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医改任务调研报告

2025-02-13

县医改任务调研报告(精选5篇)

1.县医改任务调研报告 篇一

县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自查报告

20,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上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扎实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全面深化各项改革,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转作风,超预期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全县经济和社会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现将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结构调整成效明显,县域经济提质增效

主要经济指标较快增长。全县预计完成生产总值60亿元,同比增长11.6%。地方财政收入达到9480万元,财政收支结构更趋合理。实施招商引资项目33个,引进资金18.8亿元,占年任务的114.6%;其中省外引资16.5亿元,占年任务的124.5%。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0%。

农业倍增工程取得新进展。加快农业产业化步伐,大力发展茶叶、生猪、魔芋三大主导产业,预计实现农业增加值17亿元,增长5%。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实现产值2.23亿元,增长13.2%,园区全产业链开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取得新进展。加强政策扶持,着力培育农业经营主体,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49个,发展县级家庭农场33个,培育职业农民202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稳步推进,农户确权和实测面积已全部完成。

工业翻番工程实现新突破。以市场为导向,以项目为支撑,工业经济始终保持高速增长,被省*府表彰为“陕西省工业增长速度前10名”。全力推进工业园区建设,绿源肉制品公司、大众农产品贸易公司进入园区统一管理,园区工业增加值占全县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17.5%。充分发挥规模经济的聚焦效应,大力实施小巨人成长计划,培育企业做大做强,新培育规模以上工业企业3户,新增5000万元企业2户,预计全县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9%,规上工业成本费用利润率达到4.3%。深入开展大众创业行动,新发展市场主体955户,非公经济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50%,被省*府表彰为“加快发展中小企业先进县”。大力实施名牌产品战略,进一步扩大地方产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镇巴县大巴山茶业有限公司的“巴山君子”品牌被推荐为省级著名商标,镇巴县裕禾茶业有限公司的“裕禾”品牌、镇巴县怡溪春茶业有限公司的“楮河”品牌被推荐为市级著名商标。袁家坝煤矿精洗煤项目、简池煤矿30万吨技改项目进展顺利,超预期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

千亿投资工程创造新环境。年,全县共实施重点建设项目53个,实际投资33.01亿元,占年任务32.05亿元的103%。重点项目的顺利实施,拉动固定资产投资完成57.9亿元,同比增长24%。市定18个重点项目和重大前期项目完成投资10.19亿元,占年任务的123.6%。其中9个重点在建项目:农村公路改建项目完成投资6685万元,占年任务的120%,红黎路、庙青路的路基路面分别完成10公里、15公里。煤矿技改项目完成投资2.32亿元,占年任务的125%,5家煤矿提前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龙首.融景城”完成投资3.1亿元,占年任务的124%;一期工程已封项,二期工程正在建设中。绿色产业园续建项目完成投资4800万元,占年任务的120%,长兴公司、锦泰公司的生产线技术改造已开始调试设备。茶产业建设项目完成投资1.03亿元,占年任务的55%,新建良种生态茶园10050亩,低产园改造10230亩,培育丰产园10420亩,改扩建名优茶加工厂5座。魔芋产业建设项目完成投资4800万元,占年任务的120%,新增魔芋种植1.8万亩,全县魔芋种植面积突破10万亩。商业中心完成投资9750万元,占年任务的122%,主楼主体工程已完工,附属工程正在加紧进行。西北苗族风情谷建设项目完成投资7260万元,占年任务的121%,观光茶园、电视塔改造等工程已竣工投用。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完成投资4100万元,占年任务的121%;县中医院综合楼完成主体11层施工,三元中心卫生院完成主体2层施工。9个重大前期项目:镇巴县梨溪坪至青水仁和公路建设项目已完成方案调研及初步设计。中石化镇巴石油天然气勘探项目进展顺利,黎坝“春生1号”天然气风险钻井、永乐“镇地1井”页岩气调查全部开工下钻。镇巴县界河水电开发项目正在编制项目可研报告。西乡至镇巴高速公路已完成路线方案调研,正在做前期准备。210国道镇巴县城过境段改建工程预计近期开工建设。镇巴县巴山原始木竹林生态保护项目已完成项目可研报告。镇巴县巴山天然矿泉水开发项目已完成水质检测,并与开发商初步达成合作意向。镇巴县渔渡生态旅游风景区建设项目已签订开发协议,正在办理山林、土地使用手续。镇巴县徐家河水电站开发项目正在编制可研报告。

全域旅游工程提速增效。大力发展旅游产业,旅游重点项目建设进展顺利,配套设施和服务承载能力进一步提高。以“游镇巴、听民歌、品腊肉”为主题,成功举办油菜花海系列旅游文化创意活动,旅游总收入达到1.38亿元,占年任务的110%。全面落实稳增长、扩销路、保市场的政策措施,家家乐商贸购物广场建成投入运营,申报限上贸易企业3户,预计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6.5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12%。外贸进出口总额6.08万美元,占年任务的121%。

二、优先发展科技教育,文化品牌继续提升

科教工作持续发展。坚定不移实施科教兴县战略,始终把科技和教育摆在优先发展地位,群众素质进一步提高。加大投入力度,集中力量向教育系统配置财力、物力和人力资源,建成标准化学校8所,其中幼儿园4所、小学3所、初中1所;强化教育工作管理,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公办幼儿园占比达到80%;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选优配强骨干教师到边远农村支教,交流轮岗教师112人。大力开展科技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活动,科技研发投入93万元,申请专利25件,专利授权7件,技术市场贸易额达到200万元。

文化振兴工程彰显魅力。巩固文化体制改革成果,大力推进文化“四大工程”,全县文化软实力得到进一步提升,被省委、省*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县城”。创排的.《巴山苗家女》、《腊肉飘香》等优秀剧目在“首届陕南民歌大赛成果巡回演出”、“真美汉中群文出彩”等活动中获奖。邀请上海市书协、陕西省京剧院等单位的书画大家,亲临镇巴为上万群众奉上了一道高水平的文化大餐。《镇巴秦宝宣纸制作技艺》被列入第五批省级名录,央视对我县非遗名录民歌、宣纸、荔枝古道遗迹及沿线经济发展变化进行了专题拍摄。以县文工团演艺有限公司为引擎,大力推进文化走向市场,文化产业增加值达到4845.3万元,同比增长27%。全面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建成村文化活动场所22处,建设广播电视户户通350套。继续开展“月月喜相逢”大型广场文艺活动,成功举办5场。启动“三秦书月书香镇巴”活动,县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和文化站全部对外开放,免费接待20.43万人次,增长15%。大力开展文化市场专项整治,组织公安、市监、文广、电信等部门出动检查百余人次,文化市场和网络文化环境抽查合格率达到98%以上。

三、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居民收入继续快速增长。农民人均纯收入预计达到7960元,增长1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预计达到26800元,增长12%。城乡居民收入持续增长,既改善了群众的生活条件,又促进了全县经济发展。

扶贫攻坚工程持续发力。以提高贫困户收入为重点,量身定制脱贫计划,大力实施精准扶贫,1.8万人摆脱了贫困。13个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重点村进展顺利,完成投资2718万元;其中产业开发617万元,村容环境整治1081万元,基础设施1020万元。新建人饮工程56处,2.9万农村群众饮水安全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民生改善工程造福群众。加快重点民生工程实施,民生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达到82%以上,困难群众低保率达到100%。保障性安居工程完成投资1.26亿元,开工建房599套,建成公租房66套、廉租房216套、棚户区改造317套。陕南移民搬迁建设集中安置点23个,1880户群众的居住条件得到根本改善。建成农村幸福互助院14所,改造农村土坯房1487户,分别超额完成4所和1137户。农村公路建设完成投资1.19亿元,改建公路170.2公里;农村公路养护有序开展,危桥险段等隐患得到有效控制,通车保障能力大幅提升。大力实施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投入资金991.2万元,及时到位率达100%。城镇新增就业1211人,占年任务的112%,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

