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2年版)

2024-12-23

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2年版)(精选8篇)

1.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2年版) 篇一

二级中医骨伤医院评审标准

(2018年版)

第一部分 中医药服务功能

第一章

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措施

一、医院坚持以中医为主的发展方向,明确医院发展战略,有医院中长期发展规划并落实。

二、围绕医院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医院工作计划,有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和提高中医临床疗效的具体措施,并按定期评价。

三、医院管理体系中建立引导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和提高中医临床疗效的考核和奖惩激励机制,科室综合考核目标中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和提高中医临床疗效作为重要指标。

四、积极开展中医对口支援工作,并制定鼓励措施。

第二章

队伍建设

一、医院人员配备合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制定中医药人员队伍建设规划、计划和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认真开展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积极开展中医药继续教育和师承教育与培训。

第三章

骨伤专科建设

一、骨伤专科建设成效显著,亚专科设置合理,专科床位、设备、人员等达到规定要求。

二、制定并实施专科建设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及提高中医临床疗效的具体措施。确定的优势病种应具有明显的中医药特色优势。

三、中医类别和系统接受中医药专业培训两年以上的临床类别执业医师诊疗行为规范,体现中医理念和思维,专科医师熟练掌握常用的中医骨伤诊疗技术。

四、骨伤专科中医特色突出,优势病种以中医治疗为主,充分利用中医技术方法,优势病种服务量逐年增加。

五、开展中医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定期对临床路径实施情况进行分析,不断完善和改进。

六、专科可独立开展骨伤专科常见临床技术,具有急性创伤等急症的救治能力,现代诊疗技术应与中医诊疗技术相结合。

七、加强名老中医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培养专科学术继承人。

八、开展骨伤专科临床经验整理与应用,积极开展提高中医临床疗效的专科临床科学研究工作。

第四章

临床科室建设

一、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有关规定,合理设置临床科 室,医院和科室命名规范。

二、参照《中医医院骨伤科室建设与管理指南》的相关要求,加强科室建设与管理。

三、中医类别和系统接受中医药专业培训两年以上的临床类别执业医师门诊诊疗行为规范,体现中医理念和思维,得到患者认同。

四、住院诊疗行为规范,中医优势病种以中医治疗为主

五、积极开展骨伤专科会诊,体现对骨伤专科有效的技术支撑。

六、加强中医康复能力建设,提供有中医特色的康复服务。

七、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定期对临床路径实施情况进行分析,不断完善和改进。

八、积极开展中医综合治疗,广泛、合理应用中医诊疗技术。

九、研制和使用一定数量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中药饮片和中成药使用达到要求。

第五章

中药药事管理

一、医院药事管理组织定期对临床使用中药进行监督、评价和指导,合理遴选医疗机构内使用的中药。

二、中药房设置达到《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

三、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采购、验收、储存、养护、调剂、煎煮符合要求。

四、加强中药饮片处方管理,建立中药饮片处方点评制度,并落实。

五、加强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管理。

六、积极开展个体化特色中药服务,挖掘整理特色中药疗法和传统中药加工方法,并推广使用。

七、临床药师参与中药药物治疗,促进安全与合理用药。

第六章

中医护理

一、护理管理组织体系健全,中医护理管理职能及各层次护理管理岗位职责明确。

二、加强中医护理队伍建设,中医护理人员配置合理。

三、积极开展辨证施护和中医特色护理,提供具有中医药特色的健康教育和康复指导。

四、积极运用中医护理技术,应用人次逐年上升。

五、开展中医护理质量评价,并持续改进。

第七章

文化建设

一、医院重视中医药文化建设。

二、医院价值观念体系体现中医药文化。

三、建立并不断完善行为规范体系,形成富含中医药文化特色的服务文化和管理文化。

四、加强医患沟通,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五、参照中医医院环境形象建设范例,开展中医医院环境形象体系建设。

第八章

治未病服务

一、医院为发展治未病服务提供支撑。

二、治未病科功能定位准确。

三、治未病科基本条件满足业务需求。

四、按照要求规范提供治未病服务。

五、积极开展中医健康宣教,为下级医院提供技术指导。

第二部分 综合服务功能

第一章

基本要求和医院服务

一、医院设置、功能和任务

(一)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和义务。

(二)医院的功能、任务和定位明确,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要求,保持适度规模,医院编制及实有床位数均≥100张,科室设置、每床建筑面积、人员配备和设备、设施符合《二级中医骨伤医院基本标准》。

二、医院服务

(一)医院有改善诊疗环境,提高工作绩效,优化医疗服务系统与流程,缩短平均住院日、缩短患者诊疗等候时间 具体措施,支持医务人员从事晚间门诊和节假日门诊。

(二)急诊绿色通道管理规范,急危重症患者得到及时救治。

(三)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加强投诉管理。

(四)为住院患者提供营养指导、配餐、煎药等相关服务。

(五)执行《无烟医疗机构标准(试行)》及《关于2011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

三、应急管理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承担传染病的发现、救治、报告、预防等任务,主管部门对传染病管理定期监督检查、总结分析,持续改进传染病管理,无传染病漏报,无管理原因导致传染病播散。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各级政府制定的应急预案,认真执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在卫生应急工作中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的要求,承担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救援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

(三)有医院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应急队伍,落实责任,建立并不断完善医院应急管理的机制。

(四)明确医院需要应对的主要突发事件策略,建立医院的应急指挥系统,制定和完善各类应急预案,提高快速反应能力。

(五)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提高各级、各类人员的应急素质和医院的整体应急能力。

四、临床教学及科研

(一)承担政府分配的培养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药人才的指令性任务,制定相关的制度、培训方案,并有具体措施予以保障。

(二)承担医学院校医学生的中医临床教学和实习。

(三)开展中医药继续教育和师承教育工作,有具体规划、实施方案,提供培训条件及资金支持。

(四)有鼓励医务人员参与中医药科研工作的制度和办法,开展与本区域常见病、多发病相关临床研究与临床经验总结研究等,并提供适当的经费、条件与设施。

第二章

患者安全

一、确立查对制度,识别患者身份。

二、确立特殊情况下医务人员之间有效沟通的程序、步骤。

三、确立手术安全核查管理制度,防止手术患者、手术部位及术式发生错误。

三、有临床“危急值”管理制度,妥善处理医疗安全(不良)事件。

五、防范与减少患者跌倒、坠床等意外事件和压疮发生。

六、有医院感染风险防范机制,保障患者安全。

第三章

医疗质量

一、医疗质量管理组织与制度

(一)建立健全本机构医疗质量安全与风险管理体系,按照《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细化并严格遵守18项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核心制度,院长为医疗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医疗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的领导与决策职能。

(二)合理设置医院质量管理组织,定期研究医疗质量管理等相关问题,记录质量管理活动过程,为院长决策提供支持。

(三)有医疗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方案;有医疗关键环节与重点部门管理标准与措施。医疗、护理等职能部门负责实施全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和持续改进方案,承担指导、检查、考核和评价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四)建立与完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操作规范与临床诊疗指南;有医疗技术(包括限制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重点医疗技术和新技术、新项目)管理制度;设立专门的医疗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对全院医疗、护理、医技质量实行监管,并建立多部门医疗质量管理协调机制。

(五)科室负责人为科室质量与安全第一责任人。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成员接受质量管理培训,具有相关质量管理技能,开展质量管理工作。

二、医疗技术管理

(一)医院提供与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医疗技术服务,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行业规范的要求,符合医学伦理原则,技术应用安全、有效。

(二)有医疗技术管理制度,医疗技术管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与管理办法。不应用未经批准或已经废止和淘汰的技术。

(三)制定医疗技术风险预警机制和医疗技术损害处置预案,并组织实施。对新开展医疗技术的安全、质量、疗效、经济性等情况进行管理和评价,及时发现并采取相应措施降低医疗技术风险。

三、医技科室质量管理

(一)临床检验质量管理

1.临床检验部门设置、布局、设备设施符合《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服务项目满足临床诊疗需要,能提供24小时急诊检验服务。

2.有实验室安全流程,制度及相应的标准操作流程,遵照实施并记录。

3.由具备临床检验专业资质的人员进行检验质量控制活动,解释检查结果。

4.检验报告及时、准确、规范,严格审核制度。5.实验室与临床建立有效的沟通方式和途径,保证临床咨询及时受理与处理,为临床医师提供合理使用实验室信 息的服务。

6.开展室内质控,参加室间质评;对床旁检验项目按规定进行严格比对和质量控制。

(二)医学影像质量管理

1.医学影像(放射、超声、CT等)部门设置、布局、设备设施符合《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服务项目满足临床诊疗需要,提供24小时急诊影像服务。

