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公共卫生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2024-11-21

浙江省公共卫生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精选10篇)

1.浙江省公共卫生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篇一

黑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黑劳社发[2010]73号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进一步加强基层 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

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省农垦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森工总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黑龙江省进一步加强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抓好工作落实。二〇一〇年八月十日 主题词:人力资源 公共服务平台 方案 通知 抄送:各市、地就业局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0年8月10日印发 共印40份 黑龙江省进一步加强基层劳动就业 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就业促进法》,落实《关于进一步整合资源加强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和网络建设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平台就业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2010】37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全省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统筹城乡就业和加快建立覆盖全省城乡社会保障服务体系,通过加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基础设施建设、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全面提升基层平台的服务能力和水平,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规范、便捷、高效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

二、工作目标

各地从实际出发,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完善“三级管理、五级网络”,到“十二五”末基本实现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的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网络化的目标,使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覆盖全省城乡。

三、主要任务

(一)统一机构名称。全省要统一基层服务平台名称,原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社区(行政村)劳动保障工作站统一更名为“××街道(乡镇)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社区(行政村)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牌匾样式、尺寸全省统一。

(二)理顺管理体制。街道、乡镇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要接受同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同时接受区、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业务指导。街道、乡镇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属公共服务性质,是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内设职能部门,依据《就业促进法》积极争取纳入全额预算事业单位管理。社区、行政村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设臵特定公益性岗位和聘用专职工作人员的,由街道、乡镇服务中心直接管理和监督,居委会、村委会应给予积极支持。由村委会人员兼职的,接受行政村党组织和村委会的领导,同时接受街道、乡镇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的业务指导。

(三)明确工作职责

1.街道、乡镇服务中心要设立专门服务窗口,向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就业和社会保障等服务,并组织、指导、监督社区、行政村服务站开展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等服务。其承担的工作职责主要有:(1)负责组织开展就业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规政策的宣传和咨询;

(2)负责组织开展就业及人力资源调查统计、建立就、失业人员及落实就业政策情况等基础台帐,并实行动态管理;

(3)负责审核、上报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相关资料,组织开展登记失业人员日常管理工作;

(4)负责收集、发布就业信息,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等就业服务;

(5)负责组织辖区相关人员参加职业培训、创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

(6)负责社区就业岗位开发,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

(7)负责审核、上报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资料,组织开展就业援助工作,协助落实就业政策;

(8)负责做好项目推荐、开业指导、小额担保贷款、跟踪服务等创业服务工作,指导开展信用社区创建工作;

(9)承办社会保险事务,负责审核、上报灵活就业人员的就业情况,协助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10)承担上级部门安排的其他就业和社会保障等服务工作。

2.社区、行政村服务站也要设立专门服务窗口,承办就业和社保等服务工作,并开展上门入户服务,具体职责主要有:

(1)开展就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规政策的宣传与咨询;

(2)开展城乡就业、人力资源、劳动力流动、社会保障等情况的调查统计,建立基础台账,并及时更新信息变化情况,实行动态管理;

(3)负责受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申请和初审,承担登记失业人员日常管理等工作;

(4)收集、发布就业信息,开展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等就业服务;

(5)了解、掌握培训需求,收集、发布培训信息,组织推荐城乡劳动者参加职业培训、创业培训;

(6)协助开发社区就业岗位,推荐就业困难人员到公益性岗位就业,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

(7)掌握有创业意愿人员的信息,受理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协助贷款回收,提供相关创业服务,开展信用社区创建工作;

(8)开展就业援助对象的调查摸底和日常动态管理工作,受理就业援助申请,建立管理台账和及时更新信息库,协助落实就业政策,为就业援助对象提供上门入户援助服务;

(9)调查、核实灵活就业人员的就业情况,协助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10)负责社会保险及新农保的调查统计、参保人员录入登记、缴费及待遇发放等具体工作;

(11)承担上级部门安排的其他就业及社会保障等服务工作。

(五)加强工作队伍建设和管理。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不断优化基层服务平台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招聘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基层服务平台,逐步实现新老交替。要建立基层工作人员档案,做到工作人员人数清、年龄文化结构清、工作岗位清。对工作人员要定期进行职业资格培训和业务培训,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达到持证上岗,不断提高业务素质、操作技能和服务水平。要加强管理,规范工作人员服务行为,增强服务意识。要建立工作人员考核奖励和竞争机制,使工作人员能进能出、能上能下,激发工作人员的积极性。要随时掌握工作人员的变动情况,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需要调整、辞退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时,应事先征求区、县(市)就业部门意见。社区、行政村服务站的专职工作人员由区、县(市)就业部门直接管理,保证工作队伍的稳定。

(六)改善工作条件。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努力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并积极协调政府相关部门,将本地区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平台的设施建设和改造项目纳入当地“十二五”发展规划,采取新建、改扩建臵换等办法,较好地解决基层办公条件和服务设施问题。街道、乡镇服务中心和社区、行政村服务站都要设有专门固定的办公场所和服务大厅。街道、乡镇服务大厅面积要达到300平方米。社区、村服务站办公场所要达到30平方米以上。各服务中心和服务站都要配齐桌椅、文件柜、档案存放等办公设备。

(七)推进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基层服务平台信息网络,将信息网延伸倒村服务站。各地在“金保工程”二期立项和实施中要向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平台作倾斜,优先保障基层开展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必要的信息网络设备、软件开发和网络建设投入,全面实现省、市(地)、县(区)、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网络的连接,信息资源共享。街道、乡镇服务中心需配臵的信息设备包括: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电话、网络服务器、电子屏幕等。社区、行政村服务站需配臵的设备包括: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电话等。街道、乡镇服务中心及社区、行政村服务站信息网络设备配臵标准、型号应一致,满足工作需要,保证信息畅通无阻。

(八)保证工作人员经费。各地要积极争取将基层服务平台工作经费、人员经费和建设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保证经费来源。

1.街道、乡镇服务中心的工作及人员经费争取由区、县(市)同级财政安排,或由市(地)、县(区)两级财政按比例共同承担。服务中心工作经费及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费,争取由地方财政根据人员数和工作量,按事业编制人员的规定及标准给予核定。

2.社区、行政村服务站工作经费及人员经费也应争取列入地方财政预算,暂时无法列入的,由地方自筹就业资金和省里补助资金采取政府购买服务、费随事转、以奖代补等方式给予解决。社区工作人员按公益性岗位给予的岗位补贴要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为其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费。村级服务站聘用的兼职人员每月岗位补贴150元,聘用专职人员的每月岗位补贴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障费。岗位补贴要与职业资格等级挂钩,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获得国家不同等级职业资格的按等级在原岗位补贴基础上再给予适当补助。为专职工作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按上年全省社会平均工资的100%作为缴费基数,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按相关缴费规定缴纳。

3.服务中心、服务站招聘的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1000元,并按上全省社会平均工资100%作为缴费基数,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其他4项按相关缴费规定,给予全额补贴。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可能适当提高生活补贴标准。

4.被评为国家级充分就业示范社区的一次性奖励3000元,被评为省级充分就业星级社区的一次性奖励2000元,奖励资金从省里下拨的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三)考核评估。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工作的指导,按时间安排分阶段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并将考核评估结果作为年终工作总评的重要依据。省厅也将按工作目标和方案实施步骤对各市、地进行考核评估,并对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对领导重视、工作力度大、成效显著的地方在建设项目和资金上给予支持。

2.浙江省公共卫生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篇二

标准化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也是当前发达国家开展基本公共服务的共同选择和普遍做法,对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基本公共服务管理和质量评价等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首先,标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基础,标准供给就是制度供给,标准与战略、规划、政策一样,是重要的国家治理手段。其次,标准是基本公共服务绩效评估的重要依据。标准可以为政府部门开展基本公共服务提供一个可量化、可操作的考核评价依据,有利于全面科学地评价公共服务绩效并持续改进。同时,标准是引领基本公共服务发展的有效手段。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明确政府的职责权限,转变政府服务模式,规范政府服务行为,引领服务型政府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健康发展。

标准化作为一种技术规则,具有科学、技术、民主、具体和可操作性等特点,有更广泛的公众参与度和认同度,是规范人类社会生产和生活秩序的基石。标准化与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的现状有很好的契合性,是当今农村贯彻法治的必要制度形式,是农村多元化社会治理的迫切需求,是实现“公共产品”均等配置、效率改进的重要手段[1~4],是农村基本公共服务迈入“互联网+”的前提与基础。

按照标准化提倡的“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的原则,将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作为调查对象,通过梳理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的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明确基层的标准化需求,开展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现状及存在的不足研究,最后提出开展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的对策,为浙江省以标准化手段助推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供了有效支撑。

1 浙江省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自2003年以来,浙江省就结合村庄整治建设,大力推进各方面工作和服务向农村延伸,呈现以打造综合服务体系为途径解决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碎片化,“信息化+”解决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最后一公里,多元化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模式等特点,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在完成种类补缺基础上,区域和人群覆盖不断扩大,标准和质量水平逐步提高。根据浙江省统计局于2015年发布的《“十二五”浙江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度评价报告》,2014年全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度为89.51%,已接近基本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90%的目标要求。但目前依然存在地区发展不平衡、服务提供不规范、场所利用率低、人力资源缺乏、绩效评价难等问题。

1.1 资源配置不均衡,地区差异依然存在

基于经济社会发展条件、自然地理环境等因素,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在硬件设施、人员配置等资源配置服务能力等方面仍存在较为明显的差距。根据实地调研统计情况看,杭州、宁波、嘉兴等经济发达地区下属的乡村所提供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数量相对较多,而且分布均衡,各服务设施数值间差距较小。

1.2 缺乏统一部署,重复建设造成资源浪费

村级公共服务中心是资源整合的综合体,涉及的是各个行业部门的基层工作延伸。由于缺乏顶层设计和统一部署,多个行业主管部门对设施的建设、人员的配置等都提出了要求,如新闻出版系统主推的农家书屋建设,文化系统主推的村级图书阅览室的建设、文化礼堂建设等。资金安排也各行其道,难以统筹整合,存在一定的重复建设现象,造成财政资源浪费,后期的运行维护压力大。

1.3 服务欠规范,缺乏明确的细化要求,绩效评价难

近年来,从国家到省、市、县各级政府部门都制定了推进辖区内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的规划、制度和政策,但由于大多缺乏细化要求,在农村难以落地。浙江省虽然针对公共就业,基本明确了就业调查、就业援助、就业创业服务、劳动调解等就业基本公共服务内容,但大部分村级公共服务中心有关劳动就业的服务60%主要是相关事项的代办服务。农村居民切实需要的就业介绍服务、劳动权益保护等方面的实质性服务提供偏少。各行政村的两委班子成他员,以及村务工作者均缺乏必要的培训和业务指导,在缺乏细化要求和评价标准依据的情况下,更难以对资源投入和服务的绩效作出客观评价。

