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公益事业

2024-08-08

民间公益事业(共11篇)(共11篇)

1.民间公益事业 篇一

立足商州民间文化研究事业

为商州文化大繁荣作出贡献

各位与会代表、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我在这里和大家一起见证了我区又一个民间文化专业协会的成立,我十分高兴。我区宣传文化战线又添新军,这是的一件大喜事,我在这里代表区委、区政府表示热烈的祝贺。

今天的成立大会,在热烈的气氛中,通过了《商州民间文化研究协会章程》,选举产生了商州民间文化研究协会第一届领导机构,其中好几位在坐的原市、区领导都参与其中,我感到十分欣慰。新当选的商州民间文化研究协会第一届会长刚民同志代表新班子所做的表态发言,讲得很实在,对今后商州民间文化研究协会的工作有着普遍的指导意义,我完全同意。下面我就如何“立足商州民间文化研究事业,为商州文化大繁荣作出贡献”讲四点意见:

一、坚持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方向,为商州文化繁荣做出贡献

民间社会组织是我国文化建设事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承载着文化建设事业发展的重要使命。这就要求我们每个民间社会组织必须站在时代要求的最前列,认真贯彻落实

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总书记最近在全国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发展方向。商州民间文化研究协会的成立,无疑是为我区文化建设队伍增添了一支重要力量,但同时也对我区的文化事业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商州民间文化研究协会必须紧紧围绕全区文化事业发展的总体要求,创造性的开展工作,积极服务于地方文化建设需要,紧扣时代主题,为我区的经济、文化建设发展增添正能量。

二、发挥自身优势,深深地扎根于民间,不断丰富地方文化资源内涵

民间社会组织源于社会最底层,置身于民间,服务于社会,这体现了民间社会组织的最本质特性。商州民间文化研究协会要发挥你们自身的优势,把工作的立足点放在农村,与人民群众交朋友,向人民群众学习,从人民群众中了解更多的历史文化信息,丰富自身工作内涵,弥补政府部门和文化团体做不了、不好做、做不到的事情,在实际工作中发展壮大民间文化队伍。

同时,把工作对象也放在农村,我区是商於古道的重要站点,民间散落着大量的能体现商州地方特色的历史文化信息,这些对于我们今天建设和发展商州经济提供了丰富的文化资源。因此,商州民间文化研究协会要从收集、整理、研究、保护文化资源人手,扩大会员队伍建设,打造一支政治

过硬、作风扎实、专业知识丰富的民间文化建设队伍。

三、加强与政府部门的沟通,自觉接受政府领导 我区的宣传、文化、出版、图书、演艺、传媒等机构是宣传文化战线的一支重要力量,在全区的经济和文化建设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做出过突出贡献。商州民间文化研究协会刚刚成立,虽然是一支生力军,但面临着经验不足、队伍不稳定、缺乏活动经费等许多困难,还需要社会的大力支持。因此,你们要向政府部门多汇报,多沟通,征得政府部门的最大支持,以利于开展工作。同时,向专业同行学习,丰富文化专业知识,拓宽工作思路,取长补短,在学习中完善,在交流中发展,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民间文化强军。

四、加强自身队伍建设

商州民间文化研究协会今天的成立,只是今后工作的开始,你们要首先从制度建设抓起,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为自身发展立规矩、画方圆,建立基础。其次,建设民间文化强军,积极发展专业会员,摒弃陈旧的思想观念,走文化多元开放的道路,立足商州,为弘扬我国传统文化事业作出贡献。最后要加强会员队伍管理,教育会员遵守国家法律和政策规定,与地方党委政府工作保持一致,创造正能量,与各种社会丑恶现象作斗争,保持这支队伍的纯洁性,为我区的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做出贡献。

谢谢大家!

2.民间公益事业 篇二

历史上拥有很多关于慈善活动的痕迹, 《史记》、《资治通鉴》等史书中就记载着大量慈善活动:建桥修路、开仓广发粮食, 这一切, 可以说是中国儒家思想的仁的体现。时代在发展, 在新时代的中国, 在中西方文化交流进一步加深的同时, 慈善组织有了一个更加符合时代特色的名字:公益组织。

如何在此基础上完善中国民间公益组织的管理制度是一个问题。享受着高待遇的官方慈善机构, 一直以来是大众关注的重点, 一旦这些慈善组织拥有什么不法之行, 即刻成为众矢之的。这一方面是中国的社会文化使然, 也是现在的社会风气作用。一个好的管理制度, 是能够提高社会总福利, 反之, 会降低福利水平, 甚至会形成恶性循环。

二、公益组织的发展现状

从2008年汶川地震以后, 从慈善机构、NGO到各种社会组织, 出现了涌泉的发展。对于公益组织的发展和管理越来越受到重视, 对与提高公益组织的公信力、运转效率和透明化的呼声也越来越高。管理制度的行政管理到行政扶持, 大部分公益组织也在致力于管理制度的清晰透明化, 也在寻求着新的发展道路。当前我国公益组织发展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 政社不分。

中国的组织管理制度主要采取许可批准制。传统的公益组织的收入来源主要是国家财政统包或者挂着官方背景募捐。这是因为传统的许多公益组织都是由国家兴办组建的, 财政给了它们事业经费的供给。

(二) 经费不足。

按照公共管理学等相关理论, 公益组织是属于第三部门, 一味的等待政府提供经费, 不利于其发展壮大。另一方面, 面对众多的公益组织, 只有少数的机构能够得到财政经费。很多小型的机构只能依靠企业的公益资金或者募捐的资格。经费不足问题自所有的公益组织诞生就有, 在发展中如何解决问题, 也是需要公益组织自身的能力来解决。

(三) 法制的缺陷。

政府一方面出于社会福利的目的, 对于公益组织的许可批准制控制得相当严格。由于准入制度, 建立了壁垒, 想要发展的公益组织没有好的发育环境。所以, 当那些准备申报又不具备相应的资格的公益组织, 一方面会转向寻求大型公益组织或者具有官方色彩的公益组织的庇护, 成为一个下属部门或者独立项目。又或者, 成为私人团体, 仅限于当先的小规模, 经历着一个组织的兴起和衰落的历程。

(四) 政策实施中的不足。

从消极的方面来看, 例如:具有官方背景的大公益组织机构越来越复杂, 成为一个庞然大体, 在自身的管理上存在的一定的问题, 尾大不掉, 运转效率低下。不同的公益组织对于管理费用收取的高差异, 造成最敏感的资金问题上的种种矛盾。

拥有足够的募捐资格的公益组织具有官方色彩, 在组织运转效率、公信力和监督力各方面缺乏竞争, 发展缓慢, 没有竞争意识, 不利于组织的发展, 也在一定程度上恶化的行业的环境。所以, 长期的管理制度和恶化的发展环境限制了民间公益组织的成长空间。

三、公益组织展望和发展趋势

尽管目前我国的民间公益组织发展还存在许多不利因素, 面临着许多困难, 但同时, 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现实中存在着有利于民间公益组织发展的积极因素。

(一) 公益组织展望

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和社会的繁荣, 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心社会公益事业, 凡事都依赖政府的观念已经被打破, 越来越多的人正在通过互助和协商的方式解决问题, 这为中国公益组织组织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文化基础。多元化趋势使政府不再是人们社会生活特别是社会公共事务领域的惟一主宰, 基层政权选举为代表的政治民主化正在稳步推进, 这有利于公益组织的发展壮大。

公民的社会参与热情越来越高涨, 公众参与机制逐步发展和健全起来。关于公民社会的讨论越来越受到重视。中国的公益组织在所面临的各种挑战和机遇面前, 应对能力正在逐步提高。另外, 政府正在建立公益组织登记管理方面的法制规范体系。

(二) 公益组织自身的发展趋势

1、努力提高知名度。

知名度有时候能够决定一个组织的生死, 从品牌营销的角度来看, 只有提高自我的认知价值, 才能获得生存的机会。各个公益组织努力提高自我的知名度, 更好地获得资源的分配。

2、明确法律地位。

公益组织通过争取获得合法的地位, 对于组织的发展奠定了基础。进一步密切加强与政府的合作, 规划好自己的发展战略并且逐步实施。

3、进行组织自我改革。

民间公益组织可以在运转效率、透明度、公信力等方面提高, 通过倡导慈善捐助, 公开透明以提高公众的信任度。

四、结论

主动寻找发展, 建立一种制度, 让社会会进行自我选择。这是建立公民社会的要求。长期坚持在公益活动中的X某:“不要以为做公益的很光鲜, 其实坚持下来的人真的很少很少, 甚至会发展走到哪里都是那些人, 这也是一个圈。”经济的发展带来思想的解放, 现在的中国, 公民意识刚刚兴起, 公民社会的思潮正在兴起。公益组织, 需要补充新的鲜血——新的活力, 不仅仅是依靠每年的大学生志愿者, 还需要容纳广大的社会公民, 才能避免圈子文化对于公益组织的发展造成阻碍。促进我国公益组织发展的措施

(一) 鼓励建立政府与公益组织间的合作关系

(二) 创造良好的环境培育公益组织发展

(三) 政府制定扶持公益组织发展的相关法律、政策

(四) 公益组织积极加强自身的建设

这里一方面要求政府逐渐放松管制, 让社会进行自我选择, 恢复公益组织的活力;另一方面要求建立公益组织评价机构, 提高效率和公信力。这是一个非营利性的行业, 可以说, 有人发展的社会就需要公益组织的存在, 在中国的发展还有很长远的路要走。

摘要:随着公民意识的兴起, 公益组织的发展成为社会发展不可忽视的一部分。本文通过阐述民间公益组织在发展现状, 分析发展过程中的困难, 提出促进发展的措施以及探讨公益组织发展的方向。

关键词:公益组织,公民意识,发展

参考文献

[1]、张娟娟.《试论社会投资与慈善三元并立机制构建》[J].宁波经济 (三江论坛) , 2011, 11:43-47.

[2]、曹艳秋.《中美慈善业比较分析及对中国的启示》[J].西部论坛, 2011, 11:66-71.

