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财务内部审核制度

2024-11-26

学校财务内部审核制度(共9篇)(共9篇)

1.学校财务内部审核制度 篇一

一、高校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 制度缺乏政策法规依据

出台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不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 而是脱离学校实际情况, 不合乎相关规定, 缺乏严肃性。

(二) 制度不健全不合理

制度建设严重缺位, 相关内容片面、笼统、不规范, 有的内容已不符合当前实际, 失去其合理性, 不利于操作。

(三) 制度制订过程简易化

宣传工作做的不够, 不能虚心广泛征求教职员工意见, 制度不能被广泛理解和接受, 不能得到很好地贯彻执行。

(四) 制度执行约束力软化

制度只能写在纸上, 贴在墙上, 落实不到工作上, 流于形式。

二、高校内部财务制度建设的政策法律依据

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是高校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政策和法律依据。《高等学校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的原则精神是高校制定内部财务制度的直接依据。它明确规定。

(一) 高校财务管理基本原则

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工俭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 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 国家、学校和个人三者利益关系。

(二) 高校财务管理体制

“统一领导、集中管理”和规模较大的学校可以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高校财务工作实行校 (院) 长负责制。高校应单独设置一级财务机构, 统一管理学校财务工作。

(三) 高校财务管理遵循的一般原则

预算编制应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事业基金管理应遵循收支平衡原则;专用基金管理应遵循先提后用、收支平衡、专款专用原则;资产处置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和择优原则, 按科学规划、从严控制、保障事业发展需要的原则合理配置资产等。

三、高校内部财务制度建设的主要内容

主要包括高校财务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专项资金管理、结余分配管理、专用基金管理、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后勤保障财务管理等诸多方面制度。

(一) 根据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编制年度财务收支预算

区分不同性质收入来源, 合理组织收入;根据资金支出性质、用途, 加强支出管理;专项资金、结转和结余、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管理应专款专用、单独核算。

(二) 重视学校资产、负债和成本费用管理

加强财务管理科学性、真实性、有效性、均衡性, 降低风险;建立基本建设投资制度, 内部控制制度, 经济责任制度, 财务信息披露制度, 财务清算制度, 定期报送财务分析和财务报告。

四、高校内部财务制度建设的保障实施

高校内部财务制度是高校开展财务工作, 加强财务管理监督的直接依据。高校、财政、主管部门和审计部门应切实依法行使监督职能, 与高校形成合力, 保障财务制度的贯彻执行。

(一) 履行监督检查职能

财政部门应定期检查高校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管理措施是否有力, 落实到位。监督高校专项补助拨款使用情况, 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处理。

(二) 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

高校应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如有会计核算方法的改变、重大预决算方案变更、重大财务制度实施, 应向财政部门报告, 并自觉接受检查。

(三) 财政部门、主管部门的审批制度

高校的重大项目建设、重大设备购置, 按财政管理制度规定, 应实行报批和招标采购程序, 高校进行必要的可行性论证, 合理配置资源。

五、高校内部财务制度建设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加强高校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建设, 提高财务管理质量和水平, 应转变财务工作思路, 注重创新管理, 切实做好制度的制定与落实。

一是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和办法, 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结合学校实际情况。

二是财务管理制度及办法应合法化, 便于贯彻执行, 应根据学校财力物力, 考虑学校工作全局和长远发展因素, 要根据情况变化, 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及时修改、重订。

三是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或修订、出台, 应由财务部门提出提议 (或制度建设小组) , 主持起草, 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 反复酝酿修改, 完善可行, 再由领导决定、下文实施。

在高校快速发展新形势下, 进一步加强高校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建设, 有利于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 规范高校财务行为, 有利于提高财务管理质量和水平,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有利于为高校教科研和管理服务保驾护航, 促进国家高等教育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摘要:针对高校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加强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十分必要。高校内部财务制度建设要依据国家现行政策法规, 努力抓好主要内部财务制度建设, 并保障财务制度的有效实施。

关键词:高等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分析

参考文献

[1]高等学校财务管理制度.财政部、教育部.[2012]488号.

2.学校财务内部审核制度 篇二

关键词:财务管理 会计审核 内控制度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不断加快,不管是企业亦或是事业单位,想要在激烈的竞争中获得生存与发展,就要在管理上努力。对于企业的管理,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核心,会计审核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内控制度为财务管理的发挥作用起了重要保障。

一、会计的两项基本职能

会计在管理中具有两项基本的職能:即进行会计核算与实施会计监督。对企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就是通过这两种手段实现与完成的。

1、会计核算职能,是指会计以货币作为主要计量单位的,通过确认、计量、报告、记录等一系列的环节对经济活动进行算账、记账和报账,给各相关方面提供相关会计信息的功能。会计的核算功能是会计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其特征是以价值的角度来反映过去已经发生过的经济活动,它具有系统性、连续性和全面性。会计核算功能要发挥好,必须做到一下两点:一是要依法建帐。企业的资金流动都需要记录在案,做到有账可查,这就要求在如实记录与反映经济活动的前提和基础上,依法建帐,这是会计核算最基本要求之一,是会计工作中的重要的一个环节。假如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和没有事实依据的资料信息进行会计核算,就会给财务管理带来很多麻烦,就会误导使用者,就会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在企业的财务管理中,账本是必不可缺少的依据,只有保证了依法建帐,才能保证财务管理的顺利进行。二是要采用正确的会计处理方法。会计处理方法是指在会计核算中采用的具体方法,例如:存货计价方法、对企业所得税的处理方法、资产减值准备会计处理方法、外币折算会计处理方法等。

2、会计监督职能。会计监督职能是会计在会计核算的同时,对特定主体的经济活动的合理性、真实性与合法性进行审查,因此也称为控制职能。会计监督具有严肃性、强制性、连续性以及完整性。

会计监督是会计审核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会计法》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督体系:所谓三位是指监督体系构成的三个层次——企业内部的会计监督、以注册会计师为主体的社会监督、以政府财政部门为主体的政府监督。这三者相互协调、相互联系完成会计监督。会计监督本质上就是企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是企业内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它要求企业员工的配合。

二、财务内控制度概念界定

企业财务的内控制度是一个企业为保护其资产的安全完整性,保障其经营活动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内部规章要求,提高经营管理效率,控制风险等目的,而在企业内部采取的一系列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制度和方法的总称。从我国目前企业运作的实际情况看,会计秩序混乱,虚假会计信息泛滥,企业经营失败情况的发生,内部管理失控是重要原因之一。

三、财务内控制度的内容和目标

财务内控制度包括固定资产、现金和有价证券、存货、对外投资、工程项目、筹资及权益、对外担保、销售与收款、采购与付款、财务管理信息系统控制、税收管理、成本费用等。企业财务的内控制度是为了企业的经营目标而服务的,运用财务内控制度时,应该力争达到以下目标:一,保障业务活动能按照适当的授权来进行;二,确保所有交易事项能以正确的金额,在恰当的会计期及时记录在适当的账户,使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符合有关财务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的要求;三,保证对资产与记录的接触和处理均经过授权;四,保证账面资产与实存资产定期核对相符;五,确保财务会计监督的及时性与准确性。

四、财务内控制度的实施

1、提高人员素质,就是加强财务内控的基础企业应当有针对性地开展学习培训,努力建设与造就高素质的财务管理队伍,同时提高职工的整体素质。一是要提高业务素质:一方面,在学习财务管理理论知识的同时,拓宽知识层面,掌握多学科的知识;另一方面,要立足本职工作,努力钻研和本职工作相关的各方面的业务技能,不断提高工作效率与质量。二是要提高管理者的素质。掌握现代化管理的基本理论与方法,全面分析并且正确处理管理活动中的各类问题,增强应变能力、组织能力与协调能力,并在管理过程中采取计算机等先进管理手段,提高管理的效率。三是要提高政治素质。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自觉遵纪守法,不断提高思想理论水平与政治素养,保持清正廉洁,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四是要提高道德素质。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特别要信奉与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努力做到敬业、乐业、勤业和精业。

2、健全规章制度,是加强财务内控的主要依据。企业必须主要抓好以下两方面:一是要做到有章可循。根据《公司法》和《会计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结合企业的实际,从资本金管理、财务管理体制、固定资产管理、资金筹措、投资项目管理、存货管理、成本费用管理、产权交易管理、利润分配管理、内部牵制、抵押担保程序、稽核、财务分析、财务报告、财务计划等方面,建立一系列的规章制度。通过实践的反馈,不断进行补充与完善,提高规章制度的科学性与适用性。同时,规定每个员工必须做什么、什么时候做、在什么情况下应怎么做,以及什么不能做,做错了怎么办等细则。这样,每个岗位的每个与会者责任者对各自承担的财务管理基础工作都清楚,要求人人遵守,并建立充满活力的激励机制和行之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二是要严格按章办事。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做到有章必循,违章必究,防止规章制度流于形式,增强其执行的刚性。

