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环境状况公报(5篇)
1.河南省环境状况公报 篇一
2006年河南省环境状况公报
2008-05-0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一条“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发布环境状况公报”的规定,现发布《2006年河南省环境状况公报》。
综 述
2006年,全省环境保护工作认真贯彻国家和省第六次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坚定不移地执行中央提出的又好又快发展和省政府关于“硬起 手腕、采取硬措施、打一场环境综合治理攻坚战”的要求,实施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的工作思路,坚持以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为主线,以“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 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为重点,以6个流域和5个群区的环境综合整治为突破口,努力践行三个历史性转变,真正使环境保护作为推动经济转型、促进结构调整和转 变增长方式的主战场。在全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生产总值比上年增长14.1%和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总体水平上升的情况下,全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与上 年相比略有下降,环境质量得到了进一步改善。
但是,当前全省的环境形势依然严峻,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矛盾还十分突出,经济结构不合理、主要污染物减排困难大等情况依然存在。环境保护的任务仍然艰巨繁重。
水 环 境
状况
2006年,全省地表水水质级别为轻污染。与上年相比,全省水环境质量污染程度有所减轻,加权平均综合污染指数由0.62降至 0.52。省辖市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水质平均达标率为93.9%,比上年提高8.4个百分点。省辖海河流域污染程度位于首位,淮河流域和黄河流域次之,长 江流域较轻。主要污染因子为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和高锰酸盐指数。
全省监控的7979.4公里河段长度中,Ⅰ~Ⅲ类水质河段长3950.4公里,占监控河段总长度的49.5%,比上年减少 524.8公里;Ⅳ类水质河段长1095.4公里,占13.7%,比上年增加776.4公里;Ⅴ类水质河段长605.8公里,占7.6%,比上年增加 49.2公里;劣Ⅴ类水质河段长2327.8公里,占29.2%,比上年减少300.8公里。
1.淮河流域 水质级别为轻污染,与上年相比,污染程度基本无变化。淮河干流、浉河、竹竿河、白露河、史灌河、汝河、臻头河、沙河、北汝河、澧河水质级别继续保持优或 良,颍河、大沙河、沱河仍为中污染,贾鲁河、双洎河、黑河、涡河、惠济河、包河仍为重污染。清潩河由重污染变为中污染,洪河由中污染变为轻污染,潢河由良 变为轻污染,泉河由轻污染变为中污染,黑茨河由良变为重污染。重污染的河流中,双洎河、惠济河污染程度明显减轻,涡河、包河污染程度明显增加,贾鲁河污染 程度有所增加,黑河污染程度基本无变化。
监控的4513.1公里河段长度中,Ⅰ~Ⅲ类水质河段长1992.0公里,占监控河段长度的44.1%,比上年减少469.8公 里;Ⅳ类水质河段长708.2公里,占15.7%,比上年增加444.2公里;Ⅴ类水质河段长409.0公里,占9.1%,比上年增加129.6公里;劣 Ⅴ类水质河段长1403.9公里,占31.1%,比上年减少104.0公里。
2.海河流域 水质级别为中污染,与上年相比,污染程度明显减轻。淇河水质级别继续保持优,安阳河仍为轻污染,汤河由中污染变为轻污染。重污染的河流中,共产主义渠污染程度显著减轻,卫河污染程度有所减轻,马颊河污染程度基本无变化。
监控的788.8公里河段长度中,Ⅰ~Ⅲ类水质河段长205.5公里,占监控河段长度的26.0%,与上年持平;Ⅳ类水质河段长 73.3公里,占9.3%,比上年增加73.3公里;Ⅴ类水质河段长60.0公里,占7.6%,比上年减少13.3公里;劣Ⅴ类水质河段长450.1公 里,占57.1%,比上年减少60.0公里。
3.黄河流域 水质级别为轻污染,与上年相比,污染程度有所减轻。伊河、宏农涧河水质级别继续保持优或良,黄河干流、洛河由轻污染变为良。重污染的河流中,天然文岩渠、蟒河、金堤河污染程度均显著减轻。
监控的1912.9公里河段长度中,Ⅰ~Ⅲ类水质河段长1296.0公里,占监控河段长度的67.7 %,与上年持平;Ⅳ类水质河段长107.0公里,占5.6%,比上年增加52.0公里;Ⅴ类水质河段长36.0公里,占1.9%,比上年减少16.0公 里;劣Ⅴ类水质河段长473.9公里,占24.8%,比上年减少36.0公里。
4.长江流域 水质级别为轻污染,与上年相比,污染程度有所减轻。白河、唐河水质级别仍为轻污染,湍河由中污染变为轻污染,老灌河由优变为轻污染。
监控的764.6公里河段长度中,Ⅰ~Ⅲ类水质河段长456.9公里,占监控河段长度的59.8%,比上年减少55.0公里;Ⅳ类 水质河段长206.9公里,占27.1%,比上年增加206.9公里;Ⅴ类水质河段长100.8公里,占13.2%,比上年减少51.1公里;劣Ⅴ类水质 河段长0公里,比上年减少100.8公里。
5.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 2006年,全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为 100%。与上年相比,全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提高2.0个百分点。平顶山、许昌、濮阳、济源4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级别为优,郑 州、开封、洛阳、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漯河、三门峡、南阳、商丘、信阳、周口、驻马店14个城市水质级别为良好。濮阳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级别由轻污 染变为优,许昌由良好变为优,周口、驻马店由优变为良好,其它城市无变化。
6.地下水 2006年,全省地下水水质级别为良好,与上年相比,全省地下水水质基本稳定。18个省辖市中有16个城市地下水水质级别为良好,开封、濮阳2个城市为较差。周口市由较差变为良好,郑州市由优变为良好,其它城市水质级别无变化。
7.水库 2006年,全省水库总体水质较好。监控的23座大中型水库中,洛阳故县水库水 质达到Ⅰ类标准;郑州尖岗水库、白沙水库,洛阳陆浑水库,平顶山昭平台水库、孤石滩水库、白龟山水库、石漫滩水库,安阳彰武水库,济源小浪底水库,三门峡 窄口水库,南阳鸭河口水库、丹江口水库,信阳南湾水库、泼河水库、鲇鱼山水库、五岳水库、石山口水库,驻马店板桥水库、薄山水库、宋家场水库20座水库水 质达到Ⅱ类标准;三门峡水库、驻马店宿鸭湖水库水质达到Ⅲ类标准。废水及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2006年,全省工业和城镇生活废水排放量为27.80亿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为13.01亿吨,城镇生活废水排放量为14.79亿吨。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为69.33万吨,比上年削减了3.8%。措施与行动
实行严格的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制,加大对环保目标责任书执行情况的动态考核。省政府两次对省辖市政府环保目标进展情况进行阶段性考 核,并强化过程控制,主管省长两次致函18个省辖市市长,要求环保目标执行工作进展缓慢的市县限期整改,极大地促进了水污染防治工作。对出境断面连续两次 超标的省辖市,省环保局致函其市政府,并予以黄牌警告。
深入开展重点流域区域环境综合整治。2006年,省环保局研定并报省政府批准将沙颍河、卫河、蟒沁河、白河、惠济河、黑河六个流域 作为全省环境综合整治的重点工作,对30家水污染严重的企业实施了关闭,对123家已经做到达标排放但排污总量仍然较大、排污浓度仍然较高、对河流水质影 响严重的企业进行了深度治理。
继续加大对化肥、造纸、皮革等重点行业企业的规范建设与治理设施完善,在治污工艺上从严把关,提高整体治污水平。
加快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力度。截至2006年底,全省基本建成污水处理厂93座,形成日处理污水能力444万吨。
加快全省环境自动监控系统建设,38个水质自动监测站正式启动并投入试运行,318家废水排放重点污染源安装了在线监控设备,全省水环境监控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组织开展了“亲近河流——沙颍河行动和卫河行动”等公众参与的环保公益活动,积极推动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大 气 环 境
状况
2006年,全省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5.9%,主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18个省辖市中,信阳、新乡、鹤壁、周口、商 丘、安阳、漯河、濮阳、焦作、三门峡、洛阳、郑州、南阳、济源、驻马店、开封16个城市空气质量级别为良;许昌、平顶山2个城市为轻污染。
与上年相比,全省城市空气质量有所改善,优良天数比例提高3.3个百分点。空气质量为良的城市增加5个,轻污染的城市减少5个,无中、重污染的城市。鹤壁、安阳、漯河、济源、焦作、开封6市空气质量由轻污染变为良,许昌由良变为轻污染。
2006年,全省降水平均pH值为6.22,酸雨平均发生率为1.4%,比上年减少1.9个百分点。出现酸雨的城市分别是洛阳、南 阳、济源,其中洛阳市酸雨发生率在20%以上。与上年相比,出现酸雨的城市个数减少了1个,南阳、洛阳2市酸雨发生率分别减少15.9、6.7个百分点, 济源市酸雨发生率升高2.8个百分点。废气及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2006年,全省工业废气排放量为16770亿标立方米;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58.88万吨,比上年削减2.2%;烟尘排放量为79.67万吨;工业粉尘排放量为56.39万吨。措施与行动 对全省所有燃煤电厂(包括已批在建电厂)分配二氧化硫绩效排放总量,同时排定了所有燃煤电厂的脱硫治理完成时间。2006年底,全省第一批17家电厂已全部如期完成脱硫工程建设任务。全省单机容量12.5万千瓦以上机组要求在2008年底前全部完成脱硫。
淘汰落后生产工艺,依法关闭违法企业。2006年,全省共关闭立窑水泥生产线219条、耐火材料倒焰窑企业186家,治理耐火材料企业700多家。
对新密、巩义耐火材料群区,新乡、南阳、许昌三个水泥群区,以及高速公路沿线两侧、风景名胜区周围等区域,组织开展了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全省共有70个城市环境空气监测点位建成自动监测系统,114家废气排放重点污染源安装了在线监控设备,全省环境空气监控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和自动化。
加大烟尘控制区管理力度,全省建成烟尘控制区234个,面积2326.8平方公里,面积较上年增长5.5%。
声 环 境
状况
2006年,全省城市建成区声环境质量级别为较好。城市功能区噪声测点达标率为85.1%,道路交通噪声路段达标率为85.8%,与上年相比,城市功能区噪声测点达标率提高3.9个百分点,城市道路交通噪声路段达标率提高1.0个百分点。
城市建成区声环境质量:鹤壁级别为好,三门峡、新乡、南阳、济源、焦作、濮阳、信阳、驻马店、开封、安阳、平顶山、许昌、漯河、商丘、洛阳15个城市级别为较好,郑州、周口级别为轻度污染。
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鹤壁、新乡、安阳、济源、郑州、洛阳、三门峡、驻马店、漯河、商丘、焦作、濮阳、许昌、开封、南阳15个城市级别为好,平顶山、信阳、周口3个城市级别为较好。
安阳、焦作2个城市建成区声环境质量级别由轻度污染变为较好,鹤壁由较好变为好。开封、焦作、济源、濮阳4个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由较好变为好,平顶山由好变为较好。
措施与行动
对全省工业固定源噪声污染进行了重点监控,建筑噪声污染管理工作也得到了加强。开展中、高考期间噪声控制与监督检查工作,全省环境宣教部门、环境执法部门联合各级新闻媒体,组织开展了“杜绝噪声污染保障考场安静”的集中宣传活动。
巩固城市噪声达标区建设,积极创建“安静小区”。全省已建成噪声达标区257个,面积1625.4平方公里。
固 体 废 物
状况
2006年,全省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7463.62万吨,其中危险废物产生量15.23万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5268.15万吨(含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贮存量704.49万吨,处置量1830.61万吨,排放量3.22万吨。
2006年,全省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为1165.7万吨,处理量为548.5万吨,处理率为47%。措施与行动
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全省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为67.64%。
加快生活垃圾处理场建设。截至2006年底,全省正在运行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65座,其中达到无害化处理标准的15座。
以危险废物管理为突破口,以防止“突发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为工作重点,强化对危险废物转移的监督,逐步实施对危险废物的全过程监 控。2006年,全省对符合条件的10家企业颁发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成功转移了8批危险废物。郑州、焦作率先开展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为危险废物管 理打下良好基础。
狠抓固体废物进口管理。与郑州海关联合,打击违法进口固体废物,对两起进口废物进行调查处理,杜绝了“洋垃圾”入境河南。
组织开展对全省医疗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专项检查。
截至2006年底,全省共建成郑州、洛阳、南阳和濮阳4个省辖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
辐 射 环 境
状况
2006年,全省辐射环境质量仍然保持在天然本底水平。核技术应用、伴生矿物资源开发利用中产生的放射 性污染被控制在局部区域,未对环境产生影响;省放射性废物库安全运行,周围环境中的放射性水平未发生明显变化;退役的核工业781矿处于有效监控内,未发 生放射性矿物质扩散事件。
