、针对党组不健全的整改情况。
已向县委组织部多次进行了申请,请示尽快配齐班子,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
2、针对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局党组讨论通过了《新乡县城管局“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县城管局党组议事规则》等制度规定,通过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进一步明确了领导班子分工,“三重一大”范围、议事决策程序以及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等内容。二是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围绕“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十六字方针,强调重大事项通报和集体讨论、决策。从领导体制、工作机制上确保党内生活民主化、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三是在进行集体研究时,实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杜绝“一言堂”现象。
3、针对管党治党不严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专门印制了党组文件头,严格区分党务发文与行政发文,杜绝以行政文代替党组文现象。二是及时调整了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小组。三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坚持亲自抓、亲自管,进一步严肃工作态度,狠抓责任落实,切实提升管党治党水平。
4、针对纪律观念淡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纪律教育。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认真学习贯彻“两准则、四条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促进党员队伍素质提高。二是按照《中共新乡县委关于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的实施意见》(新发[2018]13号)文件要求,我单位于2019年11月就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召开了专题剖析讨论会,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二)理论学习不深不透,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
1、针对理论学习效果差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完善《机关学习制度》,规定每周二下午为固定的学习时间,如有其他活动不能学习时,根据情况予以补课。二是切实加强理论学习。抓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抓好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教育全局党员干部悟初心、守初心、践初心。进一步增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目前已组织党员学习180余人次,集中学习研讨3次。系统学习了《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论述摘编》、党章,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河南工作、城市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三是严格以考促学。11月13日、11月20日,局党组分别组织机关党员进行了两次知识测试,重点考察了党员干部对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乡村振兴等方面的理解把握程度,促进广大党员干部更加全面深入系统地学习掌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等理论知识,提升学习成效。四是突出以效验学。以考核结果、工作实绩、干部素质和能力高低等来检验学习效果,将学习作为推动工作的重要动力,以学习促进工作提升,以实际工作成效检验学习成果。
2、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局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切实履行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党组织书记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其他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二是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决策部署,把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的建设高质量的重要内容,使广大党员干部筑牢思想基础,树立正确舆论导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
(三)组织生活不规范,选人用人问题突出
1、针对党支部书记长期缺位、“三会一课”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在班子暂未配齐的情况下,由代支部书记负责支部工作。二是于2019年10月15日向县直工委进行了更名请示,县直工委批复:同意将新乡县城管中心机关党支部更名为新乡县城市管理局机关党支部。待班子成员到位后,马上按照有关程序进行支部换届。挑选政治素养高、业务能力强的同志担任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积极开展支部各项活动。三是按照《党章》要求,制定“三会一课”计划和党支部学习制度,严格“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从局领导班子做起,带头参加“三会一课”,带头谈体会、讲党课、作报告,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
