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管理客运总结

2025-01-11|版权声明|我要投稿

道路运输管理客运总结(12篇)

1.道路运输管理客运总结 篇一

沁县道路运输管理所

二○一○客运工作总结

二○一○,我所客运部门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应对燃油税费改革给道路运输行业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探索道路客运行业快速发展,安全发展、协调发展、科学发展的新机制,努力提高“三个服务”的能力和水平,重点围绕农村客运“全覆盖”及农村客运公交化运营开展工作,同时全面推动客运行业其他各项工作。为我县客运行业发展,做了部分工作,现对一年来所做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二○一○年所做的工作

1、加强客运企业安全生产监管

道路运输安全事关社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客运运输更是此项工作的重中之重。为了在去年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基础上,继续推进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切实搞好我县客运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我所客运管理人员认真落实省、市、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深入企业进行宣传、发动,认真细致的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同时,客运管理人员坚持对客运企业加强监管,每月实施监督检查不少于两次,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立即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实施整改,今年来,共实施监督检查44次,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3份;坚持参加

客运企业的司乘人员安全培训例会,监督企业的安全生产教育工作,从多方面入手,加强了我县客运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确保了安全生产整治工作落实到实处。

2、积极制定客运行业发展规划

今年初,我所将编制辖区内客运线路发展和运力投放规划,以及公交行业规划编制工作放在重点位置,专门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及相关企业负责人进行了专题讨论调研,认真研究规划内容,为市处和我县编制“十二五”规划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3、积极开展客运行业文明创建活动

文明客运班线创建,是提升客运行业服务水平的有利举措,去年,我所客运科按照市处确定的“沁县—长治”创建文明线路安排,开展了大量的工作。今年,我所按照市处要求,在所有长途客运线路上推广文明线路创建工作。按照新的要求制定了实施方案,并多次召集企业负责人督促落实,截止目前,我县参与创建文明线路的客运企业、车辆的软硬件设施已基本准备就绪,司乘人员培训已经完成,准备迎接省市验收。

文明客运站创建工作,我所按照市处的要求进行了认真的安排部署,会同我县客运站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并认真进行了实施,但由于长运沁县汽车站是驻沁单位,与我县政府职能部门未能协调到位,虽然我所也做了大量的工作,但受名额限制,今年未能被评为文明单位。

4、推行农村客运线路公交化运营工作,推进农村客运行业发

农村客运公交化运营是提升农村客运行业服务水平的方式,今年来,市处把农村客运“全覆盖”和农村客运公交化运营工作放在了重点位置,我所也根据我县的经济情况、人口状况、城市规模、道路通达情况积极开展工作。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并多次与我县城乡公交公司探讨方案,制定运行办法,积极开展了此项工作。我县的所有农村客运企业及车辆都积极的参与了此项工作,目前,我县杨安—县城、南涅水—县城线路已基本实现定时、定点的公交化运营模式,其余的工作也正在继续完善当中。

5、继续推进村村通客车工作

今年来,按照市处目标考核要求,根据我县村村通公路通达情况,我所

6、驻客运站办公室工作

今年,我所驻沁县汽车客运站办公室工作人员积极开展工作,监督客运站严格按照《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运营,完善了进站营运车辆台帐及管理,制定了详细的制度,有力的规范了客运站点及经营户的经营行为。顺利完成“春运”“十一”等假日运输工作。

7、配合参加我县“打击非法营运车辆百日专项整治”行动 从2月25日起,按照县政府要求,我所联合公安、交警、城建、农机等部门,开展了“打击非法营运车辆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由于涉及到辖区内客运行业利益,客运科积极抽调人手,参

与配合此项工作。此次行动,共查处非法营运车辆90余辆,没收自制线路牌60余块,有力的规范了我县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维护了合法经营者的利益,取得了很大的成果。

8、完善应急预案,储备应急车辆

应急保障能力是检验客运管理单位和客运企业组织运营能力的一场“战斗”,今年来,我所按照省、市文件要求,认真制定了《沁县道路旅客运输应急预案》,储备了应急保障车辆,并确保其召之即来、来之能战。

9、完成春运、十一黄金周等运输工作

为了完成好“春运”、“十一”等黄金周的旅客运输工作,我所客运科及驻站办积极配合,制定实施方案,完善应急预案,提前布置,认真落实,对参运的车辆和人员进行认真的排查,并从所里抽调管理人员充实到第一线,加强节假日期间的驻站管理工作,加强信息报送工作,较为顺利的完成了“春运”、“十一”等黄金周的旅客运输工作。

10、开展的其它工作

(1)、认真落实《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要求,依法实施行政许可,推行政务公开。

(2)、配合市处完成客运车辆审验工作

客运车辆审验是确保车辆技术状况符合营运条件的一种手段和方法,为了做好此项工作,我所客运科积极按市处文件要

求,配合市处客运科,精心组织,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完成审验工作。

(3)、配合市处完成破损停车亭、招呼站牌的修复工作,共修复候车亭两个。

(4)、上报2009年我县停车亭、招呼站牌安装计划。

(5)、配合省局、市处完成我县汽车站质量信誉考核工作。

(6)、积极完成农村汽车客运站修建工作。

4、推行七十岁农民免费乘车

为了提升农村客运行业的公益服务能力,更好的服务农村群众,我所制定了实施方案,并上报县人民政府和交通局,在我县推行七十岁农民免费乘车工作。截止目前,免费乘车证正在制作发放中,已经发放33个。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工作创新能力不强

我们所做的工作大部分是围绕市处及县所要求开展,不能创新工作思路,不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工作没有特色和亮点。

2、深入企业调研少,不能真实了解企业情况

今年,我所因工作需要对科室进行了从新分工,客运科组成人员全部为其他科室抽调的新人。由于以前工作接触企业少,导致今年来,较少能深入到企业进行调研,不能深入掌握企业在今年新形势下面对新挑战有什么要求,有那些不利因素和难题。

总之,二00九年,沁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客运科积极应对新的机遇和挑战,科室人员团结一心,认真工作,细致落实市处和县所交办的工作,为我县客运行业发展出了一份力。在今后工作中,我们要科学分析和准确把握经济形势,深化交通行业改革,加快建设,努力实现我县交通运输行业快速发展、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协调发展,为我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00九年十月二十四日

2.道路运输管理客运总结 篇二

近年来,随着民航、高铁等交通方式的迅速发展和服务水通方式的迅速发展和服务水平的不断提升,道路客运面临巨大挑战。另外,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互联网+客运”新模式也为道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建设提供了全面的技术、理论支撑。在新形势下,道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是提升公众出行信息服务水平、提高企业运营组织效率、促进道路客运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手段。交通运输部于2013年底启动了省域道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工程建设,有效推动了省域道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建设。截止当前,全国已有29个省份(含新疆建设兵团)开展了省域道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建设。随着各省道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建设进程的推进,联网售票覆盖范围逐渐扩展至全部二级甚至三级以上客运站,为更好地发挥道路客运联网售票平台效应,下一步工作的重心将从系统建设转向系统运营。科学合理的运营管理组织模式是建立运营管理机构的理论基础,也是实现系统长效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道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建设现状

道路客运联网售票经过十几年的建设,经历了政府主导建设、市场主导建设和两者相结合等多个阶段,最终并没有形成类似铁路和航空全国统一的售票体系,这主要取决于道路客运市场化程度高,存在市场主体多、小、散的特点。有实力的运输企业或客运站相继建立了独立的联网售票系统,实现了区域内部的联网售票,部分互联网企业则通过直接与客运站接入,实现多个不成体系的客运站之间的联网售票,虽然取得了一定的建设成果,但与人民群众便捷购票、行业管理部门协同化管理和企业精细化运作需求还有相当大的差距。

基于以上现状,交通运输部启动了省域道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建设,以“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为原则,由行业管理部门牵头开展工程建设,在积极争取交通运输部、地方财政资金补助的同时,引入市场机制,调动企业积极性,鼓励企业配套建设资金,保证建设资金投入。针对各省道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建设散、乱、发展不平衡等现状,交通运输部印发了《省域道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工程建设指南》,明确了工程建设思路及总体框架,强化了部省间、跨部门间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要求。编制了《JT/T 979 道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系列标准,规范各省系统建设,为后续全国联网奠定基础。在交通运输部、各省道路运输管理部门的统一部署下,原来以客运站、客运集团为主体建设,联网售票系统标准不统一、资源碎片化严重、缺乏统一协调机制的现状得到有效改观,以省为单位建立了统一的联网售票数据中心、售票平台和清分结算平台,统一标准、统一运维、统一服务的省域联网售票体系已初步建立。该体系可有效整合省域客运基础信息与动态信息,实现票务资源的开放共享,丰富多元化售票方式,更好发挥工程对公众出行、企业运营、行业监管的支撑作用。

截止2015年底,全国已有13个省份基本完成省域道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建设,基本实现省内二级以上客运站联网售票;11个省道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正在建设,年内完成工程建设;5个省份将于2016年启动系统建设。行业管理部门牵头开展系统建设可有效衔接各相关部门,加强行业协调沟通,有效保障系统的公益性,有利于提高系统建设效率。确立合理的运营管理组织模式对于推进系统的长效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虽然各省工程建设单位为以行业管理部门为主,但政策制约了行业主管部门直接参与运营,系统运营与推广费用较高,且缺乏市场化灵活的运作手段,不利于构建长效可持续的运营模式。道路客运承运主体的市场化属性决定了联网售票系统的运营管理组织模式,因而,需要借助多样化的手段,充分发挥市场优势,促进系统的长效可持续发展。

