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物业协议

2025-01-27

委托物业协议(精选4篇)

1.委托物业协议 篇一

物业独家代理委托协议

兹有(以下简称甲方)委托XX房地产策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作为物业独家代理事宜,双方同意依下列条款签订本委托书。

一委托之物业

委托项目:出租□出售□(在相关事项内划“√”)

物业类别:住宅□ 办公房□ 商业店铺□(在相关事项内划“√”)

物业位置:路号室

委托期限:年 月 日止。

委托价格:至

二 约定事项

1、甲方之权力义务

(1)本委托书签订时,应据实告之乙方所委托物业的确实合法用途,同时提交相关资料(房

产证、业主身份证或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书)。

(2)甲方不得在委托期内同时委托其他房产公司中介该物业。

(3)甲方已授权乙方以独家代理身份与符合条件的客户签订物业合同。

(4)在委托期限内,乙方介绍的客户承诺甲方委托条件后,甲方不得终止本委托,否则应赔

偿乙方应得佣金200%的违约金。

(5)签订物业合同前,甲方及其代表不得索取客户的联系方式。

2、乙方之义务

(1)用适当方法寻找需求甲方物业之客户。

(2)随时依甲方之查询,向甲方报告所委托物业之处理情况。

(3)乙方应协助甲方与乙方介绍的客户商议合理的房价并拒绝接受不合理条款。

(4)乙方应协助甲方与乙方介绍的客户签订物业合同。

(5)该物业成交后,有涉及该物业服务方面的事情,乙方应主动为甲方及其房客服务。

三委托服务费

委托服务费(佣金)按计算,在乙方协助甲方签定物业合同当天由甲方支付给乙方。若在委托期内或在撤销本委托一个月内,甲方未通过乙方即与乙方曾介绍的客户签约也应支付给乙方本委托书所指定的服务费,并赔偿乙方同等于该服务费的违约金。

四诚信原则

甲、乙双方均应对本委托书重要内容保守秘密,非经双方同意或涉及法律事宜需要不得泄露于无关之他人。

五 本委托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拟订,委托书中手写文字与印刷文字同等有效双方签字立即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拟书面协议或依有关法律解释处理之。

六 发生争议的解决方法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2.金座物业保修委托协议书 篇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资质等级:证书编号: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注册地址: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资质等级:证书编号: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注册地址: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委托乙方

对(物业名称)的保修事项提供保修期内的维修施工事宜,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物业基本状况

物业名称:物业类型:

坐落位臵:区路(街道)号

四至范围:

东南

西北

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住宅平方米,商场平方米,办公楼平方米,工业厂房平方米,停车场(库)平方米,其他:。

第三条委托保修事项

甲方将物业区域内的以下(可选择)保修事项的维修施工委托乙方承担:

1、屋面防水工程;

2、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门窗的防渗漏;

3、供热与供冷系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

5、房屋建筑的地基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和基础设施工程;

6、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包括照明灯具、消防器具、防盗门、避雷装臵、、等;

7、房屋建筑共用部位,包括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水泵间、、等;

8、第四条保修事项维修服务质量标准

1、维修及时率达到%;

2、维修质量返工率低于%;

3、维修服务满意率达到%;

4、。

第五条委托保修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第六条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在委托乙方为其保修事项维修施工过程中,应维护对方(乙方)的权益和企业品牌信誉,达到互惠互利、共同合作的目的;

2、甲方根据维修项目内容应事先做好现场调查核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甲方有权审核乙方的维修施工方案和维修施工费用预算报价,并根据市场物资、材料、人员工资等的费用情况对报价进行调整。甲方应按核准后的施工费用预算报价,预先支付一定的施工费用给乙方作为开工费;

4、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维修施工流程和施工质量,对施工管理和施工质量不符合施工方案的,有权对其进行纠正,提出整改意见,对不整改的,有权要求停止施工;

