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的决定

2024-12-08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的决定(精选11篇)

1.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的决定 篇一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摘要

央视网消息(新闻联播):各位观众:

现在播发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于2014年10月23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决定》说,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作出的战略部署,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研究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作出如下决定。

一、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国际形势复杂多变,我们党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实现这个总目标,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我国宪法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必须保证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必须使人民认识到法律既是保障自身权利的有力武器,也是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使法律为人民所掌握、所遵守、所运用。

——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必须坚持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

——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制度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汲取中华法律文化精华,借鉴国外法治有益经验,但决不照搬外国法治理念和模式。

二、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要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要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增强法律法规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

(一)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根本法。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

将每年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

(二)完善立法体制。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完善党对立法工作中重大问题决策的程序。凡立法涉及重大体制和重大政策调整的,必须报党中央讨论决定。

健全有立法权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

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制度建设,完善行政法规、规章制定程序,完善公众参与政府立法机制。

明确立法权力边界,从体制机制和工作程序上有效防止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法律化。

(三)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加强人大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健全向下级人大征询立法意见机制,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推进立法精细化。

(四)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依法保障公民权利,加快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保障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保障公民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实现公民权利保障法治化。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障人权意识,健全公民权利救济渠道和方式。

三、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创新执法体制,完善执法程序,推进综合执法,严格执法责任,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法律制度,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

(二)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三)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根据不同层级政府的事权和职能,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合理配置执法力量。

推进综合执法,大幅减少市县两级政府执法队伍种类,完善市县两级政府行政执法管理,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惩治执法腐败现象。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制度建设,努力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

(六)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依据权力清单,向社会全面公开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

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

四、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必须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

(二)优化司法职权配置。

(三)推进严格司法。

(四)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

(五)加强人权司法保障。

(六)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

五、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一)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

(二)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

(三)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

(四)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

六、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人才保障。

七、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

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根本的保证。必须加强和改进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过程。

(一)坚持依法执政。依法执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各级领导干部要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不得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二)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党内法规既是管党治党的重要依据,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有力保障。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全党必须一体严格遵行。

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按照党规党纪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坚决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三)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党员干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要自觉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高级干部尤其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

(四)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础在基层,工作重点在基层。

(五)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党对军队绝对领导是依法治军的核心和根本要求。

(六)依法保障“一国两制”实践和推进祖国统一。坚持宪法的最高法律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完善与基本法实施相关的制度和机制,依法行使中央权力,依法保障高度自治,支持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政府依法施政,保障内地与香港、澳门经贸关系发展和各领域交流合作,防范和反对外部势力干预港澳事务,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

运用法治方式巩固和深化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完善涉台法律法规,依法规范和保障两岸人民关系、推进两岸交流合作。运用法律手段捍卫一个中国原则、反对“台独”,增进维护一个中国框架的共同认知,推进祖国和平统一。

(七)加强涉外法律工作。适应对外开放不断深化,完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促进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决定》号召:全党同志和全国各族人民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积极投身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伟大实践,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建设法治中国而奋斗!

2.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的决定 篇二

《决定》在“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建设”部分开首即言:“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必须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更加注重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 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 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越性。”

其后, 《决定》又对如何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和发展基层民主分别做了阐述。但是, 《决定》在具体论及我国的政治制度改革时唯独对民族区域自治不着笔墨, 有人以此怀疑中央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坚持发生了动摇。笔者认为, 这显然不足为凭。因为近些年来, 以胡锦涛和习近平为总书记的两届中央领导集体在有关民族工作的正式论述中, 从来没有忽略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强调, 所谓“民族区域自治, 作为党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一条基本经验不容置疑, 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不容动摇, 作为我国社会主义的一大政治优势不容削弱”, 如此明确的表态绝非戏言。

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是凝聚了全党智慧的纲领性文件, 它的核心就是如何全面深化改革。中央为文件起草确定的一个原则是不涉及改革的内容不写, 因此, 它并非面面俱到, 而是有详有略、重点突出。比如涉及经济的篇幅占了全部文件内容的1/3强, 是因为经济体制改革是重点, 内容广泛。而同为经济领域的西部大开发在其中并没有得到论述, 并不是因为西部大开发不再重要, 而是因为西部大开发的战略定位已经明确, 不属于深化改革的范围。显然, 《决定》未专门论及民族区域自治的理由, 也要从这一点来寻觅。

当前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政策落实不到位, 各界对此几乎已达成共识。民族区域自治的最大优越性是民族自治地方可以根据自己民族和地区的特点, 采取特殊的政策措施来促进当地发展。对此, 政策本身, 包括有关法律都有明确的规定, 但我们的民族自治地方却未能充分运用这一政策优势。当前, 民族自治地方绝大多数都制定并出台了自治条例, 但大多内容雷同, 真正能够按照当地特点制定政策的并不多。200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国家机关和各地对《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实施情况进行了一次检查, 发现存在的问题颇多, 包括:配套资金减免规定落实不到位;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小、不规范;资源开发补偿规定不落实;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补偿不到位;国务院相关部门规章配套不到位, 5个自治区的自治条例一直没有出台, 直接影响了《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国务院若干规定的深入贯彻实施;政府部门在工作中对民族地区的实际情况考虑不够, 造成一些新的问题等。这次检查虽然已经过去多年, 但迄今为止, 上述问题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所以, 不论是民族自治地方本身还是其他地方和国家机关, 对于民族区域自治, 主要问题是对政策的坚持不够、落实不到位。在此前提下谈“进一步贯彻落实”的问题必然陷入空谈。没有第一步, 就迈不开第二步。

民族区域自治在实践中存在问题的同时, 我们的理论研究也颇显不够。一方面, 有的研究或明或暗地试图否定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另一方面, 很多研究只停留在“坚持”和“完善”这类空泛的口号之下, 而没有触及与此相关的深层次问题。比如, 如何确定民族区域自治中的自治主体、民族自治和区域自治的关系以及自治权力和地方政府权力的区别和联系等等, 这些问题即牵涉到复杂的理论问题, 也与现实的民族工作密切相关。

所以从目前来看, 不论是政策实践还是与此相关的理论研究, 都没有为民族区域自治实现进一步深化改革提供必需的前提, 恐怕这正是《决定》将其束之高阁的最终原因。

中国民族政策的根本目标是维护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民族区域自治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制度和政策形式, 但不是唯一形式。所以, 尽管《决定》在如何推进民族区域自治的问题上没有作出说明, 但在《决定》为其他三种民主政治形式提出的改革措施当中, 我们仍然可以在维护各民族平等权益等方面找到多重依据。因为无论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治协商制度还是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原本就是在不同层面、不同领域为实现人民最广泛的民主权利而设立和行使的。维护各民族的平等权益、促进民族团结和谐原本就包含在人民民主权利的本义之中, 更何况《决定》在论及民主政治改革时, 也有关于民族政策的直接说明, 如要求“贯彻党的民族政策, 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 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更为重要的是, 《决定》在为其他领域制定的改革措施中也为民族区域自治的全面贯彻落实提供了契机。如前述所提在《民族区域自治法》实施情况检查中发现、至今仍没有得到解决的配套资金减免问题, 财政转移支付问题, 资源开发、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补偿问题等, 几乎都在《决定》中作出了明确要求。

比如关于财政转移支付和资金配套的问题, 《决定》提出:“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增长机制, 重点增加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中央出台增支政策形成的地方财力缺口, 原则上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调节。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逐步取消竞争性领域专项和地方资金配套。”