2.建立规章制度,落实岗位职责,执行技术操作规范,提供规范服务,保护患者隐私;实行质量控制,定期进行图像质量评价。

3.提供规范的医学影像诊断报告,有审核制度,有疑难病例分析与读片制度和重点病例随访与反馈制度。

4.制定医学影像设备定期检测制度、环境保护、受检者防护、工作人员职业健康防护等相关制度,遵照实施并记录。

四、其他科室质量管理

(一)手术治疗管理

1.制定手术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与程序,实行手术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手术医师对授权知晓率100%。

2.实行患者病情评估与术前讨论制度,制定诊疗和手术方案,落实患者知情同意管理的相关制度,并记录在病历中。

3.医院建立重大手术报告审批管理制度,有急诊手术 管理措施,保障急诊手术及时安全。

4.有手术抗菌药物应用管理制度,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符合规范。

5.手术的全过程和术后注意事项及时、准确地记录在病历中;手术切除的离体组织应做病理学检查,明确术后诊断。

(二)麻醉治疗管理

1.制定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与规范。2.实行患者麻醉前病情评估制度,制订治疗计划、方案,风险评估结果记录在病历中。

3.履行患者麻醉前的知情同意(包括治疗风险、优点及其他可能的选择)。

4.执行手术安全核查,实施麻醉操作的全过程记录于病历、麻醉单中。

(三)感染性疾病管理

1.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健全传染病防治与医院感染管理组织架构,完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感染性疾病科或传染病分诊点设置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有重点传染病防治专家组。

3.根据标准预防的原则,采取标准防护措施,为医务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消毒与防护用品,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处理废物。4.开展对传染病的监测和报告管理工作。有专门部门或人员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并按照规定进行网络直报。

5.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和技能培训;向公众开展传染病预防知识的教育、咨询。

(四)输血管理与持续改进

1.具备为临床提供24小时服务的能力,满足临床需要,无非法自采、自供血液行为。

2.加强临床用血过程管理,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促进临床安全、有效、科学用血。

3.开展血液质量管理监控,制订并实施控制输血严重危害(SHOT)(输血传染疾病、输血不良反应、血液制品误输等)的方案,严格执行输血技术操作规范。

4.开展血液全程管理,落实临床用血申请、审核制度,履行用血报批手续,执行输血前核对制度,做好血液入库、贮存和发放管理。

5.落实输血相容性检测的管理制度,做好相容性检测实验质量管理,确保输血安全。

(五)医院感染管理

1.有医院感染管理组织,医院感染控制活动符合《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规章要求,并与医院功能和任务及临床工作相匹配。

2.开展医院感染防控知识的培训与教育。3.按照《医院感染监测规范》,监测重点环节、重点人群与高危险因素,采用监控指标管理,控制并降低医院感染风险。

4.执行《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实施依从性监管与改进活动。

5.有多重耐药菌(MDR)医院感染控制管理的规范与程序,有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多重耐药菌管理合作机制,对多重耐药菌医院感染实施监管与改进。

6.应用感染管理信息与指标,指导临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

7.消毒供应中心符合《医院消毒技术规范》、《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医院消毒供应中心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医院消毒供应中心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及《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的要求。

8.医院感染管理组织监测医院感染危险因素、医院感染率及其变化趋势;根据医院感染风险、医院感染发病率和(或)患病率及其变化趋势改进诊疗流程;定期通报医院感染监测结果。

五、住院诊疗管理

(一)由符合法定资质的医务人员按照制度、质量管理要求、诊疗指南与规范,对住院患者提供同质化医疗服务。

(二)科室负责人全面负责本科室住院诊疗,各级医师职责明确并落实,加强入院检诊与患者病情评估,落实知情 同意制度。

(三)对急危重症抢救患者实施多专业综合诊疗,有适宜的院内外会诊制度与流程管理。

(四)规范激素、肠道外营养、抗菌药物、化学治疗药物等重点治疗药物的使用。

(五)有规范的出院管理制度,向患者提供规范的出院小结、出院医嘱、出院后的治疗康复与随访方案。

六、病历(案)质量管理

(一)病案科(室)设置满足医院医疗需求;病案管理符合相关法规、规范。

(二)按规定保存病历资料,保证可获得性。

(三)建立病历书写质量的评估机制,定期提供质量评估报告。

(四)采用国际疾病分类与代码(ICD-10)、中医病证分类与代码(TCD)与手术操作分类(ICD-9-CM-3)对出院病案进行分类编码,建立科学的病案库管理体系,包括病案编号及示踪系统,出院病案信息的查询功能。

(五)电子病历管理符合规定要求。电子病历个人信息有严格的安全保护措施。

第四章

药事管理

一、加强药剂管理,有效控制药品质量,保证用药安全。

二、执行《处方管理办法》,开展处方点评,促进合理 用药。

三、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要求,合理使用药品,并有监督机制。

四、有药物安全性监测管理制度,按照规定报告药物不良反应。

第五章

护理质量管理

一、加强护理质量管理,制定护理制度、常规和操作规程。

二、护理人力资源配备与医院的功能和任务一致。

三、根据《护理分级》(WS/T431-2013)的原则和要求,实施护理措施。

四、实行责任制整体护理,为患者提供全面、全程、专业和人性化护理服务,优质护理服务落实到位。

五、按照特殊护理单元的相关管理规范进行质量管理与监测。

第六章

医院管理

一、强化法律法规意识,依法开展执业活动。

二、建立健全医院管理制度,合理设置管理组织。

三、加强医院信息化建设,满足医院管理、临床医疗和服务需要。

四、加强财务与价格管理,规范医院经济运行。

五、成立医学装备管理部门,建立并完善医学装备管理制度。

六、建立健全行风建设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完善社会评价指标体系,并实施。

第三部分 党的建设

第一章

加强党的领导

一、健全并完善党委(党总支)工作制度,落实“一岗双责”要求。

二、建立重大事项管理制度,落实党务公开。

三、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四、加强对统战群团工作的领导,推进精神文明与文化建设。

五、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作风建设。

第二章

加强基层党的建设

一、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完善工作机制。

二、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三、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功能,提高党员素质。

第三章 反腐倡廉建设

一、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和体系。

二、加强党风廉政、反腐倡廉的宣传教育,完善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实行廉洁风险防控。

三、加强对廉洁自律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

2.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 篇二

第五章 护理管理与质量持续改进

一、护理管理组织体系

(一)院领导履行对护理工作领导责任,对护理工作实施目标管理,协调与落实全院各部门对护理工作的支持,具体措施落实到位。

(二)执行二级(医院-科室)护理管理组织体系,逐步建立护理垂直管理体系,按照《护士条例》的规定,实施护理管理工作。

(三)建立护士岗位责任制,推行责任制整体护理工作模式,明确临床护理内涵及工作规范,对患者提供全面、全程、专业、人性化的护理服务。

(四)实行护理目标管理责任制、岗位职责明确,落实护理常规、操作规程等,有相应的监督与协调机制。

二、护理人力资源管理

(一)有护士管理规定、岗位职责、岗位技术能力要求和工作标准,同工同酬。

(二)护士人力资源配备与医院的功能和任务一致,有护理单元护士的配置原则,有紧急状态下调配护理人力资源的预案。

(三)以临床护理工作量为基础,根据收住患者特点、护理等级比例、床位使用率对护理人力资源实行弹性调配。

(四)建立基于护理工作量、质量、患者满意度并结合护理难度、技术要求等要素的绩效考核制度,并将考核结果与护士的评优、晋升、薪酬分配相结合,实现优劳优得,多劳多得,调动护士积极性。

(五)有护士在职培训计划、保障措施到位,并有实施记录。

三、临床护理质量管理与改进

(一)根据分级护理的原则和要求,有护理质量评价标准,有质量可追溯机制。

(二)依据《护士条例》、《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临床护理实践指南(2011版)》等文件要求,规范护理行为,措施落实到位。