道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运营管理组织模式分析

(一)运营管理组织

省域道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建设由交通运输部统一顶层设计,对各省建设负有行业指导的职责,部级道路客运联网售票运营机构负责全国道路客运信息的联网和部级联网售票体系建设。系统具体建设任务由省级行业管理部门负责,对本级系统建设负有行业管理和监管的职责,依托系统建立道路客运行业数据中心和行业监管中心,用于辅助行业监管和提高信息道路客运行业信息服务水平。各级运输管理部门统筹协调辖区内的工程建设协调管理与规范政策制定,并作为系统用户获取相应的数据分析、行业监管服务。省级道路客运联网售票运营机构实体则根据各省实际情况采用多样化的模式进行组建,具体负责本省道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的运营工作。道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运营管理组织结构如图1所示。

(二)运营管理职责边界

省域道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的运营管理相关方主要包括行业管理部门、客运企业和联网售票运营管理机构,理清三者职责边界对于建立权责利清晰的运营组织管理架构有着重要的意义。行业管理部门、客运企业和联网售票运营机构三者的相互关系如图2所示。

1.行业管理部门职责边界:行业管理部门对客运企业有监管、考核的责任,负责班线、班次审批,票价执行监督、安全监管、服务质量监督等属于行政审批或许可范围的事宜;对联网售票运营机构有监管、指导、评价的责任,负责属于行业服务监督、行政审批与跨部门横向联络的工作。

2.客运站(企业)职责边界:客运站(企业)有向行业管理部门报送相关需审批内容的义务,负责属于企业自身经营行为的,如线路与发班、加班申请等;对联网售票运营机构具有开放票源、配合宣传推广的义务,负责属于道路客运承运领域的业务。

3.联网售票运营机构职责边界:联网售票运营机构有及时向行业管理部门汇报联网售票体系运行状况,接受行业管理部门监管的义务,负责属于经营结算行为等企业行为的业务。同时,还有为客运企业客票联网销售提供渠道平台及结算服务的义务,负责属于客票联网销售及增值服务领域的业务。此外,联网售票运营机构有保障平台正常运行。

(三)运营管理职责划分

1.行业管理部门职责:制定联网售票管理和运营规则,规范旅客服务、票款结算和收费标准等;协调组织各客运站做好省域道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的建设与运营工作,配合联网售票运营机构完成相关收费手续的报批;定期组织相关单位对联网售票运营机构的运营服务履约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价,责令其改善其服务或终止其运营资格;将客运站开展联网售票的情况纳入站级评定工作,并定期考核打分,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责令其整改;制定省域道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下一步发展计划,有序推进并拓展联网售票覆盖范围;协调民航、铁路、旅游等部门,推进“一站式”票务服务计划;协调发改委、物价、税务等部门,推进票价改革和票样统一;协调客运企业自主客票营销时的接口开放与利益分配等问题。

2.客运站(企业)职责:积极配合联网售票工作,将客运站的票源通过联网售票服务系统开放给合作运营机构;负责日常联网售票系统及业务沟通及信息上传下达;配合做好本站内系统对接、设备改造等工作;向旅客提供联网售票、电子客票取票、电子客票检票乘车服务,配合做好旅客退票、改签工作;协助运营单位解决运营过程中的系统故障,协助提供旅客咨询服务;自主客票营销时向行业管理部门提出接口开放需求。

3.联网售票运营机构职责:负责联网售票服务系统的网络、硬件和软件的日常运维工作,在项目实施机构的配合下解决各类系统故障;利用网上售票、电话订票、手机购票等多元化手段,向公众提供票务服务和信息服务;负责联网售票、电子客票以及小件快运的推广工作,通过各类媒体对联网售票进行宣传;负责联网售票票款的统一清分清算技术支持;对网上售票、电话订票、手机购票等形式的票务服务方式提供客服服务,及时解决公众、旅客在购票中遇到的问题;配合行业管理部门相关要求,为客运企业自主客票营销开放接口;对多元化售票系统的完善与持续优化,不断地满足社会公众和客运企业的需求;负责联网售票服务系统扩展工程建设。

联网售票运营机构组建模式分析

联网售票运营机构不仅承担道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的运行、维护、升级改造等技术性管理任务,还要开展经营活动,在保证道路客运信息服务公益性的同时,通过市场化方式挖掘增值服务,保证系统运营经费开支。当前,道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的运营从组织形式上,主要由两种模式:

(一)建设运营一体化模式。主要体现为PPP模式,工程建设采用建设、运营一体化模式,系统的建设单位同时也是后续运营单位。由建设运营一体化企业组建专业的项目公司,开展系统建设与运维工作。这种模式的优点是由于建设与运营一体,可调动更多的社会资本参与系统建设,充分利用社会企业管理能力和推广经验,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运营效率,通过改进管理、优化创新降低项目建设和运营维护成本,政府管理部门则注重于系统建设与运营的监管及监督等核心职能。采用此种模式要注意防控政策风险,做好履约管理。甘肃、贵州等省份采用此种模式开展系统建设和运营。

(二)建设和运营独立模式。这是当前各省开展道路客运联网售票建设主要采用的模式,系统建设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开展,系统建设完成后再考虑组建运营管理机构负责系统运营工作。运营机构一般通过自建、委托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等模式确定运维机构。这种模式建设和运营完全独立,每个阶段有明确的边界,有利于规范工程建设管理。但也存在建设与运营脱节、建设效率较低、增加投资成本等问题,福建、湖北等省采用此种模式。

3.道路客运小件快运发展研究 篇三

关键词:道路客运;小件快运;优势;建议

一、小件快运发展的内在需求性分析

道路运输行业竞争压力越来越大,寻找经济增长点已经成为许多专业运输企业的迫切需要。而道路运输行业恰恰具有的丰富资源和独特优势,使道路小件快运成为客运企业的首选项目。道路客运资源相对丰富,客流、物流、信息流汇聚客运站场,为客运企业延伸产业链条提供了天然平台。道路客运具有点多、线长、面广、及时和门到门运输的特点,即托即运、限时到达的运输优势。客车行李舱的剩余空间,丰富的行包运输管理实践,使道路小件快运在成本以及资源的利用上优越于其他快递方式。道路客运小件快运采取典型的成本“交叉补贴”方式,采用几乎是零成本的“班车捎载”,巧妙借用客运班线资源和网络优势,为道路客运企业开展小件快运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二、道路客运小件快运的优势

(一)时效性强。客户托运的货物快速到达是客户的重要要求,客运班次密集,发车频率高,货物基本能够做到随到随走,而专业的货运公司或物流公司从早上开始收货,考虑到运输成本及运输效率,基本需要等货物满车时才能出发,时效不及客运企业。

(二)价格低。依托客运班车发展的快运业务,属于道路客运企业的延伸业务,是对客运闲置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而货运企业进行运输,其成本不但包括购买车辆的固定成本支出、车辆的维护费用,还包括驾驶员工资和车辆的路桥通过费用。依托客运车辆发展快运,这些成本支出则完全通过客运公司承担,而其他各项成本支出,如工作人员工资等与一般快运公司支出基本相同。

(三)设施日益完善。我国道路基础设施的进一步改善,为道路客运企业发展小件快递提供了切实保障;随着道路通行条件的改善和车辆技术的快速发展,客运车辆的技术得到进一步更新。

(四)线路网络化。随着道路基础设施特别是高速公路建设加快,道路客运班车通达范围和距离明显扩展,客运线路网络日趋完善,无需重新搭建,能够满足不同区域的需求。

(五)信誉度高。客运在资质方面要求较高,因此参与客运业务的企业规模大,信誉度较高,管理规范,多年的经营积累了一定的客户资源和品牌效应。道路客运企业无论是驾驶员的素质还是车辆的检测维修都要优于货运企业。货运行业进入壁垒低,企业规模小,管理不规范,货损货差严重,货运运输的安全性远低于客运企业。

三、客运小件快运发展的建议

(一)政策支持,规范标准。当前,道路客运小件快运尚处在培育和发展阶段,缺乏明确的政策支持,所以需要规范行业标准、争取政策支持。只有充分发挥道路运输体系综合效益和整体合力,实现道路客运小件快运与传统客货运输制度的有机融合,才能使道路客运小件快运越来越强。行业主管部门和协会组织应该从培育发展道路客运小件快运产业的角度出发,尽快研究并制定出相应的行业法规,统一行业标准,综合国内典型企业的运作经验,制定相关的服务项目、服务流程、收费标准,降低企业协调成本。

(二)建立品牌,规范管理。建立服务品牌是开展道路客运小件快运业务的关键,以品牌促统一、促发展。建立统一的经营管理体系、统一的服务标准、统一的货物受理、统一的信息网络、统一的运价结算、统一的品牌形象,通过品牌推往各地,促进服务的增值。

(三)网络突破,“多式联运”。道路客运小件快运在网络建设上应打破企业与方式壁垒,整合客运网络资源,构建各中心城市区域快运网络,形成中心城市辐射县、乡镇的网络,将小件快运网络做强做大、做密做细;还要做好和铁路、水运、民航、邮电等运输方式的联合,以其之长,补己之短,建立立体运输体系。

(四)信息管理,提高效率。道路客运小件快运业务必须有强大的信息化进行有力支撑,应尽快搭建小件快运信息服务平台,构建小件快运计算机信息管理网络系统,与道路运输、公众出行等平台有效衔接,实现资源信息的共享,充分利用客运班次,确保快件货物及时发送、及时运达,逐步实现同城网上办理咨询、托运、查询,逐步实现运单传递、货物查询、费用结算的网络化进程。