又比如关于资源开发补偿和生态补偿问题, 《决定》明确规定:“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加快自然资源及其产品价格改革, 全面反映市场供求、资源稀缺程度、生态环境损害成本和修复效益。坚持使用资源付费和谁污染环境、谁破坏生态谁付费原则, 逐步将资源税扩展到占用各种自然生态空间。稳定和扩大退耕还林、退牧还草范围, 调整严重污染和地下水严重超采区耕地用途, 有序实现耕地、河湖休养生息。建立有效调节工业用地和居住用地合理比价机制, 提高工业用地价格。坚持谁受益谁补偿原则, 完善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生态补偿机制, 推动地区间建立横向生态补偿制度。”

限于发展基础和自然条件, 民族地区的经济增长受到各种因素制约, 长期摆脱不了财政短缺的困扰, 而一些建设项目的开发又难以应付必需的资金配套。《决定》对此有了明确的规定, 民族地区成为重点增加转移支付的对象, 一些配套资金也将逐步取消。这将大大减轻民族地区的负担。同理, 民族地区有着巨大的自然和文化资源优势, 有着广阔的市场空间, 然而由于竞争中的不利地位, 以往在发展中不但已有的优势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 反而在生态环境、市场收益等方面不断受到损害。而《决定》提出的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 将使利益的天平大大向民族地区倾斜。所以, 虽然《决定》没有讲到民族区域自治的贯彻问题, 但在这些地方已用更切实的改革措施将《民族区域自治法》付诸实践了。

我们可以看到, 《决定》把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从原来所提的“基础性”改成了“决定性”, 标志着未来我国经济的发展将更多地依赖于市场调节。直观上讲, 这种变化不利于在竞争格局中处于弱势的民族地区, 但从民族地区已有的优势和《决定》所展现的改革措施来看, 又未必不是好事。中国曾为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努力了几十年, 而当真正打开这扇大门时又倍感压力、忧心忡忡, 唯恐承受不了竞争而自毁长城。但加入世贸组织十多年的实践证明, 我们之前显然是过虑了。将民族地区面临的改革环境与当年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时的境况相比不一定合适, 但至少有一定的相似性。市场决定的环境很无情, 但也会很公平, 它是一种压力, 更是一种动力。就此而言, 《决定》为全面深化改革打造的政策环境将是民族地区发展的又一次机遇, 也是《民族区域自治法》得到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得到巩固和发展的机遇。

摘要:《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论及民主政治改革时, 要求“贯彻党的民族政策, 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 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文章就此提出观点, 着重探讨了该文件对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影响与推动作用。

3.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的决定 篇三

1、(难题)《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从中国实际出发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

2、《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

3、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

4、《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必须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

5、《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法治建设必须以经济建设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6、《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除了党,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

7、《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必须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切实保证宪法法律有效实施,绝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8、《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必须以规范和约束公权力为重点,加大监督力度,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行为。()

9、《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国家和社会治理只需要法律,不需要道德发挥作用。()

10、《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要汲取中华法律文化精华,借鉴国外法治有益经验,可以照搬外国法治理念和模式。()

11、《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

12、《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抓住提高立法数量这个关键。()

13、《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根本法。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答案:()

14、《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

15、《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地方可以制发带有立法性质的文件。()

16、(难题)《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建立宪法宣誓制度,所有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

17、《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制度建设,重要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由政府法制机构组织起草。()

18、《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明确地方立法权限和范围,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

19、(难题)《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完善法律草案表决程序,对所有条款都可以单独表决。()20、《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完善惩治贪污贿赂犯罪法律制度,把贿赂犯罪对象由财物扩大为财物和其他财产性利益。()

21、(难题)《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建立有效约束开发行为和促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生态文明法律制度,强化经营者环境保护的法律责任,大幅度提高违法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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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23、《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

24、《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行政机关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

25、(难题)《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推进各级政府事权规范化、法律化,完善不同层级政府特别是中央和地方政府事权法律制度,强化中央政府宏观管理、制度设定职责和必要的执法权,强化省市政府统筹推进区域内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职责,强化县级政府执行职责。()

26、《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该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行政首长、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27、(难题)《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推进综合执法,大幅减少省市县三级政府执法队伍种类。()

28、《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29、《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禁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30、《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完善执法程序,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31、《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32、《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

33、《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确定不同部门及机构、岗位执法人员执法责任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执法监督,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干预,防止和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惩治执法腐败现象。()

34、(难题)《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加强对政府外部权力的制约,是强化对行政权力制约的重点。()

35、《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

36、《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37、(难题)《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执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执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

38、《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任何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都不得让司法机关做违反法定职责、有碍司法公正的事情,任何司法机关都不得执行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违法干预司法活动的要求。()

39、《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登记制为立案审查制。()40、《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完善审级制度,一审重在解决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二审重在解决事实法律争议、实现二审终审,再审重在解决依法纠错、维护裁判权威。()

41、《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的行为,应该督促其纠正。()

42、(难题)《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逐步实行人民陪审员不再审理事实认定问题,只参与审理法律适用问题。()

43、《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 2 - 权威要靠人民维护。()

44、《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

45、《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保障群众所有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

46、《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强化行政机关解决同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民事纠纷功能。()

47、《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健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建立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

48、《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健全政法部门和法学院校、法学研究机构人员双向交流机制,实施高校和法治工作部门人员互聘计划。()

49、《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依法执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50、《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重要依据,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有力保障。()

51、《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按照党规党纪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52、《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

二、单选题

53、《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党的()审议通过的。D:十八届四中全会

54、《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党要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维护和运用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更好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使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实现我国和平发展的战略目标,必须更好发挥法治的()。B:引领和规范作用

55、(难题)《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C: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56、《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A:坚持党的领导

57、《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B:人民

58、(难题)《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C:平等

59、《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D: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制度 60、《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完善以()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A:宪法 61、《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先行。A:立法 62、《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将每年()定为国家宪法日。C:十二月四日 63、《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健全有立法权的()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B:人大 64、《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C:法治经济 65、(难题)《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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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立()为主体的法律顾问队伍。B:政府法制机构人员 66、(难题)《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加大关系()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C:群众切身利益 67、(难题)《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是()法治的生命线。C:公正 68、(难题)《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案件。A:行政和民商事 69、《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完善对涉及公民人身、财产权益的行政强制措施实行()监督制度。C:司法 70、(难题)《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法律的权威源自()。D:社会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 71、《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强化()在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中的权威地位。D:法律 72、《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根本的保证。A:党的领导 73、《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健全()领导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A:党 74、《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是依法治军的核心和根本要求。C:党对军队绝对领导

