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农村基础设施管理长效机制

2024-08-07

关于建立农村基础设施管理长效机制(精选8篇)

1.关于建立农村基础设施管理长效机制 篇一

关于建立农村科学发展指导工作

长效机制的意见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按照市委办公室转发市委基层办《关于建立农村科学发展指导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的通知(咸办字【2009】106号)精神,巩固和扩大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经验,建立促进农村科学发展长效机制,区委决定,选派优秀年轻干部驻镇办、村开展科学发展指导工作,进一步加快农村科学发展步伐。

一、选派方式

1、选派范围:采取自愿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从区级部门单位和镇办机关选派干部进驻镇办、村开展科学发展指导工作。

2、选派条件:思想政治素质较好,有一定政策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农村工作,善于解决农村实际问题的优秀年轻干部。区级部门单位中没有乡镇工作经历并符合以上条件的优秀年轻后备干部要优先选派。镇办机关选派的干部中要有足够数量的后备干部。

3、派驻方式:区委向每个涉农镇办派驻3名同志组成科学发展指导组(以下简称“指导组”),原则上以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驻镇办指导检查组为主。区级部门单位选派的干部原则上按照村级党组织“升级晋档、科学发展”活动中的部门单位包村安排,各镇办选派的干部由镇办具体安排,一律担任驻村科学发展指导员(以下简称“指导员”),确保每村均有一名专职的科学发展指导员。

二、目标任务

围绕新农村建设,紧扣农村基层党组织“升级晋档、科学发展”活动目标要求,以“八心工程”为统揽,不断深化“三联三争三共建”活动,深入开展“四进村四到户四结合”(领导包抓进村、部门帮扶进村、干部之道进村、项目扶持进村,目标到户、措施到户、包抓到户、服务到户,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三级联创”相结合、与乡镇职能转变相结合、与目标考核相结合)活动,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使所驻镇办、村基层组织建设水平有新提高、农民收入有新增长、镇办村面貌有新改变、干群关系有新改善、农村社会事业有新进步。

指导组工作任务:

1、在镇办党(工)委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抓 好镇办驻村指导员管理、协调,对指导员工作负有领导责任。

2、列席镇办党(工)委、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有关会议,参与镇办有关农业、农村工作等重要问题决策,对镇办机构改革、产业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化、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党的建设等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3、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组织开展派出部门、单位与镇办党(工)委及各村互帮互助活动,探索党建活动共办、支部生活共学、信息网络共享的路子,充分发挥派出部门、单位优势,帮助所驻镇办争取资金、争取项目和招商引资,加快镇办发展步伐。实现各类资源相互开放、优化组合、优势互补、协调发展。

指导员工作任务:

(一)强班子,组织放心抓头雁

1、协助村党组织扎实开展“三级联创”活动。以“五个好”(好班子、好思路、好规划、好章程、好阵地)为目标,加强以村级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培养敢于开拓、群众支持、带富能力强、善于化解矛盾问题的优秀村党组织书记。

2、配合村党组织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重点抓好后备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将德才兼备、有文化、懂经营、会管 理、群众公认、年富力强的优秀人才和致富能手选进村两委会班子。原则上每年培养1名村级后备干部。

3、理顺和改善两委会工作关系,增强班子团结,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4、协助村党组织积极做好培养和发展党员工作。将村上种植、养殖能手和经济能人中的优秀分子吸收为中共党员。每年至少推荐1名农民党校学员、培养2名入党积极分子、发展1名党员。

5、协助村党组织抓好非公有制经济和新社会组织党组织。重点在合作社、产业链、产业协会等建立党组织,做到“三同三有三好”(党的组织与经营组织同步组建,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推进,党建成效与发展业绩同步考核;有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党员队伍,有一支精通管理、善于协调、恪尽职守的党务干部队伍,有一套适用性广、操作性强、实效性好的工作保障机制;党员队伍先进性保持好、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好、党建活动效果体现好)。

(二)强素质,提升信心抓学习

1、帮助建立健全理论学习制度。每两周组织一次集中理论学习,引导村党组织认真学习党在农村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进一步提高基层干部的思想认识、党性修养和 发展能力。

2、加大村干部培训力度。帮助制定农村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精心组织实施,每年组织村干部外出学习考察一次,拓宽发展经济路子,提高村干部素质和能力。

3、加大村民实用技术培训力度。培养和造就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不断提高村民创业致富本领。

4、指导建立现代远程教育网络点。通过远程教育、网上培训等,强化农村党员理论教育培训,不断增强学习培训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三)强产业,群众开心抓增收

1、理清思路帮定规划。结合新农村建设,理清发展思路,找准发展定位,明确发展目标,帮助制定符合村情实际的5年产业发展规划,户户建立增收“明白卡”,确定具有本村特色的主导产业。

2、实施“一村一品”工程。发展现代农业,加快传统农业转型,积极发展壮大设施农业、绿色农业和观光示范农业,深入推进“一村一品”建设,所驻村至少做大做强1个原有主导产业或培育发展1个新的主打品牌。

3、大力发展劳务经济。帮助村上搞好劳务输出,每年至少输出农民工30人,所驻村农民人均纯收入较上年 增长10%以上。

4、协调落实发展项目。帮助抓好培育龙头企业、种养殖专业大户、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产业协会组织,千方百计抓项目落实,使所驻村60%以上农户有增收致富项目。

(四)强职能,致力贴心抓服务

1、帮助群众解决小额贷款。引导群众自主创业、致富增收。

2、开展扶贫帮困活动。通过逐户走访,了解村上困难群众生活现状,切实解决群众生产生活困难,确保所驻村绝对没有贫困户。

3、推进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协助所驻村开展“十佳好村民”、“十星级文明户”和“好媳妇”、“好公婆”评选活动,引导群众移风易俗,促进农村和谐文明。

4、协助建设农村文化阵地。广泛开展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娱乐活动,不断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所驻村至少有1个彰显本村特色的文艺队。

5、帮助抓好农村社会治安。积极化解矛盾纠纷,确保所驻村无群众性上访事件和重大治安刑事案件发生。

6、帮助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完成计划生育任务,所驻村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和事。

(五)强示范,党员倾心抓带动

1、指导所驻村建立“支部+产业”、“党员+项目”示范体系。开展“把党员培养成致富能手、把致富能手培养成党员,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的“双培双带”活动,形成基地带产业、产业带项目、示范带民富的农村发展新格局。每年至少创建1个党员科技致富示范基地,2个党员科技致富示范户。

2、积极开展“三比三看”活动。在农村党员中开展“比作风看谁党性好、比致富看谁本领高、比带头看谁帮扶能力强”的“三比三看”活动,形成支部抓产业、党员创实业、群众富家业的新局面。

3、帮助建立党员示范机制。深化“党员承诺制”、“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机制,建立“党员示范户”制度,强化党员带富意识,引领群众致富。

(六)强监督,凝聚民心抓公开

1、指导完善村级规章制度。推广“四议四公开”制度,即支部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或村民大会决议;公开党务、公开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决议及实施结果,让农村工作在阳光下运行。

2、帮助建立两委会主要领导任期目标、述职评议、离任审计等监督机制。

3、指导建立村民议事小组和群众代表联席会议制度,使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制度化。

(七)强共建,城乡同心抓统筹

1、推行机关党组织同农村党组织结对帮扶制度。实现以城带乡、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的统筹城乡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

2、积极为所驻村找项目、帮技术,解决交通、饮水、就医、上学、务工等方面存在的实际问题;加快农村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3、帮助开展村容村貌整治活动。主干街道无柴堆、粪堆、土堆和垃圾堆,村庄院落环境干净整洁。

(八)强考核,上下齐心抓落实

1、配合所驻村完成“升级晋档、科学发展”各项目标任务。经考核,所驻村顺利实现“升级晋档、科学发展”目标。

2、指导建立工作例会制度。每周召开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工作例会,及时研究解决“升级晋档、科学发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

3、指导建立健全考核信息报送制度,及时查漏补缺,促进农村各项工作落实。

三、工作制度

1、工作日志制度。选派干部要有专用日记本,详细记录驻镇办、村开展科学发展指导工作,形成“工作日志”,并由所驻镇办党(工)委、村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在每季度末审阅签字。

2、学习培训制度。指导组驻镇办工作期间,学习培训统一纳入镇办干部学习培训计划,参加所驻镇办党(工)委组织的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指导员原则上只参加镇办周例会。

3、定期汇报制度。镇办党(工)委与指导组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工作例会,认真听取指导员工作情况汇报。选派干部每季度向派出单位和所驻镇办党(工)委、指导组书面汇报一次思想和工作情况。

4、廉洁自律制度。干部派驻期间要树立良好形象,严格做到“五不”:不在所驻镇办、村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各项费用;不用公款吃请;不挪用专项帮扶资金;不收受所驻镇办、村的土特产和发放的各项补贴等;不参与有损于党员干部形象的各类活动。

