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会员信息采集表(9篇)
1.工会会员信息采集表 篇一
ERP/HR模块人员信息采集表
正式员工版
填表须知:
1、此次员工基本数据收集是为ERP—HR模块提供最基础的人事数据,是为以后薪资计算,员工发展提供必要的数据支持,因而请务必认真填写本表单。
2、员工在填写本表之前,请先认真阅读《填表说明》,相关文员/行政助理/人事专员做好指导工作。
3、一律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工整,表格栏目不够可另附纸。
4、采集表中,凡是后面给出“代码”框的内容项,表示需要输入标准代码,具体请参阅附件《代码手册》;对丁已列出内容的可在对应项“□”上划‘‘√”,所有选择项均为单选项;其他项应填入文字。
5、要求填写内容必须真实、具体,特别是涉及到日期的要填写年、月、日,如:19801001;涉及剑学历、学位、职称的要如实填写,还必须提供相应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职称证书复印件。员工须在填写表单中签名确认,对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负完全责任。如有不实,经查证,将以《员工奖惩条例》第三章第十五条为依据作出严肃处理。
6、教育等信息类型,同一员工可能会有多条记录,请注意如实完整填写,不够可另附页。
7、表中:1组织信息、2日期说明、3人事活动信息由相关负责人事工作的人员填写(详见《员工登记表—汇总》中入职率件的填表说明),员工本人确认。
8、表单内容为人事管理的所有基础资料。填写过程中必须保证所有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避免出现遗漏和失实现象,总部、工厂和大区指定负责人和部门经理对上报所有数据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做到逐级审核,并需签字确认。
9、总部人员将通过各种途径对数据进行核对,如发现重人遗漏或失实现象将以《员工奖惩条例》第二章第十而条为依据对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总部、工厂和大区直接负责数据收集和汇总工作的人员负直接责任,部门经理负连带责任。
员工签名:日期:
汇总人签名:日期:
部门负责人签名:日期:
2.工会会员信息采集表 篇二
为进一步优化设有固定装置非运输车辆信息采集,编列免税图册,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启用新的《设有固定装置非运输车辆信息采集表》(见附件1)和《设有固定装置非运输车辆图片及资料扫描图片要求》(见附件2)。
本公告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设有固定装置非运输车辆信息采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5年第96号)中的附件1和附件2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3.干部信息采集表填写说明 篇三
编制
精选 表格 审核
批准
生效日期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干部信息采集表》填表说明
1.“姓名”栏中填写户籍登记所用的姓名。少数民族干部的姓名用字要固定,不能用同音字代替。
2.“出生年月(岁)”栏中填写出生年月和年龄。年龄是计算到当月的实足年龄。
3.“民族”栏中填写民族的全称(如汉族、回族、朝鲜族、维吾尔族等),不能简称“汉”、“回”、“鲜”、“维”等。
4.“籍贯”栏中填写祖籍所在地。
5.“出生地”栏中填写干部本人出生的地方。
“籍贯”和“出生地”按现在的行政区划填写,只填写两级行政区。本县的只填写乡镇和村(或街道),如:“讲武城镇刘庄村”或“磁州镇乐善街”;本市外县的填写如:“肥乡县**镇”;本省外市的填写如:“唐山市**县”;外省的填写如:“海南省**市”。
6.“入党时间”栏填写加入中共的时间。民主党派成员或无党派人士,需在“入党时间”栏内注明民主党派名称或注明无党派,如“民建”、“九三”、“无党派”等,不填写加入民主党派的时间;加入多个民主党派的,须如实填写,如“民建、民盟”。是民主党派成员又是中共党员的,在填写党派名称的同时,还要填写加入中共的时间。
“出生年月”、“入党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填写时,年份一律用 4 位数字表示,月份一律用 2位数字表示,如“”。
7.“健康状况”根据本人的具体情况填写“健康”、“一般”或“较差”;有严重疾病、慢性疾病或身体伤残的,要如实简要填写。
8.“照片”栏中打印彩色照片。
9.“专业技术职务”栏中,填写主管部门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
10.“熟悉专业有何专长”栏中填写干部所熟悉的工作业务及专长。
11.“学历学位”栏分为全日制教育和在职教育两类。填写的具体要求是:
(1)“学历”应填写接受相应教育的最高学历。各类成人高等院校毕业生,应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或经其认可的部门、单位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依据;接受党校教育的,以各级党校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依据。不能随意填写“相当××学历”。
(2)“全日制教育”栏填写通过全日制教育获得的最高学历;“在职教育”栏填写以其他学习方式获得的最高学历。“毕业院校系及专业”栏填写与学历相对应的毕业院校、系和专业。
(3)在党校学习获得学历的情况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民教育学历,其中:通过全日制教育获得的,填入“全日制教育”栏;通过在职学习获得的,填入“在职教育”栏。另一类是党校学历,均填入“在职教育”栏,并在研究生、大学或大专学历前加“中央党校”或“省(区、市)委党校”。
(4)1970-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以前入学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填写“大学普通班”学历。
(5)接受学历教育“结业”或“肄业”的,应予注明,如:大学结业、研究生肄业等。
(6)高中及以下学历,“毕业院校系及专业”栏不填写。
(7)获得学历同时也获得学位的,应同时填写,并写明何学科学位。如,通过全日制教育获得了大学本科学历、理学学士学位,就在“全日制教育”栏中填写“大学理学学士”。
(8)获得学历但没有学位的或以同等学力攻读并获得学位的,按获得的学历或学位如实填写。如果一个人同时有这两种情况,且分别为其最高学历、学位,则这
两种情况均填写。如,通过在职学习,先获得研究生学历(没有学位),后又以同等学力攻读学位,获得了经济学硕士,则在“在职教育”栏中填写“研究生经济学硕士”(在一栏中分两行填写),“毕业院校系及专业”栏相对应地要将两个毕业院校、系及专业填入。
(9)以上学历、学位中,涉及国民教育学历、学位,需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学历证书、国务院授权的高校或科研机构颁发的学位证书以及按规定应进入个人档案的相关材料;涉及国外学习取得的学历、学位,按其培养规格、学习年限、学业成绩或学分,比照我国高等教育相应层次的培养要求,由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涉及党校学历需有党校颁发的学历证书以及按规定应进入个人档案的相关材料。
12.“现任职务”栏中填写干部担任的主要职务。
13.“拟任职务”栏不填。
14.“拟免职务”栏不填。
15.“简历”从参加工作时填起,大、中专院校学习毕业后参加工作的,从大、中专院校学习时填起,“文化大革命”期间毕业留校待分配的,待分配时间应另段填写“留校待分配”。简历的起止时间填到月(年份用 4 位数字表示,月份用 2 位数字表示,如:),前后要衔接,不得空断(因病休学、休养、待分配等都要如实填写)。有大、中专院校进修学习经历的,要在简历中体现,要填某年某月至某年某月参加某院校某系某专业学习,院校、系及专业要填写毕业时的名称(具体格式详见样表)。工作简历要按照干部在不同时期所担任的职务和工作单位的变动情况分段填写。地名或行政区划发生变化的,填写当时的地名或行政区划名称。“文化大革命”中受冲击、受迫害或下放劳动等情况应单写一段。参加过党校或行政学院学习三个月以上的,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临时离开工作单位连续半年以上及到基层挂职锻炼的,均应在本简历段后注明;上述情况跨两个及两个以上简历段的,应在该经历结束所
在简历段后另起一行注明。
工作单位和职务要写比较规范的简称。
16.“奖惩情况”栏,填写受过的有关奖励和记功;受处分的,要填写何年何月因何问题经何单位批准受何种处分,何年何月经何单位批准撤销何种处分。没有受过奖励和处分的,要填“无”。
17.“考核结果”栏中填写近两年的考核情况,没有考核结果的,应采取写实的办法注明。
18.“任免理由”栏不填。
19.“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栏,主要填写干部本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及配偶父母的有关情况。亲属中现任或曾担任过有关领导职务的人员以及重要海外关系也要如实填写,已退休或去世的,应在原工作单位及职务后加逗号后注明退休或去世。称谓、姓名、年龄、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及职务要填写准确。称谓的写法要规范:配偶为妻子、丈夫,子女为儿子、女儿,多子女为长子、次子、三子、长女、次女、三女等,父母为父亲、母亲,配偶父母为公公、婆婆(或岳父、岳母)。
干部的配偶及子女有在国外(境外)学习、工作、定居和在中外合资或外资企业工作的,其所在院校、定居地点、工作单位及职务,应如实填写。
4.流动人口信息采集表填表说明 篇四
一、填表范围