三、多选题 75、《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A: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B: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C: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答案:ABC 76、《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必须清醒看到,(),法治建设还存在许多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A:同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要求相比C:同人民群众期待相比D: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相比答案:ACD 77、《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为指导,深入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A:马克思列宁主义 B:毛泽东思想C:邓小平理论D:“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答案:ABCD 78、《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坚持()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A:党的领导 B:人民当家作主 C:依法治国答案:ABC 79、(难题)《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的总目标具体说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A: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 B: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 C: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 D: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答案:ABCD 80、《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坚持()共同推进。A:依法治国 B:依法执政 C:依法行政答案:ABC 81、《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坚持()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A:法治国家 B:法治政府 C:法治社会答案:ABC 82、实现《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的总目标,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A:坚持人民主体地位 B: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C: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D: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答案:ABCD 83、《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必须以()为基本导向,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123 A:简政放权、转变职能 B:保护产权、维护契约 C:统一市场、平等交换 D:公平竞争、有效- 4 - 监管答案:BCD 84、《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建立健全()的文化法律制度。A: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 B:遵循文化发展规律 C:有利于激发文化创造活力 D: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答案:ABCD 85、(难题)《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加快建设()的法治政府。A:职能科学、权责法定C:执法严明、公开公正 D: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答案:ACD 86、(难题)《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把()、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A:公众参与 B:专家论证 C:风险评估 D:合法性审查答案:ABCD 87、《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根据不同层级政府的事权和职能,按照()的原则,合理配置执法力量。A:减少层次 B:整合队伍D:提高效率答案:ABD 88、《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建立()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坚决克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A:行政执法机关 B:公安机关 C:检察机关 D:审判机关答案:ABCD 89、《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坚持()执法。A:严格 B:规范 C:公正 D:文明答案:ABCD 90、《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健全责令公开道歉、()等问责方式和程序。A:停职检查B:引咎辞职C:责令辞职D:罢免答案:ABCD 91、《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结果公开。A:决策公开B:执行公开C:管理公开D:服务公开答案:ABCD 92、《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依据权力清单,向社会全面公开政府职能、法律依据、()等事项。A:实施主体 B:职责权限 C:管理流程 D:监督方式答案:ABCD 93、《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重点推进()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A:财政预算 B:公共资源配置 C: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 D: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答案:ABCD 94、《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全民()。A:自觉守法 B:遇事找法 C:解决问题靠法 答案:ABC 95、《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等以案释法制度。A:法官B:检察官 C:行政执法人员 D:律师答案:ABCD 96、《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坚持(),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A:系统治理 B:依法治理 C:综合治理 D:源头治理答案:ABCD 97、《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发挥()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A:市民公约 B:乡规民约 C:行业规章 D:团体章程答案:ABCD 98、《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构建对维护群众利益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畅通群众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法律渠道。A:社会矛盾预警机制 B:利益表达机制 C:协商沟通机制 D:救济救助机制答案:ABCD 99、(难题)《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提高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B:正规化 C:专业化 D:职业化答案:BCD 100、《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普遍设立公职律师,企业可设立公司律师,()。A:参与决策论证 B:提供法律意见 C:促进依法办事 D:防范法律风险答案:ABCD 101、《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依纪依法反对和克服(),形成严密的长效机制。A:形式主义 B:官僚主义 C:享乐主义 D:奢靡之风答案:ABCD 102、《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党员干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要自觉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A:深化改革 B:推动发展 C:化解矛盾 D:维护稳定答案: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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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的决定 篇四

二、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5)完善产权保护制度(6)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7)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8)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三、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9)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10)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11)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12)完善金融市场体系。(13)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四、加快转变政府职能(14)健全宏观调控体系。(15)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16)优化政府组织结构。

五、深化财税体制改革(17)改进预算管理制度。(18)完善税收制度

(19)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

六、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20)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21)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

(22)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23)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

七、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24)放宽投资准入。

(25)加快自由贸易区建设。(26)扩大内陆沿边开放。

八、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建设(27)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28)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29)发展基层民主。

九、推进法治中国建设(30)维护宪法法律权威。

(3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32)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33)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34)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

十、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35)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36)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37)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

十一、推进文化体制机制创新(38)完善文化管理体制。

(39)建立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40)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41)提高文化开放水平

十二、推进社会事业改革创新(42)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

(43)健全促进就业创业体制机制。(44)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45)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46)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十三、创新社会治理体制(47)改进社会治理方式(48)激发社会组织活力。

(49)创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体制(50)健全公共安全体系。

十四、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

(51)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52)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53)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54)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

十五、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

(55)深化军队体制编制调整改革。(56)推进军队政策制度调整改革。(57)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5.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的决定 篇五

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文分16项共60条内容,以全面深化改革为主题,对全面深化改革进行了总体部署,是为赢得战略机遇、实现可持续发展作出的重大决策。

《决定》让我印象最深的是它牢牢把握住了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这一总体目标,不仅涉及“做蛋糕”,更关乎如何更好地“分蛋糕”,通读《决定》让我对党和政府在如何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的同时,通过全面深化的改革,进一步地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有了全面而透彻的理解。

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革开放新的重要关头,国家各个方面已经取得了长足进步,然而,国内也存在着诸如经济发展的结构性失衡,社会贫富差距悬殊,环境污染严重等问题。解决好这些问题,不单要求我们要“做好蛋糕”,更要“分好蛋糕”,而贯穿二者的就是公平正义。

关于“做好蛋糕”方面,我深刻地认识到是我们党对市场经济的认识进一步深化了,逐步理顺了政府和市场之间的关系。

首先,《决定》特别强调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与1993年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发挥市场的基础性作用”相比,这是中央文件首次将市场作用的表述调整为“决定性”,彰显出党和政府在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市场化”导向的坚决态度。也更加明确了政府职能转变的方向,有利于进一步激发经济的发展活力,契合“发展仍是解决我国所有问题的关键”这个重大战略判断。

其次,《决定》明确指出要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产权是发展市场经济的基石。《决定》中指明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这也是第一次写入产权,强调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对于提升非公有制组织和人员的信心,提升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意义重大。

第三,《决定》指出要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政府不进行不当干预。推进水、石油、天然气、电力、交通、电信等领域价格改革,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注重发挥市场形成价格作用。强化了市场作用,而且突出决定性作用,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放开能源交通灯领域的竞争性环节。并且,明确了“政府不进行不当干预”。充分尊重了市场在经济资源分配中的决定性作用,对于节能环保,提升资源利用效率有极大作用。

关于“分蛋糕”方面,党和政府更加注重对农民等弱势群体利益的提升和保障。

比如《决定》提出要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征地程序,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完善土地租赁、转让、抵押二级市场。

这对促进农民获得财产性收益,提高农民收入水平有重大的作用。此外,《决定》中还要求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维护农民生产要素权益,保障农民工同工同酬,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保障金融机构农村存款主要用于农业农村。健全农业支持保护体系,改革农业补贴制度,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完善农业保险制度。鼓励社会资本投向农村建设,允许企业和社会组织在农村兴办各类事业。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社区建设,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在社会保障制度方面,《决定》要求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推进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统筹发展。扩大参保缴费覆盖面,适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建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发展老年服务产业。健全农村留守

儿童、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

相信通过这些措施,我国一定能够建成覆盖面广,保障有力的社会保障制度,实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的目标,让儿童、妇女、老年人以及残疾人等弱势群体都能共享国家发展进步的成果。

在收入分配方面,《决定》指出要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着重保护劳动所得,努力实现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健全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完善最低工资和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完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补贴制度,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增长机制。健全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由要素市场决定的报酬机制。扩展投资和租赁服务等途径,优化上市公司投资者回报机制,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

在国有资本改革方面,《决定》明确将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二0二0年提到百分之三十,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比例上升,国企红利将更多更直接地用于民众,民生必然得到更加有力的保障,全民福利水平也将因此有重大提升。

6.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的决定 篇六

(甘政发〔2000〕70号 2000年11月24日)

各地行政公署,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中央驻甘各单位:

党的十五大确立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组成部分,对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具有决定性意义。为了切实贯彻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西部大开发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1999〕23号)和全省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特作如下决定。

