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湖南省老龄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2024-09-09

2024年度湖南省老龄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共11篇)

1.2024年度湖南省老龄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篇一

各乡镇中学、中心小学,县直各学校,各民办学校::

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xx年全县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年度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从今年起开展全县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年度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对象

全县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年度统计使用《20xx事业单位领导班子统计表统计对象名册》表式,统计对象为20xx年9月在职的局任干部。

二、工作安排

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情况统计,由各单位自行填报后上交教育局人事监察股,由局汇总上报至县组织部。

(注:修水一中、散原中学、教师进修学校直接报送县组织部)

1、明确职责。

为高质量完成全县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年度统计工作,校长亲自负责落实,认真如实填报,确保填报准确无误、确保工作质量,顺利完成20xx年全县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年度统计工作。

2、自行填报

20xx年12月10日至20xx年12月18日由各责任单位统计所属事业单位各项相关数据并完善辅助报表。

3、数据上报

20xx年12月18日前将采集好的电子表格数据发送至教育局人事监察股邮箱纸质表格加盖学校公章12月23日前交局人事监察股。

此次数据上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校务必按时间结点完成任务。

三、其他相关事项

填报时参考《统计对象名册填报说明》。

修水县教育局人事监察股联系电话:

修水县教育体育局

20xx年12月14日

2.从统计数据看湖南测绘事业发展 篇二

关键词:测绘统计数据;服务总值;行业资质单位;数字成果生产

改革开放30年来,伴随着国家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湖南测绘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测绘服务能力明显增强,测绘服务总量快速增长。现从2007-2010年相关测绘发展的数据进行分析,共同感受湖南测绘事业不断发展的历史进程和累累硕果。

1 测绘服务总值不断增加,劳动生产率持续快速提高

1.1 测绘服务总值

20世纪90年代末,数字化测绘技术体系迅速推进和普及。各单位通过加大科技投入,集中优势力量开展科技攻关,实现了向数字化测绘技术体系的跨越,并同时改革测绘生产管理方式,优化生产队伍结构,短短几年,测绘服务总值显著增长,劳动生产率快速提高。如图1、表1所示,2009年服务总值比2008年增加17.6%,2010年比2009年增加10.9%。

1.2 测绘单位收入

随着测绘事业的深入发展,测绘服务技术的不断提升,测绘单位的收入不断提高。2009年测绘单位总收入达18005万元,比2008年(14496万元)增长24.2%,2010年总收入为25225.27万元,比2009年增长40%。如图2。

2 测绘资质单位数量、人员增幅情况分析

2007-2010年湖南省甲级测绘单位数量基本维持平稳。2008年乙级测绘单位为116家,比2007年增加了12家,测绘资质单位数量在2007—2008年增长较快,2008年-2010年增长较缓。2009年全省测绘行业从业人员12019人,比2008年(10796)增加了11.3%。其主要原因是:1、在国家测绘局2005年开展测绘资质复审换证工作中,后经过整改多数单位继续申请资质,另外,国家开展的第二次土地调查、不断增加的铁路和公路建设、大力推进的新农村建设等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增加,以及测绘市场发展的日益深入等原因,使2008年资质单位数增幅达2.3%。2、从2008年起,通过对各类测绘市场及其交易行为的监督、规范、控制、引导和协调,使测绘市场不平等竞争和不正当交易得到有效遏制,测绘项目部门保护和行政垄断基本杜绝,重复测绘得到有效控制等,实现测绘市场动态监管,为测绘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因此,2008年在测绘市场准入与退出等监管措施上的整顿和调整,使资质单位数量增幅较缓。见图3。

3 测绘数字成果生产飞速发展,广泛应用社会各领域

随着测绘成果应用效果的不断提高、社会信息化水平的逐步深入、测绘信息化手段的不断增强,测绘生产、成果提供和使用类型发生自然的变化和更替,数字成果应用越来越广泛,数字成果的比例大幅提高。如图4所示,2007-2010年是数字成果生产飞速发展的几年,数字线划地图(DLG)2007年生产3581幅,2010年达到9109幅,每年比上年分别增加29.9%、56.5%、25.1%。航片(DOM)2007年生产1028幅,2010年达到5277幅,每年比上年分别增加54%、126%、49%。其中2009年比2008年增幅翻番。

经济发展促进成果应用。全省“十一五”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经济发展速度等直接促进测绘成果的使用,测绘成果在国家和地方基础设施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测绘成果使用主要集中在测绘、地矿、交通、水利、电力、军事、建设、土地等与国家和我省基础设施建设密切的部门,在政府决策、经济建设规划、资源调查、防灾减灾、交通运输、能源供应、邮电通讯、国防建设、以及人民生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如图5所示。2010年向社会提供DEM数字成果1125MB、DLG14554MB、DOM4439MB, 比2009年分别增加51.6%、140%、195%。

从产业发展政策看,2006年,我国“十一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了“加强测绘基础设施建设,丰富和开发利用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发展地理信息产业”;2009年7月,国家测绘局举办了全国地理信息产业峰会,旨在大力推动我国地理信息产业的大发展、大跨越;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到会参观了地理信息应用成果及地图展览会,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发展地理信息产业的高度重视,同时也展示了我国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蓬勃生机和美好前景。2011年10月数字湖南规划(2011-2015年)》已经湖南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获原则性通过。作为该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数字湖南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工程“十二五”发展规划》也已编制完成,标志着湖南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将进一步提速。《规划》明确,今后五年湖南将着重推进“数字湖南”重点工程建设,提出了建设湖南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加快推进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进一步细化地理空间框架建设与维护的相关政策、大力推进地理省情监测、健全数字湖南地理空间框架组织运行体系、繁荣地理信息产业等目标。展望“十二五”,在上述各项利好的推动下,测绘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

3.2024年度湖南省老龄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篇三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也是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的关键一年。在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下,在全党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取得重大进展。学前教育入园机会大幅提高,九年义务教育全面实现,高中阶段入学率持续提升,职业教育吸引力不断增强,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教育公平迈出重大步伐,教育改革有序推进,教育结构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建设成效显著,办学条件不断改善。

义务教育

全国共有小学24.12万所,比上年减少1.62万所;招生1736.80万人,比上年增加45.10万人;在校生9926.37万人,比上年减少14.34万人;毕业生1662.81万人,比上年减少76.83万人。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达到99.79%;其中,男女童净入学率分别为99.78%和99.80%,女童高于男童0.02个百分点。

全国小学专任教师560.49万人,比上年减少1.22万人。小学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99.72%,比上年提高0.20个百分点,小学生师比17.71:1,与上年的17.70:1基本持平。

全国共有初中学校5.41万所(其中职业初中54所),比上年减少773所。招生1634.73万人,比上年减少81.85万人;在校生5066.80万人,比上年减少212.53万人;毕业生1736.68万人,比上年减少13.67万人。初中阶段毛入学率100.1%,与上年持平。初中毕业生升学率88.62%,比上年提高1.11个百分点。

全国初中专任教师352.45万人,与上年的352.54万人基本持平。初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98.91%,比上年提高0.26个百分点。生师比14.38:1,比上年的14.98:1有所降低。

全国普通小学校舍建筑面积56913.11万平方米,初中校舍建筑面积45546.31万平方米。小学体育运动场(馆)面积达标学校比例45.32%,体育器械配备达标学校比例45.15%,音乐器械配备达标学校比例42.85%,美术器械配备达标学校比例42.41%,数学自然实验仪器达标学校比例47.52%。初中体育运动场(馆)面积达标学校比例62.24%,体育器械配备达标学校比例63.92%,音乐器械配备达标学校比例60.22%,美术器械配备达标学校比例59.49%,理科实验仪器达标学校比例70.91%。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寄宿生3276.51万人,占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总数的比例为21.85%。其中,小学寄宿生数1080.78万人,所占比例为10.89%;初中寄宿生数2195.73万人,所占比例为43.34%。

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共1260.97万人。其中,在小学就读932.74万人,在初中就读328.23万人。

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中农村留守儿童共2200.32万人。其中,在小学就读1436.81万人,在初中就读763.51万人。

学前教育与特殊教育

全国共有幼儿园16.68万所,比上年增加1.63万所,在园幼儿(包括附设班)3424.45万人,比上年增加447.78万人。幼儿园园长和教师共149.60万人,比上年增加19.07万人。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62.3%,比上年提高5.7个百分点。

全国共有特殊教育学校1767所,比上年增加61所;特殊教育学校共有专任教师4.13万人。全国共招收特殊教育学生6.41万人,比上年减少783人;在校生39.87万人,比上年减少2.69 万人。其中,在盲人学校就读的学生5.23万人,在聋人学校就读的学生10.77万人,在弱智学校及辅读班就读的学生23.88万人。普通小学、初中随班就读和附设特教班招收的学生3.64万人,在校生22.52万人,分别占特殊教育招生总数和在校生总数的56.76%和56.49%。特殊教育毕业生4.42万人,比上年减少1.47万人。

高中阶段教育

全国高中阶段教育(包括普通高中、成人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共有学校27638所,比上年减少946所;招生1664.65万人,比上年减少42.01万人;在校学生4686.61万人,比上年增加9.28万人。高中阶段毛入学率84.0%,比上年提高1.5个百分点。

全国普通高中13688所,比上年减少370所;招生850.78万人,比上年增加14.54万人,增长1.74%;在校生2454.82万人,比上年增加27.49万人,增长1.13%;毕业生787.74万人,比上年减少6.69万人,下降0.84%。

普通高中专任教师155.68万人,比上年增加3.86万人,生师比15.77:1,比上年的15.99:1有所改善;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95.73%,比上年提高0.92个百分点。普通高中共有校舍建筑面积40827.29万平方米。普通高中体育运动场(馆)面积达标学校比例76.86%,体育器械配备达标学校比例80.29%,音乐器械配备达标学校比例77.56%,美术器械配备达标学校比例77.67%,理科实验仪器达标学校比例82.11%,建立校园网学校比例77.55%。

全国成人高中857所,比上年增加203所;在校生26.45万人,比上年增加14.96万人;毕业生22.20万人,比上年增加13.18万人。成人高中教职工0.71万人,比上年增加0.25万人;专任教师0.58万人,比上年增加0.22万人。

全国中等职业教育(包括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共有学校13093所,比上年减少779所;招生813.87万人,比上年减少56.55万人,占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总数的48.89%;在校生2205.33万人,比上年减少33.17万人,占高中阶段教育在校生总数的47.06%;专任教师88.19万人,比上年增加1.04万人。

全国普通中等专业学校3753所,比上年减少185所;招生299.57万人,比上年减少17.04万人;在校生855.21万人,比上年减少22.51万人;毕业生270.23万人,比上年增加5.59万人。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教职工43.50万人,比上年持平;专任教师30.39万人,比上年增加0.88万人。

全国职业高中4802所,比上年减少404所;招生246.43万人,比上年减少32.25万人;在校生680.97万人,比上年减少45.36万人;毕业生217.80万人,比上年减少12.40万人。职业高中教职工40.67万人,比上年增加0.35万人;专任教师31.55万人,比上年增加0.85万人。

全国技工学校2924所,比上年减少84所;招生163.90万人,比上年增加4.88万人;在校生430.42万人,比上年增加8.37万人;毕业生119.22万人,比上年减少2.42万人。技工学校教职工26.61万人,比上年减少0.02万人;专任教师19.26万人,比上年增加0.20万人。

全国成人中等专业学校1614所,比上年减少106所;招生103.96万人,比上年减少12.15万人;在校生238.73万人,比上年增加26.33万人;毕业生53.09万人,比上年增加4.29万人。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教职工8.13万人,比上年减少0.41万人;专任教师5.52万人,比上年减少0.18万人。

高等教育 全国各类高等教育总规模达到3167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26.9%。全国共有普通高等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2762所,比上年增加39所。其中,普通高等学校2409所(含独立学院309所),比上年增加51所;成人高等学校353所,比上年减少12所。普通高校中本科院校1129所,比上年增加17所;高职(专科)院校1280所,比上年增加34所。全国共有培养研究生单位755个,其中高等学校481个,科研机构274个。

全国招收研究生56.02万人,比上年增加2.2万人,增长4.09%。其中,招收博士生6.56万人,招收硕士生49.46万人;在学研究生164.58万人,比上年增加10.74万人,增长6.98%。其中,在学博士生27.13万人,在学硕士生137.46万人;毕业研究生43.00万人,比上年增加4.64万人,增长12.09%。其中,毕业博士生5.03万人,毕业硕士生37.97万人。