2、针对发展党员程序不严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把好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关、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关、发展对象确定关、预备党员教育考察关、预备党员转正关。通过群众调查、交流谈心等方式,全面考察和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入党动机、社会关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否严守党的纪律等情况,避免把不合格人选纳入发展党员的对象,从源头上把好党员发展质量关。二是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支部召开支委会进行审查,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报局党组预审,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讨论表决,每个会议都要求记录完整,程序都符合规定要求,并严格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度,入党积极分子在确定为发展对象前,支部都按规定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3、针对选人用人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突出党组领导和把关作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局党组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二是严格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局党组根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要求,规范做好组织考察、党组讨论、公示、任职等各个环节,切实做到组织严密,程序合法。
4、针对长期雇佣大量临时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经与县人社局和有关劳务派遣公司联系,进行劳务派遣需要一定时间,同时各项费用需要纳入到2020年相关预算。为保证垃圾处理厂等各项工作正常进行,经请示县分管领导,原有人员暂时留岗。待各项手续齐备后,将立即按照《县委关于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编制外使用临时工的通知》(办文(2007)49号)文件要求,逐步将临时工转换为劳务派遣工,有效化解不稳定因素。二是针对反馈的临时工问题已全部予以辞退。
(四)业务监管宽松软,四风问题依然存在
1、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三资管理,进一步完善《城管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严格固定资产采购审批,定期盘点大额使用管理台账。二是对该相机丢失原因进行了认真调查,确系在机关搬迁时不慎遗失,局党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和警示约谈,并责令其做出深刻检查。
2、针对政府采购存在浪费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反馈意见中所涉及的补充合同进行了核查:因原有显卡为集成显卡,与大屏不匹配,故新增8块专业显卡以及8台显示器;
原有机柜不能满足现有设备需求,故新增2套网络专用机柜。二是组织单位人员认真学习了《政府采购法》《合同法》等招投标法律、法规及政府的具体采购措施,严格按照法律和制度执行,杜绝各种奢侈浪费。
3、针对执法收费极其不规范,存在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增强城管综合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10月9—10月12日,我局派出五名执法业务骨干参加了由市城管局组织的全封闭培训,全面深入的学习了《新乡市城市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管理执法智能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解读和行政处罚案卷制作、公益公诉和《河南省城市建成区餐饮服务业油烟净化设施安装和运行维护督查管理办法》等业务知识。二是于2019年6月16日与河南宁璋律师事务所签订合同,聘请专业人士担任法律顾问,会同局法制股指导做好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审核工作,对每一起处罚案件进行认真审核把关,真正做到事实清楚、依据准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不断完善我单位各项行政执法程序。三是建立执法收费台账,要求执法队员每天做好执法收费台账,台账上要明确征收对象及联系电话,征收依据,应收金额、实收数目,减免理由。执法收费台账定期到行政服务中心进行审核备案。
(五)项目管理粗放,招投标问题多发
1、针对项目评标打分任性,评标结果显失公平,业主代表收取评标费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单位人员学习《政府采购法》《合同法》等招投标法律、法规及政府的具体采购措施,严格按照法律和制度执行。二是严格执行廉政谈话制度,在重大项目招标前,由党组主要负责人对相关人员进行警示约谈。
2、针对项目实施普遍缺少监督机制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局法制股会同所聘请的法律顾问对合同文本进行重新梳理,对评价服务细则缺失、违约责任不明的合同进行补充合同。目前该项工作正在进行中。二是建立健全项目监督机制,定期召开工作例会,针对每个项目建立督查台账,发现问题即刻整改或处罚。三是针对巡察组反馈的车辆和人员不到位问题,现已按照合同进行购置、添加到位。四是将2016-2018年我局实施的21个招投标项目交由县审计局进行绩效审计,待审计完成后,严格按照审计结果和要求进行整改。
3、针对项目管理存在漏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项目监督管理制度,堵塞管理漏洞。二是2019年9月与凤鸣湖公园水上游船运营商签订管理协议并缴纳费用。
4、针对出现各种低级错误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单位人员学习《政府采购法》《合同法》等招投标法律、法规及政府的具体采购措施,严格按照法律和制度执行。二对重点岗位人员进行了岗位责任心教育,确保项目招标、验收“把好关、把严管”,避免低级错误发生。三是对巡察组反馈问题中项目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三、巩固整改成效
当前,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一步,县城管局党组继续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不断推动城管局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把深入学习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中之重,采取多种形式学习,做到学以致用。
(二)持续抓好整改工作。对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检查核查,防止问题反弹。对近期能整改到位的,跟踪督查,确保在限定时间内落实完成。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进一步细化方案,列出计划,锲而不舍抓好整改。
(三)积极推动城管事业改革发展。我们将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进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围绕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选拔任用、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全力推进城市管理各项工作的开展。
