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防止冤假错案

2024-06-21

如何防止冤假错案(精选7篇)

1.如何防止冤假错案 篇一

中央政法委:公检法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 中央政法委最新新闻报道要求 中央政法委出台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指导意见

本报北京8月11日讯 记者蒋皓 中央政法委近日出台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指导意见,针对执法司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现行有关法律规定,对审判环节疑罪从无原则、证据裁判原则、严格证明标准、保障辩护律师辩护权利等作了重申性规定,并就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提出明确要求。

意见强调,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后,讯问应当在看守所讯问室进行并全程同步录音或者录像。侦查机关移交案件时,应当移交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全部证据。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时发现有应当排除的证据的,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提请批准逮捕、批准或决定逮捕、移送审查起诉、作出起诉决定和判决的依据。

意见要求,坚持证据裁判原则,证据未经当庭出示、辨认、质证等法庭调查程序查证属实的,不得作为定案根据。对于定罪证据不足的案件,应当坚持疑罪从无原则,依法宣告被告人无罪,不能降格作出“留有余地”的判决。对于定罪确实、充分,但影响量刑的证据存在疑点的案件,应当在量刑时作出有利于被告人的处理。不能因舆论炒作、当事人及其亲属闹访和“限时破案”等压力,作出违反法律规定的裁判和决定。

意见强调,切实保障律师会见、阅卷、调查取证和庭审中发问、质证、辩论等辩护权利。对于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提出的辩解辩护意见和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认真审查,并在裁判文书中说明采纳与否的理由。对罪犯提出的申诉、控告、检举材料,监狱或其他刑罚执行机关不得扣压,应当及时转送或者提请有关机关处理,有关机关应当认真审查、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通知监狱或其他刑罚执行机关。

意见要求,建立健全合议庭、独任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权责一致的办案责任制,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明确冤假错案标准、纠错启动主体和程序,建立健全冤假错案的责任追究机制。对于刑讯逼供、暴力取证、隐匿伪造证据等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符合司法规律的办案绩效考评制度,不能片面追求破案率、批捕率、起诉率、定罪率等指标。

据了解,为保证这个意见得到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政法委机关近日召开会议进行专门研究部署,要求政法各单位结合正在深入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新一轮司法改革,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意见落实到执法司法每一个环节、每一项工作,以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不断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

2.如何防止冤假错案 篇二

“戴维, 今天我们这一层又有臭味道了……”承租15 楼一整层的跨国公司行政经理打来电话。

“李莎, 已经在处理了, 一直在观察……”沪上某知名商务楼物业服务中心驻场总监戴维回道。

挂了电话, 戴维起身走出办公室, 径直推开工程经理办公室的门。

“臭味道处理得怎样?”戴维一边问一边随手掩上门。

“主要是风向问题, 只要吹西风, 污水处理站排风口的臭味道就会返回到大楼的新风口。”工程经理一脸无奈地说道。

“过去发生过吗?”戴维笑着反问道。

“听说过去也发生过。”工程经理有些尴尬, 赶忙站起身。

“昨天晨会的时候我们不是决定了吗?我们首先要找到臭味道的源头, 而后我们还要弄清楚臭味道的传播途径和路径, 最后我们就要设法根除, 这里的根除还要分临时措施和永久性措施。”戴维一字一句地说着, 不断地观察工程经理的眼神, 试图想要从工程经理的眼神中获知他是否领会这话的意思。

“好的, 我马上落实。”工程经理红着脸说。

“现在马上采取临时措施, 终止臭味道在整栋大楼里蔓延, 今天找到臭味道的传播途径和解决方案, 好吗?!”戴维一把拉住正要走出门去的工程经理叮嘱道。

其实, 前天15 楼投诉后, 戴维就到现场, 闻过味道, 而且立即从气味记忆库中找到了与之匹配的气味, 那就是位于这栋商务楼地下二层污水处理站里的臭味道, 而传播路径主要是污水处理站排风口位于这栋商务楼西侧裙楼外立面, 当西风劲吹的时候, 外立面排风口的异味就被吹回来, 并被位于裙楼中部的新风口吸入新风系统并被分送进入办公楼内部。但工程部迟迟未解决, 似乎还有戴维所不知道的隐情, 所以他也只能等一等, 然而今天客户直接给他打电话投诉, 就不能再等了。

最近几个月的财报还是令戴维满意的, 因为公共电费支出比往年下降了些, 这说明这个团队还是有想法、有能力的, 只不过还要弄清楚公共电费支出下降背后的原因, 只有这样, 才能把节能减排的管理和技术措施上升到制度和机制的层面, 这才能有可持续性和可复制推广性。

正想着, 戴维的手机响了起来, 果不其然, 臭味道的源头和传播路径正如戴维所分析的那样, 但工程经理并没有回答戴维另一个重要问题——过去是否发生过类似问题?因为这栋商务楼已投运十七年了!