1.4 重建设轻运维,有效利用率低

农村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运行维护大部分由村集体经济支撑,后续运行维护困难大。即便基础条件较好的,也因管理不善,导致服务设施被闲置、场所利用率低。如农村公共厕所建成后无人看管、无人维护,环境卫生状况恶劣,一度沦为“垃圾房”。室外健身场所、老人活动中心等利用率相对较高,图书室仅40.3%每天开放,使用率非常低。重建设轻运维,容易造成基层公共服务形式化、空洞化。

1.5 多龙治水,统筹协调效率不高

以村级便民服务中心或农村社区服务中心为主体建设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作为村级综合服务平台,其建设、运行情况直接关系到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的提供质量和效率。调研得知,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的县级牵头单位仍然存在民政系统、纪检监察机关、行政审批中心等多头管理的情况(如图1所示),在开展具体工作时,存在一定的协调难度。

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运行与管理涉及多个业务部门,如何加强部门协调形成合力,提高运行效率,共同推进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是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因素之一。

2浙江省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现状

2.1 以标准化试点项目为载体推进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建设

浙江省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起源于2010年。2010年安吉县创新性地提出:将标准化理念全面应用于美丽乡村建设,制定了《美丽乡村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规范》《农村电影院(剧院)建设与服务管理规范》《美丽乡村公共服务设施设置及管理维护要求》等12项公共服务领域的安吉县地方标准规范,实现了美丽乡村建设事事有标可依,公共财政投入有据可查,有效提高了村级公共服务水平和财政绩效。海盐县以推进就地城镇化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为抓手,构建“生产-生活-生态”美丽乡村建设标准体系,制定了《城乡交通基本公共服务运行规范》《城乡教育基本公共服务运行规范》《城乡卫生基本公共服务运行规范》《城乡文化基本公共服务运行规范》《城乡就业基本公共服务运行规范》《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规范》等25项县级地方标准规范,强化了各部门的工作协调,不少部门在行政文件中引用相关标准,提高了行政效率。标准化已成为海盐行政机关管理与服务的共识。遂昌县作为浙江省经济不发达县,通过制定并实施《农村信息服务规范》《农村信息收集规划》《农家乐基本信息资源规范》等地方标准规范,全面推进农村电子商务,运用信息化手段有效解决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浙江省从以社区卫生服务、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等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单一领域的标准化试点起步,逐渐推广至综合标准化,从点上扩展至综合应用,取得了显著成效。

2.2 以制定实施地方标准支撑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建设

2014年,浙江省在总结提升安吉美丽乡村系列标准的基础上,在全国率先发布了美丽乡村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T912-2014《美丽乡村建设规范》。省委省政府将实施《美丽乡村建设规范》写进“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的决定”。2015年,在浙江省地方标准的基础上,又上升为国家标准GB/T32000-2015《美丽乡村建设指南》,将浙江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形成的经验在全国推广。可以说浙江省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化已走在全国前列。

然而据统计,浙江省现有标准体系中,有关农村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标准数量仍然有限。从标准层级分析:与农村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共71项,其中地方标准8项,仅占11.2%,仅是浙江省现行地方标准总数的1.2%。市县一级有关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的规范,共100余项,远超地方标准数量,可见基层对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的实际需求,标准化工作空间还很大。从标准涉及领域分析:涉及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的综合性标准有9项;涉及公共交通和农村公路建设的标准有23项;医疗卫生相关的标准有14项;公共教育有关的标准为17项;针对农村中小学建设的标准仅1项;公共文化相关的标准有7项;而涉及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如村卫生室的建设、服务与管理的标准则仍缺失;社会保险、基本社会服务、农村劳动就业等领域更是几乎空白。按建设环节分,涉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与规划的占21项,有关管理与维护、服务与评估环节相关的标准则较少。在推进农村基本公共服务过程中,管护无标可依,重建设轻服务、轻管理的现象还比较突出。

2.3 以非标准形式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发挥了刚性指导作用

以省级各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形式存在的要求,相对于严格意义上的标准,在协调性、系统性等方面都有所欠缺,但却在行政推动力和执行力上较强。由于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的缺失,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广义的标准)在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建设中发挥了刚性指导作用。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浙江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从基本服务内容、硬件设施、人员配备三个方面明确了49条标准,使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有了“硬杠杠”。在推进农村文化礼堂建设的过程中,以文件的形式对省级农村文化礼堂的硬件设施配备进行了规范。在公共教育领域,浙江省教育厅以文件形式发布了《浙江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基准标准》《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浙江省幼儿园装备规范(试行)》和《浙江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对相关阶段的教育设施作了规范。

3 浙江省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中的主要不足

3.1 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缺乏顶层设计,标准体系不健全

标准体系是理顺标准关系、完善标准内容、有效管理标准和发挥系统效应的科学系统规划,是提高标准化效率的前期基础和保障。而当前尚未针对浙江省实际,对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开展系统研究和顶层设计。

3.2 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制修订滞后,无法满足实际需求

现有标准大部分侧重于建设与规划的技术标准,运行维护、服务与管理、评估等环节标准少。无论是标准数量、内容与水平,还是标准所涉领域都与市场化、社会化共同参与的农村多元化治理的实际需求、与改变农村重建设轻运行维护管理的实际需求、与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实际需求之间存在不对等。

3.3 标准的实施不到位,未发挥现有标准的实际应用效应

标准制定后,缺乏标准实施的刚性,仍存在标准制定与实施两张皮的现象。主要原因可能由于标准本身不科学,标准内容不符合实际,理论性强,可操作性差,因不实用而不能实施;另一种情况是,标准执行及检查评估的相关方认识有偏差,执行力度不够,未严格按标准的具体要求监督实施。

4浙江省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的相关思考

鉴于浙江省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特征,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要注重以下5个方面。

4.1 注重处理好公共服务的统一

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存在不同性质的服务类型,要充分分析各类公共服务的不同特点,在开展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中,应理清公益性服务、自治性服务和市场化服务之间的共性,同时兼顾各自个性。共性的要求,可以制定统一的省级地方标准,个性要求,则以原则性导向为主,不可一刀切。

4.2 注重处理好地区差异

农村基本公共服务资源的配置和服务提供的水平与一个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地理环境、人口分布等因素都有较大的相关性。必须因地制宜,充分考虑区域差异,明确资源配置和服务提供的最大公约数,保基本底线。

4.3 注重处理好政府与市场、部门之间的协调

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仍是政府主导,无论是管理监督体制,还是资源的配置和服务的提供,都涉及到多个政府部门。应注意协调各方的关系,以提高标准制定的科学性、合理化、可操作性,降低标准化实施过程中的成本。

4.4 注重处理好满足当前需求和长远发展的关系

基于财政能力、村级集体经济实力等方面的限制,在开展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的过程中,无论是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的基础设施建设、服务内容的拓展、服务模式的创新等都要贴合实际需求,统筹协调多方因素,并适度考虑时间延展性,在解决当前问题的基础上,为未来发展及群众的需求增长预留发展空间。

4.5 注重处理好硬件与软件统筹协调的关系

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需要实现硬件与软件两手抓,从资源配置标准化、服务内容标准化、服务流程标准化、服务品质标准化、服务评价标准化等方面统筹考虑,解决现实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重建设轻服务、轻管理的现象。

5 对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的对策建议

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应遵循“政府主导、群众参与、突出公益、专业导向”原则,进一步理清农村基本公共服务需求,探讨构建与浙江省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相适应的标准体系,以标准化促进浙江省农村基本公共服务规范化发展,实现均等配置和效率改进。

5.1 加强协调,统一规范

为充分发挥标准在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中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建议浙江省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与浙江省标准强省领导小组形成合力,或者成立专门的标准化常设协调机构,对有关标准化及其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沟通协调,适时对推进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相关成果予以转化固化,制定出台各类标准,并加以推广实施,从而解决多龙治水的问题。

5.2 专业指导,顶层设计

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是跨部门的系统工程,要吸纳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各领域的专家、学者,建立一个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的“智囊团”,成立省级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为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提供技术支持。省级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制定针对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相应职能领域的专项标准化发展规划,并与标准体系相衔接。建立涵盖省、市、县三级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以省级地方标准解决全省共性问题,以市县级服务规范解决个性问题,以团体标准解决市场创新和特定问题,增强标准有效供给,为促进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供技术支撑。

5.3 抓好试点,均等发展

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的标准化应落实到村、落实到每个农民,才能使标准化得以更好的推广实施。通过开展标准化试点,发挥好以点带面的示范引领作用,有效推进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

5.4 整合资源,联创共建

自新农村建设以来,各个行业主管部门结合自身的行政职能,都开展了以农村建设为主线的基层专项示范创建活动,为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奠定了扎实的基础,但也存在着多部门重复的考核验收,且标准要求不一等现象。在标准化推进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过程中,应统筹协调,资源整合,重新梳理建立统一的考核验收标准,联手共建,减少重复交叉。

5.5 突出重点,逐步推动

农村基本公共服务领域涉及内容多,应围绕中心工作和重点领域,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循序渐进,明确阶段性标准化工作重点,加强调研、分析和验证等活动,科学制定或修订标准,提高标准水平和质量。

5.6 注重实施,持续改进

标准化是项长期持续性的基础工作,不可能达到立竿见影效果。因此首先要分区域、分对象全面开展标准的解读宣贯培训,提高全员的标准化意识,制定落实标准推广实施的工作计划,明确分工和责任,并加强标准实施信息反馈、实施绩效评估和持续改进等过程控制,使标准化符合动态发展实际需求,实现螺旋式上升的局面,确保标准有效供给。

5.7 普及宣传,强化意识

要从执行标准的实际需求出发,利用网站、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采取会议、讲座、展览、“标准日”活动、技能竞赛等多种形式,开展多层次、多内容的标准化宣传和培训,营造推行标准化的良好社会氛围,强化标准化意识。特别应加强对农村基层工作人员和广大农民群众的标准化理念普及。

专家点评:

《浙江省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思考》是一篇好文章。该文在总结浙江省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现状与特点的基础上,以实例结合数据形象剖析浙江省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存在的问题及标准化工作开展的现状,以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为原则,结合当下浙江省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的特点和发展趋势,针对性地提出浙江省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需处理好的地区差异、政策与市场等五大现实关系,并从加强协调、顶层设计、科学定标、试点推动、宣传普及等宏观层面系统地提出了浙江省开展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的建设性建议。文章思路流畅,观点鲜明,有理论实践案例,逻辑脉络清晰,对于以标准化推动浙江省至全国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都有很好的借鉴意义。希望作者能进一步针对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的具体领域,从微观层面开展专题领域的标准化研究。

专家简介:

云振宇:副研究员,中国标准化研究院食品与农业所副所长,从事美丽乡村、农业社会化服务、城乡统筹等农村领域的标准化研究工作。先后主持完成了《农业社会化服务标准体系及重要标准研制》《美丽乡村建设标准体系研究》等各类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20余项;主持完成亚洲开发银行项目《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标准体系框架研究》等国际项目2项,研制国家标准10余项,主编和副主编《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化实践》等书籍4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30多篇;获得省部级科技奖励5项。

摘要:浙江省农村基本公共服务质量水平逐步提高,但依然存在地区发展不平衡、服务提供不规范、场所利用率低、人力资源缺乏、绩效评价难等问题。标准化是支撑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有效手段。在调研基础上,明确浙江省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现状及存在的不足,提出开展浙江省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需处理好五大关系,并从加强协调、顶层设计、试点推动、宣传培训等方面提出浙江省以标准化手段助推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建议。

关键词: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浙江省

参考文献

[1]胡税根,徐元师.中国政府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的价值研究[J],甘肃行政学院学报,2009(5):47-126.