中共新乡县城市管理局党组
4.天桥区贸促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篇四
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巡察整改情况报告
根据郑州市委统一部署,2016年10月27日至11月27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二七区进行了常规巡察。2016年12月25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二七区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区委高度重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安排部署,及时召开区委常委会,认真研究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敢于担当,真抓严改,切实履行好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制定下发了《郑州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确定了八个牵头和责任单位,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领导及具体责任人,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区委主要领导多次主持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问题整改措施,协调解决整改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区委每半月听取一次整改情况汇报,及时掌握整改动态。同时将巡察整改工作与“三严三实”、“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相结合,建立长效机制。
二、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落实“两个责任”方面还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区委落实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在宣传教育方面,把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作为“大宣教”的重要内容去抓落实。认真执行中心组学习、“四会一课”等教育制度。2016年区委中心组拟安排廉政方面内容4次,观看警示教育片4部。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印发《廉在起跑线》教材,开展“三个一”廉政教育活动,通过《纪顾问》手册,《每周一鉴》手机报等媒介和平台,开展廉政文化教育。在监督检查方面,严格落实《中共二七区委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每年听取2次工作汇报,督促党风廉政建设各项目标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加强对落实“两个责任”的检查考核,并定期督查。强化在元旦春节期间关键节点监督检查,有效构筑廉洁从政的思想防线。在制度建设方面。大力推行《党委(党组)负责人向区纪委全委会述责述廉》制度,实现全区各单位党委(党组)负责人述责述廉全覆盖。完善制定了《关于规范和改进公务接待推广“公务灶”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公款外出程序的通知》等制度。进一步细化项目指挥部等议事协调机构经费开支管理规定,严禁违规发放补贴、超规格接待等现象发生。
2、关于区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方面存在薄弱环节的整改情况
在履行监督责任方面。加强反映党员干部违纪问题线索管理,健全反腐败案件查办协作配合和办案协作机制,保证各类案件处理到位,强化案件查办震慑作用。强化有效监督机制运用,继续实施“三卡”预警机制,最大限度地保护干部、关心干部。在“三转”工作方面。年初已完成区纪委内设机构调整改革,目前正积极探索在区直单位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相关工作。调整清理规范街道纪工委副书记的分工和兼职,严禁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分管兼职外的工作,确保纪检组织负责人专司其职。在加大对党员干部执纪问责力度方面。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认真落实好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抓好典型案件的“一案双查”,切实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二)关于干部工作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整改情况。计划2016年上半年提前完成超职数配备干部消化任务。健全完善具体的超配干部消化实施方案,对空缺岗位交流补缺,对到龄退休干部,及时办理退休手续。根据机构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情况、新变化,及时调整优化编制和职数设置。严格执行科级干部调整预审备案制度,凡涉及科级干部需要调整的,及时向市委组织部上报调整方案。
2、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选任工作流程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制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和监督流程,严把资格程序关,对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环节实施全过程监督。进一步完善《关于健全完善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不定期召开会议,畅通信息渠道。进一步加大科级干部个人事项报告核查工作整改力度,抓好跟踪问效。
3、关于干部人事档案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按照市委组织部干部档案工作统一部署,组织精干力量对全区科级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等信息进行全面审核认定。截止目前,已完成了全区80%科级干部的档案初审任务。6月底前,将按要求对涉及到的问题向各单位进行反馈,对档案信息进行严格认定和规范,确保干部档案信息真实、准确。
(三)关于部分单位“四风”问题突出,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和财经纪律现象严重等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部分单位违规发放津贴补助、部分项目指挥部违规列支考察旅游费用、部分单位大量列支招待费用、部分单位大额列支礼品等问题,区纪委已对3名正科级干部、1名副科级干部、1名一般干部(财务部门负责人)、5名村组干部进行立案调查,对12人进行诫勉谈话;责令副科级以上干部全额退回所领取津补贴。研究制定《二七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实施办法》、《二七区拆迁补偿责任清单制度》及重点项目加班、公务接待等具体办法,规范拆迁改造、津贴补贴发放、公务活动等,从制度上防止财务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组织对全区各单位2013年以来的财务账目进行全面审计,对违反规定的,依规依法严肃处理。
