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专项检查方案(精选13篇)
1.煤矿专项检查方案 篇一
大河煤矿瓦斯防治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为提高我矿瓦斯治理能力,构建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治理体系有效化矿井。根据《关于开展全市煤矿瓦斯防治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六盘水安监通(2016)26 号)要求,进一步加强我矿瓦斯治理,有效遏制煤矿瓦斯事故,现制定大河煤矿瓦斯防治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一、成立领导检查小组
2016年4月10日,我矿成立瓦斯防治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全面、专项、有针对性的组织瓦斯防治专项检查工作。组长:李刚华
副组长:张忠强、郭启兵
成员:朱长贵、张长发、冯佳、何方、徐贤富、鄢威巍、石满江、唐春、周作伍、余浪、文永厚、赵友平、冯泽华、王仕祥
二、检查小组职责
组长:负责全矿瓦斯防治专项检查工作的人、财、物协调; 副组长:负责全矿瓦斯防治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编制及审批,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制定措施及时整改,并且督促检查瓦斯治理工作的开展情况。
成员:负责全矿瓦斯防治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具体工作;负责检查排查矿井通风系统,防尘系统,供水系统,排水系统安全隐患及问题;负责检查全矿瓦斯治理所需设施设备的管理工作;负责全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完善及管理工作。
三、检查内容。
严格按照《盘县煤矿瓦斯防治专项检查重点内容》(盘安监管通字【2016】40号附件)的规定要求,结合我矿实际认真进行瓦斯防治专项检查工作,对照检查内容对我矿井下进行隐患全面排查。
四、工作安排
从201 6 年4 月10 日起,分三个阶段完成大河煤矿瓦斯防治专项检查工作。
1、自查自改(第一阶段,4月10日至4月12日)。我矿要结合实际,对本矿瓦斯治理各环节的工作开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的大排查,找出瓦斯治理工作的薄弱环节,坚决堵住安全生产漏洞。全面的进行隐患排查
2、编制大河煤矿瓦斯防治专项检查隐患整改方案(第二阶段,4月13日至4月24日)。对排查出的隐患及问题,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责任人、整改资金、整改工作人员;按照“五定、五真”要求落实整改销号工作。
3、复查验收及总结(第三阶段,4月24日至4月27日)。整改完成后由大河煤矿瓦斯防治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查验收;对整改不合格的规定时间内整改。在规定时间内再次整改不合格的追究相关责任人,根据情况予以500-5000元处罚;复查验收合格后由领导小组提出自查报告,在4 月28 日前报县煤矿瓦斯防治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做好行管部门对我矿瓦斯防治专项检查隐患整改复查验收的迎检工作。将需要检查的相关资料、文件专门存档 以便检查。
四、工作要求
1、我矿要立足于查大系统、除大隐患、防大事故,高标准,严要求对矿区内进行全覆盖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按照相关要求整改完毕,重大隐患要建档立案。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为大河煤矿安全生产提供保障。
2、严格隐患整改落实。对在专项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限期整改完成,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时限和复查销号程序,确保每一条安全隐患都整改落实到位。明确专人跟踪督促整改,确保隐患及时消除。
3、做好复查验收总结工作。认真对每条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验收,做到“五定、五真”整改销号工作。做好此次瓦斯防治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4、积极配合行管部门的检查、复查验收工作。矿办公室主任准备好迎检场所的文明卫生,招待的相关物品,下井衣裤等。
附:《盘县煤矿瓦斯防治专项检查重点内容》
1、矿井和采区生产布局合理,回采工作面采用正规采煤方法,矿井、采区采掘工作面数量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突出矿井的运输和轨道大巷、主要风巷、采区上山和下山(盘区大巷)等主要巷道要布置在岩层或非突出煤层中.
2、优化通风系统、完善通风设施,保证矿井和各用风地点风量充足、风流稳定,实现通风可靠。突出矿井井巷揭穿突出煤层前,必须具有独立的、可靠的通风系统;矿井、采区、采掘工作面必须具有独立的回风系统,采区回风巷必须实现专用回风。
3、矿井要建立通风设施日常检查和维护制度,保持通风设施完好可靠;防突风门的砌筑要进行专门设计,其设置的位置、质量、强度必须满足防突的要求。废弃巷道、采空区、盲巷和暂时不用的巷道要及时进行封闭;总回风巷、主要回风巷不得设置风流控制设施;井下密闭必须挂牌、上图,启封密闭必须编制专门措施。
4、矿井供风量必须满足所有采掘工作面及硐室的风量需求,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矿井主要通风机必须满足用风需要,实现双回路供电,并具备反风功能;保证井下巷道断面及高度符合要求,各用风点的风量充足、风速符合规定。
5、掘进工作面必须采用局部通风机通风或全风压通风,局部通风机及附属设施的安装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杜绝循环通风;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掘进工作面必须实现“三专两闭锁”、“双风机、双电源”,并实现主、备风机自动切换;局部通风机要保持连续运转,不得随意停开,并有专人负责,实行挂牌管理;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入内;杜绝无风、微风和瓦斯超限作业。
6、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建立和完善瓦斯抽采系统,实施瓦斯抽采;瓦斯含量达到或超过8.0m3/t 的煤层(区域)、瓦斯压力达到或超过0.74MPa 的煤层(区域)必须预抽煤层瓦斯,消除瓦斯隐患后,再安排采掘作业,预抽范围和效果必须符合《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的规定;水平延伸、采区接替要保证瓦斯预抽时间和整个抽采作业过程的安全技术要求,实现先抽后采。煤层经预抽瓦斯后,抽采防突效果指标、抽采率指标和可解吸瓦斯含量指标要达到《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的要求。新建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瓦斯抽采系统必须在井筒揭穿煤层前安装完毕并能正常使用。
7、要确保矿井瓦斯抽采与采掘布局协调、平衡,使采掘活动始终在抽采达标的区域内进行。煤层瓦斯抽采工作要做到超前勘查、超前规划、超前设计、超前施工,确保煤层瓦斯预抽时间和预抽效果;矿井生产计划的编制应以矿井瓦斯抽采达标煤量为限,计划开采的煤量不得超出瓦斯抽采达标的煤量;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生产安排必须与瓦斯抽采达标的煤量相匹配,保持生产准备及回采煤量和抽采达标煤量平衡.