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共招生681.50万人,比上年增加19.75万人,增长2.98%;在校生2308.51万人,比上年增加76.71万人,增长3.44%;毕业生608.16万人,比上年增加32.73万人,增长5.69%。

成人高等教育本专科共招生218.51万人,比上年增加10.09万人;在校生547.50万人,比上年增加11.46万人;毕业生190.66万人,比上年减少6.62万人。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历教育报考922.67 万人次,取得毕业证书74.28万人;非学历教育报考 862.80 万人次。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高职(专科)全日制在校生平均规模9446人,其中,本科学校13564人,高职(专科)学校5813人。

普通高等学校教职工220.48万人,比上年增加4.82万人;专任教师139.27万人,比上年增加4.96万人。普通高校生师比为17.42:1。成人高等学校教职工6.90万人,比上年减少0.81万人;专任教师4.09万人,比上年减少0.50万人。

普通高等学校校舍总建筑面积78076万平方米(含非产权独立使用),比上年增加3472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555亿元,比上年增加276亿元。

成人培训与扫盲教育

全国接受各种非学历高等教育的学生405.14万人次,当年已结业677.18万人次;接受各种非学历中等教育的学生达5433.08万人次,当年已结业5842.50万人次。全国职业技术培训机构12.95万所,比上年增加83所;教职工52.18万人;专任教师29.83万人。

成人初等学校1.04万所,比上年减少0.06万所;毕业生97.16万人,比上年减少0.88万人;在校生93.03万人,比上年增加6.45万人。教职工1.60万人,比上年增加0.06万人;专任教师1.05万人,比上年增加0.13万人。

全国共扫除文盲81.82万人,比上年减少8.44万人;另有74.89万人正在参加扫盲学习,比上年减少33.19万人。扫盲教育教职工4.95万人,比上年减少0.08万人;专任教师2.32万人,比上年增加0.38万人。

民办教育

全国共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教育机构)13.08万所,比上年增加1.26万所;招生1400.88万人,比上年增加100.43万人;各类教育在校生达3713.90万人,比上年增加320.94万人。其中:

民办幼儿园115404所,比上年增加13115所;入园儿童813.40万人,比上年增加101.76万人;在园儿童1694.21万人,比上年增加294.74万人。

民办普通小学5186所,比上年减少165所;招生100.83万人,比上年增加6.10万人;在校生567.83 万人,比上年增加30.20万人。

民办普通初中4282所,比上年增加23所;招生153.65万人,比上年增加0.44万人;在校生442.56万人,比上年增加0.45万人。

民办普通高中2394所,比上年减少105所;招生83.54万人,比上年增加2.59万人;在校生234.98万人,比上年增加4.91万人。

民办中等职业学校2856所,比上年减少267所;招生95.74万人。比上年减少17.45万人;在校生269.25万人,比上年减少37.74万人。另有非学历中等职业教育学生37.69万人。

4.2024年度湖南省老龄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篇四

发布日期:2012-06-05

浏览次数:20567 2011年是“十二五”时期开局之年,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牢牢抓住“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和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做出了重要贡献。

一、劳动就业

年末全国就业人员76420万人,其中城镇就业人员35914万人。全国就业人员中,第一产业就业人员占34.8%;第二产业就业人员占29.5%;第三产业就业人员占35.7%。

2011全国农民工总量为25278万人,比上年增加1055万人,其中外出农民工数量为15863万人。

图1近五年全国就业人员产业构成情况

单位:%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人员1221万人,有553万城镇失业人员实现了再就业,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80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人数为92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1%。全年全国共帮助5.7万户零就业家庭实现每户至少一人就业。组织2.4万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的工作。

图2近五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单位:万人

图3近五年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

单位:万人 图4近五年城镇登记失业人数及登记失业率

单位:万人,%

年末持外国人就业证在中国工作的外国人共24.19万人,持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在内地工作的台港澳人员共9.46万人。

人力资源市场管理进一步规范。下发了《关于加强统一管理切实维护人力资源市场良好秩序的通知》,指导各地进一步做好人力资源市场统一管理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共检查职介机构和用人单位近13.3万户次,查处违法案件1.01万件,其中取缔非法职业中介活动4055起。人力资源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不断拓展人力资源服务领域,丰富了服务内容,提升了服务水平。

二、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工作深入开展,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全年五项社会保险(不含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合计24043亿元,比上年增长5220亿元,增长率为27.7%。基金支出合计18055亿元,比上年增长3236亿元,增长率为21.8%。

图5近五年社会保险参保人数

单位:万人

图6近五年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

单位:亿元

(一)养老保险

年末全国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28391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684万人。其中,参保职工21565万人,参保离退休人员6826万人,分别比上年末增加2163万人和521万人。年末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民工人数为4140万人,比上年末增加856万人。年末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26284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650万人。

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提高,且全部按时足额发放。年末纳入社区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共4725万人,占企业退休人员总数的77.3%,比上年末提高1.1个百分点。

全年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16895亿元,比上年增长25.9%,其中征缴收入13956亿元,比上年增长25.6%。各级财政补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272亿元。全年基金总支出12765亿元,比上年增长20.9%。年末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存19497亿元。

年末辽宁、吉林、黑龙江、天津、山西、上海、江苏、浙江、山东、河南、湖北、湖南、新疆等13个做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省份共积累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2703亿元。全国31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建立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等5个省市开展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稳步推进。

年末全国有27个省、自治区的1914个县(市、区、旗)和4个直辖市部分区县开展国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年末国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地区参保人数3264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2367万人。其中实际领取待遇人数8525万人。全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070亿元,比上年增长135.9%。其中个人缴费415亿元,比上年增长84.0%。基金支出588亿元,比上年增长193.3%。基金累计结存1199亿元。

年末全国有27个省、自治区的1902个县(市、区、旗)和4个直辖市部分区县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国家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年末国家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地区参保人数539万人,其中实际领取待遇人数235万人。全年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0亿元,其中个人缴费6亿元。基金支出11亿元。基金累计结存32亿元。

年末全国有4.49万户企业建立了企业年金,比上年增长21.3%;参加职工人数为1577万人,比上年增长18.1%;年末企业年金基金累计结存3570亿元。

(二)医疗保险

年末全国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4734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4080万人。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25227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492万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2211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588万人。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中,参保职工18948万人,参保退休人员6279万人,分别比上年末增加1157万人和335万人。年末参加医疗保险的农民工人数为4641万人,比上年末增加58万人。

全年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5539亿元,支出4431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8.6%和25.2%。年末城镇基本医疗统筹基金累计结存4015亿元(含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累计结存497亿元),个人账户积累2165亿元。

(三)失业保险

年末全国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为14317万人,比上年末增加941万人。其中,参加失业保险的农民工人数为2391万人,比上年末增加401万人。年末全国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为197万人,比上年末减少12万人。全年共为64.4万名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支付了一次性生活补助。

全年失业保险基金收入923亿元,比上年增长42.1%,支出433亿元,比上年增长2.2%。年末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存2240亿元。

(四)工伤保险

年末全国参加工伤保险人数为1769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535万人。其中,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人数为6828万人,比上年末增加528万人。全年认定(视同)工伤120.1万人,比上年增加6.1万人;全年评定伤残等级人数为51.0万人,比上年增加9.2万人。全年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人数为163万人,比上年增加16万人。

全年工伤保险基金收入466亿元,支出286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63.7%和48.8%。年末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存642亿元,储备金结存101亿元。

(五)生育保险

年末全国参加生育保险人数为1389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556万人。全年共有265万人次享受了生育保险待遇,比上年增加54万人次。

全年生育保险基金收入220亿元,支出139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37.8%和26.7%。年末生育保险基金累计结存343亿元。

三、人才队伍建设

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以贯彻落实人才规划纲要为主线,充分发挥政府人才工作综合管理的职能作用,不断加大人才工作力度。

截至2010年底,人才资源总量稳步增长。全国人才资源总量达到1.2亿人,比2008年增加780万人。人才资源总量占人力资源总量的比重达到11.1%。其中,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资源2979.8万人,专业技术人才资源5550.4万人(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资源交叉统计在其中),高技能人才资源2863.3万人,农村实用人才资源1048.6万人。

截至2010年底,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累计评选出16.2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786人,累计选拔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5200多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4100多人。从1978年到2011年底,各类留学回国人员总数达81.84万人。全年留学回国人员总数为18.62万人,比上年增长38.08%。

年末,全国共建成各级各类留学人员创业园160余家,其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地方政府共建创业园38家,入园企业超过8000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总数达到2158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总数达到2148个。全年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1.15万人。

全年全国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达3000多万人次,举办269期高级研修班,培训近14000名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新疆、西藏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工程共培养520名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青海三江源人才培养工程共培养专业技术人才6300多人次。“653”工程圆满结束。6年来,在现代农业、现代制造、信息技术、能源技术、现代管理五大领域,共培训300万名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

全年全国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1810万人次,其中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有120万人。截至2011年底,全国累计共有1400万人取得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年末全国共有技工学校2914所,在校学生429万人。全年技工学校面向社会开展培训527万人次。年末全国共有就业训练中心4083所,民办培训机构19287所。全年共组织开展各类职业培训2200万人次,包括:企业在职培训613万人次,“两后生”劳动预备制培训262万人次,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386万人次,各类农民工培训1080万人次,创业培训145万人次。

年末全国共有职业技能鉴定机构10677个,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19万人。全年共有1746万人参加了职业技能鉴定,比上年增长5.3%;1482万人取得不同等级职业资格证书。其中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有35.8万人。

四、公共人事管理

履行公共人事管理职能,公务员管理工作不断加强,人事制度改革逐步深化。

圆满完成2011年公务员录用考试任务,全国共录用公务员19万余人。政府表彰奖励工作有序开展,全年共表彰先进集体2617个、先进个人4349名,追授11名个人部级荣誉称号。

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取得积极进展,聘用制度推进范围继续扩大,基本实现全覆盖。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初步入轨,全国事业单位岗位备案核准率达到91.45%,其中,中央事业单位达到98.97%,地方事业单位达到90.70%。公开招聘制度推行力度进一步加大,会同中组部下发了《关于个别地方事业单位违规招聘和违规进人事件的通报》和《关于严格自查自纠严肃查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事件有关问题的通知》。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任务顺利落实。全年安置军队转业干部4.3万余名,安置到党政机关和参公单位的占计划分配总数的81.5%,事业单位的占17.1%,国有企业的占1.4%;1万余名师团职干部得到重点安置,3800余名功臣模范以及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特殊岗位工作的军转干部得到照顾安置。

五、工资分配

2011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2452元,与2010年的37147元相比,增加了5305元,同比增长14.3 %,增幅提高0.8个百分点。2011年全国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24556元,与2010年的20759元相比,增加了3797元,同比增长18.3%,增幅提高4.2个百分点。

2011年,北京、重庆、陕西等25个省份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调增幅度为22%。2011年全国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深圳的132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北京的13元/小时。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稳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2009年底兑现到位,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2011年底基本兑现到位,其他事业单位按照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因地制宜、稳慎推进的原则实施绩效工资,已有25个省份发文部署。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稳步推进。

六、劳动关系与劳动者权益维护

全面推进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专项行动,继续开展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促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年末,全国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86.4%。

年末,经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备案的当期有效集体合同96.2万份,覆盖职工1.22亿人。

全年各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和仲裁机构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31.5万件。结案118.7万件(不包括仲裁机构不予受理数),其中调解组织结案59.4万件,占50.0%。仲裁机构立案受理劳动人事争议58.9万件,结案率为93.9%;调解组织受理(含仲裁机构案外调解)72.6万件。

各级仲裁机构立案受理劳动争议58.9万件,比上年减少1.9%,涉及劳动者77.9万人,比上年减少4.4%。其中集体劳动争议0.7万件,涉及劳动者17.5万人。当期共审结劳动争议案件59.3万件,比上年减少6.5%。

年末,全国共有劳动保障监察机构3291个,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配备劳动保障专职监察员2.5万人。

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与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等三项专项整治活动。全年共主动检查用人单位184.8万户,对210.8万户用人单位进行了书面审查,查处各类劳动保障违法案件38.0万件,较上年下降1.0%。其中,调查处理举报投诉案件34.7万件,较上年上升3.3%。通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责令用人单位与880.1万名劳动者补签了劳动合同,责令用人单位为533.5万名劳动者补发工资等待遇155.1亿元,督促8.5万户用人单位办理了社会保险登记、申报,督促12.8万户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52.8亿元,取缔非法职业中介机构4753户,责令用人单位退还收取劳动者的风险抵押金0.7亿元。