关于部分城中村拆迁改造项目房屋补偿方面存在问题,区纪委已对侯寨乡罗沟滨河花园项目改造中,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罗沟村原书记及主任进行了立案调查,给予2人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采取“一项目一教育、一问题一警示”的方法,对拆迁人员和村组干部开展“以案说法、以案明纪”教育活动。对涉及城中村改造项目的指挥部进行专项检查,如发现存在腐败和违纪违法情况将严肃处理。
下一步,区委将根据调查进展情况,对涉嫌违纪违法的干部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同时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制度,不仅给予违纪干部严肃处理,还要追究单位相关领导责任,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三、切实巩固扩大巡察整改成果
目前,我区的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与市委巡察组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必须常抓不懈、持之以恒,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取信于民。
(一)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坚持把党的思想建设放在首位,将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与“两学一做”活动相结合,紧抓“学”的基础和“做”的关键,通过多种形式专题学,强化引领树典型,严格标准双评议,立足岗位做贡献等措施,教育引导全区党员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
(二)坚决履行好区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坚持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作为重大政治要求,抓好落实。同时,督促各单位党组织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全面领导责任,完善考核机制,层层传导压力,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督促各单位纪委(纪检组)切实履行好党内监督职责,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协助党委(党组)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三)继续坚持对反腐败的高压态势。继续对市委巡察组交办的问题线索进行深入调查核实,按要求及时上报工作进展和核查情况,做到查清查实,绝不遗漏。坚持对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切实把强化监督贯穿于干部培养、选拔、任用、管理等各个环节;建立和完善国内差旅、公务接待等方面的长效管理机制,堵塞漏洞,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四)充分利用巡察成果构建长效机制。严格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开展专项检查核实,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严格按照整改工作方案要求,跟踪督查;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紧盯不放,一抓到底。持续深化“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以整改具体问题为切入点,深入查找深层次原因,对于已经建立的制度,加强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对于制度尚不完善的,以问题为导向抓好制度建设,及时堵住制度漏洞,筑牢制度防线。
关于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巡察整改情况报告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16年11月22日至12月3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孟州市开展了专项巡察,并于2016年2月26日反馈了巡察情况,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定整改决心,在正确认识巡察整改中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市委认为,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是讲政治严纪律守规矩的具体体现,是贯彻落实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举措,要把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突出从严、突出治本,以“钉钉子”精神,坚决抓好落实。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整改责任。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孟州市委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对反馈意见进行传达贯彻、安排部署,成立了以市委书记为组长、市委常委任副组长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整改工作,由市委副书记任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主持协调领导小组日常性工作。孟州市委把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全市上下凝心聚力、密切配合,全力推进整改工作。
(二)党委部门率先垂范,强力推进整改工作。在整改工作中,孟州市委率先垂范,敢于担当,带头做好自身整改工作。市委多次召开常委会、五人小组会和主要领导碰头会,专题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存在问题,敦促牵头各部门领导对巡察整改工作亲自研究、亲自调度、亲自督导、亲自落实。市委分管领导多次主持召开工作调度会,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科学调度、督促检查,深入掌握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孟州市委从政治纪律、工作纪律、会议纪律、廉政纪律等6个方面对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工作作风、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廉洁自律等20项内容进行明确规定;在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方面,尤其是在“第一种形态”上狠下功夫,采取约谈、提醒、批评教育、写出书面检查等方式处理了数名领导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轻微违纪问题,把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的要求落到实处。
