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承诺书

2024-10-29

长春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承诺书(共15篇)

1.长春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承诺书 篇一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承诺书范文

在现在社会,需要使用承诺书的场合越来越多,承诺书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作出。那么一般承诺书是怎么写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承诺书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为保障食品质量安全,我厂现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产品质量法》、《计量法》、《标准化法》、《食品卫生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符合国家有关产品标准。

二、积极配合执法部门依法进行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

三、保证产品标识标注及食品质量安全标志的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四、保证食品必须经检验合格后出厂,未经检验及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决不出厂。

五、保证食品加工工艺流程科学、合理,生产加工过程严格、规范,对生产关键工序进行严格控制。保证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使用非食用性原辅材料加工食品。

六、保证食品的包装材料、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安全,保持清洁,对食品无污染。

七、保证不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不伪造或冒用厂名厂址,不短斤缺两、不以假充真、不以次充好。

以上承诺请社会各界监督。

承诺单位(签字盖章):xxx

20xx年xx月xx日

2.长春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承诺书 篇二

对企业来说, 优化配送路线, 可以减少配送时间和配送里程, 提高配送效率, 增加车辆利用率, 降低配送成本;可以加快物流速度, 能准时、快速地把货物送到客户的手中, 提高客户满意度;可以使配送作业安排合理化, 提高企业作业效率, 有利于企业提高竞争力与效益。本文以鼎丰真食品有限公司为例, 在阐述启发式算法的基础上, 对其食品运输问题进行优化设计。

2长春鼎丰真食品有限公司配送现状

长春市鼎丰真创办于清末宣统三年 (公元1911年) , 已有近百年的企业发展史, 是吉林省家喻户晓的“中华老字号”食品企业, 日均销售量达35吨, 年销售量近13000吨。公司现拥有11辆额定载重量为4吨的普通厢式车, 在长春市内共有16家分店, 销售网点有35个。为了描述方便, 现对这些销售点进行编号, 其中0店的销售量为其向各个销售点的发货量总和。

3启发式算法原理

一般将构造性算法 (eonstruetive algorithm) 和改进性算法 (improvement algorithms) 称为传统启发式算法。当货运点多、总运量大、需用车辆超过一辆时, 选择汇集式形式路线。首先根据运输车辆每次最高装载量定额, 按就近调车的原则对货运点进行分组;然后按总行程最短的原则, 采用启发式算法分别确定每车沿其本组货运点的绕行次序, 以选定单车运行路线。

4鼎丰真食品有限公司配送路线优化

鼎丰真企业的销售点有数量众多且相对较为分散的特点, 并且其配送中心 (编号0) 位置并不处于众销售网点的中心, 因此本文对长春市内鼎丰真食品配送路线进行分区优化。通过对鼎丰真销售网络分布的了解, 采取实载率最大原则, 将该网络分成六个区域, 并分别对这六个区域的配送路线进行优化。区域一为 (0, 6, 13, 14, 24, 39, 44) , 区域二为 (0, 1, 2, 9, 10, 17, 32, 38, 43, 46, 49, ) , 区域三为 (0, 5, 16, 18, 20, 23, 26, 28, 30, 31, 36) , 区域四为 (0, 8, 11, 28, 40, 42, ) , 区域五为 (0, 3, 4, 7, 12, 21, 22, 27, 41, 45) , 区域六为 (0, 15, 29, 34, 47, 48) 。

本文选取区域三, 采用启发式算法进行重点分析, 可将此问题归为运筹学中的货郎担问题, 以每周转的总行程最短为最优。

根据以上分区, 得知区域三有9家销售网点, 有鼎丰真红旗街店1家鼎丰真店面, 如图4.1中用三角形标记处。以上十家店铺为货郎担问题中的货运点, 鼎丰真四道街店为配送点, 为方便计算, 将各点进行重新标号:原编号-新编号, 0-0, 26-1, 28-2, 5-3, 16-4, 36-5, 31-6, 20-7, 23-8, 18-9, 30-10。

首先计算各货运点的收货量总和为3.94t<4t, 因此, 区域三只需要一辆车进行配送。

①确定里程矩阵, 求货运点里程系数Lj。

undefined

②确定初选循环回路。

按Lj值由大到小, 依次选取三个货运点 (B0, B10, B9) 组成初选循环回路, 其货运点数R=3。

B0—B10—B9—B0

③确定插入货运点。

在剩余的货运点中选取Lj较大者 (B7) 为待插入货运点

④计算各路插入货运点后的里程增量Δij:

Δ0, 10=L0, 7+L7, 10-L0, 10=1;

Δ0, 9=L0, 7+L7, 9-L0, 9=1.6;

Δ10, 9=L10, 7+L7, 9-L10, 9=0;

⑤确定插入位置, 组织新回路。

选取Δ最小的路段作为插入货运点的路段, 组成新回路:

B0—B10—B7—B9—B0

⑥因为循环回路的货运点数为10, 所以继续选定下一个货运点, 计算插入该点后的里程增量, 直至所有货运点全都进入循环回路。共经过8次插入点, 最终得到两种最优回路:

方案一:

B0—B2—B6—B8—B10—B3—B1—B4—B5—B7—B9—B0

方案二:

B0—B2—B6—B8—B10—B3—B4—B1—B5—B7—B8—B0

计算其行驶路程分别为:

L1=L2=21.74 (km)

因此, 对于区域三, 有两条最优行驶方案。同理, 可对其他五个区域进行优化设计, 在一般情况下 (指无大型节日和企业优惠活动等) , 长春鼎丰真对其市区内店面和销售网点的食品配送可用9辆载重量为4吨的普通箱式车完成, 本文按照货运点的分布规律将其分为六个区域, 各区域的车辆数, 各辆车的行驶路程、实际载重量和实载率如下:

区域一:B0—B39—B13—B14—B26—B6—B44—B0;1辆车;往返距离19.61km;实际载重量3.85t;实载率96.25%。

区域二:1号车, B0—B49—B46—B0, 2号车, B0—B17—B2—B10, 3号车, B0—B38—B9—B32—B1—B43—B0, 4号车, B0—B1—B0;4辆车;实际载重量19.05t;实载率分别为91.5%, 86.5%, 100%, 97.75%。

区域三:B0—B28—B31—B23—B30—B5—B26 (B26—B5) —B16—B36—B20—B18—B0, 往返距离21.74km;实际载重量3.94t;实载率98.5%。

区域四:B0—B35—B8—B42—B40—B11—B0, 1辆车, 往返距离18.6km;实际载重量3.22t;实载率80.5%。

区域五:B0—B21—B37—B12—B45—B4—B3—B22—B41—B7—B27—B0, 1辆车, 往返距离44.51km, 实际载重量3.78t;实载率94.5%。

区域六:B0—B15—B29—B34—B48—B47—B0, 1辆车, 往返距离45.2km, 实际载重量3.98t;实载率99.5%。

将各区域内的配送路线绘制在一张地图上, 即得出总体配送路线图, 如图1。其中, 区域三内的B5、B26、B16距离较近且配送方案中为连续配送, 可将这三点视为一点。

5结语

通过计算结果可知, 所得到的的优化设计结果可使该公司的运输质量提高。具体实施过程中还可以考虑以下几点:第一, 在优化目标上还可考虑费用及时间窗, 使配送成本最低以及能准时、快速地把货物送到客户的手中, 提高客户满意度, 从而增强企业竞争力。第二, 研究结合GIS对企业物流配送路径优化, 以及基于物联网应用的物流配送模式设计。第三, 完善地理信息系统的数据库更新能力, 设计出针对企业物流配送的地理信息系统。第四, 由于食品货物有保质期限制, 且调查中发现鼎丰真企业提供过期食品回收服务, 因此, 在实际配送过程中应考虑逆向物流。

摘要:在整个物流系统中, 配送是与消费者有着密切关联的一个重要环节, 而物流配送中的路径优化, 则在物流系统优化环节中起关键作用。文中以长春市鼎丰真食品有限公司为例, 采用启发式算法对其现行配送路线进行优化设计, 取得了满意的计算结果。

关键词:物流配送,路径优化,启发式算法,鼎丰真

参考文献

[1]陈萍.启发式算法及其在车辆路径问题中的应用[D].北京:北京交通大学, 2009.