一、充分认识依法行政的重大意义,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核心和关键,是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客观要求。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指出:“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步建立,要重点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法律体系,推进政府工作法制化,从严治政,依法行政”。各级行政机关承担着大多数法律、法规的实施任务,涉及到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决定和影响着一个国家法制化的整个进程。各级行政机关只有将各项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依据法定活动规范和行为准则处理各种权力和利益,严格依法行政,才能不断提高行政质量和效能,保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依法行政是实施西部大开发的重要保障。加快西部经济和社会发展、维护民族团结、保持社会稳定、调节西部大开发中各方面的关系以及扩大对外开放,都需要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充发发挥法治的规范、引导、促进和保障作用,把各方只极性最大限度地调动起来,西部大开发的各项建设就能真正健康、有序、优质地进行。因此,各方面都应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经营、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都必须充分认识依法行政的重大意义,大力加强政府法制建设,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行政,从严治政,规范行政行为,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管理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努力实现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行政管理规范化、法制化。

二、认真贯彻《立法法》,切实加强政府立法工作

九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立法法》,对于规范立法活动,健全国家立法制度,建立和完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保障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必须切实贯彻落实。要把政府立法决策与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决策密切结合起来,从我省的实际出发,突出重点,统筹规划,审慎确定每一个立法项目。对关系全省改革开放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立法项目,要深入论证,重点研究。要围绕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把有关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改善投资环境、退耕还林还草、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科技教育和非公有制经济等方面的项目作为今后

立法工作的重点。对不符合市场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要求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要及时进行清理、修订或废止。在立法工作中,要切实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走群众路线,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关注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广泛倾听群众意见,反映民意,真正使各项法律规范明确具体,符合实际,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政府立法工作必须以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为依据,严格按照法定权限、法定程序立法,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防止部门通过立法手段,违犯政策规定,膨胀部门权力和利益。要进一步加强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认真审查所属工作部门和下级政府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那些同法律、法规和规章相抵触的,应依照法定程序予以撤销或责令其修订、废止。要加强政府立法研究,不断总结经验,切实解决立法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政府立法程序,积极探索和改进立法方式。重点立法项目要逐步推行由政府法制机构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综合调研机构和专家学者参与的立法起草方式。要逐步建立和健全立法听证制度、专家学者咨询论证制度,聘请立法顾问参与立法工作,集思广益,广开言路,努力提高立法工作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三、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要以政府机构改革为契机,进一步理顺行政执法体制,严格界定行政执法权限,实现政府职能、工作方式、工作作风的根本转变。要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彻底脱钩的规定。任何行政执法机关都不得向下级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下达罚款指标,不得设立“小金库”。要认真实施行政罚款与收缴分离制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制度,加大对实施情况有监督检查力度,从源头上、制度上防止和消除腐败。实行执法公示和政务公开,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增强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各行政执法机关要从“便民、利民、为民”的原则出发,将本部门的执法依据、权限、程序、标准、结果以及对违法行政行为的投诉举报方式等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做到文明执法,热情服务。

积极建立和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将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执法职责进行分解细化,并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个人,做到分工明确,职权清晰,责任到位。通过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实现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责任明晰化,执法程序公开化,执法行为规范化。县乡两级行政机关处在行政管理的基层和第一线,承担着大量的具体行政执法任务。因此,要作为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重点,给予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指导和监督。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奖优罚劣的原则,制订行之有效的评议考核标准,对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评议考核,并将评议考核结果作为评定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工作成绩,选拔、任用、晋升干部的重要内容和依据,以强化行政执法人员严格依法办事的责任心和自觉性。各级政府要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先进单位创建活动。

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和培训。要结合政府机构改革,调整和优化国家公务员队伍结构。大力整顿行政执法队伍,坚决杜绝聘用合同工、临时工从事行政执法工作。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录用标准,公平竞争,择优录用,切实把住

进人关。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努力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行政执法队伍。

四、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

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要自觉接受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向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积极配合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搞好各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要自觉接受政协、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的监督和司法机关依法实施的司法监督,虚心听取他们对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要高度重视新闻舆论监督,对新闻媒体曝光的案件和问题,及时作出处理和答复。要自觉地把行政执法活动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认真听取人民群众的批评和建议,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对群众反映的重要情况和冤假错案,要及时、公正处理。要加强和完善政府系统内部的层级监督,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强化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政府对所属各部门的监督,把上级机关的监督与监察、审计、财政等专项监督结合起来,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机关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

要认真贯彻实施行政复议法,及时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要加快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无论是对直接责任者还是负有领导责任者都要依法追究责任。要严格执行国家赔偿和行政追偿制度,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坚决防止和消除滥用职权、徇私枉法、执法犯法等腐败现象,纠正不顾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的本位主义和地方保护主义。

五、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

严格实行依法行政领导责任制。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行政,责任在政府,关键在领导。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主要领导人是依法行政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切实负起责任,率先垂范。要把依法行政工作作为关系改革、发展和稳定的一件大事来抓,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听取汇报,组织考核,加强规划和督导,及时研究解决政府立法、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把依法行政落实到行政活动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确保本地方、本部门严格依法办事。

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各级行政机关要通过举办法律知识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认真学习宪法和法律、法规,努力形成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气,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增强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本领,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重视和加强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在依法行政工作中的参谋、助手作用。加强政府法制建设,推进依法行政涉及面广、难度大、任务繁重,必须有一个强有力的工作机构和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才能确保这项工作落到实处。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这次机构改革中关于加强政府法制工作的精神,在本级机构改革中,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一定要使政府法制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的配备与本地方、本部门政府法制建设任务相适应,与依法治国和依法行政的新形势相适应。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都必须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总结、完善、推广依法行政工作中的典型经验,积极开展理论研究,努力探索依法行政工作中的规律和特点,用以指导工作实践,全面、扎实、有效地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发布部门:甘肃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0年11月24日 实施日期:2000年11月24日

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7.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的决定 篇七

2013年11月15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所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文公布。在新的改革起点和新的历史方位上,这份纲领性文件将成为指引中国改革破浪前行的进军号和航标灯。

作为改革开放35年的经验总结、成果积淀,作为未来中国改革的总体部署、蓝图设计,《决定》以六个“紧紧围绕”指出了改革的基本遵循,以四个“坚持”阐明了改革的基本经验,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和谐社会”“生态文明”分述了改革的总体目标,以“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等15个方面布局了改革的具体举措,将“中国改革往哪里去”的答案写在了字里行间。

守正不移,见改革方向。改革是一场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抉择,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坚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落脚点,不断解放思想、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

统揽全局,见改革设计。经济体制改革是“牵引”、是改革的火车头,政府职能转变是改革的关键,财税体制改革是改革的先锋,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是改革的保障。

鉴往知今,见改革路径。顶层设计与摸着石头过河相结合,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既有历史视野和顶层设计,也有具体步骤和关键环节;既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也鼓励关键领域的制度创新、大胆突破。

突破藩篱,见改革魄力。无论是“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还是“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都意味着利益的重新分配;无论是政府向市场放权、中央向地方放权,还是“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机制”,都意味着“自己改自己”的改革力度。

改革绝不动摇,改革永不止息。面对深水区的种种艰巨任务,面对攻坚期的种种观望和怀疑,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改革的决定,是部署也是宣言,是规划也是承诺。

路虽远,行则将至;事虽难,做则必成。新一轮改革的号角已经吹响,改革的蓝图已经绘就,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刻领会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闯深水的干劲、涉险滩的魄力,将改革开放的伟大航船驶向前方。

