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放心工程建造方案

2024-10-05

食品放心工程建造方案(共11篇)(共11篇)

1.食品放心工程建造方案 篇一

根据《河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5全市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政办〔2005〕6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05年全县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如下:

一、治理畜牧业产品污染

(一)承办单位:县经贸局。

(二)协办单位:县农业局、卫生局、质监局、工商局、公安局、交通局。

(三)治理目标:实行定点屠宰区域的猪、牛、羊肉卫生指标合格率均达到90以上;在县域范围内逐步推行冷却肉上市;生产和流通环节(生猪“瘦肉精”、上市禽类抗生素、磺胺类药物残留和鲜牛奶抗生素超标等)的检出率均控制在1以内。

(四)主要措施:

1.加强生猪、牛、羊定点屠宰管理,加快推行牛、羊定点屠宰,提出全县加强私宰肉、病死猪肉监管的措施与办法,构建杜绝私宰肉、病死猪肉上市的有效管理机制,依法打击和查处生猪私屠滥宰行为。(县经贸局负责,县农业局、公安局、工商局配合)

2.抓好牲畜定点屠宰厂(场)清理整顿和管理工作,加快划分农村屠工区域,推行农村屠工制,建立和完善准入退出机制。(县经贸局负责)

3.落实《福建省无害化处理染疫、病死畜禽管理办法》,加大养殖场治理力度,从源头上解决染疫、病死畜禽流入市场的问题。(县农业局负责)

4.在全县开展生猪莱克多巴胺尿样检测。(县农业局负责)

5.加强县际边境动物防疫监督检查工作,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加强疫情预警,严格执行重大动物疫情监测、报告处置制度。(县农业局负责)

6.加强对规模饲养场使用抗生素和磺胺类药物的监督检查,重点开展对县域内奶牛生产企业(户)鲜牛奶抗生素残留的检测。(县农业局负责)

7.加强对全县乳品生产企业购进生乳原料检查验收、鲜奶成品卫生质量自检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学生奶定点生产企业卫生质量管理的监督检查。(县质监局负责)

8.加强对宾馆餐饮部、酒楼、饮食店、学校、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食堂畜禽产品购进的卫生质量管理,监督企业建立健全进货索证索票和台帐登记制度。(县卫生局负责)

二、治理种植业产品污染

(一)承办单位:县农业局。

(二)协办单位:县经贸局、卫生局、供销社、粮食局。

(三)治理目标:上市蔬菜农药残留和重金属超标率、上市主要水果农残超标率、主产区茶叶农残超标率均控制在5以内;稻谷农药残留超标率控制在3以内;大米卫生指标市场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

(四)主要措施:

1.开展对全县蔬菜、水果、茶叶和稻谷等主产区环境污染状况的普查工作,开展农药残留产地监测,建立和完善全县产地定点监测网和主产区监测点,并开展农药残留和蔬菜重金属检测。(县农业局负责)

2.加强对禁用限用农药生产、销售、使用的查处,加大源头治理力度,加强对果蔬用药和农药店经营剧毒农药的管理,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县供销社负责做好系统内农药经营企业的管理工作,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试点,提出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县农业局负责)

3.开展对上市蔬菜、水果、茶叶、大米重金属、农药残留的抽检。(县卫生局负责)

三、治理水产品污染

(一)承办单位:县农业局。

(二)协办单位:县农业局、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供销社。

(三)治理目标:上市水产品药物残留超标检出率控制在5以内;水产品及水发产品甲醛检出率控制在1以内。

(四)主要措施:

1.抓好渔药的监督管理工作,开展对重点养殖单位、重点养殖产品、重点经营使用环节的专项整治。(县农业局负责)

2.开展县级水产品药残等有害物质检测工作。(县农业局负责)

3.推进无公害水产品基地建设,促进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县农业局负责)

4.开展对全县水产品批发、零售市场水产品及水发产品甲醛、织纹螺中麻痹性贝类毒素的监督抽查,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县卫生局负责,县工商局、畜牧水产局配合)

四、治理饮用水污染

(一)承办单位:县水利局、卫生局。

(二)协办单位:县建设局。

(三)治理目标:县城区供水管网末梢水质合格率达到95以上,二次供水4项常规指标合格率达到95以上;矿泉水、纯净水生产企业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市场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农村供水覆盖率乡镇所在地达到100、村级70。

(四)主要措施:

1.开展对全县自来水水质、二次供水及其设施的监督检查,重点抽查城区市政供水单位设施及水质卫生状况,督促社区、小区物业管理等开展辖区内二次供水设施的清洗工作,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县水利局、县卫生

2.食品放心工程建造方案 篇二

实现产品可追溯, 要归功于上海市打造的品可追溯体系。通过这一体系, 市民不但能上网追溯商贩的证照、猪肉产地等信息, 还能凭小票向市场投诉。如果顾客对买来的猪肉不放心, 菜场的管理人员可以依据小票上的信息追溯, 很快锁定猪肉的源头是哪里。上海市商务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表示, 肉品可追溯体系建成以来, 在近年来发生的几起“瘦肉精”中毒事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追溯系统在几分钟之内即可查找到源头及相关经营者, 及时控制事故的危害程度, 保障市民食肉安全。

据了解, 目前上海市700余家标准化菜市场卖出的猪肉信息都实现了从养殖户到屠宰场、到批发商、再到零售商的四级流通环节全追溯。现在, 蔬菜也将逐步纳入到追溯体系内。今后几年, 上海将逐步推进水果、禽类、粮食、南北货追溯系统建设。