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制建设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立法工作取得新成果。《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草案)》由国务院法制办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制定出台了13个社会保险法配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修订)了《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规定》等3个部门规章。

普法工作开创新局面。全国人社系统有10个单位和8名个人分别获得中央宣传部、司法部授予的“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印发了《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全面部署了“六五”普法工作。

执法监督工作扎实开展。全国各级人社部门共处理行政复议申请6031件,行政应诉7296件,为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涉及民间投资管理和服务业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清理,建议取消涉及服务业的省级基本医疗保险乙类药品目录调整审批项目;对111项人员资格类行政许可项目,建议取消16项,调整2项。

八、基础建设

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建设加速推进。2011年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继续在中西部地区(含福建革命老区)202个县、777个乡镇开展基层服务设施试点建设。2010年试点启动两年来,已有150个县、620多个乡镇完成试点项目建设并投入使用,有效改善了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条件,提高了基层公共服务能力和办事效率。

2011年,完成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标准化规划(2011-2015年》编制工作。积极配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编制《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十二五行动纲要》。向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申报批准社会保险术语、劳务派遣服务要求及公共就业与人才服务总则等10项国家标准,部领导审批立项了职业培训设备规范和技术规范等17项行业标准。我们积极与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沟通,申报批准了2012年四个标准化试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社会保险服务、陕西省西安市工伤生育医疗保险服务、云南省昆明市就业服务、辽宁省沈阳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督促检查国家质检公益项目社会保险标准体系研究课题。

金保工程一期建设全面完成。年末,全国32个省级单位全部实现了与部中央数据中心的网络联接,28个省份实现了部省市三级网络贯通,城域网加速向街道、社区、乡镇基层服务机构延伸。230多个地区发放了符合全国统一标准的社会保障卡,实际持卡人数1.99亿人,284个地级以上城市开通了12333专用公益服务电话。各地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上传的基本养老保险联网监测月度数据涉及参保人员已达到1.98亿人。

注:

1.本公报中的各项统计数据均未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

2.本公报中的有关数据为正式年报数据,与《中华人民共和国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中的部分数据有所不同。

3.全国就业人员及分三次产业人员数据、农民工数量和年平均工资有关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

4.现行人才资源统计为每五年开展两次全口径统计调查。目前最新全口径人才资源统计数据为2010年底数据。

5.2024年度湖南省老龄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篇五

2013年中国残联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胜利召开,为在新的起点上推动创新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思想和组织保障。在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和带领下,党政部门高度重视,残联组织辛勤工作,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广大残疾人自强不息,残疾人事业取得了新的进步。

一、康复

2013年,通过实施一批重点康复工程,使746.8万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开展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县培育活动,积极推进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做好儿童残疾预防,尤其是 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指导加强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建设力度;实施《全国残联系统康复人才培养规划》,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推动残疾人医疗康复保障政策的出台和落实;大力宣传和普及康复知识。

在901个市辖区和2014个县(市)开展了社区康复工作,累计已建社区康复站的社区总数21.4万个,配备37.9万名社区康复协调员。

1458个县的1844个医疗卫生机构陆续开展残疾儿童筛查工作,新诊断0-6岁残疾儿童5.0万人。

开展视力残疾康复机构总数达到805个,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74.6万例;为29.1万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施行复明手术;为12.9万名低视力患者配用助视器,培训低视力儿童家长3.8万名,有效开展家庭康复训练。对12.0万名盲人进行定向行走训练。

推进听力语言康复机构规范化管理,完善基层服务网络。已建设省级听力语言康复机构32个,基层听力语言康复机构1014个。新收训聋儿2.0万名,在训聋儿3.2万名;规范聋儿家长学校,开展家庭训练,共培训聋儿家长3.9万名;开展各级各类听力语言康复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共培训专业人员6448人;实施贫困聋儿人工耳蜗、助听器抢救性康复项目,资助4288名聋儿免费植入人工耳蜗,资助4500名聋儿免费配戴助听器;开展彩票公益金成年听力残疾人(助听器)康复项目,为1.0万名贫困成年听力残疾人免费验配助听器,各级康复机构共为3.2万名成年听力残疾人提供技术服务。开展肢体残疾康复训练服务机构达1927个,其中,省级康复机构39个,地市级、县级康复机构1888个;培训各级各类肢体残疾康复人员3.5万人次;全国共对35.4万肢体残疾者实施康复训练;实施救助项目资助3.5万名脑瘫儿童进行机构康复训练,资助6721名贫困肢体残疾儿童实施矫治手术。

为麻风畸残者实施矫治手术418例,开展宣传普及教育,为麻风患者回归社会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开展智力残疾康复训练服务的机构1471个,其中,省级康复机构35个,地市级、县级康复机构1436个;培训各级各类智力残疾康复人员1.6万人次;全国共对13.1万名智力残疾人进行康复训练;实施救助项目资助2.4万名智力残疾儿童进行机构康复训练,同时培训儿童家长。

大力推广“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在2627个市县开展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对584.0万重性精神病患者进行综合防治康复,监护率达到79.1%,显好率达到66.2%,社会参与率达到51.4%,肇事率0.17%;解除关锁3702人;对46.9万贫困精神病患者进行医疗救助。

建立了34个省级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机构;1.7万名孤独症儿童在各级机构进行了康复训练。

加强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开展辅助器具供应服务,为残疾人减免费用供应辅助器具128.3万件,其中装配假肢2.9万例、矫形器4.7万例,验配助视器12.5万件。

二、教育

2013年,残疾人受教育权得到了更好保障,进一步提高了残疾人素质和平等参与社会的能力。

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为全国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享受普惠性学前教育提供资助1万余人次。各地也积极多渠道争取资金支持,对3489名残疾儿童给予学前教育资助。已开办特殊教育普通高中班(部)194个,在校生7313人;其中聋高中125个,在校生5704人;盲高中27个,在校生1609人。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班)198个,在校生11350人,毕业生7772人,其中6200人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全国有7538名残疾人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1388名残疾人进入特殊教育学院学习。

截至2013年底,全国有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8.4万人,其中视力残疾儿童0.5万人,听力残疾儿童0.5万人,言语残疾儿童0.5万人,肢体残疾儿童2.6万人,智力残疾儿童2.6万人,精神残疾儿童0.3万人,多重残疾儿童1.2万人。

三、就业

2013年,残疾人就业取得新进展。城镇新就业残疾人36.9万,其中,集中就业残疾人10.7万,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8.7万,公益性岗位就业1.5万,个体就业及其它形式灵活就业14.6万,辅助性就业1.3万。全国城镇就业人数445.6万;1757.2万农村残疾人在业,其中1385.4万残疾人从事农业生产劳动。

全国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达到5357个,其中残联兴办2022个,依托社会机构兴办3335个,37.8万人次城镇残疾人接受了职业培训。

盲人按摩事业稳定发展,按摩机构迅速增长。2013培训盲人保健按摩人员20111名、盲人医疗按摩人员5694名;保健按摩机构达到14704个,医疗按摩机构达到936个;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中,分别有334人和1043人通过医疗按摩人员中级和初级职称评审。

四、社会保障

2013年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进一步扩大覆盖面,已有401.4万城镇残疾人参加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65.1%。在60岁以下的参保残疾人中有77.9万重度残疾人,其中73.1万得到了政府的参保扶助,代缴补贴比例达到93.8%。有56.8万非重度残疾人也享受了全额或部分代缴的优惠政策。领取养老金待遇的人数达到162.0万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方面,共有1638.3万残疾人参加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71.2%。在60周岁以下的参保残疾人中有重度残疾人314.0万,其中302.9万得到了政府的参保扶助,代缴补贴比例达到96.5%。有175.2万非重度残疾人也享受了全额或部分代缴的优惠政策。享受养老金待遇的人数达到628.1万人。

城镇残疾职工参加社会保险人数达到296.7万,城镇残疾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达到547.3万人,城镇264.8万和农村828.2万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城镇集中供养残疾人和农村五保供养残疾人分别达到11.7万和65.2万;366.2万和92.0万符合条件的城乡残疾人分别享受了稳定的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266.0万城乡残疾人得到了其他救助救济。

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规范推进,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达到5677个,共为16.0万残疾人提供了托养服务。其中寄宿制托养服务机构1750个;日间照料机构2000个;综合性托养服务机构1927个。接受居家托养服务的残疾人达到78.4万人。

五、扶贫开发

2013年,残疾人扶贫开发成效显著,贫困残疾人生产生活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238.7万贫困残疾人得到扶持,其中120.6万人通过扶贫开发实际脱贫;接受实用技术培训的残疾人达到85.6万人次。

康复扶贫贴息贷款扶持7.9万农村残疾人, 6.4万个单位和40.5万个人对贫困残疾人开展结对帮扶。残疾人扶贫基地达到6201个,安置16.4万残疾人就业,扶持带动24.6万残疾人。

完成12.2万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各地投入危房资金11.5亿元,14.4万残疾人受益。

基层党组织助残扶贫项目帮扶76845名农村贫困残疾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助残扶贫项目安置6925名贫困残疾人就业,帮扶贫困残疾人创办2372个村级农村店。

六、宣传文化 2013年,“中国梦”、“走基层”等国家重点宣传栏目推出了多篇有关残疾人内容的报道;结合“帮扶贫困残疾人”第二十三次全国助残日活动,推出扶贫工作系列深度报道《农村残疾人扶贫应该怎么办》;广泛开展典型宣传,组织媒体对全国11名优秀残疾人基层工作者事迹进行报道。全年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播出残疾人题材报道40条,《朝闻天下》、《新闻直播间》等栏目播出88条,《人民日报》刊登相关社论、侧记和事业综述等80余篇。截至2013年底,全国共有省级残疾人专题广播节目120个,电视手语栏目36个;地市级残疾人专题广播节目539个,电视手语栏目227个。

残疾人文化生活更加丰富活跃,残疾人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并更加全面地参与到社会生活当中。以落实中宣部等11部委《关于加强残疾人文化建设的意见》为重点,全国26个省(区、市)出台了本地加强残疾人文化的意见,136个地市制定了本地实施意见;批准了全国32个残疾人文化体育示范市(区)和10个内地与澳门残疾人文化示范市(区)创建;组织第八届全国残疾人艺术汇演,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兵团的5000余名演职员参加了声乐、器乐、舞蹈和戏剧小品四大类的比赛,少数民族节目超过20个,节目总数达348个,间接参与汇演的残疾人超过10万人,达历史之最;拍摄的残疾人题材电影《一生有爱》获蒙特利尔电影节优秀节目奖,联合摄制的电影《吴运铎》在俄罗斯举行的第十届尤·尼·奥泽罗夫国际军事电影节上荣获最佳视觉效果奖和最佳导演奖。

七、体育

2013年,残疾人体育工作以提高残疾人体育健身服务能力和残疾人体育运动水平为着力点,全面实施“自强健身工程”,不断提高竞技水平。

举办第三届残疾人健身周活动,全国27个省(区、市)开展了残疾人体育健身培训、比赛及体育进家庭等形式多样的活动6000多场次。全国累计培养审批了524名国家级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在全国27个省(区、市)命名资助了90个自强健身示范点;为中西部地区配发了35套健身器材,并纳入示范点统一管理;累计共资助建设自强健身示范点203个。组织第七次全国特奥日活动、特奥足球比赛及家庭论坛等系列活动,特奥运动员达到115.9万人。举办了18项全国单项赛事,2200名运动员参赛,涌现了一批优秀的年轻运动员。参加第22届世界夏季听障奥运会、第十届冬季特奥运动会等27项国际赛事交流活动。其中,参加第22届世界夏季听障奥运会获得12金、5银、8铜,位居金牌榜第四位。组织了27批次575人次的运动员集训,残疾人体育人才队伍和组织建设不断加强。注册登记的残疾人运动员达到6800人,审批的裁判员1188人、分级员45人。国家级残疾人体育培训基地达到31所。

各地深入开展残疾人体育工作。组织省级残疾人群众体育健身活动254次,5.8万多人次参加;建设省级残疾人群众体育活动示范点达到596个;培训省级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达到5352人;组织省级残疾人体育比赛114次,参赛运动员达1.3万人次;省级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已达207个。组织地市级残疾人体育活动4568次,63.6万人次参加;设立地市级残疾人群众体育活动示范点1591个;培训地市级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1.2万人。

