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内控风险工作总结

2024-11-22

银行内控风险工作总结(12篇)

1.银行内控风险工作总结 篇一

内控提升品质

合规创造价值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 科技的进步,银行业务显现多元化的趋势,但近年来银行内部引发了许多案件,原因在于内控措施不完善,内部人员利用内控的漏洞实施了犯罪行为,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干扰了我国的经济秩序,于是加强银行的内控建设,防范内部人员的职务犯罪,成为了新时期的重要课题。

随着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科技的进步,银行业务日趋现代化、多样化、复杂化,近年来,由银行内部引发的案件屡见不鲜, 从案件的发生过程看,在内控制度执行过程中存在着诸多问题和漏洞。由此,加强银行业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又被提到新的高度。面对复杂的社会环境和激烈的同业竞争,如何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系统,并在实际工作中加以应用,是我们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下面笔者结合工作实际谈一些个人的看法。

一、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内控机制

内部控制要由事后补救转向事前、事中防范转变,必须建立健全一套科学的内控机制。一是完善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使之更全面系统并具有前瞻性,对内部控制制度要实行动态管理,根据不同时期、不同业务发展的需要不断改进和完善,使银行的各项业务自始至终处于内部控制制度的监督和控制下。二是完善岗位的设置和业务操作规程的设计,要明确每一个岗位的职责、权限,同时还要有一定的制约和控制措施,使每个员工、每项业务的办理都处在内控制度的监督和控制之下,尤其是每项业务都必须经过具有相互制约关系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控制环节才能办理,防止出现控制真空,产生风险。三是制度建设要跟上业务发展要求,防止出现空档。任何新业务的推出要体现“内控优先”原则。坚持实行制度在先、学习紧随其后、业务最后开办的模式,根据“授权有限、相互牵制”的原则,按照全面、具体、精炼、有针对性、便于操作的要求,不断完善内控制度。四是建立权利制约机制。要建立上下级和部门之间的授权授信和审批机制,在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岗位之间,根据不同的业务类别、职责、权限,设立不同的授权、授信和审批权限,相互制约和控制,强化整体控制能力。

二、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体系

完善的内控管理监督体系要从强化过程监控,突出内控重点,来切实防范风险。一是完善内控监督检查机制。内控监督机构人员应由熟悉业务、有责任心、作风正派的人员构成。在形式和实质上必须保持独立性和权威性。内控监督机构应对每个岗位、每个部门和各项业务实施全面监督及反馈,考虑到成本效益原则,检查覆盖率和检查频率,至少要涵盖主要业务和重要风险点。二是加大对内控管理的检查监督力度。针对各类案件正在朝向发案数量基层多、内外勾结作案多、作案手法方式多等特点,要在持续抓好常规检查的同时,积极开展各项专项检查、突击检查,特别要加大对重点环节、重要事项的监督检查,如授权管理、抹账管理、挂失管理、印押证管理、对账管理、印鉴卡管理、库房管理等主要风险环节。三是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监控手段。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特别是计算机在银行业务中应用的不断深入,为商业银行进行内部控制提供了新的武器。通过软件开发,将内部控制的一些规定编入程序,由软件

程序进行控制,可以起到人控、物控控不了的作用。如通过充分利用各种监管系统防范风险作用,可加强对交易、账户、资金流向的异常情况联动监测。通过对重要岗位实施电视监控和录像,可提高员工自觉执行制度的意识。

三、建立以人为本的内控文化

当前,由于社会各种思潮的影响,少数员工的思想发生了改变,其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产生了错位。银行作为一个高风险行业,更应高度关注此类变化。一是要加强员工的法制教育和警示教育。要有针对性地选择在押服刑人员对员工进行现身说法教育,触动职工心灵。二是通过开展谈心及座谈会的活动,对员工实行主人翁教育,促使员工树立合规意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内控执行中变被动执行为主动执行,真正达到强根固本的目的。三是要加强内控执行力建设。主要表现在:一方面信息传导要畅通,上级行下发的一些制度、办法,要第一时间传达到员工,而且要及时组织培训;另一方面规章制度贯彻落实要到位,不能出现执行层层递减的现象。四是加强重要岗位人员管理。对于重要岗位人员要严格履行排查制,不能为应付检查而走过场、流于形式,对思想、行为、周边环境发生异常的员工要密切予以关注,关键时候可采取一对一的帮助,要尽可能地将错误的思想苗头掐死在萌芽状态,同时,对重要岗位要切实执行岗位轮换制和强制休假制。

四、建立行之有效的内控管理考核激励机制

在银行管理中,除有效风险管理外,还有一个重点,便是有效激励管理。从对基层行和网点的调查情况来看,支行对网点、网点对柜员的工作考核基本上都与营销指标挂钩,对内控管理则普遍实行倒扣制,管理的效果未能在收入上体现出来,网点负责人、员工工作重心均放在经营方面,对管理工作往往满足于不出经济案件,从而导致违反制度、违章操作现象屡查屡犯。因此要在全行树立“管理出效益”理念,逐步建立和完善内控管理激励机制。一是要健全内控管理激励机制。可将基层行绩效收入一定比例与内控管理挂钩,上级行组建风险管理考核小组,每季组织对各支行内控管理状况进行量化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县行行长经营目标考核。二是要建立内控考核指标体系。根据上级行内控评价标准等内控管理规定,结合主要业务风险点,建立市行、支行、网点三层内控管理考核指标体系,确定每个指标的分值和扣分标准,保证量化考核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三是要建立违规必纠的处罚机制。建立对事不对人的处罚标准,在同一支行内实行统一标准。防止重检查轻整改,必须树立规章制度的权威,对于违反规定的要坚决按标准处罚,对屡查屡犯的应从重处罚,同时给予通报批评。

2.银行内控风险工作总结 篇二

一、银行会计内控的风险因素分析

(一) 银行的金融业务与会计内控制度的矛盾引发的风险因素

会计内部控制制度作为银行防范会计风险的首要措施, 会计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是银行会计内控风险的核心。目前, 我国银行的会计内控的主要因素之一是银行会计内控制度与日益发展和变化的金融业务之间的矛盾, 导致了会计内控制度不能或无法在银行内部严格实施, 会计内控制度无法实施直接导致了银行会计内控的风险隐患。例如银行的经营特点使内控制度中通常有相应的授权制度控制银行对一些大额现金和金融交易往来的控制, 避免发生较大金融风险, 导致银行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 通常银行的会计内控制度规定较大额的金融交易或大额现金交易必须由经理或主管级别或以上的岗位人员实施。然而, 如果主管或经理因公出差或因私外出, 一些必须为客户办理的大额业务却耽误不起, 许多银行为了解决这一矛盾, 通常采用主管或经理私下授权相应人员办理, 导致授权密码公开或违规操作的现象发生, 这种违规现象为银行会计内控埋下了较大的风险隐患[1]。

(二) 银行的会计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以及缺乏约束力导致的风险因素

会计基础工作是保证会计功能的基础保障, 会计基础工作的质量决定了会计工作的总体质量和会计工作的可信度。目前, 部分银行都缺乏符合自身经营状况和管理特点的会计内部控制制度, 银行会计核算流程和会计控制流程不够完善。会计信息监督机制的不健全, 导致了监管失位, 引发各种会计风险。银行会计信息社会监督机制的正常运行, 是国家有关会计法规制度贯彻落实、宏观会计管理的目标顺利实现的重要保证。尽管我国建立起了会计师注册制度和社会监督体系, 但实际工作中, 这些体系和监督程序的真正作用没有完全有效发挥。与此同时, 银行会计内部管理制度执行力度不够, 现阶段大多数银行没有重视银行会计内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形式主义较为严重。部分银行的领导层的权力过大, 严重影响会计内部管理制度的顺利实施。会计信息结果完全依照领导层的意志而银行会计内部管理制度的监督体系混乱。一般情况下银行对会计管理利用外部监督与内部监督相结合的机制, 但是由于监督的目标不准确, 仅仅是以平衡预算为目的。这种银行会计内控制度不完善的现象, 是银行会计内控的风险隐患之一[2]。

此外, 银行会计内控的风险因素还有银行会计内部控制制度落实不到位、实施不彻底, 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修订随意性较强, 同时内部控制制度跟不上新业务的发展等等因素也是银行会计内控中需要重点防范的风险因素。

二、银行会计内控的风险防范对策

(一) 健全银行会计内部控制制度

自从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 由于世界金融业的影响, 我国银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和国际金融形势下, 改革的势头和改革的力度不断增大。在此情况下, 我国银行业必须适时对会计内部控制制度进行改革和完善。只有不断健全的会计内部控制制度, 才能适应会计风险管控的要求, 才能适合我国金融发展的规律。此外, 针对传统银行会计内控制度中, 与现行经济发展和金融市场不能完全适应, 或阻碍经济发展的落后制度要适时更新, 要利用网络技术和非现场监管技术与时俱进地改善落后的内控制度。

(二) 提高银行会计的综合素养

会计人员作为银行会计内控的主体, 承担着主要会计工作, 会计人员的综合素养对银行会计内控制度的落实和会计内控风险的防范有重要作用。许多银行的会计人员在现有的人事体制下, 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积极性不高, 对内部控制制度的理解和落实情况不佳, 风险防范意识较差。因此提高银行会计的工作能力和专业水平以及职业道德对银行会计内控的风险防范有重要意义。银行会计人员应深入学习, 加强自身思想品德修养, 逐步完善自己的品行, 忠于职守, 坚持原则, 树立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的良好形象。银行应全面实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制度, 落实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制度, 加强银行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会计理论和实务教育两方面的内容。制定符合银行自身发展需要的人才管理机制。

(三) 建立完善的会计内部监督机制

银行要获得准确的财务数据, 就必须用严格的制度和规范来保证会计工作有序进行, 才能保证银行内部各项管理工作在科学的监管和合理的制度下进行。会计内部稽核制度和会计内部牵制制度是银行会计管理制度的重要形式。内部稽核制度是通过会计审核会计凭证和复核会计报表等方法审查和监督财务工作的进行。内部牵制制度通过财款分工处理, 钱账分管责任制度形成相互制约的机制, 有利于银行的财务科学管理, 避免滋生违法行为[3]。

三、结语

总之, 银行会计内控风险必然导致银行的经营管理风险, 严重情况下可能影响国家经济的稳定发展, 科学防范银行会计内控风险是银行经营管理的重要手段, 是促进银行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参考文献

[1]潘文君.如何强化银行会计内控风险管理[J].现代金融, 2012 (08) :37-38.