追溯体系建设在推进过程中, 也有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由于缺乏必要的法律约束手段, 再加上食品安全意识不强, 一些批发市场和经营户对此并不积极, 总觉得多了一道手续, 不愿意使用;一些不规范的单位和经营者觉得自己受到了约束, 没有短斤缺两的空间了, 能不用就不用, 能不配合就不配合。消费者对此认知度还不高, 缺乏主动选购可追溯产品、索取追溯小票的意识, 尚未形成从消费终端对经营者使用追溯体系的市场压力。

商务部有关负责人表示, 当前部分地方流通基础设施建设落后, 批发市场、菜市场信息化水平低, 经营者之间赊账经营现象较多, 同时也缺乏必要的食品安全内部管理机制, 不利于追溯体系的建立。再者, 我国肉类蔬菜生产经营规范化、标准化、组织化程度不高, 生产源头准出管理与市场准入管理未能有效衔接, 源头信息获取难。

针对这一问题, 业内专家建议, 商务、农业、工商等部门应密切协作, 完善法规制度, 加强肉菜生产经营食品安全管理, 强化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责任和意识;加强各部门政策衔接, 大力提高肉类蔬菜生产经营组织化、标准化、现代化水平;加大宣传力度, 让经营者、消费者认识到追溯体系的积极作用, 同时, 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奖惩机制, 采用税费减免的方式促使经营者主动使用追溯体系。

3.食品放心工程建造方案 篇三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等一系列文件精神,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安全,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州市2007年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宿政办„2007‟8号)部署,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认真履行商务部门承担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采取有力措施,实施以培育绿色市场为重点的“三绿工程”,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生猪定点屠宰场(厂)和肉品市场流通秩序,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全面遏制注水肉、病害肉上市,尽最大努力保证人民群众吃肉安全。

二、工作目标

加强对食品流通、加工业的行业指导和管理,通过对生猪定点屠宰厂的进一步清理整顿和对肉品市场的不间断的执法稽查,有效遏制生猪私屠滥宰不法行为,净化肉品市场,保证肉品质量,规范定点屠宰管理。力争到2007年底,生猪定点屠宰率达90%以上,定点屠宰检疫率达100%。建立健全肉品流通管理体制,杜绝注水肉和病害肉出厂(场)上市。加快推进以培育绿色市场为重点的“三绿工程”建设,组织全市重点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按照绿色市场国家标准,加强软硬件建设,努力培育1-1-

家省级农副产品绿色批发或零售市场。

三、工作重点和措施

今年整治和监管的重点是:将监管的重点和中心下移,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定点屠宰厂为重点区域,以私屠窝点为重点打击对象,切实抓好生猪屠宰和肉品流通市场监管。

(一)加强定点屠宰和肉品流通市场监管

一是严格按照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指导各县、区按照合理布局、有利流通、方便群众、便于管理的原则,调整和完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设置规划,依据规划压缩规模小、档次低、产能和机械化程度不高的厂(场)点数量,继续扶持部分辐射面广、发展潜力大、机械化水平高、管理规范的厂(场)点扩大规模、提升档次。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推进牛、羊和家禽定点屠宰。

二是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加大监管和检查的工作力度,不间断地组织专项检查行动,始终保持监管工作的高压态势,坚决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各县、区生猪定点屠宰领导小组要统一部署,突出重点,按照职责分工,精心组织,开展集中统一的联合执法行动,对长期以私屠滥宰谋取暴利的不法分子和少数“钉子户”、“难缠户”,要集中力量,重点打击。

三是加强生猪检疫和肉品检验。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按照《动物防疫法》和《生猪屠宰检疫检验工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做好屠宰检疫检验工作,并建立屠宰检疫检验档案。

待宰的生猪进入定点厂(场)前,要认真检查检疫合格证明和免检耳标,合格的方可入场屠宰,检疫检验要做到按规章与屠宰同步进行。对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要在检疫检验人员监督下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坚决杜绝检疫检验不合格肉品上市。不得对非定点屠宰厂屠宰的生猪肉品实施检疫检验和出具检疫检验证明。要坚决杜绝“只收费不检疫”行为,坚决落实检疫检验人员对检疫检验结果负责制度。有条件的定点屠宰厂,要尽快购置配备先进的检测设备,提高检测水平,尤其是强化对“瘦肉精”及农残、药残、重金属的检测,严防有害物超标的肉品上市销售。

(二)进一步推进以培育绿色市场为重点的“三绿工程”建设

各县、区要加强对“三绿工程”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对“三绿工程”工作的认识,扎实开展工作;不断加大“三绿工程”宣传教育力度,积极开展“三绿工程下乡”活动,引导消费者逐步形成健康、科学的消费方式,进一步增强食品安全意识;突出项目引导,优选部分有一定基础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进行重点指导,努力培育省级农产品绿色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

四、实施步骤

(一)3月底—4月中旬:宣传部署阶段。各县、区要认真学习各级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安排,结合本地实际,制订本地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于4月6日前上报市商务局市场

运行调节科。

(二)4月下旬—11月份:集中整治与督查阶段。各县、区要会同相关部门,在本地生猪屠宰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不间断地开展生猪定点屠宰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开展好节假日期间定点屠宰和肉品市场集中整治。同时,要选择基础条件好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重点加以培育,推进“三绿工程”建设。

(三)12月份—2008年1月份:总结验收阶段。各县、区认真做好自查和迎接市食品放心工程综合工作检查,同时将本县、区食品放心工程总结于2008年1月15日前报市商务局。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食品安全工作,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的维护,抓好这项工作,意义重大,影响广泛。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县区政府的领导下,建立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确保人力、财力、物力到位,切实保证食品放心工程工作取得实效。

(二)健全制度,明确责任

各县、区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规标准,结合本地实际,抓紧制定和完善具体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制,按照“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定点屠宰的监管。要严格执法,明确责任,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严重