流动人员指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设区市的市区,在其它地区居住三日以上的人员。湖北省范围内所有的流动人员都应填写《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一人一表。
二、填表要求
1、照片:收取采集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本省范围内十六周岁以上、未办二代证的人员以及外省流入本省、十六周岁以上人员必采。现场采集应符合JPG格式,图像文件大小应符合警综平台标准。
2、统一使用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
3、表中黑体加粗体字的项目为必填项。
4、凡有“○”的项目,只能单项选择,在对应项目前打“√”。
5、填写带*栏时,请对照字典填写。
6、本表填写完毕后由采集人签字,填写采集时间,交由社区民警审核。
三、有关具体填表说明
1、姓名:按登记人身份证或户口簿上的姓名填写(未落户的新生儿按已取姓名填写)。
2、别名:包括未正式登记使用过的小名、诨名和绰号。
3、政治面貌、专长、身份、文化程度、监护关系、信息级别、职业类别属字典选项,在基础信息字典表中查询填写。
4、管理类别:A类指有固定职业、稳定收入、合法身份且遵纪守法,配合公安机关登记管理的人员;B类指暂住时间不到半年,职业不稳定,经济来源不稳定或无法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的人员;C类指按规定应当列为重点人员的;有重大作案嫌疑的;无正当理由逃避公安机关登记办证的;青壮年男子、年轻女子单独或结伙居住有可疑情况的;昼伏夜出、形迹可疑的;无正当职业、经济状况良好、收支明显不符的;有摩托车又行踪诡秘或房屋内存放有来历不明物品、摩托车、管制刀具或者其它可能用于作案工具的;可能藏有危险物品的人员。
5、社保状况:填写被采集人参加社会保险类别。
6、信息级别应由民警填写。
7、“居住处所”若为“租赁房屋”则“入住时间”、“与房东关系”为必填项。
8、被采集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则要填写监护人信息、监护关系,未成年人还需填写预防接种和就学信息。
9、居住地址:按流动人员的实际居住地址填写至室号,并与实有房屋信息表上地址一致。
10、入住时间:是指登记人入住暂住地的时间。
11、租住时间:为拟租住时间,以月为单位填写。
12、同室关系:指在一室内生活、居住人员之间的关系。
13、出租人(代理人)姓名:是指出租房屋的所有人,或出租房屋所有人委托、指定管理房屋的人。
14、房屋租赁备案证号:按房屋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证》的号码填写。
15、到达日期:按登记人申报时间。
16、登记日期:以填此表日期为登记日期。
17、暂住证号码、有效期限两项,武汉市由系统自动生成,其他市州核对填写暂住证编号。
5.工会会员信息采集表 篇五
表一
干部基本情况登记表
说明:
1、此表由干部本人填写;
2、政治面貌填写要正确,如;中共党员,不能简称党员。
填表人签名:填表时间:年月日
表二
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
说明:
1、此表由干部本人填写,无需报告的事项应明示“无”;
2、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参照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关于做好科级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赣组通[2007]10号)具体规定执行。
填表人签名:填表时间:年月日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民主测评情况登记表
说明:此表由组织填写。
干部廉洁从政情况登记表
说明:
1、此表由组织填写;
6.工会会员信息采集表 篇六
(20____年)
学校代码(16)位□□□□□□□□□□□□□□□□中职学校(机构)代码□□□□学校名称学校所在地(县城、乡镇、农村、城市)学校土地产权土地证号学校地址
邮政编码电子信箱校长姓名电话号码寄宿制形式建校时间是否待撤并学校(1-是、2-否)计划撤并时间地形地貌平原、高原、丘陵、山区、库区、海岛、其他中心点GPS信息-84坐标经度纬度海拔高度抗震防烈度(0、6、7、8、9)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1-是、2-否)
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灾
洪涝灾害易发区(1-是、2-否)害易发区(1-是、2-否)
影响校舍安全的危险地
校址处于危险地段段或禁止建设地段(1-是、2-否)对学校地质灾害危险性
和周边环境的综合评估
意见
7.工会会员信息采集表 篇七
一、【基本信息】填写说明
姓名:填入真实户籍姓名,不可用同音字代替。
出生日期:填入格式统一采用8位制(YYYY-MM-DD)。例如某人员出生日期为1960年8月7日,信息填入格式为19600807。