[2]柴丽娜.强化银行内控管理有效防范操作风险[J].中国总会计师, 2008 (09) :65-66.

3.银行内控风险工作总结 篇三

关键词:银行 ;财务制度; 内部管理; 创新突破

一、银行财务管理的内部控制认识

宏观上看,银行内部控制制度是银行财务风险管理的决定者。内部控制制度具有银行财务部门的报告程序、会计核算以及监督审核的多种职能,在银行加强内部控制建设过程中内占据重要地位。据调查,我国大部分中小银行缺乏银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导致财务信息不对称、内部控制失效及权力过度的集中等现象,给银行造成严重的干扰。

目前,我国很多民营银行以及中小型银行均停留在传统的财务管理体系上,据调查,财务部门大部分工作人员认为银行的资金根本不存在什么风险,这充分说明了财务人员没有较强的风险意识,加上财务部门政策缺乏科学性、财政资金结构管理不合理以及财政内部财政关系不融洽,均是造成银行财务风险的主要原因等。

二、银行内部控制制度对财务风险管理的作用

财务风险主要是指银行在整个发展的过程中的财务活动由于某种原因导致银行亏损的可能。造成银行风险的因素主要是客观因素与人为因素等。银行的财务管理人员的工作意识及能力的高低直接影响着银行的经济发展,因此,加强财务管理工作人员的财务管理风险意识十分重要。

强化银行高层主管的风险意识。银行高管是银行的管理者,必须具有较强的财务风险意识,并进行自上而下的风险管理文化知识传递,促进银行的可持续发展。

强化经营管理者的风险意识。银行内部的经营层必须具备多元化经营分散风险的方式,以此提高银行经营者工作运营的管理能力,同时增强银行抵抗财务风险的能力,为银行财务管理正常进行提供良好的保证。

除此之外,还有多种财务风险管理工具。银行风险管理工具的合理应用要求银行内部控制必须加强银行制度、工作人员以及工作流程等方面的管理和规范,促使银行内部控制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银行内部控制能够有效的控制银行分部的管理。银行利用内部控制对分部的财务信息、资金管理以及财务分配等方面进行规范,减少银行财务风险的发生。

强化银行财务部门工作人员的风险意识。银行财务部门的工作人员是一个银行内部的领导者,财务人员工作能力的高低对银行的发展、运行起着决定性作用,因此,必须制定相应的内部控制机制,来加强银行财务部门工作人员的风险意识,确保银行能够持久的运营下去,取得更好的经济效益。

三、银行内部控制如何有效科学的设置

银行内部控制主要通过对现金流量编制预算、现金流通数量来了解银行的资金输出量的,或者通过筹集资金,资金回收等一系列资金活动来实现银行内部控制对银行内部的资金流通、资金使用的决策以及执行等各个环节进行监督、规范的,确保银行内部财务部门的资金能够进行安全流通。此外,还需加强银行的成本目标的管理,并对资金量预算等多方面对银行进行银行内部控制,运用预算执行的情况发现银行内部控制与银行财务风险管理目标之间的区别,进行分析制定相应解决措施,以确保银行财务全面预算的严格性。

银行内部控制机制逐渐完善。银行均是存在于某种特定的控制环境内,因此,银行内部控制机制的完善有利于银行的发展。建立和完善银行内部的科学化管理体系控制体系,用来优化银行目标管理与银行财务风险之间的关系,是银行财务风险管理持续走科学发展观的道路。

银行财务风险管理工具多样化。目前,部分银行均是通过内部控制来规范银行的财务风险管理工具使用,比如,某些民营银行在贸易中产生大量支付资金,为了避免对银行造成一定的资金损失,可采取分期付款来降低银行财务风险。

四、加强银行内部审计的有效策略和重大意义

银行财务管理在很大程度上需要借助内部审计工作的力量。因此,如何使审计工作在银行财务管理中发挥作用,是我们应当着重考虑的问题。

将内部审计写入企业文化,使其具备一定高度。银行内部审计是银行内部的一种经济监督方式,具有积极可行的现实价值,职能加强,不能削弱。因此,银行内部应当将内部审计制度落实在企业文化之中,使其具备一定高度,在银行发展过程中发挥出总括性的指导作用。这样,银行的工作人员就会对审计工作有一个全新的认识,并努力执行好各项内部审计制度,大力配合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在实际工作中,领导可以采取召集讨论会或个别谈话的方式,分析当前银行内部审计工作的形势,使工作人员发表对内部审计工作的看法和意见,以便及时改变思路,确保审计工作的全面落实。

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素质,确保审计工作良性开展。内部审计工作不是一项单纯的机械性的工作,其融合了很多领域的技能,比如财务、会计、职业道德理论、法律、金融等方面的知识;同时也要求审计人员具备一定的沟通、管理、组织能力等。因此,如今的经济发展形势下,银行内部审计工作人员要具备较为全面的知识储备,以顺利应对财务管理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准。

在实际工作中,银行可以也可适时组织培训,对更新的相关知识进行学习,用知识武装本领,用知识指导业务。同时,应当定期组织内审人员观看相关廉政教育片,时刻警醒他们要廉洁自律,对自身的工作树立责任心,公正感。

呼吁对内部审计法律制度进行完善,为银行财务管理亮起绿灯。目前,国家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审计法》和《内部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制定更加具体的业务规范和操作指南,以增强银行内部审计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另一方面,银行也应当着重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蓝本,建立健全更为适合自身发展的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形成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外部保护,银行规章制度为内部保护的局面,使内部审计工作能够在双重保护下全面铺开,使其更好的为银行财务管理工作服务。

在实际工作中,银行有必要号召内审人员着重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因为,内审工作总是与法律责任挂钩,违反审计原则和制度,必然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积累运用科学可行的工作方法,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银行内部审计工作的出发点是强化内部财务管理质量和效率,以便平衡各项财务收支工作,落脚点则是努力完成银行社会效益目标和经济效益目标。因此,科学有效的工作方法对于内部审计来说,显得非常必要和重要。在实际工作中,内审人员一定要秉承“科学良好的方法,是提高工作效率的捷径”的观念,在工作中善于摸索和总结经验,在利用科学的工作方法后,往往会事半功倍。另外,银行在管理层面可以建立沟通机制,鼓励员工及时与领导沟通交流,对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汇报给领导,实现及时妥善解决。

综上所述,加强银行业内部控制制度以及审计制度是很有必要,银行必须清醒地看到内部控制度以及财务风险控制在银行发展过程中的现实价值。因此,银行应该在实践中积极寻找加强我国银行化解金融风险和内部审计的策略和方法,使其更好地为服务于银行财务管理,使银行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目标都能够畅通无阻的实现。

4.银行内控风险工作总结 篇四

从操作风险视角看银行内控制度建设

一、操作风险的内涵与影响

操作风险作为一种古老的风险类型,从银行诞生之初就一直伴其左右。2004年6月26日颁布的《新巴塞尔资本协议》中,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将操作风险的定义为:“由于不完善或错误的内部操作程序、人员、系统或外部事件而导致直接或间接损失的风险。”进而将操作风险分为七种类型:内部欺诈、外部欺诈、雇佣关系、客户关系、产品以及业务操作、对物理资产的损害、业务中断及系统失灵、实施交付及流程管理。

与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不同,操作风险与报酬之间不一定存在一一对应的映射关系,因而不能完全量化地得以体现,所以曾在银行经营活动中未引起足够重视,这种忽视所付出的代价是无比惨痛的。1995年的巴林银行事件是全球金融业历史中挥之不去的一抹黑色,它为世界各国金融机构敲响警钟,警示操作风险已经成为严重威胁银行生存的重要因素之一。

近年来,国内外金融机构频频曝出一系列重大违规操作案件,也给金融界带来强烈震撼。数额惊人的财务损失、严重受损的机构声誉,人们愈加清醒地认识到操作风险在银行面临的诸多风险中所占的重要地位。就我国而言,随着金融业开放程度的提升以及市场化改革的推进,乘着入世的东风,中国正逐步融入国际金融大格局。全球化和

经济一体化带来的必然是日趋复杂的风险形势,因而如何正确、有效识别操作风险,并从制度构建、落实执行以及外部环境上采取措施加以管理与控制,更是一道摆在我国银行经营管理者面前值得认真分析并加以解决的课题。

二、内控制度的失效是操作风险频发的原因

(一)内部控制与操作风险的关系

如果把内部控制与操作风险之间的关系表述的“哲学”一点,那么它们是一对矛盾。操作风险是矛,内部控制是盾。一个健全和完善的内控体系是识别、方法和控制操作风险的基础。1998年1月,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发布了“内部控制系统的评估框架”被认为是与操作风险控制相关的文件中最重要的内部控制理论体系,该文件的结论是:最近发生的诸多案件表明,松散的内部控制是导致银行产生重大操作风险损失的一个根源。这一结论与操作风险本身的特征密不可分。由操作风险定义可知,其具有较强的内生性,往往来源于制度缺失、系统缺陷以及人员舞弊等,因而内部控制对操作风险的防范具有天然促进作用是不争的事实。且相较于外部监管与惩戒而言,依靠内部机制控制风险的好处不言而喻。银行往往对自身存在的制度缺陷更为了解,对风险点的把控更为准确,外部监管带来的高昂监管成本不一定会最大程度实现风险控制目标,“让最了解的人去进行管理”才是内部控制最重要的价值标准。

对银行而言,何为内部控制?我国2002年9月公布的《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中给出了较为清晰的定义:内部控制是商业银行为

实现经营目标,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制度、程序和方法对风险进行事前方法、事中控制和事后评价的动态过程和机制。包括内部控制环境、风险识别与评估、内部控制措施、信息交流与反馈以及监督评价与纠正五个要素。

(二)我国银行内部控制现状

银行作为经营货币这类特殊商品的经济实体,注定要比一般工商企业承受更高的风险,这就对其风险防范与控制能力提出更为严格的要求。中国人民银行稽核监督局曾对全国两千多家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现状进行了专项调查。结果表明,我国银行业无论是思想认识、制度建设还是人员素质、实施执行都存在问题,从而使其在经营管理上存在较大的风险隐患。具体归纳起来,有如下问题:

一是内控制度建设不健全。一方面,规章制度缺乏严密体系,无法达到内控的预期目标。随着金融全球化程度的加强,与世界先进金融机构的交流、互动增加,我国银行业在制度建设方面也下了很大工夫。但是,这些规章制度多是伴随着某种特定的金融产品或某特定的业务领域而产生,仅局限于覆盖该特定区域的风险点,具有单一点状或单一线状的特征,不能形成一体化网络,业务运行中的各个环节与流程难以达到平衡制约或者相互支撑。这种制度的执行结果是局部风险得到控制与防范,整体上却缺乏统一性与连贯性,各个分散的内控制度“单打独斗”,最终导致总体控制不足或低效。