3、落实财务管理工作,是加强财务内控的关键落实财务管理工作,关键是在明确职责的基础上,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着重要抓好以下三项工作:一是要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二是要健全财务管理职能。健全企业之间资金往来的各种财务手续,规范担保行为,尽量避免财务风险;抓好利润分配管理。三是要规范会计基础工作。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要求,建立会计账册,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要加强原始凭证审核和财务收支监督,严格按规定填制记账凭证;定期对会计账簿的有关数据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账款等进行核对,做到账证、账账、账实相符;根据核对无误的会计账簿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会计报表,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向外报送财务会计报告,按照章程规定将年度财务会计报告送交各股东,并在股东会上如实披露企业财务状况和重要理财事项。

4、严格监督检查,是加强财务内控的保障一是强化内部监督。企业党组织要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企业内部审计人员要积极开展经常性的财务收支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和经济效益审计,抓好内部控制制度的评审,及时查漏补缺,促进企业自我约束和自我完善。二是强化社会监督。工商、财政、税务、审计等政府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依法行使监督权力,对弄虚作假行为和违法违纪案件,要加大查处力度,必要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同时,强化企业会计报表审计制度,注册会计师应对企业会计报表的合法性、恰当性和一致性进行独立、客观、公正的审查验证,切实提高会计报表质量。

五、结束语

建立健全企业财务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与内部控制能力,是企业在这两方面需要着重关注与增加投入的重点所在。只有在这两部分得到突破性的发展,企业经济运行的质量才会不断的提高,企业运行程序才会有章可循和有规可依,企业才能够在现实的经济状况下得以发展。

参考文献:

[1]赵强.论企业财务内控制度体系的建立[J].工业会计.2001(03)

[2]王东艳.确保企业资金安全,强化财务内控制度[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8(08)

[3]刘华.试论企业财务内控制度[J].商业会计.2005(06)

[4]杨月梅、于君.管理会计[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7

[5]黄珊.试论新财政体制下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改革[J].商业经济,2009.(3)

[6]仝金梅.浅谈企业财务内控制度[J].企业管理,2008.12

3.财务报销审核制度 篇三

一、公司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原则上必须取得税务局监制的增值税发票或普通发票。特 殊情况使用白条(含非行政事业专用收据)。

二、每一张发票或收据须有“经手人”、“部门主管”签字,并粘贴在原始凭据粘贴单上,经总经理审批签字后,财务部才予以受理:对于购买办公用品及电脑耗材等实物的发票,需另有质量“验收人”签字;已报销结算过的发票收据等,出纳人员必须即时加盖“现金 付讫”、“银行付讫"或“已核报”章。

三、总经理可按业务性质、金额限额内进行授权,被授权人在授权范围内对报销单据进行 审批并与授权人一起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总经理因出差或休假等原因离开公司一周(含 一周)以上时,应对财务审批进行书面授权,被授权人在授权范围内负相应审批权利和职 责。

四、对于市内公干或外地出差的费用报销,当事人应填制“差旅费报销单”,注明往返时 间、地点、金额,按报销审批程序报销。

费用报销流程图:

步骤:单据粘贴初审审批

责任人:报销人部门主管总经理

说明:

l、每张报销单据背面均应有经办人签字,还应注明费用用途,对的士票还应注明出发地和 目的地;

2、业务人员招待费的报销(包括餐饮、送礼及其他形式),在发生费用前应请示总经理批 准后方可进行。报销时在发票后要详细写明招待客户的事由。

五、员工因公出差、办事等借款,应填写借据,由申请人申请签字,经部门主管和总经理 审批,会计出纳人员依据审核批准后的借据付款。出差回来或办完事后应及时归还借款或 办理报账手续,逾期不还财务部有权在工资单上扣回。

六、公司支付供货单位的欠款或其他应付款的请款单由经办人员填写,经部门主管、和总 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

七、收到货款及其他项目现金或银行存款,由财务部统一开出收款收据,并加盖财务专用 章和出纳人员印章及“现金收讫”或“银行收讫”章。业务人员不得私自开出收款收据。未收到现金或银行存款,不得开出收款收据,收款收据存根不得丢失,如收款收据要做废,应一式三联同时作废(客户联由业务人员负责追回)。

4.内部财务检查制度 篇四

内部财务检查制度

第一条 :目的为了解外派财务人员对被投资企业财务工作的开展情况、监督财务基础工作质量、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各项财务制度、规定执行的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检查范围

XXXXXX有限公司投资且本部外派财务管理人员进行服务的公司。

第三条 检查类别

检查类别分为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

定期检查是指:投资管理部根据各公司投资规模及公司管理要求,按/季度编制《/季度被投资企业财务工作检查计划》,报财务总监批准。每个季度末,根据计划编制下个季度的财务检查计划,据此进行的检查,为定期检查。

不定期检查:指根据管理要求,临时增加确定的检查。

对体系内被投资企业的检查,原则上覆盖面达到100%。

第四条 :人员组成检查人员由投资管理部组成,主要由管理部财务主管、外派财务人员轮流参加检查;对大型、复杂、重要的财务检查,应由资财管理部经理亲自参与。

第五条 :检查内容

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主要方面:

1、外派财务经理岗位说明书履职情况;

2、制度执行情况、财务关系处理。

3、资金的管理;

4、财务基础工作:账、证、表的记录、归档;

第六条 :检查流程

1. 检查前,管理部经理应和参与检查人员进行沟通,制定检查工

作计划,确定详细的检查时间、检查内容、需要的配合及准备资料。

2. 检查计划制定后,应于检查工作执行前一周将检查计划告之被

检查企业财务负责人。被检查企业财务部应做好相应的配合及准备。

3. 检查工作中,检查人员应与被投资企业相关人员作好充分沟通,实事求是的做好相应的记录,作为形成检查报告的依据。

4. 检查工作完成后,应形成书面检查报告,报资财管理部部门经

理、财务总监。

第七条 :检查结果

检查报告应做为内部管理档案进行管理,并作为考核委派财务人员绩效考核、晋级、晋升的的相关依据。

5.医院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篇五

为切实加强医院财务内部控制管理,强化医院财务风险,及时化解财务风险,防止或减少因财务风险造成的损失,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堵塞管理漏洞, 促进医院保持长期可持续健康发展,提高医院财务管理水平和会计信息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颁发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及《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等法规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医院财务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

在财务活动中,因各种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使医院财务状况偏离正常范围有造成财务损失的可能性.为使医院防止或减少这种财务损失到最低程度,必须树立以资产管理为重点的财务内部控制管理理念,提高决策的科学性、规范性、民主性,形成全过程内部控制的财务管理机制,应当遵循如下基本原则:

一、合法合规性原则

医院财务内部控制管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医院管理制度的要求。

二、全面性原则

医院财务内部控制管理要能覆盖医院经营的全过程及相关部门和岗位。风险适度、限度承担。财务风险的存在是一个普遍的事实,但必须正确及时地识别风险,控制风险,并明确最大的风险限度,保证医院医疗工作的正常安全运营。

三、有效性原则

医院财务内部控制管理的措施办法要适合医院实际情况,并能够得到贯彻执行和发挥作用。

四、成本效益性原则

医院通过财务内部控制管理实现的收益要高于用于财务风险管理的成本,不能只追求收益,而不考虑发生财务风险损失的可能,医院进行的每一项具体的财务活动,要全面分析其收益性和安全性,按照风险和收益适当均衡的要求来决定采取何种行动方案,趋利避害,争取获得较多的收益。

第二章

医院财务内部控制目标

一、完善医院治理结构,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建立职责明确、分工合理的财务风险管理组织架构。

二、建立财务内部控制预警机制,改进控制管理方式,优化信息管理技术,强化控制监测手段,建立财务内部控制管理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确保及时发现和化解风险。

三、制定完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和工作规划,从对重要财务事项、重大经济活动的内部控制入手,建立完善财务内部控制监管体系。

四、健全责任追究机制,提高财务内部控制防范意识,控制和防范财务风险。从全局出发,针对不同的职能部门规定不同的经济责任,划分不同的经济职能。

五、医院负责人对本单位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有效实施负责。财务科具体组织本单位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落实。

