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服务许可申办告知书

2024-12-02

餐饮服务许可申办告知书(共9篇)

1.餐饮服务许可申办告知书 篇一

餐饮服务许可证申请资料一次性告知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你单位提出的餐饮服务行政许可申请一次性告知如下:

一、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所需提交申报资料要求:

(一)申报资料

1、餐饮服务许可申请书(申请人一栏填写工商核准名称);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预先核准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4、符合相关规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证明资料;

5、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明;

6、餐饮服务场所合法使用的有关证明材料(如房屋所有权证或租赁协议等);

7、餐饮服务场所和设备布局、加工流程、卫生设施等示意图及说明;

8、保证食品安全的管理组织与规章制度(如食品采购查验制度、场所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设施设备卫生管理制度、清洗消毒管理制度、人员卫生管理制度、人员培训管理制度、加工操作管理制度、投诉管理制度等。);

9、设置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岗位及人员的证明材料;

10、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11、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

12、不属于被限定人员的说明资料;

13、监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二)特大型餐馆、大型餐馆,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供餐人数500人以上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中央厨房,连锁经营餐饮服务企业总部,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1、设置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岗位及人员的证明资料;

2、关键环节食品加工操作规程(包括但不仅限于食品和食品原料验收操作规程、食品贮存操作规程、食品加工操作规程、食品添加剂贮存使用操作规程、专间操作规程、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处理规程);

3、落实食品添加剂“五专两公开”(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公开承诺和公开食品添加剂使用名单)管理的相关制度;

4、餐厨废弃物管理制度和处理设施设备一览表;

5、食物留样管理制度,留样设施设备、留样标签和留样台账式样;

6、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或办法(包括事故报告、现场控制、人员救治等)。

(三)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还需按以下要求提交资料:

1、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产品包装材料证明;

2、与实际产品内容相符合的标识说明样张;

3、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符合配送要求的设施设备有关资料(运输车辆、运输容器等);

4、开展食品及环节表面菌落总数和致病菌检验设施设备一览表。

(四)资料要求:

以上资料应为A4纸;所有资料均应逐页加盖企业红色印章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亲笔签名;在提交资料之前,请按照申报资料顺序进行装订,做到资料整洁美观。

三、办理程序:

1、资料审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者在3天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全部内容)。

2、现场审核(现场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整改)。

3、审批。

4、发证(本局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办理时限:

受理后30个工作日做出许可答复(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或者经批准延长的,所需期限将另行告知)。

五、联系电话:7324836(审批科)、7324836(窗口)

六、特别提示:

1、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的,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行政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行政许可申请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2、场所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米以上。布局基本合理,厨房墙裙浅色瓷砖1.5米以上,地面平整,上、下水畅通。内外环境整洁有序,防蝇、防虫、防尘、防鼠、防潮设施齐全,餐厨废弃物桶加盖;

3、从业人员必须全部持有效健康证,个人卫生良好,工作时穿戴整洁工作衣帽;

4、粗加工操作场所分别设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3类食品原料的清洗水池,水池数量或容量与加工食品的数量相适应,各类水池有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5、有满足需要的餐用具清洗消毒设施和保洁柜;有专用冷藏设备,数量和结构能使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分开存放,有明显区分标识;

6、原料、半成品、成品存放区域分开设置,并有明显标识;

7、建立食品及食品原料采购、加工、储存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索证索票真实,台账记录清楚;

8、对于首次现场核查不符合要求的,核查人员可制作出具《整改通知书》,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后,可申请重新核查,经再次核查仍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逾期未申请重新核查申请的,需重新提出餐饮服务许可申请;

9、餐饮服务经营者需要延续《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有关部门书面提出延续申请。逾期提出延续申请的,应当重新申请办理许可证;

10、按照《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规定,职业学校、普通中等学校、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的食堂不得制售冷荤凉菜;

11、餐饮服务单位必须悬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公示牌》及食品安全相关制度(阳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制作);

12、阳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广大餐饮服务单位敬告:本局从未授权或委托他人(公司)从事《餐饮服务申请》资料代办、咨询、装订等业务。