5、甲方费用支付方式采用维修补贴金的,甲方有权根据协议维修服务质量标准,对乙方的施工质量进行考评,并依据考评结果支付维修补贴金;

6、甲方在对乙方的施工质量进行检验后,应在施工验收单上签署意见;

7、甲方应依据协议约定,按时结算维修施工款项。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受甲方委托,代表甲方为交付物业的委托保修事项进行维修施工,应维护对方(甲方)的权益和企业品牌信誉,达到互惠互利、共同合作的目的;

2、乙方应根据甲方书面报修的项目内容,按规定时间编制施工方案及施工费用预算清单报价,报甲方审核;

3、乙方接到甲方审核确认后的施工方案及施工费用预算清单,应按规定时间派工程人员进驻施工现场,并按施工方案开始施工;

4、乙方应接受甲方人员对施工程序和施工质量的监督检查,接受甲方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保证维修施工质量,达到验收合格交付;

5、乙方应编制维修施工方案,规范现场施工管理,做好维修项目进度记录,填签维修施工验收单;

6、乙方应合理编制维修施工费用预算报价,如遇市场物价浮动

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通报;

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按照施工方案及施工技术保障要求进行实施,以确保施工质量,如不按施工方案要求施工,造成施工质量不合格,而出现返工维修,其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8、由于甲方原因,不能按时审核施工方案和确认费用预算清单而造成延误开工日期和其他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9、确因设计缺陷,结构性原因或一般性维修无法解决的产品质量问题,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0、乙方应接受甲方的考评和维修服务满意度的调查。

第七条费用支付方式

(一)维修补贴金

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每年给予乙方维修补贴金人民币元。甲方按(季/半年/年)对乙方维修服务的内容、质量、标准进行一次考评,根据考评结果支付(季/半年/年)补贴金人民币元。考评不达标,每少一个百分点,则扣除相应维修补贴金的%。

(二)维修施工费用

根据不同的修理项目,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支付保修费用:

1、简单维修项目:由甲方向乙方派送联系单,乙方签收后,根据联系单上所列的地点、时间进行现场情况检查,在与甲方确定工作内容和完工时间后组织实施,完工后由业主在联系单上验收签字。乙方凭经过验收的联系单定期到甲方办理经费结算,按(月/季/半年)结算一次。

2、大额修理项目:对维修费用预算在元以上的项目,甲方应预付%的经费用于乙方购买维修材料、预付人工费用等。施工结束后,乙方凭施工验收单、施工决算清单等报甲方审核,甲方应在天内一次性结算施工费用。

3、紧急修理项目:发生涉及安全或者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紧急抢修事故,乙方在接到甲方报修通知后立即到达现场进行抢修。施工结束后,乙方凭相关证明报甲方审核,甲方应在天内一次性结算施工费用。

4、第八条违约责任

1、双方如果出现各自未能履行其权利和义务时,应及时协商达成共识,协商不成,各自可按权利、义务提请仲裁及诉讼。

2、甲方未按约定履行义务,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乙方有权提请申诉并要求赔偿。

3、乙方未按约定履行义务,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提请申诉并要求赔偿。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1、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2、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协议份数

本协议正本连同附件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保修金管理机构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

1、本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2、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3.物业管理服务委托协议书 篇三

2、物业管理费用每支付一次。

3、乙方应当定期向业主公布服务费收支情况。

4、管理服务费今后如需调整,要根据双方协商确定。

第二十条房屋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公共绿地的小修、养护费用,由物业公司的物业费中承担;大中修理费用、更新费用,由公共维修费用承担。

第二十一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申请装饰装修时,乙方应当告知相关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与其订立书面的装饰装修服务协议。除约定收取装饰装修服务费外,甲方自行处理装修垃圾,乙方不得另行收取装修垃圾清运费、施工人员管理费、门卡工本费、管线图费等与装饰装修有关的费用。