随着移动通信基站、高压输变电工程和广播电视发射塔等造成的空间电磁信号的增加,城市环境的电磁辐射污染整体有所提高,但总体仍低于国家标准规定的公众剂量限值。措施与行动
全面开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制度。2006年,全省共批准辐射安全许可证持证单位373家。
加强对废旧闲置放射源的收贮力度。2006年,全省收缴、安全处置废旧放射源579枚,其中对重点流域、区域关停的 79条水泥生产线上的168枚废旧放射源收贮费用进行了减免,确保了全省辐射环境安全。截至2006年底,省放射性废物库累计收贮废旧放射源2277枚,全省废旧放射源的安全风险得到基本消除。
生 态 环 境
状况
2006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继续按照《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关于“三区”推进战略积极实施。自然保护区、重要生态功能区的 环境保护得到加强,各种资源开发中的环境保护工作逐步纳入法制轨道,农村环保工作全面推进。全省生态环境状况趋向好转,局部地区生态环境质量有所改善,但 总体仍十分脆弱,矿产资源重点开发区的生态破坏和土壤污染等突出问题没有得到根本改善,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及种植养殖废弃物排放量逐年增加,面源污染防治 和资源开发中的生态修复任务十分艰巨。
气候 2006年,全省年平均气温为15.4℃,比常年偏高1.0℃,比上年偏高0.8℃,其中冬季气温略偏低,春、夏、秋季气温偏高。全省年平均降水量为 695.7毫米,比常年偏少5.1%,比上年偏少17.9%,其中冬季降水偏多,春、夏、秋季降水偏少,北中部的部分地区出现干旱。年日照时数偏少,其中 春季日照偏多,冬、夏、秋季偏少。
森林 2006年,全省森林覆盖率为22.64%。全省林业用地456.41万公顷,有林地 270.3万公顷,活立木蓄积量1.337亿立方米。全年完成营造林278.75万亩、县级以上通道绿化2741公里,新建和完善农田林网1324万 亩,13个县(市、区)达到高级平原绿化标准。新建4处省级森林公园、3处国家级森林公园,截至2006年底,全省共建森林公园92处。
自然保护区 2006年,原小秦岭禁猎禁伐区由省级自然保护区升格为河南省小秦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截至2006年底,全省共有各级自然保护区32个,其中国家级10个,地方级22个,总面积达74.26万公顷。
风景名胜区 全省共有风景名胜区30个,其中国家级9 个,省级21个,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面积占全省国土面积的2.04%。
耕地与施肥 全省耕地面积1.189亿亩,人均1.22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0342亿 亩。全省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认真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制度,连续8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2006年,全省开发复垦整理增加耕地与建设占用耕地相 抵,净增耕地2643.8亩,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2006年,全省化肥施用总量544万吨以上(折纯),居全国第一位,比上年增长5%。不合理施用化肥特别是氮磷肥,导致养分流失,地下水和地表水硝酸盐积累,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农业面源污染加剧。
物种 2006年底,全省有维管束植物近4000种,约占全国总种数的12.2%;野生陆生脊椎动物520种,占全国总种数的20.4%;已定名的昆虫2000多种,占全国昆虫种类的66.7%。
湿地 全省湿地总面积110.87万公顷(含水稻田44.35万公顷),占全省总面积的6.6%。已建立湿地类型的自然保护区14处,湿地保护区总面积25.38万公顷,占全省湿地面积的22.89%。建立了全省第一个湿地公园——平桥两河口省级湿地公园。
城市绿化 2006年,全省城市建成区园林绿地面积45934公顷,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55033公顷,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2.79%,全省城市建成区新增公园绿地面积1422公顷,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8.53平方米。
生态示范区和生态县 2006年,鲁山、嵩县、方城等县完成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截至2006年底,全省被批准命名的国家级生态示范区达到20个,省级生态示范区2个。生态县(市)建设有新的进展,永城、义马、偃师三市生态市规划通过评审,并启动实施;济源等8个市、县编制了生态市、县建设规划。
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文明村 2006年,西平县柏城镇、汝阳县城关镇、济源市下冶乡、固始县黎集镇、项城市高寺镇被环保总局命名为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全省有150个村建成市级生态文明村。措施与行动
以开展全省煤炭、铝土矿资源开发秩序整顿与规范工作为契机,强化对资源开发活动的生态保护监管,将整合后的矿山企业纳入依法监管轨道,继续组织开展矿山环保执法检查,使开工建设的矿山企业的环评执行率由不足20%提高到70%以上。积极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继续将生态示范区建设、环境优美小城镇和生态文明村创建以及规模化养殖企业污染防治(简称“三创一 治”)列入各级政府环保责任目标;我省被国家环保总局批准为全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试点省;实施50万农户沼气工程,全省有481家达到国家规定规 模的养殖场通过治理基本做到粪污水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整治和改善农村生活环境成效显著;启动全省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采取了大面积测土配方施肥行 动。
加强对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的保护。省政府正式向国家环保总局报送了《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源头国家级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和《河南省淮 河源国家级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规划》,提请列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规划;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对新县连康山、灵宝小秦岭和西峡伏牛山三个国家级自然 保护区给予专项补助。
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体系建设。2006年,新建6个国家级、165个市县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点,形成了包括11个国家级、14个省级、226个市县级监测站点在内的以候鸟为重点的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体系。
加大依法治林力度,组织开展了以“绿盾行动”为重点的五次严打专项行动,2006年全省共查处各类涉林案件1.3万起,打击处理违 法犯罪人员1.6万人。印发了森林防火等四项应急预案,提高了应对突发林业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全省开展了林业生态县创建活动,首批建成林业生态县9个。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全省参加义务植树人数4615万人次,完成义务植树1.88亿株。
环 境 监 督 管 理
环境法制 2006年,全省地方立法工作取得新进展,全面修订后的《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已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于2007年5月1日起实施。环境 执法工作成效显著,全省全年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3332起,省环保局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38起,有力地维护了群众的合法环境权益。严格落实环境违法 企业“黑名单”和挂牌督办等各项制度,省环保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对8起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实行了挂牌督办,将5家典型违法排污企业列入了环境违法企业“黑名 单”,并在主要新闻媒体公布其违法事实和查处意见,在强化全省环境执法方面迈出了新步伐。
环境监察 2006年,全省各级环境监察机构共组织现场检查31万人次,查处纠正各类环境违法违规行为16000多起。加强对环境安全隐患的排查,建立了重点企业巡 查制度和环境应急事件处置机制。开展对全省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工业园区以及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的专项检查,查处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环境违法企业121 家、工业园区内环境违法企业374家、违法建设项目568个。围绕省政府确定的“六个流域、五个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整合全省环境监察执法力量,切实 加强对重点流域、区域和重点污染源的现场检查。省辖市以上12369环保热线共受理群众举报18564件,结案18451起,结案率99%。
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2006年,全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继续坚持严格环境准入,强化环评的调控功能,坚持做到积极支持先进的、坚决制止落后的、严格控制过热的、努力限制 排污量大的项目建设,坚持对建设项目实行“四不批、三严查”政策。全年全省共审批新、改、扩建项目9109个,其中核技术应用与电磁辐射建设项目277 个。积极推进规划(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开展,完成了对17项区域规划环评的评审。坚持严格环评审批和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两手抓,全年全省竣工验 收建设项目2102个,其中省环保局组织验收项目95个。开展化工、石化类建设项目环境风险排查,共排查环境风险隐患项目887个,通过环境风险排查实施 搬迁项目4个,限期补做风险评价报告项目96个,限期完善风险防范措施项目45个。开展2006年固定资产投资新开工项目的清理工作,对780个项目的环 评执行情况进行了清理,依法停建两批37个违法违规项目,使纳入清理范围项目的环评执行率明显提高。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建设项目现 场环境监察机制。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 国务院下达我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为:到2010年底,全省二氧 化硫和COD排放总量在2005年基础上分别削减14%和10.8%。为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确保完成国家与我省签订的二氧化硫和COD排放总量削减目 标,我省自我加压,制定了严于国家的总量削减目标:计划到2010年底,全省二氧化硫和COD排放总量在2005年基础上分别削减17.4%和 15.6%,比国务院下达的指标分别高出3.4和4.8个百分点。为了削减主要污染物排放量,2006年全省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2006年2月和8 月,省政府分别与各省辖市政府签订了《2006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和《“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将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以政府 责任目标的方式,分解到各省辖市。二是开展了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在促进环境质量改善的同时,也大幅度地削减了污染物的排放。三是加大了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 设,为主要污染物减排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四是加大燃煤电厂烟气脱硫治理力度。
专栏
【重要会议】 2006年2月15日,省政府在郑州召开全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刘新民副省长代表省政府与各省辖市政府签订《2006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
2006年2月20日,省政府在郑州召开全省重点流域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总结上年全省8大重点流域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成效、做法和经验,安排部署2006年全省6个重点流域和5个重污染群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2006年3月22日-31日,省政府先后在新密、漯河、开封召开耐火材料、沙颍河黑河白河和惠济河卫河蟒沁河污染防治现场会,安排部署流域(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2006年4 月17日-18日,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在北京召开,温家宝总理提出:做好新形势下的环保工作,要加快实现三个历史性转变,把环境保护摆在更加重要的战 略位置,切实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会上刘新民副省长代表省政府做了《突出污染防治重点全面加强环境保护》的典型发言。