四、工作年限、福利待遇和考核管理

1、工作年限。选派干部驻镇办、村开展科学发展指导工作,年限原则上为3年。

2、福利待遇。选派干部驻镇办、村期间一律脱离原 单位工作,工资、福利等各项待遇不变,由原单位发放,不影响正常工资调整、职务晋升和职称评定。派出单位每月给予选派干部适当的交通、通讯、伙食等补贴,逐月发放到位。镇办、村党组织要积极创造条件为选派干部安心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3、考核管理。指导员以镇办党(工)委和指导组管理为主,派出单位协助管理。干部派驻期间,原则上中途不得调整,如遇特殊原因确需调整的,派出单位必须事先说明情况,报区委农村科学发展指导工作领导小组批准。选派干部考核由区委组织部负责。对指导组成员的考核以区委组织部为主,征求镇办党(工)委意见后确定考核等次。对指导员的考核由镇办党(工)委和指导组共同负责,征求村级党组织意见后确定考核等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职称和不称职3个档次,考核优秀的干部,派出单位直接将其列为本单位考核优秀档次,不占本单位评优名额;对连续3年考核优秀者优先提拔任用;对不称职的给予诫勉谈话、限期整改,连续两年不称职的予以撤换。考核结果记入本人档案,干部任用时,优先考虑派驻的指导员和指导组成员。

五、组织领导

一要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区委成立农村科学发展指 导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委副书记魏琦担任,副组长由区委常委、组织部长张兴发担任,成员由区委组织部副部长陈平安,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局长杜群明,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张启胜以及涉农镇办党(工)委书记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委组织部,主任由张启胜兼任,副主任由段明辉担任。各镇办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制定切实可行工作方案,落实领导责任,确保选派干部驻镇办、村开展科学发展指导工作顺利进行。2009年12月25日前,各镇办、部门、单位要将选派干部基本情况报区委组织部审核确定,凡部门单位选派干部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重新确定人选。12月31日前,所有选派干部由镇办负责培训,熟悉情况并开展工作。

二要上下联动,形成合力。选派干部工作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方式。镇办党(工)委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向选派干部介绍派驻镇办、村基本情况、工作重点和工作难点,随时了解掌握工作动态,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区委农村科学发展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指导组要经常深入各村,强化督促指导,狠抓任务落实。区级机关派出单位要履行包抓责任,切实把选派干部所驻镇办、村作为联系点,主要领导要加强联系、帮助和指导,包抓村的“三联三争三共建”、“升 级晋档,科学发展”、学习实践活动开展情况全部纳入部门目标考核范围。未下派专职指导员的部门单位要按照村级党组织 “升级晋档、科学发展”活动安排,继续做好包抓村的工作。区委组织部将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坚持每月检查、每季度汇总,逐镇办、逐村排出名次,将督查结果在全区通报。

三要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区委农村科学发展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发现典型,认真总结推广干部驻镇办、村工作先进事迹,教育引导广大干部学先进、赶先进、争当先进,从而推动农村科学发展上水平。干部派驻期间,区委每年评选优秀镇办、优秀指导组和标兵指导员,并进行表彰奖励。秦都政府网站和秦都党建网将开辟专栏,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科学发展指导工作,努力营造浓厚舆论氛围,推动农村科学发展指导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附:区级部门单位和镇办机关选派干部名额分配表

2.关于建立农村基础设施管理长效机制 篇二

机制是指一个系统的各部分之间发生有机联系并产生相互作用的过程和方式, 长效机制就是指工作系统中各基本元素、各子系统、各项工作之间长期有效的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过程和方式, 其特点有:一是稳定性, 各子系统的工作框架以及各项工作的运行模式是相对固定的;二是规范性, 各子系统以及各项工作之间的衔接与关联是按照一定规范运行的;三是长期性, 即该机制能够长期存在、自我更新并产生效用。建筑消防设施“三化”建设的长效机制, 简单地说, 就是为实现社会单位消防设施始终保持完好有效这一工作目标能够长期达到, 使涉及单位建筑消防设施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不断健全与规范, 并按照一定规则规范运行的过程与方式。

2 长效机制的基本框架

长效机制基本框架的设定目标应当是使“三化”工作能够在相对稳定的工作环境中, 按照规范的模式进行, 并能够保障机制自身的自我更新和自我完善。

2.1 稳定的工作基础

建筑消防设施“三化”建设是为社会单位服务的, 其目的是为了使社会单位不出问题、少出问题, 以及在发生火灾事故后能够及时处置, 防止灾害蔓延扩大而造成严重的后果。因此, “三化”建设的目标对象是广大社会单位, 社会单位的管理及措施越有效, “三化”工作的基础就越稳定。在重视社会单位内在动力的同时, 在其外部起促进因素的社会舆论和法律监督也是“三化”工作机制长期稳定的基础。

2.2 组织领导到位

组织领导的目的是使“三化”工作有人负责, 有人解决问题, 有人提供保障。组织领导设计的着眼点应当放在使上述这些“人”有的管:有管的范围、有管的标准、有管的目标;有能力管:有管的知识、有管的技巧、有管的精力;有管的途径:有管的岗位、有管的方法、有管的时机;有反馈机制:有报告答复、有检查评比、有奖励惩罚。总之, 组织领导要具备实施上的可操作性。从社会单位内部和外部两个方面, 其组织领导机制设计的重点也有所不同。从社会单位内部来说, 其重点是具体问题的发现与解决;从其外部来说, 主要是单位行为的引导和约束。

2.3 确定总体目标和策略

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考虑:一是保障单位及其员工的合法权益, 使其能够安心、持续地开展工作, 这包括保障安全生存权、知情权、申诉权、求助权几个方面。二是严格执法, 宽严相济, 使广大社会单位在感悟、感激、感恩的积极心态中工作。公正文明的执法环境是确保“三化”建设机制长期稳定的根本保证。三是加强对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意识教育, 使更多的单位主动地改进不足, 从而进一步强化单位行为的基础。认识到自身的不足, 才能增强改进意识, 因此必须加强消防安全意识教育, 对各种火灾隐患可能造成火灾后果的严重性和一系列不良反应给予警示。四是不断提高宣传教育培训和单位“三化”建设质量。在新的形势下, 确保消防安全, 必须实现由被动防范向积极防范转变, 实现由依靠经验、依靠严防死守向依靠提高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质量上转变。不断创新手段和方法, 努力运用现代科技手段, 不断增强社会管理和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为消防安全奠定坚实的基础。

2.4 稳定社会单位中的消防管理人员队伍

社会单位中的消防管理人员是单位自身消防安全管理的直接实施者, 稳定这些消防管理人员, 对于单位消防工作能否长期坚持至关重要。目前, 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队伍主要存在的问题有:一是流失严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责任重大, 但工资待遇与其所承担的责任往往不相称, 有的兼职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还要兼顾消防管理, 有的地位低下, “人微言轻”, 时间长了就失去了主动性等等, 都是导致管理人员流失的重要原因。二是自身缺乏相应知识和技能, 绝大部分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单位内部人员, 有些是单位领导, 对消防安全知识的掌握程度较差, 有的没有积极性, 导致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不高, 一些问题不能及时发现和处理。三是本单位对这些人员不够重视, 认为人员流失了可以再聘, 忽视了管理人才培养的周期, 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专业性和复杂性估计不足。四是消防机构引导帮扶不力。目前普遍缺乏政府层面的倾斜政策, 涉及人员待遇的关键问题还未解决。

因此, 要想稳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队伍, 留住“自己人”, 保证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的延续性, 必须把涉及福利待遇、教育培训、招聘管理等一系列问题纳入长效机制通盘考虑。

3 长效机制的实施构想

3.1 组织管理的实施

具体应当包括:单位内部管理制度的发布、各岗位责任人的确定和延续规则、履职的奖励和责任惩罚、内部监督运行模式的确定和变更等等。

3.2 各类检查的实施

具体应当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社会单位内部“三化”制度各巡查、检查、检测模块的有效实施;二是公安消防机构实施的监督检查;三是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的联合检查活动。社会单位内部检查必须做到反馈高效, 即发现问题后, 问题的整改必须迅速, 只要单位管理到位, 完全是可以做到的;消防机构的检查必须有针对性, 针对一个时期某些单位可能出现的问题重点解决;联合检查应当具有广泛的社会效果, 即通过检查促进单位工作、使社会普遍重视, 起到以点带面的效果。

3.3 长效机制基础和成果的进一步巩固

一是大力加强消防安保队伍建设。按照内蒙古消防总队对职业化消防安保队伍的指导, 进一步加强队伍本身素质的提高, 同时引导消防安保企业不断了解社会单位的需求、不断拓宽职能范围, 从而走上企业良性发展、单位全面受益、安保收费合理、人员待遇适当、队伍长期稳定的多方共赢的道路。二是深化消防职业技能培训, 从制定标准入手, 将其机构、场地、师资、考核、认证、准入等环节逐步进行建立健全, 从培养专业化社会消防力量的角度入手, 不断改善社会消防安全素质的构成。三是规范各类认证认可制度。对于开展消防设施和电器检测的单位, 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严格推行认证认可制度, 要求有关单位承担相应责任。对于社会职业技能培训, 宜积极将职业技能鉴定和消防安保服务资格纳入认证认可范围, 促使有关单位不断提高自身服务水平。

