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表

2024-07-02

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表(共7篇)

1.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表 篇一

各部门: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1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人社发„2011‟117号)和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11高校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湘教通[2011]557号)(见附件一)精神,为做好2011年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称推荐及申报

(一)各部门应成立推荐小组。推荐小组的工作包括: 1.负责组织群众评议,根据群众意见签署部门意见。2.负责审查申报人员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在职称送审材料上签署意见。

3.负责信息传达,对参评人员的有关情况及时向学校职改领导小组反映,对省人事厅、教育厅、省级其它相关部门及学校关于职称申报的有关信息及时向参评人员传达。

(二)申报程序: 1.申报人员上网下载相关材料,进行申报材料的准备。2.个人申报,请参评人员在12月7日前到人事处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3.基层部门群众民主评议,教学系部、各部门负责同志审查参评人员的申报材料,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4.学校初审资格并张榜公示。

5.申报人员到教务处、科研处、学工部、人事处和相关系部进行相关材料的审核盖章。

6.申报人员上交评审材料,并到计财处上交相关评审费用。7.校职改办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材料审核和参评资格审查。8.学校公示推荐结果,上报评审材料。

9.省教育厅职改办进行参评资格审查并报送各系列评委会。

(三)严格实行公示制度。凡申报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在学校校园网进行7天的公示。

申报教授、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公示材料内容为《湖南高等学校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情况公示表》(见附件二)规定的内容,其中申报高校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材料还将在湖南省教育厅政务网(http://gov.hnedu.cn/cn/gov/)进行公示。

《湖南高等学校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情况公示表》请本人在12月19日-21日用A3纸打印3份与申报材料一并上交,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szk303@126.com。

其它系列的高级以及所有系列的中级公示材料为《任职参评资格基本信息表》(见附件三,不用交《公示表》)。由本人在人事处报名时填报,请注意检查公示的信息表有无错误并及时反馈。

(四)强化送审材料审核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申报人员所在部门及相关审核部门要对报送签字审核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确保报送材料的真实准确,对报送材料明显失实和错漏严重的,省职改办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进行通报。

二、材料准备及报送

(一)本的申报材料装订顺序及要求以“2011年职称材料内容及要求”(见附件四)中的规定为准,除此之外,申报高教系列正高级、副高级以及中级都必须提交一学年的教案。

(二)申报评审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中、高级职务的人员,其评审材料中的《教学考核表》由申报院系负责教学的同志签字,然后交教务处有关同志审核并加盖公章。

(三)申报高级职称的人员,请在12月15日前将继续教育证书和继续教育审核表电子文档交人事处师资职称科,以便报省人事厅教育培训处进行审核,未经省人事厅审核者将取消申报资格。

(四)同时申报两个系列职称和参评教师系列中外国语言文学专业、艺术专业职称的对象,须报送《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花名册特别信息表》(见附件五),将电子文档发送至szk303@126.com。

(五)职称材料递交学校人事处时间为12月19日至12月21日。根据“湘教通[2011]557号”文件,申报对象任职资格年限的计算及参评资格的基本条件(包括教学、科研业绩等)有效支撑材料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31日。根据“湘教职改办字„2010‟2号”文件,评审材料在规定时限内,应一次性全部提交。材料送至省教育厅职改办后除评审工作特别需要外,教育厅职改办不再受理送审材料补充、更换事宜。

三、评审费用:报送材料时,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标准的通知》(湘价费[2003]74号)规定的标准缴纳评审费用。费用标准为:中级为230元/人,高级为420元/人。另交2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和10元用于办证。请申报人员先到人事处取得缴费通知,再到计财处交评审费。

四、参加高、中级职称认定的人员,所填初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认定材料,也必须在本次申报期间同时报送,逾期不报者不能参加本的中、高级职称认定。初级职称的申报时间为2011年12月份,届时另行通知。

五、各部门请将本通知及时下载并迅速传达给本部门全体教职工(含在外学习进修人员);各部门和申报人员个人应严格按照《2011年湖南科技学院申报高、中级职称日程安排表》(见附件六)的工作安排及时报送申报材料。因各部门通知不及时、不到位或申报人员个人原因而影响职称申报的责任由各部门或申报人员本人承担。

六、本的职称政策如有调整,以新的通知为准,请相关人员随时关注。

附件:

附件一.《关于2011高校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附件二.《湖南高等学校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情况公示表》

附件三.《任职参评资格基本信息表》 附件四.“2011年职称材料内容及要求”

附件五.《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花名册特别信息表》 附件六.《2011年湖南科技学院申报高、中级职称日程安排表》

2.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答辩材料 篇二

答 辩 材 料

苏延清

定西市安定区公园路中学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三日 苏延清评审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答辩材料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专家: 我叫苏延清,现年48岁。1988年7月毕业于陇西师范学校,分配在安定区(原定西县)胜利学校任教;1992年9月至1994年7月在定西教育学院地理系脱产进修,进修完调入景泉初中任教。1994年8月至1997年7月参加西北师范大学地理系本科函授学习。

2003年8月参加公园路中学选调教师考试,并有幸被选中,调入公园路中学任教至今,教龄25年,专业工作年限 20.5年。2003年12月获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2004年10月聘任至今,任现职9年。

任现职以来,我主要从事地理教学工作。

从2003年8月至今,我一直担任七、八年级6个班的地理教学。多年来,在教学过程中注重课教学与教研的有机结合,先后有《积极引导探究体验 努力提高综合素质——学校综合实践活动的探索与思考》、《‚中国的疆域‛教学中涉及的几个问题》、《极地地区教学重难点突破》、《‚印度‛教学中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中国的河流和湖泊教材解读》等30余篇教育教学论文发表于《地理教学》、《中学地理教学参考》、《地理教育》等在全国具有较大影响的地理专业性杂志。在《中学生学习报〃地理周刊》、《学习方法报》、《新课程〃地理报》等报刊撰写了50余万字的地理稿件。

先后参与完成了《在基础教育中公平教育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的研究》、《贫困地区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影响因素的研究》等省级课题。

近年来,主编和参编了多部地理教辅资料和教案。2011年6月作为副主编编写的《讲练测》(星球版八年级上),由延边大学出版社出版;2012年本人作为主要参编人员,参与了《义务教育教科书〃地理教案》(人教版七年级上)(山西出版传媒集团 山西春秋电子音像出版社)的编写工作,本人编写了6万字的文稿;2012年本人作为主要 参编人员,参与了《义务教育教科书〃地理教案》(人教版八年级上)(山西出版传媒集团 山西春秋电子音像出版社)的编写工作,本人编写了6万字的文稿;2014年本人作为主要参编人员,参与了《义务教育教科书〃地理教案》(湘教版八年级下)(山西出版传媒集团 山西春秋电子音像出版社)的编写工作,本人编写了6万字的文稿;2013年10月作为主编编写的《课时训练》(人教版八年级下册),由江苏人民出版社出版发行。

2008年以来,先后被聘为《地理教育》、《中学生学习报》、《新课程》、《学习方法报》等报刊特约撰稿人。

教学之余,撰写了100余篇共计10余万字的教育话题(教育杂谈)文章,先后发表于《中国青年报》、《中国教育报》、《甘肃日报》、《未来导报》(原《甘肃教育报》)、《定西日报》等省内外报刊杂志。创作的多篇小小说、散文散见于省内外多种报刊杂志中。

近日,我将自己近年来在各类报刊发表的50余万字地理专业稿件进行了整理,分为理论探讨、教学实践、中考研究、热点聚焦、地理百科、导学案例、试题精选等七部分,合为一集,打算有机会出版个自己的专辑。

在所发表的论文中,我个人认为对地理教学问题探索比较成功的要算《极地地区重难点突破》。(《地理教育》2010年第3期)

下面谈谈,我对这篇论文涉及的基本问题的理解和思考。

‚极地地区‛是各版本初中世界区域地理的重要章节。近年来,随着世界各国对‚极地地区‛科学考察地日益深入,人类对该地区的认识越来越多,但是,在日常生活中经常听到有关‚极地地区‛(特别是南极地区)的模糊说法,甚至一些地理教师在教学中面对学生的有关疑问,不能正确回答有关问题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因此,本节教学往往成为初中地理教学的一个难点。

在这篇论文中,主要谈及了本节教学中的4个教学重难点,这些重要的知识点虽然在本节教材中都有所涉及,但是具体知识细节还需要教师结合以前学习的知识和本节教材特点,创造性地对教材进行二次 开发和拓展。也就是说教师只有从以下4个方面对教材知识全面把握的基础上,才能编写出切实可行的教学设计、教学流程、当堂练习、多媒体课件等教学备课资源。

1.对“南极”和“北极”的含义的全面理解

中学地理教学中对‚南极‛和‚北极‛的含义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狭义上的南极和北极,即南极点和北极点,也叫南极极点和北极极点;广义上的南极和北极,泛指南极地区和北极地区。

2.如何判读 “极地地区”俯视图

为了避免人们在不同方位看地图产生‚极地地区‛轮廓现状的错觉,现行的各种版本中学地理教材中有关的‚极地地区‛地图在绘制南极地图时,采用的是等距方位极地投影。等距方位极地投影是指以一个垂直于地轴的平面切于地球仪两极之一或割于极地地区绘制而成,其特点为经线为放射直线,纬线为同心圆。