第三章

预算控制

一、建立健全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调整、分析、考核等管理制度。单位一切收入、支出必须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二、建立严格的预算编制制度。根据单位总体发展规划和事业发展计划,科学合理地编制预算。建立由单位领导负责,财务科牵头,相关部门参与,分工合作的预算管理工作机制。

三、预算按规定程序逐级上报,由上级预算管理部门审批。

四、医院要按照批准的预算组织收入、安排支出,严格控制无预算支出,达到收支平衡,决不搞赤字预算。

五、预算一经批复,一般不予调整。因政策变化、突发事件等客观原因影响预算执行的,按规定程序报批。

六、定期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及时研究预算执行中的问题,采取改进措施,确保预算的完成。建立预算执行绩效考评制度。

第四章 收入控制

一、建立健全收入、价格、医疗预收款、票据、退费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提供服务与收取费用、价格管理与价格执行、收入票据保管与使用、办理退费与退费审批、收入稽核与收入经办等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合理设置岗位,加强制约和监督。

二、制定收入管理业务流程。明确收入、价格、票据、退费管理等环节的控制要求,重点控制门诊收入、住院结算收入。加强流程控制,防范收入流失,确保收入的全过程得到有效控制。

三、各项收入的取得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取得的各项收入必须开具统一规定的票据。严格按照医院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确认、核算收入。

各项收入由财务科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其他任何部门、科室和个人不得收取任何款项。严禁设立账外账和“小金库”。

四、各类收入票据由财务科统一管理。明确票据的购买、印制、保管、领用、核销、遗失处理、清查、归档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并设立票据登记簿进行详细记录,防止空白票据遗失、盗用。

五、加强结算起止时间控制。统一规定门诊收入、住院收入的每日、每月结算起止时间,明确规定收费人员当日所收取收入,次日上缴财务科,不得延迟,以便于财务科及时准确核算收入。

六、建立退费管理制度。各项退费必须提供交费凭据及相关证明,开单医生、执行科室、经办人签字,收费人员核对原始凭证和原始记录,完备相关手续后,方可退费,并将退费相关手续附在当日结算单据后,做好相关结算单的保存和归档工作。

七、建立各项收入与票据存根的审查核对制度,确保收入真实完整。

第五章 支出控制

一、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支出的申请与审批、审批与执行、执行与审核、审核与付款结算等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合理设置岗位,加强制约和监督。

二、各项支出要符合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制度。严格按照医院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确认、核算支出。

三、健全支出的申请、审批、审核、支付等管理制度,明确支出审批权限、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审批人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审批,严禁无审批支出。

建立重大支出集体决策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四、加强支出的审核控制。完善支出凭证控制手续和核算控制制度,及时编制支出凭证,保证核算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完整性。

五、加强成本核算与管理。严格控制成本费用支出,降低运行成本,提高效益。

第六章 货币资金控制

一、建立健全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合理设置岗位,加强制约和监督。

出纳不得兼任稽核、票据管理、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医院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二、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人员,要有计划地进行岗位轮换。医院门诊和住院收费人员要具备会计基础知识和熟练操作计算机的能力,同时要加强对收费人员职业道德教育,遵纪守法,忠诚守业,不贪污腐化。

三、建立严格的货币资金业务授权批准制度。明确被授权人的审批权限、审批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审批人员按照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权限。

四、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货币资金收入业务。货币资金收入必须开具收款票据,保证货币资金及时、完整上缴财务科入账做到日清月结,账物相符。

五、货币资金支付必须按规定程序办理。

(一)支付申请。用款时应当提交支付申请,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预算、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有效经济合同或相关证明及计算依据;(二)支付审批。审批人根据其职责、权限和相应程序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对不符合规定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审批人应当拒绝批准;(三)支付审核。财务审核人员负责对批准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审核,审核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合规;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收款单位是否妥当等,经审核无误后签章;(四)支付结算。出纳人员根据签章齐全的支付申请,按规定办理货币资金支付手续,并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签发的支票应进行备查登记。

六、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办理现金的收支业务。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的业务应当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实行现金库存限额管理,超过限额的部分,必须当日送存银行并及时入账,不得坐支、不得白条冲抵现现金。

七、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等有关规定加强银行账户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开立账户、办理存款、取款和结算;定期检查、清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及使用情况;加强对银行结算凭证的填制、传递及保管等环节的管理与控制。严禁出借银行账户。

八、加强银行存款对账控制。由出纳和编制收付款凭证以外的财务人员每月必须核对一次银行账户,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调节不符、长期未达的账项应及时向有关负责人报告。

九、加强银行预留印签的管理。医院财务专用章必须由专人保管;个人印章要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因特殊原因需他人暂时保管的必须有登记记录。

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十、加强与货币资金相关的票据的管理,明确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并专设登记薄进行记录,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用。

十一、加强对现金业务的管理与控制。出纳人员每日要登记日记账、核对库存现金、编制货币资金日报表,做到日清月结。

十二、建立货币资金盘点核查制度。随机抽查银行对账单、银行日记账及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核对是否相符。财务人员不定期抽查出纳人员库存现金以及收费人员门诊和住院备用金,保证货币资金账账、账款相符。

第七章 药品及库存物资控制

一、建立健全药品及库存物资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权限,确保请购与审批、询价与确定供应商、合同订立与审核、采购与验收、采购验收与会计记录、付款审批与付款执行等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合理设置岗位,加强制约和监督。

医院不得由同一部门或一人办理药品及库存物资业务的全过程。

二、制定科学规范的药品及库存物资管理流程。明确计划编制、审批、取得、验收入库、付款、仓储保管、领用发出与处置等环节的控制要求,设置相应凭证,完备请购手续、采购合同、验收证明、入库凭证、发票等文件和凭证的核对工作,确保全过程得到有效控制。

三、建立药品及库存物资请购审批制度。授予归口管理部门相应的请购权,明确其职责权限及相应的请购审批程序。

四、加强药品及库存物资采购业务的预算管理。具有请购权的部门按照预算执行进度办理请购手续。

五、健全药品及库存物资采购管理制度。药品和库存物资由医院统一采购。对采购方式确定、供应商选择、验收程序等做出明确规定。必须纳入政府采购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范围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六、根据药品及库存物资的用量和性质,加强安全库存量与储备定额管理,根据供应情况及业务需求确定批量采购或零星采购:(一)、确定安全存量,实行储备定额计划控制;(二)、加强采购量的控制与监督,确定经济采购量;(三)、批量采购由归口管理部门、财务科、审计科、专业委员会及使用部门共同参与,确保采购过程公开透明,切实降低采购成本;(四)、小额零星采购由经授权的部门对价格、质量、供应商等有关内容进行审查、筛选,按规定审批。

七、加强药品及库存物资验收入库管理。根据验收入库制度和经批准的合同等采购文件,组织验收人员对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和其他相关内容进行验收并及时入库;所有药品及库存物资必须经过验收入库才能领用;不经验收入库,一律不准办理资金结算。

八、加强药品及库存物资核对管理。财务科要根据审核无误的验收入库手续、批准的计划、合同协议、发票等相关证明及时记账;每月与归口管理部门核对账目,保证账账、账实相符。

九、药品及库存物资的储存与保管要实行限制接触控制。指定专人负责领用,制定领用限额或定额;建立高值耗材的领、用、存辅助账。

十、健全药品及库存物资缺损、报废、失效的控制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盘点制度,库房每年盘点不得少于一次。药品及库存物资盘点时,财务科、审计科等相关部门要派员监盘。

第八章 固定资产控制

一、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购建计划编制与审批、验收取得与款项支付、处置的申请与审批、审批与执行、执行与相关会计记录等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合理设置岗位,加强制约和监督。

医院不得由同一部门或一人办理固定资产业务的全过程。

二、制定固定资产管理业务流程。明确取得、验收、使用、保管、处置等环节的控制要求,设置相应账卡,如实记录。

三、建立固定资产购建论证制度。按照规模适度、科学决策的原则,加强立项、预算、调整、审批、执行等环节的控制。

大型医用设备配置按照准入规定履行报批手续。

四、加强固定资产购建控制。固定资产购建应由归口设备科、使用部门、财务科、审计科及专业人员等共同参与,确保购建过程公开透明,降低购建成本。

五、加强固定资产验收控制。取得固定资产要组织有关部门或人员严格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并及时办理结算,登记固定资产账卡。