[2]戴彤炎, 孙学琴.运输组织学[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 2012, 82.

3.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承诺书 篇三

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承诺书

为了确保食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本企业特向社会郑重承诺:

一、本企业生产的食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质量安全规定,满足保障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的要求。

二、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规定组织生产,保证持续满足食品质量安全的环境条件和相应的卫生条件。

三、严格执行原辅材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包装材料、容器的进货验收制度,核对每批原辅材料检验合格证明,批批留样,及时向企业所在地区县质监局报告原辅材料进货及检验、合格证明等情况。

四、严格执行出厂检验制度,产品生产记录、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完整齐全,产品批批检验、批批留样,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出厂销售,售出的产品要具有可追溯性,发生问题要及时召回。

五、不违反国家规定使用或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的添加剂或其它添加物质全部到企业所在地区县质监局备案,并要按照《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04)的要求在产品标签标识中明示添加剂使用情况。

六、不在食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不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原料加工食品;不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不伪造或者冒用质量标志。

七、不使用应获证而未获证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或食品包装容器进行生产加工活动。

八、不超出许可范围生产加工食品。

九、委托或受委托加工食品时,及时到市质监局办理委托加工备案手续。

十、自觉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倡导行业自律,切实履行企业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义务。

生产企业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4.长春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承诺书 篇四

关于严厉打击使用含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食品非添加剂餐饮服务业加工企业承诺书

为贯彻落实4月21日全国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开展使用含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食品非法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对此,本县要求各药品生产企业应认真核对所生产的品种,对生产“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卫生部公布)和“饲料、养殖中禁用药物和物质清单”(农业部公布)中相关药品的,应在标签或说明书上加印或加贴“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等警示标识。原料药应在标签上加印或加贴;制剂(局部用药除外)应在标签或说明书上加印或加贴,制剂品种应包括含该类活性成分的复方制剂。各有关药品生产企业应于2011年6月29日前将变更后的说明书或标签报县局药品注册处备案;2011年7月1日后出厂产品的标签或说明书上必须加印或加贴“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等警示标识。县药监局将在网站上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对举报属实者进行奖励。

12部门合力严打滥用添加剂

日前,县食品安全委员会下发《江口县食安协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以下简称:专项工作)。专项工作由县食安委统一领导,成立由卫监所、质检局、农牧科技局、发改局、疾控中心、工商局、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安局等12部门组成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乡镇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

各部门职责一览:

——食用农产品

由县农牧科技局和有农业园区的乡政府负责

开展农资专项治理、“瘦肉精”专项整治、生鲜乳专项整治、饲料专项整治和严禁使用含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食品非法添加剂专项整治等活动。

——食品生产环节

由县质监部门负责

严格实施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加强对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落实责任制;规范和提高食品生产企业的基础管理水平;严格按照地、县二级食品安全监管计划等。监督企业严格执行不合格品管 2 理制度及召回制度,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相关产品的无害化处理和销毁,并保存好相关处置记录。严厉打击不合格品或过期食品回用的违法行为。

——食品流通环节

由县工商部门负责

加强对使用含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食品非法添加剂和食品添加剂及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检测工作力度,将易于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滥用的食品添加剂作为食品质量检测的重点指标,扩大抽检范围,增加抽检频次。

——餐饮服务环节

由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

组织开展添加剂使用专项整治,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添加行为,监督指导餐饮单位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并开展全面监督检查,继续深化和完善已经建立的有效监管机制,强化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现场快速检测,强化餐饮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强化餐饮食品安全的社会监督,强化宣传教育,形成制度机制,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依法加强食品安全标准管理。

——生猪定点屠宰环节

由县发改局负责

严格生猪进厂验收制度,把好生猪入厂关,进厂生猪必须来自非疫区,并持有产地检疫合格证明,生猪至少提前3小时进厂待宰。

本承诺书一式二份,县食安委办存档一份,责任承诺单位一份。

承诺单位:

负责人:

责任承诺单位:

责任人: O一一年六月二十六日

5.食品加工小作坊承诺书 篇五

一、生产加工环境、生产条件、从业人员等达到基本的食品质量安全卫生要求;严格按照审报工艺流程,食品各家配方生产加工食品。

二、不用非食用原料生产食品,不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不滥用食品添加剂,不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

三、不生产销售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四、不生产销售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染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异常的食品;

五、不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生产食品;

六、不使用危害人体健康的化学品、洗涤剂清洗处理动物的头、蹄、内脏用于食品生产加工;

七、不使用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肉类生产食品;

八、不销售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九、不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十、不生产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十一、不生产销售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

十二、做好原料、产品检验工作,建立原料采购、检验、登记制度,食品销售台帐登记制度,实现产品可追溯。

本单位严格履行以上承诺,如果违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罚。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食品生产加工类小作坊名称:

地点: 电话:

负责人:(签名、盖章、手印)

监管责任人: 公章:

监督举报电报:

6.长春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承诺书 篇六

H1:用于在食品加工过程中有可能与食品发生接触的设备或机械部件上。它所有原材料或成分必须满足FDA (美国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局) 的美国联邦法规安全准则指导21条CFR178.3750的要求。

H2:用于在食品加工过程中不可能与食品接触的设备或机械部件上。该类润滑剂不得含有锑、砷、镉、铅、汞、硒等重金属, 也不得含有致癌物、突变剂、致畸剂和无机酸。

H3:典型的乳化油 (水溶性油) 或食用油, 主要用于清洁和防止挂钩、手推车或类似设备生锈。

在了解了食品级润滑剂后, 您可能会问:为什么食品生产企业一定要用食品级润滑剂呢?为什么不能用工业级的润滑剂呢?回答这个问题, 要从5个方面来阐述。

第一, 这是对人类生命和健康的尊重:食品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 关系到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利益, 是全世界都在关注的问题, 不安全的食品将严重损害消费者的健康甚至危害消费者的生命。例如, 2008年10月6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 云南省红河州6名患者使用了标示为黑龙江省完达山制药厂生产的两批刺五加注射液 (批号:2007122721、2007121511, 规格:100mL/瓶) 出现严重不良反应, 其中有3例死亡。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调查, 这是一起严重的药品污染事件。

第二, 国家政策法规和国际通行质量管理体系GM P (生产和质量管理规范) 和HACC P (危害分析和临界控制点计划) 的要求:由于食品不安全事件不断地发生, 国家对食品安全非常重视, 在加快完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同时, 要求对所有食品企业建立信用档案。西方和东南亚等国家除在药品生产企业推行GMP和HACCP外, 早就在食品领域推广GMP和HACCP质量管理体系。目前, 我们国家除在药品行业推行G M P和HACCP外, 食品行业也正在推行这两个质量管理体系。如果一个食品企业要获得GMP和HACCP认证, 就必须使用食品级润滑剂。

在HACCP认证体系中, 主要有3大危害:物理危害、化学品危害、生物危害, 润滑剂则归纳为化学品危害, 而食品级润滑剂不被列入化学品危害范畴。此外, 对于食品出口企业来说, 不使用食品级润滑剂, 其产品就无法出口。

第三, 工业级润滑剂含有大量的有害物质:由于工业级润滑剂基础油精度不够, 含有多达16种多环芳香烃的致癌物, 如3.4苯并芘、苯、甲苯、苯酚等。此外, 由于工业级润滑剂为了增强其性能, 使用的添加剂含有重金属、硫、磷和氯等有毒有害成分, 会对人类健康产生极大的危害。