籍贯:按照行政区域划分祖籍所在地,一般格式为“XX省XX市XX县(区)”。除两字行政县(区)外,其余均不填入“县”字或“区”字。例如:眉县填入格式为“眉县”,周至县填入格式为“周至”。
出生地:按照行政区域划分出生地。规则同上。
政治面貌: 填入第一党派及参加该组织时间,若存在第二党派,按以下规则填入:
◆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和“民主党派”时,“中共党员”作为第二党派;
◆政治面貌为两个“民主党派”时,若在党派内担任职务,以职务较低的作为第二党派;若在党派内不担任职务,以参加党派时间较晚的作为第二党派。
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名称:干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写全称,以下同)工资关系所在单位名称:干部的工资关系所在单位。
二、【职历信息】填写说明
职务名称:填写现任的党政(管理)职务(包括兼职),一条职务对应一条记录。
职级:指现任职务所对应的行政级别。◆“XX职”与“XX级”的填写标准:
统一界定“职”和“级”,担任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的填“XX职”;享受或保留级别、已免现职但未办理离退休的填“XX级”。
◆关于多任职人员职级的填写标准:
部分人员在甲单位任职的职务级别为“副XX职”,同时在乙单位担任
“正XX职”。在填写甲单位的任职职级时,应当填为“副XX职”。
例1:某人员任职为省委副书记,同时任省长,其中省长的职务级别为“正省(部)职”,在填写省委副书记职务时,职务级别录为 “副省(部)职”。
例2:某人员任职为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同时任省编办主任,其中编办主任的职务级别为“正局(厅)职”,在填写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的职务时,职务级别录为 “副局(厅)职”。
例3:某人员任职为某市委副书记,同时任市长,其中市长的职务级别为“正局(厅)职”,在填写市委副书记的职务时,职务级别录为 “副局(厅)职”。
◆ 关于任职职务名称未变化而职级发生变化的填写标准:
部分人员一直在某单位任“副XX职”领导职务,在任职没有变化的情况下,该干部职级提升为“正XX级”,其现任职的职务级别应当录为“副XX职”。
例4:某干部担任某市人大副主任,职务级别为“副局(厅)职”,在任职期间该干部职级提升为“正局(厅)级”。该人员现任职人大副主任的职务级别维持“副局(厅)职”不变。
例5:某人员由副厅级干部提拔任命为省政法委副书记,干部职级提升为“正局(厅)级”。其职务级别填为“副局(厅)职”。
◆关于同一单位名称相同的职务上任职人员职级不一致的填写标准: 某单位有多个名称相同的职务编制,不同的任职人员职务级别不一致,其相应的职务等级填写标准应保持一致。
例6:省委巡视组有多个“组长”职务编制,大部分组长职务由正厅级领导同志担任,组长的职务等级也相应的界定为“正厅(局)职”。某人员以副省级的身份任组长,其任职的“组长”职务级别填为 “正厅(局)职”。
例7:省委办公厅有多个“副秘书长”的职务,不同的人员分别以“副厅(局)职” 和“正厅(局)职”的级别任职副秘书长。某人员任职为省委副秘书长(正厅级),其“省委副秘书长”任职的职务级别填为“副局(厅)职”。
批准任职日期:党内职务以中央和各级党委批准任免的时间为准;行政职务或人民团体的领导职务以行政任免或按有关章程的规定通过任命或选举的时间为准。
职务类别:填写该人所任职务在相应工作机构领导班子中的职务类别。大体上分“正职”、“副职”、“其它”三大类。
多职务序号:该领导干部多个职务的先后顺序。该信息与任免表的现任职务中多个职务的顺序有关。
如:某人担任某县组织部副部长、老干局局长,指他两个职务是如何排序的。
集体内排序:该干部在领导班子中的集体内排序。
职务标识:是对职务性质的分类。包含“领导职务”、“非领导职务”、“保留职级待遇”和“常委、委员、代表”。
◆填写标准主要以班子成员或党组成员界定,若为班子或党组成员,则填写“领导职务”,否则为“非领导职务”;
◆人大、政协各委员会副职以上填写“领导职务”,其余为“非领导职务”
是否上名册:填“是”。
三、【职级信息】填写说明 职级:
◆确保该项信息表述格式为“XX级”。◆填写当前最高职级。
批准日期:组织人事部门批准该职级的日期。职级状态:当前任职职级只有一个且为最高的一个。终止日期:该职级的终止日期。
四、【职称信息】填写说明
由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或参加国家统一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合格而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名称,获得多个职称的,应逐一填写。
职称级别:按照职称的分级填写级别。
五、【学位信息】填写说明
学位:取得正式学位的名称,填报学位的具体学科,如“文学学士”、“理学硕士”等。