2.深圳市交通局行政许可告知书 篇二

(从事道路运输站(场)经营)

一、为降低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的风险,减少申请人不必要的损失,本行政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二、申请人在申请本项行政许可时尚未按本实施办法的规定聘用有关人员的,申请人如向本行政许可机关承诺在取得(从事道路运输站(场)经营)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后一定期限内(不超过6个月),保证按本实施办法的规定聘用人员,并向我局签署和提交下列承诺书,在申请人的其他条件符合本实施办法规定的情况下,我局可以批准其行政许可申请,并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三、我局在此声明:我局按照上述第二条的规定批准行政许可申请,只是为了便于申请人可进一步办理准备从事本行政许可事项下的经营活动的有关事宜,申请人在兑现承诺并取得我局书面核准之后,才具备开展本行政许可事项下的经营活动的资格;否则,我局有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申请人的承诺对申请人予以查处。

四、申请人在按照上述第二条规定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后,只要全面履行承诺,我局在收到申请人核准申请书后7个工作日内签发准许申请人正式开展本行政许可事项下经营活动的核准书。但如申请人履行承诺的行为达不到本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规定的条件,我局有权依法撤销已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

深圳市交通局

申请人承诺书

(从事道路运输站(场)经营)

深圳市交通局:

鉴于本申请人(承诺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在申请从事道路运输站(场)经营的行政许可时,尚不完全具备取得该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申请人为了先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以办理从事本许可事项经营的其他有关手续,谨在此作出以下承诺:

一、关于专业人员、管理人员的聘用

申请人在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之日起 天内,根据《从事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要求聘用有关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具体承诺附页填写;如已根据该实施办法的规定聘用有关人员,应在此注明。

二、关于申请材料的补报

申请人承诺在聘用有关人员后 个工作日内,补报符合《从事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规定的申请材料,申请核准申请人已具备开展本行政许可事项下的经营活动的资格。

申请人同意:行政许可决定机关向申请人作出的上述书面核准文件,是构成本行政许可事项行政许可决定的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且只有在取得该核准文件后,申请人已取得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才开始发生效力,申请人才具备从事本行政许可事项下经营活动的完整资格。为此,申请人保证:在未获得书面核准的情况下,申请人不从事本行政许可事项下的经营活动。

三、关于法律责任

申请人如不履行上述承诺或者履行行为不符合《从事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的规定,行政许可决定机关有权撤销已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果本申请人在未获得行政许可决定机关核准的情况下已从事本行政许可事项下的经营活动,行政许可决定机关可按无证经营予以处罚。

谨此承诺。

承诺人(申请人):

3.餐饮服务许可申办告知书 篇三

一、所需材料(一式两份)

1、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所有从业人员健康证复印件;

3、公共场所平面布局示意图;

4、工商局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所属工商所办理);

5、房屋租赁合同或商品房购买合同复印件;

6、法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复印件(女45岁以上、男50岁以上,鄂市户口无需办理);

7、环保前置审批表(KTV、中小型洗浴必办);

8、现场验收表。

二、硬件设施要求

1、小淋浴

(1)地面、墙壁瓷砖化、顶棚铝塑吊顶;(2)给排水设施;(3)机械通风设施;

(4)顾客更衣柜。

2、浴场

(1)拖鞋回收桶;(2)拖鞋消毒箱;(3)双开门臭氧消毒柜;(4)通风设施;(5)布草洗消间;洗消间面积大于3㎡;有给排水设施;地面、墙壁瓷砖化、顶棚铝塑吊顶;不锈钢两联池(机洗不用);通风设施、紫外线空气消毒灯;

(6)梳子消毒盒,保洁盒;(7)浴区入口有“皮肤病、性病患者严禁入内”标识;(8)更衣室配备密闭更衣柜、鞋架等更衣设施;(9)鞋房有机械通风设施(10)卫生间。

3、足疗会所

(1)果盘间:不小于8平方米;地面、墙壁瓷砖化、顶棚铝塑吊顶;设预进间,内设流动洗手设施,感应水龙头、更衣柜;不锈钢封闭式操作台、专用刀具、案板;保洁柜、冷藏设施;紫外线消毒灯30W(垂直距离操作台1.5米);温度计。