(三)持续倒排完成时限,逐一落实整改任务。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共梳理出29类整改事项,建立问题台账,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要求、整改时限,坚持逐个问题挂号、逐项内容销号。建立三级督查机制,层层督导,明察暗访,对存在的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督查,对未按照要求、时限完成的整改任务,责令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做出情况说明,对工作不力的进行追责,并按照“两个责任”的要求,追究相关领导责任,确保整改工作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四)自觉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督查督办。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及建议,端正态度,虚心接受,不回避、不遮掩、不护短。整改中坚持标本兼治,既注重个性问题整改,又注重共性问题研究,认真核实所有问题线索,深挖细查,查清问题原因,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通过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堵塞工作漏洞,突出查处重点,紧盯“小微权力”,加强“两个责任”落实不力责任追究力度和典型问题曝光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负面典型,整改成效显著。
(五)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强化落实跟踪问效。一是对整改完成的单位,不定期开展“回头看”工作,及时准确掌握单位现状,防止问题反弹。二是拓宽监督渠道,强化监督制约,建立党风政风监督员制度,在全社会范围内聘请44名党风政风监督员,形成了多层面、立体化、广覆盖的群众监督网络,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三是纪检监察、财政、审计、检察、公安等单位密切配合,堵塞监管漏洞,确保监督不留死角。四是强化廉政教育,深入开展“和睦家园”建设行动,通过开设“和睦家园”大讲堂,把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教育引导公职人员培育良好家风。注重运用典型案例加强警示教育,通过以案说法、以案说纪,让党员干部正确认识手中的权力,有效震慑违纪行为。五是对整改过程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健全的制度,尽快规范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加快建立制度体系。
通过这次巡察整改活动,有效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党政一把手带头抓好班子、带好队伍,自觉扛起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真正做到“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不松手,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不甩手,班子成员履行分管责任不缩手”,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当作应尽之责,切实把肩上的责任扛稳、抓牢、做实;形成了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和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强大合力。进一步强化了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有效克服了部分单位存在的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有效防范了“四风”反弹,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明显增强,基层突出问题得到了有效治理,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等不正之风得到了有效遏制,干部中存在的“不想干、不会干、不敢干、胡乱干”等问题得到了严肃查处,推动了干部作风的进一步好转,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不断高涨,工作效率明显提高,战斗力得到进一步增强,在全市上下形成了认真履职、勇于担当、务实高效的良好氛围。
二、围绕反馈问题,在巡察整改措施的落实上规范程序、严格流程、高效办理
孟州市委严格按照**市委第一巡察组的有关要求,细化责任分工,规范办理程序,注重办理质量,加强跟踪督查,确保巡察组下转信访件高效办理。市委第一巡察组交办的371件问题线索,已整改到位294件,正在核查48件,尚未处置29件。其中,交办市纪委监察局问题线索197件,已整改到位138件,正在整改30件,尚未整改29件;交办信访局利益诉求类问题线索164件,已整改到位148件,正在整改16件;交办组织部问题线索4件,已全部整改到位。交办政府办问题线索6件,已整改到位4件,正在整改2件。全市共立案审查39人,给予党政纪处分38人,已进入审理程序1件,诫勉谈话、函询等组织处理18人。在巡察组巡察和整改意见落实期间,孟州市委按照巡察组的要求,在认真落实反馈意见整改的基础上,扩大审查范围,对侵害群众利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和为官不为等方面进行排查摸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截至目前,市检察院立案1起2人,市公安局立案1起1人,市纪委立案审查16人,给予党政纪处分9人,正在调查处理7人。
(一)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1、关于“公款旅游问题多发”问题。(1)认真贯彻执行“八项规定”有关要求,建立健全党政机关经费管理、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公务接待、会议活动等方面的配套制度,坚决杜绝借开会、出差、考察、交流培训、开展群团活动等名义变相组织公款旅游。(2)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公款旅游案件,特别是八项规定出台之后仍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查处了4个单位的公款旅游问题,给予党政纪处分8人,组织处理1人。
