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海农业服务中心各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

2024-09-26

小海农业服务中心各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

1.小海农业服务中心各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 篇一

小海镇农业服务中心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车辆回单位停放制度。周一至周五正常上班时间,车辆未外派公出的时候原则上必须停放在单位;因特殊情况不能回单位停放的,必须确保车辆的安全,如出现车辆损坏、丢失等情况,一切经济损失由驾车人员自负。

2、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如果没有安排值班,车辆必须封存停驶。

3、严禁公车私用私驾。禁止将公车用于婚丧喜庆、休闲度假、探亲访友等非公务活动。农业服务中心人员不得公车私用,一经发现并证实,由驾驶员自行承担所有费用,农业服务中心机关干部职工(含离退休职工)确因生病等特殊情况需要用车的,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单位负责人灵活掌握。

4、节约公务车辆运行成本,尽量减少车辆外出次数。农业服务中心人员对自己驾驶的车辆应当勤检查、勤维护,按时进行保养,确保车容整洁、车况良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防事故发生。

5、农业服务中心车辆的维修、保养,须在小海镇人民政府指定的厂家进行。

6、驾驶员因公出车,如发生交通事故,依据交警部门的鉴定结果,按照责任的划分及形成的后果等情况,承担相应责任(承担事故主要责任的,驾驶员承担保险赔付后余额的5%—10%的经济责任,承担次要责任的,驾驶员承担保险赔付后余额的1%—5%的经济责任)。

7、驾驶员因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等原因受到处罚的,一切责任自负。

8、未经单位安排私自出车发生的交通事故,由此形成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个人承担。

9、该车辆严格按照省农委及县农牧局的要求,必须用于农业工作,其他单位要用车辆的必须经小海镇党委政府书记、镇长同意农业服务中心方能外借。

10、驾驶农业科技直通车代表的是单位形象,驾驶人员必须文明驾驶,遵守交通规则。

小海镇农业服务中心

201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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