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试验检测资质

2025-02-05

公路工程试验检测资质(精选13篇)

1.公路工程试验检测资质 篇一

1.1 概念

检验检测机构是指依法成立, 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 利用仪器设备、环境设施等技术条件和专业技能, 对产品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进行检验检测的专业技术组织。

资质认定是指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测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 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实施的评估许可。

认证是指有认证机构证明产品、服务、管理体系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相关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或者标准的合格评定活动。

1.2 资质认定和计量认证的关系

资质认定和计量认证是包含关系。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资质认定既包括《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等一般法律法规规定的计量认证, 也包括《食品安全法》、《医疗器械管理条例》等特殊法律法规规定的食品检验检测机构的认定、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等。因此, 计量认证是资质认定的形式之一, 资质认定和计量认证是包含关系。

2 资质认定条件和程序

2.1 检验检测机构申请资质认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 申请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 首先是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 具有与其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相适应的检验检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3) 申请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 应当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 工作环境满足检验检测要求;

(4) 申请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 应具备从事检验检测活动所需的检验检测设备设施;

(5) 申请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 应具有并有效运行保证其检验检测活动独立、公正、科学、诚信的管理体系;

(6) 除以上五项条件之外, 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对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有其他特殊要求的, 检验检测机构还应当满足其要求;

2.2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程序

(1) 申请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按照规定, 向国家认监委或者省级资质认定部分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材料。申请机构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通过网上审批系统提交材料的, 书面材料只要满足归档要求即可。

(2) 资质认定部门应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自收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符合受理条件的, 应当发放行政许可受理决定通知书, 不符合受理条件的, 应当发放行政许可不予受理决定通知书。

(3) 技术评审包括申请材料书面审查和现场技术评审。资质认定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 完成对申请人的技术评审。评审组收到评审材料后, 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书面审查, 如发现机构提交的材料不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测》的要求, 应当及时反馈资质认定部门。对通过材料书面审查的, 应当在35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评审。技术评审时间不算在许可时限内, 由于申请人整改或者其它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情况除外。整改期限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如申请人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按期实施评审的, 应当由申请人在现场评审前提交延期评审的说明。

(4) 资质认定部门应当自收到评审组或者专业技术评价机构上报的技术评审材料起20个工作日内, 作出是否许可的决定。准予许可的,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向申请人颁发资质认定证书。对于现场评审结论为“不合格”或者30个工作日内没有完成整改的, 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 并将原因书面告知申请人。

3 检验检测机构从业规范

检验检测机构从业范围, 是指取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遵守的从业要求。检验检测机构可以通过《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以及《作业指导书》等文件化的管理体系, 按照规定编制本机构的工作要求, 并在实际工作中遵照执行。

检验检测机构从业范围主要规定了从业基本规范、独立性规定、管理体系规定、检验检测数据结果、人员管理、资质认定证书和标致禁止性规定、检验检测报告标注、检验检测样品、档案管理、分包、保密等内容。

4 监督管理

资质认定监督管理的内容主要规定了监管机制、诚信档案和分类监管、能力验证或者比对、信息公开、信息上报和自我声明、闻讯告诫、注销资质认定、举报制度等内容。资质认定部门应当依据监管职责分工和监督管理方法, 制定相应的监督管理制度和措施, 并据此组织开展监督管理工作。

4.1 国家认监委的监督管理

(1) 委托行业资质认定评审组组织实施相关行业领域国家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的日常监管。

(2) 委托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组织实施检验检疫系统检验检测机构的日常监管。

(3) 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实施对相关领域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

(4) 国家认监委直接组织检查组进行监督检查。

4.2 省级资质认定部门的监督管理

省级资质认定部门负责所辖区域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原则上, 省级资质认定部门负责辖区内所颁发省级资质认定证书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需要时, 根据国家认监委的统一安排, 也可以对辖区内取得国家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5 结论

2.公路工程试验检测资质 篇二

2.下列疾病患者可以使用氢化可的松的是()A A.原发性或继发性(垂体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 活动性消化性溃疡、创伤修复期、角膜溃疡

