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建筑工程实体质量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2024-10-12

年度建筑工程实体质量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共14篇)(共14篇)

1.年度建筑工程实体质量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篇一

内江华原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2009年度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甲方:内江华原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乙方: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实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制。使之牢固树立“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思想。以确保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尽最大限度地提高企业效益。特对各部门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一、甲方及时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向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安全实施和条件。

二、甲方对新入厂职工进行安全文明生产培训的责任,并经考核合格后方能安排到乙方再进行第二次安全教育。

三、乙方必须对新进厂职工进行车间级安全生产教育,签字备案后方能上岗。

四、乙方在确保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的前提下提高产品产量。禁止片面追求产量,不顾安全生产和不顾产品质量的现象发生。

五、乙方在生产、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组织生产或工作,不得违章指挥,并做好“四防”工作(防震、防雨、防火、防止小动物进入)。

六、若乙方发生事故必须在4小时内上报生产技术部安全员,同时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事故处理。若隐瞒不报造成后果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人、当事人负责。

七、乙方的安全生产目标及事故划分、考核标准:

1、杜绝重大伤亡事故发生,成型、后工序轻伤事故全年控制在3‰(即人)以内,其他部门轻伤率全年控制在1‰(即人)以内。

2、事故性质划分及事故责任人的考核标准:按内华电2009[04]号文件精神执行。

3、若违章作业、违章指挥造成事故,则依照内华电2009[04]号文件精神加倍给予处罚。

八、乙方凡违章作业,违章指挥造成事故者,取消当年年终奖金。

九、乙方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超出全年轻伤控制标准,取消当年年终奖金。

十、乙方全年无工伤事故发生。甲方在年终时给予乙方一次性安全奖励元,其中负责人占40%。

十一、责任书的有效时间从2009年4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止。

十二、本责任书每月5日由生产技术部据实上报总经理,批准后交办公室执行。

甲方:内江华原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乙方:

代表:代表:

年月日

2.略论法官实体错案责任追究制度 篇二

关键词:法官;实体错案;责任追究

中图分类号:D91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2)28-0117-04

司法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具体运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在法治社会中,公正司法对于解决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必须依靠公正的司法才能得到贯彻实施。

作为司法的主体,法官的素质与能力,决定着司法是否能够得到公正有效实施,进而决定着国家的社会稳定,甚至决定着国家能否长治久安。在我国现阶段,司法不公、司法腐败成为司法领域中的突出问题,引起社会公众的强烈不满。为了维护司法公正,我国制订了不同层次的包括错案在内的法官责任追究制度,以制约法官滥用司法权力,防止司法腐败,维护法律的权威。但由于我国特殊的国情和历史原因,我国在法官错案责任追究制度方面还存在着诸多问题和争议,针对此类问题,尤其是颇受争议的法官实体错案责任,本文将进行初步研究和探讨。

一、我国当前法官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的现状

在我国,现行法官责任追究制度有多种提法,如错案责任追究制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追究执法违法责任制度、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制度等。究其实质,均是追究法官的责任。目前,从我国现有法律规定看,对于法官责任的追究,主要包括在《刑法》、《法官法》、《国家赔偿法》、《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以及地方各级法院制订的相关责任追究制度。

就法官错案责任而言。1990年1月1日秦皇岛海港区人民法院在全国首先确立了人民法院错案追究制度,1992年该制度在河北省法院得以推行,1993年,在全国法院工作会议上,错案追究制度作为最高法院的新举措,在全国各级法院予以推行。1998年9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以下简称《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作为全国人民法院系统错案责任追究的基本规范。

《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是从程序、审理和执行等方面对法官承担责任的范围进行规定,但没有对错案作出明确定义。各地方在各自的错案责任追究制度中均对错案作出了自己的界定。如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错案是审判人员在审判过程中对实体法或程序法适用错误,致使案件出现明显错误或造成不良影响,应由审判人员承担责任的案件。”[1]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采用列举的方法,将认定的基本事实错误、是非责任颠倒、裁判严重不公,适用法律明显错误导致案件错误裁判等七种情况列为错案。”[2]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错案一般是指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在办案过程中故意违反与审判执行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致使裁判、执行结果错误,或者因重大过失违反与审判执行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致使裁判、執行结果错误,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件[3]。

关于错案责任,由于无明确法律规定对错案进行权威性的界定,理论界有人提出,不可提错案责任,应提违法审判责任。不管错案的提法是否恰当,统观各地的规定,错案责任一般包括法官违反程序的错案,以及违反实体规定的错案。其中违反实体规定的错案,就是法官由于认定事实不清或适用法律不当作出错误裁判的案件。

针对实体错案,《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出错误裁判的。因过失导致裁判错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属于追究的范围,但同时该办法第2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判人员不承担责任:一是因对法律、法规理解和认识上的偏差而导致裁判错误的;二是因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认识上的偏差而导致裁判错误的;三是因出现新的证据而改变裁判的;四是因国家法律的修订或者政策调整而改变裁判的;五是其他不应当承担责任的情形。

颇引起关注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错案责任终身追究办法(试行)》中对实体错案也做出了规定。该办法第7条第7款规定,“其他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致使裁判、执行结果错误或因重大过失致使裁判、执行结果错误并造成严重后果,被审判委员会确认为错案的。”也属于错案追究责任的范围。但该办法第八条同时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错案责任:第一,因法律法规规定不明确或对法律法规、事实证据理解和认识上存在偏差的;第二,在二审或审判监督程序中,当事人提供新证据致使案件事实发生变化的;第三,因国家法律的修订或者政策调整而改变裁判的;第四,其他经审判委员会依法确认不构成错案的情形。

对于违反程序的错案,无论是司法实践中还是理论界对此并无太大的争议,但是对于违反实体规定的错案,存在大量争议,甚至强烈呼吁取消对此类错案的责任追究。

二、对追究实体错案责任的异议

在学理界,有些人提出,对于错案,滥用程序属于惩戒事由,而实体判决,包括事实的认定错误和法律运用不当,不得作为惩戒事由。他们提出,现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的主要理论依据是传统的“规则主义”或“法律形式主义”,认为在判决过程中,只要有明确的法律事实就会有相应明确的法律规范与之相对应,有明确的法律事实和相应明确的法律规范就会得出唯一正确的结论或裁判。而实际上,“法律运行过程中存在来自三个方面的不确定性,即法律条文的不确定性、事实认定的不确定性和法律以外的其他社会和个人因素(甚至非理性的因素)的不确定性。由于这些不确定性的存在,想明确的界定什么是‘错案’是一件十分棘手的工作。”[4]

有人甚至提出,按照现行的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只要出现了错误,法官就要承担责任。这实际上是“主观万能主义”的论调,把人的主观能动性当作万能的,认为只要充分发挥了主观能动性,就不会犯错误。实际上,这是十分错误且有害的,是司法“非人性化”的典型表现。在反对实体错案者看来,追究实体错案会产生非常严重的负面影响。

第一,实体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妨害了司法的独立性。审判独立前提是法官的独立,而错案追究却让法官承担了过重的压力,不利于其独立裁判。有的法官由于惧怕责任追究,将一些本应按照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而要求采用普通程序来处理,或者对稍存疑难的案件尽量移送审判委员会。如此一来,不但浪费了宝贵的司法资源,而且还会导致许多案件只能草率结案,造成更严重的司法不公。同时因为将矛盾上交,导致相关责任无法追究。

第二,实体错案责任追究机制抑制了法官工作积极性。因为实体错案责任追究的存在。现实中不少法官不愿意办案,或者能少办案就少办案,不办案就无错案。一遇到疑案,宁愿选择拖着不裁不判,也不愿意去承担判案之后的风险。

第三,实体错案责任追究,削弱了司法体系内部监督,造成更严重的司法不公。有些反对者提出,法官为了摆脱自己的责任,在工作中会上下串通,与领导搞好关系。判案过程中,上下互通,事先定调,使法院内部审判监督形同虚设。这些现象将会进一步损害了司法公正,加重司法腐败。

第四,实体错案追究制度严重违背了司法活动规律,制约了司法作用的发挥。错案追究机制过于注重追求裁判的正确,忽略了案件事实认定过程中,客观事实与法律事实之间的差距。在司法过程中,法官只能对法律事实负责,而不能对客观事实负责。这是人类在认知上的局限,也是法治国家应该理解和接受的。错案追究机制却苛求法官达到客观真实,否则需要承当相应责任,这严重违背了司法活动的规律,妨碍了司法作用的发挥。

三、追究实体错案责任的必要性

鉴于上述异议理由,有不少反对追究实体错案责任者进一步提出,要采取措施对法官实行责任豁免。在笔者看来,法官实体错案责任,不但不能豁免,而且还要认真追究。理由如下。

(一)实体错案责任追究,有利于增强法官的责任意识,促使法官提高办案水平,防止司法不公,提高司法效率

诉讼是公民权利救济的最后手段,司法判决出现问题,不但严重影响了公民的个人利益,同时还会严重影响国家司法体系,乃至对整个政权体系的信任。正如英国思想家培根说过的,“一次不公正的(司法)判断比多次不平的举动为祸尤烈。因为这些不平的举动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判断则把水源败坏了”[5]。

诚如反对者所言,在司法判决过程中,无论是对事实的认定,还是法律的适用确实存在极大难度,难有唯一正确的标准。但是,任何诉讼均不是无中生有,让法官凭空猜测。诉讼当事人均会提交证据,在有证据证明的情况下,虽然每个人对事实的认定会受自己认识水平以及其他主观因素的影响,但是对有证据证明的法律实事应当有一定的相对客观认定标准。不可能出现西方现实主义法学家所提出的认定虚无主义的存在。如果事实的认定没有一个相对客观的标准,一千个法官判案,会有一千个结论,这样还何存司法的公正?还有必要将争议提交诉讼解决吗?对事实认定的难度,绝不是法官任意胡作非为的理由,更不是其摆脱责任的借口。

在法律适用方面,任何法律制度都不可能囊括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肯定会存在各种不足之处,这也导致了法官自由裁量权的产生。但是法官的自由裁量权,绝不是允许其肆意妄为,任意解释法律。任何法律的制订都有其原则与目的,在法律规定不明确的情况下,正确运用法律原則,不会导致法律适用出现千奇百怪的结果。

其实,我国现有的法官实体错案追究制度,并没有对法官提出苛刻的要求,均提出了不予追究责任的情况,并且严格将法官责任追究的主观要件限制在故意或严重过失。在此情况下,坚持对法官追究实体错案责任,将会制约法官严格司法,恪守职业道德,提高自己的知识水平以及办案经验,使自己能够认真履行作为司法者的职责,切实作为公正与正义的化身,解决诉讼中的矛盾与问题,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实体错案责任追究,有利于加强司法系统内部监督,制止司法腐败