8、矿井必须做好抽采半径、抽采孔径、抽采负压等瓦斯抽采参数的优化工作,确保抽采区域不留空白带;矿井要制定可靠的监督保障机制,确保瓦斯抽采工程(钻孔)按设计施工,确保工程量与封孔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可靠性。
9、加强瓦斯抽采系统的维护、管理,要设专门的维护、放水和检测人员,每天对抽采系统进行检查维护,对放水装置进行放水,以增大抽采负压,对抽采参数进行检测,及时掌握抽采浓度、流量、负压等相关参数,对浓度低、流量小,抽采效果不好的抽采钻孔要及时撤除,停止抽采,提高瓦斯 抽采率。
10、划定为突出危险区域内的矿井,必须进行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或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设计、管理;突出区域以外与突出矿井或发生过瓦斯动力现象矿井相邻、开采同一构造单元、相同煤层的矿井必须进行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 鉴定或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设计、管理。
11、突出矿井必须认真按照《防突规定》的要求,编制矿井、采掘工作面专项防突设计,坚持区域防突措施先行、局部防突措施补充的原则。区域措施强制推行可保必保、应抽尽抽。确保采掘工作做到不掘突出头、不采突出面。
12、突出矿井要优先选择开采保护层,要对保护层的保护效果进行评价,同时抽采被保护层的瓦斯。过地质构造带或揭煤必须按有突出危险性制定防突措施、揭煤设计,并严格执行。
13、突出矿井必须做好区域消突评价和采掘工作面区域验证,预抽后煤体残余瓦斯压力小于0.74MPa 或煤体残余瓦斯含量小于8.0m3/t,严格执行采掘工作面批掘制度,确保采掘工作在消突控制区域内作业。
14、突出矿井要做好瓦斯地质与测量工作,及时编录采掘工作面瓦斯地质资料,采用物探与钻探相结合的方法查明采掘工作面前方地质情况,准确掌握采掘前方瓦斯地质情况,防止误揭误穿突出煤层。
15、突出矿井的采区必须设置采区避难所,掘进工作面反向风门外必须设置避难硐室。避难硐室与避难所的长度、宽度、高度符合要求,设置向外开启的隔离门和与矿调度室直通的电话;安设供给空气的设施,如果用压缩空气供风时,设有减压装置和带阀门控制的呼吸嘴;掘进工作面放炮必须在避难所或避难硐室内进行。
16、加强防突培训工作,突出矿井的区(队)长、班组长、安全员、瓦检员、打钻工和防突员必须按《防突规定))进行防突知识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17、安全监控系统运行稳定,传感器数量充足,安装位置正确,建立日常管理和维护、调校制度,实现安全监控系统数据准确,报警及时,断电可靠。传感器按规定时间进行调校。监控主机能显示所有传感器的信息,信息能真实反映监测对象的数值或状态。
18、高瓦斯和突出矿井必须建立专门的瓦斯抽采和防突队伍,按标准配足“一通三防”工程技术人员、专职瓦检员、安全员、防突员;建立健全各岗位、各工种防突安全责任制;明确煤矿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矿长是瓦斯治理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是瓦斯治理的技术负责人。
19、制定四量平衡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四量平衡各项工作制度,落实四量平衡管理责任,将四量平衡列为煤矿安全例会的内容定期分析研究,保障四量平衡工作所需的人力、财力和物力投入。20、严格落实“十个必须”、“十个严禁”、“十个防止”和“十项攻坚”等瓦斯治理攻坚措施,煤矿采掘规划、生产计划、采掘接替计划、瓦斯治理规划等相互衔接、部署合理,保证瓦斯治理时间充足。
六盘水恒鼎实业有限公司 盘县淤泥乡大河煤矿
瓦 斯 防 治 专 项 检 查 工 作 方 案
2016年4月日
2.煤矿专项检查方案 篇二
方案的通知
张煤管〔2010〕35号
肃南、山丹县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甘州区、民乐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响水河煤业集团公司、中牧山丹马场总场煤矿: 现将《张掖市煤矿防治水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各产煤县区、各煤矿企业认真贯彻执行。
附:张掖市煤矿防治水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二〇一〇年七月一日
主题词:煤矿 防治水 检查方案 通知
张掖市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0年7月1日印发
共印13份
②矿井是否有水文地质报告、综合水文地质图、综合水文地质柱状图,水患技术论证报告;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
③煤矿是否收集、调查和分析周边废弃老窑和老采空区情况并如实填绘上图,矿界外100m范围内相邻的井田位置、开采范围、积水情况及矿井防治水警戒线、探水线、积水线等是否标绘在井上下对照图和采掘工程平面图上;
④煤矿是否留设足够的防水隔离煤柱和其它保安煤柱,并在图上标绘。
⑤煤矿是否建立防治水岗位责任制,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水害预测预报制度和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⑥煤矿是否建立了日常涌水量观测记录和排水记录。⑦是否建立矿井防治水设备台账和设备检查维修记录。⑧矿井是否根据本单位的水害类型和可能发生的水害事故,制定了水害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应急预案内容是否具有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处置方案是否包括发生不可预见性水害事故时人员安全撤离的具体措施;是否根据应急预案进行了救灾演练;是否与专业抢险救灾队伍签订救护协议。
3、矿井地表及井口工业广场疏水、防水排水系统等防洪设施是否完好,是否填实能将地表水导入井下的地表裂隙、塌陷区等。
4、地面供电系统防雷电设施及防止雷电下井的设施是否完好,备用电源是否能正常运转并满足矿井通风、排水和人员提升要求。
业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完善安全技术措施。对存在重大水害隐患的矿井,必须进行停产整顿。
六、工作要求
1、充分认识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的艰巨性、重要性,增强做好煤矿防治水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我市煤矿地表周边老窿及井下采空区遍布,加之暴雨、河流等对矿井的威胁,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煤矿水害是我市煤矿的主要灾害,为此,各产煤县区和各煤矿企业要深刻吸取2004年山丹县吴涛煤矿“5.23”重大透水事故和今年山西王家岭煤矿“3.28”特别重大透水事故教训。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完善制度和强化措施,把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煤矿防治水规定》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以提高防治水工作管理和监管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煤矿水害事故,尤其是要杜绝重特大水害事故。
2、加强煤矿水患治理基础工作,提高防治水工作针对性。各煤矿企业要全面加强防治水基础工作:一是全面推进煤矿井田范围内采空区积水的水文物探工作。今年对全市存在水患重点煤矿聘请专业队伍对井田范围内及邻近范围内老窑、采空区积水情况和顶底板灰岩岩溶水等情况进行水文物探,提出评估报告。二是开展新一轮的水患矿井水患论证工作。随着开采年限增长、开采深度加大、开采范围变更,原有水患论证报告已不能真实反映水患情况的水患矿井要委托有资质的煤矿设计、科研、咨询等单位根据水文物探成果等,重新进行水患论证,并落实水患论证提出的预防和处理水害的针对性措施。三是建
4、建立灾害性天气预警和预防机制,发现可能引发淹井紧急情况和重大水患必须立即停产撤人。各产煤县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企业应加强与当地防汛、水文、气象、电力等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可能危及煤矿安全生产的暴雨洪水灾害信息,密切关注灾害性天气的预报预警信息,及时掌握汛情水情,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3.煤矿专项检查活动通知 篇三
20xx年3-6月,我委在全系统范围内组织开展了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专项督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专项督查总体情况及成效
(一)周密部署,工作落实有力。《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函〔20xx〕292 号)下发后,各省(区、市)对专项督查工作高度重视,迅速进行部署,有步骤有计划地推进各阶段工作。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共清理不合法执法主体45个,规范25290名执法人员资格,其中为15347名执法人员补发证件,调离执法岗位6869人,收回执法证等其他情况3074人;抽查案卷135713份,平均合格率为97%。
(二)完善制度,规范行政执法。各地在开展专项督查过程中,深入推进卫生计生系统依法行政。全国大部分地区建立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也在逐步完善过程中。各地以开展专项督查为契机,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程序和行为,不断推进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对专项督查工作重视不够。个别地区对开展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专项督查的必要性认识不够,重视程度不高,没有充分认识到开展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专项督查工作对推进计划生育工作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没有真正把专项督查工作作为一项硬任务来开展,对基层的指导和督促不够,自查工作不深入,清理不彻底。
(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行为需进一步规范。一是部分基层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对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本省计划生育条例不熟悉,法律素养需进一步提高;二是在社会抚养费缴纳方式上需进一步改进,存在征收管理不规范的隐患;三是部分基层地区计划生育执法程序、文书设计及填写不规范,还存在少数不合格案卷。