(三)开展优质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可选,县医院为必选)。

(四)实施责任制整体护理,责任护士全面履行专业照顾、病情观察、治疗处置、康复指导、健康教育等护理职责,为患者提供连续、全程、优质的护理服务。

(五)有危重患者护理常规,密切观察患者的生命体征和病情变化,护理措施到位,患者安全措施有效,记录规范。

(六)遵照医嘱为围手术期患者提供符合规范的术前和术后护理。

(七)遵照医嘱为患者提供符合规范的治疗、用药等护理措施,及时观察、了解患者用药和治疗服务的反应。

(八)遵照医嘱为患者提供符合规范的输血治疗服务。

(九)保障仪器、设备和抢救物品的有效使用。

(十)为患者提供心理与健康指导服务和出院指导。

(十一)有临床路径与单病种护理质量控制制度,按流程提供符合规范的护理服务。

(十二)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书写护理文件。

(十三)建立护理查房、护理会诊和护理病例讨论制度。

四、护理安全管理

(一)有护理质量(安全)管理组织,相关安全职责明确,有监管措施。

(二)有主动报告护理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信息的制度,改进措施到位。

(三)有护理不良事件的成因分析及改进机制。

(四)有护理风险防范措施,如跌倒/坠床、压疮、管路滑脱、用药错误等。

(五)临床护理技术操作常见并发症的预防与处理规范。

(六)有紧急意外情况的应急预案和处理流程,有培训与演练。

五、特殊护理单元质量管理与监测

(一)有手术部(室)护理质量管理与监测的有关规定及措施,护理部有监测改进效果的记录。

(二)有消毒供应中心(室)护理质量管理与监测的有关规定及措施,护理部有监测改进效果的记录。

(三)有新生儿室护理质量管理与监测的有关规定及措施,护理部有监测改进效果的记录。

3.二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精) 篇三

一、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措施(40分

1.1依据功能与任务,确定医院发展战略,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体 现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医院发展方向, 有明确的发展目标, 重在提高中 医临床疗效。(内容包括临床、中医预防保健。需与医务科、护理部、协调。

1.2.1医院工作计划能够体现医院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 的指导思想, 有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和提高中医临床疗效的具体措施(内容包括涉及临床、中医预防保健、信息化建设、优化中医药人员 结构、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需与医务科、护理部、信息科协调。1.3.3医院实行绩效工资管理,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和提高中医临 床疗效情况的考核结果体现在科室分配方案中(内容涉及办公室、医务科协调。

1.3.1医院制定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和提高中医临床疗效的鼓励和考 核制度。1.3.2科室综合考核目标中有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和提高中医临床疗 效的相关指标

1.3.3医院实行绩效工资管理,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和提高中医临 床疗效情况的考核结果体现在科室分配方案中。

(其中 3.1-3.3涉及到办公室与各科室协调

1.4.1将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中医 药工作纳入院长目标责任制与医院工作计划,并有先关鼓励措 施。(院长、办公室、医务科协调

二、队伍建设(100分

2.1.1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含执业助理医师占执业医师比例≥ 60% 2.1.2 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含执业助理医师 占执业医师比例<60%, 临床科室(口腔科、麻醉科除外

不得招聘非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2.1.3中药专业技术人员占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 60% 2.1.4护理人员系统接受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岗位培训(培训时间≥ 100学时的比例≥ 70%

2.1.5每个临床科室中(口腔科、麻醉科除外 ,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占执业医师总人数比例≥ 60%,同时应符合科室建设与管理指南的相 关要求。

2.1.6院级领导中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 60%。

2.1.7医院院领导和医务、护理、药剂、教学、科研部门的主要负责 人经过省级以上中医药政策、中医药知识和管理知识的系统培训。科 主任经过中医药政策和管理知识的系统培训。

2.1.8医院医务、护理、科研、教育等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包括正、副职负责人中,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 60%

2.1.9临床科室负责人具有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或系统受中医药专 业培训两年以上的比例≥ 60%

2.1.10 临床科室负责人(口腔科、麻醉科除外中应有具备中级中 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 6年以上的中医类别执 业医师或经过西学中培训的临床类别执业医师。临床科室科主任应符 合科室建设与管理指南的相关要求。

(2.1.1-2.1.10涉及到办公室与院各科室协调工作

2.2.1 制定中医药人员队伍建设规划或在医院中长期规划中有相关 内容。(涉及医院中长期计划中内

2.2.2 医院工作计划中有优化中医药人员结构、加强中医药人才 队伍建设具体措施,并落实。(涉及医院计划中内

三、临床科室建设(170分

3.2.2 人员结构合理, 科室主任、护士长、学术带头人或学科大头人、学术继承人配备满足科室建设与管理的需要。(办公室与各科室协调 3.5.1病例(案管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医疗事 故处理条例》、《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 有关法规、规范(涉及办公室与病案室协调。

四、第四章 重点专科建设(90分

5.2.4中药房的设备(器具应当与医院的规模和业务需求相适应。5.2.6中药房主任或副主任中,应当有主管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的人员。

5.2.7中药饮片质量验收负责人应为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 资格和重要饮片鉴别经验的人员或具有丰富中药饮片鉴别经验的老 药工。中药饮片调剂符合人员应具有主管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 职资格(小包装饮片的符合人员应具有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 资格。煎药室负责人应具有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煎 药人员应为中药学专业人员或经培训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

(这章涉及到办公与中药房协调。

五、预防保健(40 8.1.1医院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中有发展中医预防保健 服务的内容, 有明确的发展目标。(涉及第一章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 度工作计划。

8.2.2人员配备满足“治未病”服务功能的需要,专职医护人员不少 于 4人,中医类别人员≥ 70%,其中应当有一名高年资主治医师以上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办公室与医教科协调。

1.1.1.1医院管理和服务坚持“病人为中心”服务宗旨、管理理念和 管理措施体现医院公益性,把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放在第一位.1.1.1.2参加并完成各级卫生、中医药管理部门指定的社会公益项目。1.1.1.3承担政府分配的中医类别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等为社区、农 村基层培养卫生人才的指令性任务,制定相关的制度、培训方案,并 有具体措施予以保障。

3.2.1.1根据医院规模和任务配备医疗技术人员, 人员梯队结构合理。3.5.4.1 病案编码人员资质符合要求。

6.1.3 由具备资质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为患者提供诊疗服务, 不超范 围执业。查本人事当官抽查 5名专业技术人员资料进行现场核准。(6.5.1 医院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大额资金使用 等事项须经集体讨论、集体决策并按管理权限和规定报批与公示, 由 职工监督。

4.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2年版) 篇四

〃〃〃县卫生局:

我院经过多年的发展,现有职工471人,其中主任医师3人,副主任医师23人,中级职称72人,硕士研究生19人,大专以上学历408人;编制床位320张,已开放320张;医院科室设置齐全,已能满足〃〃〃镇内7万户籍人口和20多万外来人口的医疗卫生健康需求的服务能力。为推进医院标准化建设,提升医院综合竞争力,提高医院医疗质量和管理水平,根据《〃〃省医院评审标准与评价细则(二级综合医院)》,我院于2008年1月开始启动创建二级甲等综合医院 1 评审达标工作,2011年3月成立了由院长任组长的创建二级甲等综合医院领导小组,同时成立了创建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办公室,制定了创建二级甲等综合医院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及工作安排。按照实施方案创建活动分考察筹备、学习动员、组织实施、自查自纠和冲刺迎检五个阶段实施,经过近几年来的创建活动,我院已具备二级甲等综合医院评审条件标准要求,特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创建二级甲等综合医院评审验收。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示!

二0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医院 等级评审 请示

5.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2年版) 篇五

自查、自评自纠工作正式启动

(贺毅、侯月)根据青海省卫生厅《关于2012医院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公司医院“二级综合医院评审”自查、自评自纠工作于8月8日下午正式启动。医院领导、中层干部等17人参加了评审培训。医务科主任、护理部总护士长分别讲解了卫生部制定的《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2 年版)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内容章节,并将《实施细则》目标任务逐项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各科室。

《实施细则》共设置7章69节357条标准与监测指标,用于医院自我评价与改进,并作为对二级综合医院实地评审和用于对二级综合医院的日常运行、医疗质量与安全指标的监测评审后的追踪评价。

席少春副院长结合《通知》和《实施细则》要求,对评审自查、自评自纠工作做了具体要求,并希望各部门、各科室立即行动起来,按照《实施细则》的各项目标任务,对照检查,落实到位、责任到位,积极完成评审工作的前期任务。

医院评审工作是国家卫生部要求实施的医院分级管理

标准,是医院实现标准化管理的客观依据,卫生部《医院评审暂行办法》规定,医院评审工作每四年进行一次。根据任务和功能的不同,把医院分为三级,即一级医院、二级医院和三级医院,公司西宁中心医院1997年达标后被评审为二级甲等医院范畴,根据卫生部有关规定,参加二级综合医院评审。

6.《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 篇六

一、医院功能与任务(50分)

(一)医疗服务(20分)

能提供全面连续的医疗护理、预防保健和康复医疗服务。

1、在高质量综合性医疗服务的基础上,提供高水平的专科服务。承担危急重症和疑难病诊治任务,开展双向转诊。

2、有足够的医疗服务辐射能力,年出院病人中应有一定比例来自医院所在地以外的地区或省。

3、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当地急诊医疗网,在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能配合急救中心迅速做出应急反应,承担灾害事故的紧急救援任务,并能接受成批伤病员进行院内急救。