当前,我国司法腐败最重要的原因是司法不独立。法官在判案过程中,之所以会发生错案,是因为其经常受到来自方方面面,尤其是上级领导的干预。实践中,办案法官往往屈服于此类不正常的外界压力,在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方面做出不当认定与裁判。在此情况下,如果追究办案法官的责任,表面上看是对办案法官不公平。但如果没有对法官责任的追究,法官会更容易主动或被动地接受外界的不当干预,进而产生严重的司法腐败。有了对法官责任的追究,会迫使法官自动抵制不正当的干预行为,维护法官及当事人的正当权益。正如有人所指出的,在面临有可能被追究责任的情况下,法官会自动地把领导干预案件的证据,比如当面指示以及审委会领导的表态等记录在案、存档,进而有利于减少权力对司法的干预[6]。对司法行为的不当干预,当事人在外部通常是无法获知的,进而也无法进行监督和抗议,只有通过内部强有力的监督与抵制,才可杜绝不当干预,维护司法的公信力。

(三)实体错案责任追究,有利于加强法制建设,促进法治进程

法官实体错案责任追究饱受诟病的理由之一,就是在法律规范不完善的情况下,不应当追究法官的办案责任。其实,我国目前法官错案追究制度并未对法官提出苛刻要求。如河南省高院的错案责任追究办法就明确指出,“因法律法规规定不明确或对法律法规、事实证据理解和认识上存在偏差的”,不属于错案范围。

上述规定在实施过程中,确实存在一定难度。难免会造成有无责任界限模糊的现象出现。但即使存在难度,也不能完全像有人主张的那样,豁免法官错案责任。有了错案责任的压力,法官在办案地过程中,才会主动地发现并提出当前法律规定不明确或有缺陷之处,提出立法建议,完善法律规定,健全我国的法律体系。法官作为专职司法人员,在工作中最能发现法律规范的不完善之处,最能系统地提出完善的建议。否则,允许法官随意判案,不对法律规范进行完善,此类无法可依的判案与人治有何区别?

另外,即使有时会让法官受到不正当的责任追究,但我国现行规定均允许法官对此提出异议。在提出异议的过程中,法官可以阐明理由,进行自己的权利救济。在权利救济过程中,通过争论与辩解,可以更好地论证法律规定不明确与失当之处,并向立法部门提出建议,要求进行立法改进或弥补,进而促进我国法制的完善。

四、完善我国实体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的建议

实体错案责任追究,无论是对加强法官队伍建设,维护司法权威,促进我国法治进程,均具有重要意义。针对我国目前在法官实体错案责任追究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统一法官错案追究立法

正如本文第一部分所述,目前,我国对于法官责任的追究,主要包括在《刑法》、《法官法》、《国家赔偿法》、《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以及地方各级法院制订的相关责任追究制度等众多制度中。对于法官责任的追究,不但政出多门,而且不同制度的规定不统一。有鉴于此,建议全国人大专门制订统一的法官责任及错案追究法,统一追究法官责任的主体、标准及程序,提高相关规定的效力层级,从法律制订的层面加强制度的权威性与可执行性。

(二)完善法官错案责任的认定及追究程序

目前,对于法官错案责任的认定主体及追究程序,《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规定,“人民法院的裁决、裁定、决定是否错误,应当由人民法院审判组织确认”。“各级人民法院监察部门是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违法审判线索的收集、对违法审判责任进行调查以及对责任人员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监察部门应当从二审、审判监督中发现审判人员违法审判的线索”。“人民法院各审判组织和审判人员应当配合监察部门的工作,及时将在审判工作中发现的违法审判线索通知监察部门,并提供有关材料”。《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错案责任终身追究办法(试行)》规定,“纪检监察部门、审判管理办公室负责错案线索的收集,法院各部门应当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审判管理办公室的工作,及时移送在工作中发现的错案线索,并提供相关材料”。“纪检监察部门、审判管理办公室对收集到的错案线索,甄别分析后交由相关人员就涉错事项作出说明。对不能作出合理说明的,由审判管理办公室对案件是否构成错案以及错案性质、责任划分进行初步评查认定。评查案件时,应听取相关人员的陈述和申辩”。“审判管理办公室组织评查后认为构成错案的,將评查结果告知相关人员。相关人员对评查结果无异议的,审判管理办公室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确认。相关人员对评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十五日内向审判管理办公室申请复议,审判管理办公室另行组成评查组进行复议。经复议仍认定构成错案的,由审判管理办公室提请审判委员会讨论确认。审判委员会讨论时,应听取相关人员的陈述和申辩”。

针对上述错案的认定及追究程序,反对者提出,对于案件是否属于错案,不是二审或再审的结论所能证明的。一审的判决不一定是错误的,二审或再审的结果不一定是正确的。二审或再审的审判决人员的能力与素质不一定比一审的强。另外,以监察部门作为追究的主体不恰当,监察部门的人不属于审判部门,业务素质不如专业法官,让他们发现案件是否属错案,更不适当。

笔者认为,在目前的实体错案认定过程中,以二审结果为认定标准有其合理性,但需要完善。虽然不排除二审审理过程中,法官的能力与素质不一定比一审法官强。但总体而言,在一审审理的基础上,二审通常要比一审更客观,更公正。作为法院内部监督措施,一些法院目前将二审改判或发回重审的案件完全定为错案,确属不当。此类监督,应当区别情况,将其作为内部监督或纠正措施,加强对办案法官的监督,对其提起警告。甚至可以作为法官是否称职的内部考核标准。但至于可以追究更严重责任的实体错案,笔者认为,不应当由法院系统自行认定。此类错案的认定应当由独立于法院系统的单独机构实施。并且不能基于二审结果进行追究,而应将再审结果作为认定是否为错案的标准。

如此一来,对于已经生效的裁判的再审不应由法院审理,而应由独立法院系统的单独机构实施。如可在司法行政部门设立此类机构。由法院系统自行组织审理,会存在一些固有的问题,导致再审结果不公平、不公正。在我国,尤其是在我国目前法治意识不强的人情社会中,由法院系统自行组织对案件进行再审,法院系统,不管是同一法院之间,还是上下级法院之间,人员都相对固定,很难保证案件再审及责任追究不受内部熟人及人情关系的影响,以及上级领导等不正当压力的干涉。

此类该机构的组成人员不应像法院法官一样采取固定编制,应采取仲裁委员会的专家组成方式,建立专家库,随机组成审理小组。所有参加错案审理的专家,均由非担任法院现职法官的专家或学者担任,此类专家与学者必须要有丰富的法律知识和案件处理能力。每次审理错案时,像招投标选择评标专家一样,均随机抽取专家库的名单,组成三人或五人审查小组。人员确定后,对外保密,不得向外界透露审查小组的人员名单。审理封闭式进行,审理过程对外部严格保密,防止外部影响的不当干预,确保审理过程及结果的公正与公平。如审查小组认为某一案件确属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错误,则可认定其为错案。据此结果可追究相关责任人的错案责任。

上述措施,可以使再审及错案认定独立于法院之外。虽然反对者会提出,这种做法破坏了法院的独立审判权。但在目前我国法院系统存在大量腐败现象的今天,此类措施对于纠正司法腐败,提高司法公信力,具有积极的作用,也算是不得已而为之的措施。

另外,再审案件的提起以及是否决定再审立案,应由当事人向各级人大提起,由人大决定是否立案。再审立案的决定权不在法院。这样,才可以对法院及法官产生更严格的监督与制约。

(三)加强法官队伍建设,增强法官职业技能与道德水平

实体错案的出现,与审理案件的法官的素质及能力直接相关。我国目前选任法官,虽然也通过参加司法考试等方式,选拔法官。但与国外不同,我国任命的法官,无论是在业务能力还是审判经验方面均存在严重问题。大量的学校毕业生,没有经过司法实际工作的锻炼,即被直接任命为法院的审判人员或工作人员,参与案件的审判。这些经验与能力均不足的审判人员,其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及法律的适用,难免会出现问题,做出不恰当的错误裁判,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影响。

为防止此类现象的出现,我国应加强法官队伍建设,将业务能力强、德才兼备的人员吸引到法官队伍中,在严格追究法官错案责任,包括实体错案责任的同时,适当提高法官的待遇水平。防止其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而枉法裁判,故意对事实做出不恰当的认定以及对法律做出不当适用。

对于业务能力不强、职业道德水平差的法官,法院内部应采取严格的考核措施,将其清洗出法官队伍。同时规定,被清理出法官队伍的人员,不但不得再行担任法官,同时也不得从事包括律师在内的法律服务工作,将其驱逐出法律职业之外。这样,会迫使法官珍惜工作的机会,认真履行职责。

另外,在任命法官时也可考虑推荐制,即打算从事法官工作的人员,在进入法院系统工作前,必须由熟悉其能力及人品的业内知名人士推荐,推荐人对于被推荐的人要承担推荐失察的责任。通过采取此类措施,从整个社会的角度,营造法官的公正形象,树立司法公信力。

(四)提高立法科学性,完善我国法律体系

法官在判案过程中,最担心无法可依,或者依据的法律规范不明确。我国是大陆法系国家,成文法是法官判案的依据。由于复杂的历史原因,虽然我国的法制建设在建国后取得了长足发展,但不得不承认,我国的法律体系尚不健全。在诸多领域,尚未制订明确的法律规范。即使已有法律规范,法律规范仍不完善,不能涵盖并满足现实生活的需要。在法律规范失缺的情况下追究法官错案责任,确实存在不合理和不恰当之处。为此,要想完善法官实体错案追究制度,必须要首先健全我国的法律体系。

在立法方面,要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提高我国立法者的素质。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我国的立法机构,应切实发挥其立法的作用,制订出能够满足现实需求的法律。参与立法的人大代表,应当切实具备立法者的素质与能力。人大代表不能再成为荣誉称号,应让更多的从事法律工作或在各行各业有实践经验,并确实对立法工作充满热情并具备立法知识的人员,参加到立法过程中,以便制订出科学合理的法律规范。切实解决法官审理案件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问题,尽可能消除法律规范不完整或不明确的现象。从法律依据上,尽可能避免法官客观上无法适用法律或无法正确适用法律的情形的存在。

参考文献:

[1]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坚持错案追究制度、保障审判方式改革健康发展[G]//经济审判资料选编.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1996.