2、关于“违规用车”问题。(1)按照上级统一安排,加快推进公车改革,并制定出台《孟州市一般公务用车服务保障办法》、《孟州市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加强对公务用车的使用管理,对所有单位的公务用车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违规用车的立行立改。(2)进一步加快建立公车使用平台,设立孟州市一般公务用车服务中心平台,对保留的一般公务用车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配、统一使用。同时,进一步完善公车使用审批程序和制度,强化对公车使用的约束和管理。(3)坚持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持续加强对公车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行为。开通“清风孟州”微信公众号和政府网站举报平台,接受社会监督。(4)加大问责力度,对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目前,5个单位的违规用车问题已处理完毕,给予党政纪处分1人,诫勉谈话2人;1个单位的违规用车问题已进入审理程序。
3、关于“办公用房清理不彻底”问题。(1)开展对办公用房清理“回头看”工作,组织市委、市政府两办及有关单位对各单位办公用房清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全面整改到位。(2)进一步健全完善办公用房动态管理机制,由机关事务局牵头对各乡镇办事处、市直各单位办公用房变动调整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掌握使用情况,确保不发生因机构改革合并出现办公用房超标问题。(3)强化监督检查问责。对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不及时整改的,由监察部门追究当事人责任,并按照“两个责任”的要求,追究相关领导责任。目前,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的8个单位均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已对1人进行诫勉谈话,对7个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写出书面检查。
4、关于“违规购买保险”问题。(1)强化监督检查,将违规购买保险作为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重点进行治理,加大对有关问题的查处力度。(2)强化协调配合。财政、审计等部门按照《关于禁止行政事业单位用公款为个人购买保险的通知》的要求,进一步强化财务监督、审计监督。(3)强化案件查办。查处违规为职工购买保险案件1起,责令相关责任人写出书面检查,追缴违纪资金39200元。
5、关于“公务接待费向公司转嫁”问题。(1)强化财务资金管理,严格落实新预算法,强化年初预算管理,进一步规范资金的使用。(2)严格执行财政资金有关议事规定,建立健全《孟州市市级财政资金审批程序》,严格按程序要求审批资金。(3)出台《孟州市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孟州市财务开支联签会审暂行规定》,转发了《**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单位开支票据管理,未经联签会审的财务开支票据一律不得入账报销,未经集体研究决定的大项开支一律不予报销,切实推行阳光票据,坚决避免资金使用过程中的违规行为。(4)将各单位资金使用情况作为监督审计的重点,定期组织人员对各单位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有关问题。
6、关于“个别干部自律意识淡薄”问题。(1)强化警示教育,注重运用典型案例加强警示教育,通过以案说法、以案说纪,有效震慑乱作为行为,先后组织5批次党员干部700余人次到河南省第四监狱、焦南监狱接受警示教育。通过开展警示教育,让党员干部正确认识手中的权力。(2)开展基层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查处和纠正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等违纪行为。(3)建立党风政风监督员制度。拓宽监督渠道,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在全社会范围内聘请44名党风政风监督员,形成了多层面、立体化、广覆盖的群众监督网络。
(二)关于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的问题
1、关于“在企业兼职或者兼职取酬”问题。(1)畅通在企业违规兼职或兼职取酬问题的反映渠道,开通“12388”举报电话和“清风孟州”微信举报平台,加强对在企业违规兼职或兼职取酬问题的监督。(2)组织开展在企业兼职或者兼职取酬问题的自查自纠,认真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组织、财政、人事等部门加强日常监管和督查。认真组织开展对在企业兼职或者兼职取酬问题的自查自纠。(3)加大对党员干部在企业兼职或兼职取酬问题的检查力度,涉嫌违纪违法的一查到底。目前已给予4名兼职取酬人员党政纪处分并追缴违纪所得。
2、关于“经商办企业”问题。(1)按照《开展清理纠正党员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工作方案》要求,在全市开展清理整顿党员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活动。在专项检查中,共查处2起违规经商办企业案件,已认真进行纠正。(2)严格按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凡是在规定期限内主动自查自纠的,免予处理;弄虚作假或隐瞒不报的,问题突出且整改不力的,明拖暗顶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的从严处理;对问题严重、顶风违纪的,给予相关责任人党政纪处分。查办违规集资分红违纪问题一起,并将职工集资款全部退出。
3、关于“购买非上市公司股份”问题。加大治理力度,加强对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源头管控,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约谈、函询等方式及时提醒和纠正,对单位和公职人员顶风违纪谋取利益的问题严肃查处。目前,已对1起购买非上市公司股份行为进行纠正。
4、关于“买卖非公开发行股票”问题。(1)会同组织、人事、财政、工商、税务等部门,查找薄弱环节,完善监管制度,堵塞监管漏洞。(2)通过社会监督、媒体监督、部门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对干部职工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的问题进行监督,确保监督不留死角,并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目前已对参与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的3名公职人员进行了党政纪处分。