4、开展心理卫生、遗传找寻门诊服务和支持、指导社区医疗、护理、康复医疗服务。

(二)教学科研(15分)

1、承担高等医学院的临床教学和实习,能培养高级临床医学人才。并承担二级医院技术骨干的临床专业进修任务。

2、承担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科研课题。

(三)业务技术指导(10分)

履行对下级医疗机构技术指导是医院的职责和义务,建立经常性技术指导与合作关系,帮助开展新技术、新项目,解决疑难问题,培养卫生技术和管理人才。完成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或支农工作。

(四)预防保健(5分)

1、开展健康教育

2、承担当地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预防保健,主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的临床流行病学调查和防治工作。

3、参与城市初级卫生保健工作。

二、科室设置(30分)

医院科室设置应与其功能、任务和规模相适应。职能科室的设置应符合精简、高效的原则,适应管理工作的需要。业务科室应在《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指导下和整体发展的基础上,加强专科建设,部分一级科室实行二级分科,突出专科优势。

(一)临床科室(20分)

1、一级专业科室

应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及当地<医疗设置规划>的规定。

2、二级专业科室

内科:应至少设7个科室,下列科室中地个为必设科室 :心血管、消化、呼吸、血液、神经内科、肾内、内分泌等专业科室。

外科:应设普外、心胸外科、神经外科、泌尿外科、骨科等专业科室。

妇产科:应妇科、产科、计划生育等专业科室。

儿科:应设儿内、新生儿等专业科室。

3、重点专科

重点专科应依据《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设立。

全院应有3个以上的重点专科。

每重点专科有20张病床。应设综合重症加强监护病房(ICU或称综合加强医疗病房)或专科重症加强监护病房(或称专科加强医疗病房)

(二)医技科室及其他业务科室(10分)

除符合<医疗机构标准>外,还应设信息统计室 图书馆(室)

三、人员配备(30 分)

医院应配备与其功能、任务和规模相适应的卫生技术人员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除引应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外,还应满足下列条件:

(一)、实际从事临床护理工作的在编护理人数不少于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50%,病床床位与病房护士之比不少于1:0.4,具有大专以上护理专业毕业文凭者不少于护士总数的20%,护理部正、副主任,内、外、妇、儿、急诊科、手术室及重点科室护士长应具有副主任护师以上技术职务,主管护师、护士结构合理(10分)

(二)、主任、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机构合理。(6分)

(三)、各一级科室和重点二级科室主任应具有主任医师技术职务,一般二级科室主任应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技术职务。(7分)

(四)、营养人员(具有营养士以上技术职务的人员)与床位比为1:200(4分)

(五)、输血科专业人员根据医院床位数、手术例数、用血量及工作实际情况确定。(3分)

医学院校附属医院以及教学医院,适当增加人员比例

四、医院管理(140分)

(一)、组织管理(25分)

1、医院应有健全的科学管理体系,各项管理工作均有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发布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卫生部发布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全国医院工作条例》、《医院工作制度》与《医院工作人员职责》,并结合医院实际,认真制定和不断

完善医院工作制度,各级务类人员岗位职责和岗前教育制度,并组织实施,加强标准化管理。

3、医院实行目标管理,应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计划。作好执行进度发协调,检查、考核与评价。

4、建立健全院内、外的监督制度,定期对医院工作和医疗服务质量进行评价。

5、院长应全面掌握医院管理的知识和技能,了解国内医院管理动态,强化科学管理意识;医院领导必须接受国家、省(自治区 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的管理专业岗位培训并获得培训证书。只能科室的领导也要接受岗位培训

6、有在职人员培训计划和经费

7、医院职工对院领导班子结构、合作和工作满意度≥80%。

(二)、信息管理(22分)

1、有健全的信息管理组织和有关工作制度

2、图书馆的中、外文医学图书和期刊能满足医教研需要

3、档案管理按《科技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升级办法》(国家二级)标准执行。

4、对医疗、病案统计、财务、人事、药库、和图书情报等信息实行电子计算机管理。

5、各种统计、分析、编码及信息都必须擦却国家和部颁标准。

6、医院的各项信息必须真实、完整、准确并及时分析、反馈与利用。

(三)财务管理(15分)

1、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财会制度,加强财经律。

2、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实行主要服务项目明码标价。

3、贯彻“勤俭办院”的方针,加强经营管理 逐步开展成本核算。

(四)设备管理(19分)

1、有健全的设备管理和维修组织,配备一定的工程技术人员。

2、医院设备实行计划管理,建立健全医疗设备定期采购、保养、维修与更新制度。保证医疗工作需要。保证设备处于完好状态,提高使用效率,避免重复购置。

3、医院应重点保证《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规定达到的设备和其他基本要装备、急救设备、监护设备的配备,购置贵重仪器设备要经过论证。有关大型设备按卫生部有关规定执行。

4、贵重设备要建立档案,专人管理。

(五)总务管理(19分)

1、健全的总务管理制度 岗位职责和工作制度

2、般物质实行定额管理 有健全的采购 验收 入库 发放 报废等制度

3、主动、及时为医教研和职工生活服务。做倒三下(下收、下送、下修),保证三通(水通、电通、气通),及时处理三漏(漏水、漏电、漏气),做倒两满意(职工、病人)。

4、有意外情况下的供电措施 确保应急需要

(六)、建筑管理(8分)

1、医院建设要有总体规划,新建、改建、扩建要进行可行性论证、资料保存完整,符合卫生部《综合医院建筑标准》等建筑规范。

2、医院的门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手术室、消毒供应室、急诊科等部门的建筑布局及人、物流向合理。室内采光、色彩设计符合卫生学要求。

3、医院旧建筑有定期维修计划,不得在危房中从事医疗活动。

(七)、安全管理(15分)

1、有健全的医院安全保卫管理组织。

2、有健全的医院安全保卫管理制度、措施及实施记录并定期对安全管理进行评价。、对易发生危险的设备及部门有特殊的管理措施,如高压力系统、高压氧舱 氧气供应室 危险品仓库 同位素室 配电室 手术室 细菌室等

消防设备齐全,标志醒目,定期检查更换,使用方便。

严格执行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八)环境管理(17分)、保持医院清洁卫生]、门诊、病房等医疗去禁止吸烟;保持整洁、安静。

3、搞好院内绿化、美化和道路硬化。、污水 污物 放射性物质等处理,有毒气体排放及消烟均应符合有关规定

五、医疗管理与技术水平(480分)

(一)医疗管理(105分)

1、建立健全医疗管理组织,人员配备合理,有相应的工作制度。有一位副院长分管业务工作。

2、制定切实可行的全院医疗业务建设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建立健全医疗工作制度诊疗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和医疗质量标准,并组织实施

4、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组织,制定质量管理方案,完善质量管理内部约束机制,进行全员质量教育,提高质量意识,定期对医疗护理、医技、药品病案质量管理进行监督、检查、评价,提出改进意见。必备的医疗质量管理组织有: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病案管理委员会(可以与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合并)、药事管理委员会、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输血管理委员会。

5、坚持三级医师查房及各种病例讨论制度。建立健全病历质量检查考核制度 加强院、科、主治医师三级的检查考核。病历书写要求清晰、规范、完整、正确、及时、有要点、有分析、注重内涵质量,完整地记录各级医师查房、抢救 会诊、讨论意见不得弄虚作假。

6、高度重视医疗安全,增强全院人员医疗安全意识。加强医疗缺陷管理,制定措施加以防范,及时发生和纠正差错事故苗头。对已发现的差错、事故要及时上报,正确处理,吸取教训,总结经验,改进工作。

管人员的技术培训、考核,建立医务人员技术档案。

门诊管理,改善服务态度,简化手续、方便群众,努力消除“三长一短”(挂号、收费、取药时间长、就诊时间短)现象,并有相应措施,内外妇儿科每天应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出门诊,其中内科和外科门诊应每天保证二名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在岗,承担指导低年资医师帮助解决疑难问题的任务。本院医师出门诊人数应占在岗门诊医师总人数的65%以上。

加强急诊科建设,执行急诊首诊负责制,按卫生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在组织领导、布局和人员、床位、设备、药品、器械、通讯设备以及车辆配备等方面进行落实,保证医疗、抢救和转送病人的需要。

10、坚持危重抢救病人床旁交班制度,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坚守岗位

11、医技科室树立和坚持为临床第一线服务的思想,加强管理,保证质量,提高工作效率。缩短预约和发报告的时间。检验科必须建立室内质量控制系统,并参加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或本地区临床检验中心的室间质评活动(甲等医院必须参加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的室间质评活动).床学研究和临床用药的监督与指导.(二)、护理管理(75分)、贯彻卫生部关于加强护理工作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护理管理体制。、医院护理工作实行院长领导下的护理部主任负责制。药积极创造条件设护理副院长,实行三级或二级管理。