C.未能控制的感染 D.较重的骨质疏松

51.苯巴比妥的适应证,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

A.用于治疗三叉神经痛、隐性营养不良性大疱性表皮松解、肌强直症及三环类抗抑郁药过量时心脏传导障碍等

B.治疗惊厥,热性惊厥及其他原因引起的惊厥

C.抗高胆红素血症用药 镇静、催眠

52.喷托维林的禁忌证不包括()B? B.妇女妊娠前 3 个月内禁用

C.因尿道疾病而致尿潴留的患者禁用 D.妊娠期、哺乳期妇女

53.()是诊断冠心病的“金标准” B A.平板运动试验 B.动态心电图

D.冠状动脉CT

5.)A

A.胸痛胸闷的部位主要位于胸骨后、心前区,常放射至左肩背、左上肢或咽颈部、下颌、牙齿

B.舌下含服硝酸甘油常不能缓解 C.D.胸痛或胸闷常在体力活动、情绪激动等诱因下发生 6.)C

A.B.血片中可见红细胞染色浅淡 C.典型的血象为大细胞高色素性贫血 D.血片中中心淡染区扩大,大小不一

脑血栓形成在<()小时的时间窗内有适应证者可行溶栓治疗 B

A.12 B.6 D.48 7.当妊娠高血压疾病患者的平均动脉压达到或超过()mmHg时,应给予降压药 B

A.130 B.140 C.150 D.160

9.以下哪项不属于头孢呋辛常见不良反应中的胃肠道反应()A A.血栓性静脉炎 B.恶心 C.腹泻

D.抗生素相关性肠炎

79.以下关于颠茄禁用慎用的说法错误的是()A 可以和促胃肠动力药合用

B.酊剂浓度剂量不可过大,以免发生阿托品化现象

C.对本品过敏者、哺乳期妇女、前列腺增生者、心动过速患者禁用

D.孕妇及高血压、心脏病、反流食性食管炎、胃肠道阻塞性疾患、甲状腺功能亢进、溃疡性结肠炎患者慎用

2.地芬尼多预防晕动症,应在出发前()分钟服药 B A.20 B.30 D.120

3.缩宫素适用于()D A.出现胎儿窘迫者

B.子宫收缩乏力长期用药无效者

C.多胎妊娠者

D.因宫缩无力引起的子宫出血

4.格列本脲的最大剂量为每天()mg A A.15 B.30 D.60

甲亢的建议总疗程达(),期间有病情波动者,疗程相应延长 A

A.1年半~2 B.2~3 C.1年~1年半 D.半年~1年

6.乙酰唑胺的血浆半衰期为()小时 A? A.4 C.8

7.成人滴注阿米卡星时,应在()分钟内缓慢滴注 D A.5~10 ~25 D.30~60

8.中枢抑制剂(如巴比妥类、地西泮等)、抗精神病药(如吩噻嗪类药)安定剂、麻醉剂有加强芬太尼的作用;如联合应用,本品的剂量应减少()C

A.1/2~1/5

号C.1/4~1/3

D.1/2~1/3

设备名称以下关于对乙酰氨基酚禁用慎用说法错误的是()A

厂牌及规格型号

B.肝、肾疾病患者慎用

精度

D.3周岁以下儿童及新生儿避免使用

10.丝裂霉素常见不良反应中恶心、呕吐发生于给药后1~2小时,呕吐在()小时内停止,而恶心可持续2~3日 B

A.1~

性能

B.3

状况

C.5~6 D.6~8 2.(管理编号

D

A.慢性浅表性胃炎

标定单位和日期十二指肠溃疡 C.胃溃疡

承担

3.“口周苍白圈”是哪种疾病的特征表现()C A.备 注 带状疱疹

C.一

4.未开瓶使用胰岛素应在()条件下保存 A ~8℃

B.12~18 C.0~2℃ D.-8~ ℃

5.氰化物中毒患者呼气时有()A A.苦杏仁味 B.烂苹果味 C.重金属味 酒味

88.()是输尿管结石的主要表现,由结石在输尿管内移动所致 A.肾功能损害 B.蛋白尿 C.血尿 D.肾绞痛

()是急性化脓性骨髓炎治疗的关键 A.去除与该病相关的危险因素 B.早期使用有效抗菌药物 C.减少局部负重活动 D.对症止痛治疗 D

8.乳腺癌术后复发危险度分级中高度危险指的是()C A.B.pT)≥2cm,组织学分级/核分级2~3

(二)水泥试验

C.1~3个阳性者且Her-2过度表达或扩增,腋淋巴结4 D.年龄≤35岁,腋淋巴结1~3个阳性但没有Her-2过度表达和扩增 9.以下哪项不属于喷托维林常见不良反应()D A.B.轻度头痛、头晕 C.口干、恶心 D.烦躁、血压升高 10.)

A.对本品过敏者

B.青光眼及前列腺肥大者 C.儿童脑外伤者 D.老年患者

1、()对幻觉妄想、思维障碍、淡漠木僵及焦虑激动等症状有较好的疗效,用于精神分裂症或其他精神病性障碍

2、()可通过胎盘屏障,故妊娠后期母体用量可能增加,分娩后6 C

3、()是获得肺癌病理学诊断最简单、经济、有效的方法,阳性率在60%~80%

D

5、()是目前公认的早期发现前列腺癌最佳的初筛方法 D

6、()是胃癌根治的前提,也是当前我国防治胃癌的关键

7、产后出血指的是胎儿娩出后()小时内出血量达到或超过400ml或()小时内失血量达到或超过500ml D

9、第()脑神经损害者,应用阿米卡星可导致前庭神经和听神经损害C

10、对原因不明的神志丧失的患者用氟马西尼鉴定是否为苯二氮类药物中毒,开始用量是0.2mg,一般最大剂量为()mg C

11、非ST段抬高心肌梗死,心绞痛发作时可出现2个或更多的相邻导联ST段下移≥()mV B

67.()为肺癌影像诊断中不可缺少的检查手段,其对肿瘤分期、定位,了解肿瘤侵犯的部位和范围,搜索位于隐蔽部位的病灶等具有重要意义 A

A.CT B.X线 C.MRI D.PET-CT

68.乳腺癌化疗过程中主要的不良反应不包括()A A.呼吸系统毒性反应 B.血液学毒性 C.D.心脏毒性反应

66.阿托品中毒的主要临床表现不包括()C A.烦躁 B.C.血压升高 D.心率明显增快 12 B

13、服用以下哪种药物可出现舌苔及大便呈灰黑色,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14、复方氯化钠的禁忌证包括()

15、腹膜透析液的禁忌证不包括()D、感冒清热颗粒对下列哪种患者禁用

18、关于利福平叙述错误的是()D

19、关于乙酰胺叙述错误的是()

20、踝关节扭伤可使用弹力绷带、石膏或支具固定踝关节()周,有利于韧带的修复 C

21、藿香正气水对下列哪种患者禁用()22

(四)65.猝死时的基础生命支持,胸外按压的位置在()A A.胸骨中下段 B.胸骨上中段 C.第3肋骨左侧 D.第3 24

25、抗癫痫药的治疗原则,认识错误的是()D

26、硫酸亚铁成人预防量为()g/日

27、硫酸亚铁与氯霉素或()同用,可延缓或损害造血功能

29、慢性喉炎治疗的关键是()

30、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口服羟基脲治疗,()周为一疗程B

31、慢性阻塞性肺病急性加重期,如考虑革兰阳性球菌感染,可选择大剂量青霉素()静脉滴注D

100.感冒清热颗粒对下列哪种患者禁用 A.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

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患者

C.D.对本品过敏者

21.()主要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泌尿系统、呼吸系统、肠道感染以及脑膜炎、软组织感染、败血症、心内膜炎等 D 治疗风湿热的抗风湿的首选药物是()

B.C.阿司匹林

设备名称

63.关于硫代硫酸钠叙述错误的是()D

B.静脉注射量大或注射速度过快时,应注意不良反应 C.本品不能与亚硝酸钠混合同时静脉注射,以免血压下降 D.数量

42.利多卡因的禁忌证是()

性能状况

A.阿--

出厂编号

B.心、肾功能不全,重症肌无力等患者禁用 C.颅内压增高、脑出血、甲亢病及青光眼患者禁用

D.禁用于顽固而且难治的高血压和严重的心血管疾病患者以及近期曾患心肌梗死者

64.承 类药物中毒,开始用量是0.2mg,一般最大剂量为()mg B A.0.3 B.0.4备 注

60.以下关于山莨菪碱禁用慎用的内容错误的是()C A.婴幼儿、老年体虚者慎用

B.急腹症未明确诊断时,不宜轻易使用 C.D.反流性食管炎、重症溃疡性的结肠炎患者慎用 62.关于丝裂霉素叙述错误的是()A.主要适用于胃癌、肺癌、乳腺癌 适用于水痘或带状疱疹患者