城乡统筹工程稳步推进。紧紧围绕“三线多点一个中心”的城镇建设体系,整合使用各类项目资金,实施了一批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城市品位和承载能力明显提升,被省*府命名为“省级园林县城”,另外还被省*府授予“全省县城建设先进县”荣誉称号。县城建设完成投资2.2亿元,其中老城区排污管网续建工程、苗族风情谷观景平台、锦源广场改造、泾洋河商贸城段防洪河堤及走廊通道、蚩尤坛建设等工程已峻工投用,城北花园至小渡坝屠宰场、镇巴中学至七里沟清逸陵园的路灯安装到位并投入使用。省、市、县重点镇建设完成投资1.1亿元,其中兴隆镇、渔渡镇、杨家河镇分别完成投资6740万元、2520万元、1693万元,建成了一批基础设施及民生项目,集镇面貌发生显著变化。“气化镇巴”项目完成投资2250万元,CNG、LNG合建站和综合办公楼等工程已完工,城区中压管网铺设6公里,入户安装650户。美丽乡村建设完成投资2.87亿元,其中7个市级示范村投资达到7742万元,实施房屋特色改造351户,建成休闲广场11处。加强农村社区建设,兴隆镇水田坝、渔渡镇渔渡坝、黎坝镇春生成功创建为“新型农村社区”。

治理创新工程服务发展。加强社会管理和创新,切实维护司法公正,着力化解社会矛盾,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社会大局稳定,群众对社会治安状况满意率明显提高。深入开展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积极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抓好民兵预备役、征兵等工作,被省委、省*府授予“双拥模范县”。加强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及管控,上报评估项目10个,全部评审结束。中省市交办要结果案件6件,均按程序办理完毕;信访信息系统转办172件,到期159件,办结159件,办结率100%。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09‰,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为97.2%。

安全工作保障群众生命安全。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全县仅在经营性交通领域发生事故,死亡1人,跟去年相比事故总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较好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建立健全气象灾害监测设施保障机制,搭建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建立气象监测站21个,全县所有的镇和街道办事处实现了全覆盖,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有效覆盖率达100%。食品安全常抓不懈,开展蔬菜、水果、食用菌快速检测1253份,合格率100%;畜产品快速检测514份,合格率100%;接到食品安全投诉举报32起,全部按期办结;无Ⅳ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发生,被省*府命名为“食品安全示范县”。

资源环境得到有效保护。严格执行耕地保护政策,严禁乱批乱占,单位GDP占用建设用地持续下降,全县耕地保有量达到56.3万亩。加强“南水北调”水源地保护,《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十二五”规划》中的5个项目进展顺利。将嘉陵江流域、汉江流域同时纳入污染防治整体规划,汉江流域污染防治三年行动年度工作任务顺利推进,泾洋河出境水质稳定在Ⅱ类标准,达到了功能区划水平。全面加强小流域治理,完成投资万元,治理水土流失面积95平方公里。绿化造林3.2万亩,绿化街道、交通干线及河堤35.3公里。

防污减排成效显著。加强环境综合整治, 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被国家发改委、科技部等11个部、委、局确定为“国家级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定期对污染物排放进行跟踪检查,化学需氧量、氨氮化物分别削减280吨、20吨,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均低于去年同期水平。强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工业升级改造,万元GDP能耗持续下降,用水总量占控制指标的98%。全面落实节能降耗措施,办理节能登记项目90个,项目节能审查率达到100%。扎实推进重点企业节能降耗,县邮政局的燃煤锅炉拆改任务圆满完成。秸杆禁烧率、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95%、85%以上,空气质量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县城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40天,城市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低于68分贝,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低于56分贝。加强县城污水处理厂监管,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86%,市级重点企业在线监测数据传输有效率达到75%,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达到80%。全面提升县城垃圾无害化处理,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填埋场渗滤处理工程已完成土建任务。

2.县医院医改工作汇报 篇二

努力为患者提供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

县医院 院长(年 月 日)

尊敬的X省长、尊敬的X厅长、各位领导:

大家上午好!

非常感谢各位领导不辞辛苦、冒着酷暑莅临我院指导检查工作,我代表医院全体班子成员及全院职工,对各位领导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下面,我就XX县医院在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方面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不妥之处,请指正。

XX县医院是全县唯一一所综合性二级甲等医院,担负着全县及周边县区100万人的医疗保健和急救任务。医院开设病床XXX张,设有XX个临床科室、XX个医技科室和XX个职能科室。全院职工728人,其中高级职称70人,中级职称200人。2013年上半年门诊X万人次,收治住院病人XX万人次。近年来,我院切实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勇于探索,狠抓“三好一满意”活动、抗菌药物专项整治、药品“三统一”、绩效考核、托管乡镇卫生院等公立医院改革相关工作,成效初显。有效缓解了广大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难题。

一、落实便民惠民措施,全面优化就医环境。

一是狠抓项目建设。床位少,基础设施薄弱是制约我院发展的瓶颈之一。XXXX年投资XX元建设的XXX层综合住院楼建成并

投入使用,住院楼内新开设层流手术室、ICU、输血中心、消毒供应中心均为全市一流水平,同时添置核磁共振、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等先进医疗设备,大大地改善了人民群众的就医条件。今年开始改造的医技大楼,将放射、检验、血透、B超、内镜、血液净化等医技检查分层设置,每层都有独立的接待大厅,将大大的改善患者的就诊环境,减少了患者等候的时间,缓解了医技检查的压力。同时,血液净化室基础设施部分已改建装饰完成,人员的培训工作已准备就绪,设备部分即将到位。

二是全面实施药品“三统一”,让患者受益。去年9月26日,我县召开了县级公立医院药品三统一工作启动会及三统一药品配送仪式。当天,我院所有药品实行零差价销售,让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普照蒲城百姓。截止今年六月底,我院从XXXXX医药公司累计采购三统一药品XXXX万元,让利于群众XXX多万元,据我院统计分析,实行“三统一”后医院的收入中,药品占比从过去的XX下降到现在的XX。医院住院患者的药品费用人均为XXXX元,门诊患者的药品费用人均为XX元,较上年同期下降XX%和X%,真正让群众享受到了新医改政策带来的实惠。

三是推进医院信息化建设。今年,经过公开招标,我院与XX公司签订了合同,在原来院内网各项系统运行的基础上,新增了Lis等系统,将检验、电子病历、临床路径管理、用药监测、抗菌素分级管理以及医院各部门的管理有机的结合在一起,同时还对网络安全、服务器及储存等能力进行了升级,系统建成后医院将达到一网式管理和控制。目前,此项工作正在紧张的建设之中。

四是人力资源得到良性补给。今年,通过“陕西省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项目,经过公开招录,共为医院招聘专业本科人员XX人,其中医疗XX人,护理XX,医技X人,目前所招人员正在资格审查之中。