六、建立固定资产维修保养制度。设备科应当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并作好详细记录。严格控制固定资产维修保养费用,使用科室维修必须按规定的流程操作。

七、加强固定资产使用变动控制。固定资产的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必须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可行性论证,按照管理权限逐级审核报批后执行。

八、加强固定资产处置管理制度。明确固定资产处置(包括出售、出让、转让、对外捐赠、报损、报废等)的标准和程序,按照管理权限逐级审核报批后执行。

九、建立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制度。明确清查盘点的范围、组织程序和期限,终了前,需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保证账、卡、物相符。

第九章 工程项目控制

一、建立健全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项目建议和可行性研究与项目决策、预算编制与审核、项目实施与价款支付、竣工决算与竣工审计等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合理设置岗位,加强制约和监督。

医院不得由同一部门或一人办理工程项目业务的全过程。

二、建立工程项目相关业务授权批准制度。明确被授权人的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及相关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严禁未经授权的科室或人员办理工程项目业务。

三、制定工程项目业务流程。明确项目决策、预算编制、价款支付、竣工决算等环节的控制要求,并设置相应的记录或凭证,如实记载业务的开展情况,确保工程项目全过程得到有效控制。

四、加强工程项目决策控制。要按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要求,采取专家评审、民主评议、结果公示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有关各方意见,实行集体民主决策。决策过程要有完整的书面记录。对工程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项目决策程序等做出明确规定,确保项目决策科学、合理。

严禁任何个人单独决策工程项目或者擅自改变集体民主决策意见。

五、建立工程项目预算控制制度。严格审查预算编制依据、项目内容、工程量的计算和定额套用是否真实、完整、准确。

六、加强工程项目质量控制。工程项目要建立健全法人负责制、项目招投标制、工程建设监理制和工程合同管理制,确保工程质量得到有效控制。

七、建立工程价款支付控制制度。严格按工程进度或合同约定支付价款。明确价款支付的审批权限、支付条件、支付方式和会计核算程序。对工程变更等原因造成价款支付方式和金额发生变动的,相关部门必须提供完整的书面文件和资料,经财务科、审计科审核并按审批程序报批后支付价款。

八、建立竣工决算控制制度。严格执行竣工清理、竣工决算、竣工审计、竣工验收的规定,确保竣工决算真实、完整、及时。未经竣工决算审计的工程项目,不得办理资产验收和移交。

第十章 对外投资控制

一、建立健全对外投资业务的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项目可行性研究与评估、决策与执行、处置的审批与执行等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合理设置岗位,加强制约和监督。

医院不得由同一部门或一人办理对外投资业务的全过程。

二、建立对外投资决策控制制度。加强投资项目立项、评估、决策环节的有效控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所有对外投资项目必须事先立项,组织由财务科、审计科、职工代表等职能部门和有关专家或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风险性、收益性论证评估,经领导集体决策,按规定程序逐级上报批准。决策过程应有完整的书面记录及决策人员签字。严禁个人自行决定对外投资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意见。

三、加强无形资产的对外投资管理。医院以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确认,以确认的价值进行对外投资。

四、严格对外投资授权审批权限控制,不得超越权限审批。建立对外投资责任追究制度。对出现重大决策失误、未履行集体审批程序和不按规定执行的部门及人员,应当追究相应的责任。

五、加强对外投资会计核算控制。建立财务控制系统,加强对外投资会计核算核对控制,对其增减变动及投资收益的实现情况进行相关会计核算。

六、建立对外投资项目的追踪管理制度。对出现的问题和风险及时采取应对措施,保证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七、加强对外投资的收回、转让和核销等处置控制。对外投资的收回、转让、核销,应当实行集体决策,须履行评估、报批手续,经授权批准机构批准后方可办理。

第十一章 债权和债务控制

一、建立健全债权和债务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和权限,确保业务经办与会计记录、出纳与会计记录、业务经办与审批、总账与明细账核算、审查与记录等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合理设置岗位,加强制约和监督。

医院不得由一人办理债权或债务业务的全过程。

二、加强债权控制。明确债权审批权限,健全审批手续,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生的大额债权必须要有保全措施。建立清欠核对报告制度,定期清理,并进行债权账龄分析,采取函证、对账等形式,加强催收管理和会计核算,定期将债权情况编制报表向单位领导报告。

三、建立健全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和备用金的催收、清理制度,严格审批,及时清理。

四、建立健全病人预交住院金、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医疗欠费管理控制制度。

(一)、每日进行住院结算凭证、住院结算日报表和在院病人医药费明细账卡的核对;(二)、每月核对预收医疗款的结算情况;(三)、加强应收医疗款的控制与管理,健全催收款机制,欠费核销按规定报批。

五、加强债务控制。要充分考虑资产总额及构成、还款能力、对医院可持续发展的影响等因素,严格控制借债规模。大额债务发生,必须经领导集体决策,审批人必须在职责权限范围内审批。

六、建立债务授权审批、合同、付款和清理结算的控制制度。定期进行债务清理,编制债务账龄分析报告,及时清偿债务,防范和控制财务风险。

第十二章 财务电子信息化控制

一、建立健全财务电子信息化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应用专门的授权模块,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软件开发与系统操作、系统操作与维护、档案保管等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合理设置岗位,加强制约和监督。

二、财务电算化信息软件系统凡涉及到资金管理、物资管理、收入、成本费用等部分,其功能、业务流程、操作授权、数据结构和数据校验等方面,必须符合财务内部控制的要求。

三、门诊收费和住院收费系统必须符合市、区卫计委《医疗机构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的要求:(一)实时监控收款员收款、交款情况;(二)提供至少两种不同的方式统计数据;(三)系统自动生成的日报表不得手工修改;(四)预交款结算校验;(五)票据稽核管理;(六)欠费管理;(七)价格管理;(八)退款管理。

四、加强财务电算化信息软件系统的应用控制。建立用户操作管理、上机守则、操作规程及上机记录制度。加强对操作员的控制,实行操作授权,严禁未经授权操作数据库。监控数据处理过程中各项操作的次序控制,数据防错、纠错有效性控制,修改权限和修改痕迹控制,确保数据输入、处理、输出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

五、加强数据、程序及网络安全控制。设置和使用等级口令密码控制,建全加密操作日志管理,操作员口令和操作日志加密存储,加强数据存储、备份与处理等环节的有效控制,做到任何情况下数据不丢失、不损坏、不泄漏、不被非法侵入;加强接触控制,定期监测病毒,保证程序不被修改、损坏,不被病毒感染;采用数据保密、访问控制、认证及网络接入口保密等方法,确保信息在内部网络和外部网络传输的安全。

6.学校财务内部审核制度 篇六

近几年,关于如何开展医疗设备质量控制和管理、保证医疗设备使用安全和应用质量的话题成为业界人士讨论的热点、重点。以军队医院为例,2006年4家总医院开展卫生装备质量控制的试点工作,2007年扩大到12家不同类型的医院和若干部队医疗机构,出台了《军队卫生装备质量控制工作实施通用要求(试行)》等系列法规和标准。2008年,我军在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实施卫生装备质量控制的范围[1]。各项规章制度相继健全、完善;质量控制技术不断成熟,执行程序更加细致;管理日趋严格、规范。

1 医学计量是医疗设备质量控制的重要环节,是保证医疗设备质量控制工作质量的基础

医疗设备的质量控制贯穿于医疗设备的计划申请、考察评估、安装验收、技术培训、日常应用、保养维修、计量检测和退役报废等整个过程[2]。涉及范围广、人员多、难度大、要求高、责任重。

医学计量与医疗设备的质量控制同属质量管理范畴,它关注的是医疗设备自身的性能指标是否准确,能否达到临床使用的技术要求和安全要求。医学计量是医疗设备质量控制活动中至关重要的一环,直接关系到临床使用安全和应用质量。

2 严格落实医学计量内部审核制度是规范开展医学计量工作的质量保证

审核是对活动和过程进行检查的有效管理工具,审核的结果为管理者采取措施提供信息和依据。医学计量内部审核是对涉及医学计量活动的全部程序进行的自身审核,包括实验室建设、计量检定员资格、计量技术资料管理、计量检定设备管理、计量检定实施过程等内容。严格落实医学计量内部审核制度是规范医学计量工作、提高医疗设备质量控制质量的基本保证,应当从法律的角度提高对医学计量内部审核的重视程度。