3、切实落实卫生部《医院工作人员职责》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中级以上技术职务人员在护理工作中的作用,各级人员按技术职务上岗。

4、开展整体护理,有整体护理实施方案,通过模式病房逐步向全院推广。

5、建立整体护理病历,并不断完善。、完善各科疾病护理常规和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认真执行。

7、指定并完善护理质量管理方案,加强护理质量管理。、护理部应有专门负责教育和继续教育的副主任,各病房应有负责教学的护理人员。、加强护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建立业务技术档案,年培训率不低于15%;有分级培养目标、培养计划,并组织实施;对护理专业大专以上毕业生的培养,使用计划药落实到个人。、加强护理管理人员的培训。护士长以上的管理人员必须接受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管理专业岗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

(三)“三基”、“三严”培训与管理(45分)、医院要坚持对卫生技术人员进行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简称“三基”)训练,培养严格要求、严格组织、严谨态度(简称“三严”)。

2、“三基”培训必须全员参与,“三基”考核必须人人达标。、要把“三严”作风贯彻到各项医疗业务活动和管理工作的始终。

4、医护人员人人掌握手心复苏急救术。

(四)医院感染管理(40分)

1、贯彻执行卫生部关于加强医院感染的有关规定,健全医院感染管理组织,严格控制医院感染。

2、有医院感染控制方案及管理制度,关有监测记录、效果、评价及改进设施。

3、建立严格的消毒、隔离和法定报告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

4、有医院感染的教育培训制度,医护人员必须树立无菌观念,严格进行正确的无菌技术操作。

5、有合理使用抗生素的管理办法。、特殊区域的管理应达到卫生部《医院感染管理规范》的要求。

7、消毒供应室应达到卫生部《医院消毒供应室验收标准(试行)的要求》。、消毒物品、物体表面、手、空气现场采样检验要达到规定的要求。

(五)输血管理(15分)

1、严格执行卫生部《采供血机构和血液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输血工作纳入本地区血液三统一管理。不得自找血源、自采自供血源。

2、建立健全输血工作制度、技术操作规程和质量标准,建立质量考核指标和质量管理信息反馈系统。、临床输血要严格执行用血登记制度和用血报批手续,输血前必须执行输血前的检验和核对制度。

4、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有合理用血和成分输血的管理办法。

5、有严格控制输血感染的方案及管理制度,建立输血反应及输血感染疾病的登记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6、输血科应达到卫生部有关规定的要求。

(六)技术水平(200分)

医院要具有与其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医疗技术水平,能接受二级和部分三级医院的转诊。能正确处理复杂疑难病症。

1、临床科室(见附件一)(60分)

2、医技科室(见附件二)(60分)

3、重点专科(60分)

(1)、能开展“附件一”所列之重点专科诊疗技术,每个重点专科要达到国内或省级先进行列。

(2)、科主任或学科带头人应具有副主任医师技术职务,在国内本专业学术领域有一定的知名度。

(3)、专业人才形成梯队。

(4)、能开展与重点相应的实验研究。

(5)、部(委)省级以上科研成果。

(6)、国际间的学术交流。

(7)、每年在国家级(本专业领域核心期刊)或省级学术刊物发表的论文≥2篇。、护理(20分)

(1)、重点专科护理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2)、开展整体护理,并能对下级医院提供技术指导。

(3)、能承担中、高等卫生学校互利专业的临床教学。

(4)、开展护理科研 每年护理科研或革新项目≥2项。

(5)、每年在省以上刊物发表的论文≥3篇。

六、教学、科研管理与水平(105分)

(一)教学 科研管理(45分)

1、有与功能和任务想适应的、健全的教学和科研管理组织,医院领导要有人分工负责教学、科研管理工作。

2、有切实可行的教学科研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与评价。

3、有健全的教学和科研工作规章制度,做到有监督、有检查、有评价。

4、有比较稳定的教师队伍 并建立备课 评教 评学和检查性听课制度。

5、教学资料(电化教学材料、自编统编等)、教学设备(仪器设备、图表标

本模型、实验动物等)以及所提供的教室、示教室、病种、病人数量均能满足临床教学的需要。、执行卫生部有关“教学医院”的管理规定。

(二)、教学、科研水平(60分)

医院要具有与其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教学和科研水平。、完成高等医学院校的临床实习任务

2、独立培养硕士或博士研究生。

3、毕业后教育 继续教育和进修教育正规严格效果好。

4、每年承担部委 省级以上科研课题≥2项。

5、在统计内,在国家级学术刊物(本专业领域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0篇;参加国际学术交流≥1次。

6、按评审前三年统计,有省科技进步(成果)奖≥1项;部委、省科技进步(成果)奖≥2项。

七、思想政治工作与医德医风建设(65分)

(一)、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的办院方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10分)

(二)、有相应的管理体系和教育体制度。(5分)

(三)、坚持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5分)

(四)、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贯《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廉洁行医措施,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奖惩分明。(13分)

(五)、以病人为中心,优质服务。(13分)

(六)、提倡敬业精神.对技术精益求精,对工作认真负责。(6分)

(七)、建立健全群众和社会监督制度,患者、合同单位对医院的满意度≥85%。(13分)

八、统计指标(100分)

1、入院诊断与出院诊断符合率≥95%。

2、手术前后符合率≥90%。

3、临床主要诊断与病理符合率≥50%。

4、X线电子计算机体层成像装置(CT)检查阳性率≥60%(无CT者,此项不占分)。

5、磁共振成像装置(MRI)检查阳性率≥70%(无MRI者,此项不占分)。

6、大型X光机检查阳性率≥50%。

7、X光摄甲片率≥40%。

8、临床化学室间质评全年平均及格(VIS≤120)。

9、血液室间质评全年平均及格(改良偏离指数DI≤2)。

10、免疫室间质评全年平均成绩在全国平均成绩之上。

11、细菌室间质评全国鉴定正确率≥80%。

12、尸检率≥10%(新生儿尸检除外)。

13、急诊危重病人抢救成功率≥80%。

14、病房危重病人抢救成功率≥84%。

15、无菌手术切口甲级愈合率≥97%。

16、同一病例一周内再住院率(检查时确定病种,同级医院比较)处于同级医院较低水平。

17、住院产妇死亡率≤0.02%。

18、活产新生儿死亡率≤0.5%。

19、麻醉死亡率≤0.02%。

20、门诊处方合格率≥95%。

21、门诊病历书写格式合格率≥90%。

22、甲级病案率≥90%(无丙级病案)。

23、陪护率≤5%(不包括爱婴医院产科病房)

24、一人一针一管一灭菌执行率100%

25、住院病人治疗饮食就餐率100%

26、住院病人就餐率≥80%

27、医院感染率≤10%

28、医院感染漏报率≤20%

29、无菌手术切口感染率≥0.5% 30、病床使用率适宜范围85%-93%

31、平均住院日≤18天

32、病床周转次数≥17次/年

33、万元以上医疗设备、仪器完好率≥95%

34、完成指令性任务100%

35、卫生技术人员“三基”考核合格率(合格标准为80分)100%

36、护理技术操作合格率(合格标准为90分)100%

37、基础护理合格率(合格标准为90分)100%

38、特护 一级护理合格率(合格标准为80分)90%

39、护理文件书写合格率(合格标准为80分)≥95%(根据护理模式改革的需要,护理文件由各地自定)。

40、开展整体护理病房数≥20%

41、急救物品完好率100%

42、常规器械消毒灭菌合格率100%

43、一次性注射器、输液(血)器用后毁形率100%

44、年褥疮发生次数0(特殊情况例外)

45、成分输血使用率70%计算公式: 各种成分血使用量(袋)子

各种成份血使用量(袋)+全血使用量(袋)×100%

46、单病种治愈好转率达卫生部颁发的病种质量控制标准。

47、单位病种病死率低于卫生部颁布的病种质量控制标准。

48、单位病种术后十日死亡率低于卫生部颁布的病种质量标准。

49、法定报告传染漏报率0

7.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2年版) 篇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医院评审更全面、客观地评价医院信息系统的功能与水平,引导医院科学、合理地推进信息化建设,建立起我省信息化应用水平评价体系,依据卫生部《医院评审暂行办法》、《医院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基于电子病历的医院信息平台建设技术解决方案(1.0版)》、《电子病历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试行)》、《电子病历系统功能规范(试行)》、《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方法及标准(试行)》等标准规范和医院评审标准及实施细则,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本标准适用于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与三级专科医院申报医院评审,作为评价医院信息系统的架构、应用、数据保存、共享和管理的依据。