另一方面,制度构建滞后,无法与业务发展速度相匹配。金融创新已成为提高银行核心竞争力的着力点,各家银行正致力于提升需求

管理的准确性和有效性,找准自己的市场定位和业务优势,合理地调配资源,最终形成自主创新产品和市场竞争力,新型金融产品与服务层出不穷。在业务迅速发展的情况下,部分信息化系统和产品业务流程的设计缺乏充分的时间和知识储备,初始设计不够严密或未能根据需要及时进行跟进与再造,对风险点无法实现全覆盖,出现“风险死角”,进而给欺诈事件可乘之机。

二是重设立,轻运行,内控制度执行不力,形同虚设。目前我国银行业多采取自上而下的管理形式,且通过层层授权来实现。决策层次过多,相关职能部门风险防范责任界限模糊,导致政策的传导和制度的执行力度会因各层级管理者的风险偏好或自身利益驱动而发生一定的扭曲或调整,规章制度的解释因人而异、因地而异,执行力逐级递减。

三是内部稽核力量薄弱,日常检查监督效果不力。首先,每每有新的规章制度出台,银行内部会配合组织多次检查,但这种检查往往是基于外部监管要求而进行,缺乏“内生性”,因此不免流于形式,成为突击应付手段之一。其次,随着管理层关注的侧重点发生变化,内部检查多是不定时、非制度化的,因而最终的结果并非追根溯源地进行整改,多为“就事论事”,难以达到防范风险的预期目标。

四是风险意识薄弱,内控优先理念缺乏。片面强调业务指标和发展速度,利益指标的驱动导致对内控优先的忽视;人员风险意识欠缺,对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缺乏真正的理解与把握,依法管理、合规经营的责任观念不强,怕麻烦、图方便,碍于情面、疏于防范等现象时有

发生;日常风险教育管理工作流于形式或缺乏针对性,使得风险文化基础薄弱,加之行为人本身自律意识和法律观念薄弱,存在侥幸心理,在面对诱惑时往往铤而走险。

三、加强内控制度建设,防范操作风险

内控体系是针对将会遇到的风险而设置的,所以内控制度建设的第一步应是对操作风险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设计相应的内控体系,然后由相关职能部门和人员去执行。最后,很关键也是常被忽视的一点是,还需要对内控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评价,根据结果对内部控制体系存在的缺陷进行改进。内控制度建设就是在“设计→执行→评价→改进”这个不间断的循环中得到持续的再造和重组,以确保建好的“模型”最大程度贴近真实的风险形势,使得银行经营目标得以实现。

综上,并结合我国银行业内控制度建设现状,笔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是尽快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进一步推进深化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充分利用公司治理理念,用“法治”代替“人治”,降低监管成本;

二是应意识到人是最大的风险,建立“以人为本”的风险管理文化,并形成“细节决定成败”的风险理念约束。理念是行动的先导,风险文化一旦形成,将直接或间接的影响行动结果。通过廉政教育、法律法规学习等形式多样的培训教育活动,使员工对风险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增强案件形势变化的敏感性和案件防控工作的主动性;

三是加强授权体系管理,充分发挥多层、多部门之间职能制约与相互支持的效用,避免流于形式,背离设计的初衷;

四是通过业务流程跟进,及时完成风险制度再造;

五是加大内部稽查力度,对照相关内控和案防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查找制度执行力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既自查思想认识上的问题,又自查操作层面的问题;既自查有章不循的问题,又自查无章可循或规章制度不完善的问题;既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又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做到边查边纠,查找彻底,纠正到位;

六是加大信息技术手段在内控中的应用,有效减少人为识别错误;

5.银行内控风险工作总结 篇五

■韩晋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基于银行现金、票据、印章等实物流转内控风险管理整体解决方案的相关应用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是国内最早拓展银行业实物流转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市场的专业公司之一。公司致力于向银行客户提供适用于不同业务的系列化解决方案及实物流转内控风险管理系统,形成了以一体化服务为特点的经营模式,范围涵盖了业务咨询、方案设计、软件开发、硬件设计、系统集成、安装调试、技术支持、培训及后续服务的全过程。

重视自主研发创新 技术领先优势明显

汇金科技非常重视技术创新,始终坚持自主研发,通过优化结构设计和射频识别、动态密码、无线通信等技术应用,实现了银行实物流转内控风险管理的安全、可控、及时和可识别,并根据商业银行业务系统的风险特点和管理要求率先开发了银行自助设备现金管理系统、银行现金流转内控系统、银行上门服务系统以及银行印章管理系统等在内的系列产品,广泛应用于银行自助设备加配钞以及营业网点现金调缴、寄库、上门服务和印章使用等业务的内控风险管理,充分满足了银行业客户关于推进信息化、集约化建设和加强安全的需求。目前,公司已经为国内主要商业银行提供过产品和服务,用户包括五大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全国性商业银行和部分城商行、农商行、农信社以及外资银行,建立了从总行、省级分行到支行、乃至营业部的全国性客户网络。近年来,汇金科技发展迅速,证券市场红周刊 2016年11月21日

公司银行客户数量持续增长,截至2016年6月末已达1068家;银行自助设备现金管理系统累计实现销售125929台/套,约占全国联网ATM终端总量的14.53%。

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汇金科技在银行实物流转内控风险管理领域掌握了一系列核心技术。安全性方面,公司开发密码生成主机,利用硬件生成密码技术随机生成一次性有效的动态密码,且密钥由银行自定义生成,既可防范密码失窃风险,也可防范外部人员技术破解;在印章使用过程中采用强制影像采集、识别技术,有效防范实物印章多盖、错盖等操作风险。可控性方面,公司采用实时授权机制和双向鉴权技术,实现了实物流转具体业务操作的定时、定点、定人、定项管理,即在特定的时间、地点指定特定的人实施特定的操作。及时性方面,公司通过与银行ATMC等业务系统对接或移动网络,实现了经办人员、前端设备和后端系统之间的实时数据通信。可识别性方面,公司开发了多重主体间的快速识别以及批量检测识别的射频技术,并做到“零误读、零漏读”。目前,公司已拥有银行实物流转内控风险管理领域10项发明专利、20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和51项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在业内具备较为明显的技术领先优势。前瞻性开发先入为主 一体化服务锁定客户

通过长期的客户关系拓展与积累,公司已经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运营部门形成了良好沟通机制,在与银行互动交流的过程中挖掘银行对于银行实物流转内控风险管理相关产品和服务的潜在需求。在与银行紧密合作的基础上,汇金科技已经实现了自主开发的银行实物流转内控风险管理相关系统产品与银行信息系统的有效对接,公司“卡封”、“卡钔”品牌逐渐

证券市场红周刊 2016年11月21日

形成了较高的品牌价值和市场知名度,拥有较强的市场先发优势。

此外,汇金科技一体化服务的核心竞争优势尤为值得称道,在项目前期,公司将研发环节前移,直接参与银行客户具体业务流程改进的技术交流,实现研发与市场的直接对接,帮助银行发现、挖掘具体操作风险,进而在银行实物流转内控风险管理解决方案开发中及时、准确地反映客户需求;在中期开发阶段,公司具备不同专业背景的技术研发团队根据解决方案提出的功能需求,能够集成应用多领域、多学科的专业技术进行软件开发、硬件设计及系统集成;在后期安装、服务环节,公司拥有具备全国服务能力的安装、服务团队,建立了全国性的技术服务网络和响应机制,保持7天×24小时响应级别。汇金科技的一体化服务模式能够更有效地服务银行客户,提高客户黏性,发掘市场机会。

未来,随着监管机构对银行操作风险管理要求的持续提高以及银行持续推进信息化、集约化建设需求的逐渐出现,汇金科技将坚持推动研发创新,持续不断地推出新技术、新产品,凭借一体化服务的核心优势,积极引导和适应客户对实物流转内控风险管理的新需求,实现快速稳定可持续的优良发展态势。

6.银行内控工作心得体会 篇六

2012年以来,结合我行各项金融业务特点,我着重在相关信贷业务品种的流程、制度和政策等方面加强了学习。2012年一年的工作经历,使我对我行始终坚持的依法合规经营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也对自己所在的岗位,所从事的工作有了更深刻的感触和了解。现将我对内控工作的几点心得体会报告如下:

一、认清形势,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银行是一个特殊的行业,特别强调思想素质。要做一名合格的工行员工,首先我们要做一个正直诚实的人。做一名思想素质过硬的员工,才能时刻坚持按照业务流程操作,按照规章制度办事,抵制其他一切客观不利因素的诱惑及威压。

二、坚持合规经营,扎扎实实地把业务流程和规章制度放在心上。业务流程和规章制度不能只挂在嘴上,一到真正处理业务时、在操作细节上,就把流程、制度丢在一边,工作浮躁,业务操作流程敷衍了事。案件的发生就是因为在这些细节上没有坚持合规操作,最终给客户造成了不便和损失,给我行造成了经济和声誉上的损失,更是给自己的工作和发展带来了阻碍。如果每笔业务的每个环节上的每个员工都能够按照我行的规定工作,严格执行业务流程,那么案件的发生就无机可乘。所以要防范案件,关键在于要把合规落实到位。切勿感情代替制度,盲目信任,心存侥幸,把制度弱化,使制度形同虚设。

三、内控工作需提高全员案防的整体警觉性。通过这一年来的案件防范分析会,我明白了,不是只要自己管好自己不违规,不犯法就行了,而是我们任何人所犯的任何一个错误都将对身边同事的正常工作造成极大的影响,甚至是连累到身边的同事。所以我要提高自己的警觉,时刻对照自己的岗位职责进行反思,在工作时刻提醒自己和身边的同事,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工作,严格执行制度。

四、认真学习《员工违规积分管理办法》、《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和《员工行为守则》等内容和要求。明白违规的严重性质,提高违规就要问责的认识。业务的开展要在健康、合规的前提下进行,抛弃侥幸心理确保每一笔业务都合规;学会保护自己和他人,牢固树立“一切不能代替制度”的从业观念,保护好自己,保护好自己的同事。

7.银行内控风险工作总结 篇七

2008年以来财政部、审计署、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联合发布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内控规范配套指引》,要求境内外上市企业全面建立内控基本规范体系并对内部控制管理情况进行评价和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是自我修复和完善的一种内在机制,内部控制评价方法的科学与恰当,直接关系到内部控制的效果,因此内控评价模型的构建一直是不断探索的课题。本文在传统评价模型的基础上,重点分析了商业银行内控评价模型的构建。