5、关于“领导干部利用职务影响为亲属经营活动提供便利”问题。(1)建立廉政提醒制度。在全市建立落实工程项目廉政告知承诺和“双推双优”制度,在每个工程项目立项、招标建设中,通过廉政风险告知、廉政承诺和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等形式,使项目建设单位做到既有推进工程的施工方案,又有推进工程的预防腐败方案。(2)完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在选拔任用干部时,要求考察对象填报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表。重点报告个人及配偶、子女的收入、投资、房产等情况,接受社会各界监督。(3)加大问责力度。把领导干部利用职务影响为亲属经营活动提供便利作为党员干部违反廉洁自律、与民争利的重要案件查处。并拓宽线索来源渠道,鼓励利益相关方或冲突方举报问题、提供线索,发现问题,严肃查处。
(三)关于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
1、关于“工作怠慢,慢作为”问题。(1)抓好责任分解。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将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出台具体措施切实抓细抓实抓出成效。(2)加强督查重点推进工作。市委成立督查局,整合市纪委、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力量,强化对有关单位工作落实的监督检查。(3)抓好责任追究,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后仍然顶风违纪的行为,对慢作为、乱作为、不作为造成不良后果或影响的,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绝不袒护。目前,查处慢作为行为3起,给予党政纪处分1人,诫勉谈话4人。
2、关于“缺乏担当不作为”问题。制定出台《孟州市“两不一低一乱”行为问责办法》,对不深入、不担当、低效率、乱作为的党员干部严肃问责。针对安全生产事故多发问题,按照安全生产相关问责办法的规定,党政纪处分5人,诫勉谈话5人,并对6个单位全市通报批评;针对招投标过程中监督不力导致废标频出的问题,党政纪处分1人,诫勉谈话1人;针对基础设施建设中存在的不作为问题,诫勉谈话4人。
3、关于“滥用职权,乱作为”问题。(1)推行行政审批改革和行政审批流程重构工作,严格按照“单位申报、编办审核、法制复核、单位确认、编委会研究通过”等程序,对全市37家行政事业单位、4000余项权力清单和行政职权运作流程图进行审核,并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2)加强行政审批流程监管,强化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完善行政机关政务公开制度,积极运用和规范互联网监督,进一步健全监督机制。(3)加大行政问责和责任追究力度,对失职渎职行为,坚决追究责任人的相应责任。全市先后查处不作为、乱作为案件13起,党政纪处分30人。
(四)关于“面”上的问题
1、关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问题。(1)加大对计划生育政策、社会抚养费征收等有关政策的宣传力度,增强全市干部职工依法生育的理念。(2)对孟州市党员干部计划生育信息平台进行全面核查,共发现违反计划生育问题线索8起,核实4起,给予党政纪处分5人。(3)对严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严肃进行查处,并在全市进行通报。
2、关于“干部学历、身份造假”问题。(1)严把拟选拔任用干部、交流任职干部的档案审核关,严格执行干部档案任前审核制度,重点审核 “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2)完善相关制度,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干部学历、学位认证工作的通知》,明确在今后的干部选拔任用时,凡考察对象学历未认证的,一律不得上会研究,对于在学历问题上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目前,已免职1人,暂不予提拔或重用1人。
3、关于档案管理缺失问题。(1)成立专项整改小组,对2016年以前各类文件材料进行整理。建立健全了文书材料保管规章制度,规范了入档、保存、传阅、外借等相关流程;同时,购置扫描仪等设备,对档案进行规范化、数字化管理。(2)市档案局对全市档案管理人员进行了专项培训,并到相关单位抽查指导。针对因档案管理缺失造成档案信息无法准确利用的问题,给予党政纪处分1人,组织处理1人。
4、关于“设立账外账”问题。(1)严格落实党委主要负责人“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明确各单位一把手不得直接分管财务工作,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分管财务工作,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限定分管领导的资金审批权限,对重大资金和资产的安排务必按照规定的原则和程序,进行开支使用及处置。(2)加强监督查处力度。多部门联动,加大查处力度,财政、审计和监察部门齐抓共管,先后两次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清理“小金库”专项检查,防止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目前已对1人立案调查结束,案件已移送审理。
5、关于“工程项目建设领域问题较多”问题。(1)成立工程建设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开展专项治理。目前,正在对2012年以来未批先建、违规办证、以罚代管、该罚未罚等现象进行排查,规划局排查工程28个,发现未批先建工程12个,已经整改到位11个,其余1个正在整改;招标办共排查2013年工程15项,无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行为;工程科共排查建设工程35个,发现未批先建工程25个,目前已整改到位24个,剩余1个正在督办。(2)进一步完善工程项目的审批流程,《孟州市城乡规划审批程序规定》已于5月15日正式下发,已完成《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意见》的起草工作,其他审批流程正在制定中。(3)加强工程建设领域的行政监察。对因工作人员失职渎职造成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行为的,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并按照“两个责任”的要求,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6、关于“审计监督流于形式”问题。(1)对审计项目开展全面清理活动。截至目前,对2016年审计项目回访64个,涉及问题356个,已整改问题154个,对尚未整改到位的审计问题,逐项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时限,限期整改。(2)加强对审计整改工作的跟踪检查。每年实行1至2次统一回访,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项目结束后,由审计部门将被审计单位的审计整改情况以《审计要情》等形式向市政府汇报。(3)加大督查力度。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在下步工作中将各相关单位审计问题整改情况纳入政府目标考核,确保整改实效。(4)研究建立审计线索移送制度。由审计局牵头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甄别,对涉嫌违纪的移交市纪委监察局进行处理,对审计问题未及时整改的,由监察部门进行问责。