摘要:建筑消防设施“标识化、标准化、规范化”管理, 是公安消防部队根据工作实际, 在总结多年火灾防控与火灾扑救正反两方面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得出的, 有助于全面火灾防控体系建设、有助于消防安全素质提高、有助于促进构建规范的消防安全社会管理模式、有助于提高消防监督员业务技能和社会工作能力。从长效机制本身的特点与要求入手, 讨论了建筑消防设施“三化”建设长效机制设计的基本框架, 并就具体内容及其实施谈谈自己的看法。

3.我国农村社会养老长效机制的建立 篇三

一、我国农村社会养老及其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发展经历了两个阶段:一是1986年至2002年属于“老农保”阶段,因政策调整“老农保”于1998年全面停止;二是2002年至今属于“新农保”阶段,政府在2002年重新提出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并确定了更为完善、政府责任更为强化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但是,鉴于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存在一段时间的间隔,又由于农村经济问题、养老保障制度与医疗保障制度不健全及相对滞后,所以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尚未建立长效机制,缺乏长期有效性,进而导致在具体落实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主要体现在四大方面:层次低,范围小,覆盖面窄;社会化程度低,保障功能差;社会养老保障基金管理缺乏法律保障,难以保证保值增值;社会保障管理分散。因此,构建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长效机制十分必要与迫切。

二、构建农村社会养老的长效机制

1.建立健全管理机构,提高农村社会养老的落实性

在農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具体落实工作中,由于尚未建立一个专门的管理机构,导致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管理部门经常更换,因工作频繁移交而造成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滞后或中断,进而不利于农村社会养老的长效发展。当前,县级统筹、地方政府经办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管理的主要模式,而地方政府对于农村社会养老工作的分配也没有统一保准,或是归入民政部管理,没有建立独立性、规范性的农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或是将其归入“五保”(企业、机关事业、农村、失业、医疗)经办机构管理,因没有遵循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的标准设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机构,造成机构设置混乱、管理不善、工作效率低等问题的出现。针对这样的情况,我国政府需要督促地方政府严格依照上级规定尽快建立相应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成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处,建立健全管理机构,以更有效的落实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宣传、咨询、经办、待遇发放等工作。如此,建立专门的农村社会养老管理机构,利于提高农村社会养老的落实性,利于更好的为广大农民群众服务。

2.建立健全长效激励机制,保持农民参保积极性

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是促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长效发展的保障,因此为了维护与保持农民长期参与社会养老保险的积极性,自愿长期进行农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我国政府需要建立健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长效激励机制。根据不同农村地区的实际情况(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激励缴费机制,划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档次,推行多缴多得的原则,从而让广大农民群众看到参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切身利益,提高他们参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积极性。如构建个人账户的基础养老金模式,划分不同档次的缴费标准(以100元至500元为准线),农民群众可以根据自身的经济情况来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从而为其基础养老金的个人账户储备资金。通过这种个人账户的缴费激励机制与利益制衡机制来促进及保持农村参保的积极性,以维护农民群众长期缴费意愿。当然,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还需要大力宣传参与社会养老保险的实效性,让广大农民群众明白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从中获得的稳定投资回报与预期收益,其所缴费的养老金待遇能够有效保障他们老年之后的生活所需。

3.建立健全基金筹集及运行机制,实现“新农保”基金的高效管理

一般来说,要想确保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长效机制的构建与实行,还需要建立健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基金筹集及运行机制,从而确保实现“新农保”基金的高效管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属于社会性公共基金范畴,而农民群众是现代化社会建设的主要力量,因而各种社会力量与广大农民群众都是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对象,政府需要建立持续稳定增长的基金筹集机制,筹集与积累社会闲置资金以便更好的推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其次,为了实现对“新农保”基金的高效管理,政府还需要建立健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运行机制,通过投资运营、分配使用来有效运行与管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制定有效可行的管理模式,设立监督管理机构,进而确保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高效运行、公开透明管理。安全有效、政资分开、稳定性、可持续性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的基本原则,地方政府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机构需要严格遵循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原则,建立健全基金筹集及运行机制,从而确保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稳定与可持续性推行,鼓励农民群众积极参与“新农保”,最大程度享受到“新农保”带来的福利。

三、结语

制定与推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是我国为统筹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减轻广大农民群众负担,尽快实现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的一个有效途径。针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发展滞后现象,我国政府与地方政府应当加快构建与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长效机制,有效解决农民的养老问题,以确保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可持续发展。当然,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长效机制的构建需要考虑多方面影响因素,但主要还是以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具体落实过程中存在的四大方面问题为根据,在管理机制、激励机制、运行机制上促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长效机制的系统构建,以保障农村社会的稳定发展。

(作者单位: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

4.关于建立农村基础设施管理长效机制 篇四

(2009年10月24日)

为巩固我县查处违法建设工作成果,坚决遏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建立预防和治理违法建设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违法建设“发现得了、拆除得掉、控制得住”,根据《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查处违法建设的决定》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查处违法建设长效管理办法的暂行规定》精神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建立查处违法建设长效管理机制,使查处违法建设“预防、发现、制止、报告、拆除、查处”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良性运行轨道。对已发生的违法建设进行全面摸底排查,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区别性质、情节,依法予以查处;对正在发生的违法建设,确保及时发现,及时拆除,杜绝违法建设增量,最终实现全县无违法建设的目标。

二、违法建设的认定

违法建设是指在城镇规划区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未经规划部门批准,或不按批准要求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逾期未拆除的临时建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违法建设:

(一)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

(二)不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的建设工程位置、功能、层数、标高、建筑面积、建筑高度和建筑造型以及其他要求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

(三)未经批准或未按规定期限拆除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

(四)其他违反土地管理及城乡规划进行的建设。

三、工作职责

村(居、社区):村(居、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社区)委员会主任为辖区第一责任人,村(居、社区)包组干部为具体责任人,村民组长为直接责任人。村(居、社区)应按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盲点的原则,将所辖区域进行网格化划分,确定网格责任人,接受群众举报和监督,网格责任人要及时发现、制止、报告本网格内的违法建设。

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为辖区内查处违法建设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辖区内产生的违法建设及时发现、及时拆除。

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已发生的违法建设,根据不同性质、情节依法予以查处;接受群众举报,并及时登记、核实,拿出具体处理意见;对群众自拆、责任主体单位拆除确有困难的,在责任主体单位组织强拆时,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予以支持配合。

县规划局:从严进行规划审批,切实做好批后管理,加强对批后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接受群众举报并进行登记、核实,及时将发现的违法建设情况函告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需要界定的违法建设及时进行界定。

县国土资源局:严格履行用地审核审批程序,对非法占用土地进行建房、非法买卖土地的行为立案查处,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

县房地产管理局: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程序颁发房产证;在拆迁时,坚持对违法建设按“不予补偿”原则进行裁决。

县工商局:对在违法建设的建筑物内从事经营活动的,一律不得颁发营业执照;对已领发营业执照的,尽快给予撤销。

县建设局:违法建设的雨、污排水不得接入市政公共网络;对违法建设不得供水,已供水的在接到相关部门的停水通知后要立即停水。

肥东供电公司:对违法建设不得供电,已供电的要解除合同,尽快停电。县公安局:做好强制拆除违法建设的治安保障工作,集中警力维护强拆现场秩序,保证拆违工作的顺利开展,及时有力地打击暴力抗法行为。

县法院、检察院:在查处违法建设中,对涉嫌犯罪的,要快速立案侦查、审结,从重、从快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县信访局:对查处违法建设中的信访问题要耐心解释、说服并做好化解工作。县委宣传部:要督促新闻媒体充分发挥舆论的导向、监督作用,对违法建设要及时曝光,始终保持查处违法建设的高压态势。

四、工作措施

(一)适时召开查处违法建设联席会议,统一协调全县查处违法建设工作。各乡镇、开发园区也要建立相应机制,并通过授权、委托等形式赋予相关乡镇、开发园区规划监察权和行政执法权。

(二)乡镇(开发园区)、村(居、社区)在辖区内实行网格化管理责任制,严格按照“全覆盖”要求,对辖区进行网格化划分,不留空白区域。对网格进行定人员、定责任、定标准管理,责任人负责及时发现、制止、上报责任区内的违法建设。对瞒报、拒报从而导致新的违法建设不能得到及时发现和制止的,对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撤职或解聘。

(三)违法建设拆除工作由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实施,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协助、支持,县直其他相关部门全力配合。拆除的违法建设一律不予补偿。强制拆除违法建设所发生的费用,由违法建设当事人承担;同时,对违法建设行为进行公开曝光。

(四)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村(居)组干部参与违法建设或非法买卖土地建房的,一经发现,严肃查处。阻挠、干涉执法行为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相关责任单位在接到责任人报告后,应积极履行职责,组织对违法建设进行查处,没有履行职责或履职不力,造成违法建设发生的,或发现违法建设未及时拆除产生社会影响的,将依法依纪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的责任。

