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申请

2024-07-28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申请(7篇)

1.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理指南 篇一

一、办理依据:商务部令 2004年第14号《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 》

二、办理备案登记的范围:从事货物进出口或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向商务部或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登记。但法律、行政法规和商务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

三、备案登记机关:广东省经商务部委托的备案登记机关有:省外经贸厅、各地级以上市外经贸主管部门和部分市县(区)外经贸主管部门(详见附件)。

四、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工作实行全国联网和属地化管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在工商登记地的外经贸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工商登记地尚无备案登记机关的,应到所在的地级以上市备案登记机关办理;在省工商局办理登记注册的,到省外经贸厅办理备案登记。

五、办理备案登记的程序

(一)在线填报《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对外贸易经营者登录商务部网站(http://),进入在线办事(在线上报事项)——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系统——在线申报——备案登记(按照工商登记地选择备案登记机关;并完整、准确和真实填写《登记表》所有事项的信息)——完成后提交。

(二)获取系统编号后提交打印——下载《登记表》。认真阅读《登记表》背面的条款,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负责人签字、盖章。

注:在省工商局办理登记注册的对外贸易经营者还应将《登记表》和营业执照传真至省外经贸厅贸管处审核。

(三)向所在地备案登记机关递交书面材料。

1、按要求填报打印的《登记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4、对外贸易经营者为外商投资企业的,还应递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5、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独资经营者),须提交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财产公证证明;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国(地区)企业,须提交经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文件。

注:在省工商局办理登记注册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到广州市天河路351号广东外经贸大厦4楼办事大厅递交书面材料

(四)领取加盖备案登记印章的《登记表》。

备案登记机关自收到对外贸易经营者提交的符合规定的材料之日起,5日内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并在《登记表》上加盖备案登记印章。对外贸易经营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备案登记机关领取《登记表》。

注: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凭加盖备案登记印章的《登记表》在30日内到当地海关、检验检疫、外汇、税务等部门办理开展对外贸易业务所需的有关手续。在规定的30个工作日内只要该对外贸易经营者的申请被海关、检验检疫、外汇、税务等相关部门中的任何一个部门正式受理,其《登记表》即为有效。逾期未办理的,《登记表》自动失效。

六、变更备案登记事项办理程序

(一)《登记表》内登记事项变更的办理

当《登记表》上的任何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对外贸易经营者应按照有关规定,在30日内办理《登记表》的变更手续,逾期未办理变更手续的,其《登记表》自动失效;

1、对外贸易经营者向所在地备案登记机关递交以下书面材料:

(1)变更报告(注明变更事项,变更理由并加盖行政公章);

(2)《登记表》(原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5)变更事项有关证明材料。

注:在省工商局登记注册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在递交书面材料前请将变更报告和营业执照传真至省外经贸厅贸管处审核。

2、领取新《登记表》。

(二)备案登记属地变更的办理

在广东省内(深圳市除外)办理备案登记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因其工商登记注册地发生变更(即属地变更),需要经省外经贸厅将其备案数据转移至新属地备案登记机关的,办理程序如下:

1、非省工商登记注册的外贸易经营者办理属地变更

(1)向原属地备案登记机关提交书面申请,由原属地备案登记机关初审,确认变更事项,并收回《登记表》(原件);

(2)原属地备案登记机关将加具意见的书面申请传真至省外经贸厅贸管处,经审核后对将其原备案数据调整至新属地备案登记机关的数据库;

(3)对外贸易经营者携带相关书面资料到新属地备案登记机关办理新的《登记表》。

2、在省工商局登记注册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属地变更的办理程序

(1)将书面申请、工商营业执照、《登记表》传真至省外经贸厅贸管处;

(2)携带书面材料,到省外经贸厅4楼办事大厅办理变更手续。办事大厅经办人员收回《登记表》(原件)后进行数据转出操作。

书面材料包括:

(1)书面申请(详细说明更改缘由);

(2)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登记表》(原件)