3.民间公益“逆袭”社会体制 篇三

“也许你认为自己是个普通人,没有什么特殊。但邓飞告诉我们,我们能够做到让各种各样更多更大的政策,在普通人的引领下进行改变,进行提升。”

近日,在无锡举行的第七次中华慈善百人论坛上,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用一个“公民公益”的典型案例开场,并指出“慈善正在影响社会体制改革,它会成为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

“百人论坛”,是一个有徐永光、王振耀、杨团、陈健民、冯燕等数十位公益“大佬”齐聚的盛会。回顾往届,议题从“富人慈善之道”到“透明度与公信力”等,每次都针对慈善领域发生的时弊展开辩论。

而本次论坛将貌似空大的“现代慈善与社会体制改革”定为主题,在现场引起了一阵唏嘘。

面对记者的提问,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华慈善百人论坛秘书长杨团的回答是:“狭义来说,影响社会体制的改革,即是对公共政策的触动。慈善,已经到了这个时候。”

一种柔软的力量

“两年前,他做免费午餐6个月,国务院确立了新的政策;去年,他做儿童大病医保,今年很有可能激发国务院去推动全民的大病医保;现在,他又开始做中国水危机。”说到路见不平一声吼的“公益公民”邓飞,王振耀总是充满赞许。

对于了解微博打拐、免费午餐、儿童大病医保的社会公众来说,“邓飞”不是一个陌生词汇。从揭黑的调查记者到公益志愿者,在两个身份的切换间,他利用微博与微信煽动了民意的翅膀。

提起免费午餐设立的缘由,邓飞回忆起2011年2月,在一个颁奖晚会上,邻座的支教女教师聊到,她所在的学校没有午餐,每到吃午饭时,因为无法面对学生们渴望的眼神,不得不跑去教师宿舍吃饭。

“她受不了孩子们的眼神,我受不了这个故事。山区的孩子不能在下午上体育课,因为他们会晕倒。”他讲述道:“当时,所有人都认为我没有能力改变,一个孩子一年吃饭需要800到1000元,这么多孩子,连政府都没有能力解决。”

半个月后,邓飞带着深圳一位企业家资助的2万元进入贵州山区;当年的4月2日,贵州省黔西县沙坝小学启动免费午餐,成为全国第一所享受免费午餐的学校。

设立之初,赞许与质疑同存,转折发生在6个月后。就在众人围绕免费午餐筹款是否合法、如何长效发展等疑虑展开讨论时,高层的声音悄然而至。

2011年10月26日,国务院原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从680个县(市)开始试点,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对特困地区学生每日餐补3元。

至今,在500名记者、国内数十家主流媒体、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发起的免费午餐基金公募计划的支持下,该项目在全国200多所农村学校扎根。

“这是最典型的案例,民间公益逆袭了社会体制,推动了中央政策的颁布。”王振耀认为,“免费午餐”是“营养补助”的重要推力,更是民间与政府良性互动的成功范例。

今年3月底,当记者再次见到邓飞时,他提到今年的计划是在湖南全省范围内开设免费午餐,“截至目前,通过各种形式,免费午餐已经筹款5700万元,今年还有两三千万元的目标,看看能不能突破一亿元”。

公民公益时代的到来

2012年7月,邓飞联合众多公益人士再次发力,儿童大病医保项目在北京启动。仅一个月之后,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公布了《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该意见落实后,参保的大病患者在通过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费用的报销金额可达50%以上。

一次次逆袭公共政策成功后,邓飞把自己比作一尾搅局的鲇鱼。“我们就是一尾鲇鱼,把这个水给搅浑了,把这个局给搅活了,把规则给改了,把氣氛给带动起来了。”

然而,不是所有的公益项目都会影响公共政策,民间公益与政府互动的“切合”仍然屈指可数。对此,王振耀持乐观态度:“不要怕小,不要怕困难,每个公民只要去做,就会越来越好。”

源于实践,邓飞也认同王振耀的观点,他认为每一个人只要愿意去服务公众,只要有一个好的创意,就可以变成一个发起人,一个慈善家。“比起愤怒的力量,还有一种柔软的力量、联合的力量,像小溪般,汇聚起来就能迫使改变发生。”

据了解,两年来,免费午餐通过互联网团结了无数的年轻人和妈妈群体,通过在天猫上出售虚拟产品,一年帮助该项目筹款1000万元。即集合每个普通人一块钱的力量,像雪球一样滚大,把公民的公益变成一个现实。

“一个公民公益的时代正在到来。”中山大学人类学系副教授朱健刚判断说。他举例道,如果说汶川地震救灾使得志愿者被社会主流所认可,那么芦山地震救灾让公众看到了组织化的民间公益力量的兴起。

在朱健刚看来,市场经济推动了普通人更多的身份平等,这使得公益慈善事业不仅仅是富人的专利,而且成为人人都能参与的全民公益,实质就是公民公益,它强调普通的公民通过志愿行动来实现公共利益或者公共价值。

撬动社会体制改革

值得注意的是,在民间公益“逆袭”社会体制的同时,国家政策层面对于现代慈善这一舶来品的认知与接受也在逐渐改变。

“中央财政连续两年预算2亿元专项资金采购社会组织的服务项目;2012年2月,中央发文支持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2013年3月,国务院决定取消社会组织的双重管理体制;今年,慈善事业写入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王振耀说起了公益组织成长环境的变化。在他的设想中,有了政策“正名”的慈善组织,作为一种社会组织类型,会成为基本公共服务的承载体,无疑也是社会管理体制的参与者。

此外,各位公益“大佬”在“百人论坛”中,不约而同提到一个不可忽视的背景:“中国已进入到社会体制转型的关键时期。”

这一认定的数字依据是,2012年中国人均GDP达到6100美元,并朝着人均GDP1万美元的发达国家水平迈进。“它意味着我国社会整体格局将迎来重新调整,在国家战略、政府职能与社会理念方面都面临着全面转型。”

他们介绍说,在这一时期,一方面社会结构急需改革,以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社会矛盾凸显,社会问题层出不穷,亟需官民之间能够良性互动,防止解决矛盾的暴力化倾向,形成理性的公民秩序。

“比如,整个社会面临着老龄化与儿童、残疾人照料等诸多问题,社会体制中缺乏基本的载体来容纳各类社会建设要素。谁来解决?”王振耀说道。

针对这一问题,朱健刚告诉记者,正是在这一特殊时期,公民公益才可以成为社会转型的重要动力。它培育慈善组织,培育积极公民。“因为它可以给普通公民参与公共生活提供一条柔性、理性的管道。”

他进一步解释道,社会政策直接面对老百姓的民生和发展问题。其决策过程并非是由政府单方面促成,而大多是利益相关方通过公益倡导等方式来影响相关法规和社会政策的创新,促进受助群体的权益得到保障。

4.民间公益事业 篇四

慈善,是公民帮助、关爱他人的自愿行为。慈善来源于民间,民众是慈善的主体,政府起推动作用。我方认为,今天辩题实质上讨论的是,究竟是民间还是政府对中国慈善事业发展的作用更大,何者更能激发民众的慈善意识。

当前,中国慈善事业的现状不容乐观。不可否认的是,在慈善事业复兴的三十年中,中国慈善事业取得了一定的进步:各类慈善组织的数量不断上升、规模不断扩大、资金的募集也不断上涨。但是,其中也出现了许多问题。第一,慈善组织和机构的公信力低。这是由于政府与一些慈善机构的隶属关系,导致这些慈善机构行政色彩浓厚,效率低下。第二,民间慈善组织的生存空间狭小,专业化人员严重缺失。正是因为政府与慈善组织两块牌子一套机构,慈善机构至少有三分之一的人员为公务员,严重挤压民间组织的生存空间所导致的。第三,与西方国家相比,中国慈善组织数量仍少,且募捐能力弱。在以上问题中,政府所固有的机构臃肿、人员冗杂的问题,导致效率低、腐败等等,都是无法从根本上解决的。

同时,我方认为,政府的公权力是为全体人民谋福祉的。当前中国政府对慈善事业所发挥的作用实质上是对公权力的过度行使。公权力的核心是强制力,而慈善事业是以自愿为基础的,从根本上说,政府对慈善事业的掌控有违慈善的本质。情感只能用情感来换取,慈善事业以民众的慈善心为道德基础,就必须通过增强慈善心来发展,通过政府的权利换取只能有一时之效,而不利于长远的发展。因此,要使得中国慈善事业获得长远发展,必须还慈善于民间。

当今国际社会中政府对慈善机构的管理模式主要有两种。其一是美国的民间主导型,其二是英国的政府-民间合作伙伴关系型。我方认为,结合中国的国情,目前的确需要政府完善相关的法规政策,并加强宣传。但从慈善事业的长远发展来看,必须由民间主导,发挥民间慈善组织的自主性和独立性,对需求做出最快的反应,提高慈善的效率。同时,通过民间慈善组织的探索,发挥其专业化和品牌效应,扩大慈善市场,达到慈善的目的。

最后,促进中国慈善事业的发展,最根本的是激发民众的慈善意识,发展全民慈善。而做到激发民众的慈善意识,民间慈善发挥着不可磨灭的作用。通过民众自发地做慈善,在全社会激起慈善的暖风:就如台湾陈树菊、青岛微尘等等。这样的慈善暖风,远比政府所作的慈善动员通知来的更有效。

5.民间公益事业 篇五

民间公益组织在公共危机中的作用以及现存问题-以汶川地震为例进行分析

摘要:当各种灾难无情地肆虐着中华大地时,民间公益组织在其中发挥的作用是大家有目共睹的.无论是捐款捐物,积极投身抢险救灾,还是对志愿者们的.管理和培训工作中,它们都作出了卓越的贡献,成为政府救灾的重要补充力量.但是我国的民间公益组织的发展还很不完善,存在诸多问题需要我们共同思考和探究.本文正是基于这一点,在充分分析了民间公益组织的现状和表现之后,对其所出现的问题提出了一些相关建议和对策.作 者:乔敏 作者单位:西南交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成都,610031期 刊:中国科技博览 Journal:CHINA SCIENCE AND TECHNOLOGY REVIEW年,卷(期):2010,“”(16)分类号:X324关键词:民间公益组织 公共危机 志愿者 社会服务 公益意识