(六)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县规划局应当及时将规划审批情况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要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鼓励群众举报违法建设。新闻媒体要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违法建设要及时曝光。举报电话: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7758609,县长热线12345。

5.关于建立农村基础设施管理长效机制 篇五

真正建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近期,全国各地重、特大火灾事故频发,先是 “4.25” 大兴火灾,接着是“5.1”吉林通化火灾,不久前,我们区田村路半壁店天下城商品交易市场又发生大火。这些火灾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虽然没有发生在我们地区,但我仿佛感到火灾离我们越来越近。总的来说,我们地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在街道及相关单位广大安全生产工作者共同努力下,未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安全形势还算平稳。但也不可否认,我们的安全生产工作仍然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如:违法违章建设、无证生产经营、安全生产意识淡薄等问题同样大量存在。这些问题的存在,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原因,有各种体制不健全、不合理因素也有上下认识不到位因素,有上级政府部门工作方法问题更有我们本身工作态度问题。

长期以来,我们各级政府、部门所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给人的印象就是,无休止的开展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重传统手工工作模式轻现代化高科技手段,重短期效果轻长效机制建设。主观臆断、因循守旧,甘当传声筒、宁做鹦鹉鸟,不讲效果、不求效率;年年安全生产年,月月安全生产月,说是“集中”开展整治活动,时间却长达数月甚至跨年,说是“突出”打击,范围却覆盖全地区、全行业;文件通知铺天盖地,都是下发工作方案、要基础数据及工作情况,少有基础建设标准、法规制度性指导意见;大会小会接二连三,都是领导讲话、工作部署,少有培训教育、学习讨论调查研究;张口就是领导高度重视、作出了重要指

示,闭口就是要提高认识、加大检查和打击力度,动不动就是拉网排查、全方位整治;走过场,隐患排查整治一阵风,讲形式,组织制度建设无人问,有限的人力都在做方案、写总结,防倒查、推责任上;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不明确、责权不统一,多头执法使事故隐患整改、责任倒查无法落实。凡是种种,不胜枚举,这样不从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出发解决安全生产根本问题的工作模式,这样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浮躁短视的工作方法,这样不做细致研究、唯上畏责、缺乏创新意识的工作态度,对我们的安全生产工作是特别有害的,也是我们政府监管工作无法到位、属地管理效率低下的根本原因。

要建立一套科学完备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彻底改变目前安全生产工作现状,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各方的共同努力,不可能在短期内实现。但是并不等于我们就无所作为,我们可以立足现有条件,对一些具体工作方式进行些许改进,也许能够实现地区安全生产工作形势的根本好转,进而影响和改变其他地区甚至上级相关部门的思想认识,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各项法律、法规的建立完善,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营造更好的环境。

一、加强基础建设,夯实安全生产监管基石

一是要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比较专业的安全生产工作队伍。首先,要落实《北京市楼宇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范(试行)》的精神,明确各楼宇产权人、管理人和使用人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其次,要通过街道引导,强化各楼宇之间特别是相同物业区域内各楼宇产权人、安全生产管理单位的联系,逐步培育出安全生产管理自治组织,实现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最后,由街道主导,在各网格间建立专业化的安全生

产管理机构,实现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实体化。从而,在安全生产使用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单位、区域网格管理站、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等单位间,形成树形联系架构,建立功能稳定的组织机构,在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与企业主体责任之间实现全覆盖、无缝对接,打通安全生产工作未端微循环。这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基础,必须通过加大投入或者政策扶持,培育一支坚强稳定的专业队伍和能够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社会组织。

二是要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基础数据自动生成、重要管理信息快速共享一体化平台。要建设安全生产综合性管理工作网站,实现:纵向分层管理基础数据,安全生产使用单位未端录入,逐级监督、审核、确认,达到基础数据处理自动化;横向统一管理重要信息,达到各执法单位、街道各相关科室、网格内各管理单位的重要信息一体化,特别是实现检查信息和管理信息的一体化,达到快速共享、公开透明,减少重复劳动,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

三是要加强监管机制建设,建立分工明确、相互合作、权责统一的安全生产管理模式。首先,要明确街道相关科室、地区各执法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建立有街道特色的分工合作方式。例如:城管科负责对辖区各类建筑建立基本管理台帐,发现违法建设应采取办法及时拆除,不能及时拆除的要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直至建筑被拆除。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消防安全隐患通报派出所,发现无照经营通报工商,被通报单位应负责解决相关问题。其次,要整合地区社会管理资源,提高社会管理效率。可以以安全生产管理为主线,对街道相关科室安全管理职能

加以调整。特别是要对街道各种网格化组织进行整合,实现综合管理,区域相对单一,减少交叉重叠,并使网格管理组织机构实体化。同时,要不断拓展安全生产管理基础数据网络功能,实现地区社会管理信息一体化。

四是要建立动态排名的安全评估机制,创新责任追究制度。首先,要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状态评估体系,建立动态的、可监控的、分层管理的、自动化的综合评估体系,实现对生产经营建设单位、楼宇物业、物业区域、区域网格进行科学、公开、公正的安全生产状态评估及动态排名,并在街道安全生产管理网站全方位公示,实时告知广大居民、企业员工、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同时接受社会对各实体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安全生产管理状态评估和排名的看法和意见。其次,要创新责任追究机制,实现权责统一、公开公正、稳定透明的责任追究。要将评估系统结果作为追究各安全生产相关实体责任的主要甚至是唯一依据,防止执法处罚的随意性,不断提高属地管理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同时,对引起评估、排名发生较大偏差的各级执法、管理方实施倒查。使各级执法、管理方不敢以个人情感来对所管理的实体进行偏离实际的评估与排名。以此,在街道内各层安全生产管理实体间建立起横向、纵向常态化的、命运相关的联系,推动街道依法行政、各级依法监管的落实。

二、更新思想观念,高效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一是要转变排查整治观念,彻底改变政府包办代替、以查代管、单纯为消除有限的安全隐患而检查的陈旧观念、落后思想。生产安全依靠的根本力量是企业,根本方法是要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和《北京市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排查整

治的目的是督促企业主动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街道在开展各种专项整治活动时,要重视通过整治,切实督促落实《北京市楼宇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范(试行)》的精神,充分发挥各楼宇安全生产管理单位的主动性,这样安全生产检查的覆盖范围和力度才能真正加大。

二是要改变政府监管理念,坚持严厉打击“非法”与积极服务“守法”相结合,不断强化服务意识、责任意识。首先,要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积极开展联合检查行动,提高执法力度,打击各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活动,强化企业守法意识。同时,对于“守法”企业,则要加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与指导帮助力度,通过主动服务提高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和管理能力,使其不断完善各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岗位责任,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活动,采取有效隐患排查整改措施,建立安全评估和考核、责任追究和奖励机制。其次,要借鉴国外发达国家先进管理经验,创新机制推动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一方面,通过对企业特别是发生事故的企业分摊、加收管理费,比例根据企业工人数量、事故情况、岗位危险程度等确定,事故多则分摊费高,事故少则分摊费低。另一方面,允许企业向收取管理费机构借钱抓安全生产工作、预防事故发生,对安全生产投入大而且安全形势良好、事故频次和强度明显下降的企业,则可以减免部分或全部贷款;对未发生工伤事故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和法人给予奖励。以此,推动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是要改变政府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资金投入理念。首先,要敢于在队伍建设上加大投入,向高素质的人才要质量。要通过各

种激励机制,实施与安全生产状态与排名相对应的津贴补助办法,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生活条件、工资待遇,稳定和吸引有能力、有思想的专业人才,逐步实现安全生产人才的专业化。其次,要敢于在高科技上加大投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的科技会含量,向高科技要公开、要公正、要效率、要效益。

三、改变工作方式,推动社会管理全面发展

加强基础建设改变工作方式,实现管理网格化与通信网络化相结合、严厉打击“非法”与积极服务“守法”相结合、动态评估与责任倒查相结合的安全生产属地管理新模式,需要一定的投入和创新的勇气,也不可避免要触动个别人的部分利益,其阻力不小。

但是,新的管理模式代表了政府依法监管、企业自主管理发展方向,其高效和长效性是毋庸臵疑的。管理的网格化与通信的网络化,表面看起来只是手段的不同,其实有着本质的区别,他实现了由政府完全监管到社会组织甚至是全社会共同监管,并逐步实现由人治社会向法治社会的过渡,这是一个根本性的变革,必将彻底改变人们的思维模式,推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乃至社会管理工作大步向前。

要彻底扭转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被动局面,就要在加强基础建设改变工作方式和推进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上下功夫,充分依靠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及日常管理工作,减少对随机性专项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的依赖。真正发挥和体现高科技园区的优势和特点,推动社会管理工作的全面发展。

6.关于建立农村基础设施管理长效机制 篇六

连政综〔2008〕16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管理,明确管理主体,落实管护责任,改善农业基础设施条件,特制定意见如下:

一、充分认识建立水利工程管理长效机制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随着农村税费改革逐步取消农村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农民群众的投工投劳数量大幅度减少,水利工程建设投入不足,尤其是水利工程管理责任不落实,管护能力明显减弱,部分乡村甚至多年没有开展渠道清淤岁修,严重影响水利工程发挥正常的灌溉效益。因此,尽快组建村级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充分发挥民间组织在工程建设、使用维修、水费计收等方面的作用,提高服务能力,从而建立水利工程管理长效机制,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保护和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一项重要、紧迫的任务,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积极稳妥地做好这项工作。

二、组建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的总体要求

组建农民用水合作组织要以保障水利设施持续发挥效益、满足农村生产生活需要为目标,以政府补助为引导,以加强组织动员为纽带,通过开展村民民主议事、完善制度、强化管理等措施,依靠互助合作组织的力量,着力解决农村水利管理“主体”缺位,责任、权利、义务界定不清,效率和效益发挥不理想等问题,健全促进水利工程管理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三、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的组建

农民用水合作组织以服务农户为已任,实行互助合作、自主管理、自我服务,享有其管理水利工程设施的经营权和管理权,负责建设和管理水利工程设施,为当地农户提供公平、优质、高效的灌排服务,实现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增加农民收入的目的。具体组建要求:

(一)要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引导农民自愿组建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可由村民委员会

牵头,通过村民代表会的形式,推荐有一定的组织和管理能力、办事公道、热心公益事业、农民信得过的村民组成农民用水合作组织领导班子。

(二)农民用水合作组织领导班子要建立章程、工程维护、水费收缴、财务管理等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完善自我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成立后,要与村民委员会等所有权人办理水利资产(使用权)移交手续,明确双方权利、责任、义务。

(三)要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对所属工程的管理采取灵活多样的经营机制。具体经营管理工作由农民用水合作组织领导班子组织讨论,确定水利工程管理方案。

(四)农民用水合作组织要完善水费计收办法,保障水费足额计收,确保管理经费来源。要公开水费标准、用水量、水费收入与支出、上级政府拨款资金的使用等情况,接受广大用水户、当地政府和社会的监督,做到运作民主、公开、有效、规范。

(五)组建农民用水合作组织要到县民政局履行登记手续,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帐管理。

四、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的管理

(一)要严格履行民主程序,充分尊重村民意愿,大家的事、大家议、大家定。要制定水利设施管理方案,包括管理方式的确定、管理人员的聘用及职责;工程运行维护及水费计收办法;合同约定及监督措施。

(二)农民用水合作组织要严格执行水利工程供应农业用水水价标准,并足额按时计收。工程水费是农民应承担的生产成本,所有农民用水户都有节约用水、维护工程和交纳水费的责任和义务。

(三)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对水利工程设施的运行和安全负责,对所管护的水利工程设施不定期进行维修,对水利工程运行管护推行分段(片)承包管理,以合同形式约定管理人员工资待遇、职责及监督措施。

(四)当水利工程设施需实施更新改造、挖潜配套、水毁修复、除险加固等需大额投资时,农民用水合作组织通过“一事一议”方式按农户受益大小单独筹资。

五、建立水利工程管理奖励措施 县政府多渠道筹集水利工程管理专项补助经费,建立水利工程管理奖励机制,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管理专项补助经费的引导作用。县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水利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农综办、烟草专卖

局等有关部门要按照上级有关政策,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支持,落实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的运行管理及工程维护经费来源。县级财政具体奖励补助办法如下:

(一)按要求组建和按规范运作的村级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县财政按上年度烟叶税总额的3%编列水利工程设施管护经费。当奖励补助额度大于该基数时,再按实际需要额度追加。

(二)对新组建的村级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在县民政局登记发证和县水利局等部门验收确认后,由县财政给予奖励补助开办费5000元。

(三)对经乡镇人民政府确认水费计收完成计划任务80%以上,县水利局、财政局等部门验收确认水费使用合理、工程运行维护好、群众满意的村级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由县财政按所管护水利工程设施的受益农田面积亩数、每亩5元标准和完成计收任务百分比的乘积给予奖励补助。

(四)推荐运作良好的村级农民用水合作组织作为小型水利建设项目申报主体,并在项目安排和资金补助上给予倾斜。

六、经费核拨

(一)村级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组建的验收条件详见附件1。上级补助资金仅限用于办公经费、管水员工资、所管辖水利工程设施的维护经费,不得用作奖金。未组建或运作不规范、管护成效不明显的,不能享受县财政奖励补助。

(二)村级水利工程设施管护经费申报条件详见附件2。上级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自觉接受审计检查。

(三)以乡镇为单位,每年3月底前将上一年度村级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组建和运作的相关材料集中向县水利局申报,每年4月份由县水利局会同财政局等相关部门核实验收。管护经费直拨至村级农民用水合作组织专户。

附件:1.连城县村级农民用水合作组织验收条件 2.连城县村级水利工程设施管护经费申报条件

连城县人民政府

二OO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附件1

连城县村级农民用水合作组织验收条件

1.村级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的名称可以是农民用水户协会,也可以是水利管理协会。有县民政局批准成立的文件及颁发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有县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3.有县人民银行颁发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有章程及有关规章制度(工程管理制度、灌溉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水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奖惩办法)。

5.有用水户代表大会及产生领导班子的有关会议记录,有用水户名单及协会负责人基本情况。6.有水利工程设施基本情况汇总表及产权移交材料,移交材料须经乡镇人民政府鉴证并加盖公章。7.有各用水户拥有耕地面积确认表,须由户主本人签字。8.有固定的联系场所和协会负责人联系电话。

附件2

连城县水利工程设施管护经费申报条件

连城县水利工程设施管护经费按受益农田面积亩数计算,实行以奖代补,补助范围仅限经县民政局登记发证和水利、财政等部门验收确认的村级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其申报县财政补助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验收确认为合格的村级农民用水合作组织。

2.水利设施有专人管理,有签订承包合同,无争水、抢水等水事纠纷。

3.有通过“一事一议”等方式,明确每位用水户应缴交的水费及单独筹资任务。水费实际收取率在80%以上。

4.帐目清楚,财务公开,自觉接受广大用水户、当地政府和社会监督。5.上级下拨的各项补助资金能专款专用。6.能积极发动用水户及时修复水毁水利工程。

7.关于建立农村基础设施管理长效机制 篇七

1 科学界定统筹对象、内容及层次

根据现有规定,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对象为户口在农村的居民, 即除了包括以农业生产经营为主的人口以外, 还包括在农村从事非农产业生产经营的农民、长期且有稳定收入的外出务工农民、短期且收入不稳定的外出务工农民、仍居住在农村的失地农民、乡镇企业从业人员等。如此规定, 把所有农村居民都纳入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体系中来, 表面上解决了农村居民医疗保障的可及性和可得性问题。但是, 该规定忽视了在城乡二元体制改革不断深化以及农村经济快速发展条件下农村居民的分化及其发展趋势, 忽视了户籍制度改革以及城乡一体化趋势对人口身份界定的影响, 具有很大的权宜性和不合理性。比如, 长期外出务工农民在户口所在地参合及看病报销的成本有可能大于报销带来的收益, 从而造成这部分农民会放弃参合或报销并实际上“游离”于医疗保障体系之外;在发达农村地区长期居住且有稳定收入的异地农村外来务工人口, 在户口所在地参合及看病报销也存在成本大于收益的问题;乡镇企业职工尤其是长期在乡镇企业就业的职工实际上已经成为非农产业工人, 而且有一定比例的乡镇企业职工已经转出了土地使用权甚至承包权, 其身份和职业性质以及面临的医疗保障问题上已经同城镇职工并无区别, 再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体系, 存在很大的不合理性。从长期来看,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以及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 农民身份和职业将会进一步分化, 从事非农产业农村居民的非农身份和职业在分化过程中将会进一步固化, 尤其是随着户籍制度改革的深化, 以户籍所在地区分人口身份和职业的做法将会因越来越缺乏现实依据而逐步“淡出”, 从而使以户籍所在地作为确定是否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依据的不科学性将会越发明显。