授予日期:指授予该学位的日期,以学位证书的签发时间为准。授予单位:授予该人该学位的单位名称。与学位证书中授予单位一致。◆完成一定学历教育后在国内外获得学位的。需有国务院授权的高校或科研机构颁发的学位证书以及按规定应进入个人档案的相关材料;涉及国外学习取得的学位,按其培养规格、学习年限、学业成绩或学分,比照我国高等教育相应层次的培养要求,由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
◆学位从取得学士学位开始填报。
教育方式:分为“全日制”和“在职”两种方式。
六、【学历信息】填写说明
学历类别:研究生教育、本专科教育、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初中,初中以下填“其他”。
学历:以全日制教育最高学历为准。参加工作后的后学历也要填写。各类成人高等院校毕业生,应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或经其认可的部门、单位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依据,不能随意填写“相当XX学历”。所认定的学历的确不在规范学历范围内时,在“学历”中填“其他”。
(一)研究生
◆普通高等院校和研究单位毕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或没有学位的研究生,“学历”填写“研究生”。博士或硕士学位填写在“学位”中。结业或肄业的,要分别注明“研究生结业”或“研究生肄业”。
◆在职研究生,“学历”填写“在职研究生”。结业或肄业的,要分别注明“在职研究生结业”或“在职研究生肄业”。
经过专门考试获得学位而没有研究生学历的,“学历”仍填写原有学历;所获学位可在“学位”中填写。
(二)大学本科
◆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大学本科生,“学历”填写“大学”。结业或肄业的,要分别注明“大学结业”或“大学肄业”。
◆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学历的电大、职大、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自学考试毕业的大学本科生,“学历”填写“大学”。结业或肄业的,要分别注明“大学结业”或“大学肄业”。
(三)1970—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以前入学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学历”填写“大学普通班”,也可简称为“大普”。结业或肄业的,要分别注明“大普结业”或“大普肄业”。
(四)大学专科
◆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大专生,“学历”填写“大专”。结业或肄业的,要分别注明“大专结业”或“大专肄业”。
◆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承认学历的各类成人高等院校(包括自学考试)毕业的大专生,“学历”填写“大专”。结业或肄业的,要分别注明“大专结业”或“大专肄业”。
(五)大专以下学历参照上述要求如实填写。
注:党校教育获得的研究生、大学本科或大学专科学历,应填写中央或省委市委党校研究生、大学或大专。结业或肄业的,要分别注明中央或省委、市委党校研究生、大学、大专结业或肄业。
入学日期:取得学历学习的起始日期。
学制:接受学历教育在校学习完成学业的规定年限。
学校名称:该人接受该阶段教育并获得有关证书的学校、系或单位名称。
教育方式:分为“全日制”和“在职”两类。
“全日制教育”是指国家教育部计划招生的,通过全日制教育获得的学历。“在职教育”是指以其它方式获得的最高学历。在党校学习获得的学历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民教育学历,其中:通过全日制教育获得的,在学历类别一栏中应填“全日制教育”;通过在职教育获得的,在学历类别栏中填入“在职教育”。另一类是党校学历,均在学历类别中填“在职教育”,并在研究生、大学或大专前加“中央党校”或“省委党校”。
专业名称:取得学历所学习的专业名称,高中及以下学历不填。
专业类别:是指所学的专业的所属种类,分为“工科”、“农科”、“林科”、“医药”、“师范”、“文科”、“理科”、“财经”、“政法”、“体育”、“艺术”和“党政管理”等12类。
完成情况:该人该阶段学习完成的情况。分为:毕业、肄业、结业、转校、未完成、其它等。
七、【出国(境)信息】填写说明
出国(境)信息包含干部历次出国(境)学习、工作、培训、访问、交流观摩的记录,无论时间长短均要填报。
国别:出国时所去国家、地区的名称。
进入--离开时间 :该人到达和离开所去国家或地区的日期。出国目的:因何原因出国。
出境身份:该人出国(境)期间的个人身份。分为“驻外机构工作人员、驻外领事馆人员、国际组织职员、出访团组成员、随员、留学生、访问学者、科技合作、考察人员、技术劳务人员、其他公务人员”等。
派出单位:送本人出国学习、工作的单位名称。
八、【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信息】填写说明
主要填写干部本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的有关情况,亲属中现任或曾任副省部级(副军职)以上高级领导职务的人员以及重要海外关系也要填写(含已去逝的)。