七、办理《注销对外贸易经营者登记通知书》程序

对外贸易经营者已在工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或被吊销营业执照的,自营业执照注销或被吊销之日起,《登记表》自动失效。

对外贸易经营者在工商部门办理“企业注销”或“撤销进出口业务”后,因后续手续需要,要求备案登记机关出具《注销对外贸易经营者登记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的,办理程序如下:

1、对外贸易经营者将申请报告、工商部门出具的《核准注销登记通知书》或《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及《登记表》传真至省外经贸厅贸管处审核;

2、领取《通知书》。对外贸易经营者携带以下资料到省外经贸厅办事大厅领取《通知书》:

1、注销申请报告;

2、工商部门的《核准注销登记通知书》或《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

3、《登记表》(原件)

八、省外经贸厅备案登记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天河路351号广东外经贸大厦4楼办事大厅联系电话:38823429

省外经贸厅贸管处联系电话:020-38819947、38819857、38819862。监督电话:020-38819839

传真:020-38802413。邮编:510620

附件:广东省经商务部委托的备案登记机关名单

省外经贸厅、各地级以上市外经贸主管部门;

广州市天河区、花都区、萝岗区、增城市外经贸局;

珠海市香洲区、金湾区、斗门区外经贸局;

汕头市龙湖区外经贸局;

佛山市顺德区经济促进局、禅城区、南海区、高明区、三水区外经贸局;江门市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台山市、开平市、鹤山市、恩平市外经贸局;

湛江市赤坎区、霞山区、坡头区、廉江市、吴川市、遂溪县、徐闻县(外)经贸局;

梅州市梅江区、兴宁市、梅县、平远县、蕉岭县、大埔县、丰顺县、五华县(外)经贸局;

阳江市阳春市、阳东县外经贸局;

茂名市信宜市、高州市外经贸局;

潮州市湘桥区、枫溪区、饶平县、潮安县外经贸局。

注:商务部将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委托的备案登记机关名单。

2.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申请 篇二

(自营外贸进出口经营权)

1、企业拟开展国际贸易或从事进出口业务的应先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经营范围变更手续,增加从事货物或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或相应的经营范围。

2、网上在线填写 《上海市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信息表》。

网址:http://

3、网上填写完成后,将下列备案登记材料送交上海市娄山关路55号(新

虹桥大厦)11楼接待受理大厅:

1、已签字、盖章的《上海市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信息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5、对外贸易经营者为外商投资企业的,还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6、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独资经营者),须提交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财产公证证明;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国(地区)企业,须提交经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文件。

4、上海市外经贸委在收到企业送交的备案登记材料后 5 个工作日完成备案登记手续,并发放《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受理时间:

周一、三、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电话:62754440、62195869、62752200*316分机、62752200*416分机)。

3.房屋租赁备案登记申请 篇三

出租方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承租方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房屋基本信息

房产证号

房屋坐落

租金价格

元/月

建筑面积

建筑结构

房屋总层数

所在层

询问笔录

问:申请登记事项是否为申请人真实意思表示?

答:是()

否()

问:申请登记的房产是共有,还是单独所有?共有人是否同意出租?

答:共有()

单独所有()

共有人是否同意出租()

问:申请人有无其它补充内容?

补充内容:

被询问人:

询问人:

出租方申请人(签章):

承租方申请人(签章):

出租方代理人(签章):

承租方代理人(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初审意见:

经办人:

****年**月**日

复审意见:

审核人:

****年**月**日

领证人(单位)

领证时间

4.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3篇 篇四

(467字)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局:

我公司于xxxx年xx月xx日经批准,已取得进出口业务经营权。为便于开展出口收汇核销业务,现根据进出口收付汇核销管理有关规定,向贵局申请出口收汇核销业务备案登记,并提供如下材料:

1、单位介绍信;

2、《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正本及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4、《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及复印件;

5、《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明书》正本及复印件;

6、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提供);

7、中国电子口岸企业操作员ic卡;

8、《出口企业情况登记表》(一式两份,请自行复印);

9、本申请书。

请予审核批准。我公司保证:

1、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无讹;

2、严格遵守出口收汇核销管理规定办理出口收汇核销业务;

3、及时、如实向贵局申报出口收汇核销执行情况。

此致

公司(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年月日注:所提供的材料全部加盖单位公章 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二: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347字)

国家外汇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分局:

我公司于xxxx年xx月xx日经xxxx批准,已取得进出口业务经营权。为便于开展出口收汇核销业务,现根据进出口收付汇核销管理有关规定,向贵局申请出口收汇核销业务备案登记,并提供如下材料:

1、单位介绍信;

2、《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明书》复印件;

6、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提供);

7、本申请书。

请予审核批准。

我公司保证:

1、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无讹;

2、严格遵守出口收汇核销管理规定办理出口收汇核销业务;

3、及时、如实向贵局申报出口收汇核销执行情况。

此致

公司(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年月日

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三: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159字)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申请xxxx等事项变更(备案)登记,请予核准。同时承诺:所提交的文件和有关附件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与原件一致,并对因提交虚假文件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企业名称

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签字

5.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申请 篇五

昆山市商务局酒类经营备案登记公告

为规范我市酒类流通秩序,促进酒类市场有序发展,根据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2005年第25号令)和江苏省商务厅《关于开展全省酒类流通领域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大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力度,加强酒类流通监督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酒类是指酒精度(乙醇含量)大于0.5%(体积分数)的含酒精饮料,包括发酵酒、蒸馏酒、配制酒、食用酒精以及其他含有酒精成分的饮品。经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生产的药酒、保健食品酒类除外。

二、酒类流通包括酒类批发、零售、储运等经营活动。

三、酒类流通经营者是指已经注册的从事酒类批发、零售的单位或个人(包括宾馆、饭店、酒吧、娱乐场所等),新办企业在取得营业执照60日内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四、昆山市商务局负责全市酒类流通监督管理工作,是唯一发放《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和《酒类流通随附单》的单位。

逾期不办《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的酒类经营者,我局将根据《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由商务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视情节轻重,对酒类经营者处2000元以下罚款,并向社会公告。

五、备案登记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酒类流通备案登记申请表。

(二)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三)食品流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四)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六、酒类经营者(供货方)在批发酒类商品时应填制《酒类流通随附单》,详细记录酒类商品信息,附随于酒类流通的全过程;酒类经营者采购酒类商品时,应向供货方索取相关证、照复印件和《随附单》;酒类经营者应在固定地点贴标销售散装酒,禁止流动销售散装酒;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并应当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予以明示。

凡不执行《随附单》制度相关要求的酒类经营者, 一经查实 , 按照《酒类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由商务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并可向社会公布;拒不改正的,视情节轻重,处五千元以下罚款,并向社会公告。

七、凡未按规定办理备案登记的经营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抓紧时间到昆山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商务局窗口办理酒类流通备案登记手续,并请相互转告。

八、昆山市商务局地址及联系电话:

①昆山市商务局窗口地址:前进路219号2楼 电话:57379098

6.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申请 篇六

武穴市公安局内保科:

我公司成立于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九日,公司注册资本为2008万元,经营范围有: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钢结构工程;建筑材料(不含木材)销售。

因业务不断扩大,我公司将承接安防工程设计施工工程,对照湖北安防设计施工登记备案标准,我公司各方面均符合要求,为了更加规范的从事安防工程设计施工,特向贵单位申请登记备案。

专此报告,望批准为感!

湖北花桥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7.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申请 篇七

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关于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备案编号的说明

应急预案备案编号由市、县(区)行政区域代码+年份+流水序号组成。

一、行政区域代码:

东营区370502河口区370503广饶县370523垦利县370521利津县37052

2二、年份:

如:备案时间为2012年3月1日,统一8位数字,20120301。

三、备案编号举例:

如:某一企业于2011年5月30日第一个在东营区局备案,备案编号应为:370502 2011 0001;

上一篇:关于学校清明节活动总结下一篇:大三求职体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