就南极地区和北极地区如何确定方向,教师可以从以下5个方面引导学生掌握该地区俯视图的判读方法。一是从南北极上空对地球自转方向的判别;二是极地地区经纬线的形状和表示方向的特殊性;三是东西经的范围;四是东西方的判别;五是东西南极洲的划分。虽然在教学中没必要教师对这些问题一一讲解,但只有教师对这些知识点有较深的理解的前提下,才能游刃于教学的全过程(渗透于教学过程、学生活动、学生问题质疑、当堂练习等)。从而更好的突破本节课的教学重难点。

3.南极点的标准时

这个知识点对于初中学生是比较难以接受的,教学中一般不会也涉及的,但对热衷于地理知识好奇和乐于探究的学生,有可能提出这类问题,教师对这方面的知识缺失的话,就不能很好的解决这些学生提出的‚拔高性‛问题。所谓教师和学生知识要求‚一桶水和一碗水‛的道理就在这里。另外,在条件容许的情况下,教师也可以对这些知识点进行讲解,拓宽学生的知识面。

4.极地科考站

到目前为止(2010年),我国先后建立了北极黄河科考站(2004 年7月28日)、南极长城站(1985年2月)、南极中山站(1989年2月)、南极昆仑站(2009年1月27日)等4个极地科考站,而第5个南极科考站——泰山站2013年12月建站成功,教师要随时融入本节教学之中。

对极地科考站的资料,多数教材不同程度的都有交代,但学生进行全面理性的认识极地科考站的作用,是本节教学中教师有必要帮助学生完成的。即论文中提及的:‚如果说,首个南极考察站—长城站,实现了我国极地考察事业‘从无到有’,第二个南极考察站—中山站,实现了我国极地考察事业‘从小到大’的发展,今天昆仑站的成功建立,将实现了我国极地考察事业‘由大到强’的历史跨越。‛这样的教材知识的拓展不但教给了学生知识和方法技能,更是对学生情感、态度、价值观的提升。

《极地地区重难点突破》这篇拙稿,是自己结合多年的中学地理教学中就‚极地地区‛一节教学中的一些探讨和补充资料,在此基础上归纳总结而成,发表于重庆师范大学主办的全国优秀地理期刊2010年第3期的《地理教育》。

当前,全国各地中小学构建高效课堂的工作正在如火如荼的展开,地理学科是传统的副科,是非中考科目,学生和家长重视不够。然而地理作为基础教育的一门重要学科,有它独特的魅力。地理学科是兼容自然和人文的学科,那特有的全面分析和思考问题的地理思维方法对我们学习其它学科大有帮助,使学生在今后的学习、工作、生活中也受益匪浅。作为地理教师,应该积极适应教学改革的要求,更新教育观念,调整教学思路,拓宽教学内容,优化教学方法,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真正做到教书育人,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才能上好地理课,才能充分发挥地理学科的独特价值。开辟出属于自己的一片‚蓝天白云‛,真正扮演好地理教育在素质教育中自己独有的角色。我们不妨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有效备课是上好地理课的关键

有效备课的关键是对学生的爱,能够体现学习对终身发展有用的、爱无处不在的独特价值。

‚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这也同样适用于地理教学,这就需要教师做好有效备课。在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设计、课堂教学、课后拓展以及教学评价过程中体现‚全面发展‛的教育目标。在实施素质教育的今天,有实效性、用心用爱科学的备课就使课堂教学成功了一大半。

二、培养学生学习兴趣是上好地理课的前提

地理学科具有对生活有用的独特价值。学生对学习地理产生了兴趣,学习就成为了一种需求,学得轻松愉快。教师只有通过各种形式不断挖掘,这种潜在力量才能最大限度的发挥出来。教学中,应考虑全体学生全面发展,教师编制歌诀、诗诀、顺口溜,引用谜语、谚语,插入图片、录像,安排表演、游戏活动,自制教具,设置有趣的、生活中的问题来学习地理知识等,便可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情感体验,使学生学习对生活有用的地理,使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得以提升,使学生对地理产生浓厚的学习兴趣。

三、充分发挥地图教学是上好地理课的保障

地图是地理学的‚第二语言‛,地图教学能够体现地理课具有培养学生空间定位能力、解决实际生活问题的能力、探究学习的能力的独特价值。

地图是地理教学中必不可少的工具,地图教学是地理教学活动中极为重要的、学习掌握地理知识必不可少的环节。通过教师引导学生读图、绘图、填图、析图的过程,培养学生读图方法、绘图能力,在头脑中形成各区域轮廓、从图中获取信息的能力,从图中生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此过程可培养学生探究学习的能力。

在教学中,教会学生读图方法至关重要。讲述读图要领:看图名、读图例、懂图意。教师在每节课前检查学生的预习情况:文本分析、生成问题、拓展知识、绘图联系的情况。课上教师绘图,学生观察绘制此区域的技巧,从而提升绘图的能力,加深区域轮廓的印象,从会 看地理图册,将各类地图对照配合使用,通过小组活动培养学生利用多种地图发现、分析地理问题的能力,以及运用地图解决实际生活问题的能力。

四、‚三板‛和多媒体的综合运用是上好地理课的核心 ‚三板‛和多媒体的综合运用能够体现地理课具有培养学生综合能力,改变学生学习方式的独特价值。

‚三板‛是地理教学最有代表性的,最传统的,最能展现地理教师魅力的教学手段和技能;在地理课堂中利用多媒体教学体现了新课标理念,运用多媒体课件教学手段去完成地理教学内容,有助于学生的理解和记忆,适合时机的把‚三板‛和多媒体综合运用,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学习效率,起到事半功倍的教学效果。这就要求地理教师打好扎实的基本功,把多媒体应用技术与时俱进,培养学生综合能力和创新意识。

各位领导,各位专家,教育是一门科学,我将不断学习提高,教育是一门艺术,我将不断探索创新,教育是一项事业,我将不断奉献进取。

谢谢!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要求 篇三

(一)申报时间

各单位接到申报职称评审通知后,按照师职改办安排的时间申报(每年的六月份)。

(二)推荐程序

专业技术人员对照评审条件、岗位空缺等情况,提供真实可靠的材料,向单位提出申请。各单位成立考核推荐小组(不少于5人),对推荐人员所提供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

如中学教师的公示程序是:单位考核推荐小组将申报人的评审表、教案、《推荐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表》等进行核实、审查后公开展示在单位公示栏中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在其评审表的每页上填写“情况属实”(审查人签名、加盖公章),在“基层单位意见”栏中填写考核推荐小组推荐意见,组长签名的并加盖公章。

(三)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

1、评审表。申报中、初级职称一式两份,高级职称一式三份,复印无效,填写必须字迹工整,可从兵团人事人才网(http//)下载打印,打印表式必须与印制的表式和大小一致(8开纸对折,中间装订,审批意见栏放在倒数第2页)。

2.《推荐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表》打印件,下载网址:兵团人事人才网

3.公示结果说明。

4.学历证书、从业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各种获奖证书复印件一份,验证人签名并加盖公章。5.有效期内的职称外语成绩单(或合格证)、计算机合格证和继续教育证书原件。

6.最近连续5年以上的考核表复印件,验证人签名并加盖公章。7.任职期间业务工作总结一份(2000字以内)。推荐单位要对其工作总结所述业绩进行认真核实,确定属实后,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8.论文、著作、教案(可以用打印件,按装订在一起)、发展规划、技术管理标准、规章制度、计划等原件一份。规章制度、技术管理标准等,推荐单位要如实说明其应用范围、效果及申报人所起作用等,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9.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证明材料,要由单位总会计师和财务主管领导签字。(未设总会计师的单位由财务科长及分管财务工作的领导共同签字)。

(四)各种材料装订顺序

1.公示结果。

2.《专业技术职务空岗通知单》原件(尚未实行评聘分开的单位)。3.学历证书(含各层次的学历证书)、从业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复印件。

4.有效期内的职称外语成绩单(或合格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继续教育证书原件。

5.最近连续5年以上的考核表复印件。6.各种获奖证书复印件。

7.论文、著作、发展规划、技术管理标准、规章制度、计划等原件。

8、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证明材料原件。

9、任职期间业务工作总结。

(五)材料申报注意事项

1.评审表、《推荐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表》不装订。2.上述1-9材料统一用A4纸装订(较小的原件可粘贴在A4纸上),只需提供1份。

3.所提供的获奖证书、技术管理标准、论文、经济效益等业绩成果必须是任现职以来的,任现职以前的业绩成果呈报单位应予剔除。

4.申请破格评审者,需提供两个考核为优秀的考核表,并填写《破格推荐评审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下载网址:兵团人事人才网)。“参加审查评估的同行专家”一栏,由职改部门委托专家进行鉴定(中级由师职改办委托、高级由兵团职改办委托),个人或单位委托专家鉴定无效。

(六)申报

1、中、初级职称申报材料,报师职改办进行资格审查,高级职称申报材料,由各师职改办进行资格初审后,将《推荐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Excel电子表格(下载网址:兵团人事人才网)及申报材料,统一报兵团职改办进行资格审查。

2、在人才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按属地管理原则,由人才服务中心审核后,将《推荐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Excel电子表格及申报材料,报师职改办进行资格审查。

关于特殊人才的评审政策

为体现尊重知识、尊重人才,鼓励创新、创造,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在职称评审中不受学历、资力的限制并免除外语、计算机考试要求:

1.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十位,二等奖个人排名前五位,或者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企业技术创新奖、教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三位或二等奖个人排名前一位。