二、风险主导下的商业银行内控评价整合模型基础

(一)内部控制评价的发展

内部控制的基本理论是美国反欺诈财务报告全国委员会(Treadway委员会)的发起组织委员(COSO)于1992年发布的《内部控制—整合框架》和2004年发布的《企业风险管理—整合框架》。2001年前后美国爆发了一系列令人瞩目的公司丑闻之后,2002年美国颁布《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要求公众公司的管理层发布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控制评价开始得到重视。内部控制评价是对企业现有的内部控制系统的设计、实施及运行结果进行调查、测试、分析、评价的活动。它既是内部控制中的一个重要而且必要的系统性活动,又是评价、反馈、再评价的动态过程,能够促进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与持续改善。

(二)典型内控评价模型分析

1. 审计评价模型。

内部控制评价最初的运用是为了满足外部审计需要,经历了从制度基本审计到目前的风险导向审计。这种内部控制评价是从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有效性、风险水平等三个方面进行评价,主要方式是通过“缺陷查找式”和“漏洞修补式”对被审计单位进行评价,缺乏内部控制对企业发展目标的整合考虑。

2. CO SO要素评价模型。

COSO要素评价模型是基于COSO发布的《内部控制—整合框架》和《企业风险管理—整合框架》中内部控制五要素,即对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和监督等开展评价,是对企业内部控制的功能性评价。它以COSO报告中的每一要素的必要条款来确定评价标准,是一种高层次的内部控制评价。COSO要素评价模型具有前瞻性,不仅仅关注企业是否有重大缺陷,更关注对企业进行持续的监控。其目标不只是为了纠错防弊,更为了使企业能够有效应对不确定性以及由此带来的风险和机会,增强创造价值的能力。

3. 管理控制评价模型。

管理控制评价模型是一种基于企业业务流程环节的内部控制评价模型,侧重点在于对业务流程进行梳理,确定关键控制点,通过对业务流程及其关键控制点的分析,得出对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及有效性的评价。管理控制评价模型有助于企业管理者发现内部控制管理中的薄弱点,通过流程优化或精简关键控制提高整个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促进公司业绩的增长。

(三)风险主导下的整合模型更适用于商业银行内控评价

我国陆续出台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主要思路还是建立风险控制主导下的内部控制。风险管理是现代商业银行的核心竞争力之一,商业银行是承担风险,并通过管理风险获得收益的企业。由于商业银行组织结构和业务范围日趋复杂,要通过单一的内控评价模型对“全面、全部、全过程、可靠、可控、可持续”的内部控制体系进行科学的、客观的、准确的评价是难以实现的。系统整合理论认为传统的、基于单一理论的解决方案,由于缺乏整体观念,只关注组织的局部,会漏掉至关重要的局部之间的关系,无法认识到对某一局部表现的最优化可能导致对整体的影响,因此风险控制主导的整合模型更适用于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评价。

三、风险主导下的商业银行内控评价整合模型构建

从对内部控制评价模型的分析看,审计评价模型的优点在于对内部控制的“查漏补缺”,能够发现企业重大控制缺陷。COSO要素评价模型是依据内部控制五要素的功能性的评价,突破审计事后监督的局限。管理评价模型的优点是通过业务流程评价和关键控制点评价,对日趋复杂的商业银行业务产品和流程的评价尤其有效。

整合评价模型是充分利用以上模型的优点,以内控评价五要素为主框架、以风险控制为主线,以业务流程关键控制环节有效性为立足点,实现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全局性的、战略性的评价。具体模型设计如下:

(一)分解商业银行内部组织成员在内部控制中的主要职责

这一过程是确定在复杂的组织体系下,承担内部控制五要素的主要职责部门,体现了重点突出的原则。从商业银行运行体系看主要分营运体系、支持保障体系统、风险管理体系、内部监督体系。以上体系在内部控制体系中承担的主要职责如下:

(总第516期) Times内部控制评价可以划分为管理和运行两个层面, 其中管理层面的评价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识别与评估、信息与沟通和监督四个方面, 运行层面是对控制活动的缺陷查找。管理层面的评价内容可以根据《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的要求, 结合银行实际情况进行确定。运行层面的评价内容要通过梳理业务流程和关键控制点来确定。控制关键环节或业务流程的风险是风险控制的核心, 通过对运营体系业务流程进行分析, 可以理清流程或作业中存在的关键环节涉及的责权、岗位、信息等。

(三)建立内部控制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体系包括确定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可以按层级设定评价指标体系。

1. 第一层级评价指标。

包括措施性指标(先行指标)、结果指标(滞后指标)和修正性指标。在设定指标体系中要注意:一是评价指标中以措施性指标为主,特别注重与关键控制点评价相关的指标,有利于内部控制的持续改进;二是结果性指标要可以量化,要反映内部控制系统运行的效果,弥补措施性指标综合性不足的问题;三是评价标准的确定要考虑可操作性,要对制度性缺陷和运行性缺陷加以明确。

2. 第二层级评价指标。

措施性指标具体评价体系的设计可以参考下表:

注:i=1、2、3……k

结果性指标评价的设计可根据银行主要涉及的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合规风险、声誉风险、财务风险和战略风险等可以量化的指标,可参照《措施性指标评价指标标准表》的思路进行设计。

修正指标的设计可以考虑到对商业银行有重大影响的风险事项和案件为负向修正指标,对商业银行内控管理有积极促进的事项为正向指标。

(四)确定内控评价的方法

金融Finance NO.5, 2013 (CumulativetyNO.516) 因管理层面的评价是一种综合评价, 运行层面的评价是流程评价, 因此使用的评价方法应有所不同。对管理层面的评价方法适于使用调查问卷法、综合分析法、自我评价以及专家座谈的方法进行综合评价。对运行层面的评价主要是对业务流程中关键控制环节的风险评价, 因此可使用缺陷查找法、健全性测试、执行性测试、比较分析法、操作风险损失数据分析法等进行评价。

通过以上四个步骤的设计,风险控制主导下的整合模型基本构建完成,银行可根据自身需要定期开展评价工作。

四、内控评价整合模型运用中需关注的问题

(一)指标体系设计的合理性、科学性问题

模型的有效性取决于指标整体设计的合理和科学。指标的选取要体现精简和可操作原则,减少内部控制评价的工作量,避免指标众多可能会带来逻辑上的不一致;同时要做到“重点突出”,选取关键风险控制点,避免内部控制的运行可能在此出现较大的风险。指标的评价对象上要体现衡量制度指标与衡量执行指标相结合的原则,要实现制度效果的评估,促进制度本身的改进和完善。

(二)信息不对称问题

信息不对称理论指出在经济活动中,各类人员对有关信息的了解是有差异的,掌握信息比较充分的人员,往往处于比较有利的地位。由于在评价与被评价主体间存在心理活动的“屏蔽性”和经济利益的差异性,会造成评价结果偏差。解决此问题要建立银行系统营运业务操作风险管理数据库,从银行全部经营业务信息中提取各种基础数据,通过事先建立的数学模型,采用数据挖掘技术快捷地分析各种基础数据,及时、全面地发现缺陷信息。

(三)内部控制缺陷确认的标准问题

由于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主要以定性判断为主,因此缺陷确认是否科学对评价结果影响较大。在实际操作中可以以商业银行操作风险事件为基础,根据对内部控制目标实现程度的影响大小,将操作风险事件划分不同等级,因体制和制度层的原因可能导致严重后果的事件与缺陷认定标准相对应,形成不同等级的内部控制缺陷标准。

五、结束语

本文以管理者为视角,以风险控制为主要目的,通过模型整合,提出了有助于商业银行加强内部控制,发现缺陷,实现战略目标的内控评价整合模型,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适用性。

参考文献

[1]董美霞, 戴松梅.我国企业内部控制评价研究[M].山东大学出版社, 2010.

[2]杨雄胜, 夏俊.内部控制评价—理论、实务、案例[M].大连出版社, 2009。

[3]潘晓梅, 陈萍.基于风险管理的企业内部控制框架构建[M].北京市:经济科学出版社, 2010.

8.银行内控:防疏堵 篇八

近日,银监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改革发展加强风险防范的通知》,通知中明确要求,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要对6大风险进行相应的风险提示,其中与内控合规密切相关的操作风险就位列其中。那么,如何最大程度地规避操作风险的发生呢?

防:不足的内部控制

2008年以来的国际金融危机,给国际金融业的监管改革又上紧了发条。与此同时,因内控管理不到位而导致的银行重大风险案例也层出不穷——国际上,巴林银行因内部管控缺乏而最终走向破产;法国兴业银行因交易员的虚假交易造成49亿欧元的巨额损失;很多知名银行频频爆出欺诈、洗钱、隐瞒债务等丑闻。在国内,类似的事件也不断发生,山西“7.28”金融诈骗案、哈尔滨“1.06”金融诈骗案、山东“票据”诈骗案等都发人深省。

“这些案情暴露出一个共性问题,就是银行对内控合规风险管理的缺位,也直接反映了银行对操作、合规风险的弱视。” 神州数码融信软件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咨询总监喻巧玲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据记者了解,尽管目前金融界对操作风险的界定还不完善,但将操作风险按其损失风险因素划分界定,已经得到了国内外理论和实务界的公认。喻巧玲说,操作风险可分为由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引发的操作风险。内部因素主要包括人员因素、流程因素和系统因素,其中人员因素主要指操作失误、违法行为(员工内部欺诈/内外勾结)、越权行为、违反用工法、关键人员流失;流程因素主要指流程设计不合理、流程执行不严;系统因素指系统失灵、系统漏洞、数据信息安全等。外部因素主要指外部事件,包括外部欺诈、突发事件(自然灾害、抢劫、工作场所安全等)和经营环境的不利变化。

对于银行与风险这两个事物,华夏银行行长樊大志曾表示:“银行经营的就是风险,并在经营风险的过程中实现利润。”银行是风险的众矢之的,风险管理的核心是确保风险和收益的合理匹配。但在当前金融风险防范的实际工作中,大多数银行都习惯于把目光向外看,重视外部风险,而往往疏忽了内部风险的防范。

事实上,由于银行内部经营管理不当,或是内部人员、机构的主观行为所造成的风险涉及层面十分广泛,包括银行内部机构、制度、规定、管理、人员等各个方面,这些方面的疏漏都可能为内在风险提供“潜伏”之机。而大量事实表明,很多严重的风险损失往往是由于内部疏漏而导致的。