二、强化内部管理,持续改进医疗服务质量。

一是认真开展抗菌药物专项整治行动。在抗菌药物专项整治行动中,成立了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开展了业务培训,通过完善处方点评制度,加强合理用药监测,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将我院抗菌药物从XX种降到了卫生部规定的35种,对抗菌药物使用前XX名的抗菌药物名称及前XX名医生通过《院周通讯》等方式进行了公示,主管院长带领相关职能主任每月进行抗生素使用点评,并将点评结果在全院进行通报,对不合理使用抗菌素的科室和个人予以经济处罚,抗菌药物整治工作的开展使全院的抗菌素的应用得到了进一步的规范。

二是扎实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为了进一步提升护理质量,为病人提供安全、优质、满意的护理服务,使护理工作更加贴近病人、贴近临床、贴近社会。我院在2010年就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今年我院将优质护理示范病区在全院推广,实现优质护理全覆盖,通过不断改善住院服务设施、加强护理人才培训、推行APN排班、简化护理文书、延伸护理服务、加强护理内涵、探索护理人员绩效考核等措施,使我院护理服务质量得到明显提升,广大病人及家属满意率逐步提高。

三是强力推行临床路径管理工作。我院按照上级卫生部门的

统一要求,成立了临床路径管理组织机构,明确了职责,加强了临床路径管理知识等方面的培训。制定了《XX县临床路径管理实施方案》,并下发到各科室。今年我院将临床路径的数目从去年5个增长现在的11个,目前已在全院12个临床科室推行。

四是认真开展对XX卫生院的支援工作。实施县镇一体化改革我院托管XX卫生院以来,我们加强了对卫生院的帮扶力度,每周定期选派骨干医生到帮扶的卫生院进行坐诊、技术指导,定期组织卫生院骨干来院集中培训,使该院医疗管理水平得到全面提升,门诊人次同比增长XX%,住院人次增长XX%。让患者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到县级医院的治疗,乡镇卫生院的收费。

五是在全院开展绩效考核。通过成立组织机构,制定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单独设立绩效考核办,充分发挥分配的激励功能和杠杆作用,按照“公平、公正、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和“倾向临床,兼顾医技科室,确保行政后勤”的思路,让行政职能科室与临床医技科室进行互相考核。医院最终将考核结果与被考核科室的绩效工资挂钩,在体现激励政策和确保基础绩效的前提下,依据“按岗取酬、按工作量取酬、按服务质量取酬、按工作绩效取酬”的分配办法,下发至各科室。绩效考核实施后,医院的业务收入得到了提升,职工对医院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增强,工资福利待遇进一步提高,充分调动了他们工作的积极性。

六是加强妇幼项目管理工作。专人负责,责任明确,措施得力,强化监督。有完善的新生儿实名制登记制度及管理规范流程;对孕产妇死亡、死胎、死产进行严格登记;加强0-6岁儿童健康

管理服务;认真落实了农村孕产妇分娩补助;开展了增补叶酸预防工作缺陷项目,努力降低神经管缺陷发生率;强化了危重新生儿、危重孕产妇的管理;同步推进预防艾滋、乙肝母婴传播和新生儿听力筛查等工作。

三、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是高技术人才短缺。医院细化分科后,人才短缺,尤其是部分学科带头人缺乏,专科建设缓慢,浓厚的学术氛围还没有形成。

二是医院资金压力较大,运转困难问题。药品三统一政策实施后,按照要求在30个工作日内要结清货款,但因历史性原因,原来的药品债务一下难以消化,直接影响医院的正常运转。

三是经费保障机制不健全的问题。全省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的文件中明确要求,按照“取消多少、补偿多少”的原则进行补偿,但在现实中,这些相关配套政策出台的时间相对滞后,给医院的工作造成被动。建议,省上尽快出台具体的、可行的公立医院改革财政补偿办法,建立起长效的工作机制,确保政府投入的稳定性,让医院能够轻装上阵,真正回归公益性。

3.县医改任务调研报告 篇三

国务院日前已同意《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 据国家卫计委官网5月9日消息,国务院日前已同意《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国务院办公厅在印发通知时,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根据要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包括7个方面:1.全面深化公立医院改革;2.健全全民医保体系;3.大力发展社会办医;4.健全药品供应保障机制;5.完善分级诊疗体系;6.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7.统筹推进各项配套改革。文件末尾还附有2015年“部分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

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4年工作总结

二、201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也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关键之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突出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上下联动,内外联动,区域联动,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着力用中国式办法破解医改这个世界性难题,取得新的进展和成效。

(一)综合施力,多方保障,形成医改工作合力。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医改工作。总书记要求立足中国实际,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努力破解医改难题,强调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指出要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医疗卫生资源下沉,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李克强总理多次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医改工作,并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要进一步树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是公共产品的理念,切实履行政府办医责任,注重发挥市场作用,有序放宽社会力量办医准入,推动医改向纵深发展,使人民群众得实惠、医务人员受鼓舞、资金保障可持续。刘延东副总理主持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及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医改重点工作。

1.加强医改组织领导。国家层面强化顶层设计,加强与省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统筹协调。医改领导体制进一步理顺,各地医改机构和人员调整逐步到位,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协作配合,加大了对医改工作的协调推进力度。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将医改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建立健全领导决策、统筹协调、督查督办等机制,层层分解任务,传导责任和压力,保障了医改扎实有序推进。

2.加大规划引导和投入力度。国家高度重视医改资金保障工作,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十二五”规划)卫生领域重点工程专项建设任务和“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十二五”医改规划)要求,进一步加大医改资金投入力度,落实各项卫生投入政策。2014年,全国财政医疗卫生(含计划生育)支出预算安排10071亿元,比上年增长9.62%,比同期全国财政支出增幅高出0.47个百分点。其中,中央财政医疗卫生支出3038亿元,比上年增长14.34%,比同期中央财政支出增幅高出5.74个百分点。3.强化体制机制改革。把建机制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着重强调破除公立医院以药补医机制,建立健全科学补偿机制和公益性运行机制;着重强调进一步深化基层综合改革,巩固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提升基层服务能力,调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积极性;着重强调完善全民医保体系,做好基本医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疾病应急救助等制度的衔接,形成政策合力。建立健全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

4.注重宣传引导。中央和各地新闻媒体把握主旋律,增强主动性,继续把医改宣传作为重要任务,结合医改重要政策文件发布等时机,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凝聚社会共识。大力宣传各地在医改重点领域探索出的典型做法和经验,坚定社会各界推进医改的决心和信心。同时,加强对医改舆情的分析研判,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为医改顺利推进营造平稳、有序的社会氛围。

(二)统筹谋划,重点突破,各项改革任务有效推进。以公立医院改革为重点,以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导向,深入推进社会办医、全民医保体系建设、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规范药品流通秩序等重点任务,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1.加快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动建立运行新机制。突出抓好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召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电视电话会议,李克强总理作出重要批示,刘延东副总理出席会议并讲话。卫生计生委等5部门印发《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意见》,配套出台《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效果评价实施方案》。启动第二批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试点县(市)扩大到1300多个,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安徽、江西、河南、湖南、四川、陕西、青海12个省份实现改革全覆盖。卫生计生委举办24期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培训班,各地4400余人参加了培训。在各地自查基础上,2014年底,国务院医改办会同有关部门组成12个督查组,对29个省份进行了现场督查。从督查情况看,各地对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组织领导更加有力,政策体系更加完备,政府责任进一步落实,以取消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的综合改革不断深化,县域医疗服务体系能力明显提高,人民群众开始感受到改革带来的实惠,试点地区县域内就诊率达到85%以上。截至2014年底,全国66%的县(市)取消了药品加成,医疗服务价格进一步理顺,医院收支结构得到优化,经济运行正在步入良性轨道。问卷调查显示,医务人员对改革的认同度达到82%,群众对医改和就诊体验的满意度达到96%。