2006年6月9日,省政府在郑州召开全省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认真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对环保专项行动的重要批示和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动员部署全省的环保专项行动。
2006年6月19日-20日,省政府召开全省第六次环境保护大会,李成玉省长提出要“深刻认识国家对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关系的重 大调整、深刻认识加强环境保护是新时期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深刻认识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把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切 实加强环境保护工作。”7月4日,省政府出台了《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决定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十一五”时期全省环境保护的目 标和任务。2006年8月31日,省政府与各省辖市政府签订了《“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明确指出“十一五”各市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和环境质量目标,以及相应的保障措施,为确保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打下良好的基础。
2006年11月9日,省政府在郑州召开全省环保专项行动暨政府环保目标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通报2006年全省环保专项行动、重点 流域区域环境综合整治以及政府环保目标任务落实进展情况,为切实做好最后阶段冲刺攻坚工作,确保全年各项环保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进行动员部署。
【政府环保责任目标】2006年底,省政府组织省发展改革委、监察厅、司法厅、建设厅、农业厅、环保局、工商局、安监局、电监办等 有关部门,对各省辖市政府2006环保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验收,考核结果显示:18个省辖市政府较好地完成了与省政府签订的2006环境保护 责任目标。其中,郑州、洛阳、鹤壁、焦作、许昌、漯河、三门峡、南阳、济源市政府为完成省政府环境保护目标优秀单位,其余各省辖市为完成省政府环境保护目 标先进单位。
【重点流域区域环境综合整治】2006年,省政府决定对沙颍河、卫河、蟒沁河、白河、惠济河、黑河6个重点流域,辉县、禹州无梁 镇、南阳蒲山镇水泥群区和巩义、新密耐火材料群区5个重点区域,以及高速公路沿线、国道两侧、风景名胜区周围开展环境综合整治。这项工作又被省委、省政府 列入向全省人民公开承诺办理的10件实事之一。经过各有关方面的艰苦努力,以上重点流域区域共关闭取缔重污染企业(生产线)337家(条),限期治理或停 产治理重污染企业1096家。通过环境综合整治,上述流域区域的环境质量明显好转,6个重点流域化学需氧量平均达标率与上年同期相比提高了9.6个百分 点,5个重点区域大气降尘浓度平均下降了52.4%。各地在认真落实省重点流域、区域环境综合整治任务的同时,还结合本地实际,确定了本辖区的环境综合整 治重点,全年共关闭、取缔重污染企业和生产线798家(条),对1139家企业实施了限期治理或停产治理,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突出的热点、难点环境问题。
【城市环境保护】 2006年,全省继续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省政府下达了《关于认真贯彻“十一五”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指标实施细则和全国城市环境综合 整治定量考核管理工作规定进一步加强我省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06〕64号),省环保局印发了《关于河南省“十一五”城市环境综合 整治定量考核监测方案和监测点位认定结果的函》(豫环函〔2006〕116号),使此项考核工作可操作性更强,更加科学、全面和客观。通过城市环境综合整 治定量考核,促进了全省环境质量的改善,推动了城市环保基础设施的建设,加快了环境监管能力的提高。
2006年,全省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取得新进展。郑州市创模工作已经通过环保总局的技术评估,准备迎接国家的验收;洛 阳、三门峡、许昌和登封4市的创模规划已经通过技术评审,并经市政府批准实施;新乡和济源2市也相继提出了创模申请,正在编制创模规划。
【河南省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06〕36号)精神,全省第一次污染源 普查前期准备工作正式启动,计划在2007年至2009年三年时间内,开展全省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普查时点为2007年12月31日,普查对象为全省境内 所有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目的是通过普查,掌握各类污染源和污染物排放情况,改革环境统计调查体系,建立更加科学的 环境统计制度,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建立环境评价体系,完善发布制度。
【河南省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开展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通知》(环发〔2006〕116号)要求,全省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已经全面开展。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 查工作时间为2006-2008年,调查监测范围覆盖全省18个省辖市的全部陆地面积,调查主要内容分为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调查与评价、土壤背景点环境质量 调查与对比分析、重点区域土壤污染水平调查与评估、污染土壤修复的技术筛选、土壤环境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建设等五个部分。目的是通过开展土壤环境污染状况调 查与评价,掌握全省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状况及土壤背景点环境质量变化情况,查明全省重点地区土壤污染状况及其成因,筛选污染土壤修复技术,为合理开发利用土 壤环境资源、加强土壤环境质量监督管理、有效地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提供基础数据和技术支持。
【机构建设】2006年,环境保护执法机构建设得到了加强。在环境监察机构建设方面:全省统一规范了执法机构名称,省环境监理总站 更名为省环境监察总队,增加编制5名,各省辖市环境监理站均更名为环境监察支队,编制都有不同数量的增加。在辐射环境机构建设方面:省环保局增设了辐射环 境管理处,原省辐射环境监测管理站更名为省辐射环境安全技术中心,有15个省辖市新成立了辐射环境管理科或辐射环境管理站等辐射环境管理机构。在固体废物 管理机构建设方面:省环保局新组建了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有4个省辖市环保局设立了专门的固体废物管理机构。河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初步完成了科研机构改 革。
【环保科技】 2006年,全省共有12个项目获省环保局环境保护科技进步奖,其中一等奖5项、二等奖4项、三等奖3项。清洁生产工作继续推进,2006年完成清洁生产 审核的重点排污企业共56家,其中省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54家,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企业2家,为改善环境质量、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起到了积极的促进 作用。环保产业稳步发展,2006年全省获得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单位19家,共进行污染治理设施运营项目96项,运营项目中设施利用率、达标率 均达到100%,充分发挥了环保投资效益。
【环境宣传教育】 2006年,全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突出环境保护新闻舆论宣传,积极引导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工作,为推进全省环保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营造了浓厚的社会舆论 氛围。“中原环保世纪行”围绕“关注环境综合整治,促进群众饮用水安全”主题,由14位省级领导率队,先后组织策划了50余次采访报道活动,在省级媒体发 表各类稿件700余篇(条),弘扬先进,鞭挞环境违法行为,促使大批环境热点、难点问题得到解决;围绕国家和省第六次环保大会召开,邀请人民日报、中央电 视台等中央十大主流媒体集中宣传我省环保工作成就,全面展示河南环境新面貌;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公布环境质量状况及重大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保障 社会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办好《中州环境》,开办《环保聚焦》电视栏目,建立专业环保宣传阵地;举办了纪念“六五”世界环境日、携手共铸“环保警世钟”、“亲近河流”、“河南省环保公益书画展”等公众参与的环保公益活动;绿色系列创建活动社会影响日益扩大,截至2006年底,全省创建“绿色学校”国家级 28所、省级214所、市级856所,“绿色社区”国家级5个、省级60个、市级155个,省级“绿色企业”37个;我省王国平、宋克明荣获2006 “地球奖”。
【环境污染事故】2006年,全省共发生环境污染事故7起,其中水污染事故 4起,大气污染事故3起,直接经济损失109.7万元。【环境信访和建议提案办理】 2006年,全省各级环保部门共受理群众来信5975件,处理率达到99.3%;接待群众来访2697批4681人次,处理率99.1%。其中,省环保局 共受理群众来信216件,接待群众来访79批152人次,处理率100%。各级环保部门共办理人大建议311件、政协提案469件,办结率100%。其 中,省环保局共办理人大建议18件、政协提案22件,代表、委员满意率100%。
【环保系统行风建设】 2006年,全省环保系统按照落实一个目标(进位、保先、争优)、建立两个机制(政风行风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完善三项制度(排污收费明白卡制度、举报处理限时制度和挂牌督办制度)、开展四项活动(局长接待日活动、百家企业走访活动、优质服务窗口创建活动和政风行风督察活动)的要求,积极开展政风行 风评议活动,进一步加大了行风建设工作力度。全省环保系统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组织开展了“清理积案兑现承诺”专项检查活动,促进解 决了一批群众长期反映而没有解决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继续加强行政服务大厅建设,网上服务正式开通,“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基本形成。但是,全 省环保系统行风建设方面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个别基层环保部门不作为的情况还时有发生,离群众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下一步要继续加大行风建设力度。
【精神文明建设】2006年,全省环保系统紧紧围绕环保中心工作,以“内抓管理,外树形像”为主题,继续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文明行 业等活动,大力加强环保队伍思想作风建设、能力素质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2006年,全省环保系统共有各级文明单位194个,其中省级文明单位38个,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1个(三门峡市环保局),市级文明系统1个,市级文明标兵单位8个,市级双文明单位2个。省环保局蝉联省级文明单位。
2.河南省环境状况公报 篇二
全民义务植树运动蓬勃开展
各级领导率先垂范,义务植树蔚然成风。党和国家领导人参加了首都义务植树活动。胡锦涛总书记在植树时指出:“深入开展义务植树活动,不断扩大国土绿化面积,是实现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举措。希望全社会大力弘扬植绿、护绿、爱绿的文明新风,积极参与义务植树活动,注重科学、提高质量、加强管护,确保种一棵、活一棵、成材一棵。要通过一代又一代人的不懈努力,使祖国大地变得更加秀美。”在党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全国政协、中央军委领导和共和国部长及地方党政军领导干部的带领下,适龄公民踊跃参加义务植树活动,再一次掀起了全民植绿、兴绿、护绿的新热潮。
义务植树组织管理得到加强,形式不断创新。目前,已有北京、江苏、安徽、江西、河南、新疆、内蒙古等18个省区市相继颁布《国土绿化条例》或《义务植树条例》。北京市强化街道和乡镇义务植树属地管理制度,开展城乡手拉手义务植树活动,明确了绿地认养、购买碳汇、以资代劳等18种义务植树形式。上海市在各区县、乡镇普遍设立义务植树点,组织市民开展绿化造林活动。陕西“我为延安种棵树”活动开展 3年来有17万人参加植树。
义务植树宣传发动蓬勃开展,公民绿化意识显著增强。据统计,2009年共有5.9亿人次参加义务植树活动,植树
24.8亿株(含折合株数)。截至2009年底,累计有121.1亿人次参加义务植树,植树563.3亿株。
现代林业建设扎实推进
林业改革取得重大成效。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面推开,全国已确权林地面积1.01亿公顷,占集体林地的59.4%,发证面积0.76亿公顷,占集体林地总面积的44.6%。同时,公共财政支持林业发展制度逐步完善,农村林业金融制度开始建立,集体林木采伐管理机制改革取得突破,林权流转行为逐步规范,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组织扎实推进。