因此, 本文认为, 科学界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对象, 应充分考虑城乡一体化改革及农民分化趋势, 应主要依据农村居民的实际身份和职业。 (1) 完全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民、以农业生产经营为主的兼业农民以及在户籍所在地主要从事非农产业生产经营的农民, 应作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统筹对象, 并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体系; (2) 失地农民、长期在城镇务工且有稳定收入的农民工尤其是居家迁到城镇的农民工, 应纳入城镇医疗保障体系; (3) 长期在农村异地务工且有稳定收入的农民应纳入务工地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体系; (4) 对于长期在乡镇企业就业的农村居民, 或者建立单独的、具有向城镇医疗保障体系过渡性质的医疗保障体系, 或者按照城镇职工医疗保障办法实施医疗保障。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坚持以“统筹大病”为主, 这在当前统筹资金有限的情况下, 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农民患大病看不起以及因病致贫、返贫的问题。但是, 以统筹大病为主, 也存在一些不合理因素和负面影响:第一, 使农民受益面过窄。因为得大病的农民毕竟是少数, 以统筹大病为主, 无疑降低了合作医疗的受益面, 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农民医疗保障的可及性, 也不利于提高农民的参合积极性;第二, 会造成农民的逆向选择倾向。所谓“逆向选择”是指身体健康的农民不愿意参合, 身体不健康的农民积极参合。国际经验表明, “逆向选择”倾向容易导致一个建立在完全自愿基础上的保险体系的解体。以统筹大病为主, 会使一些有近年不会得大病预期的农民选择不参合, 尤其是一年一参合的制度设计更强化了农民的这种选择倾向, 尽管以家庭为单位参合的制度设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弱化“逆向选择”问题, 但无法消除这种选择倾向。同时, 在一年一参合的制度设计下, 一部分得过大病并进行过报销补偿的农民, 往往预期自己以后不会再得大病, 也往往选择第二年不再参合;第三, 仍然在很大程度上无法解决农民看不起病的问题。一般来说, 得大病农民的医疗费用一般在几万甚至十几万, 由于报销比例有限, 再加上设置了报销起付线和封顶线, 造成农民的自付率仍然很高, 许多农民仍然负担不起。根据对山东省部分试点县 (市、区) 的调查, 报销比例大都在20—30%, 剩余的70—80%的医疗费用对于许多农民家庭来说仍然是难以承受的负担。尽管大多数地区都有二次救助, 但由于救助资金有限, 很难从根本上解决农民负担不起的问题;第四, 弱化了小病治疗和疾病预防。小病报销数额有限或不报销, 降低了农民得小病进行治疗的积极性, 但是许多小病往往又会积累演化为大病, 造成农民在小病积累演化为大病后支出的医疗费用更多, 也会大大增加大病报销补偿的支出。所以, 从“支出—收益”的角度来看, 积极进行小病治疗并避免其积累演化为大病, 无论对于农民来讲, 还是对于合作医疗制度运行来讲, 都更为“合算”。同时, 进行疾病预防和医疗保健是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医疗问题、提高农民身体素质的根本途径。但是以统筹大病为主的制度设计, 在统筹资金有限的情况下, 往往会弱化疾病预防和医疗保健工作, 从而造成农民医疗保障只“治标”, 不“治本”。因此,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应把统筹大病、统筹小病以及疾病预防和保健有机结合起来, 根据实际需要, 合理确定和预算统筹资金在大病报销、小病报销、疾病预防和保健方面的使用比例。

从发达国家经验来看, 统筹层次过低, 必然造成统筹能力不足, 比如日本的农村医疗保险制度, 先是以市汀村为统筹层次, 由于统筹能力不足, 逐步过渡到以都道府县为统筹层次。我国现行以县 (市、区) 为统筹层次的制度设计, 既和中央以省、省以市为单位确定财政补贴标准不一致, 也使经济发达地区和经济落后地区的统筹资金得不到调剂, 降低了总体统筹能力, 尤其是一些落后地区财政补贴不能及时、足额到位, 统筹能力较低, 而为了保证统筹基金收支平衡, 只能设计较低的报销比例, 使农民收益面小、受益程度低。因此, 应进行广域联合, 实行以市为统筹层次, 在条件成熟时再过渡到以省为统筹层次, 可以在有条件的地区先行试点, 然后逐步推开。

2 建立和完善长效筹资机制

建立起完善的筹资机制是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长效运行的关键所在。从当前实际情况看, 总体筹资规模过小, 缺乏农民以收入为依据的动态交费设计, 各级财政补贴标准不明确, 并且缺乏政府投入保障机制和农民缴费激励机制。因此, 必须建立起完善的长效筹资机制。第一, 要进一步提高总体筹资水平。根据有关研究, 人均筹资额达到人均医药费用的40~50%、人均收入的2~3%才有保障作用[2]。2006年, 我国农民人均医疗保健支出为191元, 人均收入为3587元[3], 综合考虑, 人均筹资额应为80~100元, 而目前实际上平均只有52元, 差距很大。因此, 应通过增加各个筹资主体的投入, 使人均筹资额提高到80—100元;第二, 应以县为单位实行农民依据收入的一定比例缴费。综合考虑各种因素, 目前按照农民收入0.5%的比例缴费为宜, 这样既不至于导致农民负担过重, 也可以增加统筹资金总体数额。同时, 通过不断增加政府补助、加大宣传力度、改进和优化制度方案尤其是逐步提高报销补偿比例、降低起付线、提高封顶线以及改进农民缴费方式等, 提高农民参合和缴费的积极性, 形成完善、有效的农民参合和缴费激励机制;第三, 要增加各级政府尤其是中央和省政府财政补贴的比例。从目前来看, 中央和省级财政筹资比例偏低, 而且市、县之间划分补贴比例的随意性较大, 使县级财政承担比例过高, 使其在承担了大量组织管理费后, 难以承受。比如, 山东省的一个试点县, 中央和省财政补贴捆绑在一起, 每个农民补贴26元, 剩余14元由市、县两级财政补齐, 但市财政只承担了3元的补贴, 县财政承担了11元的补贴, 使县财政负担过重。因此, 要强化中央和省级财政的筹资责任, 这两级财政补贴数量至少应达到人均筹资额的60—70%, 县级财政原则上不承担统筹资金责任, 只承担组织管理费用。同时, 政府投入应随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加而逐步增加并建立起相应的投入保障制度和机制。

3 建立和完善长效运行机制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健康、长效运行是其充分发挥医疗保障作用的重要保证。当前,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长效运行机制还不完善, 主要表现在:补偿标准过低且区段划分依据和标准不科学;定点医疗机构范围过小;报销程序过于繁杂;以个人为单位进行报销补偿, 既与以家庭为单位参合不相适应, 也存在一定的不公平性;政府主导的运作模式, 既增加了运行成本, 也不利于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向社会医疗保险制度转化;新型合作医疗和社会医疗救助衔接还不够紧密等。因此, 必须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长效运行机制。第一, 要科学确定补偿标准。应根据“以收定支、保障适度”的原则及统筹资金总体数量等, 科学确定总体补偿比例, 并以农民动态缴费比例、医疗费用高发区段、合理使用农村卫生资源为依据, 科学划分报销区段及其补偿标准。同时, 应实行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报销补偿;第二, 应扩大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应从方便农民看病出发, 突破县域界限, 扩大定点医疗机构范围, 逐步以市为范围实行看病“一证通”, 使农民在市域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无需办理任何转诊手续;第三, 要简化报销程序。农民的可报销医疗费用先由医疗机构垫付, 然后医疗机构再到农合办进行结算, 变“病人跑”为“医疗机构转”。另外, 要建立县、乡镇、定点医疗机构三级联网的计算机网络管理系统, 缩短报销时间;第四, 应把政府主导和引入市场机制有机结合起来。在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的同时, 应在医疗机构供给及其选择、药品设备供应单位选择以及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等环节, 引入市场竞争机制, 引导企业和社会投资主体进入。同时, 应逐步引入保险公司参与新型合作医疗制度运作, 委托保险公司承担资金收缴、报销审核和支付业务;第五, 建立起合作医疗与社会救助的有效衔接机制。救助体系要纳入到合作医疗体系中来, 实现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的有效衔接和协调, 根据合作医疗要求, 确定救助对象、标准、救助资金发放时间、方式等。

4 建立和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建立起完善的长效监管机制, 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长效运行的重要保障。目前,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医疗需求方、供给方、监管方三者有效制衡、“寻租”行为有效防范、医疗费用有效控制、统筹资金风险防范以及政府规范等方面的长效机制还没有完善起来。因此, 必须建立起完善的长效监管机制。第一, 建立起医疗需求方、供给方、监管方三者制衡的有效机制。一是监管机构通过制定完善的制度规定、提供完善的制度设计等, 对医疗机构和农民进行有效约束。二是农民代表通过参加监管机构对监管机构、医疗机构及农民本身进行有效约束, 同时, 通过扩大农民医疗服务选择权实现农民对医疗机构的有效制衡。三是医疗机构可以通过一定的利益表达途径对监管机构施加影响, 并通过提供不同层次的医疗服务对农民就医进行引导;第二, 建立起对各种“寻租”行为的有效防范机制。通过完善制度、加强监管等途径, 减少甚至杜绝政府相关部门或人员、医疗机构、农民等的“寻租”行为, 并形成有效防范机制;第三, 从医疗供、需两方面建立医疗费用有效控制机制。一方面, 通过医疗设备、药品等集中采购、医疗机构严格执行用药目录、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等方式, 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 另一方面, 通过赋予农民对医疗机构更多的选择权、扩大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并对其进行动态选择、增强医疗机构之间的竞争等方式, 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第四, 建立统筹资金的风险防范机制。要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统筹资金筹集、支付、管理等的相关规定, 加强监管, 严格控制统筹资金在各个环节可能发生的风险, 并制定相应风险处置预案;第五, 中央应尽快出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法律法规以及实施细则, 省级政府根据本省实际, 也要出台相关法规及实施细则, 制定统一规范的制度和政策, 建立统一的信息管理与应用系统等。对于经过试点已经成熟的方面要及时进行统一和规范, 对于试点中不明确的方面要及时出台相关规定加以明确。