[2]徐雷.标准化提升公共服务质量与价值[J],质量与标准化,2011(1):29-32.

[3]曾毅,万福军.标准化与公共服务质量提升[J],2012(12):69-71.

3.浙江省公共卫生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篇三

在省委的正确领导,省人大、省政协的高度重视下,通过各责任部门的全力推进,以及各市县党委、政府的共同努力,“五大百亿”工程实施进展顺利,成果喜人,多数项目已建成投用,发挥效益,超额完成五年投资计划目标任务已成定局。

一、投资计划超额完成,工程效益不断呈现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五大百亿”工程实施计划)和(关于实施“五大百亿”工程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浙政发[2003]16号),确定了54个单项或打捆项目,总投资3704亿元,2003年至2007年投资3087亿元。2004和2005年,又根据浙政发[2003]16号文关于“‘五大百亿’工程项目按照突出重要性、公益型、可操作性和滚动计划性的原则确定”的要求,先后增加了诸永高速公路、大唐乌沙山电厂、国华余姚燃气发电厂、杭浦高速公路、龙丽高速公路和丽龙高速公路等6个重大项目。由此,“五大百亿”工程最终共包括60个单项或打捆项目,总投资4281亿元,本届政府2003年至2007年计划投资3493亿元。

投资计划提前超额完成。2003年至2007年9月,“五大百亿”工程已完成投资3771亿元,完成五年计划总投资3493亿的108%,是过去五年重点建设投资额的两倍。各项工程按照实施计划滚动推进。其中,“百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累计完成投资2139亿元,占五年计划投资的105%;“百亿信息化建设工程”累计完成投资526亿元,占五年计划投资的105.2%;“百亿科教文卫体建设工程”累计完成投资319亿元,完成五年计划投资的143.7%;“百亿生态环境建设工程”累计完成投资379亿元,占五年计划投资的95%;“百亿帮扶致富建设工程”累计完成投资408亿元,完成五年计划投资的121.8%。

项目实施进展顺利。“五大百亿”工程的60个单项或打捆项目中,甬台温铁路、温福铁路、湖嘉乍铁路和温州大剧院等四个项目由于国家规划和建设标准调整等原因,推进计划略有调整。到目前已建成投产或完成五年建设目标任务的项目有36个,其中20个项目提前完成目标任务;其余24个项目预计到今年底都能够建成投产或完成五年计划目标任务。随着一批项目的建成投用,工程效益日益凸显。

(一)“五大百亿”工程的实施,优化了区域发展环境

通过“五大百亿”工程的实施,到2006年底,全省新建和改造铁路营运里程789公里,新增高速公路通车里程836公里。公路运输能力得到极大提高。新增发电机组容量1547.6万千瓦,提前一年实现全省装机容量翻一番目标,新建高压电网10358公里,有效缓解了电力供求缺口和配电输送瓶颈;沪杭、浙赣铁路电气化工程建成投用,时速由80公里提高到200公里,大大缩短了运行时间,提高了客货运能力;宣杭铁路复线工程建成,时速由80公里提高到160公里,有效缓解了京沪、沪杭线运力紧张状况,其中电煤运能提高了近一倍;北仑港区四期工程的竣工投产,使宁波港向国际一流深水枢纽港和集装箱远洋干线港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杭州湾跨海大桥的建设合龙,将进一步完善长三角区域公路网布局;滩坑水电站按计划顺利推进,为明年3月下闸蓄水奠定了基础;一批重大水利工程设施的建成投产,大大提高了全省防洪、治涝和抗旱能力。同时,进一步完善了全省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及应用支撑平台建设,建立了企业基础信息交换系统,电子政务、地理信息系统等建设与应用全面展开。这一大批工程项目的实施,增强了经济发展的承载能力,优化了全省的发展环境,提升了浙江的环境竞争力。

(二)“五大百”工程的实施,增强了区域创新能力

“五大百亿”工程的实施,加快了高新技术研发中心、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等科技创新体系的建设,也加快了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步伐。通过重点建设一批省部级重点实验室、扶持一批国家和省级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引进一批大院名校科研机构、培育一批国家和省重点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到2007年9月底,新增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114家,省级高新技术研发中心546家,省级区域创新服务中心和科技企业孵化器94家,引进清华大学长三角研究院等大院名校科研机构300多家。通过区域创新能力建设,为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通过“五大百亿”工程的实施,杭州、宁波、温州等高等教育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扩大了办学规模,提高了高校层次,增强了高校实力,目前全省高校拥有博士点259个、硕士点750个,建成了一批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和人才培养基地,为增强区域创新能力提供了重要支撑。

(三)“五大百亿”工程的实施,推进了和谐社会构建

“五大百亿”工程不仅强调“经济建设”,而且还强调“社会发展”,内容涵盖经济、社会、文化、卫生等方方面面。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集中供养工程的建设,进一步完善了全省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目前全省共有敬老院1168所,集中供养农村“五保”对象45748人、城镇“三无”对象6923人,集中供养率分别达到了92.37%和97.13%。杭州、宁波、温州大剧院以及西湖文化广场等工程的建设,进一步提升了城市的文明形象,丰富了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有力地推动了“文化大省”建设。全省疾控系统及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建设,进一步完善了全省的公共卫生体系,提高了疾病预防控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对保障群众身体健康,降低国家、社会、个人的疾病负担,具有十分明显的社会效益。这些重大工程的实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了重要基础。

(四)“五大百亿”工程的实施,改善了区域生态环境

在“五大百亿”工程的实施中,生态公益林的建设、保护、管理成效显著,区域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全省的森林资源得到了有效保护,省域内的大部分水系近两年水土流失现象基本杜绝,人民生活的重要水源基本达到II类以上,水质得到明显改善;自然生态环境逐渐恢复,野生动物、鸟类随处可见;森林蓄水能力增强,地下径流不断流。据统计,2006年全省森林火灾呈大幅度下降态势,火灾发生次数比上年下降54%,受害面积比上年下降70.2%,伤亡人数比上年下降

37.5%,取得了近年来最好的成绩;同时,万里清水河道、城市污水处理和生活垃圾处理以及城市绿地建设等工程的实施,全省主要骨干河道的疏浚、护岸、筑坝、清障、截污卓有成效,城市的污水处理率和垃圾处理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等指标大幅提高,有力地保证了全省生态环境总体质量居全国前列。

(五)“五大百亿”工程的实施,促进了区域协调发展

滩坑水电站、洞头半岛工程等大项目的顺利推进,以及丽温高速、通村公路等基础设施的加快建设,欠发达地区的发展环境明显改善。同时政府通过制定规划、提供下山补助、完善下山小区基础设施、加强下山后农民转移就业服务等举措,引导农民下山脱贫、异地发展,大批山区农民通过异地搬迁实现了脱贫致富,走上了致富奔小康道路。另一方面,通过山海协作工程,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达成了一大批合作项目,有效地促进了欠发达地区的经济发展,大大加快了欠发达地区城市化步伐。欠发达地区不仅引进了大量的资金,还引进了先进的经营管理模式,更增强了发展的紧迫意识和市场意识。发达地区实施“腾笼换鸟”,为自身引进、培育新产业腾出了发展空间,加快了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步伐,促进了城乡和区域的协调发展。

二、积极探素管理机制,及时总结工程经验

“五大百亿”工程的实施,不但取得了经济、社会、生态方面的综合效应,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而且在工程实施方面也进行了积极探索,为我省重点建设的可持续发展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

(一)理念科学,导向正确

在“五大百亿”工程谋划之初,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出发,建设项目涵盖水利电力交通、信息化、科教文卫体、生态环境、帮扶致富等工程,涉及经济发展、社会事业、可持续发展、人民生活的方方面面。在“五大百亿”工程的实施中,始终坚持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原则,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更加注重社会发展,加大对科教文卫体等社会事业的投入,推进科教强省和文化大省建设;坚持人与环境和谐发展的原则,在促进经济建设的同时,更加注重生态环境改善,加大对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的投入,推进生态省建设;坚持城乡统筹发展的原则,在充分发挥城市龙头作用的同时,更加注重农村的进步,加大对农村生产生活设施的投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加快新农村建设;坚持区域协调发展的原则,在继续促进发达地区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同时,更加注重欠发达地区后发优势的培育,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基础设施投入,推进欠发达地区跨越式发展。

(二)领导重视,政府推动

省人大十分重视“五大百亿”工程。省十届人大一次会议审时度势,审议通过了2003年至2007年我省实施以“五大百亿”工程为龙头的重点建设,经常听取省重点工程情况汇报,每年组织1至2次工程项目视察,对项目存在问题提出宝贵意见,各专业委员会关心、重视工程推进情况,2007年11月初还专门组织了专项督促、检查。

领导重视,狠抓实施。2003年4月,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重点建设暨‘五大百亿’工程工作会议”,动员和部署“五大百亿”工程建设工作,明确提出“五大百亿”工程由省长负总责,分管副省长协调配合,各位副省长在各自分管领域积极推进,省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还决定建立省政府领导联系重点项目制度,协调解决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各市政府和省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为具体项目的第一责任人。2005年4月、2006年4月,省委、省政府又两次召开“全省重点建设暨‘五大百亿’工程工作会议”,及时总结实施“五大百亿”工程所取得的成就和经验,要求各地各部门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以人为本、科学规划、创新推动、集约建设”的原则,切实抓好“五大百亿”工程建设,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目标任务。省政协也十分关心工程进展,积极建言献计;各级党委、政府在省委的统一领导下,都将“五大百亿”工程列入重要议程,加强对工程项目的支持,在资金、土地和政策处理上重点倾斜,合力攻坚,确保“五大百亿”工程的顺利实施。

(三)建立制度,规范管理

在“五大百亿"52程的实施中,各责任部门分工明确、责任到位,通力协作、合力推进,保证了"22大百亿”工程高效有序地开展。2003年6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浙江省实施“五大百亿”工程工作责任书》(浙政办发[2003]16号),将“五大百亿”工程的建设任务分解下达到各责任单位。各责任部门根据工作责任书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积极采取措施,有力地推进了“五大百亿”工程的全面实施和和高效运行。省发改委牵头建立了计划制度、目标责任制、联席会议制度、通报(报告)制度、年度考核和奖惩制度、省市县财政性资金与“五大百亿”工程年度计划配套协调机制,以及廉洁保障制度等“七项制度”,有力保障工程有序推进。省农办就如何加快欠发达地区“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深入调研,按照“建得起、用得起、管得好”的要求,提出加强农村供水设施管理的指导意见;省交通厅制订了关于高速公路、农村通村公路和乡村康庄工程等建设管理的技术标准和工作规范;省水利厅出台了有关万里清水河道建设的管理办法和技术要求;省信息办与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共同制定了《浙江省“百亿信息化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初步形成了三部门协同管理的工作机制;省协作办在全省协作系统建立起“山海协作”工程规划体系,同时加快信息平台建设,不断完备山海协作项目库和企业档案,为市县协作办做好指导服务工作。