6.幼儿园民间童谣与民间游戏计划 篇六

一、开展“民间童谣与民间游戏”课题研究的意义

2010—2011学年,根据课题研究计划,我园将 “民间童谣与民间游戏”这一熟悉而具特色的活动作为课题研究对象。在学习民间游戏的活动中幼儿不仅在游戏中学,同时充分发挥他们的主动性,让幼儿积极参与,主动探讨。在学习中提高孩子们的口语表达能力,胆小的孩子敢说话了,口吃的孩子通过童谣的学习和训练,言语比一前连贯了,孩子们对于学习民间童谣的兴趣大增。他们把在家学会的民间童谣说给小朋友们听,在童谣的选择中,大量的民间玩具为我们提供了大批的素材,我们把玩具和游戏结合在一起,在活动中进行尝试。民间游戏,大多是很早以前流传下来的,有些童谣与游戏内容幼儿不理解,我们就在选择内容上进行反复推敲,确定内容后让幼儿学说,并给以通俗形象化的解释或修改。

二、开展课题研究的目的

民间游戏艺术具有特殊的情趣和魅力,具有率直、不拘一格的质朴特点,与农村儿童艺术活动中所表现出来的倾向有所相同,可以说民间游戏与艺术活动有内在的共同特征,游戏地发展可以开发幼儿的智力,是一项利于孩子们全面发展的活动,有利于幼儿学习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被人们认识到对于儿童知识面的扩大,能力的培养,情感的培养,情感的熏陶,美感的启迪,都有着潜移默化的作用。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和现有水平,将一系列民间游戏玩具作为主题进行选材。在选材中注意选择了一些浅显易懂,贴近生活的民间游戏,让幼儿学习。

三、课题研究分工情况

组长:杨洪芹(全面负责课题研究工作)成员:常锡燕(负责民间童谣搜集)李艳玲(负责民间游戏搜集)

尚丽丽(负责材料整理工作)

四、开展课题研究有利于提高幼儿综合素质

谈起民间游戏老师们都非常兴奋,特别是年龄大的老师们都能如数家珍似的说出许多游戏名称,如:跳绳、翻绳、摔宝、跳皮筋、拾石子、玩纸牌、弹杏核、扣泥巴、踢毽子,拾高粱柞等等。这些游戏不但符合孩子们好学、好动、好模仿、好游戏的心理特点,而且易学、易会、易传,增添参与的主动性,既能促进幼儿体、智、德、美诸方面发展,陶冶幼儿的情操,使孩子在游戏中生活、在游戏中学习、在游戏中成长,促进幼儿身心的健康发展。

游戏的过程也是孩子们学习的过程。他们充满新奇、幻想和奥秘的游戏世界里,小脑袋不停地转,并努力去探索,操作以期得出答案,不倒翁为什么不倒,陀螺为什么会转?石头是从哪里来的?火车为什么会叫?这些问题不仅激发了孩子丰富的想象力、思维力,同时也是孩子认识工具、启迪他们智慧的教科书。在玩游戏时有些孩子不愿与别人分享自己心爱的玩具,总是一把抢过自己的说:“这是我的玩具,不给你玩。”由于这种不愿与人分享的心理,往往这些孩子在玩耍时总是不合群,难以与别人合作,久而久之容易形成唯我独尊的孤僻性格。针对这些情况,在玩民间游戏的过程中,要注意培养孩子热情大方的品质,多组织一些集体协作性的活动,例如:抬轿子,四人踏板、拉大锯等游戏,让孩子通过游戏学会怎样与别人友好相处、相互合作。

根据孩子们好玩、好动、好胜、好奇的特点,我们利用早间活动和户外活动时间,让孩子们按照自己的兴趣和爱好,自愿选择伙伴一起玩剪子包袱锤、骑大马、老鼠钻风箱,老鹰捉小鸡等两人或群体游戏,在游戏中可以充分调动孩子自主学习的欲望。让孩子们向爸爸、妈妈学习一个他们小时侯的游戏,带到幼儿园教给大家一起玩,孩子们在愉快的气氛中,争着教争着学。通过互相交流,观摩和评价,既发展了语言,又发展了基本动作;既发展了兴趣,又增强了自信和自尊。让孩子们自己独立自主地、创造性地开展游戏,在玩中学,学中玩,起到了引发感情,共享共乐的效果。民间游戏为孩子提供了一个轻松愉快、具有丰富刺激的、能鼓励孩子自主学习的良好环境。

五、民间游戏与教育活动的融合。

在各项教育活动中,有些活动往往无法在时间空间上满足幼儿探究的需求,此时如果教师能提供相关的游戏材料,引导幼儿开展游戏活动,将会使幼儿在认知、情感等方面获得很大的满足。如,孩子们在大自然中玩角色游戏,他们用泥巴捏出娃娃,用木块摆上床、桌子、凳子,捡了一些树叶、小草用纸袋包好做垫,在地上挖上灶台,放上泥捏的锅,到种植园里采来菜叶,然后分配角色(爸爸、妈妈、爷爷、奶奶等),玩起了娃娃家的游戏,他们的材料全是用大自然中的泥土、花草等,而且玩的很投入,很愉快。在孩子们的争论中,通过教师的引导,“生成”出:到树上去采叶子,树会痛吗?它会哭吗?采树上的叶子,树还会长高吗?孩子们争论的脸红脖子粗,最后来到老师这里,老师只说了一句:树和动物和人一样都是有生命的。孩子们热烈地讨论起来,有的孩子试着采自己的头发,后说:“以后要爱护树不能采它的叶子了。它会痛的,我采了自己三根头发,痛得快要哭了。”游戏中孩子们不再顾忌自己的行为方式或语言的失误,活动的自由度较大,不受区角的限制,而教师仅采用提问和建议的方法去影响幼儿的游戏行为,成为幼儿游戏的援助者,幼儿可以充分交流自我表现,自主性得到了体现和发挥。这样的环境,可以促使幼儿展开想象的翅膀,无拘无束地动脑、动手、动口,积极地去想、去做、去采集大自然中的东西做游戏材料,从中获取多方面的知识,并且游戏内容接近于主题内容,已和整个主题活动的进度紧密结合在一起,从中孩子们得到了快乐和发展。

六、民间游戏可以培养幼儿的亲社会行为。

亲社会行为是指个体在社会交往中表现出来的一种良好的道德行为,它包括谦让互助,协作分享等有益行为,这也是在我们的主题活动中所表现出的内容,例如:在建筑游戏中,引导幼儿制定“能共享玩具材料”的规则,要求幼儿能分享玩具,诱发分享和谦让行为,在角色游戏中引导幼儿建立“协商扮演角色”的规则,要求幼儿在游戏前能协商好自己的角色,诱发协作行为,遇到两人同时要扮某一角色时,就诱发退让行为。

在当今社会已越来越向着社会化、多元化发展,不管是课程的生活化和游戏化,都离不开社会这个大背景。陈鹤琴先生很早就提出“大自然是活教材”的教育观念。我们努力使课程游戏化的同时,积极尝试与社会、家庭、社区合作,充分利用周围的有利环境,整合多方面的课程资源,诱发幼儿的亲社会行为。

为了让家庭真正成为幼儿园的合作伙伴,我们尝试开展了“幼儿家庭游戏”的创建,指导家长如何开展亲子游戏,提高家长的游戏教育观念。首先,我们要求家长根据自己的条件为孩子提供一个可自由游戏的房间或每周教孩子一个游戏,为孩子提供丰富的能适应孩子发展需要的游戏材料。使家长能够支持并鼓励孩子游戏,使家庭真正成为幼儿园教育的合作伙伴,家长成为幼儿园新的课程资源。

幼儿的生活就是游戏,游戏是幼儿体验社会生活的最好的方法。保障儿童游戏的权利是现代早期教育促进幼儿健康、和谐、全面发展的基本策略。因此,在幼儿园教育实践中,我们强调遵循“以民间游戏与幼儿素质的提高的原则。把游戏作为对幼儿进行全面发展教育的重要形式”从根本上,把教育与幼儿的生活予以最佳整合的基本途径。还幼儿以游戏的生活就是让儿童找回童年的幸福与快乐。

7.民间公益事业 篇七

一、外国对民间环保社团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认定

1. 美国

美国的环境公益诉讼被称为环境公民诉讼。美国作为典型的判例法国家, 民间环保社团在环境公民诉讼中的地位可以通过判例清晰地显现出来。美国民间环保社团参与环境公民诉讼的历程并不是一帆风顺, 这可以通过三个著名的判例予以说明。第一个判例是发生在1972年的“西埃拉俱乐部诉莫顿”案, 原告民间环保社团西埃拉俱乐部以内华达山脉自然环境保护者名义, 对联邦内政部长莫顿提起诉讼, 要求法院禁止内政部国家森林署批准在内华达山脉修建一座大型滑雪场的计划, 因为滑雪场的修建会侵害其会员观赏风景的权利。虽然美国的公民诉讼条款规定“任何人”都可以提起诉讼, 但按照美国宪法的要求, 原告必须说明其受到了“实际损害”才可以取得原告资格。最高法院认为俱乐部的会员利益受到损害, 俱乐部就受到了实际损害, 因此有权提起诉讼, 因而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该案中, 西埃拉俱乐部并不是权益直接遭受侵害的主体, 但法院允许其提起诉讼, 民间环保社团的原告地位获得了承认。但20年后, 发生在1992年的“鲁坚案”却改变了这一切。该案中内政部部长鲁坚颁布了一个对《濒危物种法》的新解释, 仅要求联邦机构就发生在美国和公海上的联邦行动履行咨询义务, 而原来的范围还包括发生在外国国家的联邦行动。民间环保社团“野生动物保护者”会同其他野生动物保护组织, 请求法院恢复以前的解释, 理由是新解释将会加快濒危物种的灭绝速度, 不利于原告观察物种。案件上诉至联邦最高法院, 法院在判决中认定《濒危物种法》中的公民诉讼条款是违宪的, 原告没有起诉资格。法官认为, 宪法中的“实际损害”应当是直接损害, 而该社团并不能代替社团成员成为直接遭受损害的主体。法院的这一判决严格了原告的起诉资格, 排除了没有受到直接损害的民间环保社团进行起诉。而到了2000年, 联邦最高法院又通过“地球之友诉雷德劳环境服务公司案”重新放宽了对原告起诉资格的要求。该案中地球之友等三个民间环保社团起诉危险废物处理者雷德劳环境服务公司向河流排放废水。被告抗辩原告缺乏实际损害, 因而不具有宪法要求的起诉资格。但法院的判决重新赋予了没有遭受直接损害的民间环保社团以起诉资格, “表明了近十年来, 私人实施联邦环境法律趋于消逝的一种转变”。