扩大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新增17个国家联系试点城市,实现每个省份(西藏除外)至少有1个试点城市。研究制定了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和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效果评价实施方案。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在福建省三明市召开了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座谈会。2014年6—7月,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国务院医改办会同有关部门及专家对第一批17个试点城市和福建省三明市公立医院改革情况进行了评估。从评估情况看,改革试点总体方向正确,各地对推动改革的认识不断深化,试点城市公立医院收支结构日趋合理,医务人员收入水平稳步提升,医药费用过快上涨的势头得到初步遏制。试点城市三级公立医院次均诊疗费用和人均住院费用增长率得到有效控制,分别从改革前的9.14%和12.71%下降到5.34%和3.95%,群众医疗费用自付比较改革前降低了10个百分点左右。

2.大力推进社会办医,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40号)精神,加大对社会办医的支持力度,重点发展非营利性非公立医疗机构,着力构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共同发展的多元化办医格局。一是放宽市场准入限制。推动各地在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中为非公立医疗机构留出空间。卫生计生委、商务部印发《关于开展设立外资独资医院试点工作的通知》,允许境外投资者通过新设或并购的方式在试点地区设立外资独资医院。目前,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数达到43.9万所,占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数的45%,非公立医疗机构门诊量占全国门诊总量的22.3%。进一步放宽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要求,2014年批准9家非公立医院配置甲类大型医用设备。将港澳台投资者在内地设置独资医院的审批权下放至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外国医疗团体来华短期行医的审批权下放至设区的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营利性医疗机构设置审批由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二是放开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发展改革委等3部门印发《关于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非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所有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非公立医疗机构可根据自身特点提供个性化医疗服务;非公立医疗机构执行与公立医疗机构相同的报销支付政策。三是清理取消不合理规定。梳理妨碍社会办医的不合理规定,提出了清理清单和建议,推动有关部门按时限完成清理工作。地方出台了一批专项配套文件和细化措施,在土地使用规划、大型设备购置、医保定点、职称评定等方面保障非公立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待遇。四是推进医师多点执业。卫生计生委等5部门印发《关于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的若干意见》,确定了医师多点执业的资格条件、注册管理、人事(劳动)管理和医疗责任;发挥政策导向作用,鼓励医师到基层、边远地区、医疗资源稀缺地区和其他有需求的医疗机构多点执业。据统计,已有累计近17万名城市医院医生到县乡医疗机构执业。五是推进社会办医国家联系点和公立医院改制试点工作。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督促地方开展社会办医政策落实情况自查,对13个社会办医国家联系点所在省份进行抽查。卫生计生委会同国资委积极研究推进国有企业所办医疗机构改制试点。六是按照中央有关改革部署要求,发展改革委加快研究起草进一步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指导性文件。

3.扎实推进全民医保体系建设,筑牢群众看病就医保障网。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人均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320元,个人缴费标准提高到人均90元。保障水平稳步提高,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达到80%、70%和75%。一是推进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国务院医改办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加快启动试点工作。截至2014年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扩大到所有省份,有16家保险公司在27个省份承办大病保险,覆盖约7亿人口,大病保险患者实际报销比例在基本医保报销的基础上提高了10—15个百分点,患者就医负担进一步减轻,基本医保制度的保障效应进一步放大。国务院办公厅组织有关部门对部分省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卫生计生委分别对城镇居民和新农合大病保险作了评估。在此基础上,加快研究制订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的指导性文件。二是深化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加强医疗保险监督管理,推进异地就医结算管理和服务。指导各地在加强基金预算管理的基础上,推进医保付费总额控制工作,普遍开展按人头、按病种等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复合付费方式改革。推进医保实时监控,确定45个地区开展医疗服务监控试点,有效遏制了不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和欺诈骗保案件的发生。大力推进异地就医结算,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实现市级统筹,北京、天津、上海、海南、重庆、西藏6个省份实现了省级统筹,28个省份建立了省内异地就医结算系统或利用省级大集中系统支持省内异地就医结算;90%的新农合统筹地区实现了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分别会同有关部门印发文件,推进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工作。三是健全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卫生计生委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各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15号),30个省份建立了疾病应急救助制度,设立了救助基金,全年已有33万人获得救助。医疗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14个省份已全面推开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四是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制定出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4〕50号),明确了促进商业健康保险加快发展和参与医改的系列政策措施。保险公司积极开展重大疾病保险,探索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健康保障需求。2014年,商业健康保险保持较快增长,保费收入1587.2亿元,同比增长41.3%;100多家保险公司开展了商业健康保险业务,备案销售的健康保险产品共有2300多种。4.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3〕14号)。一是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30个省份(西藏除外)和军队系统建立了省级(全军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落实招生产企业、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双信封制、全程监控等制度,完成了以省(区、市)、军队为单位的网上集中采购。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推动县级公立医院和城市公立医院优先使用基本药物,逐步实现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配备并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加强基本药物生产和质量监督,确保基本药物质量安全。二是建立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已完成第一批4个用量小、临床必需的基本药物品种的定点生产招标工作。卫生计生委等8部门印发《关于做好常用低价药品供应保障工作的意见》,保障常用低价药品供应。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改进低价药品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政府定价范围内的低价药品,由控制最高零售限价改为控制日平均使用费用上限标准,具体价格通过市场竞争形成,鼓励低价药品的生产供应;发布了530种低价药品清单。在国家公布的低价药品清单的基础上,已有30个省份公布了省级低价药品清单,平均每个省份新增213个品种。卫生计生委等6部门印发《关于保障儿童用药的若干意见》。三是进一步深化基层综合改革。卫生计生委和财政部确定17个省份34个县(区)为基层综合改革重点联系点,推进完善绩效工资和考核制度等改革措施。进一步改革人事分配制度,推动包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内的各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逐步建立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灵活用人机制。四是稳定乡村医生队伍。国务院医改办组织开展了对12个省份乡村医生政策落实情况的专项督导,推动地方采取多种方式妥善解决老年乡村医生的养老保障和生活困难问题,同步建立乡村医生退出机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推动开展全科医生和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试点,转变服务模式和执业方式。

5.深化药品流通领域改革,规范药品流通秩序。一是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采购机制。借鉴国际药品采购通行做法,充分吸收基本药物采购经验,研究制订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性文件。二是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按照中央关于推进价格改革和深化医改的部署要求,研究制订推进药品价格改革的指导性文件。三是规范药品流通经营行为。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组织对8个省份10个药品批发企业开展飞行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制度。四是提升药品流通服务水平和效率。清理和废止阻碍药品流通行业公平竞争的政策规定,努力构建全国统一市场,推进医药分开,鼓励零售药店和连锁经营发展。提升药品流通行业的组织化、现代化水平,增强基层和边远地区药品供应保障能力。