2.在各类急难险重突发事件中作出重大技术贡献的人员。3.在高技术成果引进转化推广工作中取得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人员(以获奖证书为准),或在企业改革创新中取得了突出经济和社会效益的高级经营管理者(以获奖证书为准)。

4.留学回国的博士等高层次人才。

关于进一步规范职称管理有关政策

1.从2010年起,停止管理类(如教育管理、卫生管理)职称评聘工作,对事业单位中已按原聘任的管理类专业技术职务兑现了工资的人员,可暂保留原工资,但须重新确定并聘任岗位及相应的岗位等级。

2.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后(含首次岗位聘用),停止事业单位政工人员的专业职务聘任工作。对已按2008年底前聘任的政工专业兑现了工资的人员,可暂保留原工资,但须重新确定并聘任岗位及相应的岗位等级。

3.兵团非公有制企业的职称工作归口由兵团工商联具体实施。从2010年起,停止乡镇企业优秀经营管理人员授予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及乡镇企业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

4.申报评审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人员,必须具备国家认可的学历。其中,对于军队院校学历,应是在部队服兵役期间取得的学历。

5.凡取得国家职(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符合国家相关专业职(执)业资格考试文件中所规定的聘任范围,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已聘任了相关专业中级职务满5年以上者,可申报评审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二、专业技术职务初聘认定

1.范围、对象:初聘认定的范围为企、事业单位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在师人才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的专业技术人员。

2.权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由兵团职改办办理初聘认定手续,每年办理两次(3月和9月);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初聘认定,由师职改办负责审批,每年办理一次。师人才服务中心代理的,符合初聘认定条件的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也可到师职改办办理初聘认定手续。

3.程序:

(1)由各单位人事部门对申报人的政治表现、业务工作能力、水平和工作成绩进行评议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提出任职意见。

(2)由单位各职改办部门对申报人进行审查,并经公示后,填写推荐意见后报师职改办进行初聘认定。

4.申报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初级一式两份。表中填写内容推荐单位要认真审查,确定属实后,填写“情况属实”并加盖公章。

(2)相应要求的考核表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各单位职改办要在审查原件后加盖“原件已审”公章;

(4)工作总结和论文各一份;(5)其它可资认定的材料一份。5.初聘认定条件:

(1)学历要求:国家教委承认的全日制正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2)资历要求:

①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可初聘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②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可初聘认定“员级”任职资格。

③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可初聘认定“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或担任员级职务满4年,或已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中专学历,经考核合格,可初聘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注:在与所学专业不对口的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不能初聘认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发放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发放权限原则上是“哪个部门审批则由哪个部门发证”。

(一)国家级、兵团级证书

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国家级”、“兵团级”合格人员的资格证书,由兵团职改办统一发放。各考区在收到公布资格的文件后,应及时备齐合格人员的照片,打印或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可从新疆兵团人事人才信息网下载)先到兵团任职资格考试中心审核盖章后,报兵团职改办审定颁发证书。

(二)高级证书

每年评审批准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资格证书,由兵团职改办统一颁发。

(三)各师中、初级证书

各师每年评审、考核认定批准的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由师职改办统一编号发放。

四、证书补发换发程序

(一)丢失证书

个人丢失证书,当事人应及时向发证机关提交个人补发证书申请(书面),在全疆发行的报纸上声明原证书作废,携《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发登记表》,报纸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或两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到发证机关办理补发手续。

(二)污损

因证书污损或填写错误要求换发证书者,须持原证书、身份证原件、一寸或两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到发证机关办理换发手续。换发完毕,发证机关收回并销毁污损证书。

五、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4.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表 篇四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事局(职改办),省直各新闻单位,各有关大型企事业单位:1

根据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精神,结合新闻职评工作实际,现将报送2012湖北省新闻专业高级职务评审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2012在岗并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公务员管理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机关和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申报职称评审。纳入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须持有经省职改办审核同意的评审单,否则评委会办公室不受理职称申报。

二、申报政策要求

2012新闻专业高级职务的申报条件,按照鄂职改办[2000]22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该文件参看湖北人社厅网站)。

申报正副高级职务原则上不允许突破下一级任职年限和工作年限要求。因业绩突出而要求学历破格的申报人员需经省职改办审核后方可申报。

因工作需要变动岗位,在新闻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可跨系列(专业)申报转评同级新闻专业技术职务。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以上,任现职满6年的,也可转评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高级转评,按管理权限,由市州职改办(或省直主管部门、大型企事业单位)审批。

三、报送材料项目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评审表》第1页“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详细填写表格内容。必须用原表(可到当地职改办领取),不得在电脑上自制打印评审表,不可复印。

2、按照省职改办的有关要求,统一使用新版《湖北省职称评审信息管理系统》申报系统单位版录入、打印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一式2份(必须用A3规格纸打印)及电子文本。

3、所有破格晋升新闻专业高级职务,需填写《破格人员资格审查表》,由各单位集中到省职改办办理审批手续。

非新闻专业职务改报转评和晋升新闻专业高级职务的人员,需填写《非本专业职务改报转评和晋升本专业职务人员资格审查表》,由市州职改办(或省直主管部门、大型企事业单位)审批。

4、最近两的《专业技术考核登记表》各1份,须提供原始考核情况,不得临时填写。

5、毕业文凭、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聘书、获奖证书复印件(必须经各新闻单位或上级人事部门加盖公章)各1份。(申报材料时要提供各类证书原件,各类证书原件由评委会办公室审核后退回。)

6、省人事厅有关考试机构发放的外语、计算机应用等级考试和水平能力测试成绩证明或免试证明原件及1份复印件。(2004年4月16日后外语、计算机考试合格的,在申报考评本级专业技术职务内有效。2004年4月16日前的外语、计算机考试合格证无效,也不能作为申请免试依据,其中2004年外语考试合格证不论标注4月16日以前还是以后,均有效。)属年龄、学历、地域条件免试职称外语、计算机的,由市州职改办(或省直主管部门、大型企事业单位)审批。其他条件免试职称外语、计算机的,仍由省职改办审批。

7、申报人业务自传1份,重点写明本人任现职以来的工作业绩和学术水平,3000字以内。业务自传须经申报人所在新闻单位审核、签注意见并加盖公章。

8、任现职以来的新闻代表作品15篇、论文3篇或3篇以上(或出版的新闻专著1部),作1 新闻职称评定论文发表咨询QQ:1098270167tel:***李老师

品前要附新闻作品目录,注明编号、标题、体裁、刊播何处和日期、获奖情况等项;论文除提供刊发的文本外,还要附上所刊发的报刊版权页。

9、使用《湖北省职称评审信息管理系统》申报系统单位版录入、打印的《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1份及电子文本。

10、《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1份。

11、中央在鄂单位及其他需要委托评审的人员,须持省职改办签发的委托评审函。

12、纳入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申报人员持有的《湖北省2012申报高级专业职务评审单》(经省职改办审批加盖公章方为有效)。

13、公示证明。

14、个人申报诚信承诺书。

四、报送材料要求

1、报送的评审材料一律用钢笔填写,建议书写楷体,字迹要工整、清楚,材料必须齐全、准确、真实。各类表格要逐项如实填写,不要空栏。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取消参评人的参评资格。

2、报送的代表作品必须是任现职以来的作品,原评聘使用过的作品、材料不得重复上报。

3、认真填写《新闻专业评审材料档案目录》,并粘贴在报送的档案袋封面上。

4、所申报的材料,须按要求装订,具体要求是:

1)、用A4纸幅面竖式装订1套(与本《通知》样式相同),如有的作品幅面较大,可折叠成A4纸幅面装订。

2)、材料装订的顺序为:按本《通知》第三大项中2、3、4、5、6、7、8、11、13、14的顺序排列,各取1份装订成册。

3)、其余材料,即本《通知》第三大项中第1小项《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2份都不装订,第2小项另外1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一览表》、第6小项各类证件原件、第9小项《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第10小项《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和第12小项《湖北省2012申报高级专业职务评审单》均不装订,与第2)项中装订好的材料一起集中放在档案袋里。

五、报送时间地点

所有申报材料必须在2012年12月15日前送至湖北省新闻专业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申报材料一律由各地各单位人事职改部门统一组织报送。

六、其他事项

1、评审费按鄂财综发[2003]12号文件规定,每人收取300元。

2、联系人:李薰、秦斯、肖君;联系电话:027-87232367、878380033、请各新闻单位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好申报工作,可将此《通知》复印给每个申报人员。

附件1:《破格人员资格审查表》

附件2:《非本专业职务改报转评和晋升本专业职务人员资格审查表》

附件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附件4:《湖北省2012申报高级专业职务评审单》

附件5:《公示证明》

附件6:《个人申报诚信承诺书》

5.申报副高职务任职资格应提交材料 篇五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四份。

二、《评审卫生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情况简表》(A3纸)一式四十份,同时报电子版。

三、毕业证书、中级资格证书、聘任证书或文件、继续教育证书、执业医师证、论文(期刊)的原件、复印件(A4纸)。

四、《评审卫生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病历分类表》一式五份(分类至少300例)、《评审卫生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手术记录审核表》一式五份。

五、10份手术记录或病历、工作报告。

六、任现职以来的业务技术工作总结(字数不超1500字,A4纸打印,一式八份)。

七、本单位按限额正式文件推荐书及公示报告,不得超限额推荐。

6.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表 篇六

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事业部(项目组)、职能部(室):

根据中国电科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电人函(2011)36号文件《关于2011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所2011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时间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希望专业技术人员按照集团公司要求和所里安排,尽早作好准备,积极申报,避免因评审材料不全等原因,而影响整体职称评审工作进度。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时间安排表