(四)加强协调,有效推进

加强协调与服务工作,促进“五大百亿”工程顺利实施。从省里到地方,形成了多层次的协调工作机制,重大项目的难点问题,如浙赣铁路电气化改造、台温铁路、温福铁路、滩坑水电站建设和移民安置等,省政府领导亲自协调,各市县领导深入一线,为项目实施创造条件。同时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做好资源要素保障。省财政每年提前研究、安排“22大百亿"HI程省级财政性资金计划;省国土资源厅每年安排一定计划指标用于,“五大百亿”工程建设;省环保局加快项目环评审批,提高工作效率。另外,每年还以省政府名义召开银企座谈会,积极为工程项目融资,并努力向国家争取国债资金、补助资金和企业债券额度,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针对工程征迁工作的难点问题,省发改委牵头,每年多次召开重点工程征迁联席会议或专题会议,研究、协调解决实际问题,进一步督促各部门、各级政府和项目业主加快征迁工作。进一步规范“22大百亿”工程招投标工作,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根据我省实际使招标投标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加强对“五大百亿"35程的质量、安全监管,对设计、监理和施工等各环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检查,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五)创新管理,和谐共建

在“五大百亿”工程建设中,一方面,积极推进投资体制改革,制定实施《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和《浙江省重点建设工程发包承包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确立政府投资项目科学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实行重大项目专家评议制度和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进一步完善项目法人责任制、资本金制度、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落实政府投资项目稽察制度,对重点建设项目实行全过程的协调、监督和服务,形成了依法有序的推进机制。另一方面,积极创新管理,推行了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如省委党校迁建、浙江美术馆和省疾控中心等工程都实行了代建制,同时积极开展项目后评价制度,先后完成了部分城市污水处理工程、绍兴小舜江引水工程等后评价工作。运用科学的管理模式,严格工程的质量、投资、进度管理,努力实现工程管理的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和现代化,逐步与国际先进管理模式接轨,全面提高建设的质量和效益;不断追踪国内外技术前沿,积极稳妥地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推动重点建设取得新突破,保障了“五大百亿”工程的顺利实施。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扎实推进,确保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继续抓好项目推进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做好实施计划的考核督促工作,确保“五大百亿”工程计划的全面完成。

(二)分析存在问题,为我省下一步重大建设项目的推进实施积累经验。重点在建设项目统筹规划布局、加强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预防工程建设职务违法违纪,以及加强土地、资金等要素保障等方面进行进一步的分析和研究,确保我省重大建设项目顺利推进。

(三)做好“五大百亿”工程宣传工作。认真总结“五大百亿”工程的成功经验和辉煌成就,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编辑《辉煌的成就——浙江省“五大百亿"SE程》画册,加强对“五大百亿"5E程的宣传。

(四)认真研究,加快谋划下届政府重大建设工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根据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继续走在前列的目标要求,抓紧谋划布局好下一届政府的重大建设工程。

4.浙江省公共卫生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篇四

论文关键词:高校 体育学分制 课程设置

论文摘要:以问卷调查、数理统计等研究方法,对我省20所普通高校体育课程设置及实施体育学分制情况等8项内容进行了统计和分析,反映了目前我省高校体育课程设置不尽合理、选项课可选性一般、与体育学分制的实施联系并不密切,致使体育学分制的实施流于形式而无内实质等状况,在此基础上提出了高校体育课程可开设多方位、多层次体育课目,以便于为体育学分制的实施斌予实质性内涵等初步建议。

1问题提出

随着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人,为了充分发挥高校学科门类齐全、教学资源丰富的优势,以及培养“宽口径,实基础,重个性,善创新”人才模式的需要,同一学科中的不同课目之间,同一课目中的不同层面之间、跨校区、跨学科乃至跨学校选课是开放式教育等现代教育形式发展的必然。在选科制、选课制的基础上,学分制是目前国内外高校较为普遍采用的、相对科学合理的一种教学管理制度,也将成为高校教学管理的主导模式。高校体育教育是高等教育的组成部分,也是贯彻高等教育思想和实施高校教学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随着高校学分制的进一步推广实施,高校实行体育学分制也将成为高校体育教育改革的发展趋势。

目前我省高校实施体育学分制的状况如何,体育课程设置、场地物质条件、师资力量等是否与高校体育学分制的实施相协调,是否有利于高校实施学分制改革,己成为高校有关部门巫待研究和解决的重要课题之一。本文以问卷调查法、座谈访问和数理统计法等研究方法,对我省高校体育课程设置及实施体育学分制状况进行分析研究,旨在为高校公共体育课程设置和实施学分制的进一步深化改革提供理论依据。

2研究对象与研究方法

2.1研究对象

以我省20所普通高校为调查对象,对涉及学校性质、类型、规模及隶属关系等指标体系进行全面调查,本研究指标设计均有一定的覆盖面和代表性,具有较高的可信度。

2.2研究方法

本文采用问卷调查法、座谈访问法、逻辑推理及数理统计等研究方法,对高校体育课程设置、选项课选项方式与可选择性、选项课编班方式、是否采用体育学分制以及采用体育学分制的类型、计量评质方式、实施背景等八项指标进行研究,数理统计运用SPSS(6.0)统计软件包完成。

3结果与分析

3.1我省高校体育课程设置及实施体育学分制等内容的基本情况

调查结果表明:我省高校体育课程泛置以一年级基础课、二年级选项课的模式为主,占52.6%,主要课目有篮球、足球、健美操、排球、武才、网球和体操;选项课选课方式主要通过体育行政岁在任课单元内选择,占57.9%;有77.8%的体育人师认为学生在体育选项课方面的可选择性一般有80%的高校实施了体育学分制,学年学分制占73.3%,完全学分制占13.3%;在实施体育学分制户:高校中有40%实施了绩点制。

3.2影响我省高校实施体育学分制的王要因素

调查统计结果表明:影响我省高校一施体育学分制的.主要因素依次是体育场地设施、师资能力、体育课程设置及教学时间的安排。

3.3不同学校对体育课程设置及实施一育学分制等因素的影响

重点大学与非重点大学在体育学分,实施的背景方面存在极显著性差异,综合性大学与非综合性大学在编班方式、学分制类型及实施背,上有显著性差异,而学校规模与体育课程设置及毛用体育学分制方面没有差异(见表1)。进一步分行表明,不同性质、类型、规模的高校在是否采用体」;学分制上也不存在差异。

3.4高校体育课程设置及实施体育学分制情况等因素间的关系分析

体育课程设置与学校学分制的实施有密切关系,而与选课方式、编班方式、关系不密切,反映了目前我省高校体育课程体系建设尚缺乏必要的系统性和可操作性。不同的选课方式对编班方式、课目的可选择性有直接影响作用,课目的可选丁:二性与学分制的类型关系非常密切,完全学分制可上性更强。其调研结果见表2。

4建议

4.1目前我省普通高校体育课程设置大多采用一年级基础课、二年级选项课的模式,在此基础上绝大多数高校多实施了体育学分制,以学年学分制为主。

4.2进一步分析表明,目前我省高校存在体育课程设置、选课方式等和体育学分制改革不相适应的矛盾,反映了我省高校体育课程设置不尽合理、选项课可选择性一般以及学分制管理只流于形式的现状。

4.3高校体育实施学分制管理,有赖于相对健全合理的高校体育课程设置及其建设。体育课程的全方位多层次开设,为选课制创造了条件,体育学分制的实施又有利于选课制方式下的教学管理。

5.浙江省公共卫生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篇五

全域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路径探索

——以《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旅游公共服务体系规划》为例

全域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对于全域旅游目的地规划意义重大,是规划落地实施的重要环节,本文以《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旅游公共服务体系规划》(下简称《规划》)为例,探索全域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路径。

一、全域旅游对公共服务的要求

全域旅游的的背景下,旅游公共服务体系需满足游客一次出行的基本需求,保证信息全域覆盖可通、交通全域便捷可达、配套全域便利可供、安全全域保障可安、行政全域联动可依。

1、信息全域覆盖可通

旅游信息咨询提供包含食、住、行、游、购、娱六要素的咨询服务,在游客整个游览体验中扮演重要角色。在全域旅游背景下,旅游信息咨询服务需达到全域、全时、全地区的实时查询要求。《规划》以旅游信息咨询服务点整合建设为基础,网络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为突破口,统一规范的标识系统建设和自助导游系统建设为保障,扩大信息发布和获取渠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形成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信息共享的机制。

2、交通全域便捷可达

便捷交通服务体系作为全域旅游的重要支撑系统,其构建思路应该以游客服务为核心,方便到达目的地,同时满足城市发展和旅游的双重需求,以“主客共享、智慧交通”的原则

版权声明:该报告知识产权归奇创旅游规划咨询机构所有,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篡改、挪用、从事盈利性宣传活动,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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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体化打造。《规划》中全域旅游便捷交通系统从五个方面切入:智慧旅游交通系统建设;旅游交通道路系统优化;特色旅游交通体系建设;旅游交通集散中心建设;旅游交通运营管理机制完善。

3、配套全域便利可供

全域旅游强调在区域发展过程中不仅要为外来游客提供优质的服务,同时也要充分考虑本地居民的休闲需求。《规划》从公共休憩环境、环卫设施、邮电通信、商业设施、特殊人群服务设施、便民惠民政策、志愿者服务机制七大方面构建全域旅游配套设施体系。

4、安全全域保障可安

旅游安全保障服务体系是全域旅游产业的生命线,是游客全程游览的基础保障。应从全域旅游安全设施与环境建设,旅游消费环境建设,均衡、共享、全覆盖的医疗救助系统建设,及时、迅速、准确的安全预警系统建设出发。《规划》从旅游安全设施建设、旅游安全环境建设、旅游医疗救助建设、旅游安全预警系统建设四大方面出发制定了详细的规划方案。

5、行政全域联动可依

全域行政服务体系要联动各级政府和各部门,立足于建设服务型政府,以建立机构与制度为基础,强化部门协同、区域合作,将各级旅游部门的职能切实转变到为旅游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同时完善各级旅游管理部门的行政服务功能,促进旅游环境优化,形成大旅游公共服务格局。《规划》强调从健全机构规范合作、标准规范制定、从业人员培训、服务质量监管、游客投诉和意见处理五大方面完善旅游行政服务体系。

二、全域旅游公共服务的建设路径

1、空间分区推动

《规划》淳安全域分为城区、湖区、环湖及乡村四大板块,分别制定因地制宜的提升规守正出奇,为传奇而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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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方案。

(1)城区——全域旅游公共服务的中心

以“主客共享”的思维打造淳安县城区旅游,城区既是宜游之地,也是宜居宜业之城。加强城区公共交通、信息咨询服务、绿道休闲慢行系统、城市公共绿地、城市公园与市民广场等公共休闲与文化娱乐场所等的建设。城区定位于全域旅游集散中心,需优化停车设施管理、优化出租车运营管理、强化城区公交系统、完善自行车租赁平台建设、完善城区旅游厕所建设等,建成配套完善的大型旅游集散中心。