2.1 加强内部审核人员的培养和教育,提高内审员业务素养

各种高新技术在医疗设备上的大量应用,使医疗设备朝向智能化、数字化、多功能、多参数方向发展,同时,对医学计量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现代医学计量涵盖的内容更加宽泛,计量参数更加复杂,计量方法更加多样,对医学计量人员的素质要求也越来越高[3]。内审员不仅要求具有计量检定员资格,熟悉计量检定程序,同时也要了解所检设备的基本工作原理和测量方法,判断其是否适用现行的检定/校准规程。现在军队医院的绝大多数医学计量内审员都是由维修工程师兼职,日常维修任务繁重,在计量活动开展时不能保证跟踪监督,制定的年度审核计划在实施过程中也难免受影响。所以内审员一定要在加强业务学习,掌握新技术的同时,强化计量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法律意识,切实保证审核活动的严格执行,避免走过场。

2.2 规范内部审核内容和程序

军队卫生装备的医学计量经过多年的实践检验,已经形成一套比较完善、规范的体系,制定了一系列符合医院医学计量活动实际的规章制度和行为规范。其中对内部审核有明确的制度规定,同时编写了制式的《内部审核表》。内审人员应该认真研读,了解内部审核的工作内容,熟悉工作流程和方法。制定工作计划,对照审核内容,逐项审核,严格审核标准,确保内部审核活动的有效性、规范性和合法性。

2.3 针对审核结果,落实整改措施

内部审核活动结束,应当如实填写《内部审核表》,内容应该客观公正、准确反应客观事实。针对审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区分缺陷项和不符合项,填写限期整改意见;并督促制定整改措施。在整改过程中,注意跟进监督,保证整改措施的实施质量,发挥内部审核的作用。

2.4 注重整改后的再审核

整改措施落实后,应该针对整改内容,再次进行审核,做出效果评估,确认达到整改目标要求。防止内部审核流于形式,真正实现内部审核的目的。再审合格后,应当予以记录,做出再审结论。

3 借鉴医学计量内部审核模式,设立医疗设备质量控制内审员,促进医疗设备质量控制体系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

3.1 医疗设备质量控制内审制度的意义

医疗设备质量控制体系目前还没有一套完整的规范的国家标准,各相关机构和医疗单位都在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医疗设备质量控制运行机制的相关研究和探索。实际可操作性和实用价值还有待检验。但是医学计量体系的研究和运行已经比较成熟,有较为完善的管理机制和操作方法。所以,医疗设备质量控制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可以部分参考、借鉴医学计量的模式和机制。参照医学计量内部审核制度,设立医疗设备质量控制内审员,对质量控制活动本身的运行规则和方法进行审核,是必要的,也是必须的,可以更科学、有效的实施质量控制管理活动。

3.2 医疗设备质量控制内审员的选用和培训

医疗设备质量控制包括医疗设备质量控制和使用安全控制,是以医疗设备计量监测为基础、人员规范操作为保证的全面质量控制[4]。涉及内容多、范围广、程序复杂。所以要选用多年从事一线工作的资深工程师和临床应用医师、护师、技师作为质量控制内审员,因涉及采购和报废处理等环节,必要时要会同财务审计人员联合审核。科学技术发展迅速,促进了医疗设备不断更新换代;而且术业有专攻,个人的业务能力范围毕竟有其局限性,而质量控制内部审核对内审员的业务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所以每个内审员都应自觉加强学习,拓宽知识面,在扩展专业知识的同时,也要补充管理学、经济学等相关知识[5]。另外严谨的工作作风、强烈的责任心和原则性也是一名合格内审员应该具备的基本素质。

3.3 医疗设备质量控制体系内部审核的内容和工作流程

内部审核是有计划、有步骤的正规活动。质量控制体系应该包括《内部质量审核制度》、《内部质量审核流程图》,以及《内部质量审核实施细则》等制度。在年度工作安排中,各医疗单位应当结合自身实际特点,坚持内部审核客观性、独立性和系统性三个核心原则,合理制定内部审核计划安排,编制《内部质量审核计划》。该计划应包括审核的目的与范围、审核依据、审核员分工、受审核的部门、审核周期和时间安排等;审核内容应该涵盖管理制度、档案文件、实施过程、人员资质、质控检测设备、工作流程等几个方面,要对其中每项审核内容制定详细的审核标准,边审核边同步填写记录;实施过程应该分为文件审核和现场审核,应当依据制定的审核标准严格把关;审核结束后,出具的内部审核报告应该客观、公正、准确,为下一步的整改评估提高真实、可信的依据。

3.4 医疗设备质量控制内部审核的监督作用

内部审核是一种主动实施的、加强医疗设备质量控制体系管理的有效手段。通过内部审核,可以发现在质量控制活动过程中存在的缺陷和问题,及时提出合理的整改意见,不断完善和规范质量控制管理体系,保证整个体系的有效运行、持续改进。这种监督-反馈-整改-再监督的过程将促进医疗设备质量控制工作的顺利、有效地可持续健康开展。

参考文献

[1]孙志辉,杨东.军队卫生装备质量控制工作的现状与发展[J].医疗卫生装备,2010,31(3):9-11.

[2]李向东,崔骊.医学装备质量控制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J].医疗卫生装备,2010,31(5):112-113.

[3]刘爱珍,王焱,赵文海.加强医疗设备计量管理提高医疗质量[J].中国医疗设备,2008,23(11):46-47.

[4]姜远海,彭明辰.临床医学工程技术[M].第2版北京:科学出版社,2009.

7.探析企业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篇七

关键词:财务;财务内控制度;对策

一、我国企业财务内部控制存在的现状

(一)企业忽视财务内部控制的重要性

在外资企业纷纷建立起财务内部控制制度时,我国企业尚未认识到其重要性。只是在其发展过程当中受到来自外界的各方压力,迫使企业在制定企业规章制度上逐渐与国际市场经济运行规章靠拢,部分企業建立其制度并逐步完善,但但更多的仅仅是流于形式,未能认识到财务内部控制的必要性。导致我国部分企业的内部控制机制存在诸多漏洞,且相当一部分领导层在思想上缺乏对内部会计控制的意识,结果导致企业内部控制失效,影响了企业的正常运行。

(二)企业财务内部控制权责混乱

当代企业基本上都做到了经营权与所有权分离,但容易出现总经理等管理层滥用经营权的现状,出现了独断专横、以权谋私等滥用职权操控财务问题,比如部分企业的财务操作不规范,企业的相互牵制制度等不完整,或者有部分制度,但并未认真执行,中小企业的财务操作上尤为明显,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无法严格执行,限制了企业的健康发展,增大了企业的财务风险。同时在会计核算程序上,易出现人为操纵利润等不良现象,不能真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等。因此,混乱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不规范的财务操作严重影响了财务管理的内部控制。

(三)企业监督财务内部控制体系不健全

由于财政部在内部控制体系上要和国外趋同,企业被迫建立内部控制体系,由于企业并未根据企业的实际需要建立了财务内部控制,只是为了应对上级单位的要求而制定了一系列的内部控制工作,一旦上级检查过后,企业很大程度上会懈怠执行、维护及优化内部控制制度,影响了企业正常的内部控制程序执行,同时监督体系的不完善导致执行效果欠佳。例如,各个部门合作无序、工作量陡增、工作效率低下,部分企业由于未能健全监督机制,经常具体执行内部控制制度上会引起权责不清的矛盾,比如,企业的领导层、中级管理层、员工之间的责任界定模糊,相互制约的机制尚不健全。

(四)企业的财务人员的能力亟需提升

部分企业的财务部门的主管不是科班出身,尤其是在一些国企,更多的是参进了公司内部的子弟掉入了财务部门,这就使财务人员、财务经理等难以用长远的眼光看待优化企业的财务管理策略,只是考虑当下的财务管理工作,影响了企业领导层在制定企业发展规划时难以做出正确决策,难以满足实际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要求,企业难以延续正确的路线,发生偏差。

二、完善企业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对策

(一)建立有效的财务约束机制

首先企业应设置严格、有效、合理的财务约束和激励机制,保证有法可依;其次应招聘具有丰富管理经验的职业经理人,通过职业经理人的严格管理,使其有法必依。通过有效的财务评价机制和职业经理人严格执行财务内部控制制度,激励财务人员遵守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做到相互监督会计流程,共同督促学习规章,以维护企业利益,产生良好内部控制效果。