结语:道路客运小件快运市场呈现需求旺盛的态势,以批量小、价值高、时间紧、个性化为特点,影响力越来越大。小件快运有其特有的优势,但仍然需要国家、行业、企业等多方面的支持,才能实现更快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高鹏. 对小件快运的再认识[J]. 交通标准化,2011,1:190

4.道路客运市场专项整治总结 篇四

本次道路客运市场专项整治,我处严格按照整治方案,精心组织,上下思想统一、精神振奋,各稽查中队和相关职能科室既充分履行各自职责,又保持沟通,整体联动,形成了合力,对辖区客运市场进行了广大覆盖、全方位、多方式有效整治,同时整治中纪律严明、形象良好,做到了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赢。

1、客运科对辖区客运企业各进行了三次督查,二中队对辖区一个二级客运站进行了三次督查,对辖区五个三级客运站各进行了一次督查,发现问题,当场或及时纠正,辖区客运企业和客运站管理制度已健全,基础管理台账和相关管理工作已全部到位,通过对从业人员、营运车辆、站场设施设备、乘客的有效管理,从源头上杜绝了危险品上车和出站超载等安全隐患,保证了客运安全和经营优质规范。

2、净化客运市场,通过源头监控、路面监管和群众举报等途径,查处无证客运黑车15辆,运政服务中心严格按规定标准进行了处罚,维护了合法经营权益。同时在春运期间,着重对黑班、黑线进行了查处,查处黑班、黑线21起,并做好现场处置工作,保证旅客走了走好,维护了乘客权益。

3、通过整治,出租客运进一步规范,通州汽车站和南通机场出租车依次排队、停放有序,车容车貌、文明服务情况明显 1

好转。未发现驾驶员无从业资格证现象,对少数未按规定悬挂服务卡的行为及时进行了整改。重点对少数拒载或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的违章进行了严肃查处,共计查处16起,都一律按高限进行了处罚,维护了乘客权益和通州出租客运良好形象。对出租车从事拼车客运进行了源头监控,并联合物价部门和通州电视台对出租车的经营行为进行了暗访,主要是对出租车不使用计价器或虽使用计价器但不按计价器收费,擅抬运价的行为进行了调查取证,尔后按各自的职能按规定进行处理。

4、公交客运总体来说经营规范、服务文明。

5、班车客运也是本次整治中的重点。班车客运总的来说,发班正常,我们主要查处了不按规定线路营运、不按规定使用道路运输专用票证等违章行为,对极个别出站后超载的行为当场进行了纠正和严肃的批评教育。

6、进一步规范了包车客运,对查获的包车手续不全的,区别情况,准确定性,进行了严肃处理。维护了相关班车的权益,同时注意了维护车上乘客权益。

7、组建专门班子,配合公安机关对城区“三小”客运车辆进行了调查摸底和专项整治,目前,该项工作正按市政府要求有序推进。

整治虽然结束,也取得了明显成绩,但我们清楚认识到,客运市场的监管今后并不能因此放松,客运市场的监管仍是我们的日常工作之一,我们将总结经验,针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有的放矢,不断提升行业监管水平,使客运行业服务行为越来越规范、服务质量越来越提高。

5.道路运输管理客运总结 篇五

(三个月集中整治工作总结)

为加强卧铺客车安全管理,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遏制重特大道路运输事故的发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集团关于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文件精神,XX公司积极参加全省为期三个月的道路运输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卧铺客车隐患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和省厅相关要求,由集团公司统一安排,XX公司在公司安委会领导下对公司运输车辆进行了隐患整治工作。

山东XX公司现有营运客车XX部,驾驶员XX人。其中卧铺客车XX部,分属XX条客运线路,涉及从业驾驶员XX名。卧铺客车具有跨省运输、超长线路、夜间行驶等特点,一旦发生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多、损失重、影响大。公司安委会高度重视,统一领导,精心组织,扎实组织开展好卧铺客车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做到广泛深入,重在实效。

二、全面排查整治营运客车安全隐患。严格履行安全管理职责,落实执行营运车辆“三检”以及月检、季检制度,XX部车辆上线检测率XX%。营运车辆全部安装GPS、3G

监控设备,经检查完好率XX%,如有发生故障一经发现,第一时间通知驾驶员进行自检,做到当日发现,当日修复。

根据上级要求,XX月XX日停止所有卧铺车辆客运任务,车辆停放于指定位置接受整治安排。公司对所属卧铺客车进行逐车逐线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首先上线检测,并逐一排查卧铺客车安全技术性能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应急出口是否通畅、灭火器和玻璃锤等安全设施是否备齐有效、车辆是否非法改装,对存在的隐患立即整改。制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强化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检查,严禁车厢内客货混装。

三、检查核实所有驾驶员从业资格,认真核对其规范性、真实性及有效性。统计驾驶人员违章记分信息,无发现扣满12分情况。

制定培训计划,对所有驾驶员进行安全行车教育培训,自集中整治活动开展以来至今,培训学习XX次,实地演练XX次,受教一千余人次。同时深入开展道路行车“六个严禁”活动,力求做到防范隐患于未然。

在市交通局统一安排下,对所有卧铺客车从业驾驶员进行为期XX天的执业资格再培训,考试通过率达到XX%。另外XX公司召集本公司营运车辆驾驶员及融资业户,采取座谈和现场演练的方式,强化安全行车相关要求和规定的落实,切实提高其车厢疏散救护、行车消防等安全行车应急处

理能力。

公司抽调精干力量对所有驾驶员包括部分家庭信息在内的各项信息进行逐一排查摸底,制作驾驶员信息台帐,增加与驾驶员的沟通渠道,及时掌握驾驶员状态,保证其符合安全行车标准。

在此期间,公司与驾驶员及融资业户重新签订内容更加完善的《安全行车责任书》,签订率XX%。

四、执行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措施。公司对卧铺客车全程运行线路和运行时间进行分析研究,结合实际制作新的安全行车线路指导书,合理制定安全运行方案。对运行里程较短的卧铺客车通过调整发班班次时间,确保车辆在凌晨2时前到达目的地;对不能调整班次时间或运行里程较长的卧铺客车要求在运行途中选择合适的客运站或高速公路服务区等作为凌晨停车休息点,明确停车休息管理具体措施和司乘人员职责,严禁在公路上和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内随意停车休息。公司制定卧铺客车停车休息方案报至市交通局运管办和集团公司备案。

五、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在公司安委会的指导下,对公司各类应急预案进行重新梳理,修订完善各类预案XX个,务求做到遇有各类突发事件能够统一领导,组织有序,保障有力。

六、严格落实安全告知制度,XX公司严格执行上级主

管部门和集团公司的要求,认真落实卧铺客车安全告知制度,在车厢内醒目位置设置安全监督标示,公布车辆核载人数、运行线路、停车休息站点和所属企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投诉举报电话。客车运行信息在车载《营运卧铺客车乘客安全须知》和《安全设施示意图》进行公告。并在所有车辆的车载视频播放系统安装播放《XX集团旅客乘车友情提示》,使乘客系统直观地了解和掌握该班车的运行情况和安全知识。

七、改造车辆,达到安全技术标准。根据省厅《在用卧铺客车乘客疏散通道改造技术规范》对所属营运卧铺客车进行技术改造,安装3G监控设备。截止9月22日,XX公司改造卧铺客车9部,其中减少铺位2座,改造疏散通道空间车辆9部,安装具有视频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9部,完成卧铺客车改造。

八、加大卧铺客车监管力度。建立动态监控工作制度和台账,对所属客车运行全过程监控,特别加强对凌晨2时至5时期间的动态监控;对违法违规驾驶员要严肃处罚,并将违法违规信息留存在案。

6.道路运输管理客运总结 篇六

市安委办: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市安监局、交通局、公安局《关于印发集中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武安监发„2011‟88号)精神,结合安全生产事故遏制行动,进一步加强对道路客运安全监督管理力度,预防客运车辆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全力遏制道路客运事故多发势头,印发了《关于印发集中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民安委办发„2011‟34号),并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自5月1日至6月30日在全县集中开展了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现将开展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落实安全责任,行动有序开展

整治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对辖区所有客运企业开展了一次安全大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切实承担起安全主体责任,严防安全性能不合格和报废车辆上路运营。在隐患排查中,对客运车辆未参加定期检验,达到报废标准而未办理强制报废手续的以及交通违法行为未处理的,责令客运企业停止营运,对驾驶人未换证、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记满12分以及违法未处理的,责令客运企业不得安排驾驶客运车辆,为整治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开展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

专项行动中,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和运输企业负责人深入客运企业,组织驾驶人和司乘人员认真学习了国发23号文件、省市两个责任规定等相关文件精神,向广大客运车辆驾驶人宣讲“超速、超员、车辆带病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易发生交通事故的必然性和危害性以及遵章守法、文明行车的重要性,并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等形式,提高驾驶员的安全认识,提醒驾驶人不开疲劳车、不开超载车、不开超速车、不开带病车。共组织驾驶人学习6场次,散发宣传资料3万余份,发放交通安全提示卡800余张,同时在县汽车运输公司候车大厅和交警大队车管分所大厅摆放电视机,滚动播放交通事故警示片,让驾驶人受到一次深刻的教育,切实提高了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对客运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知识培训教育,并对接收培训教育驾驶员在学习卡上签字盖章,提高客运驾驶员的警惕性。