生态系统建设取得新进展。全年完成造林588.47万公顷,森林面积大幅度增加,森林质量明显提升。据第七次森林资源清查,全国森林面积1.95亿公顷,比上一次清查净增0.21亿公顷;森林覆盖率20.36%,净增2.15个百分点;活立木蓄积量149.13亿立方米,净增11.28亿立方米;人工林面积0.62亿公顷,净增840万公顷,继续保持世界首位。三北防护林工程完成造林118.64万公顷。沿海防护林工程建设实现了基干林带合拢。退耕还林工程完成118.68万公顷退耕、造林和封育任务。长江防护林工程两湖两库治理效果明显,林业血防工程建设规模进一步扩大,太行山绿化工程建设涌现出山西长治等一批典型,珠江防护林工程、平原绿化工程稳步推进。天然林保护工程区完成公益林建设154.2万公顷,管护面积达1.04亿公顷。实施了湿地生态保护恢复工程,启动了第二次全国湿地资源调查,全国新增国家湿地公园试点62处,国家湿地公园试点总数达到100处,国际重要湿地37处,全国湿地保护面积达到1795万公顷,占自然湿地总面积的49.6%。实施了《省级政府防沙治沙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继续推进国家级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建设,启动了第四次全国荒漠化沙化监测。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完成营造林建设任务45.77万公顷。新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4处,新增面积7.7万公顷。全国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总数达到2012处,总面积达到1.23亿公顷,占国土面积的12.8%。
林业产业体系初步形成。颁布了《林业产业振兴规划》、《全国油茶产业发展规划》。木材加工、木浆造纸等产业发展顺利,森林旅游、木本粮油等产业方兴未艾。全年完成速丰林基地建设75.8万公顷,速丰林基地建设累计完成730.87万公顷。全年森林公园共接待游客3.3亿人次,直接旅游收入219亿元,带动社会综合旅游收入近1800亿元。经济林种植与采集业年产值达到3700亿元,全年生产油茶良种嫁接苗近4.2亿株,新种植油茶林8.93万公顷,改造低产油茶林19.87万公顷。全年林业产业总产值达到1.58万亿元,同比增长9.8%。
生态文化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全国各类生态文化协会、学会、促进会、研究会相继成立,各种采风、创作活动踊跃。中国湿地博物馆、退耕还林展览馆建成,一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基地落成。
草原建设成效显著
国家实施草原重大生态建设工程,集中治理生态脆弱和严重退化草原,有效遏制了全国草原生态加速恶化的势头。退牧还草工程围栏封育4503.5万公顷,京津风沙源工程治理草原343.2万公顷,岩溶地区石漠化治理工程围栏封育种草10.7万公顷。
城乡绿化快速发展
全国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135.65万公顷,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7.37%,绿地率达33.29%,城市人均拥有公园绿地面积9.71平方米。全国已有14个城市成为国家森林城市,146个城市、30个县和10个镇分别被命名为国家园林城市(区)、国家园林县城和国家园林城镇。
部门绿化稳步推进
中央直属机关新建庭院绿地35.7万平方米,改建绿地26万多平方米,新建屋顶绿化面积7000平方米。中央国家机关义务植树10多万人次,植树10多万株,抚育中幼林200多万株。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完成“三荒”造林2.67万公顷,创建绿色营区和生态营区186个,支援地方义务植树3.3万公顷。各级团组织发动青少年800多万人次参与绿化相关活动,建设青少年绿色家园、绿化基地、共青林等示范项目300多个。各级妇联以“三八绿色工程”活动为载体,组织广大妇女积极参与植树造林、防沙治沙活动。
铁道系统当年绿化里程4082.7公里,使国家铁路已绿化里程达到33155.2公里,占宜林铁路全长的73.7%。交通运输系统实施通道绿化建设,新增公路绿化里程6.7万公里,全国公路可绿化里程已绿化167.7万公里,绿化率达57.3%。水利系统完成义务植树520万株,绿化荒山、荒沟、荒丘、荒滩180万公顷,庭院绿化240公顷,湖泊、水库绿化面积3800公顷,江河沿岸绿化5200公里,渠道两侧绿化1240公顷。教育系统开展“弘扬生态文明,共建绿色校园”活动,积极种植校园防护林、校园绿化林。中国石油矿区绿地面积达到3.5万多公顷、绿地率29.86%。冶金系统加强生产、生活区和矿山复垦造林绿化,新增绿地近万亩。
森林草原“三防”成效显著
森林草原防火不断加强。实施了《全国森林防火中长期发展规划》,森林防火基础设施等各项建设取得进展,全国森林火灾发生起数和受灾面积比2008年分别下降了38.4%和18.4%。发生草原火灾192起,受害面积2.48万公顷,连续两年无人员伤亡。
森林草原有害生物防控进一步加强。全国防治草原鼠害699万公顷,防治草原虫害517万公顷。运用生物生态方法防治有害生物面积达607万公顷。
森林、草原资源保护行动深入开展。组织开展了“绿盾三号行动” 和林区社会治安整治、禁种铲毒等系列专项行动。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案件17万多起。查处林业行政案件29.38万起。依法查处开垦草原、非法征占用草原、非法采集草原野生植物等违法案件27000余起。
2009年,国土绿化建设和管理取得显著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现有宜林地造林难度加大。二是森林草原质量低下、生态功能不强。三是违法侵占林地、草原、绿地、湿地资源现象时有发生,一些地方乱砍滥伐、乱采滥挖等现象屡禁不止。四是城市绿化发展不平衡,尤其是西部地区城市绿化总体发展滞后。五是造林绿化资金投入不足。六是义务植树尽责率有待提高。
3.辽宁省环境状况公报 篇三
(20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一条“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发布环境状况公报”的规定,现发布《辽宁省2002环境状况公报》
一、环境状况
(一)水环境
1、主要河流水质
全省有辽河、浑河、太子河、大辽河、大凌河、鸭绿江六条主要河流。其中鸭绿江水质较好,符合国家Ⅲ类水质标准,其它河流城市河段水质污染较重,有22个断面为劣Ⅴ类水质,占61.1%。主要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COD)、氨氮,分别有38.9%、58.3%的断面超国家Ⅴ类水质标准。与上年相比,污染物排放量有所下降,虽然由于持续干旱,缺少环境水,但水质没有恶化,部分河段有所好转,污染基本得到控制。
辽河水系包括辽河、浑河、太子河和大辽河四条主要河流。辽河铁岭、沈阳、盘锦三个河段均为劣Ⅴ类水质,污染严重。主要污染物是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和氨氮,分别超过国家Ⅴ类水质标准0.8倍、0.1倍和0.8倍。由于境外污水排入,对辽河铁岭段水质影响较大。与上年相比,铁岭段水质有所改善。
浑河、太子河和大辽河的18个监测断面中,Ⅳ类和劣Ⅴ类水质分别占27.7%和66.7%。其中浑河抚顺段为Ⅳ类,沈阳段为劣Ⅴ类;太子河本溪段为Ⅴ类,辽阳段为Ⅳ类,鞍山段为劣Ⅴ类;大辽河盘锦段、营口段均为劣Ⅴ类水质。氨氮污染突出,最高断面超过国家Ⅴ类水质标准6.9倍。各断面中,沈阳七台子、于家房、本溪兴安和盘锦三岔河断面污染严重。与上年相比,浑河化学需氧量浓度有所降低。
大凌河水系大凌河是全省水质污染最重的河流。全河段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浓度均值分别超国家Ⅴ类水质标准3.6倍和7.4倍,其中锦州西八千断面污染最严重。与上年相比,锦州段水质有较明显改善,主要由于金城造纸厂废水治理取得成效。
鸭绿江水系鸭绿江在全省主要河流中水质最好,丹东段水质符合国家Ⅲ类标准。与上年相比,水质进一步好转。
2、主要大中型水库水质
在13座主要大中型水库中,汤河水库和铁甲水库符合国家Ⅲ类标准,水质较好,大伙房、石门、宫山咀、闹德海、清河、柴河、乌金塘7座水库为Ⅳ类水质;其它水库为Ⅴ类或劣Ⅴ类,水质较差。
影响水库水质的主要污染物为总氮,其次是总磷和石油类。与上年相比,乌金塘、宫山咀水库总磷、总氮浓度值上升,其它水库总磷、总氮浓度基本保持稳定。
3、近岸海域水质
2002年,全省近岸海域水质功能区达标率为75.4%,其中葫芦岛、丹东海域为100%,大连海域为97.7%,盘锦、营口、锦州海域受近岸淤泥型底质影响达标率很低。主要污染物是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等,盘锦、营口、锦州三个海域无机氮分别超国家Ⅳ类海域水质标准2.0倍、1.0倍和0.8倍。
2002年全省近岸海域水质总体上好于上年,无机氮和石油类污染有所减轻。
海水浴场2002年夏季,大连、锦州、葫芦岛、营口市首次开展海水浴场水质监测,在监测的7个海水浴场中,5个浴场水质为优良级。
4、废水及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2002年全省废水排放总量为18.9亿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9.2亿吨,生活污水排放量9.7亿吨。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59.3万吨,其中,工业排放21.8万吨,占36.8%,生活排放37.5万吨,占63.2%。石油类排放1882吨,氨氮排放1.45万吨。与2001年相比,工业废水排放量减少0.8亿吨,工业化学需氧量减少5.8万吨。生活污水排放量占总废水排放量比例首次超过50%。
(二)空气环境
1、城市空气环境质量
2002年我省大连、丹东、营口、辽阳和盘锦5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符合国家二级标准,空气质量较好;鞍山、铁岭、抚顺、本溪和朝阳5城市符合三级标准;沈阳、锦州、阜新和葫芦岛4城市超过三级标准,空气污染较重。在超过国家二级标准的9个城市中,葫芦岛市首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其它8个城市均为总悬浮颗粒物或可吸入颗粒物。与上年比较,符合二级标准的城市增加3个,超过三级标准的城市减少4个,全省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
降尘全省降尘平均值为19.2吨/平方公里·月,超过省控标准1.4倍,各市均超过标准。全省降尘呈现出明显的区域特征,中部地区降尘量最大,为24.9吨/平方公里·月,其次是西部地区,为18.1吨/平方公里·月,沿海城市降尘量最小,平均为14.2吨/平方公里·月。2002年我省继续受到扬沙浮尘天气影响,其中沈阳市出现扬沙浮尘天气累计162小时,大连市累计时间209小时,分别比上年增加96小时和136小时,其特点是,一次持续时间长。
颗粒物沈阳、大连、阜新和葫芦岛4市可吸入颗粒物平均值为0.141毫克/立方米,超过国家二级标准0.4倍,仅大连市符合标准;其它10个市总悬浮颗粒物平均值为0.241毫克/立方米,超过国家二级标准0.2倍,盘锦、营口、辽阳和丹东市符合标准。
二氧化硫全省二氧化硫平均值为0.047毫克/立方米,符合国家二级标准。在沈阳、大连、鞍山、抚顺、本溪、锦州、阜新、辽阳和葫芦岛9个二氧化硫控制区的地级市中,葫芦岛、锦州、本溪3市二氧化硫超过国家二级标准。
二氧化氮和一氧化碳全省二氧化氮和一氧化碳平均值分别为0.032毫克/立方米和1.63毫克/立方米,各市均符合国家二级标准。
降水酸度2002年,全省城市降水pH值范围在4.07-8.91之间,酸性降水的频率为1.7%。葫芦岛、铁岭、抚顺和阜新4个城市不同程度地出现过酸性降水,其中葫芦岛市降水 pH年均值为5.38(小于酸雨临界值pH5.6)。pH降水离子组份主要为SO2—4,主要是燃煤及工业源排放造成的。与上年相比,酸性降水的频率无明显变化。
2、废气及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2002年全省工业废气排放总量为10462亿立方米,二氧化硫排放总量79.3万吨,其中:工业二氧化硫排放57.3万吨,占72.3%,生活二氧化硫排放22.0万吨,占27.7%。烟尘排放总量63.6万吨,其中:工业烟尘排放42.4万吨,占66.7%,生活烟尘排放21.2万吨,占33.3%。工业粉尘排放量为33.9万吨。与2001年相比,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下降5.5%,烟尘排放总量下降10.3%。
(三)城市声环境
2002年全省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9.6分贝,符合国家标准。道路交通噪声超标干线长594.6公里,占监测干线总长度的52.4%。近年在车流量逐年增加的情况下,道路交通噪声呈下降趋势。城市各类功能区环境噪声达标率为67.8%,夜间噪声污染重于昼间,4类(交通道路两侧)功能区污染较重,有12个市夜间噪声超标。沈阳、大连、抚顺、丹东、营口和盘锦等8个城市的区域环境噪声均值为55.8分贝,符合城市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标准(56分贝)。
(四)固体废物
2002年全省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8146万吨,其中危险废物68.1万吨。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35.4万吨,其中危险废物排放1.2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38.3%,排放率0.43%,处置率16.1%,贮存率45.7%。
2002年全省城市生活垃圾产生、清运量784万吨,无害化处理率42%。
(五)辐射环境
全省各地环境介质中的放射性核素含量保持在天然本底范围内,未受到放射性污染,辐射环境质量保持在原有水平。四座大型60Co辐照源和北方铀业有限公司周边地区辐射水平无变化,周围环境的γ外照剂量率、大气中氡浓度、土壤和外排水中α、β比活度均为本底值,并符合国家标准。
全省电磁波辐射污染源主要为移动通信基站、超高压输变电线,以及工科医高频、射频发射设备等。2002年全省监测了5464个移动通讯基站,合格率99.5%。
(六)生态环境
2002年全省平均降水量为520.1毫米,比多年平均值少25%。全省地表水资源量123.4亿立方米,比多年平均值少62%。辽河干流福德店断面断流83天。水库蓄水量严重不足,十三座大中型水库设计库容总量为128.50亿立方米,2002年实际库容仅为45.24亿立方米,平均蓄水率为35.2%。全省地下水资源量70.1亿立方米,比多年平均值少33%。地下水超采严重,超采面积达1495.9平方公里。
全省现有湿地面积204.54万公顷,其中天然湿地占42.3%;而且面积正逐渐减少,生态调节功能有所下降。2002年卧龙湖湿地保护区基本干涸,生态环境受到严重破坏,生态功能已经丧失。
至2002年底,全省水土流失面积为408.8万公顷,占全省总面积的27.7%。水土流失区平均土壤侵蚀模数为2834吨/平方公里·年。全省现有沙化土地87.6万公顷,主要分布在辽宁西北部地区。
我省植被类型多样,森林覆盖率达31%,有高等植物2200余种,低等植物8000余种。代表植物有国家一级保护植物人参、野大豆等,双蕊兰、三桠钓樟等在我省已面临绝迹。
全省有脊椎动物827种,无脊椎动物4000余种,其中国家一类保护动物6种,二类保护动物68种,三类保护动物107种。代表动物有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丹顶鹤、二级保护动物斑海豹、大型哺乳动物黑熊等。我省鸟类物种丰富,有365种鸟类,其中国家一、二类保护鸟类62种。黑嘴鸥、蛇岛蝮蛇等已成为我省的濒危动物物种。
在我省已发现的外来入侵物种包括豚草等13种植物、松材线虫等6种动物。
二、措施与行动