第三条

医院信息系统是指利用计算机手段,围绕提升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优化服务流程、提高医疗效率,在医院管理、医疗、护理、医技、后勤等方面提供信息处理、质量管理和智能化服务等功能,在医院内部使用的信息采集、存储、应用、管理和维护等信息系统,主要包括临床服务系统、医疗管理系统和运营管理系统。

第四条

本标准侧重于评价医院信息系统在保证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的相关功能与水平,不涉及实现各项功能的技术和方式。

第五条

医院评审中对医院信息系统功能评价分为A、B、C三个等级。“C级”是指医院管理信息系统(简称HIS)和实验室信息系统(简称LIS)的功能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基本架构符合本标准要求,能满足医院管理与临床工作的需要;“B级”是指在具有较为完善的HIS、LIS系统的基础上,其医学影像存档与通讯系统(简称PACS)和电子病历系统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全部达到“达标”要求;“A级”是指在具有完善HIS、LIS系统的基础上,其PACS系统和电子病历系统功能更加完善,真正实现结构化电子病历系统和全影像集成与信息共享,全部达到“良好”要求。

第二章

医院信息系统基本架构

第六条

系统基本架构与要求

(一)基本模块:主要包括门急诊挂号系统、门急诊医生工作站、综合查询系统、住院病人入出转系统、住院医生工作站、住院护士工作站、体检管理系统、门急诊收费系统、住院收费系统、医疗质量控制系统、医院感染与传染管理系统、病案管理系统、医疗保险/新农合系统接口、人力资源管理系统、财务管理系统、药品管理系统、设备材料管理系统、物资供应管理系统等。

(二)基本设施:主要包括支撑系统稳定运行所需的服务器、存储备份、网络设备、系统软件及其他相关的设备设施,其中核心设备(服务器、存储设备、交换机)适当考虑冗余和灾备系统。

(三)基本要求:系统数据由统一的数据管理系统进行管理,保证统计数据的准确、唯一 ;能运用系统为医院业务流程与业务运转提供决策与管理帮助;系统能保持不间断运行,非系统设计故障所导致的信息中断能在1小时之内恢复,并能确保原有数据不丢失。

第七条

系统效益评价:系统应用使医院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得到提高。体现在:就诊流程更加优化,运行效率明显增快,服务数量明显增加,成本控制力增强,医疗成本降低,质量监管与控制水平提升,非主观错误率降低,差错事故发生明显减少。

第八条

业务子系统应用评价

(一)门诊业务系统:实现预约挂号、自助式挂号、自助式缴费,实现现金、就诊卡、医保卡等多种方式收费,实现挂号、缴费、就诊“一卡通”;实现语音报价/显示屏显示收费服务与分诊叫号;实现对门诊病人处方、检查检验申请单书写,以及处方发送、门诊手术安排、检查检验结果查询、电子住院证等功能,同时具备患者诊疗历史记录查询和门诊工作量统计功能;实现门诊合理用药监测、自动审方和用药级别权限管理等。

(二)住院业务系统:实现入院登记、医保审核、预交金管理;实现医嘱(单)、输液单、注射单、口服单、费用日清单等核对、打印与发送;实现生命体征及诊疗检查结果按需求记录、查看、分析与统计、打印功能;实现监督医生按照国际疾病分类标准准确下达诊断、快速处理电子医嘱、自动审核录入医嘱完整性等功能;实现统一或个性化的常用项目字典、医嘱组套、模板及相应编辑功能;实现检验报告单/图文报告单的查询,以及图像观片功能;实现收费项目、价格及相关信息的查询;实现采集标本条码管理;实现住院合理用药监测、抗生素使用级别权限管理及使用量严格监控功能;实现处方内容的自动监测和咨询。

(三)手术麻醉业务系统:实现手术申请、手术安排、手术时间管理与监测功能,能对手术、麻醉过程中其他的相关信息和所发生的费用进行管理;实现手术医生、护士相关信息管理;实现麻醉药品使用信息管理;实现手术室相关设备接口。

(四)药品业务系统:实现药品从入库、出库、科室使用,直到病人用药的全程管理;实现药库、病区药房、门诊药房信息查询与管理功能;实现输液配备、自动配药、制剂室信息管理;实现药品采购与虚拟库存管理;实现药品有效期管理;实现毒麻药品、精神药品、贵重药品专门管理;实现任意药品(含名称、规格)的停用、启用管理;实现单个药品台帐管理;实现全院统一调价管理与药品核算功能;实现各药房药品消耗、库存统计分析与支持卫生行政部门对药品使用情况的监管。

(六)设备耗材业务系统:实现设备购置申请、审批及投入使用等信息的录入、编辑与查询;实现设备增值情况录入、编辑、查询;实现设备附件购置录入、编辑、查询;实现设备使用率统计;实现大型设备经济指标分析;实现设备维修与辅件消耗管理;实现固定资产总帐、明细帐检索查询和打印;实现物资耗材采购计划、领用、消耗管理;实现物资库存数量管理和物资耗材物流管理。

(七)LIS业务系统:实现人员排班、物资领用、教育培训与绩效考核的管理;实现血液入库、存储、出库管理,能追踪到每一袋血的来源、去向,并能查询与管理受血者输血前常规检测信息,对临床输血不良反应的发生、处理与分析等方面信息的管理;实现质控管理系统(质控数据采集/报表生成);实现试剂的全程管理与试剂跟踪;实现条码签收管理;实现自助式检验结果打印。

(八)体检业务系统:实现体检人员登记、体检安排、体检结果查询的管理,能自动打印体检指引单和相关的条码标签,语音提示/显示屏显示体检排序与体检项目的功能;实现体检报告书写、查询功能,可随时打印体检报告;实现为单位和个人建立完整的健康档案与管理,具有方便、快捷地进行体检情况追踪、查询与咨询随访的功能;实现体检系统与其他系统(HIS/LIS/PACS)无缝连接。

第三章

电子病历系统评价

第九条

病历书写与存储

(一)基本要求:具有结构化的模板、病历编辑器,可使用模板和结构化的方式进行病历书写。

(二)达标要求:除满足“基本要求”的要素外,可在病历书写时插入医嘱信息、各种检查检验报告、图像、表格、医学公式等;且病历数据采用结构化的方式存储,可对病历进行检索;可实现病历的导出。

(三)良好要求:除满足“达标要求”的要素外,实现了初级的医学知识库,可根据知识库进行初级的临床辅助决策,并提供各种智能提醒功能。

第十条

医疗数据的集成与共享

(一)基本要求:实现院内异步的医疗数据共享,可在电子病历系统中引用医嘱、检查检验报告信息。

(二)达标要求:除满足“基本要求”的要素外,实现院内同步的医疗数据共享,可在电子病历系统中实时查看医嘱、检查检验报告以及检查影像。

(三)良好要求:除满足“达标要求”的要素外,通过医院信息平台实现全院医疗数据的整合;各个系统中的公用数据(病人基本信息、科室信息、人员信息、医嘱项目等)有统一的管理维护方式;实现与区域卫生信息平台的信息交换与共享。