(2)湖区——全域旅游公共服务的重点

湖区是全域旅游核心引擎,游客体验核心区,从软件优化、硬件强化两方面出发。软件优化包括优化旅游服务环境、优化湖区旅游自然环境、优化旅游行政服务;硬件强化包括完善基本的设施配套(标识标牌、厕所、垃圾桶、安全设施、医疗配套等)、智慧旅游服务设施(游艇wifi覆盖、湖区天气信息的发布、游艇等候时间推送、旅游产品的智能化介绍等)、湖岛安全预警系统等。

(3)环湖区——全域旅游公共服务的纽带

环湖区为湖区旅游配套板块,环湖骑行示范线。提升环湖智慧骑行工程、驿站建设、环湖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环湖观光巴士系统、环湖标识牌建设等,联动湖区、城区及乡村旅游板块。

(4)乡村——全域旅游公共服务的延伸

乡村板块是美丽乡村实验区,强化乡村和城区的交通联系,提升乡村环卫设施、通信设施、医疗设施、安全保障设施等乡村旅游涉及的公共服务元素,制定农家乐星级评定标准,同时利用节庆活动、品牌营销等手段,推动乡村旅游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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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交通线路统筹建设

旅游线路串联功能分区,强化全域旅游各分区板块间的互动,同时游线也可作为公共服务设施集聚的重要空间,如特色标识牌的设置、特色段游步道的铺设、信息咨询点的设点等。可以说,游线既是串联各功能分区的重要纽带,也是特色公共服务体系展示的重要媒介。

《规划》提出千岛湖环湖旅游“蓝带”和淳安县乡村旅游“绿带”两条特色线路,“蓝带”为千岛湖环湖骑行绿道体验带,“绿带”为“淳乡村”乡村旅游体验带,它们组成了淳安县全域旅游格局中的重要交通干线,同时也集聚着不同能级、不同特色的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形成了全域旅游独特的风景线。

3、“四化理念”运作

以“四化理念”(即运营的市场化、服务提供的产品化、产业的关联化和建设的标准化)为引领打造淳安旅游公共服务体系。

(1)运营市场化

公平与效率并重,旅游公共服务的提供要以政府为主导,带动企业参与,实现市场化运营。政企合作的多元化投资主体、多样化的运营管理模式及社会化的奖惩机制保证淳安县旅游公共服务体系的市场化运营。

(2)服务产品化

从游客需求角度出发,像打造需要销售的产品一样打造有价值、有品质、有品味、有品牌的个性旅游公共服务。淳安县公共服务体系规划提出“智慧骑行、自驾游、城市休闲游、乡村体验游、环湖驿站”等旅游方式或游线,设施满足游客对旅游公共服务需求的同时,本身也成为了一种消费产品。

(3)产业关联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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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旅游公共服务时要结合淳安产业情况,利用好每一个对外窗口,关联多个产业进行线上、线下的信息传达和功能输出。利用特色标示标牌传达当地农业产业信息,在交通集散点进行文创、会展等活动的推介,通过互联网延长酒店、餐饮等关联产业链,利用驿站、营地复合运动、演艺等功能。

(4)建设标准化

借鉴国际、国内先进经验完善旅游公共服务内容体系,规范建设标准,提升旅游公共服务的水平和质量。淳安县旅游公共服务体系规划针对餐饮、酒店、交通、游览、购物、娱乐旅游六要素,制定了严格的建设标准体系。

4、多方协作联动

全域旅游公共服务体系需各级政府多方联动,共同完善,形成“政府主导、分级负责、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的联动机制。《规划》形成了“政府部门、乡镇行政部门、景区管理部门”间的协作联动机制。

政府部门间合作:强化旅游管理部门与外事、公安、交通、铁道、建设、国土、文化、卫生、安监、质检、气象等部门间在提供旅游公共服务方面的协作、信息共享。

政府与乡镇景区间合作:《规划》提出重点加政府和千岛湖镇、文昌镇、姜家镇与浪川乡的合作机制,实现县域大景区内各乡镇、旅游点之间在信息发布、旅游咨询、旅游集散、游客接待、景区建设、景区管理等方面的无缝对接。

全域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是构建全域旅游目的地的重要支撑,强调从游客进入目的地开始,一直到游客离开目的地的整个过程中的全程保障,涉及吃、住、行、游、购、娱等全要素,按照“主客共享”理念、采用“智慧旅游”的手段,实现旅游公共服务的全域覆盖,构建外来游客与本地市民共享的高品质的社会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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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浙江省公共卫生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篇六

管理体制考试试卷

一、单项选择题(共 25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事最符合题意)

1、与乙炔长期接触的部件,其材质应为含铜量不高于__的铜合金。

A.85% B.75% C.70% D.060%

2、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责令煤矿关闭矿井的,应当对执行情况随时__。

A.检查,视整改情况给予行政处罚

B.检查

C.抽查

D.监察

3、参加和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是矿山企业职工的__。

A.责任

B.工作

C.义务

D.职责

4、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没有专业资质的机构不得从事特种设备的检测、检验,一经发现,将依法__。

A.处以罚款

B.限期改正

C.取缔

D.关闭

5、发生事故后,作为不同的事故报告主体应当履行各自的报告义务。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__报告。

A.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B.事故发生单位的行业主管部门

C.属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D.事故发生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6、安全预评价报告的内容不包括__。

A.电气安全评价

B.定性、定量评价

C.生产工艺简介

D.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7、当生产和其他工作与安全发生矛盾时,要以安全为主,生产和其他工作要服从安全,这就是__原则。

A.安全第一

B.预防 C.因果关系

D.偶然性

8、易燃固体、自然物品火灾一般都可用__扑救,只要控制住燃烧范围,逐步扑灭即可。

A.泡沫

B.干粉

C.酸碱

D.干砂

9、钢筋混凝土支护是用预制的钢筋混凝土构件或__所进行的支护。

A.锚喷

B.锚杆

C.松动圈

D.浇筑的钢筋混凝土砌筑的支架

10、《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__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A.劳动保障部门

B.卫生行政部门

C.安全生产监督部门

D.煤矿安全监察

11、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竣工后,__验收。

A.由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

B.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

C.由专门管理矿山企业的部门

D.由管理矿山企业的协管部门

12、__不属于安全验收评价方面。

A.评价对象的安全管理

B.评价对象前期对安全生产保障等内容的实施情况

C.评价对象的性质

D.评价对象的安全对策措施的具体设计

13、一个完整的预警管理体系应包括外部环境预警系统、预警信息管理系统、事故预警系统和__预警系统四部分。

A.外部管理

B.内部管理不良

C.政策法规变化

D.技术变化

1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道路必须进行__处理。

A.平整、夯实

B.硬化

C.防止扬尘

D.湿润

15、《职业病防治法》__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

A.第八条

B.第七条 C.第六条

D.第五条

16、一般墙体大模板在常温条件下,混凝土强度达到__即可拆除。

A.0.5N/mm2 B.1.0N/mm2 C.1.2N/mm2 D.1.5N/mm2

17、违法行为在__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A.一年内

B.两年内

C.三年内

D.四年内

18、根据预警指标的内在特点和对指标信息的掌握程度,可以采取的预警方法是__。

A.指标预警、因素预警、综合预警

B.指数预警、单项预警、综合预警

C.简单预警、复杂预警、因素预警

D.指标预警、因素预警、复杂预警

19、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施__制度。

A.审批

B.登记

C.淘汰

D.监管

20、某些行为从表面上看已经具备犯罪构成的要件,但并不危害社会,__。

A.不可以罚款

B.可以罚款

C.负刑事责任

D.不负刑事责任

21、国家对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实行__管理。

A.分级

B.分类

C.行业

D.职业

22、依据《消防法》的规定,举办大型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群众性活动,具有火灾危险的,主办单位应当制定__,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并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经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A.消防演练计划

B.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C.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D.火灾预防计划

23、《预防重大工业事故公约》中对重大事故的定义为:在__内的一项活动过程中所出现的意外突发事故。

A.操作场所 B.作业场所

C.重要区域

D.重大危害设施

24、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确保作业人员班前充分休息;班中严格遵章作业,线上施工作业确保__人以上,加强安全防护,来车按规定提前下道等。

A.2 B.3 C.4 D.5

25、保护接地适用于__配电网。

A.接地

B.不接地

C.低压

D.高压

二、多项选择题(共25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2个或2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1个错项。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 0.5 分)

1、在__过程中存在的危害从业人员健康的因素,称为职业性危害因素。

A.安全检查过程中

B.生产过程中

C.作业环境中

D.劳动过程中

E.劳动准备中

2、地方各级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防范特大事故的职责有__。

A.应依照有关规定采取行政措施对本地区实施安全监督管理

B.发生特大安全事故后迅速妥善处理

C.组织学生参加公益劳动等社会实践活动必须确保学生的安全

D.制定本地区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E.拒绝冒险作业

3、常用的危险、有害因素分析方法大致可分为__。

A.直观经验分析方法

B.系统安全分析方法

C.对照法

D.经验法

E.类比方法

4、火灾扑灭后,为隐瞒、掩饰起火原因,推卸责任,故意破坏现场或者伪造现场,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以__。

A.警告

B.罚款

C.15日以下拘留

D.记过

E.降级

5、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未按国家有关规定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可对其实施的行政处罚有__。

A.责令限期改正 B.责令停产整顿

C.吊销营业执照

D.处5万元以下罚款

E.责令关闭

6、煤矿安全监察实行__的管理体制。

A.横向管理

B.垂直管理

C.分级管理

D.分级监察

E.行业监察

7、事故应急救援具有__等特点。

A.不确定性

B.间断性

C.突发性

D.后果易放大性

E.持续时间长

8、事故应急救援的特点有__。

A.不确定性和突发性

B.应急活动的复杂性

C.后果、影响易猝变、激化和放大

D.事故发展的快速性

E.应急活动的特殊性

9、职业健康监护的主要内容有__。

A.职业健康检查

B.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C.进行安全检查

D.职工安全生产培训

E.生产安全教育培训

10、重大危险原控制系统由以下哪几个部分组成__。

A.重大危险源的辨识

B.重大危险源的评价

C.重大危险源的管理

D.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E.重大危险源的组成

11、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的事项有__。

A.婚姻家庭关系

B.保障劳动安全

C.防止职业危害

D.应急预案和处置

E.依法办理工伤保险

12、安全技术措施不包括以下__的内容。

A.措施目的和内容

B.经费风险预算及来源 C.负责施工的单位或负责人

D.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

E.措施预期效果、检查验收及必要返工

13、《安全生产法》明确了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行使以下__职权。

A.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的权利

B.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权利

C.对安全生产违法人员实施行政拘留的权利

D.重大事故隐患危急情况下的紧急撤出作业人员的权利

E.对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设施、设备、器材予以查封或者扣押的权利

14、施工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__安全检查记录。

A.定期

B.不定期

C.巡视

D.旁站

E.专项

15、严禁以任何__组织学生从事接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劳动或者其他危险性劳动。