第四, 食品企业承受不起打击:由于食品生产企业在设备运行和维修保养过程中, 不可避免的会发生润滑油的跑、冒、滴、漏等情况。此外, 像食品饮料的封盖机、食品传送履带等部位, 润滑剂可能会与食品直接接触, 这就容易造成食品的污染。如果不用食品级润滑剂就会导致食品被污染。例如, 1996年, 因产品受润滑油污染, 一家大型美国肉类加工企业召回了4740磅 (2125公斤) 火鸡肉香肠, 而在使用食品级润滑油后, 一年仅召回31磅。

1998年, 重量490000磅 (223吨) 的烟熏去骨火腿肉, 被史密斯菲尔德食品公司 (Smithfield Foods) 召回, 因为产品遭受到齿轮油的污染, 几个客户投诉火腿肉有“坏味道”、吃下之后喉咙疼痛, 如火燃烧一般长达3小时。

2000年9月1日, 英国特伦特河畔斯托克市委员会确认, 在一罐婴儿食品的检测中发现含有有毒物质。经过调查, 发现这罐全球品牌婴儿食品受矿物润滑油污染, 该润滑油可能来自食品加工设备或来自罐装生产工艺。

2002年11月, 五合一口味的1.25公升瓶装饮料产品, “Big Thirst大渴”被召回, 因为产品被润滑油污染。该产品已经销到维多利亚省的NQR连锁店。澳大利亚食品标准局表示, 该润滑油可能会引发消费者过敏反应, 必须全部召回。

20 02年, 丹麦Vida bae k的奶粉制造商Arinco, 发现产品受到污染。从1月3日~6月28日共计生产了110 0吨Vid a b a e k奶粉。泰国的客户抱怨奶粉里发现了浅灰色粉末状物质。Arinco公司展开调查, 最终追溯至奶粉包装厂, 有一个旧转轴的齿轮箱中, 发现二分之一到四分之三公升的润滑油里, 含有极细的铁颗粒, 油经过了一个球形的连接器通路, 渗入到奶粉中的。

2008年9月15日, 台湾一家知名食品公司生产的苹果奶被润滑油污染事件, 幸好, 该公司使用食品级润滑油, 孩童食用96小时后, 未出现身体不适。

食品生产企业一旦发生上述污染事件, 如果被媒体报道后, 不但其产品销量大降 (甚至销不出去) , 而且对其品牌是致命的打击, 会极大地损害食品企业自身的形象和名誉。此外, 政府也会对企业进行处罚, 法人代表有可能被拘留甚至判刑, 企业的效益就会一落千丈。像黑龙江完达山制药厂被处以10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与经营的处罚, 所有当事人及法人代表均已判刑, 河北的三鹿奶粉也是一样。因此, 对食品生产企业来说这是承受不起的打击。

第五, 生产成本问题:一些食品生产企业对食品级润滑剂存在误解, 认为食品级润滑剂太贵, 会增加企业的成本, 其实总体算起来不但不会增加成本还会给企业带来额外的利益。食品级润滑剂除了有工业润滑剂的一切功能外, 还可以有效地防止细菌和微生物的繁殖, 并且食品级润滑剂对水、蒸汽及酸碱环境有优良的耐受性, 所以还可以有效地延长换油周期, 提高生产力, 降低生产成本。最为重要的是, 食品级润滑剂无毒无害, 符合食品安全法的一切要求。如果使用工业级润滑剂, 一旦发生食品污染事件, 企业品牌的无形资产就会化为乌有、销量会急剧下降。此外, 还要赔偿消费者的经济损失。企业还可能被禁止从事食品加工或药品生产, 即使允许生产, 要恢复到污染前得水平, 还需要进行大量社会公关 (需要花费大量的费用) , 这是食品生产得不偿失和最不明智的做法。

7.长春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承诺书 篇七

为了进一步全面提高肉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放心的消费环境,强化肉品安全工作职责,完善肉品安全监管措施,确保我县畜禽屠宰企业的肉品质量安全,与畜禽屠宰企业签定肉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一、肉品质量安全承诺

1、守法经营。我们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吉林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按照标准进行检验,确保肉产品质量安全。

2、诚实守信。作为当地的畜禽屠宰企业,我们将恪守职业道德,坚决杜绝和抵制一切违法、违规和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3、实行追溯。建立畜禽进厂验收制度和台账管理制度,实现肉品质量安全可追溯。

4、严格收购。畜禽收购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每头(只)进厂时必须带有免疫耳标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车辆消毒证明和非疫区证明。拒收一切病死畜禽和注水畜禽。

5、严格检验。宰前、宰后实行严格的检疫检验制度,经检验合格的屠宰产品加盖检疫合格章和产品品质检验合格章,随货通行附有产品检疫合格证证明、产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和车辆消毒证明。

6、确保安全。严格执行无害化处理制度,对宰前发现的疑似病畜禽应进行隔离观察,对病畜禽、屠宰过程中发现的病害肉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严格禁止屠宰含“瘦肉精”的、注水及注入其他物质的畜禽。

二、责任追究

1、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履行其肉品质量安全承诺。

2、如违反食品质量安全承诺,按照《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吉林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等的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承诺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

8.长春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承诺书 篇八

食品卫生许可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审批)(审批类)

审批项目名称:食品卫生许可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审批)(审批类)

审批项目编号:BJXCXSAWS003-01-2002

审批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六章第十九条、第二十七条(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9号)、《食品卫生监督程序》第三章第十二条(卫生部1997年3月15日第50号令)

审批程序:

一、受理

(一)申办人到北京市西城区经济服务大厅咨询、领取申请表和资料。

(二)申办人首次申请提交材料:

1、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资格证明(董事会决议、章程或任命文件)(依据卫生部1997年3月15日第50号令《食品卫生监督程序》第三章第十二条、北京市卫生局京卫疾控字[2002]71号《北京市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第六条);

2、生产经营场地场所的房屋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依据卫生部1997年3月15日第50号令《食品卫生监督程序》第三章第十二条、北京市卫生局京卫疾控字[2002]71号《北京市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第六条);

3、生产经营场所场地平面布局图(依据卫生部1997年3月15日第50号令《食品卫生监督程序》第三章第十二条、北京市卫生局京卫疾控字[2002]71号《北京市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第六条);

4、产品配方、生产工艺流程图和说明,产品包装材料、标签、说明书样稿(依据卫生部1997年3月15日第50号令《食品卫生监督程序》第三章第十二条、北京市卫生局京卫疾控字[2002]71号《北京市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第六条);

5、产品或试产样品卫生检验报告和产品执行标准(含企业标准)(依据卫生部1997年3月15日第50号令《食品卫生监督程序》第三章第十二条、北京市卫生局京卫疾控字[2002]71号《北京市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第六条);

6、企业卫生管理的组织和制度的资料(依据卫生部1997年3月15日第50号令《食品卫生监督程序》第三章第十二条、北京市卫生局京卫疾控字[2002]71号《北京市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第六条);

7、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竣工验收卫生认可书(依据卫生部1997年3月15日第50号令《食品卫生监督程序》第三章第十二条、北京市卫生局京卫疾控字[2002]71号《北京市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第六条);

8、实验室设置情况及可检测项目(依据卫生部1997年3月15日第50号令《食品卫生监督程序》第三章第十二条、北京市卫生局京卫疾控字[2002]71号《北京市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第六条);

9、食品的委托加工还需提交委托加工合同书和受委托加工企业卫生许可证,且受委托企业卫生许可证项目中应含有与委托加工产品相同工艺的产品(依据卫生部1997年3月15日第50号令《食品卫生监督程序》第三章第十二条、北京市卫生局京卫疾控字[2002]71号《北京市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第六条);