汇报人:xiexiebang

8.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的决定 篇八

2013年11月12日,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全体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个《决定》举世瞩目,倍受关注。为什么关注,一是因为十八大报告中提出了翻一番和两个百年的目标,即到2020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党要坚定这样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三个自信是衣俊卿提出来的),并且提出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如何实现两个百年的目标,尤其到2020年还有7年时间,怎样实现翻一番的目标,习近平在位的后7年一定将有大的动作,所以国内外尤其关注这个决定。二是习李执政一年来,新政不断,尤其高调反腐和整顿吏治,令国内外刮目相看。严格来说,十八届三中全会出台的这个决定。就是为了习李施行新政排阻清障,同时也是新政的一部分内容,代表了新一届领导集团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的决心。

一、《决定》出台的背景

习近平在去年9月17日主持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征求对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他在总结发言中说,改革是由问题倒逼而产生,又在不断解决问题中而深化。在今年参加索契冬奥会开幕式时,他接受了俄罗斯国家电视台的采访时说,同过去相比,中国改革的广度和深度都大大拓展了,要把改革推向前进,必须加强顶层设计。我们的总目标就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国改革经过35年,已进入深水区,好吃的肉都吃掉了,剩下的都是难啃的骨头。这就要求我们胆子要大,步子要稳。胆子要大,就是改革再难也要向前推进,敢于担当,敢于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步子要稳,就是方向一定要准,行驶一定要稳,尤其是不能犯颠覆性错误。习近平在今年1月召开的亚太经合组织工商领导人峰会上谈到改革时也重申,“中国是一个大国,决不能在根本性问题上出现颠覆性错误,一旦出现就无

法挽回、无法弥补。”“根本性问题”指的就是意识形态,也就是在意识形态问题上不能出现反马克思主义的“颠覆性错误”。而且改革没有回头路,瞻前顾后可能前功尽弃,更容易翻车,成为历史的罪人。

那么,现在我们国家到底出现了哪些促使党中央必须要全面深化改革的问题呢?

(一)国际方面

十年前全球化是世界许多国家都拥护的,但是在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以后,“去全球化”的思潮和做法开始涌动。十年前发达国家积极主动地推进产业的转移,把产业转移到发展中国家包括中国这样的新兴经济体。但是现在美国、欧盟这两个经济体明确提出一个口号叫再工业化,要把他们放到海外的产业拉回去。十年前发达国家普遍是负债消费模式,一部分需求是靠负债支撑的,也就是靠银行借贷刺激消费。2008年金融危机以后,美国、欧洲普遍在去债务化,紧缩银根,降低消费,对中国的出口带来很大的挑战。在我们加入WTO的时候,欧美力推我们贸易自由化、投资自由化。但是现在他们却高举起保护主义的大旗,对我国的轻工产品、农产品出口纷纷设臵贸易壁垒,我们的出口优势不再。

(二)国内方面

一是中国的经济增长速度放缓。过去我们可以轻轻松松实现10%左右的增长速度,但现在维持7%-8%已经比较困难了,2013年GDP比上年增长7.7%。经济下滑直接导致就业不足,就业不足就会影响社会安定。

二是我们的目标是到2020年基本实现工业化,但是现在中国面临的突出矛盾是产能过剩,很多产业,包括钢铁、水泥、玻璃等传统行业和一些新兴的行业都面临严重的产能过剩。所以去年以来,国家把化解产能过剩作为当前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一环,作为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一个重要任务。黑河在这方面也受到影响,比如有些投建水泥厂的项目,因国家发改委不予批准,不得不下马。

三是财政和金融的风险加大。主要是美国的量化宽松的货币政策使美元大部分流向了发展中国家,在实行固定汇率和有管理的浮动汇率的国家不得不发行大量的本国货币对冲美元,引起发展中国家的通货膨胀,中国就是深受影响的国家之一。为了应对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也为了在GDP增长上保“8”,中国的应对之策是大量超发人民币,刺激内需,人民币超发成全了最先得到贷款的大型国有企业、发

行贷款的国有银行、使用贷款的房地产开发商和投机商人,使他们获益丰厚,但却致使投机盛行和储户资本缩水,形成了新的资产泡沫,恶化了收入分配,扩大了贫富差距,损害了政府信用。同时中央集权的财税制度,导致地方债务增多,房地产畸形发展,泡沫过大,影子银行影响金融业健康发展等等,都使我国财政和金融风险加大。(信托公司、担保公司、典当行、地下钱庄、货币市场基金、小额贷款公司、私募基金、金融机构的理财等表外业务、民间融资、余额宝)影子银行因为难以监管,它的增多,会冲击货币管理体系,影响整个金融业。

中国的房地产业,为什么在过去这十年过热发展,其实大部分责任在中央。这都是由于中央政府默许,而地方政府和银行联合起来,一个出让土地,一个大量向房地产商放贷,共同刺激起来的。为什么中央会默许,因为从1993年分税制改革后,财政收入实现了中央集权化,导致地方政府财政收入不足,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地方政府财权和事权不统一,财权小事权大,地方财政为保盘子、保运转、搞公共服务,除去靠地方财政税收之外,不够的就只能靠中央财政的转移支付、困难地区补助等维持,再不够,就向银行贷款,尽管这样,许多地方政府仍是负债累累。所以地方政府为免银行贷款违约,陷入地方债务危机,进而出现事业单位欠薪、公立学校难以为继等问题,迫切向开发商出租出让土地,土地出租出让成为了地方政府的主要收入来源。

[1994年,中国实施分税制改革。此后,中央政府财政收入比例大幅提高。1978年,中央政府财政收入占政府总收入的比例仅为15.5%;中央与地方间经过几轮讨价还价,这一比例在1985年提升到38.4%。此后,该比例在1993年又降至22%。然而几乎在一夜之间,此比例又攀升至55.7%。迄今此比例一直维持在约50%。与此同时,中央政府占全国公共财政支出比例过去15年持续下滑。1980年,中央政府支出比例达到顶点。当时,中央政府承担国家全部公共服务及其它支出比例达54.3%。1994年至2003年间,这一比例一直维持在30%左右。此后,这一比例多年来一直大幅下滑。2011年,中央政府占全国公共财政支出的比例仅为15.1%。中央财政收入及支出间的差额大幅扩大。因此迄今,中国中央政府超级富有。与此同时,地方政府不得不乞求中央施舍,要求中央转移更多支付,同时又沉迷于土地融资,以便提高地方财政收入。尤其是沿海地区的地方政府越来越

依赖土地收入,而内陆地方政府依赖中央安排转移支付来承担开支。一些县级政府近八成的开支由中央转移支付承担。

房地产热的结果是,地方固定资产投资上来了,GDP上来了,政绩也有了,地方财政有钱了,房地产商和银行也都大赚了。但这不是市场调节的良性结果,是一个毒瘤。当然也有专家说,中国进入了全民买房的时代,以及房地产过热也有一定的好处,就是延长了超印人民币导致通货膨胀的时间。但虽然延长了导致通胀的时间,不代表通胀就避免了。房地产泡沫严重,其将来破裂的危险极大。如果破裂过早过猛,就会造成房价大跌,银行呆死帐增多,地方财政入不敷出,老百姓的存款成为虚数,也会引发社会动荡。[今年的两会热议国家要出台《银行破产法》,这说明国家和银行不再为储户承担风险,据说银行破产后,银行至多赔付50万元] 四是我们仍然处在城镇化的中期阶段。按照统计意义上的城镇化来讲,中国达到了52%,刚刚过50%,但是很多城市已经出现了比较严重的城市病,比如房价高涨、交通拥堵、污染严重、资源短缺。城市现在外来常住人口有2亿,其中农民工就有1.6亿,这些人还没有完全在城市落下脚来,城市病已经出现了。