美国虽然对原告资格没有过多要求, 但对提起环境公民诉讼的程序还是有所限制的, 这就是通知和行政程序前置。一般说来, 民间环保社团应在起诉前履行通知义务, 提前60天通知违法者和相关行政管理机关, 给予对方纠正的机会和时间。如60日后没有环境违法行为没有得到纠正, 民间环保社团即可提起环境公益诉讼。行政程序前置是指如果政府已经起诉或正在“勤勉地”处理某一环境事件, 则民间环保社团不能对这一环保事件提起诉讼。

2. 德国

德国原本恪守传统的当事人理论, 将原告严格限定在直接利害关系人的范畴。但随着环境保护重要性和迫切性的日益增长, 德国国内经过激烈论战, 最终突破传统当事人理论, 接纳了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并允许民间环保社团提起诉讼, 但施加了诸多限制。首先是对民间环保社团本身的限制。民间环保社团必须具有诉讼权利能力和诉讼资金保障, 并能代表一定范围内的普遍观念, 提起诉讼的原因必须是被诉事项违反了该社团成立的目的。其次, 具备条件的民间环保社团还要得到国家认可, 否则没有起诉资格。

在具备法定条件和获得国家认可后, 民间环保社团在一般情况下仍不能直接提起环境公益诉讼, 它们必须参与诉讼前的行政程序, 如不参与, 则丧失其后可能的诉讼机会。在参与过程中, 民间环保社团如果反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 应当提出异议和理由, 否则不能提起诉讼, 起诉的理由仅限于在行政程序中提出的理由。但即使参与了行政程序并提出了异议和理由, 民间环保社团也不一定能起诉, 因为在多数情况下, 法律只赋予了民间环保社团以参与权而没有合法诉讼的权利, 民间环保社团能够提起诉讼的事项仅限于法律规定的情形。但如果行政机关违反法律规定没有邀请民间环保社团参与行政程序, 民间环保社团则可以直接起诉, 这是对行政程序参与权的保障和救济。

3. 意大利

意大利第一部规定环境诉讼主体资格的法律是1986年7月8日第349号法律, 依照这部法律民间环保社团享有三项权利:举报权、行政诉讼权和介入法庭权 (对国家和地方机关提起的环境损害赔偿诉讼, 民间环保社团有资格介入法庭) 。民间环保社团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而不能提起环境损害赔偿的民事诉讼, 而且其享有的举报权仅仅是形式上的, 因为国家和地方机关对民间环保社团的举报没有提起环境赔偿诉讼的强制义务。出于对“普遍利益”保护的需要, 1999年8月3日第265号法律对1986年的法律进行了修改, 第一次赋予了民间环保社团提起民事诉讼的原告资格。该法第4条第3款规定了民间环保社团对于环境的损害有权利向普通法官提起本应当由市或者省政府提起的损害赔偿诉讼, 损害赔偿所得归属被代替的机关 (市政府或省政府) 。意大利在保护环境利益这一普遍利益的原告资格方面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民间环保社团的原告资格从行政诉讼扩展到了民事诉讼, 表明意大利逐步放宽了对诉讼资格的限制。

但是, 并不是所有的民间环保社团都具有诉讼资格。只有那些在意大利环境部获得注册的全国性的民间环保社团或者至少代表五个大区的民间环保社团才能够提起这个诉讼。环境部也可以通过发布命令的形式将其他的民间环保社团加入到能够提起赔偿诉讼资格的名单中来。

综观以上各国规定, 无论是英美法系国家还是大陆法系国家都突破了传统的当事人理论, 允许民间环保社团以非直接利害关系人身份参与环境公益诉讼。环境公益诉讼的目的是维护环境公益, 原告的资格自然不应限于与案件的直接利害关系者, 各国环境公益诉讼的实践, 都反映出为了纠正公共性不当行为采取的管理不再是过度强调当事人适格理论, 因此, 原告资格范围呈现不断扩大的趋势, 只是这种趋势的形成经历了反复和曲折, 即使在环境公益诉讼的发源地美国也经历了一番波折。各国的主要差异已不在于是否给予民间环保社团原告资格, 而在于对这种资格的限制有宽严之分。美国对待这个问题的态度最为宽松, 民间环保社团只要能够证明宪法要求的原告资格并遵守程序要求即可提起诉讼。意大利则主要从影响范围和国家认可两方面衡量是否授予民间环保社团诉讼资格。德国作为大陆法系的代表则延续了它严谨的思想, 对民间环保社团施加了较多约束, 不仅要求民间环保社团自身满足一定条件并获得国家认可, 还对提起诉讼的前置程序和可诉案件范围作了细致的安排, 这就使得民间环保社团的诉讼范围大大缩小了。

二、我国民间环保社团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认定的现状

1. 民间环保社团作为环境公益诉讼原告主体的优势

虽然我国目前对民间环保社团能否提起环境公益诉讼仍有争论, 但民间环保社团参与环境公益诉讼对环境保护的积极意义已经为国外司法实践所证明, 这实际上是民间环保社团所具备的天然优势在环境公益诉讼中的具体体现。信息方面, 民间环保社团生长于社会基层, 贴近社会生活, 因此更容易获取和发现环境污染破坏信息, 从而做出迅速反应;费用方面, 民间环保社团资金来源多样, 渠道丰富, 可申请基金、接受捐赠、收取会费、自行创收等, 不完全甚至完全不依靠国家支持, 不会增加纳税人负担;人才方面, 民间环保社团不但人力充沛, 而且人才丰富, 其成员包含环境、法律等多种专业人才, 能够有力地支持取证、开庭等诉讼活动;独立性方面, 民间环保社团独立于政府和企业之外, 不受地方利益和企业利益左右, 能够以环境利益为准绳做出独立价值判断, 维护法律正义;动力方面, 民间环保社团以保护环境为己任, 具有极高的环保热情和责任心, 维护环境公益的动力源自内心而非行政司法职责或外部监督, 具有以法律捍卫环境利益的坚定决心和不竭动力;民众支持方面, 民间环保社团为公共利益保护环境, 服务于人民大众, 更容易取得民众的关注和支持;社会影响力方面, 民间环保社团的影响范围更广, 相比于个人的干预, 其效果会积极得多;人员编制方面, 民间环保社团成员不列入国家行政编制, 不会引起行政机构膨胀, 符合“大社会, 小政府”的行政机构改革目标。

2. 认定我国民间环保社团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所面临的困境

(1) 我国民间环保社团自身发展尚不完善

民间环保社团要在环境公益诉讼中发挥其天然优势, 必须首先以自身实力为基础。从1978年我国第一家民间环保社团中国环境科学学会成立至今, 我国民间环保社团经历了30年的发展历程。中华环保联合会先后于2005年和2008年两次进行民间环保社团发展状况调查, 结果显示我国民间环保社团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民间环保社团数量增长很快, 截至2008年10月, 全国 (港澳台地区除外) 共有民间环保社团3539家, 其中由政府发起成立的民间环保社团1309家, 由民间自发成立的环保社团508家, 学生环保社团1382家, 国际环保组织驻中国机构90家, 总数比2005年增加了771家;人员知识层次提高很快, 2008年民间环保社团拥有研究生及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平均数为6.9人, 与2005年相比增加了3.4人;办公场所和条件得到改善, 2005年只有40%的民间环保社团拥有自己的办公室, 而2008年这一比例上升到了55.2%, 同时办公电脑的拥有率也达到了49.7%;经费方面, 目前有近26%的民间环保社团有固定资金来源, 比2005年提高了2.1%;民间环保社团更加注重组织机构建设, 其中70.2%设有理事会, 组织管理更加规范;组织制度建设也得到了重视, 社团章程更为普及, 70.7%的民间环保社团有年度报告, 对项目开展过绩效评估的民间环保社团也达到了70.4%;服务对象多元, 包括政府、企业、特定区域居民、会员、公众等, 有73.7%的民间环保社团对公众提供服务, 群众基础很广。另外, 我国民间环保社团出现了专业化发展的新趋势, 关注的对象和领域更加具体, 一批具有较高专业化水平的民间环保社团脱颖而出。