八、维权

各级残联维权组织建设得到加强,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维权工作全面开展。

2013年,修订《残疾人保障法》地方实施办法4件;制定或修改了关于残疾人的专门法规、规章省级5件、地市级26件;制定或修改保障残疾人权益的规范性文件省级30件、地市级76件。全国县级以上人大进行《残疾人保障法》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799次;政协进行视察和专题调研746次。全国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6606次,105.2万人参加;举办法律培训班1670个,9.6万人参加。

截至2013年底,全国成立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协调机构1306个,建立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901个,办理案件7905件,建立残疾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站)3096个,办理案件2.3万件,有力地促进了法律救助和法律援助工作。

残疾人参政议政工作得到加强,各级残联协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议案、建议、提案1743件,办理议案、建议、提案1464件。无障碍建设法规、标准进一步完善。全国共出台了444个省、地市、县级无障碍建设与管理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1419个市、县、区系统开展无障碍建设;全国开展无障碍建设检查3492次,无障碍培训3.6万人次;为13.6万个贫困残疾人家庭实施了无障碍改造;为65.7万残疾人发放了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

全国各级残联共处理残疾人群众来信5.4万余件,接待残疾人群众来访32.3万人次,其中集体访1145批次、1.8万人次。

九、组织建设

2013年,30个省级残联领导班子中配备了残疾人理事长或副理事长;251个地市级残联在领导班子中配备了残疾人理事长或副理事长;1625个县级残联机关配备了残疾人干部;已建乡镇(街道)残联4.0万个,已建率达到98.0%,选聘残疾人专职委员4.6万名;已建社区(村)残协58.1万个,已建率达到92.6%,选聘残疾人专职委员53.8万名。

全国省市县乡残联实有人员已达11.1万人。各级残联共举办培训班3.2万期,培训机关干部、协会干部及残疾人专职委员76.5万人次。

全国共建立省级以下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15410个,市级专门协会已建比例为97.6%,市辖区专门协会已建比例96.3%;县(含县级市)级专门协会已建比例为90.4%。

十、服务设施建设

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得到全面发展。截至2013年底,全国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的各级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2094个,总建设规模424.1万平方米,总投资119.6亿元;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的各级残疾人康复设施542个,总建设规模100.7万平方米,总投资32.7亿元;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的各级残疾人托养服务设施353个,总建设规模78.2万平方米,总投资19.6亿元。

十一、信息化建设 2013年,中国残联网站访问量达到6900万次,刊发各地残联稿件超过1.2万篇,内容更新总量达到1.6万条。全国33个省级残联、277个地市级残联和1307个县级残联开通网站,比2012年增加77个。33个省、291个地市、1779个县级残联实现网上信息报送与审核。首次将网站无障碍纳入中国政府网站绩效评估范围,对117家部委和省政府等网站开展无障碍专项评估。

中国残疾人服务网连续第3年开展央视龙年春晚(文字+视频)网上无障碍直播服务,访问用户超过28万人。为盲人提供图形验证码网上识别服务达127.4万人次。加强与社会专业招聘信息网站合作,提供残疾人专属就业岗位信息超过4000余个。连续组织7期淘宝网“云客服”招募超过1000人报名。

6.2024年度湖南省老龄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篇六

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

2009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服从服务于全党全国工作大局,进一步解放思想,拼搏进取,扎实工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低生育水平保持稳定,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迈出重要步伐,继续为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人口环境。

一、人口规划目标执行总体顺利

低生育水平继续保持稳定。国家统计局数据、人口计生统计报表、120个监测点调查等来源数据表明,近几年人口变动态势基本平稳,低生育水平继续保持稳定。2009年末,全国总人口为13.35亿,比上年末增加672万人。全年出生人口1615万人,出生率为12.13‰;死亡人口943万人,死亡率为7.08‰;自然增长率为5.05‰。2006年以来,受年龄结构影响,已婚育龄妇女人数增加(见图1),加之夫妻双方为独生子女可以生育二孩家庭比例的提高,出生人口略有增加(见图2)。

图1 2006~2009年已婚育龄妇女数

资料来源:国家人口计生委统计报表数。

图2 2006~2009年出生人口数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统计公报。

出生人口性别比攀升势头初步得到遏制。各级各相关部门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职责和任务进一步明确,各地扎实开展关爱女孩行动,采取重点县监测管理、探索建立出生实名登记制度、提供孕产期全程服务管理、推动区域协作查处“两非”行为、建立计划生育女儿户家庭社会保障制度等系列针对性和实效性较强的措施,在部分地方村民民约修订工作中加入性别平等、维护计划生育女儿户家庭合法权益的内容,综合治理力度明显加大。综合分析各方面数据显示,全国出生人口性别比攀升势头趋缓。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显示,2009年全国出生性别比为119.45,比2008年下降1.11个点,“十一五”以来首次出现下降(见图3)。

图3 2000年来出生性别比变动情况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公布数。

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全面推进。结合部门职责、工作特点和网络优势,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优生促进工程”,推动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深入开展。以县、乡、村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和人口学校为阵地,以计划怀孕夫妇为重点,将优生科学知识普及到户到人,为计划怀孕夫妇提供科学规范的、个性化的孕前优生指导服务。各地积极探索“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专家支撑、群众参与”的出生缺陷预防工作模式。“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试点省份由8个扩大到12个,试点地区人群覆盖率最高达87.4%。

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得到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稳步推进,推动建立“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双向考核”工作机制。按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全国“一盘棋”、“三年三步走”工作部署,大力推进省内“一盘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颁布实施,制定相关配套文件和制度,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机构、人员、经费得到加强。各地有效整合社会资源,创新服务模式,探索出“一站式”、“一证式”、“网格化”等行之有效的办法。区域协作和流动人口统计信息工作深入推进。启动了全员流动人口统计信息试点工作,初步完成了全员流动人口信息省级集中和跨省个案信息上报等任务。

二、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

利益导向政策体系不断完善。“三项制度”全面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奖励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720元,“少生快富”工程范围扩大,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稳步实施。积极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与相关经济社会政策的协调配合,推动新农保与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政策的衔接。计划生育保险试点顺利推进。推进各地完善和落实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奖励政策。计划生育家庭得到更多实惠,广大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自觉性进一步增强。2009年,“三项制度”中央投入资金12.65亿元,直接惠及265.50万人。其中: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中央投入9.25亿元,惠及221万人;“少生快富”工程中央投入1.72亿元,受益家庭7.18万户;特别扶助制度中央投入1.68亿元,扶助22.86万人。(见图4)

图4 2004-2009年三项制度进展情况

人口发展战略研究与信息化工作进一步深化。中国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理论、人口因素对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增长的影响等人口发展重点课题研究取得阶段性成果,地震带、边境地区及国家重点规划区域等人口发展功能区研究已经启动。人口发展战略与“十二五”规划研究课题正按计划推进。与高校合作研究机制进一步得到加强。人口宏观管理与决策信息系统(PADIS)一期工程完成建设目标,通过竣工验收。人口信息整合和利用进一步深化,人口宏观管理及决策支持能力不断提升。全员人口信息管理工作加快推进,已有17个省基本建立全省统一的全员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并初步实现省级数据集中。区划代码应用管理工作深入开展,人口计生与公安、民政、卫生、统计等部门信息共享稳步推进。积极参与“六普”工作,开展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抽样调查和基础信息核查工作,努力提高人口计生统计质量。

优质服务继续提质提速。2009年新增国家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199个,全国“国优”单位达到918个,国家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覆盖率从2005年的12.23%提高到32.11%。(见图5)东部地区率先发展、中西部地区整体推进的格局正在形成。四川地震灾区再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取得阶段性重要成果,已有2980名妇女再孕,1789个婴儿健康出生,并有3例辅助生育技术孕育的婴儿出生。积极参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确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性质。全国计划生育药具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进展顺利。国家人口计生委、公安部、卫生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等7部门共同开展全国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有效规范了计划生育药械市场。

图5 2005-2009年国家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覆盖率

依法行政工作扎实开展。召开全国依法行政会议,明确依法行政的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依法行政重点难点问题调研和课题研究工作顺利开展,行政执法有关制度和程序逐步建立完善。加强对地方人口和计划生育立法的指导,推动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完善,已有江西、陕西、贵州、宁夏四省(区)完成条例修改工作。加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监督的力度,赴13个省(区、市)开展行政执法督查,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取得成效。加强制度建设,明确执法责任,建立处置媒体反映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关问题的长效工作机制。组织开展政策法规培训,提高政法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宣传教育先导作用进一步发挥。筹划和组织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主题宣传活动,举办人口与发展60年系列成就展。人口宣传阵地不断巩固,中国人口报成功改版,中国人口出版社荣获“全国百佳图书出版单位”。通过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央社会主义学院等平台,加强高层倡导,“抓人口就是促发展,抓计生就是抓民生”的观念日益深入人心。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内容不断丰富拓展,人口文化建设扎实推进。新农村新家庭计划取得新进展,新建了一批新家庭文化屋,开发了一系列民族语言宣传品。农村人口文化大院蓬勃发展。部署开展了人口早期启蒙教育和独生子女社会行为培养工作,收到基层干部和广大群众的普遍欢迎。

人口与发展国际合作取得新的进展。成功组织召开第五届亚太生殖健康大会,参加联合国人口与发展委员会第42届会议和哥本哈根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等国际会议,举办人口与发展南南合作战略国际研讨会。国际合作工作进一步保持和发挥其前瞻性、示范性作用,开展与联合国人口基金、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日本政府、澳大利亚政府、德国政府、福特基金会等机构的合作,引进先进理念,积极倡导探索,与国内工作结合,推动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体制机制创新。

三、事业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大

综合改革迈出新的步伐。制定下发进一步深化综合改革创新体制机制的指导意见,明确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的重点,提出加快建立统筹协调、科学管理、优质服务、利益导向、群众自治、人财保障等“六大机制”。国家层面的三项重点改革稳步实施,目标管理责任制改革试点已在7省启动,绩效考评“以奖代投”奖励办法发挥了积极的导向作用,出台了指导县乡服务机构管理机制改革的意见并稳妥推进。国家级综合改革示范单位发挥了积极带动作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试验区工作稳步推进。积极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启动“万村(居)示范”活动。军队人口计生工作继续走在全社会前列,军地人口计生工作优势互补、双向促进的局面正在形成。

“强基提质工程”顺利实施。“十一五”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投资任务提前一年完成。全年中央安排14亿元新增投资,其中5亿元用于县级服务站、乡(镇)中心站的新改扩建,6亿元用于设备更新,3亿元用于流动服务车购置。抓紧实施今年国债资金新增基本建设投资项目,截至2009年12月底,已开工项目1485个,开工率80%以上,完工项目210个。服务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效显著,基础设施建设和装备水平得到提高。在加强硬件建设的同时,把稳定机构、提高素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已有26个省(区、市)和计划单列市人口计生委的“三定”新规定出台,职能有所拓展,人口计生工作机构整体保持稳定。队伍职业化建设全面推进,在7个省(市)开展生殖健康咨询师职业资格考试试点并取得积极成效,家庭计划指导师、人口社工师、早期教育师和人口信息统计分析师等新职业申报工作进展顺利。成功举办省部级领导干部人口和计划生育专题研讨班及第14期省级人口计生委主任研修班。市县大规模教育培训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组织了1000多名西部地区乡级服务站技术人员参加进修实习,队伍综合素质不断提高。

各级人口计生事业费投入进一步增加。2005年至2008年,计划生育事业费从226.39亿元提高到364亿元,年均增长率为17.44%;人均人口计生事业费从17.31元提高到27.41元,年均增长3.37元。(见表1)

表1 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投入情况

行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取得新的成效。深入开展“阳光计生行动”,开展有奖举报、便民维权活动,充分发挥“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和行风监督员的纽带作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深化反腐倡廉教育,加大对人口计生“两个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全面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大力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试点工作。

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

7.2024年度湖南省老龄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篇七

发展情况调查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

为了掌握全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情况,为市委、市政府制定扶持政策等提供依据,促进我市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在“十二.五”期间有新的突破和较快的发展,根据市政府领导指示精神和省农产办2011年农业产业化统计工作的部署,现就做好我市2011年度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情况调查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此次调查统计表分丹东市级报表和省级报表,其中:

(一)丹东市级报表

2010年规模以上(年销售额500万元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统计表(1-2):填报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和其它县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