依照银监会的定义,“银行内部控制”是银行为实现经营目标,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制度、程序和方法,对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的动态过程和机制。强有力的内部控制,可以帮助银行实现3个方面的目标:第一保证财务报表与管理报告的可靠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第二确保银行遵守相关的法律、管理条例、政策、计划以及内部管理制度及程序,降低发生损失、损害信誉的风险;第三是实现经营效果、效率以及保护银行资产的重要保障机制。”

喻巧玲强调:“内控合规是银行操作风险和信誉风险发生的一个重要诱因,也是银行全面风险管理的基础环节。当前,国内银行的全面风险管理由于缺乏合规风险管理过程的有效支撑,银行的风险管理制度以及合规文化往往难以确立,因此,全面的风险管理也就无法真正落实。”

疏:梳理共性问题

银行内控合规的加强重在管控操作风险和合规风险,而要确保银行的一切操作行为均符合有关政策法规也绝非易事。巴塞尔委员会会计工作组主席Arnold Schilder曾说:“发展和实施合规风险管理的挑战不亚于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所面临的挑战”。

通过多年来诸如上述案件的总结、分析,金融界的专家们对目前国内银行在内控合规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已形成了部分共识,并做了梳理。

第一,内控制度尚不健全,控制不足。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业务发展仍以信贷规模扩张为主,受不良贷款的现实制约,内控机制建设主要围绕着信用风险而展开,强调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审贷作业分离、贷款5级分类和资本充足率达标等。相对而言,合规风险、操作风险以及信誉风险等尚未引起国内银行的足够重视,导致出现了风险控制的一些真空地带。

第二,内控执行不足,控制分散。这方面主要表现在规章制度数量众多,但多分散于各部门、各岗位和各项业务中,缺少整合。现在,国内很多商业银行都建立了“三道防线”的内控风险管理思路,但三道防线所涉及的各类信息和数据比较零乱、分散,没有进行整合分析,三道防线的威力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第三,对分支、基层机构的检查评估不足。内部控制不仅要求银行建立相关的制度与流程,还要经常监督检查这些制度和流程是否得到了有效执行。一些银行由于内部审计不足,对内部控制的检查频率和深度往往与风险程度不匹配。因此,分支机构不严格执行内控制度的现象确实存在。

第四,科技对业务发展缺乏有力的支持。如银行账户管理系统与同城票据交换系统、支付系统缺乏联系,就容易导致支付结算管理系统安全系数较低。再如一些大额资金与异常支付的管控鉴别也需要信息数据的及时采集和共享,及时进行整理分析,这就对各银行之间信息的交流畅通和数据共享提出了要求。

第五,内控文化未真正落地。喻巧玲认为:“银行内部控制是需要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各级人员共同努力才能实现的过程,银行内部的每一个工作人员都要参与这一过程。”也只有这样,内控文化方能从上到下真正落实,从而有效地规避风险。

据了解,当前一些银行已建立起了“防风险”与“业务发展”的双重考核机制,以期提升全员的风险防范意识。

堵:构建有效IT机制

当前,加强内控治理已成为银行落实全面风险管理的重要一步。但做好内控治理仅有意识是不够的,如何加强执行、真正杜绝风险才是银行所期望的结果。神州数码融信软件公司曾经历时4年为国内一大型银行实施了内控管理咨询及系统,具备了一定经验,在接受采访时,喻巧玲就明确指出:“银行亟需构建有效的合规风险管理机制,这是解决合规风险与操作风险频发的一个重要的治本之策。”

合规风险管理机制是银行主动识别合规风险,主动避免违规事件发生,主动采取各项纠正措施以及适当的惩戒措施,持续修订相关制度流程和具体做法而形成的岗位手册。制定这种机制的目的就在于,堵住一切可能发生的风险漏洞,有效地管理合规风险,确保银行的合规稳健运行,从而实现周而复始的良性循环。

对银行而言,这一机制的建立将使银行合规工作不再局限于简单满足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或者与监管部门进行博弈,而是将合规作为银行经营发展的一种特殊风险,以风险管理的理念和方法,推进银行内部制度和流程的建设及持续改进,从而提高制度和流程的执行力。

银行构建合规风险管理机制需要强调4个方面:第一,合规是银行内部的一项核心风险管理活动,也是银行实施内部控制的一项基础工作;第二,合规应从高层做起,通过完善公司治理和培育良好的合规文化来加强合规风险管理;第三,在银行内部组建一个常设的、独立有效的专职合规部门,支持和协助银行高级管理层有效管理合规风险,实现银行的稳健经营;第四,进行事前的风险识别和预警,事中的风险控制以及主动的合规风险管理,确保合规风险管理与银行制度和流程的评估处于持续改进的良性循环之中。

“合规风险管理可以成为银行进行内部控制的基础,只有这样内控才会不再是不可触摸的,而是实实在在的日常工作。”喻巧玲如是说。而内控合规风险管理系统的建设是支持这一目标落地的必要举措。

IT系统可以帮助银行初步建立起内部控制的立体管理体系:首先,通过系统实现信息集中和风险评估后,银行能够正确了解所处的风险环境,从而将管控的重点放在有重大影响的关键风险上;其次,系统可以完善第二道防线的检查制度,不仅提升内控工作质量也能提高工作效率,实现内控管理流程的标准化和模块化;第三,系统可加强基层网点的综合治理,实现一线的自查、自训、自纠,并对营业经理派驻制进行管理,对基层网点员工进行风险管理;第四,系统可实现稽核的再监督职能,如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可在内控系统中得以验证并进行预警。

另一方面,银行通过构建内控管理系统,可提升内控管理水平和科技水准,实现合规或操作风险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和内控信息管理的集约化。例如可提高内控的可验证性,强化内控过程控制,提升内控风险的统计分析水平,实现内控的连续纠偏和持续整改。

编辑观察

银行IT风险管控亟待加强

科技是一把“双刃剑”,虽说IT系统可以帮助银行进行风险管理,但是当前,银行业对信息技术的依赖性日益加强,这使得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和有效性也直接关系到整个银行业的安全和金融体系的稳定。

众所周知,银行业IT架构庞大、IT设施复杂、所涉及的机构繁多,技术方面综合了应用系统、操作系统、网络、数据库等多方面,其中的任何缺陷都会影响整体IT架构的安全。据国际清算银行统计,90%以上的金融风险事件都与IT间接相关,在已经报告的损失事件中,50%以上的事件与IT间接相关。

所以,国际清算银行颁布的巴塞尔II协议明确表示,IT风险管理属于操作风险并且是操作风险管理的重中之重。巴塞尔 II协议也要求银行提供新的操作风险报告,并对业务连续性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因此,随着银行的业务运营对IT系统的依赖性与日俱增,IT管控作为银行风险防范的重要环节,也亟待加强。(文/刘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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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预计5年内

开业200多家村镇银行

本报讯 近日,由中国银行与淡马锡旗下富登金融控股私人有限公司(简称富登金融)合资设立的首家村镇银行“蕲春中银富登村镇银行”和第二家村镇银行“京山中银富登村镇银行”相继开门营业。这是国内首次由大型商业银行联手境外战略投资者组建的合资村镇银行。按照中国银行与富登金融的规划,预计在一年内将设立20家村镇银行,在未来的5年内将会陆续设立200〜400家村镇银行。

据悉,为确保村镇银行顺利开业,中银富登对村镇银行所需的核心业务系统进行了提前建设。此次,承建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核心系统的是神州数码融信软件有限公司。

经过双方沟通,神码融信将采用“同步开发、按月支付”的模式进行核心业务系统的建设。

平安银行携手Teradata搭建统一数据仓库平台

本报讯 近日,专注于数据仓库及企业分析方案的厂商——Teradata Corporation宣布, 平安银行携手Teradata搭建了统一数据仓库平台。该平台将对平安银行的生产和管理数据进行集中、清理、整合和分发,为管理信息系统和决策支持系统提供准确、统一、全面的基础数据。

平安银行是中国平安集团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家跨区域经营的股份制商业银行。随着业务的不断拓展,原有的数据采集平台无法满足其发展统一操作型数据存储(Operational Data Store)的规划, 平安银行最终选择了Teradata 5600C生产平台和551P开发平台作为其统一数据仓库平台,以满足企业综合、集成及操作型的数据处理需求。

9.邮储银行“内控达标年”活动总结 篇九

该行高度重视此次活动,成立以行长任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并于近日召开活动启动会议,市分行行领导、副总以上及相关人员,各县市区支行领导班子成员、各部室负责人及网点负责人共8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周密部署“内控达标年”活动步骤,对各阶段工作内容、完成时间和质量标准进行充分传达,要求全行充分认清形势,理性分析当前存在的不足和困难,切实增强内控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将内控建设作为一项重大战略常抓不懈,并从精心组织,稳步实施;密切沟通,上下联动;及时总结,巩固提高;强化监督,跟踪评价;邮银配合,共同推进等方面提出具体工作要求,为活动取得预期效果奠定了良好基础。

据了解,此次活动以“与上市规范对标、与监管要求对标、与内控评价对标”为主题,深入查找内控管理薄弱环节,全面梳理和整改存在问题,同时开展内控知识学习考试 、内控主题征文、内控“金点子”征集、内控文化建设与宣传等系列工作,切实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提升内控管理质效,提高风险管控能力。

该行表示,将会通过此次活动的开展,加快经营转型,深化改革创新,着力打造成为一家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营运安全、品牌卓越的大型上市银行,并将恪守大行应有的担当与使命,一如既往的秉承“普惠金融”的经营理念,以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致力于服务社会,为我市经济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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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邮储银行分行内控达标年活动总结 篇十

近日,邮储银行深圳分行开展“内控达标年”活动。该行十分重视内控建设工作。未来三年,该行将开展“内控达标年”“内控优化年”和“内控提升年”内控建设活动。这是邮储银行继“合规大讨论”、“合规大行动”、“合规回头看”活动取得良好效果后,为进一步提高全行内控合规管理水平采取的重大举措。9月28日,邮储银行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正式上市,标志着作为中国最年轻的大型商业银行,邮储银行正式登陆国际资本市场,并问鼎年内全球最大IPO。

据了解,邮储银行深圳分行近期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内控建设特色活动,如微信内控小课堂、内控征文比赛、知识问答竞赛等,在行内营造出了良好的内控文化氛围。目前,邮储银行在商业银行稳健经营方面处于行业优秀水平。