“要不要到污水处理站里谈?”戴维见工程经理支支吾吾的样子便问道。

“不用, 我马上回办公室。”工程经理喘着粗气说道。

原来, 工程领班前几天下达了仅在晚间谷时电价的时候开污水处理站里的曝气机的指令, 几天下来, 曝气池里的有氧菌落开水出现大批死亡的情况, 负责检测排放口水质的承包商发现氨氮总量出现异常, 为了避免情况进一步恶化, 承包商一边重新培养有氧菌落一边恢复工艺要求的曝气机间隙投运的操作作息要求, 从而导致污水处理站内臭味异常, 当西风风力较大时, 异味便通过位于裙楼中部的新风口进入办公楼。

按理说, 新风机组的新风吸入口安装有活性炭粗中效过滤器, 可以有效避免异味窜入整栋商务楼的新风系统中, 但为了节约更换活性炭的费用, 活性炭更换周期也被人为加大了, 所以才导致新风机组的粗中效过滤器无法有效过滤异味。

弄清了臭味异常的缘由, 接下来的事情就好办多了, 在工程部同事的努力下, 办公楼异味投诉处置妥当。第二天, 戴维再一次走访投诉异味的那几家租户, 合理解释了原因和避免再次发生的承诺, 最终得到客户的谅解。可是, 戴维并没有就此停手, 而是在投诉处理的报告上写下了如下工作意见和建议:

仔细分析投诉事件的原因, 从技术和管理措施两方面杜绝因为片面追求节能指标而忽视技术和与运作管理决定的推演, 重新检讨工作指令下达流程, 严格区分工程经理和工程领班的审批职责, 并规定调整工作流程的报审报批制度, 一些直接关系服务质量的决定必须在联席会议上讨论后实施。

3.浅论防止刑事冤假错案的对策 篇三

关键词:刑事冤假错案;对策

刑事冤假错案在任何环节一经发现,只有依法及时纠正、匡扶正义,才能让百姓对国家的法治树立起信心。同时,相比较刑事冤假错案的纠正,我们更要做“事前诸葛亮”,让潜在可能发生的刑事冤假错案无法形成,做到“防患于未然”。

一、强化防范冤假错案的意识

司法工作人员要提高对冤案错案的认识,不能有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想法。同时,要对错案的严重社会危害性有深刻的认识,司法机关作为守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果这道防线守不住,就会纵容和放大社会不公,严重损害司法的公信力。要充分认识刑事冤假错案发生的现实可能性。由于人的认识的局限性、技术发展水平的相对性、程序制度的疏漏性以及其他许多可知或不可知的因素,对此,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认识,同时在思想上要进一步强化防范冤假错案的意识,要像防范洪水猛兽一样来防范冤假错案,宁可错放,也不可错判。

二、转变和更新刑事司法理念

就我国目前的现实情况来看,将司法工作人员以及普通公众的有罪推定观念完全扭转,短时间内恐怕也难以成功。观念的形成需要旷日持久的影响而逐渐形成。必须大力推进刑事司法理念的转变和更新,摒弃少数法官那种根深蒂固的有罪推定,疑罪从有的旧思想和落后理念。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认为,纠正刑事冤家错案是司法自信的表现。笔者认为这正是体现了我国刑事司法理念的进步,所以必须持之以恒的坚持转变和更新刑事司法理念。

三、贯彻实行无罪推定原则

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制度的功能和最终目的是惩罚和打击犯罪,维护公共秩序和安全,保护无辜和保障人权。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第一百九十五条第三款规定:“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这充分体现了刑事诉讼法“无罪推定”,“疑罪从无”的基本原则和理念。对近年来典型冤假错案进行分析可以看出,持有罪推定原则的司法人员至少在以下三个方面与无罪推定理念影响下的司法人员有明显区别:第一,重口供、轻物证;第二,通常借助刑讯逼供和暴力取证等非法手段获取证据;第三,重视有罪证据、忽视无罪证据,因此司法人员要切实贯彻无罪推定原则。