(三)行政执法监督长效机制有待建立。一是相关法律法规衔接适用存在问题。主要集中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整合后监督执法工作的法律适用问题、生育政策调整前后生育登记服务和再生育审批地区差异问题、社会抚养费征收衔接问题;二是行政执法相关制度还需进一步建立完善。部分地区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制度尚未完全建立,社会和群众监督渠道需进一步畅通。
(四)计划生育监督工作进展不平衡。一是部分地区卫生计生行政执法资源整合进展较慢,基层计划生育监督机构还未建立,计划生育监督工作难以全面展开;二是部分地区对计划生育监督职责理解有偏差,存在着重执法轻监督的现象;三是基层计划生育执法监督人员流动性大,队伍稳定性不足,执法监督人员和力量不足。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继续抓好专项督查工作。各地要以此次专项督查为契机,将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监督当成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要认真开展专项督查回头看,强化分类指导,重点帮助基层,解决思想观念、工作方法、工作措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加强工作指导,规范行政执法监督行为。
一是进一步规范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程序,督促地方改正专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逐步推动基层执法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二是妥善处理社会抚养费征收问题。对于生育政策调整前后社会抚养费征收衔接问题,各地要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同时,进一步规范征收主体、征收程序、缴纳方式,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推动建立社会征信体系。
(三)加快法律制度建设,切实维护群众权益。
一是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快妇幼健康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法律法规的修订完善工作。指导地方进一步健全实施全面两孩政策配套制度,解决群众在办理生育登记服务、计划生育证明、再生育审批中存在的问题。
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相关制度,探索创新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等制度。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切实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要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加强对群众投诉多、信访量大的地区的督查、指导,及时发现和纠正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抓好关键措施,切实加强监督体系建设。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卫监督发〔20xx〕91号),做好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资源整合工作,夯实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基础。
二是积极调动各地做好计划生育监督工作的积极性。完善计划生育监督执法体系,推动将计划生育监督工作纳入地方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基层评比创建活动。
4.煤矿专项检查方案 篇四
忻州煤销—煤矿煤尘防治专项检查展开
国家安监总局和国家煤矿安监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煤尘防治工作防范煤尘爆炸事故的紧急通知》,通知要求,省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立即组织开展辖区煤矿、选煤厂煤尘防治专项检查,要部署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并限期报送自查自纠情况,对查出的问题要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要停产整顿,并按有关规定严厉处罚。对自查或整改不积极、不认真的企业要一律进行停产整顿,并按照国家规定的上限处罚。据悉,我国煤矿历史上曾多次发生重特大煤尘爆炸事故和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目前,煤尘爆炸仍然是我国煤矿安全的主要威胁之一。按照“把别人的事故当作自己的事故对待,把历史上的事故当作今天的事故对待”的要求,为深刻吸取江苏苏州昆山市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8·2”特别重大粉尘爆炸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警钟长鸣,坚决防范和遏制煤尘爆炸事故发生,通知要求,煤矿企业要健全煤尘防治责任体系和管理制度,把煤尘防治主体责任落实到每一个班组、每一个岗位、每一个重点环节,确保《煤矿安全规程》等关于煤尘防治的规定执行到位。通知强调,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始终把煤尘防治尤其是煤尘具有爆炸危险性的矿井煤尘防治,作为安全监管监察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结合实际将煤尘防治监管监察纳入执法检查工作计划和检查工作方案之中,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煤尘防治专项检查、专项监察和专项整治,必要时对重点企业进行暗查暗访。在正在开展的“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50个煤矿安全重点县攻坚战等专项工作中,要充实煤尘防治方面的内容。对查出的问题,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决不能放宽标准、放松要求。
5.安全用电专项检查工作要点分析 篇五
关键词:安全用电,专项检查,要点分析,注意事项
1 安全用电专项检查的基本组成
电力供应作为企业发展的基础,对每个企业都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规范企业用电,需要供电部门定期对企业进行安全用电专项检查。安全用电专项检查主要由以下几个部分构成 :
1.1在事故发生之后的调查。即在企业或者居民发生了用电安全事故以后,供电部门应对供电系统进行全面的检查,并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追究事故责任人,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1.2一定范围内电力系统普查。即供电单位在一定范围内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整个电力系统的普查,检查每个用电单位的设备、线路进行检查,对各单位的用电情况进行审查,并查处违规用电的单位。
1.3建立黑名单制度。对之前有违规用电行为的企业单位,要将其拉入黑名单,对黑名单上面的用户,要不定期的进行突击检查。
1.4 对欠费客户进行统一审查,并追缴相关费用。
1.5 在停电之前一段时间内,应将停电计划告知相关用电单位,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损失和麻烦。
1.6 对用电安全问题高发单位,如网吧、酒吧、KTV 等单位应加强不定期检查,并检查这些单位是否有防火及逃生设施。
1.7 要根据不同时段用电需求的变化,在用电高峰期对供电设备进行检查,更换损耗严重的设备。
2 用电安全专项检查的方法
2.1检查一般采取各用电单位自检自查和供电单位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各单位检查出来的安全用电隐患应以书面形式上报供电职能部门,并在一定时间内完成整改。检查重点在安全隐患发生率较高的地区。
2.2在各单位自检自查之后,职能部门应对其进行再检查,对没达到规定要求的企业单位要进行处罚并通报,必要时可以吊销营业资格证。
2.3用电企业要积极反馈用电安全中所存在的问题,职能部门在监督和指导的同时,双方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协调解决。
2.4每年,职能部门要对用电单位进行不少于4次的用电安全检查,在检查时要求做到事无巨细、目标明确。对用电管理、设备安全、供电设备等都要有针对性的进行专项检查,确保没有用电安全问题。
3 用电专项检查的程序规范
3.1用电专项检查工作必须按照用电检查的规定程序来进行。在进行现场检查工作之前,应当依照规定对《用电检查工作单》进行填写,经过批准后,方可开展检察工作,在检查完成后,检查员应将工作单交回供电单位进行保存。
3.2在用电安全专项检查之前,检查人员要向被检查单位出示用电检查证,如果检查遭到用电单位的拒绝或阻拦,可以依照相关规定对用电单位进行警告或处罚。
3.3如果在专项检查过程中,检查到了用电单位的违规行为,包括设备问题以及人员管理问题,检查人员应以书面形式记录所发现的问题,并开具违规通知书和结果通知书两份文件,一份交由用电单位签收,一份由供电单位存档。
3.4在检查中如果发现相关企业有重大用电安全隐患或者危害用电安全的行为,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处罚,并责令其限时整改,如果用电单位拒绝整改或者整改不力,可以根据相关规定停止对其供电或者加大处罚。
4 安全用电专项检查的注意事项
4.1对于供电记录数据与用电单位实际用电不匹配的单位,应对线路、设备、计量等进行全面的检查,排查相关问题,检查是否有可能是窃电,计量设备有问题的应当及时更换计量设备。
4.2安全用电专项检查是逐级往上,检查从小到大,关注各个细节,工作比较繁琐。这就要求检查人员能够静下心来,慢慢仔细的进行检查,保证检查的效果。
4.3在窃电检查时,要格外留心那些检查数据和用电情况有很大差距的单位,在发现窃电行为时,要注意相应的取证工作,切不可盲目的私自进行检查,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误会。
4.4安全用电专项检查的检查区域应当关注那些供电线路损耗严重的地区。线路损耗严重说明该地区存在着违规的用电行为,检查人员应对其进行仔细排查,由于设备不良引起的损耗要及时更换相应设备,保证用电安全。
4.5要加强业务工作的登记制度,对各用电单位做到有据可查,每项工作应派专门的人员进行监督负责,对临时用电、更改用电性质的行为要加强监督和管理。
4.6 要加强对安全用电检查相关人员的培训,传授他们窃电方面的知识,教会他们懂得如何对用电隐患进行排查。
5 安全用电检查当前所面临的问题以及相关措施
5.1由于科技的进步,很多窃电行为利用高科技,难以被发现,给供电单位造成了损失。这就要求供电单位要加大对窃电行为的检查力度,要熟知各种隐蔽的窃电方式,对用电的异常现象要有敏锐的反应。另外,要加大对窃电行为的处罚力度,增加窃电单位的违法成本。
5.2安全用电检查人员素质的提高是当前所需要解决的一个问题。对于检察人员,供电单位一定要进行定期培训,更新他们的用电观念,强化他们的检查技能,增强检查人员的管理工作,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