注:家庭成员信息集第一条记录填写配偶的信息。
称谓:填写规范:配偶为:“妻”、“夫”,子女为:“儿子”、“女儿”,多子女为:“长子”、“次子”、“三子”、“长女”、“次女”、“三女”等,父母为:“父亲”、“母亲”,是“独生子(女)”时:不能填写长子(女)、次子(女)……五子(女)。
九、【培训信息】填写说明
培训信息指参加工作后历次接受的3个月以上脱产半脱产的岗位、技
能、文化知识等方面非学历教育的培训(进修);少于3个月的重要培训(进修)也要采集,如:参加国家级的短期培训,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的短期培训班等。培训信息包括国内和国(境)外接受的培训。
培训日期:实际学习的起止日期。
培训类别:该人参加工作后接受的培训、进修等教育种类。包括“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知识培训、更新知识培训、其他培训”等。
主办单位:主办和组织学习的单位名称。
从学单位类别:培训(进修)所在单位的类别,包括:全日制小学,全日制中学,全日制中专,全日制高等学校,职工大学,职工夜大学,电视大学,业余大学,函授学校,刊授学校,广播电视教学,成人自学考试,行政管理学院,管理干部学院,干校,干训班,工训班,培训中心,研究所,研究院,研究中心,企业,学会,中央国家机关,省级机关,地、市级机关,县级机关,乡、镇机关,中央党校,省委党校,地、市委党校,县委党校,乡、镇党校,军队高等学校,军队中等专科学校,军队党校。
培训班名称:接受教育培训所参加的培训班名称。
培训班类别:参加的培训(进修)班的类别。包括“进修班、培训班、理论班、专题研究班、其他”等。
专业名称:指实际学习的主要专业。
离岗状态:该人参加培训或进修时脱产(离岗)的状况。
完成情况:完成培训(进修)的情况。分为“毕业、肄业、结业、在训、未完成、其他”等项。
十、【奖惩信息】填写说明 填写以省部以上奖历+所有处分
奖惩类别:奖励或处分类别。如:奖励、记功、升级、晋级、嘉奖、奖品或奖金、荣誉称号、荣誉奖章等。
奖(惩)名称:该人受到的党和国家某级组织给予的某类奖励及荣誉称号或某类处分的名称。填写时要注意根据“奖惩情况的生成规则”使用必要的词汇。
批准日期:给予该人奖励或处分的批准日期。
批准机关:批准给予该人奖励的组织机关名称。
奖惩原因:因何种业绩受到奖励或因何种过失、错误受到处分及解除、撤销等有关事宜的说明。
十一、【考核考察信息】填写说明 记录干部的考核情况
考核日期:如果为考核,那么填写被考察的最后一天。如“20051231”
考核类别:默认“考核”。
考察结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
考核意见:不填。
十二、【履历信息】填写说明
履历从参加工作开始填写。起止日期要前后衔接,不得空断〈因病休学、休养、待分配等都要如实填写〉,尤其是起始日期不能为空。“文化大革命”中受冲击、受迫害或下放劳动等情况应单写一段。参加过中央党校或市委党校学习半年以上的,应在本年段的工作简历后加以注明。如:1998.10——2000.10 XX省委办公室干部(其间:1999.11—2000.05在省委党校学习);干部临时离开工作单位连续半年及以上到基层挂职锻炼的,也应在本段简历中加以注明。工作单位和职务要写规范简称,省内工作单位要标明所在的市(区),如延安市子长县财政局办公室,不得填写为子长县财政局办公室、子长县财政局、财政局办公室等形式。
起始日期:在某一单位(部门)工作的起始日期。截止日期:在某一单位(部门)工作的结束日期。所在单位和部门:在某一时间内具体工作单位的名称。
身份或职务:在某一单位(部门)工作(学习)期间所从事的工作或担任的职务。
职务级别:该人该职务在当时确定的级别。
领导干部电子版照片采集参考标准
8.采集工(试题)[模版] 篇八
录井队: 姓名: 成绩:
一、填空题(每题1.5分,共75分)
1、“陆上录井现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吊装时吊车起重臂活动范围内和被吊装设备上、下()。
2、“陆上录井现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职工进入井场作业区禁止佩戴()、金属饰件等容易钩住的装饰品。
3、“陆上录井现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发现钻井液性能和工程参数异常时,应及时通知井队当班()和()采取措施。
4、“含硫化氢油气井安全钻井推荐作法”硫化氢浓度达到()ppm阈限值时启动应急预案。
5、“陆上录井现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录井仪器开机前,应检查各部分的()和()元件,确认各部分安全正确、牢固、无损坏后方可()。
6、《气测与工程录井规范》处理录井原始资料以前,应对()中的数据进行检查、校正。
7、《气测与工程录井规范》断钻具检测参数显示特征:立管压力();大钩负荷突然();转盘扭矩减小;泵冲增大;出口流量增大。
8、《气测与工程录井规范》掉牙轮检测参数显示特征:立管压力缓慢持续下降,后突然降低;大钩负荷突然();转盘扭矩();泵冲增大;出口流量增大。