由于案件的复杂、客观条件的限制以及人认识能力有限等因素,我们想要完全准确无误的认定每一个刑事案件既不现实也不可能,而当一个案件证据不足、案情存疑的时候,究竟是“放”还是“判”就成为一个无法回避的现实问题。刑事诉讼上实行无罪推定的原则,任何人都不被推定为罪人,任何人在被证明有罪前,应假定为无罪,或者说,未受到有罪判决的,在法律上即是清白的。无罪推定原则是刑事诉讼的基石,疑罪从无是无罪推定的核心。尊重和保障人权也是我国刑事司法的基本理念,为避免错案发生,对犯罪嫌疑人造成生命自由的剥夺和无可弥补的精神损害,必须将无罪推定贯穿刑事司法全过程。

四、提高司法人员的业务素质

司法机关工作人员作为法律的行使者,不仅应当有较高的道德素质,而且其道德素质还应高于一般的公务员。秉公执法、大公无私、做事严谨、认真负责,这些都是对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的道德素质提高了,就会自觉的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正确的认识犯罪,得到良性循环,进而减少错案发生的可能性。

要加强司法人员的培训学习,提高办案人员的业务水平。对相关司法人員进行有针对性的,专业系统的法律知识培训是很有必要的。经常聘请法律方面的专家、学者进行讲座授课,熟练办案技巧,开阔视野,更新司法理念,正确对待苦与乐,志存高远,心怀人民,注重职业精神、良知、品质、操守、行为的教育和熏陶,从而适应新形势下司法工作发展的需要。

其次,应扩大从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毕业生中启用检察官、法官的比例,在司法队伍的人员录用中,不但要逢进必考,而且要高标准严要求,从更高层面来考虑培养选拔司法队伍人才的问题。美国等发达国家对高级以上法院法官的选拔是极为严格的,有两个缺一不可的条件,即本国排名靠前的名校法律专业毕业生及获得了国家司法从业资格的法律人员。这些有益的经验和做法是值得我们借鉴。

4.如何防止秀发打结 篇四

2.过多的使用化学产品,如发胶、摩丝、发蜡等强定型产品。

3.阳光晒伤。日晒过久,容易使头发中的水分和蛋白质流失掉,头发就会变得没有弹性,容易打结、断裂、分叉。

打结秀发如何梳顺

第1步:在打结的地方喷上润发液,这样可以让头发变得顺滑,之后找一根发夹或其它薄的尖物,在发结中间,轻轻把缠得最紧地方的发丝拉出来。

第2步:用手握住发结上方,把打结处的其余头发弄松,再从结的底部开始向上轻轻梳理,直至头发完全顺服散开。

秀发打结解决方法

洗发后,用干毛巾吸干头发上的水分,然后将免洗润发修复乳或护发精华涂抹在头发上,着重拍打发梢,再稍微加热吹风。这样,即使到了下午,头发也能柔顺亮泽,并保持整体发型的丰满感。

注意给秀发补充营养,每天使用秀发营养素,每周做3次发膜,每隔两周做一次h油护理。

5.如何防止自己被拐卖 篇五

1、找工作应当到正规的中介机构,通过合法的途径,或通过信得过的亲戚、朋友介绍;

2、不要盲目外出打工,不要轻信非法小报和随处张贴的招聘广告;

3、如确定要外出打工,最好结伴而行;

4、不要轻信以介绍工作、帮忙找住宿或代替你的亲友接站等理由,跟随你不熟悉的人到陌生地方;

5、遇到汽车站、火车站及其他场所的拉客行为,应坚决拒绝;

6、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外出证明及其他重要文件,不要把原件随便给任何人,包括雇主。

上网交友、外出游玩,请牢记:

1、慎重选择交往对象,与不了解的人保持距离,外出时尽量少喝酒;

2、与陌生人打交道时,要保持警惕,不轻信其甜言蜜语,不贪图便宜,不接受小恩小惠;

3、不要向陌生人介绍自己的家庭、亲属和个人爱好等个人信息;

4、拒绝接受陌生人的食品、饮料;

5、不要轻信网络聊天认识的网友,不要擅自与网友会面;

6、在外出途中,一旦遇到危险,及时向公安民警和周围群众求助;

7、外出期间,把自己的所在地址和联系方式及时告诉家人和朋友,让他们知道你的去向。

—— 如果发现自己被拐卖,你该怎么办?