2002年,全省认真贯彻第五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精神,把环境建设与保护工作摆到了更加突出的重要位置,进一步深化工业污染防治工作,加快辽河流域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步伐,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加大生态保护与建设力度,率先在全国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全面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各项环保工作都取得了显著的进展。
(一)工业污染防治
2002年全省共投入28.15亿元,对357个老工业污染源的项目进行了治理。全省工业企业基本实现了达标排放,10419家工业企业中,有10254家实现了达标排放。394家重点企业实施了水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总量双向控制,铁岭电厂、北票电厂等一批企业实现了废水“零排放”,鞍钢集团废水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91%。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关闭了辽阳灯塔、铁岭开原等5家年产2万吨以下草浆造纸的制浆工段,每年减排污水1848万吨,减排化学需氧量0.6万吨。加强新建项目环境管理,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竣工环保验收制度,全省共有9647个新建项目通过环保审批,4550个项目通过环保验收。
(二)流域污染防治
2002年2月,省政府批复实施了《辽宁省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到2002年底,全省14个地级市中除丹东、朝阳2市外,建成或基本建成城市污水处理厂17座,处理能力达到226.8万吨/日,污水处理率达41.6%,辽河流域内重点工业污染源全部实现达标排放。省控61个重点畜禽屠宰废水治理项目,完成54个。取缔了22家乡镇屠宰点,每年减排化学需氧量5192吨。沈抚灌渠综合整治进展顺利,污水排放量从28万吨/日,减少到13万吨/日。实施条子河昌图段打井集中供水工程,打井8口,解决了8800人和2000余头大牲畜饮水问题。编制完成《鸭绿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和《大凌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
(三)城市环境综合整治
2002年全省14个市中心城区取缔1吨以下燃煤锅炉2490台,拆除烟囱2543根,其中沈阳市拆除1000根。全省共搬迁污染企业112家,建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289.6平方公里。基本建立了机动车尾气监督管理体系,全面开展了年检和路(抽)检工作。浑河沈阳段经过综合整治,基本消除了黑臭。沈阳、鞍山、丹东、盘锦和葫芦岛5市开展国家环保模范城创建活动,70%指标达到标准要求。
全省城市建成区园林绿化面积达48586公顷,比去年增加了7.1%。建成区绿地率为29.3%。燃气普及率82.0%。集中供热面积为24963万平方米,比去年增加了11.7%。燃煤总量为3068.01万吨,比去年下降了25.6%,其中型煤量为58.17万吨,比去年增加了36.1%。
(四)生态环境保护
开展植树造林,实施“倍增计划”,全省完成植树成活近8.2亿株。人工生态公益林保护达3302万亩,人工造林574.8万亩,其中退耕还林220.5万亩。新封山育林面积391.3万亩。2002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09万亩。
开展了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一次全省生态环境状况调查工作。积极开展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大连旅顺口区、海城市、清原县、宽甸县达到国家验收标准。
2002年新建10个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总数达到70个,占全省土地面积的9.7%。实施《辽宁省有机食品发展工作方案》,全省有机认证(含转换认证)产品达到13个,生产(含转换)基地增加到26万亩,盘锦市被国家环保总局批准为全国第一个“国家有机食品生产示范基地”。
全省建立了21个省级环境优美乡镇试点,海城西柳镇成为首批14个全国环境优美镇之一。
(五)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2002年125家企业实施了清洁生产。截至2002年底,全省共计230家重点企业开展了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清洁生产方案3933个,总投资10.86亿元,累计实现经济效益9.02亿元,年节水1.11亿吨,节电1.12亿千瓦小时,年减排废水1.10亿吨,化学需氧量1.2万吨,二氧化硫1.22万吨,尘1.86万吨。2002年5月,国家环保总局批复我省为全国循环经济建设试点省。6月省政府印发了《辽宁省发展循环经济试点方案》,并在第五次全省环境保护会议上做了全面动员和部署。计划用5年时间在我省创建一批循环经济型企业、生态工业园区和几个资源循环型城市,大幅度提高资源利用率;建设区域性的资源再生产业基地,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倡导循环经济理念,营造公众参与循环经济的社会氛围,初步建立起发展循环经济的机制和框架。到年底,全省14个市政府相继出台了发展循环经济的具体实施方案,共确定试点项目260多个,部分项目正在实施。
(六)海洋环境保护
省政府批准实施《辽宁省碧海行动计划》,全面启动海域污染防治。商港和航运船舶、大型渔船废水基本实现达标排放,11家污水直排海企业实施清洁生产。进一步巩固禁磷成果,洗涤用品已基本实现无磷化。
(七)环保投入
2002年全省环保投入132.4亿元,占全省 G DP的2.43%,其中:污染源治理投资37.9亿元,城市基础设施投资65.4亿元,生态建设投资28.2亿元,环保能力建设投资0.9亿元。
(八)环境法制
2002年为适应入世要求,对全省现有环境保护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建议省政府保留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21件;建议废止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13件;建议修改的地方性法规2件。继续开展“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遏止污染反弹”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42026人次,检查企业24104家,立案2535起,罚款800万元。在建设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情况专项检查中,共检查建设项目1.2万多个。开展土法选金专项整治工作,全省共取缔土法选金点87个。全省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16件、政协提案169件;共受理环境污染类群众来信23789件,已处理22125件,占93%;接待群众来访4448人次,已处理4294批次,占96.5%。开展了冬季烟尘专项整治工作。全省14个市全部开通了12369环保举报热线电话,大连市启用了环境监察指挥中心。
(九)环境科技与环保产业
围绕重大环境问题积极组织科研攻关,全省生态环境遥感调查、大凌河及鸭绿江污染防治等研究取得重要成果。2002年全省科研课题获省(部)级二等奖1项,三等奖8项。全省环保系统科研单位创收1.01亿元,比1997年增加2倍。
积极发展环保产业,形成了以消烟除尘、工业废水治理为主的产业体系,全省共有环保产业单位793个,职工总数96883人,环保产业年产值65.3亿元。全省20家企业通过 ISO14000认证,建材、家电两大类10个产品获得国家环境标志认证。
(十)环境宣传与教育
制作了十余部反映全省环保工作和欧盟项目成果的专题片,警示教育片《辽宁我们共有的家园》荣获国家科教片评比二等奖和省人大“中华环保世纪行在辽宁”活动特别奖;举办了全国暨辽宁环境警示教育图片巡回展;配合省人大等单位开展“珍惜资源,保护环境”为主题的中华环保世纪行活动;首次开展创建省级绿色家庭活动,与省妇联联合评选出100个省级绿色家庭、1万户市级绿色家庭;继续开展绿色学校创建活动,推荐11所学校参加国家级绿色学校评选;与省委宣传部等单位联合启动了“创建省级绿色社区”活动;与团省委等部门合作,发动学生开展“保护母亲河”活动;开展中小学环境教育活动,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达95%;与省教委联合编写发行84万册《初中、小学专题教育读本》、5万册《环境教育教学》;全省累计刊(播)发环境新闻稿首次突破1万篇。
(十一)国际交流与合作
2002年全省环境项目利用外资1.17亿元。中国-欧盟辽宁综合环境项目各子项目达到设计预期目标,取得阶段性成果。2002年6月,由欧盟总部委托的项目中期评估小组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做出积极评价;辽河流域一、二期环境项目已通过世行专家组2001年和2002年的评估,其中1亿美元的辽河流域一期环境治理项目已开始进入建设期。2002年9月,由辽宁省政府、欧洲联盟和世界银行联合在大连召开了辽宁城市环境与结构调整国际研讨会,来自世界各地的420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取得圆满成功。2002年共接待来自美国、日本、韩国、德国等十多个国家210人次的访问与交流,并有8个团组、29人次出访日本、澳大利亚、欧洲等地。
(十二)能力建设
4.1999年深圳市环境状况公报 篇四
深圳市环境保护局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条例》第十条规定,现将1999年深圳市环境状况公告如下:
综述
1999年,我市整体环境质量保持稳定,部分指标有所改善。空气环境质量良好,符合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主要饮用水源水质达到国家地面水环境质量Ⅱ类标准,符合饮用水源水质要求;河流污染依然严重,大部分流经城区河段水质劣于国家地面水Ⅴ类标准;近岸海域东部海水水质符合国家海水水质第二类标准,西部海水水质污染有所加重;城市声环境质量略有改善;水土流失治理有明显进展。按国家要求,我市完成了工业污染源排放和环境功能区达标(简称“双达标”)任务,通过了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复核,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继续保持在全国前列。环境质量建设项目顺利实施,全市环保投资26.6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 1.85%。
一、城市环境质量
1、空气环境
全市总悬浮颗粒物年日平均浓度为87微克/立方米,比上年下降5.4%,符合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小于200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年日平均浓度为13微克/立方米,比上年上升44.4%,符合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小于60微克/立方米)。氮氧化物年日平均浓度为52微克/立方米,比上年下降16.1%。降尘年平均值为6.83吨/平方公里·月,符合广东省推荐标准(8吨/平方公里·月)。硫酸盐化速率和铅的年平均值符合国家标准。降水PH年平均值5.05,比上年上升了0.41,酸性比上年减弱;酸雨量占总雨量的32.6%,酸雨频率33.3%,分别比上年下降了36.0和22.9个百分点。
2、水环境
深圳水库、西丽水库、铁岗水库、石岩水库、清林径水库、赤坳水库等主要饮用水源水质保持良好,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98.1%,比上年提高0.9个百分点。深圳河、布吉河、大沙河受生活和面源污染严重,水质劣于国家地面水Ⅴ类标准,主要污染物是总磷、石油类和生化需氧量。宝安区和龙岗区的河流同样受到生活和面源污染,茅洲河上游、观澜河劣于国家地面水Ⅲ类标准,茅洲河下游、龙岗河、坪山河水质劣于国家地面水Ⅴ类标准,主要污染物是总磷、石油类和生化需氧量。与上年相比,观澜河、茅洲河、龙岗河的综合污染指数有所上升,布吉河、大沙河、深圳河、坪山河的综合污染指数则有所下降。东部海域水质良好,主要污染物指标较上年有所下降。西部海域水质受到一定程度的生活和面源污染,主要污染物是无机氮和无机磷,与上年相比,无机氮和无机磷浓度均有所上升。
3、声环境
全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57.1分贝,符合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标准,比上年下降0.1分贝,达标率81.0%。其中:特区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57.1分贝,达标率80.1%;宝安中心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56.9分贝,达标率93.3%;龙岗中心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56.9分贝,达标率76.7%。全市噪声源中,生活噪声源占49.7%,交通噪声源占31.9%。全市城市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69.7分贝,符合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标准,比上年下降0.1分贝,达标率54.2%。其中:特区内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69.7分贝,达标率54.7%;宝安中心城区交通噪声平均值69.9分贝,达标率82.6%;龙岗中心城区交通噪声平均值69.5分贝,达标率40.9%。
4、生态环境
全市实有耕地面积4020公顷,比上年下降2.7%,占全市土地面积2.0%。全市林业用地87417公顷,其中有林地79274公顷,森林覆盖率47.5 %。当年造林面积2667公顷,义务植树218.9万株。特区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5954公顷,比上年增加4.7%,绿化覆盖率45.0%。全市自然保护区面积125.1平方公里,自然保护区覆盖率6.2%。建立省级生态农业示范村1个。全市水土流失面积72.5平方公里,比上年减少25.0%,占全市总面积的3.6%。
二、污染与防治
1、废气
纳入环境统计的756家镇以上的工业企业(下同)共排放废气568亿标立米,比上年增加12.0%,治理率99.8%,比上年提高0.7个百分点。工业废气中,烟尘排放量3396吨,比上年增加16.2%;二氧化硫排放量28986吨,比上年增加24.2%;工业粉尘排放量75吨,比上年上升10.3%。
2、废水
纳入环境统计的756家工业企业共排放工业废水3739万吨,比上年增加21.1%,处理率99.3%,比上年增加0.7个百分点。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95.4%,比上年提高2.6个百分点。全市废水排放量69248万吨,比上年增加8.7%;城市污水处理率53.7%。
3、固体废物
纳入环境统计的756家工业企业固体废物产生量33.3万吨,比上年增加0.7%,其中,综合利用量29.1万吨,综合利用率为87.3%,比上年提高2.3个百分点。全市综合利用危险废物30263吨,处置危险废物9896吨。特区内垃圾清运量107万吨,垃圾处理率100 %。
4、污染事故