9、《气测与工程录井规范》水眼堵检测参数显示特征:()升高;出口流量();泵冲下降;钻时增大;钻头时间成本增大。
10、《气测与工程录井规范》钻头寿命终结检测参数显示特征:转盘扭矩瞬间出现增大尖峰,并呈()趋势;转盘转速严重跳动;钻时显著();钻头时间成本增大;岩屑中可能有金属微粒。
11、《气测与工程录井规范》溜钻、顿钻检测参数显示特征:井深突然跳变;大钩负荷(),钻压();转盘扭矩增大;钻时减小;钻头时间成本减小。
12、《气测与工程录井规范》卡钻检测参数显示特征:()增大;转盘扭矩();立管压力升高,出口流量减小。
13、《综合录井仪操作规程》仪器房内工作和贮存环境内可燃气体浓度()爆炸下限。
14、《综合录井仪操作规程》录井前在绞车、体积、流量、扭矩传感器及电动脱气器的轴承部位加入适量的()。
15、《综合录井仪操作规程》录井过程中每()时间检查一次绞车、悬重、立压、套压、扭矩、转盘转速、泵冲传感器的固定状况和信号线的连接情况以及防雨、防污措施。
16、油气井地质录井资料录取规范规定随钻、循环气测参数有:、C1、C、C、iC、nC、iC、nC、CO。必要时,可增加H、HS、He、244222355N2。
17、油气井地质录井资料录取规范 规定后效气测基本数据有:测量日期、井深、钻头位置、、开泵时间、、钻井液循环周时间、钻井液迟到时间、钻井液排量、;
18、油气井地质录井资料录取规范 规定工程录井工程参数有:、、、转盘转速、转盘扭矩、大钩位置、泵冲数、、套管压力(欠平衡钻进或关井时测量)。
19、油气井地质录井资料录取规范规定工程录井钻井液参数有:井深、钻井液体积(单池、总池)以及进、出口的、、、。20、地质录井原始记录规范 规定填写钻具交接班记录钻具情况时:填写交班时正在钻井的,鼠洞内的,坡道上的,本班的坏钻具、以及钻台上所立钻具的立根数、长度。
21、地质录井原始记录规范 规定钻具交接班记录中填写晾晒(烘烤)岩屑情况时,填写交班时 或 的岩屑井段及。
22、地质录井原始记录规范 规定钻具交接班记录自检情况:填写 对资料录取(收集)、资料保管、分析化验样品选送样、样品保管、录井信息传输、钻具及套管管理、仪器运行情况的。
23、地质录井原始记录规范 规定钻具交接班记录互检情况:填写 对 自检情况的复查结果。
24、地质录井原始记录规范 规定观察记录填写工程简况时,按时间顺序连续记录当班()和,并在其后用小括号记录下入钻头直径、类型、型号及新度;划眼、侧钻、遇阻、遇卡井段或深度等其它栏不便涉及的内容。
25、地质录井原始记录规范规定槽(池)面油气显示收集的数据有:记录起止时间、()、油花及气泡大小、油花颜色、、油花及气泡占槽(池)面百分比、油气味、槽(池)面上涨高度。
26、地质录井原始记录规范规定井涌(喷)收集的数据有:、钻达井深、钻头位置、涌(喷)井段、、、涌(喷)势、涌(喷)高、声响、射程、涌(喷)出物性质、间歇时间。
27、地质录井原始记录规范规定填写地质循环观察记录时:记录、、钻达井深、、循环观察结果、技术决策及决策单位和决策人姓名。
28、地质录井原始记录规范规定钻井液性能记录要求:钻井液相对密度的数值修约至();粘度单位为,数值修约至整数;失水单位为 , 数值修约至 ;泥饼单位为毫米(mm), 数值修约至一位小数;切力单位为,数值修约至 ;含砂单位采用百分数(%)表示,数值修约至一位小数;pH值的数值修约至整数。
29、地质录井原始记录规范规定钻时单位为,数值修约至。30、地质录井原始记录规范规定人工井底深度应在其数值后面加小括号注明 或。
31、地质录井原始记录规范规定无测井资料确认固井水泥上返深度时,陆上记作 或();海上记作“返至井口”或“未返至井口”。
32、地质录井原始记录规范规定荧光试验时:分别填写荧光滴照的颜色和级别。若未见荧光显示,则在 栏填写“无显示”。
33、荧光录井规范规定荧光滴照时:将滤纸,在碾碎的岩样上 有机溶剂。待有机溶剂挥发后,将滤纸置于 下观察荧光的颜色、亮度和产状,并排除各类假显示。若为岩心样品,可先在岩心的 滴一滴至两滴有机溶剂,停留片刻用滤纸在该部位)后置于紫外光下观察,若滤纸上无荧光显示,则为。
34、荧光录井规范规定荧光滴照级别划分为。
35、岩屑录井规范规定砂样盆中的岩屑应采用 的凉水缓慢冲洗,直至见到。
36、岩屑录井规范规定清洗岩屑换水时,应防止 被水冲掉。
37、岩屑录井规范规定采用自然晾晒法时,将清洁后放有井深标签的岩屑按 依次摊晒在砂样台上,且相邻两个岩屑样品之间的晾晒距离应不小于。
38、岩屑录井规范规定采用烘烤法时,按一个烤盘 岩屑样品的原则,将清洁后放有井深标签的岩屑置于烤箱内烘烤。烤箱中接触岩屑样品的空气温度应控制在 以下,防止烤焦岩屑。
39、岩屑录井规范规定含油岩屑以及用于含油气试验的储层岩屑和生油条件分析的岩屑均()进行烘烤。
40、岩屑录井规范规定岩屑干燥后,观察记录含油岩屑的颜色、岩性、含油产状、含油饱满度和含油岩屑占同类岩性岩屑的百分比,并从每个显示层中挑出约 含油岩屑代表样(以井号、井深和岩性作为标识)装入样品袋保存。
41、岩屑录井规范规定岩屑井深标签应在岩屑塑料袋内侧开口下方 处粘贴不干胶标签。
42、岩屑录井规范规定岩屑装袋时,去掉明显的假岩屑后,连同底砂约 岩屑样品装入袋内(有挑样任务的岩屑应分装两袋,每袋500g,一袋用于挑样,另一袋用作保存)。
43、岩屑录井规范规定岩屑盒内每格装 袋岩屑,用作挑样和保存的岩屑应分别装盒。
44、岩屑录井规范规定岩屑盒刷字时,岩屑盒正面自左向右的第一、二格刷印,第三格刷印盒号,第四格刷印(只在第一盒和最后一盒刷印),第五格刷印。