1、若在公共场合发现受骗,立即向人多的地方靠近,并大声呼救;

2、如发现已被控制人身自由,保持镇静,设法了解买主或所处场所的真实地址(省、市、县、乡镇、村、组)及基本情况;

3、向人贩子、买主及相关人员宣讲国家法律,告知严重后果,伺机外出求援或逃走;

4、采取写小纸条等方式向周围人暗示你的处境,请求外人帮助,设法与外界取得联系;

5、不要放弃,想方设法,寻找机会向公安机关报案,拨打电话、发送短信或通过网络等一切可与外界联系的方式尽快报警,说明你所在的地方、买主(雇主)姓名或联系电话。

—— 如何防止子女被拐卖?

1、不要让孩子离开家长视线范围;

2、不要将孩子单独留在家中或店铺里;

3、不要把孩子交给陌生人看管或带走,无暇照顾孩子时,把孩子交给可信赖的亲朋好友;

4、不要让孩子独自在门外玩耍;

5、不要让孩子在没有大人看护的情况下跟随其他孩子外出玩耍;

6、与邻居和睦相处,遇事彼此照应;

7、带孩子外出时,留意四周情况,注意是否有人、车跟随;

8、给孩子佩戴有家庭相关信息的物品;

9、不要带小孩到偏僻人少的地方,带孩子在马路上行走时,尽量靠里走,注意防范后面来的摩托车、面包车;

10、如您的小孩不足1岁,外出时请尽量使用婴儿专用背带,将孩子挂在胸前;

11、坐手推车的孩子要系好安全带;

12、将孩子放在自行车后座时,注意系好安全带,或让一名家长在后面看着;

13、孩子能说话时,教会孩子背诵家庭电话号码、所住城市和小区名、家庭成员的名字;

14、教会孩子遇事打110电话求助;

15、教会孩子辨认警察、军人、保安等穿制服的人员;

16、教育孩子一旦在商场、超市、公园等公共场所与父母走失,马上找穿制服的工作人员;

17、注意孩子身上一些明显的体表特征,如黑痣、胎记、伤疤等;

18、如需聘请保姆,请到正规保姆介绍机构聘请保姆,保留好保姆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清晰的生活近照;

19、在医院不要把新生儿交给不认识的医护人员,睡觉时锁好房门;

20、时常提醒教育保姆和家人提高防范意识;

21、如果您为外来务工人员,您的孩子小于3岁,居住在城郊结合部等人员流动比较密集的地方,孩子没有固定人员看管,那么您更应对此予以重视。

——如何防止孩子走失、被拐卖 1.不要让孩子离开家长视线范围;

2.不要将孩子单独留在家中或店铺里; 3.不要让孩子独自在门外玩耍;

4.不要让孩子在没有大人看护的情况下跟随其他孩子外出玩耍;

5.与邻居和睦相处,遇事彼此照应;

6.带孩子外出时,留意四周情况,注意是否有人、车跟随;

7.给孩子佩戴有家庭相关信息的物品;

8.如孩子不足1岁,外出时请尽量使用婴儿专用背带,将孩子挂在胸前;

9.坐手推车的孩子要系好安全带;

10.孩子能说话时,教会孩子背诵家庭电话号码、所住城市和小区名、家庭成员的名字;

11.教会孩子遇事打110电话求助;

12.教会孩子辨认警察、军人、保安等穿制服的人员; 13.教会孩子一旦在商场、超市、公园等公共场所与父母走失,马上找穿制服的工作人员;

14.注意孩子身上一些明显的体表特征,如黑痣、胎记、伤疤等;

15.如需聘请保姆,请到正规保姆介绍机构聘请,保留好保姆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清晰的生活近照;

6.如何防止地下车库漏水 篇六

在现代社会中土地弥足珍贵,各个小区规划时都设置了地下车库,车库上覆土进行绿化。在现实中,常常会遇见地下车库漏水的情况,导致车库不能使用,从而造成资源的浪费。因此做好车库漏水的防治工作至关重要。

1工程概况

山西恒大华府二期工程建筑面积约31万m2,包含一个大型地库及9栋住宅楼。地下车库地下一层,约6.2万m2,9栋主楼均匀分布于地库范围内,地下联通。混凝土抗渗等级为P6,本工程除变电所、配电间、弱电间等设备用房防水等级为一级外,其余建筑地下防水等级为二级,防水层采用(3+3)mm厚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热熔型)两道。