(2)饮具洗消间:3平方米以上;给排水设施;地面墙壁瓷砖化,顶棚铝塑吊顶;不锈钢两联池;双开门消毒柜;

(3)布草洗消间:3平方米以上;给排水设施;地面墙壁瓷砖化,铝塑板吊顶;不锈钢两联池;双开门臭氧消毒柜;

(4)公共卫生间:上下水设施;男女分设;蹲便器;感应式或脚踏式冲水设施;独立通风设施;每个厕门设挂物钩。盥洗室:上下水设施,平面镜,烘手机。(5)通风设施。

申请人: 告知人: 电话: 2217863 年 月 日

备注:本告知书一式两联,一联存办证档案,二联交申请人

文化娱乐场所办理“卫生许可证”一次性告知书

一、所需材料(一式两份)

1、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所有从业人员健康证复印件;

3、公共场所平面布局示意图;

4、工商局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所属工商所办理);

5、房屋租赁合同或商品房购买合同复印件;

6、法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复印件(女45岁以上、男50岁以上,鄂市户口无需办理);

7、环保前置 审批表(KTV、中小型洗浴必办);

8、现场验收表。

二、硬件设施

1、洗消间(1)地面、墙壁瓷砖化、顶棚铝塑吊顶;(2)上下水设施;(3)不锈钢两联池;(4)双开门消毒柜;(5)保洁柜。

2、果盘间

(1)不小于8平方米。

(2)地面、墙壁瓷砖化、顶棚铝塑吊顶;

(3)设预进间,内设流动洗手设施,感应式水龙头、更衣柜;(4)不锈钢封闭式操作台、专用刀具、案板;(5)保洁柜、冷藏设施;

(6)紫外线消毒灯(垂直距离操作台1.5米);(7)温度计。

3、场所内有机械通风设施

4、禁烟标识

5、专用吸烟室(区),并安装机械通风设施。

申请人: 告知人: 咨询电话:2217863

年 月 日

备注:本告知书一式两联,一联存办证档案,二联交申请人

商场书店办理“卫生许可证”一次性告知书

一、所需材料(一式两份)

1、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所有从业人员健康证复印件;

3、公共场所平面布局示意图;

4、工商局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所属工商所办理);

5、房屋租赁合同或商品房购买合同复印件;

6、法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复印件(女45岁以上、男50岁以上,鄂市户口无需办理);

7、环保前置审批表(KTV、中小型洗浴必办);

8、现场验收表。

二、硬件设施要求

1、设置足够的换气、通风、采光设施;

2、公共卫生间:地面墙壁防潮防水、水冲式蹲坑、上下水设施、通风设施纸巾纸篓、厕门挂物钩;

3、独立洗消间:3㎡以上、上下水设施、地面、墙壁瓷砖化、顶棚铝塑吊顶;不锈钢三联池;

4、公共盥洗室:给排水设施、感应式水龙头、面盆、平面镜;烘手器或干手纸巾;

5、储藏室;

6、员工更衣柜(室);

7、防蝇尘设施,每个窗户设窗纱;

8、大型商场门口安装风幕机;

9、设足够数量垃圾桶。

10、货架离地离墙,库房门设挡鼠板。

申请人: 告知人: 电话: 2217863

年 月 日

4.餐饮服务许可申办告知书 篇四

(1)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原件);

(2)施工许可申请人核准表(原件)(附:营业执照或机关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

(3)建设项目报建表、立项批文或立项登记备案;

(4)银行出具资金证明(原件)、无拖欠工程款证明(原件)、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原件);

(5)用地批准手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排水许可、开工报告(原件);

(6)地质勘察审查合格书、报告书、备案表;

(7)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报告书、备案表、建筑节能审查备案表;

(8)消防、人防、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涉外审查意见书;

(9)施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备案回执单、施工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执业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件、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名单(原件)、农民工工资保证函(外地企业出具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发票);