A.理由

B.途径

C.形式

D.名义

E.规定

16、评价粉尘爆炸危险性的主要特征参数是__。

A.爆炸极限

B.最大点火能量

C.最低着火温度

D.粉尘爆炸压力

E.粉尘爆炸压力上升速度

17、对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选用哪种方法要根据分析对象的__的不同阶段和分析人员的知识、经验和习惯来确定。

A.性质

B.特点

C.寿命

D.环境

E.条件

18、由于机器转动、气体排放、工件撞击与摩擦等所产生的噪声,称为生产性噪声或工业噪声。噪声可分为__。

A.生产性噪声

B.工业性噪声

C.电磁性噪声

D.机械性噪声

E.空气动力噪声

19、依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规定,对__生产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A.危险化学品

B.建筑施工

C.机械制造

D.矿山

E.交通运输

20、某工人在车间内操作冲压机,由于他带病作业,误按冲压机开关,导致事故的发生。其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有__。

A.作业环境不良

B.从事禁忌作业

C.接触有毒物质

D.操作错误

E.健康状况异常

21、根据对评价指标的内在特性和了解程度,预警方法主要有三种。下列有关预警方法的说法,正确的是__。

A.预警方法有指标预警、因素预警、综合预警

B.指标预警是根据预警指标数值大小的变动来发出不同程度的报警

C.由于出现工人误操作,发出报警,这种预警方法属于因素预警

D.指标预警属于定性预警方法

E.因素预警属于定量预警方法

22、下列属于运用预防原理的原则的是__。

A.偶然损失原则

B.因果关系原则

C.3E原则

D.本质安全化原则

E.激励原则

23、进入密闭空间作业应由用人单位实施安全作业准入,下列各项满足安全作业条件的是__。

A.在密闭空间内部设置警示标识

B.明确密闭空间作业负责人、被准入者和监护者及其职责

C.当实施密闭空间作业前,须评估密闭空间可能存在的职业危害,以确定该密闭空间是否准入作业

D.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未经允许的劳动者进入密闭空间

E.提供密闭空间作业的合格的安全防护设施与个体防护用品及报警仪器

24、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__。

A.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的事项

B.保障从业人员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

C.保障从业人员接受教育培训的事项

D.保障从业人员缴纳工伤社会保险和获得民事赔偿的事项

E.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

25、《安全生产法》规定,关于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义务,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__。

A.遵章守规、服从管理的义务 B.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义务

C.接受安全培训,掌握安全生产技能的义务

D.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的义务

7.浙江省公共卫生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篇七

(一) 功能完善、资源精良、有国际化特色的“上海终身学习网”

上海终身学习网是由上海市教委主管、上海远程教育集团承建的。上海终身学习网于2009年4月正式开通, 是一个集课件搜索、课件学习、课件交流、课件测试、课件评价、学习记录查看、区级子平台等功能于一体的统一门户, 具有查询、学习、管理和统计等功能, 突出国际化特色, 建有中英文两个版本。

(二) 政府高度支持重视、可持续发展的“江苏学习在线”

“江苏学习在线”是江苏广播电视大学承建, 集课程学习、政策发布、网站导航、理论研究、社会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其于2009年5月20日正式开通, 并被正式写入《江苏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年) 》, 成为全国唯一写入省级人民政府中长期教育发展规划纲要建设目标的学习网站。

(三) 多方合作、具有地方特色的“广东终身学习网”

2012年11月6日, 依托广东电大成立的广东终身学习网开通。广东终身学习网是依托广东广播电视大学成立, 面向广东全体成员的公共服务平台, 基于多级平台互动, 集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社区教育、休闲服务为一身, 倡导“时时学、处处学、你我学、大家学”。

二、黑龙江省内现有的教学平台类网站情况调查

(一) 学校教育类网站

1. 基础教育类

(1) 育龙教育信息网。作为黑龙江省全省统一的基础教育资源网站, 由黑龙江创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开发, 其内容主要包括教育信息化综合应用系统平台、中小学农远教工程、乐易学网校、育龙教务管理系统平台、育龙基础教育资源库、育龙试题试卷库、虚拟主机业务等内容。其中的乐易学网校是国内领先的专业网络教育平台。育龙基础教育资源库含400G的精品资源内容, 资源总数近百万条。

(2) “龙江学习网”的启动建设。2013年“龙江学习网”启动建设, 该项目的建设依托设在东北农业大学网络学院的“黑龙江省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完成。目前网站建设已初步完成平台设计、核心团队组建等工作, 公共服务平台门户、基础教育资源应用平台、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师资研修服务平台、个人学习空间的开发工作也正有序进行, 计划用3年时间实现扩展应用, 主要应用范围涵盖全省中小学教师, 并提供社会化服务。

2. 普通高等教育类

黑龙江省内的许多高校都进行了数字化校园和数字化教学资源的建设。比如哈尔滨工业大学的数字化校园建设就取得了很大的进展, 主要有交互式教学平台、图书馆学术资源快速查询、哈工大云空间服务、哈工大移动应用中心以及精品课程建设等内容。

3. 职业教育类

据黑龙江日报2013年5月7日报导称, 2013年黑龙江省将加强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 启动省级职业教育信息化管理平台和资源平台建设, 完善中职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加强职业教育数字校园和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 做好承担的教育部职业教育信息化试点项目总结推广工作, 并积极参与示范性职业学校数字化资源共建共享计划, 争取国家数字化资源开发基地和虚拟仿真实训中心项目。

(二) 继续教育类网站

1. 学历继续教育

(1) 现代远程教育类。目前黑龙江省开展现代远程教育的高校主要有东北农业大学网络学院与哈尔滨工业大学网络学院以及电大系统的黑龙江广播电视大学和哈尔滨广播电视大学, 以上的高校均建有自己的教学平台与网站。

(2) 成人函授教育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类。用现代远程信息化手段完善成人函授教育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也是一项研究与探索的重要课题。但是目前我省的成人函授教育和高等自学考试类学习平台建设还处于空白状态。

2. 非学历继续教育

非学历继续教育主要包括证书培训、业务培训教育、政府推动的一些培训项目。黑龙江省证书培训类的网站如中公教育网校培训。业务培训类的网站如黑龙江省各类专业人员技术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平台, 黑龙江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等。政府推动的培训项目的网站, 如应用龙江先锋网、黑龙江农村劳动力培训网等。

3. 社区教育类

黑龙江电大建有黑龙江省社区教育网和哈尔滨电大建有哈尔滨社区教育网。其中黑龙江社区教育网是由黑龙江省教育厅主办, 黑龙江广播电视大学承办, 已利用这一平台开展了黑龙江省农村党员干部培训、村官大学生培训 (中专起点) 、办公自动化培训项目、新托福培训等培训项目。

三、对黑龙江省终身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借鉴与思考

(一) 发挥优势, 争取支持, 尽早搭建黑龙江省终身教育公共服务平台

同国内其他相对发达省市相比, 黑龙江省在终身教育公共服务项目平台建设方面起步较晚, 正在建设中的由东北农业大学网络学院承建的龙学网项目得到了政府的大力支持, 被写入了教育行政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并被列为黑龙江省教育信息化的重点项目, 但其建设的重点主要是针对中小学的基础教育进行整合, 在终身教育的其他方面侧重不多, 迫切需要建设一个以各类继续教育资源为主的终身教育公共服务平台, 服务于龙江全体人民。

广播电视大学是国家支持的现代远程教育与各类继续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主力军。建设黑龙江终身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可以利用广播电视大学的技术与系统优势, 以及国家数字化学习资源中心黑龙江中心落户在黑龙江电大的资源优势, 已有的开发并运行黑龙江社区教育网的基础与经验优势, 尽快启动黑龙江终身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的规划与建设, 显得尤为重要。

(二) 黑龙江省终身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要适应多方面的需求

首先, 要适应黑龙江省终身教育发展的需求, 把黑龙江省终身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成以各类继续教育为主、整合各类教育教学平台资源, 覆盖全省各地, 多级平台互动, 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枢纽与门户网站,

其次, 要适应黑龙江省各类教育信息化的需求, 特别要为各类继续教育培训项目的需要服务, 探索黑龙江省职业教育信息化、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远程化服务的模式与方法, 为各类教育的信息化搭建公共服务平台。

第三, 平台教学资源的建设应适应区域内各类学习者多样化的需求, 力求资源内容丰富、制作精良、突出地方与国际化特色, 最终达到为黑龙江省社会进步与经济发展服务的目的。

(三) 黑龙江省终身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要坚持循序渐进与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终身教育平台建设是一项复杂的工程, 具有长期性、系统性、渐进性。教育和学习也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一方面不能期望终身学习平台资源提供方一次建成就能够满足各类人群的需求, 另一方面也不能期望学习者一下子就能达到接受教育的最终目的。循序渐进、持续发展应当成为黑龙江省终身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不可或缺的理念。

摘要:《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 (2011-2020年) 》中提出“构建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 推进开放大学建设, 面向全社会提供服务, 为学习者提供方便、灵活、个性化的信息化学习环境, 促进终身学习体系和学习型社会建设。”本文通过对国内其他部分省区终身学习公共服务平台与黑龙江省现有教学平台类网站现状进行调查分析, 以期为黑龙江省的终身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带来有益的借鉴。

关键词:终身学习,公共服务平台,黑龙江

参考文献

[1]厉以贤.让教育走入社区[J].中国远程教育, 2003 (24) :24.