五是中国的增长过去很大程度上依靠源源不断的劳动力供给,所以在过去十多年中国维持了一个低成本的竞争优势。中国加入WTO以后外贸快速增长,就是因为产品有竞争力,其中重要一条是劳动力的成本低。国外的企业转移到中国来,除了中国的环境、土地成本比较低以外,最主要的就是劳动力成本低。但是,最近几年随着人口红利逐步衰竭,劳动力成本大幅度提高,很多劳动密集型产业已经从中国撤离到越南、缅甸、马来西亚、印度等西亚等劳动力成本更低的东南亚国家。同时我们的大学毕业生就业比较困难,结构性问题比较突出,企业普遍反映面临的第一位问题并不是订单少,也不是资金短缺,而是工资成本上涨过快,承受不了。

六是资源环境承载力减弱。一个国家的增长潜力既取决于需求,还要看一个地区的承载力,这是一个物理的极限。现在频频出现雾霾,证明在大气没有特殊变化的情况下,大自然本身已经无法净化我们排放的这些污染物,还包括水、土壤的污染等等。我们还没有到能源消耗的峰值,但是现在所消耗的能源所排放的污染物已经超过了环境的承载力。

七是社会矛盾增多,主要是民族之间、官民干群之间、百姓之间、不同利益阶层之间的隐性和显性矛盾增多。社会管理进退失据,公检法等部门公信力下降,司法公正缺乏保障。即使政府说真话,百姓也不容易相信,使得政府百口莫辩。同时,既得利益群体形成的利益藩篱日趋固化,引起新的民怨。

面对国内外各种环境和因素的影响,我们国家的经济增长条件弱化,不改革死路一条。

为此,2013年4月中央做出决定,十八届三中全会将研究全面深化改革问题并出台这个《决定》。4月后中央成立了起草组,由总书记亲自担任组长,刘云山、张高丽这两位政治局常委担任副组长,调集相关部门和地方一共60多位专家和干部参与起草工作。由总书记亲自担任党的全会的文件起草组组长,应该说是新世纪以来的第一次,可见习近平对这个《决定》非常重视。

二、《决定》中的亮点解读 《决定》共计二万余字,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总方向、时间表,分别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国防和军队6个方面,确定了15个领域60项具体改革任务,330多项举措。《决定》明确指出,到2020年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

(一)《决定》在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中,第一提出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原文是这样的: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说明,“改革60条”的总体目标不但是要建设一个权力有边界和权力受约束的政府,而且是一个有国家能力的政府,即“有能力的有限政府”。

有限的政府未必就有“能力”,比如美国也面临国家治理难题,因为彼此制约的权力最后变成了“否决型政体”,这样的体制导致美国枪支难以得到控制,全民医保方案屡屡流产。在印度,联邦政府经过几十年的努力,贫困人口依然在4亿以上,比非洲人口总和还要多;印度孟买等城市和墨西哥的墨西哥城的贫民窟蔚为壮观,举世闻名,但每年的改造速度只是几百间,如此下去需要一千年。关键原因在于,权力有边界而又受到约束的有限政府没有行动能力。

(二)《决定》中第一次提出使市场在资源配臵中起决定性作用。《决定》在指导思想中指出,要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臵中起决定性作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过去我们总提市场在资源配臵中“基础性作用”,从未提过起“决定性作用”。这说明过去政府配臵资源太多,政府干预资源配臵太多。所以《决定》讲要大幅度减少政府对资源配臵的直接干预。所有经济问题,比如产能过剩、城市病严重、耕地占用过多、地区债风险、生态环境破坏等等,都和政府干预过多是有直接或者间接性的关系。

(三)界定了政府的职责和作用。政府和市场这两只手在现代经济当中都要发挥作用,缺一只手都不行,但是作用的内涵是不一样的。让市场来发挥作用,必须要管住政府这只手,界定政府的职责和作用,哪些领域可以伸,哪些领域伸多长,市场自然而然就能发挥决定性作用。政府的作用到底有哪些?这次非常明确指出:加强中央政府宏观调控职责和能力,加强地方政府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职责。所以政府的职责就是20个字,宏观调控、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社会管理、保护环境。

(四)更加公平地对待各种所有制经济。在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这一部分的内容当中,体现了一个基本的理念和精神,就是公平。对公有制经济、非公有制经济,对国有资本、民间资本都要公平。《决定》中这样写道:“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国家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依法监管各种所有制经济”。

《决定》中的这些提法,以及其它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措施,在一定程度上能给非公经济业主吃上一颗定心丸。

从2000年之后,中国个体资产向国外转移和投资性移民剧增,据《国际人才蓝皮书:中国国际移民报告(2014)》显示,截止2013年,中国海外移民存量已达934.3万人,中国从1990年的第七大移民输出国,跃升为第四大移民输出国,其中加拿大为许多人的首选国。据加拿大安大略省皇后大学经济学教授韦尔主导的一项研究表明,2001至2009年,按照旧制度下上缴40万加元[汇率1:7]就可以投资移民的条件看,每年加拿大约吸纳2500名投资移民,他们一年为加拿大带来20亿加元的经济贡献,这是投资移民把钱存到加拿大银行5年后无息退回政府所赚到的钱。2012年加拿大联邦投资移民的条件是,家庭净资产不少于160万加元(约合人民币1120万元),投资分两种,任选其一,一是实际投入22万加元到联邦政府指定的投资银行,无返还。二是实际投入80万元到联邦政府指定的投资银行,5年零2个月后返还本金。为什么中国有钱人要选择海外移民,最主要

就是对中国政府的政策信心不足,同时许多富商的原始积累都带着一定的原罪,在中国没有安全感,怕个人资产得不到法律保障,也怕秋后算账,所以移民大吉。今年2月11日,加拿大终止了联邦投资移民和联邦企业家移民项目,4万多名中国移民申请者瞬间梦碎。加拿大的大门关闭了,美国、欧洲和香港成为投资移民的热土。

《决定》中还提到依法监管各种所有制经济,这表明国有和私有企业都需要监管,在监管问题上两者没有区别,从去年到今年中央对中石油部门的头头脑脑的腐败进行了严厉惩处,可看出对国企的监管决心。

(五)提出了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改革的新思路。这个新思路主要体现在这样几个方面:一是鉴定国有资产监管的主要功能是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十六大”提出要建立国有资本监管体制,成立了国资委,当初的定义是管人、管事、管资产相结合的国有资本出资人制度和监管体系。这次没有强调管人和管事,而强调要管资本为主。它的含义,意味着今后要少管人、少管事,多管资本,这是国有资本监管功能的重新定位。《决定》当中也讲到了在人的问题上,国有企业的领导人要增加市场化选聘的这个比例,意味着行政任命将减少。同时提出: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薪酬水平、职务待遇、职务消费、业务消费,说明了要通过制度杜绝国企的浪费、合理确定国企人员工资,有些国企的工资待遇太高了,引起了社会各界的不满。