11.银行内控风险工作总结 篇十一

集团公司党组成员、总会计师王国樑出席会议并讲话, 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陈明主持会议, 并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要求, 股份公司财务总监周明春出席会议。

会议通报了集团公司2009年内控体系运行评价情况。依据《内部控制运行评价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对股份公司所属98家单位展开了体系运行评价, 评价内容包括内部控制基础工作、内控体系运行质量和成效等, 并出具综合评价意见;对尚未整改的例外事项和重大风险事件, 纳入缺陷评估。按照体系运行评价标准, 大庆油田等5家为杰出单位, 辽河油田等35家为优秀单位, 大港油田等44家为良好单位, 广西石化等3家为合格单位, 另有8家为需要改进单位, 1家为需要重大改进单位, 2家为不合格单位。

会议总结了集团公司内控与风险管理工作。2009年, 内控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境内业务体系建设工作全面完成, 为顺利实现“十一五”内控工作总体发展规划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内控体系向经营管理各领域拓展, 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更加突出。风险管理工作持续推进, 特殊业务领域风险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内控监督机制进一步健全, 内控体系实现持续有效运行。内控工作基础不断加强, 各企事业单位内控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围绕集团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 内控与风险管理工作总体目标是:2010年全面完成集团公司包括海外项目以财务报告和法律风险控制为主要内容的内控体系建设, 并不断完善;到2015年, 与集团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相适应, 围绕战略目标、经营目标、报告目标和合规目标的“全面风险管理、全部业务流程、全过程控制”的内控与风险管理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 达到体系可靠、风险可控、运行可持续的总体要求。

12.财险公司内控风险排查工作制度 篇十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内部控制风险排查(以下简称“风险排查”)工作长效机制,实现风控前臵,提升公司全辖内控管理水平和管控实效,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依据《保险公司风险管理指引》、《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分公司及中心支公司。

第三条 各分公司应于每年第一季度,按照本指引中关于风险排查的要求,开展一次全面的风险排查工作,并于2月28日前报送风险排查报告。各分公司可视自身内控环境增加风险排查次数,应将排查结果于每次风险排查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报送至总公司,并根据当地监管要求报送至当地保监会派出机构。

第四条 风险排查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系统性原则。应有组织、有计划、有系统地开展风险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风险进行分类梳理,准确把握各类风险的表象特征和内部根源,制定系统的防范化解措施。

二、全面性原则。风险排查应“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公司全辖各级分支机构的各项管理、业务环节,控制领域,并对每一类风险进行全面扫描、分析与排查,监督,确保排查工作的有效性。

三、全员参与原则。应建立全员参与机制,充分发挥各级员工的主人翁意识,按照对应的工作职责参与公司的风险排查工作,承担日常风险管理职责。

第二章 组织实施 第五条 对总公司层面的风险排查工作由总公司风险管理职能部门牵头组织实施,各分公司的风险排查工作由分公司牵头统一组织实施自查和抽查工作。

第六条 各分公司应成立风险排查领导小组,组长和工作责任人应由机构主要负责人或合规风险责任人担任。

风险排查领导小组下设风险排查工作办公室,由分公司职能管理部门及业务管理部门人员组成、并制定排查及抽查工作计划。

第七条 各分公司工作组应对辖内分支机构风险排查情况进行抽查,工作组现场抽查不少于30%。并保证在连续三次抽查覆盖面累计达到100%。总公司将根据各机构上报情况开展相应现场抽查工作。

第三章 风险排查的程序和方法

第八条

风险排查工作实施部门应当按照制定风险排查工作方案、实施排查活动、编制风险排查报告等程序开展风险排查工作。

第九条

风险排查工作实施部门应当根据公司整体控制目标,制定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明确评价目的、范围、组织、标准、方法、进度安排和费用预算等内容,报管理层审批。

第十条

风险排查范围的确定应当遵循风险导向、自上而下的原则来确定需要排查的分支机构、重要业务单元、重点业务领域或流程环节。

第十一条

风险排查工作实施部门应当通过适当的方法收集、确认、分析相关信息,确定与实现整体控制目标相关的风险及细化控制目标,并在此基础上辨识与细化控制目标相对应的控制活动,然后针对控制活动进行必要的测试,获取充分、相关、可靠的证据对内部控制的有 效性进行评价,并做出书面记录。

风险排查的方法主要包括:

一、个别访谈法。是指根据检查评价需要,对被排查对象进行单独访谈,以获取有关信息。

二、调查问卷法。是指设臵问卷调查表,分别对不同层级的员工进行问卷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相关项目作出评测和风险提示。

三、比较分析法。是指通过分析、比较数据间的关系、趋势或比率来取得评价证据的方法。

四、标杆法。是指通过与组织内外部相同或相似经营活动的最佳实务进行比较而对控制设计有效性评价的方法。

五、穿行测试法。是指通过抽取一份全过程的文件,来了解整个内险排查对象相关制度、业务流程执行情况的方法。

六、抽样法。是指针对具体的内部控制业务流程,按照业务发生频率及固有风险的高低,从确定的抽样总体中抽取一定比例的业务样本,对业务样本的符合性进行判断,进而对业务流程控制运行的有效性作出评测结论。

七、实地查验法。是指对排查对象的财产进行现场盘点、清查,以及对单证出、入库等控制环节进行现场查验。

八、重新执行法。是指通过对某一控制活动全过程的重新执行来评估控制执行情况的方法。

九、专题讨论会法。是指通过召集与业务流程相关的管理人员就业务流程的特定项目或具体问题进行讨论及评估的一种方法。第十二条 风险排查工作实施部门应当根据通过风险排查所获取与内部控制有效性相关的证据,并合理保证证据的充分性和适当性。

证据的充分性是指获取证据的数量应当能合理保证相关控制的有效;证据的适当性是指获取的证据应当与相关控制的设计与运行有关,并能可靠地反映控制的实际运行状况。

第三章 风险排查内容

第十三条 风险排查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已发生但未知悉的重大保险资金案件。梳理各类案件线索并对其中可能存在的案件线索组织追查,特别是要追查公司内部工作人员或保险营销员挪用、诈骗保险资金、参与制造假赔案、参与民间借贷、参与不正当交易(涉嫌商业贿赂)等案件线索。

排查案件类型为:

㈠、业务人员、中介机构挪用客户保费资金; ㈡、伪造变造保险单证进行保险诈骗;

㈢、私自将客户保单进行批退,截留批退资金; ㈣、私自将客户保单转保为其他险种套取业务收益; ㈤、虚假理赔,非法占有客户理赔款;

㈥、保险机构员工挪用、非法占有公司业务资金等;

㈦、私自将保险资金直接贷给其他机构和个人使用,间接、变相参与民间借贷。

㈧、不正当交易行为:(存在公司及其工作人员账外暗中直接、间接给予投保人或其工作人员回扣、财物或其他利益;账外暗中向保险中介机构或其工作人员支付手续费、给予财物或其他利益;向合法保险中 介以外的机构或其工作人员支付手续费、账外暗中给予财物或其他利益;账外暗中收取手续费、佣金、财物或其他利益;暗中给予投保人、委托人、保险公司或其工作人员财物或其他利益;收受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给予的财物或其他利益,违规进行承保或理赔;定点、定损中,账外暗中收受利益相关人给予的财物或其他利益;资金运用业务中,账外暗中收受利益相关人的财物或其他利益,或账外暗中给予利益相关人财物或其他利益;在业务招标、广告宣传、服务采购、研究资源采购、物资采购、资产处臵、基本建设等过程中,非法收受、给予财物或其他利益等国家法律法规和保险规章制度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交易行为)。

二、业务财务活动潜在风险。重点排查保险机构在经营活动中是否存在可能导致发生司法案件或是引致群体性事件的因素。

排查风险类型为:

㈠、销售管理风险。利用假或空白收据、假投保单、假保单、私刻公章等手段开展虚假保险业务;挪用或侵占保费及理赔、退保资金;销售团队、业务人员利用短期意外健康险等业务开展非法传销活动;大面积的严重销售误导及客户非正常退保;承保特殊重大保险合同,存在销售误导行为,导致被保险人无法正确理解保险责任范围和保险索赔权利。

㈡、财务管理风险。主要包括挪用、侵占公司营运资金;基层机构和业务人员私设“小金库”;管理人员套取及侵占手续费;管理人员以假赔案、虚列费用等途径套取公司资金;保险机构代理人、员工利用职务之便进行变相集资。

三、内控管理存在的缺陷。重点在于排查机构在内控管理方面存在的制度设计及实施疏漏并进行整改。排查缺陷类型为:

㈠、业务财务系统操作权限串用; ㈡、不相容岗位未实施人员分离;

㈢、业务财务系统未实现全封闭运行,容许补录、修改操作; ㈣、主要业务财务单证未全部实施上线即时管理; ㈤、重大资金使用项目未按照制度上报、核签、复核; ㈥、空白单证、凭证登记领用、核销管理存在漏洞; ㈦、远程出单点管理存在漏洞。

第四章 风险排查方式

第十四条 风险排查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一、对可疑单证印鉴进行排查。凡是存在以下情况的,对有关接触人员和单证印鉴进行排查:

㈠、各类长期未核销单证(二个月以上)及遗失印鉴去向不明;对未核销单证者客户持有保单情况进行回访;

㈡、对遗失印鉴者经办大笔业务资金去向进行抽查;调查单证遗失较多、较频繁的业务团队和个人,进行单证去向追踪。

二、对可疑人员线索进行排查。凡存在以下情况的,对有关人员接触过的业务进行复查,对有关客户进行回访:

㈠、保险机构内部工作人员或营销员的消费水平与其家庭收入状态明显不相符的,对其经办业务进行回访;

㈡、业务人员与客户存在经济债务纠纷的;

㈢、保险销售人员经常出境前往香港、澳门地区(涉嫌销售“地下保单”)。

三、对可疑业务线索进行排查。凡存在以下情况的,对有关人员经 办业务进行复查,落实其是否存在虚假承保、虚假赔案等情况,包括但不仅限于:

㈠、对短期意外健康险业务量增长较快的机构及业务团队进行抽查回访;

㈡、对大额的批退、赔款情况进行客户抽查回访;

㈢、对赔款未实现全额转账业务及赔款支付至中介机构的业务进行抽查回访;

㈣、对出险次数较多,且被保险人与行驶证车主不一致的车险赔案进行抽查回访;

㈤、同一驾驶员驾驶不同保险标的出险进行抽查回访;

㈥、人伤案件材料不齐全、不完整的案件进行抽查回访; ㈦、进行保单发生投保要素批改前后发生出险的案件进行抽查回访;