表中的“利税总额”是指2011年度企业实现的净利润与上缴税金之和;“从业人员数”是指2011年度企业固定从业人员数、长短期临时从业人员数之和。

(二)省级报表

2011年省级以上(含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

业基本情况统计表(1-2)(含2011年申报第九批省级农业 1

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

二、报表要求

1、各县(市)区按照下发的年度统计报表(后附)迅速准确地开展2011年度的统计调查工作。各有关企业必须据实填报,并注意和上年度的统计报表搞好衔接。各县(市)区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要全力抓好此事,严格把关。

2、不得更改各报表结构。如果各类报表行数不够,可增加行数,但不得更改各报表其它结构。

三、报送时间

此次调查统计表,请于2012年1月10日11:00前以电子文档形式报丹东市农业产业化办公室。电子信箱:wg6403@126.com。

附件:各报表

丹东市农业产业化办公室

8.2024年度湖南省老龄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篇八

[出版时间]: 2018年11月

[交付形式]: e-mali电子版或特快专递

第一章 水电行业相关概述 1.1 水电行业界定 1.1.1 水力发电的定义 1.1.2 水力发电的特点 1.1.3 水电站的分类

1.2 小水电的概念与界定 1.2.1 小水电的定义 1.2.2 小水电的分类

1.2.3 小水电的特点与优势

第二章 2016-2018年中国水电行业发展概况 2.1 中国水电行业的发展概述 2.1.1 中国大力发展水电的意义 2.1.2 我国水力发电的发展历程

2.1.3 我国水电装机总量稳居世界首位 2.1.4 中国水电为经济社会作出了巨大贡献 2.2 2016-2018年我国水电行业发展分析 2.2.1 2016年水电行业热点分析 2.2.2 2017年水电行业发展状况 2.2.3 2018年水电行业发展态势

2.3 2016-2018年水电开发建设的形势分析 2.3.1 2016年我国水电开发建设形势 2.3.2 2017年我国水电开发建设形势 2.3.3 2018年我国水电开发建设形势 2.4 水电行业发展面临的挑战及对策 2.4.1 国内水电建设面临的问题 2.4.2 水电开发面临的不利因素

2.4.3 以科学发展观指导水电可持续开发 2.4.4 水电行业健康发展的对策 2.4.5 水电开发规范化的建议

第三章 2016-2018年四川省水电行业发展分析 3.1 四川水电开发的紧迫性和经济性探讨 3.1.1 国民经济发展对能源的迫切需求 3.1.2 构建和谐社会水电凸显优势

3.1.3 金沙江、雅砻江、大渡河水能资源及开发状况 3.1.4 水电站的经济效益因素分析 3.1.5 “西电东送”的经济性分析

3.1.6 四川水电的加速开发需要国家政策扶持 3.2 2016-2018年四川水电行业发展分析 3.2.1 四川水电行业的发展特点

3.2.2 我国电力巨头抢滩四川水电资源 3.2.3 2016年四川水电行业的发展状况 3.2.4 2017年四川水电行业的发展状况 3.2.5 2018年四川水电行业的发展形势 3.3 2016-2018年四川省水力发电量分析 3.3.1 2016-2018年四川省水力发电量趋势 3.3.2 2016年四川省水力发电量分析 3.3.3 2017年四川省水力发电量分析 3.3.4 2018年四川省水力发电量分析 3.4 四川水电资源可持续开发与利用探索 3.4.1 四川水电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背景分析 3.4.2 四川水能资源开发状况及潜力

3.4.3 四川水电可持续开发中应注意的问题 3.4.4 四川水电可持续开发对策

3.5 2016-2018年四川部分地区水电站发展分析 3.5.1 雅砻江 3.5.2 金沙 3.5.3 古城 3.5.4 大渡河 3.5.5 溪洛 3.5.6 毛尔盖

3.6 四川水电行业发展面临的挑战及对策 3.6.1 四川水电行业发展存在的隐患 3.6.2 四川水电站管理问题分析

3.6.3 四川应好好利用国家对水电资源开发的政策 3.6.4 四川打造农村水电强省对策 3.6.5 推动四川水电开发的政策建议

第四章 2016-2018年四川省小水电发展分析 4.1 2016-2018年中国小水电发展概况 4.1.1 小水电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 4.1.2 中国小水电建设开发的现状概述 4.1.3 我国小水电建设正迎来发展机遇 4.1.4 我国推进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建设

4.2 2016-2018年四川省小水电产业发展概况 4.2.1 四川省小水电产业发展背景 4.2.2 四川小水电开发获金融机构支持 4.2.3 四川省出台政策规范小水电开发 4.2.4 四川小水电发展存在的问题 4.2.5 四川小水电发展促进政策的确定

4.3 2016-2018年四川主要市县小水电发展状况 4.3.1 南江县 4.3.2 珙县 4.3.3 锦阳县 4.3.4 马边县 4.3.5 石棉县

第五章 2016-2018年水电技术研究分析 5.1 水电机组技术分析

5.1.1 水电站水轮发电机组增容改造技术分析

5.1.2 水轮机复合抗磨板和水泵复合抗磨密封环技术分析 5.1.3 水电机组励磁装置的技术分析

5.1.4 金属材料对水轮机、水泵抗气蚀磨损的防护技术分析 5.1.5 非金属材料对水轮机、水泵抗气蚀磨损的防护技术分析 5.1.6 微型水力发电机组(含负荷调节器)技术分析 5.1.7 农村水电站机组过速保护技术分析 5.2 小水电技术分析

5.2.1 小水电站的更新改造技术分析 5.2.2 小水电工程径流计算技术分析 5.2.3 小水电站无压隧洞引水技术分析 5.2.4 小水电站技木改造工作需要加强 5.2.5 小水电设备新技术的发展趋势 5.3 小水电站计算机监控技术系统

5.3.1 小水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实施状况 5.3.2 小水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实施中的弊病 5.3.3 运行人员的技术力量严重缺乏 5.4 农村水电站自动化分析 5.4.1 农村水电自动化状况分析

5.4.2 农村水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结构和主要设备选型解析 5.4.3 水电站自动化改造案例(湖北魏家洲水电站)分析 5.4.4 水电站自动化改造案例(湖南鱼市水电站)分析 5.4.5 农村水电站自动化的发展策略

第六章 2016-2018年水电项目开发与建设的管理分析 6.1 水电勘察项目管理分析 6.1.1 企业项目管理的本质

6.1.2 水电勘察设计项目的管理模式 6.1.3 水电勘测设计项目管理的三个阶段 6.1.4 水电勘察设计项目管理发展思路 6.2 水电项目的质量管理分析 6.2.1 水电项目质量管理现状

6.2.2 水电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6.2.3 加强水电项目质量管理的建议 6.3 水电工程征地移民政策研讨 6.3.1 水库移民和水电工程移民概况 6.3.2 水电工程征地移民内容

6.3.3 水电工程征地移民出现的问题

6.3.4 水电工程征地移民制度设计创新理论框架 6.3.5 水电工程征地移民制度设计创新的具体建议 6.4 水电开发企业的安全监管分析 6.4.1 水电开发企业安全监管的背景 6.4.2 水电建设项目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 6.4.3 加强水电建设项目业主安全监管的对策

第七章 2016-2018年四川省水电重点企业经营分析 7.1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7.1.1 企业发展概况 7.1.2 经营效益分析 7.1.3 业务经营分析 7.1.4 财务状况分析 7.1.5 核心竞争力分析 7.1.6 公司发展战略 7.1.7 未来前景展望

7.2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7.2.1 企业发展概况 7.2.2 经营效益分析 7.2.3 业务经营分析 7.2.4 财务状况分析 7.2.5 核心竞争力分析 7.2.6 公司发展战略 7.2.7 未来前景展望

7.3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7.3.1 企业发展概况 7.3.2 经营效益分析 7.3.3 业务经营分析 7.3.4 财务状况分析 7.3.5 核心竞争力分析 7.3.6 公司发展战略 7.3.7 未来前景展望

7.4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7.4.1 企业发展概况 7.4.2 经营效益分析 7.4.3 业务经营分析 7.4.4 财务状况分析 7.4.5 核心竞争力分析 7.4.6 公司发展战略 7.4.7 未来前景展望

第八章 四川水电行业投融资分析 8.1 中国水电行业投资综况 8.1.1 中国水电行业投资现状 8.1.2 我国水电建设政策利好不断

8.1.3 低碳环境下水电迎来良好发展契机 8.1.4 中国水电行业投资重点分析 8.1.5 水电行业投资面临的风险 8.2 水电BOT融资分析 8.2.1 BOT融资概述

8.2.2 中国水电运用BOT融资的可行性分析 8.2.3 水电项目BOT融资的优势分析 8.2.4 水电开发运用BOT融资的问题 8.3 四川水电行业投资状况

8.3.1 外资欲投资四川大中型水电站 8.3.2 未来四川水电项目投资规划 8.3.3 四川木里水电开发投资状况 8.4 四川省水电项目投资进展 8.4.1 四川通江水电项目 8.4.2 四川宜宾向家坝水电站 8.4.3 四川大渡河安水电站项目 8.4.4 四川绵阳水电项目 8.4.5 四川阿坝州水电项目

8.5 水电行业投融资发展需解决的主要问题 8.5.1 水电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关系 8.5.2 水电企业投资效益保障

8.5.3 相对开放水电投资市场的建立 8.5.4 水电投资开发模式的选择 8.5.5 有效竞争水电开发模式的建立 8.5.6 水电融资结构的优化组合 8.6 水电行业投资开发的对策

8.6.1 建立充满生机活力的水电投资管理体制 8.6.2 引进战略投资者以缓解资本金不足 8.6.3 集中力量保障水电集约化开发 8.6.4 调整与优化建设资金债务结构 8.6.5 进一步拓宽融资方式与渠道

8.6.6 建立促进水电投资扩张的引导与激励机制 8.6.7 形成“多家抬”的投资分摊合作机制 8.6.8 水电投资开发应转向青藏高原 第九章

四川水电行业发展前景展望 9.1 中国水电行业的发展前景与规划 9.1.1 未来我国水电装机容量将显著增长 9.1.2 中国水电行业未来发展思路 9.1.3 中国水电中长期发展目标 9.1.4 中国农村水电发展展望 9.2 四川水电行业发展前景分析 9.2.1 四川未来水电开发的条件 9.2.2 四川水电开发潜力

9.2.3 四川水电行业未来发展规划

9.32018-2022年四川省水力发电业发展预测分析 9.3.1影响四川省水力发电行业发展的因素分析

9.3.22018-2022年四川省水力发电行业销售收入预测 9.3.3

2018-2022年四川省水力发电行业累计利润总额预测 9.3.42018-2022年四川省水力发电行业工业销售产值预测 附录

附录一:四川省大型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办法 附录二:《加强2.5万千瓦以下小水电工程开发建设管理的意见》

图表目录

图表 各国小水电的容量定义

图表 2016年四川省水力发电量数据 图表 2017年四川省水力发电量数据 图表 2018年四川省水力发电量数据 图表 水电阻容接线原理

图表 世界小水电站可更新、扩容的潜力估计 图表 中国小水电站更新改造的需求概况 图表 电站更新改造的时间曲线

图表 查明经评估可能改造、扩容项目的6个步骤 图表 皖河流域径流深对比表

图表 大龙潭电站径流、水能指标复核结果 图表 隧洞衬砌与非衬砌工程特性比较表 图表 水电投资成本变化趋势

图表 加拿大水电站的债券市场融资 图表 两支典型电力企业债券发行情况 图表 我国水电中长期规划 图表 我国抽水蓄能发展规划

图表 2015-2018年岷江水电总资产及净资产规模 图表 2015-2018年岷江水电营业收入及增速 图表 2015-2018年岷江水电营业收入(分季度)图表 2015-2018年岷江水电净利润及增速

图表 2017年岷江水电主营业务收入分行业、地区 图表 2015-2018年岷江水电营业利润及营业利润率 图表 2015-2018年岷江水电年化净资产收益率 图表 2015-2018年岷江水电短期偿债能力指标 图表 2015-2018年岷江水电资产负债率水平图表 2015-2018年岷江水电运营能力指标

图表 2015-2018年川投能源总资产及净资产规模 图表 2015-2018年川投能源营业收入及增速 图表 2015-2018年川投能源营业收入(分季度)图表 2015-2018年川投能源净利润及增速