(二)提升财务数据的安全防护

在信息化的大背景下,企业更多采用是财会系统对自身的经济活动进行做账处理。但信息化财务系统在运行过程中,数据易遭到篡改,在该环境下,企业的财务部门应及时联系财务软件的供应商,确保及时升级财务系统,做好财务软件的安全防护措施,并针对可能存在的潜在漏洞,制定合适的解决方案。财务主管应对财务人员进行财务软件的安全培训,宣传严格遵守相应规章制度,明确规定非授权人员不得接触任何财务硬件和软件。同时加强对财务数据处理时的监督职能,使得工作人员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三)健全内部财务的审计制度

企业高层领导应当给予审计部门适当的授权,以便内部审计人员能在外部审计不足以发现企业存在的不良现状进行合理的完善,同时应保证内部审计人员的独立性以确保公正性,并在企业内部实行风险导向的审计制度,避免企业财务部门出现舞弊和错误等现象,进而逐步改善企业的运营能力。并应及时向企业高层传达提升财务内部控制的建议,以及时排除企业在运营中存在的风险。

(四)提升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

首先企业的财务部门要合理向人事部门说明招聘财务部门人员的要求,测试招聘人员的素质高低,考察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另外,财务部门应充分使用职工教育经费,开展各项财务课程,提高财务人员的更新会计知识的意识,同时通过案例教学等形式强化财务人员职业道德,使其深刻理解财务内部控制不规范的危害,并激励他们提高执行财务内部控制的强度,以保障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

三、结束语

与此同时,企业在吸收并执行上述的改进企业财务内部控制的对策过程中,还应做好风险管理措施,并建立健全风险预警系统,做好企业财务分析报告,尽可能的使风险降到最低,以最大化程度达到企业财务内部控制最优效果。

(作者单位:甘肃龙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 陈矜,张艳.基于风险管理的企业内部控制研究[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2013,(4).

[2] 贾晓晖.浅析国有企业财务内部控制体系[J].中国外资,2012(17).

8.单位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篇八

“>单位财务内部控制制度2007-02-02 21:55:19

一、财务机构及财务人员职责

(一)根据《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其他部门和人员应当积极配合财务部门、会计人员开展工作。在财务会计活动中做到:

⒈严格遵守国家及上级的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⒉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要求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财会部门。

⒊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资料。

⒋严格执行财务计划或预算。

⒌确保本部门所经管的财产物资

安全、完整。

⒍接受财务部门在财会工作上的指导和监督。

(三)财会部门内部应当建立牵制、互控制度。会计事项的处理不能由一人办理全过程,必须由二人及以上人员处理。具体内容包括:

⒈出纳工作由出纳人员负责,其他会计不得兼任出纳。出纳员以外的人员代收现金时,必须由财务主管人员指定。

⒉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的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有价证券帐目的登记,不得编制记帐凭证、不得兼管总帐、电算系统维护员、管理员、不得从事除银行存款日记帐、现金日记帐以外的明细帐登记和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工作。

⒊出纳人员、制证人员、稽核人员、审批人员、记帐人员不能由一人兼任。

⒋会计人员不得兼任财产物资的采购、保管等工作。

(四)财会部门内部应当建立稽核、互控制度、设置稽核岗位,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稽核人员。稽核人员应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进行审核。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审核经济业务事项和财务收支是否符合国家及上级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财务收支是否在财务计划或预算之内。

⒉审核会计凭证、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的内容是否真实、完整、计算是否正确、手续是否完备。

⒊审核各项财产物资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是否与财务会计帐簿记录相符。

⒋稽核人员应由财会主管人员提名,报单位负责人批准,并在财会岗位责任制中予以明确。

(五)财会主管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⒈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具有较高的政策、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水准。

⒉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

和方针政策,掌握本单位业务管理的有关知识。

⒊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⒋熟悉会计工作各个岗位的技术操作规程和核算方法。

⒌身体状况能适应本职工作的要求。

财务主管人员的任免,必须报经上级人事、财会部门批准。

(六)会计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⒈具备中专以上财会学历和必要的专业知识,具备会计从业资格且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⒉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⒊已聘任用技术职务的会计人员掌握计算机能力应达到铁路初级标准。

⒋坚持原则、廉洁奉公、遵守职业道德。

⒌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

(七)任聘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领导班子成员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财会主管人员。财会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财会部门中任职。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在同一财会部门中任职。

(八)财会主管人员、会计人员因工作调动或离职,必

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在办理调转手续之前,全部移交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不得调动或离职。移交人员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的,可由移交人员委托代办移交。

二、会计处理程序

(一)采用记帐凭证核算形式,并按以下流程进行会计处理:

经办人员在经济业务事项发生后,应当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及时送交财会部门会计人员审核原始凭证,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编制收款、付款、转帐凭证稽核人员审核

财务主管审核出纳人员根据收款、付款凭证办理收付业务,登记库存现金日记帐帐务人员根据记帐凭证登记明细分类帐、总帐,期末,将总帐与库存现金日记帐和银行日记帐和各明细分类帐的余额核对相符根据帐簿记录及其他有关资料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二)业务经办人员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按国家统—会计制度和《铁路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

⒈内容是否填写齐全并符合规定,与经济业务内容是否相符。

⒉接收单位是否为正确。

⒊收据、发票种类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在有效期内,大小写金额是否相符。

⒋裁剪发票的裁剪金额是否与小写金额相符。限额发票的填写余额是否超过最高限额。

⒌发票是否有税务局统一监制章、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是否有行政事业收费专用章;从外单位取得收据、发票是

否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⒍收据、发票金额有否涂改、是否与发生的经济业务金额相符。

⒎购买图书、药品及其他实物时,发票中无明细项目的,是否附有与发票总金额相符且加盖了对方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明细表。

经办人应及时将手续完备的原始凭证送交会计机构。

(三)制证人员应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铁路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以及财务收支计划或预算、合同等,对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审核。

制证报销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接受,并向财会主管人员报告;财会主管人员应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重大的不真实、不合法的经济业务事项,财会主管人员还应当向上级财会主管部门报告。

制证报销人员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应予以退回,并要求经办

人员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三、货币资金的管理

(一)货币资金必须集中由财会部门统—管理,所有货

币资金收文都必须纳入财会部门统—核算。其他任何部门未经财会部门授权或委托,不得擅自办理收付业务和开具各种收款凭据和发票,不得设立“小金库”。

(二)银行帐户的开立,必须符合中国人民银行《银行帐户管理办法》以及上级财会主管部门关于银行帐户管理的规定。未经上级财会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开设银行帐户,不得公款私存,不得出租借银行帐户。

(三)会计人员必须严格按《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支付结算办法》、《票

据法》等有关规定进行货币收付业务的管理和核算。

(四)从银行提取现金。必须如实写明用途、不得超限额提取备用金。财务部门必须配备带有报警装置的防抢劫安全箱包、取送现金时必须使用。到银行存取款时,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派员护送或专车接送规定。即:一万元及以下的现金取送必须两人同行,一万元及以上的现金取送必须派专车接送,十万元及以上的现金取送必须专车接送并派保卫人员护送。

(五)交款人向财务交纳现金,必须填制现金缴款单,注明缴款事由。会计人员必须根据现金缴款单开具收款收据。出纳人员根据收款收据清点现金入库;收妥现金入库后,应在收款收据及所附的原始凭证的空白处加盖“收讫”戳记。

财会主管人员根据出纳入员签章并加盖“收讫”戳记的收款收据,在收款收据上加盖财务专用章、并签章。

制证人员必须根据审核无误的收款收据的记帐联和现金缴款单及其他有关资料及时编制现金收款凭证并签章。

(六)工资、奖金应委托金融机构代发、必须由金融机构出具加盖银行结算章的代发清单,作为支付工资奖金的付款凭证的附件。

(七)各部门应将领取的工资奖金及时发放到个人,于次月底前将签收单上交到财会部门,到时不交或迟交的要对经办人进行考核,上交财会部门的签收单不得使用复印件或复写件。

(八)银行对帐单必须由开户银行提供并加盖开户银行结算章,不得以复印件代替。银行存款帐户余额必须与银行对帐单核对相符。如不一致、应查明原因:属于记帐错误的,应及时调整;属于未达帐项造成的、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九)财会主管人员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和银行对帐单进行抽查,每月不得少于二

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将抽查结果记入《库存现金抽查簿》、《银行存款抽查簿》。

四、存货管理

(一)本制度所称存货.是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耗用或销售而储存的各种有形资产,包括各种原材料、燃料、包装物、生产工具、低值耗品、委托加工物资、在产品、产成品和商品等。