㈧、案件未决时间大于1年以上案件进行抽查回访;

㈨、对于投保单要素填写不完整、不真实,附件不齐全、不真实保单及相关联赔案进行抽查回访;

㈩、对达到反洗钱客户达到重大可疑交易识别标准的,对相关业务经办及客户进行抽查回访。

四、对重点内控风险点进行排查。

对内控管理流程中可能存在突出风险发生机率的风险点进行排查整改,包括但不仅限于:

㈠、资金管理(资金管理的会计与出纳未分离;资金收付授权与执行职责未分离;资金盘点与清查职责未分离;资金收付的执行与记录未分离); ㈡、实物资产管理(资产的采购的授权与执行职责未分离;资产的采购执行与验收未分离;资产的询价与定价职责未分离;资产的保管与盘点职责未分离;资产的保管与执行职责未分离);

㈢、业务交易管理(业务交易的授权与执行职责未分离;业务交易的执行与记录职责未分离;业务交易的执行与复核职责未分离;业务交易的核保和核赔职责未分离;业务交易的原保险和再保险职责未分离;业务交易的营销与核保核赔职责未分离);

㈣、理赔服务管理中(案件调度职责与查勘定损职责要分离;查勘定损职责与复勘职责、理算职责、核价职责、核赔职责未分离;核价职责与核赔职责未分离;核赔、核价授权职责与执行职责要分离;残值审核职责与评估拍卖管理职责要分离);

㈤、投资交易管理(投资决策职责、投资交易职责和风险控制管理职责未分离;战略配臵职责与战术配臵职责、投资决策职责与投资交易职责未分离;项目评审职责、投资决策职责、交易执行职责、资金清算职责、会计核算职责、风险控制管理职责未分离;投资品种内部存管职责与投资交易职责未分离;非交易所交易谈判职责、询价职责与交易职责未分离;投资信息系统数据库管理职责、投资操作系统密码管理职责和口令管理职责未分离);

㈥、信息管理:(软件开发职责、信息安全职责、运维管理职责相互之间未分离;软件开发职责、信息安全职责、运维管理职责与运营测试岗未分离;软件开发职责、信息安全职责与运行监控职责未分离;运维管理中网络管理职责、操作系统管理职责、数据库管理职责等未分离);

㈦、再保管理:(再保险业务IT系统应具有权限管理功能,明确将 经办和复核、核保和再保岗位分开,确保再保险职能和操作权限在IT系统中体现;再保险业务IT系统应能够将核保、理赔、批改等环节的变化及时反映在再保险系统中,应具有数据修订痕迹记录功能,对已确定数据的修改进行全面记录跟踪)。

㈧、其它情况:

1、涉及公司经营管理中审计、合规管理职责兼任其它业务操作岗位,未有效履行专项监督职责;

2、没有严格管理计算机用户名称使用权限,一人持有多个不相容岗位的系统用户名;

3、可在业务系统外打印收付费环节凭证并实施事后补录;

4、各种信访投诉及公司内部、行业外部的有关情况反映。

五、对内部控制及应急预案制定及执行情况排查。

内部控制是公司防范风险的第一道防线,如何完善内部控制系统是公司提高风险控制能力的首要任务。应对经营管理中相关内控制度的制度及风险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健全性进行排查整改。

㈠、内部控制健全性、有效性包括但不限于:

1、销售控制

销售控制主要包括销售人员和机构管理、销售过程管理、销售品质管理、佣金手续费管理等活动的全过程控制。

⑴.是否根据不同渠道和方式销售活动的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对销售过程的控制,防范销售风险。

⑵.是否建立并实施科学统一的销售人员管理制度,规范对各渠道销售人员的甄选录用、组织管理、教育培训、业绩考核、佣金和手续费、解约离司等 ⑶.是否建立代理机构合作管理制度,规范与代理机构合作过程中的资格审核、合同订立、保费划转和佣金手续费结算等。

⑷.是否按照监管规定和内部权限编写、印制和发放各类宣传广告材料,确保宣传广告内容真实、合法,杜绝广告宣传中的误导行为。

⑸.规范销售展业行为,采取投保风险提示、客户回访、保单信息查询、佣金手续费控制、电话录音、定期排查及反洗钱监测等方式,建立销售过程和销售品质风险控制机制,有效发现、监控销售中的误导客户、虚假业务、侵占保费、不正当竞争、非法集资和洗钱等行为,提升业务品质

⑹.规定客户回访的业务范围和条件、回访比例、回访频率、回访记录等回访要求及后续处理措施,加强销售风险监控。

⑺.规范与代理等中介机构的合作行为,严格实行保费收取与佣金支付收支两条线管理,定期对保费和重要单证进行清点对账,确保账账一致、账实相符,防止保费坐扣和单证流失。

⑻.是否严格规范佣金、手续费的计算和发放流程,防范虚列、套取、挪用、挤占佣金和手续费的行为。

2、运营控制

运营控制主要包括产品开发管理、承保管理、理赔管理、保全管理、收付费管理、再保险管理、业务单证管理、电话中心管理、会计处理和反洗钱等活动的全过程控制。

⑴.是否针对运营活动的不同环节,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强化操作流程控制,确保业务活动正常运转,防范运营风险。

⑵.是否明确产品开发流程,规范客户需求和市场信息收集、分析论证、条款费率确定、审批报备、测试下发和跟踪管理等控制事项,以 防范产品定价及条款法律风险。

⑶.是否建立产品开发职能部门及领导决策机构,规范产品开发的程序、条件、审批权限和职责,明确总精算师(精算责任人)和法律责任人的职责和权限,确保产品开发过程规范、严谨。

⑷.是否根据市场需求调查结果,从市场前景、盈利能力、定价和法律风险等方面对新产品进行科学论证和客观评价,依据评价结果和规定权限进行内部审查,并按照监管规定履行报批或报备义务。

3、承保控制

应当建立清晰的承保操作流程,规范投保受理、核保、保单缮制和送达等控制事项。

⑴.是否在投保受理时,对投保资料进行初审,建立投保信息录入复核机制,确保投保资料填写正确、完整,录入准确。

⑵.是否明确核保的评点标准、分级审核权限、作业要求和核保人员资质条件等,明确承保调查的条件、程序和要求。

⑶.是否在满足相关规定条件的前提下缮制保单,并采取适当校验和监控措施,确保保单内容准确,及时确实送达客户。

4、理赔控制

应当建立标准、清晰的理赔操作流程和高效的理赔机制,规范报案受理、现场查勘、责任认定、损失理算、赔款复核、赔款支付和结案归档等控制事项,确保理赔质量和理赔时效。

⑴.是否在接到报案时,及时登记录入,主动向客户提供简便、明确的理赔指引。

⑵.是否明确理赔的理算标准、分级处理权限、作业要求和理赔人员资质条件等,明确现场查勘的条件、时限、程序和要求,采取查勘与理算、理算与复核操作人员分离及利益相关方回避等措施,防止理赔错误和舞弊行为。

⑶.是否建立重大、疑难案件会商和复核调查制度,明确其识别标准和处理要求,防范虚假理赔或错误拒赔。

5、再保险控制。

⑴.是否建立再保险管理制度,规范再保险计划、合同订立、合同执行、再保险人资信跟踪管理等控制事项,以完善业务风险分散和保障机制。

⑵.是否加强自身经营管理数据及再保险市场的跟踪分析,准确把握再保险需求,科学安排再保险计划,合理订立再保险合同,确保及时、足额分保,并及时准确向再保险人提供分保业务信息。

⑶.是否持续跟踪、了解再保险人的资信状况,建立必要的控制、应急措施,防范再保险信用风险。

6、业务单证控制

⑴.是否建立业务单证管理制度,规范投保单、保单、保险卡、批单、收据、发票等保险单证的设计、印制、存放、申领和发放、使用、核销、作废、遗失等控制事项。

⑵.是否全程监控分支机构、部门和个人申领重要有价空白单证的名称、时间、数量和流水号,严格控制重要有价空白单证的领用数量和持有期限,做到定期回缴、核销和盘点。

7、会计处理控制

⑴.是否持续规范会计核算流程,提高会计数据采集、账目和报表生成的自动化水平,实现业务系统和财务系统无缝连接,减少人工干预,确保会计处理的准确性和效率。

⑵.是否依据真实的业务事项进行会计处理,不存在违背业务真实性的情况下调整会计信息。

⑶.是否有效制定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的一系列控制措施。加强原始凭证与财务数据的一致性核对,做到账账、账实和账表相符。会计原始凭证逐步采取影像扫描等方式辅助归档保存。

8、客户服务电话中心控制

⑴.是否有效建立客户电话中心管理制度,规范电话咨询、查询、投诉受理、报案登记、挂失登记、客户回访、业务转办、业务办理跟踪反馈等控制事项。

⑵.是否建立统一的客户服务专线,二十四小时开通电话服务,保障电话接通率。

⑶.是否统一服务礼仪和标准,及时将客户需求提交相关业务部门处理,提高客户服务质量。

9、反洗钱控制。

⑴.是否有效建立健全反洗钱控制制度,明确反洗钱的职能机构、岗位职责和报告路线。

⑵.是否有效建立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大额及可疑交易发现和报告等反洗钱内部操作规程,并通过宣传培训、定期演 练和检查等方式,确保相关岗位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时将可疑信息上报有关机构。

10、基础管理控制

基础管理控制的内容和基本要求。基础管理控制主要包括战略规划、人力资源管理、计划财务、信息系统管理、行政管理、精算法律、分支机构管理和风险管理等活动的全过程控制。其中,风险管理既是公司基础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内部控制监控的重要环节。

⑴.是否严格按照制度化、规范化的要求,组织实施基础管理控制活动。

⑵.是否针对基础管理的各项职能和活动,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确保基础管理有序运转、协调配合,为公司业务发展和正常运营提供支持和服务。

11、战略规划控制

⑴.是否有效强化战略规划职能,规范战略规划中的信息收集、战略决策制定、论证和审批、决策执行评估和跟踪反馈等控制事项。

⑵.是否对国内外宏观经济金融形势、自身经营活动及业务发展情况进行及时分析和深入研究,合理制定、及时调整公司整体经营管理流程与组织架构设臵,制定科学的业务发展规划,并为公司的承保和投资等业务活动提供及时、有效的决策支持。

⑶.是否对公司业务经营情况进行实时分析,定期分析评估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合理设定分支机构经营计划和绩效指标,并实时予以指导和监督,保证公司战略目标有效执行。