45、油气地质分析化验项目取样和样品保存关于单项岩样分析取样质量规定:有机碳分析样品岩心质量,岩屑样品质量。
46、录井分析样品现场选送规范规定:岩心、岩屑和井壁取心的 以及其它有特殊需要的岩性应进行采样做岩石矿物分析。
47、录井分析样品现场选送规范规定岩石热解烃源岩采样密度:岩心单层厚度不大于0.5 m的每层采样一个,大于0.5 m的每 采样一个;岩屑单层厚度不大于4 m的每层采样一个,大于4 m的每 采样一个。
48、录井分析样品现场选送规范规定二维定量荧光分析采样原则:探井中储集岩的()以及加入荧光添加剂的钻井液应进行采样。
49、录井分析样品现场选送规范规定油探井岩心罐顶气样品采样原则和密度:录井见荧光及以上级别含油显示的储集岩,其单层厚度不大于0.5 m的每层采样一罐,大于0.5 m的每()采样一罐。
50、录井分析样品现场选送规范规定油探井岩屑罐顶气样品采样原则和密度:
a)气测见全烃或CO2异常时,先连续采样,再每 采样一罐,直至气测全烃或CO2异常消失、岩屑无油气显示为止;
b)目的层气测未见全烃或CO2异常时,每 采样一罐。
51、录入“录井资料整理系统”中的基础数据应在二开后 内上传。
52、现场数据录入与传输管理规范规定:地层分层中的设计分层数据应在取得钻井地质设计书后 内上传,实际分层数据则在地质分层确定后 内上传。
53、录入“录井资料整理系统”中的工程简况应在交接班后 内上传。
54、录入“录井资料整理系统”中的钻井液性能记录在钻达记录深度后,其上传滞后时间不应超过。
55、《岩石热解录井规范》3.2.2 烃源岩样品研磨成 状。储集岩样品保持原始颗粒,若过大则进行破碎,以能放入 为宜。
56、录入“录井资料整理系统”中的井壁取心描述记录应在井壁取心结束后 内上传。
57、《荧光录井规范》4.3.1.1 定量荧光分析要求挑选储集层中未经烘烤、本层代表性强的岩屑以及岩心和井壁取心的。
58、录入“录井资料整理系统”中的实时传输资料的传输时间一般为。完井作业未下套管的井,实时传输资料的传输时间为二开后至完井。
59、“录井资料整理系统”中的数据传输时间为。
60、岩心盒外侧编号关于井段的要求:在首尾两盒上的岩心盒左侧第四格内标明本井取心(),包括试取心。
二、选择题或简答题(选择题为多选,每题2分,共10分)
1、荧光湿照步骤:()
a)将洗净、滤干水分的岩屑装入样品盘中,在紫外光下观察荧光的颜色和产状,并排除各类假显示。
b)用镊子挑出具有荧光显示的岩屑,留作滴照使用。
c)将洗净、新鲜的岩屑装入样品盘中,在紫外光下观察荧光的颜色和产状,并排除各类假显示。
d)用镊子挑出具有荧光现实及无荧光显示的真岩屑,留作滴照使用。
2、定量荧光样品采样原则:()a)挑选储集层中未经烘烤、本层代表性强的岩屑以及岩心和井壁取心的中心部位,且样品质量应大于2 g;
b)岩屑样品应及时随钻采集。c)挑选储集层中未经烘烤、本层代表性强的岩屑以及岩心和井壁取心的中心部位,且样品质量应大于5 g;
d)岩屑样品不用及时随钻采集。
3、定量荧光样品采样间距:()
a)岩屑样品:单层厚度不大于2 m的每层取一个,大于2 m的每2 m取一个; b)岩心样品:单层厚度不大于0.5 m的每层取一个,大于0.5 m的每0.5 m取一个(油气显示过渡带加密取样);
c)井壁取心样品:有显示的每颗取一个。
d)井壁取心样品:每颗取一个。
4、岩石矿物分析采样要求()
(a)岩心样品的块径应为岩心直径的1/4~1/2,长度3 cm ~5 cm,单块质量不应少于50 g。(b)岩屑样品应代表性强,其质量不应少于10 g。(c)井壁取心样品质量不应少于2 g。(d)井壁取心样品质量不应少于5 g。
5、岩石热解采样要求()
(a)岩心和井壁取心样品取其中心部位;岩屑应随钻挑选未经烘烤、代表性强的样品。(b)烃源岩样品质量:岩心不应少于5 g,岩屑不应少于2 g。(c)烃源岩样品质量:岩心不应少于5 g,岩屑不应少于5 g。
(d)储集岩样品质量:岩心不应少于5 g,岩屑不应少于2 g,井壁取心不应少于1 g。
三、简答题:(每题5分,共15分)
1、荧光录井规范关于定量荧光样品采样原则:
2、简述油气上窜速度的意义
9.工会会员信息采集表 篇九
填 写 说 明
一、采集范围:区属各类用人单位。
二、采集时间:每半年1次,分别于上半年6月底前、下半年于11月底前各采集1次。各用人单位须分别填写《信息采集表》并加盖公章后,及时报至辖区工商所。
三、各用人单位须如实填写《信息采集表》,如不按时填写和上报《信息采集表》,或有瞒报、漏报行为的,劳动监察处将实地审查,并依法处理、处罚。
四、填写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咨询劳动监察处。
咨询电话:6396728。
五、《信息采集表》电子格式请到公共邮箱下载。
【工会会员信息采集表】推荐阅读:
劳务派遣工加入工会09-26
工会工作对我的启发08-06
支持工会工作好干部先进事迹08-08
工会女职工表08-23
职工队伍状况和工会工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07-30
工会信息第1期10-09
工会信息化需求建设06-20
工会信息化建设总结08-29
加快工会工作信息化建设07-21
信息工程系分工会2013工作计划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