(10)监理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原件)、监理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总监任命书(原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监理人员花名册(原件)、工程监理廉政责任书(原件);

(11)施工组织设计(监理单位审查并签署意见、盖章)(原件);

(12)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安全监察登记、安全措施备案手续;

(13)新材基金缴费凭证、散装水泥缴费凭证;

(14)流动人口计生管理责任状(原件);

(15)对提交的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并对其负责的承诺书(原件)。备注:

1、所有复印件必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原件核对;材料齐全并

按上述顺序整理方可申请施工许可,否则不予收件。

2、申请人保证提供资料证件的内容、签章、签名真实合法有效,否则申请人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申请单位:荔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申请人签名:经办人签名:

5.法律服务风险告知书 篇五

法律服务风险告知书

为了充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便于当事人谨慎地选择诉讼手段,降低诉讼成本,减轻当事人的诉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现将诉讼的风险告知如下:

1、诉讼请求不当的风险。诉讼请求不完全,将导致未请求的部分得不到审理,诉讼请求过高的部分不予支持。诉讼请求的增加、变更或提出反诉,应在举证期限内提出,逾期则不予审理。

2、不按时交纳诉讼费用的风险。原告起诉、增加诉讼请求或被告反诉,当事人的申请诉讼保全,不按时交纳费用,将导致不予审理或不予财产保全。当事人如确定的诉讼标的金额过高,未得到支持的部分费用应自行承担。

3、送达不能的风险。因原告提供的被告地址不符或不详导致法院无法送达起诉状副本和法律文书,应当公告,原告拒绝支付公告费用的,原告将承担不利、被视为撤诉甚至败诉的风险。

4、诉讼时效超期或中断待定的风险。当事人自认诉讼时效未超期或时效中断,可能因时效问题败诉。

5、超时提供证据的风险。超过举证时限提供证据的,对方当事人不同意质证的,举证方应承担所主张事实不能认定、甚至败诉的后果。

6、不能充分提供证据的风险。原告起诉或被告反诉,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反驳对方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甚至败诉的后果。

7、不能提供原始证据的风险。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原物,若证据系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区),还应履行相应的证明手续,否则将导致证据无效的后果。提供证人证言的,证人须亲自出庭作证(除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五种情形外),否则将导致证人证言不予采信的后果。

8、申请评估、鉴定的风险。申请评估、鉴定的当事人不按举证通知书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或不预交评估、鉴定费用或不提供相关材料的将承担不利或败诉的后果。

9、开庭不按时出庭的风险。不按时参加法庭审理活动的,原告承担起诉被视为撤诉的后果,被告承担缺席审理、举证不能的后果。

10、申请法院调查收取证据的风险。申请法院调查收取证据的各方当事人,不按举证通知书的要求,不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的,或经申请法院调取的证据,不能证明申请人的主张的,将承担不利或败诉的后果。

11、一方下落不明的诉讼风险。一方下落不明,将导致审理时间长,不能尽快结案的风险,还可能导致因无法当庭质证难以查清的事实,甚至原告诉讼请求无法支持的风险,一方下落不明,有可能导致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风险,又要承担诉讼费用的风险。

6.餐饮服务许可申办告知书 篇六

各餐饮服务单位:

今年,县上决定用三年时间,将××创建成为国家卫生县城,2018年我县还要接受省级卫生县城复查验收。“创卫”,是为人民谋福祉、打造优美宜居环境的重大举措,每一个单位、每一个公民都应该为创建优美环境履职尽责,餐饮服务单位是创卫检查的重点之一,做好创卫工作责无旁贷!