10、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申请书;

11、卫生设施配备资料。

标准: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本岗位责任人:西城区政府经济服务大厅卫生局窗口疾病控制中心窗口受理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按标准查验申办材料。

对申办材料符合标准的,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受理,填发《建设项目食品卫生预防性卫生审查受理通知书》,填写审批流程表,将申办材料转审核人员。

对申办材料不齐全的,填写《建设项目食品卫生预防性卫生审查补充材料通知书》交申办人。

对申办材料不符合标准的,不予受理,填写《建设项目食品卫生预防性卫生审查不予受理通知书》交申办人,并向卫生监督所备案。

工作时限:即时

二、审核:

标准:

1、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2、《食品卫生国际标准汇编》(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标准处编1992,1995,1997,1999,)及《食品卫生标准使用手册》;

3、(食品企业卫生范围GB8950-GB8957,GB12693-GB12698,GB13122-91,GB14881-94,GB17403-GB17404);

4、(《北京市学生营养午餐卫生管理办法(试行)》京卫防字 [1999]91号,1999年7月19日);

5、(《北京市送餐企业卫生规范(试行)》京卫防字[1999]94号,1999年7月21日);

6、(《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10号2000年1月16日);

7、(《北京市小型餐饮业生产经营场所及设施卫生标准》京卫防字[1998]133号;

8、(《北京市中小学校学生食堂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京卫疾控字[2002]57号);

本岗位责任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食品卫生科审核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审查标准进行现场勘验审查。

符合审查标准的,提出“同意”的审核意见,将申办材料和审核意见转复审人员。制作“建设项目审查认可书”,并通知建设单位,准予施工。

不符合标准的,中止审核,在签署本项申请“中止审核”的意见和理由,提出整改意见,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按整改意见组织施工。审核人员将“中止审核”通知书交受理人员备案。申办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限30个工作日内整改。在此期间内申请人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违反者按无证经营由卫生局予以行政处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整改后经审核人员复验,合格者材料转复审人员;不合格者终结审批,在审批流程表上签署“本项申请不予批准”的终结意见及理由后转复审人员。

工作时限:5个工作日

三、复审

标准:同审核标准

本岗位责任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食品卫生科科长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审核标准进行复审。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食品卫生科在2个工作日内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现场验收。

对符合标准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食品卫生科制作“建设项目设计审查认可书”,食品卫生科科长签署“同意”的意见,并在审批流程表上填写“同意”的复审意见后转审定人员。

不符合标准的,提出“不同意”的复审意见及理由,与审核人员意见一并转审定人员,并填写审批流程表。

工作时限:4个工作日

四、审定:

标准:同审核标准

岗位责任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各科(队)长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审核标准在5个工作日内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现场验收,制作“竣工验收认可书”,同意复审意见的,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各科(队)长在“竣工验收认可书”上签署“同意”的意见,并在审批流程表上填写“同意”的审定意见,退受理人员。

不同意复审意见的,提出审定意见及理由,在审批流程表上填写“不同意”的审定意见,退受理人员。

工作时限:5个工作日

五、告知

工作标准:

1、及时、准确告知申办人审批结果;

2、制发文书完整、正确、有效;

3、留存归档的审批文书材料齐全、规范。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工作标准进行告知,制发审批文书并归档。

对符合标准的,制作、登记、核发《卫生许可证》(依据卫生部1997年3月15日第50号令《食品卫生监督程序》第三章第十二条、北京市卫生局京卫疾控字[2002]71号《北京市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

对退回的中止件,必须将需要补齐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要求及申办人的相关权利、投诉渠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办人,并将申办材料退申办人。

对不予批准件,填写《食品卫生许可证申请不予批准通知书》,必须将理由及申办人的相关权利、投诉渠道以书面形式告知申办人,并将申办材料退申办人。

9.论食品生产企业黑名单制度 篇九

1.1 黑名单制度的起源和现状

黑名单一词来源于著名的牛津和剑桥等学校。“学术黑名单”作为学校的一项管理举措, 行之有效。起源于学校的这一方法, 被当时一位英国商人用以惩戒那些时常赊欠不还、不讲信用的顾客。此后商人们争相模仿, 各行各业都兴起了黑名单的使用。1950年, 美国国会通过了《麦卡伦法案》, 编制了各种黑名单, 按名逮捕大批专制人士。黑名单的做法由此而固定下来了。自此, 黑名单制度在政、商、学界都被广泛运用。

今年的中央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 对违背市场竞争规则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企业建立黑名单制度, 并强调“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让守信者一路畅通”。2014年5月, 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企业信息公示条例 (征求意见稿) 》中, 提出针对企业的约束机制:经营异常名录制度, 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制度, 信用修复制度等。

目前, 黑名单制度在我国已经被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根据笔者查阅的资料大体罗列如下:药品管理黑名单, 航空黑名单, 网购违法经营黑名单, 券商黑名单, 就业黑名单, 土地黑名单, 环评黑名单, 行贿黑名单以及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等。我们不难发现, 目前实施黑名单的主体主要是法院、行政机关、行业协会以及市场经营者。

我国已有十几个部委设立黑名单制度, 其中最知名的当属中国人民银行的信用黑名单制度和法院系统的老赖黑名单制度, 前者并不对社会公开, 后者可在最高人民法院的官网上查询。虽然黑名单制度在现实中已经发挥了显著效果, 但不乏争议。例如, 中国首例“航空黑名单案”, 春秋航空黑名单事件, 涉及到经营者是否滥用契约自由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 还引发了人格权和公共安全冲突的思考。

假物件渗透在当代中国人的方方面面几乎无一人能够避免, 食品作为人们的入口货, 它的质量更是和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息息相关。反映在食品行业, 最主要的还是食品质量安全问题。美国经济学家尼尔逊 (1970) 将商品划分为三类:搜寻品、经验品和信任品。根据分类, 我们认为食品具有经验品和信任品的特性。此外, 现代食品供应链变长, 食物中危害来源的途径更加广泛和具有不确定性, 根据有限的信息显示, 消费者通常无法准确识别食品的安全性和健康性。以上种种客观的约束不能, 进一步加深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机会主义心态, 纵容自己隐瞒信息, 侵害消费者权益, 来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因此, 我们亟需完善监管手段, 食品安全领域的黑名单制度应运而生。

1.2 黑名单制度的理论基础

1.2.1 概念

何为黑名单?学界对此尚无定论。刘平教授将黑名单定义为“特定机构依据相关职权或者授权, 对具有危害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个人或者组织, 通过向社会进行公示或者设立不良记录等方式, 对其进行行为限制或者不良信用揭示的一种管理行为”。有学者基于经济法基础理论认为, 黑名单制度是政府针对经营者、经营者针对消费者的严重违法或违约行为, 采取公布违法行为, 限制、剥夺权利等监管手段或惩戒措施的制度。

1.2.2 法律责任

黑名单制度本质上是强者对弱者实施的一项制度。黑名单制度的主体通常一方是政府或经营者, 另一方是经营者或消费者。政府对经营者实施黑名单制度, 通常会对进入黑名单的经营者加强监管, 甚至将黑名单者在媒体上曝光, 或者取消其某种资格等。经营者对消费者实施黑名单制度, 通常会限制消费者参与某业务或拒绝为消费者提供服务。本文所探讨的食品安全黑名单制度, 仅指政府对食品生产企业的黑名单管理。

1.2.3 设立依据

以我国现行法律为证, 《产品质量法》中第17条规定, “逾期不改正的, 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予以公告”, 该法条将政府黑名单视为一种法律责任。政府将黑名单者向社会公布, 使其经济信誉受到损失, 此时经营者承担的是经济信誉责任;政府剥夺黑名单者从事某种经济活动的资格, 限制其从事某些经济行为, 此时经营者承担的是经济行为责任。经济信誉责任和经济行为责任是经济法的责任形式。因此, 食品安全黑名单制度可视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一种法律责任。关于被列入黑名单是否属于行政处罚, 学界也有不同的看法。