三、加大监管力度,加强源头管理

专项行动工作以来,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对每一个运输企业、客运汽车站、营运车辆、司乘人员以及每一个安全生产环节定期进行逐车、逐线、逐站、逐人、逐环节深入细致的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排查治理。要求运输公司严把门检、车检、安检关,认真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和“三品”检查制度,做好检查登记,把好道路运输生产安全源头关。客运企业主要领导每季度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分管领导每个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于重点时段和重点岗位实行不间断的安全巡查和抽查,确保各项制度执行到位。同时,加强对企业GPS监控平台监督建设与管理,“两客一危”车辆全部安装GPS监控终端,切实发挥科技信息技术在运输安全监管上的有效作用。

交通、运管部门对辖区内所有道路运输企业、377辆定线客车和445辆出租车的车容车貌,日常经营行为,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考评,对考核不合格的企业责令整改,对未参加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35名驾驶员进行了为期3天的道路运输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强化培训,并在从业资格证上予以记录。促使企业加强从业人员教育管理,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对出租车行业,共出稽查车辆85辆/次,562人/次,查处各类违规经营行为105起,查处黑出租28辆、黑教练车6辆,对42名不使用或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的驾驶员视其情节分别给予行政处罚,7名驾驶员在从业资格证上记分,2名出租车驾驶员被注销其从业资格证。

交警大队在民武公路、民左公路等客运流量较大的公路沿线设立临时执勤点,以农村短途客运、市县客运班线为重点,加强县乡道路管控,重点查处超员、超速、无证驾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在查处的过程中,共投入警力920人次,出动警车263余台次,设臵交通安全服务站2个,临时执勤点3个,检查客运车辆40000余台次,查处客运交通违法行为18起,行政拘留2人,卸客转运20余人次。并对7座以上客车做到逢车必查、逐车登记,对超员客车坚决就地卸客转运,对违法行为突出的客运企业及时通报主管部门进行整改,确保了路面秩序畅通有序,加大客运车辆路面管控力度,充分利用客运服务站和临时执勤点警力集中、昼夜监控的有利条件,路查民警严格落实客运车辆逢车必查制度,对查出的客运车辆及其驾驶员的交通违法行为,坚决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对其从严进行处罚,并认真做好检查登记工作,确保了路面秩序畅通有序,消除了事故隐患。

道路客运企业结合隐患整治专项行动,由主要负责人带领各分管领导,重点对车辆营运证件不齐全而安排发车的行为、未经安检或安检不合格车辆排班运行的行为、不按规定执行门检、安检、车检和出站车辆超负的行为、站内环境卫生脏、乱、差和“三不进站,五不出站”源头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进行了自查自纠,共排查车辆620辆/次,查出隐患80多条,现已全部整改。通过以上方式,使1000多名司乘人员受到了教育。

四、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

尽管我县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安全监管工作中仍然存在部分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基层基础还很薄弱,安全设施设备落后,管理体制机制尚不完善,防范事故能力低等问题,这些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努力改进。

7.科技助力道路客运深入民心 篇七

在信息不发达的过去, 事故必定也是时时发生的, 但却不像现在这样这么引世人关注。据了解, “7·23”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后, 第一条求救信息是通过微博发出的。这些都是科技与信息力量的体现, 我们需要做的就是, 将科技运用到道路运输中去, 让科技是道路客运深入民心。

一个是新兴的信息技术, 一个是传统的道路运输;一个发展日新月异, 一个发展困扰多多。当新兴的技术遇到了传统的客运行业,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这一真理再一次被印证。

安全问题最不容忽视

12月13日, 全国道路客运“海格智慧”科技助力行动在交通运输部隆重举行表彰大会, 天津市顺通运输有限公司总经理付中在会上发言。他谈到:“2010年底, 我们企业购买了一批装有G-BOS智慧运营系统的海格客车。自购置这批车辆一年来, 我们在熟悉使用的过程中切身受益。”他最先谈到的益处就是“安全有保证”。他进而解释道:

“在当前的信息化时代, 作为企业的管理者更应该借助科技的手段, 科学的方法使企业管理系统化, 科学化, 人性化。使用智慧运营系统以后, 我们惊喜的发现这一切轻松的实现了。坐在办公室里, 一台电脑, 一杯茶水, 你所有的车辆运营状况尽在你的掌控之中.车辆的位置, 速度乃至发动机的运行状态, 谁是最优秀的驾驶员?谁的驾驶行为存在安全隐患?你想知道的所有信息, 智慧运营系统都可以详细的告诉你.没有偏信, 没有猜测, 这位长着千里眼装着顺风耳的管理员永远是那样的公正而认真。”

付中的语言风趣却又直中要害。就是因为这位“公正而认真”的“管理员”的存在, 时时都在起着监控的作用, 排除了一起又一起的安全隐患。

节能减排效果明显

环境问题愈来愈成为现在社会关注的核心问题之一。“零排放”成了个别车商宣传产品时打出的口号。但是, 科技在节能减排效果上作用明显。

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院长李作敏在会上为首届全国道路客运“海格智慧”科技助力行动作总结报告。他表示:

“通过活动的深入开展, 广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运输企业普遍感受到:以G-BOS系统为主的先进科技系统通过对车辆运行数据的智能汇总和深入分析, 可以发现并纠正不良驾驶行为, 不但消除了安全隐患, 而且大幅降低了单车油耗。

通过八月份和十月份两个评比阶段数据的对比, 可以发现:车千公里平均怠速数降低了67.14%, 怠速时间比例下降了24.40%, 经济转速比例提高了4.80%。实际运营油耗平均降低了每百公里1.38升, 平均降幅为5.47%。相同路线的前提下, 所有参赛车辆第二阶段较第一阶段共节约93, 878.36 (九万三千八百七十八) 升燃油, 节约657, 148.49 (六十五万七千) 元, 可减少251, 265.41 (二十五万) 公斤二氧化碳排放。

是实现企业由静态管理变动态管理, 由松散管理变集约管理的重要抓手, 是提升企业经济效益及安全管理水平、节能减排水平的重要科技手段。”

核心是要管理好驾驶员

驾驶员的管理令道路客运企业管理者较为“怵头”。驾驶员的素质普遍较低, 人员比较复杂, 他们处在社会的底层, 接受过的教育与培训极为有限。因此, 建立一支高质量的驾驶员队伍是每一位道路运输企业管理者梦寐以求的事。

李作敏还指出:“利用科技手段, 提升了驾驶员科学驾驶、安全驾驶、节能驾驶的主动性。通过巡讲和实际数据的对比分析, 驾驶员对什么是不良驾驶习惯、怎么开车最安全、怎么开车最节能有了深刻和清醒的认识。其中急加速、空档滑行、疲劳驾驶等指标分别降低了20%、21.32%和5.26%, 在事实和数据面前, 驾驶员普遍认为自己应该‘活到老学到老’、‘驾驶并不是一件踩油门那么简单的力气活’。由此, 使驾驶员的安全驾驶、节能驾驶由后台走向前台、由被动走向主动。”

8.道路运输管理客运总结 篇八

一、坚持发展原则,认清形势,在逆境中寻求突破

发展是硬道理,加快国有道路客运企业发展是结构调整的出发点和根本目标,必须以发展的方式解决结构调整中出现的问题,在发展中调整,在调整中发展。这就要求,国有道路客运企业认清自身形势,在逆境中寻求发展方向。

福建省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简称“闽运”),创建于1950年7月。在创建初期,它承担着包含省会城市福州在内的,全省9大地市道路运输业务,在计划经济时期占据福建省道路运输行业的垄断地位。由于处于垄断地位国企的弊病是显而易见的。在上世纪80年代“有路大家走车,有水大家行船”浪潮的冲击下,国有企业经营体制不活、分配吃“大锅饭”等弊端日益显现,闽运经营状况每况愈下,从1985年利润近5000万元下滑至1991年的1000多万元。面对着低效益高成本的艰难形势,闽运清醒地认识到,唯有改制创新,才能在逆境中生存发展。1993年1月,闽运主动进行体制性改革,除福州市外,其他8个地市运输公司成建制下放,由各地市政府负责管理,选择有竞争力的民营企业家共同携手发展,原总公司与福州公司重组为现在的闽运。企业改革迈出了关键的第一步,从此闽运发展进入了新天地。在竞争发展中闽运成为福建省国有道路运输的骨干企业,跻身福建省百家重点企业行列,被列入福建省纳税企业300强,福建省第三产业300大企业交通运输业第8位,中国道路运输企业资质100强第12位。

二、坚持市场需求为导向,革新体制,在竞争中促发展

闽运在研究和预测市场需求变化及发展趋势的基础上,重点发展市场有需求而又供给不足的运输服务形式,努力适应市场需求多层次、优质化和不断发展的需要,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获得了良好竞争力。

(一)机制创新,发挥集体经营优势。在企业改革初期,单车承包的经营机制逐步进入运输企业改制的范畴,采用集体经营形式有效地减少投资风险。企业结合实际,创新推广了预付折旧单车承包股份式的分配管理模式,充分发挥企业集约规模经营优势,将部分车辆承包给单车驾驶员或是其他经营者,实施管理并按月收取规费。由于经营方式适应了生产力的发展,经营效益取得显著提高。

(二)加大优化力度,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一方面,加大车辆更新、优化力度,实现豪华舒适型客车。1999年开始投入大量资金,用于提升车辆档次,当年投入运力更新改造资金8718万元,新购车辆298辆,车辆成新度78%,福州至8个县的班线车辆陆续完成更新改造,开辟了豪华中巴客车专线。闽运客运车辆形成了高、中、普齐全,大、中、小配套的合理运力结构。另一方面,充分发挥科技进步的作用。从2006年开始正式引入车载GPS设备,用现代化科技手段监控车辆运行状态,“车辆一出站,全靠驾驶员一双手”的年代成为了历史。科技含量的提高,大大减少了事故的发生,保障了旅客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道路运输生产力的提高。