6.统筹推进相关改革工作,发挥政策叠加效应。一是积极推进卫生立法工作。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组织启动基本医疗卫生法立法工作。国务院修订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积极推进中医药法立法进程。二是优化医疗卫生资源布局。组织编制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促进资源合理配置。三是继续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提高到35元,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60亿元全部下拨至地方。研究制订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增加后的服务内容和相关效果保障措施。推动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实现全国所有县(市)全覆盖。以乡(镇)为单位,全国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总体保持在90%以上。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人数分别达到8503万和2466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到65%以上。艾滋病防治、妇幼卫生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深入实施。四是加强医药卫生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化工程,促进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管理和综合管理6个业务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加快实施信息惠民工程,制定推进远程医疗服务的政策措施。五是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继续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完善免费医学生就业政策,为2015年第一届免费医学生毕业就业做好准备。推进落实卫生计生委等7部门《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组织遴选了559个培训基地,招收5万名住院医师参加培训,中央财政投入33亿元予以支持,基本形成“5+3”的人才培养新模式。教育部、卫生计生委等6部门印发《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大力推进医学教育体制改革。研究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六是加强医疗卫生全行业监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落实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启动修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研究制订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过快增长的指导性文件。七是注重发挥中医药的作用。在公立医院改革、发展社会办医、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等方面充分发挥中医药的特色和优势。深入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组织研究制订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和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八是强化科技支撑。打造了一批跨学科、跨地域的新型协同研究网络,攻克了一批重大疾病防控关键技术。继续强化新药创制和医疗器械国产化科技投入,研究促进医疗器械国产化的政策措施。加快推进“数字化医疗工程技术开发”项目,有力支撑医疗信息化建设。九是建立健全考核评估机制,开展“十二五”医改规划中期评估和医改监测,研究第三方参与医改评估机制。在推进落实各项医改任务的同时,为进一步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加大改革探索力度,在地方主动申请的基础上,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决定选择江苏、安徽、福建、青海4省开展综合医改试点,力争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为全国医改积累经验、提供借鉴。总的看,2014年深化医改形势是好的。但也要清醒认识到,医改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特别是随着改革向纵深推进,面临一些较为突出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体制机制创新有待进一步强化。如,一些地方的改革仅聚焦于医保扩面提标、医院内部管理和发展等方面,深层次体制机制改革相对滞后;符合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尚未建立,基层卫生人才服务模式和激励机制改革有待拓展深化,人才队伍建设滞后等问题对改革的制约较为突出;有序的就诊秩序尚未建立,医疗资源浪费与不足并存。二是改革协调联动需进一步增强。如,一些地方公立医院改革仅取消了药品加成,其他方面改革推进缓慢;各项医疗保障制度尚未形成无缝衔接,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有待进一步建立健全;药价虚高现象仍不同程度地存在,综合施策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过快增长的机制尚待建立。三是改革推进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一些地方医改重点工作任务推进缓慢,没有解决好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的问题。2014年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医改政策文件,有关部门开展了多次督导检查,发现仍有些政策停留在文件上,没有落地。四是改革的外部因素对深化医改带来深刻影响。随着工业化、城镇化、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与群众健康需求日益增长的矛盾不断凸显,医疗资源总量不足和结构性矛盾等问题更加突出,这些都对深化医改提出了新的严峻挑战。

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充分发挥政府职能和市场机制作用,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上下联动,内外联动,区域联动,全面完成“十二五”医改规划目标,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加快健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努力打造健康中国。

(一)全面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在全国所有县(市)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在100个地级以上城市推行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重点任务是:

1.破除以药补医,推动建立科学补偿机制。所有县级公立医院和试点城市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降低虚高药价。对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通过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加大政府投入、改革医保支付方式、降低医院运行成本等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对医院的药品贮藏、保管、损耗等费用列入医院运行成本予以补偿。各级政府要按规定落实对公立医院的投入责任。中央财政对县(市)和新增试点城市给予补助,地方财政要调整支出结构,切实加大投入,增加的政府投入纳入财政预算。(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医药局分别负责。排在第一位的部门为牵头部门,分别负责为各部门按职责分别牵头,下同)

2.进一步理顺医疗服务价格。研究制订开展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试点的指导性文件。在保证公立医院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负担不增加的前提下,坚持“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降低药品、耗材、大型设备检查等价格,提高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逐步理顺不同级别医疗机构间和医疗服务项目的比价关系,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支付、分级诊疗等政策要相互衔接。(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中医药局负责)

3.深化编制人事制度改革。在地方现有编制总量内合理核定公立医院编制总量,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方式,逐步实行编制备案制。在岗位设置、收入分配、职称评定、管理使用等方面,对编制内外人员待遇统筹考虑,按照国家规定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人员逐步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对医院紧缺、高层次人才,可按规定由医院采取考察的方式招聘,结果公开。(中央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财政部、教育部分别负责)

4.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国家有关部门加快研究拟订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改革方案,选择部分地区或公立医院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未列入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范围的试点城市和各县(市)可先行探索制订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完善绩效工资制度,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合理拉开收入差距。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耗材、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卫生计生委、中医药局负责)

5.优化医疗卫生资源结构布局。各省(区、市)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14号)要求,制定完善本省份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标准,并向社会公布。从严控制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建设标准和大型医用设备配备。公立医院优先配置使用国产医用设备和器械。严禁公立医院举债建设、超标准装修和超规划配置大型医用设备。(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医药局负责)6.加快建立和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各地要积极探索公立医院管办分开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创新管理方式,从直接管理公立医院转为行业管理。落实公立医院人事管理、绩效工资内部分配、运营管理等自主权。逐步取消公立医院的行政级别。健全院长选拔任用制度,鼓励实行院长聘任制。(卫生计生委、中央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负责)7.加强绩效考核和评估。各地要按照国家制定的城市和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效果评价实施方案和指标体系,强化对公立医院改革效果的考核评估。将公立医院改革工作纳入试点城市和县级人民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国家有关部门制订关于加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评价的指导意见,各地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实施办法。(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医药局负责)

(二)健全全民医保体系。2015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人均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380元,城镇居民个人缴费达到人均不低于120元,新农合个人缴费达到人均120元左右。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门诊费用支付比例达到50%,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5%左右。重点任务是:

1.完善筹资机制和管理服务。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收入状况相适应的可持续筹资机制。加快推进和完善基本医保市级统筹,鼓励实行省级统筹。基本实现省内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稳步推行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选择部分统筹地区和定点医疗机构开展新农合跨省就医费用核查和结报试点。制订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和试点实施意见。(国务院医改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分别负责,财政部参与)2.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健全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制订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的指导性文件。各地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医保筹资能力、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情况等因素确定筹资标准和支付比例。大病保险对患者经基本医保支付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实际支付比例达到50%以上。完善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措施。整合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健全“一站式”即时结算机制。到2015年底,重点救助对象救助限额内住院自负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70%。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全面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切实发挥托底救急作用。做好各项制度的有效衔接,筑牢重特大疾病保障网。(国务院医改办、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保监会分别负责,全国总工会、中国残联参与)

3.深化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基本医保的基础性作用,强化医保基金收支预算。因地制宜选择与当地医疗保险和卫生管理现状相匹配的付费方式,不断提高医疗保险付费方式的科学性,提高基金绩效和管理效率。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等复合型付费方式。支付方式改革要覆盖县域内和试点城市区域内所有公立医院,并逐步覆盖所有医疗服务。建立和完善医保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之间的谈判协商机制与风险分担机制。研究完善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政策措施。出台药品医保支付标准制订的程序、依据、办法等规则。逐步将医保对医疗机构服务监管延伸到对医务人员服务行为的监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分别负责,保监会、中医药局参与)

4.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若干意见》。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各类医疗保险经办服务。大力发展与基本医疗保险有机衔接的商业健康保险,加快发展医疗执业保险。加强监管,规范商业健康保险市场秩序,确保有序竞争。(保监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负责)