C.适用于肝癌、胰腺癌、结直肠癌 D.适用于癌性腔内积液

34、帕金森病的治疗使用苯海索,开始一日()mg,以后每3~ 日增加()mg 至疗效最佳而又不出现不良反应为止

35、缺血性脑血管病、偏头痛、轻度蛛网膜下脑出血所致脑血管痉挛、突发性耳聋、轻中度高血压病应选用下列哪种药(36、乳酶生的注意事项,下列说法正确的是()37

(五)无机结合料试验D

38、丝裂霉素常见不良反应中恶心、呕吐发生于给药后12小时,呕吐在()小时内停止,而恶心可持续 ~ 3 日 B

40、头孢氨苄成人最高剂量一日不应超过()

41、头孢氨苄当每天口服剂量超过()时,应考虑改用注射用头孢菌素类药物

43、下列不是人工合成的强效麻醉性镇痛药的是()、下列关于金刚烷胺的注意事项,说法不正确的是()

B

45、下列关于头孢他啶说法错误的是()

(六)沥青试验

(七)沥青混凝土试验

(八)现场检测设备

四、工地试验室执行的标准、规范、规程清单

名 称

相应编

备号

五、审查意见

项目经理部(监理工程师)意见: 负责人:(章)年 月 日

总监办意见:

负责人:(章)年 月 日

建 设 单 位 意 见

(对施工、监理单位进场主要人员、仪器、机械设备是否满足履约要求提出审查意见)

负责

人:(章)年 月 日

质 监 站 意 见

盟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

项目

监督负责人:(盖章)年 月 日

内蒙古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

项目监督负责人:(盖章)

3.检测资质办事指南 篇三

(一)《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第三十一条:“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二)《四川省建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款:“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经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并按规定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计量认证合格,方可从事建筑工程质量检测。”

(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第三条第二款:“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并负责检测机构的资质审批。”

(四)《汶川地震灾区城镇受损房屋建筑安全鉴定及修复加固拆除实施意见》(省政府令第226号发布)第六条:“第六条地震灾区从事房屋建筑安全鉴定的鉴定机构及修复、加固、拆除的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单位,应当在资质、资格许可及本实 施意见规定的范围内依法执业,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十二条:“房屋建筑安全鉴定机构是指:……属第(二)项规定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必须具备主体结构检测专项资质。”

二、申请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中介机构,并通过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计量认证;

2、符合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的资质标准。

三、申报材料

(一)新办

1、主体结构工程检测类

(1)《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一式二份(登录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系统”中填报);(2)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

(3)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

(4)办公场地房屋产权证明或租房合同;

(5)检测仪器、设备的购置发票。其中,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还须提供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证书或证明;

(6)有质量检测、施工、监理或设计经历,并接受了相关检测技术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边远的县(区)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少于6人(四川省边远地区范围见附件1,以下同。)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结构工程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备有高级或中级职称的不得少于4名,其中1人应当具备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提供资质标准要求的注册人员注册证书,专业技术人员身份证明、职称证书以及所有人员的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材料。

(7)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及记录表格。

2、建筑幕墙工程检测类

(1)《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一式二份(登录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系统”中填报);(2)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

(3)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

(4)办公场地房屋产权证明或租房合同;

(5)检测仪器、设备的购置发票。其中,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还须提供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证书或证明;

(6)有质量检测、施工、监理或设计经历,并接受了相关检测技术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不

少于10人;边远的县(区)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少于6人。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建筑幕墙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备有高级或中级职称的不得少于4名,提供资质标准要求的注册人员注册证书,专业技术人员身份证明、职称证书,以及所有人员的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材料。

(7)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及记录表格。

3、钢结构工程检测类

(1)《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一式二份(登录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系统”中填报);(2)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

(3)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

(4)办公场地房屋产权证明或租房合同;

(5)检测仪器、设备的购置发票。其中,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还须提供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证书或证明;

(6)有质量检测、施工、监理或设计经历,并接受了相关检测技术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边远的县(区)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少于6人。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钢结构机械连接检测、钢网架结构变形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者中级职称的不得少于4名,其中1人应当具备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提供资质标准要求的注册人员注册证书,专业技术人员身份证明、职称证书,以及所有人员的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材料。(7)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及记录表格。

4、建筑地基基础质量检测类

(1)《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一式二份(登录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系统”中填报);(2)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

(3)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

(4)办公场地房屋产权证明或租房合同;

(5)检测仪器、设备的购置发票。其中,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还须提供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证书或证明;

(6)有质量检测、施工、监理或设计经历,并接受了相关检测技术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边远的县(区)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少于6人。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工程桩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者中级职称的不得少于4名,其中1人应当具备一级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提供资质标准要求的注册人员注册证书,专业技术人员身份证明、职称证书,以及所有人员的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材料。

(7)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及记录表格。

5、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检测类

(1)《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一式二份(登录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系统”中填报);(2)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

(3)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

(4)办公场地房屋产权证明或租房合同;

(5)检测仪器、设备的购置发票。其中,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还须提供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证书或证明;

(6)有质量检测、施工、监理或设计经历,并接受了相关检测技术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边远的县(区)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少于6人,提供资质标准要求的注册人员注册证书、检测技术培训合格证书,专业技术人员身份证明、职称证书、检测技术培训合格证书,以及所有人员的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材料。

(7)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及记录表格。

6、建筑节能与智能检测类

(1)《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一式二份(登录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系统”中填报);(2)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

(3)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

(4)办公场地房屋产权证明或租房合同;

(5)检测仪器、设备的购置发票。其中,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还须提供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证书或证明;

(6)有质量检测、施工、监理或设计经历,并接受了相关检测技术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边远的县(区)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少于6人,提供资质标准要求的注册人员注册证书,专业技术人员身份证明、职称证书,以及所有人员的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材料。

(7)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及记录表格。

7、见证取样检测

(1)《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一式二份(登录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系统”中填报);(2)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

(3)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

(4)办公场地房屋产权证明或租房合同;

(5)检测仪器、设备的购置发票。其中,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还须提供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证书或证明;