[2]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经济审判方式实施意见[G]//经济审判资料选编.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1996.

[3]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错案责任终身追究办法(试行)[EB/OL].河南网,[2012-04-06].

[4]王晨光.法律运行中的不确定性与错案追究制的误区[J].法学,1997,(3).

[5][英]弗兰西斯·培根.论司法[C]//培根论说文集.水同天,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8:193.

[6]瞿玉杰.错案责任终身追究值得推广[N].法制日报,2012-04-07.

3.年度建筑工程实体质量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篇三

为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及保障机制,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齐抓共管”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确保完成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省、市有关要求,制定本责任书。

一、考核对象

各街道办事处党工委、街道办。各街道党工委、街道办、管委会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街道办、管委会主要负责人签订本责任书。

二、考核内容

(一)加强安全生产组织保障。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齐抓共管”责任体系,结合党政领导分工,建立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并层层分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完善安全生产网格化责任监管体系建设,明确街道(管委会)各组成部门及行政村(社区)网格区域、职责、责任,完善网格化监管制度并落实;完善本辖区责任体系安全生产考核,对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半年检查、年度考评并实施奖惩;加强安全生产组织领导,街道办(管委会)主要负责人任安委会主任,明确各成员单位的安全监管职责。按照“三个必须”明确街道(管委会)组成部门安全监管职责,落实“五级五覆盖”;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明确街道(管委会)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配置,安全生产工作保障经费投入到位。

(二)强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冶金工贸、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重点防火单位等行业(领域)企业为重点,督促辖区企业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主体责任;摸清辖区监管单位底数,建立较为全面的基础信息库;根据监管对象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隐患情况,制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计划,开展分类分级监管;建立安全隐患逐级上报、统计分析、整改落实的监管机制;组织街道(管委会)各组成部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建立隐患排查整治清单,并逐一实行销号管理;建立企业安全隐患分级挂牌督办机制,重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督促指导辖区企业每月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录入全市隐患排查自报系统。

(三)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冶金工贸、特种设备、消防、油气管线等行业(领域)企业为重点,督促街道(管委会)有关部门认真制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明确整治重点;加强组织实施,建立专项整治清单,并逐一实行销号管理,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加强重点时段、重大活动期间专项整治工作,确保重点时段、重大活动期间安全生产。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确定辖区及各行业领域打非治违重点,确保打非治违效果。

(四)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组织街道(管委会)各组成部门及辖区各企业采取知识竞赛、专题培训、信息公开、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发布辖区安全生产信息,引导新闻媒体参与监督安全生产;鼓励建立安全生产手机报、信息报、平安短信、安全微博、微信等公众信息平台,适时发布安全生产信息;组织开展岗位安全培训,确保辖区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率达到100%,从业人员培训率达到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达到100%;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视频传媒等作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确保宣传效果。

(五)加强事故应急救援管理。组织街道(管委会)有关组成部门修订本辖区综合应急救援预案和专项应急救援预案;至少组织1次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综合演练;摸清辖区单位及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及物资配备情况,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及装备管理清单;督促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油气管线、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事故发生后,相关负责人必须第一时间到现场进行处置。

(六)加强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及时、如实报告辖区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并依法依规参与事故调查,杜绝瞒报、谎报、迟报;建立事故应急处置评估报备制度,对事故开展应急救援进行评估并报人民政府备案;规范事故档案管理,列入案件评查;严格事故挂牌督办,落实事故审查意见。

(七)落实市委、市政府、市安全生产委员会部署的工作任务。

三、考核等次及奖惩

(一)责任状考核结果分为3个等次,年度考核总分在90分以上为优秀,70—89分为合格,低于70分为不合格。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给予“一票否决”:

1.发生2起死亡2人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2.发生1起较大生产、消防、交通安全事故; 3.发生1起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未按期完成治理任务而发生伤亡事故。

4.因安全监管工作不到位被市政府督办进行问责处理的。

5.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含生产、消防、交通)被市政府提级调查的。

(三)年度考核为优秀和合格的,由市人民政府给予通报表彰并实施奖励;考核为不合格的,由市人民政府通报批评。

四、其他事项

(一)市安委会在组织督查时,按照《2016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实施细则及评分标准》进行量化评分,除部份项目为年底评分外,其他各项得分为各次督查评分的平均值,各项得分汇总即为本单位最终得分。

(二)安全生产事故以事故信息平台统计为准,实行类别事故扣分机制。

(三)年终考核时,市政府可根据年度实际工作情况,适当调整考核细则。

4.2013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篇四

2013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为了切实做好2013年度的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好上级安全工作的要求,确保安全目标圆满完成,根据公司„2013‟01号文件的安全生产工作安排,特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人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

一、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各种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按照“一岗双责”,各履其职,认真把关,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以先进安全生产者为榜样,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

二、积极参加职能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业务知识培训学习,定时定期到公司进行至少每月一次的安全例会,总结安全生产先进经验,检查和解决安全工作问题,理论联系实际地进行安全教育,开展好下阶段安全生产工作。

三、公司经理为安全第一责任人,副经理为安全第二责任人,技安员及车组负责人为第三责任人,各驾乘人员为该车组的安全责任人,分层签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做到人人有责,人人重视安全生产。

四、签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同时,安全责任人必须

向上司交安全生产保证金,公司领导和驾驶员每人交保证金1000元,在完备手续和资质的审核后,签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及交安全保证金后方能上岗驾车,各车组职工由车组负责人组织收取安全保证金,根据目标责任、保证金年终退还。(不计利息)

五、公司安全生产目标是全年度无死亡安全事故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在三次以下,经济损失在一次10万元以下,经济损失累计在20万元以下;各车组的安全一般事故不能超过一次,事故损失金额在5万元以下,较小安全事故不能超出两次,每次损失金额在1万元以下。

六、根据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对二级维护保养的车辆一次漏修或延期,例检例查、漏脱现象一月不能超过两次,全年不能超过五次,气检电检全年不能漏查一次,延期不能超过两次,车辆操作室有乘客、车辆乱停乱放、未关闭好车门即起动车辆等现象一年累计不能超过两次。

七、以上“安全生产目标”的第二、六项的一次扣罚安全风险保证金50-100元,违反第五项的超标扣罚所抵压安全保证金的数量。

八、如不完善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进行补签,也可以会议形式进行公告约定。

甲方:南部县金诚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公司安全负责责任人:乙方;各车组负责人及该车职员:

川R21642车组负责人:职员:川R21684车组负责人:职员:川R21735车组负责人:职员:川R21738车组负责人:职员:川R21739车组负责人:职员:川R21645车组负责人:职员:川R21737车组负责人:职员:川R21748车组负责人:职员:川R21746车组负责人:职员:川R21752车组负责人:职员:川R32783车组负责人:职员:川R32811车组负责人:职员:川R32735车组负责人:职员:川R32818车组负责人:职员:

南部县金诚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5.年度建筑工程实体质量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篇五

管理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到位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根据镇2011年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任务,现制定本社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一、各组(单位)事故死亡控制为零,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事故。

二、各组(单位)在2013年的安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健全安全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开展安全工作列会制度,狠抓落实群众的安全教育、“安全生产宣传月”等工作。继续深化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农电、森林防火、山体自然灾害等行业的安全专项整治,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切实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遏制一般事故,减少受伤事故,确保社会稳定,开发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三、各责任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做到规范化、系统化、科学化、制度化。

石岗社区组(单位)

6.监理工程师安全责任的追究与规避 篇六

一、对监理安全责任的三个典型案例的思考

1、2000年10月25日,南京电视台演播厅施工中发生垮塌事故。调查认定工程监理方未对支撑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认真审查,在条件不具备时同意施工方浇筑混凝土(甚至在事故发生后补签混凝土浇捣令);工程监理方发现工期不合理、存在事故隐患时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结果总监被追究安全责任,获刑5年。

2、上海地铁4号线的坍塌事故。施工单位对施工方案作了变更,将隧道冷冻施工的冷冻管数量、长度作了减少,工程监理方未认真复核审查;现场巡查不力,未及时发现安全事故隐患。现场总监被追究安全责任,获刑4年。

3、2005年9月,北京西西工程4号地项目工地,施工人员在浇筑混凝土时,模板支撑体系突然坍塌,造成重大事故。工程监理单位的总监和土建监理员被追究安全责任,案件目前正在审理中。

这三个项目安全事故的责任处理表明,监理很难规避安全监理不到位的责任,随之的责任追究更要引起我们全体监理工程师的高度重视。

二、安全监理责任风险严重的外部原因

1、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竞争激烈,建筑开发商和承包商都在努力追求各自的经济效益。一方面部分开发商存在 “低价招标”,低价招标实际上在某种程度取消或压缩了安全措施费用;另一方面部分承包商不但争抢“低价中标”,而且还要垫资,中标后为了获得利润,便缩减各种费用支出,一些安全生产措施费形同虚设,该设置的安全防护不设置,该实施的安全措施被取消。

2、“片面追求进度”造成的后果。有的业主,为了追求进度,在招投标中缩短定额工期,在合同中又压缩工期,直接导致安全措施得不到落实。

3、“挂靠”投标,违法分包。目前国内施工投标绝大部分是挂靠,中标后老板自己聘请几个技术人员进行管理,安全方面几乎缺失,而受挂靠单位一般也不会真正对其进行安全管理。

4、项目被多次发包,有些业主为了节约时间,把桩基和主体分开发包,还有的以节约总包管理费为由肢解工程,这样总包与分包无合同关系,无法约束,安全方面自然就会出现漏洞。

三、安全监理责任风险严重的内部原因

1、监理工程师人员不足。目前存在现场监理人员与中标备案人员不一致现象,真正参与管理的监理人员无签字权,只有代签,因此对施工安全的责任心和安全问题的判断是不一样的。

2、急需提高监理人员的整体素质。目前有些业主为了节约费用,并不采用国家监理费取费标准,刻意压缩降低监理费,监理单位为了能够有利润自然会少派人或派的人员水平不高,因此存在监理人员缺乏安全管理知识和经验,无法真正承担安全监理的重任。

四、安全监理责任风险的规避

监理工程师必须加强风险意识,提高对风险的警觉和防范,减少和控制责任风险。但如何正确规避责任风险呢?可以考虑从以下六个方面着手:

(I)严格执行合同。这是防范监理行为风险的基础。监理工程师必须树立牢固的合同意识,对自身的责任和义务要有清醒的认识,既要不折不扣地履行自身的责任和义务,又要注意在自身的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随时随地以合同为处理问题的依据,在业主委托的范围内,正确地行使监理委托合同中赋予自身的权力。