(三)大力发展社会办医。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非公立医疗机构,加快推进非公立医疗机构成规模、上水平发展。2015年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和服务量达到总量的20%左右。重点任务是: 1.进一步完善社会办医政策。进一步清理妨碍社会办医发展的制约因素,出台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实社会办医在土地、投融资、价格、财税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切实保障非公立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在医保定点、职称评定、等级评审、技术准入、科研立项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各地在编制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时为社会办医留出足够空间。规范政府办公立医院改制试点,推进国有企业所办医疗机构改制试点,完善外资办医政策。推进社会办中医试点工作。(发展改革委、卫生计生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国资委、中医药局负责)2.加强监督管理,规范服务行为。加强并完善对非公立医疗机构的行业监管。将非公立医疗机构纳入统一的医疗质量控制与评价范围,与公立医疗机构一视同仁。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和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诚信经营。(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委、中医药局负责)

(四)健全药品供应保障机制。进一步保障药品供应和质量安全,推进药品价格改革。重点任务是

1.落实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办法。各地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抓紧制订本省(区、市)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全面启动新一轮药品采购。允许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以市为单位在省级药品采购平台上自行采购。高值医用耗材必须通过省级集中采购平台进行阳光采购,网上公开交易。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鼓励采购国产高值医用耗材。加强药品供应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全面启动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规范化建设,实现互联互通。(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负责)

2.深化药品生产流通领域改革。推动医药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医药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鼓励药品零售企业连锁经营。采取多种方式推动医药分开。制订出台推进药品流通领域改革的指导性文件,推动形成全国统一市场,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和流通效率,努力构建经营规范、竞争有序、服务高效的药品流通新秩序。(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分别负责)

3.积极推进药品价格改革。制订推进药品价格改革的指导性文件。药品实际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并与药品集中采购、医保支付方式等改革政策衔接。对部分药品建立价格谈判机制,参考香港、澳门、台湾等地药品价格,通过谈判降低部分专利药品、独家生产药品价格。(发展改革委、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

4.保障药品供应配送。提高基层特别是农村和边远地区药品配送能力,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推进县乡村一体化配送,提高采购配送集中度。对配送不及时、影响临床用药和拒绝提供偏远地区配送服务的企业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取消其中标资格。组织做好定点生产药品的使用工作。进一步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和预警机制。加快制订儿童用药的鼓励扶持政策,探索部分罕见病用药供应保障措施。推进医疗信息系统与国家药品电子监管系统对接。(卫生计生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中医药局分别负责)

5.完善创新药和医疗器械评审制度。完善优先评审技术要求,实施有利于创新的药品、医疗器械特殊审批程序。加强技术审评能力建设,提高审评审批透明度。控制供大于求药品审批。推进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提高仿制药质量。推动实施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鼓励创新药和临床急需品种的上市。根据医疗器械监管情况,借鉴国际监管经验,完善医疗器械分类工作和注册审评审批要求。(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卫生计生委负责)

(五)完善分级诊疗体系。按照“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要求,2015年所有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和综合医改试点省都要开展分级诊疗试点。重点任务是: 1.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继续支持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切实抓好县医院和县中医院综合能力全面提升工作。完成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各项目标任务。(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医药局分别负责,中国残联参与)2.加快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制度。落实基层首诊。总结经验,扩大全科医生执业方式和服务模式改革试点。逐步完善双向转诊程序,重点畅通慢性期、恢复期患者向下转诊渠道,推进急慢分治格局的形成。探索建立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诊疗服务和结核病综合防治管理模式。研究制订不同级别和类别的医疗机构疾病诊疗范围,形成急性病、亚急性病、慢性病分级分类就诊模式。实施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量占门急诊总量的比例。(卫生计生委、中医药局负责)

(六)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巩固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有序推进村卫生室、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重点任务是:

1.调动基层积极性。进一步改革人事分配制度,落实基层用人自主权。落实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助政策,完善绩效考核分配办法,加强量化考核和效果考核,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总量、财政补助、医保支付等挂钩。启动实施社区卫生服务提升工程,扎实开展“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继续开展基层综合改革重点联系点工作。(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中医药局负责)

2.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13号),加强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重点实施面向村卫生室的3年制中、高职免费医学生培养。建立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制度。落实乡村医生多渠道补偿政策,提高乡村医生收入。对艰苦边远地区乡村医生加大补助力度。完善乡村医生养老政策,建立乡村医生退出机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中医药局负责)3.加快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提高到40元,农村地区增量资金全部用于支付乡村医生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方便农民就地就近看病就医。调整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资金管理和项目进展监测,完善项目绩效考核机制。抓好电子健康档案的规范使用和动态管理。加强重大疾病防控,进一步拓展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面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工作。(卫生计生委、财政部、中医药局负责,中国残联参与)

(七)统筹推进各项配套改革。重点任务是:

4.县争创省级文明县城任务分解方案 篇四

县争创省级文明县城任务分解方案

一、建设类方面

1、新城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责任单位为城市建设指挥部,要求完成。

2、文体中心建设。责任单位为文广新局,协助单位为城市建设指挥部,要求今年开工,完成。

3、图书馆、文化馆等文体设施建设。责任单位为文广新局,协助单位为城市建设指挥部,要求完成。

4、中港东路、郎川大道延伸段、伍员中路、独山路、凤居路、宁芜路综合改造二期工程。责任单位为城市建设指挥部,要求今年完成。

5、桥头公园扩建。责任单位为城市建设指挥部,要求今年完成。

6、老城区破损道路维修。责任单位为住建委,要求分年度实施,完成。

7、社区背街后巷的道路硬化、亮化。责任单位为建平镇,要求今年完成。

8、开发区一期、二期开发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和绿化、美化、建成具有花园特色的新型工业区。责任单位为开发区管委会,要求分年度实施。

9、规范道路地名标识。责任单位为民政局,要求根据工程进度,分年度实施。

10、合理规划和建设公共停车场和公交车、出租车停靠站。责任单位为住建委,要求完成。

11、完善护城埂景观建设。责任单位为城市建设指挥部,协助单位为水务局,要求完成。12、214省道沿线绿化、硬化、亮化、净化、美化建设。责任单位为沿线各乡镇,协助单位为公路分局,要求分年度实施完成。

13、宣广高速入口处绿化、美化建设。责任单位为十字镇,协助单位为城市建

设指挥部,要求今年完成。

14、文化广场建设。责任单位为城市建设指挥部,要求完成。

15、绿化城区的空闲地块。责任单位为住建委,要求分年度实施完成。

16、新城区道路绿化、亮化工程。责任单位为城市建设指挥部,要求按工程进度实施完成。

17、新城区垃圾中转站建设。责任单位为城管局,要求今年完成。

18、维修城区现有公厕并完善指示标识,在新城区新建若干所景观式公厕。责任单位为城管局,要求在今年完成。

19、建设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场。责任单位为住建委,协助单位为水务局和环保局,要求在今年完成。20、规划建设新农贸市场。责任单位为商务局,协助单位为住建委,要求在明年开工。

21、建成新汽车站客车、公用停车场等。责任单位为交通局,要求在完成。

22、按城区户外广告15%的比例,在

主要路段显眼位置设置公益广告宣传牌。责任单位为城管局,要求在今年完成。

二、管理类方面

23、摊点群设置规范有序,餐饮摊点集中经营。责任单位为城管局,要求今年完成。

24、加强社区基础设施达标建设,不断改善社区环境,增强社区管理和服务功能;加强社区文体活动场所和宣传阵地建设。责任单位为建平镇,协助单位为文广新局,要求分年度实施。