后果的,坚决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督促检查和信息交流

市商务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对全市肉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不定期地督促检查。各县、区也要对照工作目标集中力量进行自查,发现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要重点对本辖区内的定点屠宰厂(场)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检查,确保定点厂(场)规范运作。建立社会监督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并设立举报箱,及时受理社会各界反映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解决一些热点难点问题。每月5日前及时上报上月集中整治情况,市商务局每月对全市整治情况进行一次通报。

(四)进一步做好舆论宣传工作

各县、区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标语、墙报等形式,广泛开展各种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强对生猪屠宰和肉品市场集中整治工作和“三绿工程”的宣传,积极引导广大消费者增强肉品消费安全意识和绿色消费意识,抛弃不良的消费方式和卫生习惯。及时宣传报道保障肉品安全和三绿工程工作的有效途径和一些典型经验,增强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消费的信心。同时要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舆论监督,适时予以公布曝光,形成食品放心工程的舆论氛围。

4.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放心镇活动方案 篇四

为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依法履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完善流通环节食品监管“政府牵头、工商指导、乡镇负责、村(社区)所联动”四位一体的运行机制,确保流通环节食品消费安全,促进和谐庄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山东省消

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山东省工商系统食品市场监管“四项制度”工作规范》,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以人为本、促进和谐、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思路,积极探索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新机制,开展全镇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放心镇、放心村(社区)”创建活动(以下简称创建活动),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群防群控的工作格局,维护良好的食品流通秩序,保障全镇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

二、创建目标

通过开展创建活动,充分发挥社区、村委基层组织力量,提高广大群众防范和监督意识,解决目前我镇流通环节食品经营户多分布在农村或社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点多、量广、规模小、散而乱,且从业人员文化素质较低,识假辨假能力弱,进货查验难落实,监管难度大的现状。使全镇食品安全状况得到明显好转,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初步建立,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更加完善,食品经营从业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明显增强,消费者的防范水平和监督能力明显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健康消费需求不断得到满足,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政府执政为民、关爱民生,为老百姓实实在在办实事、办好事,从而密切干群关系,实现社会和谐。

具体创建目标为:

(一)辖区食品经营业户经营主体资格合法,证照齐全,营业执照按照统一标准统一悬挂,做到名称相符;经营地址相符;经营范围相符。

(二)监督辖区食品经营业户自律制度落实到位。

1、建立健全食品进货台账,进货即记、集中存放;

2、执行进货食品索证索票制度,有索证索票台账,票据齐全、完整、装订规范。预包装食品名称、送货凭证和供货商主体资质对应一致,散装食品合格证明、送货凭证和公示标牌对应一致,自制加工熟食加工原料来源证明、加工制作记录和公示标牌对应一致。确保所售食品来源可查、流向可追、质量可控;

3、自律制度悬挂于经营场所醒目处;

4、食品经营从业人员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并明示。

(三)食品经营业户经营行为规范。

(1)店面整洁,食品摆放有序;

(2)不经销过期、变质食品、“三无“食品、无“qs“标记食品及假冒伪劣等《食品安全法》规定禁止销售的质量不合格食品;

(3)严格执行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有不合格食品下柜下架、退市记录。

(四)农贸市场建立健全《熟食经营户现场登记台帐》。做到《熟食经营户现场登记台帐》、公示标牌、身份证中经营者姓名完全一致,《熟食经营户现场登记台帐》、《熟食加工记录台帐》中食品名称、数量、加工日期完全一致。

三、创建内容与标准

(一)政府主导,村所联动。政府主抓,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设立创建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商所,创建领导小组负责全镇创建工作的部署、督导、考核验收工作;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贯穿全年工作始终,及时部署,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工作,通报情况,部署任务;各村居委分别建立创建工作小组,组织村居委干部及热心群众代表成立村级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在辖区工商所的指导下,协助工商部门全面落实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

(二)明确职责,严格标准。辖区内明确工商、村居委、经营者三方各自职责,制定具体的工作标准,即:工商监管工作标准(附件2),村居委协管工作标准(附件3),经营者自律标准(附件4)。工商所与村居委建立食品安全联合巡视制度(附件5),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定期对辖区内食品经营场所进行巡查。创建任务部署到村、落实到户,责任到人,通过层层考核确保监管履职到位。

(三)注重规范,强化自律。通过规范化管理,引导食品业户规范经营,使辖区食品经营者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和法定义务;辖区食品经营业户负责人和经营管理人员要具备相应知识,切实增强法律意识,熟知经营者自律“三条线”的内容和标准(附件4),严格按照经营者“三条线”自律标准从事经营活动;严格履行质量承诺,认真对待、诚恳接受、及时处理消费者申(投)诉和纠纷,督促食品经营者真正做到诚信经营。要在社区、村的显著位置设置消费者意见箱和12315申(投)诉举报电话宣传牌,及时收集、汇总、分析消费者的意见、建议,充分发挥社区、村消费维权网络和群众监督员的作用,扩大监管基础,加大社会监督力度。

(四)摸清实情,分类指导。村居委要对本村区域

内的食品经营业户做到户数清、底数明,要建立健全本辖区内食品经营业户台账。要根据辖区食品经营业户实际情况,制定出具体的帮扶措施,实施分类指导,对文化水平较高,完全可以履行进货查验要求的,以日常督查为主,当面指导为辅;对文化水平较低,无法进行进货查验并记录台帐的,村居委要安排文化水平较高的党员或干部一对一帮扶,协助其履行进货查验、台账

记录等义务,增加巡查频次,全面提高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五)分步实施,扎实推进。今年,全镇选择辖区内村庄总数的40%做为创建示范点(镇驻地的村庄要首批纳入创建范围),于7月10日前将创建示范点及示范点流通领域的食品经营户名单、创建方案、创建活动组织机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报创建办公室,确保不低于40%村庄(社区)年内达标。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各管区根据市创建实施方案的统一部署,结合辖区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通过进店入户等多种形式的宣传,与经营者、消费者进行面对面的沟通交流,使广大食品经营者和人民群众明确创建工作的目的和意义,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动员群众积极参与,营造良好的创建环境和创建氛围。