(二)物资采购业务一律由部门归口办理。生产材料、工具由材料室采购、收发、登记,办公用品、除生产工具以外的生产、生活低值易耗品由总务采购、收发、登记。并实行分级、分权管理。材料物资的采购、验收、保管、核算、批准人员必须相互分开.不得由一人兼任。材料物资采购必须贯彻“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采购人员对采购材料物资的价格、质量、数量、交货期及使用安全全过程负责。

材料物资采购过程中所产生的回扣必须及时上交单位财部门入帐。

(三)物资采购业务按以下流程办理:

编制采购计划——主任审核批准——签订采购合同或协议供货物资验收货款结算。

(四)物资储备实行定量、定额管理,根据情况适时调整库存结构,及时修改储备定量、定额、达到合理储备,有效利用资金。

(五)按计划采购:各部门应根据生产计划和消耗定额确定物资需用量,编制计划上报,采购计划经财会、技术等有关部门审核后报主主任批准。

(六)选定供应商。应建立选定供应商的集体决策机制或招标制度,坚持比质比价采购原则。对属于路局规定的招标采购范围和达到批量标准的物资,必须实行招标采购。对不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的物资采购,应组成有关生产、技术、物资、财会等部门人员参与的决策集体,对供应商的选择进行决策。对专用物资,必须到铁道部规定的定点生产

厂家采购,不得采购、使用非定点厂产品。

(七)签订采购合同或协议应由主任、财会及其他部门会同签订。会签部门应检查合同是否严格按照《合同法》和路局有关合同管理的规定,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是否有授权批准人签字所购物资品种、数量、规格、金额是否与订购单相符;是否符合路局规定的采购权限;供货单位资质是否符合规定。

(八)供货:物资采购人员应督促供应商按照合同或协议要求及时供货。

(九)验收:采购物资到达后,采购部门应及时通知验收员或有关人员对所购物资进行验收。一切物资未经验收合格不得入库,不得进帐,不得使用。验收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标准和程序对物资的数量和质量进行验收和检测,并对检验结果承担责任。验收完毕,验收入员应根据检验结果出具验收记录,验收人员、交料人在验收记录上签章。管库员接收材料物资,应根据验收记录和

实际收到数量填写收料单,收料人、交料人。

(十)货款结算。购货发票或帐单到达后,采购部门应审核签字。并交财会部门办理付款。会计人员办理付款前、必须审核以下内容:

⒈审核物资采购是否按照经批准的物资采购计划,合同或协议进行。

⒉审核购物发票是否真实、合法、完整。

⒊审核入库物资收料凭证,检查是否有采购员、交料人、验收人、收料人的签章,内容填制是否完整,并与采购计划、合同或协议及原始凭证相核对。

会计人员对不符合规定的物资采购业务、不得办理采购结算,并报告财会主管。财会主管对严重违反规定采购物资的,应及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十一)库存物资管理:

⒈一切材料物资的收、发、保管和实物核算,必须由管库员及时统一办理。管库人员应对材料的质量的数量的完整

性负责。

⒉管库员应经常检查和循环盘点库存材料,每月不得少于物资管理办法规定的自点率不得低于%。但对贵重物品和生活资料,应每月清点一次,以保证帐、物相符。管库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性。如遇工作变动。必须对其保管的材料物资进行清点、不得离职。

⒊库管员、财务部门应每季不少于一次联合对库存物资进行抽查核对,并做好抽查记录。

⒋仓库管理除按一般物资核算,还要针对各使用部门或人员人登记工具领用本或低值易耗品领用本。

第条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应做到:

在用低值易耗品必须建立台帐,制定目录、进行实物管理,其领用、退回、调拨、修理与报废等动态严格办理手续,按规定程序进行登记。纳入管理的低值易耗品上应统一编号,一物一号,以便确认。

⒈在用低值易耗品应责成专人负

责管理。班组和个人使用的物品,应指定专人或使用人负保管责任。未经同意,他人不得动用;其他部门或个人要借用时,应办理借用手续。

⒉物品交接、必须由双方在交接凭证上签章。

⒊物品保管人离职时、必须将所保管的物品进行清点,帐、卡、物核对相符,办理交接手续,否则,不得离职。

第条低值易耗品的报废注销时应做到:

⒈对在用低值易耗品的报废,应组成鉴定小组进行鉴定并编制物品注销记录,经领导批准后方可注销,注销补充要重新办理备品用料手续,登记管理手册。

⒉对于丢失、损坏和其他原因短少的物品,应分析原因和责任,按列销批准权限规定办理。属于个人责任的,由过失人赔偿,赔偿金额按使用年限折算。

⒊报废的物品应有标记。及时处理,防止重复注销。

⒋报废物品必须记入总务帐目及领用部门的。

第条存货清查:由主任组织清查小组,每年对各种物资至少进行一次清查盘点。清查方法:应先清点实物,同时填列物资盘点清单,并与帐面数核对,发现浮多、短少的应填制物资清点记录;自然减量的应填制自然减量计算表;毁损报废的应进行技术鉴定,填制材质鉴定书。

物资清查应根据实物的性质认真进行计数、检斤过称或丈量,逐项在规定表格上加以记录,不允许以借条报数。在进行帐物核对时,首先应将尚未登帐的收、发凭证在明细帐上登记齐全,并结算出正确的库存量。使实物存量和帐记存量处于同—时日。

五、固定资产管理

(一)固定资产新建、扩建、改建、购置:

1、加强固定资产购建的计划管理,凡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论何种

资金来源,都应纳入计划管理,没有路局或授权单位计划,不得进行购建。对部、局下达的投资计划,应严格按指定的建设规模和批准的概算等内容组织实施;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在项目间调整投资,不得冒名顶替、变更计划内容、严禁将投资挪作他用。

2、购建程序:

()建设项目的程序是:项目申请可行性研究审核批准立项下达计划设计并编制概预算审批概预算组织实施验工计价竣工决算转产进固。

()购置项目的程序是:上报建议计划审核批准下达计划编制预算审批预算组织实施验工计价竣工决算转产进固。

()每年根据生产、生活需要,编制固定资产购、建计划,报路局计划部门审批。

()根据上级批准下达的计划,编制预算,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预算经批准后,与供货单位或

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国家和上级部门规定购建的固定资产应实行招投标方式的,必须按规定进行招投标,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国家和上级部门规定购建固定资产可以不实行招投标方式的,各单位应当召开领导会议决定供货单位或施工单位、并与供货单位或施工单位签订合同。

()对固定资产的建造项目、根据工程进度组织验收,编制验工计价表,财会部门根据验工计价表支付工程进度款。预付工程和备料款应控制在合同价(或工程造价的%以内,工程开工后,工程进度预付款最多不能超过工程造价的%,注意扣取质保金,除质保金,其余款项待工程竣工交付使用时全部一次结清。

()固定资产购置或工程完工,应按合同、预算进行验收,验收合格。验收小组编制决算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固定资产购建完毕后,应在一个月内办理组固手续。单位自行发包或

自行施工、自行购建的项目,完工后,由业务部门填写组固单,交财务室建卡;局施工企业所承建的工程,建设、施工单位双方签认后,由财务处向建设单位下转投资。尚未正式办理移交但已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应暂估入帐,并计提折旧,正式移交后,调整原暂估价值和已提折旧。

()财会部门根据计划、合同、发票、决算等凭据办理结算。

(二)固定资产的动态管理:

⒈指定专人保管固定资产,对造成非正常损失的,要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挪用、外借、赠送、削价、报废固定资产。

⒉固定资产的增减和使用等审批权限必须按《南昌铁路局铁路运输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补充规定试行》南铁财字号执行,在具体办理过程中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⒊固定资产的增减动态和使用状态的变更,必须由各单位的技术、设备

等管理部门根据有关动态变更文件或命令填制动态凭证,调整技术履历簿和档案,并及时通知财会部门按规定进行帐务处理,确保固定资产帐、卡、物相符。

⒋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查、要结合业务部门的设备检查和秋季鉴定,对固定资产现状进行清点、核实,如有出入,应认真修改和调整固定资产卡片、设备技术档案台帐、履历薄、图纸。

⒌终了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单位长应组织财会部门、归口管理部门和保管使用部门组成清查小组,按以下程序进行清查:

()清查小组清查盘点单位所有的固定资产,并登记造册。

()财会部门核对固定资产帐册和卡片,做到报表与总帐分类帐—致,总分类帐余额与明细分类帐余额之和一致、明细分类帐余额与固定资产卡片金额之和一致。

()财会部门、归口管理部门、保

管部门、使用部门核对固定资产台帐履历簿和卡片、保证相互一致。

()财会部门、归口管理部门、保管部门、使用部门将各自的帐、卡与固定资产盘点湾单进行核对,核对后编制清查报告。

()清查盘点中发现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填制“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表”财固—单项原值在万元以下(不含机械动力设备)的资产,由单位自行办理列帐手续;单项原值在万元及以上的资产,由产权督理单位提出申请,经路局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路局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审批。