(2)提高专业技能。专业技能是提供监理服务的必要条件。努力提高自身的专业技能是监理工程师所从事的职业对自身提出的客观要求,防范由于技能不足可能给自身带来的风险。

(3)提高管理水平。监理单位和监理机构内部的管理机制是否健全、运作是否有效,是发挥监理工程师主观能动性、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方面,也是防止管理风险的重要保证。损失实际上是由具体的监理工程师造成的,但是由监理单位对业主承担相应的赔偿义务,因而在监理单位内部,总监与监理机构其他成员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同样应该制定明确,这对于提高监理工程师的工作责任心是十分必要的。

(4)完善法律体系。迄今我国建设领域法律体系的建立已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但是,存在的问题也不少。主要表现在:不同的法律、法规之间,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地方的法律、法规之间存在许多不协调乃至矛盾抵触的地方;法律、法规还大量存在覆盖不到的范围,不少法律的定义不明确。因此,一方面需要不断立法,完善法律、法规的覆盖面,另一方面需要理顺现有法律的关系,对相互矛盾之处要进行修订。政府行业主管理部门及有关的行业协会,需要自觉执法行政,提高执法水平,并且在社会上积极宣传有关的监理法律、法规,使社会能对监理工程师承担的责任有个正确的认识。

(5)推行职业责任保险。监理工程师可能因工作疏忽或过失造成合同另一方或第三方的损失,因而需对其承担赔偿的职业责任进行投保,一旦由于职业责任导致了业主或第三方的损失,其赔偿由保险公司来承担,索赔的处理过程也由保险公司来负责。也就是说,通过市场手段来转移监理工程师的责任风险。职业责任保险的保险标的没有有形的物质载体,其保险的是你的责任。因此,要开展这种保险,必须一首先对监理工程师应当承担的责任进行研究分析,搞清楚职业责任和其他责任的区别。特别需要注意的是,监理工程师的责任风险是多方面的。并不是监理工程师的任何责任风险都能够通过保险来解决。职业责任保险所针对的仅仅是职业责任,即只针对监理工程师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在提供服务时由于疏忽行为而造成业主或依赖于这种服务的第三方的损失。且这种行为在主观上必须是无意的,并仅限于监理工程师专业范围内的行为,而不负责和专业范围无关的疏忽行为造成的损失,职业责任保险在国内尚无开展的先例,但目前已经在工程设计等领域开始试点。

结语:

7.年度建筑工程实体质量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篇七

责任书

北京城建远东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昌邑市地表水净化水厂项目部

安全生产绿色施工管理责任书

为了更好的贯彻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城建集团及我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做到绿色施工,确保公司2018年度安全生产绿色施工管理工作各项目标、指标的顺利完成。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1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及山东省颁布的《山东省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DB11/945-2012、《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2号公布和集团公司的《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城建生产发[2013]108号、《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手册》等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七个标准,上级有关部门及集团公司下发的一系列文件精神。特制定安全生产绿色施工管理责任书。

一、工作目标:

项目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绿色施工管理工作必须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城建安全发(2018)1号文,确保各项指标的实现。

1、因工责任亡人为零,杜绝较大级别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2、消除、减少施工生产轻、重伤事故、机械事故、火灾事故;

3、无中毒和严重职业病;

4、安全培训教育考核合格率100%(三级教育、法律法规、企业管理制度、安全技能、安全交底等);

5、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

6、无地下管线破坏事故;

7、无违法、违规行为企业记分;

8、无环境污染和扰民曝光事件;

9、施工现场必须达到《山东省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标准》和城建集团《安全生产、绿色施工标准化图集》的文件要求;

10、达到《绿色施工管理规程》DB11/513-2015,必须达到绿色安全工地标准。

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责任目标分解:

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统一安排各部门相关责任人具体工作。

1、按责任人分解: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总工程师——技术主管、安全员、技术员、材料员、施工员——各班组。

2、按部门分解:项目部——各劳务分包队或专业分包队——各施工班组。

3、按时间分解总目标应根据工程特点,按周、月、季分解至各部门、各主要工种。

4、制定具体化、精细化的保证措施。

三、重点工作要求:

1、认真组织全体员工学习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与管理人员及分承包方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管理协议书),做到目标分解到人,责任明确到人。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施工之前,首先分析生产过程中的危险点、危险源,预测和分析危害程度,制定相应的预控安全措施,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交底,并对作业过程进行全过程的安全监督排查,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2、严格落实城建安全发【2018】1号北京城建集团关于印发《安全管理十条强制性规定》的通知,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3、严格贯彻落实山东省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7年修订)》的通知,按省住建委要求及时响应。

4、严格落实《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质(2011)111号、城建集团《关于印发集团企业领导月度安全生产带班工作制度的通知》城建安全发(2013)110号、《关于北京城建远东集团领导安全生产带班工作的通知》城建安全发(2016)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做好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5、必须树立为企业负责,为法人代表负责,为人民的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负责的指导思想。坚持管理生产必须管理安全的原则。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办理各种证件。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未经安全教育培训者,一律不得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

6、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开展的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按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标准设置工地的各项安全生产防护设施,经常组织工地进行安全生产综合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按照“定时间、定措施、定责任人”的原则进行整改。

7、必须服从并积极配合上级部门的安全检查及监督,接受各执法部门的奖惩处理,对上级职能部门检查中提出的事故隐患和整改指令,按“三定”原则进行整改。

8、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必须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和《施工现场实行综合检查评比办法》严格做好检查、总结和评比。

9、各级管理人员不得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施工人员有权拒绝任何部门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

10、施工现场高处作业必须按《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做好作业人员和设施的安全防护管理。

11、施工现场用电管理必须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布置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

12、施工现场机械管理必须按《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和《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或地方相应规定做好检测和备案。

13、施工项目安全管理资料必须按《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的要求和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各项管理资料。

14、外埠工程、合作工程的安全管理与在京自施项目管理同一标准,必须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15、对不履行责任及发生违规违法行为被扣分、罚款、曝光的项目工程,依据集团公司《工程安全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 》、《施工现场管理奖罚制度 》、《施工现场综合检查评比办法》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由公司领导、责任单位负责人签字后生效。

公司法人(签字):

项目名称:昌邑市地表水净化水厂工程

责任单位负责人(签字):

月 日

年 月

8.年度建筑工程实体质量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篇八

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和医院服务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确保2018年度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和医院服务管理取得优异成绩,促进医院高质量发展,按照医院发出的《2018年工作计划》要求,遵循“责、权、利”对等原则,医院与各科室签订如下责任书内容,望遵照执行,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一、科主任是本科室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和医院服务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做好本科室医疗法律法规、党和政府卫生工作方针政策、行业标准及本院颁发的管理规章制度和各项决策、决定等的贯彻执行;负责全科室目标管理任务完成的组织、指挥、协调、监管,充分履行“管好科室、带好团队和做好经营管理”三大职能,在各诊疗环节注重突出中医药特色,提高诊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为群众提供同质化诊疗服务。

二、加强科室人员的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教育;经常组织医疗技术操作规范的培训与演练,尤其是中医药诊疗技术操作规范;加强医学临床“三基”、“三严”培训与考核,管控好医疗风险,确保医疗安全。

三、认真贯彻落实《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医疗技术管理条例》、《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处方管理办法》、医护核心制度、《临床诊疗指南》、《临床操作技术规范》和《临床路径》等法规性文件,做到依法执业、科学执业。

四、做好患者知情同意告知等医患沟通工作,做到优质、安全服务,和谐医患关系,认真履行告知知情义务,管控好医疗风险,尽力减少医疗纠纷,杜绝医疗事故发生。

五、做好科内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年度绩效考核、执业资格授权与再授权评估与复评;医疗技术管理,尤其是重大手术、高风险手术和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的经常性监管,确保各项医疗技术应用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六、注重突出中医药诊疗特色,继承、发展与创新刘氏骨伤诊疗理论和技术 的临床应用,惠及更多骨伤骨病患者。

七、具体质量考核指标:

1、全年完成门诊诊疗25,000人次(含骨伤、骨关节门诊);

2、全年完成收治住院病人2,400人次(含骨伤、骨关节门诊);

3、门诊登记本患者信息填写完整、准确率95%;

4、门诊患者非药物治疗率≥30%;

5、门诊患者处方中中医药使用率≥90%;

6、门诊患者中抗菌药物使用率≤25%;

7、处方书写合格率98.0%;其中:门诊处方中中药(饮片、中成药)处方所占比例≥60%;

8、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及及时率100.0%;

9、门诊患者随访率≥90%;

10、无院内传统和非传统医院安全事故发生;

11、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及时率100.0%;

12、医疗纠纷(医方负主责)年发生不得≥2件,无责任性和大额(1000元及以上)赔偿性医疗事故发生;

13、职业伤害事件发生每年≤5件;

14、医疗损害事件每年≤5件;

15、医院感染发病率≤8%;

16、各类知情同意告知书签署率100.0:

17、院内会议、业务学习参加率≥95%;

18、临床“危急值”干预处置及时、有效率100.0%;

19、专业技术人员年度继教参加率、学分获得率均应≥95%; 20、传染病报告及时率100.0%;

21、医疗废物正确处置率100.0%;

22、科室管理资料完整性、档案化,卫生主管部门及上级有关部门检查扣分不得≥5分,不得受到全区通报和处罚;

23、认真完成医院下达的临时指令性任务。

八、医院每月按照《科室目标管理考核表》(另发)进行考核,所得分数与绩效工资挂钩。

九、以上各条院长与科主任双方签字生效,望各科室认真贯彻执行。

9.年度建筑工程实体质量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篇九

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就建设方与承包方及建筑施工方而言,其责任一般由承包方承担。《建筑法》第58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工程设计的修改由原设计单位负责,建筑施工企业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第59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这一点也可以从《合同法》的第281条规定中得到印证:“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承包人拒绝修理、返工或者改建的,发包人还可据此请求相应减少支付工程款。

在认定施工方对工程质量承担责任之时,一般界定在以下几个方面:

(1)建筑工程施工方不按照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和施工技术规范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工程施工图纸是施工的直接依据,而施工技术规范也称为施工技术标准,严格按照两者进行施工是保證工程质量的基本前提,也是划分责任的重要依据。

(2)建筑施工方未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规范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

(3)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中,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出现问题;建筑工程竣工时,屋顶、墙面留有渗漏、开裂等问题,均应归入承包方应承担的质量责任。