为做好“创卫”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卫生县城工作考评细则》、《××县省级卫生县城复查暨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文件要求,餐饮服务单位需要做到:

一、店堂整洁卫生。城区餐饮服务单位禁止使用燃煤;生产经营场所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各类货物分类有序摆放,墙面地面无污渍,无杂物;不提供餐纸或者摆放足够的纸篓并及时清扫,避免用餐后餐纸形成“白色垃圾”遍地,污染环境;做好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

二、硬件设备到位。食品加工场所冷藏设施、消毒设施运转正常;食品加工专间(如凉菜间、粗加工间、消毒间等)按规范设置;“三防”设施完整齐全,及时更换破损的玻璃、纱门纱窗、防鼠网。

三、亮证亮照经营。《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备案证》)要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食品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并能接受随时查验;“五病”人员必须调离岗位。

2源及餐厨废弃物去向标示明确。

五、做好索证台账完整。严格执行食品原料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建立了进货台帐,并记录完整。

六、保障食品安全。保证店堂内无过期食品、腐败变质食品、有毒有害食品;严格食品添加剂的管理和使用,杜绝非法添加或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发生;严格餐厨废弃物管理,餐厨废弃物按要求与回收单位或个人签订协议并建立处置台账。

以上承诺一式两份,一份报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备案,一份自存并按承诺要求逐项落实,确保在××县的创卫工作中不拖后腿。

承诺单位:

负责人:(签章)

7.餐饮服务许可申办告知书 篇七

(一)特大型餐馆[指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3000㎡以上(不含3000㎡),或者就餐座位数在1000座以上(不含1000座)的餐馆。]、连锁经营餐饮服务单位的总部、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供餐人数3000人以上的集体食堂以及承担重大活动接待任务的餐饮服务单位应当设置独立的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必须配备4名以上具备中级食品安全管理员资格的工作人员,部门负责人应当为专职的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

(二)大型餐馆指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500~3000㎡(不含500㎡,含3000㎡),或者就餐座位数在250~1000座(不含250座,含1000座)的餐馆。],供餐人数500人以上、3000人以下的学校食堂(含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托幼机构食堂),就餐人数在500人以上、3000人以下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食堂应当配备3名以上专职的中级食品安全管理员。

(三)中型餐馆[指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150~500㎡(不含150㎡,含500㎡),或者就餐座位数在75~250座(不含75座,含250座)的餐馆。],供餐人数500人以下的学校食堂(含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托幼机构食堂),就餐人数在500人以下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食堂应当配备2名以上专职的中级食品安全管理员。

(四)小型餐馆[指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150㎡以下(含150㎡),或者就餐座位数在75人以下(含75座)以下的餐馆。]、快餐店、小吃店和饮品店等餐饮服务单位,必须配备至少1名以上初级专(兼)食品安全管理员。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不得同时在2家以上餐饮服务单位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六)餐饮服务提供者依照规定配备符合要求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后,方可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办理餐饮服务许可事项。

配备食品安全员是餐饮服务单位申办餐饮服务许可的必备条件之一,对不按要求进行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并及时申办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服务单位,白云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目前我区辖内经白云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提交申请资料,通过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批准的具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共有三家,分别是:白云区劳动就业训练中心、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白云区饮食行业商会。三家培训机构将在村居设点,送教上门,现场报名。各餐饮服务单位也可自行选择到以上三家培训机构上午报名点报名培训。

报名方式: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面复印,A4纸),大1寸彩色免冠近照2张,到培训机构现场报名。

各培训机构地址、联系方式及交通情况

白云区劳动就业训练中心

(一)报名地点:白云区景云路22号一楼广州市人力资源市场白云分市场6-8号窗

(二)培训地点:白云区景云路22号白云劳动大厦副楼五楼503室

(三)电话:26092195,26090153、26092070、26090065

(四)联系人:李老师、毛老师

(五)报名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四:08:30-12:00 14:00-17:30;

星期五:08:30-12:00

(六)交通指南:乘坐公共汽车:66、76、76A、543、544、546、547、706、805、810、810A、864、大学城1线,柯子岭站下车即到;24、32、38、46、60、63、175、179、189、199、210、241、257、265、298、540广园客运站下车,步行5分钟即到

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

(一)报名地点:白云区机场路290号民航广州医院住院部401房

(二)培训地点:同上

(三)电话:86124538,*** 传真:86135239

(四)联系人:陈俊洪

(五)报名时间:每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7:30

(六)交通指南:

1.地铁:地铁2号线“白云公园站”A出口向西步行10分钟即到民航广州医院

2.公共汽车:乘坐244、251、254、268、280、298、32、424、510、511、523、58、807、810、866在“岗贝路口站”下车步行2分钟即到民航广州医院

