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阳翠微中学校长

2024-10-01

汉阳翠微中学校长

1.汉阳翠微中学校长 篇一

汉阳中学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承诺书

我谨向校党支部作如下承诺:

1、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清正廉洁,忠于职守,正确行使权力,始终保持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坚持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2、严格遵守教育部党组提出的“十个不准”。即:不准违反决策程序擅自决定重要干部任免、重要事项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关学校改革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不准在干部选拔任用(聘用)中拉选票、打招呼,封官许愿,任人唯亲,营私舞弊,或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他人谋取职位;不准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学校基建(修缮)工程项目、物资设备采购、资金借贷、重大项目投资等经济活动,以及校办产业、后勤服务等经营管理活动;不准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招生、录取、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工作;不准违反规定在校内外经济实体中兼职或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不准以本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不准收受学校所属单位及个人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不准违反规定在学校所属单位领取津贴、补贴、奖金,或违反规定买卖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不准以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他人获取荣誉、职称、学历、学位等利益,或者从事有悖学术道德、职业道德的活动;不准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或领导干部之间利用职权相互

为对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的工作人员在考试、入学、就业、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职务晋升以及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提供便利条件。

3、自觉遵守财经纪律、财务制度以及国家的有关法规,不利用职权或职务违规干预或插手学校的经济活动,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制度,不设立“账外账”、“小金库”。

4、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自觉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自觉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相关规定。

5、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管好自已的同时,管好分管的部门和干部,管好身边的工作人员和自已的家人,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分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6、带头遵守宪法、法律、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向党组织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自觉接受党内外监督。

本人在任职期间认真履行上述承诺,接受群众监督和组织监督考核。

承诺书一式两份,校党支部与承诺人各执一份。

承 诺 人:

所在单位: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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