《决定》提出了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组建若干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还提出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二0二0年提到百分之三十,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也就是说国企的巨大收益不能再留给你自己花了用了。国有企业的改革强调要增强社会责任,在保护环境、化解产能过剩等等各个方面都要更多承担社会责任。我上网查了查,我们国家的国企还真不少,如:一类国企:国有超大型垄断性企业或政策性银行,如航天、航空、船舶、兵器、国家电网、网通、电信、移动、电力、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中国有色金属、中国五矿、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二等国企:国资委下属的大型国有企业,“中国”打头的基本都是这一类型,如中国纺织集团、中国化工集团、中国建筑集团、中国钢铁集团、中粮、中国黄金、中国人寿。三等国企:国资下属或其他部委下属的其它大

型国有企业、研究院、四大银行:包括中国轻工业进出口公司、中青旅、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

此外《决定》还对国企中自然垄断行业的改革进行了说明,提出:“国有资本继续控股经营的自然垄断行业,实行以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特许经营、政府监管为主要内容的改革,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实行网运分开、放开竞争性业务,推进公共资源配臵市场化。进一步破除各种形式的行政垄断”。

这里有个名词叫网运分开,它是指有些可以市场化的部分交给市场。比如目前的电网除了输配电外,也可进行电力销售。实行网运分开后,电力销售就可以竞价上网,与输配分开。比如目前许多电网公司还在发电企业买电,然后卖电给用户,这部分可以分离出来,这样电网公司就只做输电业务,主要负责调度,不负责买卖电了。比如我们黑河从俄罗斯购来的电,如果这个公司不被兼并到国家电网的话,如果它的电便宜并且有单独的输送线路,或者租用国家电网的线路,这样老百姓就有取舍,也就打破了国家电网的垄断行为。未来电网、铁路、油气、水网等自然垄断性领域,存在管网与运营分开的可能,但因基础线路的不足,改革的难度也很大。

《决定》在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中还提出“推进水、石油、天然气、电力、交通、电信等领域价格改革,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表明政府将加大对自然垄断性领域的改革力度,改革好了,老百姓会受益很多。

(六)明确了财税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决定》里边讲了24个字,即必须完善立法、明确事权、改革税制、稳定税负、透明预算、提高效率,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但是财税体制改革的核心是16个字。因为前面是一个立法问题,最后一个是结果。第一个思路是想设计一个现在国家治理体系下财税体制的划分,科学划分中央、省、市县各级政府到底该干什么事,提高效率,明确事权,然后才能划分出支出责任,使税制和这种事权划分相适应。

第二个思路是按照上面划清楚的事权和支出责任,确定各级政府到底怎么分税。过去中央和地方都一样,最后大家分税,二五七八分成,个别的税是给地方,改变以后地方基本上就没有什么税了。下一步市县到底要以什么税为主体,省以什么税为主体,国家以什么税为主体,要把这个分的更清楚。现在只是提供了一个基本思路,下一步还要制定基本的方案。

第三个思路是稳定税负非常重要。有人认为是不再实行结构性减税了,我觉得这是误读。上世纪90年代的税制改革或者叫财政税制改革目标很明确,要提高两个比重,一是提高国家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二是提高中央财政收入占国家财政收入的比重。这在当时历史条件下是非常必要的,因为整个国家的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大幅度下滑,中央财政收入占国家财政收入的比重在大幅度下滑。现在这两个目标我认为已经实现了,所以要稳定税负,不能够再往上提高了。

[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之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公布了「383改革方案」,制定了未来几十年中国改革路线图。其中8个改革重点领域为:政府行政管理体制;国家垄断行业;土地所有权及土地制度;金融体系;财税体制;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促进商业创新;进一步开放经济。其中,与财税体制相关的改革,以及中央及地方间职责的界定是政治议程的重点。遗憾的是,中央发表的改革蓝图主要涉及技术层面,而主要问题仍未解决。例如,如何令地方拥有稳定合理的财政收入来源,就并未讨论。]

(七)《决定》提出要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体制机制。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鼓励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

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选择若干试点,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探索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渠道。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

农村土地制度或者说国家的土地制度是一个国家最基础性的制度,在土地制度和农村农业经营体制改革当中,《决定》体现了三个原则,第一个原则是守住底线,所谓底线,一是集体所有制不能变,二是耕地红线不能碰,三是农民的合法权益要能够得到切实的保障。第二原则是问题导向,目前农业和农村包括用地等等确实有很多问题,我们要根据问题导向,有什么问题就去解决什么问题。第三个原则是试点先行。虽然后边这三个地方并没有都提试点,但实际上这三

个重要的举措落实下去,不试点很难做。

农村土地有三类,第一类叫承包地,这次的突破就是把一块地分成了三个权,不同的权有不同的权能,叫“三权分社”。一是所有权是集体所有,这个坚持不能动。二是块是集体的,但是我承包了我拥有承包权。三是我土地自己不种,流转给了第三方,第三方拥有经营权。现在《决定》中新赋予农民的一个权能或者说是要探索实践的,就是第三方拿到经营权的人或者集体,比如一个合作社、一个工商企业,要给它一个抵押担保的权能。在一般情况下,房子可以抵押贷款,但一块土地的经营权怎么进行担保和抵押,这是一种突破,需要进行创新,需要进行试验。第二类是农村集体经营型建设用地,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农村集体经营型建设用地,都可以和城市的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这里关键是看你的用途,这个问题也很复杂,不搞试验也是很难做到。第三类是宅基地,这是最需要稳妥和慎重对待的。《决定》说到要慎重稳妥地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的抵押、担保和转让。宅基地按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但是上面的房子是属于农民个人的,我可以把我的住房财产权进行抵押担保甚至转让,转给谁,是集体内部还是外部,是多大范围并没有讲,所以要进行试点再去推动。

在城镇化问题上,《决定》解决了三个核心问题:人、地、钱,这是城镇化健康发展必须要解决好的三个问题。在人的问题上说的很清楚,要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然后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在地的问题上要健全用途管制,守住耕地红线,从严合理供给城市建设用地。在生态文明里边讲到,要有效调节工业用地和居住用地的比价,因为现实当中工业用地比例偏高,而居住用地的比例偏低,工业用地太便宜,居住用地不能说太高,相对于工业用地要高出很多,背后的原因是价格机制导致的,所以要调整两者之间的比价,就是要提高工业用地比价。钱的问题上除了其它地方讲到的以外,至少还讲了三个途径,对于新的城镇化融资渠道,一是地方政府可以发债,二是允许社会资本进入,三是建立新的政策性银行,包括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金融机构、住宅政策性金融机构等等,这是新的融资方式。

(八)《决定》提出要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完善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和矫正法律,健全社区矫正制度。劳教制度在我国已经实行了五十年,2013年劳教制度被依法废止。但也有法律专家担心劳教制度被废除后,变相的劳教制度还存在,比如训诫中心的出现就是这种

思潮的反映。这个现象其实和我们另一个制度密切相关,那就是信访制度。如果你认为上访是违法的,自然会有出现截访、训诫中心的存在,如果你认为上访是合法的,就不应该出现这种现象。现在对信访制度也有新的思维,上访只要涉及到法院,就纳入法院来解决,其它方面也是该在哪层解决就在哪层解决,尤其强调不能认为上访人员是违法的做法。

(九)《决定》提出将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2012、2013我国新生人口下降300多万。

(十)《决定》提出探索全国统考减少科目、不分文理科、外语等科目社会化考试一年多考。

(十一)《决定》提出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推进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统筹发展。今年2月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合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建立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在医保方面,《决定》提出:“统筹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监管体制综合改革。”2月8日,国务院颁布了《国务院医改办关于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年6月底前,全国各省份必须全面启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工作。昨天的人代会上,卫生部有关领导透露,将在全国开展异地医保试点,对异地养老的退休人员和流动性强的农民工来说是个利好消息。