全市无污染事故发生。
三、城市环保设施建设
平湖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已进入试运行阶段;横岗污水处理厂、龙田污水处理厂、沙田人工湿地已进入实施阶段;盐田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正在进行;龙岗中心城垃圾焚烧厂已建成投入使用;盐田垃圾焚烧厂已完成设计招标;石岩水库污水截排工程、深圳水库大望污水截排工程、深圳河治理工程二期罗湖桥至上步码头段以及滨河污水处理厂三期市政管线配套工程等重点项目已基本完工;按期完成了莲塘河整治一期工程、福田红树林自然保护区的生态恢复工程和特区外4万亩的园林绿化工程;西丽水库东北线污水截排工程已动工。
四、环境建设与保护
1999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和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精神,大力强化统一监督管理职能,积极进取,真抓实干,使我市环境保护工作在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基础上又提高到新的水平。
1、在全国率先实现 “双达标”并通过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复核。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关于要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提前实现“双达标”的通知》以及要求我市在国庆五十周年前提前实现“双达标”的精神,经过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到1999年8月15日,全市1198家列入考核范围的企业已全部实现达标排放,其中76家限期治理企业中,67家完成了治理任务并通过环保部门组织验收,9家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被依法责令关停。在环境功能区达标考核中,全市环境空气监测点位达标率100%,景观用水监测点位达标率100%,农灌用水监测点位达标率91.7%,饮用水源监测点位达标率95.24%-100%,符合国家考核标准。9月份,我市“双达标”工作先后顺利通过了省政府考核组和国家环保总局复核组的考核检查。积极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不断巩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成果,我市在通过“双达标”工作考核的同时,顺利通过了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复核。
2、环境质量建设工程进展顺利,当年任务按计划完成。为改善水环境质量,市政府发布了从1999年10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禁止销售使用含磷洗涤剂的通告,禁磷工作已全面展开。
3、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继续深化,有效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全市审批新项目9564项,其中因不符合环保要求而否定的项目892项。加强对新建项目污染防治设施建设的管理,建立了一系列监察制度,新建设项目中用于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共1.47亿元。积极推广清洁能源,鼓励清洁生产。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主管部门优化管理,制定规范,在全国政府机构中较早通过ISO9002质量体系认证,提高了审批质量和效率。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市环保局获深圳市人民政府“1999年招商引资优质服务奖”。
4、水源保护和生态保护工作取得新进展。完成了深圳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划的修编。积极开展水源保护区内的环境综合治理,加大点、面污染源治理力度,重点整治了油、氟化物污染源。监测结果表明,东深供水水体油污染指标较去年同期有明显下降,深圳水库外区下降了34.4%,水库内区下降了13.6%,扭转了近年来东深供水油污染逐年恶化的趋势并有效地控制了观澜河流域的氟化物污染。在深圳水库、西丽水库、铁岗水库等主要水库流域内继续加大养殖业及乱堆乱放垃圾点的清理工作,全年组织清理行动13次,拆除乱搭建窝棚12000平方米,清理垃圾点9处,水库周围的环境面貌得到改善。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开展了全市生态问题的调查,对影响全市生态环境的突出问题开展了专项工作。制定《深圳市采石场规划》,将现有的176家采石场、取土场纳入生态监督名单。完善环保手续,落实环保措施,实现从源头介入管理。积极开展生态示范村的创建工作,横岗镇西坑村成为首批“广东省生态示范村”。
5、成立了环保信访办公室并加入了全市“110社会联动服务”,实行24小时全天候值班。全年共处理环境污染投诉9336宗,处理率为95.9%;查处违法施工工地1707场次。解决了一批群众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共承办人大、政协环保议案和提案29件,已全部按时办结。
6、突出抓好噪声污染的监督管理工作。严格施工噪声申报审批,强化第三产业的噪声污染管理。联合市政府其他职能部门开展了对第三产业噪声、油烟污染的专项执法行动。
7、进一步加强法制建设,加快立法步伐。《深圳经济特区海域污染防治条例》于1999年11月22日经市人大审议通过,《深圳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条例(修正案)》于2000年3月3日经市人大审议通过,《深圳经济特区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办法》经市政府颁布实施。继续开展环境保护行政执法责任制试点工作,颁布实施了《违法行政责任追究办法》、《行政执法评价与考核办法》、《环境行政赔偿追偿制度》等管理制度,组织了全市环保行政执法情况检查考评。全年共对831宗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8、环境宣传教育进一步深入。“`99鹏城环保世纪行”以“实现双达标,改善环境质量”为主题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报道工作,共发环境新闻稿1200多篇(条)。全市社区环境文化建设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试点小区达到9个。成立了市环境教育指导委员会,完善了创建“绿色学校”的机制,进一步发挥了环境教育基地的作用。编写出版了《深圳中学生环境教育》,编写了《公民环保行为规范》(企业法人版)。积极组织环保宣传月活动并获得广东省委宣传部、省环保局颁发的“最佳组织奖”。
9、环境保护基础工作稳步发展。环境科研方面,完成了《深圳市东部海域污染控制策略研究》等9个科研项目,1项科研成果获国家环保科技进步三等奖、市科技进步二等奖,与欧盟合作研究的“热带和亚热带区域水质改善、回用与水生态系统重建的生物工艺学对策研究”成果人工湿地成功地应用于洪湖水质净化工程。环境监测方面,全年共发布空气质量周报52期,报出各类监测数据12.96万个。成立了国家级有机测试与环境设备检测中心,监测能力进一步提高。与市交管局联合,设立了机动车联合检测办公室,全年路检机动车7310辆,抽检17646辆,汽车尾气达标率85.5%。积极开展ISO14000认证工作,全市已有20家企业经深圳市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中心认证取得了ISO14001认证证书。10月份,我市ISO14000试点工作顺利通过了国家环保总局的验收,被评为全国ISO14000试点工作先进单位。我市已有环保产业企事业单位104家,职工总数为5576 人,环保产业年产值39527万元。1项技术被列入1999年国家环保最佳实用技术成果推广项目和省环保科技进步三等奖,2项环保治理工程被评为省级环保优秀示范工程。1999年,全市有2家企业的产品被通过国家环境标志产品认证,4家企业的产品通过省级环保产品认定。
5.2009年河北省环境状况公报 篇五
述
2009年,全省环保系统按照国家环保部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和富民强省主题,突出科学发展观统领,强化污染减排主线,深入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应对危机一揽子计划和政策措施,认真履行环保优化发展和改善民生两大使命,较好地完成了各项重点任务,推动了“保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进程。
2009年,我省继续实践和探索环保新道路,在污染减排上,省委、省政府实施了“双三十”节能减排示范工程,目前示范、引导、带动作用已经全面显现。在产业结构调整上,出台了区域禁限批制度,明确了各设区市的生态功能区定位、区域禁止和限制建设项目类型以及环境敏感区建设项目管理要求,加强了对重点产业及项目建设的引导。在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上,建立了覆盖全省七大水系的生态补偿制度,促进了重点河流断面水质的改善。在全防全控上,谋划实施了环境保护污染监控、科技支撑、资金投入、公众参与四大体系建设,并把体系建设做成项目,用工程手段来推进、实施。在政策创新上,建立完善了绿色信贷征信体系,开展了绿色信贷政策效果评价,突出强调了信贷项目审批中的环保“一票否决”制。在法制建设上,出台了《河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和《河北省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办法》,为加强环保执法,深化污染减排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2009年,我省污染减排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比上年削减5.74%,超额完成5.5%的年度削减目标,累计完成“十一五”目标任务的91.34%;二氧化硫排放量比上年削减6.81%,超额完成5%的年度削减目标,累计完成“十一五”目标任务的108.07%,提前一年半达到了“十一五”削减目标。
城市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省设区城市空气质量二级及以上天数达334天,比上年增加10天;空气综合污染指数平均为1.93,比上年下降10.23%。
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不断好转,全省七大水系三类和好于三类水质的断面比例达42.4%,比上年上升9.1个百分点;劣五类水质的断面比例比上年下降4.2个百分点。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的平均浓度,比上年下降26.2%;氨氮的平均浓度,比上年下降15.9%。
大气环境
状况
2009年,全省设区城市优良天数平均为334天,比2008年增加了10天。秦皇岛、廊坊、沧州、衡水、承德、保定、邢台和张家口八个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二类区环境质量标准。与2008年相比,新增了保定、邢台和张家口三个城市。
近7年(2003-2009)的监测数据表明,全省设区市平均达到或好于Ⅱ级的优良天数呈逐步增加趋势,2009年比2005年优良天数增加了39天。
1、主要污染物浓度变化情况
近7年(2003-2009)监测数据表明,全省设区市平均污染物浓度总体呈下降趋势。
2009年,可吸入颗粒物浓度为0.081mg/m3,低于国家二级标准值0.019mg/m3,与2005年(十五末)相比降低18.2%,与2008年相比降低6.9%;张家口、秦皇岛、廊坊、唐山、邢台、保定、承德、沧州和衡水9个城市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2009年,二氧化硫浓度为0.046mg/m3,低于国家二级标准值0.014mg/m3,与2005年(十五末)相比降低42.5%,与2008年相比降低14.8%;石家庄、秦皇岛、邯郸、邢台、保定、张家口、承德、沧州、廊坊和衡水10个城市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2009年,二氧化氮浓度为0.028mg/m3,基本和往年持平,11个设区市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2、酸雨污染状况 2009年全省共获得556个降水样本,pH范围在3.76-8.45之间,最低值出现在承德市。秦皇岛、承德、保定和石家庄4个市共出现34次酸性降水,其他城市未出现酸雨。
近5年(2005-2009)监测数据表明,全省酸雨频率最高值出现在2006年,最低值出现在2005年。2009年全省酸雨发生频率为6.1%,比2008年上升了3.7个百分点,比2005年上升了4个百分点,出现酸雨的城市数量、酸雨频率以及酸雨的强度均有所增加。
废气中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全省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125.35万吨,比上年下降了6.81%,其中工业排放104.29万吨,生活排放21.06万吨。全省烟尘排放总量51.83万吨,比上年下降了8.78%,其中工业排放32.95万吨,生活排放18.88万吨。工业粉尘排放量42.70万吨,比上年下降了15.84%。
行动与措施
2009年,我省全面落实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计划和总量削减责任书要求,加快市区内重污染企业搬迁步伐,推动城市能源清洁化。认真实施《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环保行动计划》,深入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深化“拔除烟囱、净化蓝天”活动,开展烟气排放设施综合治理工作,推进城镇建成区集中供热范围内分散的燃煤供热锅炉取缔拆除工作,各设区市取缔改造燃煤锅炉1697台。优化能源结构,严格煤炭管制,推广使用清洁能源。推行了机动车环保标准分标管理,组织了县级城市“城考”监测点位认证和变更工作,完成了城市中心区44家重污染企业改造搬迁、278项污染减排项目建设、56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任务,推动了空气环境质量的改善。指导了承德、迁安、霸州、三河等市开展创建国家级、省级环保模范城工作。
水 环 境
状况
2009年,全省七大水系水质有所改善,Ⅰ—Ⅲ类水质比例为42.4%,比上年升高了9.1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比例为41.7%,比上年降低了4.2个百分点。我省出境断面水质好于入境断面水质。13座水库水质均达到了Ⅱ类水质标准(不计总氮、总磷两项富营养化指标)。近岸海域水质总体为良。主要城市地下水水质良好。
一、河流水质状况
七大水系总体为中度污染,41.7%的断面水质为劣Ⅴ类,比上年下降了4.2个百分点。全省七大水系的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浓度均值分别比上年下降了26.2%和15.9%。