2漏水原因分析

根据以往经验,车库漏水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2.1 混凝土自身原因

1)地下车库分区、分段施工,造成后浇带、施工缝数量庞大,结构本身防水的薄弱点较多。

2)在混凝土施工过程中,由于浇筑混凝土不连续,中途间断时间过长,超出混凝土初凝时间,造成冷缝。

3)结构自防水振捣不密实造成的混凝土渗水。

4)楼板钢筋保护层太薄,及养护不到位,出现楼板裂缝导致漏水。

5)混凝土浇筑前夹杂物未清理,浇筑时易发生蜂窝、麻面、孔洞造成漏水。

2.2 防水卷材施工原因

1)施工周期较长,造成分区施工时甩出的卷材老化,失去防水作用。

2)防水接头、接缝处理不好造成渗漏。

3)防水卷材成品未采用保护措施,再加上工序穿插造成的成品破坏。

2.3 其他原因

1)园林、管线施工的开挖对防水卷材的破坏。

2)设计缺陷导致园林与结构防水未形成整体,造成渗漏。

3)由于地下管线设计漏洞或滞后,外墙土方回填后重新在墙体开洞,修补质量差造成漏水。

3优化施工方案

针对以上可能造成车库漏水的原因,我们首先从施工方案上入手,找出薄弱环节,采取相应施工措施。

3.1 混凝土施工措施

1)重点做好结构阶段的施工,加强过程监督,保证浇筑混凝土时连续,不间断;加强混凝土振捣,不漏振,不过振,保证混凝土的密实度。特别是在后浇带、施工缝、后浇洞施工时,必须是先浇筑的混凝土结构面凿毛到位,露出混凝土中细石子,并清理干净方可浇筑混凝土。确保混凝土结构自防水。

2)针对因楼板裂缝造成漏水,应在钢筋绑扎过程中,以合适的间距设置钢筋保护层垫块,垫块厚度和强度满足要求。在钢筋工程全部完成浇筑混凝土前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看有无垫块被压碎或移位的情况,并及时补放或调整。

3)在混凝土浇筑前,应用水充分湿润其表面,避免浇筑混凝土后,干燥的木模吸取混凝土中的水分而造成养护不良或导致混凝土表面出现裂纹。同时混凝土浇筑完后及时覆盖塑料薄膜,养护到位。

3.2 防水卷材施工及其他措施

1)卷材接缝处理。在地下车库顶板施工中,为了保证整体的施工质量,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搭接增加100 mm宽度1.5厚合成高分子防水涂料做法,确保接缝不发生漏水现象。该做法实施后,经二次闭水试验,未发现漏点,效果明显,见图1。

2)防水收头处理。根据该位置室外施工顺序及节点关系,确定防水收头高度超出室外地坪100 mm做法,防水直接热熔封边,外侧植筋或膨胀螺栓固定钢丝网片,外侧抹防水砂浆,补贴最下一皮外墙砖,最后施工散水,见图2。

3)原设计立面防水保护层为聚苯板,考虑到后期回填及室外施工可能造成的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损坏,经建设单位及设计协商同意,改成了砌筑非粘土烧结砖、采用1∶2.5水泥砂浆抹灰。有效的避免因施工造成防水卷材的破坏。

4)坡道出入口、风道等处车库屋面的节点处原设计仅为与结构面平齐收头,考虑回填土及园林施工后上部无防水易造成漏水,改为防水收头至园林成形后标高。

5)临时接头成品保护。对于接槎间隔在一个月以内的短期接头,采用外侧搭设钢管防护架挂密目安全网方案临时保护,场地内规划好施工通道,甩槎位置严禁人员通行踩踏。

对于接槎间隔在半年以上的接头,采用包裹彩条布,并覆盖胶合板等方式临时保护,接头时将其清除,清理干净,见图3。通过加强施工过程中管理,注意成品保护:

1)加强过程旁站监督,对施工过程加大管理力度,不留死角。注意成品保护,对园林及管线施工部位派人监督其施工,发现破坏及时修复。

2)对于水电、土建、甲方分包等专业的预留洞口进行会审,避免后期开洞造成对防水的破坏。

4结语

通过前期的认真策划和施工过程的认真监督,有效的控制了防水的施工质量,避免了后期出现漏水现象。防水工程质量过程控制是重点,抓好防水工程每一个细节的同时,千万不要忽视结构自身的自防水,因此保证结构的质量显得尤为重要。