(6)有质量检测、施工、监理或设计经历,并接受了相关检测技术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边远的县(区)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少于6人;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者中级职称的不得少于3名,边远的县(区)可不少于2人,提供资质标准要求的注册人员注册证书,专业技术人员身份证明、职称证书,以及所有人员的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材料。

8、鉴定机构

(1)《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事故)鉴定机构资质申请表》一式二份(登录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系统”中填报);(2)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

(3)具备主体结构检测专项资质的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尚未取得主体结构检测专项资质,或同时申请主体结构检测专项资质和鉴定机构资质的,按主体结构工程检测类要求的申报材料提交)。

(二)延续

所有类别延续均需提供以下材料:

(1)《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一式二份(登录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系统”中填报);(2)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

(3)资质证书正、副本;

(4)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

(5)办公场地房屋产权证明或租房合同;

(6)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经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证书或证明;

(7)资质标准要求的注册人员注册证书、检测技术培训合格证书,专业技术人员身份证明、职称证书,以及所有人员的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材料。

(三)增项

新增检测类别均按照新办检测申报要求上报。

(四)分立、合并

1、企业合并

①合并前各企业的资质正、副本原件;

②股东会决议(拟合并的公司股东会分别做出合并决议)、合并协议;

③被吸收公司已办理注销登记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

④申请报告,拟合并企业分别提交申请报告;

⑤合并后企业的章程和股东出资协议;

⑥合并后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

⑦符合合并后企业资质类别要求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身份证明、职称证书、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注册人员还应附加盖执业印章的注册证书;

⑨若涉及到变更事项的,应提供变更材料。

2、企业分立

①公司董事会拟定公司分立的方案;

②公司股东会关于分立方案的决议;

③拟承继资质的企业的章程和股东出资协议;

④拟承继资质的企业股东出资证明;

⑤拟承继资质的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⑥分立前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⑦分立后符合企业资质类别要求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身份证明、职称证书、劳动合同、社保证明。

⑧若涉及到变更事项的,应提供变更材料。

四、办理程序

1、申请人须先登陆“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http://),进入“电子政务大厅”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系统”中填报并打印;

2、申请人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资质申请,提交申请表及附件材料;

3、市、州或扩权试点县(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在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初审完毕,在资质申请表内签署初审意见和核验原件,并将初审意见、报送公函及企业全部申请材料(需加盖初审部门原件审核一致章)上报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城乡建设厅窗口,初审部门密封。

4、住房城乡建设厅进行审核,在承诺时限内将审核意见在住房城乡建设厅网站()、省政府政务中心网公示;

5、公示期结束后即在住房城乡建设厅网站()、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站()上发布建设类企业行政许可审批决定的通告。

6、准予许可的,于取件承诺时间内向申请人颁发资质证书(见取件须知)。

五、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厅窗口

(028)86947761

省 建 设 厅 行 政 审 批

处(028)86913475

投诉电话: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028)86936179 86936381 省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厅

(028)85569206 网

4.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办证须知 篇四

一、项目名称

检验检测机构(含司法鉴定机构、食品检验机构、刑事技术机构)资质认定(以下简称: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二、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三、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3、《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

4、《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63号);

5、《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65号);

6、《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国认实[2016]33号);

7、《食品检验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食药监科[2016]106号)

8、《关于开展全国公安机关刑事技术机构资质认定工作的通知》(公刑[2015]1681号)。

四、实施主体及受理范围 省质监局

负责本省行政区域内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审批及省级(机构名称冠“山东”)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受理(5个试点市局受省局委托负责受理及审批)。

市质监局

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非省级(机构名称冠“山东”)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受理。

五、许可条件 1.法律地位:

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申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其他组织包括:依法取得工商行政机关颁发的《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民政部门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

2.具有与其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相适应的检验检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3.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工作环境满足检验检测要求; 4.具备从事检验检测活动所必需的检验检测设备设施; 5.具有并有效运行保证其检验检测活动独立、公正、科学、诚信的管理体系;

6.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者标准、技术规范规定的特殊要求。

六、申请人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申请书;2.典型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每个类别1份); 3.法人地位证明文件; 4.申请人质量手册; 5.申请人程序文件;

6.固定场所产权/使用权证明文件; 7.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首次申请除外); 8.从事特殊领域检验检测人员资质证明(适用时);

七、申请人应履行的义务

(一)申请人应当理解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规定要求,并根据要求自查是否具备取证条件。

(二)申请人登录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填报申请书,按要求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三)申请人应当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因提供不真实材料而产生的法律后果。

(四)申请人应当积极配合行政许可主管部门依法组织实施的现场评审,按要求完成不符合项的整改工作。

(五)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义务。

八、申请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七条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认证机构伪造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证明的,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检验资格;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认证机构出具的检验结果或者证明不实,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撤销其检验资格、认证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 行政许可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行政许可申请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九条 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取得的行政许可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一条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认证机构必须依法按照有关标准,客观、公正地出具检验结果或者认证证明。产品质量认证机构应当依照国家规定对准许使用认证标志的产品进行认证后的跟踪检查;对不符合认证标准而使用认证标志的,要求其改正;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使用认证标志的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八条,食品检验机构、食品检验人员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由授予其资质的主管部门或者机构撤销该食品检验机构的检验资质,没收所收取的检验费用,并处检验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检验费用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依法对食品检验机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食品检验人员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食品检验人员给予开除处分。

违反本法规定,受到开除处分的食品检验机构人员,自处分决定作出之日起十年内不得从事食品检验工作;因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出具虚假检验报告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受到开除处分的食品检验机构人员,终身不得从事食品检验工作。食品检验机构聘用不得从事食品检验工作的人员的,由授予其资质的主管部门或者机构撤销该食品检验机构的检验资质。

食品检验机构出具虚假检验报告,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165号令)第三十二条 申请人在申请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或者复查换证时,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的,资质认定部门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批准,并给予警告;申请人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

第三十三条 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得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资质认定部门应当撤销资质认定证书;申请人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

第三十四条 未依法取得资质认定的食品检验机构,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食品检验数据和结果的,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责令其改正,处3万元罚款,并予以公布。

第三十五条 食品检验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责令其改正,处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整改,暂停资质认定证书6-12个月,证书暂停期间不得对外出具食品检验报告:

(一)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继续从事食品检验活动的;