与2005年相比,七大水系Ⅰ~Ⅲ类水质比例升高11.1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比例下降6.1个百分点。
七大水系中,滦河水系和永定河水系为轻度污染,大清河水系为中度污染,北三河水系、漳卫南运河水系、子牙河水系和黑龙港运东水系为重度污染。其中,子牙河水系和黑龙港运东水系多项污染物超标,主要污染物为氨氮、化学需氧量、总磷、生化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和挥发酚。
二、各水系环境质量变化
1、滦河水系
水系水质总体为轻度污染;
近7年来,主要污染物COD和氨氮浓度总体呈下降趋势。2009年,COD浓度为19.8mg/L,与2005年(十五末)相比降低了39.3%,与2008年相比降低了21.1%;氨氮浓度为1.2mg/L,与2005年(十五末)相比降低了73.3%,与2008年相比降低了25.0%。
2、永定河水系
水系水质总体为轻度污染;
近7年来,主要污染物COD和氨氮浓度总体呈下降趋势。2009年,COD浓度为16.8mg/L,与2005年(十五末)相比降低了72.0%,与2008年相比升高了6.3%;氨氮浓度为0.37mg/L,与2005年(十五末)相比降低了93.6%,与2008年相比降低了69.2%。
3、大清河水系
水系水质总体为中度污染;
主要污染物COD和氨氮浓度2003年至2006年呈增高趋势,2006年以后呈下降趋势。2009年,COD浓度为23.3mg/L,与2005年(十五末)相比降低了30.4%,与2008年相比降低了7.9%;氨氮浓度为6.9mg/L,与2005年(十五末)相比升高了6.2%,与2008年相比降低了2.8%。
4、北三河水系
水系水质总体为重度污染;
近7年来,主要污染物COD和氨氮浓度呈下降趋势。2009年,COD浓度为31.7mg/L,与2005年(十五末)相比降低了23.6%,与2008年相比升高了0.3%;氨氮浓度为4.6mg/L,与2005年(十五末)相比降低了43.9%,与2008年相比降低了14.8%。
5、漳卫南运河水系
水系水质总体为重度污染;
近7年来,主要污染物COD和氨氮浓度总体呈下降趋势。2009年,COD浓度为42.3mg/L,与2005年(十五末)相比降低了36.9%,与2008年相比降低了23.5%;氨氮浓度为3.5mg/L,与2005年(十五末)相比降低了16.7%,与2008年相比降低了35.2%。
6、子牙河水系
水系水质总体为重度污染;
主要污染物COD和氨氮浓度2003年至2007年基本持平,从2008年起下降幅度较大。2009年,COD浓度为81.2mg/L,与2005年(十五末)相比降低了 57.2%,与2008年相比降低了32.4%;氨氮浓度为14.5mg/L,与2005年(十五末)相比降低了12.1%,与2008年相比降低了9.9%。
7、黑龙港运东水系
水系水质总体为重度污染;
近7年来,主要污染物COD和氨氮浓度总体呈下降趋势。2009年,COD浓度为74.3mg/L,与2005年(十五末)相比降低了50.8%,与2008年相比降低了14.8%;氨氮浓度为5.6mg/L,与2005年(十五末)相比降低了53.7%,与2008年相比降低了27.3%。
三、省界断面水质
河北省与北京、天津、山东、山西和河南相邻,共有38个省界断面,其中包括19个入境断面和19个出境断面,总体来讲,出境断面水质好于入境断面水质。
19个出境断面中,入北京、天津的水质较好,基本能够满足功能区要求。
19个入境断面中,山西来水水质较好,河南、北京来水较差,山东来水最差,污染物浓度高。
四、湖库淀水质
2009年我省对13座水库和白洋淀、衡水湖进行了监测(保定龙门水库干库,未监测)。
不计总氮、总磷两项富营养化指标,13座水库水质均达到了Ⅱ类水质标准。
白洋淀水质为轻度污染。12.5%的断面水质为劣Ⅴ类,87.5%的断面水质为Ⅳ类,水质较上年有所好转,富营养化程度也有所降低,主要污染物是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和氨氮。
衡水湖水质为Ⅲ类,达到功能区划要求。
五、近岸海域海水水质
全省近岸海域总体水质为良。唐山市近岸海域水质为良; 秦皇岛市近岸海域水质为良;
沧州市近岸海域水质为轻度污染,主要污染物为无机氮。
六、地下水水质
邢台、唐山、秦皇岛、廊坊、衡水、张家口和保定七个城市地下水水质良好,石家庄总硬度超标,邯郸总硬度和溶解性总固体超标,承德氨氮超标,沧州氟化物超标。
废水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全省废水排放量为24.50亿吨,比上年增加了4.39%,其中工业废水10.97亿吨,比上年减少了9.5%,占废水排放总量的44.77%。废水中化学需氧量(COD)排放总量为57.01万吨,比上年下降了5.74%,其中工业废水中COD排放量为20.04万吨,比上年下降了19.42%,工业COD占总量的35.15%;生活污水中COD排放量为36.97万吨,比去年上升了3.82%。
行动与措施
坚持“一规两控三建四严”的思路,认真落实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和渤海碧海行动计划,加快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创新流域污染治理机制。组织了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被国家六部委考核组评为较好档次。开展了全省海洋环境保护联合执法检查,国家督查组认为我省海洋环保工作成效明显。在全省七大水系201个断面全面实行了生态补偿机制,全年共扣缴生态补偿金3860万元,有力地推动了水质改善。同时,报请省政府印发了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和水源保护区划分意见,开展了典型乡镇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状况调查与评估工作,进一步完善了基础环境信息数据库。
城市污水处理
在全省所有县级以上城市、县城全部建成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是省政府促进污染减排工作、实现三年大变样工作目标所做出的重要决策,2009年继续对两厂(场)建设项目实行了月通报制度,出台了《河北省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河北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政策,建立了省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安排了2009年度城市污水处理管网以奖代补资金和省级污水和垃圾处理项目以奖代补资金,并对建设项目进行了多次督导检查。全年建成污水处理场80座,是2008年建成数量的2.9倍。到2009年底,全省共建成污水集中处理厂161座,形成污水处理能力753.2万立方米/日。
声 环 境
2009年,全省声环境质量与上年相比基本持平,生活噪声和交通噪声是影响城市声环境的主要噪声源。
一、城市区域环境噪声
2009年邯郸市区域噪声环境为好,其余10个设区市为较好。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分布在48.7-53.8dB(A)之间,全省区域噪声面积加权平均值是51.3dB(A),与去年相比基本持平。
二、城市交通噪声
全省11个设区市平均等效声级分布在62.4-68.0dB(A)之间,全部达到国家标准,全省道路交通噪声长度加权平均等效声级为66.4dB(A),与上年相比基本持平。11个城市道路交通声质量为好(≤68.0dB(A))。
三、城市环境噪声源构成
2009年影响城市区域环境的噪声源主要分为生活噪声、交通噪声、工业噪声、施工噪声和其它噪声五类,分别占45.2%、32.7%、12.3%、5.2%和4.7%。影响面广的噪声源是生活噪声和交通噪声,两者之和占了77.9%,污染强度大的噪声源是交通噪声。
固体废弃物
状况
2009年,全省工业固体废弃物产生量为21961.54万吨,比上年增加了11.1%,固体废物排放量为30.46万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1.06%。
行动与措施
加强固体废物、危险废物、进口废物环境监管。开展了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台帐试点工作,组织对全省38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持证单位检查。同时加大了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转移行为。办理了28批次危险废物跨省转移事项。完成了消耗臭氧层物质(ODS)现状调查,全省共调查企业5576家,涉及ODS使用和消费企业243家(主要集中在消防、泡沫、制冷、清洗和粮储行业),建立了生产、使用和销售企业的数据库。同时,加强POPs污染防治工作,完成全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信息动态更新;着手编制全省POPs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
辐射环境
状况
2009年全省辐射环境常规监测表明,全省陆地γ辐射剂量率为54.0~75.6nGy/h,平均值为64.8nGy/h,环境γ辐射水平与1983-1990年全国环境天然放射性水平调查的监测值相比,无显著升高,维持本底水平;土壤放射性核素和空气气溶胶总α、总β放射性水平监测表明,未发现人工放射性核素污染。环境中电磁辐射污染源数量增长较快,电磁辐射环境质量总体上保持稳定,满足国家相关电磁辐射环境保护规定。
行动与措施
【辐射安全管理】
2009年,我省加大了辐射安全管理力度,确定了500名辐射安全监督员,收贮废旧放射源1600余枚,极大消除了安全隐患,国家督导组高度评价了我省环保专项行动。
【迎国庆辐射安全排查】
2009年,以辐射安全为生命线,狠抓执法监管工作,开展了“迎国庆60周年,保全省辐射安全”执法大检查。全省共检查辐射工作单位820家,下达整改要求87件。按照环保部门要求,从9月1日到10月10日,全省800多家放射源应用单位都签订了《国庆期间辐射安全工作承诺书》,落实了法人辐射安全责任制度、内部检查制度、值班、巡查和领导带班制度、每日向环保部门“零报告”制度,完善了应急预案。确保了国庆期间全省的辐射环境安全。
【城市放射性废物库工程建设取得重大突破】
废物库扩建工程是环保部和省环保厅的一项重点工作,厅领导非常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截止2009年底,废物库库区工程和配套实验室工程已经完工,实验室通风设备、库区通风及动力传输设备已安装到位,实验室配备的20多台(套)辐射监测及应急设备也已到位。2009年11月15日,放射性废物库和配套实验室两个单体工程通过了鹿泉市质检站组织的工程质量综合验收。放射性废物库库区分为废源区和废物区,废源区库坑27个,废物区库坑2个,存贮坑总计29个。
【辐射环境质量常规监测工作】
根据环保部辐射环境监测网国控点位建设工作安排,我省目前共优化布设了辐射环境监测国控点26个,其中:陆地辐射监测点13个(自动连续监测站点1个,常规陆地辐射监测点位12个),土壤监测点7个,水体监测点2个,电磁监测点4个。监测对象涉及空气、气溶胶、沉降物、土壤、水体以及广播电视塔和高压输变电工程,监测项目包括瞬时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γ辐射累积剂量、电磁场强度、总α、总β以及放射性核素等。全年共报送辐射环境监测数据10万多个。国庆期间,根据环境保护部要求,还实行了γ辐射连续监测系统日报制度,加强了数据的统计分析和会审,不断强化辐射环境质量监控。为规范全省辐射环境监测工作开展,4月份在石家庄举办了全省辐射环境监测仪器比对及技术培训会议,组织对各市配备的辐射监测仪器进行刻度比对,对各市辐射监测负责人及技术人员30多人进行了业务培训。通过开展比对培训,统一了监测规范,提高了市级辐射监测人员的技术水平。
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概况
2009年对全省359家废水企业、339家废气企业及96家污水处理厂进行了监测。
重点企业废水、废气排放结果
2009年监测重点污染源企业废水359家,排放达标率84%,与上年相比上升11个百分点。超标项目主要为:氨氮、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等。
监测重点污染源企业废气339家,排放达标率85%,与上年相比上升7个百分点。超标项目主要为: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烟尘。
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结果
监测污水处理厂96家,排放达标率79%,与上年相比上升19个百分点。超标项目主要为:氨氮、粪大肠菌群、化学需氧量等。
农村“以奖促治”专项调查监测概况
饮用水源地水环境质量监测情况
本次调查监测我省共设置地下水饮用水源地点位11个,监测23项因子。达到Ⅲ类水标准的有:唐山市巴家峪村、邯郸市界河店金光小区、邢台市新华村、张家口市郝家庄村、衡水市桃城区东庄村;未达到Ⅲ类水标准的有:石家庄市北故城(总硬度、总大肠菌群超Ⅲ类)、秦皇岛市戴河村(总硬度超Ⅲ类)、保定市大册营村(总大肠菌群超Ⅲ类)、承德市大乌苏沟村(总大肠菌群超Ⅲ类)、沧州市泊头堤口张村(氟化物超Ⅴ类)、廊坊市祖寺村(氟化物超Ⅴ类)。
空气环境质量评价
本次调查监测我省分别在9月和11月对全省11个设区市的11座村庄进行了空气质量监测,每月监测5天。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日均值二级标准进行评价,所有点位均达到二级标准。
土壤环境质量评价
本次调查监测中我省共采集土壤样品120个,根据《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168-1995)进行评价,81.8%村庄的土壤样品达标。
“双三十”县(市、区)及重点企业监测情况
2009年“双三十”县(市、区)环境质量监测结果表明:30个县(市、区)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双三十”考核工作2009年城区空气环境质量控制指标为可吸入颗粒物)超过国家二级标准的有藁城市、无极县、蠡县3个县(市);地表水化学需氧量COD指标没有达到双三十考核要求的有抚宁县、邢台县、霸州市、昌黎县和宁晋县5个县(市),其中霸州市、昌黎县和邢台县3个县的出境水质好于入境。
2009年“双三十”重点企业有16家企业达标,其余14家企业有超标情况。
2009年“双三十”重点企业监测达标情况
河北省跨界断面生态补偿达标情况
石家庄共有枣营、东枣村、边村、大李桥、伍仁桥、韩村六个省考核断面,其中枣营、东枣村、边村、大李桥的达标率分别是80%、66.7%、16.7%、91.7%,其余两个断面断流。
秦皇岛共有桃林口水库出口、田庄子两个省考核断面,两个断面全部达标。
邯郸共有丁庄桥、张村桥、郭桥、西河古庙四个省考核断面,其中丁庄桥、张村桥两个断面的达标率分别为100%、66.7%,其余两个断面全年断流。
邢台共有码头李、侯庄桥、城后桥三个省考核断面,其达标率分别是58.3%、25%、54.5%。
张家口共有施加会、官堡桥、李信屯、西洋河水库入口、东洋河村、八号桥六个省考核断面,其中官堡桥、李信屯、西洋河水库入口、东洋河村、八号桥五个断面全部达标,施加会断面断流。
承德共有达子营、大杖子
一、绊马河、四道河四个省考断面,全部达标。
沧州有董家房一个省考核断面,全年断流。
衡水共有富庄桥、田村闸、献县闸三个省考核断面,其中田村闸、献县闸断面达标率分别是100%和75%,富庄桥断面断流。
(注:达标率按照跨界断面2009年考核标准计算)
自然生态环境
状况
【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总体评价为一般。承德、秦皇岛和张家口三个城市生态环境质量评价为良。其余八个城市生态环境质量评价为一般。