白云区饮食行业商会

(一)报名地点及交通指南:

1、白云区大金钟路长安南街15号4楼白云区饮食行业商会:

乘坐公共汽车38、127、223、245、265、841、891、52在“大金钟路站”下车,步行3分钟即到白云区饮食行业商会

2、白云区广园中路218号5楼饮食行业商会:

乘坐公共汽车540、175、179、189、199、24、273、298、32、38、46、543、60、63、805、大学城1线、机场快线8号A线、空港快线4号、旅游3线在“广园客运站”下车步行3分钟即到白云区饮食行业商会

(二)培训地点:白云区广园中路218号5楼(白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宣传教育中心)

(三)电话:86282483、87271818、***

(四)联系人:庾小姐、薛小姐

8.餐饮服务许可申办告知书 篇八

申办《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

◆办事依据

劳动部、公安部、外交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颁发《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6)29号]

上海市劳动局关于印发《关于贯彻<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劳外发(1998)25号]

◆申办条件

1.身体健康,不患有精神病和麻风病、爱滋病、性病、开放性肺结核病等传染病,以及所从事的工作不能患有的疾病;

2.有确定的工作单位;

3.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需的专业技能和相适应的学历以及从事相应的工作两年以上的经历;

4.无犯罪记录;

5.持有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其他国际旅行证件;

6.男性一般18至60周岁;女性一般在18至55周岁;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材料

一、柜面申办《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携带材料:

1.填写正确的《外国人就业申请表》一份(可在网上下载);

2.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外商投资企业还需提供批准证书(复印件);

3.外国人履历证明(含最终学历和完整的经历,须中文打印,用人单位盖公章);

4.外国人任职的相关资格证明(此证明指有关机构出具的相关资格或技术技能证书,如无此证书,应由该外国人原工作过的单位出具从事与现聘用岗位工作相关的资历证明,或提供相关的学历证明);

5.本人的有效护照复印件。

二、网上申办《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

1.进入上海劳动和社会保障网(http://);

2.点击“网上办事”;

3.输入用户名、密码等信息登入系统;

4.选择点击相应的业务内容,即可在网上申请。

◆办事程序

1.用人单位应在拟聘用的外国人入境之前,先为其申请办理《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

2.用人单位按规定递交许可申请材料后,由受理部门开出《行政许可收受单》;

3.受理部门对所递交的许可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在15个工作日之内,告知用人单位是否予以行政许可;

4.予以行政许可的,受理部门通知用人单位具体的领证时间。

◆注意事项

1.用人单位的直接投资人或营业执照上指明的法定代表人,提供系投资人的证明材料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可不携带上述第4项材料)。

2.在用人单位担任副总经理以上职务的人员,提供董事会决议,不设董事会的,提供企业章程和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聘书(可不携带上述第4项材料)。

3.上述所提供的的材料如是外文的,均应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翻译件由用人单位盖公章。

4.持《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到被受权单位(上海市外经贸委62752200,或浦东新区外28282042)办理通知签证函。

5.《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自签发之日起六个月有效,过期不办有关手续的,许可证书自动失效。

◆收费标准

工本费人民币10元。

◆办理机构、地址、电话及时间

办理机构:上海市外国人就业中心(上海市台港澳人员就业中心)受理地址:吴淞路258号2楼邮编:200080 网址:http:// 咨询电话:12333 业务电话:63099595转

9.餐饮服务许可申办告知书 篇九

AB危化使告字„D‟E号

F

你单位

年 月

日提交的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G 及相关文件、材料收悉。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的规定,需补正以下材料: 一、二、三、四、五、特此告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发证机关或受理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补正告知书填写说明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中的英文字母分别表示为:

A—表示发证机关所属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字; B—表示发证机关所属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的代字; D—表示年份。如2013年受理,即填写“2013”; E—表示四位顺序号;

F—表示申请单位,填写申请单位的名称;

G—表示申请的类别(首次申请、变更申请、延期申请),选择性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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