(二)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增加检验项目或者超出资质认定批准范围从事食品检验活动并对外出具食品检验报告的;

(三)接受影响检验公正性的资助或者存在影响检验公正性行为的;

(四)未依照食品安全标准、检验规范的规定进行食品检验,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利用承担行政机关指定检验任务,进行其他违规行为的。第三十六条 食品检验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质认定部门应当撤销其资质认定证书:

(一)出具虚假食品检验报告或者出具的食品检验报告不实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聘用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从事食品检验工作人员的;

(三)资质认定证书暂停期间对外出具食品检验报告的;

(四)逾期未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资质认定要求的;

(五)依法撤销资质认定的其他情形。第三十七条 食品检验人员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九、许可程序

1.申请。属省局受理的申请内容,申请人需通过我局网上办事大厅提交申请,同时到我局政务大厅窗口提交纸制申请材料。

需要申请复查的,请于许可证书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提出申请,证书失效后不予受理复查申请。但是,申请人如需继续从事相关业务,应按首次申请要求提出申请。

通过网上办事大厅提交申请,请登录我局网(),在线填写申请人信息并上传申请材料扫描件。其中,加盖公章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申请书》封面和要求提交原件核对的申请材料应以原件扫描文件(PDF文件或JPG文件)方式提供,其他申请资料均应加盖申请人公章后以扫描文件(PDF文件或JPG文件)方式提供。

申请人在提交纸制材料的时,须同时提交申请材料原件供工作人员核对。申请人不能提交原件或原件与申请材料不符的,行政许可终止。

2.受理。我局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不予受理决定,或者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我局将退回申请材料,本次行政许可程序终止。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后再次提出的申请为一项新的申请。

3.评审。我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基本规范、评审准则的要求,完成对申请人的技术评审。技术评审包括书面审查和现场评审。技术评审时间不计算在资质认定期限内,资质认定部门应当将技术评审时间书面告知申请人。由于申请人整改或者其它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情况除外;

4.审批。资质认定部门应当自收到技术评审结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准予许可的,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资质认定证书。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查询。申请人可登录我局网站()实时查询办理状况。

十、许可期限 20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依据、标准及缴费方式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和暂停征收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02号)本项行政许可行政机关不收费。

十二、审批结果公告

我局在门户网站()上统一公告本局审批的准予行政许可的相关信息。

十三、其他事项

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为6年,需要延续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的,应当在其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提出申请。

根据认监委发布的(关于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若干意见)的要求,省级资质认定部门对相关检验检测机构的验收和授权工作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合并实施,但沿用颁发有效期为3年的验收或授权证书。

申请书格式文本及示范文本请到我局门户网()“表格下载”下载。

5.公路工程试验检测资质 篇五

2016年12月4-5日, 广西质量技术评价认证中心组织专家对广西蚕种质量检验检疫站进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现场评审 (复评审) 。

评审组专家由广西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高级工程师吕超伟和农业部蚕桑产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副主任陈涛组成, 专家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对我站的组织、人员、环境条件、设备设施、管理体系、文件控制、记录、检测方法、抽样和样品管理、结果质量控制、结果报告等方面及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 召开了座谈会, 对授权签字人进行了考核, 对申请复评审的各项参数进行了评审。

经过考核, 评审组对我站质量体系运行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 确认了我站为依法设立的事业法人, 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履行了第三方公正检验职责, 能保证客观、公正、独立从事检测活动, 符合承担第三方公正检验的要求, 具备了5类15项参数的检测能力, 同意通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现场评审。

6.检测站人员配置及资质需求 篇六

具有汽车检测维修工程师资质及计量院培训上岗证。②技术负责人1人

具有汽车检测维修工程师资质及计量院培训上岗证。③质量负责人1人

具有汽车检测维修工程师资质及计量院培训上岗证。④汽车底盘检测员1人

具有汽车维修知识及计量院培训上岗证。⑤外检员1人 计量院培训上岗证。⑥引车员3人

具有驾驶相应车型的驾照计量院培训上岗证。⑦汽车尾气检测员1人 计量院培训上岗证。⑧注册登录员1人 计量院培训上岗证。

7.公路工程试验检测资质 篇七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检验检测专用章使用要求

一、为了对检验检测专用章进行管理,规范检验检测行为,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制定本要求。

二、检验检测机构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应当在其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上加盖检验检测专用章,用以表明该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由其出具,并由该检验检测机构负责。

三、检验检测专用章应表明检验检测机构完整的、准确的名称。检验检测专用章加盖在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封面的机构名称位置或检验检测结论位置,骑缝位置也应加盖。

四、检验检测机构应加强对检验检测专用章管理,建立相应的责任制度和用章登记制度,安排专人负责保管和使用,用章记录资料要存档备查。

五、检验检测专用章的式样要经过本单位法人或法人授权人批准。

六、检验检测专用章的式样变更,也须要经过本单位法人或法人授权人批准。

七、检验检测专用章应含下列内容:本单位名称、“检验检测专用章”字样、五星标识。专用章形状通常为圆形,参考式样如下。

八、丢失检验检测专用章的,单位要及时声明作废。

8.公路工程试验检测资质 篇八

中国航空工业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沈顺高:我们是全国首家获得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的企业, 由于综合资质的取得, 我单位承揽项目获得了非常好的效果, 使我们进入了原来不可能进入的领域。如民航、电力等行业我们原来只能承接乙级规模的业务, 现在可以承揽甲级的项目, 这为我院实施多元业务发展提供了条件, 为我院的跨越式发展提供了机会。目前中航院在民航飞机、发动机维修领域完成了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项目。尤其是超大跨度钢结构设计技术不断发展, 北京首都国际机场A380维修机库, 是我国目前规模最大的, 也是世界上最大规模的机库之一, 最大跨度为175米, 通过国际竞标, 一举中标。这标志着我院大跨度空间钢结构设计技术达到了世界领先水平。目前正在向航空配餐楼、航站楼方向发展。此外, 中航院在科技会馆类建筑和医药领域、热电与环境工程设计技术也在不断提升。综合资质也为工程总承包业务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公司力争在几年内实现跨越式发展的目标。

我们在工作的过程中也遇到一些问题。目前市场上行业壁垒、行业保护的现象还非常普遍, 虽然拿到综合资质, 但想扩展业务, 进入其他行业市场, 困难还很多。希望通过主管部门与相关行业进行沟通, 打破这种壁垒。