(三)推进企业品牌建设,提高经营服务质量。为在激烈的运输市场中稳步发展,闽运将“打造精品服务,追求乘客满意”的精神作为服务宗旨,率先开展品牌服务。2000年在全省首家推出福厦专线、福泉专线优质服务承诺车至今,形成了系列客运品牌。一是组建客服中心。构建企业与旅客信息沟通平台,建立和完善服务质量管理应急机制,完善服务管理应急预案,加大服务行为监督、检查力度,提高服务过程的快速反应能力。二是逐步推行差异化服务。制定和完善不同档次的服务行为和规范标准,明确不同服务的硬件、软件等准入条件。三是积极培育精品线路,着力打造闽南方向客运线路品牌。四是有针对性的培育站务服务品牌。全面强化站务服务工作,狠抓站务服务班组建设,规范站务服务方式。五是创建“青年文明号”。借助“创号”等各种形式,推进品牌建设。

三、深化改革,稳中求进,在创新中谋发展

谋求发展,唯有创新。闽运不断深化改革,力求体制机制创新,谋求稳步发展。

(一)进一步转变经营发展思路。预付折旧单车承包经营思路在闽运已实践了十几年,为企业发展起到积极作用,随着车辆数目的增加和运输市场的变化,预付折旧单车承包的经营思路在安全和服务质量管理实践中表现出许多不适应的地方。逆水行舟,不进则退,闽运吸取了历史经验教训,主动出击,在创新预付折旧单车承包经营的基础上,提出了“股份制经营,集约化管理,预付折旧核算”新思路,作为专线整合、经营结构调整的指导思想。与预付折旧单车承包经营思路相比,新的思路保留了预付折旧财务核算方式,实现了单车松散型管理向专线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管理转变;单车承包经营向专线股份经营转变。

(二)进一步加快股份制步伐。闽运在推进股份制改革的过程中,先后与兄弟单位合资合作,组建了福州闽运南福快速客运有限公司、福州闽运三福直达快速客运有限公司、福建快运等公司,参与了凤凰旅游汽车有限公司、迅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增资扩股,已取得很好的效果,合资单位不仅利润可观,在参与诸如迅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增资扩股中,也一定程度地节省了GPS等科技设备的技术成本。目前,闽运正充分利用“海西”大发展契机,积极与台商进行接洽,进一步吸引更多战略合作伙伴,努力提升竞争力。

(三)进一步深化组织结构调整。闽运从改制至今,在发展上始终采取有进有退,稳重求进的策略。一是整合资源。针对市场竞争情况,主动撤销了部分长期亏损、扭亏无望的南、北修理厂,对资源重复的机构进行整合。二是以退为进。在客源尚待开发的地区,努力增加班线,将线路延伸至铁路无法触及到的区域,开发福建省内点对点的客运班线,与铁路形成一个互补的交通网络,强化运输协作,占据农村客运及中短途市场。三是注重场站资源建设。为迎接“海西”建设和公铁竞争,闽运在整合机构、开发线路的基础上,坚持从场站资源出发,拟将在客流量多的区域,建设新的场站,以满足市场客源的需要。四是拓展旅游客运。利用福建与台湾“五缘”相通的优势,重点开发旅游客运,根据旅游人流的特点,把道路客运逐步向城市公共交通延伸,做大做强出租车业务等。

(四)进一步深化用工制度和人事干部制度改革。一是根据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举措,鼓励富余人员“走出去”,通过多种形式创业,以满足“海西”建设亟需人才的形势。同时,也尽可能创造就业岗位,合理分流富余人员。二是推行竞聘上岗。完善领导干部竞聘上岗管理办法,加大干部交流、调整力度,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三是引进人才。改变“重经验而轻人才”的倾向,加大对大学生、研究生的引进力度,将科学管理与依靠经验管理相结合,促进企业发展。四是重视培养科技人才,建立和完善了全员培训机制。

9.四川省道路客运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篇九

【发布日期】2000-07-06 【生效日期】2000-07-06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四川省道路客运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二000年七月六日省人民政府)

第一条 第一条 为了加强道路客运交通安全管理,维护道路客运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客运交通事故,保护人身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第二条 凡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道路客运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道路客运,是指在道路上机动车为运输工具进行营业性的旅客运输活动。

城市建成区内公共汽车的客运活动,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道路客运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将道路客运安全纳入目标责任管理。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认真履行各自职责。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道路客运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关单位应协助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作好道路客运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 第四条 客运业主必须将安全作为客运活动的首要目标。及时发现、处理安全隐患,制定并落实客运安全责任制度。

第五条 第五条 客动车辆和客动驾驶员,经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审核合格后,由县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四川省道路客运交通安全查验卡》(以下简称《安全查验卡》)。核发手续应当简明、快捷。

更换客运车辆或者客运车辆驾驶员,应当重新换发《安全查验卡》。

《安全查验卡》由省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统一印制。有效期为1年,期满前1月内应到核发单位办理续签手续。核发、续签《安全查验卡》不收取费用。

第六条 第六条 严禁下列车辆经营客运:

(一)货运车辆、两轮摩托车、拖拉机或悬挂拖拉机号牌的车辆;

(二)报废车或以报废车零部件拼装的车辆。

第七条 第七条 持A类驾驶证的驾驶员1年以上未驾驶大客车的,须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复考合格后,方能驾驶客运车辆;持B类驾驶证安全驾驶经历满3年,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复考合格的驾驶员,方能驾驶9座以上、19座以下的客运车辆;持C类驾驶证安全驾驶经历满3年,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复考合格的驾驶员,方能驾驶8座以下的客运车辆。

第八条 第八条 驾驶跨县客运车辆的驾驶员,应当客运线路和路况,应跟随在该线路安全行驶1年以上的驾驶员行车1月以上,方可单独驾驶该线路的客运车辆。

第九条 第九条 客运业主应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知识培训,并将教育、培训情况登记备查。

营运业主应建立旅客安全投诉制度,并应在其经营场所和营运车辆上公布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安全投诉电话。

第十条 第十条 客运车辆必须按规定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和乘客人身意外伤害险。

客运车辆未改变客动性质时不得退保。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客运车辆驾驶员或乘务员应在发车前向乘客介绍安全乘车要求,在高速公路、山区道路和其他危险道路行驶时,应提醒注意安全,指导乘客采取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客运车辆应按规定实行强制维护保养,符合国家规定的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保持车况良好。

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客运车辆维修单位和个人必须保证维修质量。由于维修质量原因发生的故障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车辆维修单位和个人应依法承担修复责任和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客运机动车不得设置或放置妨碍安全驾驶的设施或物品,并应在车内漆喷乘车安全须知内容。

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严禁客运车辆超过核载人数搭载人员,不得擅自改装、加装座位。客运车辆应在车身明显位置漆喷行驶证上核定的载人数和“严禁超员”字样。客运车辆的载质量不得超过核载人数与每人20千元随身携带物品的总和。

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客运机动车驾驶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准驾驶无号牌的客运车辆;

(二)不准驾驶已达报废条件的客运车辆;

(三)不准驾驶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客运车辆;

(四)不准驾驶不符合装载规定的客运车辆;

(五)不准慢行揽客、违章停车揽客、强行超车;

(六)不准超速行驶。

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客运业主不得指使、强迫驾驶员和工作人员违反交通法规规定的安全要求作业。

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在道路上往返行驶700公里以上或夜间行车300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应当配备2名以上驾驶员轮换驾驶,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个小时。

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公安交通警察应加强道路安全巡查,对违规客运车辆及时查处,并应强化对超长线路、危险、旅游线路和风景名胜区道路的安全检查。

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道路建设、维护单位和经营业主应当按照公路工程技术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建设、改造和维护等级道路,完善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设施,对交通干线和重要旅游线路的危险、病害路段应当重点整治、及时治理。

对等级以外道路的危险路段,由所在地的县、乡人民政府组织制定、实施安全治理计划,逐步减少危险的数量。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认真履行客运安全监督检查职能,对存在客运安全隐患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向客运业主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客运业主逾期不改正或整改不符合要求的,或者违反第六条规定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二条 客运业主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予以警告,并可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安全查验卡》从事道路客运的;

(二)指使、强迫驾驶员和工作人员违法作业的;

(三)擅自改装、加装座位的;

(四)未在客运车车身明显位置漆喷行驶证上核定的载人数和“严禁超员”的字样的;

(五)不按规定组织安全知识培训的;

(六)客运车辆上设置和放置妨碍安全驾驶的设施或物品的;

(七)未按规定对车辆进行强制维护保养的。

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三条 客运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可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同时按规定实行违章记分:

(一)驾驶无号牌的客运车辆的;

(二)驾驶已达报废条件的客运车辆的;

(三)驾驶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客运车辆的;

(四)驾驶未取得《安全查验卡》的客运车辆的;

(五)驾驶员未按规定参加审验或审验不合格仍驾驶客运车辆的;

(六)驾驶与准驾不符的客运车辆的;

(七)不按规定速度行驶或强行超车的;

(八)行驶时慢行揽客、违章停车揽客的。

对违反前款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暂扣车辆,责令补办有关手续;车辆经检验不合格的,强制维修;依照规定应当报废的车辆和用报废车零部件拼装的车辆,按规定强制报废;对驾驶员并处吊扣驾驶证3个月。