在看到我国民间环保社团发展成就的同时, 我们也要正视其不足。由于法律规定、政策措施、公民意识等多方面的制约, 我国民间环保社团的成长遇到了一些阻力, 尚存在不完善之处。首先, 政府主导性强, 民间自发力量弱。近37%的民间环保社团由政府发起成立, 强大的政府主导性对民间环保社团的独立性产生了不利影响, 政府作为“父母”行为如有不当, 作为“子女”的民间环保社团很难独立地表达意见。其次, 登记不规范, 管理难度大。据中华环保联合会统计, 由于《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要求的登记条件过高, 我国民间环保社团在民政部门登记的只有38.9%, 另有4.4%的民间环保社团选择工商登记, 挂靠在机关或事业单位的占3.9%, 未注册的还有7.2%, 其余的采取二级社团等其他方式存在。注册登记的混乱不仅制约了民间环保社团自身的发展, 还给国家管理带来了困难。第三, 筹资门路窄, 社会捐助少。《2008年中国环境蓝皮书》调查数据显示, 58%的民间环保社团认为资金不足是现阶段发展中最大的障碍。资金短缺的原因有以下三个:一是资金来源狭窄, 主要集中在政府资助、会费、慈善捐款。二是身份受限, 筹款难度大。选择工商登记或不登记的民间环保社团依法不能向社会筹款。三是社会公益捐助意识低, 法律激励措施力度不够。我国公益捐款人均不足1元, 而美国为460美元;美国的个人捐款占GDP的2.1%, 而我国只占0.01%。美国对向社会捐款数额超过应缴税额10%的企业减免10%的税款, 而我国仅规定为3%。社会捐助意识的淡薄使得民间环保社团从企业和个人筹集资金还基本停留在利用人脉资源筹集资金的方式上, 直接造成了我国民间环保社团容易受制于出资机构的尴尬局面。除此之外, 我国民间环保社团在人才吸引、组织能力建设、国际交流合作能力等方面还需进一步提升, 政府对民间环保社团的引导尚需加强。进行环境公益诉讼, 不仅要求诉讼主体具备独立的法律人格, 诉讼过程中更是需要相当强的专业能力与财力的保障, 而对于自身发展尚不完善的民间环保社团来说, 它在环境公益诉讼中所具有的天然优势的发挥无疑是要受到极大影响的。

(2) 我国现行诉讼法相关立法的缺失

我国民间环保社团现阶段总体发展虽有不足, 但它们中的一些佼佼者已经开始利用自身优势积极参与环境案件, 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中国政法大学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和中华环保联合会环境法律服务中心共拥有百名以上志愿环境维权律师, 三年来得到它们环境维权援助的人员达几百万。2005年, 中国政法大学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支持“福建省屏南县1721位农民诉福建省 (屏南) 榕屏化工有限公司环境污染侵权案”胜诉, 为当地农民挽回经济损失68万余元, 此案被评为2005年中国十大影响性诉讼之一。中华环保联合会环境法律服务中心自2005年成立后仅一年中, 介入公众污染受害案件23起, 涉及群众3084人。但出于滥诉风险的考虑, 我国现行诉讼制度仍将原告限于直接利害关系人和行政相对人, 民间环保社团面对现实常常感到无奈。2006年, 中华环保联合会环境法律服务中心支持“铁山小区居民对山东淄博铁鹰钢铁有限公司环境污染提起民事诉讼”一案, 当地法院以种种理由不予立案, 中华环保联合会因为不是该案当事人而不能直接采取进一步行动进行环境维权。很多环境破坏污染事件经民间环保社团发现后举报, 由于没有被及时制止而造成严重后果。事实证明, 赋予具备诉讼能力的民间环保社团以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在我国当前严峻的环境保护形势下极为必要, 因为这一方面可以让民间环保社团的天然优势通过更多渠道在更大范围内得以发挥, 有效帮助受害者, 监督政府和污染者;另一方面, 也可以帮助政府更好地履行环境保护职责, 减轻政府的行政负担。可喜的是, 在司法领域, 这方面的探索已经先于立法而展开。受太湖蓝藻事件催生, 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8年5月6日正式设立环保审判庭, 并允许民间环保社团提起环境公益诉讼, 被专家认为将是“最有影响的一步”。

三、我国民间环保社团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确立及滥诉防范

国际环保立法趋势、当前环保严峻情势和我国社团发展成就, 决定了我国民间环保社团参与环境公益诉讼的必然性、必要性和可行性。但民间环保社团参与诉讼可能引发滥诉的风险往往是立法者必须要解决的问题。实际上, 即使是在民间环保社团众多的美国, 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也并未带来滥诉之害, 其他国家也未出现滥诉现象, 究其原因, 是法律制度设计排除了滥诉风险, 从而防止了民间环保社团滥用环境权利加重司法负担。任何权利的行使都有界限, 没有约束的权利是不存在的。前述各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 均体现了各国对民间环保社团诉讼权或宽松或严格的约束, 这些有益制度可以结合我国现实加以借鉴。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创新既要顺应国际环境保护的新趋势, 有利于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及建设和谐社会目标的实现, 又要立足于中国的现实国情。具体而言, 我国应从主体资格、案件范围和起诉程序三方面借鉴外国经验, 预防滥诉风险:

1. 诉讼主体资格

美国公民诉讼条款规定“任何人”均可对环境破坏行为提起诉讼, 法律对能够起诉的民间环保社团的条件没有限制。但法律的宽松并没有引起滥诉发生, 因为法律实际上是将这种限制隐性化了。众所周知, 环境公益诉讼需要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并且需要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支撑, 不具备这些条件的民间环保社团自然不会贸然起诉, 因为它们承担不起如此高昂的诉讼成本以及由此带来的沉重负担——享有权利是一回事, 但行使权利又是另一回事。法律看似没有限制, 但通过当事人的选择, 预防滥诉的目的已经达到了, 法律实际上是利用了人趋利避害的本性。这种“赋权于民, 由民自选”的立法思想与英美法系开放的法律传统密切相关, 而生存于严谨的大陆法系传统下的德国和意大利则沿袭了法律明文规定的方式, 对民间环保社团的诉讼主体资格加以限制。它们均要求民间环保社团履行国家认可程序。获得国家认可的条件方面两国有所区别, 意大利只要求民间环保社团应具有一定影响力, 德国则从权利能力、诉讼目的、经济能力、成员数量、代表观念的普遍性等方面做了更多要求。

毋庸置疑, 我国也需要对民间环保社团的诉讼主体资格加以规范。立法方式上, 我国还是采取德国及意大利明文立法的方式更为适宜。这一方面考虑到我国作为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律传统;另一方面也是对民间环保社团的保护, 因为国内民间环保社团对环境公益诉讼难度认识还不够充分, 如不明文规定, 环保社团可能忽视自身力量盲目起诉, 结果背上沉重的诉讼包袱。在国家认可方面, 我国民间环保社团发展良莠不齐, 因此有必要对起诉资格实行国家认可。在认可条件方面, 民间环保社团应具有一定规模和必要的经济能力, 并在全国或较大地区具有影响力, 以保障诉讼所需并达到环境公益诉讼应有的社会效应。

2. 可诉案件范围

德国立法采用列举式限定民间环保社团的可诉案件范围, 只允许民间环保社团对法律允许的事项提起诉讼。对这一做法我国应否借鉴值得分析。限制民间环保社团的起诉范围固然可以防止滥诉, 但也存在弊端:首先, 新型环境事件层出不穷, 限定式立法难以及时对社会生活的新变化做出灵活反应, 制约民间环保社团发挥作用。其次, 我国环保形势比德国严峻, 本来就存在监督不全面、监管不到位的状况, 如再对民间环保社团的起诉范围加以限制, 缩小了监督范围, 对本已脆弱的生态环境毫无裨益。所以, 对民间环保社团的可诉范围, 应当遵循“法不禁止即许可”的原则, 除现行法律明确禁止起诉的事项 (如抽象行政行为) 外, 其他环境事件均可起诉。

3. 诉讼前置程序

(1) 通知。美国的通知程序一方面警告不法行为者停止侵害, 另一方面向行政机关提供信息并督促其积极履行职责。如果不法行为者及时停止侵害并消除后果, 则达到了与起诉相同的环境保护效果, 民间环保社团即无必要起诉;如果行政机关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或起诉, 民间环保社团也无必要起诉。

(2) 行政程序前置。政府应当在环境保护方面发挥其应有功能, 法律应允许政府首先为环境事件负责, 这也是防止滥诉的有效手段, 所以美国和德国都规定了行政程序前置。其中, 德国要求政府必须邀请民间环保社团参与行政程序非常值得借鉴。这样不但增加了行政透明度, 而且减少了民间环保社团与政府的矛盾, 有利于达成统一意见。当然, 如果对行政措施不满, 法律仍允许民间环保社团求助于司法, 这也是对行政行为的有效监督。至于起诉理由只限于提出的异议, 则不必做这样僵硬的规定, 因为出于监督的目的, 事后发现而当时未及提出的异议也应当成为起诉的理由。

摘要:民间环保社团能否成为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是我国理论界讨论的一个重点问题。本文通过介绍美国、德国、意大利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 分析我国民间环保社团发展状况, 得出应当赋予我国民间环保社团原告资格的结论, 并提出从主体资格、案件范围和起诉程序三方面借鉴外国经验, 预防滥诉风险。

关键词:民间环保社团,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预防滥诉

参考文献

[1]常英, 王云红.民事公诉制度研究[J].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2002 (8)

[2]李艳芳, 李斌.论我国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构建与创新[J].法学家, 2006 (5)

[3]中华环保联合会[R].2005年中国环保民间组织调查报告

[4]中华环保联合会[R].2008中国环境蓝皮书

8.公益10年,民间力量在成长 篇八

嫣然天使基金成立

11月21日,由李亚鹏、王菲倡导发起的嫣然天使基金正式启动,其宗旨是为身患唇腭裂的家贫患者提供资助。

点评:凭借李亚鹏、王菲的明星效应和公众影响力,嫣然天使基金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这也是我国内地较早一家由明星直接发起成立的慈善基金。由此,唇腭裂问题的社会知晓度得到极大提升,目前我国已经系统性地解决了唇腭裂儿童的救助问题。

2007

公益组织获得捐赠免税资格范围扩大

1月8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政策及相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将之前备受争议的捐赠免税资格范围扩大,凡是在国家和省级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皆可申请此资格。

点评:在此之前,享有免税资格的以中字头的基金会为主,而非公募基金会基本没有。这项政策的出台,让免税从“特殊主义”变为“普遍主义”,推动了民间公益组织的发展。

2008

汶川地震引发空前慈善高潮

5月12日,四川汶川地区发生里氏8.0级大地震。在灾难面前,中华民族“守望相助、出入相友、疾病相扶持”的传统美德得到充分展现。全国人民捐赠热情如潮,这一年全国接收各类社会捐赠款物共计1070亿元人民币,刷新了慈善捐助纪录。