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副总裁许首珽:在由设计院向工程公司战略转型的探索过程中, 中国中元始终用发展的眼光、发展的思路、发展的办法来解决前进中的困难和问题, 积极适应新形势、应对新挑战、完成新任务, 公司各项事业取得了长足进步。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对于中国中元这样的企业更具有重要意义。作为传统的机械工业设计向综合建筑工程设计转型的企业, 中国中元具有专业齐全, 配套能力强的特点, 有业务延伸的愿望, 同时又有工程建设的市场需求, 取得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为公司建立了一个拓展业务, 做大做强工程公司的平台。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的取得, 坚定了我们公司对未来发展的信心。

同时, 综合资质也带来新的课题, 随着新的业务领域的开拓, 必然面临一个专业人员的配置问题, 目前, 公司正在认真考虑如何培养或引进公司新领域专业人才的问题。由于综合资质的设立不过只有2年时间, 还是一项新生的事物, 因此社会认知度还不高。一些行业和地方的主管人员对于综合资质的意义和适用范围不甚了解, 在应用中遇到一些障碍。公司参与一些项目投标报名或资格预审, 在出示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的时候, 对方往往不知道或者知道有这个资质但不清楚具有该资质能够干什么, 这种情况在一些中小城市表现的尤为突出。导致投标的过程中有时需要不断向业主或招标代理进行解释工作, 效果还不够好, 有些项目, 业主在我们提供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后, 还要求企业另外提供专业或专项资质。希望行业主管部门加强与相关行业和地方建设主管部门的沟通, 并利用媒体加大综合资质的宣传力度。

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副院长何平:综合资质的获得极大地支持与配合了公司的发展战略及转型业务, 对公司的发展有着深远的意义。尤其是2008年金融风暴所引发的经济危机, 对我单位所从事的主行业影响极大, 2008年1月至3月份公司总部合同额中传统项目只占了30%, 但公司凭借业务拓展的战略与综合甲级资质的取得, 分散了风险, 仍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这既说明在当下企业拓展业务的紧迫性, 也体现了综合资质的重要性。在如何更好的利用综合资质这一资源的体会时, 我想说三点:

第一, 要扩大服务领域必须首先解决技术问题。目前院里所从事的一些行业领域缺乏核心工艺技术, 主要依靠国外公司。针对此, 目前我们选择了一些有条件的、有基础的, 有重大影响的层面当成紧迫的技术作为我们攻关的重点, 并将技术攻关任务下达到各部门与个人, 并从制度上给予支持, 同时也在积极加强和寻求外部合作。

第二, 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以设计为先导的工程总承包服务体系。以综合资质所提供的政策平台为基础, 扩大服务范围和服务对象。为了配合这一转变, 公司将加强体系制度建设, 并将再次进行资源有效整合和干部的人事调整。

第三, 综合资质的市场认可度需要进一步提高。综合资质的使用需要一定时间的市场认可和培育, 也需要政府和我们的有效宣传, 尽快地提高在国内和国际市场上对综合甲级资质的认可和了解。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东电力设计院副院长甄绍钦:企业获得了综合资质标志着企业实力得到了国家的肯定, 提高了企业的信誉, 企业具备了大规模拓展业务领域的条件, 企业有了更多的商机。同时, 综合资质在企业向国际工程公司转型的过程中, 也同时推动了企业内部改革结构重组和优化。

业务范围的扩展, 带来对人才的新需求, 带来了人员结构的新变化, 为学有所长的人才成长打开了新的上升空间。拥有综合设计资质企业在不同行业中业务相互渗透, 推动了人才的流动, 有利于体现优秀人才的价值, 有利于促进企业更加注重人才的引进、培养及合理使用。综合资质评定标准注重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 有利于设计企业更加注重科技进步, 加大科研开发的投入, 有利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华东电力设计院在综合设计资质应用过程中, 也碰到过一些问题。针对业主对综合资质认知度不高的问题, 我提议, 要通过适当的途径对综合设计资质的内涵及拥有者的应用范围向各层的政府相关部门以及各类建设工程企业、机构进行通报, 并在一定时期内重复强化宣传, 以减少或避免拥有综合设计资质设计企业在运用综合设计资质过程中碰到的阻力。此外还宜向社会作宣传, 让更多的业主对有综合设计资质企业承接工程总承包“开绿灯”。由政府、行业、企业共同努力, 不断消融拥有综合资质设计企业进入外行业时遇到的“坚冰”, 在政策上、办事流程上、导向上给予一定的支持和鼓励。

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李明璋: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审核标准突出强调了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强调了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注册人员的主导作用;强调企业开发专利、参与制定国家、行业标准规范的能力;强调拥有完善的管理体系和制度的重要性。这一政策的导向作用, 进一步推动了中冶京诚建设高科技、创新型、国际化工程技术公司的战略规划的实施。

2008年在国际金融危机, 国内钢铁行业投资紧缩等不利局面下, 中冶京诚提前实现了营业收入突破100亿的战略目标, 成为行业内首家实现百亿营业收入的公司。综合设计资质的获得, 为京诚公司发展新的效益增长点, 创造了必要的条件;为京诚公司建成业务结构合理、布局贴近市场、规模适度、效益增长快速的国内外知名企业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

我们在综合资质应用过程中, 遇到行业壁垒和地方保护的现象还比较严重。比如, 进入某些行业只有综合设计资质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是远远不够的, 还需要企业有这些行业内的业绩, 并作为投标资格预审的必要条件。而工程属地备案管理制度不健全, 各省市纷纷出台工程属地备案管理, 政策随意性较强, 给企业异地承揽工程带来了不便。如某些地方强制性要求外地企业购买设计保险;或强制要求外地企业加入当地学会, 并收取高额会费等。

中国水电顾问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孟琳:目前国内大部分工程总承包是以施工总承包的方式开展, 对以设计为主的工程总承包认知不足, 无论资质要求、评分标准上也是偏重施工总承包的方式。根据规定取得综合资质以后, 只要具备了一定的数量项目管理人员, 综合资质企业就可以取得相应专业施工一级总承包资质。但是在具体操作过程中, 仍然要求相关的业绩, 给我们的业务发展带了很多不便。