()每根据设备实际使用状况,上报设备大修、中修计划。

(三)固定资产报废:

1、定期或不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查、要结合业务部门的设备检查和秋季鉴定,对固定资产现状进行清点、核实。

2、清查盘点中发现盘盈、盘亏的

固定资产、应填制“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表”财固—,固定资产发生盘盈、盘亏,应查明原因,分清任责任。在未经批准列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待查清原因、分清责任后,编制“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毁损理由书”财固—,待批准后列帐。

3、固资损失审批权限:单位成立资产损失核销审批领导小组,对固定资产进行鉴定,经单位长审查,“编制固定资产拆除、报废申请单”财固—,报路局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交按照以下管理权限办理审批手续:主业原值在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不含机械动力设备,下同)毁损、盘亏、报废,万元以下的机械动力设备,由单位资产损失核销审批领导小组审核,单位长审批,损失自行列销,报国资办备案。主业原值在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不含机械动力设备,下同)毁损、盘亏报废,及时万元以上的机械动力设备,报业务主管部门、国资办审批。

5、清理结束后,应认真修改和调整固定资产卡片、设备技术档案台帐、履历薄、图纸。

六、债权债务管理

(一)为了确保债权的及时收回和债务的按时偿还,避免坏帐损失的发生。维护资金的正常运转,必须加强对债权债务的管理、核算及清理。建立债权债务清理责任制度,实行债权债务追究制度。

(二)明确责任:财务室是债权债务的核算部门,债权债务清理的责任部门为主办该项经济往来事项的部门,主要是指直接与对方联系、洽谈、签约等、并向财会部门办理收、付款业务的部门。责任部门的直接经办人为主要责任人,是清理债权债务的直接责任人员。

第3条相互配合:在债权债务的清理中,各相关部要相互配合,对债权债务管理进行职责分工,财会部门、物资采购部门、有关业务部门、合同督理部门应各司其责、相互协调。

⒈财会部门的职责:必须专负责债权债务审核、核算、清理、签认,财会主管人员负责控制、审查债权债务发生的合理性,监督债权债务的清理情况。

⒉物资采购部门职责:根据生产计划编制物资采购计划,采购物资必须签订购货合同,并将购销合同送达财会部门,对采购物资约价格、质量、交货期、相关服务全过程负责、严禁盲目采购。加强对物资采购环节的管理与监督。

⒊有关业务部门职责:对本部门涉及的相关工程、劳务项目要确保技术.质量符合要求,又要确保工程项目按期完成。在业务发生前必须签订相应的合同并抄财会部门。

⒋合同管理部门职责:对每个所签合同文本进行严格审核,确保购销合同的合法性、合理性,避免引起经济纠纷。

(四)在签订合同同时必须向财会、计划、内部审计、法律等有关部门咨询,对所签订合同的各项条款要认真审查,尤其在确定付款方式、付款期限及违约

条约时,应当考虑缩短债权期限、促进债权快速收回。

(五)任何部门和人员不能以单位名义对外提供担保。

(六)任何部门或人员不能将本单位资金拆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七)个人借款只限于因公事项、其他事项不得借款。财会部门应坚持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严禁公款私存、公款公用。坚持单位长一支笔审批制度。对个人借支、预支等款项,经办人在借支、预支项目完成后,必须及时办理报销,同时将余款全额缴清。经办人在借支、预支项目完成后三个月内仍未办理相关报销手续的,财会部门必须将其名单书面报告单位长,并从工资或资金中扣还。

(八)对跨的债权、财会部门在每年年底前开具对帐单或签认单,与欠债人员或单位对帐。

七、运输成本、外委成本管理

第条

(一)实行科目负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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⒈运输成本含维修成本(含中修)、大修成本。

⒉外委工作指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完成的外单位委托的工作,外委工作可按劳资处审批的工费比例计提工资,必须承担外委工资的工资附加费、除内部供应外,外委工作必须按外委收入交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必须承担路局规定的招待费、间管费,并完成外季利润。

⒊财会部门负责成本费用的全面管理和控制.合理编制维修成本费用计划(不含大修、外委),并将成本费用计划分解、落实到科目负责人。大修项目谁施工谁负责,外委工程谁承揽谁负责。

⒋各科目负责人要在分管范围内编制成本计划、建立成本费用台帐,加强成本费用的动态管理与控制,及时分析成本费用计划的执行情况,按期提供成本费用考核依据。为保证各科目负责人有效控制成本,有的费用要层层分解、层层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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⒌科目负责人对所分管的成本费用的真实性、合理性、有效性负责。

(二)明确费用审批权限

费用的发生必须经有权批准人批准。属于科目负责人费用计划及费用项目之内的费用,由科目负责人批准。属于超出科目负责人审批权限的费用,费用发生之前,必须报经单位主任审批,并让科目负责人知情。

(三)建立成本分析制度:财务室要每季度完成决算后,牵头召开成本分析会,各科目负责人书面分析工作完成进度、费用支出情况、成本费用计划的执行情况,及节超原因。降低成本费用的途径和措施,分析中应提出进一步改善经营、加强管理的对策和措施、并落实到有关部门或人员。财务室分析运输成本总体支出情况、投资项目总体支出情况、外委总体支出情况,同主任对全单位费用进行余缺平衡,有效完成全单位经济指标。

八、票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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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关部门领用收据、发票,必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并指定专人管理。票据专管人员填写票证内部领取单、向票证保管人员票证。票证保管人员应建立票证领用登记簿.详细记录票证的领用人、时间、种类、领用数量、起止号码、收回时间。领用票证应在票证登记簿上签字或盖章。

(二)票证领用人应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内容开具票据时,应按照票证内容逐次、逐拦、全部联次一次填写,必须填写齐全,字迹必须清晰,不得涂改。对金额填写有差错的,应当重开,开出的票证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三)票据领用人员必须做到:

⒈不得转借、转让和代其他单位或个人开具收据、发票。

⒉不得涂改收据、发票。

⒊不得单联填开或开具上下正副联金额、内容不一致的收据、发票。

⒋不得扩大专用收据、发票的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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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

⒌不得未经批准拆本使用收据、发票。

⒍不得虚构经营业务活动、虚开收据、发票。

9.学校内部牵制制度 篇九

2、任何一项经济业务必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共同办理。

3、钱、物、账必须实行分管,互相监督,相互制约,以防错弊。

第四条 组织分工

1、财会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按有关制度规定,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出纳职务。

需要回避的直系亲属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及配偶关系。

2、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五条 出纳岗位的职责和限制性条件

1、出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现金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根据稽核人员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办理现金、银行存款的收付结算业务。未经稽核的原始凭证,出纳员无权办理现金、银行存款的收支业务。违反财经制度的业务。出纳员有权拒绝办理现金、银行存款的收付业务。

2、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不得用银行对账单或者其他方法代替日记账。现金日记账必须逐日结出余额。做到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日清月结,账款相符。不得以白条或借条顶替库存现金;不超额保存现金和坐支现金。

3、银行的空白支票和留存银行的印章、印鉴应由出纳人员和财务主管分别保管。不能把空白支票和印章、印鉴集中一处保管。支票审核与支票签发职务分离。(www.fwsir.Com)支票签发职务由出纳担任,其他会计人员不得兼任。不准签发空头支票。签发的各种票据要填写清楚。数字、文字正确、印章齐全。作废支票要盖有“作废”戳记,与支票存根一起保存,支票丢失要立即向银行办理挂失手续。

4、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写明用途,由学校财务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经开户银行审核后支取现金。不得用转账凭证套取现金、不得编造用途套取现金、不得利用账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不得将单位的收入按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不得保留账外公款。

5、会计人员每月要定期对所分管的.经费账户现金进行盘点,每次盘点要有文字记录备案,发现问题要主动报告领导。

第六条 有关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1、财务负责人要遵守国家财经法规,严格审批手续,管理好印鉴。

同时要对各相关联的工作岗位相互牵制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以保证内部牵制制度的贯彻执行。

2、非出纳岗位的人员不得收、付和保管现金,不得签发支票。

3、财会人员必须履行自己的职责,在办理经济业务时,做好对各项经费、固定资产使用的监督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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