司法实务中遇有建设方以工程质量存在问题请求酌量减少工程款时,其所能得到支持的减少额一般就是工程质量修复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包括对原不合格工程实施拆除、返工、修复的建筑材料、机械设备和人工费用等,双方就上述费用达不成一致时可以通过对质量修复费用进行审计的办法予以认定。除此之外,建设方由此造成的损失仍然可以以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向承包方追讨。在程序上,工程质量问题可以直接作为对请求给付工程欠款的抗辩理由,而不必另行提起反诉。

二、工程质量责任由发包方承担的例外情况

《合同法》第256条第257条规定,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应当及时检验,发现不符合约定时,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或者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也在一般原理上支持了工程承包方作为特殊承揽人的免责事由。具体来说,包括:

(1)发包人提供的设计有缺陷。按国家规定,发包方不仅应提供符合约定要求的设计文件,还要提供符合约定要求的勘察数据、施工图纸以及说明书等资料。其中,设计资料不仅要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施工合同的约定,还应满足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标准以及符合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技术规范。同时,如发包人擅自变更工程涉及到质量瑕疵的,发包人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2)发包人提供或指定购买的建筑材料、建筑配件、设备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由发包人提供建筑材料、建筑配件、设备的,发包人应当保证建筑材料、建筑配件、设备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发包人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配件和设备。对此,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对发包方采购提供运送和清点建筑材料等作出了相应的要求,并明确了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即甲供材)与和承包方约定的一览表不符时应承担的责任。司法裁判可以直接以此为依据。

(3)发包人直接指定分包人分包专业工程。现有的《建筑法》和《合同法》的相关规定都是着眼于限制约束总承包人利用分包形式转嫁自身应承担责任、损害建设方利益的行为,规定了分包必须是总承包合同约定或经过发包方认可,主体工程必须由总承包人独立完成不得转包等。但实践中发包方利用自身强势,绕过总承包人直接指定分包人,甚至从中渔利的不当行为出现不少。由于此类分包人由发包方直接指定,总承包人对其施工行为的监管力度明显减弱,对工程质量的保证也缺乏应有权利。相应的,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填补了这一空白,针对此类情况免除了承包方对工程质量缺陷的相应责任。

当然,发包方具有上述过错,并不全然免除了承包方对工程质量的任何责任。根据《建筑法》和《合同法》以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承包方规定的义务,承包方存在以下过错时,仍应对工程质量问题承担相应责任:

(1)承包方明知发包方提供的设计图纸存在问题或在施工过程中发现问题,而没有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继续施工的;

(2)对发包方提供的甲供材(包括商品混凝土)没有进行应有的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仍然使用的;

(3)对发包方提出的违反法律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要求,承包方不予拒绝而进行施工的。

三、工程质量责任推定由发包方承担的特定情况

这主要指工程未经验收合格发包人擅自使用的情形,发包人以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承包人承担责任的,法院不予支持。《建筑法》第61条规定,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合同法》第279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16条也作了同样规定。如果发包人在建设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仍然擅自或强行使用,即可视为发包人对工程质量的认可,或自愿承担工程质量不合格的质量责任。这也是合同法原理中交付工程责任风险转移的体现。

10.年度建筑工程实体质量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篇十

2010年度 全员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

为了认真贯彻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落实国家局、省局和孝感市局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强化安全管理,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提高全员安全意识,维护本单位正确的工作和生活秩序,确保人、财、物、车的安全,特签订本责任状。

一、责任对象

各科室、市场部、稽查中队、金叶公司主要负责人是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和所管辖工作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分管的副职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责任目标

1、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批示,严格遵照国家及行业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深入开展安全管理工作。

2、严格管理,依章办事。做到“四到位”、“五同时”。即领导到位、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

3、坚决执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度。

4、加强资金安全管理

①要严格执行财务管理的各项规定,做到现款现货。

②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办法》和《销货款管理办法》的规定,当天货款当天结清,当天存入银行。

③送货量大、销货款多时要及时联系协调,确保商品、资金的安全。

5、强化防火、防盗职能,确保无火灾、盗窃事故的发生。①值班人员履行职责,加强火源管理。②严禁在防火区域内吸烟或使用明火。

③坚持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防止盗窃事故发生。

6、加强机动车辆使用与管理,确保无责任事故发生。①严格执行《车辆管理办法》,确保行车安全。

②车辆实行分块管理,即:专卖稽查车辆管理、业务经营送

货车辆管理、机关后期保障车辆管理。

③车辆实行分块负责:即专卖块由专卖局长、专卖主任、队长分别负责;业务块由业务局长、科长、仓库主任负责;机关块由机关局长、办公室主任负责。

④车辆实行派遣制,严格执行出车派车单制度。中队车辆由队长负责派遣并管理,业务送货车由仓库主任直接派遣,其他车辆由办公室派遣,经用车单位分管局长签字同意后,方可出车。

⑤禁止酒后驾驶汽车、摩托车等一切机动车辆。⑥车辆维修与保养,由办公室统一负责。

7、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及责任人的安全情况经常督促检查,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和整改,并做好记录。

三、考核办法

①市局(营销部)安全领导小组或督办考核小组每月抽查一次,每次检查情况作为年终评比奖励依据。

②实行全员安全风险制度,副股级以上人员交纳安全风险金200元,其它人员100元。

③凡违反上述条款之一或发生安全事故,扣除单位负责人安全奖200元,个人100元,并依据事故情况给予相应处理。

④严重失职渎职,发生等级事故或重大恶性事故,依据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烟草系统特大、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执行。

四、此责任状一式三份,自二〇一〇年三月一日起执行。

负责人:责任人:

11.年度建筑工程实体质量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篇十一

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责任目标落实情况汇报

首先,欢迎XXX市安全考核检查组各位领导,莅临XXXX公司考核和指导安全生产工作。这是对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必将对我公司的安全工作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我公司在XX集团和XX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XX集团公司2012年安全工作会议和XX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2年度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通知》(XX政发[2012]27号、《关于统筹全市各类业务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XX党组字[2012]9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以建设本质安全型企业为目标,以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为主线,以重大危险源管控为重点,以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制度为保障,以提升质量标准化建设水平、强化岗位安全培训、深化班组建设、加强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检查为手段,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坚持科学发展观,继续深化“两个理念”,积极开展了各项安全管理工作。下面将我公司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1、总体安全控制指标情况。

我公司共有煤矿XX个,从业人员XX余人,煤化工生产单位XX个,在建单位XX个,从业人员XX余人,洗煤、电厂等地面生产单位XX个,从业人员XX千余人,2012年共发生XX起死亡

事故,死亡XX人。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安全管理、业务保安不到位;员工安全意识淡薄,危险源辨识和风险管控不到位等原因造成。给集团公司、XX市政府的安全管理工作造成不良影响。事故发生后,我公司认真总结了事故原因,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有针对性的采取了一系列的安全管理措施,到2012年底安全生产平稳运行无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2、建立健全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 40 号、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健全和完善“一岗双责”的通知》(内党发…2010‟8号精神,强化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各项控制指标分解到各厂矿、各车间区队、各班组,层层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公司安监局定期跟踪和检查考核,确保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落实到位。各厂矿、各部门严格按照神华集团公司统一要求认真履行好安全责任制,并且依照上级文件精神修订完善了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3、加强源头管理,有效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在今年我公司的统筹部署下各生产单位开展了全面的危害因素识别和评审(共梳理工作任务XXXXX项辨识出各类危害因素XXXXXX条,并根据评价结果对各类风险采取了及时有效的管控措施,并且将辨识出的危害因素有机融合到岗位操作规程和作业指导卡中,使各类危害因素切实得到有效管控。

4、建立建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保障体系。

我公司严格按照国家安监总局17号令和市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的实施意见》(XX 政发…2010‟80号的要求,进一步修改和完善、组织评审本公司下属各单位的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各单位定期演练,按照国家要求配置救援器材及设备,提高了应急救援的装备水平,加强了XXX、XXXX个专业消防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日常训练,提高备战能力,按照集团公司指导意见,配齐专业消防队员,计划于2013年6月底前建成XXX气防站、消防信息指挥平台。公司救护大队加强了业务培训和体能训练,并组织了指挥员到华北科技学院进行培训提高指挥员的作战指挥能力,购置了灾区侦察机器人,配备了救灾钻机,提升了救护装备,进一步增强了应对突发事故的救援能力。

5、加大安全隐患排除力度。

公司安监局定期组织生产技术、机电动力、环保、职防所等各相关部室,对各生产厂矿开展了月度和季度安全检查,并且采取事前不通知被检查单位的动态检查方式对各厂矿单位进行不定期的专项安全检查和夜间安全督查。每次检查均有侧重

点,针对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核心设备等要害部位重点检查、重点管控;对各单位隐患整改项目跟踪督办,按照“五定”原则逐一考核整改情况,严格执行闭环管理,定期组织隐患治理“回头看”活动,我局针对公司内部、集团公司以及XXX市安监局每次检查、会诊出的各类隐患及问题,全部按照“五定”原则部署了整改,去年XX市安监局到XXX煤化工公司安全检查共查出各类隐患及

问题54条(XXXX厂X次,查出隐患及问题XX条;到XXXX厂X 次,查出隐患及问题XX条;到XXXX厂X次,查出隐患及问题XX条,截止目前查出隐患及问题已经全部整改完成。公司每月由总经理主持召开,机关安监、生产等相关部门和各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安全办公例会,对本月的安全情况进行总结,落实所查出的各单位各类隐患及问题的整改情况,对下月的安全工作任务进行认真细致的安排。

6、加大对安全生产人力和财力的投入力度。

公司能够重视和保证安全生产设施建设资金的投入,积极支持安全技术改造。我公司全年煤矿、洗煤、发电共计投入安全专项资金XXXXX元,对XXXX公司共计投入安全专项资金XXXXX元,有效地保障了安全教育培训费用,劳保用品投入费用,消防安全设施投入及维护费用,安全检查及评估、评测支出,应急救援器材及演练费用,安全隐患整改费用,其他安全项目支出等项目的资金投入

7、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继续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所属各单位均制定了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各类安全培训,进行安全考试和岗位技能考核,并组织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班,严格贯彻落实安全管理人员的上岗资质培训和取证工作。