中国石化集团洛阳石化公司牛治禄:我们公司从1986年开始实行国家推行EPC试点项目之一的一个单位, 我们第一批项目做的是洛阳年产500万吨的炼油厂的一个二期总承包项目, 到现在已经实行了20多年, 积累了大量的经验。我感觉综合资质是走向经济市场的一个特别通行证, 属于企业的一个无形资产, 是对企业的技术力量、人力资源、综合实力的一个综合评价。而国家设立综合资质的目的是要组建一个国家队, 要把各行业的领头军组建起来走向国际。因此, 获得综合资质的企业要珍惜我们的荣誉、珍惜我们的无形资产, 不要轻易地去无规律扩展行业, 不要轻易跨行业做一些项目。要有明确的发展战略, 把自己的主业做大做强, 才能保持在这个行业的领头地位, 才能在国际上有一定的竞争力。

现在我们公司的定位是以主业为主, 抓科研、抓技术, 抓我们的项目管理、抓我们的人才培育。我认为这个定位很准确。但是对于5年以后的综合资质复核, 我们需要考虑。复核是按照什么标准?是按照现行的标准, 还是要提高?希望建设部出台一个实施细则的补充规定, 把这个综合资质五年复核的时候, 做一个详细的补充说明。这样的话, 对企业在拓展行业, 保业绩的时候, 有一个准备。

我提倡拿到综合甲级资质的40家企业能够经常沟通。交流一下项目管理的经验, 交流一下EPC的经验、国外项目的经验, 互相取长补短。可能有些我们大家弄不明白的问题, 大家在会上一经交流都能明白。

上海市政设计研究总院马珏伟:我们上海市政总院, 以市政为主, 公路、水利、城市防洪、建筑等业务都有所涉及。我们是08年3月份获得综合资质的, 这个资质的获得, 对我们院今后的长远发展, 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平台。我们院去年获得这个资质以后, 把我们院中长期规划做了一个调整, 向工程公司方向进行拓展。在设计的招投标上, 原来资质比较薄弱的环节, 我们进行了延伸, 也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另外有一点体会比较深, 就是行业壁垒和地区的壁垒, 特别是在地方备案的不规范, 增加了我们企业的负担, 影响到业务的发展。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王世豪:综合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以前是隶属建设部下属的五个直属的市政设计研究院, 现在是中国建筑设计集团的企业。我们设计院52年成立的, 它的主营业务以前是煤气、给排水、热力、垃圾等, 在国内, 特别热力、垃圾给排水占的分量比较高, 给排水15%, 燃气20%以上。拿到综合资质以后, 全院上下都觉得是一个历史性的突破。我们院成立了一个战略委员会, 今年就在我们以我们原来的市政行业为核心, 逐步向石油天然气、向公路工程拓展, 同时对水利、建筑等行业, 也都开始做了。另外一方面是工程项目的延伸, 以前我们也有工程总包、监理公司、招标代理等等, 下一步对院里的项目发展目标是国际型的工程公司。

我也深深感到, 综合资质出来以后, 要得到市场和我们业主的认可。业主就是我们的上帝, 他不认可, 我们去进行业务开展, 难度非常大。希望部里领导给出相应的一些细则, 或者政策, 也给予一定的支持, 代表们畅谈了获得综合资质之后院里的发展情况, 同时也谈出了很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 并且提出了很多建设性的意见。

9.公路工程试验检测资质 篇九

本机构(单位)就提交的资质认定审批事项自我声明公开承诺如下:

(一)本机构(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合法、有效,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浙江省检验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并达到自我声明公开承诺的明示要求。

(二)本机构(单位)对自我声明事项造成的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本机构(单位)如以欺骗、提供虚假材料、虚假证明等不正当手段申报自我声明取得资质认定证书的,自觉接受行政监管部门处罚,依法接受撤销行政许可,注销资质认定证书,并在3年内不再申请资质认定。

(四)本机构如存在自我声明严重不符合资质认定发证条件要求的或自我声明内容有弄虚作假、欺骗行为的,从自我声明申报日起至整改完成期间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一律作废,向委托单位逐一收回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并向社会公开。

(五)本机构(单位)如存在有不诚信问题,将自愿接受被纳入检验机构不诚信记录名单。

自我声明承诺单位:(盖章)承诺人(法定代表人):

10.公路工程试验检测资质 篇十

甘建工[2011]236号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

为规范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检测工作,保证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及《甘肃省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现就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专项检测试验室(以下简称“专项检测试验室”)资质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在甘肃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预拌混凝土生产的企业,均应设立预拌混凝土专项检测试验室,并取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专项检测试验室资质证书。

二、专项检测试验室资质审批及业务管理等执行《甘肃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其人员条件、设备配备及试验能力等应满足《甘肃省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办法(试行)》中“专项试验室基本条件”的要求。专项检测试验室力学性能试验应按相关要求建立检测数据自动采集、上传系统,实现检测数据的及时上传和有效监控。

三、专项检测试验室只能按资质证书核定的业务范围在本生产企业内部开展检测工作,并采用全省统一编制的取样单、原始记录、检测报告等表格格式出具检测报告。检测资料是企业混凝土生产质量控制及出具《预拌混凝土出厂合格证》的重要依据。

四、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申请专项检测试验室资质从即日起开始办理。对已取得预拌混凝土生产资质的企业,专项检测试验室资质申报工作于2011年9月31日截止。新申请预拌混凝土生产资质的企业,应先取得专项检测试验室资质。

五、专项检测试验室资质申请应按要求填写《甘肃省预拌混凝土专项检测试验室资质申请表》(见附件),经企业所在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并签署意见后,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定并颁发专项检测试验室资质证书。

申请专项检测试验室资质时应提交《甘肃省预拌混凝土专项检测试验室资质申请表》(同时报送电子版)和下列附件材料:

(一)生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二)生产企业预拌混凝土生产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新建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不需提供);

(三)专项检测试验室主任及技术负责人的任职文件、毕业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聘任合同和社会保险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检测人员岗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与生产企业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五)主要检测仪器、设备检定有效期证明和购置票据的复印件。

六、2011年10月1日起,未按要求取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专项检测试验室资质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由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整改,整改期内不得开展生产活动。附件:甘肃省预拌混凝土专项检测试验室资质申请表

11.公路工程试验检测资质 篇十一

2010年4月14日,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工程机械维修分会理事长会议暨中国工程机械维修企业资质认证工作会议在南京召开。会议由工程机械维修分会理事长杜海涛主持,维修分会副理事长和有关资质认证的评审专家参加了此次会议。