2 食品生产企业黑名单制度

2.1 食品生产企业黑名单制度实施现状

目前, 虽然我国对食品生产企业已经构建了比较完善的监管系统, 但实际监管效果亟待提高, 政府监管部门希望通过黑名单制度完善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 因此黑名单制度应运而生。我国许多省、市都已开始实施食品生产企业黑名单制度, 并且定期发布信息, 在官方媒体平台公布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

截止2014年6月, 我国已有多省发布了专门的“食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办法”。这些办法性质为地方规范性文件, 发布部门为各省市的食品安全委员会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制定宗旨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推进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 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法律义务。

2.2 食品生产企业黑名单制度主要内容——以浙江省为例

《浙江省食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办法 (试行) 》于2014年1月1日正式生效。该办法第二条明确了实施主体, 食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办法是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将有不良行为记录的生产经营者列入“黑名单”, 报请同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向社会公布, 并实施重点监督管理的制度。

办法第五条列出了食品生产经营者涉及以下十二种情形的, 应归入“黑名单”管理。包括, 在生产加工运输等过程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 加工销售不合格肉类, 不依法适用添加剂, 仿冒商标或伪造信息, 因管理不善发生三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 被新闻媒体曝光影响恶劣, 拒不接受监管和执法, 抽检不够合格未按期整改等情形。

食品安全“黑名单”实行动态个案评定和发布管理制度, 由当地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交由各级政府政务网站或新闻媒体发布。定期销榜管理制度的期限为一年, 在期限届满前两个月由经营者自行提出申请, 对于整改完成或未出现以上十二中情形的可由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撤销黑名单。这十二中情形已大致囊括了食品安全法中规定的生产经营者的违法行为, 而此前甘肃发布的黑名单管理办法只列明了七种情形。

办法还规定, 各地应把列入“黑名单”的生产经营者纳入当地社会信用奖惩系统, 落实惩戒措施。事实上, 黑名单制度是近年来我国为完善食品监管而实施的一项失信惩戒制度。黑名单制度是社会信用体系的一部分, 它的建立与运行说明我国失信惩戒机制已开始发挥作用。惩戒制度按制度规则不同, 可分为行政司法惩戒和市场道德惩戒。笔者认为, 食品生产企业黑名单制度同时包含了以上两种属性。首先, 依据上文对黑名单性质的分析, 黑名单是一种法律责任, 在这里是指食品监管部门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违法行为实施的一种行政处罚。其次, 黑名单制度作为一种以向社会 (包括消费者和其他市场经营主体) 公开信息为手段的制度, 具有明显的市场道德惩戒性质。对于市场主体而言, 信誉折损往往会导致更大的经济损失。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除依法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外, 对被列入“黑名单”的食品生产企业还应实施相应的监管措施。办法规定, (一) 列入“黑名单”期间, 生产经营者必须每个季度向所在县 (市、区)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报告一次食品安全生产经营情况。 (二) 县 (市、区)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被列为“黑名单”的生产经营者重点监管, 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监督检查, 督促整改情况, 直至整改达标。 (三) 被列入“黑名单”的, 其生产经营者、主要负责人及产品三年内不得参加各种评先、选优活动。 (四) 被列入“黑名单”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取消当年申报各级财政扶持项目资格, 并两年内不得申报。这体现了黑名单制度对失信企业发挥了“一处违法, 处处受限”的作用。

设区市和县 (市) 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结合本地区食品安全实际, 制定本辖区食品安全“黑名单”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 由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依照监管职责具体实施, 并抓好落实。继浙江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食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办法》之后, 杭州、温州、绍兴、嘉兴、义乌、临安、宁波、台州以及镇海等市陆续开始公布本辖区食品生产企业黑名单, 截至2014年6月, 累计公布黑名单企业一百多家。

2.3 食品安全黑名单制度实施效果

食品企业黑名单公布以后, 导致部分食品企业无法申请获得贷款或贷款因存在风险事由被撤销。信誉是企业存在的发展的必不可少的资本要素, 是企业的无形资本, 可以为企业带来高附加值利益。反之, 如果企业失去它, 那么不仅损失惨重, 甚至连生存都岌岌可危。具体表现在:信誉是企业筹集资本的保障。如今, 融资难成了广大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 这自然包括大多数的食品企业。食品企业信用缺失将直接导致融资困难, 在金融市场会遭到排斥, 严重制约企业的长远发展。因此, 企业想要获得资金, 必须诚信对待自己的顾客, 诚信对待与自己有业务往来的机构, 诚信对待自己的员工。正所谓“厚德以载物”, 是企业经营的基础。这足以见得“黑名单”起到了一定的警示和惩戒作用, 这种严厉的惩戒方式会引导食品企业重视信誉, 不敢为失信违法之事。从而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食品的安全生产问题。

3 食品生产企业黑名单制度存在问题及完善建议

3.1 食品生产企业黑名单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关于黑名单制度, 大多数学者持谨慎态度, 认为它的适用具有较大局限性, 可能会导致不公平公正、政府寻租行为等问题出现。以此观点推之, 食品安全领域的黑名单制度也只是现阶段食品安全监管一个配套的临时过渡机制。

3.1.1 法律依据缺乏

据“黑名单”有无法定依据来分, 可分为有法定依据和无法定依据两类。有法定依据主要是指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明确规定, 设立并实施“黑名单”。无法定依据是指一些政府部门针对无法失信行为实施的“黑名单”, 现有法律、法规, 规章中没有相应的依据。当前政府实施黑名单制度的主要依据是政府文件, 而不是法律。《食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办法》的性质是地方规范性文件, 其内容依据来自《食品安全法》、《公司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 但仍有部分内容没有确切的法律依据, 比如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以及企业权利救济方式。由于缺少法律规范制约, 越来越多的政府部门把黑名单制度作为一种对市场经营者的管理手段和惩罚措施。由此带来的问题是, 政府任意扩充自己的权力, 侵害了经营者的权利。笔者认为食品安全黑名单是具有惩罚性质的具体行政行为, 依据我国行政法, 应当由法律或行政法规来规定。

3.1.2 实施主体不明确

食安办是设计黑名单制度的主体, 自己制定规则自己执行。这将导致一个不可避免的趋势——制定规则者试图免除或减轻自己责任的倾向, 而容易忽视经营者的权益。这违背了规则制定中权利制约和平衡的原则, 且不符合实体正义的要求。只有明确实施主体, 才能明确责任主体, 权责一致是保障一项制度运行最好的方式。

3.1.3 程序权利保障不足

对于企业被列入黑名单管理的行为, 当事人是否有事前知情权、申诉抗辩权、申请撤销权, 是否能获得司法救济, 以上对当事人权利保障条款的落实情况有待提升。其一, 申请撤销权, 浙江、河北、辽宁和甘肃等省的管理办法中都明确加以规定, 一年期满, 整改完成或无其他违法是由, 生产经营者可以申请销榜。其二, 事前知情权和申请抗辩权, 在浙江“办法”中没有设计该权利的条款, 而其它三省的“办法”中第七条给予明确的规定。例如, 《甘肃省食品安全黑名单制度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二款, “关于信息告知的规定。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符合列入“黑名单”情形的, 应当告知当事人, 并听取其陈述和申辩意见, 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 应当采纳。”其三, 各省“办法”都没有关于司法救济的内容。一旦提出司法救济对于政府是个难题, 基于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部分行为没有法律依据, 可能会导致在诉讼中处于不利地位。

3.2 完善建议

首先, 政府及其相关职权部门需谨慎使用“黑名单”, “黑名单”作为“荣誉罚”可能会对企业的信誉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甚至造成企业破产消亡。所以, 行政力量介入市场管理时须持审慎态度, 不仅需要做好食品安全的监督工作, 也要保护食品生产企业该有的权益。这也是法治政府、责任政府的要求。

完善和有效落实黑名单制度的行政和司法救济措施。管理办法中已经规定了当事人拥有事前知情权、申诉抗辩权、申请撤销权。此外, 学界有完善司法救济的声音。食品安全黑名单管理中的部分措施属于行政处罚行为, 那么当事人不满具体行政行为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并且行政行为属于行政诉讼法的受案范围, 即食品生产经营者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时可以提起诉讼维权。

(作者自注:正式发布《食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办法》的已有:甘肃省 (2011年10月17日实施) 河北省 (2012年1月1日实施) 辽宁省 (2013年9月11日实施) 和浙江省 (2014年1月1日实施)

参考文献

[1]刘平, 史莉莉《行政‘黑名单’的法律问题探究讨》[J].《法学论坛》2006, 01.