加强班组安全建设,促进本安文化在基层生根。以班组为单位组织危害因素辨识,规范岗前风险预控管理,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抓好班组制度建设,做到管理制度上墙,员工持证上岗,重点抓好班组现场安全管理,贯彻不安全行为考核办法,分解安全绩效工资,通过经济杠杆提高班组安全执行力;请有经验、懂技术的管理人员和老员工,利用班前班后会对班组进行生产技术、安全技能、岗位职责及工作标准等方面进行教育培训;重视发现和培养典型,评选先进班组、先进员工,给予适当物质奖励的同时,大力宣传班组安全建设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充分发挥示范和带头作用,不断推进了班组安全文化建设。

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我局认真落实公司《关于开展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精神,利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意义、方法步骤和实施措施,通过班前班后会、安全演讲、专题征文等活动,充分营造“安全生产月”的浓厚氛围。部署各单位组织或参与落实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十个一”活动、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和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安全在我心中”文艺展演及安全有奖征文活动、争创安全生产优秀班组活动、“反三违”和“零事故”月活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应急预案演练周等活动。我局重点组织了各煤化工单位参加“XXXX”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规知识竞赛活动并被国家安全生产管理总局评为“优胜单位”,为进一步促进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提供了保障。

开展内外交流学习,创造比学赶帮氛围。我局组织业务人员加强自身专业技能学习,不断提高业务能力的同时,组织所属各单位,开展了多次的交流学习活动。主要形式包括观摩各单位内业、现场、班组等本安体系建设情况;重点宣传推广XX煤矿、XXXX 厂、XXXX 厂等单位的先进经验;召开体系建设现场交流会,全面推进我公司本安体系建设工作。我们本着“它山之石可以攻 玉”精神,虚心向兄弟单位学习,组织相关人员先后赴 XXX 集团 公司、XXX 公司、XXX 公司等单位开展对标活动,学到了很多现 场管理、工程建设、检修作业等安全管理方面的宝贵经验。同时,集团内相关煤化工单位到我公司进行了交流指导工作,彼此对本 安体系建设、先进理念与做法、工作中的难点等展开了深入的交 流和探讨,对彼此安全工作水平的提高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8、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公司成立了 “打非治违” 领导小组,安全监察局在 XXX 分局、XX 分局配备了专职剥采管理人员,定期、不定期对辖区内剥采 进行监督检查。各煤化

工单位精心组织,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活 动。安监局 XXX 分局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和使用环节中各单位是否 办理环保、职业健康、安全等行政许可; 建设项目是否落实环保、职业健康、安全设施“三同时”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是否安 装温度、压力、液位和泄漏报警自动监测监控系统;毒性气体和 易燃气体是否设置紧急切断装置; 毒性气体和可燃气体泄漏检测 报警仪表是否投用完好以及是否定期检验等情况进行了认真细 致的隐患排查。各单位能够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各项行政许 可均已经办理完毕,建设项目的环保、职业健康、安全设施“三 同时”,审查均能够按照国家相关程序执行。随着“打非治违” 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及时的发现并解决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 题,堵塞漏洞,保证了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有序的运行。5

9、严格考核奖惩。公司制定安全风险抵押金考核办法并要求各基层单位员工 全员参与,有效的提高了全公司员工的安全思想意识,使员工们 能够自觉的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依据每月安全检查考核评 分结果兑现安全结构工资和安全生产奖(2012 年煤化工板块共 兑现安全生产奖金就有 XXX 万元,煤矿、洗煤厂、发电厂共计兑 现安全奖 XXXX 万元)。

12.年度建筑工程实体质量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篇十二

关键词:安全科学与工程;研究生;培养机制

中图分类号:G6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4107(2015)05-0007-02

“安全科学与工程”2011年首次列为研究生教育一级学科,人才培养的许多新问题急需解决。如何在原来位于矿业工程下的二级学科“安全技术及工程”专业研究生的培养基础上,突破传统的培养机制,根据“安全科学与工程”的综合学科属性、社会安全生产的特殊需求以及“安全科学与工程”专业人才应承担的社会责任等,培养高素质、创新创业型“安全科学与工程”高级专业人才是研究的中心内容[1]。

研究结合常州大学安全科学与工程学科的办学基础、特色及多年研究生培养的积淀,提出了基于责任、需求为导向的“安全科学与工程”研究生培养机制并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实践。

一、“安全科学与工程”研究生培养目标

随着现代石油石化工业的发展,石油石化生产安全问题越来越呈现出复杂性高、隐蔽性强、多米诺效应明显、风险控制参数多变等特征。同时,由于石油石化生产过程的能量密度大、高度系统集成等特殊性,使得安全事故后果严重。近年我国的三大石油公司接连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如中海油天然气海底管线泄漏事故、中石油大连石化燃爆事故、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事故等,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习总书记在针对2013年“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严肃指出,“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 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安全红线。

石油石化安全隐患的发现和安全生产问题的解决不仅需要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同时更为重要的是要有系统的安全思维、高尚的安全责任和健全的安全人格。从人才培养的角度来看,一方面,系统的安全思维和健全的安全人格培养一直以来都是一个难题,另外一方面,由于石油石化事故的因果性、偶然性、潜伏性及不可逆性等特质,如何进行贴近安全生产现场实际的人才培养又是一个关键。

石油石化安全生产需要“懂工程、会管理、责任心强、安全素质高”的复合型高级安全人才,这也是“安全科学与工程”研究生培养的目标所在。

二、基于责任、需求的“安全科学与工程”研究生培养机制的构建

基于石油石化安全生产的社会责任与特殊需求,在“尊重生命价值”的哲学理念指导下,从“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哲学认识规律出发,通过对石油石化企业的深入调研与对安全生产事故的深刻剖析,建立“安全生产问题”集,寻求安全问题与人才培养的关系,将安全生产问题融入整个人才培养过程之中,形成“提出问题、主动思考、系统学习、实践体验、素质养成”五元为核心的“安全科学与工程”专业研究生培养机制,参见图1。

图 1 五元为核心的“安全科学与工程”专业研究生培养机制

图1清晰地反映了“安全科学与工程”专业研究生培养的机制,其核心就是在人才培养过程中,以 “问题”为起点,通过创设情境,“提出问题”引导学生“主动思考”,针对具体“问题”启发学生“系统学习”,经由“实践体验”培养学生安全技能,实施“安全系统思维与安全工程方法、安全意识与责任、安全职业人格”教育三年不断线,最终达成学生的“素质养成”。

三、“安全科学与工程”研究生培养的实践策略

(一)厘清主要教学问题

在厘清石油石化安全生产与“安全科学与工程”人才培养的关系基础上,确立了人才培养需要解决的主要教学问题是:

如何从“提出问题”出发,解决安全意识不强、安全素养不高的问题;

如何促进“主动思考”,解决学习自主性不足、学习兴趣缺失的问题;

如何重视“系统学习”,解决知识融合与系统性不足的问题;

如何着眼“实践体验”,解决应对复杂性安全问题工程实践能力不足、系统性专业训练欠缺的问题;

如何实现“素质养成”,解决安全职业人格心理不健全的问题。

(二)人才培养的“五化”方法

将石油石化生产的“安全问题”融入教学之中,通过“产学研”协同、综合实验实训平台等途径构建了解决教学问题的“五化”方法。

1.教学情景化。以石油石化生产的情景单元进行教学平台建设,将石化生产单元按情景化关联,使学生直观感受到石油石化生产工艺流程与管理流程;以扬子石化等石油石化企业为教学基地,让学生感受石油石化安全生产的场景;引入3D虚拟仿真教学,再现真实生产场景,激发学习兴趣,增强学习自主性。

2.课程模块化。按石油石化安全生产流程设置多专业课程模块,如化工工艺课程模块、安全技术课程模块、自动检测与控制课程模块等,实行各专业课程学分等效原则。对学生只要求满足石油石化生产需求的相关专业方向课程及总学分,具体课程由学生自主选择。

3.实训平台化。建立了化工工艺模块、石油石化安全技术模块、过程装备模块、自动检测与控制模块、消防与应急模块等实训平台,开展石油石化安全生产专业技术能力的教学与专门训练。

4.能力工程化。通过国家级“化工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等一系列虚实结合的平台,学生可以充当不同角色,如工艺员、安全员、调度员等,进行系统仿真综合模拟,实现系统集成、综合管理、安全控制等综合能力的培养与训练,探索“安全问题—安全理论—工程设计—安全实践”的能力工程化。

5.素质综合化。通过建立规范、安全、和谐的实验实训环境,使学生受到潜移默化的熏陶;开展相关法律、人文、艺术、心理等方面专题讲座,提升学生的认知与鉴赏能力;进行安全事故案例教育,强化学生“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责任意识。

(三)打造创新实践平台

遵循“五元”培养模式,打造了虚拟与工程相结合的综合创新平台,如图2所示。

图2 基于五元模式的创新实践平台

在这些创新实践平台上,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研究的需要,仿真各种生产场景,虚拟展现安全生产事故的各种场景,真实体验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与发展过程,实现安全理论与工程实践的有机结合。

在校外,通过产学研实习基地、安全与环境评价技术服务公司、安全生产协会、各级安监局、研究与设计院所、全国安全生产月、安全事故调查等实践活动,实施石油石化安全“职业人”的孵化。

提高认识,实施人才的培养。由于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环境”“安全”的不确定性、复杂性和综合性,使得安全科学与工程专业具有多学科交叉、多行业交融的专业特点[2],研究所提出的“提出问题、主动思考、系统学习、实践体验、素质养成”五元为核心的“安全科学与工程”专业研究生培养机制能够从石油石化安全生产问题出发,以社会责任与需求为导向,应用“五化”方法,较好地解决了人才培养过程中的主要教学问题, 为“安全科学与工程”专业研究生培养的培养做了有益的尝试。

参考文献:

[1]邵辉,史国栋,席海涛.面向社会 引导大学生积极思想

[J].中国高等教育,2012,(18).