25、按照《县城市容貌标准》的要求,整治市容环境。责任单位为城管局,要求经常性开展。

26、全面推行环卫市场化管理,明确城市环境卫生管理责任。责任单位为城管局,要求今年完成。

27、落实“门前三包”制度。责任单位为城管局,协助单位为建平镇,要求经常性开展。

28、实行城区绿化、路灯等公用设施日常管养的市场化改革。责任单位为城管局,要求今年完成。

29、实行中心农贸市场创建管理制度的改革,落实“六个起来”的创建要求。责任单位为城管局,协助单位为工商局,要求经常性开展。

30、加大建章建筑违章搭建查处力度。责任单位为城市建设指挥部、各乡镇,要求经常性开展。

31、开展移风易俗活动,推进殡葬改革。责任单位为民政局,协助单位为城管局,要求经常性开展。

32、实施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责任单位为城管局,协助单位为公安局,要求经常性开展。

33、严格犬类管理。责任单位为城管局,协助单位为公安局,要求经常性开展。

34、交通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和科学管理。责任单位为公安局,要求经常性开展。

35、坚持教育和管理并举,加大纠正交

通违章违法力度。责任单位为公安局,要求经常性开展。

36、实施城区交通管理制度的改革,逐步实施城区公共交通的相对集中管理和城乡一体化的交通管理模式。责任单位为交通局,要求经常性开展。

37、完善对电动三轮车等特殊车辆的管理措施,创建省级“平安畅通县”。责任单位为公安局,要求经常性开展。

38、加强对各类市场的经营行为的监管,及时查处和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为工商局,协助单位为质监局和药监局,要求经常性开展。

39、进一步加强对文化市场和电子游戏厅、网吧等场所的监督检查,加强“扫黄打非”力度,努力营造积极健康的文化市场环境。责任单位为文广新局,协助单位为公安局,要求经常性开展。40、开展创建“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活动。责任单位为工商局,协助单位为质监局和药监局,要求经常性开展。

41、建立公共安全保障机制,全面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构筑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防控格局,努力提高整体防范水平,不断增强群众的安全感。责任单位为综治委,协助单位为公安局和建平镇,要求经常性开展。

42、新建小区实施物业管理和服务工作,创造示范效应。责任单位为住建委,协助单位为建平镇,要求经常性开展。

43、老旧小区和散居小区,积极创造条件,实施物业管理,建立业主委员会、居民小组和楼道长制度,加强居民的自治能力。责任单位为建平镇,要求今年完成。

44、全面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推进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窗口、青年文明号、五好文明家庭和十星级文明户等各类创建工作,充分发挥创建先进单位的示范带头作用。责任单位为文明办,协助单位为总工会、妇联、共青团、各乡镇,要求经常性开展。

45、在窗口服务行业普遍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活动,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水平,优化服务环境。责任单位为总工会,协助单位为各主管部门,要求经常性开展。

46、建立医疗卫生垃圾处理机制。责任单位为环保局,协助单位为城管局和卫生局,要求今年完成。

47、扎实开展行风评议工作,不断提高行风评议满意度。责任单位为总工会,要求经常性开展。

48、扎实推进机关部门与社区结对共建文明社区工作。责任单位为建平镇,协助单位为结对单位,要求经常性开展。

49、开展各级文明村镇、文明社区和十星级文明户的创建评比工作。责任单位为文明办,协助单位为各乡镇,要求经常性开展。50、大力开展环境综合整治,积极推进生态县建设。责任单位为各乡镇,协助单位为国土局和环保局等,要求经常性开展。

51、开展国省道、县乡道公路沿线集镇、村庄和城乡结合部、原乡镇政府所在地文明创建工作。责任单位为各乡镇,协助单位为公路分局,要求经常性开展。

52、严禁公路两侧沿路建设,完善公路设施,创造安全、文明、畅通的公路交通环境。责任单位为公路分局和交通局,协助单位为各乡镇,要求经常性开展。

三、宣传教育类方面

53、公民道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宣传教育。责任单位为文明办,要求经常性开展。

54、广泛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学习型职工”。责任单位为总工会,要求经常性开展。

55、大力开展“三下乡”和“四进社区”活动。责任单位为科技局,协助单位为有关部门。

56、举办“爱祖国、爱家乡”演讲比赛或读书活动,继续举办爱国主义大家唱活动。责任单位为宣传部,协助单位为文广新局,要求经常性开展。

57、加强道德建设先进人物事迹的宣传,大力弘扬“道德、模范”的典型事迹。责任单位为文明办,协助单位为文广新局、《宣城日报·今日》报社、新闻网、县政府网,要求经常性开展。

58、开展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责任单位为共青团,协助单位为文明办、妇联、总工会,要求经常性开展。

59、开展文明礼仪的宣传教育,促进市民文明理念和文明习惯养成。责任单位为文明办,要求经常性开展。

60、开展“文明在我手中、文明在我口中、文明在我脚下”系列活动。责任单位为文明办,要求经常性开展。61、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文件精神,落实“百千万示范工程”。责任单位为文明办,协助单位为关工委、教体局、共青团、妇联,要求经常性开展。62、继续开展“小手牵大手”活动。责任单位为教体局,协助单位为关工委、共青团、妇联,要求经常性开展。

5.县医改任务调研报告 篇五

县委办公室:负责县委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以及重要文件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了解和掌握有关综治工作的重大信息,及时向县委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完成县委和县委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综治工作任务。

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县政府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协调,以及重要文件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了解和掌握有关综治工作的重要信息,及时向县政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完成县政府和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综治工作任务。

县纪委(监察局):深化作风建设,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为“十二五”规划开好局和换届工作风清气正提供保障。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等制度建设,完善具有嘉善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严肃政治纪律,加强对贯彻中央、省、市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加大专项治理工作和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力度,加强信访举报工作,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参与五部门联席会议,落实领导责任追究及一票否决权制。

县委组织部:深化创先争优活动,抓好镇、村两级换届,强化基层党组织教育管理,发挥流动党员在新居民服务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对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履行综治领导责任制工作情况的考核,支持县综治委建立领导干部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绩档案。参加五部门联席会议,落实领导责任制追究及一票否决制。

县委宣传部:结合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促进基层平安创建工作。组织、协调、指导、推动各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做好综治工作新闻宣传和思想教育工作,配合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新闻作品评选工作。

县委政法委:着力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积极预防和解决影响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扎实开展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工作,着力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认真做好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积极探索完善社会管理体系。深入抓好打击整治和治安防控工作,继续开展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着力解决社会治安突出问题。继续深入开展“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不断夯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根基。

县委610办公室:组织开展与“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斗争。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做好防范控制、深挖打击、教育转化、宣传揭批和涉外斗争工作。组织、指导有关部门共同做好防范处理其他邪教和有害气功组织工作。把防范处理邪教工作与基层平安创建、综治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全面开展无邪教创建活动,推动反邪教工作向农村、社区、学校、企业、家庭等基层单位延伸。

县信访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中办、国办转发中央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关于领导干部定期接受群众来访的意见》等3个文件精神,督促各地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健全信访问题分析排查上报制度,有效动员运用社会各方面资源,加强信访工作。支持、配合抓好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加强镇(街道)等基层信访组织建设,促进形成基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合力。

县人大法工委:加强对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律法规贯彻情况督促检查,增强监督实效。

县政协社会法制委:组织政协委员就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通过各种形式,广泛收集民意,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努力促进社会和谐。