二、外语、计算机能力要求

1、职称外语要求按照《关于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电人函〔2007〕60号)文件执行。

2、集团公司组织的各类职称评审对职称计算机考试要求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取得考试合格证书。

3、计算机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含本科)的专业技术人员免考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免考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4、非工程系列职称外语考试降低1个考试级别;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减少1个模块,但最少必须考1个模块。

5、参加委托其它部委评审和委托地方评审人员,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要求按照所委托评审机构的统一要求执行。

三、论文要求

四、述职、答辩电子演示文稿PPT文件的内容和格式要求

中高级职称评审申报人员述职、答辩要求提供电子演示文稿PPT文件1份,文件制作成包括文字、图表等在内的多媒体自动播放模式文件,时间控制在5~12分钟(具体时长待定,研高为8分钟),评审过程中超出规定时间将终止述职,演示文稿文件名应为×××事业部(项目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三部分:

第一、申报人员基本信息,包括年龄、学历、专业、毕业院校、工作经历、现专业技术职务获得时间等。

第二、任现职以来主持、参与研制或改进的主要课题项目,以及在项目中

充当的角色、承担的业务和完成的效果等。

第三、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主要学术成果(著作、论文、专利、已经归

档的技术报告)和工作业绩(产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获得荣誉称号、获奖证书)等,应附适当照片或进行动画演示。

五、任职时间的计算应按照文件要求,在申报前要认真审核,任职年限已

够,并不等于就必须评聘高一级职务,在具备任职年限必要条件基础上要对申报人所具有的任职条件进行全面考核和评审;任职年限不够,但学术水平较高和工作业绩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依据相关评审条件进行破格申报,破格申报人数不能超过申报人员总数的30%。

六、凡从事档案、翻译、出版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申报晋升高一级专

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应参加相对应的专业评审委员会评审,不能参加电子工程相关专业的职称评审。

七、申报人员必须对申报材料进行脱密处理,申报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八、申报评审时所提供个人持证的国家级、省部级科技进步奖等奖项的获奖

证书或获奖结果文件(公示期内的奖项无效),必须是任现职以来获得,有效提供时间截止到评审材料报送截止时间,凡不符合要求的不能作为评审依据。

九、人力资源部应认真履行职责,提前安排职称评审的相关工作,帮助专业

技术人员做好各种准备工作。要严格按照评审条件和申报材料要求开展工作,认真审核相关材料,对只有论文通知单、无外语和计算机合格证书等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应接受申报。

十、申报人员所在部门、技术工程部、人力资源部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

责,如发现材料中有伪造、编造证件、证明,提交虚假申报材料的行为,或其他严重违反评审规定的行为,所里将取消申报人评审资格,收回相关资格证书,三年内不得参加评审,并追究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十一、为了促进专业技术人员的素质提高,除考评结合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

资格评审可直接进行推荐申报外,其余系列都要进行严格筛选,进行所内答辩和初审。

十二、请各部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相互转告,按时

报名,过期不候。报名时应符合相应申报条件,并提交有关申报材料,初审合格后,交纳评审费(研高500元、高会500元、高工100元、工程师100元),参加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附件(详见内网server/人力资源部/2011年职称评审文件夹):

1、高级工程师(研究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条件及申报资

料要求;

2、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条件和申报资料要求;

3、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条件和申报资料要求;

4、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条件和申报资料要求;

5、关于修订工程系列中高级职称评审申报条件的补充规定;

6、45所工程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标准;

7、工程系列中高级职务评聘流程图。

2011年4月26日

抄送:所领导。

附件6:

工程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标准

7.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基本条件 篇七

二00八年六月

前 言

近几年来,随着职称工作的不断深化,其在改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结构、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引导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刻苦钻研业务、提高工作能力、促进科技进步等方面积极作用日趋明显,国家、省、市人事职称部门结合新时期职称工作特点和要求,陆续出台了许多相关政策。为了便于基层各级人事职称部门及广大专业技术人员了解和掌握当前形式下职称改革工作的有关规定,做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考试工作,保证我市职称晋升工作顺利开展,我们从近年国家、省、市人事职改文件中摘录出有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确定、评审、考试条件以及申报程序等章节,供我市从事职称工作的同志及广大专业技术人员使用。在具体工作中如有不清楚之处仍以原文和新的规定为准。

在编辑过程中,如有疏漏之处,敬请指正。

编 者 二00八年六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确定------------7

一、确定条件---7

二、申报程序---8 第二部分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8

一、评审条件---8 1.工程专业技术人员----------------------------9 2.农业专业技术人员----------------------------31 3.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8 4.高等学校教师 43 5.中等专业学校教师----------------------------50 6.技工学校教师-56 7.中学教师-----63 8.小学教师-----69 9.自然科学研究人员----------------------------72 10.社会科学研究人员---------------------------80 11.实验技术人员86 12.会计专业技术人员---------------------------89 13.经济专业技术人员---------------------------97 14.统计专业技术人员---------------------------103 15.审计专业技术人员----------------------------110 16.翻译专业技术人员----------------------------113 17.律师专业技术人员----------------------------115 18.新闻专业技术人员----------------------------118 19.广播电视播音专业技术人员--------------------124 20.艺术专业技术人员----------------------------128 21.图书资料专业技术人员------------------------149 22.文物博物专业技术人员------------------------156 23.档案专业技术人员----------------------------162 24.群众文化专业技术人员------------------------174 24.工艺美术专业技术人员------------------------179 26.体育教练专业技术人员------------------------190

二、申报程序----203 第三部分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业资格)考试-206

一、信息浏览----206

二、报名办法----209

三、报考条件----212

1、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212

2、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213

3、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214

4、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215

5、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216

6、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217

7、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219

8、国际商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220

9、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221

10、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222

11、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223

12、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224

13、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化工工程师、环保工程师、土木工程师(岩土、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考试----------------226

14、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242

15、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244

16、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246

17、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246

18、二、三级翻译资格考试-----------------------248

19、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248 20、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249

21、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250

22、档案、律师、翻译(日、俄)、图书、文博、群文专业技术资格考试--------251

23、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254

24、执业药师资格考试---------------------------255

25、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256

26、职称外语等级考试---------------------------258

27、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259

28、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262

29、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263 30、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264

31、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265

四、考试合格人员资格证书办理程序---------------265

五、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266

按现有的政策规定,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可以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一是国家教委认定的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可按规定条件直接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二是通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三是通过参加全国、全省统一考试合格取得国家、省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业资格)。

第一部分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确定

一、确定条件

1、员级:大专或中专毕业后,见习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

2、助理级:大专毕业生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或定员级后,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本科毕业后,见习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

3、中级:获二年制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获三年制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获博士学位,经考核合格。

4、副高级:博士后期满出站人员。

5、对急需引进的国内外优秀人才,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政府人事部门按照职能权限可根据引进人才条件直接 认定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

注:以上毕业学校均指国家教委认定(含经主管部门认定的军队院校)的正规全日制院校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毕业生。

二、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

对于符合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人员需准备以下材料:

(1)填写《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二份。(2)表明学历、资历的毕业证、学位证。(3)个人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2、资格审批

(1)由申报人所在单位进行资格审核,对符合申报条件人员填写《专业技术资格审核表》一式四份。

(2)初级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确定由单位报县、区(市)人事局,市直主管部门审批,报市人事局备案、验印;中级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确定由主管部门报市人事局审批、验印;高级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确定由市人事局报省人事厅审批、验印。

第二部分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一、评审条件

1.工程系列(1)工民建专业

工程系列(工民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分为五个等级,分别为: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

一、评审范围及专业设置

1.在沈阳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建设科研、勘察、设计、施工及技术管理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2.根据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特点,建设工程系列共设置16个评审专业,分别为:城市规划、建筑学、建筑装饰、城市景观与风景园林、结构工程、道路桥隧、工程地质、给排水、采暖通风、建筑电气、煤气热力、工程概预算、建筑施工、建筑设备安装、建筑机械、建设管理。

二、正常申报及评审条件

凡申报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且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达到合格。

(一)教授、研究员高级工程师

1、学历、资历要求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5年以上。

2、专业技术理论要求(1)系统掌握本专业理论和技术,了解相关专业及计算机应用等专业知识;

(2)在本专业领域有较高的学术造诣,是省或市内本专业学术带头人,能够指导本专业高级技术人员的工作,或是有培训指导本专业硕士、博士研究生的能力;

(3)熟悉本专业有关前沿技术在国内外的应用情况,对本专业理论有创造性研究,在省内同行中有一定的知名度。

3、工作经历和能力要求 需符合下条件之一:

(1)在省部级以上重大、重点科研项目和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对解决重大技术问题起关键性作用,通过省部鉴定(验收),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

(2)在研究开发、生产、推广实践中,有较大的技术突破,解决过重大关键技术难题或填补国内同行业某一技术领域空白,并通过省部级鉴定(验收);

(3)在大型以上企业生产一线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主持完成国外引进大型先进成套(单机)设备或生产的安装、调试的全过程,投入生产后,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

(4)主持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的设计、研发、开发、推广应用中,通过省部级鉴定(验收),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5)将高新技术研究开发成果商品化、产业化,主持开发 高新技术产品经过省级认定;组织完成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项目并通过验收;创立、领办高新技术企业通过省级认定。

4、工作业绩和成果要求 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获国家科学技术奖、星火奖的等级内额定人员;(2)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星火奖、新产品奖三等以上的等级内额定人员;