(二)创建试点阶段(8月至9月)。各管区结合当地实际,按照创建活动要求,对辖区社区、村庄情况集中进行摸底调查,选择40%的村居委按照创建活动方案要求,开展创建活动试点工作,并于8月初向创建办公室汇报创建试点情况,创建办公室汇总后,向政府汇报创建情况,在此基础上,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的经验和不足,提升创建活动效果。

(三)规范提高阶段(10月至11月)。根据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完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放心镇、放心村(社区)”的创建标准和规范制度,加强对创建活动的规范和指导,村居委、工商所有效联动,立足当地实际,全面开展创建工作。

(四)深入推进阶段(1月至2012年12月)。利用两年时间,全镇范围内所有社区、村庄全部达标。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创建活动是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过程,是保障民生,密切基层干群关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对进一步健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规范食品销售经营行为,增强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消费意识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强化措施,把创建工作抓真、抓实、抓出成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村居委、消费者的共同参与下,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各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自上而下的创建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创建目标、措施与责任,并将创建工作纳入村级工作考核内容,确保创建工作如期完成。

(三)注重舆论宣传。在创建工作中,各管区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重点宣传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知识,采取在重点部位悬挂横幅、开办宣传栏、深入社区、村庄开展食品安全讲座等贴近于民的方式,使创建活动家喻户晓。从而进一步树立食品经营主体的诚信意识,强化食品经营主体的社会责任;进一步提升消费者特别是农村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消费意识,提高消费者对食品安全“放心镇、放心村(社区)”的认知度和信任度,引导消费者健康理性消费,自觉抵制假劣食品,积极举报不安全食品线索。

(四)强化督查指导。创建办公室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督查指导,采取多种形式,及时掌握创建工作进度,总结交流创建工作经验;要按照工作计划对各单位创建活动进行督导检查,对创建工作组织不力、落实不到位的管区进行通报,并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部署到村,责任到人,落实到户,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工作,通报情况,部署任务;各单位要将创建活动进展情况和重大事项及时上报创建办公室。

(五)强化制度建设。为了将创建工作抓真、抓实、抓出成效,建立如下创建工作制度,并定期不定期对全镇创建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1、建立定期会议制度。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创建活动联席会议,内容包括通报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信息,调度创建活动进展情况,解决创建活动困难,协调创建活动监管力量,整合创建活动执法资源。

2、建立定期报告制度。每月定期向创建办公室报告,内容包括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概况,食品经营者自律情况,工商机关食品安全监管情况,创建活动宣传培训情况,创建活动存在的困难,需要解决的问题以及其他创建相关工作。

3、建立定期视察制度。创建领导小组定期视察,内容包括各社区、有关部门创建活动进展情况,食品经营者自律情况,工商机关食品安全监管情况,创建活动宣传培训情况以及其他创建相关工作。

4、建立考核评先树优制度。将创建活动做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举措,建立市、镇、村三级考核机制,创建领导小组年终评选、表彰全镇创建活动先进单位、食品经营示范店及优秀食品安全监督员。

5.食品放心工程建造方案 篇五

查情况汇报

国家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组: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____年__个城市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方案》的通知精神,我们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厅、农牧厅、商务厅、质监局、工商局等部门检查评价的基础上,对不完善的资料进行了补充,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整改。现将我们按照《食品放心工程管理指标评价细则》

自查自评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兰州市从一九九九年实施“放心肉”工程到_年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和“三绿工

程”以来,目前有放心菜、放心肉、放心粮、放心早餐、放心豆制品、放心餐具六个子工程。某市作为全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_个试点城市之一,已建成国家级无公害蔬菜创建县_个,省级无公害生产示范县(区)_个,市级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_个,已通过无公害产地认定企业__家(其中种植业__家,养殖业_家),全市推行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的生产基地面积已达___万亩,有__个绿色食品、__个无公害农产品通过了国家质量认证,获得了标识使用权。建起了以农产品监测中心---批发市场---零售网点为主体的三级监测网络体系,先后建成无公害蔬菜监测检验站点__个,已检测蔬菜样本__多万份,平均合格率__以上。在全国__个大中城市蔬菜质量安全例行监测中,兰州市一直是农药残留超标率较低的城市,名列前茅。有放心蔬菜销售区__个,生猪定点屠宰厂__家,清真牛羊定点屠宰厂_家,禽类临时定点屠宰厂_家,定点屠宰由生猪向牛羊、禽

类延伸,生猪定点屠宰率城市达___,县区达__。推出品牌放心肉_个,放心肉经营点___家。有放心豆制品生产加工企业_家,销售点近___家,品牌放心豆腐_个。有放心早餐经营店__家。荣获“全国放心粮油”称号的品牌已达_个,发展放心粮店___家。有集中式餐具消毒企业__家__条生产线,现场抽查消毒餐具合格率为___,消毒餐具的市场占有率逐年增大,大部分小型餐饮业使用了集中式消毒餐具,中型乃至大型餐饮业也逐步使用,其中兰州牛肉拉面馆全面推行了放心餐具的使用。全市共投入运营放心粮油配送车__辆,放心菜配送车__辆,放心肉配送车__辆,食(商)品流动检测车__辆。