县法院:认真做好三项重点工作,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加大扫黑除恶力度。适应治安形势变化,准确把握和正确适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要求。进一步贯彻落实好“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创新完善诉讼调解工作机制、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统筹矛盾化解和涉案民生保护。认真做好集中清理涉诉信访积案工作。加强司法调研、司法建议、司法政策指导等各项工作,推进司法宣传工作。加快推进综合治理执行难五个系统建设,做好县综治委解决执行难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活动,积极参与特殊人群帮教管理,大力加强少年司法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对判处缓刑、管制、免予刑事处罚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的跟踪帮教工作,依法惩处网络犯罪。

县检察院:认真做好三项重点工作,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加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大力促进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探索开展检察环节和解工作。积极探索建立和规范监外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切实解决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问题。认真处理涉检信访案件,积极化解人民内部矛盾。

县经贸局: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工业企业不稳定因素排查工作,妥善处理各种矛盾和问题。加强煤电油运要素保障,对影响企业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研究,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企业不稳定因素。协调推进信息安全体系和机制建设,保障网络和信息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县安监局:以实现全县安全生产“三个确保”为目标,加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协助抓好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提高基层安全保障能力,提升安全监管水平,预防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县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完善“平安校园”创建考评机制,组织开展考评复查工作,推动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健全完善校园安全稳定隐患排查化解工作机制、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机制,夯实工作基础。抓好在校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范法制教育培训内容,预防和减少在校学生违法犯罪。做好县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县民宗局:深入贯彻落实民族宗教政策法规,进一步依法规范宗教事务管理,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做好民族宗教领域稳定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少数民族群众的服务与管理工作。深化“平安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矛盾纠纷。

县公安局:深入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推进公调衔接,健全应急处置工作机制,提高危机管理能力。加大对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经济犯罪、“黄赌毒”丑恶现象以及网络犯罪的打击整治力度。进一步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组织开展第二轮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完善挤压犯罪常态化和社会治安等级防控工作机制。深入做好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深化实在人口管理、社会组织监管、网络社会管控、公共安全管理及社会联动机制建设等工作,进一步提高公安机关服务管理水平。协助做好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深化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大力推进治安防范社会化、职业化。积极开展安全防范教育,切实提高群众自我防范意识和安全意识。

县新居民事务局:积极探索新居民服务管理新机制,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涉及新居民服务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加快推进新居民信息平台建设,不断完善新居民登记管理制度。负责落实县综治委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项日常工作。

县民政局:加强村(居)民委员会建设,规范村民委员会选举,指导和督促做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配合做好村(社区)综治工作室(站)规范化建设,配合组织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做好救灾救济工作和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参与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深入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探索建立界线管理长效工作机制。加强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其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化解矛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县司法局:认真做好三项重点工作,加强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强化人民调解与诉讼、仲裁的衔接,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在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中的基础性作用。制定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广泛开展“法律七进”活动,不断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扎实推进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面实施“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进一步加强劳教人员、社区服刑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等特殊人群的管理,最大限度增加社会和谐因素。推进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协助抓好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规范化建设。做好县综治委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县财政局:加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保障力度,落实综治工作经费。协助做好经济、金融等领域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县人事局:参加五部门联席会议,落实领导责任追究及一票否决制。县劳动保障局: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加强镇(街道)综治组织规范化建设。认真抓好相关特殊群体的稳定工作。健全完善涉及就业、社会保障多方面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因劳动关系问题引发的群众性事件。配合做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县国土局:认真排查调处涉土矛盾纠纷,依法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预防和遏制群体性事件发生,及时处置化解不稳定因素。启动新一轮政地补偿标准调整调研工作,进一步完善征地管理办法,保障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县建设局:积极开展“平安工地”、“平安供水企业”、“平安供气企业”等系列创建活动,预防和化解城市房屋拆迁以及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中出现的矛盾纠纷。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出租房屋管理和建筑工地人口管理工作,推进民工学校建设工作。

县行政执法局:贯彻实施国家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省、市、县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协助做好市区治安的相关整治工作。深化“执法进社区,城管连万家”活动,积极倡导依法执法与和谐执法相结合,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相结合,提高城管执法水平。

县交通局:深入分析交通行业突出矛盾和治安问题,扎实开展安全稳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强行业综治工作指导,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公路、水路、车站、码头等场所的治安综合治理。积极配合当地政府预防和处置交通建设项目中出现的各种不安定因素,确保交通建设顺利进行。深入开展“平安公路”、“平安车站”、“平安航道”、“平安工地”等系列创建活动。

县农经局:加强农民负担、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农村土地承包监督管理,积极预防和调处涉及农民负担、村级财务、农村土地承包等引起的矛盾纠纷。加强种养殖环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深化“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推进农机监理规范化建设。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认真开展“平安文化市场”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大文化市场监管力度,规范文化市场秩序。积极开展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活动,坚决打击非法出版物活动,维护出版物市场正常秩序。进一步落实网吧监管、整治措施。深入开展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专项整治工作。

县卫生局:深化“平安医院”创建活动,推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建立和谐医患关系。协助做好禁毒、戒毒有关工作,对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单位和自愿戒毒机构进行技术指导,参与“无毒社区”创建活动。做好重大传染病预防工作和公共场所艾滋病预防指导工作

县人口计生局:加强计划生育服务管理,预防和减少计划生育工作中出现的矛盾纠纷。做好实有人口动态监测,开展流动人口政策理论研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和平台建设。

县广电台:指导和协调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宣传报道。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开展非法安装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治理工作。

县统计局:认真做好人民群众安全感和社会治安满意率调查工作。县工商局:会同公安部门查禁传销行为,积极联合和配合有关部门打击合同欺诈、虚假发票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规范无照经营行为。会同有关部门督促、指导各地深化“综治进民企”工作,加强企业综治工作室(站)规范化建设,强化企业治安综合治理。

县质监局:深入开展“十小”行业质量安全“百镇百街”示范创先活动,加强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监管,推进企业质量诚信制度建设。

县旅游局:配合公安机关维护好星级饭店(宾馆)、A级旅游景区、旅游购物场所和旅行社的治安秩序。强化旅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抓好水上旅游、星级饭店、旅行社用车等重点领域的安全整治工作。组织开展“平安景区”、“平安宾馆”创建活动,县法制办:加强政府法制监督,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推动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工作体制机制。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依法妥善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矛盾纠纷。县人武部:支持和配合地方做好维护社会治安工作,协助做好企业军转干部的思想工作,积极参加平安建设和军民共建活动。

县总工会:深入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事业”活动,加快实现企业创建全覆盖,积极推动区域性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创建质量和水平。建立健全企业、行业性(区域性)工资协商制度、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工会维权机制,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做好企业综治工作室(站)规范化建设。

团县委:深化“为了明天工程”和“青少年平安行动”等各种创建活动,重点做好闲散青少年、流浪未成年人、农村留守儿童、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以及新二代进城青年等特殊青少年群体的教育管理和服务救助工作。深入开展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切实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推进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和平安志愿者队伍建设。负责落实县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县妇联:进一步深化“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加大预防和遏制家庭暴力工作力度,积极参与“无毒家庭”创建,引导各级妇联共同做好妇女儿童和家庭的平安服务、权益保障等有关工作。

嘉善火车站:深入开展“平安铁道线”创建活动,认真排查化解影响铁路安全的矛盾纠纷,加大整治站、车、线突出治安问题的工作力度,协调做好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确保全县铁路运输安全和治安稳定。

上一篇:管理规章学习心得下一篇:新年快乐小学作文55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