5 进一步深化农村医疗卫生管理体制改革, 加大农村卫生事业投入, 尽快建立和完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首先, 要进一步深化农村医疗卫生管理体制改革。要逐步完善农村医疗卫生“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 进一步推行农村医疗卫生一体化管理。乡镇卫生院要坚持由政府主办, 履行政府公共服务职责, 并负责落实初级卫生保健任务。要按照合理布局、方便群众的原则, 对于不符合规划要求或效益低下甚至难以维持的乡镇卫生院要实施调整和合并。要深化乡镇卫生院内部改革, 按需设岗, 实行全员绩效工资制度、全员聘用制度。同时, 也应鼓励乡镇卫生院积极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和经营方式改进, 应鼓励社会投资主体参与乡镇卫生院的建设, 以盘活乡镇卫生院医疗卫生资源。村卫生室可由乡镇卫生院、村委会、个人等多元主体举办, 负责为农民提供基本医药服务, 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村卫生室 (所) 开办主体资格的审查, 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进行审批, 对于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不准开办。要进一步强化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以及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规范管理、业务指导和合作, 实行医疗机构和医药公司分开及医药统一招标和配送, 规范医疗机构行为, 实现乡村医疗管理一体化、诊所 (室) 规范化、人员优良化、药品优质化、价格合理化;其次, 要不断增加农村医疗卫生事业投入。各级政府要逐年增加农村医疗卫生事业投入, 增长幅度不低于同期财政经常性支出增长幅度, 新增医疗卫生事业投入要主要用于发展农村医疗卫生事业。要根据国家确定的农村公共医疗卫生基本项目, 安排人员和业务经费, 确保人员工资、办公经费能满足需要。各级财政要安排一定数额的专项资金, 用于农村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治、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等方面的支出。要增加对县乡医疗机构尤其是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医疗设备更新改造的投入, 对村卫生室基础设施建设要增加补贴力度。要增加对农村医疗服务人员培训的投入, 尤其是加大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 努力使所有医疗服务人员全部经过培训, 并持证上岗, 对于达不到从业要求的人员或进一步进行培训或淘汰。要增加医疗救助资金的投入, 以政府投入为主导、社会捐助为补充, 建立专项救助基金, 对“五保户”、贫困家庭等给予医疗救助。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 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农村医疗卫生事业, 逐步形成政府主导、多元化主体投入的格局;再次, 要进一步完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要在大力发展各级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同时, 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要合理分工、密切合作, 有条件的地区可以设立村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形成“村级社区服务—乡镇服务中心—县以上大病治疗服务”三级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同时, 要通过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人员进入城市医疗卫生机构进修、城市医疗卫生机构向农村医疗卫生机构赠送医疗设备、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人员进入农村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传、帮、带”以及各种形式的讲座、培训等方式, 建立城市医疗卫生机构及人员扶持、带动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及人员的机制。

参考文献

[1]高广颖等.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发展[J].www.chinavalue.net, 2007;8:21.

[2]秦庆武等.山东省农村合作医疗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R].山东省社科课题, 2006.

8.关于建立农村基础设施管理长效机制 篇八

关键词: 农民增收 长效机制 新农村建设

中图分类号:F30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07)11-213-02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全局性大问题。“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 民问题,而农民问题的核心是农民收入问题。增加农民收入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中之重 ,是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最重要、最关键的目标,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根本,是建设社会主 义新农村的出发点和归宿点。要实现“生活宽裕”依靠的是收入的持续、稳定增长。农民增 收的长效机制,就是要着眼长远,寻求解决农民增收问题的治本之策,以此来建立促进农民 收入持续增长的长效机制。特别是对于重庆——西部唯一的直辖市来说,最大特征之一是“ 大城市 、大农村”并存,实现农民持续快速增收对于重庆市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要实现这 一目标,就要有效运用国家宏观经济调控手段,来促进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地增长。

一、 制约重庆市农民增收的主要因素

近年来,随着国家西部大开发的深入和国家采取的一系列扶农措施,重庆市农业经济持续稳 步发展,农民收入实现了较快增长。2005年重庆市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809.3元,增加298. 90元,同比增长11.9%;农村经济总量1110亿元,增长9.7%;农业增加值463.5亿元,增长4. 4%;粮食总产量1168.2万吨,增产23.6万吨,增长2.1%。纵观2005年重庆市农村经济发展, 农民收入出现了历史上少见的快速增长,但制约农民收入增加的因素仍然存在,具体有以下 几个方面:

1.农业基础薄弱,机械化程度较低。 重庆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长期投入不足,设施老化。主要表现在历史投入欠账多,水利工程 年久失修,配套不全,不少区县农村仍在种“望天田”。据有关资料显示,截至2004年重庆 市现有水库中约占70%的水库存在病险隐患,65%的堤灌设备陈旧老化,大部分渠道有渗漏, 输出效率低;农业水利的总体规模小,供水能力不足,有效灌溉面积仅占耕地面积的50%左 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防洪基础设施差,安全保障能力低。在公路建设中仍存在着资金不 足、自身发展能力不足,公路网行车条件差、抗灾能力弱等问题,重庆市1153个乡镇在2003 年就已全部通公路,但真正实现畅通的只有50%。重庆市大多数农村地处山区,由于地理条 件的约束,大规模的机械化作业推广困难,耕地机械化水平不到18%,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 排在全国倒数第3位,农业大多停留在传统农业的层次上,加上自然环境恶劣、自然灾害 频发,使重庆市农民家庭收入增长步履维艰,徘徊不前。

2.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农民种粮成本增大。 2005年重庆市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大幅度上涨,而大宗农产品价格呈现逐季大幅度回落,使农 业生产效益明显下降,对农民增收构成不利影响。据初步统计,2005年农民购买生产资料费 用支出达到492元,增加177.1元,增长31.2%,其中50%左右是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所致。 由此产生了种粮不划算,种粮太难了,还不如外出打工的想法,许多人根本不想在家种地。 加上现在一些农资新产品质量较差,种子种出来没有宣传的那样长势,农药又达不到预期效 果,甚至假种子、假农药等坑农、损农事件频频发生,又给他们带来了不少损失。

3.农民素质偏低,阻碍收入增长。 据有关资料显示,至2002年底,重庆市有人口3113.83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392.38万人,占 总人口的76.83%。重庆市农民平均受教育的程度只有7.4年,农民中不识字的或识字很少的 占11.87%,小学占52.03%,初中占32.43%,不识字或识字很少的是高中及以上人数的3.4倍 。人力资源这种低文化层次结构,必然影响到重庆农业的发展,特别是科技兴农政策及非农 化进程。加上重庆市绝大部分农民处在山区,许多农民尚具有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观念,这 些传统观念主要包括:浓厚的自给自足思想,万事不求人,与外界交往有担忧;重农轻商, 农本商末;安贫认命,安于现状,小富即止,小富即安。他们仍生活在“吃饭去种田,养猪 为过年,养鸡养鸭换点油盐钱”的生存模式中,收入增长缓慢。

4.城镇化水平低,收入增长能力弱。 按常住人口计算,重庆市2004年城镇化率为43.5%,在四个直辖市中最低,而且还低于农业 人口大省江苏4.7个百分点,说明重庆市总体城镇化水平还比较低。重庆市城镇规模普 遍偏 小,2002年建制镇平均人口2.85万人、从业人员1.54万人、镇区人口不足5000人,分别比全 国平均水平低0.6万人、0.23万人和0.23万人,与东部地区各省市差距更大。据了解,重庆 市多数地区特别是三峡库区和渝东南山区70%左右的城镇还缺乏有规模、有档次的特色产业 和支柱产业,工业水平多数还停留在原始初级阶段,为之服务的第三产业则更为滞后,缺乏 足够的吸纳就业的能力,对农民增收不利。

5.结构性矛盾突出,农民增收困难。重庆市农村经济中,粮猪型结构比重过高,2004年末粮 食和生猪产值占农林牧总产值的42.2 %。没有摆脱“趋同型”的生产布局、“粗放型”的经营方式和“短链型”的生产模式,农 业结构矛盾非常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产品质量不高,大路货多,名优新产品比例低 ;二是一般性品种多,初级产品多,加工产品少,精深加工产品更少;三是区域比较优势尚 未充分发挥出来,区域性结构不同程度存在大而全、小而全问题。随着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 提高,引起了消费结构的变化,对优质、健康型、营养型农产品的需求增加,而农民受传统 指导思想的约束,生产结构不能和需求结构有效对接,导致总量有余和结构需求短缺并存, 农民增收困难。

6.农民组织化程度低,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 目前,重庆市缺乏真正代表农民利益的组织机构,农民与政府和社会的对话地位很低,形不 成对损害农民利益行为的抗衡力量和制约机制。农户的供给对市场价格影响甚微,而作为需 求方的国家或农产品加工和流通机构都组织严密,这种非对称性导致农民利益受侵害,农民 组织化程度低在相当程度上表明农村基层民主制度不够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主要表 现在:产前环节信息网络不健全,水利、交通、电力等设施薄弱;产中环节主要是农技推广 体系不健全,农业保险不能满足需求;产后环节主要是没有建立较稳定的产后服务保障,包 括农产品的加工与贮藏水平低,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刚起步等,这些对农民增收是不利的 。