第十一条

病历质量控制

(一)基本要求:可实现病历内容的三级审签;可对病历进行抽查浏览。

(二)达标要求:除满足“基本要求”的要素外,可对病历进行评分、评级;在系统中实现病历质量问题的反馈机制。

(三)良好要求:除满足“达标要求”的要素外,可根据设置的规则对病历进行自动评分、评级;可对病历的时效性问题进行自动提醒。

第十二条

安全与隐私

(一)基本要求:具有基本的授权访问机制,可根据用户身份设置病历的访问权限;对病历修改保留所有修改痕迹。

(二)达标要求:除满足“基本要求”的要素外,可限制外部编辑器的内容复制至病历录入界面,限制不同病人之间资料的相互拷贝。

(三)良好要求:除满足“达标要求”的要素外,对全部病历数据具有指定访问者、控制访问时间、访问审计控制机制;支持数字签名的应用。

第十三条

标准化程度

(一)基本要求:支持ICD-

10、ICD-9-CM-3;病案首页符合省卫生厅制定的病案首页规范;有多部门统一的医疗数据字典。

(二)达标要求:除满足“基本要求”的要素外,具有标准化的术语体系。

(三)良好要求:除满足“达标要求”的要素外,支持CDA医疗文档共享标准。

第十四条

电子病案管理

(一)基本要求:可对已提交的电子病历实现归档、借阅、归还等操作,确保电子病历和已归档的纸质病历数据同步。

(二)达标要求:除满足“基本要求”的要素外,可自动进行病历归档;具有严格的访问授权机制。

(三)良好要求:除满足“达标要求”的要素外,可实现对历史病案的检索、统计和分析。

第十五条

应用全面性

(一)基本要求:实现基于电子病历的医院感染管理。

(二)达标要求:除满足“基本要求”的要素外,实现了与合理用药系统的整合。

(三)良好要求:除满足“达标要求”的要素外,实现了抗生素临床应用管理与临床路径管理。

第四章

PACS系统评价

第十六条

影像信息系统

(一)基本要求:能进行病人基本信息、检查信息登记,可将信息发送到相应的设备。

(二)达标要求:除满足“基本要求”的要素外,具有与HIS、电子病历系统进行数据交换的功能,自动获取病人基本信息、检查信息,并进行登记。

(三)良好要求:除满足“达标要求”的要素外,还能通过HL7标准进行数据交换;支持检查申请的预约。

第十七条

图像采集

(一)基本要求:实现了放射检查的图像采集。

(二)达标要求:除满足“基本要求”的要素外,实现了超声检查、病理检查的图像采集。

(三)良好要求:除满足“达标要求”的要素外,还实现了内镜检查、介入检查的图像采集。

第十八条

图像存储

(一)基本要求:实现了全院集中的影像文件存储。

(二)达标要求:除满足“基本要求”的要素外,提供DICOM影像归档服务;提供DICOM影像读取服务;具备自动和手动备份功能。

(三)良好要求:除满足“达标要求”的要素外,系统提供在线、近线、离线的分级影像存储方式。

第十九条

图像浏览

(一)基本要求:可在PACS工作站对系统内的所有影像进行浏览。

(二)达标要求:除满足“基本要求”的要素外,支持工作站多屏状态下双向同步操作;CT等断层扫描技术所得到影像,支持定位线的显示;支持影像放大、缩小、区域放大;支持影像旋转、镜像;支持动态影像浏览,能够自由调节动态影像的播放速度。

(三)良好要求:除满足“达标要求”的要素外,可以浏览并操作三维DICOM影像;三维图像重建功能,能够根据一系列DICOM序列图像,建立三维影像;支持三维图像处理功能(如MPR、MIP、容积重建、曲面重建、血管容积跟踪等);具有文字、CT值等各类标注功能。

第二十条

报告书写

(一)基本要求:可在影像工作站直接进行影像报告的电子化录入,提供报告的书写、修改、审核与查询功能;支持图文报告的打印。

(二)达标要求:除满足“基本要求”的要素外,提供报告模板和模板定制功能。

(三)良好要求:除满足“达标要求”的要素外,可在报告书写时实现同一患者历史数据的引用。

第二十一条

安全与隐私

(一)基本要求:具备基本的用户登录、授权访问管理。

(二)达标要求:除满足“基本要求”的要素外,可按用户组进行权限的分配和管理。

8.二级甲等医院评审药学组C级标准 篇八

4.14.1.1 医院设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管理组织。【C】

1.按照《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的要求,设立药事与药物治疗管理组织,职责明确,有相应工作制度,日常工作由药剂科门负责。

2.药剂科门负责药品管理、药学专业技术服务和药事管理以及临床药学工作。3.医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药物治疗相关的行政事务管理工作。4.14.1.2 医院药剂科设置符合卫生部《

二、三级综合医院药学部门基本标准(试行)》中“二级综合医院药剂科门基本标准”的要求。【C】

1.药剂科的分区应当以病人为中心,坚持统一管理及整体性原则,确保其功能与任务的落实。2.药剂科的面积、布局和流程合理,应当能够保障其正常工作开展的需要;符合卫生部《

二、三级综合医院药学部门基本标准(试行)》中“二级综合医院药剂科门基本标准”中相关条款的要求。4.14.1.3 根据医院功能任务及规模,配备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职责明确。【C】

1.药剂科人员岗位设置和药学人员配备,应当符合卫生部《

二、三级综合医院药学部门基本标准(试行)》中“二级综合医院药剂科门基本标准”中相关条款的要求。2.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不得少于医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8%。4.14.2.1 经医院合理遴选的药品有适宜的贮备。【C】

1.有药品遴选制度,遵循“一品两规”要求,制定本医院“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2.有抗菌药物、抗肿瘤药物、血液制剂、生物制剂及高危药品临床使用管理办法。3.有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与流程,有固定的供药渠道,由药剂科门统一采购供应。

4.列入“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目录”中的药品有适宜的储备,每年增减调整药品率≤5%。5.医院配制、销售、使用的制剂经过批准。6.采购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控制在35种±15%。4.14.2.2 建立药品质量监控体系,有效控制药品质量。【C】

1.由主管药师及以上人员负责药品质量监督管理,职责明确。2.有药品质量管理相关制度和药品质量报告途径与流程。3.有药品验收相关制度与程序,保证每个环节药品的质量。4.14.2.3 有药品贮存制度,贮存药品的场所、设施与设备符合有关规定。【C】

1.有药品贮存相关制度,定期对库存药品进行养护和质量检查。

2.药品贮存基本设施与设备符合符合卫生部《

二、三级综合医院药学部门基本标准(试行)》中“二级综合医院药剂科门基本标准”中相关条款的要求。

3.有药品效期管理相关制度与处理流程。效期药品先进先用、近期先用,对过期、不适用药品及时妥善处理,有控制措施和记录。

4.有高危药品目录,各环节贮存的高危药品设置有统一警示标志。5.防腐剂、外用药、消毒剂等药品与内服药、注射剂分区储存。6.药品名称、外观或外包装相似的药品分开放置,并作明确标示。

7.实行药品采购、贮存、供应计算机管理,药品库存量及进出量、调剂室库存量及使用量定期盘点、账物相符。4.14.2.4 执行“特殊管理药品”管理的有关规定。【C】

1.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2.有“麻、精”药品实行三级管理和“五专”管理的制度与程序。

3.有“麻、精”药品实行批号管理的制度与程序,开具的药品可溯源到患者。4.有“特殊管理药品”的应急预案。4.14.2.5 对全院的急救等备用药品进行有效管理,确保质量与安全。【C】

1.有存放于急诊科、病房(区)急救室(车)、手术室及各诊疗科室的急救等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的制度与领用、补充流程。

2.药剂科和各相关科室有急救等备用药品目录及数量清单,有专人负责管理急救药品,并在使用后及时补充,损坏或近效期药品及时报损或更换。4.14.2.6 落实药品调剂制度,遵守药品调剂操作规程,保障药品调剂的准确性。【C】

1.按《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和《处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药品调剂制度和操作规程。

2.药品调剂时,认真审核处方或用药医嘱后调剂配发药品。

3.有病房(区)不需要使用的药品定期办理退药的相关规定,对退药进行有效管理,确保质量并有记录。

4.为急诊科及病房应急用药,提供24小时X7天的药学调剂服务。4.14.2.7 制剂的配制与使用符合有关规定。(可选)【C】

1.若医院配制制剂,应持有《医院制剂许可证》,取得制剂批准文号,有制剂质量标准。2.有保证制剂质量的设施、设备和管理制度,按规定配备药学专业技术人员。3.经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制剂方可在医院之间调剂使用。4.14.2.8 根据临床需要开展的肠外营养液和危害药物等静脉用药调配应符合规定。(可选)【C】

根据临床需要开展的肠外营养液和危害药物等静脉用药在病房(区)分散调配的应参照《静脉用药集中调配质量管理规范》和《静脉用药集中调配操作规程》进行改善,有管理制度、有措施。4.14.2.9 有药品召回管理制度。【C】

1.有药品召回管理制度与处置流程。

2.发现假、劣药品时,按规定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迅速召回,妥善保存,收集保留所有原始记录。

3.及时追回调剂错误的药品。

4.有患者服用假、劣药品或调剂错误药品导致人身损害的相关的处置预案与流程。4.14.2.10 应建立药品管理信息系统,与医院整体信息系统联网运行。(可选,县医院必选)【C】

1.有药品管理计算机软件系统,并与医院整体信息系统联网运行。

2.有信息系统联网的处方用药技术支持软件。有完善药品查询系统,方便有关人员查询、适时获取正确的药品信息。

3.药库和调剂室有药品进、销、存、使用等实时管理系统,实行药品定额和数量化管理,包括药品账目和统计、处方点评分析统计等。4.14.3.1 开展处方点评,建立药物使用评价体系。【C】

1.有按《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的要求制定医院处方点评制度,组织健全,责任明确,有处方点评实施细则和执行记录。

2.每月至少抽查100张门急诊处方(其中自费处方≥20张)和30份出院病历进行点评。3.有特定药物或特定疾病的药物使用情况专项点评,每个月组织对25%的具有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所开具的处方、医嘱进行点评,每名医师不少于50份处方、医嘱。