5.3用电监察时常出现职能部门与违法用电单位相勾结,互相谋取利益的行为,这给安全用电造成了极大的隐患。相应的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这方面的监督,确保每次检查活动都有监督部门的人员在场,对利益交易行为要进行严厉打击。
6.煤矿专项检查方案 篇六
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阶段总结
编制人:孙静峰 审 核:蒲剑龙 矿 长:何 文
2017年8月
15日
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总结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党中央、国务院领导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国家、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结合《遵义市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遵府办函〔2017〕82号)要求,以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根据《遵义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文件要求,我矿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切实摆正安全与生产的关系,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认真开展我矿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工作,组织煤矿各部门、各岗位查找和防治煤矿存在的隐患或问题,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及今后的安全生产创造稳定的环境。
一、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
完善组织机构,明确分工及职责。按照我矿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认真组织、精心策划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成立了以矿长为组长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组,认真按照工作方案及时开展我矿的安全生大检查工作,进行详细的安排部署,进一步有力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二、开展大排查和大整改工作标准
1、组织全矿职工开展一次活动动员大会。
2、开展一次各环节、各系统,不留死角、无一遗漏的地毯式排查,对查出的隐患按“五落实”要求加以整改。
3、矿级领导要深入实际、深入科队班组、深入井下作业现场督查隐患的整改和防范措施的落实,对于当班发现的重大问题由跟班领导负责向矿长汇报,矿长组织相关人员制定措施,按照“五落实”限期整改隐患,要组织相关职能科室进行专项验收,形成隐患排查治理的管理闭合,做到整治不留后患。
4、要加大全员培训力度,采取多种方法进行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各管理人员参加学习先进企业的管理经验。着力提高员工业务操作技能和工作水平,以适应煤矿大跨越式发展的需要。
5、坚持矿级领导24小时在矿值班,及时了解掌握井下状态,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6、调度室坚持24小时在岗值班,及时向矿级领导汇报井下情况。
7、值班人员不得脱岗、漏岗、落实考勤管理制度,否则严肃处理。
8、严格执行矿领导带班制度,与工人同上同下,实行井下交接班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9、严格控制入井人数,按设计要求每班不得超过规定,落实定员制度。
10、坚持瓦斯报表审批制度,监控人员24小时在岗,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值班领导责成专人负责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11、加强检身工作,对所有入井人员必须认真检查,如井下需特殊措施作业的,要严格进行审批,并有人监督执行。
12、每班进行隐患排查,将排查出的隐患报贵州省隐患排查治理系统,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信息。
13、确保六大系统正常工作。
三、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整改工作顺利完成
按照《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的指导意见》及市、区相关文件要求,我矿制定了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实施方案,完善了基本保障制度,修编完善岗位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通过安全办公会、班前会、“每日一题”、抓“三违”等多种方式方法确保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通过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增强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努力做好本职工作,杜绝本岗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坚持矿级领导值班制度。坚持矿级领导下井带班制度,保证井下每班都有一名矿级领导带班,在带班期间与工人同上同下或晚于工人升井。矿领导每班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议,总结当班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以及上一次调度会议所提问题的落实情况,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召开班前会议及时解决上班遗留的问题,安排布署本班的整改工作重点。
四、落实各项文件情况
(一)加强制度落实,做到了工作制度规范化,工作落实合理化。继续主抓职工队伍建设,严格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严格奖惩兑现。
(二)加强安全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追究
1、对地面、井下各个工作面系统进行全面检查(包括死角地带),并对查出的隐患进行限期全面整改,建立隐患排查整改台账,严格执行“隐患消号闭合”管理,做到谁检查、谁复查、谁落实的双项管理,隐患整改率100%,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我矿存在隐患逐步成下降趋势。
2、实行隐患排查整改分级管理制度,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到位。及时填写交接班记录表,做到下井跟班与下井记录一致,三对口统一,并要求各科、队长、班组长责任逐级分解,真正落实到人头,做到死角地带也不放过。推行事前责任追究制,未遂事故也当事故处理制。
3、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隐患不排除不生产,利用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加大反“三违”力度,对查出“三违”人员除进行经济处罚外,以板报形式亮相,谈心教育。
五、安全管理、装备、培训方面整改情况
(一)管理方面
矿领导分工明确,职责分明,不存在任何不团结、工作相互推诿、扯皮现象;煤矿安全形势严峻,矿级领导严格落实下井带班制度,并保证跟班次数、时间,与工人同上同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数量和证件符合规定要求;设立了安监科、生产技术科、通防科、机运科、地测科、调度室相关科室。煤矿不存在超能力、超定员、超强度生产,不存在采掘作业对外承包,及超层越界私采保安煤柱现象。通风系统、配风方案合理,井下各用风地点风量、风速满足规定要求。对
周边矿井图纸及相关材料进行了收集分析,对我矿不能构成水患威胁,但我矿始终坚持有掘必探原则。领导班子思想稳定,管理人员齐全,并履行各自职责。制定了各项应急预案,并进行了演练,和遵义市救护队签订了救护协议,优化完善了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二)装备方面
“瓦斯监控”、“人员定位”运行正常可靠,供水、压风自救系统全部正常运行。提升绞车保护齐全,灵敏可靠,绞车、钢丝绳经资质部门测试合格,均在有效期内,井下电气设备严格安有接地、过流、漏电保护装置,无电气设备失爆现象,皮带各种保护装置齐全,无国家命令淘汰的机电设备,机电设备实行包机制度挂牌管理;局扇实行“三专两闭锁”,“ 双风机”、“ 双电源”且能自动切换。
六、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期间上级领导多次来矿督查,并成立督查小组,循环来矿检查指导工作,在本次整改中先后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检查出的隐患已全部整改完毕,整改率达100%。
通过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推动了我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大安全投入力度,扩大排查范围,切实做到隐患排查堵漏洞,奠定安全基础,努力将我矿建设成为环境优雅、矿区和谐、本质安全型的现代化矿井。
遵义县纸房煤矿
7.专项检查方案 篇七
2014年1月30日,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调整吉林省党政机关清理办公用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为进一步理顺全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工作管理机制,将原设在省发展改革委员会的吉林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调整到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办公用房清理工作,制定如下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共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为指导,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发„2013‟13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办发„2013‟17号)为依据,以确保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真正解决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充分认识开展清理办公用房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统一思想、把握要求、明确责任、坚决落实。
二、组织领导