8.浙江省公共卫生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篇八

关键词:五水共治;公众参与;调查研究

一、调查背景

本文以绍兴和安吉两个地域开展调研工作,选取两个地区进行“五水共治”调研有着典型意义。绍兴治水工作有悠远的历史,号称东方的“威尼斯”。安吉在浙江省“五水共治”工作做处于全省的前列,是我省五水共治工作的榜样和标杆。对以上两个典型地区进行调研工作,更能够了解我省五水共治工作的成果、困境及公众参与度,并提出针对性的措施和建议。

二、调查结果分析

本次共发放问卷300份,实际收回有效问卷267份,回收率为89%。调查结果如下:

从调查结果看“您了解五水共治吗?”有近80%的人了解浙江省的“五水共治”的政策,近20%的人不是很了解我省治水政策。以上数据说明我省通过报纸、电视媒体、互联网等传统、现代媒体宣传我省方针政策有一定的成效,大部分城市居民能够了解我省的方针政策,但是仍有部分居民还不是很了解我省的方针政策,仍需我们通过不同方式进行宣传五水共治。在对水的环境的满意度调查中,“你对我市的水环境满意吗?”根据调查结果显示,有69%的市民对水环境比较满意,说明我省的五水共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近三分之一的市民对我省的水环境不满意,仍需要我们近一步的努力,切实改善我省的水环境状况。您支持我市开展五水共治的活动吗?调查结果显示,有99%的人比较支持省委的方针政策,说明“五水共治”惠民政策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仅有1%的人则不太支持这项政策。

“五水共治中,首先要解决的问题”,调查结果显示,有73%的人都认为治理污水是首要任务;有9%的人认为分别是防御洪水和排涝水;有5%的人认为是保供水,4%的市民是抓节水。以上数据说明水环境的污水治理工作得到了市民的广泛关注,根据访谈结果一些市民认为城市的污水现象比较严重,跟年幼时相比水环境有很大的差距,政府应该多加强对水环境的治理工作。抓节水是市民可以参与的活动,但是本次调查中抓节水在市民中关注程度低仅为4%,说明政府应该加强市民的节水意识的提高。

在对您认为影响我市污染的主要原因是什么?调查结果显示,两地有着基本相同的认识,51.56%的绍兴居民表示是生活垃圾所引起的,则安吉居民认为是这样的有47.48%,绍兴市民认为企业将工厂污水未经处理就排入河水中所占比率为60.16%,而安吉市民仅占37.41%。以上数据显示居民认为水污染的原因,主要为居民生活垃圾和企业污水的排放两个方面造成。居民生活垃圾方面,显示我国随着现代化进程的逐步推进,人们的物质生活的逐步丰富,但是市民的文明素养和公德意识没有随着物质的丰富而提高,一些市民的文明素养和社会公德意识不高,调查中可以看到一些市民随意的将生活垃圾扔进河道,长时间的堆积造成了河水的重度污染。企业用水未经过处理直接排放水里也是诱发河水污染的直接原因。河水污染是一个现象,但是根本的原因还是多方面形成的,安吉县治水办有这样一句话非常形象,“问题在水上,根源在岸上”。

调查中我们了解到,城市居民在日常生活中,还是能较好地将“节约用水、环保用水”的行为与生活习惯相结合起来。在“对于五水共治,您觉得自己能做什么?”调查结果显示,53.44%的人不会往河里扔垃圾;37.97%的人选择节约用水;还有27.50%的人会参与治水公益活动。另外,有25.16%的人表示志愿宣传“五水共治精神”,来改变现状,仅19.69%的人会举报乱排乱放,说明市民很多人希望通过自己的方式来参与到五水共治中来,通过机构维权的人员不多仅为1969%,说明在我国市民对于违反集体利益的态度,大多数不是检举和揭发,而是更多的靠自己的力量来参与五水共治工作。

三、提高公共参与五水共治的举措

近年来因环境问题引發的群体性恶性事件较为多,党和政府逐渐重视环境问题,浙江省政府提出了五水共治的战略决策来切实改善水环境。环境问题是一种影响人们公共利益的行为,仅仅依靠政府的力量在当代社会显得明显的不足,应该通过各种途径和力量参与到五水共治中来。

(一)对于政府而言

1.建立健全河道管理责任体系和考核督查机制。修订完善河道管理办法,明确河道管理和保护范围,建立河道管理责任制,对工作不力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对造成水污染的企业或个人给予严重的处罚措施。

2.政府通过各种途径确保市民的知情权,做到信息公开。政府应该通过环保部门来鉴别监测水污染的程度,做到水环境治理工作的信息公开。只有市民知道和了解自己生活的水环境的状况,市民才能够积极参与到水环境的治理中来。

3.建立举报电话和举报网站。针对市民提供的举报信息要给予重视,并对处理结果给予反馈。

4.政府利用重大节日推进水环境的宣传工作。例如世界环境日等重大节日推进水环境的宣传工作。浙江省提出了五水共治的决策,可以建立“水环境日”来促进我省的五水共治的宣传,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和参与环保的能力。

5.建立民间环保组织,发挥民间力量。民间环保组织是水环境治理的一项重要力量。公益环保组织扎根基层,对身边的污染行为非常了解,很多市民通过环保组织负责人检举身边的污染行为和事件。政府一定要鼓励民间环保组织的建立,并对公益环保组织给予精神和物质的奖励。

6.积极和科研单位及高校合作,提高污水治理水平。政府应该在一些课题的申报和研究上跟科研单位和高校进行合作,利用科技的力量,来提高污水的治理工作,切实改善水环境。

(二)对于企业而言

1.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自觉提升全体员工的保护水资源意识,自觉在实际生产生活中推行保护水资源标准,把水资源保护纳入到企业文化中。

2.把推行清洁生产作为企业发展的指导原则。作为现代企业,就必须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自觉进行技术和设备的改造与升级,摒弃落后工艺,发展节约资源、能源的无废少废技术。

3.建立健全企业党、团组织,党员在社会中能够起到一定的引领作用,尤其在非国有企业也应该建立党支部,开展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协助政府进行五水共治的各项工作。

(三)对于居民而言

1.自觉提升环境的保护意识,履行环境保护义务。居民应该自觉加强环保意识,提高自身环保素质。环保事业是集文化素质与公共道德于一体的事业。只有居民的综合素质上去了,居民的环保意识才会相应地加强。城市社区可以建立业主代表大会,发动本社区和小区居民投身到环境的保护工作中去,只要身边的人都重视起来身边的水环境会逐步好起来。

2.应自觉将环保落实的生活中,积极参与水环境的治理。应该从行动上切实支持政府的环保工作,响应政府号召。同时,还应尽力以自身的环保行为去影响和带动周边的人,批评并及时制止污染环境的个人行为,坚决举报企业污染环境的非法生产行为。

9.浙江省公共卫生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篇九

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推进“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深入开展,切实加大行业监管力度,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双基工作,解决高速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降低地质条件复杂地区高速公路施工风险,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控制较大事故,努力实现2011年我省高速公路坍塌事故死亡人数下降幅度不低于5%、力争不发生较大及以上坍塌事故的目标。

二、整治范围内容和整治措施

(一)整治范围。

地质条件复杂地区高速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其他工程可参照执行。

(二)整治重点内容。

1、桥梁工程:深基坑支护与监测,临时支架和脚手架的搭设与拆除,大型模板的安装、保养及验收,挂篮施工,梁板吊装、架设及固定,箱梁移动模架施工,高墩柱和索塔的爬模施工,跨线桥施工。

2、隧道工程:掌子面与洞口开挖,超前地质预报与监控量测,锚杆与拱架施工,初期支护,二衬浇筑进度和强度。

3、特种设备:架桥机,塔吊,龙门吊,挂篮,移动模

架、滑模爬模系统,施工电梯。

(三)整治措施

1、加强架桥机、塔吊等大型特种设备的管理。严格执

行特种设备的检测检验、检查验收制度。建立特种设备操作、检查、维修和保养制度,指派专人操作和管理,确保特种设备高效安全运转。

2、加强工程施工安全技术管理。完善各类桥梁隧道危

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规范审批程序;加大危险性较大工程沉降、位移和应力监控量测等重要工序的技术管理力度;落实各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加大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保证现场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3、继续深入推进“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提高施工现

场安全生产五个“标准化”程度,即安全防护、警示标识标准化,临时施工设施标准化,机械设备管理标准化,施工人员上岗标准化,关键工序、工种操作标准化,努力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4、强化对工程项目的应急处置能力。开展施工安全风

险评估,分析辨识桥梁隧道施工中的重大坍塌安全危险源,针对性编制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工程单位在应对突发事件时的应急处置能力。

5、加强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核查和督查。要根

据交通运输部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加强对安全生产条件的核查,坚持“五查”,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现场要限期整改到位。对整改不合格的,由有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罚,并建议暂扣或吊销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直至降低或吊销相关施工资质。

6、努力提高安全生产科技含量,鼓励引进、采用先进的监测、监控、定位技术,更新、改进施工装备和工艺,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坚决淘汰、限制落后的施工装备和工艺。

三、实施步骤与工作任务

专项整治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2011年9月)。

各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针对本次专项整治工作重点,结合本地区工程特点,加强指导,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自查自纠内容、标准和工作要求。

自查自纠工作由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牵头组织,形成自查自纠报告。按照施工单位自查、监理单位核查、建设单位组织全线检查的方式,全面排查桥梁隧道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限期做好整改落实。对自查自纠走过场、不深入的建设项目,各地交通主管部门应当予以通报批评。

第二阶段:检查督导阶段(2011年8月至10月)。各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集中组织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进行督查和抽查,发现存在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的,要及时停工,责令整改,并严肃处理。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建设项目要通报批评,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企业要予以清退。省厅将适时对部分地区和项目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抽查。

第三阶段:活动总结阶段(2011年11月至12月)。各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全面评估总结已开展的工作,研究提出进一步完善施工安全预控的意见与建议,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于2011年11月28日前报省厅。

省厅将对本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整治工作不力且存在较大问题的项目和地区要求限期整改,将整治中发现的问题纳入建设市场信用评价体系中,并研究提出进一步做好防范坍塌事故的措施和意见。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开展专项整治是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

举措。省厅成立高速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分管厅长为组长,相关处室、部门有关人员参加,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质监局,具体负责

整治活动各阶段工作的安排、检查和总结等。

各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要

成立由分管领导牵头的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明确具体负责部门和工作职责,做到组织落实、措施落实、时间节点落实。

(二)突出重点,标本兼治。

各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工程建设特点,梳理辖区内施工坍塌事故易发、多发的工程项目和施工环节,集中治理、重点突破、标本兼治、抓出成效。同时要加强重点时段、敏感时期的隐患排查和应急值守,组织到位,责任到位,形成制度。

(三)统筹协调,有序推进。

各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将专项整治工作与继续深化

“安全生产规范年”活动,加强基础建设,加强责任落实,加强依法监督,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三项建设”和“平安工地”创建活动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要与日常安全管理,健全制度,完善标准,推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统一部署,统筹兼顾,相互促进,有序推进。

(四)加强考核,强化监管。

各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将高速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

考核内容,对整治工作不力的,要予以通报批评,严肃处理;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必须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涉及重大安全隐患的,必须停工整改,组织专项验收,并实行重大隐患问责制;对造成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严肃处理,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五)加强信息交流,开展宣传教育。

各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畅通信息渠道,及时掌握活动开展动态,定期分析研究,加强横向交流,组织区域性交流,加强活动全过程的监督指导。要做好跨行业的信息沟通,相互配合,共同研究,形成合力,对一些重点、难点问题可组织联合检查,集中研究解决。要加强舆论宣传和群众监督,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内容、要求及阶段性工作成效,宣传先进典型,曝光落后单位(项目)。

10.浙江省公共卫生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篇十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9〕2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17号)和省委、省政府《浙江省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意见》(浙委办〔2009〕86号)的精神,加强全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和市场秩序监管工作,规范全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行为,营造诚实守信的水利建设市场环境,促进全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水建管〔2009〕496号)和《浙江省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发布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9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全省水利建设市场的实际和特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采集、上报、审核、发布、更正和使用的管理。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是指参与水利工程建设活动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供货、招标代理、质量检测、安全评价等企(事)业单位及相关执(从)业人员。

第四条 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遵循依法、公开、公正、准确、及时的原则,维护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保守国家秘密,保护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五条 信用信息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维护制度。

第六条 省水利厅、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负责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工作。

第七条 省水利厅负责全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统一管理工作,具体负责:

(一)宣传贯彻国家和全省有关信用信息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全省水利建设行业实际,制定有关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

(二)建立和完善信用信息系统,为全省市级和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注册系统用户名,设置系统中的数据查询权限;