二、食品放心工程管理指标评价(一)政府工作情况

_、领导重视,工作得力。近几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始终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按照全市统一领导、各级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通过“政府规范市场、市场引导企业、企业依法经营、部门执法监督”的模式,围绕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粮、油、肉、菜、水果、豆制品、熟制品、早餐食品等八个方面,把食品放心工程列入政府工作的议事日程来抓,主要领导和分管副市长定期或不定期听取有关部门的汇报,通过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及食品安委会会议,研究解决肉菜市场建设、畜禽屠宰管理、无公害蔬菜发展、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粮食和油品、酒类商品管理等食品安全重要问题,据不完全统计,近三年来有__次研究食品安全相关问题的会议,仅今年就有_次。市长及分管副市长在各种涉及食品安全的会议或活动仪式上的讲话有__次,仅今年就有__次。最近张津梁市长在听取了我市食品安全及食品放心工程的工作情况汇报后又专门做出重要指示,他指出食品安全事关重大,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涉及到每个老百姓,要求市委、市政府和各县(区)政府、各部门必须

高度重视,将食品药品的安全工作列入市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专题研究这方面的问题。他认为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很重要,国家对__个城市进行评价,其结果对一个省、一个区域有很大的影响,这件事事关一个城市的形象,事关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兰州市的经济实力和富裕程度等方面由于各种原因无法跟发达城市比,但穷日子要过得安全一些,否则我们无法向老百姓交待,要求各个部门齐心协力,做好工作。市食品安委会在综评结束后要向市政府专门进行汇报并召开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一次食品安全工作。_、健全机构,明确责任。为保障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根据《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和原国家经贸委等八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三绿工程”工作的通知》精神,兰州市政府转发了市商贸委等八个部门关于在全市开展“三绿工程”和“食品放心工程”的实施意

6.食品放心工程建造方案 篇六

商务局2016年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总结

根据《xx市x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全区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泉洛政办〔2016〕68号)及《xx市粮食局关于印发2016xx市粮食系统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泉粮行〔2016〕67号)精神,我局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制定方案,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取得一定工作成效,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2016年全区治理“餐桌污染”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切实做到领导重视、及早部署、方案明确、措施有力、收效明显。及时布置有关股室开展粮食系统内治理“餐桌污染”实施“食品放心工程”活动,印发2016xx区粮食系统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提要求、定目标、出举措、抓落实,引导粮油经营者树立“粮油质量无小事”和“粮安工程第一责任人”的理念,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树立粮油质量安全意识,努力营造人人关注粮油质量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紧盯任务,狠抓落实

1.组织开展粮油质量专项整治工作。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做好粮食收购、储存和政策用粮购销活动各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督促粮食收购者经营者、承储企业和政策用粮经营企业严格执行相关质量安全制度。认真开展粮油市场的监督检查,一是完善政策性粮油出入库检测工作的监管。要求我区粮食储备轮换必须按规定抽样送检,样品检测项目包括物理指标及卫生指标。共抽检样品5份,合格率100%。首先加强对储备原粮入库时将重金属污染检测列入必检项目。其次要求储备粮承储企业按储备粮储存期间每半年须抽检一次要求,并建立粮食储备质量档案。对储备粮出库时将原粮稻谷中的重金属污染及农药残留列为必检项目,同时建立陈化粮处置长效机制,防止陈化粮进入口粮市场供应。二是加强对区域内粮食经销单位粮食质量检查,共抽取样品3份,合格率100%。首先在“五一”、“国庆”期间,组织人员对辖区内大中型超市,8家应急供应网点,乡镇农贸市场等粮油销售单位及个体工商户进行检查。其次在“两会”、全国高考等重要时期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大型企业、各类学校食堂检查了解用粮质量情况,对学校周边部分餐饮店进行检查,共抽取样品5份,合格率100%,为确保我区粮油供应质量安全提供保证。

2.组织开展粮食系统2016年“质量月”活动。全区所属粮油经营企业,围绕“提升供给质量、建设质量强省”的主题,开展以“粮油质量与健康消费”为主要内容的宣传,广泛宣传粮油质量的法律法规、质量兴企和质量兴市的重要性等。一是区属粮油公司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有关“质量月”活动的文件精神,开展“放心粮油”进社区、进农村活动,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粮食质量、爱粮节粮,健康消费”等知识。二是在公司粮食仓库、万安街道万福社区各张贴宣传标语及横幅,增强企业和消费者的粮食质量安全意识。三是组织人员深入到各乡、镇骨干粮店、应急供应网点宣传“质量月”活动的具体内容,对三家骨干粮店、粮库应急储备粮油进行抽样送检,确保粮油质量的安全。

三、存在问题和建议

一是粮油质量检测检验重要设备仪器和信息资源缺乏共享。二是部门联合监督执法较少。随着检测项目和样品量的不断增加,我区没有自己的检测机构,样品都要送往市级检测。建议财政要加大资金投入,对粮食部门完成政策性用粮和重点节日市场专项粮油抽检工作给予必要的扶持;健全部门之间的粮油检验检测设备仪器和信息资源,建立互通共享合作机制;由区食安委牵头,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完善部门联动执法、人大监督、群众协管的常态机制;对在检查时发现的疑似问题粮油要求企业暂时不得出售,待检验报告单收到后再据实处理;按季由区商务局发文通报,凡整改后仍不合格的企业将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和有关规定移交相关执法部门依法处置。

四、今后工作思路

1.严格执行今年省、市、区制定的粮食系统治理“餐桌污染”工作方案,认真依法开展工作。

2.积极组织参加各级专项活动和培训,不断提高治理“餐桌污染”工作人员的政策和业务水平,提高操作技能。

3.继续按季度和在重大节日期间对粮食市场和粮食经营企业开展质量检查和检测工作。

4.进一步完善粮食质量工作制度和体系建设,继续争取各级专项资金,加大检测仪器设备的投入。

5.开展“放心粮油”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等活动,扎实推进“放心粮油示范店”申报工作。