点评:这场惨烈的灾难,点燃全民公益热情,人道主义的力量打破体制壁垒,民间公益从边缘走向中心。汶川地震后,慈善政策和法律法规得到明显完善,慈善文化建设得到极大推进。中国进入到“公益元年”。也是因为这场灾难,多年来政府单一救灾的行政模式,终于转化为政府与民间救灾互相支持与配合的复合模式。

2009

“赖捐黑名单”拟而未推

4月24日,“2009中国慈善排行榜”发布。经过主办方多次讨论,备受公众关注的、原计划与慈善榜同时推出的国内首份“赖捐黑名单”最终并未出炉。

点评:与其他领域不同,公益慈善领域以正向鼓励为主,尤其是在慈善意识和慈善氛围还不是很浓的背景下,多一些鼓励和宽容,创造一个更加友善的慈善环境是极为重要的。事实证明,这一做法引发了良性效果,捐赠程序因此得到警醒完善。

2010

中国“公益问责”第一单

5月,曹德旺、曹晖父子以个人名义通过中国扶贫基金会向云南、广西、贵州、重庆和四川五省区市贫困家庭捐赠善款2亿元人民币,创下当时国内一次性个人捐赠最高纪录。与此同时,曹德旺与中国扶贫基金会签署了一份协议,对执行提出了严格要求:在6个月之内,让9万多户农民都拿到足额捐款,差错率不得超过1%,管理费用不超过善款总额的3%,否则曹氏父子将收回捐助。最终,经第三方评估机构中国人民大学非营利组织研究所以及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此次捐助达到了预期要求。曹德旺顺利捐出善款,中国扶贫基金会也证明了自己的公信力。

点评:在公益界人士看来,这是一位企业家挑战行政主导的公益行动的实验。这表明捐赠人开始注重捐赠的产出和效果,这种问责对中国整个公益环境而言,是一种进步。

壹基金“中断”风波

9月,李连杰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壹基金与中国红十字会的3年合约期满,未来存在“中断”的可能。一石激起千层浪,质疑和同情纷至沓来。壹基金的口号是“每人每月捐1块钱”,是典型的公募模式。虽然没有规定民间组织不能成立公募基金会,但在中国具有公募资质的基金会大多具有官方背景。因此壹基金从成立之初就不是一个独立的公募基金会,它与中国红十字会签订了一份3年合约计划,虽然暂时可以向公众募款,但没有独立的账户和公章,远远无法实现壹基金最初设计的理念。

经过几番波折,12月,深圳壹基金公益基金会在深圳市正式注册成立,拥有了独立从事公募活动的法律资格。

点评:尽管在当时看来壹基金获得公募资格仅是个案,但从长远来看,此次风波间接促进了公募资格的放开。一家机构成立两年以后,就可以申请成为公募机构。

2011

郭美美事件

6月20日,新浪微博认证为“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的郭美美在网上炫耀自己的别墅、跑车、名牌包等奢华生活,立即引起轩然大波。两天后,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称没有“郭美美”其人。新浪微博对实名认证有误一事致歉。郭美美也发表声明称,自己与红十字会无关。但三方的表态并未消除公众的质疑,中国红十字会遭遇了成立以来最大的一次信任危机。

点评:“郭美美事件”开启了中国公益慈善领域迄今为止最大的一场公众监督运动。公众矛头直指传统体制那层神秘的面纱。红会危机导致其信誉受到质疑,接受的捐赠一落千丈,随即整个中国官办公益慈善事业都成了公众检视的对象。这一事件也促成了官办慈善机构的一系列改革尝试。

民间公益行动发挥巨大影响

年初,社科院教授于建嵘发起“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的微博,短短十几天内, 57万名网友参与到“微博打拐”的行动中来,不仅促成了一个个成功寻子的案例,还推动了政府加大打拐的力度。

4月,《凤凰周刊》记者邓飞发起为山区儿童提供“免费午餐”的活动。年底,该项目发起的基金募捐总额近2500万元人民币,资助了150多所学校的2万多个贫困学童,并促使国务院将“免费午餐”作为国家政策,实行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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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这两起活动是民间与政府良性互动的范例,同时开启了公益合作新模式:民间发力、官方响应,意见领袖呐喊、草根民众力推,将各种力量拧成一股合力,最终达到目标。

2012

地方立法倒逼国家政策出台

8月,深圳市政府法制办的网站上挂出一条消息:市民政局组织起草了《深圳经济特区慈善事业促进条例(送审稿)》送我办审查。为进一步增强立法的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这一消息如同给公益圈投入一颗重磅炸弹,引发极大关注。

点评:尽管只是一份“送审稿”,但作为经济特区的深圳,又在社会组织开放这条路上走在全国最前。不过,如果国家慈善法长期缺失,那地方慈善法规也很难取得系统性突破。

2013

袁厉害事件

1月4日,河南兰考县一居民楼发生火灾事故,袁厉害收养的孩童中7人不幸丧生。由于兰考县没有儿童福利院,从1986年开始,袁厉害累计收养了100多个弃婴,被称为“爱心妈妈”。按照收养法的规定,袁厉害不具备收养资格,但由于向民政部门交送弃婴的流程过于繁琐、有缺陷的儿童很难被国内家庭领养等诸多问题,袁厉害的“非法收养”被默许并成了对政府公共服务不足的重要补充。

点评:一场大火烧出中国儿童福利之殇,引发公众对“合情、合理,不合法”的收养之痛的探讨。“袁厉害事件”是对中国儿童福利制度的一次拷问,也是对民间救助力量、政策导向的一次检验。

2014

嫣然天使基金受质疑

1月,周筱赟实名举报:嫣然天使基金存黑幕,唇腭裂人均手术成本超高,基金会7000万善款下落不明,涉嫌利益输送等。同时,他向北京市朝阳区民政局申请公开嫣然天使儿童医院的财务状况,但区民政局以“权利人不同意公开”为由,不予公開。12月18日,朝阳法院判决朝阳区民政局撤销“不予公开”的答复,限15日内重新对周筱赟进行答复。持续了一年的该事件终于暂告段落。

点评:此次质疑的最大意义在于厘清了如何界定慈善组织公开的边界和权责利,比如,哪些内容由主管部门负责公开,哪些内容基金会必须公开,哪些内容公开与否取决于基金会自己的选择。

潘石屹为国外高校捐款引争议

7月,潘石屹在全球范围内捐助1亿美元助学金,其中,哈佛大学获得1500万美元。此举引来一片质疑:潘石屹置中国贫困学生于不顾,而为哈佛贫困生捐款,有为自己儿子买通知书的嫌疑。

点评:中国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在慈善领域也应扮演起相应角色。未来海外捐赠一定会越来越多,中国民众需要放开胸怀。

“冰桶挑战”

“冰桶挑战”是一项呼吁公众关注肌萎缩性脊髓侧索硬化症(渐冻人病)的公益活动,风靡美国。8月,活动传至中国,科技界、演艺界、公益圈大佬纷纷加入“冰桶挑战”行列,一起为慈善“湿身”。

点评:“冰桶挑战”让公众认识到慈善不再只是打悲情牌,也可以以一种新奇、好玩的形式开展,增加慈善活动的公众参与度。

2015

《慈善法》提交审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草案)》首次被提交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备受社会关注的规范慈善行为、慈善信息公开、慈善监管等问题在法律草案中都有体现。

点评:我国慈善领域太需要一部基本法来规范和引导了。

9.民间公益事业 篇九

各位评委老师:

大家好,我说课的题目是人教版中国美术鉴赏第九课《美在民间——中国民间美术》,下面我将从:说教材,说学情,说教法学法,说教学过程来进行此次说课。

一、说教材:

(一)、教材分析:本课中国民间美术作品欣赏,旨在开阔学生视野,让学生了解我国璀璨民间美术,丰富学生的知识面。教材内容主要内容包括四个方面:

1.民间美术与人们的生活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2.民间美术的主要类别。

3.民间美术所具有的审美价值与社会价值。

4.民间美术独特的形式语言与表现手法以及其中的寓意。本课主要围绕中国的民间美术这一主题来展开教学,目的是让学生了解民间美术的重要意义和价值,提高学生对民间美术的审美能力,从而能够自觉地保护这一传统。

(二)、学习目标

1、知识与技能:

①理解民间美术与民俗文化之间的密切关系。

②了解民间美术的主要类别。

2、情感态度和价值观:

①通过本课的教学,使学生走近民间美术、走近生活,达到拓宽美术视野,增长知识的目的。

②通过多种实践,让学生感受民间美术的魅力,培养学生对民间美术的欣赏能力。

③关注社会热点,懂得民间美术在现代设计中的重要性,培养学生对祖国传统艺术的传承与创新精神。

3、过程与方法:

教学过程中通过图片欣赏、讲解民俗活动、解释吉祥图案的内涵等方法,引导学生进入乡土文化的氛围中。教学中把欣赏与实际生活结合起来,调动学生主动参与的热情,激发创造思维。

(三)、重点难点

帮助学生理解民间美术作品中所包含的丰富的精神内涵、民俗生活内容和植根于民族文化深处的审美理想。

二、说学情

高中生的身心发展水平接近于成熟状态,自我意识和独立意识增强,知识和社会素养不断提高,且具有较强的判断、辨别、分析问题和较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但对民间美术的种类接触较少,对民间美术的艺术语言的特征的知识了解也相对匮乏,亦对民间美术与民间习俗关系的了解知之甚少,因此教师要有意识地引导学生对民间美术不同种类的具有典型、代表、特色、优秀的作品进行鉴赏,领略民间美术的种类、领会民间美术的艺术语言的特征和相关的艺术表现手法,感受和体会民间艺术的美感、塑造健全的高水平的艺术修养、健康高雅的情趣和充实丰富的精神世界。

三、说教法学法

教学方法采用讨论式:师生共同探讨,学生分组探究,使学生积极参与到教学中来,在第二课时前事先布置学生注意搜集民间美术的资料,让学生按照自己的想法看法分组并选择适合本组的形式呈现其课题成果,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说教学过程设计

1、导入:课件展示若干泥人、剪纸、风筝、面具、年画等民间美术作品。提出问题:

学生对比欣赏,回答问题。

问题一:你知道以上这些作品都属于什么艺术种类吗? 问题二:请讲一下你们所理解的“民间美术”的概念?