(三)指导全省市级和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开展信息采集和上报;

(四)对全省市级和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上报的信息进行审核、发布;

(五)采集有关建设管理信息并进行发布;

(六)向水利部报送有关信息;

(七)做好信息的存储、维护、数据安全等工作;

(八)与水利部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加强联系,逐步推进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实现信息共享,管理联动。

第八条 各市级、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依照管理权限,分别负责其管辖范围内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工作,具体负责:

(一)辖区内建设项目信息及其他建设管理信息的采集和上报工作;

(二)督促辖区内各市场主体做好信息采集和上报工作;

(三)协助做好省水利厅交办的信息核实等工作。第九条 各水利建设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具体负责:

(一)所建项目的信息采集和上报工作;

(二)协助做好省水利厅、市级和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信息核实等工作。

第十条 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供货、招标代理、质量检测、安全评价等企(事)业单位负责本单位信息及从业人员信息的采集和上报工作。

第三章 信息管理平台的登陆和用户注册

第十一条

信用信息系统为信息管理平台,登陆浙江水利网()后,点击“信用水利”栏即可进入系统首页面。

第十二条 全省各市级和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首次进入信用信息系统报送信息前,应向省水利厅提出系统用户名注册申请,申请手续按省水利厅要求办理。

省水利厅的系统管理人员在接到系统用户名注册申请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注册工作并将注册结果告之申请人。

第十三条 全省各市级和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在经过注册获取系统用户名后即成为系统用户,可进入系统报送相关信息。

第四章 信用信息内容

第十四条 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包括基本信息、良好行为记录信息、不良行为记录信息和信用评价信息。

第十五条 基本信息是区分市场主体身份、反映市场主体状况的信息,主要有:

(一)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基本信息,包括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名称、地址、法人代表、技术负责人、联系人、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及总投资、项目的开工报告审批情况、开工时间、竣(完)工时间、合同段工作内容及施工单位信息等。凡列入本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或工程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均应记入信用信息系统。

(二)勘察设计单位信息,包括勘察设计单位的主要基本信息、人员状况、企业资质、技术人员、注册执业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人员类别、证书号码)、技术装备、近10年主要业绩、科技进步情况、企业简历、诚信记录等。

(三)施工企业信息,包括:

1.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登记基本情况、组织机构代码和主营业务范围等主要基本信息;

2.基本财务指标、在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帐户情况; 3.资质、资格情况;

4.主要经济、管理和工程技术从业人员的职称及执业资格基本状况,注册执业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人员类别、证书号码)情况; 5.自有设备基本状况;

6.近10年主要业绩及全部在建的水利建设项目情况;

7.科技进步情况;8.诚信记录等。

(四)监理单位信息,包括企业主要基本信息、企业资产、企业资质、人员状况、负责人简历、管理人员、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检测设备、近10年已完业绩、在建项目、科技进步情况、诚信记录等。

(五)试验检测单位信息,包括试验检测单位的主要基本信息、企业资质、试验检测人员、检测设备、近10年已完业绩、在建项目、科技进步情况、诚信记录等。

(六)其他市场主体信息,包括企业主要基本信息、企业资产、企业资质、人员状况、负责人简历、管理人员、注册执业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人员类别、证书号码)情况、近10年已完业绩、科技进步情况、诚信记录等。

第十六条 良好行为记录信息是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受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或相关专业部门、有关社会团体的奖励和表彰,所形成的信用信息。主要有:

(一)模范履约、诚信经营,受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与水利建设有关的政府监督部门或机构表彰和奖励的信息;

(二)被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评价为最高信用等级(AA级)的记录。

第十七条 不良行为记录信息是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受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或相关专业部门的行政处理,或者未受到行政处理但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且符合《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认定标准》所形成的记录信息。

(一)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受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专业部门行政处理所作的记录;

(二)司法机关、审计部门认定的违法违规信息;

(三)被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评价为最低信用等级(C级)的记录。

第十八条 信用评价信息是指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合同文件等,通过量化方式对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在水利建设市场从业行为的评价信息。

第五章 信用信息征集与更新

第十九条 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按以下方式征集,由省水利厅汇总录入:

(一)基本信息由各市场主体按规定自行登录填报,并向其注册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水利厅。

各市场主体报送的信用信息应真实、合法。信用信息的采集、审核、更正,必须以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为依据。

(二)良好行为记录信息由县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与水利建设有关的单位或涉及的市场主体提供。市场主体自主提供的,需附相关表彰奖励确认文件;

(三)不良行为记录信息由县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与水利建设有关的单位提供;

(四)信用评价信息由省水利厅录入。

第二十条 水利建设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应按照《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登记表》的格式,每月月底前对参建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进行一次更新,经有监管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实后,报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于下月的5日前报省水利厅认定,并记入全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第二十一条 县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与其他政府监督部门、司法机关、金融机构的联系,逐步建立信用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渠道,保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征集及时、完整、准确。

第二十二条 工程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市场主体主要业绩和在建项目信息真实性进行动态审核,并负责受理举报。市场主体注册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其他基本信息进行动态审核,并负责受理举报。

全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均可对市场主体基本信息进行复核、调查。

第二十三条 市场主体基本信息在全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处于锁定状态,发生变化的,应于10个工作日内向负责公布相应信息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后予以更新。

水利建设市场其他信用信息每季度更新一次。

第二十四条 县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工作制度,指定专人或委托专门机构负责信用信息管理工作,保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及时更新。

第六章 信用信息发布与查询

第二十五条 省水利厅通过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发布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

第二十六条 全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按照省、市、县三级建立。市级、县级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应按省水利厅公布的接口标准与全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接,做到互联互通。

第二十七条 信用信息发布应保守市场主体商业秘密和从业人员个人隐私,不得侵犯其合法权益。市场主体基本帐户等商业信息仅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之用,不对外公布。

第二十八条 省水利厅对按照本实施细则征集的第十五第(一)款所列信息及其余各款中的市场主体主要基本信息、企业资质进行完整性检查后,即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但涉及个人隐私等信息除外。

第二十九条 第十五条第(二)、(三)、(四)、(五)、(六)所列信息中,除市场主体主要基本信息、企业资质必须公开以外,其他信息是否公开由报送单位自行决定。若公开信息,应向省水利厅递交承诺书,承诺书应按省水利厅提供的格式填写。省水利厅在收到承诺书后,在第二个月的前5个工作日内,按照统一标准、平等披露的原则向社会公布市场主体信息,但涉及个人隐私等信息除外。

第三十条 公开信息每季度更新一次,安排在每季度的第1月的1日至5日。更新的具体时间及内容以省水利厅每年发布的信息更新通知为准。更新期间,对外公开的信息仍然有效。

第三十一条 信息一经公布,在系统中将处于锁定状态。市场主体所公开的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省水利厅提出变更书面申请,同时提供下列相关证明材料。

1.法人变更; 2.资质变动; 3.财务指标变化; 4.单位负责人变更;

5.经济技术人员、注册执业人员、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等增减或其职称等级、从业资格证书信息等有调整;

6.机械设备增减; 7.新增在建项目;

8.在建项目完成完工验收,转换为已完业绩; 9.新增科技进步成果等。

第三十二条 全省各市级和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认为公布的信息有误,应及时向省水利厅提出变更或撤消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省水利厅在国家规定时间内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第三十三条 对于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以及行政执法监督变更或撤销的处罚决定,应及时变更或删除当事市场主体的不良记录,并在相应的信息平台上予以公告。

第三十四条 全省各市级和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可进入信用信息系统查询本单位报送的各类信息。公众可通过信用信息系统查询所有公开发布的信息。

第三十五条 每月的前5个工作日为信用信息系统数据库维护期。数据库维护期内,除系统的信息查询功能继续对公众开放以外,市场主体的信息填报、变更等工作暂停。

第三十六条 信息公告期限自信息公布之日起计算。具体期限分别为:

(一)市场主体承诺公告的信息,至市场主体要求终止公告止。

(二)建设项目信息的公告期限,原则为完工后10年。

(三)市场主体良好行为记录信息的公告期限,原则为3年;公告期满进入信息记录期,良好信息记录期为10年。

(四)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信息的公告期限,原则为6个月,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告期满进入信息记录期,不良信息记录期为2—3年。

(五)信用评价相关信息的公告期限,原则为12个月;公告期满进入信息记录期,信用评价信息记录期为永久。

上述公告期限均自认定相应行为或作出相应决定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七条 公告期限届满后,进入信息记录期,信息转为历史记录自动转入后台保存,系统管理员、审核用户、批准用户可查询所有历史记录,全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用户可根据权限开放程度查询相应部分内容,市场主体用户可查询本单位填报的历史记录。

第三十八条 全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市场主体基本信息是省水利厅负责审查(核准)企业资质、进入水利建设市场的基础资料,市场主体参与水利工程建设资格审查和投标时,可不再提交有关业绩、主要人员资历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可查阅全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相关信息。

未记录在全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市场主体、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参与全省水利建设项目投标时可不予认定。

上述具体要求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

第三十九条 全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充分利用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建立激励机制。对信用好的市场主体在参与投标资格审查、评优等方面给予优惠和奖励,对信用等级低和不良行为较多的市场主体要重点监管,根据不同情节提出限制条件。

第四十条 建立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告制度。对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受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或相关专业部门的行政处理,所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进行公告。未受到行政处理的不良信用信息可在公告平台后台保存备查。

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告实施办法及认定标准由省水利厅另行制定。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一条 全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和承办机构、人员及职责,加强对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保证信息公告、传送及时准确。鼓励社会各界监督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工作。

第四十二条 省水利厅负责对信息征集和发布活动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

第四十三条 县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查实市场主体填报信息虚假的,即列入不良行为信息,并报省水利厅。

第四十四条 县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动态管理中,发现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等单位的人员、业绩等指标低于相关资质、资格标准要求的,应对该单位提出整改预警,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可采取限制投标的措施,直至报相关单位依法降低其资质等级。

第四十五条 全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市场主体基本信息虚假的,均可向负责公布市场主体基本信息的水行政主管部门举报。第四十六条 提供信息单位以外的任何组织和个人认为公开发布的信息有误的,可以向省水利厅提出异议。省水利厅应当及时联系提供信息的单位对相关信息进行核实;提供信息的单位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确有错误的应当立即改正并予以公告。

第四十七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网络的形式向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市场主体失信行为。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在接到署名并有联系方式的投诉后按照国家规定依法完成对投诉事项的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

第四十八条 信用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由省水利厅信息中心按照国家有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九条 第十五条中所列信息,由提供信息的当事责任主体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其中:

(一)市场主体提供虚假信息或瞒报有关信息被查实的,后果自负,相关利益部门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二)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违反本实施细则规定拒绝或无故拖延向信用信息系统或省水利厅提供相关信息的,由省水利厅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省水利厅给予书面通报批评,并予以记录。

第五十条 信用信息系统管理人员违反本实施细则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信用信息系统管理人员所在单位责令其限期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一)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系统维护工作内容的;

(二)违反国家有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有关规定的;

(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第五十一条 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责令改正;在工作中玩忽职守、弄虚作假、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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