(3)获得副省级市科学技术奖二等奖,或市(厅)级科学技术奖一等的等级内额定人员;

(4)获得1项以上国家发明专利或2项以上与本专业有关的国家实用新型专利,应用后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5)在大型以上企业生产一线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业绩突出,具有创新技术成果,获得本企业科技进步一等奖二项以上的主持人,并将科技成果应用到本企业生产实践中,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5、论文各著作要求 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本人撰写公开出版的人全国性或省级本专业学术、技术教材20万字以上或主持编写省部级标准并已颁布执行;

(2)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高水平的论文3篇以上(至少有2篇为第一作者),或省级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5篇以上(至少有3篇为第一作者);(3)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并提交学术论文3篇以上或参加全国性学术会议交流论文5篇以上;

(4)正式出版过10万字以上的专著或译著。

(二)高级工程师申报及评审标准

1、学历、资历要求 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满2年,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工程师资格满2年;

(2)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满5年,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工程师资格满5年。

2、专业技术理论要求

(1)系统掌握本专业理论和技术,了解相关专业及计算机应用等专业知识;

(2)在本专业领域有较高的学术造诣,能够指导本专业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或具有培训指导本专业大学本科生的能力;

(3)熟悉本专业先进技术在国内外的应用情况,能够把国内外先进技术成果融汇于专业技术工作中,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3、工作经历和能力要求 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完成人参加完成国家、省(部)级科技攻关项目或重点科研项目,或参加完成省(部)级科研课题2项以上,或省(部)级科研课题1项以上及市(厅)级科研课题2项以上;

(2)作为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或技术骨干承担过1项以上大型工程或2项以上中型工程;

(3)主持过1项以上大型或2项以上中型工程的可行性研究,并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审批通过;

(4)主持过2项以上复杂结构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

(5)研究开发或推广应用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新结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2项以上;

(6)组织制定本部门或分管范围内的科技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等,并付诸实施,经省内同行业专家证明对本系统、本行业有明显的指导和示范作用。

4、工作业绩和成果要求 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星火奖、新产品奖及相当奖励项目的等级内额定人员;

(2)市、厅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1项以上或三等奖2项以上及相当奖励项目的等级内额定人员;

(3)获得1项以上国家发明专利或与本专业有关的国家实用新型专利,应用后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4)在大型企业生产一线工作,主持的创新技术成果获得本企业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以上或二等奖2项以上,并在本企业 生产实践中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5)获得市级以上先进科技工作者称号;

(6)省、部级优秀设计奖(包括优秀规划设计奖、优秀装饰设计奖等)三等奖1项以上,副省级市优秀设计奖二等奖1项以上或三等奖2项以上,市、厅级优秀设计奖一等奖1项以上或二、三等奖2项以上,或相当奖励项目的等级内额定人员;

(7)作为主要参与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检查员、专业负责人等,下同)获得1项以上省、部级优质工程奖或2项以上市优质工程奖;

(8)解决设计、施工、安装中长期未解决的复杂疑难技术问题3项以上,社会、经济效益显著,经省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

(9)作为主要起草人参加编写省、部级行业标准、规范、规程或管理规定,并颁布实施;

(10)加强质量监督和管理等工作,使本地区(本单位)的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或经济效益持续上升,受到省级行政主管部门表彰,且本人受到上级主管部门业务奖励。

5、论文和著作要求 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撰写公开出版的著作、教材5万字以上;(2)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1篇以上(第一作者);(3)参加国家级学术会议交流论文1篇以上,或参加省级 学术会议交流论文2篇以上(均须第一作者)。

(三)工程师申报及评审标准 1.学历、资历要求 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满2年,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满2年;

(2)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满4年,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满4年;

(3)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满3年,经考核合格,可直接认定为工程师。

2.专业技术理论要求

(1)较全面地掌握本专业理论和技术,了解相关专业及计算机应用等专业知识;

(2)能够运用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经验,解决科研、设计、施工或管理工作中较复杂的问题,能够熟练运用本专业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

(3)能够合理地采用或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能够指导本专业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

3.工作经历和能力要求 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完成人参加完成市(厅)级科研课题1项以 上;

(2)主持过1项以上中型工程的可行性研究,并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审批通过;

(3)作为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或技术骨干承担过1项以上中型工程或2项以上小型工程;

(4)作为技术骨干完成过1项以上复杂结构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

(5)组织制定本地区或本单位的科技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等,并付诸实施,对提高本地区或本单位的技术水平有明显的指导和示范作用。

4、工作业绩和成果要求 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完成的科研成果通过技术鉴定,并有一定推广价值;

(2)主持推广新技术1项以上,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获得本单位优秀设计奖1项以上(由本单位出具证明材料);

(4)作为主要参与人员获得1项以上市优质工程奖;(5)参加编写市级行业标准、规范、规程或管理规定并颁布实施;

(6)加强质量监督和管理工作,使本地区(本单位)的管 理水平不断提高或经济效益持续上升,受到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表彰,且本人受到本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业务奖励。

5、论文和著作要求 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1篇以上;

(2)参加市级以上学术会议交流论文1篇以上(第一作者)。

(五)助理工程师申报及评审标准

1、学历资历要求

(1)硕士研究生毕业,经考核合格;或普通高校本科毕业满1年、专科毕业满3年,年度考核合格,可直接认定为助理工程师;

(2)成人教育毕业生,本科毕业满1年,或专科毕业满3年、任技术员满2年;

(3)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满5年,任技术员满4年。

2、工作业绩要求

能够运用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完成一般技术性工作或技术管理工作。

(六)技术员申报及评审标准

1、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满1年,考核合格,直接认定为技术员;

2、成人教育专科以下毕业满1年,初步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或技术管 理辅助性工作的能力,考核合格。

三、破格申报及评审条件

(一)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

虽不具备规定学历(学位),但取得高级工程师五年以上;或具备规定学历(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满三年,在达到正常晋升专业技术理论要求、工作经历与能力要求、论文和著作要求、计算机要求的同时,工作业绩和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晋升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

(1)获国家科学技术奖、星火奖三等以上及相当奖励项目的等级内额定人员;

(2)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星火奖、新产品奖二等奖1项或三等奖2项及相当奖励项目的等级内额定人员;

(3)获得副省级城市科学技术奖一等1项或二等奖2项的等级内额定人员;

(4)获市(厅)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2项的等级内额定人员。

(二)高级工程师

对于不具备规定学历(学位)要求,但取得工程师资格满5年;或具备规定学历(学位)要求,取得工程师资格满3年,在达到正常晋升专业技术理论要求、工作经历与能力要求、外语和计算机要求的同时,工作业绩和成果、论文和著作要求符合下列条件,可破格申报晋升高级工程师资格。工作业绩和成果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省、部级科学技术奖、星火奖、新产品奖三等奖1项以上,或相当奖励项目的等级内额定人员;

2、副省级市科学技术奖二等奖1项以上或三等奖2项以上,市、厅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1项以上或二等奖2项以上,或相当奖励项目的等级内额定人员;

3、获得1项以上国家发明专利或2项以上与本专业有关的国家实用新型专利,应用后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4、在大型企业生产一线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主持的创新技术成果获得本企业科技进步一等奖2项以上,并将科技成果应用到本企业生产实践中,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5、省、部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一等奖1项以上或二等奖2项以上,副省级市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一、二等奖各1项或二等奖3项以上,市、厅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一等奖2项以上,或相当奖励项目的等级内额定人员;

6、作为主要参与人员获得2项以上省、部级优质工程奖。论文和著作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撰写公开出版的著作、教材10万字以上;

2、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3篇以上(其中至少2篇为第一作者);

3、参加国家级学术会议交流论文3篇以上(第一作者)。

(三)工程师 对于不具备规定学历(学位)要求,但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满4年;或具备规定学历(学位)要求,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满3年,在达到正常晋升专业技术理论要求、工作经历与能力要求、计算机要求的同时,工作业绩和成果、论文和著作要求符合下列条件,可破格申报晋升工程师资格。

工作业绩和成果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市、厅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1项以上,或相当奖励项目的等级内额定人员;

2、获得1项以上国家发明专利或与本专业有关的国家实用新型专利;

3、在大型企业生产一线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作为主要参加者完成的创新成果获得本企业科技进步三等奖1项以上;

4、获得市级先进科技工作者称号;

5、省、部级优秀设计奖三等奖1项以上,市、厅级优秀设计奖二等奖1项以上或三等奖2项以上,或相当奖励项目的等级内额定人员;

6、作为主要参与人员获得1项以上省、部级优质工程奖或2项以上市优质工程奖;

7、加强质量监督和管理工作,使本地区(本单位)的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或经济效益持续上升,受到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表彰,且本人受到市级以上主管部门奖励。

论文和著作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撰写公开出版的著作、教材5万字以上;

2、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在市级刊物发表论文3篇以上(均须第一作者);

3、参加省级以上学术会议交流论文2篇以上(第一作者)。

四、其他事项

1、本评审标准所规定的学历、资历、工作经历和能力、业绩和成果、论文和著作、外语和计算机等要求必须同时具备。

2、本评审标准所涉及的业绩、成果、论文和著作,均应为任现职以来取得的。对不具备下一级专业技术资格,一步到位参加评审的民营企业等专业技术人员,主要以近5年的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等为评审依据。