2、授课内容安排:

①民间美术的概念

老师总结一下民间美术的概念,以及都有哪些种类。

民间美术是人民群众创造的,用以美化环境、丰富民间风俗活动和在日常生活中应用及流行的美术。它是中华民族文化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它运用最乡土、最自发的艺术语言,完美的体现了民间意识中最美好的愿望。

②赏析民间美术作品,了解其种类、特点。民间美术种类:

a.各地剪纸

包括窗花、礼花、刺绣、刺绣花样。

(介绍多色剪纸,例如凤翔的剪纸,陕北的剪纸等.)剪纸可以用来表达喜庆与祝福,剪纸还是最普遍最单纯的民间美术,剪纸还是各种民间美术的基础。欣赏黑板上张贴的剪纸作品,可见剪纸艺术的要求很严格。另外,剪纸不仅可以用剪刀,还可以用刀刻。总结剪纸的三种形式。再来看一幅非常有代表性的作品一一《五福捧寿》。剪纸中有一类是做刺绣的底样,北京地区俗称花样子,使用刀具在纸上刻成,内容有花乌虫鱼各种题材,巧手绘制在枕头、鞋头、肚兜等物品上。学生欣赏实物展示,总结剪纸的种类:分为窗花、刺绣花样、顶棚花、门笺、礼品花等。

玩具

包括泥玩具、陶瓷玩具、布玩具、及综合材料所制玩具等。

(介绍:宝鸡凤翔的泥塑玩具、宝鸡特有的马勺脸谱制作,凤翔的布老虎、风筝)泥塑:泥塑艺术是我国一种古老常见的民间艺术。它以泥土为原料,以手工捏制成形。或素或彩,以人物、动物为主。天津“泥人张”彩塑是清道光年间发展起来的,自张明山先生首创,流传至今已有180年历史。泥人张彩塑具有鲜明的现实主义艺术特色,能真实地刻画出人物性格、体态;追求解剖结构,夸张合理,取舍的当;用色敷彩,典雅秀丽。泥人张彩塑适于室内陈设,一般尺寸不大,约40厘米,可放在案头或架上。它所用的材料是含沙量低无杂质的纯净胶泥,经风化、打浆、过滤、脱水,加以棉絮反复杂糅而成的“熟泥”。经艺术家手工捏制成形,自然风干,再施以彩绘。

绘画

包括版画、年画、建筑彩画、壁画、漆画、灯笼画等。

(介绍凤翔南小里村的年画,天津杨柳青年画)年画:提问为什么春节时家家户户都要贴年画?学生思考回答:为了满足纳福迎祥、万象更新的民俗需要。年画种类繁多,题材内容异常丰富,当然如今已不常见了,但在我国部分农村依然保持贴年画的风俗。教师阐述:中国不仅有四大名绣,还有三大年画产地分别是:天津杨柳青、江苏桃花坞、山东潍坊杨家埠。欣赏不同类型的年画作品,感受中国民间美术的亲切和生活的美好。

戏具用品工艺

包括木偶、皮影、面具、花会造型等。

(介绍皮影就是我们当地俗称的灯影和马勺面具)皮影:它的艺术风格,在民族艺苑里也是独树一帜。它为了适应皮影戏的幕影表现形式,采取了抽象与写实相结合的手法,对人物及场面景物进行了大胆的平面化、艺术化、卡通化、戏曲化的综合处理。其脸谱与与服饰造型生动而形象,夸张而幽默。或淳朴而粗犷,或细腻而浪漫。再加上雕工之流畅,着色之艳丽,通体透剔和四肢灵活的工艺制作效果,着实能使人赏心悦目,爱不释手。中国皮影艺术,是我国民间工艺美术与戏曲巧妙结合而成的独特艺术品种,是中华民族艺术殿堂里不可或缺的一颗精巧的明珠。

③深入探讨民间美术的文化内涵

a.双龙戏珠在不同的民间美术类型中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但都寄托着人们的理想和美好祝愿。

b.民间美术的魅力是不是只停留在它的外在形式上,它还有更深刻的含义 c.逢年过节人们都喜欢在家门口贴一个福字,而且一定要倒过来贴,为什么呢?

“福”字的内涵:为什么把蝙蝠与“福”联系起来。d.民间美术中的形象含义:

龙:高贵、神圣、传统 , 龙有三停九似之说,自首至膊,膊至腰,腰至尾,皆相停也。角似鹿、头似驼、眼似兔、项似蛇、腹似蜃、鳞似鱼、爪似鹰、掌似虎、耳似牛”

老虎:避邪

龟鹿:长寿富贵

松鹤:长青,松鹤延龄

鲤鱼:鲤鱼跃龙门

喜鹊、梅花:喜上眉梢

牡丹花:花开富贵

帆船:一帆风顺

瓶、如意:平安如意

鸡、如意:吉祥如意

④民间美术的特点

a.造型:形象古拙、概括、简练,即抓住了形象的主要客观特征,又进行大胆的取舍、夸张、变形。

b.色彩:色彩鲜艳,对比强烈,提取自然形象的色彩并进行夸张和随心所欲的搭配,常采用互补色的对比关系:如红雨绿、蓝玉黄等单纯鲜艳的色彩搭配,体现一种质朴、真挚、热烈的情怀。

c.主题:大多是吉庆有余、福禄寿喜、祛病避邪的主题。寄托着劳动人民的向往美好生活愿望,代表着普通劳动人民的真挚情感、好恶。

⑤民间美术与民俗文化的关系

.民间美术贯穿于整个民间生活之中,是民众生活的一部分。民间美术以民俗为基础,来源于民俗。民俗与民间美术二者又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发展的。丰富的民俗活动,不仅是民间美术创造的源泉,又是民间美术作为民俗内容的表现形式。

⑥民间美术的传承与在当今时代的现实意义

a.民间美术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保持原汁原味、乡土气十足的原生态美术;另一类是随着社会的不断变化而随之变化。我们甚至可以把“民间美术”改为“都市民间美术”或者“都市休闲美术”,在传统技艺中融入现代创作理念,使之更符合现代人的审美情趣。

b.传承和创新对民间美术而言是同样重要。对一个好的民间艺术设计师来说,每做一件作品,不是顺手拿来,而是要有所创新,有自己独特的创意和构思,这才是最重要的。

c.民间美术在各艺术领域的应用。

3、思考

综合上述的学习,写出你对民间美术的个人感悟。要使中国民间美术发扬光大,应采取哪些有效的保护措施?

4课后作业

以组为单位,课后调查、收集剪纸、年画、皮影、玩具、刺绣与染织五种民间美术类型的相关资料,并且选择适合本组的呈现形式(如:实物呈现、课件展示、文字表述、舞台表演等)。

五、教学评价

10.民间公益事业 篇十

高尔基曾经说:“不了解民间口头创作,就无法了解劳动人民真正的历史。” 世界文学的源头始于英雄史诗、童话、传说、歌曲、谚语、谜语,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民间口头创作。民间口头创作是语言艺术的一个门类,它汇聚了人民集体创作的的口头艺术作品,没有具体作者。

民间口头创作的历史十分悠久,他产生于人类文字诞生之前,却很晚才成为人们自觉研究的对象。俄罗斯的民俗学产生于18世纪,形成于19世纪上半叶。数个世纪以来,俄罗斯人民不断创造上述作品,口耳相传,世代承袭。这些作品反映了俄罗斯人民的生活、愿望和梦想。

叙事类民间口头创作,顾名思义,即叙事性质的口头创作,按照题材又分为壮士歌,民间童话故事,传说、神话和鬼怪迷信故事等。

一、壮士歌(Былины)

壮士歌是一种叙事性歌曲,歌颂古罗斯历史上的英雄事件或个别场景。古罗斯的英雄史诗壮士歌产生于古罗斯国家形成并得到巩固的10世纪。壮士歌以现实的历史事件为基础,某些壮士歌主人公的原型是现实中的人。然而,壮士歌很少保留准确的现实描写。其主要价值体现在人民是这些作品的创造者,其中反应了人民的世界观、人民对历史事件本质的评判和队社会关系的理解以及人民的理想。根据事件发生的地点,俄罗斯壮士歌传统上分为基辅(киевский)和诺夫哥罗德(новгородский)两个系列。基辅系列壮士歌的事件发生在基辅罗斯的首都,主人公是俄罗斯的几位光荣的勇士:伊利亚·穆罗梅茨、多勃雷尼亚·尼基季奇和阿廖沙·波波维奇。此系列的壮士歌包括约50种紧密相关的故事情节。贯穿各个情节的基本思想是赞美故乡,培养爱国之情,为国家统一和民族自尊而战。

与基辅系列的壮士歌不同,诺夫哥罗德系列的壮士歌表达了商人对财富和奢华的追求,他们的大胆游历精神以及精干、豪放和无畏。诺夫哥罗德的城市生活在其中得到了鲜活的再现。公元11-12世纪,该城市已经是一座富庶的贸易之城。关于商人萨徳科的壮士歌在诺夫哥罗德系列壮士歌中占有突出的地位。关于萨徳科的故事人所共知的有三个情节:致富奇迹(чудесное обретение богатства),与诺夫哥罗德城打赌(спор с новгородом),在海王的宫殿做客(пребывание на дне у морского царя)。人民通过萨德科塑造出一个魅力四射、身体强壮、精力充沛、才华横溢的俄罗斯人形象。

俄罗斯的壮士歌大多是在19-20世纪记录下来的。壮士歌的内容多姿多彩,学界已知的情节大约100多种,各种变体和不同版本达3000种。

二、民间童话故事(Народные сказки)童话故事是口头讲述的引人入胜、难以置信又具有教育意义的故事。俄罗斯的童话故事通常分为动物童话、魔幻童话和日常(笑话类和小说类)童话。最古老的是有关动物的童话,晚些时候产生了魔幻童话和笑话故事,再后来出现了小说类童话。