[2]张家宇.经济法视阈下的黑名单制度研究[J].陕西:延安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 2013.

10.企业安全生产承诺书 篇十

一、依法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齐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设置安全生产管理专职机构或者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保证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独立行使安全管理职权。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各工种、岗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严格落实。

三、及时足额提取并切实管好用好安全费用,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使企业持续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四、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了解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熟悉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按照有关规定对从事煤气生产、储存、输送、使用、维护检修的人员进行专门的煤气安全基本知识、煤气安全技术、煤气监测方法、煤气中毒紧急救护技术等内容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安排其上岗作业。

五、定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安全隐患未及时发现和消除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职业危害的防治与职业健康监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控制职业危害,保证作业场所的职业卫生条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七、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专篇、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及时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八严格外包工程管理,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和安全责任书。监督外包工程队伍持续达到相应的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做好技术交底工作,协调生产、维修、施工方工作有序开展。

九、不违章指挥,不强令职工违章冒险作业。

十、依法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装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十一、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隐患排查制度化、安全检查精细化建设,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十二、重点设施设备符合规程、标准要求,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检测、检验和检修,确保处于完好状态。

十三、冶金企业的会议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应当设置在安全地点,不得设置在高温液态金属的吊运影响范围内。冶金企业内承受重荷载和受高温辐射、热渣喷溅、酸碱腐蚀等危害的建(构)筑物,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进行安全鉴定。在煤气储罐区等可能发生煤气泄漏、聚集的场所,设置固定式煤气检测报警仪,建立预警系统,悬挂醒目的安全警示牌,并加强通风换气。进入煤气区域作业的人员,应当携带煤气检测报警仪器;在作业前,应当检查作业场所的煤气含量,并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经检查确认煤气含量符合规定后,方可进入作业。氧气系统应当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防止氧气燃爆事故以及氮气、氩气、珠光砂窒息事故。对涉及煤气、氧气、氢气等危险化学品生产、输送、使用、储存的设施以及油库、电缆隧道(沟)等重点防火部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采取有效、可靠的防火防爆措施。冶金企业应当定期对安全设备设施和安全保护装置进行检查、校验。对超过使用年限和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设备,及时予以报废。对现有设备设施进行更新或者改造的,不得降低其安全技术性能。

十四、冶金企业从事检修作业前,应当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应急预案,并组织落实。对危险性较大的检修作业,其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应当经本单位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机构审查同意。在可能发生火灾、爆炸的区域进行动火作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动火审批制度。

十五、如实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从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

十六、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十七、积极开展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的建设活动,并持续巩固达标,实现全面达标、本质达标和动态达标。

十八、对本单位存在的各类危险源进行辨识,实行分级管理。对于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和监控,并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十九、自觉接受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的安全监督检查。

二十、按要求上报安全生产事故,做好事故抢险救援,妥善处理对事故伤亡人员的依法赔偿等事故善后工作。

二十一、接受和鼓励从业人员对企业重大隐患的举报,并按照企业举报制度规定奖励举报人。

二十二、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或发生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本企业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签字):

(公章)

11.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自查报告模版 篇十一

从最初组织生产开始,厂里一直严格遵照食品卫生法的要求,步步为营,坚实走好发展的每一步。在厂子的组建和发展过程中,得到了济南长清质检分局大量的无私帮助,厂子一直有着明确的方向和正确的道路。本厂的产品质量一直很有保障,没有出现过什么质量事故。

厂里所用的主要原料有味精、食盐、淀粉、白糖、糊精等,这些原料必须都是经过正规的渠道,从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厂家购进,并附有出厂检验报告,质量要求很严格,必须符合国家对该食品的卫生要求,比如味精要符合gb /896的要求,白糖要符合gb 31的要求,等等。

厂里所用的食品添加剂主要是呈味核苷酸二钠、鸡肉香精、柠檬黄等,这些添加剂的购进和使用都是严格按照gb 6的要求做的。

春节过后,按照济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长清分局,关于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要求,我厂成立了质量安全管理小组,由法人葛金河任组长,组员由质量负责人和质量检验人员、生产加工人员担任,按照各自分工,对照《食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自查表》,从企业资质变化情况,采购进货查验落实情况、生产过程控制情况、食品出厂检验情况、不合格产品管理情况、食品标注标识情况、食品销售台账记录情况等1个方面,逐条进行自查。根据企业自查情况,企业自身感觉各方面做得尚可,基本符合质检部门的要求。对于稍有差次的,及时做了整改。现阶段,企业基本能做到系统管理,按标准要求组织进货、生产和销售。现将企业目前能达到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企业资质变化情况:企业名称为济南市长清区众惠食品厂,厂址是济南市长清区归德镇开发区,检验方式为自行检验,固态调味料的生产许可证编号为

qs3139,新证正在办理中。本厂证照齐全,经营范围是味精、鸡精调味料和固态调味料。

二、采购进货查验落实情况:本厂主要采购的原料为鸡肉精膏、麦芽糊精、柠檬黄、呈味核苷酸二钠、食盐、谷氨酸钠、淀粉、白砂糖、包装袋、纸箱等。所有物品均从具有合法资格的企业够仅仅,购进时索取了企业相关资质证明。我厂生产的味精没有食品添加剂。鸡精调味料和固态调味料的生产过程中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严格遵照了gb6的要求,并做了详细的相应记录。食品添加剂还备有单独的进货台账。

三、生产过程控制情况:我厂每天安排专人对厂区卫生进行打扫,保持厂区内环境整洁干净。定期对生产场所、设备、库房、进行打扫、消毒。保持在加工过程中与产品接触的一切设施、设备、环境的卫生,杜绝一切污染的可能。定期养护设备设施,每批产品生产前和生产结束后,均对相关设施、设备进行清洗、消毒。生产人员的个人卫生,工作服帽的整洁情况,班班检查。工作人员洗刷、更换专用工作服后,经人员专用通道进入生产车间。验收合格的原料从原料专用通道进入生产设备。从原料到成品及成品库均保持独立空间,没有交叉污染。

四、食品出厂检验落实情况:我厂配备了架盘天平、分析天平、电热干燥箱、水浴锅、旋光仪、分光光度计、ph计、超净工作台、台式培养箱、显微镜、蒸汽压力灭菌器等检验设备,具有检验辅助设备和化学试剂,实验室测量比对情况均符合相关规定。检验人员经过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培训,具有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发放的检验资格证书。按照国家标准,对生产出的每个单元的每批产品进行检验,将检验的原始记录和产品出厂检验报告留存备查,对出厂的每批产品留样,并进行登记。

12.长春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承诺书 篇十二

简单说来, 在一个食品生产企业构建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需要进行两个阶段的工作, 第一个阶段是准备阶段, 第二个阶段是实施阶段。

1 准备阶段

建立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需要进行以下几个方面的准备工作:

1.1 组建食品安全小组 (质量和技术负责人)