4.重点抽查感染科、外科、呼吸科、心内科、肿瘤科、神经科、重症医学科等临床科室以及Ⅰ类切口手术和介入治疗病例。4.14.3.2 临床药物治疗执行有关法规、规章制度,遵循相关技术规范。【C】

1.有临床药物治疗遵循合理用药原则、药品说明书、“临床诊疗指南”及“临床路径”等相关规定与程序。

2.有药师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对处方进行适宜性审核和调配发药,并根据具体情况对患者进行用药交代的制度与程序。4.14.3.3 医师开具处方、应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的要求执行。【C】

1.有根据《处方管理办法》,制定本院处方管理实施细则,对注册执业医师处方权、医师开具处方、药师调剂处方有明确规定。

2.医师处方签名或签章式样,分别在医疗管理、药剂科门留样备案。医师在处方和用药医嘱中的签字或签章与留样一致。

3.按“医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开具处方,药品品规和药品生产企业与“医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一致。

4.处方书写规范、完整,开具处方全部使用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新活性化合物的专利药品名称和复方制剂药品名称。

5.处方用量和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开具符合《处方管理办法》规定。4.14.3.4 护士抄(转)录用药医嘱及执行给药医嘱应遵守操作规程,必须经过核对,确保准确无误。【C】

1.经过资格认定及相关培训的护士方可执行给药医嘱。

2.用药医嘱抄(转)录须经核对,确保准确无误,并有转抄者签名。3.有防范给药差错的措施,护士根据处方或医嘱给药时须对药品名称、用法用量、给药途径、药品效期、外观质量等进行核对与检查,并签字确认。4.护士在给药前后应当观察患者用药过程中的反应并记录。

5.有特殊情况使用患者自带药品的相关规定。凡住院患者治疗需要的药品均由药剂科门供应,一般不得使用患者自带药品。确需使用应符合规定。4.14.3.5 已开具处方,并遵医嘱使用的药品应记入病历。【C】

1.患者就诊前和正在使用的所有处方及医嘱用药应在病历中记录。2.护士对患者的每次给药均应记录。

3.所有的用药信息在出院或转院时归入其病历留存。4.14.3.6 药师应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对处方进行适宜性审核、调配发药,对临床不合理用药进行有效干预。医院有可行的监督机制与措施。【C】

1.药师及以上人员承担审核处方工作,依据《处方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审核处方/用药医嘱是否规范、适宜。

2.对不规范处方、用药不适宜处方进行有效干预,及时与医生沟通。

3.调剂处方流程合理,按有关规定做到“四查十对”。调剂过程有第二人核对,独立值班时双签字核对。

4.发出的药品标有用法用量和特殊注意事项。

5.发药时对患者进行用药交代和用药指导,关注特殊群体的用药指导。必要时为患者提供书面用药指导材料。

6.设有用药咨询窗口(台),有主管药师及以上人员提供合理用药咨询服务。

7.住院医嘱单按照处方管理,药师依据完整的用药医嘱作为调剂的依据,确保用药适当性及正确性。

8.有发药差错登记、报告的制度与程序,并执行。9.对药师进行定期的、有针对性的药学技能培训。4.14.4.1 医师、药师按照《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优先合理使用基本药物,并有相应监督考评机制。【C】

1.按照《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有关要求,有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相关规定。

2.《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的品种优先纳入“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4.14.5.1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责任制(★)【C】

1.院长是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第一责任人:

(1)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作为医疗质量和医院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工作安排。(2)明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组织机构,以及各相关部门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中的职责分工,层层落实责任制。

(3)根据各临床科室不同专业特点,设定抗菌药物应用控制指标。2.临床科室负责人是本科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第一责任人:

(1)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作为本科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并纳入医师能力评价。(2)设定本科抗菌药物应用控制执行指标,落实到人。4.14.5.2 建立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技术支撑体系。【C】

1.配备资质的感染专业医师。

2.设置临床微生物室,配备资质的微生物检验专业技术人员。

3.对医院感染专业医师、微生物检验专业技术人员和临床药师的培训和继续教育,提高相关人员专业技术水平。4.14.5.3 严格落实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C】

1.明确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

2.对不同管理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进行严格限定。

3.制定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流程,并严格执行。4.14.5.4 建立抗菌药物遴选和定期评估制度,加强抗菌药物购用管理。【C】

1.有落实卫生部有关抗菌药物管理相关规定的具体实施方案和可执行工作流程。2.有制度与程序严格控制抗菌药物购用品种、品规数量。3.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35种。

4.同一通用名称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超过2种,具有相似或者相同药理学特征的抗菌药物不得重复采购。

5.明确抗菌药物品种启动临时采购的程序。4.14.5.5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指标控制力度。【C】

1.抗菌药物品种选择和使用疗程控制基本合理(4项达标2项):(1)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2)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3)急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40%。

(4)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力争控制在每百人天40DDDs以下。

2.明文规定住院患者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品种选择和使用时间控制。3.Ⅰ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不超过50%:(1)住院患者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控制在术前30分钟至2小时(剖宫产手术除外)。(2)Ⅰ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不超过24小时。4.14.5.6 加强临床微生物标本检测和细菌耐药监测。【C】

1.开展细菌耐药监测工作,定期发布细菌耐药信息。2.建立细菌耐药预警机制,针对不同的细菌耐药水平采取相应应对措施。

3.接受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前微生物检验样本送检率不低于40%。

4.接受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前微生物送检率不低于60%。4.14.5.7 严格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和药师抗菌药物调剂资格管理。(★)【C】

1.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制度与程序。2.药师抗菌药物调剂资格管理制度与程序。

3.医师、药师、职能部门员工均知晓履职的要求。4.14.6.1 实施药品不良反应和用药错误报告制度,建立有效的药害事件调查、处理程序。【C】

1.有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监测报告管理的制度与程序。2.医师、药师、护士及其他医护人员相互配合对患者用药情况进行监测,重点监测非预期(新发现)的、严重的药物不良反应,并有原始记录。3.发生严重药品不良反应或药害事件,积极进行临床救治,做好医疗记录,保存好相关药品、物品的留样,并对事件进行及时的调查、分析,按规定上报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4.将患者发生的药品不良反应如实记入病历中。4.14.6.2 有完善的突发事件药事管理应急预案,药学人员可熟练执行。【C】

1.有完善的突发事件药事管理应急预案,组织层次清晰,人员分工明确,体现良好的合作,各部门无缝隙衔接,对突发事件善后工作及还原应急能力有明确规定。2.有本院的突发事件医疗救治药品目录。4.14.7.1 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合理用药为核心的临床药学工作。(可选,县医院必选)【C】

1.有根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至少配设1名临床专职药师,有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2.以适当的形式为全院医务人员提供适时的药物相关信息和咨询服务,将药品信息分析作为医院药品遴选的参考。4.14.8.1 由科主任和具备资质的人员组成的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负责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C】

1.由科主任和具备资质的人员组成的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负责药剂科的质量和安全管理。2.定期召开质量与安全管理会议,对本部门的质量与安全管理进行检讨,对全院的药学质量与安全进行总结分析,每季度至少一次。4.14.8.2 对药剂科有明确的质量与安全控制指标,科室能开展定期评价活动,解读评价结果,持续改进药事管理工作。【C】

1.对药剂科门有明确的质量与安全控制指标。2.科室开展定期评价活动。3.相关人员知晓本科/室/组的质量与安全控制指标要求。

4.15.1.3 检验项目、设备、试剂管理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卫生行政部门标准的要求。【C】

2.检验仪器、试剂三证齐全,符合国家有关部门标准和准入范围。

4.15.1.4 有新项目审批及实施流程。【C】

(5)核定该项目开展所需仪器、试剂的三证是否齐全。

4.16.6.9 病理实验室应有仪器、试剂的质控管理制度和完善的记录。【C】

1.有仪器、试剂和耗材管理的相关规定。

(1)仪器、试剂和耗材采购、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达到相关的技术标准。无违规使用未经批准的仪器、试剂和耗材。

(3)有完整的试剂登记、有效期和使用档案。

(4)有因病理仪器、试剂所致的安全事件报告、调查和处理流程。(6)有仪器设备、试剂使用制度与程序。4.15.6.5 保证检测系统的完整性和有效性。【C】

1.制定并严格执行临床检验项目标准操作规程和检验仪器的标准操作、维护规程。2.使用的仪器、试剂和耗材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15.5.1 有管理试剂与校准品制度,保证检验结果准确合法。【C】

1.有试剂与校准品管理的相关制度。

4.17.1.3 科室有必要的紧急意外抢救用的药品器材,相关人员具备紧急抢救能力,有与临床科室紧急呼救与支援的机制与流程。【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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