3、本评审标准中规定的工程项目或课题等级,参照有关行业技术标准、规范和有关规定执行。没有明确等级划分的,根据其相当规模与技术复杂程度,比照执行。

4、申报人员提供的论文应是经国家或省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批准,并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论文。对企业工程技术人员提交的论文数量不做限制性要求,本人独立完成或作为主要参与人员完成的技术创新报告、发明专利、研发项目、工艺方案、技术鉴定报告、项目可行性方案、行业标准等均可替代论文。

5、获奖证书应为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奖励项目,非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奖励项目不能按晋升系列或专业奖励项目对待。

6、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职业资格或职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获得相应级别资格证书,并经业务主管部门注册,可视为具有同一级别专业技术资格,满足其他条件,允许参加上一级别资格评审。

7、申报人员所学专业与申报评审专业不相近的,需取得申报评审专业的继续教育证明,方可参加评审。

8、在任现职期间如有重大质量、安全等责任事故,一票否决。

9、本标准未尽事项,按省人事厅有关文件执行。

(辽建[2008]85号、辽人发[2008]2号)

(2)其它专业

工程系列(其它)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分为五个等级,分别为: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

一、评审范围及专业设置

1、凡在沈阳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参加评审。

2、工程系列(其它专业)包括机械、石化、冶金、轻工、建材、纺织、电力、粮食、电子工程(通讯、半导体物理、机电一体化、自动化)等。

二、正常申报及评审条件

凡申报工程系列(其它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且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达到合格。

(一)教授、研究员高级工程师

1、学历、资历要求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5年以上。

2专业技术理论要求

(1)系统掌握本专业理论和技术,了解相关专业及计算机应用等专业知识;

(2)在本专业领域有较高的学术造诣,是省或市内本专业学术带头人,能够指导本专业高级技术人员的工作,或是有培训指导本专业硕士、博士研究生的能力;

(3)熟悉本专业有关前沿技术在国内外的应用情况,对本专业理论有创造性研究,在省内同行中有一定的知名度。

3、工作经历和能力要求 需符合下条件之一:

(1)在省部级以上重大、重点科研项目和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对解决重大技术问题起关键性作用,通过省部鉴定(验收),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

(2)在研究开发、生产、推广实践中,有较大的技术突破,解决过重大关键技术难题或填补国内同行业某一技术领域空白,并通过省部级鉴定(验收);

(3)在大型以上企业生产一线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主持完成国外引进大型先进成套(单机)设备或生产的安装、调试的全过程,投入生产后,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

(4)主持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的设计、研发、开发、推广应用中,通过省部级鉴定(验收),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5)将高新技术研究开发成果商品化、产业化,主持开发高新技术产品经过省级认定;组织完成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项目并通过验收;创立、领办高新技术企业通过省级认定。

4、工作业绩和成果要求 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获国家科学技术奖、星火奖的等级内额定人员;(2)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星火奖、新产品奖三等以上的等级内额定人员;

(3)获得副省级市科学技术奖二等奖,或市(厅)级科学技术奖一等的等级内额定人员;

5、论文各著作要求 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本人撰写公开出版的人全国性或省级本专业学术、技术教材20万字以上或主持编写省部级标准并已颁布执行;(2)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高水平的论文3篇以上(至少有2篇为第一作者),或省级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5篇以上(至少有3篇为第一作者);

(3)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并提交学术论文3篇以上或参加全国性学术会议交流论文5篇以上;

(4)正式出版过10万字以上的专著或译著。

(二)高级工程师申报及评审标准

1、学历、资历要求 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满2年,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工程师资格满2年;

(2)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满5年,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工程师资格满5年。

2、专业技术理论要求

(1)系统掌握本专业理论和技术,了解相关专业及计算机应用等专业知识;

(2)在本专业领域有较高的学术造诣,能够指导本专业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或具有培训指导本专业大学本科生的能力;

(3)熟悉本专业先进技术在国内外的应用情况,能够把国内外先进技术成果融汇于专业技术工作中,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3、论文和著作要求 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撰写公开出版的著作、教材5万字以上;(2)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3篇以上(第一作者);

(三)工程师申报及评审标准

1、学历、资历要求 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满2年,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满2年;

(2)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满4年,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满4年;

(3)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满3年,经考核合格,可直接认定为工程师。

2、专业技术理论要求

(1)较全面地掌握本专业理论和技术,了解相关专业及计算机应用等专业知识;

(2)能够运用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经验,解决科研、设计、施工或管理工作中较复杂的问题,能够熟练运用本专业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

(3)能够合理地采用或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能够指导本专业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

3、论文和著作要求 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2篇以上。

(四)助理工程师申报及评审标准

1、学历资历要求

(1)硕士研究生毕业,经考核合格;或普通高校本科毕业满1年、专科毕业满3年,年度考核合格,可直接认定为助理工程师;

(2)成人教育毕业生,本科毕业满1年,或专科毕业满3年、任技术员满2年;

(3)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满5年,任技术员满4年。

2、工作实绩要求

能够运用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完成一般技术性工作或技术管理工作。

(五)技术员申报及评审标准

1、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满1年,考核合格,直接认定为技术员;

2、成人教育专科以下毕业满1年,初步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或技术管理辅助性工作的能力,考核合格。

三、破格申报及评审标准

(一)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破格申报及评审标准

1、主持参与国家级项目(课题),解决关键性问题,其成果具有国内先进水平,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须经同行 权威专家和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的鉴定和认可);

2、获国家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星火奖三等以上及相当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等级内额定获奖品人员);或者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星火奖二等以上及相当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等级内额定获奖人员);

3、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有价值的学术论文五篇以上(其中第一作者的论文至少要有三篇);或公开出版由本人撰写的本专业及相近专业有学术价值的两部以上专著或译著。

(二)高级工程师破格申报及评审标准

对于不具备规定学历(学位)要求,但取得工程师资格满5年;或具备规定学历(学位)要求,取得工程师资格满3年,在达到正常晋升专业技术理论要求、工作经历与能力要求、外语和计算机要求的同时,工作业绩和成果、论文和著作要求符合下列条件,可破格申报晋升高级工程师资格。

工作业绩和成果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参与省、部级项目(课题)解决关键性问题,其成果具有省内先进水平,取得较大的经济或社会效益(须有同行专家和省级业务主管部门的鉴定和认可)。

2、获国家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奖、星火奖、新产品奖四等奖以上及相当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等级内额定获奖人员);或者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星火奖三等以上及相当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等级内额定获奖人员);或获市级科 技进步二等奖及相当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等级内额定获奖人员);

3、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本专业不价值的学术论文3篇以上(其中至少2篇为第一作者);或者公开出版由本人撰写的本专业及相近专业有学术价值的一部专著或译著;或者主持编写大型系列国家或部颁标准及规范;或者主持编写在省以上范围通用的教材(理工类教材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15万字,文史类教材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20万字)。

(四)工程师破格申报及评审标准

对于不具备规定学历(学位)要求,但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满4年;或具备规定学历(学位)要求,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满3年,在达到正常晋升专业技术理论要求、工作经历与能力要求、计算机要求的同时,工作业绩和成果、论文和著作要求符合下列条件,可破格申报晋升工程师资格。

1、主持参与市级项目(课题),解决关键性问题,其成果具有市内先进水平,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须有同行专家和市级能上能下业务主管部门的鉴定和认可);

2、获市科技进步三等以上及相当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等级内额定获奖人员);

3、在市级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有价值的学术论文二篇以上(须为第一作者);或参与编写本专业及相近专业有学术价值的著述(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5万字)。

四、其他事项

1、本评审标准所规定的学历、资历、工作经历和能力、业绩和成果、论文和著作、外语和计算机等要求必须同时具备。

2、本评审标准所涉及的业绩、成果、论文和著作,均应为任现职以来取得的。对不具备下一级专业技术资格,一步到位参加评审的民营企业等专业技术人员,主要以近5年的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等为评审依据。

3、本评审标准中规定的工程项目或课题等级,参照有关行业技术标准、规范和有关规定执行。没有明确等级划分的,根据其相当规模与技术复杂程度,比照执行。

4、申报人员提供的论文应是经国家或省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批准,并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论文。对企业工程技术人员提交的论文数量不做限制性要求,本人独立完成或作为主要参与人员完成的技术创新报告、发明专利、研发项目、工艺方案、技术鉴定报告、项目可行性方案、行业标准等均可替代论文。

5、获奖证书应为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奖励项目,非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奖励项目不能按晋升系列或专业奖励项目对待。

6、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职业资格或职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获得相应级别资格证书,并经业务主管部门注册,可视为具有同一级别专业技术资格,满足其他条件,允许参加上一级别资格评审。

7、申报人员所学专业与申报评审专业不相近的,需取得申报评审专业的继续教育证明,方可参加评审。

8、本评审标准由省人事厅负责解释。

2.农业专业技术人员

农业系列评审分为四个等级,分别为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农艺(工程)师(正高级)、高级农艺(农经、工程)师(副高级)、农艺(工程)师(中级)、助理农艺(工程)师和(农业技术员)(初级)。通过全省评审获得资格。

一、评审范围及专业

本评审标准适用于在事业、企业单位及各行业中从事农业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农业行业专业技术工作的特点,农业系列设置10个评审专业,分别为农学、果树、蔬菜、植保、蚕学、土化、农经、农机设计与制造、农业机械化等专业。

二、正常申报及评审标准

凡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且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综合结果均达到合格。

●教授级高级农艺(工程)师申报及评审标准

(一)凡申报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高级农艺师任职资格评审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且任职内年度考核综合结果达到合格。