二、建立农民增收长效机制的主要措施

促成农民收入持续增长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 ,其涉及范围很广,包括内容很多, 针对制约重庆市农民增收的主要因素,笔者提出以下措施:

1.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完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坚持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筹集资金 的原则,动员和引导全社会的力量,投入农业和农村 经济建设。逐年加大各级财政支农资金、农业基本建设投资、扶贫开发资金的投入力度。依 法加强对水利建设基金和农林基金的征、管、用,确保专项投入农业建设。按照建立公共财 政框架的要求,改变过去以提高粮油产量、为工业化积累建设资金为中心,转向到稳定农业 经济增长、优化农业资源配置、调节农村分配关系为三大政策目标。抓住西部大开发的机遇 ,以高质量的项目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门的支持。国家投入始终是有限的,为了使有限资金 发挥出最大的效益,必须合理界定资金投放的重点和方向,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 应放在首位。取消农业税后,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公共事业的发展,将面临巨大的资金缺 口。尤其是重庆市地处山区、自然环境恶劣、自然灾害频发,因此通过改善农业生产环境来 促进农民增收显得尤为重要。重点支持节约灌溉、积蓄雨水等抗旱设施建设,及时修复排灌 设施,清理维修山平塘,再造一批蓄水能力强的中小型水库,全面提高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加快推进行政村公路通达工程和乡镇连接公路“通畅工程"建设,提高公路油化硬化比例 ,努力实现人便其行、货畅其流。同时保证人畜饮水、农村沼气、农村水电、草场围栏等工 程的投入,间接地增加农民收入。

2.加强引导和教育,全面提高农民素质。农业的竞争,说到底是农民素质的竞争。全面提高 农民素质,实施科教兴农战略,是农业竞 争力的源泉所在。各级政府必须把教育农民、提高农民的素质提到重要日程上来。 一是引导农民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 二是积极开展农业科学技术推广和应用; 三是加强对农民的教育和培训,全面提高农民素质; 四是打造品牌,扩大影响。

3.进一步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提高农业经济效益,增加农民收入。 (1)调整农业生产布局,充分发挥区域比较优势。按照区域经济发展和农业分区的基本原则 ,重庆市分为都市发达经济圈、渝西经济走廊、三 峡库区生态经济区三大农业类型区。都市经济圈自然条件相对较好 ,主导产业应围绕精准 农业、观光农业、设施农业,重点发展“精、珍、新、奇”为主的农业工程,稳步发展菜、 奶、花、鱼等近郊优势品种。要提升产业层次,在全市实现农村经济和社会的跨越式发展, 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渝西经济走廊具有承接主城区辐射量大,农业生产条件好,小城镇建 设和农村二、三产业发展快的优势,应逐步建设成为优质粮、油、猪、禽类产区。同时,要 加 快建设优质水果基地和名优水果走廊,重点发展无公害蔬菜生产和机制名优茶,依靠科技进 步,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三峡库区生态经济区水陆条件良好,自然资源丰富,应 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库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机遇,逐步建成生态农业区。种植业 以粮油和柑橘为主导产业,形成以优质水稻、双低油菜、名优柑橘为优势产业带。畜牧业( 含中低山区)要充分利用退耕还林还草的机会,大力发展草食牲畜,建设商品羊、牛、兔的 养繁基地,逐步建成我国南方大型草食畜牧业基地,稳步发展生猪生产。同时要重点抓好库 区渔业的开发利用,发展名特水产品养殖。发挥山区特色干鲜果品、烟草、茶叶、野菜等优 势,逐步建成在全国有较大影响的绿色食品基地。 (2)发展优质、专用、标准化无公害农产品,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 农产品质量问题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农产品的竞争力。近 年一些农产品出口被拒,实际上是农业标准化生产上存在问题。为此2005年“两会”期间, 有的 代表提出:“农民增收,一个标准胜过十万精品”的观点,很有现实意义。要将标准化生产 的装备、技术、观念、意识等及时有力地导入农业和农村之中。要引导和帮助农民标准组织 生产,科学用肥,安全用药,从源头上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4.大力推进城镇化建设,拉动重庆市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增加农民收入。 (1)加大撤乡并镇力度,提高小城镇规模,走产业化发展道路,突出特色,发展具有市场竞 争力的支柱性产业。重庆拥有发展特色经济的优势,许多小城镇在主城区周围和沿江、沿路 分布,交通、通讯十 分便利;有多种优势矿产和经济作物,动物资源中猪、牛等在全国占有优势;旅游资源 更是特色,山水风光、历史文化、民族风俗等久负盛名。在现有发展基础上,各小城镇要按 照各自资源特点、经济基础等确定其特色经济发展方向和制定发展规划,建设一批市场型、 旅游型、加工型等有内涵具特色的小城镇。要调整产业结构,加强支柱产业和具有品牌优势 的产业发展,扩大市场辐射范围,逐步建成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经济强镇,从而带动农民 收入的增加。在推进城镇化建设的过程中,要注重质的提高,不应单独追求数量的提高,要 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推进城镇化建设。同时要加快户口、住房、就业、医疗、 教育和社会保障制度市场化改革,为进城农民提供公平的就业和生活环境。 (2)大力发展乡镇企业。乡镇企业由于资本密集度相对较低,因而,在转移农村劳动力方面 仍将发挥重要作用。近年 来,重庆市的乡镇企业无论在吸纳劳动力人数还是在实现企业利润指标上,都实现了快速增 长 。仅以2004年为例,吸纳劳动力人数达191.63万人,实现利润总额达79.20亿元,分别比上 年增长7.1%和32%。在乡镇企业发展中,要注重所有制结构调整,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因为 民营经济吸收劳动力的能力较强,为此要积极招商引资、内引外联,鼓励农民自立创业,吸 引城市资金、技术、人才等资源下乡,发展适合当地特点的乡镇企业。以乡镇企业作为发展 农村非农产业的主要力量,用非农产业支撑城镇化发展。

5.深化农村体制改革,实现农民稳定持续增收。 (1)完善农村土地使用制度,让农民从土地的长期收益中持续增收。 第一,完善土地征用制度。要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坚决禁止违法侵占耕地。要 将公益性占地和经营性占地严格分开,经营性占地要退出政府征地范筹,一律按市场规则运 作;公益性占地要提高补偿标准。征地补偿形式可以多样化,切实解决好失地农民的经济利 益和安置问题。第二,完善农村土地的使 用制度。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切实落实农民对承包土地的长期使用权、经营自主权、 流转选择权、收益权和法定处置权。 (2)继续推行农村税费的各项综合配套改革。第一,进一步落实涉农税收、价格、收费“公 示制”、农村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和农民 负担“责任追究制”、坚决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第二,进一步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减少 富余人员,转变政府职能。第三,继续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建立健全反映农民合理意愿 和行使合法权益的民主机制。第四,加强对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第五,今后税制改革的方 向为:国民平等纳税,城乡统一税制。 (3)加快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 有效地解决“农民老有所养,病有所医”,是落实农民应有的国民待遇的最好体现。第一, 要建立面向农村贫困人口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完善农村“五保户”和重残病人群的供养、 救助制度、逐步提高供养、救助标准,完善救助方式。第二,进一步增加农村公共卫生支出 及完善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支持提高和扩大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强度和保障范围,防止农民因 病返贫,因病失医。第三,根据条件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4)改革和创 新农村金融体制。县域金融供给严重不足是制约农村经济发展主要瓶颈。当前 ,改革和创新农村金融体制主要 把握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真正把信用社办成农民自己的银行。立足 自身优势,进行营销创新。要集中精力把农户小额贷款做成农村信用社的核心产品。积极推 广农民客户经理,以有效地降低经营成本与控制贷款风险。第二,在加强对金融中介监管 的同时,培育民间金融组织、采取多种抵押担保形式,解决农户和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第 三,重新对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和农村信用社进行功能定位和调整,建立一个更完善、 更有活力的、真正为“三农”服务的农村金融体系。

6.大力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从我国农业的历史和现状出发 ,借鉴亚洲相似性较强的国家和地区的经验,重庆市农业 社会化服务的行为主体,应是社区性合作经济组织。要发挥合作经济组织的作用,一方面离 不开政府的扶持和帮助,同时应在此基础上建立专业农民协会和各种专业合作社。合作服务 组织通过农民自己的组织联合,发挥合作经济组织的自助、自救、自我发展和自我教育的多 重功能。另一方面应尽早制定相应的组织章程,规范,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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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陈天培,何娟,毛建兵.试论重庆劳动力转移.农村经济,2006(6)

3.宋华玲.增加农民收入的实现途径.经济与科技,2006(5)

4.盛春雨.重庆市农民收入问题结构性分析.西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6)

(作者单位:重庆工商大学成人教育学院 重庆 40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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