【耕地与施肥】 我省耕地质量总体水平不高,75%的耕地为中低产田,耕地资源人均不足0.1公顷,低于全国人均平均水平。2009年农用化肥施用量(折纯)为316.2万吨(氮肥153万吨、磷肥47.4万吨、钾肥26.3万吨、复合肥89.4万吨);农药使用量为86486吨;农用塑料薄膜使用量为 118919吨。全省农药、化肥、地膜的使用量呈上升趋势。
【气候】 2009年,全省年平均气温为12.0℃,比常年偏高0.6℃,但较2008年偏低0.2℃。冬、春、夏季气温偏高,暖冬、暖春现象明显;全省年降水量为528.4mm,较常年偏多7.3mm,属正常年份。年内降水量时空分布不均,冬、春、秋三季降水偏多,夏季偏少,其冬、春、夏、秋各季降水分别占全年降水量的2.7%、14.9%、61.1%、21.3%;降水量大于500mm的地区主要集中在中南部和冀东平原地区;全省平均年日照时数为2465.3h,较常年偏少132.6h,属偏少年份。冬、秋两季日照时数比常年偏少,春、夏两季日照接近常年。
【水资源】 2009年全省平均降水量459.8mm,比上年增加97.8mm,比多年平均值少71.9mm,属偏枯年份。地表水资源量为39.69亿m3,水资源总量约为130.45亿m3。
2010年初省辖大、中型水库蓄水25.04亿m3,比2009年初蓄水量减少5.57亿m3。2010年初白洋淀蓄水量为1.24亿m3,比2009年初蓄水量减少0.13亿m3。
【城市绿化】 2009年,我省11个设区市新增绿地3716.3公顷,完成植树1143万株,建成省级园林式单位126个、省级园林式小区 74个、省级园林式街道52条,新增游园112个、片林106个,建成河北省五星级公园2个、四星级公园2个、三星级公园17 个、优秀游园11个。
【水土保持】 全省共审批小型以上水保方案477个,开展监督检查1882次,检查开发建设项目1676个,验收开发建设项目100个。实施返还治理示范工程10个,示范工程面积143.84公顷。全年共完成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086平方公里,比上年增加20%,实施生态修复保护面积356平方公里。
【森林资源】 到2009年底,全省郁闭度达到0.20以上的有林地面积为4341258公顷,国家特别规定的灌木林面积22141公顷,一般灌木林面积1091644公顷;郁闭度为0.10~0.19的疏林地面积106362公顷;未成林造林地面积833191公顷;苗圃地面积45330公顷。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23.25%。活立木总蓄积量为10226万立方米。我省人均有林地面积0.0487公顷,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3。人均活立木蓄积1.28立方米,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8。
【生物多样性】 我省有高等植物204科、940属,2800多种。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有黄檗、水曲柳、珊瑚菜等6种。全省有陆生脊椎动物530多种,占全国总数的四分之一,其中鸟类400余种,兽类90余种,两栖爬行类30多种。受到保护的野生动物460多种,其中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17种,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73种,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126种。
行动与措施
【加快了生态建设规划编制进度】 生态规划编制工作,延伸到了乡、镇、村,有200多个乡镇完成了规划编制任务。其中,所有县(市)政府驻地镇全部编制了规划,迁安19个乡镇全部编制了规划。
【推进了农村环保试点工作】 报请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转发落实“以奖促治”政策加快解决农村突出环境问题的实施意见》,编制完成了《河北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2009-2015年)》,组织实施了“百乡千村”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优先选择位于环境敏感和重点区域的1000个行政村作为试点,集中实施了环境综合整治。在重点整治的基础上,通过示范引领和带动,全面深化了农村环境污染防治工作。2009年,会同财政部门争取国家2009年中央农村环保资金项目41个,累计资金达3835万元。
【加强了环保创建工作】 开展了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修编完善工作,组织了平山驼梁省级自然保护区晋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工作,新建了承德北大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完成了张家口黄羊滩等4个拟建省级自然保护区考察工作。组织6个县(市)申报了国家级生态示范区,8个城镇申报了国家级优美城镇。
地方病防治工作
2009年按照《全国地方病防治规划2004—2010年》制定了饮水型地方病氟中毒病情调查项目、大骨节病项目、克山病项目技术方案,对加碘盐场和盐业加工、分装、批发企业进行了监测,批质量合格率为98.89%。在沧州、邢台和唐山3个市的11个县开展碘缺乏病高危地区抽样监测,发现甲状腺肿大率为2.3%。在水氟较高的38个县中抽查部分8-12岁儿童,氟斑牙总检出率为35.39%,成人临床氟骨症检出率为5.34%,X线氟骨症检出率为17.32%,在重病区,儿童和成人尿氟含量仍然较高。调查结果表明,随着水氟含量的升高,儿童氟斑牙检出率明显上升,病情加重,因此改水降氟是控制氟中毒流行的有效途径。
农村饮水卫生监测
2009年,全省安排50个县(区)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卫生监测,监测927个工程,监测水样3637份。监测的饮水工程供水覆盖人口394.28万。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解决高氟水的降氟工程265个,占监测工程数的29.12℅,涉及到31个县的64.92万人。解决缺水工程423个,占监测工程数的46.48℅。解决水污染的工程22个,占监测工程数的2.42℅,涉及到3个县的5.32万人。
专 栏
【“双三十”工程】 各地各部门按照省委书记张云川提出的要以“壮士断腕”的决心,解决我省突出环境问题的要求,以“双三十”节能减排示范工程为抓手,以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活动为契机,坚持“目标不变、任务不降、力度不减、干劲不松”,全省污染减排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实施“双三十”工程以来,省政府强化了调度和检查,制发了年度减排计划,建立了减排预警制度,坚持对污染减排工作实行每月一通报,每季度一调度,每年度一考核。主管副省长每季度主持召开调度会,要求县委书记或县长、企业一把手参加,直接汇报。连续两年省人代会对“双三十”单位的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专题审议。年度考核结果,以省委、省政府名义,编发省委文件进行通报,并在省级主要媒体滚动播出。省人大、省政协每年都由省级领导带队对“双三十”工程的推进情况进行视察、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
2009年“双三十”单位计划减排项目657项,实际共完成1462项,超计划1.23倍。其中30个重点县(市、区)完成减排项目1343项,28个重点企业完成减排项目119项。
“双三十”工程确实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在全省上下营造了积极推进污染减排的浓厚政治氛围,有力地撬动了各级政府和企业重视环保、领认责任、真抓减排的主动性和能动性。国务院办公厅调研组两次到我省就“双三十”工作进行专题调研,给予了充分肯定。
【主要污染物减排措施】 一是始终把工程减排作为重中之重强力推进。截止到2009年年底,全省建设污水处理厂180座,日处理能力达到682万吨,是2007年前的3.6倍,全省城市(含县城)污水处理率已达到75%,提前两年完成“十一五”规划目标;全省燃煤脱硫机组装机容量已达3371万千瓦,占火电总装机容量的99.6%,共有56台烧结机(共5594平方米)实现脱硫。二是始终将结构减排作为根本措施抓住不放。我省按照“扶优汰劣”、“关小上大”的原则,不断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力度。全省共关停小火电机组77座, 总装机306万千瓦,关停落后钢铁产能4300万吨、水泥产能4805万吨、玻璃产能4055万重量箱、焦炭产能508万吨。三是始终将管理减排作为推进保障不断强化。制发了电力企业燃煤发电机组脱硫设施和城镇污水处理厂设施运行环境监督管理的意见,印发了燃煤发电机组脱硫电价管理办法,对726家国控、省控重点企业实现了污染在线监控,实行了环境信用分级管理,建立了环境监督员制度和定期监测通报制度。建立了主要污染物减排预警制度,对管网建设滞后、治污设施运行不稳定实施预警。
【环境政策机制创新】 一是加强环境法制建设,填补地方立法空白。配合省人大,在全国率先颁布实施了《河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创设了环境违法单位和个人“双罚”制和超总量地区重点监管制。以政府令形式出台了《河北省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办法》,发布了《洁净型煤》、《洁净配煤》标准,制定了《城镇污水处理厂环境保护执法技术规范》、《火力发电及供热企业环境保护执法技术规范》、《铁选厂大气颗粒物排放标准》、《污染治理设施操作技术规范》,为加强环保现场执法提供了有力保障。二是完善绿色信贷征信体系,强化金融信贷约束。会同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省银监局发布了《河北省绿色信贷政策效果评价办法(试行)》,创立了金融信贷绩效评估制度,突出了信贷审批中环保“一票否决”。环保部将我省做法在全国予以转发推广。三是建立利于减排的价格体系,增强企业治污动力。将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排污费征收标准提高到每公斤1.26元和1.4元,调动了企业减污治污的积极性。四是实施生态补偿促进主动减排,从2009年4月份开始,对全省七大水系201个断面实施了跨界断面水质责任目标考核并与财政挂钩的生态补偿制度。省财政每月按环保部门提供的数据,直接从有关市的财政扣缴生态补偿金,这项政策的实施,进一步强化了政府环保责任,有效遏制了上游向下游违法排污,推动了水质改善。
【深化城市环境综合整治】 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计划和总量削减责任书要求,加快市区内重污染企业搬迁步伐,推动城市能源清洁化,11个设区市清洁能源使用率平均为64.08%。认真实施《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环保行动计划》,深入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深化“拔除烟囱、净化蓝天”活动,取缔改造了分散燃煤锅炉1697台,推行了机动车环保标志分标管理,组织了县级城市“城考”监测点位认证和变更工作,完成了城市中心区44家重污染企业改造搬迁、278项污染减排项目建设、56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任务,推动了空气环境质量的改善。
【区域禁(限)批制度】 严格了规划和项目环评工作,报请省政府出台了《河北省区域禁(限)批建设项目实施意见(试行)》,分设区市明确了各市的生态功能区定位、区域禁止和限制建设项目类型以及环境敏感区建设项目管理要求,在全国首次在全省范围内明确划定两高一资项目禁止和限制开发的区域。同时,严把环评审批关口,对鼓励类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实施“减一增一”,对其他类项目实施“减二增一”。2009年,全省审查《石家庄装备制造基地(栾城)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等规划环评69个,审批项目环评1.59万个,涉及投资6595亿元,与2008年相比,项目数增加39.1%,投资额增加6.7%。其中,服务业、农林牧渔业、建筑业投资分别增加136%、59%、37%,重污染行业投资共减少3.5%,投资方向逐步趋于合理。全省共否决项目环评299个,涉及投资160亿元,其中省级否决项目环评33个,涉及投资122亿元,否决项目主要为建材、化工、钢铁等重污染和重复建设行业。
【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连续第七年开展了环保专项行动,围绕整治饮用水源保护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两高一资”行业、钢铁行业、涉砷行业等重污染企业等环境违法行为,出动执法人员13万人次,检查企业5.9万家,取缔违法企业608家,停产治理304家,限期治理522家,罚款5500多万元,并对11905件各类群众举报信访案件进行了查处,对145起典型案件实施了挂牌督办,省本级办理行政处罚案件47起,罚款113万元,征收排污费3亿元,超计划任务518万元。
【强化基础能力建设】 重点加强了环境监测(监控)能力建设,截至去年年底我省先后重点支持了87个市、县环境监测站能力建设,31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和54个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11个设区市全部装备了污染应急监测车。全省共安装污水、大气自动监测仪器近1000台(套),重点企业自动监控设施安装率为100%。建成了省环境监测综合实验楼,监测站、环科院可于近期搬入。
【环保科技与宣教】 完成了河北省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制订了制药行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组织开展了白洋淀水专项课题研究,争取国家资金5000万元。宣传教育工作以做好主流媒体环保宣传、扩大公众参与为重点,在中央主要媒体发表文章368篇,省内主要新闻媒体刊发稿件1500多条,新华社采写的《河北创新机制治理河流跨界污染取得成效》,李克强副总理做出重要批示,6.5世界环境日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头条播出了“河北在全国率先实行全流域生态补偿”。《中国环境报》年度见报稿件数量创新高,刊发稿件323篇,其中头版发稿100篇,约占32%,头版头条17篇,报眼位置23篇,其他版面头条95篇,进一步扩大了我省环保重点工作在全国的影响,引起了环保部领导的高度关注。全省“数字化”环保进程不断加快,环保业务应用系统建设迈出了新步伐,全省780家企业、1244个排污口实现了与环保部门联网,开发完成了《全省污染源动态管理系统》。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正式挂牌】 2009年3月13日,河北省环境保护厅正式挂牌,副省长孙瑞彬出席揭牌仪式。
为加大环境保护力度,省委、省政府组建环境保护厅,为政府组成部门,将原省环保局职责划入省环境保护厅,同时,加强了环境政策、规划和重大问题的统筹协调,环境治理和对生态保护的指导、协调、监督和落实全省减排目标、环境监管等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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