建立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第一项工作是组建一个企业内的食品安全小组, 由企业的最高管理者任命食品安全小组的组长。企业领导层中至少有一人担任质量负责人, 全面负责质量工作。并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人员和专门质量保证人员, 负责质量管理体系的执行、原料验收及产品检验。食品安全小组组长应具备食品安全的基本知识, 不论他在其他方面的职责如何, 应负责食品安全小组的工作, 确保按照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 并负责实施、保持和更新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方面的工作。食品安全小组的其他组成人员是由企业中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各部门具有特定知识和经验的技术人员组成的。

1.2 产品执行标准和产品特性的描述

企业生产的产品强制执行现行有效的食品安全标准,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符合相应的卫生要求。食品安全小组负责对产品特性进行详细描述。描述包括对所有原料、辅料和与产品接触的各种材料都应予以明确的说明, 提供相对应的获得生产许可证。如包装材料。说明的详细程度取决于对食品安全所带来的危害的程度。必要的时候, 对原、辅料的描述还应该包括:原、辅料的化学、生物和物理特性;原、辅料的组成, 包括添加剂和加工助剂;原、辅料的产地;生产方法;交付方式、包装和贮存条件;使用或生产前的预处理;以及与有关食品安全和预期用途相适宜的采购接收准则或规范。

1.3 绘制产品生产工艺的流程图、加工场所及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

流程图的目的是提供一个生产过程各步骤的清楚、简单的框架和说明。流程图的范围必须覆盖整个管理体系所包含的产品和生产过程类别的所有步骤, 并在流程图上提示食品安全危害可能出现、增加或引入的步骤, 流程图应清晰、准确和足够详尽。

1.4 管理文件记录保存

食品安全小组应通过现场核实或生产加工实践来验证流程图的准确性及其符合性。经过验证之后的流程图、厂区平面图等, 作为管理体系的文件记录予以保存, 如果生产产品、生产过程有变化, 则需要进行更改后的重新验证。

2 实施阶段

2.1 进行危害分析

由食品安全小组针对每类产品和 (或) 所有过程中合理、预期发生的食品安全危害进行危害分析, 危害的定义是指失去了对它的控制, 理论上可能导致疾病或伤害的生物、化学或物理学因素, 进行危害分析。指明在原料、加工和分销中哪个环节哪种食品安全危害可能被引入、产生或增加的程度。

2.2 确定关键控制点

首先要明确, 所确定的关键控制点是可以被控制的, 并且该关键控制点是在对于预防或消除一个或几个食品安全危害或将食品安全危害降低到可接受水平的过程中是很关键的一步。完整准确地识别和确定关键控制点, 是控制食品安全危害的基础。针对加工工艺中产品配方以及产品中重金属污染物等来确定关键控制点, 并有效的监控关键控制点。

2.3 产品检验

《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建立食品出厂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查验出厂食品的检验合格证和安全状况, 并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检验合格证、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应当真实, 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对不合格产品需进行隔离、评估和处理, 由专家或授权人员或通过实验先确定这些产品是否存在有食品安全危害。

2.4 建全制度

(1) 建全采购制度。制定原辅材料 (包括外协加工) 的采购管理制度, 并制定采购文件, 包括:采购计划、采购清单、采购合同、原辅料技术标准等, 特别是企业的采购批准手续。

(2) 建全采购验证制度。企业应制定采购进货检验、验证规定, 对进厂的主要原辅材料进行验证, 并能如实记录检验、验证记录以及接收或拒收的处理意见和相关审批手续。

(3) 建全生产设备使用维修管理制度。

(4) 建全人员管理制度。

(5) 建全召回制度。

2.5 食品添加剂台账和备案

企业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严格执行GB2760-2007食品添加剂卫生标准, 标准规定的使用范围、添加量。企业采购食品添加剂时, 应当验明标识, 向供货单位索取合格证明, 或者自行检验、委托检验合格, 并建立进货台账, 并将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情况和国家要求备案的其他事项报所在地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

2.6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 定期检查本企业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2.7 记录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如实记录法律规定记录的事项, 或者保留载有相关信息的进货或者销售票据。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因此, 在一个企业内建立并实施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也不是仅仅完成了以上所有步骤之后, 就能够做到在企业内建立起一个运行科学、高效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只有针对企业自身存在的问题、需求, 不断的摸索对企业发展有利的管理模式, 使之真正意义上的符合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 才能真正建立起适合企业生存发展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摘要:食品生产企业保证所生产的食品无毒、无害, 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 对人体健康不能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这就要求企业必须建立和完善有效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通过对食品生产、加工到供应全过程的关键环节进行有效的控制。通过监视关键控制点, 确保生产过程始终处于稳定状态。

关键词:食品安全,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危害分析,关键控制点

参考文献

[1]食品安全法概论, 王艳林主编.中国计量出版社, 2005.6.

[2]质量技术监督法律基础教材, 刘兆林主编.中国纺织出版社2008.3.

[3]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审查指南, 纪正昆主编, 中国计量出版社, 2003.8.

13.饲料生产经营企业承诺书 篇十三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关系到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和人体健康,本企业将严格履行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义务和规定,并向社会和畜牧局郑重承诺如下:

一、自觉遵守《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

二、自觉办理相关证照、许可证,并向潢川县畜牧局申请登记注册。

三、按照产品质量标准以及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饲料、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和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组织生产,对生产过程实施有效控制并实行生产记录和产品留样观察制度。

四、使用限制使用的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饲料的,应当遵守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限制性规定。

五、不使用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饲料原料目录、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和药物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以外的任何物质生产饲料。

六、不生产、经营未取得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证书的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以及禁用的饲料、饲料添加剂。

七、不经营无产品标签、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质量标准、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的饲料、饲料添加剂。

八、不经营无产品批准文号的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不经营未取得饲料、饲料添加剂进口登记证的进口饲料、进口饲料添加剂。

九、不对饲料、饲料添加剂进行拆包、分装,不对饲料、饲料添加剂进行再加工或者添加任何物质。

十、不经营用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饲料原料目录、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和药物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以外的任何物质生产的饲料。

十一、对生产的饲料、饲料添加剂进行产品质量检验;检验合格的,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未经产品质量检验、检验不合格或者未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的,不出厂销售。

十二、不对饲料、饲料添加剂作具有预防或者治疗动物疾病作用的说明或者宣传。

十三、自觉接受和配合畜牧局的监督、检查。如有违反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规定行为,愿意接受相应处理处罚。本企业自愿签署承诺书,并对上述承诺内容负责。

本承诺书一式二份,县畜牧局与本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各留存一份。

承诺单位(盖章): 地址: 承 诺 人(签名): 电话:

14.餐饮企业保障食品安全承诺书 篇十四

为保障消费者的饮食安全,营造良好的用餐环境,履行餐饮企业的责任,构建诚信和谐的社会,为消费者提供卫生安全的饮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统一部署,本单位特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加强食品安全管理,落实餐饮业各项管理制度,牢固树立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健康监管。定期组织餐饮卫生安全知识培训,发现有妨碍餐饮卫生安全病症的,立即脱离工作岗位,监督从业人员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不外露,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佩带饰物,操作前将手洗净,操作时保持手部清洁,入厕前换掉工服,出厕后必须洗手。

三、严格按照法规要求操作,把好食品采购验收关,严格索证索票,不采购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未经检疫等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严格遵守食品生产加工操作规程,食品烧熟煮透,严格按照国家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严防食物中毒;制作冷荤凉菜做到专人、专室、专工具、专消毒、专冷藏;对餐具进行严格消毒,保证达到光、洁、涩、干的消毒效果,绝不给顾客提供未经消毒的餐饮用具。

四、保持环境卫生,餐厅卫生整洁,为全县营造良好的餐饮卫生消费环境,切实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我单位郑重作出以上承诺,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监督。