(二)学历、资历要求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或高级农艺师资格5年以上。

(三)专业技术理论要求

1.系统掌握本专业理论和技术,了解相关专业及计算机应用等专业知识;

2.在本专业领域有较高的学术造诣,是省或市内本专业学术带头人,能够指导本专业高级技术人员的工作,或具有培训指导本专业硕士、博士研究生的能力;

3.熟悉本专业有关前沿技术在国内外的应用情况,对本专业理论有创造性研究,在省内同行业中有一定的知名度。

(四)工作经历和能力要求

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省部级以上重大、重点科研项目和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对解决重大技术问题起关键性作用,通过省部级鉴定(验收),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

2.在研究开发、生产、推广实践中,有较大的技术性突破,解决过重大关键技术难题或填补国内同行业某一技术领域空白,并通过省部级鉴定(验收);

3.在大型以上企业生产一线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主持完成国外引进大型先进成套(单机)设备或生产线的安装、调试的全过程,投入生产后,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

4.主持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的设计、研发、开发、推广应用中,通过省部级鉴定(验收),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5.将高新技术研究开发成果商品化、产业化,主持开发高新技术产品经过省级认定;组织完成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项目并通过验收;创立、领办高新技术企业通过省级认定。

(六)工作业绩和成果要求

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获国家科学技术奖、星火奖的等级内额定人员;

2.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星火奖、新产品奖三等奖以上的等级内额定人员;

3.获得副省级市科学技术奖二等奖,或市(厅)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的等级内额定人员;

4.获得1项以上国家发明专利或2项以上与本专业有关的国家实用新型专利,应用后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5.在大型以上企业生产一线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业绩突出,具创新技术成果,获得本企业科技进步一等奖二项以上的主持人,并将科技成果应用到本企业生产实践中,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七)论文和著作要求

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本人撰写公开出版的全国性或省级本专业学术、技术教材

20万字以上或主持编写省部级标准并已颁布执行;

2.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高水平的论文3篇以上(至少有2篇为第一作者),或省级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5篇以上(至少有3篇为第一作者);

3.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并提交学术论文3篇以上或参加全国性学术会议交流论文5篇以上;

4.正式出版过10万字以上专著或译著。●高级农艺(工程)师申报及评审标准

(一)学历、资历要求

1、获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2年以上;

2、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以上毕业(不含博士学位),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5年以上。

(二)专业理论要求

1、有系统坚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国内外本专业现状和发展趋势,在本单位、本部门具有解决本专业生产、开发、科研、推广、管理中某一方面比较复杂问题的能力;

2、熟悉本专业并了解相关专业的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的编制依据,能够准确指导、解决实际工作中出现的复杂问题;

3、能够运用新理论、新技术、新工艺解决本专业工作中的技术难题;

(三)工作经历和业绩要求

担任农艺、农经、工程师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家、省部级、市厅级重点推广项目和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对解决重大技术问题起主要作用,通过相应部门鉴定(验收),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

2、主持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农业生产、科技管理等某一方面的规划、计划或实施方案,取得一定的社会效益;

3、在吸收、引进和推广新品种、新技术和新工艺中有一定创新,推动了本地区的科学技术进步,提高了经济效益,成绩显著。

4、主持参加编写市级以上行业标准、技术规程、法规或管理办法,正式发布后,提高了本行业管理水平。

5、获得市、厅级科学技术二等奖以上及相当奖励项目(等级内额定人员)。

(四)论文和著作要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专著;

2、译著;

3、撰写的发展本地区农业某一方面重大问题的调查报告或是某一单项重大技术的调查报告,被有关部门采纳应用;

4、在市级以上正式出版发行的刊物上发表有价值的学术论文三篇以上;

5、在乡镇工作的技术报告可替代论文。

●农艺(工程)师申报及评审标准

(一)学历、资历要求

1、获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取得助理资格2年以上;

2、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或大专毕业,取得助理职称资格4年以上。

(二)专业理论要求

1、有系统坚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国内外本专业现状和发展趋势,在本单位、本部门具有解决本专业生产、开发、科研、推广、管理中某一方面比较复杂问题的能力;

2、熟悉本专业并了解相关专业的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的编制依据,能够准确指导、解决实际工作中出现的复杂问题;

3、能够运用新理论、新技术、新工艺解决本专业工作中的技术难题;

(三)工作经历和业绩要求

1、参与省部级、市厅级科技或推广项目的参加者;

2、主持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农业生产、科技管理等某一方面的规划、计划或实施方案,在社会上取得一定的社会效益;

3、在吸收、引进和推广新品种、新技术和新工艺中有一定创新,推动了本地区的科学技术进步,提高了经济效益,成绩显著。

4、主持参加编写市级以上行业标准、技术规程、法规或管理办法,正式发布后,提高了本行业管理水平。

(四)论文和著作要求

担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市厅级以上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其中至少1篇为第一作者。

2、获市厅级以上专业学术会议论文奖2篇以上,均为第一作者。

3、公开发行专著、译著、教材等,本人撰写1万字以上。

三、破格申报及评审标准

●教授级高级农艺(工程)师申报及评审标准

虽不具备规定学历(学位),但取得高级工程师或高级农艺师5年以上;或具备规定学历(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或高级农艺师资格满3年,在达到正常晋升专业技术理论要求、工作经历与能力要求、论文和著作要求、外语、计算机要求的同时,工作业绩和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晋升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高级农艺师:

(1)获国家科学技术奖、星火奖三等奖以上及相当奖励项目的等级内额定人员;

(2)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星火奖、新产品奖二等奖1项或三等奖2项及相当奖励项目的等级内额定人员;

(3)获得副省级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的

等级内额定人员;

(4)获市(厅)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2项的等级内额定人员。

●高级农艺(工程)师申报及评审标准

虽不具备规定学历要求,但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专科5年以上或中专7年以上;或具备规定学历要求,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3年以上,在达到正常晋升条件要求的同时,工作业绩和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晋升高级农业专业技术资格:

A、国家级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等级内额定人员); B、省(部)级科技进步(丰收计划)三等奖以上获得者(等级内额定人员);

C、市(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辽宁农业科技贡献一等奖以上及相当奖励获得者(等级内额定人员)。

●农艺(工程)师申报及评审标准

虽不具备规定学历要求,但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4年以上;或具备规定的学历,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3年以上,在达到正常晋升条件要求的同时,获得市厅级科学技术二等奖以上及相当奖励的等级内额定人员,可破格晋升中级农业专业技术资格。

(辽农[2008]103号、辽人[2007]38号)

3.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分为四个等级: 即主任(药、护、技)师,副主任(药、护、技)师,主治(管)医(药、护、技)师,医(药、护、技)师,医(药、护、技)士。

主任(药、护、技)师为正高级;副主任(药、护、技)师为副高级;主治(管)医(药、护、技)师为中级;医(药、护、技)师、医(药、护、技)士为初级。

主任(药、护、技)师、副主任(药、护、技)师,主治(管)医(药、护、技)师通过评审委员会评审取得。中级、初级需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

一、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

2、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二)申报人员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须符合下列学历和资历要求:

1、主任医(药、护、技)师与所申报专业相应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取得相应专业学士以上学位后,从事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工作不少于5年。

2、副主任医(药、护、技)师与所申报专业相应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取得相应专业学士以上学位后,从事主治(管)医(药、护、技)师工作不少于5年。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主治(管)医(药、护、技)师工作不少于2年。博士后人员。

3、主治(管)医(药、护、技)师取得与申报专业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取得与所申报专业相应专业专科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6年;取得与所申报专业相应专业本科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4年;取得与所申报专业相应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2年;取得与所申报专业相应专业博士学位者。4、2002年至2008年通过省内“双四”考试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1)取得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承认的本科及本科以上正规学历,并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全国(含达到省线)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主治(管)医(药、护、技)师满5年,可按正常申报的相应条件申报上一级专业技术资格。

(2)取得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承认的专科及专科以上正规学历,并参加全国卫生专业资格考试取得全国(含达到省线)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可按照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破格申报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破格条件的通知》辽人发{1998}13号是规定的破格条件申报上一级专业技术资格,任下一级资格时间从取得全国(含达到省线)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时间算起。

(3)只参加省内“双四”考试取得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者,如再申报上一级专业技术资格,按照破格条件申报,同时具备下一级专业技术资格时间满7年。

40(4)破格申报正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

破格申报正高级职务必须具备下列五项条件中的三项:

1、在预防、诊断、治疗疾病中有独到之处或能够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并在实际工作中应用,经评委会同行专家鉴定达到本专业国内先进水平。

2、国家二等奖以上,省部级一等奖,项目的主要贡献者或国家级科研课题负责人。

3、单位聘任期满考核或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优秀,其业绩经省直厅局,市人事(干部)部门复核认可者;或在医疗卫生工作中成绩卓著,获全国优秀卫生工作者,劳动模范称号。

4、在国际或国家级专业学术刊物,学术会议(必须属于中华医学会包括分科学会主办的学术会议)上发表过不少于5篇有价值的本专业学术论文。

5、正式公开出版由本人撰写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有学术价值的二年以上专著或译著。

(5)破格申报副高级职务必须具备下列五项条件中的在项:

1、在预防、诊断、治疗疾病中有较强的能力或能够引进国空先进技术,并在实际工作中应用,经评委会同行专家鉴定达到本专业省内先进水平。

2、国家级三等奖以上,省部级二等奖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贡献者,或市级科研课题负责人。