图表 2017年川投能源主营业务收入分行业、地区 图表 2015-2018年川投能源营业利润及营业利润率 图表 2015-2018年川投能源年化净资产收益率 图表 2015-2018年川投能源短期偿债能力指标 图表 2015-2018年川投能源资产负债率水平图表 2015-2018年川投能源运营能力指标 图表 图表 图表 图表 图表 图表 图表 图表 图表 图表 图表 图表 图表 图表 图表 图表 图表 图表 图表 图表 2015-2018年西昌电力总资产及净资产规模 2015-2018年西昌电力营业收入及增速 2015-2018年西昌电力营业收入(分季度)2015-2018年西昌电力净利润及增速

2017年西昌电力主营业务收入分行业、地区 2015-2018年西昌电力营业利润及营业利润率 2015-2018年西昌电力年化净资产收益率 2015-2018年西昌电力短期偿债能力指标 2015-2018年西昌电力资产负债率水平2015-2018年西昌电力运营能力指标

2015-2018年明星电力总资产及净资产规模 2015-2018年明星电力营业收入及增速 2015-2018年明星电力营业收入(分季度)2015-2018年明星电力净利润及增速

9.统计局2021年度统计工作总结 篇九

xxxx年,x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统计工作,专题听取统计工作汇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就深化统计改革、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作出批示,要求统计部门严格依法统计,严把统计数据质量关,进一步加强加强班子和统计队伍建设,不断提升统计能力。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和市统计局的指导下,县统计局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主动适应新常态,坚持依法统计,深化统计改革创新,夯实统计基层基础,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数据支撑,被县委、县政府评为xxxx年度全县目标突出贡献先进单位。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深化统计改革创新,推进统计规范管理

一是积极推进统计重点改革任务。成立县统计局全面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草拟了《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制定《x县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重要任务措施分工方案》,明确了xx项改革项目、xx条具体措施。二是围绕天府新区南区产业园建设,完善天府新区南区产业园统计管理办法,及时完成相关指标统计。三是加快推进统计信息化建设,会同县信息办完成了统计专网建设。四是持续加强统计基层规范化建设,推进乡镇(街道、园区)统计工作规范化。

(二)加强统计监测,做好目标运行预测预警

一是强化数据监测。及时向牵头部门反馈主要经济指标运行状况及存在的问题。二是强化数据跟踪。各专业每月数据报送完后,都及时对上报数据进行跟踪,同时了解远郊区县指标报送情况,对照目标做好差距分析。三是强化数据分析。全年向县委、县政府报送了xx篇专题分析材料。

(三)加强数据质量管理,确保统计数据质量

一是强化与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加强统计指导,及时提供相关预测数据,确保应统尽统、颗粒归仓。二是加强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规范化建设,基本单位名录库规范化建设工作通过省局的达标验收。三是加强统计巡查,不断提高源头数据质量。xxxx年以来,共查询企业xxx户次,实地走访企业xx户,统计执法检查企业xx户。

(四)加强统计法制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统一是充分利用网站、报刊、广播电视、微博微信等各类平台,加强统计法制宣传。二是建立统计巡查常态化工作机制,按照“双随机”原则开展执法检查,共检查企业xx家,对x家企业下达整改告知书。三是结合统计行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统计行风建设。

(五)强化作风行风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素质

一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作风上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从严从实抓好干部经常性管理监督。二是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统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三是着力加强统计队伍建设。xxxx年,认真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共安排参加市县培训x人次,组织开展各类培训xx次、培训统计人员xxx多人次。

(六)狠抓工作落实,有序推进三农普工作

一是全面完成入户调查。全面完成普查登记对象的数据采集上传工作。二是全面完成查漏纠错。完成了我县“三农普”国家级数据的审核和查询、验收工作,并配合市农普办完成了x县市级事后数据质量抽查工作。三是强化普查数据分析。联合涉农部门开展数据评估分析,查找问题、摸清家底,准确把握我县农业发展的现状和趋势。

二、主要存在问题及整改计划

(一)需进一步加快推进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因深化体制改革工作涉及方方面面,特别是机构设置、人员管理需协调编办、人事等相关职能部门和各镇乡,目前推进相对较慢。下一步,县统计局将结合市上的实施意见,加大协调力度,细化工作安排,确保改革任务逐项落实到位。

(二)需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工作。在对镇乡(街道)、园区统计标准化建设指导过程中,部分基层统计站存在原始统计资料保存不当或电子版本与纸质档没有一并保存的情况。在今后工作中,县统计局将加大对基层统计站指导力度,严格按照档案管理制度条例对基层统计站进行管理考核。

三、xxxx年工作打算

我局将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工作重点,创新统计方法制度,充分发挥统计工作职能,确保统计工作更好地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一)紧盯目标提供统计服务。抓好主要经济指标的统计,指导部门、镇乡强化数据质量管理,确保统计数据应统尽统。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的原则,提高主要指标监测预警密度,深入抓好数据分析预测工作,特别是对完成目标有难度的指标会同牵头部门认真分析研究,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二)坚持创新工作,狠抓统计监测全覆盖。结合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和对表对标工作,按照省、市要求,聚焦新经济和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开展新经济统计工作,R&D调查等,不断拓展统计监测覆盖面,确保统计数据颗粒收仓、应统尽统。加强对天府新区x片区南区产业园等重点区域统计工作,服务全县发展大局。

(三)扎实开展国情国力调查及专项统计调查。按照国家、省、市“三农普”工作要求,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汇总、评估、公告、数据开发等。提前谋划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基础工作准备、数据清查、业务培训等。按照省、市要求,做好xxxx年全国投入产出调查工作。继续做实、做优、做强各行业、各领域的常规统计、专项调查和统计监测工作。

(四)加强统计巡查,着力推进统计法制建设。通过深入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切实抓好统计巡查,加强统计执法检查。针对重点行业、重要数据及农业普查等重点普查调查工作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建立健全统计制度规范,切实增强统计工作实效,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五)深入推进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按照国家、省、市要求,狠抓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夯实统计基层基础,进一步提升统计数据质量。一是按照省市要求,增强统计执法力量。二是积极探索镇乡统计工作垂管,在重点镇、工业园区建统计站,并由县统计局管理指导开展工作。三是完善基层统计机构建设,强化基层统计人员配备,做到选优培强,保持基层统计队伍稳定。

10.统计年度总结 篇十

一、开展普法宣传提升年活动,开创统计工作良好环境

1、重点推进面向领导人员学法。

认真贯彻省委组织部、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和省统计局《关于加强各级领导干部统计知识特别是统计法学习培训工作的通知》(闽统〔20xx〕综86号)文件精神,将统计课程纳入党校教学内容并作为一项常态制度,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宣传教育。11月13日在县委党校第十期科级班及第十四期中青班干部培训班上,省统计局政法处何尚旺处长再次应邀向来自全县各乡镇、机关的 70名学员作了统计调查与法律制度专题讲座,提高机关干部对统计法的认识。

在每期的《统计月报》封面扉页印刷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栏对统计法进行宣传,利用为领导干部尤其是分管统计工作的领导干部送达月报的机会,使其全面了解统计法律、法规,重视支持统计工作。

2、加强对统计调查对象的普法宣传。

紧紧围绕统计“四大工程”建设,动员各方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将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有效融入企业一套表等核心业务的任务布置、人员培训、数据采集、质量核查、资料公布等过程。利用召开统计年报会的时机,对统计调查企业进行“点对点”普法宣传,重点加强“四上”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负责人和统计人员的普查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广大企业对“四大工程”建设的支持配合程度,着力提高各专业统计数据质量。

3、积极开展对社会大众的宣传。

以1%人口抽样调查为契机对社会大众进行统计法制宣传。强调对调查对象提供的家庭或个人信息保密,打消调查对象的疑虑,使调查对象积极配合调查,如实申报。

另外,在年初的各专业年报会上,第一个议程就是法制教育培训内容,各专业人员对统计人员进行法制教育宣传,让统计人员对统计法有更深一步的了解。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统计干部培训重心下移,向基层一线倾斜”的要求,提高乡镇统计人员的统计专业知识。我局于10月15-16日对全县21个乡镇首席统计人员进行岗位知识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乡镇统计人员岗位职责、统计法案例分析和统计基础知识三个方面。通过培训,乡镇统计人员对统计法有了更深的了解,夯实了基层统计工作。

二、加强开展统计执法监督,强化源头统计数据质量

1、年初做好规划。20xx年是“六五”普法收官之年,也是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开展之年。我县根据省、市统计法制工作要点,结合本县统计工作实际,制定了《县20xx年统计法制工作计划》,对今年的统计法制工作做出了具体部署,要求全县统计法制工作紧紧围绕“提高统计能力、统计数据质量和政府统公信力”这一主题,以加强统计法制基础建设为重点,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出发点,以推动依法统计为立足点,进一步强化统计监督检查,努力为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提供法制保障。

2、加强统计执法检查。为有效提升企业对“一套表”工作的执行意识,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确保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企业真实独立报送数据,严格恪守“四条红线”。结合今年的统计监督检查工作,加大对工业统计、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上商贸、重点服务业进行统计执法检查。为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完善统计数据质量评估机制提供重要依据,确保统计数据质量。全年执法检查41家,发现有统计违法行为单位2个,立案2起,结案2起。

三、加强“两证”管理工作和继续再教育工作。

1、做好从业资格与继续教育。从今年起,福建省从业资格与继续教育实行网络上报名。为做好这项工作,我局加强这方面宣传,让企事业统计人员、乡镇统计人员知晓,方便广大统计人员继续教育。

2、统计登记。根据《福建省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统计登记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积极创造条件,免费为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个体工商户、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开展统计登记和换证工作,今年共新开户登记、更换统计登记证46家,年检单位65家。

四、存在的问题及今后努力方向

一年来,在省、市统计局的具体指导XX县直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县贯彻落实《统计法》和统计基础建设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统计法》宣传力度不够,统计法制环境仍然不宽松。统计对象日趋复杂,统计工作难度不断增多,统计执法力度不大。二是对实施企业“一套表”后的统计违法行为的查处未能进一步掌握。如对企业的迟报、拒报等违法行为的如何界定与取证。三是全社会统计法制意识不强。部分统计对象配合程度较差,统计违法现象时有发生。四是基层统计机构基础薄弱,统计职能难以得到有效的发挥,尤其是乡镇统计基础较差,统计人员大部分身兼多职,力量较弱等。

11.2024年度湖南省老龄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篇十一

——党的十七大以来统计现代化的进展和成就

国家统计局局长 马建堂

党的十七大以来,统计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重大部署,始终把为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提供优质统计服务作为根本目标,把提高统计能力、统计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作为中心任务,把改革创新、规范统一、公开透明作为工作主线,把现代信息技术作为统计事业发展的强有力支撑,把建设一支高素质队伍作为推动统计科学发展的根本,奋力建设现代统计体系,统计现代化实现新的跨越。

一、统计生产方式深刻变革

统计系统近年来始终把推进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等统计四大工程建设,广泛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作为践行科学发展观、推进统计工作“三个提高”、促进统计事业长足发展、加快统计现代化的重要抓手,不遗余力地推进。

深入推进统计四大工程建设。一是建立真实完整、及时更新的基本单位名录库,按照“统一标准、一库在线、分级维护、及时更新”的模式,坚持“先进库、再有数,不进库、不出数”的原则,建成覆盖全部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基本信息,统一完整、不重不漏、及时更新的基本单位名录库,为各类以基本单位为对象的常规统计调查提供科学完备的调查单位库和抽样框。二是建立统一规范、方便填报的企业(单位)一套表制度,按照“统一设计、统一标准、统一指标、统一调查单位、统一布置”的原则,将对企业分散实施的各项调查整合统一到一起,建立既能有效满足各级党委政府、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统计需求,又能满足专业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需要,便于企业填报、减轻企业负担的统一规范的电子化企业一套表制度。三是建立功能完善、统一兼容的业务应用软件系统,按照“功能完善、方便使用、标准统一、友好兼容”的总体要求,建成能够支持统计设计和数据采集、处理、存储和发布以及统计分析等业务,满足各级统计机构进行普查、常规统计调查和专项调查需要,规范统一、稳定易用、功能强大的统计业务应用软件系统。四是建立安全畅通、便捷高效的联网直报系统,基本实现调查对象通过互联网直接向国家数据中心报送原始数据、各级统计机构在线同步共享的工作模式。目前,统计四大工程已在70多万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内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企业等“三上”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中全面实施。