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四条 客运机动车每超载一人,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客运驾驶员处50元罚款;同时实施违章记分处理,超载达到核定人数20%的记6分,超载人数未达到20%的记3分;并责令将超载乘客就在卸客转乘,转乘费用由驾驶员承担。

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五条 客运业主或客运驾驶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规定的,应依法从重处罚;其行为严重扰乱公共交通秩序的,应依法从重处罚;其行为严重扰乱公共交通秩序的,可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

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六条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实施罚款时,应当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罚没专用收据,罚没收入按国家和省罚缴分离的规定上缴同级财政。

第二十七条 第二十七条 公安交通警察违反本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照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0.道路运输管理客运总结 篇十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省城乡道路客运成品油燃油消耗信息申报管理工作,确保燃油消耗信息申报真实、准确、及时,依据《城乡道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9〕1008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省内符合申报条件的城乡道路客运经营者及其所属车辆申报燃油消耗补贴,应遵守本规范。

符合申报条件的城乡道路客运经营者及其所属车辆包括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和农村客运经营者及其所属车辆。其中城市公交经营者及其所属车辆是指依法取得城市公共交通客运经营资格,合法运营,为群众提供公交出行服务的企业和车辆;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者及其所属车辆是指取得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资格,合法经营,为群众提供出租汽车服务的企业(个人)和车辆;农村客运经营者及其所属车辆是指依法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资格,经营农村客运班线为县内或毗邻县间至少有一端在乡村的企业(个人)和车辆。

第三条 本规范所指城乡道路客运管理部门是指具有城乡道路客运管理职能的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以及城市客运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辖区燃油消耗申报的牵头、组织、指导和监督工作。

第四条 城乡道路客运经营者、城乡道路客运管理部门须按时登陆《江西省城乡道路客运燃油消耗信息月度申报系统》和交通运输部《城乡道路客运燃油消耗信息申报系统》,及时、客观、真实、准确完成日常燃油消耗信息的录入、审核、汇总、上报工作。城乡道路客运管理部门应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燃油补贴资金的分配与监管工作。

第二章 申 报

第五条 城乡道路客运企业要建立燃油消耗月度和申报常设机构,指定专人负责本企业燃油消耗信息的记录、核对、录入及申报相关工作。

城乡道路客运个体经营户可由当地客运协会或所在地城乡道路客运管理部门设立统一用户名或序列号集中申报。

第六条 城乡道路客运管理部门应成立城乡道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暨燃油消耗补贴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指定专人负责经营者申报数据的审核、上报工作。

第七条 城乡道路客运经营者应在每月5日前完成本企业上月度燃油消耗信息的月度申报,由省级城乡道路客运管理部门终审后做好月度数据备份工作。每年2月1日前完成上燃油消耗信息申报,并将经营者签字认可、加盖公章的纸质《燃油消耗信息申报汇总表》报送所在地城乡道路客运管理部门。

县(区、市)级城乡道路客运管理部门应在每月8日前、每年2月10日前向设区市城乡道路客运管理部门完成本辖区经营者上月度、上的燃油消耗申报;设区市应在每月12日前、每年2月15日前向省级城乡道路客运管理部门完成本辖区经营者上月度、上的燃油消耗申报。遇申报时间调整的以省级城乡道路客运管理部门通知时间为准。设区市城乡道路客运管理部门完成网上申报同时应将审核合格、经单位负责人签字认可加盖公章的交通运输部《燃油消耗汇总表》报送到省级城乡道路客运管理部门,并同时抄报同级财政、审计部门。

第八条 新增城乡道路客运经营者申报程序

新增道路客运经营者申报燃油补贴应向所在地城乡道路客运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1)燃油补贴申报申请报告,(2)《道路运输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3)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4)投入车辆基本信息汇总表,包括车牌号码、道路运输证号、车牌颜色、注册时间、厂牌型号、车长、功率或排量、燃料类型等,(5)投入车辆道路运输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以下简称“三证”)复印件。

城乡道路客运管理部门应对新增道路客运经营者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组织相关人员对经营者实际投入运营车辆及运营里程实地勘验,并逐级签章认可上报至省级城乡道路客运管理部门。

省级城乡道路客运管理部门收到申报材料后应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备案,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经营者建立申报账号。对不按《江西省道路运输条例》规定履行备案要求的新增企业不予受理申报。

第九条 城乡道路客运经营者变更(属地、名称、合并、分立等)申报程序 城乡道路客运经营者发生变更应向所在地城乡道路客运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1)经营者变更申请报告,(2)变更后经营者道路运输许可证,(3)变更后经营者工商营业执照,(4)变更后相关经营者签订的含有当年燃油补贴分割条款的合同或协议。

经营者变更由受理申请的城乡道路客运管理部门负责审查相关材料,逐级上报至省级城乡道路客运管理部门。经营者属地变更由共同上一级城乡道路客运管理部门审查相关材料,逐级上报至省级城乡道路客运管理部门。

省级城乡道路客运管理部门收到申报材料后应及时对经营者变更材料进行审查备案,对符合变更条件的经营者建立申报账号或变更用户名。

第十条 车辆异动(新增、更新、报废、报停、过户等)申报程序

申报车辆发生异动应向所在地城乡道路客运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1)异动车辆燃油补贴申报申请报告,(2)异动车辆“三证”复印件,(3)报废车辆应提供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或者公安部门车辆注销证明,(4)过户车辆应提供经营者之间签订的含有当年燃油补贴分割条款的有效合同或协议,(5)报停车辆须在月度申报系统内当月完成停驶、复驶程序。

异动车辆由受理申请的城乡道路客运管理部门负责审查相关材料,逐级上报至省级城乡道路客运管理部门。

省级城乡道路客运管理部门收到异动车辆申报材料后应及时进行审查备案,对符合规定的车辆开放申报。

第三章 管 理

第十一条 城乡道路客运管理部门应加强对燃油消耗申报工作的指导与管理,准确掌握申报工作时间点,及时收集城乡道路客运燃油补贴相关政策信息,做好协调左右、上传下达和宣贯培训工作。

第十二条 城乡道路客运管理部门应督促城乡道路客运经营者建立健全燃油消耗申报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车辆燃油消耗管理档案、车辆燃油消耗台帐,按照《城市公交、农村客运单车运营记录表》(附件1-1)、《出租车单车运营记录表》(附件1-2),据实记录每台车辆每日、每月运营班次、里程、油耗量、加油记录等信息。

城乡道路客运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车辆日常油耗档案,完善基础台帐。严格申报系统用户名及序列号管理,对已被取消营运资格或已退出城乡道路客运经营的经营者,及时注销其用户名、序列号。系统操作员岗位变动要及时移交用户名和序列号并变更密码。

第十三条 城乡道路客运经营者应建立自查制度,发现所属车辆申报数据异常,应及时核实纠正。对因机件更换可能造成数据丢失的,应在更换之前做好相关记录(维修日期、更换部件、原件最后数据,新件启始数据),并做好数据备份。鼓励经营者使用IC卡定车、定点加油,并保留加油发票,做好加油记录,以便核查。

城乡道路客运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燃油消耗申报信息的审核,结合本地实际,对各车型的百公里油耗、发班班次、月行驶里程、运营天数等调查摸底,制定参考值,并对照车辆登记台帐,认真审核经营者上报的燃油消耗月度、申报数据。

第十四条 城乡道路客运经营者应积极配合各级管理部门对申报数据和信息的核查,对上级管理部门审核退回的问题数据,城乡客运经营者应及时核对、修正上报。

第十五条 城乡道路客运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核查工作,并做好核查记录,填写《城乡道路客运车辆燃油消耗单车核查表》(附件2-1)、《出租车燃油申报核查记录表》(附件2-2)。省级城乡道路客运管理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全省督查,并做好日常重点督查;设区市城乡道路客运管理部门每半年要组织开展一次对辖区内经营者的全面督查;县(市、区)城乡道路客运管理部门要每月对经营者进行日常性的核查、指导。对月度、申报数据异常的或核查中发现有严重问题的,应向下级管理部门下发《告知书》(附件3),向经营者下达《通知书》(附件4),并说明处理意见,经营者应进行整改,对处理意见有异议的,可在收到通知书10日内携带有关资料到相关部门提出申诉。

第十六条 城乡道路客运管理部门应对燃油消耗申报工作严格把关,对有以下违规行为之一的,取消经营者燃油消耗申报资格,并追回冒领的补贴资金:

1、城乡道路客运经营者经营期限届满未延续的,或者被依法终止经营的,或者经营许证可被撤销、吊销、取缔的;

2、不符合申报条件的车辆;

3、擅自改变经营范围或用途的车辆;

5、已报废车辆继续申报数据或者不及时提供相关报废证明的;

6、停运车辆继续申报数据的;

7、道路运输证被收缴或吊销的车辆。

第十七条 申报车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申报当月补贴,累计达到三次以上的,取消其当年的补贴:

1、不规范填报或填报虚假基础信息的;

2、不按规定填写《单车运营记录表》的;

3、车辆停运在月报系统内未及时报停的;

4、不按规定时间上报数据的;

5、上级管理部门审核数据打回无故拒不修正或不按规定时间修正上报的;

6、不执行政府规定票价乱涨价的;第十八条 城乡道路客运管理部门应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和资金到位信息收集、反馈工作,帮助城乡道路客运经营者及时足额领取燃油消耗补贴资金。

城乡道路客运经营者未领取补贴资金的可向财政部门或上级城乡道路客运管理部门进行咨询、反映。

第四章 附 则

11.道路运输管理客运总结 篇十一

关键词:城际轨道交通;委托运营;运输及客运服务指标

中图分类号: U21233+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1069(2016)17-61-3