6.配合区食药监局、食安办等相关部门做好粮油食品安全检查监督工作。

7.“校园放心店”工程实施方案 篇七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和《XX县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安政发〔2005〕25号)文件精神,落实食品放心工程,净化学校食品消费环境,确保学校师生食用放心食品,结合我县实际以及校园商店的特殊环境,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建设“平安XX”的总体要求,坚持“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进一步深化食品安全“三网”建设,以创建“校园放心店”为依托,引导校园商店向连锁超市模式转变,保障校园的饮食安全和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

二、工作目标

2006年创建10家“校园放心店”,2007年12月30日前“校园放心店”总数达30家,全面构筑学校放心食品安全网。

三、校园放心店建设条件

(一)校园放心店应具备的条件:

1.业主具有较高的诚信度。

2.营业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上,应具备所经营食品种类、数量相适应的仓储。

3.营业场所整洁明亮、卫生条件好。

4.实际经营范围与营业执照核定的范围相一致。

5.各种证、照要整齐悬挂于营业场所醒目位置。

6.商品要分类摆放整齐,要明码标价。

7.要建立进货台帐,要详尽记录食品的来源、数量和保质期限,进货时须索取进货凭证票据,每月将进货票据装订成册。

8.为保障食品的质量,经营的食品实行配送制,配送率达100%。

9.经营的食品要加贴具有自身特征的标识。

10.相关制度要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

11.店内无“三无”商品、无过期食品、无假冒伪劣商品。

12.业主要遵纪守法、文明经营、优质服务,消费者无投诉或投诉及时处理。

13.食品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合格证方可上岗。

14.经营散装食品应单独设置销售区域,有明显标志,并在散装食品上加盖。

(二)放心店的统一模式

创建“校园放心店”的商店要实施“五个统一”,即“一块牌匾、一套制度、一个标识、一本台帐、一项承诺”。一块牌匾是指统一悬挂“‘校园放心店’工程——示范商店”牌匾;一套制度是指商店统一执行《进货验收备查制度》、《不合格商品下柜制度》和《消费投诉处理制度》;一个标识是指商店对所售商品作具有一定特征(由校名和营业执照号码的最后7位数字组成的印章)的标记;一本台帐是指商店建立统一格式的进货台账,实施食品准入制度;一项承诺是指试点商店统一对外开展消费安全承诺。

四、组织实施

县教育局负责“校园放心店”的规划、建设,负责日常指导督促、协调管理,负责从业人员经营知识培训;县工商局负责“校园放心店”的建设标准、监督检查、考核验收办法制定;县供销社做好对校园放心店食品配送工作。原创文章,尽在文秘知音网。

五、考核验收和奖励

县教育局在校园放心店建设完成后,向县工商局提出考核要求,由县工商局组织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财政局、县供销社等部门对“校园放心店”进行考核验收。对验收合格的,颁发“校园放心店”牌匾,并报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对建设和考核情况进行督查,合格的“校园放心店”,县政府将实行奖励(奖励标准按安食安委〔2005〕3号文件执行)。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抓好“校园放心店”工程建设工作,是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重要举措,符合广大师生的根本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相关单位必须充分认识开展“校园放心店”工程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落实好工作职责,确保“校园放心店”真正成为放心之地。

(二)齐抓共管,合力推进。各部门要充分树立科学发展观的观念,把“校园放心店”工程建设工作作为建设食品安全网络的一件大事,切实抓好、抓实。相互配合,协调一致,不推诿、不扯皮,切实解决工作中碰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共同推进“校园放心店”工程建设。

8.食品放心工程建造方案 篇八

河南省生猪屠宰环节放心肉工程实施方案

豫商秩〔2012〕34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商务局:

现将《河南省生猪屠宰环节放心肉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实施。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

河南省生猪屠宰环节放心肉工程

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高我省生猪屠宰环节肉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实施食品安全四大放心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2〕74号)要求,结合商务系统实际,特制定河南省生猪屠宰环节放心肉工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让全省人民吃上放心肉的中心目标,坚持集中整治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分工负责与协调配合相结合、打击伪劣与服务创优相结合,突出重点,创新手段,加强督查,着力开展生猪屠宰环节肉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达标创优工作,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杜绝发生肉品质量安全事故,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食品安全信心,努力开创我省生猪屠宰环节肉品质量安全工作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

开展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规范生猪屠宰秩序,取消不达标、不符合设置规划或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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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违法行为企业的定点屠宰资格,确保所有取得生猪定点屠宰资格的企业符合生猪定点屠宰相关法规和标准条件;实施屠宰监管技术系统项目,实现对规模以上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信息化监管和实时监控;私屠滥宰和屠宰病害、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生猪现象得到有效控制,城镇肉类产品全部来自定点屠宰企业。通过集中整治和达标创优活动,形成企业规范经营、政府高效监管、行业严格自律、舆论有效监督四位一体的肉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从根本上提高我省肉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人民群众肉品消费满意度有明显提升。

三、工作重点

(一)开展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政策,按照商务部 等九部门《关于加强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的通知》(商秩发〔2011〕493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商务厅等部门河南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的通知》(豫政办〔2009〕72号)要求,各级商务部门要会同环保、畜牧等部门,对所有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进行全面、彻底、严格的审核清理,确保每一个通过检查验收的定点屠宰企业全部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

(二)开展生猪屠宰“一县(市)一厂、集中检疫、冷链配送、冷藏销售”试点工作。配合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在全省开展生猪屠宰“一县(市)一厂、集中检疫、冷链配送、冷藏销售”试点工作,鼓励屠宰企业以重组兼并、扩大规模等方式,整合资源,以大带小,改善配送条件和乡村两级肉制品零售门店销售条件,完善肉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提升肉品进餐桌前的安全水平。