加大现代信息技术运用力度。大力推行手持电子终端采集数据。目前,在居民消费价格及农产品价格调查中,全国550个调查县市全部由调查员手持电子终端直接采集数据,并通过无线网络实时上报国家统计局数管中心。在房地产价格调查中,国家通过网络直接采集各地的网签数据。在住户调查中,一些地区已逐步推广使用平板电脑和手机等手持电子终端记账,既能直观反映出住户每月的收支状况,还能帮助记账户理财。在“三农”调查领域,国家统计局已在江苏等地开始利用遥感技术和全球定位系统进行农作物对地抽样调查和农作物播种面积遥感测量。在投资统计领域,正在探索利用遥感和全球定位系统开展投资项目调查和监测。在普查领域,通过使用国土资源部门提供的高分辨率卫星遥感影像资料和相关地理数据,在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和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中对普查小区进行了无缝划分和统一管理。在普查资料开发利用中,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利用地理信息系统构建起适应国家、省、市、县、乡镇应用需要的5级基本单位统计空间信息系统。目前正在开发基于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的人口地理信息系统。

通过实施统计四大工程和广泛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了调查方案设计由各专业独立设计转变为统一设计,调查任务布置由各专业分散布置转变为统一布置,调查单位确定由各专业自行确定转变为统一确定,原始数据采集由国家间接采集转变为直接采集,数据传输加工由层层汇总上报转变为各级统计机构在线同步共享、国家直接汇总全国数据,统计过程由难以控制转变为高度可控,企业上报数据、调查员填报资料、住户记账由纸介质报送转变为电子化报送,有力地推进了统计统一规范,增强了调查效能,减轻了企业、住户和基层统计人员的调查负担,提高了数据质量,促进企业和基层统计机构信息化水平的提升,已基本实现统计设计、任务布置和数据采集、传输、加工、存储等的电子化、网络化、无纸化和高效化。

二、统计制度方法改革不断深化

统计部门紧紧围绕中央重大决策,着眼于统计调查的薄弱环节和社会关注问题,积极主动改革创新统计制度方法。目前,已基本建立起能客观描述经济社会发展过程,深入揭示经济社会运行规律,有效满足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可持续发展需要的统计调查体系。

建立新的统计调查制度。依据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改善民生与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统计部门开展了一系列新调查。建成涵盖全社会能源生产、流通、消费的统计指标体系、调查体系和监测体系,定期向社会发布全国和地区单位国内(地区)生产总值(GDP)能耗数据。建立实施31个大城市劳动力调查制度,按月反映全国重点城市劳动力资源和市场供求状况、就业人员、失业人员总量及结构变化情况。建立主要统计指标环比统计制度,按月对外公布国内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等4项重要统计指标的环比数据。建立文化及相关产业年报制度,拟订文化产业增加值核算工作规则,对2005年以来的全国和分省文化产业增加值进行了核算和发布。建立保障性安居工程统计制度,及时反映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完成情况。建立小微企业统计调查制度,及时、准确反映小微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完善住户、价格、工资统计调查制度。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满足国家统筹城乡发展、调整收入分配格局以及增强宏观调控的针对性、有效性和科学性的需要,对已有统计调查进行改革、完善和健全。推进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按照统一标准、统一方法、统一指标、统一抽样、统一组织原则,整合城镇和农村分别实施的住户调查,建立以可支配收入指标为核心的全国统一的居民收支指标体系。完善价格统计。改革房地产价格统计,改进了调查指标、分类标准和计算方法,调整了数据发布内容。完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更换对比基期,调整权重,更新部分代表规格品,新增1.3万个数据采集网点。改进工业生产者价格指数统计,重新编制调查产品目录,重新测算权数构成。改革后的各项价格统计将能够更加灵敏、准确地反映各类价格走势,监测经济短期波动状况。完善劳动工资统计,将私营单位正式纳入统计范围,增加反映劳动报酬结构和差异的指标。

健全服务业统计。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统计局《关于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的意见》,对服务业统计原则、统计范围、基本单位、基本内容以及各部门在服务业统计中的职责分工作出明确规定,目前各部门正在按照要求建立面向全行业的部门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制定了以服务业财务统计调查制度和服务业重点企业季度监测制度为主要内容的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扩大了部分服务业行业抽样调查的范围。改进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目前,已初步建立起科学、统一、全面、协调的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和信息发布制度。

改进核算、农业、工业、投资等统计调查制度。修订《季度地区生产总值核算方案》,改进季度GDP生产核算方法,提高了季度地区GDP核算方法与季度国家GDP核算方法的一致性。在部分粮食主产区建立对地抽样调查方法体系,在粮食生产大县开展了以县为总体的抽样调查试点。提高规模以上工业和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起点标准,根据新的起点标准,建立了新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名录,变更了相关统计调查制度,并按照新的标准开展了规模以上工业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统计。

三、统计体制机制更加健全高效

统计部门以加强统计集中统一领导,增强统计独立性为核心,不断完善统计管理体制,创新统计运行机制。目前,统计工作集中统一程度进一步提升,各级统计机构更加健全,职责更加互补,分工更加合理,统计管理机制更加完备、科学,统计组织运转更加顺畅高效。

强化全国统计工作的统一领导和协调。国务院进一步明确了国家统计局统一规划全国统计工作,制定国家统计标准和基本统计调查制度,审批部门统计标准和地方、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统一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统一审核、管理、公布全国性基本统计资料,促进部门间信息共享等重要职能。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由国家统计局牵头、30个部门和单位组成的服务业统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强化了国家统计局对服务业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增进了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国家统计局增设了能源统计司、社会科技和文化产业统计司,组建了住户调查办公室,在国民经济核算司和政策法规司分别加挂了服务业统计司和统计执法检查室牌子,印发了《县级统计局考核办法》和《国家统计局县级调查队考核办法》,并组织省级统计机构对县级统计工作进行严格考核,进一步强化了国家统计局对全国统计工作的组织管理。

建立健全统计调查审批制度。建立部门统计标准审批制度,印发《部门统计分类标准管理办法》,规范了《统计分类标准库》的建立和使用,明确了部门统计分类标准的审批核准和执行检查工作。建立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制度,规范了对地方普查项目、常规统计调查项目、专项统计调查项目、试点项目的审批,建立了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公示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完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备案管理,严格审查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和科学性。完善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备案工作程序,制定《国家统计局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和备案工作规程(暂行)》,明确了制定国家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和审批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的工作机构及其职责、原则、程序和监督检查机制。

完善统计决策和执行机制。成立国家统计局统计咨询委员会,充分听取经济、统计、法律界专家学者的意见和建议。建立重大事项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制度,制定重大统计法律、政策和制度时,通过网络等渠道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建立统计调查项目定期评估制度,系统查找调查项目存在的问题,并加以改进。健全统计工作决策机制,重大统计改革、重要统计工作实施前,都充分听取各级统计机构特别是基层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和调查对象的意见,并广泛开展试点。建立健全保障执行的工作机制,定期督办重要统计工作,加强对统计系统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维护统计工作秩序,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创建统计民意反映机制。建立了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直接指导统计工作制度,每年定期邀请部分代表委员到国家统计局局机关听取他们对统计工作的意见建议。建立了国家调查队系统重大事项和地方统计机构重大统计工作报告制度。建立深入基层调研机制,有效提高了各项统计政策、制度和工作部署的针对性和执行力。建立了统计舆情监测制度,系统收集整理媒体和社会公众对统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进一步完善国家调查队管理体制。召开了全国国家调查队工作会议,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国家调查队工作的决定》和《关于加强和改进分市县住户调查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国家调查队工作的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和管理措施,基本理顺国家调查队与各地统计局的业务分工。大力弘扬国家队意识和调查队意识,国家调查队独立调查、独立报告和直接调查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进一步健全市县级国家调查队的管理体制,市级国家调查队较好地执行了独立建队、独立设立党组的要求,县级国家调查队强化了纪检监察职能。国家调查队经费水平有较大幅度提升,基础设施和办公条件切实改善,支持保障能力明显增强。建立健全了国家调查队有关政务业务、人事教育、财务资产、保密安全、党风廉政等各方面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管理水平稳步提升。

四、统计工作规范统一深入推进

统计部门始终把规范统一作为提高统计能力的主要内容,作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基本举措,作为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的重要前提,不遗余力予以推进。目前,基本建立起统计法律制度完善、统计标准健全、统计工作流程顺畅、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全面的高度统一规范的统计行为体系,有效推动统计业务顺利开展。

强化依法统计。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新《统计法》,国务院通过《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联合制定《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统计工作基本法律制度。健全了统计执法检查制度,建立了违法案件查处和曝光制度,建立了对数据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地方的相关领导进行约谈的制度,建立了监察机关和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在查处统计违法违纪案件中的协作配合机制。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全社会统计法制意识进一步增强。

完善统计标准。修订发布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我国的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分类更加科学完整。编制了《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修订了《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和《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制定了《统计单位划分及具体处理办法》和企业一套表主要元数据标准。颁布了《统计用区划代码》和《统计用城乡划分代码》。

规范统计工作流程。规范统计调查设计流程,项目设计时充分听取统计用户、基层统计机构和调查对象的意见,组织专家进行系统论证。健全统计调查业务流程,完善了全国统一的统计调查业务流程,明确了各专业调查制度布置、数据采集、审核验收、加工汇总等各个环节的具体组织实施者、布置和报送渠道、工作方式、时间安排和质量要求等。完善国家调查队调查岗位责任制,制定或修订了各类价格统计调查、农产品调查和劳动力调查、能源统计调查的规范化规程,对调查人员的调查行为作出了明确具体规定。健全基层统计工作规范,制定了《县级统计机构工作规范》,从机构和人员、统计调查、统计服务、统计信息化建设、统计法制建设、统计管理工作等6个方面对县级统计工作提出全面具体要求。

加强数据质量全面控制。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全面控制体系,修订了工业、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农业、投资等主要专业统计数据质量控制办法,进一步强化了对统计调查任务布置和统计数据采集、审核、处理、汇总和上报的全面质量控制。制定了《主要统计指标数据质量评估办法(试行)》,建立了运用用电量、货运量、税收等行政记录,依据经济指标间的逻辑关系,科学评估主要统计指标数据质量的制度。建立源头数据核实核查制度,对全国“三上”企业基本情况和主要数据进行了核查,对国家调查队主要调查数据质量和基础工作进行定期检查。

五、统计公开透明度全面提升

统计部门始终把推进统计公开透明作为践行宗旨意识、服务社会大众的迫切需要,作为推动统计现代化的客观要求,作为社会公众了解、理解和支持统计工作的基本途径,全力推进。目前,统计公开透明的程度不断提高,统计舆论环境日益改善,统计知识传播日趋广泛,统计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创设“中国统计开放日”。从2010年起,将每年9月20日设为“中国统计开放日”,并以“统计和您在一起”、“基层人说统计”和“改革创新的中国统计”为主题,邀请社会各界代表到国家统计局,与统计人员互动,展示数据生产过程,揭秘数据生产方式,诠释统计数据,普及统计知识。承办第一个“世界统计日”全球性庆祝活动,众多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的代表齐聚上海世博园,向全世界倡导“专业、诚信、服务”的核心价值,扩大了中国统计的世界影响力。各级统计机构围绕“中国统计开放日”和“世界统计日”开展了一系列庆祝活动,有力加深了社会公众对统计工作的了解。

统计宣传工作得到切实加强。形成统计宣传的良好机制,各项重大统计改革建设和重要统计工作事项,都通过新闻媒体通气会等形式在第一时间向社会公众通报,组织中国信息报、中国统计信息网开辟专栏持续深入报道工作进展、好的做法和先进经验。统计新闻宣传真实性、指导性、群众性、时效性增强,形成着眼于宣传统计人物、突出先进典型树立,着眼于宣传统计基层、突出先进事迹传播,着眼于宣传统计实践、突出统计精神弘扬的良好格局。创办新闻媒体统计知识研讨班和座谈会,加深了媒体记者对统计工作的了解,提高了媒体记者的统计专业知识素养。

数据生产过程更加公开阳光。建立数据诠释制度,发布统计信息的同时,说明指标涵义、调查方法、计算方法、数据质量可靠性及局限性等,由统计机构负责人在门户网站和报刊上诠释指标,在中国统计信息网上开辟司局长解读统计数据专栏,设立问题解答专栏,在国家统计局资料中心设立咨询服务电话,形成了全方位的数据诠释工作机制。建立数据修订公布制度,统计数据修订时,及时向社会说明修订的原则、方法、口径、基础数据来源。建立主动公开统计制度方法制度,不断加大统计标准、统计调查项目、统计调查方法和操作规程的公开力度,目前国家已批准的不涉及国家秘密的国家统计调查项目、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和地方统计调查都在中国统计信息网上公布,有力保障了社会公众对统计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强化统计知识的普及。组织撰写了《中国主要统计指标诠释》等统计读物,编写了《走近CPI》等大量统计科普读物,制作了《统计数据是如何产生的》、《统计四大工程建设》等系列短片,对社会高度关注的经济社会统计指标及其数据生产过程进行详细解读。