0 引言

随着珠三角城际莞惠线、佛肇线开通运营,如何加强运营单位管理,提高城际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与服务水平,进而更好地适应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发展的需要已成为迫切解决的问题。

运输及客运服务指标是衡量运营单位经营好坏的重要依据,开展相关研究对于指导运营单位的运营管理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1 城际轨道交通运输及客运服务主要指标

目前国内外城际轨道交通反映运输组织、客运服务水平的相关指标主要有三大类:安全生产类指标、运输生产类指标、客运服务类指标。

具体如下:

1.1 安全生产类指标

安全生产类指标是对轨道交通运输生产安全状况进行考核、监控的指标,主要有:责任(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行车事故事件数、责任(从业人员、旅客)人员伤亡事故件数,以及责任伤亡人数等。

1.2 运输生产类指标

运输生产类指标是轨道交通运输生产任务制定、作业组织规范化以及生产业绩考核的指标,主要有运输数量指标和运输效率指标。

运输数量指标是与对外营业直接有关的运量指标。主要包括旅客发送人数、旅客周转量等。

运输效率指标一般是指对运输设备(活动设备和固定设备)运用的效率指标。

这类指标主要有:

①动车运用效率有关指标,如列车旅行速度、动车全周转时间等。

②线路、车站能力利用程度指标。如区间通过能力利用率、车站通过能力利用率等。

1.3 客运服务类指标

客运服务类指标是用于规范、考核轨道交通旅客运输服务工作的指标,主要有:快速指标、舒适指标以及其他参考服务指标。

快速指标是运输企业为旅客提供位移的质量指标;主要包括:行车间隔、停站时间、旅客列车正点率等。

舒适指标主要包括:加减速变化率、平均承载率、通风度、温度、噪音等。

其他参考服务指标主要有:旅客申诉事件比率、车票可靠度、自动闸门可用度、自动售票机可用度、扶手电梯可用度、乘客升降机可用度。

2 国内外城际轨道交通运输及客运服务主要指标目标值

欧洲及亚洲部分地区城际铁路运输及客运服务主要指标如下(附表1)。

3 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运输及客运服务主要指标的建议

现阶段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运输及客运服务主要指标只能通过对国内外城际轨道交通运输及客运服务指标的研究,并结合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实际以及国家相关规定而确定。

珠三角城际运营一段时间以后,通过长期操作,积累经验,可以持续改善运输及客运服务水平,制定更加合理运输及客运服务指标体系。

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运输及客运服务主要指标建议如下:

3.1 安全生产类指标

3.1.1 事故率

国内外的经验表明,企业用事故率作为标准衡量,是科学的,符合客观规律的。目前,国内轨道交通对事故率是用每百万车公里平均发生的事故件数来衡量。建议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事故率:重大行车事故率0件/百万车公里,一般行车事故率低于4件/百万车公里。

3.1.2 伤亡率

轨道交通伤亡率根据其行业特点一般分员工伤亡率和旅客伤亡率。

国内轨道交通员工伤亡率一般按每年工伤事故人次与职工总人数的比值来衡量。建议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员工伤亡率:低于1.2‰。

国内轨道交通旅客伤亡率一般按每百万人旅次伤亡人数来衡量。建议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旅客伤亡率:低于1.5人/百万人旅次。

3.2 运输生产类指标

3.2.1 旅客发送人数、旅客周转量

旅客发送人数、旅客周转量与铁路运输收入的来源相关,数量越大越好。这两项指标受诸多客观因素影响,如开通线路相关市政配套设施是否完善、相邻城际线路是否运营等,对于新线开通还存在客流培育期,根据客流预测的结果来确定莞惠线、佛肇线这两项指标不合理,且用这两项指标来衡量运营企业服务水平不科学。目前国内开通运营的广珠城际、广佛地铁,这两项指标均仅统计,但不作为考核指标。故本次研究不做量化。

3.2.2 列车旅行速度

列车旅行速度是指列车在区段内平均每小时走行的公里数,其中包括列车在区段内各区间的运行时间和中间站的停站时间。它是表明列车运行图质量的一项重要指标,也是影响动车周转和旅客送达的一项重要因素,它受线路标准、停站次数、停站时间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该指标应根据线路情况、设备类型和运输组织实际来确定。先期开通运营的线路根据设计确定,莞惠线列车旅行速度大站停列车应不小于132.5km/h,站站停列车应不小于71.2km/h,佛肇线列车旅行速度大站停列车应不小于129.9km/h,站站停列车应不小于77.2km/h[1,2]。

3.2.3 动车组周转时间

动车组周转时间包括动车组全周转时间和动车组运用周转时间两个概念,在日常运转工作中采用动车组全周转时间这一概念,它是反映动车组运用效率的重要指标。动车组全周转时间是指动车组每周转一次所消耗的时间(非运用时间除外),它包括纯运转时间、在中间站停留时间、本段和折返段停留时间以及本段和折返段所在站停留时间。缩短动车组周转时间可以减少运用动车组数,提高动车组运用效率。城际列车白天运营,晚上检修,其周转时间主要包括动车组旅行时间和折返时间,其中动车组旅行时间按设计标准,折返时间按15分钟来计算。先期开通运营的线路:莞惠线200km/h型动车组周转时间应不大于117.8分钟,160km/h型动车组应不大于193.2分钟,佛肇线200km/h型动车组周转时间应不大于105.0分钟,160km/h型动车组应不大于156.2分钟。

3.2.4 线路、车站能力利用程度指标

区间通过能力利用率、车站通过能力利用率与列车运行图编制息息相关,列车开行对数越多,区间、车站通过能力利用率越大。但对于运营来说,区间、车站通过能力利用率并不是越大,运营效益越好。在客流量大于线路设计输送能力时,区间、车站通过能力利用率越大,运营效益将越好;在客流量小于线路设计输送能力时,列车开行过多,势必造成运营成本的极大浪费。珠三角城际莞惠线、佛肇线在运营初期,客流量将远小于线路设计输送能力,用区间、车站通过能力利用率作为衡量运营单位运营好坏不合理,故本次暂不对其进行量化。

3.3 客运服务类指标

3.3.1 行车间隔

依据相关设计文件所做客流调查及运营计划,充分考虑新线开通运营,影响客流预测的因素,参考已开通运营的广珠城际列车实际开行情况,建议先期开通运营的莞惠线初期高峰小时:平均行车间隔不得超过20分钟,最大行车间隔不得超过30分钟;佛肇线初期高峰小时:平均行车间隔不得超过20分钟,最大行车间隔不得超过30分钟。

3.3.2 停站时间

停车时间的确定受上下车旅客流量、车内拥挤程度、动车车门数量及尺寸等因素的影响,参考设计资料,结合客流预测、CRH6型动车构造等情况,建议列车停站时间范围为:60-120秒。

3.3.3 列车正点率

正点率是用于衡量运营公司的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的重要指标。建议列车正点率采用国际城际服务目标:实际到达时间与时刻表计划到达时间正差3分钟内者高于97%。

3.3.4 舒适指标

舒适度指标一般在设计时规范,建议舒适度指标按设计规定标准,没有规定的参照国际城际轨道交通标准:

加减速变化率:不超过0.8米/秒3之比率,平均高于95%。

平均承载率:根据《和谐号CRH6 型城际动车组技术条件》技术参数,结合客流特点,高峰小时平均低于6人/平方米。

通风度:平均高于0.32立方米/分钟/人。

温度:车厢内为22℃-26℃之间为合格,平均高于95%。

噪音:隧道段平均低于85 dBA,高架段平均低于78 dBA,地面段平均低于68 dBA(GB/T12816-2006 5铁道客车内部噪音限值及测量方法)。

3.3.5 旅客申诉事件比率

旅客申诉事件比率是反映运营单位服务质量的一项重要指标。它一般按每百万人旅次投诉事件数来衡量。建议旅客申诉事件比率:低于3件/百万人旅次。

3.3.6 其他参考服务指标

车票可靠度、自动闸门可用度等服务设施设备指标应在招标采购初期确定,并根据该指标体系进行采购。建议参照国际城际轨道交通标准:

车票可靠度(乘客使用车票多少次才发生一次故障):高于5000次。

自动闸门可用度:高于97%。

自动售票机可用度:高于96%。

扶手电梯可用度:高于98%。

乘客升降机可用度:高于98%。

参 考 文 献

[1] 伍丽蓉.新建东莞至惠州城际铁路道滘至云山西路段站前工程初步设计.中铁咨询.