参考文献

7.一起错案是如何酿成的 篇七

不过,那份屈辱无法从他的记忆中抹掉。“直到现在,还经常做梦,他们又来逮我了。”赵世金如今在哥哥赵世来的企业里从事管理工作。在这家有着2000多名员工的生产型企业里,身为副总经理的他免不了要在大大小小的会上发言,可是经常会“断片儿”,“说着说着,脑海中就会闪过那些事情,腿就开始打软,最后瘫坐在椅子上……”

原本是一场普通的民事纠纷,却“升格”为刑事案件,当初事业正处在上升期的赵世金含冤入狱,多年来的经营化为乌有。2008年7月29日,《中国青年报》的一篇报道《一起离奇判决的背后》,将这起错案暴露在公共视野中。时隔6年,正义获得了伸张,错案终被纠正。

“诈骗”缘何而来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赵世金对面的墙上挂着这幅字。

像大多数蒙冤者一样,研习法律是他们在高墙内的精神支柱,直到今天,他的办公桌上还搁着一本700多页的《刑法学》,“诈骗罪的要件”的内容被他用笔划出了道道横线。“说我合同诈骗,可这书上列举的7个要件,我一个都够不上。”赵世金说,“最荒唐的是,说我诈骗,居然找不到受害人。”

“诈骗”究竟缘何而来?

2004年,因为看中了洗浴业的前景,赵世金在安徽滁州市区租赁房屋,与房主合伙开办一家名为“圣凯龙”的浴场。赵世金以房主的房产作为抵押,在安徽全椒县信用联社先后贷款300万元、100万元,用以解决装修改造资金问题。

经营浴场期间,他和一个叫张正根的下岗职工合伙承包了全椒县马厂林场的两处山林,共计628亩。为此,赵世金向全椒县信用联社又贷款180万元,全椒县信用联社将该款直接汇入了马厂林场的账户,作为购树款。

“办理这笔180万元贷款的时候,手续上的确出现了‘瑕疵’,但这不构成犯罪,更不是什么‘贷款诈骗’。”赵世金说。

直到后来,滁州市中院二审才认定,赵世金在办理贷款的过程中,虽使用了伪造的贷款承诺书获取了金融机构的贷款,但其按合同约定用于正常的经营活动,其间归还了部分贷款本金及利息,不能查证赵世金非法占用贷款之目的,故“贷款诈骗”不成立。

“贷款诈骗”的罪名被否定了,但这次判决还是认定赵世金的行为构成了“合同诈骗”。

赵世金将共计628亩的两处山林卖给了江苏溧阳的一家公司,并签订了买卖协议,后来,在张正根与王培成(张正根的朋友)的要求下,又将该批树木卖给了他们,并收取了王培成75万元的树款。

“一物二卖”是常见的民事纠纷,尤其在房产交易市场,“一房二卖”屡屡发生,但是赵世金却因“一树二卖”,被认定为“合同诈骗”。

直到2014年12月滁州市中院开庭再审,才认定现有证据不能认定赵世金客观上对张正根与王培成有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行为,亦不足以证明赵世金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原判认定赵世金犯合同诈骗罪不当,应予纠正”。

证据没有新进展,判决反反复复

2014年12月24日,赵世金只身一人前往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午两点半,在该院信访接待室,法官向他宣读了滁州市中院再审的判决,原审上诉人赵世金无罪。

这是赵世金收到的第7份判决书,终于还了他的清白。8年来,“贷款诈骗”、“合同诈骗”这两项罪名就像两副镣铐,让他始终走不出“有罪”的阴影。

2007年11月13日,定远县人民法院以贷款诈骗罪,判处赵世金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5万元;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5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10万元。

赵世金提起上诉,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8年5月8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定远县人民法院经重审,于2008年8月29日作出判决,认定赵世金不构成贷款诈骗罪,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3万元。

赵世金再次提起上诉,定远县人民检察院也提起抗诉。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9年3月26日作出判决,认定赵世金不构成合同诈骗罪,以贷款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3万元,并层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按核准程序审理后,于2009年11月23日作出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后,于2010年6月18日作出判决,认定请求人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两万元。