9.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的决定 篇九

设的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工作总结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的,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的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我院紧跟党的步伐,继在刚刚过去的十一月份学习了《六个为什么》一理论文件后,在校区党委书记的带领和指导下,我们又组织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一文件,通过此次活动的学习,同学们的政治觉悟再一次有所提高。现代表班级团支部,对此次活动工作总结如下:

一、拟定活动计划书。计划书包括活动主题、活动目的、活动形式以及活动步骤四部分。

二、宣传工作的开展。十二月份是我们此次活动的主要时间,团支部书记于十二月上旬以班会的形式向全班同学传达了校区分团委组织学习该文件的决定,做了组织活动的工作安排,要求同学们自主利用时间熟悉该文件的主要内容和传达的主要精神,并决定在第十?周开展讨论班会进行深入讨论和学习。

三、讨论班会的如期开展。我班在2009年12月21日晚在406教室开展了讨论班会,团支部书记主持会议,全班绝大部分同学发表了自己的观点和看法,讨论氛围浓烈,取得

了良好的讨论效果。

四、团支部对讨论班会进行会议整理记录,整理出“08行政管理班级政治理论学习讨论班会记录——关于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此次活动总体上来说是成功的,贯彻落实了校区团支部的方针计划,贯彻落实了该文件的精神,对绝大部分同学的政治理论素养起到了提高的作用。但工作中仍有一些不足:讨论班会有两人未参加,五人未按要求以书面形式写出自己的观点和看法。对于工作中的不足,我团支部会认真总结,并加以改进,对于政治理论学习表现不够上进的同学进行劝导和教育,帮助他们改进和提高。同时,我们会继续发扬成绩,贯彻落实校区团委工作方针,服务于党,服务于人民群众。

10.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的决定 篇十

题的决定心得体会

《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题目的决定》中提到:当前,我国发展进进新阶段,改革进进攻坚期和深水区。必须以强烈的历史使命感,最大限度集中全党全社会聪明,最大限度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勇于啃硬骨头,勇于涉险滩,以更大决心冲破思想观念的束缚、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推动中国特点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

《决定》共六十条,其中“

四、加快转变政府职能(14)健全宏观调控体系”一节中提到:完善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纠正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政绩的偏向,加大资源消耗、环境侵害、生态效益、产能多余、科技创新、安全生产、新增债务等指标的权重,更加重视劳动就业、居民收进、社会保障、人民健康状态。

这“完善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纠正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政绩的偏向,加大资源消耗、环境侵害、生态效益、产能多余、科技创新、安全生产、新增债务等指标的权重”的目的就是为了保障劳动就业、居民收进、社会保障、人民健康状态。更加重视环保与民生,这也是最近几年强调的生态文明建设所要求的。最近几年来,快速的经济发展,的确给我们带来了生活水平的进步,带来了发展的成果,蛋糕是做大了,但高GDP、美丽的数字背后也存在很多题目。为了寻求高GDP,为了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的环境、社会和人民为此付出了很大的代价:资源枯竭、环境污染情况加重、耕地面积降落、社会贫富差距愈来愈大、社会矛盾加重,其缘由一定程度上是由于单纯的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政绩。以GDP为考核指标固然是应当的,但是单纯以GDP为考核指标便不利于社会的健康发展全面发展,重视经济建设的同时不能疏忽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生态建设和社会建设。如今,我国已发现现行的GDP是一个不全面的经济评价指标。单纯考核GDP存在很多缺点,如GDP只斟酌经济过程对自然资源的投进本钱,却不计资源本身的消耗价值和环境污染等外部性本钱,结果造成高估当期经济生产过程的新创造价值。所以GDP不能正确反映一个国家财富的变化,单纯套用GDP理论还会引导人们进进发展和消费的误区。出错误不可怕,可怕的是出错误而不自知,现在,找到了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存在的不足,并逐渐在完善考核评价体系,相信这是一个好的开始。

“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不论是改革还是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都应当坚持从大局动身斟酌题目,有全局观、大局观,惟有完善考核评价体系,才能为发展指明方向,使发展成果真正符合党和人民事业的发展要求,令人民真正从发展成果中受益。

11.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的决定 篇十一

心得体会

刘洪胜

我在近期学习了《中共中央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称《决定》)并结合相关报纸杂志评论,有了自己的一点感受,现在叙述如下。

《决定》首先指出了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重大意义,农村改革正是改革开放的重点,农村改革成败与否关系着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成败。在当前我国在农村改革上取得了较大进步,但随着时代的发展我们将要面对更多的挑战。像城乡资源分配不均衡,农村经济制度体制不健全,农村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低,农产品市场体系,农业社会化服务保障体系不健全等问题还在阻碍着农村经济发展的进程。

《决定》提出了六条制度,七项指标来推进农村改革和农村制度建设。其中健全农村土地管理制度中指出“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中央在正面回答了农村长期以来出现的土地流转问题。农村土地主要是以家庭为单位来进行经营,这在改革初期刺激了农民的生产愿望,使我们告别了 1

大锅饭的模式,促进了发展。可是随着时代发展,以家庭为单位的生产模式的弊端也暴露了出来。这种模式下生产力水平不高,农村很多家庭的生产方式还比较原始,没有先进的生产工具,没有形成产业链,直接导致了农民的收入水平偏低。在有的地区,城市和农村的资源配置比例失衡,许多农村生产力向城市移动,形成了荒地,这都是我们不想看到的现实。在实践层面上,许多地区出现了土地流转。其实国家在2003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中已经肯定了这种行为,在这次的《决定》中又给与了肯定。土地的流转可以实现集约化生产,可以采用先进的生产工具,科学的管理方式,使粮食产量获得较大的提升。同时可以形成完善的农产品市场体系,实现增收,还能使农村多余的生产力进入城市,促进城市建设。当然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要建立在农民自主自愿的基础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现阶段有很多地区出现了一些非法占用农民土地的现象,党和政府是绝对不允许这种现象的。绝对不允许地方政府随意圈占农民土地,在征用农民土地时要做到平等协商,自愿,有偿,而且绝对不准改变土地的所有权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决定》还指出要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健全农业投入保障制度,调整财政支出、固定资产投资、信贷投放结

构,保证各级财政对农业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大幅度增加国家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大幅度提高政府土地出让收益、耕地占用税新增收入用于农业的比例,大幅度增加对中西部地区农村公益性建设项目的投入。”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农村的发展是落后于城市的,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一向落后和我国户籍制度的约束,让占我国人数比例最多的农民活在了阴影之中。加强农业生产成了一句空话。“要让马跑的快,又不给马草吃”这是绝对错误的。中央这次的决定就是要下大力度拉平农村和城市的差距,要让农民有热情,有动力来进行农业生产。这些年来,我们已经可以看到国家对农业生产的扶植和帮助,并且加强了农民的社会保障。最近又有消息,国家已经开始进行农民养老的预算。这一切都是说明党是站在人民这一边,无时无刻不是在为人民着想的。

在《决定》的最后我还看到了中央对地方党组织的要求。重点是要在农村改革发展中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建设有知识有能力的全面的与农民心连心的基层队伍。还要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在群众中树立良好形象,推进农村改革建设的进程。

《决定》中每一句话都体现出党对群众生活的关心,对人民的关怀。做为一名学生党员我会把握党的精神,认真学习,努力工作,为社会主义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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