12、人力资源控制。

⑴.是否有效建立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规范岗位职责及岗位价值设定、招聘、薪酬、绩效考核、培训、晋级晋职、奖惩、劳动保护、辞退与辞职等控制事项,为公司经营管理和持续发展提供人力资源支持。

⑵.是否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合理设定工作岗位及人员编制,制定清晰的岗位职责及报告路线,明确不同岗位的适任条件,适时进行岗位价值评估。

⑶.是否明确员工招聘、薪酬管理、轮岗晋级、辞职辞退等工作的标准、程序和要求,合理制定不同岗位的绩效考核指标、权重及考核方式和程序,建立与公司发展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

⑷.是否有效制定系统的员工培训计划,明确规定不同专业岗位员工培训的时间、内容、方式和保障等,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胜任能力。

13、财务控制。

⑴.是否建立严密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公司预算、核算、费用控制、资金管理、资产管理、财务报告等控制事项,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高资产创利能力。

⑵.是否建立预算制度,实行全面预算管理,明确预算的编制、执行、分析、调整、考核等操作流程和作业要求,严格预算执行与调整的审批权限,控制费用支出和预算偏差,确保预算执行。

⑶.是否建立完善的准备金精算制度,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审慎性经营的原则,及时、足额计提准备金。⑷.是否加强偿付能力状况的分析和充足率的监控和应对措施,提高偿付能力管理的有效性。

⑸.是否明确现金、有价证券、空白凭证、密押、印鉴、固定资产等资金与资产的保管要求和职责权限。

⑹.是否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对包括分支机构在内的公司资金实行统一管理和实时监控,确保资金及时上划集中。

⑺.是否定期核对现金和银行存款账户,定期盘点,确保各项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⑻.是否有效建立和执行信息统计管理制度,明确统计岗位职责,规范统计数据的收集、汇总、审核、分析、报送、管理等活动,有效满足公司内外部信息统计需求。、精算控制。

⑴.是否在产品开发、责任准备金计提、资产负债匹配管理等方面充分运用精算技术,提高经营管理的专业化、精细化水平。

⑵.是否有效制定防范定价失误、准备金提取不足及资产负债不匹配等风险的应对措施。

15、法律控制

⑴.是否不断完善精算和法律职能,配备足够的专业精算和法律人员,明确其在相关管理和服务工作中的流程、权限及作业要求,为公司业务经营和日常管理提供专业支持。⑵.是否在公司各项制度制定、合同订立和管理、重大事项决策和处臵、纠纷诉讼等方面,应当有法律职能部门和专业人员的提前介入和充分参与,防范法律风险。

16、信息系统控制。

⑴.是否建立有效的信息系统管理制度,规范信息系统的统筹规划、设计开发、运行维护、安全管理、保密管理、灾难恢复管理等控制事项,提高业务和财务处理及办公的信息化水平,建立符合业务发展和管理需要的信息系统。

⑵.是否统筹规划信息系统的开发建设,整合公司的信息系统资源,形成不同业务单位、部门、人员广泛共享的信息平台。

⑶.是否对信息系统使用实行有效的授权管理,及时更新和完善信息系统安全控制措施。

⑷.是否有效制定和执行加强保密管理和灾难恢复管理方面的规定和应急措施,提高信息系统运行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17、行政管理控制。

⑴.是否在规范采购、招投标、品牌宣传、文件及印章管理、后勤保障等行政管理方面制定相应制度,有效规范行政管理行为,提高行政管理效率。

⑵.是否明确采购及招投标的程序、条件和要求,规范采购行为,实现集中统一采购,降低采购成本,防范舞弊风险。

⑶.是否统筹规划、合理配臵品牌宣传和商业广告资源,统一公司品牌标识、职场视觉形象、员工礼仪和服务规范等,整合、提升公司的品牌形象。

⑷.是否有效制定文件及印章管理制度,确保文件流转安全顺畅、保存完整,合理设臵印章的种类,规范印章设计、刻制、领取、交接、保管、使用和销毁等控制事项,加强用印审批登记和档案管理。

18、分支机构控制。

⑴.是否通过授权委托书或内部管理规定等方式,并根据总公司的战略规划和管理能力,统一制定分支机构组织设臵、职责权限和运营规则,建立健全分支机构管控制度,实现对分支机构的全面、动态、有效管控。

⑵.是否通过规范的授权方式,对不同层级分支机构的业务流程、财务和资金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内部控制建立统一、标准、明确的管理要求。

⑶.是否通过信息技术手段和明确的报告要求,全面、实时、准确掌控分支机构经营管理信息,定期对分支机构的业务、财务和风险状况进行分析和监测,实现对分支机构经营管理的过程控制。

⑷.是否从业务、合规和风险等方面全面、科学设臵分支机构考核目标,加强对分支机构及其高管人员的审计监督,严格执行公司问责制度,确保分支机构依法合规经营。

20、资金运用控制

⑴.保险资金运用是公司经营活动中相对独立的组成部分,是内部控制的重点领域。资金运用控制包括资产战略配臵、资产负债匹配、投资决策管理、投资交易管理和资产托管等活动的全过程控制。

⑵.是否以安全性、收益性、流动性为中心,按照集中、统一、专业、规范的要求,组织实施资金运用控制活动。

⑶.是否针对资金运用的不同环节,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规范保险资金运用的决策和交易流程,防范资金运用中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操作风险及其它风险。

21、资产战略配臵控制。

⑴.是否在法律法规要求的投资品种和比例范围内,根据经营战略和整体发展规划,在资本金和偿付能力约束下,制定中长期资产战略配臵计划,明确投资限制和业绩基准,努力实现长期投资目标,有效控制资产配臵战略风险。

⑵.是否以偿付能力和保险产品负债特性为基础,加强成本收益管理、期限管理和风险预算,确定保险资金运用风险限额,科学评估资产错配风险。

⑶.是否有效建立并加强与公司产品开发、精算、财务和风险管理等职能部门的沟通,提高资产负债匹配管理的有效性。

22、投资决策控制。

⑴.是否制定清晰的投资决策流程,明确权限分配,建立相对集中、分级管理、权责统一的投资决策授权制度,确定授权的标准、方式、时效和程序。⑵.是否对重要投资决策有充分依据和书面记录,重要投资决策应事先进行充分研究并形成研究报告。

⑶.是否制定明确的研究工作流程、决策信息的采集范围、报告的标准格式等,并采用先进的研究方法和科学的评价方式,确保研究报告独立、客观、准确。

23、交易行为控制

⑴.是否建立独立的投资交易执行部门或岗位,实行集中交易。对于非交易所内交易的,应当通过岗位分离等其他监控措施,有效监控交易过程中的询价、谈判等关键行为,防范操作风险。

⑵.是否建立完善的交易记录制度,完整准确记录交易过程和交易结果,定期进行核对并做好归档管理,其中对交易所内进行的交易应当每日核对。

⑶.是否在交易管理过程中,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确保不同性质和来源的资金利益得到公平对待。

24、资产托管控制。

⑴.是否严格执行投资资产第三方托管和监督的规定。⑵.是否建立投资资产第三方托管制度,规范托管方甄选、合同订立和信息交换等控制事项。

⑶.是否对托管机构的信用状况及资金清算、账户管理和风险控制等方面的能力素质进行严格考核和持续跟踪,确保托管机构资质符合监管要求及自身管理需要。㈡、分类应急预案健全性包括但不限于:

1、应对重大上访及群体性事件的应急预案;

2、应对新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3、应对信息系统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4、应对地震、火灾等灾害事故本单位自防自救的应急预案;

5、应对自然灾害、灾难事故、公共卫生事件保险业务的应急预案应对自然灾害、灾难事故、公共卫生事件保险业务的应急预案(发生洪水、台风、地震等严重的自然灾害或者重大火灾、生产、交通安全等严重事故,发生群体性疾病、重大食物中毒等公共卫生事件,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可能引发大面积保险索赔的);

6、应对重大退保的应急预案。

7、反洗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8、应对保险资产管理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9、、应对再保险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再保险接受人信用风险突发应急预案,以应对再保险接受人资信出现问题或偿付能力突然恶化等紧急情况下的风险保障缺口问题);

10、应对其他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现金流支付危机;偿付能力恶化;高级管理人员突然集体辞职、失踪、发生重大意外事故或者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总公司各部门及各机构应当根据本辖区各类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财产损失、人员伤亡、影响范围、破坏程度等情况,参照总公司突发事件监测预警、应急处臵工作的总体框架和要求,制定符合本辖区、本公 司实际情况内控制度和分类应急预案,并在内控制度和分类应急预案的基础上,针对具体突发事件个案,制定专项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机构的组成和相关部门职责;

2、突发事件的监测和预警;

3、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准备;

4、突发事件信息收集、分析、报告制度;

5、突发事件的分级响应机制和应急处臵措施;

6、善后和保障措施;

7、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

8、其他应当包括的内容)。

应急处臵措施应当包括以下要素:事件发生后,各级各类部门和人员应当立即采取的行动和措施;人员、车辆、资金、物资的准备和调配;业务流程、业务权限和时限的规定;与新闻媒体的沟通措施和相关信息发布的要求;需要提请上级机构或者有关单位给予协调和支援的特定情形等。

第五章 后续整改

第十五条 风险排查工作后,应针对具体的风险项目提出相应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并落实到具体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

第十六条 应指定专门的部门负责跟踪监督风险排查后的整改落实情况,评估整改措施实施后风险管理控制的实际效果。对实际效果不佳的整改措施应及时调整修正,确保风险消除或可控。

第十七条 各分公司要在全面风险排查的基础上,对公司内控制度和各类风险预案进行认真评估、完善和丰富,形成系统高效的风险应急预案体系。对于总公司应急预案中存在不足及缺漏,要尽职提出建议和依据。修订和新制订的应急预案应及时报备总公司及当地保监会派出机构。并定期做好各类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提高公司风险事件应对、处臵能力。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风险排查工作实施部门应当根据评估结果和经核实的证据,确认内部控制缺陷,出具评价结论,编制评价报告,报送上一级管理层审阅。

第十九条 风险排查工作实施机构应将风险排查与后续整改的成效纳入绩效考核中,切实增强各级机构和人员特别是机构管理层的风险意识和责任,确保各级机构经营过程中能够控制风险,正常经营。

第二十条 总公司各部门及各分公司应将防范风险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严格执行问责制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对风险陷患该发现未发现、该报告未报告、该处臵未处臵的,严格问责,严格处理。

第二十一条 总公司各部门及各分公司应根据本工作指引,制定所属职能内或辖内自查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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