监督电话:0633-5223222

承诺单位(盖章):

负 责 人(签名):

15.长春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承诺书 篇十五

1 水源水的质量监管

水源水的质量关系产品质量, 如果水源水的有害指标诸如氟、铅砷汞、硝酸盐等超标, 那就不能作为桶装水的水源水。正常情况下, 企业的水源水一般为自来水、深井水、矿泉水和天然泉水。如果该生产企业的水源水为自来水, 因为符合生活饮水标准, 表面看是没什么问题, 但要查看该企业周边是否有水塘、河流等, 如果有, 就要仔细查看企业的水源水管线, 确定有否明管或暗管与此类水源私接。如果该生产企业的水源水不是自来水, 为地下深井水或山泉水, 除要求企业有源水的水质检测报告外, 还要查看企业蓄水池是否相对封闭并有安全防护措施, 以防蓄意破坏人为投毒等情况发生。对于使用地表水作为水源的, 要查看水源周边有无畜禽养殖场、垃圾处理站、化工企业等高污染企业和场所, 避免污染源, 防患于未然。

2 生产现场的检查

对生产现场的检查, 除了要查看企业的过程管理及考核情况外, 还要查看设备运行记录、设备管道定期清洗消毒记录、关键控制点记录等记录文件, 重点查看生产现场的生产设备使用情况。对制水设备的入水管和出水管要仔细检查, 看有否非正常管线的私接现象:比如有的小企业私接管线不经过制水设备或生产一级水直接灌装, 或者不经过灌装机用水管直接灌装, 这些都是极大的安全隐患, 使桶装饮用水的质量安全无法保障。对于灌装机要看能否自动灌装、自动封盖, 要查看运行情况。要检查桶及盖的清洗消毒是否彻底, 这对水的质量有着非常大的影响。水的消毒灭菌环节, 绝大多数企业是使用臭氧灭菌, 这个环节要查看臭氧发生器能否正常工作, 臭氧制备量能否满足杀菌需要, 还要查看臭氧混合塔观察镜里的气泡情况, 如果气泡细密连续分布均匀, 说明水和臭氧充分混合了, 如果起大泡或气泡大小不一, 可能就是钛板堵塞或进气压力不够, 混合不均匀, 达不到杀菌效果, 机器就需要调整了。此外, 要询问企业粗滤时树脂的再生情况以及石英砂、活性炭的更换情况, 以及精滤时反渗透膜的进出水压力差和通量, 如果出水情况不理想就要考虑对膜进行清洗或更换, 以达到较好的过滤效果。

在生产现场检查中, 对车间内部结构、材料也要特别关注。比如, 桶装饮用水的生产过程处于潮湿环境, 这就要求顶棚除了材质无毒、无味、防霉易于观察清洁状况外, 还要易于清洁、消毒, 墙壁的墙面、隔断和地面交界处应结构合理、易于清洁, 能有效避免污垢积存, 能方便水流冲洗;材质要无毒、无害、无味, 在操作高度范围内的墙面应光滑、不易积累污垢且易于清洁。门窗应闭合严密, 清洁作业区和准清洁作业区与其他区域之间的门应能及时关闭。窗户如设置窗台, 其结构应能避免灰尘积存且易于清洁, 可开启的窗户应装有易于清洁的防虫害窗纱。风淋室的风速要足够大, 才能有效除去衣服上的浮尘及头发等杂物。灌装间空气净化设施要能正常使用, 灌装间工作时空气洁净度平均要达到1 000级、局部达到100级。地面应使用无毒、无味、不渗透耐腐蚀的材料, 明地沟应保持清洁, 排水口要设防鼠网。生产车间的厕所应设置在车间外侧, 并一律为水冲式, 备有手清洗消毒设施和排臭装置, 其出入口不得正对车间门, 要避开通道, 其排污管应与车间排水管道分设。车间的内部设计和布局应满足桶装饮用水卫生操作要求, 进入灌装车间人员要经过二次消毒和更衣。人流和物流应有效分开, 物品走物流通道, 避免人流、物流的交叉污染。

3 原辅材料验收验证

原辅材料的好坏关乎产品质量, 因为如果原辅材料的微生物、重金属等有害指标超标, 将会迁移到产品中去, 因此要求企业必须使用有资质企业生产的原辅料, 对供方进行合格评定, 有拒收、接收或让步接收的相关制度和记录。在此环节, 除了要查看企业的采购验证制度情况, 还要查看采购文件是否齐全、合理性如何, 重点要看企业对原辅料采购验证的记录情况和验证情况。对于桶及盖, 都要看其是否采购于有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的许可产品, 并且查看该许可企业的资质情况和许可证许可范围。桶的材质要查看是否是聚碳酸酯 (PC) 桶, 不允许使用PET材质, 有否该采购批次的检测报告等。如果企业生产矿物质水, 那么所添加的食品添加剂氯化钾、氯化镁等的验证情况也是更应关注的检查重点。

4 出厂检验

在食品生产许可证瓶桶装饮用水实施细则中, 明确企业要进行出厂自检, 对感官、净含量、p H值、电导率、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项目要有检测能力, 包括检验设备设施、试剂药品, 以及有资格和能力进行出厂检验的检验人员。这个环节主要查看该企业的检验设备设施是否在位并使用正常, 计量器具是否按周期进行了检定, 常规出厂检验项目的试剂耗材是否正常:比如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检测试剂以及p H值测定时校正酸度计所使用缓冲溶液是否在位等。在国标GB 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中删除了菌落总数, 增加了铜绿假单胞菌作为检测项目, 但作为臭氧灭菌效果的监测, 企业可以作为内控指标, 来判断灭菌效果。另外, 对要求的两个检验员资质和技术能力进行考查, 对出厂检验报告、原始记录的规范性和及时性进行检查, 确保企业能按国家要求进行出厂检验, 严把出厂检验质量关。

5 标准执行情况

根据2016年4月1日起实施的GB/T 10789—2015《饮料通则》中对包装饮用水的分类, 所有以直接来源于地表、地下或公共供水系统的水为水源, 经加工制成的密封于容器中可直接饮用的水, 可分为饮用天然矿泉水、饮用纯净水和其他类饮用水。而其他类饮用水又根据其来源分为饮用天然水、饮用天然泉水和其他添加了矿物质的水。在GB 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 (2015-05-24实施) 未发布实施前, 除了纯净水有GB 17323—1998《瓶装饮用水纯净水》标准、矿泉水有GB 8537—2008《饮用天然矿泉水》标准外, 其他诸如山泉水、矿物质水等饮用水, 因为无执行标准, 都是企业自己制定企业标准来指导生产。GB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实施后, 所有企业均可使用此标准作为生产依据。检查中要看企业执行标准有无更替, 有无使用过期作废企业标准, 引导企业使用强制性国家标准指导生产。

当然, 在检查中监管人员还要关注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状况和支持性记录文件记录情况, 确保企业以制度和管理促进其产品质量安全, 严格控制质量风险。

6 结束语

综上所述, 文中主要通过对监管人员在日常食品安全生产监管中对桶装饮用水企业各个环节的关注, 从而发现影响到产品质量的因素, 使得企业能更好的控制桶装饮用水的质量, 确保桶装饮用水质量安全。

摘要:就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生产监管中所应该注意的问题进行分析探讨, 从水源水、生产现场、原辅材料验收验证、出厂检验以及标准执行情况几个方面, 分析了影响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生产的各个环节和因素, 浅显直观的分析了监管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从而更好的方便企业和监管人员指导生产和工作。

关键词:桶装饮用水,质量,安全生产,监管

参考文献

[1]鲁燕骅, 杨丽仙, 张学忠, 等.国内瓶 (桶) 装饮用水生产状况及主要质量安全问题分析[J].食品研究与开发, 2013 (1) :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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