第六章合同终止

第二十二条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续签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日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对方自接到续签意见日内回复,如不回复,视为不同意。双方同意续签,应当在服务期限届满前日内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委托协议。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当共同做好债权债务处理事宜,包括物业服务费用的清算、对外签订的各种协议的执行等;甲乙双方应当相互配合,做好物业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甲方违反合同的上述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五条乙方违反合同的上述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及业主损失的,乙方应给予赔偿。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手续。

第二十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4.委托合同(供物业委托管理用) 篇四

(供物业委托管理用)

甲方:(物业管理公司、受托方)

乙方:(房屋出售单位、委托方)

甲、乙双方根据常政发[1994]107号文颁发的《常州市市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议定以下条款共同信守。

一、房屋管理

(一)乙方根据市 文件规定将 新村住房共计 套平方米(建筑面积)出售给职工个人(说见清册),现委托由甲方管理并按本合同第三条款规定向甲方支付委托管理费。

(二)上述房屋由甲方实行统一的专业化管理。

二、房屋修缮

(一)甲方负责乙方委托房屋共用部位及设施的维修及日常养护,保证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二)托管房屋室内自用部位的正常零修若委托甲方负责,费用由购房人自理。

三、托管费用

(一)根据市政府文件关于“建立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的规定,乙方向甲方支付优惠出售房或补贴出售房房价款 %共计人民币(大写)元、Y 元,作为房屋委托管理费。乙方在本合同签字后15天内,将上述款项金额拨入甲方“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帐户,帐号,甲方保证专款专用,并接受乙审查。

(二)甲方负责乙方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的日常维修,所需费用从上述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的增值部分中开支。遇有中、大、修以上项目,若上述基金增值部分不足时,不足部分由乙方按实分摊。

(三)甲方对托管房屋共用部位设施提供及时的维修、养护。若因甲方维修不及时等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四、其它

(一)为了便于托管房屋的管理和维修,乙方将有关房屋档案、图纸及其它技术资料移交给甲方存档备查(合同终止,一并返回)

(二)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房屋损坏、倒塌等、非甲方责任。

(三)其它约定:

备注:

(一)本合同在签订后到“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到位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至年 年 月 日止。

(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市物业主管部门备案。

(四)本合同适用优惠和补贴出售两类房屋。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经办人:

经办人: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B)适用于各类公房,与合同(A)不同的是:

1.房屋修缮第二款变为“乙方按市房产管理局核定的标准从房屋租金中提拨修缮及管理费用给甲方,托管房屋内自用部位正常零修(人为损坏除外),上甲方负责。”

2.合同(B)中增加了“租金征收及管理”部分。并规定标准执行。

(1)乙方公有房屋的租金,按常州市房产管理局核定的统一标准执行。

(2)租金由甲方负责征收,其中租金收入 %返回乙方用于日常管理,其余 %留作甲方用于托管理房屋室内自用部位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与管理。

合同(C)是针对各类私房(优惠和补贴出售房除外)而制定的。与合同(A)相比仅变动:

1.房屋修缮第二款变为“托管房屋室内自用部位的正常零修,按()种方式进行:

(1)乙方自行修理。

(2)乙方委托甲方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2.房屋管理部分增加一款”乙方上述房屋的所有权性质不变。"

.动产赠与合同

赠与人(以下简称甲方)、受赠人(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就赠与图书事宜订本合同,其条件如下:

第一条 甲方将以下图书赠与乙方: 全套 卷 册 出版社发行

2全套 卷 册 书店发行

第二条 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将上述图书交付予乙方。

第三条 乙方将受赠的图书陈设于乙方协会的阅览室,并委托管理员,提供会员阅览,保管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四条 乙方若未能履约、或善尽保管的义务时,甲方可撤销合同。

第五条 乙方如欲解散协会,则对所受赠图书的处理须遵照甲方的指示。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赠与人(甲方):

受赠人(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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