统计成果传播力度不断加大。缩短从数据生产到发布的时间,月度、季度数据发布比原来提前2-3天;月度数据生产出来后24小时内发布,实现了与国际惯例的接轨。改变数据发布方式,建立健全了月度统计数据网络分项发布制度,将季度和数据发布由新闻发布会集中发布改为与网络发布相结合发布。进一步完善国家统计数据库,目前数据库已加载数据报表10801张,共有统计部门和其他部门的统计指标3759个,总数据量达到164万笔。丰富数据传播内容,拓宽数据传播渠道,已形成新闻发布会、统计公报、网络、报刊、年鉴和磁介质等立体式、全方位传播途径,可以有效满足各方需求。

六、各项普查和统计调查更加科学扎实

统计部门始终把高质量完成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常规统计调查、统计监测作为根本任务,兢兢业业做好。统计数据已成为认识国情、把握国势、制定国策、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信息基础。

圆满完成各项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和调查。在国务院统一领导和地方各级政府的组织实施以及广大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各项普查得以高质量完成。成功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组织全国300多万普查人员顺利完成对710万法人单位和886万产业活动单位的现场登记、数据处理、抽查评估等工作,获得大量翔实的统计数据,基本查实查清了我国二、三产业的规模、布局、结构、效益情况和技术现状、生产要素、资源消耗状况以及所有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基本情况。成功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组织全国近千万普查人员对全国4亿多家庭、13亿多人口进行逐街逐户、逐人逐项的登记,查清了人口总量、结构和素质情况,查实了婚姻、生育、社会保障、住房等生活情况以及人员迁移流动状况。成功开展第二次全国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R&D)资源清查,查清了全国R&D人员情况、经费情况、项目(课题)情况和研究开发机构情况。成功组织实施了全国城乡划分清查和2007年全国投入产出表编制工作。

各项常规统计调查工作取得明显进步。圆满完成了国民经济核算、基本单位、农林牧渔业、农业产值和价格、农村社区基本情况、工业、建筑业、运输邮电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对外经济贸易和旅游、房地产开发、部分服务业抽样调查、服务业财务状况、固定资产投资、能源、人口变动、劳动工资、劳动力、科技总体状况、高技术产业、企业(单位)科技活动、环境、社会发展、妇女儿童状况、市县社会经济基本情况、城镇住户、农村住户、价格、制造业采购经理人指数等48项每年都进行的常规统计调查任务,获得了大量经济、社会、人口、科技和资源环境等月度、季度、统计数据,较好地满足了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以及社会公众对统计数据的需要。高质量完成全国组织工作满意度民意调查、党风廉政建设民意调查、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等多项专项调查。

顺利实施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事项统计监测。开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监测、科学发展进程监测、妇女发展纲要和儿童发展纲要落实状况监测、重点城市房地产市场月度监测、全国及各地区节能降耗进展情况监测、主要耗能行业节能降耗进展情况监测、重点耗能企业监测、工业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及趋势判断月度监测、重要工业品出厂价格月度监测、重要农产品价格半月监测、主要食品消费价格旬度监测、主要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月度监测、退耕还林监测、重点贫困县贫困监测、企业景气监测等统计监测。监测成果已成为各级政府掌握有关领域发展变化状况,制定和完善相应政策措施的重要参考。

统计分析和咨询水平进一步提升。建立月度经济形势分析制度,完善季度经济形势分析制度,根据国家发展的重点领域、中心任务和重大议题,利用丰富的信息资源,加深对经济社会运行中热点、难点、重点问题的分析,强化对微观经济活动的了解,加强对世界经济形势的跟踪监测分析,为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提供了大量针对性强、参考价值高的分析报告和咨询建议。

七、各项统计建设取得新成就

统计部门以促进统计工作良好运转、提高统计效能为重点,大力加强统计信息化、统计基层基础、统计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为确保各项统计调查的顺利实施提供坚强保障。

着力推进统计信息化建设。目前,已建成以国家统计局为中心,连接各省级、市级、县级统计机构和部分乡镇、街道统计人员的统计业务专网。专网中,国家到省级的一级骨干网带宽为155兆+6兆,省级到市级的二级网络带宽为10兆以上,市级到县级和县级到乡级实现2兆以上专网或VPN连接,能基本满足统计业务网络化传输需求。基本建成以统计业务流程为基础,与统计软件平台对接,能够方便管理和处理不同类别及统计业务,包括元数据库、基本单位名录库、经济地理信息库、专业原始数据库和国家数据库等的统计数据库体系。建成了具备海量数据高并发处理、安全可靠的核心业务处理系统和硬件系统。

大力推进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吉林省省以下垂直管理体制进一步向纵深推进。县级统计机构独立单设进一步巩固。正在抓紧研究建立适应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和调查员手持电子设备终端采集数据的县级统计工作新机制。各地积极在乡镇依法设立统计岗位,对乡镇统计管理体制进行了有益探索。有的地方在县(区)统计局下设统计所,统管若干乡镇街道的统计工作。有的地方由县级统计局对乡镇统计实行垂直管理,有的积极在乡镇设立统计站,有的在乡镇设立首席统计员。各级统计机构开展了大量基层基础建设活动,各项统计业务经费进一步向基层倾斜,基层统计条件得到有力改善。

不断加强统计队伍建设。各级统计机构班子建设进一步强化,班子的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能力以及谋划全局工作、知人善任能力显著提高。进一步强化选人用人的公平性和竞争性,一批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优秀干部走上了各级统计机构的领导岗位。干部交流轮岗力度进一步加大,建立了横向交流制度,加大了纵向交流力度,建立了选派优秀干部到基层、条件艰苦地区或重要岗位进行锻炼的制度。健全了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制度,建立了国家统计局领导班子成员对各调查总队的联系分工制度和对总队负责人任职谈话制度,建立了国家统计局党组对总队班子直接考核制度和总队干部选拔任用抽查制度。形成比较完备的统计培训教育科研体系,与知名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合作定向培养统计系统急需的专门人才,选派部分优秀业务骨干到联合国统计部门、相关国际组织、国外知名大学进行短期工作、学习。统计学成为一级学科,国家正式设立应用统计专业硕士学位,形成了国家统计局与地方政府、知名大学共建统计学院和研究机构的机制。

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国家统计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家统计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调查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建立了调查总队党组书记、国家统计局机关各司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承诺制度和省级统计局局长统计行风建设责任制度。健全管理和监督制度,制定了《调查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和廉洁从政情况的考核制度》、《国家统计局党组关于加强和改进调查队系统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国家统计局工作人员“九不准”规定》。制定了《关于加强统计系统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以廉政风险防控和规范权力运行为重点,进一步健全了统计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认真落实干部离任审计、干部任前廉政谈话、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认真落实廉政建设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较好地完成了中央布置的各项专项治理工作。

八、弘扬统计先进文化

统计部门始终把牢固树立大局观念、构建统计基本共识、开发现代统计意识、塑造先进统计理念,作为激发广大统计人员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作为提高统计能力的重要根基,作为推动统计改革发展的重要支撑,不遗余力地推进。目前,先进统计文化正在成为广大统计工作者的行动指南和动力源泉,追求浩然正气、昂扬斗志、开拓精神已成为全体统计人员的共识。

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学习实践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干部职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主动性进一步增强。科学发展观是统计改革和发展的行动指南,服务科学发展是统计工作的核心任务,毫不动摇地以科学发展观指导统计工作,锲而不舍地服务科学发展,已深入每位统计人的身心。坚持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牢记独立调查、独立报告、独立监督职责,服从国家对统计工作的统一领导,已成为统计人最基本的要求和最基本的准则,成为一个合格统计人员的判断基石,成为优秀统计工作者攻不破、摧不毁的坚固防线。

构建统计基本共识。在全系统牢固树立“真实可信、科学严谨、创新进取、服务奉献”的统计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不出假数、真实可信、准确完整”的统计职业操守教育、“以求真务实为天职、视数据质量为生命”的统计职业道德教育和“求实、创新、严谨、奉献”的统计行风建设。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供优质统计服务,已逐渐成为全体统计人对统计事业的共同价值取向和目标追求,成为统一统计干部队伍意志、凝聚全系统力量的思想纽带。挖掘提炼统计精神,成千上万统计工作者实践积淀和精心培育的热爱统计、忠诚统计的坚定信念,迎难而上、敢于超越的进取意识,严谨求实、追求真理的科学态度,淡泊名利、无私奉献的崇高品质,已成为激励统计事业永葆青春的强大力量。在国家统计局各专业司设立“首席统计师”,激发统计人员钻研业务的热情。系统整理和回顾瑞金苏维埃时期、延安时期和建国后统计历史,举行大型图片展览,开展丰富多彩的统计文体活动,增强了全系统干部职工的自豪感、责任感。

开发现代统计意识。不断弘扬用户至上意识,形成了以需求为导向、积极与用户沟通、努力满足统计用户需要的良好氛围。不断弘扬尊重调查对象意识,形成了切实减轻调查对象负担、严守调查对象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积极争取调查对象支持与配合的良好氛围。不断弘扬全力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意识,积极采用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空间信息技术和物联网、云计算技术,变革统计工作全过程,实现统计调查现代化,已成为每一位统计工作者的目标追求。

塑造先进统计理念。不断强化科学统计理念教育,已形成以科学精神、科学态度认识统计工作、从事统计工作的生动局面。不断强化公共统计理念教育,基本实现政府、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平等获得政府统计信息,使统计成果更加惠及全社会。不断强化依法统计理念教育,形成了依法理顺统计关系、依法规范统计行为、依法维护统计秩序的态势。不断强化利用已有资料采集统计数据理念,正在形成以部门行政记录、企业会计财务资料和生产经营记录、社会大数据加工生成宏观统计数据的格局。

九、统计国际交流合作迈上新台阶

统计部门始终把统计国际交流合作作为学习和借鉴国外优秀统计理念和成果,推介和分享我国统计改革发展实践和经验的重要桥梁,不断加强与世界各国统计机构以及国际组织统计机构的交流合作,积极参与国际上各项统计事务。目前,我国已形成适应国情、充分借鉴国际先进统计理念和成功做法、实现与国际统计标准接轨的政府统计调查体系,中国统计在国际政府统计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影响力不断扩大。

对世界统计事业发展贡献显著增强。国家统计局局长当选联合国统计委员会第43届会议副主席,当选2011回合国际比较项目全球执委会执委。中国2012年再次当选联合国统计委员会成员国。国家统计局积极参与联合国统计委员会各项统计政策的制定或修订,积极参与2011回合国际比较项目的重要决策工作,积极参加亚太统计委员会的重要活动。与国际官方统计学会成功举办国际官方统计大会,与世界银行、联合国统计司成功举办“监测国家发展:问题与挑战”国际论坛,成功承办北京“从数据到核算”国际研讨会。

与他国统计机构合作进一步加强。国家统计局和加拿大统计局成功实施统计信息管理第二期项目,在一体化住户调查、一体化企业调查、季度GDP核算、环境统计和环境核算等5个方面取得丰硕成果。顺利完成与德国联邦统计局在统计法制建设、就业统计、工资统计、网上发布统计数据等方面的合作项目。同荷兰统计局签署《统计合作谅解备忘录》,同英国统计署签署《统计合作谅解备忘录》,在行政数据利用、数据质量控制、人员培训方面开展合作。继续保持同日本统计局、韩国统计厅之间的合作关系,与美国普查局、意大利统计局等机构的合作进一步推向深入。

与国际组织的统计合作不断深化。同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合作开展国际比较项目(ICP),顺利完成了为期5年的2005年ICP中国部分工作,开始了2011年一轮ICP中国部分的准备和布置工作。2010年,金砖国家的统计局开始合作,目前已形成每年轮流在领导人正式会晤举办国举行统计局局长会议、编辑联合统计手册、研讨共同关注的统计问题为主要内容的金砖国家统计交流与合作机制。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合作,积极推进中国统计从目前的“数据公布通用系统”(GDDS)转向“特别数据公布标准”(SDDS),与欧盟统计局签署《统计合作谅解备忘录》,与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统计局的合作进一步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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