工程机械维修分会秘书长李志勇对分会3年来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和汇报,与会人员就分会未来的发展规划以及工程机械维修企业资质认证综合评审标准等相关问题进行了广泛探讨。会后,与会人员参观了南京银马修造有限公司的大修工厂。(本刊)

12.公路工程试验检测资质 篇十二

一、选择题

1、全国资质认定工作的主管部门是(B)A、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B、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C、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局 D、国务院各行业主管部门

2、我国对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由(A)负责组织实施

A、国家一级

B、省一级

C、国家、省、市三级

D、国家一级和省一级

3、资质认定部门对申请者提出资质认定申请应该在(C)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A、10日

B、5日

C、5个工作日

D、7个工作日

4、资质认定证书的有效期限为(C)。A、3年

B、5年

C、6年

D、10年

5、《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实施日期是(C)

A、2015年6月1日

B、2015年10月1日

C、2015年8月1日

D、2015年3月23日

6、机构应该在资质认定证书到期前(B)提出延续有效期的申请。A、6个月

B、3个月

C、2个月

D、1个月

7、资质认定现场评审发现的不符合项,机构应该在(C)工作日内完成整改。A、60

B、45

C、30

D、20

8、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对检验检测原始记录和报告归档留存,保存期不少于(C)。A、1年

B、3年

C、6年

D、9年

9、检验检测机构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结果的可处(B)以下罚款。

A、5万元

B、3万元

C、2万元

D、1万元

10、被撤销资质认定证书的检验检测机构,(B)内不得再次申请资质认定。A、2年

B、3年

C、5年

D、6年

二、判断题

1、制定《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 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法规。(x)

2、资质认定是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实施的评价许可。(x)

3、省一级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应向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x)

4、检验检测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变更不需要提出变更申请,但最高管理者变更必须提出变更申请(.x)

5、检验检测机构扩项应该提出扩项申请,取消检验检测项目的不需要提出申请。(x)

6、如果检验检测机构本级通过资质认定,那么其分支机构就不需要资质认定申请。(x)

7、检验检测机构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时,不一定要在报告上标注资质认定标志。(x)

8、检验检测机构的检测和管理人员,可以在其他检验检测机构兼职。(x)

9、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定期向资质认定部门上报包括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遵守从业规范、开展检验检测活动等内容的报告,以及统计数据等相关信息。(√)

13.广东消防设施检测机构资质之怪 篇十三

建筑消防设施能否正常运行关乎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是确保消防设施能否正常运行重要工作环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106号令、107号令均对此做出了明确规定,全国大部分地区也早已开展了此项工作。但广东省的消防设施检测工作却有以下几方面的“怪”。

一、法律、法规成为“一纸空文”,必备资质——“计量认证”可有可无。

计量认证是消防设施检测机构的必备资质。计量认证是企事业单位申请广东省公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行政许可的前置条件。2010年10月1日正式实施的《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三十条:“在本省申请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的,应当向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资料:

(一)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工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二)办公场所和检验、检测场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

(三)从事技术服务所需的设施、设备清单和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检验认证资料、出厂合格证;

(四)计量认证合格证书;

(五)企业管理规章制度和消防技术服务质量保证体系文件;

(六)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明和执业资格证书及其名录”。

计量认证是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环境检测机构就及防雷装置等检测机构的必备资质。2010年10月1日正式实施的《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办法》第二十五条:“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从事检验检测鉴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防雷装置检测机构、农机鉴定机构、环境检测机构、司法鉴定检测实验室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机构和在流通领域出具计量公正数据的社会公正计量行(站)必须依法经计量行政主管部门计量认证。

法律还规定:计量认证获证机构应当保持获证时的条件,未取得计量认证证书的,不得向社会出具报告,否则视为虚假报告。

但是广东消防设施检测市场的一家“合法”检测机构,虽然不具备有效的计量认证资质,却一直几乎垄断着整个广东消防设施检测市场,近期又多次在媒体上发布广告、文章等,阐述消防设施检测不需要计量认证资质,该机构的声称:“消防设施是指消防系统,属于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不属于产品质量检测,不适用《产品质量法》、《计量法》,产品质量检测机构需要取得计量认证资质,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则不需要计量认证”。

实际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在2010年已经给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明确答复——《关于从事消防设施检测机构是否属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范围答复意见的函》(认办实函【2010】85号)明确指出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消防设施检测机构应当依法取得资质认定(计量认证)。

必备的资质可有可无。此为一“怪”。

二、与科学发展严重违背的跨世纪“批文” 批文——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规定:消防设施检测机构必须取得省公安消防部门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第十一条:设定行政许可,应当遵循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律,有利于发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因此行政许可须遵循科学发展,被行政许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须接受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督和定期审查,并且行政许可批文中应包含行政许可的范围,所能从事的特定活动内

容。

广东省消防设施检测市场现被认定的一家合法检测机构,在1999年取得了省消防总队的批文,该批文的许可范围中只是罗列了消防设施检测的内容,并没有与检测内容相对应的标准,且距现在已经十年有余,这不禁让人奇怪,十余年间消防行业内标准都已几经变更,在此期间该机构检测内容、人员的检测能力没有进行过任何变更,难道有了此批文,无论时间过了多久,标准变化多大,只要是属于消防设施检测的内容,该机构都可以进行检测?显然这与行政许可须遵循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律,被行政许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特定活动内容相违背,但该机构的这个“跨世纪”的批文却被认定为有效资质,此为二“怪”。

三、媒体、报纸刊发的文章、言论竟成为主管部门执法依据

最近多家媒体相继刊发了消防设施检测资质的报道,所有报道都在强调“消防设施检测资质不需要计量认证资质,广东省现在就一家无计量资质的检测机构可以从事消防设施检测服务”。报道的署名还是某保障委员会、某律师事务所,这些报道在社会造成了不小的影响,明明是与法律、法规相违背的论点,为什么会发表,某委员会、律师事务所为什么会发表此类违背法律、法规的文章,媒体的正确舆论导向性何在,令人生疑。更让人感到不解的是相关主管部门的部分执法人员竟然用报纸作为执法依据,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于不顾,此为三“怪”。

上一篇:记事作文300字:给老师的礼物下一篇:初中作者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