据赵世金的代理律师毛立新分析,在没有发现新的证据的前提下,该案的刑期由15年降至5年,又升至6年,再降至3年半。“而这期间,‘合同诈骗’的罪名先后被否定,再拾起,最终才被否定,如此反反复复,不仅无法体现出司法的公正,也让司法的威严受到损害。”

“尤其是滁州中院,自己曾在判决中否定了合同诈骗罪,后来重审时又捡起来,认定为合同诈骗罪。”在毛立新看来,“法院如此判决,等于自己打了自己的脸,之所以这么做,可能也是无奈之举”。

2010年9月2日,赵世金刑满释放。“刚出来,精神已经崩溃,需要一个调整期。”2012年7月,他决定向滁州市中院申诉,半年内没有回应。此后,他多次通过写信和上访的形式,向省高院、最高院申诉。

“滁州市中院没有明确地说不能受理,但也没有书面意见,只是说要等等,也许是在等待大环境的改变。”毛立新说,“原本我们没有寄希望于滁州市中院,因为自己启动再审很难,但是他们终于迈出了这一步。”

经过长达两年的漫长等待,2014年7月,赵世金收到了滁州市中院再审的通知。

2014年11月12日,滁州市中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这场公开审判,没有让毛立新感到多大的压力。“既然自己启动了再审,宣判无罪的把握肯定比较大。”最终,赵世金宣告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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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天,赵世金等得太久了。

“是案情太过复杂吗?是法官不够专业,水平不高吗?为什么这个案子当初审理了3年半,7年之后才为我平反?”除了这一串疑问,赵世金提出质疑,如此普通的一个案件,牵涉到三级法院,各级办案人员来回往滁州、全椒、凤阳等地调查了多次,其间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造成司法成本的严重浪费,“而这些损失,究竟谁来买单?”

错案背后,是行政干预的影子

71岁的吴庭美曾经担任滁州市政法委书记,后来担任滁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当年在人大工作期间,他一直在关注此案的进展。

“这辈子,我其他本事没有,主持公道这样的事情,我还是能做的。”刚刚接触此案时,吴庭美曾这样向赵世金的家属表态。不过后来他发现,自己要在这个案子上主持公道“真的很难”。此后,他多次与当地公安、法院等部门的主要领导进行沟通,但是无功而返。

“一个错案的形成,不是哪一个人或者某个部门造成的,它牵涉到整个‘公检法’的办案过程。”据吴庭美回忆,最初他曾向滁州市公安局的主要领导询问,为何要抓赵世金?对方回答:“先是聚众赌博,后来又是涉黑。”

“听到涉黑二字,我就不好再多问了,只能说,那就依法办理吧。”吴庭美说,后来事实证明,赵世金与这两桩事情没有丝毫关联,“这些罪名,都是莫须有的”。

据了解,当年赵世金是被滁州市公安局“8·29”专案组从河北石家庄带走的。“当时他们开了两辆车来到石家庄,并且告诉我是打黑专案组的。”赵世金说。

该专案组的一份询问笔录显示,2007年2月13日,一位姓谈的女性向专案组报案,举报赵世金诈骗,该举报人正是赵世金经营的圣凯龙浴场的合伙人。

最让人不解的是,负责问询的办案人员在笔录的最后备注:“注:谈某某拒绝在笔录上签名。”

记者还发现,滁州市公安局的“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中,立案时间同样为“2007年2月13日,“案件来源”为“侦查发现”,不过,究竟办案人员是如何发现赵世金“犯罪”行为的,表中并未说明。

“也就是说,举报人连字都不愿签,就凭着这样不明不白的举报,公安部门没有深入调查,当天就作出了立案的决定。”赵世金说,“一开始说我涉黑,后来又说我诈骗,从立案和抓人的程序上看,这也太草率了。”

“如果没有上级领导打招呼,相关部门应该不会这样办案的。”吴庭美认为,“对于这个部门的主要领导而言,这么做也等于在冒险,由此可见,上面的压力有多大”。

“就拿滁州市中院来说,这个案子,他们并非不重视,只是很无奈。”他说。

据了解,2008年4月,滁州市中院在定远县开庭期间,中院审判委员会的11名委员除1人值班外,全部到庭,吴庭美也受邀旁听。“这是多年来前所未有的。”在他看来,滁州市中院之所这么做,“就是希望,用集体的力量抵抗住外来的压力,平掉这个案子”。