吉林省党政机关清理办公用房专项检查工作由领导小组牵头,负责专项检查工作的整体安排。组长:省委书记王儒林、省长巴音朝鲁;副组长:常务副省长马俊清、省委秘书长房俐、省政府秘书长李福春。组成人员:省政府分管副秘书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纪检委(监察厅)、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审计厅、省国资委和省管局等部门主要领导。
清理办公用房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由成员单位省 纪检委(监察厅)、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审计厅、省国资委和省管局分别抽调工作人员,对9个地区、长白山开发区和扩权强县试点市党政机关清理办公用房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三、工作内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编制《吉林省全面清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信息管理系统》。
各地区、各部门采用电子化手段填报数据,系统通过统计分析,力求相关数据更加翔实、精细。
(二)检查各地区部门、单位超标准占有、使用办公用房的清理情况。
各地区部门、单位超标准占有使用办公用房的,超出部分应予以腾退并移交各地区清房工作领导小组,各地区清房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地区办公用房整体状况制定调配方案并组织实施。
1.办公用房包括:办公室用房、公共服务用房、设备用房、附属用房和特殊业务用房。各类用房的内容如下(房屋名称未列入的按照使用功能归类):
(1)办公室用房,包括一般工作人员办公室和领导人员办公室。
(2)公共服务用房,包括会议室、接待室、档案室、文印室、资料室、收发室、计算机房、储藏室、卫生间、工勤人员用房、警卫用房等。
(3)设备用房,包括变配电室、水泵房、水箱间、锅炉房、电梯机房、制冷机房、通信机房等。
(4)附属用房,包括食堂、汽车库、人防设施、消防设施等。(5)特殊业务用房,需要单独审批和核定标准。2.办公用房人均面积计算方法:
(1)人均建筑面积计算方法:办公用房建筑面积(设备用房、附属用房、特殊业务用房和警卫用房面积不计入)÷人员编制=人均建筑面积。
(2)人均使用面积计算方法:办公用房使用面积(设备用房、附属用房、特殊业务用房、警卫用房、阳台、大厅、走廊面积不计入)÷人员编制=人均使用面积。
(三)检查各地区领导干部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的清理情况。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办发„2013‟17号文件需要明确的几个问题》的规定,领导干部超标准办公室用房按如下原则整改:办公室用房(含休息室,不含卫生间),超标面积占标准面积30%以内且目前无现成用房可调剂的,可暂不腾退或隔断;超标面积占标准面积30%-50%的,为避免造成浪费,可暂继续使用,待下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或领导干部职务变动调换办公用房时一并整改;超标面积占标准面积50%以上的,一律进行清理腾退,能调剂的调剂,不能调剂的进行隔断处理,凡采取隔断处理的,隔断后超标面积不能超过标准面积30%。副省级城市副职领导干部办公室用房,参照市(地、州、盟)级正职标准执行。
(四)检查未经批准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的清理情况。未经批准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的,原则上应恢复原使用功能。
(五)检查出租、出借和租用办公用房的清理情况。已经出租、出借的办公用房到期应予收回,租赁合同未到期的,租金收入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规定管理,到期后不得续租。未经批准租用办公用房的,应予以清理并腾退,严禁以租用过渡性用房名义变相购建使用办公用房。
(六)检查企事业单位占用行政机关办公用房的清理情况。1.在立项批复中已明确和行政机关办公用房一并建设的事业单位,可继续使用行政办公用房,但应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办公 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原国家计委计投资„1999‟2250号)进行核定。
2.参公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占用的行政办公用房做如下 处理: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原国家 计委计投资„1999‟2250号)和事业单位业务用房需求进行核定,符合规定面积标准的可继续使用,超出部分应予以清理腾退。
3.差额及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占用的行政办公用房原则上应予以清理腾退,确有困难的,由上级机关事务主管部门统一调整安排,实行有偿使用,租金收入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规定管理。
4.企业占用的行政办公用房应予以清理并腾退,确有困难的,经上级机关事务主管部门批准可继续租用原办公用房,租金收入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规定管理。企业已自建或购置办公用房的,应将占用行政办公用房及时腾退。
(七)检查领导干部占用多处办公用房、在人大或政协任职、离退休后占用办公用房的清理情况。
领导干部原则上只能占用一处办公用房,确因工作需要另行安排办公用房的,须严格审批后,由领导干部兼职单位提供小于标准面积的适当工作用房。
异地转任人大或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以上职务领导干部的办公用房,按照保留一处办公用房的原则,由人大或政协及时与领导干部原任职单位和本人沟通后办理。
四、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核查整改(2014年3月31日前完成)各地区党政机关清理办公用房工作领导小组要对前一阶段本地区清理办公用房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组织填报“吉林省党政机关清理办公用房数据填报系统”,同时开展本地区的党政机关清理办公用房专项检查工作。各地区须在3月31日前将本 地区专项检查报告及县(含)以上党政机关清理办公用房相关数据(电子版和纸质)上报省清房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阶段:总结报告(2014年4月15日前完成)
省清房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地区党政机关清理办公用房专项检查报告,形成我省党政机关清理办公用房工作报告,经领导小组批准后,上报省委、省政府。
第三阶段:专项检查(2014年6月30日前完成)
一是听取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全面清理办公用房工作情况汇报;二是随机选取机关及领导干部办公场所进行检查;三是省清房领导小组办公室针对发现的突出问题,以适当形式沟通情况,研究提出整改措施。根据各检查组检查情况报告,形成我省党政机关清理办公用房专项检查报告,经省清房领导小组批准后,上报省委、省政府。
五、有关要求
(一)各地区要把党政机关清理办公用房专项检查工作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严格落实工作要求,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二)各地区清理办公用房工作情况报告和《吉林省党政机关清理办公用房基本情况表》要由主要领导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对弄虚作假、瞒报漏报、不认真整改的,一经发现,将给予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纪律处分。
吉林省党政机关清理办公用房
8.山东开展低劣葡萄酒专项检查 篇八
据介绍, 3月14日, 山东3·15晚会曝光了定陶中粮长城葡萄酒有限公司、东明中粮长城葡萄酒有限公司、泗水张洋酒业有限公司、济南凤凰山国际名酒城等企业生产加工及销售低劣红酒的违法行为,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立刻组织相关市局对上述企业及加工窝点进行查处。
通知要求立即查处曝光企业及产品。各市要立即行动, 迅速对曝光的生产企业、加工“窝点”及其产品立即进行查封、扣押, 立案查处, 依法取缔。对市场上销售的涉事产品进行排查, 采取下架、停止销售等措施, 依法查处。重点查处泗水张洋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解百纳全汁红葡糖酒, 定陶非法“窝点”生产的标识为烟台山邑葡萄酒有限公司的经典红赤霞珠红葡糖酒。
同时开展低劣红酒专项检查。通知提出, 生产环节重点检查外购葡萄原酒加工灌装红酒的生产企业, 从严从重严厉打击无葡萄汁使用食品添加剂勾兑、滥用非食用物质、无证生产及制售假冒低劣红酒的“黑窝点”。
9.机电专项检查方案(共) 篇九
按照我矿专项检查文件精神,为确保我矿机电设备安全运行,防止机电事故的发生,我矿决定对机电科分管范围内的机电设备进行机电安全专项检查活动。
一、时间安排:
井上机电专项检查:2016年11月8日8:00-12:00 井下机电专项检查:2016年11月9日8:00-12:00
二、人员组织:
1.机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
组 长:王和志
副组长:李 辉
成 员:陈 飞、赵永欣、陆伟标、陈 晓、李 刚 2.第一组:
组 长:陈 飞
副组长:陈 晓
成 员:陆伟标、王晓松、宋先杰、沈晓东、陈艳东、李 刚、叶小恩
地面检查范围:35KV变电所、主副井提升机及车房、压风机房、矸石山绞车及车房、机修一厂、机修二厂、主扇风机及机房
井下检查范围:中央变电所、主排水泵房、移动瓦斯泵站、东翼变电所、东翼主运皮带机、82煤皮带机、722皮带机、-380装载硐室 3.第二组:
组 长:赵永欣
副组长:王广永
成 员:赵太录、刘 建、陶 波、亢 园、陈若成、胡黎明
地面检查范围:主井至选矸楼皮带机巷、选矸楼、缓冲仓五部皮带机及链板机、煤仓上口、七部皮带机及链板机、八部配仓皮带机、锅炉房、联合泵房
井下检查范围:102下运皮带机、102平巷皮带机、二部皮带机、7182变电所、7182皮带机、一部皮带机
三、检查方法:
由检查小组各成员对检查范围内的设备、环境等进行详细检查,将检查出的问题、隐患记录下来,检查结束后交给机电副总李辉进行汇总,汇总后将各条问题、隐患以四定表的形式下达至各整改单位。各整改单位接到整改通知后应严格按照四定表要求的时间、整改方法进行整改,整改后汇报机电副总李辉进行闭合。对没有按照要求整改的问题、隐患,按照100元/条的标准考核罚款责任人及分管负责人。
四、机电设备检查标准
(一)主井提升系统 主电机:
1.运行声音正常,无异响;系统电压、运行电流正常; 2.电机基础无损坏;基础螺栓紧固、无锈蚀、变形;
3.电机外壳无损坏;各部位紧固螺栓齐全紧固;附件设备齐全; 4.电机电刷表面磨损均匀,磨损量不超过2/3;无磨损的碳粉; 5.铭牌、编号清晰完好; 6.冷却风机无异响,运行正常;
7.编码器螺钉紧固无损坏,同心度符合标准;
8.主轴承不缺油或损坏,运行声音正常,温度不超过75℃; 9.换向绕组接头紧固无松动,无脱焊,无火花灼痕。减速器:
1.运行声音正常,无异响;
2.基础无损坏;基础螺栓紧固、无锈蚀、变形; 3.外壳无损坏;各部位紧固螺栓齐全紧固; 4.铭牌、编号清晰完好;
5.减速机外壳无异常,不漏油、不渗油; 6.轴承温度不超温;
7.联轴器棒销无变形,防护罩齐全,固定牢固可靠; 主轴装置:
1.滚筒运行声音正常;各紧固件无松动;无开焊、无裂痕;滚筒衬垫无破损; 2.轴承运行声音正常;温度不超过75℃;润滑正常,动静密封无漏油; 3.轴承座无裂纹,地脚螺栓紧固无松动; 4.滚筒座无裂纹,地脚螺栓紧固无松动。主提升绳:
1.钢丝绳无锈蚀,断丝、绳径符合标准; 2.钢丝绳不缺油。润滑系统和制动系统:
1.润滑站、液压站电机运行声音正常,紧固螺栓无松动; 2.润滑站、液压站油位正常;油温不超标; 3.过滤器滤网无异物、杂质; 4.压力表等仪表完好且显示准确; 5.润滑油、液压油无变质。6.各种阀或阀组动作灵敏可靠;
7.密封圈等密封件无变形、老化,油路不渗油; 8.液压站工作压力、残压符合操作规程相关规定; 9.盘式制动器外观无开焊、裂纹,不渗油、不漏油; 10.闸间隙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抱闸时无异响。天轮:
1.天轮轴承座无裂纹,地脚螺栓无松动;
2.轴承运行声音正常;润滑良好,不超温;密封良好,无渗油; 3.衬垫无变形,磨损不超标;
4.轮辐无裂痕、无开焊;无异常振动;无明显偏摆。提升容器:
1.提升容器各紧固件紧固无松动,无开焊、无裂纹;
2.滚动罐耳橡胶圈无裂痕;支架完整无松动;润滑良好,转动灵活; 3.首绳悬挂装置、尾绳悬挂装置各紧固件无松动;轴销连接可靠、无松动; 4.箕斗扇形门无变形、无开焊、无裂纹;滚轮润滑良好,转动灵活;主井上口卸载曲轨无变形、无开焊、无裂纹;
5.保护伞及护栏无变形、无开焊;固定牢固可靠; 井筒装备:
1.钢罐道各紧固件无松动;外观无变形、无裂纹;罐道梁无变形、无开焊; 2.钢罐道接头间隙符合相关规定; 3.四角罐道无变形、润滑良好; 4.井筒管路及托架无变形、无锈蚀、紧固件紧固无松动;
5.井筒梯子间外观无变形、无锈蚀、各紧固件紧固无松动;玻璃钢无脆化; 6.井筒电缆固定螺栓无锈蚀、无松动;不缺少电缆卡; 提升系统:
1.绞车提升系统必须装设欠压保护、过电流保护、过卷保护、过速保护、限速保护、闸间隙保护、松绳保护、深度指示器失效保护、满仓保护、减速功能保护等,要求各种保护动作灵敏可靠;防止过卷、过速、限速、减速功能保护装置为相互独立的双线型式,有故障检测显示; 2.能够实现信号与控制回路闭锁; 3.单绳罐笼提升有防坠装置; 4.通信信号完善,符合要求;
5.副井及负力提升的系统应使用可靠的电气制动; 6.立井提升系统的过卷高度和过放距离符合规定; 7.主井箕斗实行定重装载;
8.上下井口及各水平应装设视频监视装置; 9.单绳缠绕式双滚筒绞车应安设地锁和离合器闭锁;
10.提升系统通信、信号装置应完善,主副井绞车房有能与矿调度直通的电话; 11.机房内应装设应急照明装置;
(二)主通风机
1.主通风机每月倒机、检查一次; 2.电机有过流保护和无压释放装置;
3.转动及带电裸露部分,有保护栅栏和警示牌; 4.风机固定螺栓无锈蚀,紧固无松动;
5.叶片无变形、无锈蚀,各紧固螺栓紧固无松动; 6.风机铜环无磨损,各紧固件无松动; 7.盘动风机转动3-5圈,无异响,转动灵活; 8.定期加注润滑油,润滑系统良好,废油通道无堵塞;
9.风机外壳无变形、无开焊、无裂纹;密封良好,无漏风;防腐情况良好; 10.防爆接线腔及结合面无锈迹,防爆性能符合标准; 11.电机对地绝缘不低于6兆欧;
12.各风门绞车滑轮注油,钢丝绳涂油防腐; 13.风机内扩散器固定情况良好,无开焊、无裂纹;
14.水柱计、电流表、电压表、电度表、温度计等仪表齐全,灵敏可靠,并定期检定;
15.机房内必须有应急照明设施;
16.防爆盖无漏风,重锤悬挂装置灵敏可靠;
17.运行中的风机电压、电流正常,各转动部位温度不超温;
(三)压风机
1.检修工要认真做好压风机保护试验工作,确保各种保护动作可靠,并填写好压风机保护试验记录。
2.检查各紧固螺栓无松动,各阀门、法兰处不漏风。3.检查管路系统上仪器、仪表显示正常,动作灵敏可靠。4.必须有超温保护、断水断油保护和电机过流保护; 5.安全阀、释压阀动作可靠;
6.安全阀动作压力不超过额定压力的10%;水冷式空压机有断水保护,声、光具备,动作可靠,出水温度不超过40℃;风冷式空压机有断风保护; 7.有断油和超温保护,动作可靠,压缩机油闪电不低于215℃; 8.风包设在室外阴凉处,风包有超温保护,超温时断电或报警; 9.出风口加装释压阀,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10.压力表、温度表、电压、电流、电度表等仪表齐全,动作可靠,并定期检定; 11.滤风器要定期清洗,并及时排污在固定容器内; 12.有应急照明设施;
(四)锅炉
1.锅炉外观整体无变形、锈蚀,防腐情况良好;整体保温齐全,无漏烟,外表温度不超过50℃;
2.锅炉供汽管路外包保温层齐全完好; 3.锅炉人孔门开关灵活,关闭时密封良好,不漏风; 4.锅炉各转动部分防护罩齐全,固定牢固可靠;
5.锅炉检修楼梯、锅炉上部护栏无锈蚀、无变形、无开焊,固定牢固可靠; 6.供水管路各部位紧固螺栓齐全紧固;法兰连接处不漏水;各阀门开关灵活可靠;
7.蒸汽锅炉应装设双色水位计或两个独立的水位表,有高低水位报警装置,低水位应有保护控制装置,按规定装设压力表、安全阀、排污阀,动作可靠; 8.安全阀整定合格,动作灵敏可靠,并每班手动试验一次;
9.压力表应定期校验,加铅封,安装合理,并标有最高压力的明显标志; 10.排污阀按规定装设,不泄露,每班排污不少于两次;
11.必须进行水质软化处理,软化水及炉内水质应符合锅炉用水标准的规定; 12.有合格的锅炉使用证和检验证,有安全保护装置试验记录、水质处理化验记录等;
13.有合格的除渣、除尘装置。
(五)主排水系统
1.主排水泵、主电机地脚螺栓紧固、无松动;运行声音正常,无异响; 2.主电机温升不超标;各轴承润滑情况良好,轴承温度不超过75℃; 3.主排水泵、主电机运行中无明显振动;
4.主电机保护应齐全、可靠;过流和失压保护,动作灵敏可靠,整定合格,室内接地系统完善,接地电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5.压力表、真空表、电压表、电度表齐全,指示正确,并定期检定; 6.主排水泵填料无过热、无老化、无漏气现象,进出水端滴水不成线; 7.水泵与电机之间的联轴器间隙、窜轴量符合规定(窜轴量2.5-5mm,联轴器间隙8-10mm),确保其无卡阻或摩擦现象;同轴度不超标;防护罩齐全,固定牢固可靠;
8.主电机、主排水泵、排水管路等各部位紧固螺栓齐全、紧固可靠; 9.各压力表、真空表表盘无损坏,连接处无松动、无漏气; 10.各种阀门齐全,动作灵敏可靠,无漏水、无锈蚀; 11.设有高、低水位声光报警装置; 12.吸水井井盖完好、可靠;龙头井内无杂物、淤泥; 13.泵房内电气设备防爆性能符合防爆标准;
14.真空泵及真空射流运行可靠,并能在5min内启动水泵;
(六)瓦斯抽排泵
1.瓦斯泵、主电机地脚螺栓紧固、无松动;运行声音正常,无异响; 2.主电机温升、各轴承温升不超标,轴承温度不超过75℃; 3.瓦斯泵、主电机运行中无明显振动;
4.瓦斯泵与电机之间的联轴器间隙符合规定,无卡阻或摩擦现象;防护罩齐全,固定牢固可靠;
5.瓦斯泵、主电机、抽放管路等各部位紧固螺栓齐全,紧固可靠; 6.主电机温升不超标;各轴承润滑情况良好,轴承温度不超过75℃; 7.各安全装置、阀门灵敏可靠,各法兰连接处密封良好,无漏风; 8.各种监测传感器,超温、断水等保护应齐全,可靠; 9.压力表、温度表等仪器仪表应齐全,指示准确,并定期检定; 10.机房内有应急照明;
11.水循环系统良好,泵体发热正常; 12.抽排泵房内通风良好,室温不超标;
(七)主运皮带系统
1.主电机、减速机、滚筒架等地脚螺栓紧固无松动;运行无明显振动; 2.主电机、减速机温升不超标,各轴承润滑良好,温度不超过75℃; 3.各滚筒轴承座固定螺栓齐全,紧固可靠,轴承润滑良好,运行无异响; 4.液力耦合器注液量符合规定,使用易熔塞封堵;注液使用非可燃性传动介质;温升符合规定;运行时无异常响动;
5.减速机运行无异响;齿轮点蚀、磨损不超标、无裂痕;箱体防腐良好,紧固件无松动,密封良好,不渗油;润滑油油质良好,油量符合相关规定; 6.各联轴器同心度符合相关规定;紧固螺栓紧固无松动;联轴器棒销磨无磨损;防护罩齐全,固定牢固可靠; 7.上行皮带机必须装设防逆转装置和制动装置;下运皮带机必须装设防超速保护装置;
8.皮带机头、机尾及搭接处照明良好;
9.机头、机尾、驱动滚筒和改向滚筒处,装设防护栏及警示牌;行人跨越处设人行过桥;
10.必须装设防打滑、跑偏、堆煤、撕裂保护装置,必须装设急停拉线开关;同时应当装设温度、烟雾检测和自动洒水装置。
11.卸载点、转载点装设自动洒水装置,喷雾装置喷头无堵塞,雾化效果良好,能有效降尘;各阀门灵活可靠,供水管路滴水不成线; 12.各机头、转载点处应当装设消防设施; 13.胶带无龟裂、开胶、脱扣、撕裂等;
14.上下托辊转动灵活无卡阻,无严重磨损,无缺件;
15.皮带机卸载滚筒处设刮煤器,机尾底皮带设清扫器,刮煤、清扫效果良好;皮带机整体无严重跑偏、撒煤等;
16.皮带机机架无开焊、变形、锈蚀;机架无沉降,变坡处高低起伏较为平缓; 17.皮带机拉紧丝杆有润滑油,无锈蚀、变形,转动灵活;张紧绞车各部位润滑情况良好,无卡阻;张紧小跑车无变形、开焊;张紧跑车轨道固定牢固可靠,轨道无变形、堆料;
18.各煤仓口有篦子,能够有效防止大块物料进入煤仓;
19.各转载点漏斗无开焊、变形,各紧固螺栓紧固可靠;落煤点不偏皮带中心; 20.皮带机巷内无撒煤,机头、机尾各滚筒处无堆煤;
(八)地面高压供电系统
1.各车间场所电缆沟进出口封堵严实;车间入口设置挡鼠板; 2.各车间场所变压器运行声音正常,温升不超过60℃;
3.35KV变电所两台主变压器运行声音正常,无异响;油位正常,无渗油;散热器外观正常,无破损变形;
4.35KV变电所各接地引线无严重锈蚀;零序地刀无锈蚀、变形;操作箱无锈蚀、变形;
5.35KV变电所电容器运行声音正常,温度不超过60℃; 6.35KV变电所蓄电池清洁、无变形;压接接点连接无发热、氧化、脱焊及腐蚀现象,无变色、返碱现象;
7.避雷设施连接良好,接地电阻合格,无严重锈蚀; 8.消弧线圈无异响,温度不超过80℃;
9.各车间高压开关柜运行声音正常,无焦糊味;各仪表指示正常,无故障指示;开关柜机械电气闭锁可靠,外壳接地良好;开关柜“五防”功能齐全; 10.各车间灭火器外观清洁、无锈蚀、无变形、胶皮管无破损;压力指示在绿、黄区以内;贴有检验有效期内的标签;绝缘用具齐全,并且检验合格; 11.各车间空调指示运行正常,温度设定符合相关规定; 12.反送电的开关柜加锁并有明显标志。
(九)井下供电系统
1.电气设备零部件齐全、完整;紧固件齐全,符合通用标准要求; 2.设备标志牌填写工整,字迹清晰,放置在开关统一位置; 3.电气设备仪表显示准确;接触器动作灵敏可靠;
4.电气设备外壳接地线与系统接地连接良好,接地线无锈蚀;接地线、接地极、接地扁铁规格符合相关规定;
5.各开关整定准确,各供电支路电力负荷分配合理,无超负荷现象; 6.电气设备保护齐全,动作灵敏可靠;按照相关规定定期对各种保护进行试验; 7.各变电所、开关群处灭火器外观清洁、无锈蚀、无变形、胶皮管无破损;压力指示在绿、黄区以内,贴有检验有效期内的标签;绝缘用具齐全,并且检验合格;
8.各电气设备统一放置在开关台或开关架上;电气设备及电缆无淋水; 9.各开关操作机构无锈蚀,动作灵敏可靠;分、合闸指示正确;电气、机械闭锁齐全,动作灵敏可靠;
10.电气设备透明观察窗无松动、无裂痕;
11.各电气开关、变压器运行声音正常,温升符合规定;电缆无明显温升;各开关内部清洁卫生,接线牢固可靠,防潮剂无失效现象,并有合格的防爆标签; 12.各电气设备外壳、开关架无变形、无锈蚀,防腐情况良好; 13.检修工认真做好井下中央变电所及各采区变电所电气设备的检修工作,不留检修死角;
14.对管辖范围内的电气设备进行全覆盖的检查,各种保护齐全,保护接地符合要求,各种开关接线工艺、防潮剂放置、接线腔等应符合要求,杜绝失爆。15.干式变压器、移动变电站保护齐全可靠,不超负荷、超温运行; 16.认真做好各开关的漏电试验,确保漏电保护台台完好、灵敏可靠; 17.确保各变电所内灭火器材齐全,绝缘用具齐全,并且校验合格;
18.各电气开关、变压器进出线装置密封圈、挡板、挡圈、压线板完整齐全,无缺损、无锈蚀;密封圈、挡板、挡圈规格符合相关规定;密封圈无老化、变形、失去弹性;
19.各电气开关、变压器紧固螺栓齐全,规格一致,螺母应上满扣,螺母紧固后,螺栓螺纹应露出螺母1~3个螺距。不得在螺母下面加多余垫圈、平垫片来减少螺栓的伸出长度;
20.电气设备有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防爆标志;