(三)强化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日常监管。严格落实驻厂监管制度,督促企业自觉担负起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入厂检查验收、屠宰操作规程、肉品品质检验、无害化处理等制度,严把生猪进厂、肉品品质检验和肉品出厂“三道关口”。建立和完善生猪产品安全追溯制度,督促屠宰企业建立健全生猪进(出)厂台账及档案。强化内部可追溯系统,严禁未经检疫检验和检疫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出厂,确保出厂肉品质量安全。

(四)深入开展打击私屠滥宰,制售病害、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生猪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抽调专门力量,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蹲点守候等方式,对本地区私屠滥宰,制售病害、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生猪问题进行全面摸排梳理,重点加强对问题高发、频发易发时段和地区的巡查,严密监控城乡结合部、肉食品加工集中区域,依法严厉查处私屠滥宰、对生猪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屠宰病害和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生猪,以及为上述活动提供场所等违法行为。

(五)建立全省统一的屠宰监管工作平台。选择规模以上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在进厂(场)查验、待宰静养、同步检疫检验、无害化处理、肉品出厂(场)等五个屠宰加工关键环节安装监控终端,加强定点屠宰企业信息化监管和实时监控,并与监管平台连通,形成从省、市、县到企业纵向贯通的监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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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加强牛羊肉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结合《河南省清真食品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1997年第36号),配合民委开展清真牛羊肉定点屠宰企业(站点)认定工作,向社会予以公示,并加强监督管理。已制定牛羊肉管理办法的地方,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牛羊肉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四、工作安排

生猪屠宰环节放心肉工程按治理整顿和达标创优两大主题、四个阶段组织推进。

第一阶段:2012年6月11日—7月10日,为宣传发动阶段。

1、举行河南省生猪屠宰环节放心肉工程启动仪式。

2、在报纸和网站等媒体上宣传放心肉工程主要内容,增强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3、认真组织学习研究《食品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政策以及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审核清理等相关标准,为实施放心肉工程做好充分准备。

4、各地商务主管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制定本地落实生猪屠宰环节放心肉工程实施方案(与上可比的量化工作目标,具体工作方案,主要措施等),确定1名工作联络员,于2012年7月5日前将方案和联络员名单报省商务厅市场秩序处。

第二阶段:2012年7月10日—11月15日,为全面集中治理整顿阶段。其中,9月底前完成县(区)、市两级职能部门对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联合审核,屠宰监管技术系统结合生猪屠宰企业审核清理工作进度安排施工,在生猪屠宰企业审核清理工作结束时,完成屠宰监管技术系统项目的实施,实现对规模以上屠宰企业的监管和监控。

1、各地要按照本方案确定的目标、重点和进度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明确工作责任,全面开展工作。

2、认真宣贯食品安全放心工程达标创优建设标准,积极推进服务创优工作。

3、每月底向省商务厅市场秩序处书面报送工作进展情况。省商务厅将对各地实施放心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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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工作进行督导检查,通过简报、网站刊登等形式,通报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阶段:2012年11月15日—11月30日,为治理整顿工作总结验收阶段。

各地要认真做好治理整顿阶段工作总结,做好迎接省政府食品安全办组织的综合考评工作。11月25日前,将放心肉工程工作总结报省商务厅市场秩序处(电子文档一并报送)。

第四阶段:2012年12月1日---2013年1月15日,为达标创优阶段。

1、各地要针对治理整顿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指导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加强企业管理、深化达标创优活动,完善各项措施,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实际困难和问题,提高食品安全水平,支持企业健康发展。

2、开展放心食品大家行活动,组织消费者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媒体记者走进生猪定点屠宰企业食品安全示范单位,了解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各项举措和工作成效,提高社会食品安全信任度,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支持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3、开展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诚信经营示范创建活动。依托河南省肉类协会,在全省肉类食品行业组织开展“诚信经营”示范创建活动。通过创建活动,使全省肉类食品经营企业树立“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的理念,逐步建立肉类食品行业的自律机制和信用体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将实施放心肉工程作为强化生猪屠宰行业管理的重中之重,切实加强对放心肉工程的组织领导。要结合本地肉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成立专门的组织领导机构,建立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强化领导责任和工作负责制,严格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坚决纠正重发证、轻监管的现象,以及职责范围内不发证、不监管的不作为行为。对因工作不力,出现较大工作失误,给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较大损害的,要依法依纪追究领导者和当事人的责任。

(三)加强部门协作配合。要在当地政府食安办的领导和协调下,建立健全与其他相关监管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在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资格审核清理、专项整治、打击违法行为等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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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中,主动取得相关监管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密切协作配合,共享监管信息,切实形成监管合力。

(四)强化工作措施。各地要根据实施方案,完善工作措施,强力推进放心肉工程实施工作。各地要将12312举报投诉服务热线电话作为实施放心肉工程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实施放心肉工程期间,适当提高对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抽查、检查频次,加大对私屠滥宰以及制售注水和病害生猪高发时段、频发易发地区巡查力度。加强司法衔接,进一步健全与司法机关的案件查处协作机制,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线索,必要时协调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及时控制涉案人员,严厉打击肉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9.食品放心工程建造方案 篇九

拐里村位于县城以东4公里处,全村辖5个村民小组312户1214人,党员38名,全村占地面积14.7公里,耕地面积3329亩,人均占有耕地2.75亩,林地面积6210亩。全村以蔬菜种植为主导产业,2012年种植蔬菜4500亩(含复种),人均纯收入7290元。2011年被市委授予市级先进基层党组织,2012年被评为全县廉政文化示范点,是“升级晋档”一类村。

近几年,拐里村一班人始终坚持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紧紧依托“食品安全放心村镇”创建工作和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两大平台,狠抓日常监督管理,倾力打造食品安全放心村镇,成效显著。具体工作工,除了严格执行县镇相关政策、细化村组监管责任、协同做好专项整治等基础工作外,重点抓农村好家宴申报和日常宣传工作。