结果事与愿违。“当时了解到,审判委员一致认为这是个错案,可是判决下来的时候,还是发回重审,大家都很失望。”吴庭美坚信,“如果当年滁州市中院坚持独立审判的话,一定能够守着司法的最后一道防线”。

“尽管法院作出这样的判决,但是法官们还在坚守自己的良知。”赵世金透露,2011年,当时一位滁州市中院的领导还曾让带信给他,鼓励他继续申诉。

“中院能再审,并宣判我无罪,我还是真心感谢他们。”赵世金说。

对于赵世金案,滁州市中院拒绝了记者的采访。1月15日,该院研究室的一位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这个案件已经结束了,判决书上已经写得很详细了,能够公开的信息全都在上面了。”

谁该对错案负责

“究竟是谁要这样整我们?”赵世金被羁押,赵世来为了弟弟的案子四处奔走,让他百思不得其解的是究竟什么人在背后操纵这起案件。

“2008年6月13日下午4点,他找我谈了两个多小时后,真相终于大白了。”据赵世来回忆,找他谈的人是当时的一位滁州市政府的主要领导。他把赵世来叫到办公室。

赵世来说:“谈话中,他告诉我,谈某某举报到他这里来了。他说,赵世金是有罪的。他还要我让赵世金在看守所里举报另外两个人,其中一人是滁州市的另外一位领导。”

“市里主要领导直接出面干预了,这让我感到绝望,也感到震惊。”尽管赵世来是安徽省人大代表,但是面对如此“强大的对手”,他也无能为力,“谈过话后,我有半个月睡不着觉,夜里眼泪经常弄湿枕头。”

不仅是赵世来,不少滁州当地的官员也都感受到了这位市领导对此案的“关注度”很高。

“赵世金有没有罪,这是法院的事情,领导直接过问,让人匪夷所思。”据滁州市的一位官员回忆,当年在滁州市市直部门的一次工作会议上,这位领导在会上居然大发雷霆地说,赵世金有罪,“很多县里来参会的领导,听得一头雾水”。

“至少从这次谈话的内容中可以推断,赵世金的案子与谈某某的举报有关,而这位市领导显然在为她说话。”赵世来分析。

不过,谈某某为何要举报自己的合作伙伴呢?这又牵涉到一起民事纠纷。

“她这么做,是在报复我,也是为了侵吞我的投资。”赵世金介绍,当年自己租赁了谈某某尚未完工的建筑,建设装修之后开浴场。浴场经营一段时间后,双方产生了纠纷,随后打起了官司,法院宣判解除了双方的合同。随后,为了讨回自己的投资,赵世金与对方又打了官司。

“就这个节骨眼上,我就被抓了。”赵世金表示,“结果,我在浴场的几百万元投资和借给谈某某的165万元,直到今天一分钱也没有收回来。”

记者在滁州市会峰路看到,当年的浴场已经拆迁,平整过的土地已经挖了地基,这里正建一座商城。“当年我买的变压器、空调、床统统没有了,政府把这些设施全都赔付给了谈某某。”赵世金说。

面对这片空荡荡的土地,赵世金仿佛成了一个局外人。

对赵世金来说,损失远不止浴场的投资。2006年7月,他在河北晋州市投资创办了“石家庄金星保温瓶有限公司”,投资规模超过1000万元,工人有六七百人,投产后效益非常好。2007年3月3日,因为赵世金突然被抓,公司遭遇灭顶之灾,随后倒闭。据他介绍,“个人直接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至今还背负着几百万元的债务”。

不过对赵世金来说,眼前最急迫的事,不是去索赔当初在浴场的投资,即便在申请国家赔偿时,他也是爽快地接受了法院提出的29?郾1万元的赔偿金额。

“我要为自己讨一个公道,既然宣判我无罪了,就应当追究错案的责任。”让赵世金看到希望的是,就在自己现在生活的地方——安徽蚌埠,“于英生杀妻案”有了最新的进展,于英生被判无罪后,真凶伏法,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启动错案责任调查程序,成立了由院长任组长的调查组。

此外,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期出台了错案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要求全省各级法院应当成立错案责任追究领导组织,明确了错案责任追究情形、错案发现及确认程序、错案责任认定及追究等内容,确定了责任追究的原则,并界定了错案的概念。

“我相信,只要从调查相关办案人员入手,就可以倒查出案件背后那些干预司法的人。”赵世金说。

(摘自《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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