21.电气设备完好标准:外壳无变形、锈蚀;设备整洁,名牌完整清晰,防腐情况良好;同一部位的螺母、弹垫、螺栓规格一致。接地装置零部件完整齐全,标志明显,敷设符合设计规定;闭锁装置可靠;电气间隙、爬电距离符合规定;接线杆零部件完整齐全,有电源隔板;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有危险牌、底板橡胶封堵、各电器元件布线牢固,连接不松动;保护装置齐全,有合格的过流保护整治(与整定值相符),三相接触不同期性符合要求; 22.电缆引入装置采用压紧螺母式进线装置,必须在螺母与胶圈之间加金属抗圈,以防止螺母拧入时损坏胶圈;线嘴必须压紧,线嘴压紧要有余量,压线板压紧电缆,不得超过电缆直径的10%;密封圈内径不大于电缆外径1mm,密封圈宽度不小于电缆外径的0.7倍(必须大于10mm),厚度不小于电缆外径的0.3倍(必须大于4mm);挡板厚度不小于2mm,挡板直径、密封圈外径与进线装置的内径差、隔爆结合面的间隙必须符合《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规定;
23.下列情况之一为电气设备严重失爆:接线出现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外开裂痕或开焊贯穿腔体;防爆结合面的间隙不符合《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要求;闲置喇叭嘴未进行封堵;密封圈割开使用,电缆包扎和密封圈外圈经刀削处理;密封圈单孔内穿入多根电缆;接线柱烧坏使两独立空腔连通;电缆在进线装置中能轻易抽动;;高压隔爆开关或接线盒引入高压铠装电缆后没有灌注绝缘材料、引入高压橡胶电缆没有使用密封圈或灌注绝缘材料;防爆结合面缺少紧固螺栓和弹簧垫圈或弹簧垫圈没有压紧;
24.小型电器设备外壳无变形、锈蚀;设备整洁,防腐情况良好;螺栓规格一致,标志齐全,接地装置符合规定,电气间隙符合规定;
10.煤矿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篇十
一、安全专项整治的指导思想以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为指导,突出“一通三防”重点,深化“三违”治理,围绕人、机、系统、制度四大要素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加快我矿本质安全型企业的创建步伐,全面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创建平安和谐矿井。
二、安全专项整治的主要目标
杜绝一次3人以上的重特大人身事故的发生,实现全年无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安全专项整治的指导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常抓不懈的原则。规范职工行为,提高人的安全意识;深化“三违”治理,杜绝违章行为发生;着眼长远,围绕本质安全的“四大要素”,积极开展工作,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2、坚持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原则。重点是做好通防管理、顶板管理、斜巷和采区轨道运输管理以及水害防治工作,突出抓好“一通三防”。
3、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强化各级安全生产指令、决定、制度在现场的贯彻落实,全力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努力创建本质安全型企业。
四、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点
(一)加强煤矿安全制度建设,夯实安全工作基础。要按照国家局制定的《煤矿重大安全隐患认定办法》和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健全并落实煤矿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要明确各单位负责人是隐患排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落实整改措施,落实资金和具体负责人;所有隐患要分类管理、监控和上报;性质严重的,要先停产,在确保安全生产的情况下,及时采取措施落实整改;并按规定程序和时间将排查的结果向安全监察科、生产技术科报告。每个月的25日前,将下一个月的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分别报矿安全监察科和生产技术科;每季度第一个月的5日,前将当季排查的安全隐患情况,向大田县溪洋有限公司矿长进行报告。(二)加大“一通三防”整顿力度,杜绝各种气体中毒事故的发生。
1、建立、完善、落实各项通防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严格落各项通防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
2、高度重视局部通风管理,各生产矿井所有掘进工作面必须全部安装双风机、双电源,杜绝停电停风现象。各个掘进迎头及其回风流必须分别安装瓦斯监测传感器,其报警、断电值符合规定要求,并于今年上半年全部整改完毕。
3、进一步加强瓦斯治理工作,严禁矿井超能力组织生产。各矿井风量和各用风点的风量必须满足要求。同时,要严格测执行风测气工作和安全监控系统建设与落实。
4、全面推行采掘工作面湿式爆破,加强井下各采掘工作面及提升能环节的防尘喷雾设置,提高除尘效果。
5、积极主动实施各矿井“一通三防”工程。各科室按照矿井2011年“一通三防”工程计划的要求,把“一通三防”工程列入矿井月度生产经营计划,落实资金、配备人员,保质保量、按期完成“一通三防”工程计划。
(三)加强顶板管理,杜绝零打碎敲事故的发生。认真吸取近几年以来所发生的顶板事故教训,切实提高工作面工程质量。严格执行顶板分析例会制度,每月定期对井下采掘工作面、正常使用巷道的顶板状况进行仔细排查和分析。认真落实采掘工作面各种安全技术措施。加强矿各工作面安全状况观测工作,落实各工作面安全观测人员职责。采用先进的支护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制定顶板防治措施,并做好预测预报工作。
(四)强化运输设施、设备及运输秩序的管理。要对提升运输设备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摸排,矿井上下山的挡车器是否能正常使用,提高各矿井提升运输方面的安全管理水平,实现井下主运输系统的集中控制、安全监管的模式。下决心提高轨道质量,主要运输巷道(包括大巷、斜巷和采区主要运输巷道)使用不低于22kg的轨道,严禁使用杂拌道。
(五)高度重视本质安全型装备计划的实施工作,严格按上级有关部门关于煤矿淘汰设备的执行落实,安排计划、责任到人,确保按期完成。对于2010年矿井机电设备未完成“MA”标志更换计划的,务必要在今年上半年更换完毕,“MA”设备更换情况将纳入2011年上半年矿井安全程度评估考核的范畴。
(六)严格执行矿井文件精神,深入持久地开展治理“三违”工作。矿井各科室、各级管理人员都要明确“三违”治理指标;要严格按本矿井规定程序对“三违”人员进行帮助和教育,特别要把好“考试”环节关,确保“三违”人员帮教学习收到实效。大力支持和保护安全监察人员的工作,严厉查处各类打击、报复安监人员履职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七)高度重视安全培训与教育。要以职工岗位行为规范集中教育活动为契机,切实抓紧抓好职工安全培训工作,确保取得预期效果。要改进培训方式,推行全员考试,以考试促培训,每年对全体员工包括矿井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知识考试,考试内容为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岗位责任制等以及本矿井相关安全管理规定。
(八)矿井各科室要加强对回采面回采期间的安全管理,本矿井地质条件较为复杂,要保证矿井生产系统稳定可靠、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执行到位、安全设施设备齐全有效,不得因为生产条件的变化而降低安全标准。
(九)明确责任主体,强化安全生产。各矿井每季度要自行对矿井系统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并在每月5日前必须将本单位上个月的安全工作情况、“三违”治理及领导跟班值班情况等报大田县溪洋煤矿有限公司。
(十)加强水害防治工作。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采),防治结合”的原则,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中长期防治水计划,编制发生突水事故的应急预案,加强水文观测,认真做好分析和预报工作。突出抓好东部矿区老空区过水通道综合治理,封堵所有过水巷道,消除东部矿区的重大水患。各矿要做好“雨季三防”工作,制定水害防治预案,加强排水系统的日常检修与维护,确保雨季安全生产。
(十一)加强各矿井地面安全管理。地面生产煤台、厂房、办公楼、工人宿舍等辅助设施管理,加强自然灾害发生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在日常安全管理上重点突出“六防”,即防火、防灾、防触电、防机械伤人、防房屋倒塌、防食物中毒,各科室要定期组织检查,对危及安全生产的要进行整顿。
五、安全专项整治的实施步骤
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一)部署落实阶段:4月10日前,各生产矿井按照上述整治要求,针对上一季度质量标准化检查存在的问题,制定深化煤矿安全专项整治的具体实施方案。
(二)整治阶段:从4月10日至11月30日,各科室根据安全专项整治的内容,对照《煤矿安全规程》及本公司创建本质安全型企业的要求,排查问题,消除隐患,落实兑现本质安全装备计划。
(三)检查验收阶段:从12月上旬开始,由安监科、生产科牵头,结合下半年安全程度评估和质量标准化检查出的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工作验收。
六、安全专项整治的主要措施
(一)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推行闭环安全管理。各科室、各生产环节岗位、必须依照体系的原理、方法和程序,规范自身的工作行为,形成持续改进的良性循环。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辨别和评估,分析其产生的前因后果,对产生的重大隐患,逐级追究相关责任,并登记建档,定期监测,跟综落实。
(二)坚持巩固与创新结合,深化质量标准化建设。不断扩大质量标准化建设内涵,从设计、施工、安装、物资设备的采购供应、工伤抢救、后勤服务到生产现场管理等每个环节都要按照工作规则和标准化要求实施,每个岗位、每个工种推行零缺陷管理。围绕机制、体制、工艺、装备、管理等方面组织创新,提高质量标准化建设的科技含量。继续遵循全面规划、分类指导、典型引路、总体推进的思路,开展精品工程、无“三违”区队、无“三违”班组创建活动。
(三)依法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按规定和实际需要提取安技措工程费用,优先保证“一通三防”及主要生产系统的安全装备,保证大系统、主要设施的完善可靠。按期完成本质安全装备计划,严格奖惩考核。对不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系统进行改造,对安全可靠程度差、故障多发、长期带病运转的设备、仪器实施更新换代。推行安技措工程预算制和主要领导负责制,对于安全投入不足、因陋就简而导致的事故,由决策机构及主要负责人承担责任。