12.道路运输管理客运总结 篇十二

>加强企业协作新机遇, 服务企业转型新发展

2015年, 以新年为节点, 道路客运“行业迎来了又一个变革和发展的年头。2015年, 道路客运行业将围绕哪些政策与思路开展?作为道路客运行业的护航者, 地客委今年会有哪些工作安排来推动会员企业转型发展?这些措施将对行业发展带来哪些实质性的变化?要为这些问题寻找答案, 2015年中国交通运输协会地客委六届三次会议暨转型发展论坛给出行业者以重要启示。

六月初夏, 古城湖北宜昌繁花烂漫。这个素有“峡口明珠”美誉的城市, 6月10日迎来了全国百余道路客运人, 共赴一场属于客运行业的盛会—中国交通运输协会地客委六届三次会议暨转型发展论坛。

在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 道路客运行业进入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的关键阶段, 这次由全国道路客运企业广泛参与, 以“聚焦转型发展、共商行业未来”为主题的大会显得格外有意义。很多企业关心的问题, 诸如:今后道路客运行业将重点围绕哪些思路开展?作为道路客运行业的护航者, 地客委今年会有哪些工作安排来推动会员企业转型发展?这些措施将对行业发展带来哪些实质性的变化……这些问题都可以在此次会议中得到启示或找到明确答案。

中国交通运输协会副会长杨盛福、中国道路运输协会副会长单建华、中国交通运输协会地客委主任赵军伟、湖北省宜昌市交通局、宜昌交运集团主要领导等人, 与来自全国各地共58家会员单位180多名企业掌门人共同参与了这一行业盛会。

杨盛福:新常态赋予新内涵, 新内涵成就新发展

中国交通运输协会副会长杨盛福在大会上发言, 首先肯定了地客委从1991年成立以来所做的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并分析了当前我国交通运输行业的形势。

他说, 经过多年来的发展, 我国交通运输已进入各种运输方式融合交汇、统筹发展的新阶段。改进提升综合运输服务、推进“四个交通”建设是当前交通运输行业的中心工作。尤其是随着进入互联网时代, “互联网+”新模式已颠覆和改变了社会传统方式, 深入到社会行业各个领域和环节, 创造出了强大活力和更大空间。作为国家经济社会基础性服务行业, 道路客运已悄然融入, 如网络购票、联网售票等方式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出行。但“互联网+”同时也给其他多用途车辆不正当竞争带来新的手段 (如黑车野车预约、私家车电招服务等) , 全国道路客运面临新的压力和挑战, 行业转型发展迫在眉睫。

针对今后行业转型发展的方向, 杨盛福认为:“一是要积极依托互联网优势, 根据社会和旅客适应性需求, 深度挖掘、广泛拓展服务渠道, 创新经营模式。同时在坚持汽车站服务标准化、信息化的基础上, 积极扩展微信购票等服务终端, 最大程度地方便群众购票, 创造更大的发展空间。二是要坚持把改进提升综合运输服务作为中心任务, 本着竞合发展、联合发展的理念, 实现多种运输方式、多个主体企业联运零换乘, 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出行。三是要加快推进‘四个交通‘建设, 进一步提升服务效率, 降低经营成本, 增强道路客运行业科学发展水平和社会保障能力。因此, 大数据、互联网时代已经来临, 我们只有把握机遇、积极融入, 加快转型发展, 主动探寻道路客运增值模式和发展空间, 才能实现道路客运更大的发展。”

赵军伟:加强企业协作新机遇, 服务企业转型新发展

大会当日主席台就坐的领导中, 中国交通运输协会地客委六届委员会主任赵军伟是唯一一位女性。她个子不高, 但举手投足间尽显干练, 她的发言字字铿锵, 既总结了地客委过去一年的工作成绩, 也报告了2015年地客委的工作计划与未来道路客运行业的发展展望。

会上, 赵军伟重点对目前道路客运行业发展形势进行了深刻分析。

随着国家“四个全面”战略的推进实施和多种运输方式快速发展, 全国道路客运发展既面临着重大挑战, 也迎来了新的历史机遇。挑战体现在:一是道路客运呈现新态势。国家宏观经济新常态对道路客运的影响将持续并日益加深, 道路客运持续下行的态势将继续, 全国道路客运业稳定发展压力巨大;二是我国道路运输已进入各种运输方式融合交汇、统筹、综合发展的新阶段, 全国道路客运业转型发展压力前所未有;三是政策环境提出新挑战。机遇则体现在:一是国家发展带来新机遇;二是互联网带来新优势;三是合作发展带来新动力;四是科学发展带来新支撑。

“对此, 中国交协地客委2015年工作指导思想是:在中国交协的正确领导下,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国家交通运输部、中国交通运输协会工作部署, 立足双向服务职能, 坚持以助推道路客运行业发展为中心任务, 以服务转型发展为主线, 围绕行业和会员企业需求, 积极创新服务方式, 充分发挥团结协作和桥梁纽带作用, 进一步提高服务能力, 扩大行业影响, 努力推动全国道路客运业转型发展。”赵军伟总结说。

对于2015年地客委重点工作安排, 赵军伟概括为四个方面:

1.加强自身建设, 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

加强服务机构建设。一是加强常设机构建设。坚持以精简、效能为原则, 着力强化常设办事机构服务功能和工作效率。同时以满足行业需求为目标, 着力强化专业服务能力建设, 为地客委承担国家专项课题研究、开展专项服务活动提供坚实保障。二是强化分支机构建设。加强对现有各分支机构的管理和工作指导, 完善落实相关制度, 保证分支机构运行机制全局统筹、协调顺畅、作用突显, 使分支机构真正成为提供服务、反映诉求、促进发展的重要渠道。紧密结合道路客运转型发展主题, 以满足广大会员企业需求为目标, 进一步拓展服务空间, 提高服务水平。

加强沟通平台建设。一是秉承“服务会员企业, 实现资讯共享, 促进行业发展”的办报理念, 认真办好《中国地方客运》报, 同时积极发挥网站、QQ群等信息平台作用, 创新服务内容, 为会员企业提供更加丰富、更具价值、更有指导作用的行业信息服务。二是围绕会员企业需求, 按照“走基层、接地气、传经验、促发展”的工作思路, 坚持常态化走访沟通、经常性经验交流、深入的市场调查, 认真倾听企业心声, 积极反映企业诉求, 竭力为会员企业排忧解难。同时积极搭建发展高峰论坛、经验推介等交流平台, 汇聚行业智慧力量, 解决行业发展问题, 服务会员企业发展。三是加强与上级和政府主管部门沟通协调, 积极建言献策, 促进企业与政府间良性互动, 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2.围绕行业发展需要, 积极反映企业诉求

继续反映班线客车通行费大客户优惠问题。争取在全国范围内解决班线客车通行费大客户优惠问题, 积极为会员企业发展争取政策支持, 减轻会员企业成本压力。

积极反映重大节假日免收大客车通行费问题。努力协调出台重大节假日免收大型客车通行费政策, 减轻道路客运发展压力, 促进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3.组织专题活动, 推动行业转型发展

开展高峰论坛, 探寻转型发展。继续创新方式, 组织开展适应性、高水平的业务协作、发展高峰论坛等活动, 深入研讨交流, 探寻转型发展之路;同时借助交流平台, 积极为业务关联企业牵线搭桥, 引导企业间合理投融资和业务合作, 不断推进行业发展。

组织专题研讨, 推进转型发展。面对道路客运持续下行的新常态, 转型发展已成为行业最现实性、紧迫性的重大课题。地客委将围绕转型发展问题扎实组织专题研讨, 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 明确发展方向, 更好地服务和引导会员企业转型发展。为此, 根据当前发展形势研判, 道路客运转型发展前瞻性方向和途径:一是科学定位, 综合协调。二是创新发展, 科技引领。三是整合资源, 优化配置。四是多样服务, 个性需求。

4.拓宽服务渠道, 增强社会影响力

一是服务行业课题研究。根据会员企业发展需要和行业管理要求, 积极发挥行业管理助手作用, 协助关联企业和政府开展综合交通、智慧交通、绿色交通、平安交通等有关前沿性技术课题研究, 不断推进道路客运科技服务发展进步, 进一步提升行业社会服务能力和水平。二是协助政府行业管理。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参谋作用, 积极承接政府职能转移, 主动参与政府道路客运相关政策、规划、法律法规制定、宣贯和行业监督、咨询及公益宣传活动, 协助政府进行行业管理。三是广泛开展行业推优活动, 认真做好中国道路客运十强企业和十大卓越贡献人物评选活动, 积极塑造社会典型, 进一步增强行业转型发展干劲和社会影响力。

亮点:隆重表彰首届中国道路客运“双十”

会上, 地客委对首届中国道路客运“双十”即十强企业和十大卓越贡献人物, 进行了隆重的表彰和颁奖, 不仅鼓舞了企业面对转型发展的信心, 还掀起了大会的一个小高潮。

据中国交协地客委秘书长朱光辉介绍, 为弘扬干事创业作风, 激发创先争优热情, 引导和促进行业健康快速发展, 地客委在2014年第四季度组织开展了中国道路客运“双十”的评选活动, 并得到了全国道路客运企业广泛响应。对道路客运行业而言, 此项活动不仅凝聚人心, 鼓舞士气, 提振精神, 而且对铸就行业精神, 凝聚行业力量, 传播行业文明的创建工程, 起到的积极推动作用不容小觑。

据悉, 此次获得的首届中国道路客运“十强”的企业有 (排名不分先后) :苏州汽车客运集团有限公司、交运集团 (青岛) 、云南交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山西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合肥汽车客运有限公司、内蒙古呼运 (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省江门市汽运集团有限公司、杭州长运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青海省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河南洛阳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获得首届中国道路客运“十大卓越贡献人物”的是:单建华 (苏州汽车客运集团有限公司) 、刘永康【交运集团 (青岛) 】、董新利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冉兴武【重庆市汽车运输 (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陈宏星 (南京长途汽车客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黄兴才 (贵州省贵阳汽车客运有限公司) 、刘凤林 (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亓竞生 (广西运德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王贵林 (河北唐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马跃进 (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作为道路客运企业的全国性社会组织, 中国交协地客委肩负着全国会员企业间“密切沟通、共谋发展、加强协作、共同进步”的工作重任。而2015年, 在道路客运行业面临转型升级的风口浪尖上, 此次大会的召开, 无疑为曾经困惑的、努力寻求出路和正在转型发展的客运企业带来了生机和启迪。

大数据、互联网时代已经来临, 只有把握机遇、积极融入, 加快转型发展, 主动探寻道路客运增值模式和发展空间, 才能实现道路客运更大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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