动物童话(сказки о животных)的基本特征十分明显,即:其主人公都是动物。《狼和山羊》《落入深坑的动物们》、《狼和七只小羊》、《笨狼》、《狐狸和大虾》等动物童话在俄罗斯特别受欢迎。俄罗斯的民间动物童话和寓言一样往往被看成是对人的隐喻。狡猾的狐狸、胆小的兔子、贪婪的狼是经常出现的童话主人公。

魔幻童话(волшебные сказки)和其他所有童话的主要角色都是人,这是它们与动物童话的首要区别。魔幻童话的主人公风华正茂,他到了成家的年龄,精力充沛,对成年生活做好了准备。但他先要接受严峻的考验,接触到各种各样的神奇力量。奇妙的想象是魔幻童话的基础。因此,飞毯、快行靴、隐身帽、神器桌布、起死回生的仙露等宝物在其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他们帮助主人公战胜蛇妖、老妖婆娅加以及长生不老的科谢伊所代表的邪恶力量。魔幻童话表现出人们对真理和正义战胜邪恶的憧憬。

俄罗斯日常生活题材童话(бытовые сказки)的数量十分可观,占所有童话的半数以上。其中笑话故事和小说类童话的地位尤为突出。日常笑话类童话以无所不在的笑为基础,笑是解决冲突的方式和战胜敌人的法宝。该题材童话的主人公在家庭或社会中没有地位,通常是贫苦农民、雇工、小偷、士兵、忠厚老实的呆子、受气的丈夫、与他们对立的是有钱的庄稼汉、神甫、老爷、法官、小鬼、“聪明的”兄长、凶恶的妻子、人民利用一切愚弄方式表达对负面人物的蔑视、日常小说类童话为叙事类民间口头创作增添了新的特质,即:注重揭示人物的内心世界,开始通过心理冲突折射故事情节。日常小说类童话的题材反映的是个人生活,主人公通常是劳燕分飞的恋人、名声遭到玷污的姑娘、被母亲逐出家门的儿子、无辜受折磨的妻子、受兄长诋毁和残酷惩罚的妹妹等。心理描写令小说类童话开始具有长篇小说式的,前文学的特征。

普希金、果戈理、涅克拉索夫、托尔斯泰、谢德林、高尔基都曾经在创作中使用过民间故事的情节。在俄罗斯,关于民间童话故事最著名的一本书是俄罗斯接触民俗学家阿法纳西耶夫编纂的《俄罗斯民间童话故事集》(народные русские легенды),其中收录了约600篇童话。

三、传说、神话和鬼怪迷信故事(Предания,легенды,и демонологические рассказы)传说、神话和鬼怪故事属于非童话类民间口头散文创作。传说是关于过去的口述故事,是“口述的历史”。对传说的记录早于其他许多民间口头创作体裁。传说的主要功能是保留民族的历史记忆。传说记叙的是具有普遍意义的重要事件,其主人公是国家、民族、历史、具体阶级或阶层的代表。如,关于普加乔夫的民间传说(предание о пугачёве)和关于叶尔马克政府西伯利亚的民间传说(предание о покорении Сибири Ермаком)等。神话是通过艺术的和诗意的形式来讲述的历史事件传说。如果以更广阔的视角看待神话概念,那么可以说这是一种具有奇幻因素,却又被信以为真的民间口头创作。在俄罗斯,关于“基捷日城”(о граде)和“白水国”(о беловодье)的神话广为流传。

古代文献记录了大量有关部落始祖、民族征战等内容的传说和神话。有关公元2-6世纪历史事件的民间传说在《伊戈尔远征记》(слово в полку Игореве)中得到了体现。《往年纪事》(повесть временных лет)保存了斯拉夫人和古代突厥部落阿瓦尔人在7世纪征战的传说。事实上,古罗斯编年史对公元9-10世纪事件的记叙完全以民间口头创作为基础。可以通过阿法纳西耶夫的杰作《俄罗斯民间神话集》了解俄罗斯的民间传说和神话。

古代东斯拉夫人(俄罗斯族的祖先)曾经信仰多神教。他们承认多神的存在,赞颂祖先和大自然,崇拜雷神庇隆、太阳神达日鲍格、风神斯特利鲍格、世间万物之祖罗德、家畜和财富的庇护者维列斯、妇女手工劳动的庇护者女神莫科什等。在罗斯接受基督教以后,斯拉夫人的诸神灵不复存在。保留下来一些民间鬼怪故事,即通常与家神、林妖、水神、人鱼、沼泽怪物等低级神灵有关的迷信故事。

11.民间公益事业 篇十一

认同“青年+公益+文化”的理念

柯召民在工作之余致力于推动社区公益读书已经有十年了,2006年5月,他与一耽学堂几次接触,对“青年+公益+文化”理念比较认同,于是和家人商量先带自己小孩学习一下传统文化,“为了给小孩找个伴,找了一位老朋友黄亚海每天下班后各自带到公园晚读。一个月左右,两个四五岁的小孩就把《三字经》、《千字文》、《大学》读下来,小孩对朗诵中国古文的兴趣和热情远在大人之上。于是我和黄亚海商量各自回到社区义教。”柯召民回忆着读书公益小组的最初缘起。

“回社区首先面临的一个问题是如何寻找学生,权衡再三还是从熟人圈子开始,手放到邻居家的门上,放下举起如是者三,最后终于还是敲开对门邻居的家门,进到他家坐下来已是紧张到全身大汗淋漓,准备了好多想说的话全忘了,只是简单地说想教小孩读下书认下字,地点就是楼下草地上,永远是免费的。”就这样启动了公益读书之旅。因他身在广东茂名,且受一耽学堂的影响,因此这一公益读书小组被称之为一耽学堂茂名公益小组。

柯召民和他的学生们持续进行的活动主要可分两类,一是常规性的教学,二是随机性的文化活动与生活实践。

“我们义教时间都是每周一至周五下午五点半至六点半点,寒暑假放假,学校一开学我们就上课,学校一放假我们就停课。因为是公益的形式,来者不拒,去者不留,几年下来教过的学生有400多人。”柯召民说, “课程教过的有《三字經》、《千字文》、《孝经》、《声律启蒙》、《大学》、《中庸》、《论语》、《老子》、《黄帝内经》节选和《庄子》节选。”

随机性的文化活动与生活实践形式就比较自由,也丰富很多,柯召民认为进行这些活动落实知行合一的理念,也很有必要,“我们不仅要读有字书,更要读无字书,就是要将读书与生活结合在一起,不断印证圣贤的教诲。”

“知行合一”落地实践之中

公益读书小组进行过很多实践活动,比如,带领孩子们去农村体验生活,“2009年7月我和义工陈志浩、黄亚海进行一次为期10天的乡村生活体验与传统文修习,带了18个小孩到远离市区30公里的乡村里体验生活。”白天读书,农耕,做饭,远行,远离都市和电子产品,感受生活种种。

他还和伙伴们带领孩子们做方言的拯救行动,“方言是中国地方文化的载体,然而这种载体正面临着消失的危险。由于方言受到极度岐视,因而现在小学生基本不会用方言读汉字。这种趋势导致地方文化在下一代中找不到知音,例如茂名的单人木偶剧、咸水歌、粤剧等在年轻人中基本没有观众了。作为当代读书人的我们看到如此优秀文化在我们这一代消失,真是痛心不已,有的传统地方文化甚至在文字资料中连名字也没留下. 如今有很多媒体说振兴粤剧,振兴昆剧等等,其实首先应该是拯救母语。”柯召民说,“基于以上的原因,我们上课时对于一些音律方面的课程如《声律启蒙》,用粤语诵读,让大家多接触乡土语言。同时利用业余时间收集些地方文化如木偶剧、咸水歌的文字资料与录音。”

柯召民也带领孩子们去“行脚”,他认为,“每个人都在现代科技所铺设的一条虚拟的道路上越走越远,乃至忘记了或者一定程度上忘记了生命一些最基本的实事——用脚走路。于是就想到行脚这个活动”。“步行的沿途大部分都是一些乡村和山野的风光,身体筋骨的劳累虽然感受也很强烈,但同时也能感受那份天地的自由和宁静。”柯召民说。

此外,他和孩子们还一起组织赈灾义卖、中医认知、孔庙祭孔等活动,他和孩子们一起在传统文化的实践中感受着内心的充盈。“通过实践,我们认为中国传统文化的希望是在每个公民的自我革新,而每个公民的自我革新首先是当代读书人的自我革新。大家都想在当下纷乱的社会中寻找到自己内心的平静,不作心外驰求,力求自己成为当下的清流,不作随波逐流,风下之草。”柯召民说。

书院应是社会人心教化的系统

在长期的实践过程中,柯召民也积累了很多经验和感受,”书院需要的一定是一批有热情,有智慧的老年人,一定是一批公心天下,有恒心有勇气、有担当的青年。它的教育对象一定是所有的普罗大众,书院永远不会是富人的私家会所,所有关注书院普及的文化人,要清醒认识到书院一定要深深扎根民间这块肥沃的土地将来才可能长成参天大树。他同时也建议:可以通过建立以地级市为范围书院实践基地;招募有文化义工经历的人组建各地书院组织;充分利用好农村关闭小学校舍作为耕读实践基地;以公益形式推广书院教育等方式让更多的人参与其中。

书院在是中国古代知识分子的精神家园,多少仁人义士,在书院的教育下自觉承担起家国兴衰之大任,立下“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之宏愿。时至今日,我们已很难用一种简单定义来描述书院。书院是什么?有仿古风格的粉墙黛瓦的教学建筑,加上一块门匾,这是不是就是当下的书院呢?柯召民说:“我们认为当下的书院应是社会人心教化的系统。它一定要在当下社会生活的人心重建中发挥作用,才会成为有源之水。要做到教化人心,一定要以平实的心态在基层扎根,用公益与文化结合的方式帮助群众,温暖群众。”

责任编辑 王碧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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