[2]史国栋,邵辉,李定龙等.基于教育哲学视野下环境安全

工程专业五元创新培养模式的路径选择与实践解析

13.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篇十三

一、工程名称:

二、工种:

三、质量等级:

四、目标管理依据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等法律法规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定标准》及其他相关规范、标准和要求的有关规定,执行“安全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现行《施工规范规定》和《操作规程》,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狠抓事故隐患的整治,遏制特大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和安全,保证职工的人生安全,保证项目全年无事故发生,特制订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五、目标

(一)质量目标

1)建立健全企业质量保证体系,杜绝重大质量事故,防止一般质量事故和较严重质量问题的发生

2)保证及时消除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质量缺陷,提升质量合格率。

3)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标准要求,无违法违规行为。

(二)安全目标

1)杜绝一般和重大伤亡事故;杜绝重大坍塌事故、重大机械设备事故、重大火灾事故、多人中毒事故、重大交通事故。

2)一般工伤事故控制在3‰以内,重大工伤事故死亡率为零。

3)各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为100%

4)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按JGJ59-99检查考核达到90分以上。

5)积极参与遂宁市争创文明施工标化工地的活动,严格遵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责任考核制度,无违规行为。

(三)责任目标

1)领导重视质量控制、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机械设备和网络管理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和分工必须明确;

2)工程重要部位和隐蔽工程实行预检和复检,并形成相关书面记录;施工班组天天有检查记录,项目部管理人员跟进检查和督促

3)保证按照施工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准偷工减料,弄虚作假;保证按照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不合格产品坚决不使用。

4)垂直运输机械的组、装、拆必须持有特种行业资质证书作业,安装和拆卸必须编制方案,经审核达到规范要求,备案检测合格、挂牌后方可使用。

5)基坑、模板、脚手架、施工用电、卸料平台施工前必须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按方案施工;重大施工方案必须备案并组织专家论证。

6)民工生活区保持干净整洁,食堂生、熟菜要隔离;宿舍内禁止使用电磁炉、电水壶、液化气等相关危险系数较大的生活用品。

7)项目部定期开展质量、安全教育和培训;公司质量管理人员、相关技术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及各施工班组管理人员都应积极参加和接受培训教育。

8)严格遵守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和规定,严禁向施工下属单位行贿和谋取不正当利益。

9)认真执行《四川省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工程项目负责人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工长,质安员为第二责任人,班组长为第三责任人,做到机构有人员、有措施、有制度。

10)安全生产工作质量实行目标管理,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按统一管理包干责任的原则,把目标落实到个人,签订责任书,实行考核制度,做到奖惩兑现。

11)强化“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项目做到无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12)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各项目负责人要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并记录,发现隐患要立即限期整改,对不整改的和整改不彻底造成重大损失,由分项承包负责人承担。

六、奖惩制度

1、本责任书规定的职责和任务,由工程负责人安排实施,工长、质检员、安全员督促、检查、落实。

2、分项工程责任人必须服从施工管理,对违反施工规范操作规程所造成的质量或安全事故由分项承包人全部承担,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按施工项目管理正确实施,无任何质量、安全事故的,由工程负责人给予经济奖励。

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一责任人:

第二责任人:

第三责任人:

14.年度建筑工程实体质量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篇十四

安全副经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中心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保障企业财产和职工生命安全与健康。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原则,副职应在各自主管业务范围内负责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做到各负其责、各尽其职,中心经理特与副经理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要求全面履行以下安全生产的各项职责:

一、目标值

1、各项安全管理活动的基本情况上报率100%。常规检查每周1次,全年综合检查不少于4次,安全隐患的整改率100% ;GPS监控上线率98%,违章率控制在3%以内,教育处罚率100%,2、营运驾驶员、客车日检、季检、年检审率达100%;

3、百万公里四项频率控制在目标范围之内,即:责任肇事频率2次以下/百万公里;责任死亡频率0人/百万公里;责任伤人频率3人以下/百万公里;经济损失率3万元以下/百万公里。

4、工作人员轻伤和一般人身伤害安全事故频率不超过4‰人次,营运管理场所或车厢重大“三品”安全、较大及群死、群伤重、特大道路交通、火灾、燃烧爆炸等事故控制为零;

5、场区及车用等关键、重点部位设备配置、检查到位率100%;监控覆盖率60%;反恐防范、消防设施配备完好率98%;职工安全培训合格率达到100%。

6、职工、司乘人员安全学习教育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7、无重大客运安全服务质量事件,不发生被媒体曝光或主管部门通报,综合治理完全达标,无重大刑事、治安案件发生。现场违纪违法现象做到人见人管,形成一个群防群治,人人维护的安全管理格局

二、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中心客运安全生产和分管业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和监督检查责任。

2、协助经理做好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直接领导中心安技部门的工作,定期听取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消除客运安全事故隐患。

3、组织制订、修订企业内的安全规章制度,编制安全工作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4、领导和组织全中心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安全检查工作,按期对所负责的车辆安检环节工作进行督查,督促各部门落实整改安全生产上存在的问题和事故隐患。

5、宣传倡导企业安全文化,及时布置和检查安全管理部门的工作,经常对全体职工进行安全形势和安全技术、消防知识教育,并定期向经理汇报。

6、组织编制中心安全生产和改善劳动条件的安全、环保项目计划,督促中心合理使用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和安全教育经费。

7、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形势,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负责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组织司乘人员开展安全生产竞赛、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和应急预案演练工作。

8、负责组织制定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方案、安全措施、客运隐患治理的规划和设计;负责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监督项目施工合同中安全协议的签订与执行。

9、按照发生事故“实事求是、尊重科学”和“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对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拟定防范措施和处理意见,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向上级安全和主管部门报告。

三、考核与奖惩

1、本责任书由交运中心经理负责组织进行检查考核。

2、奖惩按中心《目标管理岗位责任制考核细则》、《职工奖罚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

3、对疏于管理,工作失职或管理不到位,导致发生重、特大事故,在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追究责任。

四、附则

1、本责任书有效期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一式二份,由中心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责任人各执一份。

2、本责任书自二〇一六年元月一日起执行考核。

责任人:

责任人:

二〇一六年

安责书号:2016-02

公交中心副经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中心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保障企业财产和职工生命安全与健康。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原则,副职应在各自主管业务范围内负责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做到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公交中心经理特与副经理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要求全面履行以下安全生产的各项职责:

一、目标值

1、各项安全管理活动的基本情况上报率100%。常规检查每周1次,全年综合检查不少于4次,安全隐患的整改率100% ;GPS监控上线率98%,违章率控制在3%以内,教育处罚率100%,2、营运驾驶员、客车日检、季检、年检审率达100%;

3、百万公里四项频率控制在目标范围之内,即:责任肇事频率2次以下/百万公里;责任死亡频率0人/百万公里;责任伤人频率3人以下/百万公里;经济损失率3万元以下/百万公里。

4.工作人员轻伤和一般人身伤害安全事故频率不超过4‰人次,营运管理场所或车厢重大“三品”安全、较大及群死、群伤重、特大道路交通、火灾、燃烧爆炸等事故控制为零;

5、场区及车用等关键、重点部位设备配置、检查到位率100%;GPS客车监控覆盖率60%;反恐防范、消防设施配备完好率98%;职工安全培训合格率达到100%。

6、职工、司乘人员安全学习教育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7、无重大客运安全服务质量事件,不发生被媒体曝光或主管部门通报,综合治理完全达标,无重大刑事、治安案件发生。

二、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公交中心客运安全和分管业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和监督检查责任。

2、坚持安全生产管理“五同时”原则,定期研究、协调、指导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制定解决办法和措施,对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

3、组织制定、修订和审定公交中心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组织编制安全管理措施计划、方案及安全生产长远规划。

4、协助经理组织司乘人员安全学习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解决疑难或重大安全隐患问题,推广和采用先进的公交车辆安全技术装备。

5、定期参加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形势,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负责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6、按照发生事故“实事求是、尊重科学”和“四不放过”的原则,参与对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拟定防范措施和处理意见,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7、现场违纪违法现象做到人见人管,形成一个群防群治,人人维护的安全管理格局

三、岗位职责

1、在经理领导下,主持公交中心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公交中心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和监督检查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条例和标准,及时传达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3、每周至少开展一次企业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对车辆安检工作进行督查。

4、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组织分析车站的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消除客运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修订公交中心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相关技术规范,编制安全工作措施计划,督促贯彻执行。

6、按规定报告公交中心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发生事故“实事求是、尊重科学”和“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进行处理。

7、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并按照应急预案组织司乘人员演练。

8、组织研究和决策有关重大安全事项和问题,并对日常出现的安全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9、负责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监督项目施工合同中安全协议的签订与执行。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工作权利

1、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人员有任免、调配、解聘、处罚的建议权。

2、检查本单位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对发现的“三违”情况、有权立即制止,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有提出整改建议的权力。

五、工作义务

1、接受交运中心党支部的统一领导,定期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安全生产情况。

2、保证公交中心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作业标准、操作规程的贯彻执行。

3、按时完成交运局、运管局安排的各项安全工作。

六、考核奖惩

1、本责任书由经理负责组织进行检查考核。

2、奖惩按公交中心《目标管理岗位责任制考核细则》、《职工奖罚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

3、客运车辆安检、司乘人员资格审查、综合治理、场地安全等工作出现重大责任问题实行“一票否决”,追究相关责任。对疏于管理,工作失职或管理不到位,导致发生重、特大事故,在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追究责任。

七、附则

本责任书有效期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一式二份,签订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负责人:

责任人:

二〇一六年

安责书号:2016-03

岗位责任人 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加强我中心综合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强化各部门主管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责任观念,有效控制各类伤亡和其它重大事故,预防或减少一般安全事故,保障中心客运经营顺利进行,中心特与各部室主要责任人签订以下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安全控制目标:

1、群伤、重伤、较大及重、特大安全事故为零;财务资金安全、业务风险为零;无重大治安、刑事案件。

2、预防发生工作人员轻伤和其它一般安全事故。

3、现场违纪违法现象做到人见人管,形成一个群防群治,人人维护的安全管理格局。

二、安全管理职责:

1、严格执行中心各种安全规章制度岗位操作规程和业务管理程序;管理好本岗位的各种办公设施、设备、用品;积极参加中心组织的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2、认真落实中心2016年年度安全工作计划,结合岗位的安全生产特点,落实部室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和日常的安全管理要求。

3、落实岗位安全管理责任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日常综合安全检查、规范和隐患整改,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4、加强重大危险源及重点区域的安全管理。各种消防器材设施须保持完好状态;岗位周查、部室月检时,须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按中心有关制度要求及时控制处理,并上报中心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5、因业务外出时,应加强对自身人身及财产等的安全防护。

6、按要求及时、准确地报告安全事故,配合中心做好安全事故调查,并认真落实中心的处理意见和整改要求,形成教育和整改记录。

三、安全奖惩

奖惩原则: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

1、办公室与安全管理人实施日常安全监督管理,并做好各种日常安全管理台帐,中心年终对各部室进行安全考核。

2、发生“安全控制目标”第1、2条损失重大的安全事故,按照《职工奖罚条例》或依据政府安全主管部门的处理意见对直接责任人、主要责任人和领导责任人实施处理,取消评先资格。