3、单位聘任期满考核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优秀,其业绩经各

市或省直厅人事(干部)部门复核认可者;或在医疗卫生工作中成绩较突出,获省(部)级优秀卫生工作者,劳动模范称号。

4、在国际或国家级专业学术刊物学术会议上发表过不少于三篇有学术价值的本专业学术论文。

5、正式出版由本人拟定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有学术价值的专著或译著。

二、直接申报或直接认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在国外取得学士以上学位,并在国外进行过1年以上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人员,来辽宁工作需要评定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可不受原有专业技术资格和任职年限的限制,根据本人条件,直接申报参加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外语和计算机免试;对急需引进的国内外优秀人才,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政府人事部门按照职能权限可根据引进人才的条件直接认定相应级别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

符合直接认定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需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报卷,要求提供有关材料。留学归国人员要提供我国驻外使馆教育处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在国外取得相应学位人员要提供教育部开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证明;在国外人从事科研和学术交流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

三、申报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报评材料要求

(一)申报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材料须按规定的评审档案目录依次装订成卷。

(二)申报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卷内材料包括:《辽宁省专业技术报评推荐表》、《辽宁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报评登记表》各1份,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外语,计算机合格证书,继续医学教育合格证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获奖证书,科研课题任务书或合同书审批件的复印件,发表文期刊封面,版权页(印有期刊主管单位,主办单位,编辑,中国标准刊号和出版时间等),目录,文章内容复印件(著作提供著作的封面,书号,目录复印件),200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材料。申报护理专业要提供护士执业证书复印件,申报主任医师和副主任医师要提供与报评专业相对应类别的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其中报考附表2西医系列代码为01-

41、44-46和74的专业必须具有“临床”类别医师资格证书;报考附表2中医和中西医结合系列代码为01-59的专业必须具有“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证书。

(三)申报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卷外材料包括:《辽宁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报评登记表》1份,(破格人员一式3份),《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一式3份,提供本人近5年内病志材料3份。

(辽卫函字[2008]142号)

4高等学校教师

一、教学工作量

1、晋升教师职务,任现职期间本科院校教师年均授课时数原则在140学时以上,其中师范院校教师年均授课时数在160学时以上;专科学校教师年均授课时数在180学时以上。

2、晋升讲师职务应独立、系统地担任过一门以上(含一门)课程的讲授工作;晋升副教授、教授职务应独立、系统地担任过一门主干基础课或两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其中一门为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

3、各类学校中基础课、公共课教师年均授课时应略高于其他教师;以科学研究、科技成果推广、生产经营工作为主或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师在授课时数、授课门数上可降低要求,但不能低于规定课时数的三分之一。

二、学位、资历、进修

1、考核确定助教职务,获硕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获双学士学位,或获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一年以上;考核确定讲师职务,获博士学位、或获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三年以上。

2、晋升讲师职务,应区别不同情况参加教育理论培训、助教进修班学习或学习过硕士研究生学位主要课程。没有学士学位的应担任助教职务五年以上;获学士学位的应担任助教职务四年以上;获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应担任助教职务三年以上;获硕士学位的应担任助教职务二年以上。

晋升副教授职务,应参加经省以上教育部门批准举办的骨干教师进修班学习结业或学习过博士学位的主要课程。没有硕士学

位的应担任讲师职务六年以上;获硕士学位的应担任讲师职务五年以上;获博士学位的应担任讲师职务二年以上。

晋升教授职务,应参加过作为国内访问学者及相应水平的研讨班、讲习班进修。没有博士学位的应担任副教授职务七年以上;获博士学位的应担任副教授职务五年以上。没有教师职务任职资历一般不能评定教授职务。

3、专业技术人员到高等学校任教,经过一年以上的考察试用,评定相应级别的教师职务不受初定教师职务学位、资历条件的限制。

4、不同类型学校、承担不同学科教学任务教师评定教师职务,在学位上可以有不同的要求。地处偏远地区的学校及特殊专业的教师没有学士学位的,应经过三年以上的见习考察,并经过学士学位主要课程考试合格的,方可确定助教职务。

三、学术水平

1、讲师

掌握本专业所必须的知识,有一定的科研能力,教学思想、观点正确,教学效果优良。善于教书育人。

2、副教授

(1)对本门学科具有系统而坚实的理论基础,能及时掌握学科前沿的状况;具有扎实的教育科学理论的基础知识;改革教学方法,教学质量高,能体现较高的学术水平;善于寓思想教育于学科教学中,结合教学工作对学生进行专业思想教育;具有指

导青年教师和硕士研究生的能力。

(2)社会科学学科教师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过两篇有独到见解的学术论文或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过五篇有价值的学术论文、译文或公开出版过专著、译著或本人主持编写的教材(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十万字)。

(3)自然科学学科教师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过一篇质量较高的学术论文或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三篇有价值的学术论文、译文或公开出版过有较高水平的专著、译著、本人主持编写的教材、教学参考书(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五万字)。

(4)师范院校、专科学校及基础课、公共课教师应具有较高的课堂教学艺术,形成富有成效的教学方法。但在发表论文刊物级别及篇数、在著述字数上可适当降低要求。社会科学学科教师可减少论文一至二篇,减少著述字数二至三万字;自然科学学科教师可减少论文一篇,减少著述字数二万字。

(5)获国家三等、省部级二等以上奖励,或本人科研成果获技术转让费五万元以上,或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取得经济效益三十万元以上,或在技术开发、技术推广中取得经济效益五十万元以上,可替代论文及出版物的要求。

3、教授

(1)对本门学科具有具有广博、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基础,能及时掌握本门学科国内外发展动态,在本学科有一定声誉或影响,形成独到的教育思想和教学艺术特色。

46(2)具有提出专业研究方向或开拓新领域的能力;具有指导年轻教师、指导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生的能力;主持或直接指导完成过具有重大学术技术意义的研究课题或攻关项目。

(3)公开发表过具有国际水平或国内领先水平的学术论文,公开出版过有较高学术价值、有创新论著。社会科学学科教师要求发表上述水平论文两篇、公开出版上述水平论著一部(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十万字)或主持编写过有独到学术见解通用教材一部(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五万字);自然科学学科教师发表上述水平论文三篇或公开出版上述水平专著一部。公共课、专科学校教师论文数量可减少一篇。

(4)获国家二等或省部一等以上奖励,或本人科研成果获技术转让费十万元以上,或科技成果经推广和取得经济效益五十万元以上,或在技术开发、技术推广中取得经济效益百万元以上,可替代对论文及出版物的要求。

四、实践能力

1、讲师

掌握本专业必需的实践技能,胜任所教课程各实践环节教学工作具有解决本专业领域生产、社会生活中实际问题的能力。文科教师应独立地开展调研工作,理科教师应具有较好的实验动手能力。理工、农林、医药、财经、外语等专业课教师在实践技能上应达到本专业相同级别技术人员(如工程师、农艺师、主治医<药>师、经济<会计、统计>师、翻译等)的技术水平和业务水平。

公共课教师能了解所教学生所学专业的基本知识,基础课教师掌握学生所学与所教课程相关的后继课基本内容。

2、副教授

具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能解决本专业领域里经济建设及社会发展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或在实验室建设、实验教材建设工作方面有较大贡献或在新技术引进、开发、推广、社会服务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教授

具有丰富的的实践经验,能主持和指导研究解决经济建设及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或在学校建设、学校管理方面具有组织领导能力或有重大的发明创造,对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作出较大贡献。

(五)外语要求

参加相应级别外语考试,成绩合格。

五、破格条件

(一)破格申报教授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三项:

1、教书育人成绩卓著,获全国优秀老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或连续三年年度考核评价结果优秀。

2、国家优秀教学成果奖的主要贡献者。

3、在国际专业学术会议或国家级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不少于五篇本专业有价值的学术论文。

4、正式公开出版由本人撰写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有学

术价值的两本以上专著或译著。

5、在科学技术工作中有创造性成果,为国家级二等以上,省(部)级一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贡献者。

6、在国家重点科研项目、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重大技术引进项目中主持解决了关键性的理论或技术难题,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在重大技术推广中取得了特别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破格申报副教授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三项:

1、教书育人成绩突出,获省(部)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或连续三年年度考核评价结果优秀。

2、省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贡献者。

3、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有三篇以上有价值的学术论文。

4、正式出版、独立完成专著,或正式出版、主编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著述、教材(本人撰写十万字以上)。

5、在科学研究或技术革新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获国家三等奖或省(部)级二等奖以上奖励。

6、在省(部)级以上重点科研项目、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重大技术改选项目、重大技术引进项目中,解决了关键性问题或在科学实验、科技开发、技术成果推广中成绩特别突出,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辽职改办字[1993]11号)

5.中等职业学校教师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分为5个等级。分别为教授研究员级高级讲师、高级讲师、讲师、助理讲师和教员。通过评审获得资格。

一、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要求

1、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要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职业教育,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勇于创新,学风端正。

2、下列情况均不能确定和晋升教师职务

在思想品德方面犯有严重错误者;职业道德较差,不能为人师表,在校内或社会上影响较坏,无明显悔改者;因违反党纪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或工作严重失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或经济损失,受到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处分未满一年者;在教师职务评聘中弄虚作假者;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二、学历、资历

普通院校全日制毕业生通过考核确定教师职务。获得学士学位一年,从事本专业教学工作一年可确定为助理讲师职务;获得硕士学位累计从事本专业教学工作三年,可确定为讲师职务;获得博士学位可确定为讲师职务。

上一篇:母婴店营运手册下一篇:中国城镇化的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