一方面,依托食品安全监管信息月报表,加强对农村家宴的日常监督管理和信息沟通。要求村信息员、联络员坚持做到“红白家宴无大小,食品监管无小事”,利用“农村工作不分时间、不分地域”的特点,每次家宴,从基本信息申报、原料进货渠道、掌勺厨师资质、家政服务队卫生保洁等方面全面核查,做到了信息不漏报,监督无死角。1-7月份,全村集中办理家庭宴席4起,无任何不安全事故发生。

10.食品放心工程建造方案 篇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关于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十大专项整治的安排意见,为了培育、树立、推广一批示范型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引导带动广大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守法经营,营造百姓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决定于11月份和明年3月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放心消费企业(门店)”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我市辖区内注册并从事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餐饮单位及食品药品零售门店。

二、评选条件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兰州市放心消费企业(门店)管理办法及各监管部门制定的标准规定进行评选推荐。参加评选的企业(门店)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主体资格有效。拥有相应的行政许可证照,并经工商依法登记注册;生产企业在同行业中具有一定影响,经营企业有一定销售规模,餐饮单位具有基本的卫生管理条件。

(二)管理制度健全。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较为完善的生产经营台帐,建立产品质量可追溯管理机制。

(三)设施设备完备。生产经营场所,周边环境良好,无污染源,店内整洁卫生,店容店貌较好;设施设备能够达到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需要;店内区域划分合理,能按要求分类管理,经营面积与规模相适应;

(四)从业行为规范。生产经营者质量管理人员,具有一定文化程度,能够定期参加主管单位培训,具备相应要求的资格条件,具有判断食品药品质量的能力,无生产经营不良

记录,生产经营的食品药品近两年内未出现质量问题,没有因质量造成消费者经济损失。注重员工法律法规、商品知识、服务技能、安全卫生等知识的培训;能够正确宣传食品药品和企业形象。诚实守信,信誉良好。

(五)消费服务文明。企业员工素质较好、门店营业人员统一着装,佩证上岗。仪容、仪表整洁干净,对消费者服务热情,文明礼貌并掌握相关专业知识,能及时准确解答咨询事项;消费者评价良好,近两年服务质量零投诉。

三、评选程序

(一)申报。按自愿和属地管理的原则,由企业根据评选条件向所在地的监管部门提出申请,或者由各县(区)、各监管部门推荐,并填写或提供相关评选材料(申请书、推荐表、放心消费企业自律承诺书)

(二)初审。各县(区)监管部门对申报企业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单位填写兰州市食品药品放心消费企业(门店)推荐表,推荐部门、企业所在县(区)分别签署意见后报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首批推荐企业(门店)于11月20日前上报,第二批推荐企业于2010年3月15日前上报。

(三)审核、公示。对各县(区)推荐的企业(门店)由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组织有关方面的人员参加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单位在兰州日报、兰州晚报和市政府网站公示。

(四)审定、授牌。经媒体公示,无不良反应者提交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审定并命名、挂牌。

(五)奖惩。对评上放心消费企业(门店)的单位要给予表彰奖励,扩大宣传,在执法检查中除专项检查和有因检查之外,减少日常监督检查。同时实行动态管理,发现与评选标准不符合的情况,做出警告,限期改正;出现严重的违法行为等不符合评选条件的取消放心消费企业(门店)资格,并摘牌,通过媒体公示,3年内不予参评。

四、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创建食品药品安全放心消费企业(门店),是实施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提高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水平的重要举措。各县区、各部门要把评选活动作为引导企业自律、强化监督执法、方便社会监督、优化消费环境的重要措施,统一思想,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确保评选活动落到实处。

(二)加强管理,完善机制。在创建活动中,要注意发现和培养典型,总结带有普遍性的经验,抓好巩固提高,全面推进评选工作,逐步使评选活动制度化、规范化,形成良好的运行工作机制。

(三)广泛发动,宣传引导。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大力宣传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放心消费示范企业(门店)评选活动的意义、目标、措施。吸引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积极参与、配合,争取广泛的社会支持,形成企业、市民广泛参与的社会监督机制,推动评选工作健康发展。

兰州市食品药品放心消费示范企业(店)推荐表

企业(店)名称

工商营业

执照注册号

经营地址

负责人

经营面积(平方米)联系电话食品药品 许可证号年销售额(万元)

本单位意见

推荐部门意见 县(区)意见

11.食品放心工程建造方案 篇十一

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1年12月13日)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街道始终将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力度,不断加强源头污染治理,不断加强市场准入把关,不断加强违法行为的追究,不断加强食品安全的宣传,努力构建长效监管机制,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消费水平。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食品安全监管机制

食品行业是**街道的重要支柱产业,街道办事处历来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坚持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街道年终考核目标,建立和完善街道、社区两级食品安全领导小组体系,成立了**街道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对食品安全年度工作进行安排、督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制定了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具体负责组织协调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街道实行了重点社区、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党政领导成员挂钩联系责任制,还与各社区、基层有关单位、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签订食品卫生工作责任书,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同时,充分发挥食品安全监管协管员和联络员的作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的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业主自查自纠,建立明细台账,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的责任体系。

二、广泛宣传动员,增强人民食品安全意识

**街道坚持广泛深入地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分发《告全街道食品业主的一封信》,召开业者座谈会、培训会、短信群发等各种宣传方式和途径,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的重要性。深入开展食品安全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四进”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民食品安全的意识,建立完善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群众举报食品企业的违法行为,营造强大的宣传氛围和舆论导向,增强业主自律意识,提高业主防范主动性。

三、落实监管责任,开展食品安全综合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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