3、全面完成“安全控制目标”,年终按中心《目标管理岗位责任制考核细则》进行通报表彰。

4、未发生“安全控制目标”第1、2条的安全事故,以部室发生一般安全事故最低率和日常消防器材设施完好率及安全隐患整改率的高低,作为部室评先的综合依据,被评为安全工作先进个人的,由中心通报表彰,并进行奖励。

5、执行安全问题一票否决制。对于隐患整改多次不及时、弄虚作假、隐瞒事故隐患的岗位人员,年终取消评先资格,对部室负责人依照中心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四、附则

1、本责任书有效期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一式二份,由中心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责任人各执一份。

2、本责任书自二〇一六年元月一日起执行考核。

安全负责人(经理):

安全管理人(部室负责人):

目标责任人:

二〇一六年

安责书号:2016-04

办公室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加强基础管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强化重大风险的监控措施,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保障体系建设,确保中心客运经营目标的全面实现,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原则,中心特与办公室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其责任指标与考核奖惩办法如下:

一、目标值

1、全年人身伤亡事故为零,重伤事故为零,轻伤人数为零。

2、办公区域危险源控制率100%,触电、着火、失窃事故为零。

3、按计划参加安全培训率达90%。

二、工作要求

1、及时转发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资料,妥善保管上级、企业文件齐全、整洁分类装订成册,注意做好保密工作,做好企业各种证件公章保管工作,确保各种证件及时年审齐全有效。

2、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负责机关办公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不发生火灾、盗窃等。

3、做好各项会议记录,并妥善保管,以备查验。

4、按照安全生产计划和实施方案,制定相应专项实施方案,严格执行劳动纪律管理规定,负责对职工劳动纪律的教育与监督检查。

5、掌握了解职工的思想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种思想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发生事故后,要做好稳定职工情绪和及时恢复工作的各种思想政治工作。

6、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保护职工在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做好女工劳动保护。

7、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鉴定,负责做好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按事故报告程序会同安检室向主管部门和上级领导及时报告事故情况。

三、考核与奖惩

1、本责任书由中心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进行检查考核。

2、奖惩按中心《目标管理岗位责任制考核细则》、《职工奖罚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

3、对疏于管理,工作失职或管理不到位,导致发生重、特大事故,在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追究责任。

四、附则

1、本责任书有效期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一式二份,由中心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责任人各执一份。

2、本责任书自二〇一六年元月一日起执行考核。

负责人:

责任人: 二〇一六年

安责书号:2016-05

财务室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强化重大风险的监控措施,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原则,中心特与财务室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一、目标值

1、全年人身伤亡事故为零,重伤事故为零,轻伤人数为零。

2、办公区域危险源控制率100%。现金安全保管100%,触电、着火、失窃事故为零。

3、建立健全安全费用台帐,保障安全生产投入资金的到位。

4、按计划参加安全培训率达90%。

二、工作要求

1、确保安全责任制在本室全面落实,自觉接受安全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全力支持车站开展的各项安全工作。

2、在安排本部门工作任务时,必须安排安全工作内容。

3、按照国家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规定,加强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工作。

4、负责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资金筹措和支付,以确保职业健康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5、负责企业工伤、养老、医疗、财产保险列支使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

6、保证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防暑、取暖津贴等开支费用的到位。

7、做好财务帐簿、保险柜的管理工作,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工作,积极协助其它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8、严格执行企业安全投入保障制度,确定安全费用提取标准,专项用于安全生产,保证资金到位。

9、做好应急材料的供应工作,对于紧急情况下的应急物资,应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从快进行采购,确保应急材料及时到位。

三、考核与奖惩

1、本责任书由中心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进行检查考核。

2、奖惩按中心《目标管理岗位责任制考核细则》、《职工奖罚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

3、对疏于管理,工作失职或管理不到位,导致发生重、特大事故,在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追究责任。

四、附则

1、本责任书有效期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一式二份,由中心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责任人各执一份。

2、本责任书自二〇一六年元月一日起执行考核。

负责人:

责任人:

二〇一六年

安责书号:2016-06

安技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加强基础管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强化重大风险的监控措施,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保障体系建设,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目标的全面实现,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原则,特与安技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其责任指标与考核奖惩办法如下:

一、目标值

1、全年人身伤亡事故为零,重伤事故为零,轻伤人数为零。

2、办公区域危险源控制率100%,触电、着火、失窃事故为零。

3、降低一般交通事故频率,一般人身伤害轻伤事故频率不超过4‰人次;

4、安全、消防设施完好率98%。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检查到位率100%。

5、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合格率98%以上,一般事故隐患整改合格率100%。

6、职工安全培训合格率达到100%。

二、工作要求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和中心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度,负责中心的客运、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对中心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2、建立并保持中心客运安全管理体系运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以及安全工作措施计划,并认真检查考核和落实。

3、会同办公室组织开展各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竞赛活动。开展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方面的业务培训,对职工进行岗位安全工作指导。

4、会同有关部门和中心领导对司乘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推广安全生产先进技术及现代安全管理办法。

5、在分管安全经理领导下,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对各部门、车辆(班车、公交车)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评比,落实隐患整改制度。

6、深入各单位现场检查,督促并协助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作业,遇有危及客运安全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运,并立即报告中心领导。

7、负责中心工伤、火灾等事故、事件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分析和制定防范措施,落实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对造成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并会同办公室制订防范措施。

8、负责中心消防安全管理,开展消防知识教育培训,定期组织检查消防安全设施、消防器材的管理,统计并建立台账,组织义务消防员的培训、演练并对中心消防安全进行监督管理。

9、组织中心重大危险源危险因素识别、评价,确定企业级重大危险因素。

10、负责中心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管理工作,筹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并督促落实决议。

11、认真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负责职工职业健康卫生管理,建立职工健康档案。

三、考核与奖惩

1、本责任书由交运中心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进行检查考核。

2、奖惩按中心《目标管理岗位责任制考核细则》、《职工奖罚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

3、对疏于管理,工作失职或管理不到位,导致发生重、特大事故,在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追究责任。

四、附则

1、本责任书有效期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一式二份,由中心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责任人各执一份。

2、本责任书自二〇一六年元月一日起执行考核。

负责人:

责任人:

二〇一六年

安责书号:2016-07

GPS监控室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根据交运中心2016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为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体系,明确工作职责,严格责任追究,“谁值班、谁监控、谁签字、谁负责”,确保客运GPS监控室全年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及各项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特与监控室签订本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一、目标值

1、全年人身伤亡事故为零,重伤事故为零,轻伤人数为零。

2、办公区域危险源控制率100%,触电、着火、失窃事故为零。

3、按计划参加安全培训率达90%。

二、工作要求

1、认真遵守国家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中心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和各项管理制度,团结、协助GPS单位派驻监控人员共同做好监控工作。

2、熟悉并掌握GPS安全监控系统的各项功能和具体操作,综合整理当班监控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在次日报中心领导。

3、负责对交运中心所属范围内的车辆GPS系统进行监控,对不同路段的时速进行限定,利用GPS定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车辆的正常、正规运行;

4、按规定采集车辆行驶记录数据,并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对违规车辆月度明细,应交相应管理部门审核处理,重要监控信息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和领导。

5、协助网络工程师对GPS和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行进行管理;

6、如发现有车辆超速行为,进行及时提醒,防范和控制驾驶员在行驶途中的各类违章行为;并按中心GPS管理规定处理并及时上报。

7、严守岗位职责和职业道德,不徇私舞弊,隐瞒不报和弄虚作假。

8、熟练掌握监控岗位技能,严格按规范操作,对监控设备勤维护保养,定期对电源、线路进行排查,正确使用,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设备完好率达到95%以上,发现监控设备工作异常或发生故障,应及时向网络报告并联系维护,保证GPS系统的正常运转。

9、加强网络计算机管理,严禁使用监控系统的计算机进行非工作性质的其他操作,更不能擅自变更操作程序进行破坏性操作,确保全年无重大网络安全事故发生。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考核奖惩办法

1、本责任书由交运中心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进行检查考核。

2、奖惩按中心《目标管理岗位责任制考核细则》、《职工奖罚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

3、对疏于管理,工作失职或管理不到位,导致发生重、特大事故,在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追究责任。

四、附则

1、本责任书有效期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一式二份,由中心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责任人各执一份。

2、本责任书自二〇一六年元月一日起执行考核。

负责人:

责任人:

二〇一六年

安责书号:2016-08

汽车维修中心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为了加强对汽车维修中心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督促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交运中心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确保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的安全,结合我中心与汽车维修中心企业承包实际,特签订2016年度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

一、责任对象

皋兰县汽车维修中心全体员工和设备的安全。维修中心经理为企业安全管理第一负责人,应对维修中心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二、目标值

1、全年人身伤亡事故为零,重伤事故为零,轻伤人数为零。

2、生产、办公区域危险源控制率100%,触电、着火、失窃事故为零。

3、特殊岗位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按计划参加安全培训率达90%,新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率达100%。

二、工作要求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制订本企业安全生产年度计划,并列为本企业的重要议事日程,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面及专项安全生产检查,并有检查记录凭证。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按不同工种、不同岗位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制度。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自上而下的安全生产责任网络。

3、按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并加强对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确保安全生产费用专款专用。

4、依照 “谁的隐患谁整改”的原则,认真抓好各类事故隐患整改和各类危险源监控工作,并对隐患及时有效整改,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5、汽车维修中心要认真落实从业人员的资格培训,按规定持证上岗,定期组织本企业从业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及安全教育。

6、在搞好安全生产的同时,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台帐、记录、二级维护挡案、台帐。

7、严格按照国标《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18344-2001)的要求对汽车进行二级维护作业,把好营运车辆二级维护竣工出厂质量关。严禁弄虚作假,买卖二级维护出厂合格证;按规定签定维修合同,严禁二级维护作业漏项、减项、超类别修理违章行为。

8、按照“四个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得到处理不放过,干部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同类事故的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严肃查处各类重大事故。对发生的事故要在国家规定的期限内结案,结案率达100%,重特大事故应按要求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写出书面报告。

9、认真做好本企业的消防安全工作和交运中心部署的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工作。

三、考核奖惩办法

1、本责任书由交运中心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进行检查考核。

2、奖惩按交运中心《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细则》、《职工奖罚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

3、对疏于管理,工作失职或管理不到位,导致发生重、特大事故,在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追究责任。

四、附则

1、本责任书有效期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一式二份,由交运中心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责任人各执一份。

2、本责任书自二〇一六年元月一日起执行考核。

监督单位:皋兰县交通运输中心

责任单位:皋兰县汽车维修中心

负责人签字:

责任人签字:

二〇一六年

交运中心2016年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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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标 责 任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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