(四)强化安全监察。安全监察部门在加强现场安全监察的同时,强化对安全决策、施工设计、规程措施的编制及业务部门的生产组织、物资设备供应的安全监察,前移监察关口,下移监察重心,从源头杜绝违章和失误。各生产矿井全面推行安全监察区域包干、职能科室按专业包保,对监察区域和包保专业的安全状况、隐患处理与本人的工资挂钩,提高安全监察效果。
(五)加大各类事故的查处力度。对发生的各类人身和生产事故,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发挥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营造煤矿安全整治的浓厚氛围。要利用多种形式宣传报道开展煤矿安全专项整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员参与。鼓励职工群众检举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不良行为,设立举报电话,对职工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核查,严肃处理。
11.煤矿专项检查方案 篇十一
为进一步加强牌证源头管理, 规范全市农机牌证核发及档案管理工作, 打击违法违规发放农机牌证行为, 确保农机安全生产, 肇庆市农机监理所于1 1月7-1 3日开展了一次对全市农机牌证发放及档案管理的专项大检查。此次检查行动由市农机监理所黎仕芬所长带队, 市监理所全体监理人员共5人参加。
检查小组深入到七个县 (市、区) 的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对其开展的牌证管理业务进行了下半年的监督检查。检查小组采取随机抽查、现场咨询等方式, 认真细致地核查了农业机械行驶证、驾驶证业务办理的档案资料, 共检查了拖拉机行驶证业务办理资料102份, 拖拉机驾驶证业务办理资料116份, 联合收割机行驶证业务办理资料11份, 联合收割机驾驶证业务办理资料10份。经检查, 各县 (市、区) 农机安全监理机构都能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程序办理牌证业务, 各项牌证业务办理所需的档案资料齐全, 能坚持做到受理认真、审核细致、审批严格。
检查过程中, 黎仕芬所长对下阶段的牌证管理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 严格履行安全监管职责, 提高牌证、档案管理水平;二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农机牌证管理责任制度, 强化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提高服务水平;三是坚持依法行政, 要依法依规办理农机牌证核发业务, 对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和程序的农业机械及其驾驶人坚决不予办理牌证业务。
12.开展防火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篇十二
各基层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了吸取 “5.25”河南鲁山县老年公寓火灾事故的深刻教训,进一步加强安全消防管理工作,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采取有力措施,预防各类火灾事故发生。厂决定开展为期一周的防火安全专项检查,具体检查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开展好此次专项防火安全检查,厂成立领导小组,负责检查工作的领导。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厂监督站,负责消防安全专项工作的综合协调。
二、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本次防火检查以厂重点抽查和基层站队、班组全面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消防专项检查工作共分为三个阶段,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结束。
(一)宣传发动阶段(**年*月*日)
各基层单位要及时召开专门会议,针对本单位的防火工作进行全面、认真部署,要在分析和评估本单位防火工作特别是防火用电中突出的问题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制定实施方案。同时做好员工防火“四懂、四会”(懂火灾的危险性,懂预防措施,懂扑救方法,懂逃生知识;会使用消防器材,会处理险肇事故,会报警,会组织逃生)知识的培训,提高员工的防火技能。
(二)基层站队自检自查阶段
各基层单位应按照制定的防火工作方案和措施,及时开展防火检查和巡查,认真查找火灾隐患,及时纠正违反消防法规行为。重点对岗位消防器材、燃气报警器,用电设备设施,防雷电设施,人员密闭场所,油品装卸岗位防火防爆,单井生产情况进行普查,将检查情况表(见附表),(三)厂重点检查阶段
厂将对重点单位防火工作进行重点抽查,检查基层站队防火工作各项任务落实情况。
三、重点检查部位及场所
(一)单井板房、单井罐、井组、作业班。
(三)野外施工作业现场。
(五)办公室、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
(六)车库、食堂以及其它用火用电较多、易发生火灾事故的部位及场所。
四、检查重点内容
(一)加强对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防火分隔设施的检查。
(二)加强对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的检查。
(三)加强对用火用电设施和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的检查。
(四)加强对作业现场用火用电的检查。
(五)加强对火灾隐患整改情况的检查。
五、检查要求
(一)加强防火管理,认真开展隐患排查。
各基层单位要切实加强防火管理,开展防火检查,按照属地管理和直线责任,认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重点排查消防设备设施和火灾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场所,经检查发现立即组织整改,对于不能整改的,坚决停止使用。严格落实防火责任,故意破坏消防设备设施人员,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同时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13.煤矿专项检查方案 篇十三
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煤安监技装〔2012〕28号
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
为进一步加强煤矿设备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和整改煤矿设备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发生,经研究,决定自11月至12月上旬组织开展一次煤矿设备安全专项检查(以下简称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所有煤矿企业及其所属井工矿井。
二、重点检查内容
(一)矿用空气压缩机使用和维护管理情况。重点检查矿井是否已按规定淘汰禁止使用的滑片式空气压缩机,井下空气压缩机是否具备安全标志,保护装置、检测检查记录,安装位置、维护管理是否正确到位等。
(二)矿井斜井(巷)提运人员设备设施使用和管理维护情况。重点检查提运人员设备是否按规定安装各类安全保护装置并按规定定期检验检测,设备使用和管理维护记录是否完善等。
(三)《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建立应予淘汰设备台账,是否按规定期限进行淘汰,未按期淘汰的设备、工艺的数量、比例及主要涉及的淘汰项目类别等。
三、方法步骤
按照统一部署、分段实施、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要求,采取企业全面自查、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重点抽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督导检查的方式进行。自2012年11月开始,到12月上旬结束。共分3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自查阶段(11月上中旬)。
所有煤矿企业和所属矿井按照重点检查内容要求,集中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并填写附件1~3报送至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分类登记建档,并按有关规定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限期整改到位。
(二)重点抽查阶段(11月下旬~12月上旬)。
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在煤矿企业自查自纠工作基础上,按照重点检查内容对辖区内煤矿设备设施使用和管理维护情况进行检查,并填报附件4~6。
(三)督导检查阶段(12月上旬)。
由国家煤矿安监局有关司负责人带队、驻地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以及1~2名专家组成督查组,赴重点地区进行督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明确专项检查工作的牵头部门和具体负责人,制定工作方案,及时安排部署。督促煤矿企业全面排查设备安全隐患,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将专项检查与日常执法监察相结合,与煤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相结合,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地区和重点企业,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检查。
(三)严格执法,确保效果。专项检查要严格执法,发现煤矿安全设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责令立即停产整顿并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提请地方政府予以关闭。
(四)认真总结,及时上报。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汇总分析辖区内煤矿设备的使用和管理维护情况,专项检查结束后,要认真进行总结。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于12月15日前将驻在辖区专项检查总结材料及填写的附件4~6报送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联系人:黄体伟;
联系电话:010-64463954,010-64463175(带传真);
电子信箱:huangtw@chinasafety.gov.cn
附件:1.矿用空气压缩机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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