7、关于“基层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多发”问题。(1)开展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组成11个检查组对各乡镇办事处55个行政村进行了抽查,发现问题线索9起,给予党政纪处分11人。(2)市纪委全会对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作出专题部署,严肃查处基层农村干部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目前已查处5起,党纪处分5人。(3)建成大定、会昌、河雍3个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示范点。
(五)出现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
1、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1)开展市委书记讲主体责任党课,通过对“两个责任”相关要求进行阐释,强调各乡镇办事处、市直各单位班子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开展纪委书记讲干部警示党课,以《挺纪在前 揽缰启程》为主题,对新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进行解析,督促提醒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责。(2)市纪委每月月初向各乡镇办事处、市直单位下发“两个责任”提示单,督促各单位扎实推进“两个责任”落地生根,目前已下发5期。(3)市纪委全委会通过召开述责述廉评议大会的形式,对12个单位党(工)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个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进行质询评议,倒逼主体责任落实。(4)加强“两个责任”落实不力责任追究力度和典型问题曝光力度,给予党政纪处分5人。(5)市本级巡察机构对3个单位进行了专项巡察,发现违反“六项纪律”方面的问题38个,对巡察发现的能够及时整改的问题已向被巡察单位提出立行立改建议。
2、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现状与新常态不相适应”问题。(1)结合“务实重干,绿色发展”大讨论活动,对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就“两不一低一乱”问题进行了深入查摆并建立了整改台账,干部“多干事多出错,不干事不出错”的思想得到了纠正。(2)缺职岗位尽快配备到位,加大领导干部交流力度。对政法系统干部进行了调整,共涉及21名科级干部,其中提拔重用8人,平职交流12人,免职1人。关于科技局长职位空缺问题,在此次调整中已配备到位。(3)结合我市乡镇党委换届工作,统筹考虑,对部分缺职岗位进行配备,对长期在同一岗位任职的干部进行了交流,共涉及31家单位和146名干部,其中,提拔正科级干部16人,提拔副科级干部28人,重用和同级非领导职务转任领导职务21人,平职交流81人。
3、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问题。(1)制定完善政府系统分级授权体系,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集体决策事项进行细化,明确决策权限,为全面实施“三重一大”制度奠定基础。(2)进一步优化民主决策程序,在市政府常务会议筹备组织过程中,认真执行会前酝酿、会中讨论、会后落实的规定,对决策环节做好文字记录,出台会议纪要,确保决策过程有据可查。对“三重一大”事项,坚持由领导班子以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并按照规定和程序向市委、市人大报告。今年以来,已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8次,集体研究讨论工作46项,重要事项均按照有关规定向市委、市人大进行报告。(3)加大决策执行力度。对今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138项重点工作进行分解立项,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进度目标,实行“月督查、季通报”工作制度,加大工作推进力度。
三、抓住巡改契机,在我市巡察整改工作的深化上把牢方向、突出重点、务求长效
我市的整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与上级要求还存在差距,需要坚持不懈,持续推进,确保实效。下一步,我市将继续严格对照**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紧紧盯住整改重点,持续深入抓好后续整改工作,不断巩固扩大巡察成果,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以整改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一)坚持不懈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坚持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作为重大政治要求,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全面领导责任,一级管好一级,层层传导压力,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切实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
(二)坚持不懈推进整改落实工作。严格按照市委部署和要求,坚持思想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持续用力,真正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查漏补缺,巩固成果,确保整改落实有始有终、确保每个问题整改到位、落到实处。
(三)坚持不懈持续改进作风。按照“三严三实”要求,立足抓常抓细抓长,持续开展作风突出问题整治,推进作风教育常态化、建章立制常态化、监督检查常态化。倡导勤政为民务实良好作风,以群众满意为标准,进一步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务实重干、绿色发展”大讨论活动成果,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四)坚持不懈完善制度体制。坚持标本兼治,把具体问题整改与加强制度建设结合起来,在抓好具体问题整改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共性问题研究制定制度机制,着力构建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用制度来培育良好作风,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从源头上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